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
哈里,你走了,你受了很多很多的苦。你若在天有灵,会觉得自己找错人了吗?我不值得你这样。我恨我大姐,我替她向你赔罪。我也恨我自己,没能把你带回家……可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哈里,我知道你没有怪我,才把我藏在你的窝里,有爱的地方就是天堂。
一
大姐很多年前从湖南调到河北工作,我去看她,发现她养了一只小到不能站立起来的小狗。小狗是黑黑的颜色,一双特别大的眼睛,温和无助地看着我。我立刻就爱上了它。这大概就是一种怜惜吧。我端来牛奶喂它,抚摸它,似乎能做的就是这些。
隔了一段时间,我想大姐了,又去了她家。那只小黑狗能满地跑了,见了我,友好地摇着尾巴,跟在我的身后转来转去。我抱起它来,仔细瞅着它那大葡萄粒儿似的大眼睛,问大姐:“给小狗起名字了吗?”大姐一边扫着已经干净得不行的院子,一边笑嘻嘻地说:“叫‘哈里’!”我更加小心地把它抱到怀里,“哈里哈里”地对它叫个不停。
后来我每逢去大姐家,就想法带上点香肠、面包,反正是我爱吃的就给它吃,还带过月饼和红烧肉。每次哈里见了我不能说很亲切,但总是围着我打转转。我开始训练它同我握手,准确说是和我握爪。它不爱学,如同被强制进了学校的坏孩子,特别想逃避我的尽兴纠缠。最后勉勉强强抬起它的右爪,应付我一下,然后就逃走了,不理我。留下我一个人哈哈傻笑半天。
后来大姐调到秦皇岛市了,我再也没去过河北的那个地方。我惦记哈里,问大姐:“你们走了,哈里怎么办?”大姐带着刚调到新单位的喜悦,高高兴兴地说:“留给同事了,大家都喜欢哈里。它很会看家,还跟着大家上班。”大姐是搞气象预报的,经常在站外观测。想必哈里也经常跟在这样的同事身后蹦来蹦去的。
大姐搬家很匆忙,她说丢下了很多东西没有要,可是想要的又找不到。比方说一张我的木头相框,里头有我小时候的照片。不过她并不遗憾,那是我们兄妹几人学洗照片时,自己在暗房里洗出来的,也不很清楚。正版还在家里。我不想听她的絮语,只要落实了哈里的情况。
我记住了一身黑黑油亮毛皮的哈里。除了那一双紫葡萄粒般的大眼睛,还有和我握爪的右爪戴着“白手套”。它的右爪是白颜色的。
我的生命里的某种东西和哈里就这样分别了,除了几分思念,似乎没有什么遗憾。
二
又过去了好几年,差不多每个人的生活都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也从一个不太懂事的年轻人变成了老成持重的典范。不但事业繁忙,而且不再有时间去看望姐姐。
我们在北京郊区的库房,安置在一个做外贸的朋友的库房里。我去库房送东西的一天,发生了一件令我颤抖不已的事情。
当我的车静静地滑到库房附近时,一阵激烈的狗吠传来。数名儿童追逐着一只恶犬一样的狗狂打。孩子们有的拿钩子,有的拿铁锨,还有的拿棒子,都是能伤人的东西。说那狗是恶狗,因为那狗的叫声阴森恐怖。被追赶中,它还时不时地回望并呲着牙。一看就是被逼急了。
伙伴们惊呼叫我不要下车。因为,一旦撞上这只已经惹疯了的狗,后果不堪设想。但我想孩子们也很危险,如果狗反扑,孩子们一样会被咬伤。
我放过凶狗,急忙下车拦住孩子们。孩子们嚷嚷着:“阿姨!这只野狗老到我们这里来,大人也打它。它不是我们这儿的狗!”
我再度回头望向那已只跑远了的狗。那狗在很远处竟然停了下来。同伴们也下了车。我们一起劝走了孩子,迈进库房。
当我在库房里工作的时候,太阳在库房的大门前倾泻下一地阳光。午后的太阳既暖和又短暂。就在这时,有人惊呼:“看!那是什么?”
我们都向所指的方向看去:在大门的阳光下,一个影子探了出来,准确地说是一只狗的影子。人们立即靠拢在一起。有人分析道:“一定是刚才那只狗。它以为咱们和这里的人是一伙,来报复了。”
那个影子一动也不动,更没有了刚才的凶顽之极的叫声。
我说:“我去看看。”
大家全都不让,还急扯白脸地说:“你充什么大胆!这种狗就算是疯狗了,要不这里的人为什么照死里打它?”
我挣脱开所有人,一股念头:我对它好,它不会咬我。
我在前面走,大家跟在后面,还有人拿起了棍子。当时我没看到。
我走,那影子就退;我小步走,那影子还是退。我出了库房,那狗夹着尾巴,就跑到好几丈远的地方。但它立刻蹲下了,望着我。我近视,但我知道它在凝望我。这是一条黑狗,看起来很老。
我让人取来食物,是一个夹心饼干。我撕开包装向它走去,它站起来警觉地看着我。我离它三四米开外将饼干扔过去,它一下就叼住了,吞下去了。这就好,我笑了。
但是转瞬,我的笑容冻住了。这只黑狗对着我呜咽。如果你们没听过狗的哭声,那我就告诉你们,它就和人的哭声一样。
我不明白,它绕着我的身子打转转。突然它停到我的面前,一边呜咽着,一边慢慢抬起来了一只爪。这只爪在我的面前一颠一颠的。
我的心突然颤抖了一下。我蹲下身,抓住了这只爪。不像白色的,是灰黑色的,是脏的,但分明就是一只白爪!不过是脏了而已。而且是右爪。
我脱口而出:“哈里?哈里!哈里!”
老狗哭了。我也哭了。
我不明白,哈里怎么会跑到北京近郊?我也不知道,河北的那个地方怎么样了。
当天我要求我的朋友在库房给哈里搭一个小窝,铺上了一条棉被,递上了充足的食物。
我走访了当地的村长,对它们说不要再打这条狗了,给它一个生命权。我的朋友会把它放在库房里村长很给情面,留我吃饭。我怎么吃得下。我给村长买了4条烟。
我的车开了,哈里跟在车后面不停地跑。我一路流泪。我又停下车,将它拢入我的怀里,小声说:“哈里,我必须走,还要去外地几个月。就是回北京城里,家里还有老娘。我没法带上你,但是我一定会再来看你,它们也都会好好待你。你不要再出门去。”
车子再启动,哈利不再跟着跑了。而我哭得更厉害。好懂事的一条狗。
我一直回头望着一动不动的哈里,直到再也看不见。
我不敢大声哭。一车人该怎么看我?
我害怕对动物的哭声会招来社会的嘲讽,不只是这一车人。不是这样吗?我们的社会。
当晚我一回到家就给大姐打电话,要求她必须给我一个说法:那里的人怎么了?哈里为什么流落到这里,限期答复。
我像盼着种下金币的树长出树苗一样地盼着大姐来电话。
大姐终于来电话了,没什么有价值的电话。以前养哈里的人陆续调走了,接电话的人也都不认识,无从说起哈里的任何情况。
倒是大姐这时透露了一个她始终没对我讲过的事情:当她们一家调离的当天,哈里也哭了,也呜咽着,也追着车子一路狂奔。后来同事告诉过她,哈里一直守在车子扬尘远去的路边,日复一日。
我的心碎了。
这以后,我能去库房就再也不用别人去,为了见一见哈里。
而每当我去的时候,远远就能看见一个小黑点。之后,小黑点就动了,慢慢变成大黑点。我的车向黑点那里开,黑点向我的车移动。是哈里在向我奔来!
我跳下车,蹲下抱住哈里。哈里先是让我抱一下,然后就快乐地绕着我。我伸出手,它立刻回复我一只白爪递上来。
我将狗粮和好吃的以及新做的棉褥子递给它看看。它高兴地叫着。仰头看着我时,依然是那大紫葡萄粒的眼睛。只不过眼神里有几分混浊。哈里的青年时期在哪里,我一无所知了。
有人不认可这就是很多年前的哈里,说我一定是认了一条新的狗,同样是一只白爪子而已,恰好又会握手。狗都是这样的,见到哪个人对它友好,就很快跟住了它。
我不置可否。即便不是哈里我也不在意,因为它是那么的可怜和无助。仅这就够了。
三
我以为哈里能幸福几天也好。没想到,似乎是为了印证自己的身份,以此来驳击说它不是哈里的人?哈里很快从我的生命里消失了,比它的出现更令我痛不欲生。你们觉得言过吗?请你们看看如果是你会怎么样?
那一天,当我再次来到库房时,远远地不见了小黑点。我的车进了库房大院,也不见哈里,我叫着:“哈里!哈里!”
院里的人走出来,很为难地对我说:“哈里死了,被打死的,已经给埋在什么地方了。”
我当时很镇定,问是什么人打的?回答说是孩子,就是打着玩。狗也太老了。其实这只狗不会攻击人,要不然打不死它的。
我到埋的地方去了,它们说新褥子都给埋进去了。
有好几个人跟着我,都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虽然我心里对它们很有意见,可我能说什么,当然我更不能哭。
我只能继续冷酷地说:“就这样吧。谢谢你们。”
就在这时,一个人递给我一张什么东西到我的手上说:“狗也经常跑出去。最后死的时候,它是拖着流血的身子回来的,卧下就没再起来。死后我们把它拖出来时,在它的身子下发现了这个……当时这个还是热的……”
我这时低头一看,是一张很不清晰的照片,照片上的人是我。
——那正是那张大姐搬家时遗失了的相框里的我。
相框不知在哪里。只有这张磨损得很厉害的四寸照片上的我,露着儿童般的笑脸。
我不敢相信,但我不能不相信。
此刻我还是没有哭,只知道泪水一下无法珍惜,让我的视线全无。
我蹲在埋哈里的地方,用手刨着土,任凭指甲里全是泥。我快速地把我的照片——我自己的心和哈里埋在了一起。我心里在说:“哈里,我对不起你。你比人类忠诚!人类抛弃了你,你却永远把我放在你的血泊里。”
我迅速地抹了抹眼泪,装作若无其事地说:“走吧,你们还都有事。”
好像还讨论了几个什么问题,安排了什么事情。一路无语。
夜深人静。我像野狗一样哀嚎至天明!
还有什么比这更委婉曲折、令人心碎的故事?人类还有什么想象力?比起一只狗在我生命里的短暂逗留带给我的情感刺激和爱的顶峰来,谁也无法超越。
和哈里相比,爱这个字眼显得极其肤浅。我不值得哈里这么对待。我不敢想象,哈里是找不到我大姐,才转而来北京找我,还一直叼着我的照片。
据大姐说,照片摘下来的时候和许多东西在一起,搬到秦皇岛的时候却找不到了。难道那时哈里就明白了什么吗??
动物的爱最原始、最粗糙,却也最无所求!人类有什么资格嘲笑它们?为什么不能善待哈里?我依然感念我的哥哥,他能把他的老狗接回家,立志要不离不弃养老送终,而我呢?
哈里,你走了,你受了很多很多的苦。你若在天有灵,会觉得自己找错人了吗?我不值得你这样。我恨我大姐,我替她向你赔罪。我也恨我自己,没能把你带回家……
可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哈里,我知道你没有怪我,才把我藏在你的窝里,有爱的地方就是天堂。
哈里,我爱你!
血战在大雪莽林里
武悦
就在这危难时刻,又是大憨,它虽然瘸了一条腿,却趔趄着从侧面一下冲了过去……眼看黑熊就要扑过来时,却见它一声大吼,不停地甩动着身体。原来,是小刁一口咬住了黑熊的睾丸,无论黑熊怎样甩动,小刁就像长在它屁股后的小球。黑熊越甩越痛,疼得它边狂窜边吼叫着;又一猛坐下去,将小刁重重地压在身下,就像是压着一个肉饼。
北大荒的春依然是白雪茫茫,既便如此,冰雪也无法阻挡春天的脚步,在那啸啸的寒风中有无数不停摇曳的冰凌花,它们虽柔弱娇小却不畏风雪严寒,早早地从冰雪之中探出头来,显得那么顽皮和友好,好像在告诉人们:“春天已经来了!你们大家知道了吗?”看她是多么的可爱和友善!冰凌花生长在北国,象征着北大荒人,体现了刚毅和友情;她也代表了春天,总是显得那么美好,处处充满生机和活力,常常会给人带来快乐和遐想。
但今天我和张哥的心情都无比沉痛,无暇顾及这一切。早上,我们踏着积雪去祭奠他的亡友——大憨和小刁,这两条猎犬也曾给了我很深的印象和情感,对它们的逝去我也倍感伤痛。因一路上张哥始终沉闷不响,我也不便破坏他又沁入那悲痛的心境。所以只听“咔嚓”“咔嚓”脚踏冰雪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山谷里传响着,这枯燥单调而又沉重的声响,使我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之中……
较量一
一年前的8月,得知老张又来到林场,我高兴地拿了两瓶好酒跑去看望他。一进院门,我就高喊:“张哥……”我刚喊出口,一条猎犬“嗖”地窜了出来,斜贴在我腹前,即没叫也没咬,张着血盆大口,吐着舌头呼嗤、呼嗤的,眼睛却看着别处,挡住我的去路。看这架势,它根本就没把它主人的朋友放在眼里,好像在说:“小样,你敢动我就咬你,进这个院连招呼都不打,你也太目中无人了!”这突如其来的状况,确实把我震慑住了。院中阴凉处还趴卧着六七条猎犬,虽然是横七竖八的,但眼睛都在注视着我。也许,只要我真的一动,所有的狗就都会扑上来。此时,看着它那锋利牙齿、高大个头,我也是真有些英雄气短了。看着它那满不在乎的样子,也使我失去了底气,感觉就像枪口顶在了脑门上,没了回旋余地。
其实我并不怎么怕,因我也养过狗;还与群狗和凶狗较量过,多少知道些狗的习性。
记得一次外出,为了抄近儿,我一人穿行在深山老林里,翻山越岭走了20几里。到中午时分,又累又饿,我突然发现对面山坡上有房子,心中无限高兴:终于在这山里又能见到人了,顺便可以讨点吃的,再歇歇脚。想到这儿,我一扫浑身的疲惫,快速下到山底。我刚脱下鞋,准备过溪,忽听狗叫,只见一群狗从山坡上冲了下来。这使我一惊,附近又无处可躲,感到危险在降临。群狗经常能将狍子、马鹿之类大动物围咬撕碎吃掉。
这是一个废弃的军马场,马因疫情已全部被枪毙掩埋,只有一个看场人。狗的撕咬声对看场人可能早已司空见惯,因这狗群常常撕咬过路的动物,其霸道与残忍早已成性。有时它们还会吃得饱饱的回来,看场人还会捡点狗剩供自己下酒。期盼看场人能及时解救自己是完全不可能的;而且,他从马场走下来也要10分钟。而只要1分钟不到,狗群就会将我撕碎。凶险突然降至,没有任何商量,生死可能就在一瞬。此处已无树可爬,跑到远处怕已来不及了。我马上意识:唯一的就是将河边的鹅卵石快速搜集备用。
狗群一边奔跑,一边狂叫,势不可挡,后面腾起一片尘土,转眼就来到溪边。小溪有五六米宽,可只有二三十公分深,流水又非常平缓,根本挡不住狗。果不其然,头狗毫不迟疑,一下就窜到河中间,只是它自己冲起的水花阻挡了他它速度。我急速打出两个卵石,但都落了空。狗凶狠地去追咬着石头。我又迅速拿起两个鹅卵石,一条冲在河里的狗被我命中,嗷嗷直叫,退回河对岸。其他的狗并不在意,继续向我冲击。我拼命左打右打,在20几分钟里,身边大小的鹅卵石已无处寻找。就在绝望之时,巧的是狗也失去斗志,被击伤的三四条狗嗷嗷的惨叫声已经溃散了狗的军心,现在它们只是远离河岸,不甘心地乱吠。
汗水湿透了我的全身,连吓再累,又饥又渴,使我浑身震颤不止,酥软的身体下意识瘫坐了下来。尤其是在最后几分钟里,我已无力支撑自己,全身突突就像触了电。可我深知,只要自己一松劲,就会葬身狗嘴。是求生和意志,让我在狗的面前绝不能软弱,手始终紧紧握着石头……否则太窝囊了,连遗书都来不及写,就要无声无息地灭迹在狗肚,顶多留下破衣鞋,还不知会顺水漂流到何处?现在胜利终于奠定了我的信心,狗虽然狂吠不止,却显得有气无力和无可奈何。又饥又渴的我再也无法忍受溪水的诱惑,放下卵石,双手捧水使劲地喝了起来。
看场人终于迟迟出现了。不知为何,我心中一热,泪水竟一下糊住了双眼……自己力尽千险,这才死里逃生,狗嘴保命。本想抄点近路,竟会遭此大难。期盼已久的“人”你为何才来?憋在心中的委屈随着眼泪就要喷涌而出,此时的我是多么需要抚慰和爱心,就像见到了父母那样……
见了主人,那几条狗又来了精神,又想冲过来。只是我一扬手,狗们就像被打到了一样,嗷嗷地叫着往回跑。看场人不知是因我打伤他的狗还是阶级斗争观念强,总之一直阴着脸在盘问,最后确认没有问题,这才劈头盖脸地训斥了狗们一通,叫它们给我让出一条路来。对方的冷漠与无情,抑制了我乞食的欲望,也深深地刺痛了我。我极为警惕地仍然手握石头,通过马场。此时,我心中感到无限的冰冷和失落,阶级斗争使人和人之间的“心”都变成了石头一样的冷酷,就连基本的同情和怜悯都不剩下。虽然阵阵饥饿使我感到眩晕,但我紧紧裤带,保留着自尊,无奈地继续大步向前走去……
较量二
另一次是我到团里办事,因时间还早,就想顺便到朋友家玩玩。拿出他给我的地址,一会就找到了。篱笆墙圈出的小院有道门,我径直推门进去,谁知一条大黄狗冲我直叫。我看它脖子上带有项圈,还有铁链,也就没有在意,继续往里走。没想到,“汪”的一声,我的屁股就被咬了一口。谁知这狗没栓,我顿时感到屁股火辣辣的,一下就急了,“嗖-嘎!”顺手捡起一块砖。待它又向我扑咬时,“噗”地一砖头,正好砸在它的天灵盖上。它没叫一声就倒在地上,过一会,嘴里流出了血,一动不动地死了。
我推门进去,朋友还在酣睡。我叫醒了他说:“兄弟!你的狗被我打死了!”他说:“没关系,死了吃肉。”过了一会,他突然坐起问:“哎?……哥……?你怎么进来的?”我说:“走进来的。”“那狗……”“我打死了。”“不可能!这狗凶得不得了,没人能进得了这个门,我花了四五个月的工资买来的……我的大黄……”他急忙来到院子里,只见自己花了300多元买来的獒(不是藏獒)真的躺在地上死了,嘴里还流有血。看到此景,朋友真是心痛不已,嘴里一个劲地叫着:“大黄、大黄……”难过得几乎落泪。我见此情形,也深表惋惜,责怪自己手重,却只能安慰他,说以后给他买个更好的送来。
回到屋里,我诉说了打狗的经过后,朋友尽量装作不在乎的样子招待我。虽然他嘴上在说:“该打,该打!也太胆大了,它连哥你都敢咬?”可还是无法掩饰他对狗的眷恋和惋惜。东北有一种说法叫“九狗一獒”,就是将同一母胎产下的9条小狗置入一个坑中九九八十一天,让它们相互残食,获生者即为獒。很残忍,也很难得。朋友买的这条狗,正是残杀了它8个兄弟后的幸存者,很珍贵。当然还有感情因素。直到现在,朋友还感觉这是一场梦,也真期盼着这不过是一场梦。
在这样的状况下,午饭我俩根本没有心情喝酒,只简单地吃了一点。饭后,当我要离开时,他又一次查看了我的伤口。屁股上只留下犬齿咬的血痕,牙齿并没有咬进肉里,所以没有关系。我安慰他说:“兄弟!别心疼了,哥一定给你买一只更好的。”谁知来到院子里,奇迹发生了,只见那只獒竟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狗和主人相见,显得格外亲密。我既意外又高兴,刚想祝贺,不想这狗却记了仇,对我又呲牙又畏吼,摆出要扑咬决战的架势,两眼血红,身体还无法控制平衡,充满了威严和杀气。我心中思量,这果真是一条好狗。他活过来了,可我的“的卡”裤子却被他牙齿咬坏,很心疼!不过心中还是暗喜:赚了!300多元的狗就不用赔了,这能买多少的卡裤子呀?
朋友
数次与狗的正面交锋告诉我,狗对主人绝对忠心。这也使我对狗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情怀,那就是敬畏。对挡在我面前的这只犬,我心中更多的是赞叹,赞叹它对主人的忠心,赞叹它的勇猛威严,赞叹它的忠于职守,很讲分寸。
“兄弟!快进来。”听到邀请声,猎犬迅速地闪开了。我进到屋里,满桌的酒菜已经备好,尤其是肉的香味,对我总是那么有诱惑力。说心里话,我和老张能成为好友,这第一就是肉香的吸引,第二是老张为人厚道重情重义,第三可以毫无顾忌地诉说心中的郁闷。我和老张的酒量相差悬殊,但我们却很是默契,他喝酒我吃肉,他讲的我爱听我说的他认可,等到一瓶60度的“边疆”下去,我俩把憋在心里的郁闷全都吐了出来,换进去的却是美酒香肉,他酒足我饭饱,俩人晕晕乎乎,心中无限畅快,就像洗了桑拿又做了按摩,感到无比轻松和欢快。这就是我们在那个年代建立的友谊和情感。
“哥,我敬你,干!”每次见面,这第一杯都会“一口闷”。过后,我又斟满了酒递了过去,“来!”又碰了一下杯,我们各自喝了一小口。这就是我们的默契,接下来他就尽情地喝,我就尽情地吃。“哥,你哪弄来这么好的一条狗?”“你见过的,就是去年那条小狗。”我一下就想起来了,当时他就说过这是一条好狗,说看它腿粗,嘴叉子宽,定能长大个。今天看来,他说的真没错。“哥,你真有经验,它还真长得又高又大,今天还真把我给震了。”
我一边说着,一边回忆起了去年。当时这条狗才几个月大,虎头虎脑,实在可爱。跑得太快了,自己停不住,还会折跟斗。因他憨笨,所以起名叫“大憨”。
张哥还有一条狗给我的印象也很深。它在狗群里显得个头小,总是溜边,没多大出息。张哥跟我说:“你别小看它,心眼多着哪!它总是背后下口咬,而且咬住就不撒口,是我得力的干将。叫它‘小刁’,因它心眼多,跟刁德一差不多。”
张哥给我讲了很多狗的故事,我很爱听。这么多年了,他一直和狗并肩战斗,建立了特殊的情感。那年冬天,我看他每天都是先给狗烧好饭,让狗先吃,然后再给自己烧,对狗的关怀无微不至。我说,狗随便吃点就行了。他却一本正经地说:“兄弟,你这就错了。你睡在屋里,狗却睡在外面,为你站岗放哨。外面零下几十度,不吃饱了怎么行?狗就是不会说话的兄弟,他对你的忠诚是无可质疑的,他听你的话从不打折扣,它为你卖命从不计得失。对这样的兄弟,你不该好一点吗?”
张哥一番朴实的言语,真的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实感汗颜。张哥又接着给我讲了一段故事,使我异常感动。
舍命救主
“大憨按说还不到成年,带它围猎,也只是让它熟悉熟悉环境,可它却能在关键时刻舍身救我。
“那是今年4月初,皑皑的白雪刚刚有点融化,积雪上形成一片硬壳,使人走起来要吃力很多。这次我们找到了野猪群,狗在猪群中横冲直闯,圈住了几头猪。此时我一般都不开枪,怕伤了狗。有时干脆连子弹都不上,一般都用刺刀解决。没想到,这次不知从哪里突然冲出一头雄猪,直奔我而来。我急忙用刺刀来刺,刺刀虽然刺到了猪的肩胛,可雄猪用獠牙猛地一挑,枪一下被震飞了,雄猪立刻冲了上来。没了枪,我迅速拔出了刀。我深知,这短刀对这凶猛的野猪毫无用处,心想这下可栽了,百十斤说不定就扔在这了。
“在这绝望之际,大憨一下冲了上去,死死咬住了猪的耳朵。雄猪猛烈地甩动它的头,那长獠牙刺穿了大憨身体多处。等到我拿到枪,已不见了野猪的踪影。只见大憨血肉模糊地倒在雪中,鲜血把白雪染红了一大片。它正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嘴边还有一块猪耳朵。大憨见了我,艰难地摆动了几下尾巴,好像在说:‘等我长大了,一定能打过它……’我含着泪水,赶紧用大衣将它包好,背起就跑……
“经过手术,半年后,大憨终于恢复了健康。幸运的是,那只是一头小雄猪。大憨舍命救了我。假如它是人,这救命之恩我该如何报答?可大憨一如继往,还是尽心尽力做着它该做的一切。它的‘忠’何人能比呢?”
听了张哥的讲述,我对大憨能在危难之时舍命救主真是无限崇敬!我记得大憨小时最爱吃包子,张哥总是将自己的包子分给大憨一个。那时每个人都有定量,人是面粉,狗是麸子、豆饼和棒子面。不知何因,我好想和大憨亲近一下。“张哥,你把大憨叫进来,我想喂一个包子给它。”张哥明白我的意思:“你叫叫看?”“它能听我的吗?”“你试试!”想到大憨高大威猛已非比从前,它还能认出我吗?“大憨,大憨,憨憨……”我叫了两声大憨,它没动。当我用它小时候的称呼叫它时,它做出了反应,迅速来到屋里,用鼻子闻了闻,又用舌头舔我的手和脸。显然它认出了我。我激动得嘴里不住地喊着“憨憨、憨憨、我的憨憨……”双手紧紧搂住大憨的脖子。大憨不停地用舌头舔着我,就像见到失散已久的亲人……
大憨的举动深深打动了我。当时只因它长得好玩,我才与它短短地接触了几天,并喂过它包子。却没想到它如此重情重义,滴水之恩也当涌泉相报了。
那天实在是太高兴了,我和张哥喝得都有点多了。几天后,他们又出发了。没想到,那竟成了我和大憨的永别。
伤心的狩猎
这次来,张哥的心情特别不好,大憨和小刁的失去,对他的打击太大了,人也瘦了、老了,精神大不如从前,每天只是喝酒。这几天在我的劝导下精神好多了,他说他已经辞去了打猎的差事,并向我讲述了那打算永远都不再提起的狩猎经过:
年后,大雪下了三天刮了三天,风雪塡平了沟壑,荒原上布满了一道道雪岭子,使世界变成银白一片。瓦蓝的天空,就像刚刚清洗过一样。明媚的阳光照耀着白雪,使人根本睁不开眼。风雪过后的寒冷,好像凝固了整个空间,寂静无声。空气清冷,寒气逼人,瞬间可以使人的睫毛、眼眉、胡须结白。天虽寒冷,但此时却是最好的出猎时机。盼了多日,这一天终于来了。
“我同那迫不及待的8个猎狗兄弟终于上路了。在这种情况下出猎,已记不清有过多少回了,回回都是凯旋而归,不是野猪就是狍子,收获颇丰。可是,此次狩猎却并没有猎到野猪和狍子,先是遭遇了老虎,后又与黑熊狭路相逢。这头熊太大了,打了4枪才毙命。这次还是大憨和小刁舍身救了我,我两回险些失去性命而终于幸运逃脱。在这次狩猎中,我失去了两个最好的兄弟,伤了三个(其中重伤一个),给我的打击太大了。对它们的死,我总有一种深深的负罪感。
“在这一带几百平方公里的山林中,有三四群野猪,每群至少有一二百只,大群的有二三百只。群猪并没有什么杀伤力,只是快速地奔逃。如果一枪没打中,猪群就会逃得无影无踪,所以需要猎狗把它圈住。多的时候可以收获五六头,少时也有两三头。但怕的是遇到老虎、黑熊和孤猪。人们常说虎是林中之王,但猎人的感觉是:一猪二熊三老虎。老虎虽凶,但它一般尽量不和人遭遇。顺风时,这些动物能在一两百米开外就嗅出人的气味来,老虎会选择避让,但孤猪和熊却旁若无人。如果它曾被猎伤过,它就会记仇,寻到火药气味便拼命地袭击猎人,这对猎人来讲是相当危险的。大的孤猪有五六百斤,一对锋利的獠牙异常凶猛。对熊和孤猪,猎人一般都要畏惧它们八九分。没有一枪毙命的把握,猎人都躲着它们。因它们的动作极快,不等你装上第二枪就会冲上来,如能有机会打出第二枪并能将它毙命,你就算得救了;否则生还的机率很小。
“我和狗们在山中艰难地行走了4个多小时,终于发现了猪群的踪影,看着这足迹,大大小小也有200只左右。根据猪的粪便冻结程度,如不出意外,将会很快便有收获,现在必须先要填饱肚子,做好准备。猎狗不用喂,路上已捉了几只兔子吃了。我自己急忙吃了两个包子,就沿着踪迹追了下去。在翻过两座山后,我突然发现了有虎的脚印。我想叫住狗,却已来不及了,狗早已冲在前面翻过山头。因怕狗吃亏,我已跑得实在喘不过气,只好打开小药盒,服了几粒自制的鹿心血丸,顿时感觉舒畅了许多。
“就在这时,我隐约听到狗的撕咬和嚎叫声,怕的事情终于来了。为了快速前行,我扔掉背囊,拼命地跑。过了大约10分钟,我爬上了山梁,看到了狗和老虎正在搏斗。老虎在追逐着狗,狗不断发出惨叫,声声刺痛我的心。可能有几条狗受了伤,但始终把虎团团地围在中间。我快速找到射击点,瞄准虎的前胛绊子就一枪。只听老虎一声吼叫,并向前一窜,扑卧在地上,它的尾巴甩动了几下,然后就不动了。
“这还只是一只刚刚自立的小虎,如果是一只壮年虎,狗们就要吃大亏了。每群野猪后面,都会有老虎。猪群养着老虎,老虎放牧着猪群,这可能就是生态平衡中的食物链。我将死虎开了膛,取出内脏,将处理好的虎埋在雪中,又回去取回背囊,给伤狗上了药。大憨的头部和后胯都有轻伤,但问题不大。
“几乎每次狩猎,都是大憨在正面进攻,以吸引对方的注意力;而小刁则守在后面偷袭,咬其后裆,只要它咬住的动物,就别想再跑了。它俩配合相当好,所以我非常器重和依赖。一切料理完毕后,我们又上了路……
“大约又追踪了1个小时左右,我忽然又听到前方传来狗的惨叫和撕咬声。我一面跑一边想:猎狗追上猪群不会有惨叫声的,难道它们又碰上了虎?如果再碰上虎,我的狗就不会这么幸运了。狗的惨叫声越来越清晰,我甩掉了所有的东西,拼命地向前跑着……
“待我看清时,才发现那是一头硕大健壮的黑熊。黑熊的不远处躺着一条狗,不知是死了还是重伤。外围有几条狗在狂叫,但时刻提防着黑熊。再外边有几只狗在哀叫,显然是受了伤。看到这种情况,我无法抑制内心的激动。我举枪便打,由于气喘和心跳过于剧烈,子弹只伤了黑熊的一点皮肉。黑熊像发疯了一样,向我冲来。我又一枪,打在它的胸口部位。黑熊吼着晃悠了一下,鲜血一下子涌了出来。可黑熊似乎没事般,竟一下冲到我的面前。我再拉枪栓,怕是已来不及了。
“就在这危难时刻,又是大憨,它虽然瘸了一条腿,却趔趄着从侧面一下冲了过去,想咬住熊的脖子。但由于熊毛太厚,没能咬住,只撞了黑熊一下。因用力过猛,大憨失去了平衡,摔倒在地。它还没站起来,就被黑熊踩了一脚,又一掌打了出去。大憨近百斤的体重,在黑熊的大掌中竟像个球一样飞了出去,重重地撞在树干上,又弹了下来。
“大憨又一次用生命给我赢得了这一枪,也是生的机会。枪响之后,黑熊一下就栽倒了。我刚想去看望大憨,谁知黑熊又一下窜了起来。我毫无提防,当即呆住了。
“眼看黑熊就要扑过来时,却见它一声大吼,不停地甩动着身体。原来,是小刁一口咬住了黑熊的睾丸,无论黑熊怎样甩动,小刁就像长在它屁股后的小球。黑熊越甩越痛,疼得它边狂窜边吼叫着;又一猛坐下去,将小刁重重地压在身下,就像是压着一个肉饼。
“但这下,熊的前怀全部袒露了。我又是一枪。随着血的喷射,黑熊又一次倒下。为了不再失误,我赶紧想再补一枪,可是子弹已经没了。我跑上去,对着它的心脏部位就是一刺刀。熊没有动,这回它是真的死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被熊压在腿下的小刁弄出来。可小刁也已经死了。而它的嘴,还死死地咬在黑熊的后裆上。它的脖子已被扭断。它太英勇了……
“我又来到大憨这里。大憨已奄奄一息,肋骨和脊椎都断了,只有微弱的呼吸。听到我的呼喊,它才微微地睁开眼睛,想同我打个招呼,可尾巴已不听使唤了。它还想伸出舌头再吻吻它的主人,可这点力气也没有了。我看到大憨一下变成了这样,无限伤心和悲痛,虽然强忍着,可泪水还是一个劲地往外涌……”
张哥如泣如诉地讲述着。一个大男人能情真意切到如此悲痛,也深深打动了我,抑制已久的泪水终于喷涌而出……想到大憨小时憨笨可爱的样子,想到大憨高大威猛的神态,想到大憨两次奋勇救主的忠义,想到大憨重情重义和我相拥……可如今再也见不到了,大憨走了,真的走去了另一个世界……
(后记)
我称呼的张哥,就是“张小个子”,是我们团任命的猎人,其任务就是打猎,为团里特别急需的单位改善生活和保护连队在山里的庄稼。他是个复员军人,枪打得特别准;因个头不高,取其貌,所以大家都这样称呼他,但决没有贬低之意。相反,提起“张小个子”,大家都从心底里有种钦佩、敬重之意。这是因为,他常常能“雪中送炭”带来美味。另外,他与凶猛的野兽多次拼杀过,有着多次惊心动魄的经历。他又是一个刚毅、纯朴、好客而又善良的北大荒人。
一生中最早的记忆与狗有关
肖飞
它驮着我,我就像骑马一样,在家里几间老房子当中,在房门外的空地与道路上窜来窜去——在2岁的我看来,因为它身子的高大,因为它步伐的轻快(同时又很稳),这简直有腾云驾雾、飘飘然的感觉了。而且,它对我很温驯、听话,我怎么弄它都可以。这让周围邻居那些小孩子,包括大人们,连靠近它都不敢的,实在是太羡慕了。
最近看新闻,说是世界上最老的狗死了,它活了21年。于是想起我家当年的那只老黄狗,它也是活了17年的,看来是狗中罕见的大寿星了。
鄙人已活了30多年,而一生中最早的记忆,竟是与爷爷、狗、老房子有关。
我的记忆,是从我2岁时开始的,2岁以前的事就完全不记得了。那一年,我爷爷死了,我们家的狗也死了;而在此之前,我与爷爷、狗、老房子有很多的经历和故事,所以对他们印象深刻;相反,对那时也与我生活在一起的人,比如爸爸、妈妈、姑姑、后奶奶(我爷爷的续弦),我脑海里却似乎没有什么记忆。对他们的记忆,要推迟到3岁、4岁了(而那时我弟弟已经出生,我则被打发到了外婆家,所以虽然对父母已经有了记忆,却似乎还没有对外婆、外公、前后两个舅舅、外婆村里的小伙伴们的印象深);最早也得是在爷爷与狗死了以后。这很奇怪,却是事实。
我家的大黄狗,据我爸爸后来告诉我,是我爷爷在我爸爸小时候就从一个朋友家母狗刚生的小狗抱回来养大的(不知道是不是我爷爷要抱回来给我爸爸玩),在我出生时就已经活够15个年头了,就已经算是非常罕见的老狗了。本来,农村人养狗,一般就是3到5年,然后杀了吃掉;即使是任其自然生存,那也是6、7年就会老死,然后被吃掉的。此外还有被人打死的,狗之间打架死的,生病死的,毒死的,摔死的,饿死的等等原因。不管是人的原因还是狗的原因,它们都极少极少有活到10年以上的。可我家的大黄狗,因为它自身生命力就强,身体太健壮,且主人(主要是我爷爷)又很爱它,舍不得杀它、吃它,所以才活了这么罕见的高年辰。
大黄狗先后侍奉、服务了我们家三代男丁,从我爷爷、我爸爸到我。它非常忠诚、称职、聪明、强壮,时时地地跟着自己主人,像影子一样,保护他们,照顾他们。
大黄狗长得很高大、威猛、强悍,像头牛犊子一样。而在我的眼里,它更像是一匹小马了。再说,它对主人很温顺、服帖、友好,怎么样玩它、闹它都行;对外人却很凶,极有敌意、警惕,所以别人都非常害怕它,很难靠近它,走路远远避着,就是来我家串门也很有些犹豫、觳觫。其实,大黄狗似乎从没有主动攻击过人,它只是为了保护自己、保护主人。只不过,它的样子太威猛、太强悍了。
正因为如此,我家的大黄狗凭着长寿、高大、威猛、忠诚、凶悍,在我们家乡那一带非常着名,甚至可以说享有崇高的名望。
我们还是主要讲讲我2岁那一年吧。
在我的记忆里,大黄狗虽然“高寿”15岁了,却仍没有显示出一点苍老、憔悴、委琐、凌乱的颓势来。它总是那么高大威猛、力量无穷,同时也总是那么整洁、完美。它的毛发是纯粹的金黄色,毫无杂毛,闪闪发光,身上又从不长虱子、跳蚤之类,也没有什么刺鼻的臭味,一双大眼睛炯炯犀利,令人不寒而栗,一对耳朵尖尖竖起,堪称狗们中的“大帅哥”。
可是,它的第一代主人,也就是我的爷爷,却已经迅速衰老了。听我爸爸后来告诉我,我爷爷的身体一直非常好,一辈子从来没有生过病,哪怕是一点小感冒都没有,所以也从来没有看过医生、吃过药。我爷爷在我们家乡那一带有两大特点,也是两大优势:一是他什么手艺活都能干,铁匠、木匠、泥匠、瓦匠、漆匠、砌匠、篾匠、酒匠、石匠、棉花匠……“七十二行”几乎都可以集中到他身上;二是他能吃能喝,他有一个外号叫“肖三斤”,据说他一顿可以喝1斤酒(我们当地产的米酒)、吃1斤饭加1斤肉,于是此名被远远流传。这一方面是因为他手艺强,在那个大家都穷的非商业年代,这虽然不能让他经济暴发、钱财滚滚,吃喝却是不用发愁的,到哪都有人请;另一方面就是他身体好啊!
但是,我爸爸后来还说过,有些人的身体看来很差,经常生病、药罐子,长期在挣扎、支撑,似乎很痛苦、很虚弱、快要死了,却仍老是不断气、老是不见死;有些人的身体看来很好,从不生病、吃药,却突然不明不白就死了,死得很快。(我长大后看过书,据说这也是有科学根据的。)我爷爷就属于后面这种人里面的最典型代表。他一辈子健康得很,而在我2岁那年,他却突然躺倒在床上了,坚持了没多少天,就过世了。不过,那时他也有70多岁了;在那个年代,在我们农村,其实也算得上比较高寿了。
我爷爷对我很好。一则,他50岁才有了儿子(在我爸爸之前有好几个姐姐,他的外甥,即他姐姐的儿子,竟然比他还大),而到70岁就有了孙子,自然非常高兴;二则,在中国(在国外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据说有“隔代更亲”的传统或者是本能,即祖孙之间比父子之间感情还深,爷爷疼孙子胜过疼儿子。我爸爸后来对我说,在我从出生到2岁时,即我爷爷去世前那2年,他是经常抱着我玩的,视我如至宝,天天笑呵呵的,连看我的眼神都非常柔腻、溺爱——哎,由于我的弟弟、妹妹是在我爷爷去世之后才出生的(而我的亲奶奶又是在我爸爸还很年轻的“三年全国困难时期”就饿死了,连我都没看到过),所以,我们家第三代也只有我一个人才享受了这样高的“待遇”,即得到爷爷的照料和宠爱。
就在我爷爷去世前的那段日子,就在我2岁时的那段时间,就在我一生中最早有记忆的那段时光里,我爷爷躺在里屋他的那张旧式雕花大床上,天天就是我与大黄狗在陪伴他。因为我还小,没法出去玩,还有可能是因为我爷爷喜欢我,希望我能在他弥留之际时刻呆在他身边;我爸爸要工作,我妈妈、姑姑要干农活——至于我的后奶奶,不知道她去哪里了。反正,后来我爸爸、妈妈对她没有什么好话,因为她一直对我爷爷很不好,我爸爸甚至认为我爷爷娶了她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损失、错误和遗憾。要不是她,我爷爷(不管是否再娶,不管娶谁)还可以多活几年,还可以活得更愉快些。我妈妈甚至认为我后奶奶命太大,克夫,在我爷爷之前已经嫁过2个男人,且都比她早死;且在我爷爷死后,她执意去了她大女儿(不是我爸爸的姐姐)家住,而她女儿、女婿也比她早死。她后来活了快90岁!
我爷爷住的里屋,比外面几间房子要高不少。从中间的房子(我们家的厨房兼“客厅”——湖南人称“厢房”)进入里屋,须经过一个颇高的木制门槛,比2岁的我的身高大概也矮不了多少。门槛在我们那里的方言中,被称为“地方”。小小的我要迈过这个“地方”,可真是非常吃力。我得先将全身趴在“地方”上面,再用力让右脚先跨上去,接着右脚放下去落地;然后是胸部、腹部、双手、整个身子慢慢挪过去,最后是左脚搭上去,再让左脚放下去落地,终于完成整个过程。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这就像是一个成年人在翻过一堵很高的墙,难度不小。可我每天都要无数次迈过这个“地方”,伸展着蹒跚的小脚丫,去看我的爷爷,倒水给他喝。
我的奶名叫“铁妹”,是我爷爷取的,而他自己又按地方老习惯叫我“铁桶”,这似乎成了我爷爷的“专利”,因为只有他一个人这么叫我,其他人则还是叫我“铁妹”。我爷爷躺在床上,在生命垂危、垂死挣扎之时,天天不断叫喊着我的名字“铁桶啊”、“铁桶啊”,声音显得嘶哑、绵长,却一点也不凄厉、难听,甚至还很醇厚、有韵味。30多年过去了,到今天这个声音似乎仍然回荡在我的耳边。
我爷爷每天不停地喊我,不光是喊我的名字,还要我帮他倒水。其实他并非老是渴,老是要水喝,而是希望我能不断地去看他,不断地在他的身边。可是,一个2岁的孩子,非常活泼,非常贪玩,尽管还没到跑出家门、四处闯荡的年龄,还不够这种实力,但是在自己家的那几间房子里,却已经可以“纵横驰骋”、“腾挪跌宕”了,哪里愿意一直静静地陪伴着一个垂暮之人?
另外,我爷爷若光喊我的名字,要我过去,可能我还不会有那么大的积极性,不会那么卖力,不会那么频繁地过去、长期在他身边。毕竟,自己一个人到处走动、一个人玩、一个人高兴,比老是陪着他,那还是有趣得多;毕竟,迈过那个“地方”,对我而言还是不大容易的,所以,我爷爷每次叫我,就只好让我给他倒水了。于是,在“铁桶啊”的后面,便无一例外还要加上一个“后缀”:“倒水来啊。”这样以来,我就愿意做,而且马上做了。
可以想象,光我一个人空着手过那个“地方”就够吃力了,要是我的手里再拿上一杯水,那便更困难了。我在过“地方”之前,先得把水杯放在“地方”上,在我好不容易整个人过了“地方”之后,再去拿水杯。由于我每次都把水杯装得满满的,而“地方”又面积很窄,且又表面不平,而我又人小,水杯拿不稳,且还会因为毛手毛脚老是碰掉水杯,所以,我经常不是把身上淌得湿湿的,就是把水杯碰掉、或水杯自己掉了,水全倒了,于是又得再去装一杯。要是没过“地方”还好;要是过了“地方”,又得再回头过一次。因为我人小,又没人帮自己,可以想象我当时那种既笨拙又努力的情形。
若干年后,当我上中学了,读到朱自清的散文《背影》,对其中那幕父亲跑去对面站台给儿子买桔子,理解、体会起来就毫不费力了。因为,这一幕与自己小时候“何其相似乃尔”!
整个过程中,除了爷爷躺在床上,眼睁睁地瞧着我,也就是大黄狗自始至终在陪着我,看着我——那段日子里,它也从没出过门。
爷爷那浑浊、微弱的眼光里,大部分时间是殷切、关切、慈祥、溺爱;但有时候,当他看到我笨拙、吃力地经过“地方”,或拿水的手不断摇晃、抖动,淌得满身是水,或把水杯打倒,又不得不再去装水,也忍不住乐了,可又笑不出来,就只好勉强干咳几声,而沟壑纵横的脸上溢满笑意。
大黄狗想帮我,又帮不上,干着急的样子(只是偶尔当我趴在“地方”上时,它会在我后面用它的背部拱一拱我的身子,让我稍微轻松一点,速度也会快一点。但有时若它用力过大,或我自己没把握好,我也可能摔倒在另一边,这就等于帮了倒忙)。它只得前前后后、上上下下陪同着我,在我身边不断迈过“地方”,与我一起去看望爷爷;接着又离开爷爷来同我玩乐、嬉戏——我现在想,它并不仅仅是纯粹陪我玩,想必它自己的骨子里也有爱玩的天性。它虽然“年事已高”,过“地方”却仍轻而易举。
我与大黄狗陪伴着我爷爷度过了他人生的最后一段日子。但不久之后,我爷爷就突然永远瞑目了,走得很安详、平静。那是一个晚上,我们家谁也不知道。到第二天清晨大家起床了,才发现爷爷早已停止呼吸,全身冰凉;而大黄狗则两只前脚立在床沿,将头凑近,不断轻轻舔着他的脸颊和脖子。
人们送我爷爷上山(下葬)那天,大黄狗一路上数次纵声长嚎,哀哀不已;当我爷爷那具乌黑的、硕大的棺椁被放入深深的坟坑时,大黄狗又猛地跳了进去,趴在棺椁上,久久不肯出来;在人们用黄土填满坟坑,矗起坟头后,它还躺在旁边,一动不动,眼角有条泪痕,似乎是红色的,有人说像是流眼血了。于是,大家都赞道:“这条狗真是条好狗,对‘想老爷’的确太忠了啊!”“想”是我爷爷名字中的一个字;“老爷”是我们当地对老人家的一种通称。
大黄狗虽然“年事已高”,身体其实一直很棒,神采奕奕、精神抖擞、脚步矫健的。可就在我爷爷死后,它却随即显得情绪低沉、内心哀伤起来,并宣布“绝食”、“罢寝”,不吃不喝,也不睡觉,成天只静静地躺在门口,耳朵耷拉,两眼眯缝,对谁都不搭理;有时又会在夤夜在村子里、附近山头、田野上盲目地四处游走,失魂落魄一般;很快消瘦、憔悴、委顿下去,无精打采的;不几天便殚精竭虑,声息衰微,悄悄断了气,幽幽而去,其灵魂追随了我爷爷。否则我想,它肯定还能再活几年,没准就有21岁,而提前把“世界最长寿之狗”的桂冠摘到呢!
我们家本来也不是不吃狗肉的,可这只狗我们很不忍心吃,便在我爷爷的坟旁挖了个小坑,把它葬在他老人家身边,就让他们主仆俩永远相伴吧。
Hello Kitty
虹彩
最后,我把路非的“家”安在了毛毛“家”的隔壁,就像我家跟阿嫂家一样。路非的坑我们挖得很大,这样符合它的身份。我自始自终没有掩饰我的愧疚。若不是我的失责,也不至于酿成这样的结果。但是现在一切已经成了定局,只能用日后的行动来弥补我的歉疚了。
一
虽然直到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的第三年,我才开始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猫;但关于猫的记忆,却是始于我上学前班的那个年纪。
那时候年纪尚小,对一切事物拥有着无可阻挡的好奇心;特别是对于人以外的那些生物,总有一种想去亲近它们的感觉,这注定了我见到猫之后会陷入一种幼稚的痴迷。
爸爸知道我有这种喜好,一直想帮我养一只狗;可妈妈强烈反对我们养小动物,理由是费时费力还不讨好,而且她认为这相当的不卫生。无奈我偏偏对此情有独钟,甚至不惜降低身份去和别家的“阿三阿四”套近乎。
我们那地方兴养狗,几乎每条巷子里边都窝着那么一两条“恶犬”;猫却是少得很,大概是狗搞起了捉老鼠的副业,以至于猫没有了发展的空间吧。在我见到第一只猫之前,我曾无赖地向那些“阿三阿四”们示好,可是它们并不领情。似乎这些狗都染上了主人们的大男子主义,不屑于与一个小女孩为伍,抑或是它们看穿了我的阴谋,总之我一次次的努力始终没能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甚至当我走过它们面前它们都懒得抬头,所以我最后还是绝望地放下了与狗为伍的念头。
就在我固执地以为人与动物之间必定存在无法逾越的代沟时,我却惊奇地发现,隔壁家的窗台上竟然有一只猫。
之所以知道它是猫,是因为自己曾无数次地反复“研究”幼儿画册,知道世界上有这么一种动物。对于画册上的动物,我始终充满着向往,以至当我见到实实在在的猫时,心情无比的激动。虽然它不是我最想见到的狮子、大象,但人家好歹也是上了画册的,这样一种动物的出现足以掩饰我被狗冷落的落寞。
那只猫似乎没有发现我火辣辣的眼神,自顾趴在阳台上晒太阳,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我在心里算起了小九九,回屋里抓了一块鱼干从我家阳台丢过去。那只猫顿时露出了本性,喵喵地叫得真是那个欢。我则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看来这招对“阿三阿四”没用,对猫却是受用得很,猫毕竟是猫啊,脑袋小了点。
就这样,跟那只猫算是相识了。不知道它是被我的鱼干收买还是被我的诚意所打动,吃完鱼干后它殷勤了好多,老想跳到我家阳台来。要不是我们之间隔着一层纱窗,我还真想把这小东西抱在怀里揉搓一顿。可能是被它的殷勤打动了,我回屋又拿了一块更大的鱼干丢给它,它兴奋地直叫唤,然后把鱼干一下子干掉了。
正当我等着它来感谢我时,它竟转身回屋去了。我哑然无语,竟然……竟然就这样被算计,我的鱼干啊……
当我觉得我无法抑制我心里的不甘时,我决定去教训一下那没良心的小东西。我敲开隔壁家的门,却发现那只猫蜷缩在门角里一动不动,如咽气了一般,而帮我开门的阿嫂(也就是隔壁家的主人)对此似乎并不以为意,像没瞧见一样。那时候我突然觉得它很可怜。在那一刻,我决定放弃对它的抱怨,转而向阿嫂打听起它的情况。
阿嫂说它叫毛毛,城里的猫,是在城里做事的阿哥特意买来给阿嫂打发时间的。遗憾的是,这只猫竟然不怎么会捉老鼠。在阿嫂看来,这样的猫无一是处。毕竟她还要照料田里的庄稼,没有那么多的心思顾及毛毛,有时候甚至都忘记给它喂食了。
我蹲在毛毛旁边,仔细打量这只所谓的城里来的猫,发现它的眼睛也在盯着我,那神情怪惹人怜的。我拿手轻轻抚摸它那浅黄色的毛,发觉它真的很瘦很瘦,似乎只有一层皮来包着几根细小的骨头。小家伙温顺地趴在门角里,似乎很享受这种被人怜惜的感觉,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被我感动了,还是只是想用片刻的良好表现博取我的同情。但不管它出于何种目的,或是出于我本能中对小动物的喜爱,我只能承认我的心已经被它打动了。
我很想跟阿嫂商量,希望把毛毛抱到我家去喂养,但知道她是不会同意的。一是惧怕我妈妈的责骂;再且她一个人在家,有只猫家里会多一些生气。在我的软磨硬泡下,阿嫂最终答应我,以后不再把毛毛关在家里,允许它到我家串门,前提是我必须保障它的安全。毕竟毛毛是目前村里唯一的一只猫,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算是珍稀动物了。
我自然很爽快地答应了阿嫂的要求,然后跑回家拿了些拌饭来给毛毛喂上。毛毛确实是饿得不行了,见到我手上食物,就好比见到了娘亲一样,直接扑了过来,那神情即狼狈又可笑。我那时候就想,假如再饿它两天,它是不是自己就会捉老鼠吃了?
那之后毛毛便“认”了我了,有事没事就往我家跑。我也忘了它当初忽悠我的那档子事,拿出我珍藏的鱼干将它彻底“收买”了。它似乎也明了我的意思,在我家待的时间越来越长,后来干脆赖在我家不想走了。我本想在院子里给它搭个窝棚的,让它安心在这安家,但被妈妈阻止了。她硬是不让我将毛毛留在家里过夜,晚上一吃完饭,就将毛毛撵回了阿嫂家。
其实妈妈也是很喜欢毛毛的,就是不愿意将它留在我们家,说什么人畜有别。可是每次毛毛过来,她都很热情地给毛毛喂食。那时候的我,根本无法理解大人们的想法,总认为他们总是会做出一些很矛盾的事情:比如阿嫂,明明不想照顾毛毛,却又不舍得把毛毛让给我;比如我妈妈,既然嫌弃毛毛就不要那么热情地给它喂食嘛!大人总是那么让人费解。
那时候我心里其实也在打着小算盘,打算一步一步地将毛毛“骗”为己有。可就在我储备了许多鱼干,准备实施我的“掠夺计划”的时候,毛毛出事了!
那天一整天,我都没见毛毛过我们家来,与妈妈都挺纳闷儿,怀疑毛毛是不是病了。我甚至还怀疑毛毛已经“移情别恋”,于是到阿嫂家打听一下情况。可是阿嫂说,毛毛早上就出去了。我一听就知道坏事了。
我和妈妈、阿嫂一起出去找毛毛。我们都抱着一丝侥幸,希望它只是迷路了或是饿晕了,最多最多也是被人关起来了。但我们都知道,我们也就个巴掌大的村庄,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微乎其微。毛毛或许已经遭遇了意外。
我们最后还是没有找回毛毛,因为我们见到它时,它已经是一具冰凉的尸体。
我们是在村头的池塘里找到“毛毛”的。我们走过池塘边的时候,我不经意间看到了它的毛发。当我把它从水里打捞上来时,它已经没有了心跳和呼吸。当时我们都有有点不可思议,反复确认之后才相信那确实是毛毛,可是已经无力回天了。
我们把毛毛用草席卷好,葬在了芭蕉树下,即没有立幡,也没有写悼词,甚至埋葬它的那块地,远远看过去就像不曾动过一样。我在旁边又掘了一个小坑,把原准备用来诱拐毛毛的鱼干也埋了下去。我知道毛毛不会介意我们这样做,它从来都是不拘小节的猫。
算回来,毛毛来我们这也就是这么些的日子,而且还调皮、赖糗、又贪吃,甚至还不会捉老鼠;直到它“夭折”的那天,我从没见它跟老鼠打过交道。但是确确实实的,毛毛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欢笑与生气,这或许也就是毛毛存在的意义吧。
对于毛毛的“夭折”,我一直耿耿于怀,总觉得它似乎死得有些冤屈。但更多的时候我会觉得,是因为毛毛迫切地想吃鱼,因而客死在鱼塘中了。这种想法一直在我存在于我的脑海中,直到多年以后毛毛的“案件”真相大白时,才得以释然。
就这样,第一次与猫的接触,以这样让人无法预料的方式结束。虽然只是很短暂的一段时间,但总归是一段情缘。即使毛毛没能寿终正寝,但我相信它一定会识得我对它的想念。
二
那之后不久,我就到外面求学去了。妈妈说想让我早点接触外面的世界,以后好在社会上立足,于是把我托付给了城里的伯娘。其实我心里很明了,他们只是担心我在家会变成个野丫头,以后没人要了罢。不过我没有拒绝他们的安排,对于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女孩子而言,城市无限的诱惑绝对是无可抵挡的。
可在伯娘家住过一个夜晚之后,我开始后悔了。城市的生活,并不像电视中说的那般精彩。相比之下,我觉得还是村里的生活比较富有生机和活力。其实,那时候我不是很理解什么生机啊活力啊之类的东西。之所以后悔,完完全全是因为这里连一只鸡、一条狗都没有。
原以为住在城里的人必定很会享受生活,家里边或多或少会养着一只看起来很养眼的宠物,至少是比“阿三阿四”们强上一点点的那种。可是后来发现,原来养宠物只是有钱人的专利,像伯娘家这样普通的家庭是养不起那种东西的。倒不是说连“阿三阿四”都养不起,只是在城里你养这样的宠物只会被人家耻笑,据说这涉及到品味与地位这玩意儿。
总之,我是不想继续待下去了,老想着回到鸡鸣狗吠的村庄里。伯娘拿我没辙,便将妈妈叫到城里做我的工作。妈妈来了之后,给我带了一盆我在家里边养的兰花,并向我许诺:等我考上了好的学校,就给我买最好的猫。
我真正的童年就这般闹剧似的开始了。
念书的那些日子过得还是很充实的,每天不停地做功课,似乎都没有时间去想别的事情。因为伯娘说,咱乡下的孩子比不上城里的孩子聪明,所以得花比人家多一点的时间来学习。当时我并不知道,那是妈妈和伯娘为了不让我胡思乱想而忽悠我的话。在伯娘和学校老师的教导下,我渐渐进入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状态。虽然我骨子里对小动物还是有着由衷的喜爱,特别是对猫情有独钟,但因为现实的缘故,我只能寄情于一些课外的刊物和画册,从中寻求些许满足罢。
即便这样,我对猫的喜爱还是表露无疑。同学们都知道了我有这样的喜好,便私底下叫我小猫。我对这个外号并不反感,至少这说明我的可爱与聪明(自以为是)。我在学校收到的第一份礼物,就是几个小伙伴一起给我买的Hello Kitty的玩偶。那只没有嘴巴、脸蛋圆圆的、左耳上扎着一个蝴蝶结的猫,我至今好好好保存着。
伯娘和妈妈每次给我置办衣物,也总是有意无意地选上有Hello Kitty图案的,弄得我一年到头穿的几乎都是有Hello Kitty图案的衣服,成了名副其实的“小猫”,这种状况直到我能够自己上街购物后才得以改观。现在翻看一下我小时候的衣物,除了尿片,其他的清一色的Hello Kitty,不知道是妈妈有意留下来的还是原本就这样,但看着看着,我还是有些感动的。
那时候,班上有许多同学家境都比较好,有的同学家里面是养有猫的。所以,那时候我时常有意无意地帮助他们,要么帮他们搞卫生,要么教他们写作业。总之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巴结他们,然后到他们家里去玩。因为我种种“善举”,也赢得了他们的信任。所以,偶尔偶尔我也是有机会见到猫猫的。遗憾的是无论到了谁家,他们家的大人总是不允许我碰他们的猫。
那时候我也隐隐约约明白了些什么,之后就不再去他们家了。
就这样,懵懵懂懂地念完了小学,又踏踏实实地读完了初中,再勤勤恳恳地上完高中,然后匆匆忙忙地过完4年大学生活。我一直没有忘记刚读书那会儿妈妈给我的许诺,但我一直没有开口,在这些时间里,陪伴我的是Hello Kitty、加菲猫和多啦A梦。我一直都在期待着自己能早点参加工作,然后才能独立生活,拥有自己的空间,做自己想做的事。
这个愿望,在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的第三年才得以实现。
与所有应届毕业生一样,刚出大学校门的我,一脚就淌入了社会这滩浑水。拼搏了整整3年后,一切才开始稳定下来,我也终于有了自己的居所。一切和当初所设想的无二,只是日子晚来了些,不过总归有了自己的天地,接下来的首要事情便是养一只猫了。
那段时间,公司的业务不是很多,我便经常偷空到花鸟市场去转转,希望能遇到所希翼的那种猫。可一连转了几天,始终没有碰到能让我中意的。倒不是说那些猫都不尽人意,只是稍微好一点的猫,要价都要上天去;便宜点的,又总让人感觉缺少点什么。后来又去了几次,还是没能如愿以偿。因为公司里边有了些变动,这事情便暂时搁浅了下来。
之后的一个周末,我在心里盘算着:是不是叫妈妈从老家给我弄一只家猫来?先将就些日子,等有点积蓄后再另做打算。但没能下定决心,因为我不知道生活在没有老鼠的公寓里,那只家猫会不会把我的小窝弄得天翻地覆;或者干脆郁郁而终,夭折了。
三
我在网上晒了这件事,有位网友很快给我回了帖,说他们两夫妇就要到国外去发展,正因为不知道怎么处置他们的爱猫而烦恼,问我愿不愿意代他们收养。我看到他的回帖,自然二话不说,立马就跟他们联系上了,巧的是,我们竟然同在一座城市。不能不说,这是机缘巧合。
后来的情形是:我带了好多礼物去了他们家,然后很快就带着猫一溜一溜地回来了。倒不是我不懂人情世故。只是从我进了他们家家门之后,他们夫妇俩就一直在那说他们的猫怎么怎么好。我真的好怕他们反悔,于是找了借口就溜了回来。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真的很不道义,得了便宜还嫌人家啰嗦。
那天,我回到自己住处才敢把猫从纸盒中抱出来。那种感觉,就好像小时候收到一份向往已久的生日礼物,那种激动是无以言表的。那只猫似乎并不怕生,不知道是不是感应到了我的因爱而生的激动,一副临危不惧的样子,两只小眼睛骨碌骨碌地打量这个陌生的坏境。那神情看起来很自然,似乎对自己被主人转手他人没有太大的意见。这不由让我一阵心安。
因为小时候有过喂养毛毛的经历,所以我自以为自己完全可以照顾好一只猫;可是事后证明,我的想法太过于乐观了。
我找了一个比较大的纸盒,拿剪刀剪成自以为很美观的样式,然后在里面垫上许多碎布,又拿了几张旧毛巾给铺上,将这个“猫窝”挪到我卧室的墙角,再把猫丢到它的窝里,大功告成了!我很有成就感地看着窝里的猫,心中有点小小的激动。毕竟我终于有了一只属于自己的猫,这可是我之前一直梦寐的事情,如今得偿所愿,怎能不开心呢?
那天晚上我睡得很安稳,安稳得连跟我“同居”在一个卧室的猫做了什么事情我都不知晓。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向猫的小窝望去,发现它还在休息,便松了口气。可是隐隐约约的,我感觉空气中有些异味,当下就“觉悟”了,肯定是猫在我卧室内进行了新陈代谢、生理循环了。
我楞在床上,不知道下一部该怎么办,最后只能打电话向朋友求助。过了一会儿,朋友才来到我这帮我把这事情处理了。我还挨了他一顿训,说我笨头笨脑的,也不想想这是我的第一次。在朋友的教导下,我才知道,猫原来也需要一个固定的“洗手间”。在猫刚接触一个新环境的时候,会在它的窝旁进行新陈代谢的工作。若你不及时予以纠正,它就会以为你默认了它的做法,以后就很难再纠正过来了。朋友建议我把猫放到杂货房去养几天,在里面放一个沙盘让它排泄,好搜集它的粪便。
这活又让我忙活了一整天才把它安顿好。可是,这个问题刚解决,新问题又来了。
把它安顿好之后我才想起,它来到我这还没吃过一点东西。我便打算给它做一盘自己精心准备的鱼拌饭,一来为它接风洗尘,二来可以以此收买它,拉近我们的关系。要知道,当初我对毛毛用这招可是屡试不爽。但是事实证明,我又错了。
我错在我固执地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猫都喜欢吃鱼。之前,我还特地买了好多的鱼回来给它拌饭。但当我辛辛苦苦地把猫饭做好,并端到它面前的时候,它竟然只是象征性地舔了两口,然后就把头别过一边去了。我看到它就这样直接地忽视了我的劳动成果,当真有些恼怒了。便一把把它的饭盘丢到垃圾桶,然后“嘭”的一声关上洗手间的门,任由它在里面自生自灭了。
我心里就纳闷了,毛毛是猫,它也是猫,差距咋就这么大?如果养只猫还这么费神,那还不如种花养草来得舒心!我也因此得以理解了当年妈妈反对我们养小动物的缘由。好在那时候我还没有萌生将它转让或丢弃的念头,不然我将愧对我对猫忠实的喜爱。当然,这是后话了。
原本我打算把它关上一两天,让它好好面壁思过的,至少它得好好反省反省,也好让它知道我这个主人的厉害。但它的表现并没有让我感到一点“欣慰”,反而有一种阴谋暴露的挫败感。
它就在杂货房里静静地趴着,也不出声,连动都不动一下。我不由想到,它是不是经常被它原来的主人这样虐待,所以才会这么淡定地接受我的“处罚”?心中顿时又生起了对它的怜惜,因为我想到了当初的毛毛。
我不得不放下我的偏执的念头,给它原来的主人打了个国际长途,细心地询问一些关于喂养它的方法。这时候我才清楚,它竟然是一只来自国外的猫,从地中海那边运送过来的,据说市面上基本没货。我不知道该高兴还是悲哀。凭空得了这么个宝贝,本来是值得欣喜的事情;但是既然是从外国来的,那在日后的交流上必定存在着隔阂,因为语言不通嘛。
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也被我遗忘了,我竟然忘记了给它起个名字。这么重要的事情竟然被我给忘了,真是不能原谅。想了想,既然是外国的猫,当然不能给它起个“阿三阿四”的名字了。但是又不能太洋气,就叫它“路非”吧,这个词在我们老家的话里边就是“醉酒”的意思。看它现在这样子,也就那副德行了。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打车到市中心的宠物医院给路非买东西。因为路非不吃鱼和米饭,只能给它买猫粮了。宠物医院里的猫粮那是一个贵,一罐顶得上我好些日子的生活费了。但是没辙了,不买它就得饿肚子了。假如它真的因为饿而上了天堂,它一定会告诉其他的猫,说我们中国人克扣猫粮,这就把问题上升到涉及国家尊严的角度上了。为了不给我们国家抹黑,我狠下心买了一大罐,然后又给它买了些日用品。这一个来回,我的钱包已经接近贫瘠了。
回到家的第一件事情,还不是给路非喂食,而是烧水给它洗澡。我问过宠物医院的医生,知道这类小家伙身上有许多寄生虫,所以一定要先杀之而后快。网上说猫都是很怕水的,所以我以为路非会极力地抵抗。没想到,这家伙见到我给它准备好的洗澡水后,“扑通”就跳了下去。我愣是没回过神来,原本想好要用来压制它洗澡的招数没派上用场不说,还溅了我一身水。这外国来的猫还真是会享受。
我把路非上上下下都仔仔细细地刷了个遍,然后把它从水里拖出来。只能用拖的了,因为这小家伙的前爪牢牢地趴着浴盆的沿。我不得不强行把它拖出来,再拿吹风机给它吹干毛发,不然它感冒了我就有得受了。虽然我极想知道这外国来的猫感冒后的症状,但想想宠物医院那让人心寒的药价,我一下就打消了这种非理性的念头。
路非似乎很满意我全方位的服务,在沙发上又叫又跳,像个穿新衣服的小孩子一样在那扭它的腰身,臭美得几乎忘了它是一只猫了。我也乐得个清净,坐在它旁边仔细地打量着这只让我“大出血”的猫,发现它确实不像是咱们国家的猫。咱的猫都长得很精干,动作灵活,反应敏捷,长得虎头虎尾、神采奕奕的;而我眼前的这只猫,除了会扭几个不成型的动作外,其他的地方实在不敢恭维:
那松松的肌肉、圆碌碌的身板,还有那看起来甚至有点呆滞的眼神,我没办法相信这样的动物就是所谓的“天生的狩猎者”。若不是它的毛发看起来还有点猫样,别人大概会把它当成一个一堆废塑料袋吧。不过熟话说“娘不嫌子丑”,既然已经把它带回来了,从道义上讲我就必须得对它负责——谁叫我偏偏就那么想要一只猫呢。
路非没发觉我心中对它的“鄙夷”,一个劲地在那扭来扭去,直到累得不行后,才意犹未尽地停下来了,趴在沙发那头喘气;还把四只腿全都张开,远远看去,像极了街上卖的那种毛绒玩偶。
我拿出给它准备的猫食,倒了些在盘子里让他自己吃,然后就回房间看书去了。过了一会儿,我出客厅喝水的时候,看到了一件让我很愤懑的事:那只猫(那时候因为激愤,所以不记得它叫什么了)正趴在桌子上吃着盒子里面的猫粮,而且整盒猫粮几乎见底了。它还吃得不亦乐乎,把肚子吃得滚圆滚圆的。我的心那个痛啊,真的不知道怎么形容才好,似乎当场就失去了理智。我拿起撑衣棍,一把把它撩到了墙角,然后愤愤地回到屋里,在论坛上发布了一条信息:紧急转让外国籍宠物……
我当时真的是被它气昏了头,看到自己的血汗被它那样地糟蹋,心里边怎能平静得下来?这样下去,连自己的口粮都得倒贴上。我越想越觉得委屈,所以才有了放弃它的念头。
论坛上很快有了回音,很多人跟帖向我打听情况,也有熟识的人向我询问原因。于是我在版上大吐苦水,把路非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公示了出来;还特地把它的相片传了上去。我本以为此举一定会博得网友们的同情,谁想他们竟都笑了,还笑得特夸张。
在我的再三逼问下,他们跟我道出了实情。原来,猫粮本身是没有那么贵的,但是宠物医院的医生忽悠了我,把价钱愣是给提了几倍,所以才有了我的钱哗啦哗啦流失的现象。
他们还说,路非是一只纯血统的猫,希望我好好养护。这句话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难道长得奇怪些的猫就是纯血统的了?再说了,纯血统的又咋地了,纯血统的它还不吃东西了不成?
说归说,网友们的一番话倒是让我平静了下来。仔细想想,路非其实是无辜的。在它没办法认清那罐猫粮的价钱的情况下,我不应该让它为我的错误买单。至少,我不能利用人家的无知给它强加罪状,这明显的很不人道。所以,我原谅它了。
过后,我到批发市场买了许多猫粮,质量和上次的都差不多,但是价钱却低了许多,一般的老百姓都可以消费得起的。有了充足的物质基础之后,路非似乎宽恕了我对它的无礼,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一样,继续它慵懒的生活。
至于路非为什么就这么懒,我不想去研究。倒不是我不想知道个究竟,我只怕研究到最后,会把一切责任归咎到自己身上,说我喂养无方。那岂不是毁了我一世英名?所以还是把责任归咎到它的血统上吧!
路非的懒是不能够用语言来形容的。因为很多时候你只会看见,它趴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白天是这样,晚上亦是如此。只是偶尔翻一下身的时候,你才会知道这还有个会动的东西。假如你想看它活动,那你得等它实在憋不住急的时候,才会见到它拖着臃肿的身材,晃晃悠悠地走向它的“洗手间”,然后再晃晃悠悠地回来,似乎它眼里压根儿就没有这个世界。若说还有能让它激动的事,那就是给它喂食了。
我不知道,路非原来是不是跟猪有过共同生活;或是它上辈子本来就是一只猪。它的食量怎么看怎么就不像一只猫所具有的食量,那简直就可以跟猪媲美了。它似乎总吃不饱似的,你喂多少它就吃多少,而且还吃得慢吞吞的,吃完后再跟你要。要是你不给它,它就跟你赖上了,一个劲儿地粘着你,直到你向它妥协。
我并不是有意要克扣它的口粮,只是看着它臃肿的身板,我没有理由不相信,再这样下去,它迟早有一天会胖得脱离了猫固有的模样。或许那时候它站起来时,我甚至没办法发现它的腿。所以我只能严格地控制它的饭量,并把放在很高的柜子里。谁知道这只所谓的纯血统的猫一饿起来,会做出怎样的事。
尽管我小心翼翼地节制路非的生活,有一天它还是做出了一件让人无法理解的事情。
那天我下班回家,看见路非窝在门角使劲抽搐。我一看急了,急忙把它抱起来。这一抱之下,它吐出了一样东西。我一看就想抓狂,竟然是一团毛线球!我实在想不明白,这毛线球和猫粮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或者是路非所谓的血统跟毛线有着天生的仇恨,要不怎犯得着那性命去开这种玩笑?猫的理智真不是一般人所能够理解的。
这事之后,我感觉路非这辈子已经没办法做一只“好”猫了。就算哪天它真的良心发现打算改邪归正,我也不会再原谅它了。无论是脾气多好的主人,被它这么一折腾,就算再大的耐心都给消磨完了。几经思考后,我做了一个让我后悔不已的决定:我决定在我对猫尚有三分热度的时候,将路非带回家给妈妈喂养。
其实刚开始时,我就已经有了这种想法。但仅仅是想想,我从来不轻言放弃。可事后逐渐逐渐对路非感到绝望,我这种想法也就逐渐占据了上风。当我抱着路非坐上回家的车时,这种想法已经绝无逆转的可能了。
四
路非似乎很享受这段旅途,在车上破天荒的没有睡觉,而是对着窗外的景物转悠它圆碌碌的脑袋,两只小眼睛变得神采奕奕,一扫往日的颓废。我看着看着,似乎开始有些动摇了,但想想之前发生在我屋子里的那一切,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我告诫自己不要被一时的表象所迷惑,但心里已经隐隐有些不忍。
妈妈对我仓促的到来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意外,倒是对我怀里的路非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这让我感到有些欣慰。妈妈的申请暗示着事情已经成功了一半了,我在心中暗喜。
卸完行李后,我把路非放到院子里,让它自己适应一下环境,毕竟这就是以后它要生活的地方……我坐在院子边上,突然想起了毛毛;然后好奇地想,假如毛毛现在还在,不知道会不会允许路非在它的地盘上占山为王?或者两者会成为很好的兄弟,或者毛毛还会帮路非减肥……想想又笑了,自己总爱去想那些不可能的事情,还不如现实些,想想如何让路非适应这里来得实在。
晚上,亲友们知道我回来后,都来到我家串门。隔壁的阿嫂是来得最早的。我们简单地聊了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后,又把话题扯到了猫的身上,大家不约而同地说起了当初的毛毛,都为它的“英年早逝”感到惋惜。后来又说起了路非,阿嫂说我可以放心地把路非寄养在家里,现在的物质资料已经不像当年那么贫乏了,而且我母亲一个人在家也显得无聊,有个玩物总好过整天无所事事。母亲也附和着阿嫂的话,说路非看起来很听话,也很可爱,希望我把它留下。
我自是无话可说。唯一觉得郁闷的是,我竟然没发现路非有那么多的优点。我不得不怀疑起自己的价值观。那晚,和妈妈讲了很久的话,听妈妈讲我以前那些糗事就呵呵地笑,一直聊到夜很深的时候才休息。因为旅途的劳累,我一倒头便睡着了,把路非给遗忘了,这一遗忘就出了事情。
第二天早上因为要赶车,所以我起得很早,妈妈也早早起来帮我做早餐。突然间妈妈就问我把路非放哪了,是不是不舍得给她留下。我一听头就大了,猛然想起似乎我们都把路非给遗忘了。我赶紧跑到院子中寻找路非的身影,却怎么叫唤都没有回音。妈妈也找遍了院子的各个角落,连根猫毛都没发现。
阿嫂来为我送别,发现我们的情况后,叫我们到外面找去。我们循着小道,找完了菜地和别人家的篱笆小院,始终没能发现路非的踪迹。其实我知道有个地方我们还没去,但是谁也不愿意提及那个地方。最终在多方寻找无果的情况下,阿嫂只能提议去水塘那边找找看。我没反对,但我叫妈妈和阿嫂自己去,然后我在家等消息。
在我焦急的等待中,阿嫂回来了。她没有说话,只是叫我拿个蛇皮袋去。我盯着阿嫂看了半响,直到得到她肯定的答复后,才敢肯定发生了什么事。虽然我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我知道,路非已经不在了……
我没再说什么,只是拿了个蛇皮袋,跟阿嫂来到水塘边,把路非装进袋子里。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重复着多年以前的故事。我像被输入了程序一般,机械地完成我的动作。
……
最后,我把路非的“家”安在了毛毛“家”的隔壁,就像我家跟阿嫂家一样。路非的坑我们挖得很大,这样符合它的身份。再怎么说,它始终是一只具有纯正血统的猫,而且还来自国外,这样的礼遇是必不可少的。
我自始自终没有掩饰我的愧疚。若不是我的失责,也不至于酿成这样的结果。但是现在一切已经成了定局,只能用日后的行动来弥补我的歉疚了。
那天下午我就回到了工作的城市里,把一切与路非有关的事物装到一个纸箱中,连同那些尚未开封的猫粮和当初那团毛线球,用封口胶紧紧地粘稳,然后把纸箱托运回去给妈妈;她知道怎么做的。
我在电脑上找出路非的相片,制成一本电子相册放在我的博客中,并加上了密码,密码就是路非来我这的那天和离开我的那天。我还加入了一个爱猫群,经常参加群里的活动,解救了许多流浪的猫。但这是后话了。
我还是那么地爱猫,但我已经不再认为自己能够做任何一只猫的主人了……
阿郎的传奇一生
覃荣欢
一
阿郎是我生平养的唯一一只狗,已经去了天国。但我至今仍对它怀着很深很深的歉疚,因为它的死跟我有着莫大的关系。
二
小时候,我跟着爷爷、奶奶住在乡下。6岁那年,奶奶找人给我算命,算命的老先生说我命相有异,必须养一只凶狗替我守命3年方可转安。虽然我不知道那算命的跟狗是不是有些什么不可言喻的关系,但我们乡下人确是很信这一套的,所以就遵照他的意思来做了。
爷爷在村里找了好久都没能找到中意的狗,村里的那些狗大都是一些菜狗、柴狗什么的。在爷爷眼里,这样的狗是不足以为他的宝贝孙子守命的。在多方寻找无果的情况下,恰好有个来自县城的表叔来我家求爷爷办事,爷爷便托他在城里物色一只所谓的凶狗。
一个礼拜后,那只让我日夜期许的来自城里的“凶狗”终于送来了。可打开装狗的纸箱后,我便被泼了了冷水。这只狗与我所希冀的高大、威猛的形象太大相径庭了。这只将为我守命的狗,竟然才来到这个世界1个月,叫嚷还奶声奶气,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怎么看都觉得它更像毛绒玩具。我不由为爷爷对我生命的不重视生起了闷气。
不过这只狗确实凶得很,那天晚上一整晚都在叫,而且还学会了那些泼妇们绝食抗议的手段,闹得我直想叫爷爷把它送人,丢到野外去也可以。我对这样的狗真的很失望。若是那时候爷爷告诉我这样一只小不点花费了我一个学期的学费,我一定会不顾一切地拒绝它这样的存在。但爷爷说是人家白送的,所以我才强忍住了。我想这样的狗也就只能白送人了,谁会去买这样的狗。
刚开始它还挺倔的,一靠近它,它就喊个不停。我们索性饿了它两天。最终,在食物的诱惑下,它还是按捺不住自己的欲望,乖乖向我们妥协了。
第二天,我们在大门后面给它安了个窝,然后爷爷思索着给这小不点起个名字。经过再三琢磨之后,决定叫它“阿郎”。因为据说,它的某位祖先跟狼有过莫名的暧昧关系,可我横看竖看都看不出,这所谓跟狼是亲戚的小不点身上,有哪点遗传了狼的基因。
虽然对阿郎有些偏见,但两天过后我还是被它的乖巧给收买了。那天放学回家,我刚从大门口露脸,它便伊呀呀的跑了出来,那撒欢的劲还真是可爱。它傻乎乎的向我吐那小小的淡红色的舌头,又冲我摇着尾巴,然后舔我的手,绕着我转着圈,那情形仿佛孩子见到了久违的父亲一般,很是让我动容。虽然我不知道它心里是不是只是想讨好我,然后得到一些吃食;但在我内心里已经接受了它的存在。或许真的是命中,注定我要和阿郎一起成长吧。
那时候的阿郎极不安分,晚上经常跑我到的房间,然后赖着不走了。我把门关上后,它还是会在门口窝着,把他们狗族动物特有的那种赖皮发挥得淋漓尽致,无论你怎么撵它,就是爱理不理。不是我不喜欢和它在一起,只是在爷爷和我看来,人和动物之间始终有一种生分。况且我实在无法忍受得了它在半夜那突如其来的呼噜声,那是会让一个小孩子在深夜感到惶恐的。在几次的“劝说”无效之后,爷爷叫奶奶拿纺线编了条花绳,然后把阿郎给牢牢拴在了大门的门柱上,这样任它怎么叫唤也无济于事了。
阿郎似乎对我们这样的举动似乎很不满,那天晚上拼命地喊叫,来发泄它心中的愤懑,直到发现没人理睬它时,才知趣地安静了下来。第二天我去喂食的时候,我以为它会很有骨气的再一次绝食,谁知道它竟在翘着尾巴向我卖弄它的可爱。那时候我知道,阿郎真的接受了这个家,因为它接受了我们的安排。而且它已经隐约明白了,自己作为一只狗的职责所在。对我们帮它安的窝倒是情有独钟,一到晚上便老老实实的守住大门,乖巧的模样很惹人爱。
自从有了阿郎,家里面有了许多生气,那小不点的身体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之后,已经变得更结实了些。奶奶闲来无事,便拿些边角的布料给它缝了件小衣裳。但奶奶的手艺实在不敢恭维,阿郎穿上之后显得不伦不类,我和爷爷都笑歪了嘴。但阿郎并不这么觉得,穿上衣服后跑得更欢了。我怕它跑出去的时候会走失,就在它的脖子上系了个铃铛,之后我便经常在各个小巷里听到叮当叮当的声响,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阿郎。它似乎很享受那种被人注目的感觉,真不是一般的臭美,狗大概都是这样的吧,或许狗的字典里并没有“谦逊”这两个字。
但它没能臭美多久,便受到了它这一生中第一次刻骨铭心的教训。那天夜里突然降了温,下起了冻雨,大概阿郎的小窝奈不住这样的天气,阿郎便跑到厨房去睡觉。那时候还不是很晚,奶奶刚给我们做了宵夜,火塘还很热。阿郎寻思着,竟然在火塘口睡下了。
第二天早上,我早早被奶奶的叫骂声吵醒了,依稀听到是关于阿郎的,便立马爬了起来。跑到厨房一看,真是气不打一处来。阿郎身上像长了癞痢般坑坑洼洼的,还一身的火灰。一看就知道,这家伙肯定是掉到了火塘里,然后被火炭给灼伤的。更可气的是,它竟然还一脸无辜地看着我,像是在祈求我的原谅。我不得不软下了把它扁一顿的心,叫奶奶拿药给它擦上。它身上好多毛都被烧焦了。为了防止它受到感染,我们只能把它的毛都剪光了,然后给它的伤口涂上药。不记得是什么药了,应该是“痢肤平”吧。涂完药之后,它变得身上黑一块红一块的,看起来相当的别扭。不过它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了。以它做狗的自知之明,它应该知道自己这时候已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
三
阿郎就这样并不光彩地告别了它的幼狗时光,因为在此后的这几个月里,我们是不可能让它到外面丢人现眼的,只好把它关在家里。这对于一只爱臭美的小狗来说是很残酷的事,但是这就是它为它的冒失所付出的代价。
那以后阿郎就不那么活泼了,晚上它只会很安分地守着大门,白天就在院子里转圈,或者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地晒太阳,偶尔兴趣来时也会吠几声。但已经没有以前那么欢快了。或者它已经知道自己的处境了吧。这些日子,它最开心的事,大概也就是跟院子里的小鸡小鸭们玩耍。不过小鸡小鸭们对这样的“怪物”是极其戒备的,以致阿郎最后连小鸡小鸭都没得玩了,只能一脸黯淡地趴在地上,跟死了一般。
但每天放学回家,它还是会在门口来等我,还是会摇着尾巴绕着我转圈,但我已经不敢让它靠近我了。看它一身红色的斑(就是刚愈合的伤口),我就会想到动画片里那些来自外太空的狗,它们都长得很奇特,就是看起来不像狗而已。
那时候我已经有了放弃阿郎的打算,甚至开始怀疑起那个算命的老先生说的那些话。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只能归结为爷爷的错误了。爷爷不应该为我选这么一只阿郎这样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狗,而且长得还那么不好看。在那时的我看来,这简直是在拿我的命运来开玩笑,是不能容忍的。不过在后来发生的一件事中,我打消了这种念头。
在阿郎受伤后的一个月,本村的二爷就过世了。二爷在世的时候是一个人生活,也不知他的子女都去了哪,或者他根本就没有子女,这个问题不是我们小孩子所能够理解得了的。我想说的是,二爷在世的时候养了一只狗,听说养了很久,那只狗很高大很威猛,但是性格却出奇的温顺,跟二爷的性格一个样的。
二爷过世前曾托一位故人帮他照顾这只狗,但是狗却说什么也不离开二爷半步。大家见了都为之感动,也就任随它了。后来二爷过世了,可那只狗却一直守着二爷的屋子,不吃不喝,过了不久就憔悴而死了。
这件事给我带来了极大的触动。狗尚且如此有人性,我却视之如玩物。我不得不为自己对阿郎的冷漠感到惭愧。
其实我始终觉得,阿郎的受伤是我的责任。假如我能把它的窝弄得更温暖些,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出于良心上的不安,以及我不想让阿郎发觉我的失职,所以我还是像以前一样逗它玩、给它东西吃。这时候阿郎是特别开心的,老想拿它的小舌头舔我,然后我就跑,它就在后面追,一人一狗在院子里闹腾。
看那情景,阿郎似乎已经好了。但我知道,阿郎始终无法摆脱这次遭遇给它幼小的心灵下留下的阴霾,因为我在晚上时常看见它落寞地舔着自己的伤口。这让我不由感到心酸,感觉它就像没人疼的可怜的孩子。我深深的自责,对自己没有爱怜之心感到非常失望。
虽然阿郎受伤之后的长相,多少会让人忘记它的可爱,但它始终是我的狗。如果连我也嫌弃它了,那它就真的没有存在的意义了,因为我是他的主人,是它的一切。所以,我没有理由丢下它不管。
阿郎似乎感觉到了我的改变,仿佛又找回了以前的那种欢快,但已经没有以前那么调皮了,也许它在这段时间突然大彻大悟了吧,眼神中多了些沉着和稳重,不再像以前那般冒冒失失了。
几个月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阿郎的身体在我们的细心照料下早已康复,身上的毛也渐渐地长了出来,伤口上的毛也长了,而且身型也高大了许多,真真正正的长得狼模狗样。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它额头上被烧伤的地方就是长不出毛来。以致此后的日子里,阿郎的额头便成为了它的标志。
四
经过这一轮的蜕变以后,阿郎终于已经长成了一只威猛的狼狗。我看它身体已经无恙,决定给它放一次“风”。
阿郎无比欢悦地跑出大门,回到它阔别已久的“江湖”中,像是要把这几个月来的憋屈都发泄出来。我对它是很放心的,也就放任它去了,没想到这一放任就出了事。
阿郎在大路边溜达的时候,被村里的其他狗撞见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阿郎变化太大的原因,或是那些狗本来就很欺生,它们一见到阿郎就把它给围住了,一时间就对峙住了。
我看一场恶战即将上演,便打算把阿郎牵回家,因为我实在不想看到阿郎再一次受伤。但我的意图被一些看热闹的人发现了,把我架到了外围,不让我去牵阿郎。还没等我哭出声音,阿郎已经开始了它的攻击,想阻止已经不可能了。
震耳的狗吠声适时地传出来。我只能闭上眼睛,不让自己看到那么血腥的场面。但最后还是忍不住从指缝中悄悄地观察起战况来。
我从没见过阿郎打架,这是第一次。我也相信,阿郎这是第一次参与这样的战斗。我从它的气质上看不到一丝的畏惧,它周旋在那几只狗中间,不断地翻身撕咬、撞击,一次次灵巧地避开对手的牙齿,又寻找机会给对方一次猛烈的回击。它的身影不断地晃动,丝毫不给对手下嘴的余地。我看到了它身上与生俱来的那一份来自狼族的威严。是的,阿郎就像一只战斗中的狼,拼尽全力去扞卫自己。
不可否认,阿郎的确相当的厉害。因为战斗的结果是,阿郎把那几只地痞狗打得落荒而逃。那些旁观者对阿郎赞叹不已,即便他们的初衷只是想看看阿郎被欺负的惨状,但看到阿郎这番神勇的表现之后,应该都会由衷地佩服这只脑袋上有伤疤的狗了吧。我没有时间去想那几只地痞狗会不会找来更多的狗来复仇,狗世界里的潜规则或许阿郎也不知道,所以我也没去想那么多。
我和阿郎都沉浸在胜利的喜悦当中,阿郎把舌头吐得老长老长,还呼呼地喘着气。但我知道它是很开心的,它可能没想到,自己小试牛刀,竟然是这番轰轰烈烈。而我更是万万没有想到,在我面前耍宝的那只小不点竟然有这番能耐,真是“狗”别三日应刮目相看。
那一战之后,阿郎的名气就在村里传了开来。
一些养狗的人或慕名或不服气带狗前来挑战,阿郎都一一应战,一次次成全了他们和它们的要求。当然,阿郎总会是最后的胜者。在不断的战斗中,阿郎的名气越来越大。后来,村里已经没有人敢带狗来和阿郎“切磋”了。村里的狗见到阿郎,都把头低下了三分。村里人便把阿郎称做“狼王”。
邻村有个人养了一只豺狗,据说在他们村一带已经罕逢敌手。听闻阿郎的“英雄事迹”后,便慕名找到我们家,提出要“切磋切磋”。我知道豺狗的厉害,于是不想让阿郎应战。此时已经有不少人在一旁围观,见阿郎迟迟不应战,就一起起哄。无奈,我只好要求他们点到为止。
阿郎跟豺狗不断地周旋、较量。我第一次见阿郎这么认真地对待这样的争斗,心里着实捏了一把汗,暗暗为阿郎感到紧张。
只见阿郎先发制人,用最快的速度窜到对方身后,猛地一跳将豺狗压在身下;然后张开大嘴,冲对方的喉咙咬去。场上顿时安静了下来。谁也没想到,一场本应该惊心动魄的争斗,会这样迅速的结束,而且是阿郎取得全胜。顿时人们爆发出一阵欢呼,仿佛阿郎为我们村争取了偌大的荣誉一般。
豺狗的主人带着他的豺狗,灰溜溜地回去了。阿郎却凭这一战在这一带打响了名气,当之无愧地成为真正的“狼王”。
虽然在外面战绩辉煌,回到家里,阿郎还是没有忘记变成乖乖的模样,还是“厚颜无耻”地到我们面前卖乖,骗吃骗喝。
爷爷有事没事都喜欢带上阿郎去放牛。但阿郎好像并不善于跟这种厚道的动物打交道,倒是常常在路上把别家的牛给吓得不轻,它却一脸得意的享受那种欺辱这些庞然大物成就感。好在我们乡下的牛都是很宽宏大量的,所以才一直没有发生那种狗战群牛的跨世纪的场面。
因为我有这样一只狗,所以我在伙伴们中的地位和威望是很高的,这像是人仗狗势。但不容置疑,我的伙伴们都特别喜欢阿郎,我们去哪玩都要带上阿郎。也正因为这样,阿郎差点死于非命。
那年秋收过后的一天,我们到田里去踢足球,阿郎便在旁边的地里玩耍。过一会儿,我们忽而听到阿郎狂吠,急忙跑过去,发现阿郎倒在地上抽搐,还吐着白沫,旁边有一只死老鼠。我意识到阿郎是中毒了,慌忙抱起阿郎,不要命地往家里跑。
到家后,大家七手八脚的把洗衣粉水、肥皂水、味精水一味地给它灌下去,又把它的两只后脚提起来让水流出来。忙了好长一阵子,阿郎终于哼了一声。
奶奶说阿郎没事了,我才无力地坐在阿郎旁边,突然很害怕阿郎死去,很害怕很害怕。上次阿郎被火伤到的时候,我还没有这种感觉,但现在我知道,我已经离不开阿郎了。
那天我想了好多好多关于阿郎的事,想我和它上房顶偷吃花生的傻事,想它跟我去学校然后被老师赶出来的闹剧,想它掉下鱼塘时的狼狈,一点一点地想了很多很多。
我抱着阿郎,跟它说话。我不奢望它能听得懂,我只是想让它知道,它的主人正陪在它的身边,这样它也许就不感到那么痛苦。
阿郎很快又康复了。不过这次死老鼠事件把我们俩都吓得不轻,我们再也不敢像以前那般疯玩了。我一上学就把阿郎锁在家里,老提心吊胆的,害怕它遭遇不测。好在经过这次磨难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很风平浪静。
五
一天,我放学回家,发现家里来了客人,竟然是那位帮我买来阿郎的表叔。当时我没有理会他,大人的事情我们是理会不了的。但我发现,他们讲话的时候都在看着我。我隐约觉得很不对劲,似乎今天他们商量的事情跟我有着莫大的关系。
到吃午饭的时候,那位表叔终于小心翼翼地问我,愿不愿意把阿郎卖了。我以为他在开玩笑,但他的神情确是很认真的。他笑着说会出很高的价钱来买,征求一下我的意见。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阿郎是非卖品,如今竟然有人公开打起了阿郎的主意,这是我所料未及的。
突然觉得这位表叔,或者说狗贩子的笑容是那么的讨人嫌,当初对他帮我买来阿郎的那份感激已经荡然无存了。我只觉得这些人跟人贩子已经没什么分别了,应该统统抓到派出所去,也算是为民除害吧。
那天那位狗贩子碰了一鼻子灰,讨了个没趣,就走了。但过后爷爷要我小心照看阿郎,因为阿郎可能已经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得小心他们把阿郎拐了。
那天后我就更不敢让阿郎出门了。我怕我和阿郎在外面散步的时候,突然掉下一个大麻袋把我们都罩了进去,那样我们就再也回不了家了。阿郎应该也很理解它的处境,安分地跟我在院子里耍,不再闹着出去玩了。可是即便我们这般小心,还是发生了很严重的事情。
一天中午,我带阿郎到后山玩。我们刚爬到山腰上,就看见有几个人带了渔网和一支看起来很像枪的东西,爬到了我家的屋顶。我被吓得不轻,下意识地在山腰上喊捉贼。一些在附近耕作的乡亲闻声跑了过来。那些人见行迹暴露,便丢下东西,立即跑得没影了。
我回到家的时候,家里面已经聚集了不少乡亲。现场留下了一个很结实的渔网和我看到的那把枪,有位乡亲说那是麻醉枪,专门用来打猎的。我和阿郎在一边定定地看着这些东西,心里说不出的害怕。
这件事情闹得很严重,因为之前相邻的几个乡镇陆续有过类似的事件发生。看得出,他们的手法已经很老练了。我并不关心他们做过什么,我只是希望他们别再做了。看到那支枪,我就觉得心里毛毛的。那时我想,如果他们要拿回他们的作案工具,就直接送回去给他们好了,这样的人还是不要惹到的好。
因为这件事,原本不轻易动怒的爷爷也忍受不住了,找到乡派出所的那些人,要求他们务必把好这一关。见到有警察干预了这件事,我才安下心来。那种年纪,对穿制服的人总是绝对地信任。
如同我的意料,确实再没有人正面打过阿郎的主意,而阿郎也开始了新的生活,因为它恋爱了。
原先我一直忽略了阿郎这方面的本能,直到有一天放学回来,我意外地发现,它在某个角落里跟某狗美女卿卿我我。我这时才知道,我家的阿郎已经长大了,不再是不懂事的狗男孩了,而是长成了很有狗味的成年狗。难怪这些天经常不见踪影,原来是跑到角落里来玩这种“成人(狗)游戏”了。
我没有打搅它俩,想就这样悄悄地走了,毕竟在那样的年纪,对这种事情还是有所忌讳的。我转身刚走了两步,就发现这只傻狗傻愣楞地跟在了我后面。当时我突然觉得它好单纯,在它眼里,主人还是比女朋友更重要的。但我还是把它撵开了,我觉得我没有权利去干涉它的私生活。特别是这种时候,它更需要自己的时间和空间。
那晚阿郎很兴奋,几乎一宿都没睡觉,一直往大门外面望着,还“哈哈”的讲些让人听不懂的话。那极认真的神情,让我们不忍心去打扰。
后来我就睡去了,不知道阿郎是不是趁我睡着的时候,又跟它的女朋友约会去了。我只但愿,在梦中别再重复今天看到的那些“少儿不宜”的画面。
也许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很多人都抱着自家的母狗,来找阿郎“交朋友”。我们始终都没有干预这些,只是让阿郎自己选择。但这阿郎在这时候却是很不理智,跟韦小宝一样,大有那种大小通吃的大无畏的气魄,通通来者不拒。
可是后来来的人越来越多,阿郎似乎也感到有些力不从心。见有人抱着狗出现在我家,它就逃难似的跑出家门,那种来自它内心的恐慌表露无遗。我们只能无奈地摇摇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阿郎躲了一段时间后,这“交朋友”的风波便冷了下来。阿郎又恢复了它的威风。在我的放任下,它经常跑到村子的某个角落里,过起了有家室的幸福生活。
我不曾去想阿郎是不是真的过得很幸福,但我会给它足够的时间去安排它的私生活。我想,狗也应该也有狗的世界,也有它们不为人知的需求吧。
六
阿郎跟了我这么久,我从没对它动过手,不是我胸怀有多广,也不是它没犯过错误,只是我认为,没有必要用这种原始的方式与它进行沟通。我知道阿郎有很忠诚,如果我打它,它绝对不会反抗;但是它会记得我打过它,这对一只视主人为一切的狗来说,是很残忍的事。同时我也知道,阿郎拥有绝对可以一下咬碎我手骨的牙齿。当它对我不满时,完全可以一下把我“解决”了,只是它选择了顺从。
而且,看到其他养狗的人打他们的狗,我还会上前制止,甚至为此与我的好朋友翻过脸。但我始终坚持我的观点,我认为狗也是会感觉到痛的。我不可能阻止所有这样的行为的发生,但我会尽可能地不让自己眼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有一次,我拼尽全力,却没能阻止,因为那个打狗的人是我的爸爸。
春节过后的第五天,爸爸的朋友来家里做客。那天他们喝了很多酒,不停地猜码划拳,从中午一直喝到深夜。那天我早早就躺下了,但被他们吵得一直睡不着。就在我好不容易睡得朦朦胧胧的时候,突然听到阿郎凄厉的叫声,急忙又爬了起来。
等我走到大门的时候,爸爸已经提着一根木棒在那站着了,旁边还有他的朋友。我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但已经意识到将会发生什么。我跑过去想夺下爸爸手里的木棒,却被他的朋友给拉住了,即刻哭了出来。爸爸满嘴酒气,说阿郎咬了他的朋友,所以他要将阿郎打死。他的朋友也都在一边齐声附和。
阿郎从没咬过人,这其中一定是有缘由的。可是爸爸是不会给我解释的机会的。他是个很要面子的人,他觉得他的朋友在他家里发生这样的事情,已经让他颜面尽失,所以把所有的气都撒在了阿郎身上。
阿郎好像完全没看到爸爸手中的木棒,在那定定地看着我。我叫它跑,但是它一动不动,我就哭着骂他,但它已经下定了决心,纹丝不动。
爸爸的木棒死命地落了下去,打了几下,又换另一个人打。木棒打在阿郎身上的闷响,和着阿郎的哀叫,一次一次地撞击着我的心。我现在依然很清楚的记得,他们总共打了16下。我清楚地知道,他们的目的,并不只是教训一下阿郎那么简单。
我的哭声和阿郎的惨叫声把爷爷惊醒了,他慌忙喝令他们停手。我急忙挣脱那个抓着我的手的“恶汉”,抱起已经奄奄一息的阿郎。
在爷爷的威严下,那些“恶汉”们知趣地后退了两步,像是准备作鸟兽散了。
但爷爷生气起来的后果是很严重的。他用手指着那些“恶汉”们,带着怒气说:“‘牛耕田’、‘狗看家’、‘猫捉耗子’、‘猪吃肉’,你们想打阿郎的主意,那是会遭到报应的。”
那些人唯唯诺诺的应声后,就出了我家的大门,爸爸也找了个借口回了房间。我抱着阿郎站在原地,不知所措。阿郎被打得神志不清,在我怀里一味的呜咽。
我和爷爷把阿郎抬到火塘旁,观察它的伤情。只见它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好多地方肿得老高老高的。这时候如果阿郎它妈来了,可能都不愿意承认这是它儿子了,真的很惨很惨。真不知道他们怎么舍得对一只狗下这么重的手!我在心里使劲咒骂着那些“恶汉”。
接着我们给阿郎涂了些药。爷爷把它的窝搬到了火塘旁边,并把大门锁得死死的。谁知道那些“恶汉”会不会再回来施行报复。
第二天,阿郎还是昏睡在那里的。我去跟爸爸讨个说法,但他给的理由很是牵强,说是他朋友踩到了阿郎的尾巴,就被阿郎反咬了一口。我知道他漏掉了最重要的一点,昨晚他的朋友一定是在阿郎头上撒了尿。我清理阿郎的伤口的时候,我就知道有人做了这样的事,不然阿郎绝对不会那么愤怒。
狗也是有尊严的,也是需要人尊重的。当它的忍受到了限度,就会爆发起来。兔子急了都会咬人,何况狗呢!
我们找来兽医给阿郎打了针,兽医说它受了很重的内伤,如果伤得再严重点,阿郎就没命了。我不由得心中一阵寒颤。假如那天他们再多给阿郎一棍,也许阿郎就真的没有了。想到这里,我对那些“恶汉”的憎恶又多了几分。
一直过了3天,阿郎才睁开微弱的眼睛,可见它伤得有多么的重。因为阿郎的伤,我一连几天都没有跟家人说话,也很少出去玩了,整天守在火塘边,守着阿郎,久不久又摸摸它的心跳,害怕它突然死去。家里面也因为阿郎的事情变得很沉闷,仿佛阿郎不好起来,这种气氛就永远无法消除。
好在天佑阿郎,它最终熬过了这一关。过了一个月,它终于站了起来。可是……它的一只前腿已经再无法伸直了。
那以后,阿郎彻彻底底的变了,很沉默,整天守在门口,再也没出过大门。
我十分怀念受伤之前的阿郎,那个跟我如同兄弟一般的阿郎。而眼前的这只狗,显然不是我的阿郎,它只是一只病怏怏的狗。但这丝毫没有影响我对它怜爱,至少它是上天安排来为我守命的狗。就这一点,不管它是瘸子还是瞎子,都足以我好好待它一辈子。我们的爱还是一如既往,因为我们已经接受了这样一个现实。
七
我和爷爷以为,阿郎会这样默默地走到它生命的最后一刻,但都希望那最后一刻能晚些到来。可是造化弄人,这一刻竟然就来了,而且来得那么轰轰烈烈。
事情缘我而起。
那天我放学回家,在半路见到一只看起来很是强壮的狗,不知道是什么品种,总之看起来很威猛,又很洋气。不知道是不是天生对狗的喜爱,还是从它身上看到了当年阿郎的影子,我不由自主地走过去,想摸摸它的头。这一摸不要紧,那只狗突然掉过头,凶恶地瞪了我一眼,又狠狠地吠了两声,随后就作势向我扑了过来。
我当时被它那狰狞的面目吓得没了主意,撒开脚丫,没命地往家里跑。那只狗见我要跑,就紧追了过来。当我冲进我家的院子想关上大门时,已经来不及了,因为那只狗也已经同时闯进了我家的院门。
我惊慌失措的随手抄起一根木棍,准备进行自卫。却发现那只狗把注意力放在了我身后。我回头一看,是阿郎!
阿郎惦着它的三只脚,一脸平静地看着这外来的入侵者,另外一只狗也如临大敌般盯着阿郎。我挥了挥手中的棍子,企图把那只狗赶走,谁知道它竟把我当做空气般,忽略了我的存在,它的目光全部放在了阿郎的身上。我只能走到一边,试图找到什么能够将它撵出去的物件。现在回想起来,如果那时候我找得到一把菜刀的话,也许就不会发生那样的结局了。
就在我转身的那一霎那,两只狗已经干上了,我只能呆立在一旁。
那只狗狠狠地向阿郎扑去。阿郎没有躲避,斜着头冲对方的脖子就是一口。那只狗被阿郎这种拼命的打法惊了一下,但很快就振作了起来,抖了抖身上的毛,吼了一声后,又咧开血盆大嘴向阿郎咬去。可怜的阿郎躲避不及,被对方锋利的牙齿咬伤了耳朵。
我以为阿郎会因此知难而退。谁想它一见到血,反而陡然兴奋了起来,三只脚一弓、一跳,窜上那只狗的后背,死死地咬住它的颈背。那只狗给阿郎这一下彻底激怒了,它在地上打了个滚,摆脱了阿郎的牙齿,然后又翻身把阿郎给压在了底下。
我看它那自己从未见过的高明身手,心里咯噔了一下:完了,这是阿郎生平的第一大劲敌,也是它一辈子最惨烈的一场恶战;而阿郎又曾受过重伤,武功已大不如前。
但阿郎并不是省油的灯,它趁倒在地上那会儿,蓄积了一些力气,一下把对方的下巴咬出一道血痕。那只狗给阿郎咬了个激灵,猛的用下颚顶住阿郎的头,前肢硬是把阿郎架在了脚下。阿郎一面避开对方迅猛的攻击,一面翻滚身体,试图挣脱出来。
好一会,那只狗的前肢似乎有些发软了。阿郎看准时机,终于挣脱了出来,然后两只狗便又撕咬到了一起,接下来的场面开始变得很血腥……
两只狗的血不断地流泄着,似乎要等到其中一只的血流尽后,这场争斗才会停止。但双方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继续翻滚着、撕咬着……
我被眼前的场面给吓呆了。但我心里最大的震惊,自然还是来自阿郎。自它被爸爸打残之后,我从没见它有过一丝生气,一整天都是一副“大约大去之日不远”的消极、失落、委琐的神情。以致我们都几乎忘记了,它曾经是我们村的“狼王”。而今天,我又从阿郎的身影和搏斗中,看到了它当年的雄姿英发、霸气江湖的气质。只可惜它始终是少了一条腿,难复当年之勇了,甚至有点强弩之末的感觉。
阿郎与那只狗的争斗其实是不公平的,甚至可以说是一边倒的,但阿郎硬是跟对手拼成了势均力敌,靠的就是它骨子那股天生的战斗的精神、无畏的斗志。但实力上的差距,并不是靠硬撑一下就可以弥补的。今天的阿郎毕竟不复“狼王”的神勇,而且比对方少上一条腿,这是用任何精神都掩盖不了的缺陷。
毕竟,软件再好,还得有好的硬件啊!
战争最终的结果是:阿郎顽强地咬断了对方的后腿,自己却牺牲了;而对方咬断了阿郎的脖子后,狼狈、恐惧地跑了。
是的,那是阿郎一生中最悲壮的一次战斗,也是它的谢幕战。那之后,世界上便不再有阿郎了。
阿郎死了。它本有机会逃走的,只要它躲进厨房或者厅堂,都可以免去这一战。但是它没有这么做,甚至对手惧怕了阿郎的纠缠想逃跑时,阿郎都没有给它机会。
阿郎选择了一场生死的决斗,因为它自出生以来,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退缩;更因为它不能容忍其它的狗在它的眼皮底下欺辱它的主人。这是对阿郎尊严的挑战,赤裸裸地挑战“狼王”的尊严。阿郎没有理由不为尊严而战,即便付出生命的代价。
我永远不会忘记阿郎倒下时的眼神,凛然中夹带着一种如释重负般的解脱。那一刻,它仿佛找回了当年横扫江湖的霸气,回到了意气风发的曾经。那种久违的傲然与狂妄,见证了阿郎的王者归来。可是,它归来的这一刻,竟是这样的血腥。
看到阿郎倒在血泊里的尸体,我知道,自己这辈子已经再也没有机会去弥补对阿郎的歉疚了。
八
我与家人把阿郎的尸体清理干净,装到它的窝里。我在它身下垫了它幼年时穿的、奶奶做的衣服,拿出当年的铃铛给它系上。一切妥当之后,我们便把阿郎抬到后山,为它掘了一个很深的坑,然后就把它葬下了。
我用铁锹把上面的土拍得很严,然后砍了几枝荆棘盖过去。阿郎需要安静,我不想任何人扰乱它的安宁。
那两天,我没说过一句话,我怕一张口就会哭出声音。我不想让阿郎带着我的哭声离开,即便是永别,我也只想让它安静地离开。它生前没能得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空间,现在便让它安静地在山脚下长眠吧!
我并不怪它这样仓促地离去,它有权利选择死的方式。相对于在长久的落寞中寿终正寝,它选择了这样有尊严的死法,对它来说也许是最好的结局。或许在它被爸爸打断腿的那一刻,它就已经死了,现在只不过是没有了呼吸和动静。
我庆幸在阿郎死去的时候自己能待在它身边,这样它就能更简单地接受生命的终结。
如果还有下辈子,我想知道阿郎是不是还要做狗?如果是,但愿它能有一个更好的主家,别再经历这么多的波折了。
再见,阿郎……
那一天,有这样一位母亲
慈悲为怀
被烧伤的母亲看到救儿无望,愤怒地扑向那些披着人皮的东西,却被木棍和铁铲打得鲜血淋漓。母亲毫不退缩。那几个披着人皮的东西落荒而逃。母亲摇晃着遍体鳞伤的身躯,挣扎着愤怒地追到那些东西的楼下,怒目等待。可能此刻,她的唯一想法就是:我和你们前世无仇、现世无怨,为什么你们对我们下此毒手!
2008年5月7日晚23点多,在准备关电视前,我随手按选择频道按钮,看到重庆台正在播出的《法治生活》,被主持人述说的案例吸引。第二天,上网搜索有关资料,看完后百感交集……
本月的11日——5月的第二个星期天,全球的母亲节。去年母亲节前夕,有这样一位母亲:奋不顾身火中救儿。
那一天,有这样一位母亲:临危不惧。
那一天下午约5点,“单亲妈妈”和两个刚2个月左右大的孩子正在“家”中休息。忽然,它们唯一的出口被堵死了。惊诧之间,汽油从空而降,淋在母子仨的身上。接着,火种又从天降。母子大声喊叫。一位路人闻讯打开唯一出口,身上着火的母亲一跃而出,脱离险境。
一看两个着火的孩子还“在”家中,母亲又马上回头,救出一位身上着火的孩子。母亲抱着孩子,在地上滚灭身上的火。待它回头准备救另一个孩子时,却发现“家”的唯一出口又被堵上。身上着火的另一个孩子,在母亲面前被活活烧死!
这个残暴的场面,吓哭了小区的孩子们。
那一天,有这样一位母亲:勇敢无畏。
在此同时,被救的烧伤的那个孩子回到“家”中,在被烧死的兄弟对面的狭小空间里,悲伤地将头扭向另一边。
这位势单力薄却非常勇敢的母亲此刻肯定忘记了,它不到40公分高的身躯,根本抵不住人高马大的对方的一击。那将是致命的一击!但是,她豁出去了!因为,她心里很亮堂:公理、正义在我手!
披着人皮的东西害怕了。借助警察的救援,他们才得以狼狈地逃离家门。
那一天,有这样一位母亲:舍身取义。
几天后,被火烧伤的母子俩也辞世了。一般的原因是:母亲死于烧伤、被打伤;孩子死于烧伤。我觉得,更深一层的原因在于:更致命的是心理创伤!我更愿意相信,是母亲心里放不下先它而去的孩子!又不忍看到受伤的孩子倍受煎熬的痛苦!它实在没有办法心挂两头!
有谁能够理解,面对骤然被别人蓄意谋杀而去世的亲人时的那种彻心彻骨的痛!有谁能够面对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摧残!特别是处于明显弱势的单亲母亲和才2个月大的孩子!善良的母亲只能选择带着伤痕累累的孩子离开这个世界,和先它而去的孩子相聚在天国。到了天国,它肯定还要告诉那位先它而去的孩子:孩子,公理自在人心!有很多正义的、善良的人,在现场、在事后,义无反顾地为我们声势浩大地伸张了正义!我们应该谢谢他们!
这是一位多么令人崇敬的母亲!尽管,它不属于人类。
以上故事发生的时间是2007年4月25日。地点是南京市下关区和燕园小区。母亲是一位寄宿在废弃的水泥管线道里的小型狗,被小区居民疼爱地冠名为“蝴蝶”。它们的“家”,是一个只有宽、高约40公分,长度不详的、水泥铺设的空间。
如果有可能,我希望在“蝴蝶”母子仨被焚烧处,树立一个小小的大理石碑,上书:“蝴蝶”母子仨被焚烧处。树立纪念碑,可以警示我们:我们应该尊重所有的母亲,不管它与我们是不是同类。做为百灵之首的人类,更应该善待动物,善待母亲!
透过这个案例,我们更感觉到,在我们国家的物质水平迅速提高、社会文明不断改善、法治力量不断加强的总体条件下,制定《动物保护法》的社会前提已经成熟。我们的国家能否也让这些可怜的、无辜的、但是同样有感情尊严有的小动物们,也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呢?英国早在1822年就已经有了这部法律,希望我们国家做得更好!
我们热切盼望着。
棚户区的童年
李虹
似乎是小黑的态度刺激了我和我的狗友们,我们逐渐习惯了每天例行一次的耀武扬威。小黑也习惯性地向我们行注目礼,对我们来说那是相当的受用。其实有时候,我会去想小黑为何以这般态度来面对我们?但以我那时候的智商,根本就想不出个所以然来。我索性把一切原因归结于小黑的“不作为”,然后继续向它施加我的淫威,以满足那份稚嫩的虚荣心。
一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淡出了生活圈子,竟很少关注市井民生的那些个事了,直到昨天听到隔壁阿南的咆哮,才知道政府开始对宠物的养护进行严格管制;阿南的狗因为没有取得狗的户口,因而失去了在这个城市生存的权力,被政府的工作人员给带去“管制”了。
我跟阿南的交情并不是很深,但跟他的狗私底下是有过一些接触的,算是熟识了罢。如今听闻“故友”已大约大去,心里竟又惆怅了起来。
早些年,城市里还是可以养狗的。
我说的早些年,指的是6岁那年我们举家从山里面迁移,来到城市里谋生的那些日子。那年头山里边的年轻人大都放弃了田间地头的生活,一窝蜂地往城里边跑,美其名曰“淘金”。但并不是所有向城市进军的人都怀着淘金的美梦,其中有一些人是因为没有遵从计划生育的国家大计而迫于计生办的围捕,所以才不得不背井离乡。很不幸的,我们家就是其中的一份子。
那时候年纪尚小,不识人间疾苦,但远离家乡而触生的伤感还是有的。听妈妈说,一直到进城后的第3个月,我才相信马路的那端是一片尚未开发的土地,而不是老家那片任我们玩耍的荒野。也正因为这样,我才清楚地意识到,我们在城市里的地位明显有异于常人:人家住的都是结实的楼房,而我们只能蜗居在棚户区的一角,整天面对着那块尚未开发的土地;城里人把它称为规划地。虽然在我眼里,那不过是一块连菜都种不活的荒地。
为了生计,爸爸和妈妈不得不整天在外边寻找活路;而我和弟弟是不允许外出的,确切地说是不能出棚户区以外的地方。他们说,我们这些外来的孩子到了外面,会被当做猪仔卖掉。我当然没有当猪仔的勇气,所以整天跟弟弟混迹于棚户区的各个角落。
在棚户区居住的人挺杂的,有卖煤的、拉车的、挑砖头的,总之卖体力的活在这都可以见得到。我和弟弟算过,拉三轮车的有10来家,卖煤的有3家。倒不是我觉得他们的工作给社会带来多大的贡献,而是干他们这两行的家里边,一般都养有狗仔。而我对狗仔有着一份由衷而神秘的喜爱。在那些百无聊赖的日子里,也只有在不断地“诱拐”人家的狗仔中获得一些乐趣了。
对狗仔那份狂热的喜爱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这都“归功”于老家那位已年过90岁的李奶奶所讲的那个关于“狗王”的神秘传说。
话说国家动乱的年代,我们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虽然我们这不是战场的前线,但战争的波及还是使我们那片地方民不聊生,许多人纷纷负起行囊远走他乡,寻找片刻的安宁。也有一些人不愿放弃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基业,只能提心吊胆地过日子,苟且偷生与土匪与恶霸之间。
有一个可怜的孩子(似乎老人给我们讲的故事中都有这么一套),他的爸爸被敌人拉去扛炮弹,从此杳无音讯。可是祸不单行,老天并没有放过这对孤儿寡母。不久之后,他妈妈在给村里的老地主做活的时候出了意外,据说是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当时就被几个恶霸架出了村子,之后就再也没消息了。大家可怜那个孩子,怕孩子也受到地主的报复,当晚就给小孩收拾了行李,叫他趁夜离开此地。
但是小孩不肯就此离去,就偷偷在山腰上找了个山洞住了下来。跟他一同占据这个山洞的,还有一条流浪的野狗。之后,小孩就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跟已经成为他同伴的野狗一起出入于深山老林之间,打野兽、摘野果,晚上就回到山洞里休息。
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了;直到有一天,村里来了一群撑着膏药旗的人。他们一来到村里,就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掠夺与屠杀,似乎要把村子荡平一般。就在村民们无比绝望的时候,山上冲下一群狗仔,把那队膏药兵一下冲得七零八碎,然后那些兵被狗仔们往死里整……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膏药兵全军覆没;而指挥狗仔下山营救村民的,正是当年的那小孩和他的那只爱狗。他如今已是名副其实的“山大王”,统领十里八乡的所有山野。周边的恶势力慑于他的威名,没有人再敢打这个村庄的注意。村民们感激小孩的救命之恩,奉他为“狗王”,每月十五都会在山口放两只鸡给他。可惜,从那以后他再也没出现过。
这是李奶奶所讲的那么多故事中,我唯一清楚记得的一个。至今我依然没有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因为我曾怀着极远大的“理想”进山去寻找机缘,企图也碰上那么一只流浪的狗仔,最后却连乌鸦毛都没碰上一根。倒是在山腰上发现了一个山洞,但究竟是不是就是当年“狗王”的洞穴就不得而知了,至少我并不认为一位行将就木的老人会忽悠我。
也就从那时候开始,我对这类如此通灵的生物有了一份不可言喻的感觉。这种感觉,与其说是喜好,不如说是景仰,或者说是出于小孩子天性里的好奇。总之,那时候就只想着能像“狗王”一样,统领十里八乡的山野,这种念头直到我到城里呆了很久也不曾断过。
二
如果还有人记得当初整天在棚户区游荡的那两个小孩(我和弟弟),一定也会记得他们身后总跟着几只狗仔,像膏药军进村一样扫荡棚户区的各个坑坑洼洼,那种场面好不壮观。话说回来,我们在棚户区留下的最值得纪念的事迹,大概也就这般了。
我曾就养狗的事情跟爸爸进行了严肃的交涉。但是,爸爸总以家里面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为由,拒绝了我的要求。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我只能放弃这种想法。那时候虽然顽皮,却也是知晓一些事理的。毕竟我们实在没有剩余的口粮了,一家人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又何苦再让一只可怜的动物跟我们一起紧巴巴的呢?
日子在棚户区的水沟边臭哄哄地一天天流过。我跟弟弟最终征服了棚户区所有的狗仔;当然也包括卖煤的阿三家那条又瘸又黑又臭的狗,我叫它小黑。
阿三是我们的老乡,确切地说是同一个县份来的人。原先他与我们并不相识,只是在爸爸跟他买了几次煤球后,了解到大家都来自一个地方。用爸爸的话说,大家出门在外都不容易,应该彼此担待些,所以经常邀阿三来我们家(其实是我们的棚子)喝点小酒;但两个人却常常逢饮必醉。他们喝了酒像疯了一样,整天嘟哝着命运的不公平,似乎这个叫“命运”的人或东西欠了他们很多钱似的。
妈妈对他们的醉态并不以为意,她常跟我们说,阿三是个可怜的男人。阿三的事情我是知道一些的,他没有家室,据说他的妻子跟他来城里之后就与人家跑了,他一个人靠拉板车卖煤球赚点钱补贴家用。因为怕晚上有人来“拿”煤球,所以他养了只狗仔看家,也就是刚刚提到的小黑。
可那时候我并不觉得阿三有多可怜,倒觉得小黑比他凄惨得多。跟上这样一个邋遢的主人也就算了,还因为主人乱发酒疯而被打折了一条腿。我常常想,假如这样的事被“狗王”知道了,不知道他会不会带一群狗仔来把阿三送回老家。但是想想又觉得可笑,“狗王”生活在深山里边,那里是不可能来城里的汽车的。所以,小黑的命运注定就只能这么悲惨下去。
起初我对小黑并没有什么好感,特别是知道它是阿三的狗仔之后,连对它的同情心都没有了。都说狗仗人势,如果它的主人是个连自己老婆都保不住的男人,它理所当然也不应该是什么好狗。
带着这种看法,我常常特意拖着我的狗队走过它跟前去。它一般都趴在阿三家的棚架下,见我们过去后,立马竖起它的三只腿,然后注视着耀武扬威的我们。虽然读不懂它的眼神里到底有什么深意,但这已经足够让我傲然离去了。
我自然不会以为我们要一直这样下去,直至把小黑欺压到它4条腿都动不了的那一天。小孩子的游戏是很快就会玩腻的,没过多久我就放弃了小黑。因为我们新开发了一种在垃圾山上寻宝的新游戏。新鲜的事物总是能吸引注意力的,当然也包括狗的注意力。我们很快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新游戏的进程中,彻底遗忘了那个前些日子还被我们用以满足虚荣心的小黑。我说的遗忘,指的是那件事情发生之前。
三
那天早上,因为被爸爸拉到天桥底下去剪头发,所以我来到垃圾山的时间比平时晚了一些。就在我来到垃圾山的外墙时,听到里面传来一阵刺耳的狗吠声;我一急之下,也顾不着往大门走了,直接找了个洞就往里面钻。当我从洞口探出头来时,当即被垃圾山上的场景吓呆了:平时跟着我混的那几只狗仔,此刻正围着一只被咬得遍体鳞伤的狗仔转圈圈。眼尖的我很快发现,那只狗仔的一条前腿轻轻跷起并不停地颤抖。这条腿我是认得的。这只被咬得连它妈妈都认不出来的狗仔,必定是小黑无疑了。
我很震惊,虽然我们(指我和我的狗友)平时给人一副作威作福的地痞形象,但我们真没做过烧杀抢掠之类动真刀真枪的事情,如此凶狠的场面我是从不敢想的。但我已没有时间去探究事情的前因后果,当即喝退那群狗仔,使得奄奄一息的小黑终于得以喘了口气。看得出它已近虚脱,尚好的3条腿跟着那条已经坏掉的腿一起颤抖着。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过去,从它身下的垃圾中扯出一块碎布来垫在它的身下。它知趣地躺了下去,然后眼睛就一直半眯着,身子偶尔还抽搐一下。
那些始作俑者半坐在我身旁,似乎对我的行为很是不解。我自然不会去跟这些动物解释,倒不是我不想,而是我不知道我该用怎样的方式告诉这些狗仔什么叫做同情心。望着它们不知所以然的眼神,我挥挥手把它们都赶回了家。我实在是郁闷至极:明明是你们把人家咬得只剩半条命了,还在我眼前装出一副纯洁、无辜的样子,看得我都饱完。
我把小黑身下那块碎布连同小黑一起提起来,到大门口的戏水池那里给它洗一下血迹。看场子的杜爷跟我也算是老熟人了,见我七手八脚的,便过来帮我的忙。在杜爷的讲述中,我总算对这起事件的来龙去脉有了大致的了解。
那天早上,其他狗仔早早来到了垃圾山玩耍。就在它们玩得起劲的时候,不知是哪只眼尖的狗仔发现了在垃圾山下的小黑,就兴奋地唤起其他狗仔往垃圾山下冲去。当时小黑正望着垃圾山出神,并没有意识到危险的临近。当它发现情况不妙时,它的退路已经被其他狗仔封住了。面对着这些平时在它面前作威作福的狗仔,小黑低声呜咽着,它很明显地感觉到了这些狗仔对它的敌意。
其他狗仔自然不会放过这样欺辱小黑的机会,围着它一阵狂吠,似乎要把小黑吼出神经衰弱的症状才肯罢休。开始时小黑还一个劲地容忍,只是低声地呜咽。但这似乎更助长了其他狗仔的嚣张气焰,它们吠得更加忘乎所以了。
场面在小黑被其中一只狗仔咬了一下尾巴后发生了改变。咬小黑尾巴的那只狗仔,似乎一点都没有意料到自己会触怒似乎只会低声呜咽的小黑,因而它只能为它的轻浮付出沉重的代价。
小黑发现尾巴被咬之后,猛然停下了声音,回过头去寻找那只行凶的狗仔。只见它那3条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摆好了架势。其他的狗仔只见眼前一黑,而后突然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嘶吼声。大家定神一看,发现小黑竟把那只跟它有“咬尾之仇”的狗仔的鼻子活生生咬下了一块,把它弄得鲜血淋漓的。其他狗仔看到自己的同伴竟然被小黑如此羞辱时,哪里还按捺得住,纷纷对小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攻击。于是才有了我后来看到的那一幕。
在杜爷讲述事情经过的时候,我头脑里一片迷糊。我知道,这起事件的最终责任归属,其实还应该算在我的头上。若不是我平时对其他狗仔的宠溺,今天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其实我骨子里并不厌恶小黑,因为我相信每一只狗仔都是极通人性的动物。我甚至想过,当年“狗王”在山洞里遇见的那只野狗,或许就是跟小黑一类的不被人看得起的狗仔。而我也知道小黑一直很想加入我们的队伍,但是它没有走近我们的勇气;而我也没有接纳它的气度,因为少年的虚荣……
在杜爷的帮助下,我们把小黑皮毛上的血迹清洗干净;然后,杜爷找来了一块不太脏的抹布,帮我把小黑托起来。我看了看气息不定的小黑,迈开步子就往家里面跑。我固执地以为,家里面那些瓶瓶罐罐的药一定能减轻小黑的痛苦,这样或许可以弥补一下我的歉疚。
但我的想法没能实施,因为回到家的时候我妈妈恰好也在。她看着气喘吁吁的我,又望向我怀里的小黑,摇摇头一阵苦笑,然后叫我把小黑带进棚子里。
在妈妈帮小黑涂药水的时候,我在一旁老是重复着一句话:“这是阿三的狗仔,你一定要医好它。”虽然我知道其实妈妈并不懂医术,她所能做的也就是涂点药水什么的,但我还是希望她知道小黑是阿三的狗仔后能更细心一些。因为我记得她说过,阿三是个可怜的人,所以要多担待些;那么阿三的狗仔也是可怜的狗仔,也应当得到妈妈的照顾。
当天下午,阿三回来后,就很快来到了我们家,一进门就急冲冲地问起小黑的情况。他那份神情让我最终相信,他还是关心小黑的,之前是我误会了他。见小黑已无大碍后,他抱起小黑打算告辞,但被我和爸爸留下了。这是我第一次主动留阿三在我家吃饭。当然,我不是跟爸爸一样留他下来喝酒,我只是想让它留下小黑。我虽然确定了阿三是真心地关心小黑,但我还是没办法相信,这个邋遢的男人可以照顾好这只已身受重伤的小狗仔;只怕一不小心小黑就给他整得死翘翘了,就完蛋了。
那晚很出人意料,阿三并没有喝多少酒,只是一个劲地吃饭,似乎想把之后几天的饭在那一餐就吃完。他那副跟饭拼命一般的模样,把我们一家子看得是一愣一愣的。等到他终于吃饱喝足的时候,我才结结巴巴地开了口,希望他能把小黑留在我家养伤,弥补弥补我的歉疚。他犹豫了一下,答应了。
妈妈把小黑安顿在一个纸皮箱里,给它垫了很多我不穿了的旧衣服。小黑似乎很享受我们的伺候,早早就睡下了。之后的日子里,我每天都遵照妈妈的吩咐,按时给小黑上药;其他的时间就跟小黑在棚子里玩耍。被我洗得干干净净的小黑其实挺好看的,他的毛色也好,看起来不像是本地的狗。但这都不影响我们之间的嬉戏,我们像认识了很久的朋友一样玩耍,把家里面弄得一团糟。
闹腾了1个月的时间,小黑的伤势已经痊愈,毛发也都长齐了。在这段时间里,我一直没有再出去找其他的狗仔玩耍。小黑也乐得伴我左右,整天黏着我,还老拿它小小的舌头来恶心我。要不是见识了它一反口就把人家鼻子咬下的能耐,我还真想把它当做一只乖巧的宠物狗。
期间阿三来过几趟,但他始终没有提出要把小黑带回去,每次来都是大吃大喝一顿,然以后就走了。小黑还是认得它的主人的,可面对他却没有什么亲昵的表现,不知是畏惧还是怨恨。
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问妈妈,阿三还会不会把小黑带回去,他为什么每次来我们家都像是在骗吃骗喝的样子。妈妈只是说,阿三最近更加不如意了,来城里卖煤球的人越来越多,用煤球的人却越来越少,他现在连生计都很难维持得下去。
我没有再追问下去,对于大人们的世界,我们不需要有太多的了解,只要小黑别离开我们就好。小黑的到来,使我们家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宠物。这或许是爸爸给小黑原来的主人一些面子,所以才没有把小黑扫地出门。但我们终归有了一条一起生活得狗仔,这比什么都好。
四
在我认为,小黑必将跟我们一起生活到它4条腿都动不了的时候,事情又发生了变故。
那天早上,妈妈早早地出去买菜了;爸爸也没有出工,在门口坐着,好像在等什么人。待妈妈回家把菜收拾干净后,爸爸等的人也就来了,竟然是阿三。虽然爸爸没有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从阿三手上的大包小包来看,他似乎要出远门了。
妈妈把菜做好以后,我们就开始吃饭了。这一餐饭很沉默,爸爸没有喝酒,只是轻声细语地叮嘱阿三一些什么事情。阿三倒是挺想喝两杯的,但是被爸爸劝住了,说坐长途车不宜饮酒,我才知道阿三真的要离开这里了。我很想知道阿三要去哪里,是不是去寻找他的妻子。但我没敢吭声,我怕我一说话他会突然想起小黑来;虽然现在他似乎还没有忘记它,却至少还没有提到它。
在谈话中,最先提到小黑的人既不是我,也不是阿三,而是我的爸爸。
他问阿三是不是也要把小黑带走。阿三看了看在一旁直瞪眼的我,轻声说道:“如果小鬼不嫌弃它,就让它留在这里吧。”我听到这话心中暗喜,急忙低头寻找小黑,想跟它分享这个好消息;却看见小黑竟然很本分地坐在阿三的脚边,似乎已将把我给忽略了。我心想,过后一定要好好收拾它。小黑却只顾黏着阿三的裤脚,对我摆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
我们当然不会拒绝小黑;同样的,我认为小黑也不会选择离开我们的。
所有的事情商讨完毕以后,阿三便起身告辞了。我们把他送到巷口,然后看着他拖着大包小包远去的背影,目送他远去。当我们准备转身往回走时,发现阿三又折返了回来。我们定睛一看,发现了他尴尬的眼神。在他后面跟着一只狗仔,不是小黑又是谁?
阿三把小黑塞到我怀里,我急忙把它紧紧抱住。再一次满怀歉意地嘱咐我们要照顾好小黑之后,阿三就又转身离开了。这一次他走得很快,似乎要强迫自己趁早了却这场不甘心的诀别。这一次,他的身后再没有什么东西跟着了……
我突然觉得很伤感,冲他的背影喊了一声:“阿三叔叔,再见!”这是我唯一一次叫阿三为“叔叔”,那之后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他听到了我的喊话,但是没有回头,只是挥了挥手,说了声“保重”,之后就消失了。
我们回到家里,大家的心情都还没有从阿三离去的伤感中恢复过来。我一失神,小黑就挣脱了我的怀抱,“唰”的一下就往门外跑去。等我回过神来追出去的时候,它已经跑得没了踪影。妈妈叫我别追了,晚上它会回来的。
到了晚上,小黑并没有像我们所想的那样出现;
第二晚,小黑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
第三晚,爸爸告诉我,小黑可能不会再回来了。
我很伤心,拽着妈妈的手叫她赔我小黑。我把小黑走失的责任,都归结于她那天阻止我的缘由上。这时候,爸爸走过来,说要给我讲一个故事,关于小黑的故事。
他说,小黑其实是一只流浪犬,阿三去卖煤的时候顺手把它拎了回来,于是小黑便认了阿三这个主人。阿三其实也很喜欢狗仔,便把小黑安顿在他的床下,一人一狗跟爷俩似的一起生活。阿三去卖煤的时候会把小黑也带上,爷俩走街串巷地卖煤,倒也过得挺开心。
可是有一天,他们到新城区那边卖煤的时候,被一个开着小轿车的家伙拦住了路。那人指着小黑跟阿三说,要高价把它买下。阿三自然不会答应。那人便把阿三仔细打量了一番,然后就开车走了。阿三以为事情结束了,便继续卖他的煤。可没过多久,他便看见有几位警察朝他走来,吓得他一身冷汗,他以为人家又要查他的户头。
警察把阿三带到一个墙角,说有人告他盗窃人家的宠物。阿三不明所以,警察便指了指小黑,追问它的来历,阿三只能如实相告。警察告诉他,这是一只名犬,不是他这种身份的人可以饲养得起的,他们要把它带走。
阿三当然不敢说不,只能悻悻地看着他们把小黑带走。虽然他很喜欢小黑,但还不至于因为一只狗仔而犯上官司,只能摇摇头、叹叹气,继续他卖煤的宏伟事业。
本来事情到此就该告一段落了,可是后来竟又有了戏剧性的进展。
某个晚上,阿三卖完煤球回家,发现门口躺着一只血淋淋的狗仔,他仔细一看,竟然是小黑!他当即把小黑带进屋去处理伤口,然后发现它的一条前腿上缠着一截遛狗绳,随即将其解开,却发现它那条被遛狗绳缠住的前腿已经无法动弹了。看到这种情形,阿三大概也想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肯定是小黑趁人家遛狗时挣脱开来,然后跑回了阿三家。由于它跑得太急了,连缠在腿上的绳子都没能挣脱下来。
看着这只失而复得的狗仔,阿三被深深地触动了。他决定以后不再让它离开自己,就算它是一只残疾的狗仔,也要好好地爱惜它。于是阿三便不再把小黑带出去卖煤,而是留在家看守他们的棚子。这才有了文章一开始时我们向小黑耀武扬威的机会。
听完这个故事,我才明白,小黑的离去并不是一个意外。
原来我不并曾真正拥有小黑,它跟阿三一起走过了那么多艰辛的日子,他们才是患难与共的兄弟。但我相信,小黑一定会记得我,即使它不会像曾经回来找阿三一样回来找我,至少它还会记得我对它的好。
或许是因为阿三的离去,或许是因为小黑的离去,他们走后没多久,我们也离开了棚户区。妈妈说,我们已经可以住上不漏雨的房子了。我问妈妈:我们可以养狗仔吗?她不置可否。
我知道,就算妈妈同意了,我也不会再养狗狗的。小黑的离开,教会了我很多东西,而“狗王”的传说毕竟只是一个传说。
之后的这些年里,我偶尔也会帮人家溜溜狗,但已经不像当年那般较真了;只是把遛狗当做一种游戏,不会再跟狗仔们打成一片了。
偶尔做做梦,我会梦到自己在一座山腰上发现一处山洞,山洞里边有一只仅有3条脚的狗仔……
外婆家那只猫咪
赵丰
依稀记得当时的情景。我把怀里的猫扔进脚下的一个深坑里。那一刻,猫是面朝天的,眼里流出长长的泪水——是的,是那种晶亮的泪水。它的目光里透露出的表情很古怪,是绝望?悲伤?还是对我的憎恨?抑或,是对这个世界的留恋?
我顾不上思考那些问题了。那不是一个少年的经验和智力能够解读的问题。那个时刻,最好的抉择,是尽快埋葬了它,了断所有的矛盾和恩怨。
一
外婆的家在宁家庄。去外婆家,要过两道河,翻三道土坡。坡上一无所有,我们这儿叫它秃头山。站在第三道坡梁上,就能看见外婆家的房和院子了。
“外婆——”我把两个手掌聚成喇叭状,放在嘴边高喊。
借助风力,外婆听见了我的喊声,便抱了猫出了院子。是只白猫,眼珠儿黄亮,极像现在小孩们玩的那种跳棋子,也叫弹球。
还记得小时外婆的家。两间正房,正方前一边是两间厦房,一边是土墙,围成一个院子。两个姨出嫁了,舅舅在西安城里工作,家里就只剩下她和外公。平时,外婆住在正房,外公住在厦房。外公爱看书,厦房光线好。
第一次去外婆家,猫还不认识我,偎在外婆的怀里,用陌生的眼睛瞪着我。外婆就拍拍它说;“你别瞪他,他是你哥。”
之后外婆就带我进了正屋。
我到外婆家来,纯粹是为了舅舅小时看过的连环画。三国、粱山、穆桂英、岳飞、孙悟空、猪八戒……那些连环画装在外婆家正屋楼上的一个木箱里。沿着木梯上去,打开木箱,我就沉浸在画面中的人物和故事中。阁楼上朝南的墙上有一面窗户,木格的,糊着报纸,被我撕了。但是黄线依然黑暗。渐渐的,我的眼睛就近视了。
不知什么时候,那只猫窜了上来,极不友好地蹲在我面前。
“你去捉老鼠吧。”我说。那时,我以为,猫整天的工作就是捉老鼠。
“喵儿——”猫弓了弓腰,只是不动身子。
我放下连环画伸出手掌想抚摸它,它却伸出-只爪子抓了我-把。那速度极快,在没有任何戒备的情况下,我的手背上就被它抓了几道血印。
我哭了起来。外婆上楼来二话不说,照着那只猫就是一巴掌。猫委屈得窜下了楼。
外婆引我下了楼来到院子,抓了把黄土捂在我的伤口上。外公听见我的哭声,打开厦房的门。他眯着眼,躲避着院子地上白花花的阳光。他踢了猫一脚,恶狠狠地说:“你去死吧!”
白猫藏在外婆的身后,身子在抖。外婆看外公进了屋子,才悄声说:“娃呀,你别恨猫。猫能逮老鼠,村子里的老鼠见了猫都害怕,都不敢糟蹋粮食咧。老鼠捉完了,猫就和我作伴,在我怀里跟娃儿一样。”
外公解放前在衙门当过差,后来又教书,退休后回了家。外公话少,喜欢清静。记忆里,他对我说的话就这么两句:“来啦。”“走呀。”一天到晚,他总是躺在炕上,皱着眉翻那些发黄的线装书。外婆把饭做好了叫他吃,他都爱理不理的。吃饭的时候,依然皱着眉头,好像有想不完的心事。晚上睡觉,外公和外婆一人一条炕,井水不犯河水。
在《谈女人》一书中,张爱玲说“女人如猫”。女人讨厌猫,皆因猫像女人,散漫、薄情、慵懒。可是,我的外婆呢?她却是那样的善良、勤劳,那样宠爱着猫。
人间的许多事,我到现在也弄不清。外婆那时少说也有60岁了。做饭,洗衣,扫院,喂鸡,纺线,捶布……忙完家里的话,外婆耐不得得寂寞,就和猫玩。
猫比外公强,一见外婆进屋就“喵儿——”一声搂住外婆的腿。不捉老鼠时,整天守在外婆身边。半夜捉罢老鼠回来,就钻进外婆的被窝。猫睡态安祥,祖母拥抱着猫,微笑着双眸紧合。祖母和猫睡觉时,达成了一个契约:猫的一只爪被祖母握在手心,温情脉脉地缠绵着。
我如果晚上不回去,是睡在外婆的炕上的。有时半夜被尿憋醒,就看见外婆和猫的睡姿。那时,我羡慕那样的情景。幼小的心灵,弥漫着一种温馨。现在,翻开布封的《动物素描》,看到里面对猫的描写:“它们的睡眠是轻微的。它们不熟睡,却装出熟睡的样子。”猛然觉悟,猫安详的睡态,是伪装的。
外公讨厌猫。刚到外婆家的时候,天性喜欢安逸的猫钻进外公的厦屋,希望得到他亲热的抚摩。可是,外公却恶狠很地用书本驱赶它。此后,外公一听见它在院子的叫声,就在他的炕上摔书本。
听见厦房的书本响,外婆就抱着猫来到大门外,“死鬼,你不叫唤行不行?“外婆无奈地对猫说。猫仿佛听懂了外婆的话,躺在外婆的怀里,乖乖的一声不吱。
二
四年级那个暑假,我在外婆家住了3天,看完了那些连环画。自从抓伤了我后,那只猫突然对我友好起来。外婆做活时,它就卧在我身旁,闭着眼睛养神。有时,它爬在我的腿上,看着书上的画面,黄亮的眼珠儿一动不动。
渐渐地,我敢用手摸它了。那毛好柔软,如锦缎般光滑。猫舒适了,张开嘴,伸出舌头舔我的手,又耸了耸腰,表达它的友好。
后来,我才知道外公看的书是《论语》,一个叫孔子的人写的。有时,外公高兴了,在他的厦房搬一个小凳出来,伸伸懒腰,打一个响亮的喷嚏,坐在小凳上看书。“道不同,不相为谋。”外公突然朗诵起来,摇头晃脑的样子,吓了我一跳。
那只白猫卧在正屋的门口,听见外公读书的声音,它在浑身颤栗。也许,在它的思维里,外公发疯了。外婆正在做饭,系着围腰,把猫抱回屋子。
我始终不知道外公喜不喜欢我。有时,他会隔着窗看我。猛然一扬头,我就看见厦房窗户里的一双眼睛。但是,眨眼间就消失了,只留下一格格空洞的窗。
真的,我不喜欢外公,幼小的心灵里只是装满他的阴郁。几乎有半年多,我没有去外婆家。一天,母亲对我说:“你外婆家那猫得病了。你外婆来人捎话说叫你去她家。”于是,我就淌过两道河,翻过三道坡,去了外婆家。
一进外婆家的院子,铺满春天阳光的地上,躺着那只猫。光滑柔软的白毛沾满泥巴,曾经黄亮的眼珠儿黯然无神。我的心跳了一下,它果然生病了。听见我的脚步声,猫翻了翻眼皮,细细地咪了声。
外公的门紧紧关着。以前,外公透过厦房的窗看见我来了,就会打开门招呼一声。那天,外公一直没有开门。
走进正屋,外婆躺在炕上睡觉。
“娃儿,你来啦。”外婆坐起身。
“那猫咋了?”我问外婆。
“死鬼的猫!”外婆关了正屋的门,用袖口擦着眼窝。“天刚一暖和,它就不安生了。老鼠满院跑,、屋钻它也不管,整日出去寻公猫骚情,有时整晚上都不回来。那天晚上它引了只公猫回来,被你外公看见了,就用条麻袋把猫装起来,吊在院子的包谷架上。你外公那脾气我敢拦么?他手里拿根棍子。猫在麻袋里叫唤一声,你外公就拿棍儿敲一下。一边敲,一边还念着我听不懂的话。你外公呀,一辈子从来就没有那样嚣张过!我知道,你外公是中了邪了,都是那些书给害的!一看见他搬个凳儿出来,我就恶心!哼哼唧唧的,像个妖精在叫唤!要不是那天你舅和你妗子回来,这猫就被你外公整死了!天啊,你想让猫死,一镢头不就砸死了,那样作践一只小畜!”
外婆说着哭了,怕外公听见,用洗脸的毛巾堵着嘴。“你外公进了他的屋子,我放下了绳子解开麻袋,可怜的猫就只剩下一口气了。我的天啊,这是造了那门子孽了。”
猫并没有死,不过似乎神经出了点问题。外婆告诉我,被外公折磨后,它站立不稳,在地上绕圈圈。给它喂食,它不吃,却在食盆的四周用爪子乱扒。它的眼睛好像有了问题,听见老鼠叫,满屋子乱扑。一听见外公开门,它就撒尿。还落了个毛病,专爱朝茅房等脏地方钻。只有看见外婆时,它才“喵儿——”叫一声。那叫声缺失了以前的温顺,仿佛鬼叫魂一般。
三
去年春天,在一个百无聊赖的日子里,我在网上浏览。忽然,点击到一个关于猫的疾病的条目。是这样说的:猫有一种奇怪的神经性疾病,被称作大脑前庭综合征,发病时,猫身体会歪向一侧,有时还会伴有眼睛的急速眨动。这是一种影响成年猫的急症,多发于夏季。病因至今不为人知,但大多数患猫会在2至4周内未经过治疗的情况下自行康复,有小部分患猫会留下头部轻度歪斜的后遗症。
可是,外婆家那只猫是春天犯的病。无疑,是外公伤害了它的脑神经。
外婆还在炕上诉说。“娃呀,你外公让我把猫埋了,我下不了手。你外公的犟脾气就犯了,不吃饭,整天不开门。”外婆说:“娃儿,一个屋里,好歹要有个男人。”
“造孽啊。”外婆下了炕,把耳朵贴在门上,确信外公没有在厦房,才过来说:“你外公是不是有什么神经病?这猫一天不死,他就一天不让我好好活着。”
外婆开了门,指着地上的猫悄声说:“婆不忍心,也走不动,你去替婆把猫埋在坡上吧。”
外婆说着就落下了泪。猛地,外婆回屋关了正屋的门。一声震动,我看见,白猫的身子颤动着。
院子里铺着白花花的阳光,刚刚开春,它就晒得我眼花头晕。我用脚尖动了动猫。猫睁开了眼,一条腿动了动,似乎想向我表示什么。我弯下腰,拉着它的尾巴说:“猫儿,咱们走吧。”
“你拿个锨。”外婆在屋里喊。
那锨对于我来说是很沉重的,但我不能违抗外婆。那猫摇摇晃晃地被我牵着出了外婆家的院子。出了门,我忽然起了怜悯之心,把它抱在怀里。猫伸出舌头舔我的手,目光渐渐地晶亮起来。
我一手拿着锨,一手抱着猫,上了那道坡。
“娃儿——”远远的,外婆站在坡下喊我。不知道她是不放心我呢,还是舍不得那只猫呢,她拐着小脚,从屋子追出来了。
这样的情景容不得我再犹豫了。我知道,白猫肯定活不了。我还知道,这猫不死,外公就不会吃饭,就会饿死。外公不吃饭,外婆的心就不能安宁。
本质上,我不是一个凶残的人,甚至,一看见连环画上哪个好人死了,就忍不住落泪。可是那天,我却一点也没有犹豫。
于是,在30多年前的那个下午,在一个奄奄一息的生命面前,我扮演了一个刽子手的角色。猫呻吟了一声,仿佛向我乞求。我却没有犹豫,三两下就用锨铲了坡上的黄土盖在猫身上。开始,黄土还颤动着,渐渐的,随着土层的加厚,就什么动静也没有了。
白猫死了!我把白猫活埋了!我恐惧着,灵魂的深处电闪雷鸣。我发疯了一般,扛着锨-溜小跑下了坡,回到了外婆家。
一进外婆家,我就搂住外婆号啕大哭。
外婆也泪水横流。
那年我才13岁。
13岁我就结束了一条生命。在我人生的文字档案中,不会出现这个事件。可是每次想到它,都伴伴随着灵魂的颤动?为什么?
四
以后的岁月,是那样的波澜不惊。记忆里,我再没干过什么让心灵愧疚的事情。可越是这样,一想到少年时土坡上的那幕情景,我就惴惴不安,有一种负罪的感觉。那种感觉,依附着年龄的增长,一天天逼近灵魂,像一把锋利的矛,刺向我的肉心。
在街上,或者谁家的院子里,每当碰到一只猫,我就傻傻地盯着它看。仿佛,30多年前,我就被那只猫染上了精神方面的疾病?
1976年学大寨时,县上要搞大地园田化,通往外婆家的那三道土坡被修平了。接着,外公、外婆相继去世。屹立在那曾经的土坡上,我觉得,流淌了千年、万年的风,在诉说着一个个凄伤而迷离的故事。
我还有一个个困惑:当年,外婆为什么选择了我埋葬那只猫?没有猫的日子里,外婆是怎样度过和外公寂寞如冰的余生?还有我的外公,为何从骨子里仇视一只猫?
波德莱尔有一首诗:《猫》,我想把它送给外婆的亡灵:“猫咪,猫咪,来到我热恋的心,收起你脚上的利爪,让我沉溺于你那双糅合、金属和玛瑙的美丽眸子。当我的手指悠闲地抚摸,你的头和有弹性的背,当我的手愉悦地陶醉于,触抚你荷电的躯体,就瞧见我的精神女人……”
世界着名的最古老的3本诗集之一一古埃及人为超度死者念的颂经《亡灵书》中,就有关于猫的篇章。并有一幅插画显示象征,光明和真理的太阳神一一猫,用刀杀死代表黑暗和邪恶的蛇妖阿布罗。
象征主义戏剧大师梅特林克在他的《青鸟》中,借猫之口道出了作家对猫的看法:“咱们有一颗灵魂,但是,人还不认识。因此,咱们还保存了仅有的一点独立性。”
波德莱尔在《巴黎的忧郁》中说:“猫生西方天竺国,唐三藏携归护经,以防鼠啮,始遗种子中国。”
猫来到中国后,它的娇媚反成祸根,冷傲和孤寂成为阴谋,恶名和薄命由此开始。在中国的礼法里,猫被置于“奸臣”的地位。外公对猫的憎恶,我是渐渐悟出缘由了。
前几天,偶然在网上看到吴藕汀所着的《猫债》,作者以温情之笔,记述人与猫之情,写出人与猫之缘,文章朴素,外冷内热,悲悯情怀跃然纸上,作者之身世沧桑,社会之动荡变迁,闲中着笔,余味不尽。吴先生乃江南当世隐逸,工诗词,善丹青,其所作山水花果之中国画,洛阳纸贵,享誉士林。想不到其文笔也是如此感人。吴先生这样爱猫,令我顿悟。爱猫者,岂止外婆一乡村老妪也!
人的一生有多少记忆,我不知道。可是,某些记忆是永远不会消失的。有时在梦中,我会见到外婆家里那只猫。毛色纯白,质地柔软光滑,一对黄亮的眼珠儿炯炯有神。它在沉思冥想。那高贵的姿态,仿佛卧在僻静处的大狮身女怪,沉睡在无穷无尽的梦里。
小贝,你在哪里?
郝秀琴
没办法,我只好弃它而去。房东开门打扫房子时,小贝惊恐地从窗户里窜出来,一下窜到二楼的阳台上,它望着我“喵喵”地大叫,我也望着它哭了,从来没有这样伤心地哭过。在我漂流广州的这段日子里,在我最寂寞的时候,是小贝陪我走过来的。如今,我却没有一点办法带它和我一起走,也没有办法再为小贝保留那间寒舍。走了,我的小贝,我忠实的朋友!
走出很远,那凄惨的声音一直萦绕在我的耳边。小贝,但愿你再能遇到一个好人家……
一
屋里没人的时候,我常常倚在阳台的不锈钢栏杆上,看窗外的风景。那是一片扶桑,绿色的叶子间,几朵刚刚绽开的花儿红得耀眼,晶莹的露水在花叶上滚动,有几棵大树在落叶,这是什么树?怎么会在春天落叶呢?我叫不出它的名字,但我很欣赏它那特殊的生命本体,蜕变和再生不在秋天,而是在暖暖的春风里,一片又一片棕黄色的叶子离开了树枝,一点点新绿重新在树干上悄悄冒出了头。
我突然想起叶知秋说的那几话:“叶子离开了树,是风的召唤还是树的不挽留?”世界万物都在生生死死的交替中完成生命的循环,人何尝不是这样?当我们无声无息离开这个世界时,不要留下太多的遗憾,你的存在让周围的人感到快乐,你的离去也要让活着的儿女和亲人永远想念,能做到这一点也实在不容易。
一只猫跑过来,它站在草坪里望着我。“小贝……”我脱口叫出了声。“喵喵……”它叫着,大概饿了。我想拿一点吃的给它,桌上有吃剩下的面包,我给它扔过去。它没有吃,看了我一眼,摇着尾巴走了。“小贝,小贝,你怎么会找到这里?我不该把你扔掉,你一定非常恨我。但这样也好,你永远是自由的,可以无拘无束地到处去流浪。”
它没有返头。是小贝吗?那黑白相间的茸毛,那圆圆的黑葡萄似的眼睛。多少个寂寞的夜晚,你忠实地守候在我的身边,在那间出租的小屋里,你是我唯一的朋友。我无论走到哪里,都不会忘记你陪伴我度过的那段日子……我的眼睛湿润了,小贝远去的身影变得越来越模糊……
小贝也真可怜,命中注定是一只流浪猫。我见到它时,大概刚刚满月,身体是那么瘦小羸弱。记得那是一个雨天,我正在写字台前写作,外面传来“喵喵”的叫声。我推开窗户 ,只见一只小猫儿在过道上摇摇晃晃地窜来窜去,它是一只黑白相间的杂色猫儿,不漂亮,浑身湿淋淋的,模样怪难看。我开门出去轻轻走到它身边,它没有跑,只是瞪着一双惊恐的眼睛望着我。它太小了,也许还不懂得害怕。它是找不到回家的路?还是被主人遗弃的?也许是和妈妈走散了?我蹲下身子轻声叫它,它小心翼翼地朝我走过来,一直跟我走进小屋。我给它香肠吃,它闻了闻,吃得很少;我又把馒头揉碎,里面掺和了一点熟猪肺,它吃得很香。那天晚上,我给儿子发了一封信:“咱们家进来一只非常漂亮的小花猫,放它走还是留下?”
儿子来电话高兴地说,它喜欢在就留下吧。以后是我们家的新成员,叫它小贝吧。我和儿子说小贝很可爱,懂得去卫生间拉屎撒尿,会抓蟑螂和蜘蛛,饿了就咬我,不让我睡觉,就像你小时候养得那只白俏。
以后的日子,小贝一直和我生活在一起,是我的好伙伴,忠实的室友,我的知己。我写作时,它常常卧在写字台上,用爪子挠我手里的笔;我睡觉时,它仍然是躺在我的身边。它一天天长大,渐渐地敢出外面转悠了,也敢攀上楼房的顶端,但无论走多远,只要我喊一声:“小贝!”它很快就会跑回来。它从小就懂得每天把脸洗得干干净净,它变的有模有样,越来越漂亮了。
中午,小屋热得出奇,热辣辣的阳光直射下来;这时候,小贝就会从楼道的窗户跳出去,外面是一片树林,它会懒懒散散地躺在树影下睡觉。睡足了,就跳到那堵小墙上,四肢伸开,做一个深呼吸动作,然后,就沿着墙壁向家走来。这时候,我会拿着一块煮熟的鸡肝:“小贝,快过来呀,今天给你改善生活。”它看到我手中的鸡肝,两只眯瞪的眼睛一下变亮了,开始讨好我,向我撒娇。我把鸡肝放在盘子里,它一口就叼走了,藏在床下面开始独吞。它一边吃,一边哼哼呀呀地叫着,这是在护食。我说:“小贝,出来吧,没有人和你抢吃的。”但它总是吃完了,自己把嘴巴和脸洗得干干净净,才从床下钻出来。这时候,它容许我靠近它,抚摸它,它也不断用头触碰我的手,大概是想表达对我的感谢。
我那间小屋里,蟑螂和蜘蛛很多,我最怕的也是这些东西。夜里,常常因为这些小动物的出入而睡不好觉。有时,它们会肆无忌惮地爬到我的蚊帐上面,尤其是那八条腿的蜘蛛,更让人心有余悸。但自从小贝来了以后,我就可以放心地睡觉了。它是抓蟑螂和蜘蛛的能手,漆黑的夜里,只要这些小爬虫一露头,就逃不过小贝那双警觉的眼睛,它会嗖地一下扑上去,用牙齿咬住它们;但并不把它们一下吃掉,而是慢慢地一点一点来凌迟它们。早晨起来,我会在地上发现许多蟑螂翅膀。“好样的,小贝,你是我的警卫员。”它懂得我在夸奖它,总是趾高气扬地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好像在向我表功。
小贝最怕我给它洗澡,来了几个月,我就给它洗过一次澡,而且我是使用了强行的手段。每天晚上,我都要对小贝说:“小家伙,冲个凉吧,不冲凉是不能睡觉的。”我在一个塑料盆里盛满了水,然后,把它放进盆里。那知,它的小爪子刚触到水里,就“嗖”地一下跳起来,大叫着向门外仓皇而逃,盆里的水被它蹬翻了,漫了一地。我气不打一处来,大叫着:“小贝,你这个肮脏的家伙,今晚不准你上我的床。”
小贝知道我生气了,一个晚上没有敢回来。不知几时,它回来了,而且悄悄爬到我的身边,一动不动地卧在那块小垫子上。那样子很可怜。但我仍然没有放弃给小贝洗澡的打算。这回我有经验了,不让它洗盆池了,决定要给它洗个淋浴。我先在它身上喷了洗发水,然后,紧紧抱着它,喷头里的水直接淋到它身上。它惊恐地大叫起来,四条腿乱蹬,身体在我的怀里翻腾着,但全身的毛还是湿透了,那样子真难看,就像一个被强行剥光衣服的裸体人。它愤怒了,“呜哇呜哇”地嚎叫,然后,猛地挣脱开我的手,跳到了地上,紧接着又窜到了窗台上,向玻璃上撞去;见逃脱不得,就惊恐地缩成一团,不知该往哪里躲。我取出吹风机,想给它吹吹。那知,风筒刚刚打开,它又“嗖……”地一下窜到写字台上,浑身滴着水,把我的书和稿纸全部打湿了。“讨厌!你下来!”
它缩着身子,不住地打哆嗦,不住地打喷嚏,是不是感冒呢?我有点恨自己了,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小贝呢?猫和狗不大一样,猫天生就是非常干净的动物,天生就会给自己梳洗打扮,你非要把人的生存习惯和方法灌输到猫身上,来强迫它过人一样的生活,和人一样天天来冲凉洗澡,这可能吗?小贝感冒了,我不知怎么办。我给它鸡肝、香肠,它都不吃。没办法,我抱着它去看医生,在家门口正好有一家宠物医院,但小贝怎么也不跟我走,还没有出楼门,就挣脱我的手跑了……
二
阳光像一根根刚刚梳理过的金丝线,垂挂在绿色的树上,撒在如镜的湖面上。走在阳光里,我身上宛如披了一件金色的披风。我自信地昂着头,精神抖擞地迈着脚步,似乎再也没有任何东西让我烦恼。路上的行人不多,在横行道上,绿灯正好亮起,汽车齐刷刷地停在那条白色的横线上。路两边的行人匆匆忙忙穿越这条横道,有几个年轻人不慌不忙,甚至有点大摇大摆。
绿灯开始闪烁,红灯马上就要亮起。一只猫突然横穿马路,被汽车撞倒了。它发出可怕的嘶叫,身子在翻滚,白色的毛变红了,黑色的路面上血迹斑斑。“小贝……小贝……”我想从横行道上返回去,想去救这只可怜的猫儿,但那是不可能的事。汽车一辆又一辆开过来。它被压得扁扁的,像一块肮脏的抹布,车轮把那块抹布碾成碎片,又一点点带走,马路上只留下一滩紫红的血迹。
“小贝……小贝……”我不敢看那可怕的一幕,心里在痛苦地呼唤,“不会是你吧,你是一只善良的猫儿,厄运不会降临到你身上。我是想让你和我一起走,但你是那么的固执,不想离开那间小屋,不想和我一起去过那种寄人篱下的生活。没办法,我只好离你而去。小贝,难道我们只有6个月的缘分吗?”我的心好沉重,目光久久地盯着那摊渐渐消失的血迹,眼前,一辆一辆汽车开过……
我仍然在麦当劳等儿子。早晨,这里的顾客寥寥无几,很安静。12点,儿子才过来。他穿一件黑色的纯棉衬衫,衬衫的领口和袖口有一点白色的图案,样式也很别致,脚蹬一双乳白色运动鞋,蓝色的牛仔裤。白白的皮肤,头发有点卷曲,发型也很流行,戴一副无框眼镜,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甚至有点风流倜傥,这就是我的儿子,在这座城市里,他已经学会了包装自己,懂得怎样来塑造自己的仪表和形象,一改过去那种不修边幅的模样。他第一次没有背那个带子长长的古铜色皮包,他说不背包很轻松。
望着儿子,一股说不出的欣慰在心中涌动。我问他想去哪里逛逛?他说今天是专门陪妈妈,地点由我选择。
我俩又是漫无目标地顺着新港西路一直向前走。走过人行道时,我的脚步停留在那摊隐隐可见的血迹前:“刚才,有一只猫被汽车撞死了,不会是小贝吧?”我的声音里充满了忧伤。
“小贝是一只很机灵的猫儿,它不会死的。”儿子说得话很肯定。
“它如今不知流浪到了哪里?会不会饿死?”我的心里说不出有多么难过,“早知有今日,当初我就不该收留它。”
“它长大了,会自己寻食的。”儿子在安慰我,“流浪的猫儿要比那些被主人当宠物养着的猫儿出息多了,它会变成一只强悍的猫。”
“但愿如此。”想起和小贝分手的那一天,仍然是揪心地难过……
三
保姆这份工作定了之后,我决定把这间小屋退掉。但最让我感到为难的事,就是小贝了。怎么办?我和女主人说有一只小猫咪,我不忍心把它丢下。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女主人就十分爽快地说:“带它过来吧,房子这么大,纸箱子很多,给它做个窝不就行了。”
听了这话,我心里特别高兴,小贝不会和我分开了。但就在搬家那天,女主人却突然变卦了,她说:“阿姨,你不要往来带那只猫了,孩子的爸爸不同意,我儿子有哮喘病,不能玩猫呀狗呀的小宠物,一旦猫身上的毛毛钻进他嗓子里,那可了不得了。”听了这话,我心里很难受,不知怎么办?
也许是为了小贝的缘故,我迟迟没有搬家。好在做事的地方距离我住的地方也不远。每天,我总要抽时间,骑着女主人给的那辆破单车,偷偷跑回家看小贝。每次回来,我都要给它带一些鱼骨头,或者小孩子吃剩下的奶油面包。小贝也越来越聪明,它能分辨出我回来的脚步声,楼门还没有打开,它就从那扇半开的窗户里窜出来,敏捷地从铁栏杆里跳出来,“喵喵……”地叫着,迫不及待地用爪子抓我的手袋。
我把它抱起来,轻轻地摸着它:“小贝,你想我吗?”它朝我“喵喵”叫几声。“我知道你会想我的,小家伙,我也想你。”它瘦了,毛色也没有以前光滑。也许是我不在的缘故,它也懒得梳洗打扮,脸很脏。“小贝,你怎么不洗脸呀?”它晃晃脑袋,样子显得很可怜,就像一个没有娘的邋遢的孩子。
我把屋子彻底清扫一遍,喷洒了清香剂,把小贝用的餐具洗得干干净净,给它放了水,还放了许多它爱吃得东西。小贝吃饱了,就安安静静地卧在自己的垫子上,开始洗脸。它洗得很认真。我要走了,小贝仍然蹲在高高的窗台上,目送我离去。此后,将近1个多月,我天天总要偷偷地回来看小贝。小贝也很忠实地为我守护着这个家。每天下午,它准时蹲在窗台上,引颈等待着它的主人。
但这样的日子没有维持多久,莫太太对我要求的越来越苛刻。以前规定每月休息2天,但实质上连1天也休息不了,晚上必须返回。白天安排的活儿也越来越多,我也抽不出时候回去看小贝了,有时三四天才回去一次。小贝一定是等不上我,失望地不知转游到哪里?我偶然回去一次,它也不在窗户上等待了。
有时,我清扫房间,它不知从哪里跑回来,浑身脏兮兮的,叫起来声音也有气无力。我担心它会不会是生病了,盘子里的各种食物都发了霉。显然,它也是好几天没有回来了。我流着眼泪,用梳子慢慢梳理着它浑身的毛,和它说话。午后的小屋里,有一束光射进来,很温柔。小贝眯着眼,心满意足地躺在我身边,嗓子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最终,这间小屋还是退掉了。那是一个星期日,儿子过来和我整理东西。我们叫来了旧货店的一个汉子,他把所有的东西都搬上了车。我手里捏着汉子给的两张100元票子,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在心里翻腾,双脚在地上不住徘徊。小贝也跟着我转来转去,不时用爪子抓抓我的裙带,不住地叫着:“喵喵……”我弯下腰,摸摸它的头,将它抱起来,它温顺地卧在我怀里。
“带它走吗?”儿子问。
“它不会跟我走的。”我轻轻地说。
小贝大概知道我们要走了,什么东西也不吃。我有点怆然,面对这只可怜的小猫儿,心中不禁又升腾起一股对它的怜爱之情。“还记得咱们家那只白俏吧?那年,我们搬家时,它怎么也不跟我们走,钻在地窖里不出来。没办法,我只好开了一扇窗户让它出入。后来,白俏还是饿死在那间房里的。”
“其实,小贝已经长大了,能自己寻找食物了,不会饿死了。”儿子也在摸小贝的头,他从小就喜欢猫,“但愿它能找到一个好人家。”儿子也不希望小贝在街头巷尾流浪。
“咱们内蒙人讲究‘来猫去狗’,但广州人却忌讳猫跑进家里。小贝不会被人收留的。”
但我还是想带它走。于是,准备了一个很大的编织袋。但刚把它抓进包里,还没来得及拉拉链,它就惊恐地大叫起来,挣脱我的手,嗖地一下窜到了床下。之后,无论我们怎么叫,它再也不会出来了。
四
小贝。你流浪到了哪里?
“妈妈,小贝很机灵,不会饿死的。”儿子总是在安慰我。
“那是上帝怕我孤独,让这只猫来陪伴我。”我不想让儿子知道我内心的痛楚和悲伤。
“缘分尽了是要分开的,一切都是命定的。再说,动物要是回归到自然界,它的天性也会恢复的,广州的老鼠那么多,它不会饿死的。”
“小贝以前是不吃老鼠的。”
“不是小贝不吃老鼠,广州的猫都不吃老鼠,你天天给它吃香肠,它才不想去抓老鼠呢。”儿子说,“我们人有惰性,其实,动物的惰性更大。小贝吃不上香肠,饿了就知道老鼠原来才是它的美餐。”
儿子的话把我都笑了,我说:“希望小贝能好好活着。”
夜里,我又被猫的叫声惊醒,近来也不知怎么回事,总是在梦里看见小贝,它的叫声也总是萦绕在我的脑际,我不知道是幻觉还是真的有猫在叫。于是,我轻轻从床上爬起来,蹑手蹑脚去客厅倒了一杯水。
外面下大雨,雨声越来越大。深夜听雨,内心会产生一种特殊的感觉。整座城市的噪音被雨声淹没,天上在打闪,一道黄色的光从楼顶上划过,紧接着在很远的地方响起一声沉闷的雷声。雨点落在黑色的水泥路面上,溅起一朵朵白色的水花,很漂亮,就像盛开的鸡蛋花。
白天,我是生活在一种烦躁不堪、枯燥无味的无色生活之中,我没有心情也没有时间来观赏这些景致,只有在这万籁俱寂的深夜,才能得闲静思。
一只猫儿从眼前掠过,它浑身的毛被雨水淋湿了,跑得很快,还有一只猫追随在它的后面。“小贝……小贝……”我想喊,但嗓子里怎么也发不出声音。它怎么会到这里呢?会不会是它呢?哪有什么奇怪,你能从北方到南方,小贝难道就不能从下度村窜到校园里吗?我觉得自己有点傻,心又在隐隐疼痛……
往事并不如烟
慈悲为怀
第二天,朋友吃完早饭后,背起书包,毛毛则饿着肚子,甩着尾巴,陪着我朋友上学。上课期间,毛毛却不知去哪了。到中午开饭(从家里带的一小团饭,没有菜,只有咸菜、辣椒)时,毛毛回来了,欢快地摇晃舌头,甩尾。冬天,还让朋友抱着取暖。每当朋友从少得可怜的饭团里掰出一点,要给毛毛时,它就跑开了。可朋友仿佛能听到毛毛喉头的咽口水声。这个情况持续了整整6年!
我相信各种各样的缘分。甚至相信缘分是天意,在昭示某些玄机。
昨天,我到广州市一家私人收留流浪狗的地方,看望屡遭磨难、屡遭击打、屡遭没顶之灾却仍不放弃对善良人类依恋的流浪狗lucky(见附文)。听其唯一的工作人员介绍,方得知开办这家私人慈善机构的,居然是一位外地到广州打工的20多岁的小姑娘;居然开办(说是“支撑”更准确,因为,租房费用、水、电、饲料、食物、医药费是每天必不可少的开支)了4年多;居然先后收养了231条流浪狗,并让人领养了190条;居然动员了两位同样年轻的姐妹周末过来义务帮忙。
这分明是没有回报的投入啊!在利来利往的商品社会里,居然有这么一位姑娘,只管付出,不求回报,用自己稚嫩的肩膀,扛起拯救生灵的重大责任。我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我边看边猜测,是什么引发了这位豆蔻年华姑娘的慈善行为,感恩?爱?还愿?……?当听到这位姑娘名叫“毛毛”时,我不禁心头一震,联想到了另一位“毛毛”。
那是一位四川朋友讲述的故事。
20多年前,地质勘查队员们在完成任务,即将返京的时候,给在四川农村的朋友家带来一只几个月大、有着金黄色毛发的狗。队员们说,它是我们的朋友,陪着我们度过了几个月。北京不能养狗,只能留在这里。但条件是:你们必须好好待它;不能吃它;我们以后有机会还会回来看它的。
朋友的爸妈答应了。几位队员流着泪轮留亲这小狗。小狗仰天汪汪哀叫,声长,缠绵,仿佛知道这些人将会和它分别。队员走时,小狗挣脱朋友父亲的怀抱,跟着队员跑了很长的山路,洒了一路的泪。当朋友的父亲抱小狗回家时,发现它的声音嘶哑了,还咳出了血。
看到小狗漂亮的长长的金黄色的毛,朋友父亲给它取名“毛毛”。
毛毛有几件事让他们全家感慨至今。
第一件是,毛毛十分懂事。它6年如一日,忠实地护送我朋友上学、放学。
山区的孩子上小学要走很远的路。上学、回家基本是两头黑,天没放亮就要出门,天黑了才能回到家。上小学的第一天是妈妈带路的。当天晚上,妈妈对趴在低矮的饭桌旁的毛毛商量说:从每天起,你送哥哥上学?毛毛眨眨眼。
我的朋友每当提起这事,泪水就夺眶而出,哽咽地深深自责:我肚子饿,毛毛也饿啊!它也是血肉之躯啊!真不知道它是怎样忍受饥饿,陪我来回的?
朋友还说,那时家里穷,难得见荤,毛毛瘦得肋骨嶙峋。但偶尔看到掉在地上的小肉片、鱼片或剩菜时,它总要喊来主人,分给它才吃。在缺乏荤食的的很长时间里,毛毛从不偷食。母亲经常感叹:咱家毛毛,比人还懂事!
第二件是,毛毛责任心强,而且爱憎分明。
有了毛毛的看守,全家外出都没有锁门,从没有丢过东西。朋友苦笑着说:当年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丢。朋友接着说,我哥哥结婚,家里摆酒席,毛毛照例摇着尾巴,在席间穿梭。突然,它朝着一位本家的大伯扑过去,含住(不是“咬”。如果真咬的话,会咬掉一点肉。事实是,只不过是皮肉略红而已)大伯的大腿。大伯吓得面无人色。
事后,朋友的爸爸一再追问大伯是怎么回事。大伯讪讪地说,这个毛毛,前几年我来你们家,你们不在,我翻了一下簸箕,它就要咬我,我踢了它一脚。没想到小东西这么记仇。
但毛毛对后来陆续回来探望它的地质队员,一概含笑扑上去亲吻,一概送去很远,才恋恋不舍地三步一回头地回家。
第三件是,毛毛十分重感情。
后来,我的朋友外出求学、工作,每当回到家乡的车站,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下雪,从车窗望出去,总会看到端坐在地上、眼睛专注地不断地看着下车的人流的毛毛。看到朋友下车,毛毛肯定会欢快地跑过来,围着朋友打转,用身子(有时是湿漉漉)蹭朋友的脚;扬起头,接受我朋友的爱抚、拥抱。回到家里,母亲总会告诉他,毛毛早就出去等你了。
当朋友离家时,毛毛总是留恋地看他收拾行李,依依不舍地送他去车站。车开了,毛毛总会跟车跑一段路,才拖着缓慢的脚步,边回头看边往回走。
毛毛对它孩子的宠爱也十分特别。朋友说,毛毛长大后,不断生小狗,只能送给别人。每次看到小狗失踪,毛毛就会着急地四处寻找。有一次,他们去亲戚家串门,照例带着毛毛。毛毛突然发现它几年前失踪的一个孩子,就含泪汪汪狂叫,亲热地扑上去,不顾一切地用舌头深情舔舐着体型比它还大的孩子的面颊、眼睛,梳理孩子身上的毛发。观者无不动容。
可是,现在毛毛是早已不在这世上了。它肯定是去了天堂,或者已转世为人。
朋友结束讲述时说,狗狗本来就是人类的朋友。我家毛毛和我骨肉相连,心灵相通。我们应向毛毛们学习的东西很多,当然包括感恩、忠诚、责任、奉献、勇敢、智慧、爱,等等。令人遗憾的是,在我们的现实社会里,确有极个别人,还远远不如我家毛毛!
附文:LUCKY简介
LUCKY是一只在广州一个小区流浪了4年多的、串了的沙皮狗。“串”,意思指有两种以上遗传特征的狗。LUCKY就是脸部有沙皮狗的特征,身子却像别的狗种的遗传基因。
LUCKY遗传了狗的感恩特征。有一次,小区的一名过路的女业主,给了LUCKY一点吃剩的饭。它牢记在心,并认准了她的家。有一天,这位女业主在阳台上晒的被子,被大风刮落地面。LUCKY怕被别人拿走,急忙踩住,汪汪地叫。直到她跑下楼,LUCKY才连忙从被子上走到地面。
小区里住着一位香港人,只要有时间,都会拿饭给LUCKY,LUCKY用自己的方式感谢他。香港人每天上下班都要坐地铁,该小区离地铁口有600多米。Lucky开始了接送香港男人上、下班的义务。每天早上,香港人走在街道的前面,这只流浪狗就开心地跟随其后。尽管香港人不断地说“你回去吧,这里很危险”,它依旧护送。到了快下班的时候,LUCKY又早早地守候在地铁口的出口。有时候没有等到香港人按时回来,LUCKY会等到天全黑,才拖着疲倦的身子回到小区。
LUCKY不懂得怨恨。流浪一年后,lucky终于被该小区的一名女业主收留了半年。有一天,LUCKY在不应该拉尿的地方拉了尿。女主人顺手拿起高跟鞋,用鞋跟对着毫无防备的LUCKY左眼就是一击!受伤的LUCKY被赶出家门,过上了原来的流浪生活。LUCKY坚强地靠吃野草、杂物,愈合了眼睛,留下了息肉。但偶尔遇到这位曾经的女主人,LUCKY还会高兴地迎上去。
LUCKY多次在鬼门关前徘徊。有一次,LUCKY被喜欢吃狗肉的人捕获了,四肢用麻绳捆绑得很结实,粗大的棍棒落在LUCKY的身体和头部。危急关头,有位过路人告诉屠夫,这种狗,肉不能吃。LUCKY才幸免于难。
还有一次,一个开车的业主,对准了LUCKY加大油门。LUCKY被他撞击在对面10米的墙壁,反弹到地面。幸运的是,LUCKY并没有死。
又有一次,一个喝酒的人将啤酒瓶狠狠地砸在LUCKY的左脑上,瓶子碎了,LUCKY倒了。但隔日,肿着左脸的LUCKY又站起来了。
目前,KUCKY在文首提到的那家流浪狗私人收留所生活。
如果有来生
洛仪琳
哦!卡卡,如果有来生,我愿你再投生做我的孩子。我会张开双臂拥你入怀,让你在我的腹中筑巢做窝!我会用我的血肉滋养你,用我的柔情呵护你,用我的爱意娇惯你,更会用我饱含疼爱的目光注视你,不让你离开我半步!
哦!卡卡,如果有来生,请记得来叩我的心门。无论天寒地冻,无论风雨交加,我都会铭记约定,敞开胸襟,纳你入怀!
哦!卡卡,如果有来生,记得来找我,继续作我的孩子!
你去哪里了?
卡卡是只猫,是只串种的波斯猫,是那只从车轮下救出的母猫茱丽的第一个孩子,是长子。它浑身雪白的毛色,只在两只耳边有两撮淡淡的黑毛,就像两只小羊角。那两只眼睛,一只兰色,一只黄色。之所以取名叫卡卡,是因为AC米兰的中场球员卡卡是个可爱的男孩,像天使般可爱。
我们的卡卡当然也是可爱的了,尽管在2个猫妈妈所生的7个猫仔中排行第四,但因其毛色出众而得宠于全家。尤其是侄女莹莹,每每呼前唤后的,不离其左右!
卡卡幼时,就像一只白色的小绒球般翻来滚去,与它的弟弟——那只一身黑亮花斑的黑绒时常来一场生死大战。黑白双煞在地上你咬我来我咬你,你蹬我来我踹你,4只柔细的小前蹄交织在一起,4只小后蹄便使出了“飞脚连环踹”的搏技,一会儿你倒了,一会儿我倒了,其结果当然是“两败俱伤”,大战数回合不分胜负,便双双拱到妈妈的怀里吃奶去了。
如今,卡卡快6个月了,已经是只半大猫了,长得不很胖,但四肢匀称,健壮敏捷。黑夜之中,我睁开朦胧的双眼,总会看到一团清亮蜷在脚边,有时又如白色的精灵从我身边逃开,“嗖”的一声,便无踪迹了。沙发下,床底下,阳台上……都是它的好去处!
家中的猫实在太多,大大小小10只!每天猫毛漫天飞,猫味扑鼻而来。不胜其烦之下,终究舍不得弃之。无奈,我搬到阁楼上去,而把房间全部让给猫猫。六楼之上,满以为是安全之所,谁知自由自在惯了的猫们竟屡屡抓破纱窗,上演了“胜利大逃亡”。卡卡就是在逃亡中走失的,如今已有1周。
上周四,早晨起床,便看见阳台上猫咪数只,摇头晃脑地向我示威。召回清点,只少了卡卡。疏忽之中,我只以为它也像沃尔夫和麦当娜一样,在外面(楼顶)游览一天后便会回来。正好当天事多,又约了人来家吃饭。六楼之上,怎么也不相信它会跳下去。总还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是被谁家留下了。
第二天早上,另一只猫猫蒙蒙也失踪了,我们才慌了神。我和侄女哆哆嗦嗦地在楼顶上一面爬行一面呼唤,又打发身体灵敏的儿子上楼顶寻找,侄女还一次次打扰左邻右舍,询问是否见到了猫咪,但都一无所获!晚上,我独坐在阳台,忽然就要下楼找猫,在侄女的呼唤声中,竟从一楼窗下的杂物中听到了蒙蒙的回应。但是,依然不见卡卡!
我想起了卡卡丢失那天早上做的梦,自己清晰地梦见卡卡从六楼跳下去,还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向草丛中跑掉了,它是不是真的走了?混迹于野外的猫群之中了?
哦!卡卡,你生来没淋过雨,没经过风,没挨过饿,即便是家中断米,你们的猫粮也充裕。现如今,你投身到了弱肉强食的大自然,怎么活下去?天上雷电交加你怕不怕?地上施工轰鸣你惧不惧?天地之大,你究竟躲在了哪里?为何听不见我们拳拳的呼唤?
连日来,我们起大早寻找,晚上不睡觉寻找,“卡卡!”“卡卡!”的呼声留在小区的各个角落。心里总希望,那团白色会在如闪电掠过,让我们眼前一亮。然而,6天了,卡卡终于没有回来!
今夜,睡梦之中,想到卡卡,我心中忽然倍感剧痛,痛得不能自持。哦!卡卡,白色的精灵,冥冥之中,是否是你在向我传递感应?为何我的心如刀割?卡卡,今生今世,再也无缘相见了么?
于是,捻灯坐起,不敢再睡,想起卡卡,不觉潸然泪下,卡卡……
——写于2004年6月16日
永久的悔恨
我曾有过两只名叫“卡卡”的猫。
一只是纯白色的长毛猫,在2004年夏天走失后,如同一粒微弱的尘埃坠入苍茫大地——我知道它还在人间,却无处可寻,无从可找!更无法辨认谁是它,它又是谁?
2006年夏,从外面拣回的流浪猫“淘气”,因避孕失败与家里的小Q生了3只小猫:长子“震”一身黑斑花纹,凶狠无比,才20多天的时候就敢伸出细弱小指的蹄爪去跟家里的小狗“球球”示威,樱桃般的小嘴不时发出“哈?哈”的声音;幼女“甜”,黑白花,玲珑刁钻,从不让人亲近,见人就跑;卡卡是第二个儿子,也是次子,因它的毛发是长的,相貌像极了前一只卡卡,故得名。不同的是,此卡卡的背毛是黄黄的,白肚皮白蹄子,一双秀眼呈红色,是只极为漂亮的猫猫。
卡卡不似震的凶狠,也不像甜的尖酸。它温厚、乖巧,每当打开猫屋的门,头一只冲出的是震,直奔食碗;第二只则是卡卡,低着小脑袋先在屋里跑上一圈,上蹿下跳,然后趴一会儿,喘口气,再踱着方步去吃食。
家里的简易门被猫们抓出了洞,经常会有小蹄子从洞中伸出,抓啊挠啊的。有时,我会抓住小白蹄,听里面“咪咪”的叫声,知道被抓的是卡卡,便多抓一会儿,任它在里面焦急万分。有时见它跑出后,我也会与它展开追逐大战,直战得满屋飞毛。再抱起它,此时的卡卡,会伸出两只前蹄搭在我的脸上,或捂住我的手撒娇。
转眼卡卡到了发情期,2007年1月4日,家里的3只公猫,连同外面的2只流浪猫,一同作了绝育手术。11日,我的外甥女来看我,一眼看中了卡卡,非要带回去养。千叮咛万嘱咐后,卡卡到了她家。
一周后打听卡卡的近况,得知它不爱进食。我心疼了,赶到后,发现卡卡的腹部似乎肿胀,便给它喂了消炎和助消化的药,几天后不见好,又接回了家。
回家后的卡卡一改沉闷与不快,又吃又喝,面对小白鱼拌米饭吃得津津有味。我欢喜地告知外甥女说,现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卡卡是孤独所致,是郁闷的。
当时正好遭遇困境,每天除了给卡卡用点消炎和通便的药以后,我就一门心思地苦苦思索如何摆脱生存的压力。就在这一而再、再而三的忽视漠视无视之中,丧失了多次救治卡卡的机会。直到发现卡卡严重脱水,到兽医站打点滴时,竟已找不到静脉!
动物的生命轻贱,但求医问药却昂贵。每次都要用去近50大圆,在我不多的收入中真是难上加难。然而,就是为了这益己的私利,就是为了这不齿的自私,竟让卡卡永永远远地在我的生命中消失!
那晚,抱着命若游丝般的卡卡,我千万次地呼唤:卡卡,坚持住!纵使你恨我,也要给我个救赎心灵的机会,排一次尿,就有希望!卡卡,坚持到明早,就会胜利!
当卡卡的身体渐渐冷却时,我分明看到它的眼角有一滴泪花尚在。凝视它那不眠的双眼,我一次次责问自己的私心,一次次拷问自己的灵魂。自己不配做一名救助者,不配以“善良”自誉!
?恍惚间,卡卡那鲜活的身影依稀在眼前翻腾跳跃。那不是我怀中的卡卡?那一刻,是痛彻肺腑的孤立无助!
窗外是个寒冷的世界,我的卡卡也已长眠在冰冷的地下。待到明年春暖花开时,那棵树定会枝繁叶茂,生机盎然!
今夜星光灿烂,猫儿们在追逐嬉戏。浅呼低唤间,我不期然竟叫出了“卡卡”的名字。哦!卡卡,我知道,今生今世,你将是我心中最真最深的痛!
这时,一颗流星划过天宇,随即沉入空冥之中。哦!卡卡,是否你听到了我的拳拳呼唤?是否你在告知我:妈妈,我已从人间上达天庭,正在找寻自己的位置,从此,我们会天上人间遥遥相望!
哦!卡卡,如果有来生,我愿你再投生做我的孩子。我会张开双臂拥你入怀,让你在我的腹中筑巢做窝!我会用我的血肉滋养你,用我的柔情呵护你,用我的爱意娇惯你,更会用我饱含疼爱的目光注视你,不让你离开我半步!
哦!卡卡,如果有来生,请记得来叩我的心门。无论天寒地冻,无论风雨交加,我都会铭记约定,敞开胸襟,纳你入怀!
哦!卡卡,如果有来生,记得来找我,继续作我的孩子!
——写于2007年1月24日
七年一挥间
2001年,儿子12岁的秋天,我们有了第一只猫。
凭心而论,我以前并不是很喜欢猫,也不知怎样养猫。从前儿子曾抱回一只小猫,被我送给了一个见猫就亲的小姑娘。年轻时也曾养过一只猫,因喂养不当逃去做了野猫。可这回不同了,不养不行了,这只猫几乎占据了儿子全部的闲情!
那时,我们刚刚迁居大连,儿子每天去体育场参加足球训练,路过天桥,天桥下有一家日杂商店,兼卖花鸟鱼虫,还卖猫咪,这只叫虎皮的猫猫即是其中的一只,有3个月大。儿子每天回来,都津津乐道这只猫的情况,比如小猫睡觉的姿势、小猫上树了、小猫的脑门被主人点了红点等等等等。
有一天的中午,我正巧路过沃尔玛,就站在一边等儿子训练完一块回家。儿子不顾满脸的汗水,硬是要拉着我去看小猫。
我们去的时候,这只黄白相间的虎斑猫正在睡午觉,它全身放松地躺在窗台上,四脚朝天地呼呼大睡,全然不顾周边的车水马龙和人声鼎沸,仿佛是在另一个洞天!路过的行人都被它奇特的睡姿吸引,纷纷驻足观看。更有意思的是,小猫的身边,其主人用醒目的红笔写着一个纸牌“小猫午睡,请勿打搅”。
没多久,我便花了 70元钱将这只猫买回了家!
这就是我的老猫虎皮,它已跟随我7年,从机灵轻盈的小伙子步入了蹒跚迟缓的生命之秋!
自从有了虎皮,家里的气氛竟为之一变:儿子一改平日的不守时和在外闲逛,放学就回家,因为惦记家里的猫咪,怕它孤单,怕它无助。每天出门前,他都要给它搭个小窝,再把玩具摆在周围。而进门的第一件事,就是冲进屋抱起猫咪亲热。
看到儿子每天跟虎皮玩耍得乐不可之,我突然萌生一种冲动,想再抱养个孩子。因为我明显地感觉到,一个孩子实在是太孤单了!所以,很多独生子女都喜爱小动物,它(她)们太需要个玩伴了!
儿子的生活纳入正轨了,我因迁居无定所而焦虑的心也平静下来,开始调整心态,坦然接受生活的变故,并尝试着从接受到改变。我和儿子之间的话题了多起来,交流也舒畅起来。
每天,儿子作功课,虎皮就伏在桌角。当我看书时,它就趴在我的腿上。而跟儿子捉迷藏,则是它每天晚饭后固定的游戏。
自从有了虎皮,我对猫的怜爱油然而生。从前我是不屑于窗前屋后那些流浪猫的,任它们怎么叫闹我也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现在不同了,我由自己的猫联想到窗外的猫:自己的猫饿了有美味的猫粮可吃,流浪的猫咪怎么办?它们没有温暖的猫窝可住,没有充饥的饭菜可吃;大雨如注,寒风凛冽,它们只能到处躲藏,还经常遭受无由的驱赶和漫骂。
为此,我开始喂养流浪的猫咪。那只叫小三角的猫咪,每天等候在窗下,总把小肚皮吃得鼓鼓的,我还给它作了冬衣御寒。也有身子弱、年纪小的猫咪,便跟我回了家,成了虎皮的玩伴。到2005年秋,我将从大连返回内蒙时,家里已有13只猫了!
回内蒙,猫咪怎么办?这是个难题!扔掉?不行!舍不得!因为要搬家,舍去了无数的衣物、家什,连家电都贱卖了,可唯独舍不下这些猫咪!这些猫咪都是一只只从外面拣回来的,每只猫都有着令人辛酸的历史:
小花狸,是2003年闹非典时,从一辆大客车的底盘下救出来的,当时它已经哀叫了一个下午。
小茱丽,它的右前蹄被车碾碎,至今残疾。
丑丑和小Q是两只猫仔,曾被我送到香炉礁市场去卖,第二天不放心,又抱了回来。
还有小沃尔夫、小麦当娜,等等等等。
时间一天天过去,儿子的学校已经开学了,猫咪的问题还是无法解决。我上网求救,无人回应。那是真正的一筹莫展,带不走、扔不下。夜晚无法入睡时,我无数次凝望星空,扪心自问:扔掉这些猫,行不行?回答都是否定的!熟人们看我天天焦虑愁楚,纷纷问我养这些猫图什么,扔了算了!
图什么?养这些流浪猫能图什么?难道付出就一定是有图谋的么?那猫能回报我什么?
这是不言而喻的:不图什么!扔不掉、丢不下,就因为舍不得!舍不得这些生命,舍不得再让它们成为食宿无着的流浪猫!因为生命是美丽的,也是脆弱的!美丽时是鲜花,可绽放、可怒放;而脆弱时却如衰草,经不起两根手指的轻轻一折。诚然,在这个“以人为本”的社会里,动物的生命是卑微的,卑微得任人践踏、任人虐待、任人宰割、任人杀戮!
2005年,从8月初到10月中旬,2个多月的时间,却是我度日如年的煎熬岁月!我一次次地坐在地上,任猫儿们围在身边,看它们无辜的眼神纯纯地凝望着我,听它们熟悉的轻言细语,任它们温柔如风的蹄爪摩挲我的脸。闭上眼睛,一幅幅流浪猫血腥、悲惨的场景呼啸而来。
这是一个拷问自身灵魂的过程,也是提升自身人性的过程,更是检测责任心的过程!我可以舍弃衣物家什而不带一丝遗憾,因为物品能再买,再做,可生命不能!这些活蹦乱跳的生命一旦消失,就再也无从寻找、无处寻觅!世上有完全相同的衣物,绝无完全相同的生命。这些猫一旦进入这个“人文”的社会,就会面临被追打、被残害、被厌恶的境地。所以我扔不下它们,所以我舍不得它们,所以我恳求,我哀诉!
终于,在2005年10月中旬,这些猫们跟随我们一家,一路风尘、跋山涉水、千里迢迢地回到了内蒙的海拉尔。后来,有几只猫因为水土不服和长途颠簸而逝去了,却是在饱含着我的不舍和无奈及最大限度的挽救下逝去的。我不悔,我无憾,因为,我终究没有舍弃这些生命!
也就是从收养流浪猫开始,我对生命有了深深的敬畏。我也更加尊重生命,爱惜生命。因为,生命不再重来!无论为了什么目的,舍弃能拯救的生命而不救,任凭生命消失,都是该遭天谴的!真正令人扼腕悲伤的,是生命的消失!
所以,当我们的亲友离我们而去时,我们会撕心裂肺地痛哭,因为今生今世再也没有这个人存在了,你叫的名字再也没人回应了。
所以,我们才痛惜每个生命的消失,也才为生命的鲜活而祝福,而祈祷!
所以,当有人残害生命、无视生命杀猫杀狗的事件发生时,我们痛骂甚至痛打!
可是,生命还在消失,还在无法阻碍地消失!突如其来的消失、猝不及防的消失、成千上万的消失、成群成片的消失!直至消失得我们麻木不仁、熟视无睹!
2006年那个寒冷的冬天,数以万计的狗在5天内魂断云南牟定!
2008年5月12日,中华大地永远的国殇!
当刻意营造的温馨冲淡生命消失的重压时,当着力渲染的亲情抵消生命消失的沉痛时,当精心装扮的关爱掩饰生命消失的无助时,伪善,恰如一张巨网,铺天盖地!压住了一切,也压住了我们稍稍起伏的心潮和荡漾!
天大的理由也无法抵消导致生命消失的罪过!因为,生命不重来!
——200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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