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西”的内涵
以福建为主体,包括广东潮州、汕头、梅州、揭阳,浙江温州、衢州、丽水,江西鹰潭、上饶、抚州、赣州等20个设区市在内的“海西”,东与台湾地区一水相隔,北承长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是我国沿海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16]而福建省与台湾地区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统称“五缘”)[17],80%的台湾同胞祖籍在福建。福建平潭是全国第五大岛,距离台湾新竹仅68海里,是大陆距台湾本岛最近的地方,是国家规划中的京台高速公路和台湾海峡隧道大陆地区的桥头堡。因此,“海西”特别是福建具有对台交往独特的区位优势。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试作用,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和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发挥福建对台交流的独特优势,提升台商投资区功能,促进产业深度对接,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推进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18],凸显了福建在推动与促进海峡两岸发展与互利共赢的作用。
(2)“海西”主要经济指标。
2009年,“海西”经济区GDP总值约为24585亿元人民币,其中,福建省GDP总值11949.53亿元,比上年增长12.0%。2010年,福建人口3689.42万,GDP总值达14357.12亿元,人均GDP达5000美元,比上年增长13.8%;2011年1~7月,福建GDP总值达8530.2亿元、增长13.3%。近年来,“海西”区域相关四省经济发展位居全国前列(见表1和表2),“海西”与台湾的差距日渐缩小。有专家据此推算,“海西”经济若按年均增长13%计算,大约在2015年可以赶上台湾地区。[19]
数据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二)“海西”政府协作的现状
就“海西”而言,存在着众多纵横交错的政府关系,它们支撑起了“海西”区域治理的总体框架,多重伙伴参与的博弈游戏在不断上演。如果以福建省级政府为坐标中心,“海西”发展过程中需要协调的各种关系可归纳为两类,即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纵向关系主要是指以福建为代表的省级政府与中央政府(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中央部委和央企之间,各省级政府与下级市、县级政府之间的关系;横向关系主要指福建省级政府与广东、浙江、江西三省及其所辖十一个设区市政府和范围外其他经济区的相关政府之间,其他有关政府和部门之间以及与港澳台政府的关系。要使“海西”真正发展壮大,不仅需要构建纵向协作链条,还需要不断探索横向协作链条的发展。
(1)纵向协作发展现状。
当前,“海西”发展过程中纵向协作主要表现模式是“省部协作”模式。“省部协作”模式是发展纵向协作链条的一种有益的探索。“省部协作”的主体主要是中央相关部委、央属大企业与福建省政府,时至今日,国家部委及央属企业已有70余个与福建签署了合作协议、会议纪要等政策文件,对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给予倾斜支持[20]。在协作具体形式上,主要采取两种形式:双方签署协议、纪要和单方(主要是中央部委和央企)出台意见。协作的内容主要在五个方面:
一是中央部委在区域经济布局规划上,着力凸显了“海西”战略地位(略)[21]。
二是在先行先试上实施特殊政策。如国家发改委、国台办出台一系列文件政策措施,支持福建在密切闽台经贸联系,推进旅游双向对接,设立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展现代农业协作,扩大文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以促进两岸的直接“三通”。国台办和福建省政府共同举办海峡论坛,打造两岸交流沟通的重要平台;授权福建省行使部分应邀赴台审批管理权,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一年有效多次签注[22]。
三是在项目建设上助推“海西”强势发展。如产业建设方面,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在机械、电子和石化这三大产业方面大力推动(设立闽侯汽车制造基地,湄洲湾、古雷石化基地,国家级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试验区)。在建设用地规划和年度计划指标安排、重点项目用地审批,尤其是台商投资区扩区和新设、平潭综合实验区用地等方面国土资源部也给予了大力支持。铁路建设方面,铁道部把’三纵六横九环‘海西铁路网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发展规划,全力加快福建铁路建设,温福、福厦、龙厦铁路建成通车,厦深、向莆、合福等在建铁路加快建设。公路和港口建设上,交通运输部将海西高速公路网视同国家高速公路网予以推进;在全国港口规划调整完善时,将福州港、厦门港、湄洲湾港列入全国主要港口[23]。
四是在工作机制上强化协调联动。国家部委与福建加强沟通协调,支持“海西”建设,一是实地调研。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深入福建各地,对福建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推进海西建设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二是部省联动。福建与科技部等部门建立了部省联系协作机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海西”区域创新体系,共同研究具体工作举措。海关总署支持福建扩大口岸开放。三是载体平台建设。国台办、农业部、商务部、科技部、住建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大力支持福建举办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等经贸活动和重大展会[24]。
五是在战略投资上加强高位嫁接。“围绕海西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加强与央企高位嫁接,推动加大对海西项目布局力度。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支持下,省委、省政府于2010年12月9日在北京召开’福建省与中央企业合作洽淡会‘,国资委所属121家中央企业中有116家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共洽淡合作项目123项,总投资8464亿元。中石化集团加快推进福建炼化一体化二期项目前期工作,争取该项目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海油公司在加快推进福建LNG总体项目二期管网及冷能利用项目的同时,与福建共同建设海西宁德工业区,加快三都澳溪南半岛开发;国投公司与福建合作加快推进湄洲湾(石门澳)产业园开发;中化集团与福建合作建设中化泉州石化项目;中国化工集团与福建合作建设中国化工江阴150万吨重油催化热裂解项目;鞍钢集团积极参与福建三钢集团联合重组,推进鞍钢冷轧钢板(莆田)项目建设。[25]
作为构建纵向协作链条有效尝试的”省部协作“模式,充分体现出协作性公共管理在利益机制基础获取”双赢“的目标导向。这种协作一方面可以为国家各部委和央属企事业单位的”创业建功“搭建有效平台;另一方面,也会极大地促进”海西“区域经济的发展。这种模式在现阶段对促进区域全面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从深层次来说,’海西‘与部委、央属企业大范围的协作形式,有望成为中国区域协作的又一个样板,为中国地方经济发展探索新路径,为国家解决类似跨省区区域协作积累经验“[26]。
(2)横向协作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地方利益主体的凸显,政府间横向关系的协调也越来越凸显其重要性。[27]福建高度重视跨区域经济协作,与”长三角“、”泛珠三角“的连片联动日益增强,加快跨省铁路等沿海大通道建设,粤东北和闽西南的省际边贸协作得到加强。在”海西“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福建与广东、浙江、江西省际政府间的横向联系越来越密切,在”先行先试“的政策背景下,与台湾的交流也越来越频繁,并主动采取建立各种层次和类型区域协作组织等多种途径推动区域经济的协作,实现相互间关系的协调。
福建注重拓展与广东的合作交流,努力从更大的市场、更广的空间来谋划和推进”海西“建设;广东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支持”海西“建设。两省协作项目已从基础设施、资源开发向旅游开发、环境保护、市场开拓、科教文卫等领域延伸,协作要素已从资金、劳务向科技、人才、信息等领域扩展。两省共同加强环境保护,推进流域治理及有关环保协防,积极构建和谐发展环境。两地联手强化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开放的良好市场环境。双方配合落实区域通关合作协议,区域通关一体化和”大通关“建设取得新进展。
2009年8月,闽浙粤赣四省20个设区市共同召开了”海西“旅游区域协作研讨会,并签署了旨在”优势互补、联谊合作、共同开发“的《海西区域旅游营销福州宣言》。2010年8月,两省政府签署了《关于加强闽赣两省海西港口经济合作的框架协议》,加强两省在对台、对外贸易和物流发展上的合作,共同建设江阴集装箱、湄洲湾矿石、液体化工等三个码头项目;还签署了《闽赣两省全面实施跨省区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和区域通关协作备忘录》[28]。
为扩大招商引资和经贸合作搭建平台,福建省利用每年举办的”9·8“和”5·18“、”6·18“等大型国际性、区域性的经贸洽谈和会展,邀请泛珠区域兄弟省(区)参加,构建区域统一市场和”海西“协作体系。目前,福建省区域协作主要通过以福州市为龙头的闽东北(闽浙赣皖14市)经济协作区和以厦门市为龙头的闽西南(闽粤赣13市)经济协作区开展,福建省建立常设的协作办公室,共同制定两大协作区”十二五“合作发展规划,在山海协作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这两个协作区已经召开了多次协作区联席会议,取得了积极效果。包括福建龙岩、广东梅州、江西赣州无线电管理协调;在社会医疗方面,江西和广东梅州新农合报销医院的互认,并积极开展人口和计生的协作;在产业对接方面,以及各种商品、投资和旅游的推荐会等产业对接机制;在环保方面,推出了厦(厦门)漳(漳州)龙(龙岩)环保合作机制,和梅(梅州)龙(龙岩)建立汀江、韩江水质监测信息通报机制;在交通和物流方面,积极推进闽粤赣区域物流中心,”十一五“期间,区内基本形成”五纵五横“的区域内大交通体系。
在与台湾关系上,每年福建省以”海西两岸“名义举行的品牌大型交流活动超过100项,共同推出海峡旅游品牌。截止2011年2月,全省累计批准台资项目12164项,合同台资336.72亿美元,实际到资283.35亿美元,实现贸易总额789.86亿美元。其中2010年吸引台资项目458项,比增31.6%;合同台资16.56亿美元,比增140%;实际利用台资26.68亿美元,比增5.3%;实现对台贸易103.89亿美元,比增48.58%。[29]2010年8月27日,正值ECFA签署,作为第六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的主办方,福建省首次邀请台湾知名人士发表演讲,并邀请台商投资企业代表出席本届泛珠大会。此外,福建在全国率先推出对台合作先行先试十项举措,比如,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原则,放宽台商投资领域;支持闽台开展金融紧密协作,允许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双向互设、相互参股,并确定在厦门进行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试点;率先筹备设立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率先与台湾口岸信息平台实现对接……
(三)“海西”区域政府协作中存在的问题
(1)协作的意愿不强。
虽然“海西”在推进区域一体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但“行政区经济”以邻为壑、“各自为政”、“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传统思维和理念仍然存在,影响甚至制约该区域一体化建设的纵深推进。
目前,“海西”政府间协作,大多不是有关各方集体选择的结果,更多的是由共同的上级政府通过行政命令或其他权力运作的方式达成的,这类协作缺乏充分的利益协商,其运行的可持续性及效果难以保障。[30]在跨区域合作的共识还没有真正形成,更没有成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自觉选择的情况下,很难真正建立有效的区域协作治理。政府间许多共识的达成是靠领导人做出的承诺来完成,而不是通过充分谈判协商得以保障。虽然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已经达成了意向性的协议,但缺乏法律效力的要件,又使得这种原则性的协议缺少权威性。而且政府间协作一般采取集体磋商的形式,这种形式容易在涉及实质性利益的问题上由于分歧太大而无法达成共识。
此外,为区域协作行为和解决区域争端提供的激励,如利益补偿机制的缺失,以及相关协议方所承担的责任、义务不明晰,对违反“游戏规则”者予以追究、惩罚以使其望而生畏的机制不足,使得这些协作协议由于缺乏现实操作性,而无法得到有效履行。这又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政府参与协作的消极性,使得“有利则合,无利则分”成为各方必然的选择。
(2)协作的机制不畅。
由于历史上的行政区经济发展模式、地理阻隔及区域内缺乏核心城市和产业链接的原因,“海西”区域内各城市制造业结构严重雷同,同质竞争情形十分突出,因而它们在产业分工和城市群协作中未形成梯度层次。虽然这些省份都形成了大大小小具有自己优势的产业和重点培养的产业集群,但由于经济发展的参差不齐,大多是民营企业较为发达,国企发展相对落后,而民企大多存在相同的发展背景,从小到大,从易而难,为国企配套或者为出口服务,因此很大程度上存在着产业趋同和发展后劲不足。
由于地方政府最大程度地追求着本行政区域内的狭隘利益,使得目前“海西”协作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商贸和旅游、物流交通、环保、计生等方面,而在更深层次的产业协调方面仍然相当有限。
(3)协作的动力不足。
福建省作为“海西”主体,却因体量过小,难以发挥区域“增长极”的作用,并不能有效协调“海西”整个经济区的一体化发展。[31]
就“海西”而言,周边有“泛珠”、“长三角”,而且这三大经济区存在交叉重叠,每个重叠地方都会受到多个区域中心的吸引。福建身处“海西”和“泛珠”两个区域,一个为主,一个为次,面临角色定位的尴尬局面,反之亦然。根据理性经纪人的原则,哪个经济区的政策和利益对自己更有利,该地就会倒向哪一方。与上海等发达城市相比,福建自身体量偏小(2010年GDP达14357.12亿),目前福建省推进“海西”协作主要通过以福州市为龙头的闽浙赣皖14市经济协作区和以厦门市为龙头的闽粤赣13市经济协作区来开展,但是福州和厦门经济总量与国内同级城市相比,并没有特别突出的优势。福州2010年GDP刚刚突破3000亿元,而厦门2010年GDP首次突破2000亿元。除了福州和厦门,“海西”区域内虽然城市众多,但缺乏有较大优势、辐射力极强的中心城市。
也就是说在三足鼎立的经济布局中,福建处于弱势,但又是“海西”的主体,协作的引导力不足,吸引力不足,“难以服众”,小马拉大车的模式难以协调,其他“强势群体”或利益受损的地方政府势必会选择主动回避、消极怠工,从而导致“海西”区域协作难以开展。
(4)协作的制度供给和有效监督不力。
“海西”现有政府间协作大多停留在双边或多边签署某一方面的协议,省部间或地方政府间协商、互访形成的纪要、备忘录等方式上,这些协作方式比较单一,原则性强,操作性不足。虽然2011年3月国务院批准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使得“海西”经济发展规范上升到了国家制度层面,但一体化的法规制度依然缺失。
在处理区域协调问题上,尚缺乏各种有效的区域利益协商机制、争端解决机制和政绩考核机制等。目前,“海西”已经初步建立固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但是工作效果更多地依赖于领导小组召集人对此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个人权威,差异性比较大。[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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