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谣言漏洞百出,却传得似模似样。王洵不知道是大食人故意发出消息来麻痹自己,还是该国真的有内乱发生,内心里丝毫不敢懈怠。但六月里,赵怀旭押运着一批辎重从疏勒赶来,同时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让他肚子里的石头彻底落了地。朝廷准备在西域有大动作,所以此刻安西军才会按兵不动。大伙提前做好准备,届时,几路大军齐出……
“敢问教头,朝廷怎么突然又下了狠心要打这么大的一场仗?”偷偷松开紧握的五指,王洵笑着向赵怀旭咨询。
“还不都是大人你的功劳?!”赵怀旭轻轻拱了拱手,笑着“抱怨”。半年以前,他的官爵还远在王洵之上,谁料匆匆数月过后,却要对王洵行属下之礼,因此说话时语气里未免带着几分酸酸的味道。
不过这些都不影响双方之间的友谊,男人么,相互之间有些攀比心理实属正常,只要不把这种嫉妒变成损人不利己的毒药。“还记得去年那个仿效玄皋犒师的大食人么?他自以为得计,谁料刚进了长安就露了馅。杨相本来还愁找不到机会对付那些太监们,发觉此人说话前言不搭后语,立刻下手进行了核查。偏巧长安城中,有几个打着做生意幌子赖着不走的胡商,是大食国前一朝国王的近亲。被杨相派人一问,立刻出动出面,与那人对质。并且当庭哭拜于地,请求大唐替他们主持公道,出兵驱逐乱臣贼子……”
经赵怀旭一解释,王洵很快就明白了事情的经过。那个代表大食国王前来和谈的使者身份肯定有问题,当日大伙都看得出来,只是老太监边令诚为了拖封常清后腿,极力坚持其身份为真,所以才没被当众拆穿。而同样的事情落在杨国忠手里,却成了送上门来对付太监们的把柄。在他的亲自过问下,使者的身份很快便真相大白。
杨国忠正因为太监们把手伸的过长等诸多原因,跟高力士闹得不可开交。审明使者真身后,立刻在廷议上将前因后果给抖了出来。皇帝陛下虽然已经很少问事,却不能容忍一伙化外蛮夷如此明目张胆地欺骗自己,立刻勃然大怒。当场罚了高力士半年的俸禄,并且下旨将边令诚连降数级,直接调离了安西军。
“恰巧”王洵的第一份战报送到了长安,令满朝文武在震惊之余,豁然发现,原来张牙舞爪的西域诸侯,竟然是一堆软柿子。紧跟着,第二份战报又及时送到,更是令朝中诸位重臣们的野心大为膨胀。于是,有人迅速上表,结合伪大食使者的供词和前大食国王余脉的哭诉,分析出此刻正是经营西域的最佳时机。于是,满朝文武争相进言,请求大唐天子出兵铲除大食国伪王,吊民伐罪。皇帝陛下当然不会放弃开疆拓土的机会,当即恩准了群臣的请求。倒是杨国忠自己,因为有征伐南诏失利的前车之鉴在,不敢贸然主张用兵,因此主张将从安西将封常清调回述职,当面征询他的意见。
“杨国忠这厮,真是没一点儿担当!”闻听朝廷在做最关键时刻中又开始畏首畏尾,宇文至气得直跺脚,“明明一封信就可以解决的事情,偏偏还要调封帅回朝。这一来一去,又得小半年。等封帅回到安西,黄瓜菜都冷了!”
“就是。要打就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安西军去年就已经枕戈待旦,今年还准备个甚?!”其他人也纷纷开口,齐声数落杨国忠的优柔寡断。
要是现在就跟大食开战,众人肯定要充当开路先锋。一路逢山开道,遇水搭桥,径直打进大食王都去,个个都将会名垂青史。只可惜,朝廷做事太拖拉。只可惜,主事的是杨国忠这窝囊废!
赵怀旭算是自己人,所以王洵倒也不怕他把大伙的议论传扬出去。笑了笑,低声道,“他当年,不就是这模样么?咱们又不是第一次跟他打交道了!好在他出手把边令诚那厮赶走了,也算替咱们做了件好事。没有死太监在一旁擎肘,封帅也未必怕大食人有所防备!”
“倒也是,死太监总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众人笑了笑,纷纷改口,“杨相别的不说,此事做得极为地道。”
“不仅如此,原本准备派往你们这里的监军,也被杨相给极力拦了下来!”赵怀旭看了看宇文至和宋武,笑着补充,“他还责令疏勒那边,倾尽全力给你等提供支持。尽量在朝廷正式出手之前,保住柘折和俱战提两城,以期在今后的战事中能占据先手。”
这点,倒是让王洵感觉到有些受宠若惊了。但想想无论谁处于杨国忠的位置上,估计也希望能有所作为,心中的困惑便瞬间消解。摇了摇头,笑着说道,“也不用他来做好人。封帅还能把我等忘了不成?!”
“有他这句话,总比没有的好。至少封帅再尽力扶持你等,也更能名正言顺些。”赵怀旭笑了笑,轻轻点头,“你们几个升官太快,军中难免会有些非议。有杨国忠这句话,就能为封帅节省很多口舌。我来之前,听说朝廷给你等的第二份封赏,已经在路上了。明允官职再升一级,晋爵为侯。子达封从三品将军,赵县男。其他人,好像也一个都没落下。具体什么情况我也没探听太清楚,总之,就是最近这一半个月光景,传旨的钦差便会到了!”
“封侯?”虽然心中不太热衷功名,王洵还被朝廷的大方举动弄得一阵头晕目眩。这么快就封侯了?真的么?虽然不是开国侯,却也算对得起王家那位最初连个正式名字都没有的先祖了!云姨若是知道,会不会高兴得哭起来?荇芷呢,现在,总算没辜负她当初的一番信任……
正晕晕乎乎地想着,又看见赵怀旭冲自己拱了拱手,笑着说道,“做哥哥的我拿不出像样的贺礼,就在封帅动身回京师之前,向他主动请缨,自己把自己送过来了。从今往后,还请各位兄弟多多照顾!”
“赵,赵大哥,你这是哪里话来!”王洵赶紧伸出手去,死死托住赵怀旭的胳膊。“我这里正缺一个主心骨,你来了,可算解了我燃眉之急!都督府有一个行军长史之职位,万望赵大哥不要推辞。”
“这,恐怕不太合适吧!”虽然抱定了心思要跟王洵等人一道建功立业,赵怀旭却没想到,王洵居然如此念旧,把仅次于大都督的位置送给了自己。“赵某毕竟初来乍到……”
“我立刻就向朝廷举荐。赵兄先把摊子接下来,反正只是走个过场的事情!”王洵根本不给赵怀旭推辞的机会,趁热打铁。
“谁敢说不服,老子一箭射死他!”对于赵怀旭这位从前的教头,宇文至也非常尊敬,张牙舞爪,大声表态。
“对,你不做行军长史,还有谁敢打那个位置的主意。在座当中,谁比你资格更老,对军务最熟?!”紧随宇文至之后,宋武亦高调表态。
其他将领亦七嘴八舌地附和,支持赵怀旭出任长史之职。赵怀旭接连推辞了几回都没得逞,只好笑着拱手向大伙道谢。
“赵长史这回,不但人来得及时,辎重也送得及时!”看看大局已定,王洵笑着开始给赵怀旭介绍都督府现在的情况。“我等刚刚招募了一批新兵,这总教头之职么,也请赵长史一道担下来!”
“那是自然!”既然决定跟大伙一起干,赵怀旭便不再拿捏,笑了笑,轻轻向王洵拱手。“不过……”把声音拖长,他笑着自随从手中拿过一个方方正正的包裹,“我这次不但带了辎重过来,还有……”
包裹皮打开,几十封来自长安的家书,瞬间闪亮了大伙的眼睛。
第一章
笳鼓
(三
上)
柘折城距离长安近四千里,沿途驿站设施还没有来得及完备,道路又经常被恶劣的天气所阻断,因此与中原之间的书信往来极不方便。王洵身为大宛都督,偶尔能故假公济私,接到上一封私人信件,也是在数月之前的事情。对于其他人而言,家书更是一字万金。故而没等赵怀旭把话说完,众将已经一拥而上,解包裹的解包裹,翻口袋的翻口袋,瞬间将书信瓜分得一干二净。
这当口再强行留下大伙议事,就有些不近人情了。王洵自己也有三份家书在,便笑着挥了挥手,宣布军议结束。不待众人的脚步声去远,他也一头扎进书信里,字字句句地咀嚼了起来。
三封信,分别是云姨、紫萝和白荇芷所写。其中云姨的信最薄,话语也极其平淡。无非是叮嘱王洵,在为国尽忠的同时,一定要好好珍惜身体云云。但字里行间,对晚辈的关爱却表露无遗。
紫萝的信,则写得有些孩子气些。啰啰嗦嗦地说了一堆家里边正在和曾经发生的事情,以及自己对王洵的思念。在信的末尾,还不忘了请王洵放心,自己会替他在家中尽孝,照顾好庶母,并且努力与白荇芷处好关系。绝对不拖男人的后腿。
白荇芷信最厚,足足写了十几页纸。前边大部分内容,都是她在坊间巷里听到的一些传闻。什么某三位贵妇人,在曲江池上头掌灯狂欢,夜夜笙歌了。什么京兆尹因为不小心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被贬往河北了。什么一个昔日的姐妹被某才子看上,说好了嫁给对方做妾,谁料没等被迎娶入门,该才子却因为写了一首赞赏某节度开疆拓土之功的诗,触了杨相逆鳞,被剥夺职位,逐出京师了。什么某开国侯的后人和某贵戚联姻,送亲的礼车排了整整半条街了。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其中描述最详尽的是,某个手握重兵的边镇节度奉命回京师述职,驿馆却突然被白马堡的天子禁卫给包围了起来。但随后这位宽度和高度几乎等同的节度使大人赤裸着大肥肚子,背着把开了刃的大斧头,从驿馆走到了皇宫门口,垂首待罪。皇帝陛下却突然又觉得此人忠心可嘉,亲自出门将其搀扶了起来。好言抚慰,然后进爵一级。
“简直是胡闹!”读到这里,王洵忍不住以手拍案。胖到高度与宽度几乎相等的节度使,不用猜,他也知道是安禄山。而有权调动白马堡大营中禁军的,无非是那么几个人,掰着手指头便能数清楚。但事情做了一半儿,却又中途放手,就太无法理解了。据他所知,高力士和杨国忠,可都不是什么喜欢半途而废的人。
站在边镇重将的角度,王洵有些同情安禄山。但如果为朝廷的长远打算,对于安禄山这种手握重兵的边镇节度,要么别怀疑他的忠诚,要么就将其彻底拿下。缩手缩脚地把事情做一半儿又改弦易辙,不是纯逼着此人造反么?
想到“造反”两个字,他忍不住就打了个冷战。不掌权不知道权力的诱惑,待到真正成为了手握重兵的一方“诸侯”,他才突然发现,朝廷以往对边镇诸将的猜疑与防范,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就拿他自己所处的大宛都督府为例,道路遥远,任何消息传回长安至少都需要两个多月。而万一自己图谋拥兵自重,朝廷从得到消息,再确认,决定是否发兵征讨,到真正兵临城下,少说也得大半年。西域这边一旦入了冬,便是大雪封路,大队兵马根本无法在野外扎营。只能眼睁睁地躲在疏勒一带,看着自己利用整个冬天慢慢整理好防务,招兵买马。
当然,安禄山那边,距离长安不像自己这样遥远。然而,安禄山却因为与李林甫交好的关系,在节度使位置上经营了近二十年。换句话说,如今全天下最有实力谋反,也最有可能成功的,便是安禄山此贼。所以也不怪杨国忠一上任后,便想方设法削弱他的权力。
只可惜杨国忠最后功亏一篑。至于这期间朝中诸位权臣们还进行了什么私底下的角力,便不是白荇芷能打听清楚的了。她能在嫁入王家之后,不顾名声受损,主动出面替王洵探听京师风声动向,已经是难能可贵。谁也无法对她要求更多。
信的后半部分,则是对二人昔日往来细节的一些回忆,某处欣赏了什么风景,某时说了哪些话,点点滴滴,都透着一股子甜蜜与温柔。在结尾处,还抄了一首王昌龄的小诗,“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
“这傻女!”轻轻地将书信折好,揣进贴身的暗袋,王洵摇头轻笑。当时自己年少不更事,跟白荇芷夸下海口,到了西域后,少则几个月,多不过一年,便能博取一份看得过去的功名,风风光光地回去与她正式完婚。如今,距离当日说话的时候已经快两年了,自己虽然有可能已经侥幸达到了封侯拜将的目标,然而回到长安的具体日子,却恐怕是遥遥无期。
经过近两年的磨炼,王洵早已不是当初那个青涩少年。而据他所知,大食国,也不是简简单单的“化外蛮夷”。大唐无论是否全面与大食开战,双方对药刹水沿岸一带的争夺,都不会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作为大宛地区的第一任都督,他更不可能被朝廷迅速调回长安,另行安排职位。除非他真的做了某些让朝廷感到恐慌的事情,但是,如果那样的话,结局也不是被召回长安述职般简单了。
“要不,干脆把家搬到柘折城来!”猛然间,王洵心里头涌起一个近乎疯狂的想法。“让白姐姐亲眼看看,我在两军阵前如何叱咤!”那将是何等一种的风光?但很快,他便笑着将这个想法从眼前驱走。且不说自己家的三个女人们能否受得了这里的荒凉与寒冷,光是左邻右舍的眼神,就足以让云姨不敢任由自己做出这等疯狂的事情。在老长安人眼里,前往江陵一带任职,都等同于充军发配,更何况是这鸟不拉屎的西域?!
恋恋地想着,他发现自己最终的归属依旧是长安。抱着同样想法的恐怕不止是自己一个,放眼大宛都督府,除了麦尔祖德这种土生土长的当地人之外,恐怕其他文武官吏想的都是,功成名就之后衣锦还乡。比起天下最繁华所在长安来,柘折城不过就是一个弹丸大的村寨。用来作为建功立业的临时落脚点不错,用来落地生根,却是大大的不值!
“那把白姐姐接来住几天也好!!”翻来覆去,王洵发现最惦记的,依旧是白荇芷。她的狡黠,她的任性,她的美丽,还有她决定嫁给自己之时的决绝。抬起皓腕,信手拔下头上的金步摇,任一头流瀑般的长发散落于自己面前。尽管自己当时前途未卜,尽管自己也许去了西域,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回头……
“大人,外边的天色已经很晚了!是否给您传膳?”王十三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将王洵的思绪从长安拉回西域。抬起头,他才豁然发现,就在自己发呆的这段时间,白昼已经悄悄地变成了深夜。
讪讪地笑了笑,王洵冲外边询问,“什么时辰了?现在!”
“回大人的话,马上就戌时了!”王十三从门外探进半个身子,低声回禀,“将军们都已经各自回府。麦夫人也派人问了几次,您今晚回不回后宅用膳?”
“回,我这就回!”王洵歉意地看了几名贴身侍卫一眼,扶着帅案站起身。身为一军主将,他可以随随便便在议事厅内发呆,王十三等侍卫却要一直在门口守护他的安全,“你们也都散了吧,高墙大院内,没必要过于警醒!”
“诺!”众侍卫躬身施礼,却没有散去,而是分批次护在了王洵的前后左右。眼下虽然局势已经平稳,某些天方教狂信徒,却一刻都没停止与大都督府作对。光是今年春天,针对王洵的刺杀便发生了五次。只是这些狂信徒们胆气虽然神勇,武艺和箭术却实在稀松平常。每每没等伤到王洵的汗毛,便平白丢掉了性命。
但自从第一轮刺杀发生后,王十三和万俟玉薤两个就轮番带人守在了王洵身边,除了吃饭睡觉之外,几乎寸步不离。对于弟兄们的好意,王洵也不好过于推辞。见大伙不肯离开,便笑了笑,举步往后宅走去。
这座原来的大宛王宫如今被王洵分成了几部分,前面拿来处理公务,后面则分给几个心腹手下居住。此刻院子各处已经掌了灯,整座宫殿看起来金碧辉煌。王洵信步往后院走,一边走,一边慢慢回味着家书内容。转眼来到自己平素居住的屋子,挥手命令侍卫们离开。然后推开门,拖着长声朝里边打趣,“小麦,你怎么不出来迎接本都督。是不是又皮痒了,等着本都督军法处置?!”
第一章
笳鼓
(三
下)
小麦,是他对麦尔祖德的小女儿的简称。此女原本有个很冗长的大食姓名,但王洵嫌叫着拗口,便根据大伙对其父亲“老麦”的简称,给她重新取了这个名字。
该女起初还抗议了几次,没有结果之后,便只好认可的王洵的叫法。反正随着其父在大宛都督府的受重视程度增加,她本人的地位也水涨船高。在整个都督府后宅,除了王洵之外,其他人也没胆子叫这个爱称。
若是换做平时,听到王洵的脚步声,小麦早就带雀跃着迎出门外了。今天,她却丝毫没有动静。懒家伙!王洵笑了笑,惦着脚继续往内间走,准备给任性的小女孩一个“教训”。拉开卧房门,掀起床上的锦帐,却看到一张不甚熟悉的脸。
“你……”王洵迅速往后退开半步,手按腰间横刀。睡在床上的女子也瞬间惊醒,赶紧翻身下来,双膝跪倒,“婢,婢子刚,刚才睡着了。是,是妹妹让我在这里等她的,我……”
听到这结结巴巴的唐言,王洵立刻就想起了对方的身份。是麦尔祖德的另一个女儿。当初试图行刺他的那个。过后怕女儿被族人惩处,麦尔祖德不肯接其回家。王洵也就命人随便给此女安排间房子,从此不闻不问。
同样是“刺客”,小麦的待遇却远远好于其姐姐。其中主要原因是,她年龄小,性子也有些少女的“无赖”。行刺失败后立刻“负荆请罪”,导致王洵根本对她生不起气来。而其姐姐,则始终拉不下面子向王洵认错,所以一来二去,在后宅中的地位便日渐尴尬。
依照药刹水沿岸各地的传统,丈夫可以娶几十甚至上百个妻子,只要你能养得起。在唐军的地位初步确立之后,为了讨好王洵,各地诸侯,也纷纷将家中最漂亮的女儿送到柘折城来侍寝。王洵自己招架不住,便以不委屈对方为由,将这些女子,纷纷转赠给了心腹属下为妻为妾。其家族虽然对此举约略有些失望,但转念一想,不能讨好铁锤王,能拉近与铁锤王心腹的关系,亦为一桩美事。心态也就慢慢平了。
长安的妻妾没接来,诸侯们送上的女人又没入王洵法眼。一来二去,小麦便稀里糊涂的成了都督府内宅的女主人。虽然这个女主人的地位没经王洵亲口确认,院子中的弟兄和仆役,却不敢对其有丝毫不敬。
嫁给了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这个英雄非但年少英俊,而且对自己的家族十分照顾,少女小麦自然心满意足。她生长于麦尔祖德这种地方豪族,家中姨娘众多。即便不用心去学,自幼耳濡目染,也懂得该如何巩固自己的在丈夫心目中的地位。而王洵既然身为此地的最强者,身边亦不可能永远只有她一个女人。所以,少女小麦便很自然地又想到了其姐姐,试图消除后者跟王洵之间的误会,以免日后姐妹二人结伴作战。
但是努力的结果却不甚理想。虽然王洵应其所请,给她姐姐“赐”了一个唐人名字,叫作“小拙”。却没有再把其姐姐接回来重续前缘的意思。而曾经与王洵有过肌肤之亲的女人,放眼药刹水沿岸,无论如何没第二个人敢再打她的主意。眼看着自家姐姐一日比一日憔悴下去,少女小麦干脆把心一横,使出了最后的绝招。
两个当事人根本不清楚小麦的如意算盘,一时间,彼此都觉得好不尴尬。好在王洵反应极快,稍作迟疑之后,便笑着吩咐道,“既然是小麦让你来的,过会儿就一起用晚饭吧。你吃过没有?小麦到哪里去了?!”
“她,她刚才还在这儿。说,说是去,去厨房替,替大人准备吃食!”作为差点刺杀王洵成功的蛇蝎美女,小拙的表现与当初的狠辣极其不符。非但说起话来结结巴巴,一双眼睛还始终盯在地面上,根本不敢抬头与王洵的目光相对。
“起来吧,到那边餐桌前坐!”遇到这么个笨头笨脑的女人,王洵也没什么办法。耸了耸肩,低声命令。
那次的“谋杀亲夫”举动,纯粹是一场闹剧。银簪子没有涂抹毒药,两个女孩的身手,也根本不堪一击。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洵心中的恼怒早就烟消云散。但无论是作为一个手握重权的大都督,还是作为一个养尊处优的勋贵子弟,他都没有主动向眼前这个女人示好的道理。所以干脆淡然处之,假装自己的人生轨迹中,从没与此女相遇过。反正答应麦尔祖德的事情,自己绝对有能力做到。至于此女到达中原之后,嫁给谁,过得怎样,与王家再也没有半点关系。
被王洵赐名为小拙的女子,比其自家妹妹年长,经历的事情多,内心世界也更为敏感。不用细辨,也能觉察出王洵话语里流露出来的冷淡。可这又能怪谁呢,自己当初刺出那簪子时,可是抱着与他同归于尽的念头。谁叫他攻破了柘折城?谁叫那么多人因为他而死?!
但随后他的处置态度,他的善良与宽容,他的辉煌战绩,却不断冲撞着她的心脏。攻破柘折城,他只用了八百余人。屠城令不是他下的,相反,还有很多人因为他的维护,避免了家破人亡的命运。
这一切,只能归咎于命运。妹妹的命好,人也机灵,所以理所当然有个好的归宿。而自己……,还真应了他给取的新名字,小拙,拙透了。
这些日子来,小拙不是没想过重新跟王洵修好。毕竟已经跟他睡过一晚上,按照这里的传统,就应该永远是他的女人。可要是让她也背上竹条,像妹妹那样跪下来向这个男人负荆请罪,她自问又做不到。第一,有小麦珠玉在前,此举失去了新意。第二,心中的骄傲也不允许。
“有事?”见女子跪在地上迟迟不起身,王洵皱了皱眉,不耐烦地问道。
“没!”少女小拙连忙回应了一声,爬起来往屋外走。慌里慌张动没看清楚路,差一点就顶到王洵怀里。
王洵迅速闪了下身,然后抢先一步出了卧房。侍妾小麦还没回来,并且连几个婢女都带走了,这使得房间内略显空旷,连个跟分享封侯喜悦的人都找不到。
小拙畏畏缩缩在后边跟着,目光不停地偷偷打量王洵的背影。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男子看起来很有气概,肩宽背阔,胳膊和大腿都修长有力。特别是那一张古铜色的面孔,从后侧看上去,如同雕刻出来的一般,棱角分明。给人一种非常强烈的冲击感和安全感。
终日对着这样一个男子,想必妹妹最近过得一定很有滋味。不知不觉间,小拙又开始神不守舍。“我这是怎么了!他根本不会再理睬我啊!”她偷偷地掐了自己一把,试图将自己掐醒。心中有股略带幽怨的念头却愈发强烈,强烈到令人难以自拔。
背后缀着一个人,王洵感觉很不习惯。念在麦尔祖德的面子上,他不便立刻将对方赶走。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然后有一句没一句地问道:“有些日子没见到你了,在这里住得还习惯么?”
只是一句随便的客套,却令小拙眼圈瞬间一红。低下头去,喃喃地回应,“好。还好。没什么不习惯的。谢谢都督大人!”
“一家人,没什么谢不谢的!”王洵笑着摇了摇头,从内心深处,他不希望伤害这个女子。毕竟对方当日行刺没有真正伤到了他。更何况老麦尔祖德终日为都督府的事情忙里忙外,已经成了他治理地方的得力臂膀。“你如果想回家,或者想出去转转。尽管跟小麦一起出去。最近城里的治安还不错,市面上也有很多新鲜东西。”
“嗯!已经出去过了。外面的变化很大。”回答依旧是简单明了。小拙低着头,十指在身前互相搅动。
“是么?”王洵最在意的就是别人对自己治政的评价,几乎本能地继续追问道,“什么变化,你能不能说说!”
追问的语调是如此的急切,令小拙忍不住惊诧地抬头。一望之下,才忽然发现,曾经被自己当成凶神恶煞的铁锤王,眉宇间居然也带着一股子无法掩饰的稚嫩。
“他原来这么年青!”刹那间,一个原本不是秘密的秘密被小拙揭开,惊异之余,心里的畏惧感觉顿时减轻了不少,“原来他也很在意别人的看法。而不是……”
“什么变化。你尽管实话实说,我不在乎!”王洵等得有些着急,忍不住低声催促。在身边人嘴里,他当然听到过无数赞颂。可类似的话若是能从一个曾经憎恨自己的人口中说出来,感觉肯定大不一样。
“街道变得干净了许多。也整齐了许多!”小拙在心里偷笑,同时非常谨慎地组织着自己的语言,“店铺里的东西多了,逛街的人也多了。还有,大伙衣服的颜色也鲜亮了许多!”
“就这些?!”王洵约略感到有些失望,这算什么功绩。任何没有战争的地方,恐怕都是如此。
“民女看到的,就是这些。”小拙点点头,大着胆子确认,“在大人眼里,这些也许微不足道。但在民女这种当地人看来,却已经是难以置信!”
“哦!”王洵毫不犹豫地忽略掉后半句恭维,论起拍马屁的水平,小拙的确是名副其实的笨嘴拙舌。
对方却好像没有这个觉悟,想了想,继续说道:“大人有所不知。在您来以前,柘折城里边,男人只准穿黑色和白色的衣服。女人,女人成亲之后,没有丈夫的允许,根本不准上街。即便出行,也要用布包住脸和手脚,外边只准露一双眼睛!”
“啊!”王洵诧异地张大嘴巴,满脸难以置信。他的注意力都在大局和高层,根本没心思琢磨民间这些鸡零狗碎的东西。猛然听人一说,才意识到其中所包含的意义。
移风易俗。这是书中所推崇的上等治政之道。潜意识里,王洵受儒家理念的影响依旧很深,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而已。“这种变化,是好,还是不好。你说实话,我不会怪罪你!”仿佛希望得到某种肯定,他继续追问。压根没注意到自己说话时那种期盼的语调。
“民女,民女其实也不太清楚!”小拙抬起头,鼓起勇气说道。“民女的家族虽然昄依过天方教。但,但其实都不是虔诚的信徒!”
“这个我知道!”王洵信口点评。以老麦尔祖德的精明与善变,能做个虔诚的教徒才是怪事。
“所以,所以民女和妹妹从小就不喜欢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小拙看着王洵,目光中流露出一片坦诚,“也不喜欢总被关在一个大院子内,从早到晚对着天空发呆。民女喜欢彩色的衣服,彩色的马车,和一切色彩绚丽的东西,不喜欢简单的黑与白。那样,太素,也太压抑!”
“对,的确太压抑!”王洵笑着大声附和,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孩很顺眼。“女人么,哪有不喜欢穿漂亮衣服的。在我们大唐,几乎每个像你和小麦这么多大的女孩子,都会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不仅白天时可以驾车马车出去逛街,到了晚上,也可以在仆人的陪伴下,打起灯笼去逛夜市!”
后半句话已经近似于炫耀,听者却是满脸羡慕。“大人是想把这里变成大唐么?大人是在以大唐的律法,治理柘折城,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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