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年度优秀诗歌2015-从新闻学和法学的角度分析一桩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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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庆成

    你告诉我,我们之间,有一桩借款的事情

    这事来得太突然,我不得不先从新闻学的角度分析这事

    时间是有的:80年代末

    地点也有的:宁国县城南门桥

    人当然也有:就是你和我

    何事:借钱

    结果如何是你告诉我的:借了70元

    我感叹你的诚实,兄弟

    从新闻学的角度,这些要素是齐备的,虽然

    搞新闻的实际上并不恪守这五项原则

    谎言于是就往往以真相的名义,见诸报端

    我还想从法学的角度研究这桩借款

    首先从时间上就发现了破绽,借款的有效追溯期只有两年

    而实际的借款时间,已经超过20年

    其次地点也很可疑,南门桥20年前应该没有监控,即使有

    也不一定有存储的功能

    这桩借款,用法学术语说,缺少影像证据

    第三,也是关键的一点,这桩借款除了当事人你我

    竟然没有证人。在一个法治的社会,没有物证没有人证且已过期的借款

    等于没有发生。虽然

    法治二字对诗人来说,并不是合适的挡箭牌

    但在债权人已经忘记的时候,债务人主动提出还钱

    不但可疑,而且已涉嫌扰乱借贷市场

    和谐的秩序

    (选自《山东诗人》2015年春季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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