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这头公牛:李杭育旅美日记-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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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一 克利夫兰郊外至新泽西州北卑尔根镇 晴

    因为昨晚那场别扭,中午12点半我才勉强同意跟随他们继续旅行。离开汽车旅馆之前,微妮和我拥抱一下,算是一个和解的姿态。我也顺水推舟了。

    检讨起来,我昨晚的确有点夸大了预感,把妮克要主导我们这趟旅行的企图看得过于严重。就算他俩有这个企图,至少并无恶意,顶多把这想成年轻人急于显示自己的能力罢了。再往好处想,他们实在还是替我着想。若能按妮克的计划行事,昨晚再赶两个小时的路,在更靠近纽约的地方宿夜,我们今晚就能赶上纽约中央公园的一场露天音乐会,由纽约爱乐乐团演出。这也主要是我的爱好,我的念想。来美国前田桑就替我上网查过,告诉我,夏天并非演出季,照例美国各大交响乐团都在休整或出访去了。纽约中央公园的这场露天音乐会,肯定是我这趟美国之行唯一可能听到的古典音乐演出。现在,我的愿望泡汤了,要怪当然怪我。

    由昨晚的事我得到一个教训,就是一定要学好英语,以免受制于人。或许是看了太多美国电影的缘故,我有生之年的一大夙愿,是独自驾车横穿美国。不要向导,不要翻译,不要由别人替我制定这计划那方案,完全听自己的。甚至也不需要事先有个计划,跟着感觉走就是了,饿了吃,困了睡。喜欢哪个地方就多呆几天,不喜欢就赶紧走人。会碰上劫匪不会?不知道。想来碰上了也没啥,我这样的人,口袋里顶多有几个吃热狗、喝啤酒的钱,没人稀罕的。当然,想要实现这个夙愿,前提是我自己能够用英语应付这一切。

    从芝加哥到底特律再到克利夫兰,我们经过了美国的4个州,累计行车8小时还多。美国高速公路最高限速是70英里,约113公里。但据田桑讲,一般都允许开到80英里即128公里的时速,不会有事的。据我观察,美国道路上绝大部分车辆都开得中规中矩,速度一般且无意超车,都行驶在公路的右侧,留出左边的超车道让给那些开得较快的车辆。若想超车,都只在与后面的车辆有相当距离时才变道,因此你在开车时不必太担心右前方的车辆会突然转向你的车道而让你措手不及。

    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个把不讲规矩乱开车的总还是有的。每当遇到像在我们国内那样乱开车的,阿莉就说,那肯定是个华人,刚来美国不久。

    她的话音刚落,就有一个白人开车猛然超到我们前面去了,而且转向灯也不打。我对阿莉说,他们白人的林子也够大了,也是什么鸟儿都有呢。

    在国内,最让我觉得被嘲弄的情形之一,是开车在路上,我为尽量避开路面上那些大坑而手忙脚乱之时,马路两旁和中间的花坛却是姹紫嫣红,争奇斗妍。马路本身质量很差,新造没多久路面就变搓板了。杭州人以前有个说法,“桥归桥,路归路”,说的是彼此无涉,各行其是。现在,这个话更具现实主义内容了,专门用来说杭州的许多道路,路面和桥面衔接的地方,多半接口不平,车开上去会猛然颠簸一下。路不怎么样,钱却花在了装门面的花坛上,还占用了至少一个车道的地皮。若用这地多建一两条车道,本来多少可以化解一点交通拥在美国开车很少需要过路费,但即使需要支付这样的费用也多半是自助或有自动记录帮助你支付这些费用。克瑞斯对美国的这套很熟悉。

    堵。更不好的是,马路中间的隔离带种着齐人高的花草或灌木,遮挡了开车人的视线,看不见有可能乱穿马路的人,容易造成事故。

    我在中国开车时常有的这种担心,在美国的马路上一扫而光。这里没有一条马路建有花坛,全都是野花野草自生自灭,视线要多开阔有多开阔。在国内时,有人告诉我,那些花坛是为绿化而做,少不得的,不然夏天的杭州马路真要热死人了。

    是啊,道路绿化很重要,我承认。可是,野花野草就不是绿化了吗?何必把它们铲除掉,再搞上人工的花草?我猜想美国人是这样想的:马路就是马路,它不是摆设,有限的钱应该花在把路的本身造好。

    而且美国很多高速公路是左右两边都有应急车道的,你若在左边的超车道遇上车子出问题,不必冒着风险一一变道往右边的硬路肩开去,只消顺势停到你这边的应急车道就行。这让人感觉安全多了。

    当然,你也可以认为,美国的马路太寒酸,而我们杭州的马路真豪华。这也没错,美国的许多马路都太旧了,车流量又极大,路面受损很多。不过,即使路面受损,情形和国内的也不一样。国内常见的是马路上出现一个大洞,或者一大片路面呈现破碎状,修理路面时就补上一大片沥青。而在美国的老旧路面上,你常常可以看到他们是用沥青或别的什么,线条状地补上一道道不规则的裂缝,于是路面上布满了一条条深色的补痕,乍一看去像是水渍或油渍,或许会误以为美国的许多车辆一路上尽在漏水或漏油。

    通常,进入一个州,都有收费站拦在路上。这时得把车速降至十英里甚至五英里,以便让自动装置来得及识别挡风玻璃上的州际通行证之类的东西。识别到了,通道上的红灯转绿灯,栏杆自动收起,你就过了。识别不到,你就付钱通过。得付多少钱我不知道(因为我们一路没付钱),但据说钱很少。

    无论怎样,这一切都是自动作为的,几乎每个收费站只有一个(顶多两个)员工,在十条八条通道之间来回应付可能出现的刷不了卡或者识别装置有点失灵这类情况。我们今天就碰到过一次,在进入俄亥俄州的收费站时,栏杆不肯升起,克瑞斯以为要付钱了,按下设在通道上的对讲机唤来一名工作人员。他朝我们的挡风玻璃看了一眼,认定我们的车有通行证,便手动升起栏杆放行了我们。

    还有加油站,也没有人为你服务,你必须自己动手把油枪插入油箱口,然后用类似ATM那样的机器刷卡付钱。

    今天一路不顺,80号公路的许多路段在修路,限速50英里。9个多小时后,晚上9点38分,我们才到达邻近纽约的新泽西州North Bergen小镇,入住Howard Johnson酒店。这也是一家连锁的汽车旅馆,但比克利夫兰郊外的那家好一些。

    无论如何,纽约中央公园的露天音乐会是赶不上了。

    从芝加哥出发,穿过伊利诺伊、印第安纳、密歇根、俄亥俄、宾夕法尼亚、新泽西,行程约900英里,即1400多公里,居然一路没收过路费。途中加过三次油,总计126美元,换算成人民币,大约是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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