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爱,想到你-草稿箱中,是不曾对他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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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伊。

    我第一次见到他,我就已经忘不了他的样子。

    如果不是他的帅气,也许大家会喜欢他喜欢的慢一些,不会那么快的就被征服。

    我应该想到的就是,那个男生这么出众,一定不鲜有女生追求。但还是没想到他最后沦陷在了我最好的朋友手里。

    “乔,这是我男朋友”那是我见识到第一对早恋情侣。他们俩真是俊男靓女。但是我们想到的是,男生会直直的扬起手臂扑向我。

    “桥?”他比我高很多,所以可以将手臂架在我的肩膀上。旁边的文思乐早就花容失色,一脸疑惑“乐乐,我和你的朋友哪个你更喜欢呢?”语气中透着撒娇,却霸气十足。

    我能感觉到他在我身上施加了重力。便不自觉地想要挣脱,却低估了他手臂的力道。

    “轩阳,乔伊是女生!”好吧,文思乐此言一出,我终于意识到他对自己的误会。顿时哭笑不得——这个轩阳少爷真是幼稚!

    轩阳没有放手,而是侧着脸端详我的轮廓。最后讪讪地将手臂拿下“真是帅气的女生”他的样子震惊,脸颊还是隐隐浮上一点绯红。

    我没有在意。只是稍作告别就离开他们的视线。从文思乐看轩阳的眼神中,我看到了期望。我从来不知道文思乐原来会有那样的一面。娇弱,笑意蔓延,吃醋的时候连我都不放过。

    只是因为轩阳把我误认做了男生。的确,我精巧的短发,在初中的时候,一直是个困扰,加上该发育的还没有发育,总是穿上一件男款的T恤就出门,不顾美女妈妈的好言相劝,除了声音柔弱的要死,一切都是怎样舒服怎样来。

    那几年,我很冷漠。骄傲的像个公主,不妥协,不屈从。在见文思乐和轩阳的早恋后,我依旧不知如何正确的去谈一场恋爱。当然,可能我现在也不懂,因为我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到底“骄傲”二字在爱情中为何解。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他治得了我;同时,这个世界上存在一个人,让我为他改变,为他柔软。凭借最开始对感情的直觉,我不愿被风尘污染我爱一个人的心。倘若有一天,我们在人潮涌动的街头相遇,你是否还会叫住我,似如曾经得笑着对我说:好久不见,乔伊。不论我如何明白,我依旧感谢那几年疯狂过,偏执过。

    我用最卑微的方式,爱过的那个男生,最终不能陪我走远。因为看见他,就看见了我的最卑微,所以,如果有那么一天,我宁愿相信当初一直隐瞒下去。

    后来,我每夜梦回,还是满脸泪水“其实当初别无选择”

    韵白。

    我拼了老命才在A中立足。他妈的,这里的学生都太聪明了。我的同桌,乔伊小姐就对我说“韵白,你其实该是Z中的艺术生。

    的确是这样。这一点绝对没有讽刺Z中,它是本市艺术生的向往之地。虽然不是什么学习的宝地,却个个神话绝技。

    我喜欢我们学校最优秀的那个人,他就在我们邻班。每天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大摇大摆的走他的窗口过去。我对乔伊说,我天天过,三年下来总能跟他混个脸熟。至于熟不熟,我也不知道。

    我抓狂的是,每天总能看到那么一次,有女孩在她的身边问他题目。真是操气,那些女生平时聪明跟猴一样,偏偏这种时候装白痴!

    我抑郁。我十分抑郁!

    我一直明白,是我的爱太自私。我身边的同学因为我对倪素强烈的喜欢,一直对倪素只是看看而已。我知道我的自私,可还是控制住去伤害那个我认为一定会包容我的那个人。所以说,这样的我又是否是一种邪恶。我仗着我自恃伟大的友情,束缚朋友的爱情,仗着我爱你成痴的心智,干扰了并不爱我的你的生活。

    我可能会是那个青春长河中,最该被淘汰的人。

    爱一个人,并非他的优秀,而是一种感觉。他让我有这样的感觉,那我就我爱他。也许性格,决定我爱上了就不顾一切。我不会像身边的朋友一样,对爱情总是很多想法,我只知道我喜欢了,就要让他知道……那时候的韵白,很执着吗?我倒是觉得有些不知天高地厚,很自私。也是很久以后,我才发现,我伤害了我最爱的两个人。那时候,我只是让自己变得不像自己,拼了命的向完美的他靠近。现在的我,那个爱情城堡依旧在心里,我始终相信总有一个100分的人出现在我的生命中,他会证明,当初那个不爱我的男孩,并不是因为我不够优秀。

    亚历山大麦昆说的一句话:“什么东西都会腐烂。一切都有关凋谢。我在我的秀场使用鲜花,是因为鲜花终会死亡”青春这些记忆,总有一天会随着我们告白时收到的花一样,风化,被埋葬。也许,对比绮丽的爱情,只有这些寻不到痕迹的往事,才能成为我们笔下的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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