这人回答:“不。不过我要是知道他的名字,我就可以送给他一打好酒了。”
律师十分震惊地说:“你决不能那样做,那样你会严重触犯法律,你的诉讼案也会败诉的。”
几星期后,这件诉讼案得到判决,这个人取胜了。当他步出法院时他对他的律师说:“我送给法官的礼品不是成功了吗?”
律师更加震惊地说:“什么,你真的把酒送给他了吗?”
“那当然!”他说,“不过我在送给他的酒写上了对方的名字。”
三十六计中有一计,“兵不厌诈”,我们并不是推荐用这样的方式,而是注意不要让别人用了这样的方式让我们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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