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如何理解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
答: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也在党内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同志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党内监督缺位,必然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强化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现在,我们党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目的就是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既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决,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
37.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党内监督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
强化党内监督必须明确监督的任务和主要内容,才能更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宪法法律,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等情况。因此,加强党内监督,是从严管党治党的内在要求,只有加强党内监督,牢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才能实现关口前移、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38.党内监督应如何贯彻民主集中制?
答:《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积极发扬民主,逐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体现了党章的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当前,党内集中不够和民主不够的问题同时存在。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我行我素、各行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独断专行,搞家长制、“一言堂”,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党内民主得不到充分保障,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未受到有效制约。不能“你有你的关门计,我有我的跳墙法”。实践告诉我们: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党内监督就有力量、有成效,党就风清气正、充满生机活力;民主集中制坚持得不好,党内监督就是一句空话,党的风气就会受到损害,党的事业就会遭遇挫折。因此,加强党的建设,我们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内监督的制度支撑。
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
(1)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上级党组织要多了解下级一把手日常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对下级一把手问题的反映,多听取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意见。
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就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中央对地方的监督以及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是我党一直重视和强调的监督路径,也是党的优良传统,需要党委和纪委的协调与协同。自上而下的监督既需要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的一般性监督,也需要纪委的专门监督机关对各级党委进行专项监督,同时也需要将这两种监督方式结合起来,共同发挥威力。这样,监督的效果会更明显,监督的层次和范围也更为全面。
(2)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党员、干部可在党的会议上和干部提拔、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环节对一把手实施监督。对“关键少数”缺乏积极有效的自下而上的党内监督是当前党内监督体系在结构上的突出不足,强化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解决这个难题。
党内组织生活是实现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的大平台。“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同时也是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任何一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成就大小,都必须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按照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来办事。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始终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并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为实行党内民主监督、巩固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积累了丰富经验。
(3)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同级监督,即内部监督,是指依靠本级组织的内部机制,监督权力运行,降低执政风险,提升执政绩效的监督体制。“人之有过,苦不自知,唯旁人视之甚明。”同级之间最熟悉彼此的个性、德行、能力,最熟悉监督的要害、监督方法和监督力度。从这个意义上说,同级监督是最直接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我们要求开门搞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绕弯子,直奔主题,真刀真枪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起到红红脸、出出汗,触及思想、触及灵魂的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班子成员要本着爱护班子、爱护同事的真诚心愿,加强相互监督,努力做到一起干事、共同干净。”
相互监督不是找别人的茬子,而是最好的帮助;不是给别人找麻烦,而是对同事最大的爱护;不是多管闲事,而是不可缺少的保护;不是专挑别人的短处,而是通过监督促其扬长避短。要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通过定期的交流和了解,同级之间在一起交心,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监督。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
39.如何理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答: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变化,在2003年颁布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的实践探索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实现了党内监督制度的与时俱进。《条例》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聚焦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任务、对象和方式等,为全面从严治党锻造了新的制度利器。
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党的监督是最直接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没有监督和约束是不行的。在党组织框架内,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党纪,互相监督有无遵规守纪。党内监督不仅在八小时内,也在八小时外,没有禁区也没有例外。
监督,是防病也是治病。长期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应看到,当前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不可忽视。“外疾之害,轻于秋毫,人知避之;内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就必然要求抓好党内监督这个基础性工程,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把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不能存在盲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选对用好干部,更要管好干部,强调的就是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一个干部的成长,既需要信任,也离不开监督。党组织充分信任,能使干部放开手脚,增强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党组织严格监督,能促其勤政廉政,不偏离正道、不走向歪道。权力与监督应该相伴相随。党员干部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受到严格管理和监督。如果因为信任,就对党员干部疏于监督,甚至放手不管、放任自流,他们就有可能成为脱缰的野马、越轨的火车,做出自毁前程、践踏法纪的举动。“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才能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确保党内监督无死角、全覆盖、落到实处。
“监督谁”“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是值得深思的政治课题。毛泽东同志曾强调:“无论任何人,犯了错误都要检讨,都要受党的监督,受各级党委的领导,这是完成党的任务的主要条件。”“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越是位高权重,就越要在要求上有更高的标准,在监督上有更严的尺子。透视近年来的一些案例,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违法乱纪,大行腐败之道,败坏党风政风,印证了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加强党内监督,必须聚焦“关键少数”,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就能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尽责不含糊,以令人信服的表率作用推动党内监督不断取得实效。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落实《条例》、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不断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强化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各个方面都把监督职责扛在肩上,才能织密党内监督体系之网,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在形成监督合力上,坚持党内监督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相结合。在监督重点上,以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在监督任务和内容上,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从而有效解决和防范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
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著名的“窑洞对”中,指出了监督对于共产党人打破历史周期率的重要意义。今天,在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全党同志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将向历史、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
40.如何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高度重视党内监督,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造性的新战略新举措。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强化责任界定和责任追究。责任不清,监督就没有根据。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针对干部管理监督中的薄弱环节,完善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强‘裸官’管理等规定,推动制度建设与时俱进。”2014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巡视工作汇报时又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巡视监督内容。2016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用具体案例强调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中央纪委通报河南省委查处的新乡市委和市纪委原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等一批问题,释放了有责必问、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能否真正落实,关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要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和管理。有的领导干部不敢抓不敢管,抱着“鸵鸟心态”,唯恐得罪人、丢选票。要建立有利于干部敢抓敢管、有利于党委担负主体责任的制度。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各级党委要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及时了解所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抓早抓小,敦促领导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要加强对地市党政一把手的关注和了解,督促省委加强管理和监督。巡视工作要向地市县一级延伸,盯住一把手,使他们自进入主要领导干部行列起就受到严格管理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关键是要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在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党的领导。“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中央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高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带头意识,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时时处处严要求、做表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许多违纪违法的一把手之所以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有理想信念动摇、外部‘围猎’的原因,更有日常管理监督不力的原因。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
“严是爱,松是害。各级党组织要多设置一些监督‘探头’,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上级党组织要多了解下级一把手日常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对下级一把手问题的反映,多听取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意见。党员、干部可在党的会议上和干部提拔、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环节对一把手实施监督。
“上级纪委要把下级一把手纳入监督重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同级纪委要定期将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平时掌握了对下级一把手的反映,就要及时报告同级党委书记。要健全对一把手的监督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对集体讨论事项,每个班子成员必须亮明态度并记录在案。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主持会议讨论决定谁负责。建立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对违规过问下级有关事项如实登记和问责。”
“治乱存亡,其始若秋毫,察其秋毫则大物不过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在监督体系上,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在形成监督合力上,坚持党内监督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相结合。在监督重点上,以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在监督任务和内容上,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样,我们就能织密监督制度之网,有效解决和防范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
41.为什么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
答:我们党走过了90多年的光辉历程,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因为我们党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高度自觉,具有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
毛泽东同志说过:“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是一种同志间互相监督,促使党和国家事业迅速进步的好办法。”邓小平同志强调:“在党委会里面,应该有那么一段时间交交心,真正造成一个好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空气。”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生活总体上是积极健康的,特别是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内政治生活更加健全。同时也应当认识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现象还大量存在,一些党组织和党员缺乏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的勇气,这既害自己又耽误同志,最终伤害的是党的事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好,从根子上讲是党性原则不强,私心杂念作怪。批评和自我批评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是,自我批评难,相互批评更难。难就难在为人情所困、为利益所惑,怕结怨树敌、怕引火烧身,说到底还是私心杂念作怪,缺乏党性和担当。“反听之谓聪,内视之谓明,自胜之谓强。”对自己的缺点错误,要敢于正视、主动改正。对别人的缺点错误,要敢于指出、帮助改进。对同志的提醒批评,要闻过则喜、虚心接受。自我批评要一日三省,相互批评要随时随地,不要等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再提。要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近几年,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有了一定提高,但走过场的问题仍很突出。民主生活会要及时开,遇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需要集体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就要召开民主生活会,把事情说清楚、谈透彻。有了群众反映,接到揭发检举,经过查核确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就要让犯错误的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检讨,大家批评帮助,共同敲响警钟。对巡视反馈的领导干部“四风”问题和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剖析批评,提出整改措施。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水平。“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42.纪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如何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答: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党章规定了纪委的3项主要任务和5项经常性工作,概括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持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开展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反腐败协调机制建设,把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职能做实。各级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开创纪律检查工作新局面。
各级纪委要带头尊崇党章,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四个服从”中,最根本的是全党服从中央。各级纪委要突出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要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进标本兼治,不断取得工作新成效。
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各级纪委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保持队伍纯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43.如何理解强化党内监督,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答: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利剑作用,强化党内监督。2015年8月3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这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管党建党的有力制度保障。
(1)巡视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凸显了党内监督制度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强化党内监督,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我们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擦亮巡视利剑,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中央巡视组开展8轮巡视,完成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单位党组织的全面扫描。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中,一半以上是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的。我们开展专项巡视,冲着具体事、具体人、具体问题而去,推动查处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公开反馈整改情况,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巡视发现的问题触目惊心,主要表现在违反政治纪律、破坏政治规矩,违反党章要求、无视组织原则,违反廉洁纪律、寻租腐败严重,‘四风’屡禁不绝、顶风违纪多发。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坚持标本兼治,剑指问题,倒逼改革,完善制度。各省区市党委、部分中央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规范巡视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态势。巡视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凸显了党内监督制度的力量。”
大量案例表明,权力越大,越容易出现“灯下黑”。强化党内监督,首先要把中央和国家机关管好。派驻机构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中央纪委实行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各派驻机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明显增强。
(2)加强对从严治党的巡视,积极发挥利器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化巡视监督,发挥从严治党利器作用。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明代以后有八府巡按,走到哪里,捧着尚方宝剑,八面威风。我们的巡视不是八府巡按,但必须有权威性,成为国之利器、党之利器。推动巡视向纵深发展,根本在于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要重点检查被巡视党组织是否维护党章权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督促其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要以党的纪律为尺子,重点检查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着力发现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更好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要以贯彻执行巡视工作条例为契机,提高依规依纪巡视能力,推动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要继续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报告反馈、整改落实、队伍建设等工作机制。要创新组织制度,内部挖潜、盘活存量,充实队伍、优化结构。要创新方式方法,使专项巡视更专、更活、更准。
巡视全覆盖本身就是震慑。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中央一级巡视对象共有280多个单位,目前还有100多个要巡视,任务十分繁重。下一步,要完成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巡视,实现中央部门全覆盖。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分类处置、注重统筹,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及时跟进,分清问题性质,所有问题都要有明确说法。
运用巡视成果加强问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如果发现问题不处理巡视就形同虚设,必须切实运用巡视成果,做好分类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中央对此三令五申,决不是言之不预、不教而诛。对巡视发现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对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巡视工作人员不遵守巡视纪律的,对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干扰、对抗巡视监督和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问题或不按要求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4.如何提高监督能力、促进民主监督工作?
答: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加强民主监督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必然要求。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保证。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它不同于西方政党之间相互监督的对抗性和排他性,更不是“权力分割”和“权力制衡”,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在政治方向和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其目的是为了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就此而言,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动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帮助政府改进完善工作作为民主监督的指导思想,既是必然的也是可能的,这是确保民主监督有效开展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也就是政协民主监督必须要有助于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积极在参与中进行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发展。也必须要始终摆正位置,选准角度,把握尺度,讲究方法。监督前,各级政协须按年度制定工作计划,在及时上报同级党委审查批准、提交同级政府协商同意的前提下,才能组织开展相应的民主监督活动;同时要注意不在具体小事、个案和枝节问题上纠缠,始终把民主监督放在客观善意、支持党政部门的工作上。监督中,应本着推动工作的原则,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坚持改进工作与促进和谐相结合,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出谋划策,多提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意见,而不能站在对立面去挑毛病、找岔子。总之,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正面积极地去做工作,正确认识和把握好民主监督的方向和方法,才能不断增强政协民主监督的影响力和实效性,确保民主监督积极健康推进。
45.为什么从严治党离不开群众监督?
答:作为一个有着88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作为一个在有着13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党,党的建设关系重大、牵动全局。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继续在这场历史性考试中经受住考验,在新的长征路上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必须深刻认识到人民群众有着无尽的智慧和力量,只有始终相信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凝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之力。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心中常思百姓疾苦,脑中常谋富民之策,使我们党永远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使我们的事业始终拥有不竭的力量源泉。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2016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中央着眼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的整体设计,是党中央治国理政方略的渐次展开、深度推进。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如果说党内监督是我们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种自我省察、自我净化,那么群众监督就可以说是我们党自觉引进和接受的一种外部审视、外力鞭策。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要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
接受群众监督,要有以群众为师的虚心。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根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虚心听取群众的指摘和意见,接受群众的检视和评判。
接受群众监督,要有以群众为镜的真心。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强调,“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使我们党始终拥有不竭的力量源泉。”我们的一切政策、一切努力,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和利益。我们的工作实不实、作风硬不硬、服务好不好、路线对不对,群众既是旁观者,也是身受者,他们最有发言权。时常到群众面前照一照,有助于我们正衣冠、肃风纪、补短板,防微杜渐,拒腐防变。
接受群众监督,要有以群众为医的诚心。“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党员、干部不能讳疾忌医,而要借助于群众监督早发现病灶,早对症施治,不要学蔡桓公,无视医谏,及至病入骨髓,悔之晚矣。
群众监督并非易事,它需要真切的诚意,更需要制度的保障。最重要的,是要破除三种障碍:一是信息不对称,群众无从监督;二是渠道不畅通,群众无法监督;三是作用难发挥,群众无心监督。我们需要通过加强信息公开、畅通渠道、明晰对群众监督回应的权责、强化群众监督作用的发挥,来厚植群众监督的基础、扩大群众监督的空间、助推群众监督的动力。
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地。忘记了人民,脱离了人民,我们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一事无成。始终保持血肉联系,是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脱离群众是党的最大危险。在注重党内监督的同时,重视并发动群众监督,才能保证我们的党心与民心始终同频共振,才能让我们的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保证我们的党始终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