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至中局:把住政府之手-坚守底线,推进变革——纪念若干历史问题决议3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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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 宾:沈宝祥(中共中央党校教授)

    郭道晖(著名法学家)

    何方(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王长江(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教授)

    王海光(中共中央党校教授)

    张胜(军史专家)

    章立凡(近代史学者)

    马立诚(《人民日报》前评论员)

    江平(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

    张维迎(北京大学教授)

    张木生(《中国税务》杂志社前社长)

    陈有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一级律师)

    主持人:盛平(胡耀邦史料信息网研究员)

    袁绪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总编辑)

    李伟东(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原社长)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讲话中指出:“我们党能够依靠自己和人民的力量纠正错误,在挫折中奋起,继续胜利前进,根本原因就在于重新恢复和坚持贯彻了实事求是。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我们党在《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进行了系统总结,我们必须牢牢记取。”

    2012年恰值《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下称《决议》)发表30周年,近期又有一些人无视惨痛的历史教训,鼓吹“文革”,企图用偏离法治、靠群众运动的方法解决中国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值此之时,纪念《决议》发表30周年,其意义不言而喻。

    胡锦涛还强调:“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认识真理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纪念《决议》并非自我设限、止步不前,而是通过分析、研究、探讨甚至争论历史及现实问题,以求得真理,求得进步,至少不使“后人复哀后人”。

    为此,本刊发表胡德平、高尚全和宋晓梧在“纪念《决议》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并精选其他参加者的发言,以求共鸣,以聚共识。

    ——编者

    用历史的眼光看待《决议》

    我们尤其要警惕的是,毛泽东晚年的“左”倾错误思想和中国社会的民粹主义、民族主义相结合,对改革开放构成威胁。

    沈宝祥:《决议》的名称是“历史问题决议”,实际上,它是政治问题的决议,对毛泽东、毛泽东思想、“文化大革命”和其他一些人是非功过的评价,都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因为要从政治上考虑,《决议》中有些话,就说得不够充分;有些话,也不那么符合实际。用历史的眼光看待,《决议》不可避免地存在局限,但从总体上来说,还是一个很好的历史文献。

    郭道晖:从积极的方面看,《决议》通过的过程首先是党内前所未有的一次思想解放。31年前,4000多名干部对《决议(草案)》展开了大讨论,进一步打破了毛的神话和“两个凡是”,能够和敢于深刻批评已故和健在的党主席。

    其次,《决议》对20世纪80年代初期推动改革有积极作用。《决议》彻底否定了“文革”,批判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论”,为实现党的执政方针上的拨乱反正提供了理论和政治策略根据迄今仍然企图复辟“文革”的极左思想不可逾越的底线。

    另一方面,《决议》对现今进一步推进改革有一定消极作用。大讨论中多数人已经达到的共识,并没有被后来正式通过的决议所采纳;而且对“文革”前的历史的评价也有许多不实事求是的粉饰之词。所以,这个决议并不能说是完全忠于史实、合乎科学历史观的决议,而只是按执政党的需要而作出的政治决议,最后导致了两个消极后果:

    一是被“文革”余孽利用来鼓吹复辟极左路线,二是被保守派利用新的“凡是”来抵制正确评价毛和毛时代的是非功过和推进政治改革。

    何方:在一定程度上,两个“历史决议”都是为个人崇拜服务的。1945年的“决议”为的是确立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因此拼命吹捧毛泽东,以至在2.88万字的决议中,竟有47次提到毛泽东,其频率超过了《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提及列宁、斯大林。其他人除提到刘少奇的白区工作外,一个人的工作也没提过。30年前的第二个“决议”,从某种角度看,也是为了维护对毛及其战友的个人崇拜。

    今天讨论的《决议》,最大缺点是设法掩盖新中国成立头30年的错误。我们的经济总量,解放初期占世界的比重为4.7%,到1980年降到2.5%。有许多地方,人民生活水平比解放前甚至还要低。《决议》没有很好地反映这方面的情况。例如从“三大改造”起,经过“反右派”、“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反右倾”,因人祸造成的三年困难,在和平时期竟饿死三四千万人,这在人类历史上恐怕都是空前绝后的。可是,《决议》对这些不是一笔带过,就是连提都没提。

    此外,二战后世界上有两大时代潮流,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我们没有跟上,《决议》更没有提了。这也是不足的地方。

    王长江:我对《决议》充分肯定,概括起来有四点。

    第一,《决议》的精气神值得肯定。尽管《决议》是一个很严肃的文件,但是,通篇看起来还是有一种精气神在里面的。这种精气神,反映的是当时的组织者、起草者们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责任意识,体现了领导者必需的担当精神。

    第二,《决议》本身形成的方式值得肯定。那个时候,发动4000多人认真讨论——民主气氛多好!

    第三,《决议》体现的态度值得肯定。尽管它对许多问题的判断和评价不到位,但是,它对这些问题的开放态度是有价值的。譬如有不少地方,邓小平也承认另外的不同意见有道理,但他强调当时出于政治考虑只能这样,只是他并没有说以后不能讨论这个问题。

    第四,《决议》对制度建设问题的认识有价值。《决议》讲到毛泽东个人的错误,特别强调制度问题,而且是从很宏观的、整体的角度讲的。

    王海光:尽管《决议》存在诸多不足,但其历史价值不可否认。它是一个拨乱反正的纲领性文件,奠定了改革开放的政治基础。正是在它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基础上,在一些所谓社会主义政治原则问题上可以不管不顾,大胆实验,才为改革开放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政治环境。

    在今天,《决议》还是确认党内政治动向和社会政治动向的很重要的一个政治坐标。现在有些人否定《决议》,说它是党内的自由派领导人胡耀邦他们搞的,是给共产党抹黑;甚至有些人还公开提出要肯定和颂扬“文革”,不承认毛泽东晚年的错误,赞颂毛时代,搞个人崇拜,还把毛泽东看作人民大救星。被《决议》否定的东西又死灰复燃了,出现了历史的错乱。这都是在《决议》基础上的倒退,说明我们的改革底线现在已经发生了动摇,改革在政治上出现了问题,很值得我们反思。

    张胜:当年从《决议》酝酿讨论到最后的定稿,我一直很关注,每期简报都看,对定稿有些遗憾,觉得思想解放得远远不够。但30年过去了,经历了诸多重大事件,才体会到作出并维持这样一个《决议》的意义。

    第一,领导制定《决议》的小平同志、耀邦同志和中央其他领导同志,怀有崇高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勇气冲破禁锢人们的政治观念和理论,敢于“在太岁头上动土”,冒大不敬之罪。第二代领导人跟毛泽东的感情是一种共同打江山的战友关系,毛泽东是他们的导师,而他们勇于反思他,突破他,公开讨论并承认党和领袖所犯的错误,没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自信是做不到的。

    第二,《决议》体现了第二代领导集体高超的政治智慧。它审时度势,中和、平衡了党内和社会的各种政治态度和诉求,选择了恰当的基调和方式解决矛盾,统一思想。当然,《决议》对许多重大历史问题,有突破,有坚持,但也有搁置,甚至包含了妥协、退让和放弃。

    章立凡:从政治意义上来讲,《决议》功不可没,也确实推动了历史的前进,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肯定这一点。

    我们这些经历过这段历史的人都应该记得,20世纪80年代确实是一个朝野有共识、全民有追求、意气风发的时代。但是,当年改革先贤及支持者们的初衷,有很多没有实现,甚至已经走样了,这是我们今天需要认真总结的。

    《决议》在“反右”这样的历史问题上留有后遗症,虽然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但并未彻底清算毛泽东的错误,导致执政理论至今无法自圆其说。例如,有人提到的“三个毛泽东思想”,如果毛泽东的思想哪一部分不正确了,就把它清除出毛泽东思想,毛泽东的思想居然不是毛泽东思想,这本身就是悖论。

    马立诚:近年来,一直有一股政治力量要求为“文革”平反,用“文革”的手段解决当前中国面临的问题。

    《决议》指出,毛泽东晚年犯了全局性的、长时期的“左”倾错误,“文革”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是社会进步。当前,我们尤其要警惕的是,毛泽东晚年的“左”倾错误思想和中国社会的民粹主义、民族主义相结合,对改革开放构成威胁。

    从革命党向宪政党转型

    沈宝祥:《决议》从发表到现在,整整30年了,我们的国家、社会和党,都发生了巨大的发展和变化。我们面临的问题跟当年很不相同。《决议》是解决党的问题,今天仍然是党的问题,关键在党。我们讲经济体制改革,讲政治体制改革,关键还是在党。

    党的关键又在于党的改革。1980年,邓小平提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得很明确,就是党要改革。推进党的改革关键是党的现代化。我认为,要把我们党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党,主要是两条:一个是民主化,一个是科学化。

    郭道晖:胡锦涛在“七一”讲话中提到五种考验和四种危险,集中到一点,可以说,现在是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到了面临严峻考验的时候。

    我们现在最迫切的任务是执政党必须依宪执政,由搞阶级斗争的革命党,转型为现代的、实行宪政民主的执政党。为此,必须相应地实现党的现代化改革,革除许多与宪政国家不相适应的旧思想、旧习惯、旧制度,才能真正提高党执政的合法性和执政能力。

    我赞同将宪政与社会主义有机结合的“宪政社会主义”。但我信奉的社会主义是新社会主义,所倡言的宪政是新的宪政主义。

    所谓新社会主义,就是以社会至上为主义,其对立面是国家至上主义,或希特勒式的“国家社会主义”,而不一定是资本主义。它的核心思想是主张以社会为本位,以社会主体——人民、公民、社会组织的权利和社会权力为本位,而不是以国家/政府的权力为本位。历史的发展规律本来就是先有社会,后产生国家;国家权力是社会(人民)赋予的,国家权力要为社会、为人民服务。

    所谓新宪政主义,以公民社会及其社会权力为基础和动力,除在国家的权力机器内部的自我分权制衡外,强调将制约国家权力的力量转向社会,使公民社会能通过与政府对话、协商、辩论、谈判,参与政治,支持和监督、制约和推促政府依法行使权力的有组织的社会力量。以社会权力制衡国家权力,是社会主义应有之义,也是新宪政论的基本立足点。

    宪政社会主义还要注入共和精神,要求社会物质和文化资源,特别是公共权力为全民共有、共享、共治,追求共同富裕;保护“每个人”的人权与公民权;主张社会多元(意见、利益和权力的多元性)共生共存、互补互控;具有宽容并包、兼容兼善天下的政治胸怀与制度,建立共同幸福的和谐社会。

    江平:30年前,我们批判了“两个凡是”的谬论;30年后,又有“两个谬论”,里面包含了很大的危险:一个是“稳定压倒一切论”,一个就是“中国情况特殊论”。

    “稳定压倒一切论”背后隐藏着一个复辟人治的思想。谁来决定一个地方的稳定与否?现在没有法律规定,很多时候完全由当地的一把手、党政领导人,甚至是公安机关来确定。由公安机关来决定是否稳定,问题就太大了!有些地方就是因为“稳定压倒一切”,连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也不能执行,这是很不合适的。

    “中国情况特殊论”的问题在哪里呢?法律不仅包含了制度,也包含了理念。

    从制度来说,任何国家的制度都有自己的特色,中外各有各自的制度,制度是不可能完全一样,所以,在制度上有区别理所当然。但是,如果我们过分强调制度的不同,就可能把共同理念否定掉了,就把共同点忽略掉了。我觉得,人类共同的法治、宪政、人权和民主自由理念是最重要的!

    章立凡:要提高执政能力,首先得提高执政智力。历史上说过那么多大话、谎话,就是缺少智慧的表现。对于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史,执政党应该有反思和总结,将来需要作出新的决议,当前则迫切需要启动反思和讨论。没有改革的可持续性,也不会有执政的可持续性;不完成革命党——执政党——宪政党的转型,政权的合法性就会丧失。

    王海光:现在搞不搞新的“历史决议”,我还有点看法:如果说从坚持党的领导的角度看,我赞成再搞一个“决议”,认真总结一下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经验教训。从改革开放30年后的历史视野再来看从1949年到“文革”的历史,对执政党大有好处。当然,这件事是需要领导人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政治智慧和巨大的政治勇气。但如果从坚持法治的角度看,在宪政民主的框架下,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政治是政治家的事,历史研究是历史学家的事,我们可能用不着再搞一个历史问题的决议了。

    汲取精神力量,继续改革

    马立诚:要用发展邓小平理论的办法来坚持邓小平理论,完成邓小平的未竟事业,这就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当然,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操之过急,急了就会出乱子;但也不能过慢,过慢就等于停滞,也会出乱子。民主和自由的潮流不可阻挡,这是人性的要求。韩国、利比亚(人均GDP首超1万美元的北非国家)、突尼斯(人均GDP接近1万美元)等国的情况告诉我们,那种认为经济上取得了成就,就获得了长期执政合法性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许崇德教授提出实行社会主义宪政,西北大学华炳啸先生提出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条件下实现宪政,均非常值得考虑和重视。

    民主和宪政没有姓社姓资的区别,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宪政。当下中国,只有用发展民主、宪政的办法解决中国的矛盾,才是唯一的出路。

    张维迎:面向未来,我们必须重新认识历史。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历史很多并不真实,甚至是伪造的。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对历史本身的认识都是扭曲的,这很可悲。如果不能彻底否定“文革”,中国人的灵魂永远不可能是干净的,套在中国人头上的枷锁就永远不可能摘除。而要彻底否定“文革”,就必须允许出版、发表完整、准确的史实。

    现在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是真正落实《宪法》,中国《宪法》至今没有司法化。如果我们真正落实了《宪法》,用一二十年的时间,中国就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所以,我呼吁我们国家应该开展一个落实《宪法》的运动。

    最后一点,目的与手段的问题。人类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把手段当目的。党的领导也好,社会主义也好,都应该是让人民幸福的手段,不应该是目的。如果是手段,你就可以按照给定的目的来评价不同手段的优劣。但如果把手段当目的,你就不能用一种手段评价另外的手段。比如说,如果出行是目的,你可以评价究竟是坐火车好还是乘飞机好;但如果你把火车当作目的,所有其他交通工具就都不好了。

    王长江:对党和国家来说,制度建设很重要。遗憾的是,今天的制度建设变得过于微观,进展不大,而且变形了。一说制度建设,就把它当作一项具体任务落实到部门,于是,部门成了制度建设的主体。部门的制度当然要建设,但是,让部门去设计全国的制度,那不明摆着把制度建设变成了维护和发展部门利益、既得利益的工具吗?缺乏“顶层设计”的理念,更缺乏“顶层设计”的操作,不但使制度建设陷入一种困境,而且消解着制度的权威。

    我感到比较悲哀的一点是,我们号称要长期执政,但是到处看到的是短期行为;而西方号称是多党轮流执政,每个党的所作所为却往往是国家长期战略的一部分。这说明,我们的执政体制、机制需要深刻反思。

    张胜:今天我们面临的情况,与当年不可同日而语。30年来究竟发生了些什么?不言而喻,经济的高速发展,同时,相伴而来的是信仰的缺失和腐败的泛滥,由此导致严重的社会矛盾。

    为什么会是这样?有一本书叫《经营城市》,说的是政府的中心任务是抓好经济。而要抓好经济就要善于经营好本地的资源,也就是要经营城市,把你所辖的城市、农村当作商品和资源去经营,才能取得GDP的高速发展。事实证明这种思路能带来经济发展。问题是,既然市长能经营城市,是不是警察也能经营道路和监狱,医生经营医院和病人,校长老师经营学校和学生呢?

    这是什么问题?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公权力的异化问题,公权力的商品化、商业化、私有化,腐败铺天盖地而来。政府的职能是维护一个地区公正的社会秩序和公平的竞争环境,以促进该地区的繁荣和发展,而不是自己当董事长、当总经理。

    张木生:现在中国最大的危险就是极左,越来越表现在城市里面而不是农村。

    苏州事件、杭州事件、广州事件、大连事件,大规模的冲突都爆发在发达的地区,他们的目标就是广场。民粹主义和极右的,非常着急在中国搞普世价值,这和跨越式的经济发展都是一样的,都会出现很大的问题,最后极左和极右都是在广场集合。人什么时候智商最低?就是在“广场政治”的情况下,越极端的口号越有人接受,这在全世界都有历史教训。

    陈有西:政治体制改革要从司法改革突破。为什么要从司法改革突破呢?因为这是代价最小的途径,而且是可控的,能够用稳定的方法来解决问题。社会各个领域出了问题,都可以到法庭上来理性稳妥地裁断,释放社会压力。它能为平稳、理性的政治体制改革设置一个“减压阀”。

    司法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司法改革又能够为政治体制保驾护航,民族矛盾、经济矛盾、政治矛盾、社会矛盾、劳资矛盾、政党问题等,都能够在法律的范围内解决好。这样就不会出现街头政治,不会出现暴力对抗,不会导致恶性群体性事件。

    只要法院是稳定、独立、权威、超脱、公允的,就能够保障国家制度和社会的基础性稳定,保障社会重大问题都有一个理性的解决机制。国家要理性地解决矛盾,健全的司法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因此,必须重新设定司法改革的目标,整治好司法队伍,建立独立、超脱的司法机制,让司法能够担当这个重任,养成政治家和全体人民都尊重司法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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