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爱情梦-昔日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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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之砂

    你揉着哭红的眼睛,他让你眼神更忧郁

    心疼你,却无法安慰你

    你说这世界冷冰冰,你怀疑什么是真情

    想放弃,想远远的逃离

    想抚你畔,别再多想

    将过去遗忘,让我为你准备一个家

    爱在爱你,爱在爱你,从我们相遇那天起

    不要哭泣,不要哭泣,你应该被珍惜

    爱在爱你,我只想爱你,就算你会不答应

    我会继续,静静等待,留在你身旁陪你守护你

    ——题记

    男孩爱上了一个养珍珠人家的女孩。男孩一贫如洗,他没有足够的彩礼向女孩提亲,加之女孩的父亲视钱如命,男孩只好用心思念女孩。

    一日,男孩登上女孩的家门,说是跟她父亲打工,不计报酬,半年后给她一捧珍珠就行,女孩的父亲眼珠一转,点头同意。

    于是,男孩每天帮着女孩的父亲撑船,提河蚌,取珍珠……忙得一刻不停。一日午后,女孩为他们送水,男孩问女孩:“你知道珍珠是怎样形成的?”孰料女孩摇头不知,男孩一惊,心里暗骂女孩的父亲,吝啬鬼,为何不能串一个珍珠项链给自己的女儿呢?男孩告诉女孩,珍珠的形成,最初是一粒砂子放在河蚌中,任河蚌的肉磨擦,生成分泌物包裹,久而久之便形成晶营剔透的珍珠,女孩听得很激动,同时也瞪大了那双美丽的大眼睛。

    半年后,女孩偷偷跑出来和男孩幽会,男孩轻轻地从怀中掏出用半年汗水换来的珍珠项链戴在女孩白皙的颈上。那一刻,女孩幸福地依在男孩怀中,用泪珠慰藉了男孩。同时女孩羞涩地说:“你能带我离开这个家么?”男孩沉重地低下了头,因为他不能丢下患病的孤母。分别的时候,男孩用极低的声音对女孩说:“让我考虑一天,好吗?”女孩含泪地点点头。

    第三天,人们听到养珍珠老头撑着船在大声叫骂着……

    男孩女孩相拥着进了城,男孩一时间无手艺找不到工作但为了房租费、生活费,他去了建筑工地做小工,干着粗重的力气活——搅拌砂、水泥,浇注成混凝土。

    一个月后,男孩把第一笔工资交给了女孩,女孩未舍得给自己多添一件新衣服,反而去了市场买回了家庭什物。男孩女孩日子过得虽然清苦,但两人毫无怨言。

    一年后,男孩把从建筑工地上挣来的钱全部交给了女孩,女孩筹务备了一些简单的家具,在租来的小房窗上贴了张“喜”字,请了几痊在工地上一块干活的民工,他们结婚了。

    婚后的日子,男孩女孩过得还算安宁,一年后,他们的小宝宝出世了,男孩肩上的担子加重了,挣来的血汗钱再节省,也难以满足家庭生活的需要。渐渐地,女孩有一些牢骚,她有点不甘心过这种日子,见男孩一回来一身汗味躺在床上睡,她就有种想吵架的冲动。男孩任女孩骂他,甚至拧他、咬他,他依然沉默着。女孩对男孩的态度赵来越不满意……

    终于有一天,女孩把孩子留给了房东奶奶。当男孩因工程资金不到位回家找不到女孩时,他急得两眼发红,抱着孩子满大街找,找完一条街又一条街。男孩心灰意冷,痛苦地用拳头敲打自己的头颅,自责地骂道:“我怎么就这么无能,连自己的老婆、孩子都养不活。”男孩流下了苦涩的泪水。正当他怀中的孩子尿在他怀中的时候,男孩从自己的泪花中,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女孩,她正挥动着大扫帚,在扫马路。男孩百感交集,抱着孩子向前走去;女孩也发现了他们,停下扫帚,傻傻地愣在那里。一阵风后,女孩用手揉着她的双眼。男孩近前,把孩子送到她的怀中,轻轻用手翻起女孩的眼皮,用自己的舌头舔出了刮进女孩眼中的砂子,女孩的双眼一下温热起来,她抱着孩子伏在男孩的怀中嘤嘤地哭了……

    原来,爱就是一粒平实的砂子,最美的时候它是一粒珍珠,最实用的时候它是一个温暖的家庭,最烦躁的时候,它是眼中的砂粒,不过是爱的砂子……

    女生宿舍里的爱情传说

    离开了家,离开了学校与同学。住在租来的单身宿舍。过着简单的生活,每天上班下班。星期天会去看孙涛。他工作的地方离我较远,有时他会坐车来我宿舍聚餐。有时我会赶过去他那儿玩。

    好几次房东问我:那个长得帅气的男生是不是我男朋友。我微笑着说,我哪有这样的福气呀!他是我的哥们。然后见房东摇着头,嘴里念叨着走开了。

    不知何时起,孙涛的宿舍里多了几盆花苗。粗心的我一直没有发觉。直到有一次,另一个同学夸孙涛的盆栽好漂亮的时候,我才看到,阳台上放着几盆花草。我戏弄着着:

    “孙涛,你什么时候喜欢上了盆栽了。等它们长大后,能不能给我一盆。”我弄着花的叶子说着。这花好漂亮。

    孙涛沉默的点点头。

    晚上,孙涛送我回宿舍。一路沉默,静得能让我听到自己的呼吸声。走到门口,又看到那行字。

    我转过头看着孙涛。

    “孙涛,我送你株花苗好不好。”

    孙涛瞪大眼睛看着我。脸上露出可爱的笑容。不说话。

    “我喜欢你。很久很久了。你能喜欢我吗?”我盯着他看了许久。

    “我打算等阳台上那些花开了就送给你。到时,你能接受我的鲜花吗?”他反问我。

    我乐得跳起来,搂住他的脖子。

    数日后,盆栽在我们的精心照料下绽放着美丽的花朵,而我跟孙涛的爱情犹如那盛开的花朵般收获着季节。

    后语:女生宿舍传说补充:如果有男孩细心养着花苗,当他把这株花送给了女孩,那么他肯定是非常爱着那个女孩。

    我是女生,漂亮的女大学生

    韩晓梦再次见到我时,瞪着大眼张着大嘴,表情夸张地如同见到了活的恐龙:“怡口莲——你、你……你怎么变成这模样了?”怡口莲是她们给我起的外号,我的大名其实是苏怡莲。

    我有气无力、强迫着双眼睁开条缝,瞄了她一眼后又闭上了,趴在桌子上说:“你以为我想啊,我这不也是没办法吗……都是被程如风压迫的……”

    “哎呀呀,你看看你这脸色,黄黄白白……看看你这眼圈,赶上熊猫了……看看你这头发,比雀巢还象鸟窝……看看你这……”

    “你就不能不看啊……”我迷迷糊糊地说。

    “你这些天到底搞什么啊?”她在我对面坐下,奇怪她这个大忙人居然也有空跟人闲聊天了。

    “程如风他们学生会组织一个庆祝建院十周年的晚会,可是时间太紧张了,拉我去帮忙,人手又不够,又是找节目排节目,又是找美工找道具,还要找主持人写台词和过场……我已经熬了几天夜没好好睡了……”

    “唉,你真是瞎忙活——都是白干,又不挣钱也不出名的……不过,”她忽然狡黠地笑了笑,“但是为了追帅哥,也算值得了——”

    “喂喂,不要胡说,谁追帅哥了……”

    “程如风可是外语学院的著名帅哥嘛,你这么卖力,他一定感激不尽,对你大增好感呐……好好,我不说了——我今天来找你,有件好事请你帮忙。”

    我勉强从桌子上爬起来,用胳膊支撑着脑袋,就差没用火柴棍撑眼皮了:“到底什么事啊?不是好事可别找我,我累的快死了,好不容易忙完他这档事……”

    “当然是好事了,”她四周看看,一副神密的样子靠近我,“又有钱赚又对自己有好处——我爸学校里请了一个韩国中学访问团来,他们是为了互相交流嘛,没有商业目的,但是要请个翻译帮忙,本来请了一个专业韩语翻译,但是人家要价太高,我爸那县城普通中学本来就穷,所以就请了他一天,访问团在学校进行会议和讲座的那一天。但访问团要呆五天,顺便参观一下县城和附近乡村的中小学。人家那边自己有个翻译,但是我爸他们还是希望能有一个咱们自己的翻译陪同。所以我一下子就想到你啦,你学韩国语,放假那会不是还去韩国旅游团当过兼职导游吗?所以我向他推荐了你,咱们虽然不是专业翻译人士,但也不能白干,钱不多,不过也是点收入嘛,而且你锻炼锻炼韩语,这不件很好的事吗。”

    “听起来真不错啊,”我有了点精神,“如果关于教育方面的会议和讲座不用去,只是日常陪同,应该没问题……”

    “好,就这么定了!拿了报酬别忘了请我吃饭!我还有事先走了,你先准备一下,他们来了我给你打电话——”她站起来,“对了,你精神精神,可别顶着两大黑眼圈去啊。”

    为了在韩国中学访问团前展现中国女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我好好的睡了一觉,看起来好多了,但肤色和眼圈还不是很完美。韩晓梦又来了,拉起我跑到学校附近一家生活馆里做一次按摩和面膜——我这才明白她怎么总看起来那么精神焕发、神采奕奕,原来按摩后真的很放松很舒服,休息一下精神就会很好,做了面膜后脸色也漂亮起来。

    我先走出生活馆时,在大街上巧遇程如风,他纳闷地看看我,我想我现在的风采一定接近美女了吧,心中暗自得意,没想到他问了句:“你也做美容啊。”

    唉,包括我在内很多学生都以为这个生活馆就是给那些中年有钱女人做美容的地方。“准确来说也不能算是你想像的那种美容——”我正折磨着该怎么给他描述时,韩晓梦匆匆跑出来拉着我的胳膊就往车站赶说:

    “快走吧,抓紧时间去潘家园买两件新衣服,你看你这衣服穿的半新不旧的……刚打电话来了,说客人下午就到了,你现在这样子怎么行……”

    扔下了困惑的程如风站在街边发呆。

    晚上去陪同韩国访问团吃饭,路上大家说说笑笑倒也开心,除了团长是位老生生,其他团员多是三十来岁的年轻人,大家还比较说得来。韩晓梦在一旁经常扯扯我的袖子问我们说啥,得知有人夸我们漂亮时,她很得意,虽然知道对方听不懂,但还是压低声音在我耳边说:

    “本来嘛,他们韩国的女人最喜欢整容了,虽然看起来全是美女,可都是做了整容手术出来的……咱们可是天生丽质……”

    饭后在校长——韩晓梦的父亲——亲自带领下到县城外天然湖泊渡月湖赏月,这是当地著名的风景区。时间正临近中秋,浩月当空,波光鳞鳞,坐在湖中亭上,吃着月饼水果,喝着啤酒,韩国客人们赞不绝口,心旷神怡。一位充当韩方翻译的那位男老师主动用半生不熟的中文朗诵起“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激动之间手臂挥舞,不想碰播了桌上半瓶啤酒,正好在我跟前,虽然我连忙躲闪,还洒在了我新衣服的左手袖子上。他慌忙道歉,我连说没关系没关系,晚上回去洗洗就好。没想到的是,这件洒了酒的衣服后来竟惹出大麻烦来。

    那天晚上十一点前我赶回学校,因为宿舍十一点关门,也许是我的焦急神色影响了他们,加上我湿了的衣服袖子,大家才决定早点返回各自的住处,否则看他们兴致高昂的样子恐怕到明天早晨也散不了。

    匆匆走过学校小路,和几个男生擦肩而过,感觉有点特别,忍不住回头望望发现那几个男生正站在那儿表情诡异地打量我,我看看自己——也没什么特别啊,那几个人似笑非笑的、还嘀嘀咕咕。恐怕宿舍关门,我疑惑地跑进宿舍楼里去。

    此后这四五天里,下了课我就搭郊区巴士到镇上学校和韩国访问团在一起,陪他们参观镇里和附近乡村的中小学校、图书馆等,另外也有一些旅游和休闲内容,品尝当地的风味小吃……天天弄的晚上很晚才回学校,甚至有一天因为跟随他们去参加一个乡下传统月亮节而导致晚上未能按时回学校宿舍,通宵的篝火赛歌舞蹈晚会,每个韩国老师都很兴奋。

    然而就在第二天,下课后我正匆匆忙忙要赶到车站去,在学校门口又遇上了一帮男生,我看见程如风,连忙跟他打招呼,他却表情古怪而冷淡地看了我一眼,旁边几个男生嘻笑起来。他皱了皱眉,叫那几个男同学先走。等他们走远了,他才转过头来瞪我。

    “有什么事吗?”我莫名其妙地问。

    “你到底在搞什么?你知道别人怎么议论你的?”他的表情很愤怒,“我以为你跟那些女生不一样,没想到你也这么爱慕虚荣,你是想体现思想开放还是想提前过高消费生活。”

    “你在说什么啊?”我瞪着他,不明所以。

    “不错,前阵子你帮了我们很多忙,我也以为你是乐于助人、不怕辛苦工作的女生,看来是我看错了。你跟那些女生没什么差别,懒惰、虚荣、势利……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生活,什么都做的出来……你太让我失望了!你以为自己很漂亮吗,你这种漂亮根本就是堕落!”他不容我说话,劈头盖脸地来了一顿“怒斥”之后转身而去,这回是剩下我在街边愣神。

    下午韩国老师们在镇里一些古建筑景点拍照留念,而我的心情十分不好,独自留在客车发闷,顺手捡了几张报纸看,忽然发现两个类似的报道,说的是某某大学的女生追逐名利,有的是夜晚在大酒店之类地方向特别有钱的那些大款提供“特殊服务”;有的虽然不是特殊服务,但也是在酒店、酒吧、夜总会等地方陪酒、陪舞、陪打牌等等;其中还有一篇特别提到了某某大学外语学院的女生,尤其受到有些外国游客的青睐……看完了我才完全明白过来程如风的意思,顿时让我火冒三丈,居然把我想成这种人!细想想大概从第一天晚回来遇上那些男生开始,巧得是当时我浑身酒气——因为啤酒洒在了衣服上……但这些报道不过是个别现象、根本是少数,以为我们女生都那样吗?我是外语学院女生怎么了?我是漂亮女生怎么了?我回来晚怎么了?这三者相加就等于这篇报道吗?太可笑了!

    回到宿舍我立马措词激烈地给程如风发了一个电子邮件,指责他们的思想太狭隘太简单,以偏概全,看风是雨,自己不动脑子,不会思考,根本不了解真正的女大学生,不了解我们外语学院的女生,漂亮不是我们的错,我们有思想有个性,希望为学业事业付出辛勤劳动并获得回报——当我慷慨陈词一番,将邮件发出去后,才发现自己根本没解释自己到底去做什么了,为什么回来晚甚至夜不归宿。算了,他要是非那么想解释也没用。我非常痛快地去睡觉了。

    韩国访问团走了,他们对我表示了非常热情的感谢,其实我很喜欢和他们交流,这也帮助我提高了口语和学到实际交流中的许多内容。程如风忽然打电话来约我出去,我倒想听听他还想说什么,我不信针对女大学生的事我辨论不过他,于是雄赳赳气昂昂地去迎战。

    “对不起,”没想到他开口第一句话是这样,“那天我实在太过分了,可能我情绪有些冲动,请你原谅。你发的邮件我看到了,你说的没错,从广泛的角度来说,那只不过是极个别的现象,不能以偏盖全,我想大多数女生都不会如此。而从个人来说,你也不是那样的人,思想开明和追随时代发展都是正常的应当的,说性开放是思想开明其实是一种借口,为自己戴帽子。你是个能吃苦,执着理想,并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聪明女生——当然了,也是漂亮女生,漂亮绝不是肤浅和虚荣的代名词,请原谅我那天所说的话没经过大脑吧。其实第二天我就很后悔,我相信你不是那种人。”

    “那你当时怎么那么大火,想都不想张口就来?”看来我也没必要再和辨论,但也要说说清楚才甘心。

    “那是因为——因为……”他忽然吞吞吐吐起来,脸都憋红了,“因为……因为我喜欢你,所以那几个同学那么议论你,我就特别激动起来……”

    “你……怎么这么笨……”我也脸红起来,心里却暗暗笑起来。

    胭脂。帮我去追他

    “怎么办?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我不停地摇着胭脂的胳膊,她正聚精会神的对着镜子修眉毛,修眉刀几次都要和它的皮肤做最亲密的接触,她还是一边敷衍的嗯着,一边继续用修眉刀做着危险的动作。

    我承认自己没有出息,就是去篮球场边转了一圈,就被某个人漂亮的上篮彻底打败,不可自拔,站在一旁傻看到天黑,才被胭脂强行拽回宿舍,其实我很想再多看一会儿,虽然他已经走了,可是回味原来也是蛮美好的。胭脂这个不识时务的舍友。

    “胭脂,我喜欢他。”继续摇。

    她一下放下修眉刀,认真的看着我,说了一个字:“追。”

    “可是,可是,我没有经验,我也没有资本。”的确,这是事实,我曾经被人怀疑说是LES。因为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对她们喜欢的帅哥做出任何眼冒桃花流口水的的不雅行径。而且我没有淑女装更没有淑女象,一年四季作中性偏男性打扮,男同学都是我哥们,男同学不在的时候,我是女同学们的苦力。总之,我不是男生的幻想更不是女生的假想敌。

    胭脂,就不同了。我比较纳闷她为什么能走路时上中下三段分别在不同的方位,男生盯她的眼神,感觉随时都会流鼻血,有的说话磕磕巴巴,有的说话充满自以为很man的假笑声,有的使劲变着花子送礼物。反正都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胭脂说追,那就上呗。

    第一节 相识

    我喜欢的那个人,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是我记得他打篮球的所有精彩动作,甚至可以模拟出分解动作。胭脂没有叫我分解,她叫我找辆自行车。

    那是个下午,我们两个在图书馆后面猫着,胭脂脸上涂了厚厚的防晒霜,自行车在我们胯下做好了向前冲的准备,目标是他,目的是认识他。

    半个时候后,自行车如愿以偿的撞上了他,结果倒在地上的是我,即时跳下车的是胭脂,在旁边不知发生了什么的是他。

    第一回结局:我终于认识了他,是在他背我去医务室的路上。胭脂在旁边笑得岔气,回宿舍大肆宣传我的瞄准系数太低方向感其差。

    第二节 相知

    原来他叫卡其,一个叫起来脆脆的名字。

    腿好了的我,再三在胭脂面前表达了我要和他约会的想法,尽管他送我进了医务室就再也没有来找过我。

    胭脂又是一副敷衍的表情,斜着眼睛打量我的装扮,我穿着一个大黑T-shirt,一条篮球短裤,头发胡乱的绑在一起,整个一日本浪人。走,她说。

    等我跟着她穿过大街小巷,来到一个很梦幻很粉色的小店门口。她拉着我进去,拿了几件一副叫我换上。对着镜子我还真的认不出自己了,嘿嘿傻笑了几声,荷包鳖进去一大块。

    随着去了一个理发店,几个长头发男人围着我,变幻了我的发色,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化学物质,头发变得很直,估计也不会再乱翘了。

    晚上,卡其和我坐在学校咖啡屋里,我的扮相让很多兄弟们都没有认出来,让我忍不住想傻笑,可是我记得胭脂的话,只是半低着脑袋半露着牙齿,胭脂说半很重要。

    第二回结局:卡其很纳闷的问了我几次,摔个腿人可以变那么多吗?我装傻装累了,喝了太多啤酒不省人事,被他背回宿舍。胭脂说我朽木。

    第三节 相恋

    卡其经常会来找我,上次置备的几件可爱装扮也不适合了,爬山打球的太不方便,还要拼命给兄弟们解释这是哪里来得衣服。

    爬山的时候,胭脂说你要装成爬不动的样子,叫他拉你的手。结果我一路领先,企图等他爬不上来的时候拉他的手,可是没有得逞。

    打球的时候,我充当啦啦队,胭脂说我只需要在一边很淑女的对着卡其微笑,这样就可以镇住所有垂涎他的女生。结果我指挥球赛的声音和无法控制的尖叫镇住场上所有的男生和女生。

    还好,卡其没有吓跑,常常捏捏我的鼻子,很成熟的样子,我突然渴望拥抱,他的拥抱。胭脂说我长大了,可是她还说表白是男生的事情。

    结局:还好我等到了表白,这个要感谢胭脂,因为她制造了我和一个兄弟之间的绯闻,平时看上去不慌不慢的卡其整个校园的找我,满头大汗的对我说:做我女朋友吧。胭脂说在男生表白的时候要矜持,我忘记了,赶紧使劲点头,冲过去紧紧拉着他的手,不敢抬头看,害怕他脸上会有后悔。

    第四节 幸福

    我和卡其,很幸福,因为他说他喜欢我的傻,我的真。

    我和胭脂,很幸福,因为我喜欢她指导我的感情,尽管我每次都让她失望。

    胭脂和我,很幸福,因为她喜欢我能证明世上的感情不一定要用心安排。

    最初的爱情承诺

    冰冷的天空下。冰冷的空气中。冰冷的温度里。

    红色衣服的小男孩牵着红色衣服的小女孩。红色衣服的小女孩手里拿着浅蓝色的风筝。

    其实这样的天气这样的温度不适合外出。因为太冷了。

    可是这样的天气又适合放风筝。因为有风。

    冰冷的天气夹着冰冷的风。天知道这样的外面有多冷。

    小男孩和小女孩的鼻子冷得红红的。那颜色像他们身上的衣服。

    可是他们的笑容并没有因为天气而冬结。他们脸上的笑容是灿烂的。

    小男孩紧紧地牵着小女孩的手。就像小女孩会突然消失一样。

    小女孩紧紧地拿着风筝。就好像风筝会突然飞上天空一样。

    小男孩很紧张小女孩就像小女孩紧张风筝一样。

    小男孩全心全意地照顾着小女孩。虽然自己也很冷但也要用身上仅有的温度温暖小女孩。

    小女孩也全心全意地。不过小女孩在意的是风筝。

    小男孩知道小女孩的心思。所以不管天气冷仍就带小女孩出来放风筝。

    小女孩真的很想放风筝。所以不管天气冷仍就和小男孩出来放风筝。

    其实他们可以选择另一天。不要今天这么冷的天气。最好是晴天。

    可是……

    小女孩明天就要离开这里。离开小男孩。

    小男孩不想小女孩离开。可是小男孩去无力留下她。

    小男孩想。如果能在小女孩心里留一些美好。留下有一些有自己的美好回忆。那也很好。

    小男孩想。也许有天小女孩长大了。会寻着这些回忆来找到自己。

    小男孩想。她会不会记得我呢?

    小男孩想。不管她会不会记得。我一定要等到小女孩回来。

    小男孩在心里对自己发誓。

    小小的男孩小小的誓言。

    小小的誓言会随时间而改变吗?

    浅蓝色的风筝终于放上天了。小女孩轻轻地拿着风筝的线头。

    小男孩站在风筝飞上天的地方。远远地看着小女孩。

    小男孩想:如果可以。就这样一辈子看着她也好。

    小女孩看着天空上高高的。飞得远远的。像一个小点的风筝笑了。

    小男孩想:如果就这样一辈子看着她笑那有多好。

    小女孩站在原地大声地。开心地叫着小男孩的名字。

    小男孩想:如果就这样一辈子听着她叫自己的名字那有多好。

    小女孩把风筝的线头放心地交结小男孩。要他替自己拿着。

    小男孩想:如果就这样一辈子让她这么相信自己那有多好。

    小女孩一点一点在融进小男孩心里。小男孩只想能和小女孩一辈子在一起。

    小女孩问小男孩:我走了你会不会想我?

    小男孩回答小女孩:不会。

    小女孩瞪大了眼睛。生气地问小男孩:真的?

    小男孩也瞪大了眼睛回答小女孩:真的。

    小女孩圆圆的眼睁里有一种亮亮的东西落下来。

    小男孩伸手擦去小女孩脸上的眼泪。很认真地说:我跟你开玩笑的。

    小女孩伤心地对小男孩说:我很相信你的。

    小男孩很严肃地对小女孩说:我一定会想你的。

    小女孩嘟着小嘴对小男孩说:那过了很久很久之后你就不会想我了。

    小男孩拉着小女孩地手说: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会想你的。我会越来越想你的。

    小女孩轻轻在问小男孩:真的。

    小男孩重重地点头回答小女孩:真的。

    分手即在眼前。虽然两人都不愿意。可是总有些事情不能改变。

    看惯了悲剧的上帝。已经习惯性的将人间的故事改成悲剧。

    也就是明天了。小女孩真的要走了。

    小男孩以后再也听不到以前天天都可以听到的声音。

    小男孩以后再也看不开以前天天都可以看到的笑脸。

    小男孩以后再也牵不到以前天天都可以牵到的小手。

    小男孩以后再也看不到以前天天都可以看到小女孩。

    小女孩离开那天。小男孩没有去送她。只是站在远远地地方看着小女孩寻找自己的眼光。

    天知道小男孩心里有多舍不得。天知道小男孩心里有多难过。

    天知道那种逼不得已却又无能为力会有多心疼。

    天知道他有多不想他她离开他。

    可是现在。小男孩仍就站得远远地。

    他不想小女孩看到他哭红的眼睛。

    终于小女孩收起了寻找的眼神。终于小女孩转身离开。

    小男孩看到小女孩转身里留下了一滴的眼泪。为自己流下的眼泪。

    那滴眼泪在小男孩心里最深处的角落刻了一个印记。

    小男孩清清楚楚地感受到小女孩转身带走了自己心里的东西。

    小男孩心里空空的。有种失去了。

    那个小小的誓言填满了小男孩的大脑。

    小女孩的瞬间在小男孩大脑里成了永恒。却又不得不成为记忆。

    只是若干年后。又有谁能保证这个记忆永远不会有人遗忘。

    不知道有些感情是否可以许下承诺

    不知道有些感情是否承诺可以实现

    不知道有些承诺是否会被悄悄遣忘

    不知道有些承诺是否终究还会实现

    也许

    不经意间

    时间会悄悄带走一些东西

    一些曾经的承诺

    或者

    一些刻骨的回忆

    或者

    一些回忆被悄悄地淡忘

    或者

    有一些相识的人会变得陌生

    但

    总有些人

    总有些事

    不会被忘记

    而你

    是其中一个

    如果

    爱情可以承诺

    如果

    承诺可以守住我们的爱情

    如果

    承诺真的可以

    那

    让我许一个爱情的承诺

    生生世世太遥远

    一生一世足矣

    昔日重来

    在这页报纸下面,是对方湄的专访。方湄的打扮和唱片海报上的相同,只是看上去显得比以前清瘦一些。使我奇怪的是,她似乎并没有对记者说什么话。所以记者只能像中学生一样对出现在新闻发布会上的她进行了一些力所能及的肖像描写和行为描写。记者说,整场新闻发布会,方湄都没有过多地说话,只是有礼貌地向记者和歌迷微笑。不过,记者说,可能是活动太多,方湄显得非常疲倦,但是从不多的几句话中还是能够看出她的性格。比如,当记者问她今后是否会向影坛发展的时候,她说不知道,就像她很偶然地走上唱歌这条路一样,今后的一切都随缘而定。这个回答不禁让记者感到吃惊,因为几乎所有的歌手都会对这个问题回答一声,是。

    显然,对方湄的话感到惊讶的并不仅仅是这个记者,同样,我也对方湄的话感到吃惊。因为,方湄以往的性格并不是这样的。如果是搁在过去,她一定会说是,而不是现在的仅仅是敷衍了事的随缘一词。

    我想起她在寄磁带给我时所流露的惶惑,不安和疲惫,忽然觉得她所说的话也许并非是托词,倒很有可能是真的。我突然很想见到方湄,想和她聊一聊。或者,就和她见一面,即使什么话都不用说也行。

    遗憾的是,在接下来两个月里,我都没能找到机会去北京一趟。不是我不想去,而是没有时间去。因为,日益萎缩的发行量已经使我们的杂志成为出版社一个沉重的包袱,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在一位富有市场意识的领导的授意下,我们的杂志终于决定改版,变成一本都市时尚类刊物,以适应社会的变化。

    “不改不行了,”主编老刘说,“总不能我们自己办杂志给自己看。现在的发行量赚的钱还不够印刷费。我们是多印多亏,少印少亏,不印不亏,可不印我们又没饭吃,这样下去,非关门不可。”

    所以,值此生死存亡的重要关头,老刘命令,在改刊期间,编辑部的人一律不准外出,而且,必须每天按时到单位报到,以备随时为新杂志效命。作为杂志的资深工作人员,我自然得遵守老刘定下的这个规矩。

    只是有好几次,当我在深夜从编辑部回到我的小屋后,都忍不住想抓起话筒给方湄打个电话,可最后都还是强迫自己放了下来。

    我想,也许方湄并不希望和我联系。否则,这么长时间,她应该给我一个电话。甚至有一次,她来上海做宣传,也没和我联系。这件事也是我事后从报纸上知道的。还有大胡子,也是一样。我总感到,大胡子似乎在有意躲着我。尽管我一直不愿意相信,有些小报上所传说的,大胡子和方湄是一对情侣的小道消息。

    其实,即使是又怎么样呢?

    然而一个月后,我却突然接到了大胡子的电话。

    在这种情况下接到大胡子的电话,可想而知我有多么惊讶。不过,我还是像昨天才和他见过面一样,热情地向他打了个招呼。

    “我在你办公楼下面,你能不能出来一趟?”他在电话里小声说,好像有什么人在盯梢他似的。

    “什么,你在上海。”

    “是,你看我在哪里等你?要不,我就在你们单位对面的这家咖啡馆里等你好了。”说完,他咔嚓一声挂断了电话。

    “好,我马上下去。”我看了看嘟嘟叫的话筒,感到有些意外。大胡子做事情一般都是有条有理的,这个电话打得也未免太急了点。

    穿过被阳光晒得发烫的街道,我推开了咖啡馆的大门,一股混合着咖啡香味的清凉的空气扑面而来。穿着绿色围裙的接待小姐是熟人,问我有几位,我告诉她里面有人等,就径直走了进去。我先向靠窗的座位看了看,因为是中午,有不少人在那里吃工作套餐。大胡子的样子应该是很扎眼的,我却没找到他。我又转头看了一下当中大厅里的座位,也没能看见大胡子的身影。就在我怀疑大胡子还在外面没有进来时,忽然听到有人在我身后低低地叫了一声,我回头一看,发现大胡子正缩在一个光线阴暗的角落里向我招手。

    他的样子让我吃了一惊。自上次我在报纸上看到他不过才两个多月一点,他似乎就已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不说他头上本来就已经显得稀疏的头发变得更加稀疏,他的胡子竟然都白了不少。而且,看样子好像已经有很多天都没刮过,乱蓬蓬的。那副给他带来翩翩风度的眼睛也没戴,黑圆领衫也皱巴巴的,上面有一道道的白色的汗渍,只有那双运动鞋还像点样子,没有破个洞什么的。说实话,他这样子别说是当今流行乐坛的名人了,就是说他是个有工作的人都没谁相信。

    “刚才把门的小姐差点没让我进来,说这里有最低消费,怕我付不起。直到我报出你的名字,她才让我进来。”大胡子对我笑笑说。“我这副样子,恐怕真和要饭的差不多了。”

    昔日重来(5)

    “哪里,这个小姐要是知道你是谁,非让你带着她走不可,现在小姑娘谁不想当歌星啊。”没想到,我一出口居然会这么尖刻。这让我有些不好意思。“开个玩笑。”

    “没有,要是搁在过去,还真有可能把她包装一下,可现在不行了。”大胡子对我的话似乎并不在意。“我破产了。”

    我向服务员招了招手,要了两杯咖啡。“对,忘了问了,你吃过了没有。”

    “当然没吃,我口袋里的钱现在连一杯咖啡都买不起。”

    “你刚才说什么?”我看了他一眼,他虽然脸上带着笑,但却比哭还难看,“你说你破产了。”

    “哼,是,不仅破产,还欠了一屁股债。”

    服务小姐端来了两杯咖啡,一杯放在大胡子面前,一杯放在我面前。这个店的咖啡煮的倒是一般。但是因为用的是厚厚的圆口的陶瓷茶杯,显得很有分量,特别是放在桌子上时会砰地一响,所以尽管咖啡一般,我还是常来这里。

    “方湄的磁带不是卖得很好吗?现在大街小巷都在唱她的歌。”我吹了吹杯口浮着的白色的奶油。“说不定等会你在这里也能听到。”

    除了一点糖外,我一直不是很喜欢在咖啡里放别的东西,今天不清楚为什么小姐会给我送来一杯卡布基诺。我想,也许是我刚才没说明白。

    “是,可盗版卖得比我们更好。”大胡子淡淡地说。他用小勺搅拌了一下杯中的咖啡,然后端起来喝了一大口。“只是花钱赚了个吆喝。打去成本,所剩无几。就像你杯里的这些奶油,很好看,实际上只有薄薄的一层泡沫。因为没有经验,还有很多货款至今仍然收不回来。而且,赚来的那点钱又基本上都花在她的下一张唱片的制作上了。”

    “这笔投资是不是很大?我好像看到一些报道。”

    “很大。”

    “唱片出来了吗。”

    “出不来了。这也是我怎么会在这里和你喝咖啡的原因。”

    “不懂。”我说。

    “你马上就能明白。”大胡子把杯里的咖啡一饮而尽,然后砰的一声放在桌子上,“怎么样,再来一杯。”

    “还要冰的。”

    “当然。”

    这时,服务小姐用托盘端来了一份简餐。问我放在哪里,我指了指大胡子,接着叫她再来一杯冰咖啡。

    “饭来了。先让我吃点东西再说。”大胡子拿起筷子向我笑了笑。“没办法,再不吃,我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

    看他狼吞虎咽的样子,似乎恨不得把塑料托盘也吃掉。这真让我感到不可思议。我想不清楚究竟出了什么事,把他弄到这步田地。

    “好了。”大胡子吃完后把托盘往旁边一推。“有烟吗。”

    我掏出一支烟,给他点上。

    “让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他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慢慢地吐出了一个个烟圈。“方湄撂挑子不干了。歌录了一半,她突然对我说她不想再唱了,也不想再当歌星了。她觉得没意思。”

    “没意思?”我看了一眼大胡子,感到非常困惑,同时也感到不可理解。

    “没意思。唱歌没意思,当歌星没意思,每天跑来跑去的做宣传没意思,和歌迷见面也没意思。”大胡子又抽了一口烟,似乎也非常困惑。“总之,一句话,什么都没意思。”

    “她过去不是很喜欢什么都试一试吗。”

    “我知道你的意思。可现在她不想试了。突然之间顿悟了,觉今是而昨非。”

    “你没有和她沟通一下。”

    “说过。但她不听。”大胡子苦笑了一下。“就因为这样,几个合伙人都撤了资,讨债的人把公司的门都踢破了,他们都恨不得把我卖了换成钱来补方湄捅下的这个大窟窿。可我这身肉就是做成包子恐怕也没人买。不怕你笑话,我连当鸭子的心都有了,但又没人看得中我这身体。唉,不说了,这次到上海我也是偷偷来的。见你一面后,马上我就得回去。”

    “她现在人在哪里?”我已经能想像大胡子的狼狈,也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来找我了。

    “上海。”他说。“她不愿见我,但应该会见你。”

    大胡子希望我能为他作出最后的努力,劝方湄回头。尽管我知道方湄的性格不是那种在作出决定后听得进别人意见的人,但我还是答应了下来。本来我想把大胡子送到火车站,可大胡子怎么也不让我去,他说,这样目标太大了,万一被人发现他来了上海,可能会出麻烦。显然,他已经成了惊弓之鸟。

    在为大胡子叫了一辆出租车后,当天我就去找了方湄。为了不让方湄有拒绝我的借口,我事先没有给她打电话,而是直接到了她住的地方。

    一路上,我很想想出个什么理由来说服方湄,但不知是天气太热,还是这个理由很难找到,一直到她的楼下,我也没能想出来。在刺眼的阳光下,我仰头看了看她住的那幢外形像块果冻一样的高楼,突然感到有点进退维谷。我觉得自己很可能会白来一趟。我甚至想,最好方湄不在家。这样我也好对大胡子有个交代。他在谈到方湄时的坦然态度,使我可以确信,那些有关他和方湄的谣言都是不实之词。这反而使我对目前这样的状况感到不安,因为当初要不是我向他推荐方湄,事情是不可能发展到这一步的。

    卷土在来

    听大胡子说,方湄已经从北京回来好几天了,但至今连电话也没给我打过一个,我又怎能仅凭这一次见面来说服她改变自己的主意呢?

    电梯里只有我一个人,我摁了一下楼层的按钮后,它合上了门,开始缓缓上升。因为里面的灯坏了,在黑暗中,头顶只有电风扇呼啦呼啦旋转的声音。我闻着不知从哪里散发出来的淡淡的风油精香味,感到自己正一点一点地远离地面,向上面爬去。

    我想起在学校时,有一次和方湄因为故障被关在电梯里,也是同样的夏天,同样的黑暗,从方湄身上飘出的同样的风油精清冽的香味,我们悬在半空中,没有人注意到我们被关在里面。我站在方湄身边,暗自希望这电梯的门永不打开,可没过几分钟,方湄就开始焦躁起来,她不停地按电梯的报警按钮,用手拍门,甚至用穿着凉鞋的脚踢门。

    “在这里我会闷死的,”她惊恐地说,“快,想想办法,我要马上出去。”

    实际上,电梯里面并不闷,我们头顶的换气扇一直在旋转。我劝她耐心等一会。因为正好是中午吃饭的时间,没人,也许再过一会,上班的人就会发现这台被卡在半空中的电梯。可方湄不仅没听从我的建议,反而变得更加着急。我看见,在灯光下,她的脸都变色了。

    “不,他们不会发现我们的。还有一台电梯,他们会坐另一台电梯的。我们会被关在这里,没有人知道。他们会以为我们这台电梯在维修,而不是坏了。”她带着哭腔看着我,“你怎么这么沉得住气。”

    “反正急也没用,那就再等一会好了。”我说。

    “你这不是等死吗?”不知道为什么,她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要真这样,那也没办法。”

    “不行,我不愿意像你这样等下去。我一定要离开这里。”

    她回头又开始往电梯门上胡乱踢了起来。不料,后来,电梯还真的被她踢动了,慢慢地把我们带到了上一层楼打开了门。看到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的走廊,她又惊又喜,从电梯里一步跳了出来,然后转身得意地和我击了一下掌。我似乎从来没有看见过她那么兴奋过。

    “我最讨厌什么东西把我关起来了。”她说。

    但此刻,我并不想电梯再次出现故障把我关在里面。如果说真有什么愿望的话,我希望电梯一直运行下去,一直朝上,或者朝任何方向都可以,只要不停下来就行。

    可电梯最后还是停了下来。我从电梯里走出来时,一身是汗。就仿佛是一口气从楼梯上爬了这么高似的。从走廊的窗户射出来的强烈的太阳光几乎让我的眼睛都睁不开来,风从一扇敞开的窗户呼呼地刮了进来,不禁让人感觉神清气爽。我走到窗前,看着下面像蚂蚁一样的行人,甲壳虫一般的小汽车,和军旗棋子大小的房屋,忽然觉得自己犹如置身于另外一个世界之中。

    等自己凉快下来后,我转身向方湄的房门走去。走廊很狭窄,像电梯里一样黑,好在走廊顶上安有路灯,我只要拍一下巴掌,声控开关就会打开。我边走边拍巴掌,直到看见从方湄的房间里射出一大片自然的亮光才把拍疼了的手放了下来。

    方湄的屋子里面的门是敞开的,风从房间里一路吹了出来,透过防盗门,可以看见方湄穿着一条土色的咔叽布短裤和白色的T恤,正跪在地板上忙碌着,似乎是在收拾东西。我正犹豫着要不要马上进去,方湄突然叫了我一声。

    “站在门外干什么,怎么,你的手还没拍够呀。”

    “哪里,刚才没看清楚,我还以为不是你呢。”

    “哎,我说,怎么这么长时间你连一点进步也没有,撒个谎也不会,你说不是我还有谁会在这里?”方湄把腰直了起来。

    “那倒也是。”我只好尴尬地笑笑,拉开防盗门走进了屋里。

    屋里的东西被拖得到处都是,靠墙的柜子门都被打开,里面的衣服堆得乱七八糟,地上放了两个大旅行包,拉链的口还没有拉上,方湄正往里面塞东西。

    看样子,她瘦了不少。发型也变了,重新扎了个马尾。

    “你来得正好,可以给我参考一下,看看我还要带些什么东西。”她从地板上站起来,“喝水吗?冰箱里有可乐,还有啤酒,自己去拿。”

    “你这是准备去哪?”我一边向厨房走去,一边回头问。

    “云南。”

    “旅游?听说那里有个地方,就是英国人瞎诌的什么香格里拉,很漂亮。”我拉开冰箱门,对着可乐和啤酒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选择了一听啤酒。这些啤酒还是我过去买来冰的,我发现,它们都还在原来的位置上,似乎一罐也没动过。我把盖子拉开,啤酒沫一下冒了出来,我赶紧喝了一大口。真爽。

    “差不多吧,不过我不是去旅游,我去当老师。”她取出一顶灰色的棉布软檐太阳帽,把它戴在头上,调皮地扬起下巴朝我看了看。“怎么样。”

    她的这个天真烂漫的举动不禁让我怦然心动。但我只是不动声色地又喝了一口啤酒。“你走了,大胡子和他的公司怎么办。”

    “哼,我就知道你是为这事来的,是大胡子让你来的吧。怎么办?他会有办法的。”她摘下那顶太阳帽,塞到旅行包里,吱啦一声拉上拉链。然后,她从柜子里找到一顶黑色棒球帽戴上,在客厅里的一面大镜子前照了照,接着,抓起自己的马尾从棒球帽后面掏了出来。我想起她曾说自己长了一张棒球脸,所以戴棒球帽特别好看的话。说真的,她的确适合戴棒球帽。如果她去打网球,一定有很多人喜欢她。但现在,她说她要去当老师。我想起前段时间报纸上招聘志愿者到云南等老少边远地区的希望工程小学当老师的报道,感到不可理解。

    不过,不管怎样,今天,即使她再适合戴棒球帽,我也不想恭维她。

    “你不要杞人忧天。”看到我沉默不语,她从镜子前转过身对我说。“大胡子没你那么脆弱,要相信他,他有这个能力。比这更大的事他都经历过。”

    “他和你睡过吗?”我突然控制不住自己,我感到这句话不像我说的。

    方湄从镜子前转过头,静静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突然抬起手打了我一记耳光。我感到自己的脸火辣辣地疼了起来,嘴里好像也腥得厉害。我只好拿起啤酒,又往肚子里灌了一大口。

    这时我突然听到地上的录音机里正在播放鲍勃迪伦的《答案在风中飘》。我很奇怪刚才进屋时没听到声音。我真有点百思不得其解。

    一座山,要过多少年,才会被海水冲刷掉。

    一个人,还要多少次,假装什么也看不到。

    “睡过。”方湄看着我,毅然地说。“你还有什么要问吗。”

    我摇摇头。我知道伤害了她。“暂时还想不起来。等一下也许有。”

    过了一会儿,方湄似乎要缓和一下气氛。在默默无语地装了一会儿行李后,把头抬了起来。

    “麻烦你给我也拿听啤酒。”

    我没有吭声。重新走到厨房拉开冰箱的门,我先拿了一听,然后把手里剩下的喝了个底朝天,然后,我给自己又拿了一听。从厨房出来,我把两听啤酒的拉环都拉开,递给了方湄一听。

    “不错。”她喝了一口说。

    “风油精带了吗?多带点。那里是热带,蚊子多,莫名其妙的虫子也多。”

    “多谢!这个自然。”方湄又喝了一口啤酒。“刚才不是为了惹你生气,我们真睡过。”

    “这我知道。”我笑了笑。真心的。“不说了,到云南后怎么与你联系。”

    “如果有必要,我会和你联系的。”

    “要我送吗。”

    “当然,既然来了,总不能让你白跑一趟。”方湄把喝光了的啤酒罐扔到了墙角。“怎么样,再喝一听再走。”

    我点点头。我实在想不出拒绝她的这个邀请的理由。

    美丽与智慧共舞

    机场上空,每隔几分钟就会有飞机起降,巨大的轰鸣声即使在候机厅里也清晰可闻。不过,我却不知道哪一架飞机是方湄乘坐的。她轻轻地吻了我的脸一下后,就走进了安检门。但我并没有走,一直看着她顺利通过安检后,向我挥了挥手,消失在候机室的转角。然后,一个人又在候机厅里转了很长时间,才离开机场。

    到家后,天已经黑了。我看了看表,这个时候她也应该到昆明了。不过,这只是她旅程的第一站。我找出一本中国地图,查了查她所要去的那个偏僻的小地方,它靠近贵州,离昆明还有很远一段距离,而她所要去的那个小山村,在地图上找不到它的影子。

    “我知道那里很苦,就是因为苦,我才决定去的。”当我们坐在出租车的后座上往机场赶去时,她终于对我说。“也许,只有这样,我才能找到我真正想要的东西,如果碰巧的话,说不定我还能明白我究竟要干什么,找到我自己。过去,你知道,也就是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找这些东西,我以为只要不停地往前走,一路拼下去,就能找到,可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拼尽全力得到的那些东西其实我并不需要。”

    “是这次唱歌走红后吗。”

    “对,好像也就在一夜之间,我就突然变成了以前我曾经很羡慕的那种人,钱,荣誉都来了,红得莫名其妙,以至于我上街不得不戴上墨镜,还有人找我签名。这些都让我感到头昏脑涨。我突然,很突然,就是有一天和歌迷见过面后,突然感到很空虚。因为,我没有觉得这个让我快乐,不像上回青春风采大赛拿冠军,感到很新鲜,兴奋,这一次,我只是感到疲惫,不安,对了,还有那种不踏实,感觉自己一下失重了,怎么踩也踩不到实地上。像做噩梦一样,从空中往下掉,很长很长时间也掉不到底,可还在往下坠,就这么下坠。我想,那些喜欢我的人到底为什么喜欢我呢,我又凭什么让他们喜欢我?我有什么?坐在舞台的灯光下,看着下面的歌迷,很认真地问我一些问题,我忽然热汗直流。因为我知道,其实和他们一样,我也并不清楚我是怎么走到今天,又是怎样看待明天的,我对自己,对世界和他们一样一无所知。我觉得我不值得他们这样尊敬我,这样喜欢我,这样把我当一回事。”

    昔日重来(8)

    她指着空中的一只金色的飞艇,它缓缓地飘动着,灯笼一样的身子上涂着一个巨大的啤酒瓶的图案。“就是这样,我感觉自己在往下降,可始终降不下来,一直飘在空中,尽管早已看见地面的一切,而且也明白地面就在下面。”

    出租车从匝道口驶上高架道路,车速突然变快了。视野也一下开阔了不少。随着高架道路有规律的弯曲,两边的高楼像电子游戏里的动画图案一样,一个个像蜡烛似的冒了出来。在阳光下,这些高楼外立面所镶嵌的巨大的玻璃闪闪发光,不时反射出刺眼的光芒,晃得人眼花缭乱。

    “如果不是这次意外成功,可能我还会沿着以前的路走下去。”方湄戴上墨镜,脸上的表情一下子隐没在镜片后面。“太快了。好像人生忽然走到了尽头,这才发现自己过去追求的东西,很多都变得很假,很没有意义。”

    “那你这次准备去多长时间呢?”我沉默了一会儿后问她。

    “不知道,也许就一直在那里待下去。我可以教那些小孩认字。”

    “靠什么生活。”

    “当地会发一点工资,另外,我也有一些。这些钱足够在那里生活一辈子。”她转头看了看我。“实在活不下去了,我还可以找你嘛。”

    “那倒也是。”我看着她那双藏在墨镜后的眼睛,可是什么也看不出来。出租车从高架上下来,机场马上就要到了。“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说吧,什么问题。”

    “你寄给我的那盘磁带为什么是空白的,我听来听去,好像什么也没听到。”

    “它本来就是空的。我在寄给你之前改变了主意,我想我寄给你这个干什么呢?不就是一首歌吗?但我已经说了要寄给你的,不想食言,就买了一盘空白磁带塞到了那个大信封里。”

    “原来如此。”我说。“我还以为你寄错了。”

    方湄走后,我一直在想,方湄是不是就是一盘这样的空白的磁带。她不是一直在录下各种各样的声音吗?她意识到了吗?

    第二天,我按照约定,打了个电话给大胡子。电话铃一响,他就迫不及待地在电话里喂喂了起来。一开始我还以为电话串线了。不过,尽管显得有些急切,可当我告诉他结果后,他还是克制住了自己。我感觉他对此早有准备。也许,这只是我的估计。

    “我再想别的办法好了。”

    “看来你只能挺住了。”

    “那是。没办法,我只好选择坚强。”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这个我明白。”

    “那我就放心了。”

    “谢谢。就谈到这里吧,我还要去忙别的事。”大胡子的情绪忽然委顿了下来。

    “好,再联系。”听到电话那头一下安静了下来,我准备放下话筒,打算结束这场不管是对大胡子还是对我来说,都有点不自然的通话。

    “等等。”大胡子的声音又从电话里传来。

    “还有什么事?”我问。我感觉大胡子在犹豫。我耐心地把话筒握在手里。

    “方湄没有抱怨我吧?”大胡子的声音好像一下子嗫嚅起来。“当时,她告诉我她要退出的时候,我曾经骂过她。”

    “没有。她让我转告你,她相信你能渡过眼前的难关。”

    “就这些吗。”

    “是。”我说。我感觉到,自己的情绪一下变得焦躁起来。

    大胡子似乎也感觉到了我情绪的变化。在闷声不响了一小会儿后,他再次向我道别。

    “那就这样吧。”

    这一次,我什么话也没说,就挂掉了电话。话筒砰地砸在机座上后,我才恍然意识到我们几乎是同时放下了电话。事实上,我觉得,这才是大胡子和我都想谈论的话题,也是我们这次通话的真正目的。

    的确像方湄所说的那样,大胡子是个坚强的人。

    倒是我自己,没有任何征兆,在几天后突然上吐下泻,倒在床上一连休息了好几天。同事们知道消息后,都以为我中暑了或得了空调病。可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这些天我根本没有在太阳地下干过什么体力活,更不可能得什么空调病,因为我的小屋里根本就没有装空调。我是自己想生病才生的,或者说,一定是我暗自觉得,我应该生一场病了才生的。

    只是,我为什么才生的这场病呢?我觉得,似乎没有什么理由值得为之大病一场。也许,真的像同事们说的那样,是中暑了或得了空调病。今年夏天,由于上海的高温天气持续时间很长,很多人都莫名其妙地生了病,有不少老人还因此告别人世。所以,我最多只是其中的一个普通的病例而已,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而且,最根本的是,我不想让自己显得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琴声只献陌生人

    “这些年一次也没回来过吗?”我感到奇怪。

    “没有,这是第一次。”她把杯里的酒一口喝干,然后走到吧台前扭开瓶盖,又给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我当时出去就不想回来了。你知道,也许是那件事伤害了我,我从踏上飞机的那一刻起就发誓,再也不回到这个让人伤心的地方了。我想,人为什么会这么轻信,这么恶?那么多人。”

    “那时我也在场。”我轻声说。想起当时的情景,我也不禁感到有些羞愧。“太乱了。大家都在瞎起哄。那时人年轻,不懂事。”

    “事后,我也这么想。”她又喝了一口酒,让自己的情绪稍微安定了一下。“所以,我最后还是原谅了他们,你看,我现在不是回来了吗。好了,我们不说这个了。我听大胡子说,高前现在在广东。”

    她假装不经意地看了我一眼。

    我当然知道,高前是我们这次见面不可避免的话题。我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就进入了正题。我想起高前当时为周佳音挺身而出的情景,感到有些口干舌燥。我把杯中的酒喝光,然后站起来又给自己倒了半杯。

    “可能在。我春天的时候去广州出差,听人说起过他。”

    “他怎么样。”

    “具体情况不清楚。”我看了看周佳音,她放下了酒杯,从茶几上拿起一盒香烟,熟练地抽出了一支细长的女式香烟。我忽然想起了刚才在外面碰见的那个音乐乞丐,可又觉得没有把握。不说也罢,免得让人徒生伤感。

    “来一支。”

    “我有这个,”我掏出红双喜,也给自己点上了一支。“什么时候抽上的?女孩香烟抽多了对皮肤不好。”

    “国外,一个人很孤独,只好抽抽烟,喏,还喝酒。”她抽了一口烟,重又举起了酒杯喝了一口。“都成习惯了。见到高前了吗。”

    “没有,只是见到了一个见过他的朋友。你出国后和他联系过吗。”

    “联系过,希望他也能出国,我都已经托好了人。”她抽了一口烟,又慢慢地吐了出来。“可是,他不愿意。”

    “知道他后来的情况吗?”我怕她对高前产生误解。

    “知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我是在他出事前和他联系的。你知道,我一直喜欢他,我以前曾经想,无论如何,我也要把自己嫁给他,所以,我总是故意疯疯癫癫的,想引起他的注意,真是笨得可以。”她摇了摇头,端起了酒杯,杯中的酒在灯光下发出了琥珀一样迷人的颜色,她笑了笑,喝了一口。“而且,没治的是,我现在还是像过去一样喜欢他,哪怕是见不到他。你不会笑我吧?说真的,尽管我很想见到他,可我其实很害怕见到他。”

    “不能说全懂,大概有那么一点,我是理解的。”

    我看了她一眼。在缭绕的烟雾中,她的眉头似乎皱了起来,弯着腰,看着面前的地毯。我感到她的眼睛在闪光。

    “不谈高前了。你呢?听大胡子说,你的那个女朋友离开你了。”

    “是,她去云南了。”我以为她问的是方湄,顺口答道。

    “云南?那个女孩不是湖南人吗?”她抬头疑惑地看了我一下。“就是你不能和她睡的那个。”

    “哦,你说的是原来的那一个,她已经去世了。”我尽量把口气放和缓一点说。可桃叶的影子一下子从我的脑海深处跳了出来,心情再也无法平静下来。

    但我并不想掩饰此刻自己的情绪。不知怎么搞的,我突然想把我的什么东西都告诉给她。我觉得我们就像是一个人,正好比我能理解她的选择一样,她也一定能理解我的选择,还有我这些年来的生活。

    她沉默了一会儿,把燃尽的烟蒂扔到了烟灰缸里。“是生病吗。”

    “自杀。”我像她那样喝了口酒。

    “什么?”她小心翼翼地问。

    “跳河。”我自嘲地笑了笑。“像古代的痴情女子一样,从她家乡的一条河里跳了下去。”

    “为什么?”可能是怕我不好意思,她没有看我。

    “她一直爱着的人不爱她。”我终于像挤牙膏一样吐出了这句话。

    “是你吗?”她转过头。

    “不是,是另外一个人。”

    “我懂了。”

    她把杯里的酒喝掉,又站了起来去倒酒。我想阻止她,可看了看自己的酒杯也空了,还是忍住了。她拿过酒瓶,把我的杯子也斟得和她一样满。

    “来,为我们同病相怜干一杯。”她举起酒杯和我碰了一下,可没想到我刚把酒杯放到嘴边,她已经把满满的一杯酒喝到了肚子里。我不禁有些为她担忧,但她神色自若,似乎还和刚才一样。我渐渐有些相信,她对我说的她在国外养成了喝酒的习惯了。

    不,我马上发现,这已经不是个习惯了。我觉得,她的这个习惯,很像一种毛病。这次,她没和我商量,就又打开了一瓶酒,并且拿过来重新给我倒上。

    琴声只献陌生人(5)

    “不喝了吧,差不多了。”我试图提醒她一下。

    “没关系,不用担心,平时我一个人的时候,比现在喝得多得多。”她把酒杯举到唇边,轻轻地嗅了一嗅。“今天见到你,很高兴,张生,真的,我很高兴。”

    “高兴的时候更容易喝醉,”我觉得她喝多了。“因为就想喝。这我有经验。你知道,我是天平座,比较理性。”

    “我也是。所以很难醉。”她也笑了。“想醉都醉不了。真可怜。总觉得有只眼睛在看着自己。你看,本来我们今天难得一见,我还想醉一下的,谁知道你也是天平座,你说我这人是不是很倒霉。”

    “没办法。”我也笑了。“而且,什么事都让我们遇上了。谁让我们是天平座呢?有时候我就这么安慰自己的。怎么样,喝一杯。”

    我主动和她碰了一下。酒杯发出丁丁当当的声音。然后我一饮而尽。

    “你不怕我喝醉了?”她把空酒杯放在茶几上,又去拿酒瓶。

    “不,我现在倒是怕自己喝醉。”

    我说的是老实话。我感觉似乎身上越来越热,不过,也可能是房间里的空调开得太热了。

    灯光下,周佳音的脸上的红颜色也开始变深了。她坐在我旁边,甚至突然打起了哈欠。我想,她一定是疲倦了。而且,还喝了这么多酒。我觉得我应该向她告辞了。

    我把杯中的酒喝掉。然后站了起来,向她告别。

    “那只能以后再联系了。”说了这么多话,她可能真的很累了。所以,她并没有拦我。这我当然是不奇怪的。“我明天一大早就回北京。”

    到底是天平座,她和我一样清醒。

    我穿上外套,向门外走去。她跟在我后面。我突然感到有一种冲动,我转过身,看了一眼跟在我身后的周佳音,她很勉强地对我笑了一下。我忽然捧起她的脸用力吻住了她的嘴唇。我感到她的嘴唇竟然比我还烫。我什么也不想,抱起她一点一点重新走到了房间里,把她放在了床上。我的酒一定喝得比她还多。我伸手去解她的牛仔裤的纽扣,可居然怎么也解不开。我只好放开周佳音的嘴唇,从床上坐了起来。她紧紧地咬着自己的嘴唇,用一只胳膊沿着自己的脸,她的套头衫已经被我拨到脖子下,可以看见她的胸脯在白色的衬衫下剧烈地起伏着。我像一个突然变得很老的老人的一样,两只手哆里哆嗦地解着那只扣子。就像是在给一根针穿线似的。

    “我自己来吧。”她把手伸了过来,自己解开了那只要命的扣子。可是,当我正要把手伸向她裤子的拉链时,她忽然喘息着低低地问了我一声。“你又不爱我,何必这样呢。”

    我的手像被电击了似的,一下软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我默默地从周佳音身上爬了起来。我回身看了看她,她依然用一只手挡住自己的脸,一声不吭地躺在床上。她牛仔裤上的那只铜扣子已经解开,露出了里面黑色的带有蕾丝的短裤和上面一截白色的皮肤。

    我什么话也没说,转身走进了洗手间。关上门后,我用漱口的玻璃杯接了一杯凉水喝了下去。我照了照镜子,看着自己的脸,突然发现自己很难看。我拍了拍自己的脸颊,打开水龙头,用手举起凉水洗了一把脸。然后抓起一条干毛巾,蒙住脸好好地擦了一下。可能是喝多了,我的脸上似乎一点感觉也没有。

    “怎么搞的?”我问镜子中的自己。“振作点,出去,向周佳音说对不起,说自己荒唐,从来没有过的荒唐。这都是怎么了,我以前以为你是不会这样的,今天我是怎么了?告诉我,你爱周佳音吗?不爱!不爱那你干吗还想和她睡?说,给你一次机会,最后一次。”

    我比画着手指头,摇头晃脑地指着镜子中的自己,突然发现自己的气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全泄了,竟然连拉开洗手间的门走出去的劲也没有了。我想自己这是怎么了,怎么会变得这么荒唐?我坐在马桶盖上,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烟,还好,里面还有一支,只不过刚才在床上被压扁了。我一点一点把它用手指小心捏直,用打火机把它点燃,轻轻地抽了一口,然后,慢慢地看着一缕又一缕在灯光下变成暗蓝色的香烟的烟雾缓缓升上半空。

    以前,我还从没有陷到过如此尴尬的境地。我一个人呆呆地陷身于这方寸之地,感到走投无路。我不仅仅在为自己刚才的唐突后悔,我还为周佳音质问我的那句话而一再沉思。我不停地问自己,反复问自己。我爱谁?我爱的人究竟是谁?

    我想起了桃叶,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她了,如果不是今天周佳音问我,我还真不知道什么时候,很有可能我永远也不会想到她,因为她的爱让我羞愧。这也是现在我才意识到,为什么我会忘记她,或者把她封存在我的记忆深处,而轻易不去打扰她。因为,我朦胧地感觉到,这比打开所罗门的瓶子更可怕。魔鬼尚可敷衍了事,可像桃叶这样的天使,是的,我说她是天使,那种拥有真正的爱的人却不仅不容我们躲避,更让我们无地自容。她让我们看见自己的内心,认出我们到底是谁?而我们是多么容易,又是多么愿意忘记自己是谁,其实,我们何尝不是害怕看到自己,那个深深地埋藏在我们最隐秘也是最不为人知的地方的自己,我们是多么害怕它醒来,因为它只要醒来,就会让我们在这世上感到不安,感到自己的存在,感到自己的不可回避,这使我们再也无法快乐地生活,和别人过一样的生活,坚持自己,顺应自己内心的呼唤去生活是艰难的,它要求你成为你自己,而不是成为他人,或成为更多的人。

    实际上,小陈和我是一样的人,我们都希望忘记我们自己,所以在凤凰的那个旅店里,尽管我们初次相遇,却也感到如同早已熟识。这种熟稔只是我们都在对方身上看到了自己,那个试图回避现实,回避真实的自己。同时也希望,甚至渴望沉沦的自己。在那一刻,我们都想把那个正在让自己痛苦的东西,也就是自己抛掉,变成对方,一个无忧无虑的,和每一个人都一样的人。或许,她已经彻底摆脱,或许,她还是像现在的我一样,一切如故,仍然在挣扎,在犹豫,在渴望奇迹,还有勇气从天而降,或许就在这种等待中渐渐变成常人。这正是我们,许许多多的人努力的方向。她会逐渐忘记自己,她也因此将获得平静和幸福。她会在黄昏的时候,看着河里的流水和天边的晚霞,偶然想起多年前的那个不平静的夏天,我们曾经在一起,徒劳地相互寻找,而又相互忘却的故事。我不知道她是否会为见到我而遗憾,我不知道我如果不是当时的那个样子而是现在的我是否会更好?

    一切都无法重来,甚至,一切都无法重新比较、衡量,那些已经发生过的事情拒绝我们去对它做出比较和衡量,所以它不允许我们重新来过,它要我们珍惜,它像一根火柴一样燃掉后就不能复原,留给我们的只能是一线灰烬,时间的,岁月的,人事的,情感的,回忆的,一切一切的灰烬。

    我忽然格外地想念方湄,她和我在一起,并不是为了从我身上找到安慰和同情,也不是为了获得鼓励和榜样,她只是为了寻找她自己,她真的像只狗熊一样,不停地掰下那些玉米,那一个个不真实的自己,然后向前走去,向那个真实的自己走去。如今也不知道她究竟怎样了,又在干些什么,她找到了那个自己吗?

    洗手间里的换气扇在嗡嗡地旋转,它是什么时候打开的,又是什么时候开始发出响声的,我一点也搞不清楚。凉风从天花板上像流水一样倾泻到身上,我感到自己的头脑越来越清醒。我把香烟的过滤嘴一点一点地剥开,内心深处那扇门似乎也被一点一点地打开了。

    也许,这一间狭小的充满了镜子、铺着洁白的地板砖和马赛克的洗手间,正是我命运中应该遇到或者已经遇到的困境的隐喻,在这里,它像一面镜子,甚至就是一间由镜子做成的房间,它照亮了我自己,也使我渐渐安静了下来。这种安静,这种直打心底的安静,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过了。我似乎听到了自己内心里有个声音在呼唤我的那个自己,而从那面镜子里,我好像也看见了原来的那个自己已经发生了变化。他仿佛变得丑陋了,难看了。以致我都不愿意在镜子中再看他一眼。

    我突然发现原来自己也会变丑,而不是变老,或死去。这比变老,死去,甚至正在死去更让我觉得难堪。

    那么,此刻的高前又变成了什么样子?还是在像我一样正在变丑,或者像很多人一样正在变老,正在死去呢?

    “哎,我说你还是起来吧,老坐在马桶上,也不怕不小心被水冲走?”洗手间的门被一把推开了,我吃了一惊,周佳音笑嘻嘻地看着还坐在马桶上发呆的我。“还天平座呢,一颗扣子都解不开。你不是说你喝不醉吗。”

    她已经把自己的头发和衣服理好,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调皮地向我眨了眨眼。

    “运气不好,我说过,我这种人什么事都容易碰到。”我自我解嘲道。“而且,你看,今天我多倒霉,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同病相怜的红颜知己,也是天平座,关键时刻还清醒得要命。”

    “不要只给自己脸上贴金,好像你是天下最可怜的人,看看你面前,不也站着一个和你一样可怜的人?”她再一次笑了起来。“你这家伙,刚才敷衍一句不就过去了吗?谁让你这么认真来的。”

    “不知道。第一次我们在一起时我就不行,这一次自然更不行了。上次是没有心,这次是没有胆。”我一边搪塞她,一边重又走到了房间里。

    “怎么,这么多年还有阴影?”她重新递给我一杯酒。

    我看了看,没有接。“我还是抽支烟吧。再喝,我可真不一定还能像刚才那样控制住自己。”

    “你会的。要真能那样,就好了。”她端着酒杯看了一眼,好像很小心地抿了一口酒。“就像我怎么喝也喝不醉一样。这可是真的。”

    “以后有什么打算?”我换了个话题。“回来吗。”

    “没有,现在暂时先留在美国,以后还不知道。”她在房间里来回走了几步,似乎在下决心似的。“我回来干什么呢?这个世界和我有什么关系?你说,高前会有音信吗。”

    “音信?他不是一直有吗。”

    “不,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问他会不会和大家联系,”她犹豫着说。“你知道,现在,是他不愿意和我们联系,他在躲着你,也躲着我,还有大家。你说你能理解他为什么这样做吗。”

    “能理解一点。不过,也很难讲。”我很踌躇地说。“这种事可能我们急也没用,关键还是他自己的态度。我总想,它或许就生活在我们身边。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见到我们,但他不愿见。”

    “有点道理。”她拿起酒瓶,回头看了看我。“来一点。”

    我看了看表,时间已经真的不早了。如果我们再谈下去,就是谈到天亮也不会有个结果。我再次向周佳音告辞。“不了。我得回去了。”

    “真走。”

    “这次是真的走。”我笑了。

    “是不是觉得我老了,没有魅力了。”她笑着说,有点半真半假。

    “哪里,再不走,我还怕自己挡不住你的魅力,又要犯错误。”我边说边向门口走去。“怎么样,能不能吻我一下。”

    “吻你?为什么?”她有些惊讶。

    “还我当年那一吻。”我一本正经地说。

    她终于反应了过来,一下笑了,走过来轻轻地搂住我的脖子,把她潮湿的带着清冽酒香的嘴唇贴到了我的嘴唇上。

    在吻我的时候,她的眼泪突然流了出来。

    我也生平第一次在和女孩接吻时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星期天,我用钥匙打开了方湄的房门,虽然是上午,天气也很好,可里面的光线朦胧而黯淡,似乎所有的东西都蒙上了一层灰。我走到窗口,把每一个窗帘都刷刷地拉开,然后把窗户也一扇扇地打开。新鲜的空气和阳光一下扑到了这个自方湄走后就再也没有开启过的房间里。

    屋里的家具和衣物还一如原状,显得非常凌乱,一切都还像她前几分钟才离开一样。我开始整理她的房间,把扔得满地都是的衣物逐一归类,把每一个抽屉都推回原位,关上敞开的柜门。在一个抽屉里,我看见了她曾使用过的几部手机。

    我打开其中最新的一只,信号在手机的屏幕上一下跳了出来,我原以为方湄会带着它去云南,没想到却被闲置在抽屉深处。

    东西整理好后,我把地板拖了一遍。接着,把所有的水龙头都扭开,放了一会儿水,因为长期没有使用,水管里的流出的水都发黄了。

    然后,我在房间里走了一遍,就像是在欣赏一件自己亲手做成的东西一样,感到对每一个细节都非常满意。我找到收音机,把它调到调频台的音乐频道,一边听,一边趴在窗台上一口一口地喝啤酒。

    下面的苏州河在无声地流淌,河里漂浮着几条拉沙的小船,对面又崛起了许多新的高楼,而那些陈旧的建筑也都重新刷上了一层涂料,似乎也像换了一身新衣服一样重新出现在眼前。有几幢楼,我都几乎认不出来了。

    我以为我会在空中看见那只一天到晚在外滩一带飞来飞去的飞艇,可一直到黄昏时分,我也没看见它的影子。倒是不知不觉中把冰箱里剩下的几听啤酒都喝光了。晚上,我把被褥铺在地板上,打开电视机,看体育频道播出的一场澳大利亚网球公开赛的录像,看完后,又换了个频道,看一个油嘴滑舌的家伙炒一道菜,这家伙明显心不在焉,而且刀功极差,切的姜片厚得像个烧饼,看到这里,我真想像古代的暴君一样把他的舌头割下来做个凉拌口条,不过转念一想,这小子兴许本来对这档节目就不感兴趣,就像有时候读者看到我的文章难免也会产生把我的手剁掉做成椒盐蹄花的念头一样,也就算了。但我还是在电视前坚持到了最后,一直到所有的节目都结束了才倒头睡去。

    这一天,只是开始。以后每星期,我都会在周末一个人跑到方湄这里休息。我在这里好像感到比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更自由自在。而且,我还有一种和方湄在一起的感觉。这当然是不真实的。因为,方湄还是什么消息也没有。这样想,我只不过是让自己心里好受一点罢了。

    终于有一天,我在心里想,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和方湄联系一下呢?我把单位里的那台照相机带回方湄的房间,然后架好三角架,给自己拍了一些照片。比如,我在厨房炒菜的照片,边听音乐边喝啤酒的照片,把脚跷在桌子上边看书边抽烟的照片,晚上,一个人趴在地铺上看电视的照片。还有我蒙头大睡的照片。这张照片是我钻进被窝里时,顺手按下的自动快门拍的,洗出来后,效果还相当不错。

    我把这些照片寄给了云南的一个朋友,他在昆明的一家报社工作,我估计他应该能设法把我的照片转给方湄。

    他接到我的信后,立即给我打了个电话,让我静候佳音。

    当然,我也没有守株待兔。我到上海图书馆去了一趟。看了一天的云南的报纸和杂志,想从上面找到一点志愿者的消息,看能否发现方湄的蛛丝马迹,但结果却让我失望。不仅在当地的报纸上找不到方湄的一丁点信息,连志愿者的新闻也没能找到几则。倒是看了不少如何发展旅游业,以振兴云南经济的报道。有篇文章还洋洋洒洒地证明了传说中的香格里拉就是云南的丽江,希望有关方面能出面,通过新闻媒体和法律的形式将其正式确立。因为这样做可以吸引大量的国内外游客,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

    我把报纸放下,不禁为自己的天真和迂腐感到可笑。在这个时代,除了钱外,有谁还会关心一个莫名其妙的志愿者呢?方湄可不是去旅游的。

    因为是星期天,阅览室里的人还不少,其中大部分是中学生模样的小朋友和头发花白的老头老太,由于没有座位,他们很多人都直接坐在走廊的地板上看书,还有的则站在书架前一本本地翻阅手里的书报。我走到书架前,随手取下一本彩印的娱乐类杂志,想轻松一下,换换眼睛和脑子。可是我万万想不到的是,居然在这上面发现了一则有关方湄的消息。我的眼睛一下瞪大了,立即把这篇文章反复读了好几遍。记者把方湄现在在云南的生活描写得活灵活现。

    显然,在这位记者看来,这位歌坛红星近段时间已由绚烂归于平淡,她如今在一个非常偏僻的山村小学当老师,每天天不亮就需要起床,去接翻山越岭而来上课的孩子,中午,她还要给孩子们做饭,晚上,则一个人在煤油灯下备第二天的课。生活是单调的,日常的,可方湄却并没有厌倦。因为,她正在反思自己前一段时间的音乐,而她对这里的生活的感受越深,对自己将来的音乐走向的把握也才会更为深刻,更为本质。

    文章压题的地方有一张方湄的照片,不过还是方湄在当歌星时用在磁带封面上的那张标志性的黑白照片。很有可能,这篇文章是篇二手的,记者并没有见到方湄。这也正是让我感到不舒服的地方。因为这张照片,还有这篇文章的口吻所给人的感觉,似乎方湄是为了体验生活才去的云南,而不是顺应内心的召唤才去的。

    不过,如果记者真的这样写,又有谁能相信呢?

    更让我不解的是,大胡子对记者说方湄之所以到云南去采风,是小粉桥公司的安排,是为了下一张唱片的创作寻找灵感。我想,这固然是大胡子无奈之下的缓兵之计,作为朋友,可以理解。但他对方湄的行动这样解释,还是多少让我感到有些不快。大胡子还说,上次邀请旅美小提琴家周佳音小姐回国演出取得巨大成功,在不久的将来,他还准备把方湄推介到国外去演出,而且,将聘请国内顶尖的民乐高手为方湄的新唱片配器,对了,这张唱片现已决定以翻唱中国各地的民歌为主,目的就在于向世界介绍,传播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的传统文化。

    他妈的,我想,大胡子的脸皮还真厚。

    我觉得这纯粹是瞎扯。

    但是我的结论下得太早了。这篇文章里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大胡子居然还真的背着我找到了方湄。

    半个月后,当我接到云南的那个记者朋友转来的方湄的来信时,我还没有看完就明白了大胡子对记者说的那些是真的。如果不是怕方湄反感,他甚至亲自去找方湄也有可能。方湄对我说,尽管她有些内疚,但还是再次拒绝了大胡子的邀请。她告诉我,因为她已经找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过去的那些,就让它成为过去吧。

    在信中,方湄解释了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没和我联系的原因,因为她所在的山村太偏僻,电和电话都没有,邮差半个月才来一次,再加上她刚来,有许多事情需要打理,所以就没有及时和我通信。

    她对我说,这里的孩子和村民都很喜欢她,经常给她送吃的东西,虽然那些东西很难吃。在描述了一番自己的日常生活后,她忽然笔锋一转,告诉我离她所在的村庄不远的另一个村子里,竟然有一座用石头砌成的小教堂。据说,这还是在19世纪末由法国的传教士建成的,除了那些石头和脚下的土地外,里面从流光溢彩的彩色玻璃到至今仍保存完好的地砖,还有十字架什么的,都是从法国千里迢迢运到昆明,再用马驮到这里的。也许是因为有了这座教堂,这里的村民有很多都信仰基督教,这让她感到既新鲜,又好奇。所以,有时候在星期天的早上,她也跟着村民一起到教堂做礼拜。

    “前天,”她在信中写道,她的字还是像以往一样,没有一点进步,歪歪扭扭的,很难看。“我在教堂里听牧师布道,他说的是本地的土话,你知道,开始的时候我老是不习惯,老是想笑,我原来以为上帝的使者应该说普通话才对。可当他讲到《圣经》里哥林多前书中谈爱的一段经文时,我的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真的,不是我脆弱,就是情不自禁。我好像长这么大,才第一次听见如此美好的劝慰,这些话像羽毛一样温柔地触动了我的内心,真的,不怕你笑我,我竟然不知何故泪流满面。”

    读到方湄信中的这些话,我感到有些难以置信,因为我不清楚为什么仅仅是一段话就能让她如此感动。过去我也和方湄去过上海的一些教堂,有一年的圣诞节我们还一起在教堂过的,我们听唱诗班唱诗,听管风琴奏出的浑厚的音乐,在圣诞到来之时互相问候、祝福。可我还从未听她像这次一样激动,我们在那次圣诞从教堂里领到的那本黑皮的《圣经》至今仍然放在我的书架上,从来没有翻阅过一遍,根本不知道方湄所提到的哥林多前书中的那段话是什么内容。

    我让自己想,什么样的话才能让我如此感动。可我想了一下午,也没想出来。

    下班后,我被几个朋友拉到一家闹哄哄的酒吧打了很长时间扑克牌,又喝了不少啤酒,一直弄到很晚才回去。也许是因为在今天知道了方湄的消息,有些高兴,每次,我都抢着喝酒,竟然不知不觉就喝多了。最后他们把我扔到了出租车的后座上,让一个朋友把我送回了家。他可能也醉得不行,把我架到床上后,也不管我就摇晃着向门外走去。这时我突然想起来方湄在信里提到的那段《圣经》的经文,想叫他把我的那本《圣经》拿给我,可我的舌头大得厉害,怎么也说不出话来。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砰的一声把门关上,离开了我。

    半夜,我醒了过来,感觉自己渴得厉害,喉咙也干得很。我挣扎着从床上坐起来,拍了拍自己发疼的后脑勺,压住醉后从胃里涌上来的恶心,摸到厨房的水龙头边喝了半肚子的自来水。

    窗外,喧嚣了一天的街道已经静了下来。路灯发出昏黄色的灯光。奇怪的是,我居然还能清清楚楚地看见马路上被无数的车辆磨出的发亮的车辙印。我想我大概是酒醒了。可一转身,还是恶心得差点想呕吐。我好像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喝这么多了。甚至,比上次见到周佳音还要喝得多。

    我慢慢走到书架前,打开桌上的台灯,把它举起来在书架上堆得乱七八糟的书中间去找那本《圣经》。真是可笑,我竟然买了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书,《陈氏太极拳》《股市胜经》《国际象棋初步》《大众川菜》《存在与时间》《辛格小说选》《肉蒲团》《中国地图册》《日常疾病诊疗法》《精神分析引论》《美国流行歌曲101首》《恶心及其他》《吹牛大王历险记》《王尔德童话选》《二战常规兵器大全》等等。

    这是我的书架吗?我问自己。这些书真的是我买的?我不是不炒股票吗?那么这本《股市胜经》是什么时候买的呢?

    我一手举着台灯,一手把这些书一本一本扔到地上,最后在书架的最底层找到了那本《圣经》。我疲惫地把它拿出来,转身坐到桌子前,我用手了拂掉了上面的灰尘。慢慢地翻到了《新约》的哥林多前书。我马上明白了方湄被感动的那一段话,也即《爱的颂歌》。我轻轻地翻动书页,默默地看了起来。

    最大的是爱

    我现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们。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

    这段话使我想起方湄的困惑,它是如此真切和具体地出现在我的眼前,方湄所走过的道路也像一卷地图一样缓缓地展开。我感到自己正吃力地在这幅地图上行走,足迹纷乱,前路漫漫。在刹那间,我似乎变成了方湄,正在云南翻越山岭和溪谷,忍受干渴和日晒,疾风和暴雨。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读到这里,我忽然听见有人在跟着我喃喃自语,我闭上嘴巴,声音立即停了下来。我往身后看了看,除了我的影子外,没有别人,这才明白,原来是我不小心读出了声。我继续接着读。

    爱是永不止息。先知讲道之能终必归于无有,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知识也终必归于无有。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讲的也有限,等那完全的来到,这有限的必归于无有了。我作孩子的时候,话语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

    我用双手来回抹了一下脸,凝神沉思了一会儿。我觉得自己的面孔不仅早已模糊,而且早就变得难以入目。何止是只把孩子的事丢弃了呢?我不禁叹息了一声,站起来找了一支烟点上,在屋子里走了几步。等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后,我重新坐到桌子前,坚持着把最后一节读完。我刚才没注意,以为剩下的文字还有很多,但其实,这最后的一节只有一句话。

    如今长存的有信,有望,有爱;

    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

    我的眼泪终于再也忍不住,一下猝不及防地流了出来。我知道这并不是因为自己酒喝多后身体太虚弱引起的,更不是一时激动所致。我往后靠在椅子上,躲开台灯略微有点刺眼的灯光,闭上了眼睛,在黑暗中,让眼泪顺着我的脸庞流下来,一直到它自己停下来,不再流为止。

    而此刻,我也终于明白了方湄这么多年来一直朦朦胧胧所要寻找的是什么,在遥远的地方,她得到的又是什么。

    我忽然很想去一趟云南,去看看方湄所说的那个地方,去看看那个在崇山峻岭之中带有浓烈的异域色彩的小教堂,还有那些贫穷然而却有信的山民。我向主编老刘打了个招呼,他一听说我是自费前往,不用杂志社的钱,立即就同意了。

    “可以。回来给杂志写篇文章。现在有很多人都去云南、西藏旅游,我们也要开个这方面的专栏,如果你有兴趣,就由你来弄。不过,最好能拉笔钱,搞个赞助什么的。要不老是掏自己的腰包就不好了。”可能觉得杂志社一分钱不出有些过意不去,他好心地向我建议。“我说,这次要没什么事,你也不用太急,先找笔钱再去。”

    “这次就不用了。”我笑着说,“下次吧。下次找个旅游公司什么的赞助一下,把我们编辑部的人都弄过去玩玩。”

    “很好。那我们就说定了,你回来就赶紧去办,把这个专栏开出来。”老刘拍拍我的肩膀,以示鼓励。

    订好机票后,我想是不是给方湄买个什么礼物,可在商店里转了一圈后,又觉得没东西好买。我就干脆又到药店买了很多瓶风油精,还买了很多治感冒的和治拉肚子的药,准备带给方湄。方湄在信中说因为交通不便和穷困,当地很缺这些日常用药,我已经通过邮局给她寄了一些过去,现在既然能亲自去,我想再给她带一些药过去,她一定会很高兴。

    天已经很热了。估计云南的天气会更热。我到理发店把头发剪短了些,可剪好后觉得还是不够短,就干脆让理发师给我剪成了个平头。自从离开学校后,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剪平头了,现在突然剪得这么短,感觉好像人一下年轻了许多。听说那边雨水很多,我又去买了一件蓝色的防雨夹克衫和一顶黑色的棒球帽,还买了几件圆领衫,打算一路上换着穿。

    等一切都忙完后,出发前,我特地全副武装,背着旅行包在镜子前晃了晃,感觉镜子里的自己好像一下回到了从前,重新变成了一个学生。我想起多年前第一次离家到大学报到的那一天,我的心里既惶惑又兴奋。我朦胧地意识到,自己只要迈出这一步,就再也不会回到这个地方。

    我记得那天下着大雨,天还没有亮,公交车也还没有开,因为雨太大,也不能骑自行车,我和父亲只能把裤子挽到膝盖上,趟着一尺多深的雨水走到火车站,和另外两个事先约好一起走的同学碰头。在黑暗中,雨是这么大,把雨伞打得砰砰作响,似乎我的雨伞是纸做的一样,随时都有可能在雨水的击打下变得千疮百孔。父亲打着手电筒背着我的行李走在我的前面,在模糊的夜幕中,我看见手电筒的灯光勉强照到前面很近的一小块地方,而路面像一锅沸腾的开水一样,水花四溅。除了刷刷的雨声外,远处什么也看不见。我突然很想回家,改天再走,或者不再去大学读书。我觉得自己身上的衣服好像都湿透了。我希望父亲能转过身,对我说让我们回家吧这句话。因为我看见,他在前面走得很小心,也很艰难。有好几次,因为脚踩着了东西,他跌跌撞撞地几乎要滑倒。每一次,我都以为,不,我都想让他对我说出那句话,甚至他只要说让我们到路边的屋檐下躲一下雨再走也行,我都会感到是一种安慰或解脱,可他没有,他只是回身告诉我要小心,就继续摸索着往前走。这也许是我这么多年以来所经历过的最大的一场雨,也是我所走过的最艰难的一段路。可我并没有因此后悔,因为就在我们抵达火车站后,雨终于停了。我顺利地赶上了这列开往南方的,也是开往未来的火车。

    如今,我忽然感觉自己又一次走在这样的路上,也产生了这样的心情,这种心情我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了,我似乎只在当年去凤凰寻找桃叶的时候有过一点这样的感受。可那次只是为了寻找一个我熟悉的人,这次却是为了寻找一个我所不熟悉的人。所以,也是为了寻找我一直在苦苦寻找和等待的那样东西。至于这样东西具体是什么,我却不清楚。也许,它就是方湄所发现的那种爱。

    但这条路我又觉得和以前是不一样的,因为这次只有我一个人。我将像方湄一样独自前往云南,独自去,是的,独自去。没有人做伴,也没有人催促,更不知道等待着我的是什么,我只是想去。

    也许,我回来后,镜子里的我将变成另外一个样子。我从旅行包里拿出照相机,支起三角架,给自己拍了几张照片。我想,最起码我一定会变得和现在不一样。就像方湄一样,她的来信让我感到如此陌生,又是如此新鲜,似乎一下子唤醒了我心中的某些东西。我觉得,它将使会我发生某些改变。而且,很有可能,这个变化已经产生。我突然渴望改变自己,让自己变得和现在不一样。我忽然发现,我原来如此不希望成为现在的这个自己。然而我却一直在让自己成为现在的这个自己。我感觉自己这些年来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充其量,我只是放任自流而已。

    在这一点上,好像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比我要主动,不说方湄,也不说死去的桃叶和生活在国外的周佳音,即使是大胡子,虽然他现在也让我感到生疏和隔阂,甚至使我觉得厌恶,也始终在努力改变着自己,以顺应这个世界。可惟有我,还停留在老地方,我问自己,我这是怎么了?

    我转过身,看了看房间里的东西,书架上的书,对面的电视机,尤其是桌子上那台386电脑,它花了我整整半年的工资,可买到后不久,功能更为强大的486的电脑就出来了,而且比我的那台要便宜许多,这曾让我懊丧了很久。不过,总算也用它写了不少东西,也算捞回了本钱。那台放在墙角的快老掉牙的三洋录音机,和扔得到处都是的磁带,命运估计将来也一样,因为,音质更好的激光唱片已经出来了。

    也许,只有铺在地上的草席子,不会那么快被淘汰。

    我情不自禁地摇了摇头,看了一眼墙上贴着的列侬的一张戴着圆形墨镜的照片,还有贴在一边的方湄的那张海报,然后回过头又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老实讲,我还有点不适应自己的新形象,但戴上墨镜后再看,我的感觉似乎好了一些。我觉得自己好像躲在了这副黑色的镜片后,顿时安全了很多。

    出租车再次把我送到了虹桥机场。几个月前,我就是从这里送走了方湄。想不到我现在居然也要从这里出发,飞到方湄所去的那个地方。机场里,三三两两的旅客拖着行李走来走去。节奏舒缓的轻音乐从高高的天花板上飘散下来。不时音乐声会被机场工作人员播送飞机航班起降时刻的声音打断。

    一切都和上次一样。不同的是,眼前的旅客们穿的衣服比上一次更单薄点罢了。有不少人都穿着凉鞋,毕竟已经是夏天了。因为时间还早,带的东西又不多,我就背着包在候机大厅里随意逛了逛。我在大厅的小卖部里买了听冰可乐,一边喝一边跨上了通往楼下的电梯。

    楼下是接机的人,感觉上比楼上候机厅里的乘客少不了多少。我忽然想给方湄发一个电报什么的,这样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她一定感到很突兀。不过,我转念一想,这样也好,可以给她一个惊喜。我猜,她是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会去找她的。更何况那里电话也没有,即使我发一个电报,等到她收到的时候,可能我人也已经到她那里很多天了。

    这时,我突然看见一大群女孩手里拿着鲜花从门外叽叽喳喳地涌了进来。她们一进大厅,就向出口处走去。她们大声说笑着,互相推推搡搡,丝毫也不顾忌身边的那些人脸上的表情。

    “唉,这些小姑娘,真是没办法。”一个穿着制服拿着对讲机的机场工作人员对站在一边的我摇了摇头。“都是发烧友。真不晓得,那些歌星有什么好发烧的。叫我,宁愿躺在床上睡觉,也不会费这么大劲来这里。”

    “谁要来?”我问。

    “喏,你看,她们手里举的牌子上写有,可能又是哪个香港的歌星。我这里又要瞎忙了,麻烦。”他向我指了指,走上前去开始拦住那些女孩子让她们不要太靠前,堵住乘客的路。但那些女孩子不仅不理他,反而高高举着手里的照相机齐声尖叫着把他挤到了一边,然后一起向前涌去。看样子,是她们发烧的那个歌星下飞机了。

    我想起方湄在去年走红时的那幅情景,不禁哑然失笑。就在我准备看看这位歌星的风采时,我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57

    因为那些女孩子正在发疯一样尖叫,很吵,我忙转身朝前走了两步,重新上了电梯,然后打开手机看了一下来电的号码,这是一个外地的长途电话,而且,我忽然反应过来,上面的区号是云南的。我赶紧接通了电话。

    “你好,请问你是张生先生吗。”

    幸好我小时候在重庆待过,还能听得懂他说的口音很重的西南官话。

    “是。”我说,“请问你是谁。”

    他在电话里报了一下自己的名字。我从来没有听说过。

    “你是方湄的什么人?”他问。

    我觉得很奇怪。“我们是朋友。怎么了。”

    “哦,是这样的,张先生,”他好像突然结巴起来。“是这样的,张先生,我也是方湄的朋友。”

    “有什么事吗?你等一下。”电梯重新到了二楼的候机厅,我离开电梯,找了个人少的地方站了下来。我想,大概是方湄介绍他来上海找我,他想事先和我联系一下。“有什么事,你说好了,我只要能帮忙,肯定帮。”

    “不是,没什么事。你的这个电话是从方湄的笔记本上发现的,估计你和她认识,所以,才给你打电话。”

    他还真嗦。我想,要是方湄不认识我,怎么会有我的电话号码。“哎,对不起,朋友,我马上就要上飞机,你到底是谁?有什么事赶紧对我说。”我听见广播里开始提醒我这个航班的乘客尽快登机。

    “对不起了,耽误你时间了,不过我说了你一定要冷静。”他在电话那头又停了下来。我真恨不得把这个电话马上掐掉。这小子一定不清楚我的手机通话费有多贵。

    “方湄前几天在接学生上学时,在过一条河时,因为山洪暴发,出了事。”

    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讲话吞吞吐吐的人,有时半天也放不出一个屁来,不管你有多急也没用。

    “说清楚点,出了什么事,方湄现在是死了还是活了?”我突然想给这个小子一耳光。

    “估计是死了。村里的人已经沿着河找了好几天了,都没找到她的尸体。所以才跑到县里来告诉我们,我们县的领导知道消息后马上又发动村民找了一阵子,可还是什么也没找到。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生还的希望不会很大了。所以,我们才通知和死者有关系的人。因为你的号码是第一个,所以先和你联系。我们还想和她的家人联系一下,不知道你那里有没有她家里的电话,有的话,麻烦你告诉我。”

    他的话几乎是一气呵成。我不明白他怎么突然不结巴了。这小子在最后居然还没忘了要我节哀。

    我把方湄家里的电话告诉给了他。然后咔嚓一声合上了手机,这个电话时间打得实在太长了。让我感到非常的心疼,非常非常的心疼。因为,我算了算,这下子这个月我的手机费要超支好多好多钱。

    而且,要命的是,都得我自己掏。

    外面的阳光热得刺眼。我把棒球帽的帽檐往下拉了拉,穿过纷乱的乘客,躲过两辆正驶出站的出租车,呼吸着汽车散发出的刺鼻的油烟味,一个人向开往市区的大巴走去。我好像非常疲惫,在上车时还是拉着车门上的把手才勉强把脚迈了上去,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我刚经历了一场疲惫的远游,才从飞机上下来一样。而在这一车人中,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哪里也没有去,甚至连飞机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但是我却非常虚弱。当售票员叫我买票时,我居然没有反应过来,她只好当着全车人的面,喊了我好几声买票。我这才忙伸手去掏钱,可没想到,我的手一点劲也没有,把几枚硬币都掉到了车厢的地板上。我弯下腰把它们一个一个拣起来的时候,已经是满头大汗。我想我的脸色一定很差很差。售票员可能也发现我的神情有些不对,本来还想再说我两句,可后来接过我的钱,把票撕给了我后,就不再说话了。

    我感觉自己一下变成了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非常虚弱,无力。我按着自己的胸口,里面似乎闷得厉害,每呼吸一口,我都能听到自己的喘息声。我觉得自己像一棵在烈日下暴晒的树一样,正一点一点地失去水分,迅速枯萎、干瘪下去。

    为了不让别人知道我正在衰老,我从口袋里掏出墨镜,哆嗦着戴到我的脸上。我想,也许我的皱纹都出来了。因为我的视力已经开始衰退,我连车厢里的人都已渐渐看得不太清楚了。

    大巴上了高架后开始加速,我忽然想起当时送方湄走的时候也是走的这条路,不过这虽是同一条路,却是两条方向不同的路。风从窗缝里刮了进来,在我的耳朵边呼呼作响,简直就像一场飓风。我模模糊糊地想,这两条路到底哪一条路是对的呢?

    也许,我想,其实我自己也知道,我已经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再思考这个如此复杂的问题了。风吹着我的脸。我想,也许只有风才知道。就像鲍勃迪伦唱的,答案在风中飘。

    而直到今天,直到这一刻,我才明白,答案在风中飘的意思,就是只有在风中才能找到答案。

    也就是说,这答案是找不到的。

    突然想明白这一点,我知道,我这是真的老了。

    大巴到市区后,我没有立即回家,因为我觉得已经没有足够的力气再乘车回家,我像一个喝醉了酒的人一样,随时都想呕吐,也都有可能呕吐,于是找了个咖啡馆静静地坐了一会儿。当服务员问我要什么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只要了一杯热的柠檬水。我慢慢地用嘴小心地抿了一口,感觉还可以后,才一口一口地喝了下去。然后,又要了一杯。

    咖啡馆里开着空调。我觉得很冷,有些经受不住。就从旅行袋里掏出了那几件新买的圆领衫,一件一件穿上后,又加上了那件防雨服才感觉好了一点。我想了想,拿出手机,找到大胡子的电话,给他拨了一个。可电话那头却无人接听。我只好把手机里储存的所有的电话号码看了一遍,想从中找出一个合适的打一下,不知怎么搞的,我很想在这个时候和人说几句话,随便说什么都行,只要能和我说点话就行,实在不行,哪怕一句也行。可我来回看了好几遍,也没能找到一个能在这个时候可以打的电话。

    我忽然发现自己是如此孤独,说不出来的孤独。这只是一家普普通通的咖啡馆,在我旁边的一张桌子边,有一对情侣正在窃窃私语,在他们后面,几个小伙子正在一边抽烟一边打牌。只有我无所事事,和周围的环境,还有咖啡馆之外的环境,乃至整个上海,都不再协调。我有种突然和这个世界脱离了的感觉,觉得自己在这里的存在显得非常生硬和不自然。

    在这个地方,我好像是假的,像用一张白卡纸剪出来的人一样轻飘飘的,没有分量,我原来以为我和这个世界的联系错综复杂,到现在才恍然发现,方湄就是我和现在这个世界的所有联系。而且,她也是我和另外一个世界的惟一的联系。我很奇怪我过去为什么没有发现。

    难道这世界上的事情真的就像那些已经被千百人说滥的格言和唱滥的流行歌曲里讲的那样,只有失去了的,才是最宝贵的吗?

    我急着想证明自己,想对自己说我是存在的,哪怕这种存在是不真实的,是没有分量的,可我也要告诉自己我至少曾经存在过。

    是的,我存在过。尽管现在有可能不存在,不再具有意义,也不再具有可能。我的眼前重新暗了下来。

    我像一个坠入到河里的人一样,大水从我身边缓缓升起,将我一点一点淹没。我紧紧地抓住我的手机,就像抓住一束救命的稻草,拼命挣扎。我想大声呼喊,可是,水却像鱼一样钻进了我的喉咙。我立即闻到了一股强烈的水草的腥味。

    绝望中,我终于下意识地按下了一串号码。好像从来也没有这么快过,电话那头马上就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请问找谁。”

    我立即听了出来。是我们杂志社的主编老刘那苍老但却并不浑厚的声音。我没有说话,只是听着。

    “喂,请说话,请问你找谁?”他一定以为是我这边的电话出了问题。“请大点声,我听不清楚。”

    我仍然不说话,静静地听着从编辑部那边传来的各种响动。有人在咳嗽,有人在听音乐,还有人在说话,只有老刘一个人,我可以想像出他的样子,一只手拿着话筒,因为听不到我这边的声音,急得不知不觉站了起来,他的另一只手,一定在向那些说话的人摆动,希望他们不要太大声,以免影响他的通话效果。

    这就是我现在所赖以存在的也是所能联系上的惟一的世界。我突然泪流满面,可是一定不会有人看出来。当我抬手去擦脸上眼泪的时候才意识到,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把摘下来的墨镜又带到了脸上。

    “喂喂喂,你要是再不说话,我可就挂了。”老刘大声说。“喂,你是谁?我说,你的电话有问题,我听不到你说的话。”

    我还是什么话也没说,因为我已经说不出话来。尽管我很想对老刘说一句感谢的话。我只能用力倾听着那边的一举一动,听到老刘拍话筒的声音,有人翻报纸的声音,还有人在打哈欠,我从来不知道这些平日让我厌烦的声音现在居然会变得这么亲切,迷人,我像一块海绵一样贪婪地吸收着这一切,感觉自己似乎正一点一点地由深深的水底向上爬升,可就在我似乎已经看到水面的光亮的那一刻,老刘却突然挂断了电话。

    就像一个正在攀登悬崖的人手中的绳索忽然断裂,我开始向下坠去,坠下去。这一次,我知道,再也没有人能救我,我只能咬紧牙关,在半空拼命挣扎,我舞动着双手,试图抓住什么东西,可除了头顶的那片模糊的光亮外,我什么也看不见,即使是这片光亮,我也怎么也抓不住。我只能拼命挣扎,像一个跳伞运动员一样,尽可能延缓自己下坠的速度。

    我在下坠,但我看不见下面的东西,在我的下面不是清晰的大地,也不是,只有不断上升的一片片白色的云气,我只是感到自己在下坠,可什么时候能坠到底我却不知道。

    我将永远漂浮在半空,前不挨村,后不着店,希望就如那团发亮的光,也永远在我头顶触手可及的地方,但我就是抓不到,而我也不可能立即坠落到那最深最深的地方。彻底失去,甚至放弃这一线希望。因为它不让我绝望,它让我看得见它,让我感觉我似乎能够抓住它。

    我将惴惴不安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因为我始终无法踏踏实实地抓住一些东西,我只能无力地漂浮在半空中,每一天都在模棱两可中挣扎,我会为过去哭泣,也会为将来彷徨,尽管我生活在现在,但我的心却停留在过去,停留在未来的某一个点上。我惟独不能,也无法生活在现在。可我却既不能回到过去,也不能选择将来。我又偏偏只好生活在现在。

    因为,我既找不到一条回到过去的路,更找不到一条通往将来的路。我只能停留在现在。我只能漂浮在半空。我既无力量,也无勇气,我将作为一个软弱的人,一个有着过去和未来的人,别无选择地像个游魂一样漂浮在这个世界上。

    大胡子的电话第二天才打回来。他告诉我,接到我的电话时,他的手机刚好没电了,而他又刚好在火车上,所以不能及时回电。我问他,是不是已经知道方湄的事了。他沉默了一会儿,说云南那边有个人已经给他打过电话了。知道这个消息后,他昨天就已经派了公司里的一个人飞到云南去了,估计明天能到那个地方。而且,昨天他就是因为安排这件事才把手机的电池用光的。

    听了他的这番话,我忽然感到我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我拿着电话在自己的房间里走来走去,却不知道该对大胡子说什么才好。这件事好像也不需要那么麻烦他,而实际上,他也没有什么责任。

    “你去吗?”大胡子沉吟了一会儿,“你要去的话,费用由我这里负担好了。”

    我没有吭声。我去干什么呢?

    “我这么说你不要介意,不讲我们是朋友,再说方湄还是我们公司的签约歌手,合同还在。所以这点事还是应该做的。”

    “让我再想想。”我说。“不过,我可能还是不去了。”

    “今天公司里还有点事,明天我就回南京,去看看方湄的母亲。我让云南那边先不要告诉她,由我见到她后再转告她。你说这样好不好。”

    “当然好。”我无力地说。“办这种事,你比我有经验。”

    “你放心,我不会对不起朋友的。前些时候因为我这里比较困难,所以方湄的钱还有一部分没付清,不过,我都留有单子,原来,我想反正方湄手头还有钱,所以拖了一下。现在既然出了事,我争取这个星期都到位,你看怎么样。”

    “好的。你看着办吧,最好能都给方湄的母亲,好歹也是个安慰。”

    “这个我懂。”大胡子迟疑了一下说,“你是不是来北京玩几天。”

    我理解他的意思。但我还是拒绝了。“我怕沙尘暴,还是待在上海好了。”

    “搞笑,现在又不是春秋天,大夏天怎么会有沙尘暴?不过,知道你还能开玩笑就好,我也不和你嗦了,哦,对了,有件事忘了告诉你了,听一个朋友讲,他在深圳见到高前了,高前说自己在当什么自由撰稿人,靠给报纸写稿谋生。不过,他可能还是不肯和朋友们联系,所以也什么通讯方法也没留下来。”

    “我知道了。”我疲惫地说,“随他去吧。”

    大胡子又哦了一声。挂掉了电话。

    通完这个电话后,我把家里的电话线拉掉,把手机关上。我决定在家里好好休息几天。然后到图书馆去找点云南的资料,胡乱写一篇文章交差了事。我告诉自己,我早已去过云南,现在已经回来了,我需要休息。

    这是一次名副其实的长途旅行,我实在是太累了。

    我的确需要休息。

    因为我无法像大胡子那样把这件事当成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来处理,他也许见得太多了,所以他有能力,也有头脑来处理这件事。可以说,换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像他那样把这件事处理得如此妥帖、得体。

    我突然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多余的人。方湄的事已经不需要我再插手,既然大胡子已经把它完全处理好了。我又何必,或者说我又为什么要在这件事中掺杂呢?我能做到的,其实大胡子都做到了,而且,做得更好。很有可能,我的出现,只会增加麻烦,让这件事变得更为复杂。

    也许,对我来说,还有很多很多事,在很多很多时候,也都像现在一样,我这个人的存在实际上是可有可无的。

    意识到这一点,我有些沮丧,可又觉得真的这样也未尝不可。

    我准备退出,从那些窗口退出。这些窗口,就像电脑上打开的一个个文件一样,让我目不暇接,我将把它们一个个关闭。我不想再读了。我累了。我准备让自己像电脑一样,处于休眠状态。

    至于何时会醒来,我不愿意想,也不打算去想。即使他突然自动关机,这好像很可怕,但我不怕,那就关好了。

    我说过,我需要休息。我真的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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