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县军事志-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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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队的政治工作,是指一个阶级、政党或国家动员和组织军队,按照其政治主张,保证军事目的得以实现的实践活动。它是随着战争和军队的出现而产生,也是随着战争实践和军队建设的演进而不断发展。子长历代各个阶级及其战争的领导者和指挥者,为了教育、控制军队,达到巩固内部、战胜敌人的目的,都实施了适合本阶级的军队政治工作。

    中国共产党诞生以后,在领导人民军队建设的实践中,批判地总结了中国传统军事文化,学习苏联红军政治工作的先进经验,使军队政治工作成为军事科学中一门独立的专业学科,并建立起专门的政治工作组织体系,总结出了一套科学的内容、方针、原则和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是实现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根本保证,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生命线,其主要包括党的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干部队伍、群众工作等方面。

    第一节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设

    一、党的组织机构

    (一)红军党组织

    民国二十三年(1934)秋冬之间,以谢子长为首的陕北游击队成立了总指挥部。民国二十四年(1935)一月,根据中共北方代表的指示,组成红军第27军第84师,师长杨琪,政委张达志,并建立了党的各级组织。为了统一对红军第26军、第27军的领导,是年二月,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和红军西北军事委员会成立。部队中建立了党代表制度,师团设立了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各基层单位都建有党委支部。

    (二)西北野战军党组织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七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军队中组织党委会的指示》,西北野战军所属各纵队组建了党委会,基层单位建立了党委、党支部。

    (三)县人民武装部党组织

    1.中共陕西省子长县人民武装部支部委员会(1951.3~1954.7)

    1951年3月,县人民武装部组建了党支部,隶属延安军分区党委和子长县县委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党支部书记。

    书记:常锦诚(兼,1951.3~1952.7)

    刘静(兼,1952.7~1953.1)

    呼汉卿(兼,1953.1~1954.7)

    副书记:王仲仟(部长,1951.3~1952.8)

    李守信(部长,1952.8~1954.7)

    2.中共陕西省子长县兵役局支部委员会(1954.7~1958.10)

    1954年7月,陕西省子长县人民武装部改称为陕西省子长县兵役局,同时组建党支部。1955年4月,中共子长县兵役局党支部隶属绥德军分区党委和子长县县委双重领导。1956年10月重新改隶延安军分区党委和子长县县委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党支部书记。

    书记:呼汉卿(兼,1954.6~1958.7)

    黄克礼(兼,1958.7~1958.10)

    副书记:李守信(局长,1954.7~1954.9)

    王志诚(局长,1954.10~1958.5)

    秦振德(局长,1958.5~1958.10)

    3.中共陕西省子长县人民武装部支部委员会(1958.10~1961.6)

    1958年10月,陕西省子长县兵役局撤销,恢复陕西省子长县人民武装部,组建党支部。隶属延安军分区党委和子长县县委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党支部书记。

    书记:黄克礼(兼,1958.10~1961.3)

    王廷俊(兼,1961.3~1961.6)

    副书记:秦振德(局长,1958.10~1961.6)

    4.中共陕西省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61.6~1966.11)

    1961年6月,中共陕西省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建立,隶属延安军分区党委和子长县县委双重领导。下设机关党支部。县委书记兼任党委第一书记。

    第一书记:王廷俊(兼第一政委,1961.6~1966.11)

    书记:秦振德(部长,1961.6~1961.9)

    刘天成(部长,1961.9~1966.11)

    副书记:王恩洪(第二政委,1961.6~1966.11)

    5.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66.11~1976.10)

    1966年11月,陕西省子长县人民武装部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党委改称为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下设机关党支部,子长县中队党支部。隶属延安军分区党委和子长县县委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党委书记。1967年1月,子长县县委被“造反派”“夺权”,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部第一政委和党委书记制度中断。

    第一书记:王廷俊(兼第一政委,1966.5~1967.1)

    书记:刘天成(部长,1966.11~1970.3)

    李世培(部长,1970.3~1971.7)

    孙有志(部长,1971.7~1976.10)

    副书记:王恩洪(第二政委,1967.4~1969.2)

    陈令学(政委,1969.2~1970.3)

    房志超(政委,1970.5~1976.10)

    6.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76.10~1986.5)

    1979年3月,恢复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部第一政委制度。1979年7月,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部第一书记。1985年3月,取消第一书记称谓,县委书记改任县人民武装部党委书记,不再兼任第一政委。机关党委设有党支部。

    第一书记:阎凤玉(兼第一政委,1979.3~1984.4)

    陈致中(兼第一政委,1984.4~1985.3)

    书记:陈致中(兼,1985.3~1985.6)

    孙志明(兼,1985.6~1986.5)

    孙有志(部长,1976.10~1980.1)

    白景玉(政委,1980.1~1983.6)

    刘长钧(政委,1983.6~1985.3)

    副书记:白景玉(政委,1978.10~1979.12)

    王家俊(部长,1979.12~1983.6)

    毋俊邦(部长,1983.6~1986.4)

    7.中共陕西省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86.5~1996.4)

    1986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子长县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改称为中共陕西省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下设机关党支部。隶属延军分区党委和子长县县委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部党委书记。1991年11月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工科科长担任纪检委书记。

    书记:孙志明(兼,1986.5~1987.3)

    白永昶(兼,1987.3~1988.1)

    赫宇(兼,1988.1~1989.7)

    张宏霖(兼,1991.11~1992.10)

    常全信(兼,1992.10~1996.4)

    副书记:刘长钧(政委,1986.5~1991.11)

    冯有国(部长,1990.5~1996.4)

    吉志军(政委,1991.11~1996.4)

    8.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96.4~2005.12)

    1996年4月,陕西省子长县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县人民武装部党委改称为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隶属延安军分区党委和子长县县委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下设机关党支部。1996年9月,中共子长县人民武装部纪律检查委员会重新组建。

    第一书记:李和平(兼,1996.4~2001.7)

    杨军宪(兼,2001.7~2005.12)

    书记:吉志军(政委,1996.4~1998.8)

    王生杰(政委,1998.8~2003.3)

    高东顺(政委,2003.3~2005.3)

    强建国(政委,2005.3~2005.12)

    副书记:王亮合(部长,1996.4~2000.3)

    严党进(部长,2003.3~2005.12)

    (四)武警子长县中队党组织

    武警子长县中队自组建以来,虽名称和隶属关系多次发生变更,但“支部建在连上”的制度从未间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发展

    (一)红军党员发展

    土地革命时期,驻境的红27军及游击队各支队把发展党员作为经常性的工作之一,加强对发展对象的考察了解和培养教育,严格了党员发展的组织程序,大胆而又慎重地发展党员,使党的队伍迅速扩大,党员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民国二十六年(1937),红27军在所属第1团、第2团、第3团和直属队发展新党员26名。

    (二)西北野战军党员发展

    解放战争时期,西北野战军各级政治部门和基层党组织都制定了党员发展计划,对发展对象实行专人培养教育,着重帮助他们明确党的性质和党员条件,打好思想基础。发展党员时,坚持个别吸收,严格入党手续。在每次战斗中,采取火线入党的办法发展党员。火线入党的积极分子,一般在战前都有申请,被列入发展对象,并由党支部、党小组对其进行培养教育。火线入党的组织手续,在可能条件下力求完备,并经上级党委批准。

    (三)县人民武装部与驻境部队党员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3月至1966年,根据中央军委要求,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兵役局)及驻境部队在发展党员中十分注重政治质量,认真贯彻“严肃慎重”的方针,做好考察教育工作,遵循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党员发展工作一度缺乏计划和控制,党员数量不断增大,质量得不到保证。

    1980年4月,全军政工会议对党员发展工作提出了“控制数量,保证质量”的要求,后又提出“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控制数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规定连队等基层单位“每年在义务兵中发展党员,一般应控制在义务兵总数的10%以内”。1986年5月~1996年4月,县人民武装部党员数量增减持平。

    三、党的教育与整顿

    (一)红军党的教育

    红27军在成立初期,在党员中进行红军性质和宗旨、党在红军中地位和作用、开辟革命根据地的意义等内容的教育,以达到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激发其革命热情和责任感的目的。民国二十五年(1936)二月五日,在东征、西征时,首先在党内和干部中进行了动员教育,讲明了东征、西征的意义和任务,指出胜利的基本条件,强调遵守民族政策的重要性,在党团员的模范作用、政治工作、物质保障、群众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县人民武装部与驻境部队党组织整顿

    1951年3月,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党组织成立。

    1952年2~4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指示,县人民武装部党支部对机关干部和区武装部全体党员进行政治审查和思想、组织鉴定。

    1954年4月,根据中共七届四中全会揭露和批判高岗、饶漱石的反党分裂活动的会议精神,县人民武装部党支部组织全体人员批判其阴谋罪行。

    1954年7月,子长县兵役局党支部根据总政治部关于军队整风的精神,成立整风领导小组,学习有关文件,进行大鸣、大放、大辩论,群众向各级党组织提出批评和建议。1969年7月~1970年3月,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组织党员学习中共九大文件,进行整党建党。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搞所谓路线分析,以人划线,批判“走资派”。1971年上半年,县人民武装部党委开展批陈整风运动。以召开党委扩大会的形式,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陈伯达、林彪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同年9月,林彪反党集团被粉碎后,部党委开展批林整风运动。1975年6~7月,中央军委提出“军队要整顿”。

    9月,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党委在延安军分区党委工作组的协助下,着重解决领导班子中“软、懒、散”的问题。1986年,根据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和中央军委《关于全军整党工作部署的通知》,县人民武装部党委于1986年上半年进行全面整顿。整顿分为三步进行:第一步,学习《党员必读》等有关文件,深入进行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清除“左”的思想影响;第二步,党委、支部和党员对照检查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第三步,进行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清查处理“三种人”(指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和其他有严重问题的人。在历次党的整顿中,武警子长县中队和驻境部队也都根据其上级党委的安排,进行学习教育,增强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加强党支部建设,密切官兵关系。1988年,武警中队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贯彻中央军委《关于新时期政治工作的决议》及总政治部颁发的《新时期连队党支部建设纲要》,以“一个班子,两支队伍”(党支部、党员队伍和军官队伍)的建设为重点,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和整顿。

    同年,县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部党委按照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安排,集中两个月时间对党员和其他人员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

    1987~1990年,子长县各级地方军事组织,组织广大党员和全体官兵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并根据自由化思潮泛滥的实际,严格政治纪律性和组织纪律性,对个别有错误言论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特别是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中,县人民武装部全体官兵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决拥护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正确决策,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指挥。并号召全县民兵、预备役人员学习党中央关于反对动乱、维护稳定的指示,明确提出“绝对不参加任何形式的游行活动,绝对不参加各种非法组织,绝对不参加打、砸、抢、烧的犯罪活动”的政治纪律要求,保持了民兵、预备役队伍的稳定。

    1994年,为了加强党管武装工作,在八一建军节组织了由县级领导、武装委员会成员及八个厂矿企业领导和预备役军官、部分民兵等106人参加的半自动步枪射击比赛。9月,召开了由各乡镇党委书记参加的武装工作研讨会,就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对武装工作的领导,扶持基层人武部发展以劳养武企业进行了讨论。

    1996年4月,子长县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部党委制定《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规定》《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党委建设措施》,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针对党内和社会上的一些腐败现象,部党委制定《廉政建设措施》,在征兵、武装专干的选拔任用、经费管理等方面都作了严格规定。

    1997年,部党委制定《党委首长工作制度》,要求各成员间相互协作,相互尊重,严格照章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机关党支部建立党课制度和党员活动制度。

    武警子长县中队和驻境部队,也根据自身担负的任务,狠抓党支部自身建设,针对形势不断发展,及时进行思想教育和整顿,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第二节思想政治教育与科学文化学习

    一、形势任务教育

    (一)人民军队宗旨教育

    人民军队宗旨教育是人民军队建立以来一项经常性的教育。民国十四年(1925),以谢子长为首的陕北游击队在安定(瓦窑堡)创建党支部以来,首先进行为谁当兵、为谁打仗的教育,使战士认清红军的性质。行军宿营时,教育战士遵守纪律,不扰民、不违纪,自觉为穷苦群众办好事。新战士补入时,教育战士牢固树立人民军队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拥护支持苏维埃政府。

    (二)抗日教育和将民主革命进行到底教育

    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后方留守处及子长地方军事组织根据八路军总政治部编写的《抗日紧急动员课本》《抗日军人必读》《八路军军人必读》等教材,向官兵进行抗战教育。

    抗战胜利后,驻境部队和地方军事组织中普遍产生了和平麻痹思想。部队围绕战争与和平的中心问题,进行了由抗日民族战争向国内革命战争转变的教育,组织官兵学习毛泽东关于《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的报告,学习中共中央《关于重庆谈判》等一系列文件,认清国民党侵犯解放区的根本目的,充分理解中共中央提出的“针锋相对,寸土必争”的方针政策,克服了和平享乐的麻痹思想,增强了“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保卫延安,保卫陕甘宁边区”的决心。

    (三)社会主义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子长县各地方军事组织组织指战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官兵正确认识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的必要性和正义性;了解美帝侵华历史,开展仇视、蔑视、鄙视美帝国主义的“三视”教育,消除恐美、崇美思想,增强敢打必胜的信心。

    1953年12月,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公布后,县人民武装部对机关全体人员进行系统教育。明确总路线的实质和意义,把总路线的精神与党的具体政策相结合,与部队的现代化建设相结合,与自己的思想改造相结合,进行思想检查,使“一切为了社会主义,一切为了革命化、现代化军队建设”

    的思想深入人心,增强了官兵贯彻执行总路线、支持和参加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积极性。

    1957年6月,县兵役局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在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开展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的整风运动。使官兵掌握正确解决上下级关系、军民关系等问题的方式方法,增强内外团结。

    1959~1961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县人民武装部进行了正确对待暂时困难的思想教育。开展“两忆三查”(忆阶级苦、忆民族苦,查立场、查斗志、查工作)教育,引导全体人员正确认识国内形势,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党的领导。1962年3月,县人民武装部营以上干部参加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部党委召开以检查民主集中制和改进党委内部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交心通气会,并对全体人员进行形势教育,以统一思想,活跃民主气氛,增进团结。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人民武装部的政治教育总体上贯彻“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影响了部队的思想建设,但政治教育中许多符合军队优良传统与实际的内容和做法,仍然得到坚持。1970年,县人民武装部开展了以战备动员为中心的专题教育运动,并坚持进行形势战备教育、组织纪律性教育、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等,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保障了部队在当时极度混乱的社会形势下,保持高度稳定与集中统一。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县人民武装部进行揭露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教育。

    1977年,县人民武装部深入进行:应该不应该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应该不应该坚持无产阶级的党性、反对资产阶级?应该不应该坚持继承和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应该不应该整顿军队?应该不应该严格遵守革命纪律和规章制度?应该不应该按照接班人的五个条件搞好老、中、青三结合?应该不应该强调军队要稳定?应该不应该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应该不应该坚持野战军、地方武装、民兵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应该不应该坚持准备打仗等10个专题学习、讨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人民武装部的政治教育以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主要内容,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分析、军队正规化建设等专题教育。

    20世纪90年代后,政治教育采取专题教育、随机教育相结合。根据党中央各个时期的思想主线及对军队建设的不同要求,先后开展了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继承发扬延安精神、坚定革命信念”、“遵守军人道德规范,执行严明纪律”、“热爱子长、宣传子长、奉献子长”等专题教育活动。针对国际、国内形势的不断变化,对干部职工进行动态随机教育。结合苏联“和平演变”、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中美“撞机事件”等国际事件的发生,以及“台独”分子李登辉、陈水扁“两国论”反动言论的宣扬,引导教育广大官兵认清形势,正视危机,树立强烈的爱国热忱,增强奋发向上的决心。结合揭露李洪志“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反动言行,教育职工干部相信科学、破除迷信;结合中国航天事业的巨大成就,开展学习航天精神教育。教育过程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官兵参观革命旧址,邀请老红军、老革命、老干部讲革命故事进行传统教育,确保了全体官兵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时刻和党保持一致,坚决遵守党的各项政策和法令,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正确对待解决理想信念和现实困难、义利之间的矛盾,稳定了干部的思想,树立了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也极大地提高了领导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2001年6月,县人民武装部党委被陕西省军区党委表彰为“先进党委”,次年2月,被省军区党委表彰为“理论学习先进党委”。2003年6月,县人民武装部党委被陕西省军区党委表彰为“先进团级党委”,部长严党进、政委王生杰被表彰为“一对好主官”,县人民武装部被兰州军区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二、政治理论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军队干部中进行系统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教育,掀起了一次大规模的理论学习热潮。1951年,根据总政治部的指示和省军区的安排,县人民武装部根据干部文化程度和干部职务高低分别编班学习。连、排级干部及个别营级干部编为初级班,学习《政治常识》;团级和营级编为中级班,学习《社会发展史》。建立了上课、讨论、考核等制度,增强学习效果。1956年,根据总政治部的通知和省军区指示,县兵役局对干部理论学习内容作了调整,规定校级军官在五年内学完《中共党史》《联共(布)党史》《政治经济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党的建设》等五门课程;尉级军官三年内学完《政治常识》《理论常识》《党的基本知识》三门课程。

    1957~1965年,县人民武装部(兵役局)的理论教育,主要是通读毛泽东着作。结合当时出现的暂时困难,学习毛泽东关于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论述,教育大家正确对待困难,增强信心,奋发图强;结合国际斗争形势和战备任务,学习毛泽东关于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等论述,认清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的本性,树立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思想。

    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强调学习理论要“走捷径”“背警句”“学语录”,使军队在学习毛泽东着作中出现庸俗化、简单化的倾向,给军队政治学习带来极坏的影响。林彪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县人民武装部结合批判“天才论”,比较系统地学习《共产党宣言》《国家与革命》《哥达纲领批判》《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反杜林论》等六本马列着作和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反对本本主义》《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五篇哲学着作,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人民武装部根据总政治部和上级机关的要求,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1981~1983年,团级干部参加上级军分区主办的理论轮训,学习《政治经济学》和《哲学》,营级以下干部和战士学习《政治常识》理论读本。1984年7月,根据总政治部的统一规定,团职和政治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国革命史等课程,营职以下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常识、中国革命史、马列主义理论和毛泽东的有关着作。1986年4月,团职和政治干部经省军区政治部统一考核,全部成绩合格,发给单科结业证书。

    20世纪90年代,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为干部职工学习的主要内容。广大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部队的建设,边学习理论,边清理“左”的思想,边改进工作。

    1998年,县人民武装部和县中队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2002年,在“三讲”教育的基础上,开展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即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持党的先进性活动。2005年,县人民武装部和驻境部队组织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三、延安精神教育

    1949年10月,毛泽东在感谢延安各界祝贺新中国成立的复电中,号召“全国一切革命工作人员永远保持过去十余年间在延安和陕甘宁边区的工作人员中所具有的艰苦奋斗的作风”。子长各地方军事组织开展了“学复电、忆传统,永葆艰苦奋斗本色”的教育活动。

    1952年上半年,县人民武装部针对“讲排场、摆阔气之风增长,贪污、腐化案件增多”的情况,结合“三反”运动,进行了以拒腐防变为宗旨的延安精神教育。

    1960年,国家经济遇到了暂时困难。县人民武装部结合官兵的思想实际,进行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教育,回忆陕甘宁边区军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自己动手,艰苦创业,战胜重重困难,坚持持久抗战的动人事迹,引导官兵对照革命前辈,查思想,看社会主义信念坚定不坚定;查斗志,看艰苦奋斗精神强不强;查工作,看完成各项任务好不好,增强了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共渡难关、战胜困难的信心和自觉性。

    1975年,县人民武装部和县中队遵照邓小平提出的“要把毛泽东同志树立的优良作风发扬起来”,特别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传统作风”的要求,把延安精神教育作为干部战士的必修课,坚持用延安精神育人。针对不少官兵对新时期的艰苦奋斗的意义认识不清的问题,组织干部战士走访老红军,请老红军回忆革命岁月中的艰难困苦,使官兵认识到艰苦奋斗的重要意义。

    同时,号召官兵从身边小事做起,提倡不吸烟、不喝酒、不乱花钱,养成勤俭朴素的生活作风。坚持勤俭建军,节约开支,反对浪费,大搞农副业生产,减轻国家和人民负担。同时,利用抢险救灾、支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时机,教育官兵发扬英勇顽强的精神,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科学文化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驻境部队官兵文化教育以扫盲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武装部开展以速成识字和普及小学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学习运动。1953年,扫除文盲,达到高小以上文化程度的官兵约占全体官兵的63%,达到初小程度的约占30%。

    1956年初,县兵役局根据总政治部《关于结合理论学习对干部进行文化教育的指示》,再次掀起文化学习热潮。采取自办文化学习班、地方夜校两种形式进行学习。1958年12月,全军政治工作会议指出,从1959年1月起,用10年时间在干部中普及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1959年和1960年,机关干部突击学习初中语文、代数、历史、化学等课程,每年安排55天,每天两节课,每节课4小时,每晚自习3小时。请县中学和业余学校老师授课。在普及中等教育中,由于指标过高、要求过急、文化教育的时间过多,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1961年后文化教育处于停顿状态,“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完全中断。

    1978年12月,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部队开展科学文化教育几项落实措施的通知》精神,县人民武装部根据上级下发的文化课本,对未达到初中文化程度的干部、战士进行补习。1983年,根据中央军委批准的总政治部《关于加强全军干部科学文化政治理论教育的决定》,选送五名40岁以下没有达到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干部到省军区文化学校学习一年。没有达到高中文化程度的干部分批送省军区文化学校高中班学习。

    2005年,县人民武装部在职干部12名,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6名,中专学历的2名,所有干部均掌握了微机操作。同时,县人民武装部还并采取报销一半学费等办法鼓励干部参加地方函授、电大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第三节干部工作

    一、干部来源

    1951年,子长县和县辖七区两级人民武装部成立,配备了部分现役人民武装干部。至1954年县兵役局成立后编制12人。设正、副局长、副政委,政委由县委书记兼任,内设兵役科、民政科。乡镇配备军事助理员一人。这些干部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从野战军的干部中选调;二是直接从士兵中培养提拔(行至1969年);三是新吸收的一批青年学生和地方基层干部。这些干部各有特点,各尽所长,团结奋斗,埋头苦干,成为子长军事事业的一代开拓者。此后,干部调整工作随着军事建设和发展需要逐步走上正规化、规范化程序。1986年5月前,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政治委员由大军区审批任免;副部长、副政治委员、科长由陕西省军区任免;副科长以下干部由军分区审批任免、调配。

    1986年,县人民武装部共有机关人员20人,部长、政委各一人,正科级干部三人,一般干部职工15人,均是从部队转业分配的。

    1986~1996年,县人民武装部为地方建制期间,部长、政委的任免在征得延安军分区党委的同意后,由延安地委审批任免;科长以下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同县人民武装部商议提名,共同考核,按地方任免党、政干部的任免权限任免。1996年以后,干部来源逐渐发生变化,土生土长的老武装逐渐转业地方工作,从野战部队交流和经过正规军队院校培训的干部增加,干部的年龄也越来越年轻。

    武警县中队、消防大队的干部,分别由武警延安市(地区)支队、消防支队根据实际情况调配。

    基层人民武装干部,1961年7月,县人民武装部与县委首次选配了18名基层人民武装部部长。这些干部,一部分是从地方优秀干部中选用的,一部分是从预备役军官、转业、复员、退伍的干部、战士中选拔的。在此之前,基层也有从事人民武装工作的干部,但大都是兼职的。1963年10月,中央组织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重申:人民公社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是在人民公社党委和县人民武装部的双重领导下,组织实施民兵工作的脱离生产的基层干部,是人民公社领导成员之一,是预备役军官。据1963年6月统计:18名专武干部中26~30岁的16人;具有初中文化水平的15人,高小文化水平的3人;全部为党员,均经过军事轮训;有七人成为同级党委领导成员。1986年,招聘优秀民兵干部为专职基层武装干部。1991年8月,三名民兵干部被选送至省人武干部学校学习。1993年后,子长每年至少有两人被充实到基层,提高了专武干部的整体素质。2005年,中共子长县县委一次性将八名青年人武干部提拔为乡(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二、培养教育

    县人民武装部、武警县中队和驻境部队的干部的培养教育主要有以下形式:一是在职学习,按规定的时间学习党的路线政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二是参加文化补习、函授和自学考试;三是参加上级举办的专题集训班,集中进行理论和业务学习;四是下放锻炼。1959年2月始,县人民武装部机关干部下连当兵一个月。1960年,机关干部分三批下放当民兵,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

    基层武干的培养教育形式有:分期分批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武干集训,同时县人民武装部每年度均采取以会代训、函授作业、定期考试的方法进行培训。

    三、授衔

    为了加强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1955年9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和中央军委《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以及上级安排,子长县兵役局以军官的现任职务、政治品质、业务能力、在军队服役的经历和对革命事业的贡献为基本依据,经民主评议,并报上级批准,确定各级军官的军衔等级,于1956年3月分批举行授衔仪式。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议》,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的军装样式。县人民武装部于同年6月1日取消了军衔,废止了军衔肩章、领章和军兵种符号,统一着新的军装和标志,并实行了减薪定级制度。

    1996年4月,县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后,上级军事机关为收回部队的部分干部重新评定、授予了军衔,并佩戴了军衔肩章、领章和军兵种符号。授予上校一名(吉志军)、中校三名(翟世海、史纪东、纪根亮)、少校一名(张俊才)、上尉两名(魏有平、曹晨阳)。

    武警子长县中队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关于“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衔制度”的规定和武警总部警衔工作会议精神,经过评定审批,于1989年1月佩戴警衔肩章、符号。

    四、退休、离休、转业

    (一)退休

    退休是军队因本人年老、病残丧失工作能力或其他原因而退出现役交地方政府安置,按月发给生活费,赡养终生。战争年代,因环境和物质所限,主要采取退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领取退休金制度。1958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安置的暂行规定》指出,军队干部凡“服满现役,年满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或“因为积劳成疾,身体衰弱;因公负伤,身体残废,不能继续担任实际工作,又不能回到生产中去参加劳动的”,可以退出现役休息,移交地方政府民政部门安置。1983年9月14日,县人民武装部原政委白景玉退休。1984年5月,县人民武装部部长王家骏退休。

    (二)离休

    离休及军队干部离开部队,离职休养,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特殊休养制度。1973年9月,县人民武装部原部长刘添成离休。

    根据1982年4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军队老干部离职休养几项规定》,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加强了对老干部管理工作,逢年过节都要慰问子长籍军队离休老干部,或曾在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工作过的离休老干部。

    (三)转业

    转业,即保留干部身份,退出现役军队,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德才条件,参照原在军队所担任的职务分配适当工作。

    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裁军百万”。根据上级安排,县人民武装部确定一名团职干部转业。1985年,县人民武装部三名干部转业,其中团职两名,副团职一名。

    1996年4月至2005年底,按照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的规定,干部转业工作正常进行,10年间县人民武装部共转业干部七名。

    其中团职一名,营职六名。

    第四节群众工作

    一、拥政爱民

    (一)支援地方经济建设

    1958年始,县人民武装部派机关干部下乡参加生产劳动,指导农民春种夏播,秋收冬藏。1959年,根据上级关于军队干部要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指示,县人民武装部成立了“农业生产办公室”,制定了农业生产发展规划,大力开展治山、治水、治田运动,机关干部计划劳动日450个,完成劳动日529个(其中团以上干部参加劳动日88个),平均每人完成劳动日48个。在大炼钢铁运动中,运送矿石10吨,收废金属240斤;农业生产中,兴修水利完成土石300方,改良土壤15亩,耕种锄草139亩,积肥送肥2万斤,植树造林3640棵,种试验田5亩。

    1980年10月,县人民武装部组织机关工作人员15人,利用15天时间,到杨家园则公社帮助农民收获玉米、谷子等粮食100多亩。

    1998年,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和发动民兵成建制参加各乡镇进行的春季基本农田会战,新修基本农田1200亩。

    (二)参加地方精神文明建设

    1.开展军民共建活动1982年,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在全民文明礼貌月中,以“五讲四美三热爱”“四有三讲两不怕”为中心,学雷锋,树新风,美化营区,植树养花。

    同时开展了共建军民文明村、文明队活动,和冯家屯乡的张家峁则、张家沟、冯家屯等村建立了经常性联系,开展评选“五好家庭”“文明院落”活动,帮助群众改变村容村貌,制定“乡规民约”,并组织民兵成立演唱组,排练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武警子长县中队和官兵组成三个学雷锋小组,坚持节假日走上街头,为民服务。

    1983年1月,驻境部队积极响应兰州军区,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在延安召开的“双拥”运动40周年纪念大会的号召,深入街道、农村、工厂、学校举行拥政爱民电影晚会。组织学雷锋小组为群众打扫卫生、理发、清理街道,走访慰问老红军、老八路和伤残军属,并积极创建“军民共建文明社区”“共建文明街区”“爱我城市、真情奉献、建设美好家园”等活动。1997年,县人民武装部组织人武、专武干部和广大民兵开展爱民、为民、助民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一三五”扶贫帮困工程,即:县人民武装部和基层人民武装部各扶持一个贫困村,基干民兵连连长、指导员和副连长各承包一个贫困户,各村民兵连帮扶五个贫困户,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扶贫规划,选派得力的干部蹲点,三年后,17个村1778户贫困户全部脱贫。

    2.开展学生军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解放军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关于高等院校、高级中学进行军训试点工作的通知》,结合创建双拥模范县工作,在县人民武装部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下,1992起,子长县人民武装部抽调机关干部、专武干部和武警子长县中队,对子长县中学、城关中学、齐家湾中学学生进行军训。军训采取在校集训或指定地点集训的方法,进行政治教育和军事基础科目训练,使学生通过“准军事生活”,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国防观念和组织纪律性,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1992年至2005年底,共组织军训20期,参加军训的高级中学学生达1万余人。

    1996~2005年,县人民武装部和武警县中队对县党政机关干部和驻县企事业单位职工进行军训,参训人数达1000多人次。

    3.实施扶贫帮困1986年省军区党委报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工作的意见》经省委批准后,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和各乡镇深入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共建扶贫点17个。

    1993年10月,县人民武装部和乡镇人民武装部开展扶持农村奔小康活动,要求每个乡镇人民武装部帮建一个小康村,帮助村上制定规划,明确目标和时间。通过三年时间的连续帮扶,所包乡村全部脱贫,达到小康。同时,开展科技扶贫,在全县举办养殖、种植、栽培、修剪等农业实用技术学习班32个,培训民兵11400名。

    1997年,根据省军区关于“一部一村”的扶贫指示,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坚持扶真贫、真扶贫的原则,把扶贫点选在全县最贫穷、最遥远的高台双井河村,提出“科技扶贫奔小康”的口号。部领导定期到村落实干部蹲点扶贫责任制,帮助贫困村进行党支部和村委会建设。引进科学技术,并与县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扶贫资金5.2万元,修人畜饮水工程一处,公路2公里。

    县人民武装部发动机关干部捐款580元,捐赠衣物38件,给贫困户上学孩子购价值700余元的书包、文具42套。给村上赠送收录机一部、喇叭两个。

    1998年,子长县人民武装部被陕西省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

    (三)抢险救灾

    2000年8月28日,雹洪袭击了子长县八个乡镇,原210国道被雹洪冲毁15余米,道路严重阻塞。县人民武装部迅速调集瓦窑堡镇民兵应急分队60余人和县人民武装部机关16名干部职工深入抢险第一线,开通简易道路1000米,保证了国道的安全畅通,帮助受灾农民扶苗、补栽1000余亩。

    2001年10月29日,瓦窑堡镇李家沟村沙窑塌陷,两名村民被困,县人民武装部立即组织民兵应急分队、机关干部职工60余人,火速赶赴事故现场,冒着沙窝随时塌陷的危险,经过五个小时的艰苦奋战,两名被困人员获救。被困人员家属深受感动,给县人民武装部送来锦旗,感谢解放军给了他们第二次生命。同年12月20日,子长县商贸楼发生火灾,县人民武装部领导率民兵应急分队人员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使人民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四)维护社会治安

    1967年1月,子长县“造反派”“夺权”,党政机构瘫痪。3月15日,县人民武装部奉命对公安局实行军事管制,设立子长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负责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驻境部队积极参与子长县社会治安治理,每逢节假日和重大活动,都派出分队上街值勤,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秩序。

    2001年,为了配合县上开展的“整顿原油市场”的活动,县人民武装部派出熟悉有关爆破业务的官兵三人,深入山区排查土炼油设施110处,彻底根除了爆炸的危险因素。

    2002年,根据延安市政府有关指示,县人民武装部组织余家坪乡民兵对神延铁路余家坪乡辖区内的羊马河隧道进行24小时巡逻,保证了铁路的安全畅通。

    二、动员群众参战支前

    (一)动员群众支援红军

    民国二十四年(1935)十月,全县人民积极响应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扩红”号召,有17名青壮年自愿报名参加红军。十二月十四日,高双成部队以一个团兵力进犯瓦窑堡,瓦窑堡市军事组织动员群众1500人配合红军作战,敌被击溃逃往绥德。十二月十六日,中央机关在瓦窑堡召开反日讨蒋示威大会,瓦窑堡市军事组织动员全县群众4000余人参加,瓦窑堡的列宁小学、列宁剧团等单位演出了《出兵华北》《誓死不做亡国奴》等剧目。

    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民国二十五年(1936),在陕北红军和地方军事组织的动员下,全县响应陕北省委和陕北苏维埃政府关于“充实前线红军给养,向群众购买粮食”的号召,积极卖粮食、借粮食给红军,至四月二十五日,秀延县卖粮210石,借粮70石;安定县卖粮185石,借粮95石;子长县卖粮150石,借粮20石。五月,秀延、安定、子长县为在白区反日反卖国贼斗争中遇难的群众家属募捐粮食230石。

    (二)动员群众支援抗日战争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子长县作为陕甘宁边区的中心之一,在八路军留守兵团和地方军事组织的努力下,全县人民积极支持抗日战争。

    民国二十六年(1937),响应西北青年救国会与妇女各界救国联合会关于慰劳八路军的号召,全县动员牲畜300头、毛袜1700双支援前线。

    民国二十七年(1938)八月一日,陕西省安定县政府在瓦窑堡召开抗日募捐献金大会,安定县国共两方党政工作人员、龙公巷小学全体师生、抗大1500余名师生踊跃献金300余元。抗大政委胡耀邦代表全体师生登台讲演,决定师生节食一日,献金100元。中共安定县委高腾霞、王廷壁讲话,代表党政机关人员节食一日,献金4.20元。同年,本县参加修建飞机场人员300人,动员牲畜1000头,支前毛袜800双。至八月底,各区妇女做布鞋120双慰劳保安队。

    民国二十八年(1939),全县动员牲畜2100头,马草15万公斤,马料300石支持抗日前线。

    民国二十九年(1939),全县扩兵280人;征集马草7万公斤,马料1400石;动员牲畜3400头,做军鞋950双。

    民国三十至三十三年(1941~1944),全县人力动员43759人次,牲畜30143头次,物资动员计火硝781公斤,马草27.50公斤,军鞋15.0202万双,鞋底1700双,缝制衬衣1200件,献椽700根,高粱秆500捆,慰劳军队蔬菜13.787万公斤。为特务营动员窑洞480孔,席子500块,锅60余面,调剂川地1300余亩。

    民国三十四年(1945),修机场、转运军粮、送过往军队共动员人力19077个,畜力1977个,做军鞋315双,慰问部队猪肉1000公斤。

    (三)动员群众支援解放战争

    据陕甘宁边区政府民政厅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月统计,三年解放战争中,全县共扩兵4180人,其中青壮年参军3253人(包括归队人员200人),占全县总劳力11000人的38%,战争中牺牲210人,致残90余人,立功受奖者占1/5。

    据子长县政府民国三十七年(1948)九月十二日《战勤兵源调查》载:民国三十六至三十七年(1947~1948),全县共动员战勤民工164284个(不包括临时性战勤服务用工),以这两年平均劳力总数11000个计算,每劳负担工日15个;动员驴工120552个,全县有役畜(驴)2131头,每头负担驴工近60个。在战勤民工中,有直接随军从事担架的3380人(780副担架),参加延安、青化砭、羊马河、蟠龙、沙家店、瓦子街等20多个主要战役的战勤服务,总服勤工日20多万个,其中延安抗击战动员担架300副,1900人,服勤半月;青化砭战役出动担架25副,125人,服勤7天;羊马河战役出动担架85副,425人,服勤5天;蟠龙战役出动担架90副,450人,服勤8天;二次解放榆林,派担架80副,400人,服勤1个月;新寨河战斗,动员担架120副,600人,服勤4天;解放兰州、青海,全县组织常备担架80副,479人,随军服务1年。

    民国三十五年至三十七年(1946~1948),全县共缴送军公粮19600余石,马草1225553公斤(折小米1490石),负担代耕粮9960石,做军鞋38200双(折小米1537石),连同商业税(折小米92.10石),共折小米32679石,户均负担2.54石,人均负担0.50石。

    民国三十八年(1949)一月,全县动员担架24副,142人,牲畜6头,开赴洛川、澄城、泾阳一带,随军服务半年。六月,动员担架60副,300人,先赴宝鸡,后至兰州、青海一带,服务3个月。

    (四)动员群众支援边境反击作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子长县各级地方军事组织积极动员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支援边境反击作战。

    抗美援朝期间,子长县人民踊跃捐款捐物支援战争,县委书记常精诚率团赴朝慰问。

    1985年12月,子长籍279名战士赴云南前线作战,行前,县委、县政府派出慰问团至潼关、临潼等地慰问子长籍战士,勉励他们为国显威,为家乡人民争光。1986年,全县掀起拥军优属和向子长籍赴滇参战指战员学习热潮,职工、居民、农民纷纷捐款慰问参战人员家属(户均100元),妇女纳鞋底457双,做针线包298个,绣花手帕335块寄往前线,各中小学师生写慰问信1000余封。县民政局会同县人民武装部、宣传部、妇联、团委将来往信件182封整理编印成册,印发全县。

    1987年1月,县人民武装部发动全县烈军属、退伍军人、民兵做鞋垫337双、手帕85块、毛巾40条、背心4个寄往前线。11月23日,县委、县政府在县影剧院召开“子长籍赴老山前线将士庆功表彰大会”,2名立一等功参战人员各发奖金300元,13名二等功各发奖金200元,147名三等功各发奖金100元。

    第五节小流域治理

    1999年,根据党中央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的指示,省军区发出关于“承建沟岔流域治理规划”的指示精神,县人民武装部领导就此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并主动请缨对子长县石家湾乡沟岔流域实行综合治理。

    县委书记杨军宪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了军地领导小组会议,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沟岔流域治理军地协调领导小组”,把县人民武装部承建的小流域工程纳入全县山川秀美总体规划。同时成立了由农林、水利、扶贫等部门组成的流域治理指挥部。

    石家湾乡位于子长县城45公里处,总面积140平方公里,总人口6334人。辖14个行政村,59个村民小组,共编制民兵连15个,其中普通民兵连14个,基干民兵连1个;民兵组织总人数为619人,其中普通民兵569人,基干民兵50人;乡编制民兵应急分队1个,有民兵25人。境内山大沟深,梁峁起伏,沟壑纵横,地形支离破碎,地面植被稀少,水土流失严重,年平均降雨量512毫米,年平均气温9.1℃,自然灾害频繁,交通不便,文化落后,生态环境恶劣,群众生活非常贫困。

    沟岔流域位于石家湾乡东南部,流域面积35.22平方公里。流域内辖六个行政村,19个自然村,总人口1540人,耕地面积2.02542万亩,属典型的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区。为改变其生态环境,计划在辖区阳山、湫滩沟、石家湾、阳台、王家河、中洼六个行政村实施植树造林,共1.4255万亩。其中经济林1200亩,水土保持林1.3055万亩。万亩荒山造林分布在三个行政村,其中阳山3700亩,石家湾3400亩,湫滩沟2900亩;经济林分布在四个行政村,其中阳山300亩,湫滩沟200亩,石家湾400亩,阳台300亩;其他造林分布在王家河1200亩,中洼950亩,阳台805亩。人工种草5000亩,其中阳山1200亩,湫滩沟600亩,石家湾900亩,阳台800亩,王家河900亩,中洼600亩。坡改田完成基本农田1520亩,分布在四个行政村。

    其中阳山380亩,石家湾420亩,阳台400亩,湫滩沟320亩。坝系及配套工程中要完成淤地坝三座,分别为阳山三皇庙、景家河淤地坝、柏山寺正沟淤地坝。配套溢洪道六条,分别为刘家河、景家河、正沟、酸刺沟、井杨家河、柏山寺六处。生产道路项目中要完成生产道路13公里,途径阳山、湫滩沟、石家湾、阳台四个行政村。集雨窖项目中建集雨窖44眼,分布在阳山行政村的刘家河、阳山、景家河、枣树畔、大叶河。舍饲养羊项目中要建圈舍400间,投放羊781只。

    沟岔流域任务非常艰巨,人武官兵中出现了一些畏难情绪和错误认识。

    部党委针对这个情况,首先在思想发动上下功夫,组织学习中央领导、军区有关西部大开发指示精神,展开讨论新时期建军思想与民兵建设美好家园的关系,从根本上明确了大家的思想认识。其次积极与石家湾乡党委、政府协调,组织召开了石家湾乡乡村两级干部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并由人武、专武、民兵连骨干组成六个宣传小组,深入全乡15个村,采用召开村民大会或入户座谈等形式,宣传建设山川秀美工程的重要意义,使广大民兵充分认识到民兵预备役部队投身山川秀美工程建设是服从服务于当地经济建设大局、塑造民兵良好形象的广阔舞台,是加强自身建设的良好机会,其自觉性和责任感得到增强,积极投身山川秀美工程建设的热情得到激发。

    为了保证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部党委进行明确分工,由政委挂帅,副部长、政工科科长具体负责,并根据县情、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确定了“粮戴帽、林缠腰、田绕庄、坝锁沟、修雨窖、建温棚、路环山、畜进圈”的发展思路,多次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和修订,制定了《沟岔小流域治理三年规划》《项目实施总体方案》《年度实施方案》,力求工程设计规范化、项目运行规范化。同时,建立了《人武部干部责任制》和《成建制民兵参建细则》等制度,实行在治理期间人武部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轮流蹲点制度,确定了以人民武装部军政主官为承建小流域治理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为法人代表,机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乡镇领导、乡镇武装部部长包村负责和基层民兵连队干部建立项目负责档案的逐级管理的流域治理负责体制。7月,县委、县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在石家湾阳山村召开沟岔流域治理动员会,流域区六个行政村的干部、民兵、群众参加了会议,会议提出了“全民总动员,军民齐会战,大干九十天,人均农田两亩半”的目标。工程实施后,党委成员轮流带领机关干部吃住在流域治理指挥部,部长多次亲临民兵参建现场进行具体指导,部机关干部职工与民兵一道冒酷暑、战严寒、啃馒头、就咸菜,发扬了军人不怕艰难困苦的战斗精神,极大地带动了广大民兵的生产热情,40平方公里的流域内,沟沟机器轰鸣、岔岔群情激昂,形成了人人讲治理、人人想治理、人人积极投身治理的感人场面。为了把干部和民兵参加秀美山川建设的成效与个人的荣誉、利益挂钩,营造比、学、赶、帮的劳动竞赛氛围,指挥部制定奖励办法,召开表彰大会,利用大会、宣传报道等形式及时表彰和宣传在工程建设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同时,指挥部还多次组织干部和技术骨干外出学习、培训。为使项目施工水平得到提高,质量得到保证,指挥部经常开展质量评比竞赛活动,使精品工程质量得到保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部领导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县领导也多次深入工地现场为参战民兵鼓劲,并召开现场办公会,为治理工程解决实际问题,在经费上给予支持,三年内共落实配套资金46万元。同时作出民兵参加会战的误工补贴由县乡两级政府共同解决的决定。在县人民武装部争取协调下,县流域办投资10万元,征调15台推土机支援沟岔流域会战,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县林业局优先保证沟岔流域治理在春、秋两季会战所需树苗、草籽的调拨。2000年11月19日,延安军分区在石家湾沟岔流域召开现场观摩会,有力地促进了工程建设。为了提高民兵投劳积极性,指挥部采取义务投劳制(按照一事一议、自愿承诺的原则,每年民兵群众自觉完成承诺的义务劳工日)、按劳付酬补差制(按参建民兵群众投入的劳动量决算,投劳少的以劳务形式向投劳多的相互补差。民兵群众每人义务投劳完成承诺两日后,每完成一个工时,按政策规定从项目经费中统一补助一定的报酬)、落实兑现制(对民兵群众治理的荒山荒坡,采取先治理、后拍卖;对集雨窖、经济林采取先开发、后承包的办法;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村民优先承包,明确责权利关系,允许继承转让)的办法,集中时间、人力,逐村、逐片进行治理,对本年度没有安排治理的村组,在下年度中平衡劳工。这一先进的做法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省军区领导的肯定和支持。

    2001年4月,延安市市委、市政府、军分区作出了《关于学习推广子长县人武部组织民兵成建制参加山川秀美工程建设经验的决定》,推广了人民武装部的经验和做法。8月,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应邀参加了国家七部委在延安召开的山川秀美工程建设经验交流会并介绍了经验。

    经过三年治理,沟岔流域治理完成三个治理工程点,即阳山、阳台、李(李家岔)-石(石家湾)公路会战三个治理点。阳山治理点包括阳山、湫滩沟两个行政村,共有18个自然村,172户746人,总土地面积2.8097万亩。2002年,民兵成建制采取了封山禁牧和苗木补植两种措施,新修高标准农田1800亩(包括精品工程农田1200亩),人均农田面积2.5亩,退田还林(草)5400亩,还林面积4700亩;建集雨窖灌59个,集水1900立方米,可解决全村70户人畜饮水和63个日光温室用水,基本达到一窖一棚。

    阳台治理点包括阳台、黄草墕两个行政村,共146户707人,总土地面积29.2282万亩。这个点的治理主体以民兵为主,群众为辅,共完成退田还林(草)、天然林保护、生物护坝、舍饲养殖、日光温室、道路修筑六个项目。

    造林4155.94亩,成活75%,政策兑现面积达3912.22亩;退耕还草2626亩,养小尾寒羊178只,带动了舍饲养殖;禁牧6000多亩林草,柠条籽收入达2.5万余元;修整高标准农田520亩;以生物护坝工程为措施治理沟渠20多条;建成日光温室47棚;新修维修道路20多公里,方便了村民的交通运输。李(李家岔)-石(石家湾)公路会战点是贯通李家岔镇至石家湾管委会15.6公里的修路工程。累计投劳3万多个,动用推土机10台,挖掘机4台,拉土石方60多万方,2002年3月,土基路面全线贯通。

    是年6月,陕西省军区在子长县沟岔流域召开了治理经验交流会。7月,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在兰州军区召开的参加和支援西部大开发工作座谈会上受到了省军区表彰。《陕西日报》,《延安日报》,陕西省、延安市电台、电视台对这一事迹做了专题报道。

    2003年,石家湾乡沟岔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全面完成。由石家湾乡15个民兵连619名成建制民兵参加,累计投劳近10万个,新修高标准农田7000多亩,造林1.5万亩,种草6000亩,修建集雨窖380个,建高山大棚118个,打淤地坝4座,沟头防护林1000亩,治理面积35.2平方公里,治理程度达到60%,林草覆盖70%,实现人均高质量耕地2.5亩,林草地2亩,沟岔流域实现了“山顶戴粮帽,山腰植林草,山沟打泥坝”的治理模式,达到了“先草再灌后养”的植被发展目的。

    工程项目总投资474.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166万元(农发资金58万元,扶贫资金58万元,荒山荒坡造林资金5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77万元,群众自筹、投劳折资231.6万元。分别用于林业项目202.2万元,草业项目25.7万元,基本农田项目127.9万元,坝系工程项目78.2万元,生产道路12.3万元,其他辅助工程完成投资28.3万元。

    沟岔流域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综合生产能力,使农田新增,坝地得到充分利用,部分农田得到灌溉。项目区内年均增产粮食37万公斤,薯类增产75万公斤。经济林果、桑蚕等种植,为农民创收提供了有利条件;退耕还林、封山禁牧后,舍饲养畜技术推广,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流域区人均纯收入为1500元以上,较治理前净增800元。

    改善了生态环境。坝系工程建设,新增耕地300多亩,保护耕地200多亩。水土保持建设使流域区大面积25度以上的坡地得到有效治理,万亩荒山造林、种草和封山禁牧,使项目区林草覆盖率达70%左右。这些林地成林后,泥沙危害得到缓解,水土流失程度大大降低,土地蓄水保湿能力明显增强。

    提高了农业科技水平。项目的实施,通过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使项目区的民兵群众掌握了大量农业生产新技术、新方法,农业的科技含量增大,实现高产、高效农业,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即将实现。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改善了生活条件。项目的实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一定的就业领域,解决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随着一些经济林的成林,可以带动和促进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

    工程竣工后,由县人民武装部整体负责,会同水保、林业等有关部门,鉴定项目产权归属,逐级明确产权主体,进行资产移交。按照“三分建设七分管护”的思路,制定了《农田工程管护制度》《防护林工程管护制度》《淤地坝工程管护制度》《集雨窖工程管护制度》《子长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后管理暂行办法》等工程建后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

    2005年1月13日,省军区、省农发办、省财政厅联合检查验收了沟岔流域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达到优秀工程标准。同年1月28日,县人民武装部将其移交给子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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