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驴友-依旧的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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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刨食的启示

    弟弟从故乡来,给我带来了一只母鸡。孩子天性喜欢小动物,我的儿子也不例外。他向我要求,把这只母鸡放在阳台上养一段时间。我同意了。儿子欢天喜地开始了喂鸡的工作。第二天中午放学归来,他发现阳台上有血迹。一检查,是鸡爪子渗出的。我们知道,鸡有刨食的习惯,一双爪子不停地刨着,从被刨松的泥土中觅食小虫和其他可口的东西。这母鸡的一双爪子流血,便是因为它刨食的习惯。只是它不知道,它现在面临的不是乡村松软的泥土,而是城市阳台的水泥地面。儿子为它包扎好伤口,并告诉它水泥地刨不动,里面也绝不会有可口的食物。儿子把饼干末、青菜叶、饭粒撒了一地,为的是让母鸡有足够的食物而不用刨地。但是儿子下午放学回家,发现母鸡双爪的创口贴早已撕烂,阳台上又多了很多血迹,可是撒在地上的食物,大部分都没被享用。可见它之刨地,不仅仅是为了食物,而是出于习惯。儿子再次用创口贴为母鸡包扎双爪,并警告它:“你再不能刨地了,你的两只脚会刨烂的,血流完了,你就会死掉。”

    第二天中午,我们发现这只母鸡缩在阳台的一角,已经奄奄待毙了。它的双爪果真已经刨烂,露出了趾骨。地面上到处都是血迹。

    “它要死了。”儿子伤心地说。

    “它是自杀的。”我说。

    儿子问:“它怎么这么蠢?”

    我回答:“因为它是鸡。”

    母鸡刨食的习惯,乃是求生存的结果。作为地球生物的一族,它也必须遵循适者生存的规律。鸡族并不是一诞生就成了家禽。最早的人类是没有多余的粮食来豢养禽畜的,鸡必须自己养活自己,刨土觅食,便是它们找到的最好的生存方式。作为地球生物大家族中的一员,应该说,刨食使鸡获得了成功。恐龙、冠齿兽、尤因它兽、大角雷兽等史前怪兽,都因它们生存方式的致命缺陷而导致了灭族之灾。如今,地球上仍有数以万计的动物濒临灭绝。这是因为它们没有办法解决生存方式与新型环境之间的尖锐矛盾,因此只能灭亡。

    鸡族得以繁衍,是因为地球上永远都有着松软的泥土,泥土中有着它们需要的丰富的必需的食物。设想一下,如果地球上泥土都变得像水泥地面这般坚硬,它们将如何生存?

    方法很简单,它们只要改掉刨食的习惯就可以了。但鸡的智商没有办法保证它完成这种进化,除非像养鸡场那样,把鸡放在笼子里圈养。不然,只要让鸡的双爪一着地面,它就无法改掉刨食的本能。

    我的儿子已经告诉母鸡,它这样刨食会送命的,但鸡听不懂人的话。它固执地坚持自己的生存方式——刨食,最终因此而死。在高智商的人看来,这是一个多么简单的问题啊,可是对于鸡来说,却是一个无法逾越的智力高度。

    这只母鸡的悲剧,让我想到我们人类自己的问题。

    人,作为地球的主宰——至少人类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在漫长的生存竞争中,确立了自己的生存方式。比起只能刨食的鸡和只有靠吃剑竹才能活命的熊猫,人类适应环境之能力的确是伟大的。在这一点上,地球上没有任何一种生物可以同人竞争。

    在完成“本能生命”的竞争中,发达的智力使人产生了无与伦比的优越感。人与动植物的主要区别在于人有精神领域。众所周知,哺乳动物中的狼最有攻击性,可是它对同类的朋友,却是最忠实的。但是,人类在自己的“精神生命”的探索过程中,其攻击性比起凶残的狼来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其悲剧还在于他攻击的对象还是人类本身。人类几乎一开始就把自己的同类看成是竞争的对手,并由此拉开互相仇恨的悲剧的帷幕。

    如果要举这方面的例子,真是太多太多了。由精神而派生出来的宗教与政治,再由这两者构合的意识形态而派生出来的仇恨与敌意,把人类的精神领域搅得天昏地暗。如果宇宙中的确存在着比人类智力更为广阔的超人,他们一定也发现了人类生存方式的致命缺陷,他们也肯定像我的儿子告诫那只母鸡一样告诫过人类。只是人类不懂他们的语言,就像鸡不懂人的语言。

    从哲学意义上讲,人同刨食的鸡没有什么两样。

    德国哲学家马克斯·舍勒论述人的本质特征时说过这么一句话:“生物在自我存在和内部存在中认识自己。”

    人类的自我存在,在这个小小的地球村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但人类的内部存在,的确是一部一经上演就永不会收场的互相仇恨的悲剧。现在,我们提出建立和谐社会的理想目标,乃是为了避免这种悲剧的继续。

    当智者的声音已经发出,我们该如何倾听呢?

    依旧的青山

    我的一位朋友从日本来信说:“昨天去了趟名古屋的大喜梅林,此境不由使我想起郁达夫先生的《沉沦》,在仰望蔚蓝色空谷的一瞬间,我告诫自己抱住正气,千万不要患上郁达夫先生当年的刺激性神经衰弱症。”

    读罢信,我的眼前浮现出一幅大喜梅林的风景。尽管我从未去过那里,但由那些草、树、泥土、流水以及云烟构成的能够诱人沉入颓唐情绪中的特殊景态,不知怎的,竟让我联想到了唐诗中的“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这孤寂的一联。

    记得我的朋友去日本之前,曾来我家住过一个晚上,其意一在话别,一在想听听我对他东渡扶桑的意见。我说,用世俗的标准来评判一个人成功与否,主要是看他与社会的融合程度。如果社会是一杯水,你就必须是一匙速溶的麦氏咖啡,其可溶度几近百分之百;反之,如果你是一块永不会被水溶化的石头,你就不会得到社会的承认,至少在你活着的时候。朋友很快明白我的意思,他说:是的,生活的勇气不在于参与社会,而在于把自己从社会中分离出来,保持自己独立的人格。

    日本是一个经济至上的国家,支撑人格空间的不是“义”而是“利”,带着传统的人格去那里的人,会被压抑得喘不过气来。此情之下,人要么参与进去,变成经济动物,要么分离出来,成为现代社会中自我放逐的鲁滨逊。想做到后一点,很难。

    水虽然没有能力溶化石头,但完全可以污染石头。最低的限度,它可以让石头与它同凉同热。正是这种社会的温差,使我的朋友无法守恒于他在中国大地上培养出的水火既济的气功态。所以,面对大喜梅林,他差一点患上了与八十多年前的郁达夫同样的“刺激性神经衰弱症”。应该说,产生这类毛病,其因还是在于社会。

    几乎每一代的圣贤,都哀叹“人心不古”,促使“世风日下”的主要动力,乃是来自人类本身不断膨胀的欲望。宋代的朱熹看到这一点,所以提出“存天理,灭人欲”。这老先生却不知道,这样做又压抑了人性,使人失去了创造力。既不压抑人性又能制欲,把二者统一在一个可让大多数人类接受的“度”上,这个人就必定是人类的救世主。问题是,这样的救世主很难出现。

    所以,人类中的智者就分成了两大类。一类是速溶咖啡式的,力争百分之百地融入社会,使社会有滋有味;一类是石头式的,这种人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保持一个完整的自我。前者推动了历史的前进,但把社会搅得天昏地暗的也是他们;后者只求从精神上解脱自己,但却把一个人应当担负的社会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中国古代的士大夫和今天的知识分子,他们中许多人都看到了这两者的利弊,也试图去伪存真,把两者的优点统一起来,提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内圣外王”“性命双修,儒道同怀”等口号,但从实践看,很少有成功的范例。我想个中原因,还是因为鱼和熊掌不能兼得。

    由于两种处世哲学的源流不同,想做兼型人便只能是一个悲剧。而且,芸芸众生对速溶咖啡式的智者可谓众星捧月,趋之若鹜。至于石头一类的智者,则只能是惺惺相惜,在很窄小的范围中相濡以沫。

    好在这类人不求闻达,有闲情,有逸致,有深山古寺的钟声可以咀嚼,有不用一钱买的林泉风月供他消受。这话不对,现代的林泉风月都被围进了风景区的院墙,想欣赏,请买门票吧。

    所以,人类的发展,是以人之个性的萎缩来换取“类”的物欲的欢乐。但是,毕竟更多的人,是处在非常尴尬的生存状态中。一方面,他们渴求成功,如此,则要百分之百地融入社会;另一方面,他们又想尽力摆脱世俗的挤压,争取更大的个性空间。即便一个人在两难的处境中获得成功,但一旦远离喧嚣的市尘,独自面对一方纯净幽美的风景,他立刻就会卸下人生的累,并感到生命的乐趣不在于拼搏,也不在于成功,而在于一份难得的悠然。

    “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这感伤的词句,其意在规劝我们不必那么浓墨重彩地渲染人生的风景。坐在依旧的青山上,看看欲坠的夕阳,有人认为这是沉沦,有人则认为这是进入了人生宁静致远的境界。

    不惑中的困惑

    一

    年过四十,最显著的变化就是生命激情的内敛。作为一名诗人,我感到进入了“休眠期”,最大的症状是一首诗也写不出来,或者干脆说,缺乏那种写诗的冲动。

    为什么会这样呢?一些像我一样搁笔的诗人把这归咎为“物欲横流”的结果。物质文明的高速发展导致精神与物质的需求分配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并不是说现代社会不需要精神创造活动,而是衡量精神创造活动的客观尺度改变了。直白地说,就是你的精神创造活动能否转变为丰富的物质财富,乃至整个社会眼光关注的所在。

    这种价值观的转变加速了社会物质文明的进程,但对于从事着无法物质化的精神创造活动的这部分人来讲,这种转变无异于一场灾难。更为不幸的是,在这场灾难中,诗人首当其冲。

    我进入“休眠期”,固然有上述原因的作用,还有一个重要的内在原因,就是自身日益增大的理性约束力正在逐步取代一个诗人必备的对幻想世界的憧憬。

    逻辑是诗人的大敌,诗只能是智慧的产物。从某种意义上讲,智慧、禅与幻想构成了一个诗人的理想的殿宇。诚如英国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伯特兰·罗素所言:“那殿宇的预示显现在想象中、音乐中、建筑中、宁谧的理性之国度中、抒情诗的金色夕阳的魔术中。在那里,美丽闪着亮光,远离着悲哀之触及,远离着对变易之恐惧,远离着事实世界的失败和幻觉。当我们对音乐、建筑、抒情诗那些东西加以思索的时候,天国之憧憬就在我们心里形成,立刻给予我们一块审判我们周围世界的试金石,给予我们一种灵感,藉以使可能成为那圣殿的石头的任何东西适合我们的需要。”

    现在,人们心中的天国已经世俗化了。而且,诗人一旦脱离纯真的感情世界,他的智慧之光就有可能熄灭,也就再也不能拥有审判我们周围世界的试金石。

    我想,我的“休眠”正是源于上述的原因。对于现实世界,我此刻的心态是思考多于盲从。可以说,这既不是一个牧歌的时代,也不是一个颂歌的时代。因此,它不是一个诗人的时代。

    二

    我今年四十岁,对于诗人来讲,这是一个很老的年龄了。孔子讲“四十而不惑”,而我对于生活的流变,却是惑莫大焉。

    惑,迷惑、困惑,或许还有诱惑,前两惑产于自身,后一惑来自外界。孔子那时的四十岁和现在的四十岁远不是一回事。那时候,一是人的寿命比现在短得多,二是外部世界也远没有现在这么复杂,所以,在四十岁上做到不惑并不是一件难事。现在可不同了,国家、民族、宗教、科技、经济、文化等诸方面的问题,构成世界庞大而又多变的矛盾体系,单单挑出其中的某一个来,就足以把你折腾得头昏脑涨,死去活来。更何况你根本无法挑出其中一个来,所有矛盾的根部都是纠结在一起的,分清它们的支脉尚且不易,遑论其他?所以,在“六十而耳顺”的人中,面对日新月异的世界而瞠目结舌者多的是,就是孔子认为的“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进入了人生化境的老人,在今天照样会犯路线上的错误。二十年前,我们的时代还是一个有章可循的时代、一个崇尚权威的时代,现在一切都变了。由于变化太快,许多人,哪怕是一些政治领袖、大学问家,也只能跟着感觉走。所以,当今之世,能做到“四十而不惑”的人,那可真是凤毛麟角。

    也许,还可以再引用孔子的观点,来说明世事常变而道不变。但道又是什么?一阴一阳谓之道。然而,阴阳的盈虚消长,泰否两者的判别,究竟有没有客观的尺度?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种循法通则,早已被古人挑战过,有一副对联的上联这样写道:“世上事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

    以非法之法来对待、处理瞬息万变的世界,乃是积极的人生态度,但其难度也是可以想象的。首先,你得判别何谓“法”,何谓“非法”。这种判别的第一个后果就是“惑”的产生。“惑”之后,要么以“非法”处世,要么就“难得糊涂”。消极与积极,儒家与道家,中国的知识分子,几千年来都是游走在这两种既相吸又相斥的文化传统中,诗人也不例外。

    在释家那里,“惑”之后就是“开悟”。我去过黄梅五祖寺,那是禅宗六祖慧能开悟的地方。禅宗七祖怀让开悟的衡山,我也去过,那里留下了他的遗迹明镜台。站在这样伟大的禅宗大师开悟的地方,面对纯朴、古老的寺院及森森的林木,我的心悄然而动,一种超然物外的神秘悠然而至。

    关于“悟”,日本著名的禅学大师铃木大拙先生是这样说的:“禅同所谓思想一类的东西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悟’是一种感觉或知觉,但又不是单纯的、个别事物的感觉,而是存在的根本事实的感觉,其终极的目的是自体,即除自体以外没有其他任何目的。”

    1989年以后,我对禅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虽没有达到开悟的境界,但至少为自己的“惑”找到了一个极其有力的批判的武器。今天,我正是怀着这样的平常心:在不忽视生命的物质性的同时,更着重于揭示精神的独立性。

    三

    今天的文学,尤其是诗,从对整个社会的影响来看,无疑已从高潮跌进了低谷,其原因在前面已经论及。这时候,诗人已被边缘化,这反而会让诗更加纯粹。我虽然已缺乏了诗的感觉,但是,我仍然乐意以诗人自居。这个时代,也许不再需要诗了,但我生命的每一天,仍离不开诗歌的滋养。

    我本江城士大夫

    一

    我不知道该怎样评价我自己。

    我曾写过一首《楚狂人》的诗:

    楚狂人说楚人弓,半壁江山一炷红。

    百战纵然输社稷,人间依旧吊英雄。

    于此可见,我是一个英雄主义者,当然,也是一个理想主义者。英雄与理想是不可分的。

    我之所以成为一名作家,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

    记得我考上县中学时,是“文革”开始的前一年。报到那一天,县中学大门的两侧各挂了两条横幅,左边是“欢迎你,未来的科学家”,右边是“欢迎你,未来的文学家”。我脑子一热,竟然跑到右边的横幅下站着。那时候,天真少年们的理想是当一名解放军战士,或者炼钢工人,或者拖拉机手,像我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楚狂人委实没有几个。同学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盯着我,并从此送我一个绰号:熊作家。

    如此称呼,自然是取笑我。我于是跟他们赌气,今生一定当一个作家给你们看看。幸亏我的父亲是一个新中国成立后才扫盲的木匠,根本不知道在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舞文弄墨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我只上了一年正规的初中,“文革”就开始了,我的灾难也开始了。如果要细数我从少年开始吃过的苦头,或者干脆说是“一浪高过一浪”的灾难,那足可以写成厚厚的一本书,这里姑且略去不谈。

    1979年之前,我似乎从来就没遇到过什么顺心的事。当了一年兵被遣送回家,随后全家下放农村。屡次招工与推荐上大学,名额皆被有权势者侵占。好不容易安排进了县文化馆编辑一份油印的刊物,却因几次用了“坏人”的稿子差点要被抓进监狱。有智者说“苦难是最好的营养”,此言不谬,正是因为备尝艰辛,才养成我百折不挠的性格。

    就在1979年,我写下了政治抒情诗《请举起森林一般的手,制止!》。我没想到,这首诗竟然在当时的中国诗坛掀起如此巨大的波澜。也就因为这首诗,我的作为一名作家的生涯,便正式拉开了序幕。

    二

    我1981年开始当专业作家,那一年,我二十八岁。我们作协当时的专业作家一共有八个,姚雪垠、徐迟、碧野等,都是大家。鄢国培、祖慰和我都是80年代调进,我最小,又是最后一个,祖慰老笑我“第八个是铜像”。第一次参加专业作家会议,同这些如雷贯耳的大作家们在一起,我立马感到心虚。特别是姚雪垠和徐迟两人,在当时的社会氛围中,他们每到一处,真可用万人空巷来形容。姚雪垠第一次同我谈话,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口气说:“年轻人,一首诗不能定乾坤,今后的路还长着呢。”我听了诚惶诚恐。本想对他说:“姚老,我今后也要写历史小说。”但没有勇气说出口。徐迟最具名士气,也最能坚持理想。当时的省文联党组书记,老诗人骆文同志把我推荐给他,他皱着眉头对我说:“我历来反对把诗当成匕首和投枪。”我顿时觉得讨了个没趣,脸腾地红了。大概就是这一红,让他发现我还是一个朴实的来自山里的文学青年。他严峻的脸色和缓下来,并说了几句勉励的话,约我第二天单独去见他。大约谈过几次后,徐老发现“孺子可教也”,便对我说:“我要花三年的时间,把你的文学观扭一扭,你先要读书补充知识,我给你开了一个书单,你按着这书单去读。”我接过一看,三分之二是外国的,第一部分从《荷马史诗》到但丁的《神曲》。中国的第一部是《楚辞》,第二部是《昭明文选》,大概有上百部。我心中不免暗暗叫苦,这么多书,三年岂可读完?后来证实,三年的确读不完,从1982年到1989年,我便在徐迟的指导下读书和写作。他规定,凡我的创作,不管长短,都要先给他看,他同意我拿出去发表才可寄出。我每有新作,就赶紧给他送去,他总是不紧不慢朝抽屉里一放,说:“先放一放。”有时,他一放就是几个月,其间让我一改再改,他说:“作品就像孩子一样,一定要养。”有时,为了一句话,甚至一个词,他都要帮我反复斟酌。经过长达七年的耳提面命,我的文学气质的确被他扭过来了。在徐迟那里,文学是一种理想,是一种情操,这一点,我已完全继承了下来。1992年,我决定下海经商,徐迟乍一听这消息,气得不理我,大约有一年的时间不通音讯。后来,在一个朋友的斡旋下,他才同意见我。我对他说:“我下海经商是离开文坛而不是离开文学。”他听后转怒为笑,答道:“如此说,我就放心了,这文坛越来越让人失望,早就该离开了。”

    三

    人们形容时下的风气:“能唱几首歌的都是歌星,漂亮一点的都是演员,个头儿高一点的都是模特儿,剩下的全是名人。”世风日下,徒唤奈何?其实不用骂别人,我自己也是一个不能免俗的人。譬如说,在上世纪90年代初全民经商,一棍子能打着三个总经理的年头里,我也气抖抖地加入了总经理的行列。不过,我下海也并非全部是自愿,其实有一些至今仍不能言说的理由,让我走上了这条路。

    我下海经商的第一个项目是建造一座高尔夫球场。在朋友们的信任与怂恿下,我出任董事长。我当得很投入,每天脑子里所想的完全是同文学不搭界的事。这其中既有刺激,也有挑战。我好胜心强,不愿意让朋友们笑我半路出家不懂商战。一年后,我的工作卓有成效,商界开始把我当成职业商人了,我自己亦树起了强盛的商业信心。但是,每当夜深人静,我发觉我的文人心态并没有改变。一个商人,如果拒绝“与狼共舞”,那他注定不能成功,至少在我经商的时候,这是一个规律。偏偏我讨厌这规律,我有《经商一年戏作》两首为证:

    投身商海作遨游,又赚钱来又赚愁。

    一个天生诗佛子,从来故意失荆州。

    爱钱偏又爱清高,避席常因浊气豪。

    还是去当闲士好,清风明月自逍遥。

    这种心态的不可改变,决定我不可能当一名真正意义上的商人。下海第三年,我便产生了“不如归去”的想法。有商人朋友讥道:“作家有什么好当的,你爬格子累死,又赚不了几个钱,这年头,谁还看书!”我把这种话视为对我人格的侮辱,我仍用诗回答:

    一灯能灭千年暗,半卷诗书百代香。

    商海漫言名士劫,人言萧瑟我轩昂。

    四

    1998年,我终于上岸了。在商海六年,我不是一个失败者,我卸下总经理的职务是“自动退役”,而非仓皇出逃。我回到专业作家的岗位,除了不愿意“与狼共舞”这个因素,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我要抽出一段时间,潜心写作长篇历史小说《张居正》。

    大约就在我1992年下海经商的同时,我开始对明朝万历年间的第一任首辅张居正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关于张居正这个历史人物的所有情况,已在我的其他文章中详尽论述过,所以不在这里复述。经商的六年,也是我研究明史的六年,在飞机上,在小车里,在床头,我不放过任何一点空闲,阅读有关典籍。当我决定要回到作家行列时,商界朋友说:“你已过惯了宝马香车、纸醉金迷的商人生活,你还能沉下心来,去过那种寡然无味的文人生活吗?”我回答:“古卷青灯的生涯,乃人间至味。不是闲人,怎能品得出菜根之香?”

    说到做到,我从董事长专乘的加长的凯迪拉克轿车里走出来,回到书斋独守寂寞,一坐就是五年。如今已把《张居正》前三卷写完,最后一卷正在写作之中,不久即可付梓。我当初下决心“十年磨一剑”,如今,这剑——属于我自己呕心沥血锻造的干将莫邪——不久就要问世了。

    屈指算来,我已当了二十二年的专业作家,真的是弹指一挥间。在文学的道路上,我总是在自信与自卑两极中摇摆。与时下的才俊相比,我是老派人物。人过四十后,便以士大夫自居。今春,承《人民日报》文艺部邀请,我二游浙江天台山,赋诗一首,道得我当下的心境,抄录如下,权作本文结尾:

    我本江城士大夫,琼台又到总踟蹰。

    昔年秋暮看红叶,此日春深听鹧鸪。

    霁月初升钟磬远,樵风暂歇老龙孤。

    自从遁去寒山子,谁发清歌对碧芜。

    雨果式的忧患

    一

    拙著《张居正》出版后,获得过一些好评。许多同道称赞我小说的成功得益于旧学功底。古典文学,无论小说散文,还是诗词歌赋,对于我来讲,都属“童子功”,在这一点上我还有些自信。但是,就小说的结构,也就是说讲故事的方式而言,尽管我使用了章回小说体,我仍要说《张居正》受到外国小说的影响颇大。有一次,我与《张居正》的责任编辑,长江文艺出版社社长周百义先生论及此事,我说在写作《张居正》的过程中,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是法国的雨果。他笑着回答说:“你如今成功了,怎么说都可以。”言下之意,他不相信。我告诉他,雨果对我的影响是漫长的。

    三十年前,我在县文化馆工作。那时,县文化馆与图书馆没有分家,全县藏书最丰富的地方,就是该县文化馆的图书室了。但这些藏书,因为牵扯到封、资、修,十之八九都不向读者开放,被束之高阁,积满尘垢。我因占了馆员职位之便宜,更因为馆长理解我的求知欲,便给了我一把书库的钥匙。每天一大早,我开门进库,带一瓶水、一个馒头(中间夹二分钱的咸菜)权充午餐,在书库里一泡一整天。

    拿今天的眼光看,这小书库的藏书,可能还没有我个人的藏书多,但在当时,我像阿里巴巴找到了藏宝的山洞。有两年多时间,我独占了这间光线昏暗、蛛网蒙窗的书屋。

    屋内的十几架书,中国古典文学居多,而外国文学大约有两三架,虽然不多,但都是经典。在那两三年里,我读了如下作品: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果戈理的《死魂灵》,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小托尔斯泰的《苦难的历程》,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小仲马的《茶花女》,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狄更斯的《双城记》,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乔万尼奥里的《斯巴达克斯》,显克微支的《十字军骑士》,等等。除以上所述,书屋里所藏的巴尔扎克与雨果这两位法国作家的作品最多,他们作品中所有的中译本几乎都胪列其中,而且,我也全部读完。

    当然,除了小说外,还有戏剧、诗歌与散文,像荷马、但丁、莎士比亚、雪莱、拜伦、普希金、莱蒙托夫、济慈、裴多菲、波特莱尔与聂鲁达等等,我亦通读。这些耀眼的星座,亦曾照亮我文学的星空,但因我这篇文章以谈小说为主,所以,暂时不能顾及他们。

    二

    今年十月,我曾应中国海洋大学之邀,去青岛参加一次由科学家与作家组成的人文与科技的对话。在会上,有一位久负盛名的海洋物理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刘先生直言不讳地说,他非常喜欢金庸的作品,他已把《金庸全集》通读了三遍,现正在读第四遍。

    一个作家的全集,而不是某一部作品能够被人通读四遍,这个作家没有理由不自豪。对金庸的作品,文学界同人褒贬不一,但在世界范围内的华人社会中,金庸的武侠小说享有盛誉并经久不衰,这是不争的事实。

    谈外国小说,忽然说起金庸来,似乎跑题了,其实并没有。我是由金庸想起了法国的大仲马,我记得第一次读他的代表作《基督山伯爵》,是在1975年的夏天。我不记得是怎样翻出这本书来的,加之我身处偏僻的山区县城,又非书香门第,所以也完全不知道大仲马何许人也,但当我拿起四本一套的《基督山伯爵》的第一本,读完第一章后,我就完全放不下手了。一天很快就过去了,书库里是不准开电灯的,为了防范,甚至连电线也剪掉了。但我还只是看了第一本的大半。眼看天黑,我心急如猫抓,馆长早就与我约法三章:我可以躲进书库看书,但绝不能把任何一本书携出门外。但书中曲折多变的情节紧紧抓住我的心,如果放下书本等到第二天再接着读,那天晚上我肯定会彻夜失眠。于是,我走出书屋硬着头皮找馆长,希望他允许我把《基督山伯爵》带回寝室里挑灯夜读。馆长一口回绝。我于是又提出折中方案:让我夜里待在书屋。他说书屋不准开电灯。我说想好了,我去借一把手电筒,买两节新电池。馆长终于答应,为了防盗,也为了掩人耳目,馆长把我送进书屋后,就在外面把门锁了。

    斯时正值盛夏,窗户紧闭的书屋闷热如蒸笼,我进去不到五分钟就全身湿透。更有数不清的蚊虫永无休止地向我偷袭叮咬,但因为急于知道基督山伯爵的复仇结果,我已经对闷热与蚊虫叮咬没有感觉了。我揿亮手电筒,开始了愉悦的阅读。

    我原本打算,读到某一处,也就是说某一个情节结束时,就放下书本眯一觉。但我的这一计划落空了。大仲马的小说,情节复杂多变,悬念迭起,不一口气读完,你就非常难受。大约天快亮时,我读完第二本,手电筒电池电量耗尽,我再也无法读下去,也无法眯一觉。我靠着书架,满脑子都是书中的人物与事件,并猜想在以后的篇章里,情节将如何发展……

    多少年过去了,我还记得那个闷热的夏夜。此前,我也有过彻夜阅读的经历,那是我在农村当知识青年的时候。一个非常寒冷的冬夜,我在读线装本的《封神榜》。老实说,这本书是可以中途放下的,我之所以彻夜读它,是因为第二天我就要把这本书还给人家。这一夜的经历也很有趣,值得记述。那时乡村没有电灯,农民照明用梓油灯、松明灯、煤油灯三种。用煤油灯者,是人们羡慕的“贵族”,我拥有一盏煤油灯,所有的长夜便都温馨而幸福。那天读到半夜,没有了煤油,真正地油尽灯枯。我寻找解决的办法,发现了小半瓶菜油。我试着把菜油加一点到灯壶里,居然也能点亮灯捻,于是阅读又进行了下去。这一夜,《封神榜》是读完了,但其直接后果是,我半个月没有吃到一点油水。当时物资紧缺,农村中每人每月供应四两菜油,我拿来做了照明的灯油,就只能吃清水煮萝卜了。

    两次彻底不眠的读书感受,就其本身的阅读快感而言,后者强于前者。

    一部作品给人的阅读快感,因人而异。我想,《基督山伯爵》能让我手不释卷并产生如此之大的吸引力,一是因为在那万马齐喑的时代,整个民族都在文化沙漠中备受煎熬,我们无法读到纯粹的文学,二是因为大仲马不同于别的作家,他特别会讲故事。他的小说之所以引人入胜,是因为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在这一点上,金庸先生与大仲马庶几近之。

    三

    年轻时不但是生命的花季,亦是文学的花季。可以说,我读过的小说,五分之四都是在三十岁之前完成的。我从十二岁就开始读小说,二十岁之前,主要是阅读苏联及新中国的小说,二十岁至三十岁这十年,阅读了大量外国名著。

    我的青年时代,内心充满渴望与向往,而世界则显得呆板而冷酷。在这种世界里生活是极不愉快的,它压制了你的许多骚动,也扭曲了你的许多人性。但也有一个好处,你无法在现实中找到诱惑,你的时间不会被咖啡屋、美国大片、网球场、QQ与八卦新闻等奇异的小资文化分割成无法拼拢的碎片。那时节,你虽然拥有不了完整的白天,但至少拥有完整的夜晚。

    大概从十五岁开始,我似乎将所有的夜晚都用在阅读上。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注脚。照此读书,便有极端的功利性。我当时读如此之多的外国小说,并没有任何功利性的想法,我只是觉得阅读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我个人喜欢情节生动曲折的小说,而冗长的心理描写和节奏缓慢的叙述,会令我昏昏欲睡。青少年时代,我都是在故乡度过的,由于娱乐生活的缺乏,鼓书艺人成为受人欢迎的人。夏夜的禾场、冬夜的火塘边,都是鼓书艺人献技的地方,我听过他们绘声绘色讲述的《隋唐演义》《说岳全传》《粉桩楼》《大八义》等等,中国小说最早不叫小说,而称为话本。这话本,便是说书人的创作。而我故乡的人,管说书叫“讲传”。我不知道西方有没有“讲传”这个传统。但我知道,像《基督山伯爵》《斯巴达克斯》《十字军骑士》这一类小说,与中国的话本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曾把这三部小说当作“传”讲给乡亲们听过。他们听得屏神静气,啧啧称奇。不止一次,乡亲们对我竖起大拇指赞道:“洋传也好听。”农民的表述总是很精确,外国小说被他们称为“洋传”,雅而贴切。

    至今,我写小说还保持了一个习惯,就是先把构思的情节讲给人听,如果听者被吸引,一再追问“下回如何分解”,则这情节是可行的,否则就要推倒重来。

    电影与电视产生之后,给小说的传播增加了新的途径。这些年来,无论是西方的还是中国的小说名著,大部分都被改编成影视作品。小说再次成了“话本”,不过说书人的角色有了改变——导演和演员复活了“话本”的内容。

    一个奇怪的现象是,有的小说被影视公司一改再改,似乎永远使人有兴趣。而另外一些小说则无法改变纸质的命运,影视投资商碰都不肯碰它们一下,这是因为它们的叙事性太差,不具备“话本”的性质。

    当然,我并不认为被影视公司老板看中的小说就一定是好小说,反之,不适宜改编成影视剧的小说不一定就是差的小说。对小说的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位小说家都有权利根据自身的美学追求来写自己的小说。每位作家都有自己的读者群,有的作家读者群很大,有的则很小。有人认为,通俗作家的读者群大而经典作家的读者群小。我不大同意这个说法。经典与通俗的分别,不在于受众的多寡,而在于小说中的叙事方式。把小说当作一本哲学书来读,是一件令人痛苦的事,但是通过小说的人物与情节让人悟到一点什么东西,则又另当别论了。

    记得曾有人把金庸与鲁迅拿来做比较,并痛言如果金庸是文学大师,那鲁迅怎么办。此前,也有学者把大仲马与雨果拿来做比较,认为只要一读作品,两人的优劣便不言自明。这样的争论听多了,我便暗自庆幸,我年轻时幸亏不认识任何学问大师,否则,我恐怕终生都不会读到大仲马了。

    我不排斥大仲马。同时,我也承认,雨果对我的影响更大。

    四

    读完一部小说,然后咀嚼它并理解它,是我二十八岁以后的事。三十岁那年,我从县文化馆调到省作家协会当专业作家。就在这一年,我认识了作家徐迟。

    自1978年发表《哥德巴赫猜想》之后,徐老又为李四光、周培源、蔡希陶等著名科学家立传,从而在中国文坛掀起了“徐迟旋风”。记得第一次见面时,徐老对我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好感。我想,这大约是他并不欣赏我的成名作政治抒情诗《请举起森林一般的手,制止!》的缘故。徐迟是一个抒情而浪漫的人,同时是一个唯美主义者,在他看来,诗、音乐与绘画天生丽质,最具美文的表现形式。而我的那首诗剑拔弩张,是愤怒的产物。他不大喜欢愤怒出诗人的说法。后来,他为我的诗集《瘠地上的樱桃》写序言,干脆挑明了说:“我历来不同意把诗变成匕首和大炮”。

    徐迟与我产生谈话的兴趣,是从《楚辞》开始。第二次见他时,他在住院,床边放了一套线装的《楚辞》。他问了我一个很怪的问题:“魂一夕而九逝”这句诗,这个九逝究竟是不是实指?也就是说,人有没有可能一个晚上灵魂九次出窍。我回答说,此处的九,是多的意思。同时,九亦是阳极,与之相对的六,是阴极,灵魂出窍应该是至阴的事,怎么反而用了一个阳极的数字呢?这个九,肯定不是实指。老实说,这个回答有狡辩的味道,因为我虽然很早就背诵过《楚辞》中的许多篇章,但对每句诗的细微之处,并没有像徐老这样探微索隐。但是,正是这次谈话,却确定了我与徐迟的师生关系,他开始定时约我谈话了,并对我说:“我要花五年的时间,把你改造一下。你现在虽然也在写作,写出的东西也能发表,但你不知道为何而写作,以及如何写作。”徐老的话很严厉,但年轻气盛的我,还是诚惶诚恐地接受了。这一来是因为他的盛名,二来是通过两次谈话,他深厚的西方文学修养已深深地使我折服。他给我定了一个庞大的学习计划,主要是外国文学。他开了一个书单,有近百部西方名著。打头的第一部,就是《荷马史诗》。我告诉他,这书单中的许多书,我都已读过。他听了很不高兴,责问:“你都读懂了吗?”他说着从书架上抽出已经发黄的旧版《荷马史诗》,翻出一段来要我看,是描写盾牌的,占了几个页码。徐老说:“人家荷马可以就一个简单的盾牌写出两百多行诗来,而且一点也不枯燥,这种想象力你有吗?没有你就要学习,研究人家的想象力是怎样产生的,而且能够在作品中恰当地表现出来。”这种责备对我无啻于一记棒喝,并让我开始汗颜。原来,我读过那么多作品,只是“看”,而并没有“读”,也就是说,我只是作为一个读者来消遣,而没有以作家的眼光来研究。

    从此,我在徐老面前再也不敢随便说话,而是严格按他的要求读书。从1982年至1986年,只要在武汉,我每星期必有两个半天到徐老家里,向他汇报读书心得,然后听取他的指教。比之第一次躲在英山县文化馆的书库里读书的那两年,这第二次读书的五年,我倒真是读懂了许多作家的作品。比如雨果,徐迟让我非常认真地将他的《悲惨世界》《笑面人》《巴黎圣母院》各读两遍,从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情节的设置、人物命运的纠葛、场景的合理运用、对话与叙述、隐性的主题与显性的故事等都做了细致的分析与探讨。

    1988年,在经过数年的学习后,我产生了强烈的创作小说的冲动,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徐老,他说“你可以试试”。花了半年的时间,我写出了第一部十六万字的长篇小说《酒色财气》,这本书尽管也出版了,但毫无影响,甚至我在看出版社的三校样时,已自气馁,觉得没有出版的必要了。书还是印了出来,徐老看过后说:“你这书没有写好,已不是文学修养的问题,而是你的生活不够丰富,你仿效雨果,但你没有经历雨果的坎坷与磨难,因此,你也不具备雨果式的忧患。”

    怎样才能获得雨果式的忧患呢?徐老从要我读书发展到要我读人。这一点真是难住了我,因为我知道,有些事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但是,在那以后的岁月中,上苍眷顾,让我得以有机会尝到过雨果式的曲折人生,并得以在广阔的社会生活中读各式各样的人,分析研究这些人,并进而研究由这些人组成的社会。不知不觉地,雨果式的忧患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的《张居正》,便是在这样的情形下产生的。

    最后这一番话,表面上看与读书无关,其实与读书是相互关联的。如果没有漫长的阅读,使我的思想具有历史的沧桑感,分析和判断现实中的人和事,我就有可能发生谬误,而不能准确地把握这些人和事,分辨哪些可以变成文学,哪些则不能。

    2004年12月18日于济南

    把想象还给孩子

    去年,全国高考之后,应《美文》杂志社编辑之约,我对高考作文题做了一番评点。今年,该杂志社的编辑仍希望我对全国的高考作文题再谈一点看法,并传来了十八道题目,虽不是全部,但已看得出整体的倾向。

    说实话,从培养孩子们理性思维的角度讲,这些作文题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且每一地域的兴奋点不一样,所出题目也各有旨趣。如首都谈文化,湖南谈意气,广东谈天使,天津谈愿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水土也养一方思维。浙江有意思,那地方盛产赚钱的“拼命三郎”,导致一些企业家英年早逝。所以,该省的作文是谈工作与休息的关系。虽然,从这些作文题中可以看出极强的地域性,但是,它们所隐含的思维倾向仍让我担心。

    中国的传统文化特别讲求悟性,对知性的把握则表现得不那么热情。如果说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可称为先知的话,老子、庄子则应视为先觉。先知与先觉是有区别的。先知重物理,由知而达到识;先觉重感受,由觉而达到悟。近一百年来,西方文化大行其道,愈来愈强调科学的重要性。这么一来,源于物理的知识成了强势文化,于今已达到“唯我独尊”的境地,而源于感受的觉悟,则愈来愈显得不合时宜。在精神的海洋中,随处可见知者的航母,而智者的风帆,已成为孤独的远影了。

    我们一年一度的作文题,大都没有逃出重知轻智的藩篱。培养孩子的思辨能力,让他们在逻辑的演绎中建立理性的精神结构,这原也无可厚非。世俗的生活,必须以物质生活为基础,而物质生活的高度发达,正是科学技术带来的福祉。但是,这样的教学,只能让孩子学到知识而无法获得智慧。因为,构成我们作文命题者的基本的概念化要素,是人世的经验而非精神的异禀,是俗世的判断而非心灵的“实在”。

    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所有的果农都知道,他们不可能心想事成,让一棵树上所有的苹果都长得一模一样。但是,我们的应试教育给予孩子们的自由想象的空间,已是越来越小了。我们所见到的大部分作文题,都显得呆板。让孩子们搜肠刮肚地去论述某一个道理,这实在不是一件快乐的事。孔夫子的“寓教于乐”和“因人施教”的智慧思想,在我们的作文题中并没有很好地体现。

    既然有数理化让孩子们从中学习逻辑和经验,我们的语文,为什么不可以和数理化区别开来,让孩子们从中感悟而不是推理生活呢?从这一点出发,像上海的“我想握着你的手”这样的题目,尽管小资,但毕竟给学生留下了较大的想象空间。

    把轻松还给心灵,把想象还给孩子,这也应该算是一项希望工程吧。

    读一读大学的表情

    前不久,与一位朋友回到母校,我们都是在上世纪80年代毕业于这所名校。我的朋友离校二十多年奋斗至今,已是国内有名的金融家。我们走进校园。在樱花道上、在樟木林里、在图书馆中、在逸夫楼前,看到或读书或漫步的学生们,朋友禁不住发出感叹:“怎么现在这些学生的面部表情都这么冷漠,这么困惑,我们当年哪是这样!”

    朋友的话引起了我深深的思考。

    上世纪80年代的大学生们,他们的面部表情是什么样的呢?快乐、坚定,脸上浮漾的是勃勃的生气,眼瞳中闪耀的是对未来的渴望。此种表情,完全可以套用毛主席的词句:“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

    二十多年,应是两代人的概念。为何上一代的大学生快乐而坚定,这一代的大学生冷漠而困惑呢?这二十多年,恰是中国最好的一段时光,自小平同志倡导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从一个贫穷、落后、闭关自守的国度迅速变成一个丰富、和谐、生机盎然的国度。学生的表情即是学校的表情,为何我们的大学生的表情,同整个中国的既充满自信又充满渴望的表情不那么一致呢?

    是学生错了,还是学校错了?是学校错了,还是教育风气错了?是教育风气错了,还是现行的教育体制出了偏差?

    1977年,小平同志做出决策恢复高考。一年三届,即1977、1978、1979三级的大部分学生,入校之前,几乎都有着忧患人生。丰富而曲折的人生阅历,保证他们学习热情不会消退。这种学习不仅专业,而且社会;不仅顺从,而且叛逆;不仅吸纳,而且思考。正因为这样的海纳百川式的学习,保证了以老三届为龙头的80年代的大学生们,一旦完成学业走出校园,立刻就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成为改革大业的生力军。今天,各个行业,无论是政界、商界还是学术界,都是这帮人在挑大梁。

    二十多年前,中国是一个人心思变的时代,大学生们渴望改变的,不仅仅是自己的人生,更是国家的命运。现在,中国似乎进入了一个人心思富的时代,置身其中的大学生们,对财富的渴望超过了一切。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我有一个老乡,1977年恢复高考时,他已三十五岁,早已成家立业,有了两个孩子。他仅靠当一个民办教师微薄的收入来养活一家人。但改变自己的渴望让他参加了高考。几个月后,他收到入学通知书。他的成绩本可以考取名牌大学,但他立志当一名教师。他没有钱买车票到学校报到,便挑着简单的行李,提前十天走几百里路到省城。他舍不得穿妻子为他赶制的布鞋,只穿着自己编织的草鞋,走上崭新的生命之旅。穿烂了五双草鞋,他走到了学校。四年后毕业,他本可以留在省城,但毅然决定回到家乡,在乡村的中学里当一名英文教师。这种选择不能保证他过上优越的生活,但却能保证他实现自己的理想。在乡村中学当了一年老师后,他发现了一名比他当年还要贫困的学生,父亲早亡,母亲瘫痪在床,妹妹弱智。这孩子几度想放弃念书,要回家务农养活母亲和妹妹。但是,那位英文教师发现了他的念书的才能,于是从自己有限的工资收入中挤出钱来帮助他,并发动募捐。那位学生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一所名牌大学。三年后,这孩子提前完成大学本科学业并获得美国一所著名大学的奖学金。如今,他已成了美国的移民大律师,在洛杉矶、费城以及夏威夷都开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许多移民美国的华人都得到过他的帮助。几年前,他回到家乡感谢帮助过他的老师们,并捐建了一所希望小学。而他的班主任,那位穿草鞋上学的大学生,早已退休在家享受天伦之乐。

    像这两个80年代大学生的故事,说明了一个主题:学习的动力来自回报,回报社会,回报亲人。我想,二十多年前的大学生们,最可贵的一点,就是懂得学习是为了更好地承担社会的责任。怀着神圣的忧患进入校园,怀着感恩的心情努力学习。所以,他们的成功既是教育的成功,也是社会的成功。

    反观现在,大学生们没有他们的上一辈那样拥有健康的心态及宽阔的视野。尽管他们也认真学习,但学习的动力是为了应付考试。中国的孩子们,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大学,一直在忙于考试,他们几乎成了考试的机器、分数的奴隶。这种填鸭式的教育,对孩子们来说,不是启迪,而是压抑,不是快乐,而是郁闷。因此,当代大学里的教育机制充满了功利性。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倾向,但我们不能据此批判年轻的学子。固然他们的心灵不够坚强,甚至很脆弱,但急功近利的教育模式以及疏远心灵而强调专业的教育方法,他们只能服从而不能反抗,否则就会被甩下时代的列车。这种教育无法培养孩子的美感,洞开他们的心智,其后果是孩子们能知而不能行。也就是说,讲起来头头是道,动手做事的能力却极差。长此下去,我真担心在这种教育模式下,现在的年轻人会成为“垮掉的一代”。

    读学生的表情就是读大学的表情,读大学的表情就是读未来的表情。为了让中国拥有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让每一个大学生毕业后不但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而且能够承担建设社会的责任,我们有必要反思时下的教育体制,让大学生的表情重新明朗与健康起来。

    你愿意三伏天穿棉袄吗?

    我虽然是一名作家,以写作为职业,但自离开学校之后,就很少做过命题作文。偶尔做过几次,那情形犹如让一个坚持多年的素食主义者吃大块的肥肉,不但心理上有负担,就是身体上也排斥。

    但是,中国的读书人,不管是初中生、高中生、大学生还是研究生,也不管是过去的、现在的还是未来的,似乎都必须过命题作文这一关。如果每一位读书人,不管是年少的、年轻的、年长的还是年老的,真心真意地表一个态,问他喜不喜欢做命题作文,大多数恐怕都会说不喜欢。如果问到我,我会反问:“你愿意三伏天穿棉袄吗?”

    命题作文的难堪在于,它是为所有人出的题目,看似公平,其实不公平。假如这题目是“举例说明羊肉泡馍的美妙”,陕西人可以从容道来,如数家珍,而不知羊肉泡馍为何物的上海人,除了瞠目结舌,他还能怎样?假如这题目换成“谈谈你被狗咬过的感受”,时下的学生们,不管被狗咬过还是没咬过,都会说:“早晨上学,在路上不小心被狗咬了,于是赶紧跑到就近的医院,打了一针狂犬疫苗。”他说错了吗?没错,但这不是感受,而是自救措施。

    也许有人会说,今年全国各地的高考作文题,不算是完全的命题作文,它们启发学生们思考某一问题,有一定的灵活性。

    大约是跑步进入知识时代的缘故,整个社会都开始注重智力的培养。窃观世象,我们的学校对孩子们智力的培养,似乎就是注重逻辑思维的训练,亦即孩子们的思考能力。我不能说这一点错了,孩子们有了思想,就不会盲从。这是百年树人的大计,怎么会有错呢。但其中仍有错处,就是让孩子们思考他们不愿意思考的问题,或者说他们不可能思考甚至无法思考的问题。就说今年的高考作文题吧,位置与价值也好,筷子也好,凤头猪肚也好,“入乎其内,出乎其外”也好,以学生们单纯的经历,怎么可能去思索这样一些与他们的生活相去甚远的话题呢?

    中国有讲理的传统,古人的所谓讲学,其实就是讲理。就说孔夫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到汉朝董仲舒为一变,到宋朝的朱熹,又是一变,到了明朝的王阳明,变得更厉害。一两个字的歧义,成了千古公案;一个观点的诠释,成了独步士林的学问。有一个词叫“皓首穷经”,说的就是中国读书人做学问的境遇。

    如果为一门经邦济世的大学问或一个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科技领域而奋斗终生,纵然熬得白发三千丈,也非常值得。但可悲的是,许多人皓首穷经而做出的学问,实则是钻牛角尖,是玄而又玄,于苍生无补。

    古代科举的所谓策试,就是讲理。讲到后来成了固定格式的八股文,多少人深受其害。目下这些高考作文题,亦有这种倾向,让孩子们“坐而论道”,这与“知行合一”的教育宗旨相去甚远。

    让孩子们不仅要懂得做人的道理,更要有做事的勇气,这才是正确的教育方法。根据这一理念,我拟了两道作文题:一、你为什么喜欢吃美国的肯德基而不喜欢中国的传统小吃?二、你与你的两个同伴在旅途中遭遇山体滑坡,陷入绝境,你们三个人加起来只有一瓶矿泉水、一包饼干,却要维持五天,你们将如何求生?

    谁让它一直痛楚?

    任何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与感情记忆。利益诉求多半体现在国家的发展与安全上,乃理智使然;而感情记忆,无论是仇恨还是感恩,都是本民族人民的一种本能的选择。

    还有几天,就是中国人民抗战胜利六十周年的纪念日。我想写一篇短文,刚一提笔,上面这段话便浮出脑海。促使我想起这段话的,不但有国恨,还有家仇。

    六十六年前,我的二十二岁的父亲和二十岁的母亲结为夫妻。就在他们的新婚之夜,日本侵略者的飞机就呼啸着飞临我的故乡小县城的上空。县城的居民,纷纷逃离家园。我的父母甚至来不及在洞房里喝一杯喜酒,就慌忙带了一点干粮和几件换洗的衣服,加入逃难者的行列。十几天后,他们回到县城,发现家园成了一片废墟。一颗炸弹,不偏不斜正好落在他们洞房的中央。房子碎了,新漆的家具碎了,水缸碎了,碗碎了,他们对婚后生活的所有憧憬,也全都碎了。

    回到故园的乡邻们,看着一具具烧焦的尸首,看着被轮奸以后又用刺刀刺死的少女,看着满地的弹片与瓦砾,看着一堵堵败壁残垣,心,也全都碎了。

    千秋万代的善良的中国母亲们,都隐忍而仁慈,把深刻的痛苦隐藏在浅浅的微笑中。她们是天生的爱的传递者,她们希望自己的孩子幸福,因此也希望他们懂得更多的爱。但是,我的母亲尽管有着深厚的爱心,却对六十六年前所经历的那一场浩劫,永远也不肯原谅。

    儿时,母亲带我看了她的被炸碎的洞房的原址,在一个池塘边,旁边有几棵梧桐树。由于无力修复房子,那里已成了菜园。

    年纪稍长,当我有了人生历练和历史知识之后,母亲传给我的仇恨的记忆,不但没有在岁月中风化,反而像卡在喉间的一块骨头,刺着我的灵魂,让它一直痛楚。

    当我即将进入知天命之年的时候,我悟到做人的三项准则:爱、宽容、敬畏。我以此来对待历史,对待社会,对待周围的人们,我感到我的生活和谐而充实。但是,我却不能用这三点来对待当下日本的执政者,或者说活跃在日本政坛的右翼分子。因为他们无视日本军国主义者六十多年前在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他们尽量粉饰那段侵略的历史,甚至将那些十恶不赦的战争罪犯夸饰成大和民族的英雄。

    数年前,我去过一次日本,曾路过靖国神社,一想到东条英机、山本五十六这些给中国人民带来一场浩劫的枭雄的灵牌供奉其中,我就血脉偾张,恨不能学董存瑞,抱着一个炸药包冲进去。

    一个民族的感情创伤,非常难以愈合。如果还不停地给这创口上撒盐,创口就必将绵绵无尽期地溃烂下去。在结束这篇短文的时候,我想说一句,如果一个人或者一个政体执迷不悟地为历史上曾发生过的兽行辩护,那么这个人、这个政体,一定还存有兽心。

    说企业家

    今年六月,我和一位朋友在深圳探讨一个问题:对于一个公司来讲,制定一个好的规章制度和选择一个好的总经理,两者之间,哪个更重要?朋友的回答是选择一个好的总经理。朋友信奉精英文化,他感到现在管理层的一些领导者没有领袖的魅力,对被管理者缺乏号召力和凝聚力。

    我得承认朋友的观点是对的,不单是我们中华民族,就是整个人类,都存在图腾崇拜这么一种文化基因。在漫长的历史中,我们所说的领袖魅力通常是指那些管理国家的政治家们的魅力。他们的魅力来自他们的气质、素养、超人的才智和人格的力量。具备这种素质的还有那些伟大的思想家、科学家和艺术家,他们生命的光辉点亮了一代又一代人的理想之火。

    比起政治家、思想家、科学家和艺术家来,在人类已经发生的历史中,企业家简直不值一提,特别是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甚至连“企业家”这个词都没有出现,只有商人。而且,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对商人都是排斥的。他们往往是吝啬、贪婪、唯利是图的代名词。义与利,是两个截然对立的矛盾体。我们所说的领袖的魅力,皆由一个“义”字产生,而商人的历史地位的尴尬,则是因为他们奋斗的目的在于那个“利”字。

    商人没有道德优越感,那么,从商人手中接过接力棒,继续发扬商业文化的企业家们,他们在历史中存在的价值是否与他们创造的财富等值呢?

    20世纪中期,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许多巨大的国际性财团相继出现,企业家作为一个阶层,才算正式登上了历史的舞台。在中国,这一历史进程又推迟了几十年,到了80年代后期,企业家才渐渐得到公众的承认。

    但是,严格地讲,中国的企业家阶层还没有形成。这个阶层对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与繁荣、科技事业的推动均可以产生巨大的影响力。在中国,企业家阶层对上述各方面的影响力很小,甚至微不足道。这有社会的原因,也有企业家本身的原因。

    由于整个社会的热点转移到经济领域,企业家也就格外地引起社会的关注。这使企业家们一下子跌进另一个新的尴尬。在中国的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期,旧有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法律规章等都已失去了或正在失去其社会效用,而新的尚没有建立起来。在这新旧交替的混沌时期,企业家的舞台非常混乱,企业家队伍的构成也非常混乱。

    现在,只要一经商,皆可获得一顶“企业家”的桂冠。我认为这是极不严肃的。企业家作为一个跨世纪的新型文化代表,绝不能与唯利是图的旧日商人相提并论。他们必须是一群新的文化精英,对整个社会和历史的发展承担责任。

    改革开放以来,比较明显的下海浪潮共有三次。第一次是20世纪80年代初,下海者主要是一些城市游民,无固定职业者,这批人主要是“个体户”。第二次是80年代中期,主要是一些与掌权者沾亲带故的人,这批人主要是“倒爷”,即将权力转化为资本,常常创造出一夜间就可暴富的“经济奇迹”。其实,这就是西方所说的寻租行为。第三次是90年代,这批下海者以知识分子居多,其主要特征就是体现了“知识就是生产力”。社会上通常称这批人为“儒商”。

    我觉得从儒到商,反映了中国知识分子对中国改革开放的参与意识,这种社会角色的出现,对我们社会的改革,对我们整个市场体系的建立,有很重要的意义。这批儒商的出现,有其自身的特征。首先是这一批人,在过去二十余年的改革中,已经对中国的国情、中国的现状和中国的未来,有很多深层次的思考,有很多理性的认识。其次,他们以这种角色来参与社会活动,给自己的职业赋予一种历史使命感。因此,这批儒商已具备了中国企业家阶层的雏形,但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家。

    21世纪初,活跃在中国经济舞台上并卓有建树者,都是四十岁左右的人。这样一批人,几乎无一例外,都是知青出身。他们经历了共和国诞生后的种种苦难,无论是政治的还是经济的。因此,均是先天发育不良,后天营养不足。但是,正因为“阅尽人间兴废”,饱尝生活的艰辛和精神的折磨,他们才获得了百折不挠的进取心和弥久弥深的爱国主义激情。国家要强大,首先要有强盛的经济作为保障。这批人投身实业,下海经商,便是出于这种历史的责任感。当然,还有他们引以为骄傲的道德上的优越感。知青一代,也就是20世纪中国的第三代知识分子,已经成长为中国社会的中坚力量。正是在这一代人中,诞生了不少优秀的企业家。现在,已经有人评论,儒商是中国20世纪第三代知识分子共同的价值取向,并由这一群人构成中国精英文化的主体。

    在这种新旧经济体制交替的转型期,来自旧体制的干扰,往往会遏制企业家创造的激情。中国是一个充满人情味的礼俗社会,因此,与各种掌权者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人被认为人际关系良好,对于经商者而言,这是一笔肮脏的无形资产或资源,这种资源的利用与开发,实际上是对国家机器的腐蚀。将国家赋予的权力转化为个人资本,说得严重一点,这就是“窃国大盗”,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容忍的腐败。一代儒商,对这种腐败现象深恶痛绝。痛恨之余,我们更深切地感到,健全法制,尽快地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规章制度是多么重要。

    基于以上的考虑,我才向朋友提出本文开头的那个问题。我认为,中国改革开放到现阶段,大至国家,小至一个公司,当务之急,是制定一个好的规章制度,也就是大家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不然,我们的社会空间(当然也包括商业空间)将永远无法结束这种无序的混乱状态,“知识就是生产力”也只能是一句空话,而中国企业家阶层的出现,也只能是一个遥远而又模糊的梦。

    从无序到有序,这是任何一个事物发展的必然过程,但转化过程的长短,却是可以人为控制的。四十岁左右的儒商,是中国第一代有着现代意义的准企业家。而真正的大企业家,也就是说对中国未来的政治与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可能会在正在登台的三十岁人中产生。二十年后,当现在的四十岁与三十岁人成为国家的主体,当中国拥有一批土生土长的黄皮肤、黑眼睛的“福特”“西门子”“时代华纳”“索尼”“丰田”的时候,中国才可以说跨进了现代社会的门槛。

    中国需要儒商

    近几年出了一个词叫“儒商”,顾名思义,就是有知识的商人。这是因为20世纪90年代初期有一批知识分子下海经商,“儒商”一词便应运而生了。

    中国古代,有按地域划分的晋商、闽商和徽商等,有按行业划分的盐商、布商、钱商和珠宝商等,亦有按性质划分的官商和民商,却是不曾见到儒商。古时候,儒和商是不可能合二为一的。士农工商四大阶层,士为首而商为末,读书人是瞧不起商人的。现在,事情翻了个儿,商人瞧不起读书人了。有句话说,“有钱就是英雄汉”,意思是有钱人都吃得开。其实这也不一定,历史上有两个人,两个统一了天下的伟人,朱元璋和毛泽东,就不把有钱人放在眼里。岂止是不放在眼里,简直是必欲除之而后快呢。江南首富沈万山斥巨资帮朱元璋修了一大圈南京都城的城墙,朱元璋还是把他流放到云南,让他生而不能还乡。毛泽东更厉害,一夜间让所有的富商都变成穷光蛋。但是,不爱钱的皇帝毕竟很少很少。“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是一句古语。先读书,后当官,这走的是科举之路;先赚钱,后当官,这走的是捐官之路。花钱买,比之十年寒窗委实要轻松得多。所以,只要有钱,岂止是可以买鬼来推磨,就连皇帝也是可以买来推磨的。

    “儒”和“商”,无论是从生存状态还是价值取向,都存在着根本的差别。孔夫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他把“士”也就是知识分子当成君子,而把追求利润的商人看成小人。我不知道,这位孔圣人为什么对商人抱有这样辛辣的偏见。圣人的话,句句都是真理。因此孔子之后的中国人大多把商人作为贬斥的对象。“商人重利轻别离”,白居易这么说还算是轻的。“铜臭熏天”这四个字,新中国成立前读过两年私塾的人,都会拿它来骂人。据我考证,英国的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没有读过孔子的书,但他写的《威尼斯商人》,也对商人的刻薄和贪婪做了充分的揭露。可见,重“儒”轻“商”,并不仅仅是我们中国人的专利。

    “儒”和“商”,虽然还算不上不共戴天,但至少形同陌路。人们喜爱钱,却又讨厌商人,这实在是一个讲不通的道理。“利之所至,士必趋之”,这说明知识分子也是爱钱的。但是,你若让他放弃功名去当商人,打死他也不肯。至于得了一官半职之后,一些商人登门送礼,则是可以心安理得地笑纳的。宁可受贿也绝不“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中国的官僚阶层,历来就是腐败分子的大本营。

    中国的“士”,指的是知识分子,但在“士”的左边添一个人,就成了“仕”,就变成官员了。“学而优则仕”,读书读得好就能当官。当了官,就能为社稷谋划,为人民服务。当然,也能贪污受贿,光宗耀祖。商人赚钱再多,却是不能光宗耀祖的。优秀的知识分子可以当官,当官就可以发财。所以,童蒙课本上便有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样的教导。

    若加分析,古代之商和今日之商是有区别的。士农工商,这里的商,是专指做买卖的。今日之商,泛指一切经济活动。资本主义的一大功劳,就是把农业社会改造成了工商社会。在这种社会形态之中,工商界人士成了社会的主体。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有了贸易部和中央银行,这在一百年前,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在中国,哪怕最为偏僻的县城小镇,也会挂出几家公司的牌子,这在二十年前,也是绝无可能的。关贸总协定、世界银行、联合国粮农组织及欧佩克,这些世界性的经济机构,自从闯进我们生活的那一天开始,就成为社会的不可或缺的支配力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像欧盟、亚太经合组织、东盟、北美贸易区甚至非统这样的地区政府合作机构,也都变成了万众瞩目的经济论坛。各国首脑在这些论坛聚会一次,经济地震就会爆发一次。在这种变化之中,在经济问题已成为国际事务轴心的时候,人们的价值观念产生了剧变。经济类的大学与学科雨后春笋般涌现,哈佛大学的商学院成为各国的莘莘学子仰慕的圣地。这种变化在中国来得迟一些,但并不太迟。而且愈迟则愈速,不但迎头赶上,而且有大步超越的势头了。

    从以“仕”为本到以“商”为荣,中国的知识分子,在邓小平倡导改革的这短短的三十年间,就完成了三千年的跨越。孔夫子若活到今天,一定不会死抱他的“学而优则仕”的教条,就像邓小平不死抱马克思、毛泽东的教条一样,他会创造性发展他的儒家理论,在《人民日报》上发表重要社论,题目是:学而优则商。

    “儒商”一词,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听说有一篇文章说世界上有两种人最会做生意,一是犹太人,一是中国人。这个我不敢苟同。如果换一句话说,世界上最大的生意人是犹太人,而中国人中则盛产小生意人,这我就会同意了。在中国的街头巷尾、酒店茶楼,常会听到这样的议论:“这个人,小算盘打得才精。”擅长打小算盘,这是中国人的特点,从文化角度看,也算是不折不扣的“国粹”了。

    说到底,打小算盘还是一种农民意识,是“小富即安”思想的体现。当然,也同这些商人不是“儒”有关系。儒家襟抱,气吞如虎,儒家讲究的是兼济天下。儒家学问培植的是经邦济世之才,“经济”一词,便是这么产生的。中国把知识分子算作“儒”,便是希望知识分子都成为经邦济世之才。在战乱年代,“儒”为侠客,为战士,为三军之帅;在太平盛世,“儒”为良吏,为干臣,为父母之官;进入工商社会,“儒”则可仕可商,理所当然地应该产生一批批市场精英,在经济战场上风云际会,笑傲王侯。

    所以,儒商的出现,乃是社会的一大进步。进入到信息时代、高科技时代,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不是“儒”,你还没有经商的资格了呢。货币贬值,贸易赤字,通货紧缩,机会成本,诸如此类词汇,若深入进去,都是皓首穷经的学问,不懂得这些,不要说当商人,就是当一个现代人,也是没有资格的。

    历几千年的经验,人们的思维基本形成这样的定势:商与金钱、与财富是紧密相连的。无商不富,追求财富是人类的本性,只不过获得财富的手段不同。暴力攫取财富,这是人类早期的野蛮行径;权力转化为财富,这是人类中期人治的表现;知识转化为财富,这是人类现代文明的结晶。唯有理性的社会,法治社会,儒商才有可能大批涌现。也唯有儒商的大批涌现,人类的财富才可能呈几何级数增加。

    但是,需要在这里说明的是,儒商虽然是现代知识分子的精英,并不等于说知识分子中的精英都去当了商人。我也无意怂恿所有的专家学者都加入商人的行列,让陈景润改行去当券商,这无异于硬逼着一位大老爷们怀孕,是有悖常理的事。

    我不敢戴“商儒”的帽子

    1992年,我以专业作家的身份下海,故好事者常以“儒商”誉之。每到这时候,我就感到莫名的尴尬。虽然,我在《中国需要儒商》一文中,对儒商大加赞扬,但临到我自己头上,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我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在文人下海的大潮中怀着荆轲式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心情,告别文坛而投身商海的,虽然赚钱不多,但感慨却不少。

    下海头两年,人家称我为儒商,我哼哼唧唧,不置可否。因为你毕竟坐上了加长的凯迪拉克轿车。朋友们单看这个,就断定你是一个成功者,却不知这是“打肿脸充胖子”,个中蹊跷,不好在这里道破。两年之后,我比较明晰地看到自己并非商业奇才。虽然能赚一点小钱,却做不下富甲天下的霸业,因此就不再想唱荆轲式的“壮士歌”,而改唱李太白的“蜀道难”了。最重要的,由于我固守了二十多年的文人传统无法改掉,故在商人堆里总有些不自在,这好比一个人坐在一群猴子中或一只猴子闯进一群人里,有那种“物不类聚”的尴尬。

    “洛阳虽好不如家”,我动了回到文坛的念头。但一经与过去的文友们相聚,我就知道文坛我也回不去了,毕竟接受了几年商业生活的改造,对文坛上的门户之见,鸡肠狗肚的小家子气,也很不习惯了。因此我便过起了两头都挂着,或者说两头都挂不住的“两栖人”的生活。

    这时候,人们再称我为儒商,我就会对他们说:“不对,我不是儒商,而应该是商儒。”

    顾名思义,儒商是知识分子商人,那么商儒呢,就应该是做点小生意的知识分子了。所不同的是,前者重在商而后者重在儒。

    我最初说出“商儒”这个词,是在和老作家徐迟的一次谈话中。当徐迟问我怎么处理商业与文学的关系时,我说:“儒商是把学来的知识用于赚钱,而我却是想把赚来的钱用于文学。这么说,我不是儒商而应该是商儒了。”

    “商儒,这提法很新颖。”徐迟说,“你还可以把这概念进一步拓展,隐于商的文人,可以称作商儒,专事研究经济学问的人,也是商儒。”

    “这么说,马克思是最大的商儒了,他的《资本论》是一部彻头彻尾的经济著作。”

    “可以这样说,马克思是一位商儒,每年获诺贝尔奖的经济学家,都是最成功的商儒。”

    这次谈话又让我气馁。创造“商儒”一词并用来标榜自己,我还颇以为得意。但是,一想到马克思他老人家可以称作商儒,亚当·斯密、凯恩斯等也是商儒,看看书架上他们的著作,我立刻就无地自容了。

    有巴菲特、比尔·盖茨在前,我不敢当儒商。有马克思、凯恩斯在前,我又不能妄称商儒。那么,我究竟算是什么呢?好在商儒的解释有三种,既然这一种解释我占不了便宜,且换下一种:做点小生意的文化人。这种人在中国倒真是不少。三个郁郁不得志或者好高骛远的读书人凑到一起,一家公司就诞生了。中国是个生育能力极其旺盛的国家,不但会生人,就是蚊子、盗匪、公司之类,也统统是一窝一窝地生下来。很不幸,做小生意的文化人所开的公司,在这一窝一窝的公司中占了很大比例。这还不包括那些未婚先孕和生下来没上户口的黑孩子。他们无一例外地都在做着一个鸡蛋变成一座养鸡场的美梦。但过不多久,美丽的肥皂泡照旧一个一个地破灭。这一类人如果都可称作商儒,商儒便成了悲剧的代名词了。四十多岁的人了,让我再去演悲剧的主角,我是万万不干的。那么,这第二种解释,只能放在一边了。第三种解释:隐于商的文化人。古人云:“小隐于山林,大隐于市朝。”说这句话的人,是世界上最最伟大的预言家,因为,他已预计到今日的城市中,有最好的美食城和娱乐城,有名车如流,有仕女如花,有卫星转播的足球赛,有绿草如茵的高尔夫球场,“隐”在这样的城市中,不是人间的仙人又是什么?但是,且慢,城市中这么多美好的东西,你凭什么去享受?钱!不错,是钱!但你若不能精心地策划抢银行而不致犯罪,你就得去把维持自己消费的钱赚回来。一谈到赚钱,你又得经商了,说到底,大隐于城市便是大隐于商。

    想来想去,商儒的第三种解释和我的实际靠得稍拢一点,充其量,我是一个隐于商的文化人。以商儒自诩,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但一想到,一个不入流的小商人和一个天才的经济学家共戴一顶“商儒”的帽子,那这帽子,我是无论如何也不敢往自己头上戴了。

    文化杂谈四题

    一方文化养一方人

    常言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换言之,一方文化也养育一方人。我曾说过,长江流域的文化可分为三种形态。三峡之上的上游,是巴蜀文化;三峡至江西孤山这一段,是长江中游,乃荆楚文化;自安徽而下至上海,为长江下游,对应的是吴越文化。

    这三种文化有相同之处,但更多的是不同。巴蜀得源头之清,发而为天籁,故那里的人,散淡而有追求,幽默而不刻薄。下游的吴越,尽得水利,故彼处的苍生,在谨慎中求优雅,于勤奋中得自适。散淡而又幽默的人,神闲心静,爱财富更爱安逸的生活。故巴蜀之地,郊野多灵异山水,城市多酒肆茶楼。女孩儿眉眼生动,爷们儿怡然自乐。谨慎而又勤劳的人,有意无意,都在培植温良恭俭的乡风。故此处,多士大夫,多艺术家。自南宋之后,引领生活潮流者,多半产自吴越。到那里一走,盈耳的吴侬软语,会让你想起“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的诗句。

    比之巴蜀和吴越,荆楚地方的人,便显得霸气有余而矜持不足,亢奋尤多却敬畏较少。这也是地理使然。在上游,长江不疾不徐,故有诗人吟唱“蜀江水碧蜀山青”,七个字,就勾画出一个天府之国的妙处。在下游,长江也很从容,同彼处的女子一样,感情收束而不泛滥,故有《春江花月夜》那样的绝唱。唯独在中游,长江野性十足,历史中有“万里长江险在荆江”之说。虽然李白在这里留下“千里江陵一日还”的豪唱,终究缺了“胜似闲庭信步”的雅致。在上游,长江如少女,一颦一笑楚楚动人;在下游,长江像少妇,一动一静顾盼生姿;在中游,长江就像狠婆娘,呛你、辣你,叫你无法悠闲,也无法优雅。

    大海里生长捕鲸的勇士,荆楚大地生长狂人。人与水和谐,人幸福水更妩媚;人与水斗法,人辛苦水更放肆。长此以往,代代相续,文化的品格便不知不觉地形成。这种文化上的选择,并非由自己做主。

    鄂与楚

    用测字来预卜人的祸福,是中国古代方术的一种。科技高度发展的今日,此术虽已式微,但尚未绝迹。日前,听到一则故事,说有人测了“鄂”字,左上为两“口”,左下为一个“亏”字,右边为“耳”旁,意谓两张嘴说话,只有一只耳朵听,这样一种情势,当事者岂不吃亏?

    汉之前,就有“鄂渚”之说。今日的鄂州,即汉之鄂县。三国时期孙权曾建都于此,改鄂县为武昌,取“以武而昌”之意。但把整个湖北简称为鄂,历史并不久远。此前如唐李白酒隐安陆,蹉跎十年,他认为自己是湖北佬,故吟唱“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稍后的杜甫,自四川买舟而下,出南津关后,吟唱“楚地阔无边,苍茫万顷连”。两人均称湖北为楚。明朝初建,朱元璋袭元之制,不称省而称道,全国共有十三道,湖北属于湖广道。这湖广实指湖北与湖南,与广东广西毫无关涉,但不知为何不叫“两湖道”而称“湖广道”。明朝二百多年,湖北湖南是一个省,但长沙与武昌,却依然是两处中心。为了称谓方便,便出现了“湘鄂两地”之说。“湘”为湘江之简称,成为湖南的代称;“鄂”为鄂城之简,成为湖北的简称。用“湘”来代指湖南,非常恰切,毕竟,湘江是湖南境内最大的河流。但用“鄂”来代指湖北,却并不是最准确的。究其因,湖南湖北皆为楚地,若说“湘楚两地”,则把湖南排除在楚地之外,显然不妥,故拈出一个“鄂”作为湖北的简称。此后相沿袭用,现在想改也改不了。其实,若以“荆”来代,则荆山荆江,是楚文化的发源地,历史意蕴,不言自明。但“荆”字似嫌格局太小,故先贤弃之。

    著名的楚文化史专家刘玉堂先生,两年前就提出建议,改“鄂”为“楚”。但当道者有顾忌,认为将湖北简称为楚,会引起邻省纠纷,因为楚文化地区不仅仅是湖北,还有湖南、安徽、江西、河南也有一部分,湖北独称为楚,人家会怎么看?至今,“惟楚有才”的对联,还悬挂在长沙岳麓书院的大门上呢。其实,这担心大可不必,人家湖南,近些年提出的口号是“振兴湖湘文化”。真正还在打造荆楚文化品牌的,就是我们湖北人了。

    从字形上看,“楚”也比“鄂”好,楚由“林”与“疋”两字构成。树与布,寓山清水秀、物阜民丰之意。凡事欲和谐,必先稳当、吉祥,“楚”字便有这种寓意,不像“鄂”字,让人用测字的方式一解,听了便觉泄气。

    惟楚有才

    几年前去长沙,唐浩明先生领我参观岳麓书院。我站在大门口欣赏那副闻名遐迩的对联。唐先生说:“对不起,这是湖南人自大。”我笑着回答:“湖南人有自大的本钱。不过,这对联为何只有一半呢?”唐先生问:“怎么只有一半,那一半怎么写的?”我说:“完整的一副对联应该是:惟楚有才,才满江汉间;于斯为盛,盛在明清后。”我念出后,看到唐先生愕然,连忙笑着解释:“这是我开玩笑,临时凑上的。”唐先生夸我有捷才,说联句续得好。后来,我应邀为江陵的张居正旧居纪念馆写一篇短赋,开头两句,便用了上述联语。

    湖南湖北同属于中部,又属于楚文化地区,两省都是中国的人才高地,出的都是那种经邦济世、倒海翻江的旷世奇才,都属于狂人,如明清之后的张居正、曾国藩、黄兴、蔡锷之类。至于一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如果缺了两湖,简直就没法写了。

    两湖的人才虽有差异,但异少同多,都是亢奋激励之士。每读《易经·乾卦》第一句爻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便认为这爻辞作者不是周公,不是孔子,而应该是两湖人士。自强不息,是楚地人才的最大特点。

    但若深加探究,便会发现,楚地的人才,大都诞生在社会的转型之际,特别是改朝换代的转折时期。秦之末世,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是楚人;元朝末世,最先揭竿而起的陈友谅,是楚人;清之末世,打响推翻专制第一枪的,亦是楚人。楚多才子,但更多的是英雄。那一年,我访问红安,应县长之请,写了一首诗:“我爱红安五月花,杜鹃如血血如霞。如何二百屠龙将,尽出寻常百姓家?”虽是反诘,却道出一个特点:楚之人才,多英雄气而少书生气,多草莽气而少贵族气。即便是饱读诗书的大才子,如屈原、米芾、熊十力等,也都狂狷必然由我,俯仰绝不随人。所以说,惟楚有才,这“才”如何为顺世所用,当道者可深思之。

    放风筝的心态

    时下,建设文化强省、文化强市的口号不绝于耳。这是文化复兴的表现,亦是国家兴盛的表现。但若方法不对,可能事倍功半,甚至南辕北辙。这好比放风筝,风筝做得再好、再显眼,放得再高,但若手中的线断了,风筝就会乘风飞去,风一停,风筝又会停落,遭受风吹雨打。所以说,振兴文化不能像放风筝,只是借时代的风力,图一个好看。建设文化,首要的是让文化落地生根。培植文化的土壤,才是一个科学的态度。

    毋庸讳言,湖北是文化资源大省而非文化产业大省。如果我们抓文化建设而不能转化为产业,则文化无落实之处;但是,如果抓文化建设仅仅是为了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则文化被降格为商人谋利的手段。我想,这也不是当道者所心仪的愿景。

    说到底,培植文化也存在着义与利的价值取向。孔圣人有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固然说得太绝对,但的确道出了一般世情。当下世界,美国的好莱坞大片、日本的卡通与动漫,不但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也同时向全世界输出了它们的价值观,这是出乎利而止乎义。反之,看我们的影视传媒业,值得骄傲的地方并不是太多。若当道者强调市场,则制造的节目一味媚俗或趋赶潮流。以盈利为最高目的,可谓利生义死。若强调主旋律,则其作品又成为扁平的宣传品,缺少欣赏价值,导致利尽义枯。目下这种局面不但没有改进,反而有泛滥之势。究其因,乃是引导者仍然有放风筝的心态,而从业者又缺少道德上的自律。

    现在,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一些消息,某省某市某名山胜水,将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宣传当地的电视剧或其他样式的文艺作品,这种做法似已成为时尚。执事者认为这样做是体现公平、公正,是科学的方法。我大不以为然。请问:中国和世界的文学艺术史中,那些不朽名著和艺术杰作,有哪一部是用重金海选出来的?这是用不尊重文化规律的方式来做文化上的事,不值得提倡。何况,文化与科技领域不同、规律不同,承担的社会责任与文明指向亦不同,用科学攻关的方式与工程招标的办法来对待文学艺术,可谓大谬。

    牧笛

    这几天,读辜鸿铭先生的《中国人的精神》一书,其中有一段话引起了我的兴趣:

    欧洲语言中“科学”与“逻辑”二字,是无法在中文里找到完全对等的词加以表达的。像孩童一样过着心灵生活的中国人,对抽象的科学没有丝毫兴趣,因为在这方面心灵与情感无计可施。事实上,每一件无需心灵与情感参与的事,诸如统计表一类的工作,都会引起中国人的反感。

    尽管,当今之世已进入高科技时代,但我仍属于辜氏所说的那种中国人,愿意像孩童一样,过着自由自在的心灵的生活。我所喜爱的事情,像写作、旅游、书法、茶艺,甚至打高尔夫球等等,几乎和“科学”与“逻辑”无关。我生也有幸,居然能够从事我所喜爱的职业,并且有时间、有条件来满足我的爱好。

    就说旅游吧,虽然我无意去做马可·波罗或徐霞客那样的旅行家,但我一年中至少有三分之一的时间,仍是在旅途中度过。朋友们戏称我“打波的”,即把波音飞机当“的士”来坐。李白“一生好入名山游”,但仗剑走天涯的他,一路上的接待站,不是道观就是佛寺,再者,就是朋友的家。这多少有些不方便。那时候,旅游是个别人的事,社会上不可能给旅游者提供更多的方便。杜甫“门泊东吴万里船”,陆游“细雨骑驴入剑门”,都是古代最好的旅行家的韵致。旅行家与诗人是不可分的,这两种职业的人,都像孩童一样过着心灵的生活,都能够原汁原味地体现中国人的精神。

    每年的深秋,我最乐意的事,是自己开车,徜徉在江南的山水中。逢山看景,遇寺礼佛。村落里的炊烟,河流上的橹声,闲卧在柳树下的黄牛,甚至媚眼一笑的小小村姑,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东方神韵。

    游湘西的天子山,我写了一首诗:

    回首神堂山隐约,寸心常逐白云飞。

    此生称意于山水,风月林泉送我归。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称意于山水的。但是,山水的美感,若能作用于每一个人,则我们的社会,便会处处充满祥和。按辜氏的观点,中国人的精神,纯朴如孩童的心灵。这种孩童的纯朴,永远保存在大自然的风月林泉之中。一棵树长在沃土上,枝繁叶茂。另一棵树长在悬崖边,枝干卷曲。这悬崖边的树绝不会对沃土上的树大生嫉妒之心,更不会跑过去取而代之。这就是自然。这也反映了“人之初,性本善”的中国人的精神。古代的圣人说:“道法自然。”自然的法则就是善的法则,也是中国人做人的法则。

    热心的读者朋友也许会奇怪,你怎么谈旅游谈到做人的法则上去了呢?这是因为从根本的道理上讲,两者是相通的。几年来,我陆陆续续写了一些游记,只是记录一些观感,无意说明什么道理。但我的确在美丽的山水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历史的驴友

    近年来,富裕起来的中国人喜欢旅游了。有几日闲情而耽于山水,也算是生命的一乐。一般的旅游者,称为游客。把旅游当作一种生命的体验方式,自驾一辆小车去往天荒地老之地,犹如古人驾一叶扁舟自庙堂回归于江湖者,则不能简单地称为游客了。聪明的年轻人,将这样一群山水的候鸟称为驴友,真是绝妙。初听这名字的时候,我想到骑驴的张果老,亦想到陆游的名句“细雨骑驴入剑门”,还想到19世纪法国著名的隐逸诗人弗朗西斯·雅姆,写过的一首诗叫《和驴子一起去乐园的祈祷》。总之,驴这样的代步牲口,虽没有骏马那样威风,骡子那样强壮,但它踏出的碎步儿,很有点优哉游哉的姿态,骑在它的背上,谁能不飘飘欲仙?自驾游者,将自己的座驾称为驴,再称自己为驴友,既调侃又诙谐。我想,造出这个词的人,有上等的智慧。

    1993年,我有了自己的第一辆小轿车,几乎就从那一年开始,我就是一个标准的驴友了。从此,每一年我都会挤出时间,或几天,或旬日,或逾月,远近不拘地酣游一番。过了不惑之年后,虽然驴友的身份不变,但兴趣却在慢慢地转换,由对风景的钟情变为对历史的探究。到了五十岁后,我干脆称自己是历史的驴友。

    我曾说过,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其国民大都有嗜史的习惯。好的历史小说、历史随笔一直是坊间的长销书,便是一个明证。我由年轻时喜爱历史到中年以后研究历史,由单纯的文学到文史兼容,实乃是完成了人生的转变。正是因为这一转变,我才有可能成为历史的驴友。

    在过往漫长的岁月中,有多少王朝、多少民族在中国的大地上,写下过他们壮烈的史诗。历史演进的过程,一直是毁灭与新生交织。多少城市变成废墟,多少荒滩又变成锦绣之都。有些地方让我感慨唏嘘,还有的地方让我心灵震撼。多少战场,走近它已是一片寂静,但我仍会产生“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的忧伤;多少古刹,依然让你听得见暮鼓梵钟,但“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的萧旷,却再也无法领略。

    十几年来,我造访过不少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地。在刘邦斩蛇起义的芒砀山,我深深地感到物是人非;在金兵突破中原的风陵渡,我又感到江山依旧。红军长征依次涉过的于都河、湘江、赤水河、金沙江、大渡河,我一一走过。当我伸手揽起江花,我仿佛捧起了毛泽东大气磅礴的《长征》诗句。当我登上贺兰山,吟诵起岳飞的“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的词句时,依然生起了八百多年前的揪心之痛……

    咀嚼英雄的诗句要有云水胸襟,消化沉重的历史要有宽广胸怀。不管你愿不愿意,只要你当上历史的驴友,人间的沧桑就会充盈你的内心。

    2007年的10月,我曾到过内蒙古巴林左旗的林东镇,那是一座不足五千人口的小镇,但九百多年前,它却是一个强大的草原帝国——辽国的首都。契丹人创建的辽上京,让多少中亚的番邦闻之丧胆,甚至天之骄子的北宋也曾向它俯首称臣。但是,这个强大的王朝最终被女真人摧毁。我来到这里的时候,但见辽国皇帝的宫殿变成了牛羊啃食的牧场。为此我写下了一首《辽上京废墟日出》的绝句:

    几重风雨几重霜,宫阙而今变草场。

    静静一轮红日下,君王不见见牛羊。

    消失在历史中的契丹人没有看到,一百一十年后,给他们带来灭顶之灾的女真人,又被后来居上的蒙古人掀翻了皇座。当我在北京房山的九龙谷看到破败不堪的金皇陵时,又写了一首诗:

    倘将历史重来过,明月空山应断肠。

    马上英雄辇下死,帝乡未必是家乡。

    比之漫长的历史,一个人的生命何其短暂。但若是进入历史,千年前的事情如在昨日发生。当你把许多重大的历史事件连缀起来时,你就会感到个人的悲欢离合显得多么脆弱,甚至渺小。所以,一个愿意当历史驴友的人,身体要健康,心智更要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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