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上帝啊,我在城市里待了7年。
我得感谢上帝。他和与他同等地位的时间联手,把7年的年轮都刻在了我身体里,比如血液、内脏、骨骼,无处不在。不过,并没有给我在外表上留下多少烙印,这让我感觉如此幸运。虽然我还得到了另外一些我没想要的东西,比如,沧桑感,不安全感,还有一点儿归宿感。但是我乐意,因为,上帝,我想买房子了!
我想找个窝,消除不安全,抓住归宿感,让沧桑在温暖的窝里颐养天年。
我喜欢干净而纯洁的水,但更想拥有温暖的阳光,黄色的还是白色的不重要,属于我的就行。那么,想长期而独断地专有阳光,我得有一处房子,打开窗户固定接收。
于是,我又一次在城市的森林里遍地奔走,只是,踏着温饱线,我的脊梁直了许多。我开始消费城市了,我可是一直以近乎乞讨的姿势在城市它们家生活的。现在,我要用钱搭一处房子,住在城市里面,拥有属于自己的阳光。其实我本可以不用四处奔波,这么做的原因不过是想坚定自己的选择———我早已留意了一个小区。位置是偏了点儿,城市规划的六环两年后才能勉强把它抱在怀里。环境也有点儿一般,地皮的前主人是一群果农,他们还没来得及搬移走他们的财产———一群已显暮色的桃树。桃树们浑身流着胶水,不知是虫蛀,还是眼泪。
不管这么多了,一切都阻挡不了我的决定,因为它的房价在我所能了解的信息里,便宜到我终于能接受。
接着,我带着些愚蠢的麻烦,不愿意转账,而是把七年的时光用一堆纸代表了,并交去了银行的点钞机里———点钞机刷刷一阵响,似乎在清点着我的年年岁岁,每月每日,并验证着我的每一分每一秒的真或假。我知道它在提醒我,这7年只是首付,如果想真真正正地怀抱一片阳光,我还得拿15年给它。至于我能空手套白狼一般拿到按揭,是因为我将再另外拿出两年或三年,当做利息换来的。
拿到钥匙那天,我不能自已,开门的手甚至都不太出息地有点儿哆嗦,不,它只是有点儿兴奋,稍显摇晃。我不愿意大操大办地装修,口袋空了是一部分原因。我买的是房子,装修得太多那不是锦衣夜行?我可不愿意自欺欺人。
能住就行,我乐意见到厨房的小巧,卫生间的逼仄,卧室的偏于一隅。当然,我最最中意的,是阳台上的阳光,那可能是我半生以来最最浪漫的享受了。在温暖的惬意中,我甚至堕落地想,就冲这份从浪漫直达现实的温暖,就是让我再送上十年的光阴,我也乐意,并百分百坚持这个心甘情愿的犯傻。
稍稍有些不爽的是,每天上班我要在车上度过一个半小时,时间和距离都相当于从我老家到县城一个来回;每天下班,到家了我连夕阳都晒不到,只能寄望于晴天的周末,另外还得忍受小区前一个工地的乒乒乓乓。那个工地的规模应该是一个商业区的架势,看来,看出这片区域未来优势的,还有专业人士。
那片工地的工期似乎没有尽头,隔几天看一眼,拔高了,隔几天再看一眼,仍在长高。几个月一隔,隔出问题来了,因为它只长了三个月,跟它只隔一条小马路的我们小区的23号楼,就已经并必将终年在它的阴影里背靠大楼好乘凉了。这是个问题,是个大问题。想想,有什么原因能比遮挡住属于你的阳光更重要呢,虽然那阳光是免费的,但那是大自然赐予的,人人有份。于是,先由小区物业出面,再是业委会代表。最后,不了了之,只剩下我们最靠路边的23号楼被阴影遮盖得严严实实。
打官司,法制社会,只能打官司。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场官司。虽然我不是唯一的原告,但我力争的是我的阳光。如果没有阳光,我买这房子干吗呢?我夜以继日地憧憬个什么呢?
官司很简单,电影电视里放过,报纸杂志上登过,这样的官司我们赢的机会太大了。所以,对于人生中第一场官司的明媚前景,我乐意用开门红备用,一旦开庭宣布判决结果,我就拿出来大肆形容。虽然我可能要因此损失一些工资、牺牲几个工作日,因为要出庭———对,肯定要去的,这不光是人多势众的问题,重要的是我的阳光,别人从我手里夺走的,我要亲手把它拿回来。
但是没用我请第二次假,就结束了———法院还没开庭,双方就庭下和解了。
虽然我是我们这个23号楼里表现最犹豫的,但我是整栋楼几百号人中第一个签字同意和解的。别用“见利忘义”“见钱眼开”之类的词来形容我,实在是因为对方的条件太优厚。被告方,就是那个商业区,给出的和解条件是他们会给予每户一定的补偿,每年都给,一直给到他们撤出这个地方。
我没用计算器,简单心算了一下,每年我牺牲阳光所得到的补偿,除以12个月,得出的结果几乎就是我每个月要交给银行的按揭。
我没有理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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