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也有去宕昌的车。”
我用力撑起身子,然后给断腿套裤管,他把拐杖递给我。午后的阳光从窗帘边照进来,打在他的脸上。他的眼睛很特别,一只单眼皮一只双眼皮,我叫他雌雄眼。虽然他穿的还是以前的那身牛仔裤和T恤衫,胡须也刮得光光的,可脸上多了许多皱纹,头发也白了许多,不像才四十岁出头的人。他要的东西上午就送来了,那是做枪弹用的铅块和火药。他给送货的付钱时,我还没醒呢。
说实话,我多少有些羡慕他。我的腿没断的话,可能也会像他这样成天打猎不干别的。显然他已经不习惯城市生活了,每次来我这儿只待在房间里不出来,也不看电视。我想他在宕昌林区能搞到弹药的话,不会来找我。
“是不是有女人了?”我打趣道。
他背着沉甸甸的黑包笑而不答。我明白留不住他,便拄起拐杖送他走出巷口。他不要计程车,独自朝车站方向大步走去,不一会就消失在周末来闹市区逛街的人流中。于是我只好一个人去街角那家饭馆喝酒,喝到天黑才回家。
据他母亲讲,我是唯一知道他的下落的人,可我无法断定他是否还在宕昌。这十多年来,他单枪匹马走遍了西北五省。凡是有草原和森林的地方,都留下了他的脚印。然而跟许多自称是旅行家或探险家的人相比,他很少跟别人讲自己的事。
“他天生喜欢打猎。”我对他母亲说,“要是香港有打猎的地方,他会待在您的身边哪也不去。”
“这么多年他没给我打过电话,也不写信,我每次回来都找不到他。”
衣着华丽的香港太太又开始流眼泪了。来我这儿看台球的胖子还躺在墙边的沙发上睡觉,他本该这时候拎着皮包去上班。昨晚有个陌生人在我这里赢了钱,请我们喝酒,结果胖子喝醉了,半个脸泡在自己吐出来的脏物上鼾声如雷。屋子里气味很重,墙上没窗户没法散出去。老太太刚进来时拿手绢捂住嘴,生怕吐出她在德克斯萨大酒店吃下的美味早点。桌上仍杯盘狼藉,酒盅里塞满了烟头和烟灰。我给她沏了杯茶末子,大概杯子太脏,始终没碰它一下。
我抱歉无法更多地说说张平的事,实际上我对这位香港太太的突然来访,多少有些戒心。在我的记忆中,张平早就没了父母,只记得他有个姐姐,但从没见过她。而我之所以有这个印象,是因为早年曾有个自称是他姐夫的外地人来找过他一回。他们见面后说的是家乡话,我一句都听不懂,但我看得出张平对他的姐夫非常敬重。当然我也没有理由怀疑这位伤心流泪的陌生太太不是他的母亲。她拿出她家的一张合影照片给我看,我认得出照片上的高个男孩是张平。他旁边站着一个漂亮姑娘,我猜那是他的姐姐。老太太端坐在中间,当时她还年轻。她说她男人死得早,自己又没工作,每天给街坊洗衣服挣来几毛钱养活一家人,吃尽了做寡妇的苦头。于是我安慰她道,张平准是弄丢了家里的地址才与您失去联系的。我请她留下她的香港电话,我说一旦张平来找我,一定叫他给您通电话。老太太很失望,因为在她看来,我开的这间台球房无疑是藏污纳垢之处,而她的儿子与我这样的人来往是交错了朋友。她不知道我以此谋生,正是她儿子张平的主意。她告辞的时候,胖子翻过身来,脸上沾满了白花花的脏物臭不可闻。
这是两三年前的事情。张平母亲走后,我用瑞士军刀将她的香港电话刻在石灰剥落的土墙上,原先那儿挂了一杆枪。我一直等张平来,可他一直没来,我猜他另有补充弹药的地方了。他老是背着我们一起跑测量时用过的那个黑工具包独往独来;磨破的地方也用黑牛皮仔细补好。那只包很大,放得下十来只野兔。不过我知道他不单打兔子,因为我闻得出包里有其它猎物的气味。一个常年靠打猎维持生计的人,有时不免把枪口对准一些禁猎动物弄些钱来;再说老打兔子之类的小家伙,也没啥刺激对不对。张平有鹿茸熊掌的话,我倒是可以帮他出手的,只是他从没跟我说起这种事情,我也没问过他。
我这里通常白天没人,因为那是我睡觉的时候。天一黑,邻居家的狗就开始叫个不停,因为它们在黑灯瞎火的小巷中见着了陌生人,而那些陌生人大都是过来找我的。
来我这里的人,衣兜里都多少揣些钱。他们一面抽烟一面看台球,呛人的烟雾使本来就昏暗不明的土屋显得更暗了,可这并不妨碍球手的沉着击球。其实这里不仅光线有问题,更要命的是,台面上的绿呢布已经破损,击球时不得不考虑那些被球杆捣破的洞对主球有何影响。几乎每个新来的球手对此都不免抱怨一番,尤其找粉盒而被告之根本没这样东西时,还要骂娘呢。通常看球的不敢把赌注下在这种人身上。
我不看他们打球,自己也不打,只坐在空荡荡的外间喝茶。外间的灯也挂得很高,往往看不清来人的脸。有些人进屋时朝我叫一声金老板,可他们并非个个都知道我不姓金。给我起“金鸡独立”这个绰号的家伙十年前就死了,他因走私手枪而死于同伙间的一场火并,如今只有我这个断了一条腿的残废人还记得他。
这天晚上胖子又输了钱,趴在桌上睡着了。他一面打呼噜一面流口水,湿了半个衣袖。这家伙出来时忘了带门钥匙,怕老婆不给他开门,只好待在我这里等天亮。另一个家伙要我听他讲完克林顿的事,便一支接一支地给我递烟抽。讲到眉飞色舞的时候,一个穿西服的外地人挑门帘进来,这人朝我看了半天,才朝我走过来跟我说话。
“我们一起喝过酒。”
“没错。”我说,“我们的下酒菜是野鸡肉。”
“你的腿是怎么回事?”
“给枪打坏了。”
“是不是野鸡开的枪?”
这人作了个扣枪机的手势,然后哈哈大笑,我也笑起来。
十多年前,我在陇南跑测量的时候,崔国平常陪我上山打猎;而且不论打没打到猎物,都设酒杀鸡作食,尽情款待我一番。记得当年他有一官半职;虽说还是个不大懂事的毛孩子,可管的是乡里的计划生育,因此在当地人,尤其是当地妇女的心目中,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他酒兴大发时夸口道,你看上这儿的哪个女人就跟我讲,不管她是哪个沟里的,都包你弄到手。他说现在他在武都开了个公司做玻璃买卖;一面说,一面将皮夹里的钱币和纸片全倒出来,摊了一桌子。他要找张名片给我,结果没找着。那个跟我讲克林顿的家伙看见桌上的那堆纸币眼睛发直,这几天他身无分文,连抽烟的钱都是问别人借的。
跟小崔一起过来的两个人我都面熟,但叫不出名字来。他们拿了崔的钱,到巷口敲开饭馆的门,买来好酒好肉,于是我们在外屋喝酒划拳,顿时热闹起来。胖子酒量不大,没喝几口就醉了。
“狗日的……狗日的……不跟你走……”他的舌头开始打卷儿,说话像狗熊似的咕噜不清。“我们天一亮……就走……我老婆来……找我……就说……我……跟朋友……到……到……山里去了……狗……狗……狗日的……不走……”
他抓住小崔的胳膊,差点把刚吃到肚子里的卤牛肉全吐在崔的杉杉西服上。胖子叫什么名字我忘了,他说他在一家外资企业做程序员,整天对着电脑打英文字没意思。他运气不好,难得赢一回。每天晚上输掉他老婆允许他留下的不多的那几个私房钱,就站在一边看别人下注,到半夜才回家。他说我这儿是他唯一喜欢来玩的地方。不喝酒的时候他文质彬彬,一看就知道是读书人。崔国平问他去不去武都玩原始森林他激动起来,嘴里时不时吐出几个脏字,表示自己不是那种循规蹈距的人。
不时有人从里屋出来,喝了两盅酒再进去。那个讲克林顿的家伙又开始讲克林顿了;一面讲,一面往嘴里塞牛肉。他的脸又长又窄,但嘴巴很大,仿佛一头牛都吞得进去。小崔问他在什么地方发财。他说他是电台记者,是专门写新闻的,装模作样掏口袋取名片,结果拿出一沓别人的名片给我们看,一个外交部的什么司的副司长的放在最上面。其实这家伙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从监狱里出来后没干过一样正经事情。
“你的枪呢?”小崔问我。“那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一杆枪。”
“给朋友了。”我说。
“如果还在你手里,我出一万块钱买它,毛主席保证。”
“它不止这个价。”
“那就五万,要么十万。”
墙上挂枪的地方还依稀看得出那杆枪的影子。当年我断了腿,一个人躺床上。虽然血止住了,可是一条腿被一个自称是上海人的牧区医生给锯断了。他说如果我想留住这条残腿的话,至少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会得坏疽病死掉一命呜呼。那是在甘南的一个巴掌大的藏民小镇上。医生是唯一定居在那里的汉族人。我们一面喝酒,一面拿筷子在我腿上反复比划,看从哪儿截断像样些。外面是昏天黑地的黄风,看不清河对面的山。张平要送我去县医院,他说他会开拖拉机。医生的助手已经准备就绪,他们老干这种事情,早驾轻就熟,因此没几分钟就卸下了我的腿,把我扔到床上又去喝酒了。张平送我回家,那时我老婆已经跟我离婚了。她摇着大肚子来看我,肚子里是另一个男人的种。她说如果我少喝点酒,就不会出事情。她走后我跟张平说,我们这些跑野外的,就不该讨老婆。她现在的男人是工程师,每天晚上都待在家里陪她看电视。
我不知道张平至今独身未婚是不是受了我的影响。不过我相信我送给他一杆枪,他才热衷于打猎,丢了职业还乐此不疲。那杆枪是我大哥的。我大哥到甘南打豹子的时候我才读小学。他很晚才结婚。结婚前把枪送给我。其原因是,兄弟七人中我是唯一没结婚的一个。他告诫我,结了婚就别再玩枪了,否则就别结婚。那是一杆德国双筒猎枪,制造年份是一九二三年。我不清楚我大哥是怎么弄到它的。另外他还送给我一条宽厚结实的子弹袋。如果插满黄灿灿的铜壳子弹,有七八公斤重。当年我拄着猎枪而不是拐杖的时候,也曾威风凛凛,着实叫人害怕过。但我明白我不是好猎手,虽然五大三粗,没怕过什么,却没耐心守候猎物。我老想打一头豹子给我大哥看,但有一次在雪地里发现了豹子的足迹,也没找到它。现在我大哥是动物保护主义者,又养鸟又养猫,整日哈着腰,对谁都笑眯眯的。如今没人知道早年他因偷猎珍稀动物以及涉嫌凶杀械斗,被公安局多次通缉过。
老实说,我喜欢腰上系着子弹袋,手里拎着长枪,而不是简单地把它背在肩上,从人群中走过。大概至今还有人尊重我,呼我大哥,不砸我的场子,是因为他们还记得我当年的蛮横模样。我知道我已经老了,不中用了,即使另一条腿还在的话,也不会与惹我的人拔刀相向。现在我越来越像我大哥,恐怕以后也是见了谁都笑眯眯的,弄得人家莫名其妙。
除了一头撞到我枪口上的一只雄鹿外,我从没打到过什么值得炫耀的猎物。我之所以把枪送给张平,不是因为我们一起干野外是一对好搭档彼此情深义重,而是我看出他天生是个打猎的行家。他本能地知道哪儿有兔子哪儿有野鸡。一天夜里,他突然从行军床上爬起来,拎上我的枪就跑出去,天亮后扛回来一头脑袋上中了枪弹的母狼,狼血糊得他满脸都是。他说他闻到了野兽的气味,但不知道那是一头狼。这家伙瘦长个儿,身手敏捷,而且做什么事都细心认真。他浇的铅弹没有毛刺,光滑得像珍珠似的好看。我想假如我没断腿的话,也会把枪送给张平,这才适得其所。
张平最大的毛病是不爱说话。幸好我认识他的时候,不介意他像哑巴似的金口难开。下雨天出不了工,我到附近的小店找女人聊天,他就侧身躺在床上看书;光线太暗的话,就点两根蜡烛。我们有足够的蜡烛给他看书,因为出测前我总是比别的小组多领两箱给他用。有时候我也翻一翻他的书,可往往连书名都看不懂。什么叫物性论,什么叫形而上学,我对此一无所知。我问他这些书讲的是什么,他说讲的是道理。我又问讲的是什么道理?他说他也没弄懂。有些书是他自己买的,有些是图书馆借来的。我们每到一个新地方,他总是先去看看那儿的图书馆或文化站。我们在庆阳的时候,就住在一个乡的文化站里。那个管图书的女孩对张平特别客气,我以为他要谈朋友了,结果没谈。收测的时候,那女孩见我们装车就开始哭鼻子。车子从文化站开出去,她一步一步跟在车子后面走,一边走一边抹眼泪,后来竟失声大哭起来。我和张平都坐在堆满行李和仪器的卡车上。我对他说,你无端葬送了一个漂亮女孩的幸福生活很残忍。他咬住嘴唇没理我。后来那女孩来城里找过他一回,因为他到青海去了没见上面;他总是一收测就到外地去,那些年几乎走遍了全国各地,自然也花光了从野外挣来的薪水和津贴。我不明白张平为什么拒绝那个女孩的爱情,但我相信其理由绝对不是因为她是乡下人。
那时候我们成天在山里跑东跑西。不好意思的是,我干了十几年测量,只会看个经纬仪,而且要别人指好了方向才找得着目标。至于什么设计图形啦,什么后交计算啦,我一概不会。所以在干活的时候,我总是听张平的。有人说张平是我们测量队数一数二的干活能手,可队上的头头要他当中队长,他却婉言谢绝,并说他喜欢在小组里干。我断腿的那年冬天,他给队上交了一份辞职书。他说他的测量生涯也就此结束,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今后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我问他怎么现在才这么想,他没回答我。以前他不回答我的事情太多了,所以当时我没追根问底问下去。有一天,我突然想到张平是因为失去了我这个搭档才离开测量队的,心里好不感动,眼睛里竟流出眼泪来。他喜欢打猎,这谁也拦不住。我想即使我没给他枪,他也会设法弄一把往山里跑。
我知道他是重感情的人,受了天大的委屈也不背叛朋友。如果那个香港太太没拿出她家的合影照片给我看,我会把她骂出去。我不相信张平竟无视他母亲的存在而浪迹天涯不回家。那次他姐夫来看他,他问我借了一笔钱,我猜那是给他姐夫的。因此在我的印象中,他不是那种只图自己快活、不问家里人是死是活的浪荡公子。
我天天等他来,可是他没来。见墙上的电话号码越来越模糊了,我拿瑞士军刀把它又刻了一遍。以前他每年至少来一趟,虽然待在我这儿的时间不多,通常只住一个晚上,他也很少说自己的事,可我见到他心里就踏实。
也许,我想,他真的有女人了。
他有女人才对。
胖子又是睡了一觉才醒了酒。他说他跟小崔去武都的话,准给老板炒鱿鱼。再说他老婆也不让他走。他老婆允许他晚上来这儿看台球,已经够宽容的了。小崔拍拍他肩膀安慰他道,等你老婆再宽容一些的时候,给我打电话。小崔说兴隆山建起了森林公园,里面有许多别墅房子连外国人都去住。他扭头问我:“你找什么借口不跟我走?”
“没有借口。”我说。
“那我们就到兴隆山去,像外国人一样住一星期别墅房子。如果你还行的话,不妨找个妞儿陪你睡两夜。”
后来他就不跟胖子说话了。
我坐上崔国平叫来的计程车往武都方向走,是次日上午八点钟。屋子里的酒味烟味还没散尽,我请每天给我打扫房间的一个环县姑娘替我看房子。她问我哪天回来,我说不知道。
假如崔国平要我去的地方不是兴隆山,我不会答应他。我认识这家伙的那年夏天,跑遍了兴隆山数百平方公里的原始森林,我熟悉那儿的每一个山头,每一道山谷,连哪块石头上撒过尿都记得。我一个人的时候,常常回想以前跑野外的事情,怀念那种快活自在的生活。你看到一卡车活蹦鲜跳的小家伙打老远来看你,且迫不及待地问你有没有野味涮口解馋,你不会无动于衷。那时候,我住的地方往往比开国宴还热闹。
出城后,车子在一条人烟稀少的军用公路上疾驶,两边是单调的黄土坡。羊儿三三两两地在坡上觅草,牧羊人拄了根棍儿傻站在路边。我和崔国平都坐在后面,他往脚下弹烟灰。司机从反光镜里看到了,只皱了皱眉头不敢说话。崔国平要司机今晚就赶到数百公里外的兴隆山,自然车钱也给得多。我想这个身材单薄的矮个司机心里够紧张的。我少了一条腿,又是满脸的络腮胡子,且脸上有一条弯钩状的刀疤,叫人看了不舒服。何况崔国平也是人高马大的,仿佛杀个把人没问题。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心想,这个司机为了赚到数倍于平日的进账,冒了平生最大一次风险。他给他家里人打电话的时候腿在发抖,说话也结巴起来。我担心这家伙过于紧张出事情,而崔国平还老要他开快些。
“在这种路上开一百二十码没问题。” 崔国平拿起我们在一家路边小店吃午餐时喝剩下的半瓶白酒,把酒倒在瓶盖里递给我。“以前我也有一个桑塔纳,去年给法院缴去抵了债。法院的哥们对我说,你不能欠了人家的钱还成天开私家车,你要给我们一点面子对不对?这话说到点子上了。我可以不坐桑塔纳,不可以没有朋友,法院里的朋友也是朋友对不对?所以忍痛割爱,把车钥匙交了出去……”
我一面抽烟,一面听他讲生意上的事。也许讲累了,嗓子讲哑了,要歇歇嘴巴了,他便问起我的事情来:“你是怎么想起来开台球房的?”
“有个朋友说我枪法好,打台球肯定厉害。”我说,“后来就买了一张破桌子,也没到工商所去注册。开始派出所三天两头来找我,要封我的店。我跟他们讲道理,他们讲不过我。后来就跟我订了君子协议,出了事拿我是问,平时就不大过来了。幸好来我这儿的人都很知趣,不给我添麻烦,这样才有口饭吃。”
“你是说你喜欢打台球?”崔国平问我。“兴隆山有高档司诺克台球房,我陪你玩两天。”
“现在不玩了。”我说。
“为什么不玩?”
“因为我不能叫我的客人输得太惨。”
“他们每天给你多少钱?”
“二十块。”我说,“不管来多少人,也不管赌注下多大,他们散场的时候,桌上搁二十块钱,这规矩谁都知道。”
“不够我买包烟抽。”
“我一个人花费不大。”
入住兴隆山密林深处的白云宾馆,我拄着木头拐杖,一步一步踏在毛绒绒的喀什地毯上;这里连楼梯都铺了这种地毯。我左脚那只皮鞋的鞋底脱了胶,快掉下来了,走路时啪嗒啪嗒地响。至今我还穿着十多年前跑野外时穿过的那种条绒镶皮茄克,它被烟头烫了多少个洞,我没一一数过。当年这种茄克被称为瓦尔特服。瓦尔特是南斯拉夫电影中的一个能干的游击队员。他身材魁梧,衣服也别具一格。不过我丝毫没有因衣着寒酸而自卑不安,相反我好像是这幢白房子的主人,崔国平为我跑前跑后,做了侍从的角色。
这家伙叫司机跟我们一起住,不用他出房钱。司机吓得脸都发白了,他说跟老婆说好的,要连夜赶回去。
“不就是少肏一个屄么?”崔国平一边掏车钱一边说。
司机也不敢回嘴,拿了钱便下了楼,匆匆开车走了,但愿他在回家的路上也不出事。
换上宾馆里的长袍睡衣,我们在卧室里吃夜宵。我晚上不睡觉,崔国平陪我闲聊。我们还是一面喝酒一面聊。半夜了还给服务台打电话,请小姐送几包烟来。整幢房子就我们两个,房子周围是一株株树皮粗糙的秦岭松,它们大都有数百年的树龄;虽然看上去苍老不堪,可依然挺拔傲立。房子前面是一道清澈见底的小溪,它绕过一块块巨石往下流。虽然天黑了什么也看不见,我却感觉到这儿的景色依然如旧。若睡在看林人的小屋里,我会更自在些。大森林不仅风光宜人,而且还有许多好故事,住宾馆的往往与那些好故事失之交臂而懵然不觉。
“记得跟你一起的有个瘦高个儿,脸很白,像有病似的成天躺在床上看书,对不对?”崔国平说。
“那是张平。”我答道。
“他不爱说话,对不对?”
“没错。”
“好像喝酒还行。”
“是的。”我点点头。“不过他不喜欢喝酒。”
“他眼下在哪里?”
“不知道。”我说,“三年前他在宕昌那边打猎,后来就没消息了。”
“你是说山那边的宕昌?”
“没错。”
得知我的德国猎枪就是送给张平的,崔国平要租一部车绕过兴隆山到宕昌去。他要找到张平,得到那杆猎枪。他说张平肯出让的话,立马给五万现金一分不少。
我心想,即使再加五万,张平也不会卖掉那杆枪。他说过一旦他不打猎了,就物归原主还给我,我知道他是说一不二的。在我看来,那杆枪还是在张平手里最好。如果真的给崔国平买了去,无疑会沦落为一件招摇过市的平常什物,连打狗棍都不如。我知道他也会打枪,可往往打中的是兔子旁边的麦穗,而不是枪响后才慌忙逃走的兔子。
其实我又何尝不想见到张平。即使他母亲没来找过我,我心里也常常惦记他。可是,如果我认为他现在还在宕昌,那就太傻了。他本质上是一个惯于过流浪生活的人,老待在一个地方,非把他憋死不可。其实我们说他不爱说话是不对的。我曾发现他跟一个老羊倌聊了半天还意犹未尽。而有时,他跟我说起河州人的茶碗子也口若悬河,头头是道。我母亲是河州女人,我小时候也在河州待过几年,可是我不知道河州人喝茶有那么多规矩,而张平却能一一道来如数家珍。
我劝崔国平别心血来潮,因为找张平如大海捞针。这家伙不听劝,非要明天就去宕昌不可。我说我们在这里歇两天再走,我要到另一条山谷去。老实说,我不喜欢这儿的白房子,也不喜欢这儿铺了柏油的盘山路。而且,看不惯那些衣着鲜艳的城市女人来这儿涂口红,她们在房子附近走走就兴奋得脸红起来,仿佛刚做了爱似的容易激动。我和小崔在餐厅吃晚饭时,一个上海女人嗲声嗲气地讲她如何在一个树洞里发现了一株红蘑菇,讲给一个与她共进晚餐的男人听。那个男人大腹便便,两手搭在肚皮上笑容可掬,手指上套了好几圈黄戒指。
“你一条腿走过去?”崔国平问我。
“没问题的。”
“如果,”他又问,“天黑了回不来怎么办?”
“就在林子里住一宿。”
“雇两个本地人轮着背你。”
“那还不如待在我的台球房里不出来。”
“如果有猎枪的话,”他说,“我们什么也不怕。”
“林子里就没有什么好怕的东西。”
来送烟的那个小姐很苗条,面孔也清秀迷人。崔国平看着她走出房间的背影若有所思。他点燃一根烟,两条腿还搭在当茶几用的矮脚鸡尾酒桌上。
“要不要来一个?”他转脸问我。
“不要。”我摇了摇头。
“是不是不行了?”
我点点头,还笑了笑。若是另一个人问我这个问题,我也不会发火。何况我知道这家伙是认真的,毫无取笑之意。他生性慷慨,为朋友花钱心甘情愿,但我谢绝了他的好意。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办,也无所谓别人知道我是行还是不行。他说我比他自由些,他是有老婆有孩子,而且老婆很漂亮。
“我老婆年轻的时候,”他说,“比刚才进来的那位还水灵。”
快天亮了我们才睡觉。他睡在另一间屋里,隔了一道墙还听得到他打呼的声音。我躺在床上睡不着,床头有张报纸,我拿在手上要看。可是我的眼睛竟模糊起来,一个字都看不清。我明白我对兴隆山的深切怀念,是因为这山里有个女人曾使我怦然心动。我是来看她的,不知道她是否还在那道人迹罕至的山谷里。也许她早就带着她的孩子──那是一个腼腆懂事的男孩──离开了那间石屋,搬到山下去住了。她说过她要搬出去住。那年她男人死了,是怎么死的她不愿说。记得她屋里也有一杆枪,那是一杆枪身上绑着铁丝的土铳,枪把被烟火熏得乌亮,拿它打野猪要有十二分勇气才行;而当年这个地方,是时常能见到野猪在草丛里拱来拱去的。
我拄着拐杖往山谷里走。前面的路若有若无,但我知道没走错方向。山林寂静,秋草金黄,阳光从树枝间照下来,落在我的身上。我走在头里,把崔国平拉了好远。这家伙一瘸一拐的,也拿了根棍子往地下拄。如今他坐惯了车子,已经不会走山路了;以前他陪我打猎时,跑得比兔子还欢。我从他手里接过那个放食品的背包,背在我背上。他埋怨我不让他雇人背东西。临行前他吩咐了几个当地人拿竹轿抬我们,因为我执意要步行才作罢。
“我一辈子走过的路没今天多。”他气喘吁吁地说,“你告诉我,走到那儿就不走了,我心里也有个盼头。你瞧我们两个人,一个是独脚大仙,一个是出水芙蓉──除了大汗淋漓脸上挂满了汗珠外,他大手大脚的模样,与那些被喻为芙蓉花的各色美女相差甚远──在树林里没头没脑地走,说不定就走到哪个豹子洞里了。刚才我看见一个形状奇怪的大脚印,怕是黑熊走过时留下的。若给黑熊当午餐吃了个饱,我心里会很难受。”
“我也会难受。”
这时我拿瑞士军刀削苹果,这苹果皮挂了很长才断。我们坐下来歇一歇,一面吃东西,一面欣赏四周的山野秋色。我们屁股底下的这块石头,是以前我跟张平一起上山时坐过的。那次我们碰到了雷暴,一个个闷雷在头顶上炸响。天空乌云密布,林子里暗得像没门没窗的黑屋子,只有闪电时才看得见周围的茂密草木。可我们并不害怕,甚至不觉得这有啥不好。有一回在定西碰上黄风──如今被称为沙尘暴──喉咙里灌满了土,那才不舒服呢。不过比起那次在河西挨冰雹打,又无处可躲,吃点黄土也算不了啥。
当时没下雨。我说要下雨了张平说不会。我要打赌他不跟我打。我说我输了,仪器和脚架我一个人背。那场突如其来的雷暴打乱了我们的计划。本想干完活还能回住地,结果上了山顶仪器失灵,一个角都测不下来。张平问我怎么回事,我说日他妈的读数窗里的数老在变,读数指针飘忽不定我读不准。张平放下测量手簿站起来。他喜欢戴那种黑色的旅行帽。其帽檐很大,像街头商店搭在人行道上的遮阳篷。他把帽檐转到脑后看仪器,嘴里咬着半截铅笔沉下脸。看了半天,他也读不准数。我们是早上四点出来的,那时天还没亮。我们翻过两道山谷,再爬上兴隆山主峰,已是下午两点多钟了。雷暴过后,天空格外明净,周围的几处目标肉眼都看得见。以前像这样的天气,十分钟就能结束一个站点上的观测,可是我们折腾了两个多小时还一筹莫展。如果测不下来,不仅白跑了这么多路,而且以后还要再来一趟。虽然我对我的本行工作几乎一无所知,可这时也明白我们碰到了麻烦事情。我们不知道经纬仪的读数指针为什么老是跳,像脚下闹地震似的不安稳。我气馁地说,我们干不下来叫中队派人来干,这么高的山也要多几个人跑跑才对。张平蹲下,把地图摊在地上一言不发。我猜想他在重新设计图形。这家伙有的是办法,说不定坐在屋里就把数字凑出来了。我躺在地上等他说话,只见他又起身走到仪器跟前,麻利地卸下仪器头,抱着它往山下跑。我大声喊他,他不理我,一会儿就不见人影了。我守在山头上耐心等他,以前他也时常做些莫明其妙的事,对此我已司空见惯。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他又上来了。奇怪的是,他脱了外衣,把仪器包在衣服里面,像抱了个娃娃似的小心翼翼。我问他玩的什么把戏,他要我离他远一点。这时他重新安好仪器头,自己观测自己记录;这在测量规程中是不允许的。大概他知道我不会记录,所以才违规作业。只花了五六分钟时间,就干完了。他把仪器装到箱子里,脸上浮起得意的笑容来。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笑得那么得意,问他这是怎么回事。
“山上有静电。”他把仪器背在身上,脚架也是他拿,我只扛我的枪。
“什么叫静电?”我听不懂。
“也是一种电,没电线也到处跑。”
“你怎么知道是静电搞坏了仪器?”
“没你的话我可能想不到这一点。”
“我又没跟你说什么。”
“你刚才说这么高的山,我才想起这儿的海拔高度超过了三千米。”
“上到高山上就有静电?”
“没错。”
“那我们怎么没电死?”
“你还不到死的时候。”
这是张平第一次跟我说笑话。
我们下到山谷,已经是鸟儿归巢的黄昏时分。既然回不了住地了,就只能在林子里露宿一回。幸好工具包内有锅盔填肚子,只要找一处背风近水的地方就行。虽然当时是初夏季节,可山里晚间的气温很低,张平问我打火机还在不在。我说我在没打火机卖的地方不丢打火机,通常抽烟人的打火机是你拿我的我拿你的弄丢的。我摸了摸口袋,打火机还在,这时我才发觉大半天没抽烟了。我们穿的衣服不多,不过架起火堆就行。天还没黑,说不定能打到斑鸠野鸡之类的东西就锅盔吃。
我们顺山谷往山下走。后来见到一个泉眼,就在泉边歇脚过夜。泉水从山肚子里涌出两股水柱很好看,它们从水面上凸起来,拱得高高的,像非洲女人的一对棒状奶头。张平在一株大树旁踩倒周围的蒿草,然后用一块石片开出一圈防火槽。他说不能离泉水太近,因为那儿潮湿,冷气逼人。他去找干柴火点火堆,我拿着枪往密林深处走,一边走一边打开枪膛。晚间也许会碰到什么大家伙,我退出上面一根枪管中的散弹,然后从子弹袋靠左腰的地方,取下一颗威力巨大的独子,把它塞进去;下面枪管中的没动。
我持枪走在一片茂密的杂木林中。我的脚步声音不时惊动树上的鸟儿,把它们吓得呼啦呼啦都飞走了。我想找一只兔子,却怎么也找不见。用木棍把剥了皮的兔子架在火堆上烤,其香味扑鼻,闻了就要流口水。当时打几只刮刮鸡那样的鸟不成问题,可是我想那些小东西拾掇起来很麻烦,再说吃不上几口就吃完了没劲。
我傍着一道小溪往下走,这样不会迷路。又一群鸟儿飞起来,我忽然看见一只大得出奇的野鸡没飞走;它依然举止优雅地待在一棵小树上,三尺多长的雉尾可引人注目。大概它年纪大了见多识广,心里还在嘲笑那些莫名惊慌的小辈。我离它七八米远,举枪用独子打它的头,如果打中的话肯定稀烂。枪响了,它飞起来,没打中它,便随即抬枪发第二颗子弹。那是一颗装满铁沙的霰弹,飞在空中的鸟儿难逃厄运。于是它被击中了,鼓起受伤的翅膀往前飞。我把两个弹壳拾起来,塞到子弹袋里,然后才顺着那只鸟儿飞去的方向追它。这时我又上了两颗枪弹,非把它打死不可。有把握打中一样东西,结果没打中,这使我恼羞成怒。我心想,哪怕追到天边,也要打死它。
我看见鸟儿掉下来了。我猜至少有三粒铁沙镶在它的皮肉里。我持枪的右手一直搭在枪机上。即使这家伙落在地上了,也再补它一枪,消消心里的气。穿过树林,我见那只鸟落在一个石堆上。当我正要开枪时,突然发现鸟儿旁边站着一个女人。
我无法说清第一眼看见她时的莫名心情。她穿着山里人常穿的那种蓝布褂子,不过我看得更多的是她的眼睛,这对眼睛在暗影中依然明亮。我怔了片刻才跟她说话,说话声音也变了,仿佛从没见过女人似的。我想亚当第一次见到夏娃时,也是我这个样子。
“我把你吓坏了?”我说。
“没有。”
她已经不年轻了,至少岁数比我大。她的脸庞安详沉静,美丽迷人。这时我才看到她身旁蹲着一头大得怕人的黄狗,狗脖子上的一圈黑毛竖了起来,其神情非常紧张。如果它的女主人吩咐它咬我的话,我猜即使它明白我手上的枪必将致它于死命,也会拚死冲过来不说二话。
“我是搞测量的。”我又说,“从省城来。”
“你一个人吗?”她说话声音甜美。
“不,还有个人在上面架火堆。”我说,“我们干活干得太晚,回不去了,只好在林子里过夜。”
“还没吃晚饭吧?”她又问。
“正要拿这只鸟当饭吃。”
“你去把你一起的人叫来,去我家吃饭。”
“你家在哪儿?”
“那边那棵大树前面。”她转身指给我看,同时将垂在身后的一根又粗又黑的长辫子甩到胸前去。
我拾起奄奄一息的大鸟递给她,请她带回去。我从没像那天晚上那样文雅过。而且我跟张平说起那个女人时也轻描淡写。既然这儿有人家,我们就没理由在外面冻一夜。张平拿石头将火堆砸灭,然后背了仪器脚架跟我走。我说今晚有野鸡肉吃,他点点头,没说话。
那个女人手脚麻利,已经把野鸡放进锅里煮起来。此刻又在案板上揉面,给我们擀长面吃。除了门口的那只黄狗,我们还看见一个男孩。天完全黑了,看不清山谷对面是什么树。女主人叫孩子把门关上,屋里有个粗陶火盆,我们坐在火盆旁一面烤火,一面问她一些闲话。自然是我问得多,张平问得少。后来张平跟那个男孩熟悉起来,孩子坐到他身上摸他的胡子。
“你多大了?”张平问。
“五岁。”
“你爸爸呢?”张平又问。
“死了。”
“对不起。”
我猜这话是说给孩子的母亲听的,尽管张平没抬头看她。
孩子要张平讲个故事,张平讲了一个笑话。这家伙会讲笑话,我以前不知道。记得他讲的是一个年轻人为了得到一笔巨额奖金,跳入一个有鳄鱼的水池里,从这边游到那边;上岸后,给奖金的人问他是不是一向这么勇敢,他说他是被旁人推下去的。张平讲得绘声绘色,孩子从一开头就笑,一直笑到笑话讲完。张平问孩子认没认字,孩子抿紧嘴点了点头。他从工具包里拿出几支铅笔给孩子,还给了一把削铅笔用的单面刀片。
“认了字才能做大事情,你知道不知道?”张平对孩子说。
孩子又点了点头。
我跟女主人闲聊。我已经知道她的名字了。她嫁给一个世代以打猎为生的男人已经有七八年了。她的娘家在山外的一个小村子里,距这儿大约四五十里路。她到山里来是因为她父亲要她来。不过她很快就习惯了这种与世隔绝的平静生活。当时她婆婆还在,男人也身强力壮。生了孩子后,原先还多少觉得有些寂寞的她,就不大想娘家了;一年也就是过年时候回去一趟。她自己种瓜种豆,每天也忙忙碌碌的,没有半点空闲时间。我注意到她和她孩子的衣服,都是手工缝制的。
油灯的灯捻在缓慢燃烧。看她擀面的样子我心醉神迷。她非但漂亮健壮,而且落落大方。最叫人动心的是,她是不知道自己有多漂亮。刚才我走过去问她讨擀面杖,我说我来擀面,让她歇一会。她可不相信男人会做这种事情,一边说一边笑,笑得清脆悦耳。于是我脱了外衣,又卷起袖管,要在她跟前露一手。我握住她拿在手上的那根长长的擀面杖,可她死也不松手。
“你说我不会擀面我擀给你看。”
“我们这儿不作兴男人上锅台。给乡邻看见了,会说这家人家没女人。再说你们是客人,更不能做女人做的事。”
争擀面杖的时候,无意中我的胳膊碰到了她的前胸。我像被电打似的立刻松了手,而且脸红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在女人面前脸红。幸好灯油不亮,没给她看出来。她自己好像一点感觉也没有,依旧跟我平静说话。我要烧火也不让我烧,这时我尴尬地站在她旁边,找不到合适的话头跟她闲扯。她叫我回火盆那边烤火。这屋子很大,屋里家什不多,因此显得空荡荡的。最里面有一张炕。那张炕也很大,睡得下七八个人。这时我环顾四壁,才发现炕头上挂着一杆枪。
那顿晚餐非常可口,我一连吃了三四海碗。这到底是野鸡肉鲜美所致,还是女主人的长面擀得好,我一时难以分辨。使我们不安的是,她和她孩子没跟我们一起吃。她说让客人先吃是本地的规矩,我们跟她争了半天也没说服她。最后我和张平只好入乡随俗,自己先吃起来,由她和她的孩子看着我们吃。
“今晚没有外人来。”我对她说,“谁也不知道你跟客人一起吃饭,我们也不会说出去。”
“可我自己知道呢。”
“你不该叫娃娃饿坏了肚子明天生病。”
“他刚才吃了半个馍。”
我们胃口很好,她几次起身去锅台给我们捞面。
晚上要睡觉的时候,张平突然发毛病了,非要睡到外面不可,而且要我跟他一起出去睡。徐秀蛾──这就是那个女主人的名字──明白我们在一旁争论什么时,便说她和她孩子可以去邻居家过夜。我问她邻居家离这儿有多远,她说不远,男人抽袋烟的工夫就走到了。我要陪她一起去,她说夜里黑灯瞎火的,陌生人要迷路的,可是张平又挡在门口,不让她出门。
“我们露天睡觉睡惯了。”他对女主人说,“你拿一条毡子给我们,问题就解决了。”
“这是不行的呀!”徐秀蛾急得要哭出声音来,仿佛让客人睡在野林中是犯了弥天大罪不可饶恕的。
她拉张平的胳膊,张平像木桩似的纹丝不动。小孩见了吓得哭起来,张平这才让出身子开了门。徐秀蛾抱起她的孩子,唤了她的狗,往小溪那边走,慢慢消失在月光朦胧的疏林中。
屋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我开始埋怨张平。
“你他妈的就是多事,睡一个屋子人家女人都说没什么,你反倒啰嗦起来。”我教训他道,“做事情要看具体情况是不是?不能死板教条。你在兰州饭店跟一个陌生女人睡一间屋子肯定不行,到山里来就不能太讲究了是不是?我跑河西那年,你还没到队上来呢,我跟哈密──这是我们都认识的一个同事的绰号──睡在蒙古人的蒙古包里。我的这边睡的是哈密,我的那边睡的是一个蒙古姑娘,那姑娘还是黄花闺女呢,大家睡到天亮一点事都没有。我跟你讲,人家女人让你睡你就睡,不让你睡你也别骚情。我看你成天看书,以为你知道的事情多,哼没想到你只不过是一个装假正经的书呆子。你叫一个女人带着她的孩子半夜三更去敲邻居家的门,而那个邻居离这儿很远,这样你心里就舒服了是不是?我跟你讲,你不是张平的话,非把你的嘴巴拿胶带纸粘住不可,不许你说一句屁话……”
我变得也会叨叨不休了,张平躺在炕上不理我。
“你没摸过女人,所以不知道女人是怎么回事。”我还在说他呢。“女人不一定非要你跟她做爱不可,有时候跟她说说话她就很开心,没了男人的女人更是这样。”
“睡觉吧好不好?”他对我说,“明天要赶回去把这个点算出来。如果出错的话,还要来一次。现在离队上来验收的日期只有三四天了,我们要抓时间才行。”
铺了狗皮褥子的土炕很暖和,张平躺在徐秀蛾替我们铺好的被子里,闭上眼睛要睡觉了。这时我还跟他说话,要他承认今天是他不对。已经是半夜十二点了,我还坐在炕头抽烟。火盆里的火已奄奄一息,灭了油灯的屋子里,只有我的烟头在一闪一闪地亮。我还在想徐秀蛾,想她的模样儿。她说话时嘴角露出甜甜的笑容,谁见了都动心。想起晚饭前碰到她酥软的胸乳,我回味无穷。我想应该找机会跟她好好聊一聊,心里琢磨着明天走后再来一次。
我躺下的时候,自言自语地说了句“这狗皮褥子是好东西”。
“是狼皮不是狗皮。”张平纠正我道。
我以为他早睡着了,谁知他也是一夜无眠。
我在测量队最出名的倒不是我有一杆猎枪而且枪法准,而是我喜欢睡懒觉。拿我们的黑话来说,这叫“背床板”。次日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多钟了。阳光越过门槛照进来,两只小鸡在耀眼的光柱下悠闲走动。我听见外面有人劈柴,一记,两记,被劈开的柴火哗啦落地,发出欢快的响声。
这时张平蹲在桌边的一张长凳上,一面查测量手簿,一面拿计算机算座标。原以为他一清早就要把我叫起来动身走路,谁知他也迷上了这间林中的古老石屋,在这儿多待了半天。
我从被窝里伸出一条光胳膊找衣袋掏烟抽。我点了烟趴在炕上看张平。他做事总是全神贯注,一会儿拿铅笔记数字,一会儿用指头点计算器。他点计算器的动作十分娴熟,右手的五个指头一起动,像钢琴家弹钢琴似的畅快流利。这时候,他总是拿左手写字,他拿左手写出来的字跟右手写出来的一样好。我不跟他说话,怕打扰了他。如果他算座标算错了,可能不该爬的山要去爬,而要爬的却没有爬,结果验收时给查出来再去补爬,那就倒霉了。
抽完一支烟我才起床,悄悄走过他身旁不惊动他。外面阳光灿烂,我去小溪边洗脸。徐秀蛾劈完木柴干别的去了,我四下里看了看,没看见她。石屋与小溪之间是一片开阔地。柔蔓的野草像地毯似的铺在这块空地上。一道几度弯曲的小路很有意思,仿佛一条细长的土蛇自屋门口游出来,游向小溪边。小路从一株老核桃树下穿过去,这株老树的伞盖很大,几乎容得下上百个人来此歇脚乘凉。我从椭圆形的树荫下走过去,走到小溪边。我捧起溪水往脸上泼,那沁人心脾的清凉感觉好不痛快。我发现一条小鱼从石缝间游出来溯流而上。虽然溪水湍急,但它摇摆着尾鳍显得很自在,轻轻松松就游到上面去了。我想如果我是那条鱼的话,准给流水冲得无踪无影。我游过黄河,因此我知道在急流中往上游是何等的困难。
回头往平顶石屋那边走。我发觉它端庄朴实,看上去很美。它是用许多方方正正的石头垒起来的,石头与石头间的缝隙很小,没抹泥灰也不透风。我想象不出造这间石屋的人花了多少年心血,才把那些石头一块块弄方正了,而且大小都相同。当然我更想象不出它建造于哪个朝代。如果你说它已经存在了二百年,那么似乎再加上二百年也说得过去。它的窗户又小又高,是乡间古典风格的古老范本。
我围着石屋走了一圈,这时才看见徐秀蛾正在屋后的菜地上侍弄瓜秧。那是一块不大的菜地,地边有几株罂粟非常显眼。那些被称之为孔雀罂粟的植物,正开出猩红色的花朵亭亭玉立。我发现花瓣上有些莫名其妙的暗斑,觉得这样反而更好看。
“这些花是从哪儿弄来的?”我问徐秀蛾。
“不知道。”她摇摇头。“我婆婆来这儿的时候,就有这些花了。”
“它们很好看。”
“是的,是好看。”她说,“孩子闹肚子的时候,拿它的果壳熬汤喝很管用。”
我跟她又说了半天闲话,直到她突然想起我们还没吃饭才打住。她的孩子和黄狗始终跟在她的身边,与她寸步不离。我说这地方不赖,以后还要来。她说你再来的时候,可能我们搬山下去住了。
“回你娘家去?”我关切地问。
“对,我娘不放心我一个人带娃娃住在这里。”
“你舍不得走?”
“是的,我现在已经喜欢这儿了。”
“这房子也搬不走。”
“就是。”她有些伤感,脸上露出一丝痛苦表情。“两年前有个搞地质的来我家住过。他说我们家的这间房子是稀世珍宝。他说石头上刻了不少明朝时候的皇帝年号。什么叫皇帝年号我不懂,不过听我婆婆也说这房子有年代了,是我们家老祖宗盖起来的。后来还来了两个拍照的,他们拍了房子,也拍了我娃娃,他们拍给的时候我不让拍。”
“为啥不让他们拍?”我好奇地问。
“也说不上为啥不为啥。”她用手抹了抹脸,好像脸上有虫子什么的。“要是跟娃娃他爸一起拍了照,现在倒可以看看呢。”
“娃娃他爸是怎么死的?”
“我们不说这件事好不好?”她恳求道。我发觉她的眼睛红起来了。“回屋去吧,我给你们馏馍吃。”
假如我觍着脸问个明白,那就太残忍了。我们回屋的时候,张平已计算完毕,揪了一大锅面片儿香味扑鼻。徐秀蛾见了不禁吃惊地叫起来,她叫的那个字眼是当地土话,我听得懂但写不出来。锅里的面片方方正正,大小厚薄都一样,仿佛是机器压出来的。假如她看见张平像雨点似的快速把面片往锅里扔,肯定会更吃惊。
“我们女人也做不出这么好的面片来。”她赞叹道。
“城里人都是男人做饭。”我说给她听。
“女人不做饭做啥?”她很奇怪。
“城里的女人就喜欢串门儿,扎堆聊天,最多织个毛衣什么的,别的啥事也不做。”
“我是不做事情就难受,好像日子也过得慢,太阳落不了山。”
那是徐秀蛾平生第一次吃男人做的饭。她搛起第一块面片时看了又看,像城里女人看金银首饰般仔细。而且,她也是第一次跟客人同桌进餐。张平劝她道,这是我们借了你家的锅台做给你吃,你不动筷子,我们都不好吃。听了这话,她才坐下来端起碗,只坐了半个凳边儿,其神情很不自在。她儿子跪在凳子上,见母亲动了筷子才呼啦呼啦往嘴里拨。那面片儿是用昨晚吃剩下的野鸡汤做的,味道好极了。饭后我拍了拍孩子的肚皮,圆滚滚的已装下两海碗,比我吃的还多。
饭后我抽了一根烟。我跟张平讲,抽完烟就走。我要对徐秀蛾说一句告别的话,可想来想去不知说什么好。那男孩拉住张平的衣角依依不舍,就像我舍不得离开他母亲一样。这时张平已经背好仪器和脚架,这瘦长个儿腰板倒挺得笔直。烟屁股烧了我的指头,我还怔在那儿不动。徐秀蛾问我们拉没拉下东西,我说拉下了好再来一趟,她不禁笑起来。一个女人不知道自己要笑的时候笑起来,那样子最美。她的粗辫子挂在胸前,脸上不抹粉也红润迷人。
张平这家伙只麻木不仁地对女主人说了句“我们走了”,就迈过石头门槛,走到太阳底下。他脸上是无动于衷的表情,仿佛这间石屋与别处并无二致,而徐秀蛾也与别处的女人没有两样。惯于跟女人说话的我,一时竟张不开口,像卡了弹壳的枪没声音了。后来我也只说了句“我们走了”,跟在张平后面往山下走。徐秀蛾母子二人送我们,一直送到山嘴嘴那边才站住。她抱着孩子站在树下,要孩子跟我们说“叔叔再见”孩子说了。走出老远老远,我又回头瞧了一瞧,见这对母子还站在那边没走。
“昨天那个测站上的座标算出来了,所有的数字都没超限。”这时张平跟我讲起工作上的事情来。
“你是说以后不用再来了?”我问他道。
“是的。”他点点头。
这个麻木不仁、生性冷漠、生了小孩没屁眼的混账家伙!
当时我想还要来,一个人来。假如人世间有爱情的话,那次我与徐秀蛾偶然相遇,便是一见钟情,至少我是这样。糟糕的是当年我还年轻,不知道这种感情并非常有。虽然回到住地后我仍痴心想她,可是当晚来了两个姓张姓李的小家伙,他们是另一个小组的,骑自行车风尘仆仆,从五六十公里外的另一个小镇跑来找我,于是我买来陇南春跟他们喝酒划拳,其他事都丢到脑后不想了。那两个小家伙要我陪他们游白龙江,还要我带上我的枪,我一口答应。次日一早,我们就骑车往白龙江林场跑,那儿水情险恶,一个漩涡套一个漩涡,比游黄河还刺激。
游了白龙江,两个小家伙又请我去他们组玩两天,他们也喝陇南春。他们的房东女人见这边热闹,便走过来蹭酒喝。那个女人非常胖也非常矮,样子呈正方形,而且嗓门也很大,说什么都笑。她大笑不止的时候,两个胖奶子像加了振动器似的晃个不停。我给她倒酒时故意碰她一下,她说我不老实,不像尕张尕李坐怀不乱。晚上我问她要她家的水晶眼镜看,她叫我到她屋里去。这时候,尕张尕李已经醉眼迷蒙,快睡着了。以前我从没遇见过那样的女人,一进屋就把手伸到我底下去,紧紧抓住不放。从我给她剥衣服开始,就呻吟不止。第二天见了我,问我睡得好不好,尕张尕李都听不懂,眨眨眼睛莫明其妙。后来又跟她搞了一回,她要我再待两天再走,我说我要回去了。临别时她一面掐我,一面送我一双绣花鞋垫,那鞋垫被我在路上就扔掉了。她是怎么叫她老公睡出去的我不知道。那时候我总是一有机会就做这种事情,可每次做完后,心里并不舒服。好像蓄满水的水池一下子放空了,里面什么也没了。后来我才意识到,应该找个女孩成家才对。我心里想,跟女人除了打情骂俏或疯狂做爱外,应该还有些别的什么东西才对。于是我和一个饭店里的小姑娘谈起恋爱来。她的样子还算可以,细巧玲珑的,说起话来也甜言蜜语,每日像小鸟依人似的靠在我身上。
那个冬天我们天天在一起。我请她吃饭馆,陪她坐公园。虽然我不跟她说我以前的事,可暗自下了决心,从此不再拈花问柳四处解馋了。次年出测前,我们结了婚。我还要到野外去,所以她一个人跟我妈待在家里,偶尔她母亲也来看看她。
在外面我跟她打电话,一有机会就跑回去,我们相亲相爱。我妈说我变了,她说结婚的男人都要变。那时她老人家还在,她跟我媳妇说,你要管好你男人,可我媳妇傻,听不出话里有话。那时候我们住的就是那间土屋子。屋子前面有个小院子,院子里有一棵白果树。我媳妇是个勤快女人,也讨我妈喜欢。我以为我很幸福,当时也确实很幸福,只是后来才节外生枝。
那是我结婚后第二次出野外回来,媳妇儿已经怀孩子了。一个跟我们熟识的医生给她做B超,测出她肚子里是男孩。我妈很开心,成天笑得合不拢嘴。收测后,测量队的男人除了陪老婆外,什么事都没有。我给我媳妇做饭,还给她洗衣服,可她常闷闷不乐,有时一句话也不说。我问她是不是生病了,她说没事。
一天晚上,我们已经躺下了。她随我摸她拱起来的下腹纹丝不动,好像那个身子及身子里的孩子不是她的。
“想什么呢?”我掐灭烟头问她。
“你能不能换个工作别出野外了?”
“你一个人在家很寂寞是不是?”我又问。
“是的。”
“受不了?”
“对。”
我已经习惯于年年跑野外,老待在一个地方有什么意思。再说即使我想留在城里,也没单位好去。正经事情中,除了会摆弄一下经纬仪,我是什么事情都不会干。何况调单位并非轻而易举。凡测量队的男人,大都弄一个乡下姑娘做老婆,这不是随处播洒爱情的结果,而是不得已而为之。那些乡下姑娘像到了天堂似的留在大城市里心满意足,因此她们能忍受城里女人无法忍受的寂寞和痛苦。也许我也应该跟别人一样,讨个漂亮的乡下女人养儿育女,要多漂亮有多漂亮,对此我是有把握的,不该沾城市姑娘的边,尽管我是地地道道的城里人。
“我很害怕。”她见我不说话越发紧张。
“怕什么?”
“怕你杀了我。”
“你怎么会有这种念头?”我惊讶起来。
“你想杀人的话准下得了手。”
“不要说这种莫明其妙的话。”
媳妇不吭声了,我坐起身子点烟抽。
“你有事瞒着我。”
“是的。”她承认。
“跟别人好上了?”
“还没到那种程度。”
“不喜欢我了?”
“还没不喜欢。”
这时我既没有紧张,也没有沮丧,还像平常说话时那样温和自然。“你想怎么办?”我轻声问她。
“不知道。”她开始流眼泪了。“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样。”
“你想说什么就说出来,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
“我很害怕。”她说,“怕有一天管不住自己,给你脸上抹黑。”
“那个人是谁?”
“我姐姐单位上的。”
“比你大还是比你小?”
“小两岁。”
“你们天天见面?”
“是的。”
“你不要怕。”我对媳妇说,“别看我样子凶,可无论如何也不会伤害你。我要你跟我说实话,你到底是喜欢他多一些,还是喜欢我?”
“不知道……我不知道……”她搂住我,眼泪落在我满是胸毛的光身子上。
“你不用多说了。”
此后不久,我们办了离婚手续,孩子也被打掉了。她说她保证这孩子是我的,我说我养不活这个孩子。她还对我起誓,还没跟那个男人有性关系。我说这是你们两个的事,不用跟我说。她问以后还能不能来看我,我说你高兴就来。那天晚上我们还睡在一张床上,我尽量显得没事一样。她要我跟她做爱,比以往任何一次都顺着我。
“我是个坏女人。”她说,“不值得你爱。”
“不。”我摇摇头。“你没错。”
“好女人是从一而终。”
“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女人,往往比那种被公认为是好女人的女人要好得多。”
“我以为你要杀了我,不然就杀了他。”
“不会。”
“你很伟大。”
“不伟大。”
后来她常来看我,有时也在我这儿过夜。她说她现任的工程师丈夫不知道她来看我。其实我根本不在乎那人知道不知道。她对我比以前更温柔更体贴,而且她自己也成熟起来,像个女人的样子了。我断腿后,她几次给我钱我不要。有时就塞在枕头底下,被我发现后又还给她。我跟她讲,我拿了你的钱还有脸做男人么?有时候她带着她的孩子一起来,那是一个跟她一样漂亮的小姑娘,现在越发丰满起来。她说如果那个男孩不打掉的话,比这姑娘大。我给她们沏茶末子喝,她女儿直皱眉头,她却一杯一杯地喝下去,不在乎杯子有多脏。
我离婚的事连跟我妈都没说,可不知怎么搞的,一次跟张平单独喝酒时,竟详详细细地全讲给他听了。张平听了脸色发白,仿佛比我还难受。
“可能这样更好。”我对他说。
“是么?”
他看我的那双眼睛,充满怀疑的目光。而且我看得出来,他心里多少有些瞧不起我。幸亏多年来我们同甘共苦,天天吃一个锅里的饭情谊深厚,否则我受不了。我知道这家伙道德感很强,被他鄙视的话,一辈子都别想变过来。
此后不久,他来跟我讲他已经辞职,以后专事打猎,不干别的了。我心想,也许他只身一人到边远地方去,是因为他对变化中的城市生活以及城市观念完全失望。他好像期盼着一种他认为合理的社会准则被普遍接受,但这种期盼越来越渺茫。于是他离开了这个城市,也离开了我。也许我的离婚事件,以及我对性和婚姻的随便态度,使他对我也大失所望。可能他离开我,就是以免以后再次对我流露鄙视的目光。他知道我最恨被人瞧不起。吃饭馆的时候,若有陌生人无意中投来不屑的眼色,我就会砸过去一只碗跟他干起来。在野外我们时常破衣烂衫,可我们是堂堂汉子,不容他人小觑。我跟张平灵犀相通的是,我和别人打起来,虽然他不会帮我打,但也从不劝我住手。他明白,男人为保持自己的尊严,应当有打架乃至动刀动枪的权利。
他还来看我,但次数越来越少。他把两只箱子送到我屋里,它们是我见过的最大的木头箱子,每一只都装得下两个人,可以当棺材给夫妻合葬用。箱子里都是书,我说你放我这儿,随你什么时候过来拿。
“这些书都送给你。”他对我说,“我不需要了。”
“我要书干吗?”我叫起来。
“你不要的话,就当废纸送废品站。”
“这么多书你都看过了?”我问他。
“是的,都看过了。”
“看过的就不看了?”我又问。
“以后不看书了。”
“为什么?”
“不看了。”
尽管当年我时常入不敷出,却没把那些书卖掉换钱用。有一次我打开箱子,从里面随便抽一本薄书来。那是托尔斯泰的中篇小说,书名叫《哈吉穆拉特》。这是一本好书,我一下子就喜欢它了。虽然几乎每读一个句子就有三两个字不认识,可是我猜得出那些句子是什么意思。就像你不认识一个女人,但你一眼就看得出她是哪种女人,而且可以立刻判断能否与她亲近。我喜欢哈吉穆拉特坐在马背上的威武样子,他腰间挂着一把古尔答剑,那是高加索地区的名贵古剑。他将那把剑送给伊凡·马特维也维支的时候,好像送一句祝福的话一样平静自然。我断了腿很少出门了,于是天天在家里看书,甚至连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都敢拿起来看。时间一久,我也会说几句文绉绉的话了。不过我想除了看书外,总该还干些什么才对,不然要饿死在家里,我问张平干什么好。
“搞个台球房。”这话虽是脱口而出,但在我看来,他是认真替我考虑过这件事的。
“为什么搞这个?”我不大明白。
“你打枪打得准,打台球也不会太差劲。”
这些事我不会讲给崔国平听。
我们在森林里走了七八个小时,现在已是黄昏时分。这家伙走不动了,躺在树根上抽烟。这时候,我也快不行了,用力的那条腿发胀了,胀得生疼;拄拐杖的腋窝,也早就磨破了皮,流了不少血。太阳落山了,林子里的光线突然暗了许多,我也躺倒抽烟。崔国平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他朝我笑笑,扬了扬手中的烟把儿,表示抽完它就走,我点点头。
躺在树下又想起张平来。我以为我是了解他的,至少他母亲来找我之前,我相信对他了若指掌。那时候,我不知道他早就跟家里人断了联系,更不知道他母亲是一位雍容华贵的香港太太。看一个人就像看一座大山一样,你永远也不知道大山里有多少秘密。你看见这儿有块林子,那儿有个泉,就以为你认识这座山了,其实远非如此。平静的狭谷可能在晴日里爆发洪水,如果你听不出那种奇怪声音,甚至把那种声音当音乐听,那么你除了死无葬身之地外,不会有任何其它结果。
“路上我看见一条花蛇,”崔国平对我说,“有扁担那么长。”抽了烟他才精神起来。
“是么?”
“骗你是孙子,毛主席保证。”
“我没看见。”
“我怕被蛇咬才跑起来追上你。”
“除了怕蛇咬还怕什么?”我问他。
“怕死呀。”他情不自禁地说,“想到现在的这种好日子没你的份了,你不觉得难受么?别人还都活着你却死了,什么也享受不到了,这就非常可怕。报纸上说,数字电视比现在的电视清晰六倍,你死了你看不到了,而别人能看到。六倍是什么个概念你知道不知道?比如你,哦不对,我是说,比如我,现在只讨了一个女人做老婆,若是多六倍的话,我就可以讨六个女人做老婆,你想想看,那样的美好日子是什么滋味?我敢说你想都想不出来。现在什么都在变,变得五花八门,叫你看得眼花缭乱。不过我也想过,假如真的给我六个老婆我也受不了对不对?我们不是什么都能享受的。有的人有了钱身体不好了,有的人身体好可就是没时间,也有的人既有钱也有时间,而且身体也不错,可就是不知道享受什么好。我发觉游山玩水的人并非真心喜欢户外生活,而那些喜欢玩女人的也并非真心喜欢女人。现在谁都买车,谁都玩女人,不跟潮流走别人瞧不起你。做生意的人更是这样。你跟人家做生意不讲究派头不行。我不喜欢穿西服,更不喜欢打领带,可只要出门到外面来,就得这身打扮,像套了戏装似的给自己添罪受。老实说我不知道人活着要干啥,想不明白。眼下我只想买一部比桑塔纳更好的车子给别人看。如果不这么想,我会觉得生活没有意义。”
不料这家伙也会长篇大论,我说可能你本人有问题。
“什么问题?”他又扔给我一支烟。
“正常人不想这些事。”我说,“打个比方,一对好得如胶似漆的男女粘在一起时,他们不考虑为什么在一起,除非他们有毛病。”
“你好像成了哲学家而不是台球房老板。”
“我只是我自己,除此之外什么也不是。”
崔国平饿了,解开食品袋取卤牛肉吃,我也吃了几片。
“说这些没意思。”他嘴里塞满牛肉,两个腮帮鼓得像发情时欢叫的青蛙嘴巴,一会瘪下去一会饱起来,嘴里也吧咂吧咂地响。他一边吃一边说,“现在我们要考虑的是,今晚在哪儿过夜。”
“你瞧,”我指着前面不远处的一棵核桃树对他说,“那儿有一间石头房子。”
“你是说这儿有人家?”
“以前有。”
“以前什么时候?”
“十八年前。”我说,“那年我在那间房子里住过一宿。”
“简直是天方夜谭!”他直叫冤枉。“难道你要我陪你走了这么多路,就是来看看十八年前住过的一间破房子,还不知道这房子里有没有人?”
“是的。”
“我猜你是鬼迷心窍了。山里鬼多,女鬼比男鬼多,你要小心才好,不然要出事的。”
穿出这片林子,才看到那间石屋。崔国平走在前面,他绕过墙角找石屋的门。那株老核桃树依然葳蕤,十八年没有任何变化。树下的小路也依然弯了好几道弯,朝小溪那边逶迤而去。只是春去秋来,地上的草叶开始枯黄,多少显得有些凄凉。我一瘸一拐地走近石屋,它也还是老样子,结实得像城堡似的。我伸手摸了摸质感粗糙且爬满泥苔的石墙,才发现墙上有几个繁体篆字,这怕是石匠造屋时留下的遗迹。
屋前垂下两串金黄色的苞谷。一件红颜色的小孩衣服在风中飘动。门开着,里面黑洞洞的。我用左腿跳过门槛,拐杖的铁头碰到它发出响亮的声音。这时候,我才看清屋里有个男孩。
“你是说你和你妈住在这里?”崔国平问他。
“是的。”男孩答道。他大约七八岁,穿一件紫红背心,眼睛清澈明亮,一点不怕陌生人。
“你爸呢?”
“我爸死了。”
“怎么死的?”
“生病死的。”
外面响起了狗叫声音,我听得出那只狗是从远处跑来的。崔国平问孩子,你妈叫什么名字,孩子说徐秀蛾。其实不用说我也看得出他母亲是谁,这孩子跟我以前见过的那个几乎一模一样,只是脑袋大一些。狗吠声越来越响了。我正要朝门外张望时,突然怔住不动,头皮像通了电似的发麻。我从没害怕过什么,可此刻却怕得浑身打哆嗦,差点掉了拐杖摔下去。因为我转身之际,发现炕头那边挂着两杆枪,其中之一,便是我给张平的那把德国猎枪。
那只狗冲进了屋子,幸亏被跟在它后面跑过来的女主人大声唤住。她跑得气喘吁吁,脸色煞白。
“还认识我吗?”我问她。
“认识。”她说。
“真的认识?”
“真的认识。”
她给我们擀长面吃,我到灶后点火烧水。我看到她头上别了一朵小白花,如今已剪掉长辫子,短发齐耳。张平死了,死在这里。徐秀蛾还没开口说这件事,眼泪就像雨珠似的往案板上掉。这时候,崔国平领着孩子和那只狗到外面遛达去了。
点了灯我仔细看她的脸,她脸色憔悴。她还是穿以前那种蓝布褂子,只是身体瘦弱了许多。岁月和磨难在她的脸上留下一道道皱纹,不过尽管变化很大,但依然美丽迷人。她说话还像以前那样平静自然,说到高兴时,眼睛里忽然放出明亮的光。昨晚我刮了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眉前的那块刀疤,也不大显眼了。我知道我老了,脸上的毛孔越来越粗,眼袋也垂下来了。本不指望见到她,只要看一眼这间石屋,就了结了心愿了。
“他得的是什么病?”
“我不知道。”徐秀蛾已经止住泪水,开始切面了。“早上发高烧,晚上就不行了。我给他灌罂粟汤喝,他喝不下去。起先嘴唇发紫,后来身上也有紫斑,而且越来越多。”
“怕是吃了什么有毒的东西。”我猜测道,“要不就是给蛇咬了。”
“不,不是。”
记得那年一收测张平就拔腿走了,没想到他是来兴隆山的。他带了一大包城里小孩常吃的几样零食,送给那个男孩。那孩子欢天喜地,成天待在他身边听他讲故事。要走的那天晚上,孩子睡着了,张平和徐秀蛾仍坐在桌旁闲聊。他说话越说越少,最后只问一句答一句,不像前几天那样说个没完。
“不舒服就早点睡觉,明天还要赶路呢。”徐秀蛾说。
“没有不舒服。”
都半夜了,徐秀蛾还坐在灯前陪他。“我没见过像你这么喜欢孩子的男人。”她对张平说,“将来你有孩子的时候,准是一个好爸爸。”
他干脆不说话了。
此后张平年年来一趟,每次都给孩子带好吃的来。有时住三五天就走,有时待一两个月呢。他陪孩子玩耍,同时也帮徐秀蛾做些力气活。那年徐秀蛾要搬出去住,孩子又哭又闹,说张平叔叔来的。张平曾答应孩子明年这时候再来,但徐秀蛾以为这是哄孩子随便说说的。等了整整一年,张平果然来了,孩子问母亲:“你说他不会来怎么来了?”
徐秀蛾感动得掉眼泪。“难道我没跟你说我们要搬走?”她问张平。
“你说了。”
“不怕白跑一趟?”
“不怕。”
我能想象出张平说这话时的沉着表情。他从不轻易承诺一件事,但如果一旦答应了别人,哪怕赴汤蹈火也不食言,对孩子也是如此。他每次临别时都说他要再来,所以每到来年秋季,孩子就成天盼他来。这时徐秀蛾也在天天想他。起初她一个人带着孩子在大山里无依无靠地忍受艰辛与磨难,是出于母爱迁就孩子,可后来自己也情不自禁地想见他呢。每当瞧见远道而来的张平,心里就热乎乎的,平日中的孤单感觉被一扫而空,连自己也不愿搬到娘家去了。她母亲去世后,亲戚间的走动就更少了。
幸福是一种感觉。她看着张平替她劈柴、烧火、开垦更多的地,那地里种满红紫相间的孔雀罂粟,心里像蜜一样甜。即使张平走了,也不再寂寞。想想他还要再来,想想他再来时给孩子买些什么,就觉得很幸福。
那是一个多雪的冬天,石屋里的火盆烧得很旺。外面狂风四起,松林间发出铺天盖地的怒吼声。孩子已经睡着了,油灯也灭了,她和张平还坐在火盆旁说话。她觉得张平看她的眼睛有些异样,于是站起来,走到他身边。这是她第一次摸他的头发,摸他的脸。这时他心情激动,泪流满面。那天晚上,他没睡到孩子的另一边去,此后就一直睡在这边了。
那是一个激动人心的夜晚。虽然徐秀蛾只轻描淡写地讲了这件事,但我想象得出他们干柴烈火般的激情燃烧。她脸红的时候,一扫刚才那种疲惫憔悴的倦容,脸颊光芒灿烂。那一夜他们两个谁都没睡觉,彼此要说的话像兴隆山上的土堆得那么多,而说出来的只是九牛一毛微不足道。这时的张平,比任何时候都温和,甚至还说几句甜言蜜语逗徐秀蛾笑。他像孩子一样靠住我,徐秀蛾对我说。
两个人睡在铺了狼皮的热炕上说个不停。
“当初你为啥给我孩子送吃的来?”她问张平。
“我见孩子平白无故冻了一夜,心里过意不去。”
“什么冻了一夜?”
“别瞒我了。”张平对她说,“那天夜里我们睡在炕上,你和你孩子睡在外面。”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看得出来。”
“你什么都看得出来?”
“那当然。”
“还看得出我喜欢你?”
“那当然。”
此后张平一收测就过来,直到下一年要出测了才走。再后来,他就不走了,一直待在徐秀蛾身边。徐秀蛾儿子出去学木匠后,更是与她朝夕相处,形影不离。现在我才明白,张平由我那儿回来时,因为归心似箭,才去搭宕昌的班车,再翻山过来,这样走比走武都近一天的路程。
“我那儿他一天也不多待。”我对徐秀蛾说,“问他是不是有女人了?他不雌不雄不告诉我。没想到他真的有女人了。没想到他的女人是你徐秀蛾。”
我没说我也想你,没资格这么说。
崔国平也是个爱睡懒觉的货,没人叫他起床,他会睡到下午还睡下去。山里的太阳已经升到老高老高了,鸟儿在林中宛转鸣叫,那叫声悠扬悦耳,这时林子里充满阳光。
我和徐秀蛾站在张平的坟前说话,不知不觉在这儿待了一个多钟头。这块坟地很大,安葬着一个世世代代以打猎为生的古老家族。每个坟堆都用卵石镶嵌,或大或小,或高或低,在疏林中四处漫延。上次我打下的那只野鸡就落在这里,当时天黑了,没看清这些石堆是什么。
张平的坟在一片不大的空地上,镶坟头的那些卵石都大小相同但颜色各异。我不知道徐秀蛾为找那些石头花了多少时间跑了多少地方。我从没见过那么多色彩的石头聚在一起。远远看去,那好像是一幅意味深长的现代画。
徐秀蛾将一块松动的石头用手压紧,她不哭了,有时还笑一下。“他的手很巧。”这个女人还在讲张平的事,“做什么都做得好。”我默默聆听。“他给孩子做风筝,在门口的空地上放风筝。那风筝飞得可高了,都快瞧不见了。”
“孩子叫什么名字?”我随便问问。
“狗娃。”她对我说,“他要我给孩子起名字,我说我不识字起不了名。他说你想怎么起就怎么起,我说那就叫他狗娃吧。我爷爷就叫狗娃,就狗娃狗娃的给人叫了一辈子。”
“孩子有没有大名?”我问的是这个。
“没有大名。”
得知张平在那间老屋里与徐秀蛾同住了好几年,而且有了孩子,我便留意起他生前的遗物来。可瞧来瞧去,除了我那把猎枪,还有那孩子的一对雌雄眼──那明显是他的──我再也找不出其他东西来。原以为他会记日记什么的,徐秀蛾摇摇头。
“没见他写过字。”
“也不看书?”
“不看书,家里也没有书。”
“他说他家的事情吗?”我只好直截了当地问。
“不说。”
“一句也没说过?”
“我问过他的。”徐秀蛾说,“他说他爹死得早,他两岁的时候就死了。我问他你娘呢,他说他没有娘。我见他脸色不对,没敢问下去。”
我们回来时崔国平还躺在炕上,一条毛茸茸的黑腿从被窝里伸出来。徐秀蛾替他掖好被角,然后系围腰开始做饭。山里人一天只吃两顿,所以早餐和午餐合二为一了。她说她要包饺子给我们吃。我牵着狗娃的手出去转转。屋后那块菜地大了好几倍,靠树林的那边全是罂粟草。眼下花儿谢了,草叶也枯黄了,但那些形状像水罐似的小圆果却十分可爱。我摘下一枚闻了闻,然后把它放到裤袋里。我想象得出这片罂粟在开花的时候是怎样的美丽。这儿没有人禁止种它,也没有人拿它当毒品卖。像山里其他的花草一样,只是平静地生长、开花、结果,然后枯萎,然后再生长。
“还记得你爹是什么样子么?”我问男孩。
他点了点头,他的背后挂着一个小铃铛,走起路来叮当叮当地响。
屋前的那块草地被太阳照得金黄,我倒在核桃树下看树影移动,男孩给我讲狐狸列那的故事,那是他的父亲张平给他讲的。崔国平从屋里走出来,他的腿瘸得厉害,肩上搭了块毛巾,来水边漱口洗脸。
“这儿比九寨沟还好。”他对我说,“九寨沟除了人看人啥也没有。”
“你是哪一年去九寨沟的?”我问他。
“年年都去,有时一年跑三五趟。”
“没看出你还雅兴不小。”
“那是陪客户去玩。”崔国平说,“我跟你讲,各地的风景区,都他妈的就跟女人一样,再漂亮的女人,给人玩多了就没感觉了,你说是不是?”
崔国平洗了脸又过来了,我还躺在树下不动,男孩不讲故事了,正拿起我的木头拐杖研究一番呢。
“这房子有多少年了?”崔国平问我。
“大概六百多年,是明朝洪武年间造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
“墙上有字呢。”
后来我们说起别的事情了,当他知道张平的坟就在附近,便立刻拉了狗娃的手,要狗娃带他去看。这时徐秀蛾叫开饭了,他说去去就来。两个人回来后,狗娃告诉他妈:“这个大块头叔叔给我爹磕了三个头。”
崔国平鼓动徐秀蛾带着孩子跟他走。他一面咬韭菜饺子,一面向徐秀蛾描述武都街市的熙攘情形。这家伙口才不错,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死人也给说活了。
“嫂子你听我跟你讲,我给你买武都最好的房子,那房子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要什么有什么。我上海有要好朋友,是专门搞建筑的,上海静安寺希尔顿饭店的室内装璜,就是他的大手笔,我请他来武都他不会不来。我要他给你设计一种最新潮的现代家居风格,保你看了装修样图就喜欢。”
“我们可住不惯那样的好房子。”徐秀蛾说。
“住住就住习惯啦,嫂子你也不是天生待在山里的命。我跟你讲,你把这间老房子出手卖掉,至少值一百万。若算上它的无形资产,也就是说,如果你跟买主讲清楚这房子的文物价值和考古价值,开价五百万也不算高。你同意出手的话,我到深圳给你找买主去。我知道那些深圳佬的怪脾气,他们可喜欢深山老林里的老房子。”
“是吗?”徐秀蛾咯咯咯咯笑起来。现在她脸色好看多了,眼角的皱纹也越来越浅,好像给熨斗熨平了似的,而且眼睛也越来越明亮。“你喜欢说笑话。”她对崔国平说,“城里人过来住两天还可以,天天待在这儿就难受了。”
“嫂子你这话说得不对,没有道理,难道我张平大哥不是城里人?”
“他跟你们不一样。”
“他怎么跟我们不一样?他是比我们多一个鸡……鸡眼──这家伙脱口而出的是一个粗俗字眼,说了一半就赶紧改口了──还是多一个头?”
“他喜欢这里。”
“我也会喜欢的。”
“你不会。”
“我们打赌?”
徐秀蛾自然不会跟小崔到武都去,不过她同意陪我们去白云宾馆住两天,带上她的孩子和狗一起去;那也是一头黄狗,是以前那头黄狗留下的种。崔国平叫她锁好门,她说她家从没锁过门,再说家里也没有锁门的锁头。
这个山里女人住宾馆只住了一宿就回去了,她说房间里的枕头太软,怎么也睡不着。她家用的是白瓷枕头,硬梆梆的好舒服。崔国平问狗娃电视好不好看,孩子说不好看。又问为什么不好看?孩子说就是不好看。崔国平给他看的是香港台播放的香港武打片,片子里一会儿弄枪弄刀,一会儿动手动脚,连我都看得莫明其妙。
徐秀蛾走后,小崔要我去他家住几天,顺便瞧瞧他媳妇。出了兴隆山往东走,去武都只一个多钟头就到了,可是我急于回兰州,非立刻动身不可。
“放心不下你的台球房?”他对我说,“你那张破桌子给人砸了也不可惜。”
“我有要紧事情要办。”我说。
“什么要紧事情?”
“我要给张平的娘打个电话。”
“这算啥事情?”崔国平把他的手机扔给我。“你现在就打,随你往哪儿打,打科索沃都行。我这个机子是爱立信公司的顶尖产品,瞧没瞧见它的型号是FH909。人家说摩托罗拉的好,我就不信这个邪,非买爱立信的不可。一般的机子只能在两个差转台之间用,我的只要有一个就行了,跑再远也漫游得到。”
“我没记住电话号码。”
“叫114给你找。”
“我不知道香港有没有114。”
“你是说,张平的老娘在香港住?”
“是的。”
“记错了吧?”他将信将疑。
车子依原路回去,我和崔国平都在车上,他一定要陪我到家才放心。我抱着枪在车上打盹,这把枪除了枪带被换过外,还是老样子;沉甸甸的,拿在手上很带劲。枪管涂了油闪闪发亮,上下两个枪口像一对深不可测的黑洞,叫不懂枪的看了害怕。枪膛里没有子弹,子弹都在子弹袋上。我数了数,装好火药的还有二十三颗,其余的都是空弹壳。我摸着那些铜壳子弹沉思默想,还在想张平的事。车子在军用公路上平稳地行驶,崔国平跟司机说了一会儿话就睡着了,他认识那个大个司机。
那天晚上,徐秀蛾把枪还给我。她从墙上把它摘下来,用红绸细心擦拭,连枪机圈的里沿也擦了好几遍。我明白她在跟张平的遗物告别。她的眼泪从眼眶里涌出来。她想止住泪但止不住。
“我不再年轻了,即使没断腿也不打枪了。”我对徐秀蛾说,“你把它留下,只当是张平的东西。”
“不行。”她摇摇头,“张平临死前交待我,一定把枪还给你,他说这是你的枪。”
“当初我是送给他的,没想过问他要。”
“他没这么说。”
徐秀蛾还在擦枪管,她说她用的是自己打的篦麻油。
“原打算来年春天去兰州找你,知道你住山西巷104号。”
“现在我跟你讲,我把这杆枪送给你。”我对她说,“它是你的了。”
“我不能要你的东西。”
这话说得我好伤心。
一向温和待人的徐秀蛾这时却很倔,我没法说服她,只好背了枪离开那间林中的石屋。崔国平要替我背,我说我背得动。
把子弹袋系在腰间,我心里突然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我还行,我对自己说,只要背得动枪,还能出来打兔子。回宾馆的路上,我倚住树,端枪瞄准树上的一只大鸟扣扳机。枪没响,因为没给枪膛填子弹。我相信我能打下那只鸟,所以没放枪打它。
路上徐秀蛾要换我背一会,我说这是男人的东西不让她背。孩子和崔国平跑在前面,他们有说有笑,惊得松鼠四处奔逃。我无法想象假如不是徐秀蛾一路陪我,我会背那么重的猎枪和子弹,拄拐杖在树林里走一天。到了宾馆,我自己摘下肩头的枪,把它放入贮衣柜里,子弹袋也放在里面的搁板上。我以为我会倒下去,爬不起来,结果还好,勉强能走到沙发前没出洋相。
车子在树木稀少的土塬上奔驰。天高云淡,不见南飞雁。我给司机敬烟,他用车上的点烟器点烟,不要我的火。他说他也打过枪,在部队上打过,打的是半自动。他问我,你的腿是怎么搞断的,我说枪走火了。那年我在甘南干活,住在一家藏民家里。那家藏民的小孩玩我的枪我没在意,枪响后才知道出事情了。幸好孩子不大,枪口抬得低,不然的话,丢的就不是一条腿而是一条命。好人命大,司机在后视镜里朝我笑了笑。他还年轻,身体壮实。我注意到他握方向盘的手很大,显得孔武有力。
我们到家时已经天黑了,我的台球房还像往日一样乌烟瘴气。给我看门的那个环县姑娘正端坐在外屋的桌前神色庄重,而那个爱讲克林顿的家伙还在讲克林顿。我把猎枪挂在原先挂它的木钉上,然后叫姑娘回家,她应该回去好好睡一觉。我坐在她刚才坐的那张凳子上,接过她给我沏的茶。
崔国平买了酒买了肉,拿手机给家里打电话。
“喂老婆我真的好想你喔,我明天到家。没错没错,是明天。你等不及了么?等不及就自己想办法。我没说你坏话,没这个意思。你问我坐什么车回来?不对不对,不是火车,是空中客车。对啦对啦,我飞回来。你不知道我在哪儿?你忘了我跟你说我来美国加利福尼亚?你问我来美国什么?我是来考察美国的玻璃行业的。美国佬刚打了我们的大使馆,我不跟美国佬喝酒,除非他们的大使馆也给我们打一下。没错没错,我现在还没睡觉,不然跟你说话的是另一个男人了。我讨厌么?不讨厌。睡吧睡吧,睡个好觉。我要挂电话了。喂,你儿子踢足球踢没踢……”
说着说着,这家伙突然想起我的事情来,便立刻结束他们夫妻间的异地夜谈,把手机沿桌边推给我。“你给香港打,快打快打。”
“现在是半夜十二点,”我对他说,“人家不像你是夜猫子夜里不睡觉。”
“你搞错了。”他对我说,“我们是白天的时候,外国人就是夜里;我们是夜里的时候,外国人就是白天。”
“香港不是外国。就算它是外国,也跟我们是同一个时区。”
“讲这事我最清楚。”那个爱说克林顿的家伙插嘴道,“我们东半球是一个时区,西半球是另一个时区。东半球的时区给西半球用,就会出问题。克林顿打科索沃打不下来,就是因为他在西半球指挥东半球,乱了时区怎么打得赢?莱温斯基不告克林顿搞她的话,克林顿也不会打科索沃。北约不清楚这件事,跟着克林顿瞎起哄。”
这家伙老说克林顿叫人心烦,崔国平给他一块牛肉堵他的嘴,反而更来劲。
我还是白天睡觉,晚上看店。来我这儿的球手也还是一杆一杆地捣球,捣给下注的看。除非定期擦油,那把猎枪始终挂在墙上没人碰它。大家都到里屋去的时候,我时常盯住它看半天。现在我知道张平不会来了,因此一看到枪就想他。在我的心目中,他是个说一不二的堂堂汉子,可他的母亲却抱怨他心性硬,忍心断了他们的母子关系,这使我心里不舒服。我对那个香港太太多少有些先入为主的偏见,她的皮肤保养得很好,指甲也抹了油。叫人奇怪的是,她额前的皱纹既细密又整齐,就像精心折叠的一样。她说她当过保姆,干过体力活,对此我将信将疑。怕是她见我胡子拉碴形象欠佳,而且我屋里的空气也不好,所以不跟我细谈,我也没问她什么问题。我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只跟她讲张平在武都兴隆山,告诉她怎么走最便当。我没说张平死了,觉得张平跟她没关系。在我看来,她在香港过有钱人的生活,张平在森林里与一个善良女人相依为命,这是各得其所。我见她流眼泪时,也说了几句安慰话,可心里对她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她没见过张平上山干活时的认真样子,也没见过张平点蜡烛读书时的专注表情,自然更没见过张平持枪追击猎物时的矫健身影。她徒然知道自己有个儿子。如果这个香港太太不为亲情所动,我反而会尊重她。
一个多月过去了,我不知道她是否去了兴隆山。如果去了,也不知道她见了她儿子的坟有何想法。我猜她会哭得死去活来,然后拿细白的绢头擦干眼泪,然后回到香港,然后坐在自己家富丽堂皇的客厅里跟客人一起玩麻将牌,一边玩一边说一些邻长里短的闲话。我看得出她的手指是惯于洗牌齐牌的,其动作想必比别的老太太要快得多。
我想张平的时候,没法不想到她。从她给我看的那张照片上看,她年轻时是在大陆的;尽管衣着简朴,甚至有些寒酸,但脸色安详沉静,眉目间透露出大家闺秀的高贵气质。照片的背景是天安门,但那个背景是画在画板上的,其形状和色彩都有些失真,看上去有点别扭。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到香港去的,也不知道她到香港去是因为她是香港人还是香港有人。当然,更不知道她和她儿子怎么后来就天南地北,不在一起了。
今年的雪下得特别早,院子里传来扫雪的声音。那个环县姑娘已经替我点着了铁炉,屋里暖洋洋的。我躺在床上抽烟,不知道现在是上午十点还是下午两点。通常我总是肚子饿得前后贴在一起了才起床,所以有时候起得早,有时候天黑了还赖在床上呢。我住在小巷深处,巷尾是坍了雉堞的半截城墙;只有胆子大的人才敢翻过墙头往皋兰山上跑。这儿没事的时候,这里很安静。
奇怪的是外面有汽车声音了。不知哪个冒失司机没弄清巷子里有没有掉头的地方,就一头钻进来。我的肚子还没饿到要起床的程度,所以还在被窝里抽烟斗。我一个人的时候,拿烟斗点烟叶抽。那是陇东人种的金黄色的“唐烟”。早年有个陇东老人跟我讲起“唐烟”的典故时一脸自豪。当时我也真以为唐朝的李世民落难时途经陇东抽过这种烟,后来才知道,我们中国人抽烟的历史很短,清朝的纪晓岚一面给乾隆编书,一面衔烟斗吞云吐雾,这在当时尚属新潮呢。
我睡觉的屋子不关门,那个正在扫雪的姑娘走进来跟我说有人找我,这时我不得不套裤腿下床迎客。
张平的母亲坐在她以前坐过的那张长凳上等我。昨晚没人在这儿喝酒,抽烟的也不多,所以屋里的空气比往日好。她叫我金先生,一边叫一边站起来,且恭敬有加。她旁边坐着一个男孩,那孩子抬头看我。
“还认识我么,狗娃?”我问他。
“认识。”
“你娘呢,”我又问,“她怎么没来?”
“她给我爹看坟不来。”
我还是给张平的母亲沏茶末子喝,因为我这里只有这种蹩脚茶叶。这回她喝了,竟没皱眉头一连喝了好几口。她说她要带孩子到香港去,要给孩子上最好的中文学校。孩子端坐在凳子上神色严肃,仿佛面试的学生正时刻准备老师提问。
“他会喜欢香港的。”我对老太太说,“香港是个好地方。”
孩子不说话,没了在树林里跑东跑西的那股活泼劲了。大概他在想他的娘,心里不高兴。张平的母亲则喜形于色,虽然得知儿子不幸身亡万分悲痛,但现在看到了孙子,而且徐秀蛾同意她带走这个孙子,便大喜过望了。她建议徐秀蛾跟她一起走,把张平的骨殖也带走,可徐秀蛾坚决反对。她说张平临死前交待她,一定把他埋在树林里。老太太对深山老林有恐惧感,对一个女人在森林里过日子的艰幸与寂寞,只表示出一般人所表示的惊讶和不解。她体会不到徐秀蛾对她儿子一往情深的真挚,也想象不到徐秀蛾是忍痛割爱把狗娃交给她,以此弥补张平因固执绝情而有违孝道的缺憾。所以,老太太现在心安理得,仿佛没事似的不管徐秀蛾了。她说她给徐秀蛾留钱徐秀蛾不要。我猜这个香港老太太有她自己的看法,大概她认为徐秀蛾是那种引诱她儿子误入歧途的坏女人,因为有涵养才压在心底没这么说。
老太太请我去德克斯萨大酒店吃西餐我去了。司机把车子从七拐八拐的巷子里倒出去,倒了半个多钟头才倒出巷口。他停下车,弯腰查看车身是否有被擦伤的地方,然后才拐上马路往酒店方向开。
我的胃口一向很好,而且从不挑食。虽然不知道吃的是什么,可来者不拒,有啥吃啥,有多少吃多少。老太太给我讲香港的风土人情我洗耳恭听。她要我当晚住在这里,享受一下五星酒店的豪华与奢侈,我婉言谢绝。
“您知道我是白天休息晚上工作。”我对老太太说,“抱歉不能晚上陪您。”
在我看来,她只是出于礼节上的需要才如此客气地款待我。若不是我帮她找到她儿子的下落,她不会多看我一眼。她说她和孩子搭明天的飞机飞香港。于是我们又聊起前几年建香港启德机场时的那段新闻风波。她始终不说她儿子的事。六点多钟的时候我要告辞了,她问我是否能等她去一趟洗手间再走,我说您请便。她穿的是那种色彩艳丽但不失典雅的厚旗袍,后面挽着发髻,头发一丝不乱。她走路时腰身笔直,摆动有致,是下了功夫才走得这么自然的。
“狗娃,”我单独和孩子在一起时问他,“你跟叔叔讲,你想去香港么?”
“不想去。”
“那你为什么不跟你娘在一起?”
“我娘要我跟她走。”
孩子还是满脸的严肃表情。现在他焕然一新,身上穿的全是专卖店里买来的高档衣服。若有人告诉我,他脚上的那双小孩皮鞋是五百块钱买来的,我不会大惊小怪。我自己有十多年没买皮鞋了,要买的话,也只能花二三十块钱买那种积压了十多年的鞋子往脚上套。
我一面点烟一面给孩子搛菜,不问他问题了。
老太太去了好长时间才过来。她给我一张香港支票,说拿上它到中国银行能取到现金。我不收她的钱,她明白我不是嫌多嫌少不拿支票,因为我没看支票上的数字就还给了她。
“金先生,这是我一点点心意。”她坚持要我收下来。“如果张平还在的话,他也会同意我这么做。”
“钱我是不收的。”我对她说,“如果您真的想帮我个忙,那么请您回答我一个问题。我最大的愿望是,希望您把我不知道的事情如实告诉我,免得我以后经常烦心想它。”
“什么问题?”老太太笑着问我,我却看得出她心里很紧张。
“当年张平为什么不跟您和您女儿一起去香港?”我要问个明白,不管她是否愿意回答我。
这天晚上胖子带门钥匙了,我问他为什么还不回去。他说坐一会儿再走,我给他一根烟,他拿拇指和食指捏住它。以前他给我五哥家的孩子讲过电脑,我发觉他打电脑时不看电脑,知道他是行家里手。
桌上放着一枚罂粟果。胖子拿起来细看,看不出是什么东西。当他知道这就是做鸦片的植物果球时,问我从哪儿弄来的。我说兴隆山,他后悔没跟我们一起去。
“听说你想关台球房了?”他说话细声细气的像女人嗓子。
“是的。”我答道,“也不住在这儿了。”
“你要去哪儿?”
“不告诉你。”
我说这话既不是故弄玄虚,也不是不屑跟他讲。我原则是,该讲的就讲,不该讲的就留在肚子里。他是读书人,自有读书人的悟性,所以只点点头,不觉得尴尬。
“你什么时候搬家?”他又问。
“明天上午。”
“我可以请假出来帮你搬。”
“不用。”我说,“除了墙上的那把枪,我什么也不拿。”
“这房子怎么处理?”
“给金妹住。”
金妹就是天天给我打扫房间的那个环县姑娘。她来城里打工,一个也是打工的小伙子跟她谈朋友,我看得出她能管住那个小伙子,现在他们正准备结婚。
我也搭宕昌的班车到兴隆山去。临行前到铁匠铺给拐杖换了头,拄在地上稳扎多了。我再次见到徐秀蛾时她大惊失色,脸上布满恐惧的阴云。
“你不能跟我在一起。”她对我说,“不然你也会像张平那样死掉。”
“不会那样的。”我对她说。
“算命的给我讲过我要死三个男人,张平死后我才想起这句话。”
“你跟我讲过这件事。”
“那你为啥还来找我?”
“因为我喜欢你。”
她躺在炕上时打哆嗦,仿佛预感到难逃厄运,我搂住她不让她哭。她说她的第一个男人也像张平那样死得不明不白,我说就算那个算命的算对了,跟你做一夜夫妻就死也愿意。
“不知道我前世作了什么孽。”她还在哭。
那个当木匠的儿子常来山里看她,他说他还记得我。崔国平没破产的时候也来过几次,带了陇南春跟我一起喝酒,两个人也喝得昏天黑地。虽然徐秀蛾滴酒不沾,但她始终坐在桌旁给我们斟酒,直到我们中的一个醉倒为止。崔国平很是自豪,他说现在走这段路只需两小时三十六分钟,他说下次来要给我们一个惊喜。结果当他正准备租用武都森林公园的直升机来我们这里时,法院冻结了他所有的银行账户,连他的别墅房子都贴了封条。这时候,他还照样带了陇南春来,跟我喝个痛快。
“你跟张平一样,也喜欢过田园生活?”喝酒时他问我。
“你怎么知道张平喜欢田园生活?”
“他能去香港却不去,跑到山里来种瓜种豆。”
“不是这样的。”我摇摇头,“当时他已经办好了去香港的签证,节外生枝才没去。”
“出了什么事了?”徐秀蛾问。
“他姐姐为了能够去香港,跟姐夫离了婚。那时候进出香港控制得严,他姐夫和孩子不能跟他们一起去。”
“这算什么事情?”崔国平不以为然。
“可张平把这件事看得很严重。他说我们以前有香港亲戚被人瞧不起,全家人为此也吃了不少苦头,现在国家开放了,香港亲戚叫我们去是对我们好,但没不必把一个好端端的家庭给拆散。他姐姐跟他吵起来,不要他管她的事。张平一怒之下,撕了签证不去了。他母亲左右为难,一方面香港那边盛情难却,另一方面,她自己也渴望回到久违了的大家族中过好日子,虽然她心里喜欢那个老实巴交的女婿,在生活最艰难的那些日子里,那个女婿大小事情都帮她做,也时常给些钱她补贴家用,可她既无法阻挡她女儿要离婚的决心,也无法劝张平回心转意。再三权衡后,她跟女儿走了。张平站在阳台上看着她们离去,一句话都不说。”
“后来呢?”徐秀蛾问。
“后来他母亲回大陆来看他,张平不认她了,只当陌生人不理不睬。”我接着说,“老太太一面流眼泪,一面把香港带来的牛仔裤送给别人。她求他跟她说句话他不说,面孔像铁板似的冷冰冰的。再后来,他母亲不知道他去了哪儿。她的前女婿也帮她四处打听,可年复一年仍杳无踪迹,直到找见我才柳暗花明。”
崔国平只默默喝酒,徐秀蛾则欲言又止,油灯的灯捻在缓慢燃烧。我给烟斗装烟叶,跟油灯对个火。森林里万籁俱寂,仿佛能听到火苗跳动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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