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是海洋大省,发展海洋经济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海洋资源优势。福建大陆海岸线总长3752公里,天然良港资源丰富,全省可建万吨级以上泊位的深水岸线210.9公里,可建20~50万吨级超大型泊位的深水岸线47公里。优越的港口岸线条件和优美的海岸、海岛景观,有利于发展临港产业和滨海旅游业。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是深入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举措。“十一五”期间,福建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年均增速18.52%,比同期全省生产总值增长速度高2.82%,2010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3440亿元,占全省GDP比重达25.63%。主要海洋产业发展呈现新态势,形成了以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化工业、海洋船舶工业等为支柱产业的海洋经济产业体系,海洋产业成为福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新的增长点。
一、海洋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福建围绕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目标,以港口建设和临港工业发展为突破口,着力构建产业集聚明显、产业重点突出、分工布局合理、产业竞争力强的海洋产业基地,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的形成。
(一)海洋经济实力持续提升
2010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3440亿元,比2005年翻一番,生产总值位居全国第三位,“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8.5%(按现价计算,下同)。全省海洋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海洋三次产业结构由2005年25.5:16.3:58.2调整为2009年19.7:31.3:49.0,其中一产、三产比重分别下降5.8、9.2个百分点,二产比重上升15个百分点。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与仓储、滨海旅游、船舶修造、海洋建筑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五大主导产业增加值1106亿元,占全省海洋产业增加值80%。
单位:亿元
(二)海洋基础设施持续改善
到2010年全省拥有港口生产性泊位529个,泊位年设计通过能力2.93亿吨,其中2010年新建投产19个生产性泊位、新增吞吐能力3445万吨。全省现有沿海港口生产性泊位443个,泊位年设计通过能力3.27亿吨,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123个、集装箱专用泊位39个,重点港区规模化、专业化和现代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航道建设和疏港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厦门、福州、泉州、莆田等港口的重点港区的疏港大道均与铁路网、高速公路网相连,形成覆盖沿海、近海、远海的三层立体交通网络。
(三)闽台海洋经济合作持续拓展
闽台渔业合作已涵盖苗种繁育、水产养殖、远洋渔业、渔工劳务合作及渔业科技合作等领域,并在东山、霞浦、连江等地规划建设两岸水产品加工集散基地,2009年闽台水产品贸易同比增长158.5%,成为福建水产品出口一大亮点,台湾跃居福建第二大水产品出口目的地。
(四)海洋产业链进一步延伸
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壮大,海洋产业链进一步延伸。福建海洋渔业已从海洋捕捞、养殖和加工,向食品加工、饲料、船舶修造、海洋生化、海洋药物和休闲渔业等行业延伸。水产品加工业通过引进先进技术、设备,逐步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海洋运输业发展带动了船舶修造业、物资、仓储、港口贸易的发展,拓展了新的经济增长领域。特别是近年来,海洋生物医药业、游艇业、海水利用业、海洋信息服务业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获得突破性发展。如厦门市游艇经济发展迅速,已拥有一批产能大、品牌响、外向度高的游艇制造企业及相关配套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现有游艇企业47家,游艇制造产值5.4亿元,出口3246万美元,约占全国18%的出口份额;海水利用业取得初步成效,海岛、船舶专用小型海水淡化整装设备通过设计定型,已投入批量生产;实现年电厂冷却利用海水6.98亿立方米,海水脱硫达每小时4.3吨,烟气脱硫效率达90%以上。
二、海洋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部分东部沿海省份(山东、浙江、广东)相比较,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仍有较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海洋产业结构欠合理。从整体看,海洋产业仍处于传统、粗放型开发为主的初级阶段,海洋第一、三产业比重占海洋产业总产值77%,第二产业比重低于全国水平,缺乏有规模的海洋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目前海洋工业中,海水产品加工业、船舶制造和修理、交通运输业等传统产业比重高,海洋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发展滞后,存在基础弱,起点低,规模小等问题。
二是海洋资源深度开发乏力。海洋科研与海洋产业未能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程度偏低。目前福建省海洋能源开发和海洋原油开采尚属空白;单位岸线海洋经济密度是反映沿海各省市单位岸线长度的海洋产业产出贡献。通过分析对比海洋经济总产值与海岸线关系,可获得海洋产业发展与海洋空间的相互关系。如2008年上海平均每公里岸线海洋经济产值达27.8亿元,居11个沿海省市首位;山东省1.8亿元;广东省1.7亿元,而福建省仅为0.7亿元。
三是海洋科技人才缺乏。目前,福建省海洋产业发展面临的人才制约因素已日益显现,由于缺乏较高层次的海洋产业开发研究机构、高层次专业人才,导致海洋资源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并转化为经济优势。在海洋产业中,第二、三产业相对滞后,科技含量与产品附加值低;海洋科研与产业未能形成有效合作机制,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低。
四是临港产业腹地发展空间有限。沿海临港产业发展存在着土地资源不足与开发投资滞后的问题,港口腹地的经济功能未能与港口发展联动发展,造成港口的理性经济腹地大、现实经济腹地狭小的现象。作为港区后方腹地,要重点发展临港产业,形成港口、腹地经济互动发展格局。但由于为港口建设发展预留的后方用地标准偏低,导致港口后方产业用地紧张,难以形成规模化临港产业集群。
五是临港产业发展环境容量制约。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渔船油污及港口其他船舶油污等流入海洋,造成部分海域不同程度的污染,海洋环境污染问题较突出,出现海水富营养化、贝类产品微生物超标、围海使沿海滩涂湿地面积减少,对海洋资源深度开发、综合利用造成负面影响。同时,由于涉海部门、行业较多,各自为政、盲目开发状况尚未能得到根本扭转,今后随着临港产业的发展,与水产养殖业的矛盾将不可避免。
六是海洋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尚待完善。虽然福建省海洋研发力量较雄厚,但由于体制机制原因,海洋经济发展面临人才制约问题突显,难以满足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目前海洋经济管理机制具有海洋综合管理、海洋行业管理并存特点,海洋资源产权管理和使用权划分不清,资源开发利用中缺乏有效的协调管理机制,各行业各自为政、无序开发的状况仍然存在;港口岸线开发与后方陆域开发衔接乏力,港口规划尚未与主体功能规划、国土规划、城市规划有机融合,影响海洋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
三、优化海洋布局,打造海峡西岸蓝色产业带
(一)布局总体构想
充分发挥福建省沿海独特的区位、港口、港湾优势,推进港口区、工业区、城市群互动发展,构建“一轴六基地”蓝色产业带。“一轴”是以温福、福厦、厦漳铁路,沈海高速公路以及104、324国道等主要交通走廊为轴线,以沿海三都澳、罗源湾、兴化湾、湄洲湾、厦门湾、东山湾等六大港湾为重点区域,建成布局合理、特色明显、重点突出、分工协作,对全省产业发展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临港产业基地。
(二)布局基本思路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总体要求,抓住我国大型重化工业布局向沿海转移、国家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历史机遇,以延伸产业链和提高产业配套能力为切入点,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实施项目带动,优化空间布局,重点培育发展石化、冶金、电力、船舶修造、海产品加工等临港工业以及海洋新兴产业,构建产业集聚明显、产业重点突出、分工布局合理、产业竞争力强的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
(三)布局基本原则
资源开发和保护并重原则,加快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有序开发,形成海洋经济发展规模、速度与海洋资源、海洋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集约高效和持续发展原则,确保海洋经济发展建立在生态系统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基础之上,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资源利用集约化、海洋环境生态化,促进海洋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海陆联动和整体推进原则,以海洋为空间,以海洋资源为开发对象,以海洋产业为主体,统筹海陆规划,实现海洋资源开发与陆地开发一体化,提高海洋、沿海、陆域经济发展水平。海洋产业协调开发原则,协调海洋三次产业结构,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推进海洋渔业、水产加工业、船舶制造业、海洋物流业、滨海旅游业等重点产业发展,积极扶持海洋生物制药业、海洋信息服务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提高科技对海洋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实现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整体水平的提升。港口城市产业互动原则,依托港口开发建设,发挥大型港湾港口综合带动功能,促进港口经济发展,带动城市、港区、产业联动发展,增强对经济要素的集聚能力,扩大对内陆腹地的辐射能力。政策引导与产业升级原则,根据各产业集聚区发展基础和功能定位,确立产业差别化发展战略,重点培育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扶持特色产业,联动发展现代物流业,延伸临港重化产业链,鼓励发展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先进制造业,建立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结构合理的海洋产业布局体系。
(四)海峡西岸蓝色产业带发展布局
(1)三都澳蓝色产业带。以三都澳经济开发区、福安经济开发区为主体,发挥电机电器和船舶修造等工业优势,加大赛江沿岸船舶修造企业整合力度,目前已引进大唐火电厂、冷轧矽钢片、精密铸造等项目,临港工业初显端倪。
(2)罗源湾蓝色产业带。罗源湾位于福州东部,随着港口的开发建设,以白水、松山和大官板围垦为载体,目前已建成华电、鲁能、亿鑫、三金、德盛镍业等一批龙头企业,初步形成以能源、冶金、机械为重点的临港工业。
(3)兴化湾蓝色产业带。依托福州江阴经济开发区,吸引国电电力、福抗药业、丽兴医药、建滔化工、美斯特凯尔医疗器械等一批龙头企业,已初步形成以医药化工、能源、机械为重点的临港产业。重点布局:兴化湾江阴精细化工、能源工业区,依托江阴港口及其深水岸线资源,在江阴经济开发区重点布局机械加工、精细化工、电力能源等临港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推进福清洪宽台湾机械工业园区建设。
(4)湄洲湾(南北岸)蓝色产业带。目前,湄州湾(南北岸)以“炼化一体化”项目为龙头,集聚了福建炼化、氯碱工业、海洋聚苯树脂、华星石化、泉州船厂、南埔电厂、佳通轮胎、湄洲湾电厂、LNG接收站等一批临港工业项目,初步形成了以石化为重点,能源、船舶、木材加工业同步发展的临港工业格局。重点布局:湄洲湾石化工业区、湄洲湾斗尾船舶工业区、湄洲湾林浆纸及木材加工业区。
(5)厦门湾蓝色产业带。目前,厦门湾已集聚了翔鹭石化、翔鹭化纤、腾龙树脂、正新橡胶、厦船重工、金龙汽车、嵩屿电厂、后石电厂、诺尔港机、漳州中集、凯西钢铁等一批临港龙头企业,初步形成了环厦门湾工程机械、船舶、汽车、能源工业为重点的临港工业发展格局。重点布局:厦门湾装备机械工业区、厦门湾船舶工业区。
(6)东山湾蓝色产业带。依托古雷20万吨级深水岸线资源,以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为载体,发展石化中下游产业、冶金工业、建材工业和其他新兴产业。重点布局:东山湾石化工业区、东山湾冶金、建材及其他新兴产业区。
四、引导产业集聚,构建海峡西岸蓝色产业体系
“十一五”以来,福建省大力发展海洋产业,初步构筑了闽东南临港产业带,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奠定了基础。“十二五”期间,要充分发挥独特区位和港口优势,根据港口功能定位,科学布局临港重化工业、海洋新兴产业,重点发展石化、船舶、装备机械、冶金、浆纸及木材加工、能源等临港工业以及海洋新兴产业,构建布局合理、特色明显、重点突出、分工协作,对全省产业发展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临港产业基地。
(一)海洋石化业
按照“基地化、大型化、集约化”原则,以炼油为龙头,以乙烯等石化项目为核心,在沿海布局建设临港石化工业基地,发展石化中下游产品,延伸石化产业链,合理布局临港石化产业,加快湄洲湾、漳州古雷两大石化产业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
(二)船舶修造业
发挥发展船舶修造业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优化四大船舶集中区,建成六家符合现代造船模式的年造船生产能力100万载重吨以上的现代造船总装厂(厦船重工、马尾造船新厂、华东船厂、冠海造船公司、泉州船厂、福安白马工业园区),建成三个船舶配套园区(漳州、泉州、福安)、三个游艇工业园区(厦门、龙海、漳浦)、二个船舶拆解集聚区(福安、龙海)、一个船舶交易市场(福安),形成造船、修船、船舶拆解、游艇、船舶配套等同步发展的船舶产业格局,建成国内有影响力的修造船产业基地和游艇制造业基地之一。
(三)装备机械业
提升工程机械、电工电器、环保设备等优势产业地位,推进闽台机械装备产业深度对接,重点推进闽江口、湄洲湾、厦门湾等区域为主的闽台装备产业对接区的形成,培育发展闽台机械产业对接专业园区;加强与台湾有关同业公会、企业的沟通联系,发挥台湾机械装备的技术及市场优势,重点推进台湾电机、数控机床、农业机械、木工机械、食品机械、纺织机械等产业转移和对接。
(四)冶金建材产业
发展新型金属材料产业,重点发展不锈钢和板材类优质钢冶炼及加工,延伸有色金属合金、复合材料、节能材料和环境友好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产业链,加快发展钢结构等新型建筑与装饰材料,形成我国重要的金属加工及制品产业基地。
(五)林产加工业
依托莆田石门澳、东峤临港工业集聚区,加快建设木材加工区,带动木材贸易发展,形成全国最大的现代化木材加工、贸易、集散中心;加快推进沿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和以进口木片、废纸、浆板为原料的浆纸项目建设,推进木材、竹材精深加工和高端林产精细化工产品生产,推广资源节约型、环保型的各类纸制品和新型纸基复合包装材料,建成全国主要的林产加工基地。
(六)港口物流业
推进沿海港口资源整合,加快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强化港口物流节点功能,重点建设海峡西岸北部、中部、南部三大港口群;做大做强物流企业,建成以港口带动远洋航线班轮、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的格局。积极构建闽台物流合作前沿平台,加强两地临港物流园区交流对接,整合港口资源,发挥福厦泉对台直航、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产业集聚区等资源优势,加快建设连联海峡两岸现代物流枢纽中心。
(七)海洋生物医药业
利用本地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发挥厦大、国家海洋局三所等高校科研单位优势,加强与台湾生物医药领域合作交流,重点发展海洋糖工程、蛋白工程、海洋生物毒素和海洋微生物高特异活性物质等海洋生物药源的海洋生物医药;加强海洋生物技术与下游产业衔接,在厦门、泉州、福州等地建设海洋生物医药和保健品研究开发生产基地,形成以海洋生物医药技术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培育海洋生物产业化生产与应用示范基地。
(八)海洋能源产业
利用良好深水港条件,引进煤炭、石油、液化天然气等省内外能源资源,建设能源储备中转基地,促进能源结构多元化。合理布局大型港口火电厂和核电站项目,优化沿海煤电,建设大型港口煤电;改善电源结构,鼓励开发海洋可再生能源,在沿海地区和海岛地区建设风力发电站,推进平潭、莆田、漳浦等沿海大型风电项目建设;加强两岸海洋新能源合作,有序推进潮流能、海洋藻类能、潮汐能开发。
(九)海洋资源利用业
加大海洋能源、油气资源勘探力度,引进相关开发技术,提升开发层次和效益,变潜在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积极研究以膜法为主的海水淡化技术,推进海水综合利用技术,建设海水淡化、海水洁净、海水处理示范工程;利用淡化处理后剩余的高浓度海水,积极发展制盐、提钾等海洋化学综合利用产业。积极开发海水化学资源和卤水资源及深加工,推进盐业改造提升,发展海盐及海洋化工业,重点发展钙盐、镁盐、钾盐、溴和溴加工系列产品。
(十)海洋信息服务业
依托海洋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利用现代通信高技术成果,建设海洋数据库,实现海洋资源、环境、经济和管理信息化。以园区、产业基地、项目组团建设为载体,完善科技研发、金融服务、行业中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海洋产业集聚,推动海洋产业跨越式发展。
五、创新管理机制,推动海峡西岸蓝色带建设
结合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实际,着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工作,突出先行先试和海洋特色,编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建设规划,确定海洋产业发展定位和目标措施,争取国家部委相关配套扶持政策,推动海洋经济的跨越发展。
(一)创新招商选资机制
在新一轮临港产业发展中,要瞄准产业起点高、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的项目进行招商,增强“存量招商”、“龙头”项目招商观念,实现投资项目的滚动发展。要抓住沿海产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港口资源优势,强化集约项目招商,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与效益。要创新项目招商机制,建立重点项目库和招商引资项目库,全面实施项目滚动发展和跟踪落实政策,采取专题招商、以商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方式招商。要发挥福建省对台“五缘”优势,推动闽台产业深度对接,主动承接台湾石化、船舶、机械、冶金等产业转移,积极推进产业配套,打造海峡两岸产业互动合作新局面。
(二)引导产业集聚升级
要强化产业链研究,按照“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制造业基地”发展思路,着力培育与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与附加值高,对主导产业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临港产业项目。为此,要结合各临港产业发展区域,培育相应的产业集群,发挥重点项目对延伸产业链、推动工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带动周边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功能,提高工业园区产业规模;要精心组织临港投资项目的实施,科学谋划一批重点投资项目,做好项目的跟踪、分析、协调、服务;要创新项目带动机制,建立健全包括科学决策机制、项目目标责任制、项目生成和推介机制、项目监督制约机制等,提高临港工业投资项目履约率。
(三)加强海洋产业发展平台建设
人才、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是临港产业发展壮大的需要。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结合福建省沿海实际,制定具体的扶持、鼓励临港产业发展服务平台建设:一是构建技术创新平台,依托科研院所、工程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扶持一批产业技术研发和推广基地,提高临港工业、相关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二是构建工业园区平台,实现园区建设与品牌建设有机地结合,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三是构建融资服务平台,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融资担保与再担保机制,为临港工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撑;四是构建市场营销平台,突出抓好各类会展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拓展临港工业市场发展空间;五是构建人才集聚平台,根据临港工业发展需要,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构筑人才高地。通过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临港工业和临港服务业相互结合,形成组合优势,共同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
(四)推进海洋新兴产业发展
加大海洋科技投入,针对当前海洋经济在生产、研发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和瓶颈问题,开展科技攻关与研发;强化海洋科技项目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要在较高的起点上推进海洋能开发与利用,推进风能规模化开发;鼓励和引导海水综合利用,建立新型海水利用循环经济;积极建设海洋科技中试基地及研发平台,推动建立国家南方海洋科研中心,加大力度投入海洋药品和保健食品、海洋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海洋高科技行业研发,推进相应基础研究的发展,促进港口、产业协调发展。
(五)创新海洋产业发展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成立海洋产业布局领导小组。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引导,协调处理好海洋经济发展与用海、用地、环境保护、水资源调度等关系,形成协调配合、一体发展的格局,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布局优化。二是强化海洋产业规划引导作用。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要求,结合海洋生态保护与海岸线合理利用,长远规划、分步实施,引导临港产业相对集聚、有序发展。三是强化临港港湾资源整合。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考虑海洋生态保护与海岸线的合理规划、利用,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以及统一规划、合理分工、大中小结合和专业化配套的原则,强化港口岸线和陆域资源的保护与有序开发,实现港口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创新海洋布局管理体制。创新区港联动发展机制,采取专业码头建设与临港产业布局相结合,形成港口、工业互动,推动港口资源有序开发,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五是引导海洋经济产业项目投资。统筹陆域、海域资源,引导海洋产业项目有序布局的重要内容和前置条件,实行试验区区、县两级政府与部门联审制度,对不符合规划布局的项目不予审批、落地,持续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布局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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