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可以直接把那家伙提过来,就像把一块猪肉扔上砧板。有的是办法治他。如果真像小孩说的那样,我拿出几个经常用到的字眼,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兑现我给小孩的某些承诺。
可一想,那毕竟是小孩子的话,我们的条条框框都不认可的。再说,小孩再不说假话,也不一定就能说出真事来。何况,他也没说就是那个男人逼着他妈去找别的男人“要钱”。或许,是我的某根神经又一次抽搐。因为类似的情形不是没有。起码我遇到过,我们遇到过。我估计这回应该错不了太多。
显然不可能再和她单独约会。
我对小王说:
“跟我走一趟!”
“什什么啊?”
大概是我的口气不应该用在小王身上,他才又打起了结巴。好在,我嘴角一拉,他也跟着笑了。
我们去了国际大酒店。
你把那个女的给我找来。
谁谁……?
你说呢?
哦……我明白了。
可小王请来的是大堂经理。
“她真不在这儿了,警官先生怎么就不信呢?”大堂经理是个更年轻的女孩。我想,要不是小王那身皮,她可能根本就不会走出门来再跟我解释。
“知道她去哪里了吗?”我不能让小王的一进一出狗屁不值。
“怎么啦?她没犯什么事吧?”
让她回答的问题她不回答,不该她管的事她一肚子劲。也不想想,她是我什么人,我会跟她说私房话?她分明就是一副听惯了私房话的脸。
小王咱们走!
我们去哪里?
你认为再啰嗦还有意思吗?
是的,最终我们哪里也没去。连去殡仪馆,也是两天以后的事。
因为两天之内的事不属于我们管了。我们只能管管要死不活的人。一个人真正死了,就该别人管了。就像在某个需要出示门票的场合,我们只负责让那些想浑水摸鱼的家伙走开。
是啊,那个女人就那样不再属于我们管了。我想管也管不了。连她为什么好好的说死就死,我也是从隔壁的办公室移植过来的。
是的,想死的时候死不了,比如上次割腕;而今天,不想死的时候却死了。就像人想笑的时候不让你笑,想哭的时候不让你哭。这是定数。
至于死因,我真不想太啰嗦。简单说明三点。第一,凶手是谁。就是女人逼着她的儿子喊爸爸的那位。第二,他为什么会成为凶手?简单。那家伙需要很多钱,不像我接触过好些次的另外那个男人,有半碗散装劣质白酒就行。他要买更能让人麻醉的另外某些东西。第三,还是个为什么。您也可能会问的,为什么这个女人,总是跟一个比一个更差劲的男人混在一起?我开始也这么想。但隔壁办公室的档案里有记录,因为那个小孩子,原本就是这个更差劲的男人多年前撒下的一粒种子。至于为什么是他撒下的种子,你可以回头问问那个一天到晚灌肠倒肚的男人,他应该知道。早先他跟我说的话在那儿。问题是,那个撒下种子后跑掉的家伙,曾经裤子一撸跑了,现在又跑了回来。现在,这个女人想反过来彻头彻尾跑掉,他却彻头彻尾不想让她再跑。
就这么简单。
唯一让我动不动在脑子里飘飘忽忽的是,那个茶楼里的半天里,那个女人究竟想说点什么呢?
不过,她不说不等于没人说。只是,那是一个多月以后的事情。一个多月以后,有个女人给我打电话,说她给小孩买了件衣服。因为接电话前没来得及看号码,我开始还以为是我自己的女人。毕竟,她现在也不再说什么别人裤裆里钻出来的了,甚至动不动还“我们儿子我们儿子”。听见“衣服”二字,我已经为我的女人得意了。我甚至以为,她是否还要吩咐我再为孩子买点什么。因为明天就是小家伙8岁的生日。
但是,用力清理了一下耳朵才发现:不是我女人。
于是我嘻嘻哈哈问她是谁。
她说她是孩子他姨。
我说,呵呵,他有没有姨我不知道吗?
我当然知道,她胎毛还没褪净,就连父母也没有了,哪还有什么妹妹?
她说,你有必要那么小气吗?就不能让我当一回?
我说,哈哈那好吧。
就是从这个号称孩子他姨的女人口里,我终于把一个多月前在茶楼里没有弄清的弄清了。尽管已经毫无意义,但现在拿出来,也算是对读者负责。
“要不是孩子,她的日子好过多了。这就是我一直不想结婚,更不会要孩子的原因。”她说。
我说,她当初为什么会把孩子扔给你?
“只怪她该倒霉!”
“……”
后来的描述,不是可以用简单的对话方式说明白的。不如我来转述吧。
是的,就在那个遥远的城市,两个女人带着一个小孩刚刚安顿下来,准备先好好休息一个晚上。趴在窗口,其中一个说,这里到处都是鱼。你看,那个就是,那个肯定也是。
然后,其中一个刚刚迈进这个城市的,说是出去买点零食。可是,出门没走几步,就有人把一沓白花花的老人头亮到了眼前。
“妹妹好漂亮哟。”
“是说我吗?”
“是啊。快餐,行吗?”
她当然明白那位男人所说的快餐不是填肚子的饭菜。何况,自己还没彻底反应过来,对方已经满有把握似的:
“怎么样?不敢还是嫌少?不少啦。分分钟的事情。”
看起来那可真是不少的数目。再说,本来轻车熟路,只不过在这个城市是第一次而已。既然是“快餐”,再久也不过十几二十分钟时间。想想,这应该是个好的开局,回头还可以好好在同伴面前得意一番。
“谁怕谁啊?”
可是,怕不怕上了楼才知道,只是那时已经太晚了。
后面的就不说了,太啰嗦。一会儿广东一会儿广西,一会儿城里一会儿乡下,一会儿白天一会儿晚上,就算我能说清,您也不一定愿意听下去。就算静下心来听下去了,您也许只能是一会儿骂娘,一会儿说她活该。
好在,不管怎样,她最后回来了。准确地说,是先回到了事件开端的那个城市。她和孩子是在那里分开的。她想,如果那个姐妹不比她再不成器,孩子应该还在她手中。除了找她的姐妹,女人找不出更有效的办法。
女人当然知道在哪些地方去找。尽管那样的地方比真正的快餐店还多,但她只能锲而不舍。一边找,一边延续着自己已经习惯的日子。直至终于找到她的姐妹,然后才回老家继续寻找自己的孩子。
踏上已经太熟悉的这个城市的那天晚上,她本来去找过那个以酒度日的家伙,但想不到连房子的主人也变了。她只好脑袋空空地走进曾经那么熟悉的地盘,直至被我们带走……
两天后,我之所以要去殡仪馆,很大程度上还是因为那个孩子。那个恼火的孩子又一次缠上了我。这一次,他已经是一副你死我活的架势。
我说,跑这儿来干吗?那是你妈妈,你去啊?
他把眼睛瞪得像灯泡。负荷太重,马上就要爆裂的灯泡。同时,还一个劲喘着粗气,类似于灯泡内面那根细丝嗞嗞嗞嗞在燃烧。唯一与灯泡不相干的是眼泪,像暴雨倾盆下的屋檐水。
“我妈死——叔叔也要负责!我都求过你了!你——为什么不把那狗东西赶走?”
我不知怎么跟他解释。难道说我去找过没找着,还没找着她就死了?还有什么意义?
“走吧,我们一起去看你妈。”
“我不去,死都死了又看不活!”
我去拉他,刚伸过手,一根手指就让他死死咬住了。有人想拉开,我说让他咬,你们他妈的谁管闲事我踹谁!
……
在活人眼里,人死大都是惨事。但现在我想明白了,那是活着的人在一意孤行。现在,躺在灵柩里的那个女人——我曾经的小妹,跟睡觉有什么区别?不过是时间更长些。跟动不动折腾一阵的喧嚣声相比,我飘飘忽忽感觉到,她真真假假的亲人们比她更像鬼怪;我曾经的小妹,更像天使。
“叔叔,我想……看看我妈。”小孩终于想看看他妈。是啊,那是生他养他的母亲。但他妈妈的脸被那张白纸盖着,还因为灵柩太高,小孩只得向我求助。
抱着小孩,揭开那层纸的一瞬间,我只感到浑身发软。我真的想喊一声小妹,真的没办法忍住自己的眼泪。就在小孩伸向灵柩的一瞬间,就在小家伙突然扯开喉咙嘶出一声“妈妈——”的那一瞬间,那串字眼,再一次撞出来,将我死死裹住:
别摸别摸别摸我的脸脸脸!
此时更像唱歌,来自天堂或者地狱。
但我实在不想再听下去。那就快点帮她盖上吧。盖上那张洁白的纸张,就是盖上一段空空的人生。谁,都会有这样的日子。
2010.11.20.改定于湖南澧水北岸
作者简介:
恨铁,本名孙开国,男,湖南作协会员,二级作家。已在《清明》《北京文学》《青年文学》《啄木鸟》《上海小说》《星火》《小说林》等发表中短篇小说30多部(篇),并有部分作品获奖。
责任编辑 白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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