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文集-卷七(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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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假设你没有亲历过那个事件,我告诉你训导员的话,你也猜不出是要干什么。所以你就把现在的一段当成考验你是否比我聪明的谜语来读罢。训导员说:知识分子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任重而道远。我们需要好好改造思想,但是这将是个痛苦的过程。假如你不幸是个知识分子,这样的话你一定听过上千遍了,但你不知所云。这不是你的错,因为说话的人并无所指。当它第一千零一次重复时就有所指,可这次你却忽略了。我也是这样的。

    我回组里去,那座楼里没有一点声音,楼道里也没有人。这使我以为大家都下班了。但我还是要回组里去,因为那天领工资。我认为他们就算走了,也会在我桌上留条子,告诉我工资的事。但我推开G组的门时,发现所有的人都在位子上坐得直挺挺,好像一个surprise party。然后我就被这种肃穆的气氛所慑服,悄悄溜回自己位子了。

    现在我认为,把那天中午发生的事比作surprise party,这个比方不坏。那一天,第八创作集体里有一个秘密,但只对我一个人是秘密。我坐在自己位子上时,周围静悄悄的,但有时会听到一些古怪的声响,然后有些人蹑手蹑脚地走掉了,而且假如我没听错的话,这种声音是越来越近了。我还看到所有的人都面红耳赤,虽然我没有照镜子,但我知道自己也是面红耳赤。对于要发生的事,我还是一无所知,但我觉得没有必要再问,只要等着就是了。

    在进公司当创作员之后,我受过不少次训导,但我和往常一样,左耳进,右耳出。坐在位子上等待时,我又力图把这些教训回忆起来。我能想到的只有这样两句话:一句是说,公司出钱把我们这些人养起来,是出钱买安定。这就是说,我们这些人,只要不在这里,就会是不利社会安定的因素。我看不出,像这样每周只上一天班,怎么才能把我们安定住。另一句话是:在创作集体里,他们还要不断地对我们进行帮助、教育。假如说那些训导就是帮助、教育,我相信是不能把我安定住的。所以我已经猜出了正确的答案,这个surprise party就是一次帮助教育。这个猜测虽然是正确的,却失之于笼统了。

    后来终于有人走进了我们的隔间,来的是两个保安员,一个高个的男子,还有一个就是那个唐山女孩。我注意到那个男的手里拿了一叠大信封;女的手拿一个大广口瓶,里面盛了一种透明清澈的液体,还有一大包棉花,腋下夹了两根教鞭。那个男的低下头在信封里找了找,拿出一个递给M1。他就把它撕开,离开位子,把里面的纸片一一分给大家。我也拿到了我那一份,是曲别针别着的两张纸,一张是工资支票,和合同上签定的数相比,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另一张是打字机打的纸片,上面有我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还有一个简单的数字:8。然后我抬起头来,看到那个唐山女孩坐在M1的办公桌上,广口瓶的盖子打开了。她一手拿了那两根教鞭,另一只手拿了湿棉花在擦着,瞪着眼睛说道:谁先受帮助呀?还不等回答,她就走到床边,把帘子一拉,钻到里面说:照老规矩,女先男后吧。我们又静坐了一会儿,听到唐山女孩说道:快点儿吧!你们后面还有别人呐!再说,早完了早回家呀!于是F1就站了起来,背朝着我,脱下了制服裙子,露出了泡泡纱那种料子的内裤、宽广的臀部,还有两条粗壮的腿,撩开帘子钻进去了。这时F2站起来,脱下外衣,把衬衣的下摆系在一起,并且也脱下了裙子。她的腿很长,很直,穿着真丝内裤,裤带边还有绢花,这时候她自言自语地说:对,对,早完早回家;与此同时,脸上红扑扑,青筋也暴出来了。我倒是听见了那种声音,但我还不敢相信是真的。后来帘子拉开,两位女士钻了出来,穿上衣服走了。唐山女孩也走了,走之前笑嘻嘻地对大家说:有谁想让我帮助,可以过来。我觉得那话是对我说的。后来房间里只剩了我们——M们。大家都坐着不动。终于M1站了起来,自言自语地说:老同志带个头吧;走到床边上脱了裤子躺上去,把纸片递给保安员,说道,我是5,字打得不清楚。这时我还是不信。直到藤条(也就是我以为是教鞭的那东西)呼啸着抽到他屁股上,我才信了。

    现在让我来重述这个事件,我认为F1和F2在这件事里比较好看,尤其是F2,从帘子里钻出来时,眼若秋水,面似桃花;M1最为难看,他把白夏布的大裤衩脱到膝盖上,露出了半勃起的阴茎——那东西黑不溜秋,像个车轴,然后又哼哼个不停。然后就顺序进行,从M2到M3,到M4,直到M5。我丝毫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躺上了那张床,但是我屁股上现在冷飕飕的,仿佛涂上去的酒精还没有完全挥发。还有八道疼痛,道道分明。我正在街上游荡,天已经很晚了。我应该活下去,但是这个决心很难下。但是假如我下定了这个决心,那么我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就算是改造好了。万事开头难,第一回羞愧、疼痛,但是后来没准会喜欢——只要不在生人面前。我应该回家,但是这个决心很难下。假如家里没有F就好了。但是假如我下定了这个决心,我作为一个男人,也算是改造好了。执鞭的保安员轻描淡写地安慰我说:你不要紧张,不过就是打两下,没什么。假如真的没什么,何必要打呢。

    我的故事就要结束了。你现在当然知道,那天晚上我还是回了家。我现在和F住在一起,她完全知道这件事,并且能够理解,用她的话来说,你别无选择,所以只好这样生活了。我现在多少适应了这种生活,和周围的人也熟了。假如没有新来的人,每月这一关也不太难过。就像一个伤口已经结了疤,假如没有新东西落进去,也就不会疼痛了。这件事使我们真正犯错误的人最为痛苦,而那些走后门进来的除了感觉有点害臊,不觉得有什么。我还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我再没有精力、也不想再犯思想错误了。

    现在我总选择那个唐山小姑娘对我进行“帮助”,这件事多少带一点调情的味道,但是她要些小费,因为她该只“帮助”女士,所以这是额外工作。她对此热情很高,除了能挣钱,她还觉得打男人是种享受。这个时候,她一面涂酒精,一面还要聊上几句——“这个月是6,你知道为什么吗?”“这是因为我在办公室里说笑啊。”“你以后别说笑了,太太见了多难过呀。”“能轻一点吗?还要开车回家呢,坐在伤口上受不了,多多拜托了。”“轻可不成,我负不起责任。我打你屁股的上半部,不影响你开车。你别忘了教我写书——开始了啊”。

    如前所述,我在写《我的舅舅》时,是个历史学家。那时候我认为,史学家的身份是个护身符。现在我知道了,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我的护身符。假如你很年轻,并且自以为有天才的话,一定以为这些很可怕。但是在经历了这一切之后,我的结论是,当一切都“开始了”以后,这世界上再没有什么可怕的事。我现在只是有点怕死。等死了以后就不怕了。

    我现在又回到原来的生活里了,我得回了失去的姓名、执照、赛车、信用卡,得回了原来的住房——这间房子和原来那间一模一样,但不是原来的那间,那间被别人买走了,只好另买一所一模一样的。而且我又开始发胖。我甚至还能像以前那样写书,写《我的舅舅》那样的书,甚至更直露的书,只要不拿出去发表。但是我根本就不想再写这样的书,我甚至完全懒得写任何书了——其实我落到现在这种地步,还不是为了想写几本书嘛。我还有了一位非常漂亮的太太,我很爱她。但她对我毫无用处。我很可能已经“比”掉了。

    2015(1)

    1

    从很小时开始,我就想当艺术家。艺术家穿着灯芯绒的外套,留着长头发,蹲在派出所的墙下——李家口派出所里有一堵磨砖对缝的墙,颜色灰暗;我小舅经常蹲在这堵墙下,鼓起了双腮。有些时候,他身上穿的灯芯绒外套也会鼓起来,就如渡黄河的羊皮筏子,此时他比平时要胖。这件事留给我一个印象,艺术家是一些口袋似的东西。他和口袋的区别是:口袋绊脚,你要用手把它挪开;艺术家绊脚时,你踢他一下,他就自己挪开了。在我记忆之中,一个灰而透亮的垂直平面(这是那堵墙的样子)之下放了一个黄色(这是灯芯绒的颜色)的球,这就是小舅了。

    在派出所里能见到小舅。派出所是一个灰砖白墙的院子,门口有一盏红灯,天黑以后才点亮。那里的人一见到我就喊:“啊!大画家的外甥来了!”有种到了家的气氛。正午时分,警察在门边的小房间里煮切面,面汤的气味使人倍感亲切。附近的一座大地咖啡馆里也能见到小舅,里面总是黑洞洞的,不点电灯,却点蜡烛,所以充满了呛人的石蜡味。在咖啡馆里看人,只能看到脸的下半截,而且这些脸都是红扑扑的,像些烤乳猪。他常在那里和人交易,也常在那里被人逮住,罪名是无照卖画。小舅常犯这种错误,因为他是个画家,却没有画家应有的证件。被逮住以后,就需要人领了。

    派出所周围有一大片商店,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建造的大顶子瓦房。人行道上还有两行小银杏树,有人在树下生火烤羊肉串,烤得树叶焦黄,景色总像是秋天;后来那些树就死掉了。他住的地方离那里不远,在一座高层建筑里有一间一套的房子——那座楼房方头方脑,甚是难看,楼道里也很脏。不管你什么时候去找——我舅舅总不在家,但他不一定真的不在家。

    我舅舅是个无照画家,和别人不同的是,他总在忙些正事。有时他在作画;有时他卖画,并且因此蹲在派出所里。他作画时把房门锁上,再戴上个防震耳罩,别人来敲门听不见,打电话也不接,独自一人面对画架,如痴如狂。因为他住在十四层楼上,谁也不能趴窗户往里看,所以没人见过他作画,除了一个贼。这个贼从十三楼的阳台爬上来,打算偷点东西,进了我舅舅的客厅,看到他的画大吃一惊,走过来碰碰他说:哥们儿,你丫这是干吗呢?我舅舅正画得入迷,呜呜地叫着说:别讨厌!老子在画画!那个贼走到一边蹲下看了一会儿,又忍不住走过来,揭掉小舅左边的耳罩说:喂!画可不是这种画法!我舅舅狠狠地搡了他一把,把他推倒在地,继续作画。那人在地上蹲了很久,想和我舅舅谈谈怎样作画的问题,但始终不得机会,就打开大门走掉了,带走了我舅舅的录像机和几千块钱,却留下了一张条子,郑重告诫我舅舅说:再这样画下去是要犯错误的,他自己虽然偷东西,却不忍见到小舅误入歧途。作为一个善良的贼,他对失主的道德修养一直很关心。我舅舅说,这条子写得很煽情——他的意思是说,这条子让他感动了。

    后来有一天,我舅舅在派出所里遇上了那个偷他东西的贼:他们俩并排蹲在墙下。据我舅舅说,那个贼穿了一双灯芯绒懒汉鞋,鞋上布满了小窟窿。此君的另一个特征是有一头乱蓬蓬的头发,上面全是碎木屑。原来他是一个工地上的民工,有时做木工的活,这时候头发上进了木屑;有时候做焊工的活,这时脚上的鞋被火花烫出了很多洞;有时候做贼,这时候被逮住进了派出所。我舅舅看他面熟,但已不记得他是谁。

    那个贼很亲热地打起了招呼:哥们儿,你也进来了?我舅舅发起愣来,以为是个美术界的同行,就含混地乱答应着。后来贼提醒他道:不记得了?上回我到你家偷东西?我舅舅才想了起来:啊!原来是你!Good morning!两人很亲切地聊了起来,但越聊越不亲切,最后打了起来;原因是那个贼说我舅舅满脑子都是带颜色的豆腐渣。假如不是警察敲了我舅舅的后脑勺,小舅能把那个贼掐死;因为他还敢说我舅舅眼睛有毛病。实际上我舅舅眼睛是有外斜视的毛病,所以恼羞成怒了。警察对贼在艺术上的见解很赞成,假如不是他屡次溜门撬锁,就要把他从宽释放。后来,他们用我舅舅兜里的钱给贼买了一份冰激凌,让他坐在椅子上吃;让我舅舅蹲在地下看。当时天很热,我舅舅看着贼吃冷食,馋得很。

    我常上派出所去领小舅,也常在派出所碰上那个贼。此人是唐山一带的农民,在京打工已经十年了。他是个很好的木工、管子工、瓦匠,假如不偷东西,还是个很好的人。据说他溜进每套房子,都要把全屋收拾干净,把漏水的龙头修好,把厨房里的油泥擦干净,把垃圾倒掉;然后才翻箱倒柜。偷到的钱多,他会给检察机关写检举信,揭发失主有贪污的嫌疑;偷到的钱少,他给失主单位写表扬信,表扬此人廉洁奉公。

    他还备有大量的格言、人生哲理,偷一家、送一家。假如这家有录像带,他都要看一看,见到淫秽的就带走,以免屋主受毒害。有些人家录像带太多,他都要一一看过,结果屋主人回家来把他逮住了。从派出所到居委会,都认为他是个好贼,舍不得送他进监狱,只可惜他偷得太多,最后只好把他枪毙掉,这使派出所的警察和居委会的老大妈一齐掉眼泪。这个贼临死还留下遗嘱,把尸体捐给医院了。我有个同学考上了医科大学,常在福尔马林槽里看到他。他说,那位贼兄的家伙特别大,躺在水槽里仪表堂堂,丝毫也看不出是个贼,虽然后脑勺上挨了一枪,但不翻身也看不出来。每回上解剖课,女生都要为争他而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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