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红梨白菜花黄-王朔一样的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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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火车上

    坐火车。因无事可做,只将一本王朔的《无知者无畏》从头看到尾。与此同时,又听了王菲的一张CD《只爱陌生人》。听时冷眼观车厢周围的人,或者在打扑克,或者拉呱,或者干脆就是睡觉。想国人也是什么都没有,就时间多的是。而国外人似乎什么都不缺,就是缺时间。这样想似乎有崇洋媚外之嫌,不由得又想起上次在北京打的。那司机一手开车,一手拿着手机,穷聊活侃了足足有十几分钟。当时车开得飞快,我在车上心惊胆战。好不容易等司机打完了,我佯作不动声色地说:“在国外司机打手机是不允许的,要被罚款的。”

    “还不是咱中国人素质差呗!”那司机调侃地回了一句。不是冲着我的,但让我觉得自己也好不了多少。一时无话。

    谁比谁差多少。我突然明白我的座位一直空着的原因。在我周围的人看来,那个身穿皮夹克、嘴嚼口香糖、头戴耐克帽、耳朵里塞着耳机摇头晃脑念念有词的家伙肯定是个令人生畏的大痞子,更何况他手中还捧着一本王朔的书!

    残忍的吃法

    在很多时候烹饪是极端残忍的,这是相对于作为菜肴的动物而言。人总是发明一些残忍的吃法。这荒诞的理论前提就是认为动物在受折磨时,生命力会达到高峰,肉味就会格外鲜美。所以就有了清蒸活鱼、清蒸螃蟹之类的菜肴。中国菜烧鱼的绝技是活鱼下锅,到上餐桌时鱼的嘴巴还在动,这些都不算冷酷。更有甚者是先折磨动物,然后再上锅:比如说用有绳结的绳子鞭笞猪和小牛,使它们的肉质软嫩;倒挂鸡,慢慢地放血使之死亡,或者活活地打死一只鸡,然后再去烹饪。在云南,有一种“烤鹅掌”,将活鹅吊起来,让鹅掌正好踩在一只平底锅上,然后在锅下生火,锅慢慢烫起来的时候,鹅就不停地轮流将两掌提起、放下,直到烫锅将它的掌烤干,之后单取这掌来吃。

    还是在云南,有一种“狗肠糯米”,先将狗饿上个两三天,然后给它糯米吃。饿狗囫囵吞下,估计糯米到了狗的“十二指肠”后,将狗宰杀,只取这一段肠蒸来吃。说法是狗会调动全部的精力来包围糯米,因而“补得很”。

    不仅中国,国外的一些“歪理邪说”也是谈折磨动物之绝技。法国有一本书叫《大厨对经》,专门记载一些烹饪绝活。譬如先将活鹅的羽毛拔光,然后在其四周生火,注意不让火接近,以免烟呛到它;但也不能让火离它太远,以免它逃走。火圈中放小杯的水,掺入蜂蜜和苹果。鹅被烤得难耐,只好喝水,这水既可以增味,又可以令其排粪。在烤的过程中,还要记住用一大块湿布擦拭它的头和腹部。最后鹅整个身子出现痉挛,那就算是熟了,可以立即端上来……

    中国的山珍海味中,曾有“吃猴头”一说。那是将猴子锁在特制的餐桌上,只露出个猴头。然后上工具,将猴头敲开,在猴脑里撒上盐,用勺子舀着吃——这种吃法,真是惨不忍睹!

    我们所处的世界是人占绝对统治地位的世界,但人也不能因为自己的强大而为所欲为。试想假如有一天人沦落到像今天动物的地位,也来一道道清蒸人肉、火烤全人、烤人掌、活吃人脑……我的天,那真是想也不要想!

    好色而不淫

    大街上几乎看不到几个十分扎眼的女子。有时看到几个打扮得十分醒目的女子,衣裳也高档,但由于气质跟不上,总觉得那衣裳不是她的,像里面罩了个橡皮人似的。没有漂亮的女人,男人走在街上,便没有幸福的感觉。身为男人,幸福感之一,就是欣赏各式各样的美丽蝴蝶在身边飞舞。而作为女人,是没有这样幸福感的。女人看女人,很难有欣赏,只有敌意。

    “好色而不淫”是谁说的,孔老夫子?孟老夫子?能说这话的,肯定是个不同凡响的人,能把距离感和人性处理得恰到好处。极度中庸,高人一个。

    还有一句话不知道是谁说的:男人只有在七十岁之后,才变成了一个纯粹的欣赏者和体会者,而在此之前,总是情不自禁地想当一个参与者。这句话我觉得不对,我就不想做一个参与者。

    稀奇古怪的书

    现在读书,老喜欢读一些稀奇古怪的书,好像先前将一些正儿八经的书读完了。今天在街上买了两本书,一是盗版的古代黄色小说,另一本则是有关“迷药”的书。想中国古代也的确有趣,封建纲常那么厉害,却有不少文人正事不做,在那里大写特写“黄色小说”,悉心研究“房中术”。中国写作“黄色小说”研究“房中术”的鼎盛时期,竟是封建礼教最为严酷的明清时期。其他的不说,仅《金瓶梅》《肉蒲团》等黄色小说的出现,就足以让人重新审视这段历史。还有一些比《肉蒲团》之类更黄的,套用现在的术语,《金瓶梅》之类只能属“三级”,而《色空鉴》之类才能称得上“顶级”了。

    明清时政府大肆镇压文人,搞“文字狱”,都是就政治而言,怕人推翻他们的政权。至于文人们潜心于“著黄”“贩黄”,也许正是统治者们求之不得的事。看一个个英才玩物丧志,沉耽于“纸醉金迷房中术”,没准儿统治者会在一旁偷着乐。也许正是如此,这个时期造就了一批“黄色小说”“春宫画”以及精通房中术的文人痞子。病态的土壤,就会长出一批病态的苗。

    又读《迷药》一书。此书中记载了许多“偏方”,譬如有一种印度的药方:男人如果希望他的阳具强健,就应该用某些长在树上的昆虫的毛来摩擦它……我对于偏方之类的东西一向持半信半疑态度。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古代,偏方之类的东西的确管用。这又是怎么回事呢?按照我的理解,这实际上是“催眠术”中的暗示法。患者往往淳朴,笃信之下,往往会调动身上的潜力来达到目的。从本质上不是药方管用,而是自身的“精气神”在起作用,达到了目的。现代社会用这些肯定不行了,人们不再淳朴,疑心病特别重,除了自己之外,谁也不愿相信,也缺少精气神。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偏方也就不起作用了。

    我一向认为“医”是两方面的事情,是一种“沟通”,如果只单纯强调一方面,肯定是一个“庸医”。

    这道理好像还适合很多东西。

    看《探戈舞》

    看了一部阿根廷故事片《探戈舞》,异常华美,将探戈的神韵发挥到极致。探戈的内在精神是什么?就是情欲。在《探戈舞》中,我们所看到的探戈是情欲发挥到极致的表现,到了极致,反而变得优雅了。优雅的探戈舞者就像是一只只“狐狸精”似的,漂亮的女狐狸精,健壮的男狐狸精,优雅的老狐狸精,大家共同在舞台灯光上随心所欲,美轮美奂。

    不像我们国内的探戈,没有优雅,也不够精致,让人看起来只剩下情欲和性感。性感的通俗解释是什么?就是“骚”。

    晚上与一群男宾女宾在一起吃饭。其中一位女子感觉甚好,她问我为什么爱留平头。我开玩笑说因为不能剃光头,所以只好屈就了。她说男人留平头挺“酷”,不笑像葛优,一笑,就像张艺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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