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文集-卷一(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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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当年的“考友”里,有志文科的背功都相当了得。有位仁兄准备功课时是这样的:十冬腊月,他穿着件小棉袄,笼着手在外面溜达,弓着个腰,嘴里念念叨叨,看上去像个跳大神的老太婆。你从旁边经过时,叫住他说:来,考你一考。他才把手从袖子里掏出来,袖子里还有高考复习材料,他把这东西递给你。不管你问哪道题,他先告诉你答案在第几页,第几自然段,然后就像炒豆一样背起来,在句尾断下来,告诉你这里是逗号还是句号。当然,他背的一个字都不错,连标点都不会错。这位仁兄最后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一所著名的文科大学——对这种背功,我是真心羡慕的。至于我自己,一背东西就困,那种感觉和煤气中毒以后差不太多。跑到外面去挨冻倒是不困,清水鼻涕却要像开闸一样往下流,看起来甚不雅。我觉得去啃几道数学题倒会好过些。

    说到数学,这可是我最没把握的一门课,因为没有学过。其实哪门功课我都没学过,全靠自己瞎琢磨。物理化学还好琢磨,数学可是不能乱猜的。我觉得自己的数学肯定要砸,谁知最后居然还及了格。听说那一年发生了一件怪事:京郊某中学毕业班的学生,数学有人教的,可考试成绩通通是零蛋,连个得0.5分的都没有。把卷子调出来一看,都答得满满的,不是白卷。学生说,这门课听不大懂,老师让他们死记硬背来的。不管怎么说吧,也不该都是零分。后来发现,他们的数学老师也在考大学,数学得分也是零。别人知道了这件事都说:这班学生的背功真是了得。不是吹牛,要是我在那个班里,数学肯定得不了零分——老师让我背的东西,我肯定记不往。既然记不住,一分两分总能得到。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7年第11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

    盛装舞步

    初入大学的门槛,我发现有个同学和我很相像:我们俩都长得人高马大,都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而且都能言善辩。后来发现,他不仅和我同班,而且同宿舍,于是感情就很好。每天吃完了晚饭,我要在校园里散步,他必在路边等我,伸出手臂说:年兄请——这家伙把我叫做年兄,好像我们是同科的进士或者举人。我也说:请。于是就手臂挽着手臂(有点像一对情人),在校园里遛起弯来,一路走,一路高谈阔论。像这个样子在美国是有危险的,有些心胸狭隘的家伙会拿枪来打我们。现在走在上海街头恐怕也不行,但是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在北京的一所校园的角落里遛遛,还没什么大问题。当然,有时也有些人跟在我们身后,主要是因为这位年兄博古通今,满肚子都是典故;而我呢,如你所知,能胡编是我吃饭的本事,我们俩聊,听起来蛮有意思的。有些同班同学跟着我们,听我们胡扯——从纪晓岚一路扯到爱因斯坦,这些前辈在天之灵听到我们的谈话内容可能会不高兴。到了期中期末,功课繁忙,大家都去准备考试,没人来听我们胡扯,散步的就剩下我们两个人。

    我们俩除了散步,有时还跳跳踢踏舞。严格地说,还不是踢踏舞。此事的起因是:这位年兄曾在内蒙插队,对马儿极有感情,一看到电视上演到马术比赛,尤其是盛装舞步,他马上就如痴如狂。我曾给他出过这样的主意:等放了暑假,你回插队的地方,弄匹马来练练好了。他却说:我们那里只有小个子蒙古马,骑上去它就差不多了,怎忍心让它来跳舞——再说,贫下中牧也不会答应,他们常说:糟蹋马匹的人不得好死。然后,他忽然有了一个重要的发现:啊呀,年兄,咱们俩合起来是四条腿,和马的腿一样多嘛!……他建议我们来练习盛装舞步,我也没有不同意见——反正吃饱了要消消食。两条大汉扣着膀子乱跳,是有点古怪,但我们又不是在大街上跳,而是在偏僻小路上跳,所以没有妨碍谁。再说,我们俩都是出了名的特立独行之士,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干部,全都懒得来管我们。后来有一天,有个男同学经过我们练习舞步的地方——记得他是上海人,戴副小眼镜——他看了我们一阵,然后冲到我们面前来说:像你们俩这样可不行——不像话。说完就走了。

    这位同学走了以后,我们停了一会儿。年兄问道:刚才那个人说了什么?我说:不知道。这个人好像有毛病——咱们怎么办?年兄说:不理他,接着跳!直到操练完毕,我们才回宿舍拿书,去阅览室晚自习。第二天傍晚,还在老地方,那位小眼镜又来了。他皱着眉头看了我们半天,忽然冲过来说:那件事还没公开化呢!说完就又走了,这回我们连停都懒得停,继续我们的把戏。但不要以为我们是傻子,我知道人家说的那件事是同性恋。很不巧的是,我们俩都是坚定的异性恋者,我的情况尚属一般,年兄不仅是坚定的异性恋,而且还有点骚——见了漂亮女生就两眼放光,口若悬河。当然,同样的话,年兄也可以用来说我。所以实际情况是:说我们俩是同性恋,不仅不正确,而且很离谱。那天晚上那位眼镜看到的,不是同性恋者快乐的舞蹈,而是一匹性情温良的骏马在表演左跨步……文化人类学指出,不同文化、不同价值观的人之间,会发生误解,明明你在做这样一件事,他偏觉得你在做另外的事,这就是件误解的例子。你若说,我们不该引起别人的误会,这也是对的。但我们躲到哪儿,他就追到哪儿,老在一边乱嘀咕。

    我和年兄在校园里操练舞步,有人看了觉得很可耻,但我们不理踩他。我猜这个人会记恨我们,甚至在心里用孟夫子的话骂我们:“无耻之耻,无耻矣!”我们不理他,是因为他把我们想错了。顺便说一句,孟老夫子的基本方法是推己及人,这个方法是错误的。推己往往及不了人,不管从谁那儿推出我们是同性恋都不对,因为我们不是的。但这不是说,我们拒绝批评。批评只要稍微有点靠谱,我们就听。有一天,我们正在操练舞步,有个女同学从那儿经过,笑了笑说:狗撒尿。然后飘然而去。我们的步法和狗撒尿不完全一样,说实在的,要表演真正的狗撒尿步法,非职业舞蹈家不可,远非我二人的胯骨力所能及;但我们忽然认为,盛装舞步还是用马匹来表演为好。

    我早就从大学毕业了,靠写点小文章过生活,不幸的是,还是有人要误解我。比方说,我说人若追求智慧,就能从中得到快乐;就有人来说我是民族虚无主义者——他一点都不懂我在说什么。他还说理性已经崩溃了,一个伟大的、非理性的时代就要降临。如此看来,将来一定满世界都是疯子、傻子。我真是不明白,满世界都是疯子和傻子,这就是民族实在主义吗?既然谁都不明白谁在说些什么,就应该互不答理才对。我在这方面做得不错,我从来不看有痰气的思辨文章(除非点了我的名),以免误解。至于我写的这种幽默文章,也不希望它被有痰气的思辨学者看到。

    有关“错误的故事”

    1977年恢复了高考,但我不信大学可以考进去(以前是推荐的),直到看见有人考进去我才信了。然后我就下定决心也要去考,但“文化革命”前我在上初一,此后整整十年没有上学,除了识字,我差不多什么都不会了。离考期只有六个月,根本就来不及把中学的功课补齐。对于这件事,我是这么想的:补习功课无非是为了走进高考的考场,把考题做对。既然如此,我就不必把教科书从头看到尾。干脆,拿起本习题书直接做题就是了。结果是可想而知:几乎每题必错。然后我再对着正确答案去想:我到底忽略了什么?中学的功课对一个成人的智力来说,并不是什么太难猜的东西。就这样连猜带蒙,想出了很多别人没有教过的东西。乱忙了几个月,最后居然也做对不少题。进了考场,我忽然冷汗直冒,心里没底——到底猜得对不对,这回可要见真佛了。

    现在的年轻人看到此处,必然会猜到:那一年我考上了,要不就不会写这篇文章。他们还会说:又在写你们老三届过五关斩六将的英雄事迹,真是烦死了。我的确是考上了,但并不觉得有何值得夸耀之处。与此相反,我是怀着内心的痛苦在回忆此事。别人在考场上,看到题目都会做,就会高兴。我看到题目都会做,心里倒发起虚来。每做出一道题,我心里就要嘀咕一番:这个做法是我猜的,到底对不对呢?所有题都做完,我已经愁肠千结,提前半小时交卷,像丧家犬一样溜出考场。考完之后,别人都在谈论自己能得多少分。我却不敢谈论:得一百分和零分都在我预料之内。虽然成绩不坏,但我还是后怕得很,以后再不敢这样学习。那一年的考生里,像我这样的人还不少,但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样怀疑自己。有些考友从考场出来时,心情激动地说:题目都做出来了,这回准是一百分!等发榜一看,几乎是零蛋。这不说明别的,只说明他对考试科目的理解彻底不对。

    下面一件事是我在海外留学时遇到的。现在的年轻人大可以说,我是在卖弄自己出国留过学。这可不是夸耀,这是又一桩痛苦的经历,虽然发生在别人身上,我却没有丝毫的幸灾乐祸——我上的那所大学的哲学系以科学哲学著称。众所周知,科学哲学以物理为基础,所以哲学系的教授自以为在现代物理方面有很深的修养。忽一日,有位哲学教授自己觉得有了突破性的发现——而且是在理论物理上的发现,高兴之余,发帖子请人去听他的讲座,有关各系的教授和研究生通通都在邀请之列。我也去了,听着倒是蛮振奋的,但又觉得不像是这么回事。听着听着,眼见得听众中有位物理系的教授大模大样,掏出个烟斗抽起烟来。等人家讲完,他把烟斗往凳子腿上一磕,说道:“Wrong story!”(错误的故事)就扬长而去。既然谈的是物理,当然以物理教授的意见为准。只见那位哲学教授脸如猪肝色,恨不能一头钻下地去。

    现在的年轻人又可以说,我在卖弄自己有各种各样的经历。他们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好了。我这一生听过各种“wrong story”,奇怪的是:错得越厉害就越有人信——这都是因为它让人振奋。听得多了,我也算个专家了。有些故事,如“文革”中的种种古怪说法,还可以祸国殃民。我要是编这种故事,也可以发大财,但我就是不编。我只是等故事讲完之后,用烟斗敲敲凳子腿,说一声:这种理解彻底不对。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11月8日《南方周末》。

    迷信与邪门书

    我家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工具书、科学书和文学书,还有戴尼提、气功师一类的书,这些书里所含的信息各有来源。我不愿指出书名,但恕我直言,有一类书纯属垃圾。这种书里写着种种古怪异常的事情,作者还一口咬定都是真的,据说这叫人体特异功能。

    人脑子里有各种各样的东西,有可靠的知识,有不可靠的猜测,还有些东西纯属想入非非。这些东西各有各的用处,我相信这些用处是这样的:一个明理的人,总是把可靠的知识作为根本;也时常想想那些猜测,假如猜测可以验证,就扩大了知识的领域;最后,偶尔他也准许自己想入非非,从怪诞的想象之中,人也能得到一些启迪。当然,人有能力把可信和不可信的东西分开,不会把怪诞的想象当真——但也有例外。

    当年我在农村插队,见到村里有位妇女撒癔症,自称狐仙附了体,就是这种例外。时至今日,我也不能证明狐仙鬼怪不存在,我只知道它们不大可能存在,所以狐仙附体不能认定是假,只能说是很不可信。假设我信有狐仙附了我的体,那我是信了一件不可信的事,所以叫撒了癔症。当然,还有别的解释,说那位妇女身上有了“超自然的人体现象”,或者是有了特异功能(自从狐仙附体,那位大嫂着实有异于常人,主要表现在她敢于信口雌黄),自己不会解释,归到了狐仙身上,但我觉得此说不对。在学大寨的年代里,农村的生活既艰苦,又乏味,妇女的生活比男人还要艰苦。假如认定自己不是个女人,而是只狐狸,也许会愉快一些。我对撒癔症的妇女很同情,但不意味着自己也想要当狐狸。因为不管怎么说,这是一种病态。

    我还知道这样一个例子,我的一位同学的父亲得了癌症,已经到了晚期,食水俱不能下,静脉都已扎硬。就在弥留之际,忽然这位老伯指着顶棚说,那里有张祖传的秘方,可以治他的病。假如找到了那张方子,治好了他的病,自然可以说,临终的痛苦激发了老人家的特异功能,使他透过顶棚纸,看到了那张祖传秘方。不幸的是,把顶棚拆了下来也没找到。后来老人终于在痛苦中死去。同学给我讲这件事,我含泪给他解释道:伯父在临终的痛苦之中,开始想入非非,并且信以为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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