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旅途-浪漫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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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浪漫情缘

    主角小冰:

    我喜欢浪漫情缘。爱情如果不浪漫,还有什么意思?为什么过去只有对男人说:“你艳福不浅?”女孩子一样可以享受艳遇的美丽与刺激。一天,眼看雨就要来了,我故意走过体育系的那条石板路。我喜欢高高大大的男孩,我希望在雨中惊逃的时候,会有一把伞从天而降。当我抬头看天时,他会扶着我的肩膀说:“跟我一起走!”而事实上,我与他也是这么认识的。渴望艳遇,需要勇气,还有那种说不清的缘;现在我很珍惜他。

    主角情:

    开车时,我一般不爱搭理乘客,因为他们大都趾高气扬。可有一天,一位女客人紧挨我坐在前排。一缕很淡的体香令我有点慌乱,她问我:“可以点根烟吗?”我点点头,她抽烟的模样很漂亮。我问她去哪儿;她说,随便,今夜就陪我逛福州城。这种女孩,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北京人在纽约》里那个阿春的韵味,带一点风尘味,但不俗。确切地说,有种“良性的风骚”。我被她吸引,终于停在一家酒吧门口;我请她喝酒,我们聊了一夜。当晨光从东方漫开来时,我们在一盏刚刚熄灭的路灯下吻别……我不问她从哪里来,她也不问我将到哪里去。她很不快乐;但分别时,我看到她扔掉了烟、打火机,她说:我将用快乐的心情,回味这一夜!

    主角Wei:

    结婚7年了,有种说不出的孤独。在家里,总没好心情——老婆唠叨,小孩顽皮。曾经的柔情一天天消失;性爱也成了一种例行公事。常一个人在卫生间里抽两个小时的烟,不为别的,只是觉得闷。所以我喜欢出差;在旅途中,我希望有一个人,应该说是梦中情人向我走来。终于有一次,在去上海的列车上,遇到一个同样是“爱出差的人”;这位小姐是位广告人。她在与我极投机地闲谈后,为我看了手相;我把手给她。醉翁之意不在“手”,她似乎也心领神会。一夜过后,我们在站台上分别。仅仅拉了次手,拥抱五分钟,什么事也没发生。但那种精神上的愉悦,无法形容,似乎还有丝丝伤感;这种感觉不错。

    主角Jun:

    我有点反叛,不喜欢婚姻,或者说不适合婚姻,至今仍是光棍。我酷爱工作,敬业也懂生活,什么新潮,都赶得上。我不想太委屈自己。为了排解偶尔袭来的寂寞,我渴望艳遇。我知道游戏要有规则,所以我不轻易对女孩子承诺。我喜欢做爱情猎手。让我心动的,我都会主动进攻。现代版的艳遇,不能坐着去等,去幻想。有人说,这个时代,女孩的裙子越来越短,男人的斗志却越来越弱。就因为我的这一点“赖皮”,还真吸引不少女孩。你想艳遇吗?不妨让自己看起来有点“坏”……对于“艳遇”的渴望,有的是对于不可知的浪漫的向往,有的是想体味一下出轨的心情,也有的对婚姻失望或麻木而期待慰藉……现在的外遇,不一定男人风流,女人风骚;不一定没有“共同语言”;不一定妻子凶悍;不一定太太是黄脸婆……总之,不一定是家庭有问题,婚姻不幸福,很多时候,是为了面子,为了新潮。据说,在男人虚荣心排行榜上,列第三位的是:“一段浪漫的艳遇”,头两位是:香车和手机。

    “渴望艳遇”是本世纪的流行病之一,无论你遭遇与否,都可以将你对“艳遇”的想法告诉我们……

    相逢何必曾相识而有信

    引言:每个人都有两副面孔,相逢于人生旅途中,就看我们是否足够运气,看到他善的那一面了。

    她又一次从楼梯间跳出来“嚯嚯”声大叫,吓我一跳。

    但我已不像以前那样反应强烈,这不过是她的拿手好戏,我越跟她计较,她就越发觉得有趣。我可不要再上她的当。

    于是,我轻声咳了一声,掩饰刚刚受惊的神态,跟着若无其事般往楼下走去。

    “方家杰!方家杰!”她赤着足跟我在身后,一路跑一路叫,完全不理是否打扰到四邻。

    我皱着眉头,继续往前走,我知道此时坚决不能理她,否则,一定像以前一样被她缠紧了脱不了身。

    上一次,便是这样,她拉住我要我陪她去爬树,还抱走了我的书包,弄的我只得跟她走。

    她猴般灵巧的爬上树,雪白的小裙子立即被染的漆黑,皱成一团团。她也不在意,一路爬一路笑,还招手让我上去。

    我才不要,我不过是想要回我的书包!

    可她不肯给,见我不肯上去,干脆将书包挂在树顶的枝桠上,躺到树枝间睡觉去了。

    任我在树下喊破了嗓子,她也不理。

    结果,那天我迟到,且,没有书包。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被罚站,被老师教训,是我的奇耻大辱。再不用别的任何理由了,我厌恶她,永远都不会改变。

    回家妈妈却说:“做完作业去同陶陶玩下,她妈妈要加班,她一个人在家很孤单的。”

    刚好爸爸回家来,我连忙赶上去,扯住他衣袖:“学校要做个模型,同我研究一下好吗?”

    终于摆脱去陪她的恶运。

    我与陶陶住楼上楼下,她没有父亲,只得一个母亲带着。开始我也同妈妈一样同情她们,后来一见到她,就知道大错特错,她这样顽劣,根本是上帝在惩罚她,我哪里帮得上什么忙。

    陶陶的母亲并不坏,是个很沉静斯文的阿姨,同我妈妈差不多年纪,雪白的一张脸,总是穿的很整齐,并不像陶陶。

    我想陶陶一定是遗传了她那个抛妻弃女的父亲的基因,才这般不可教养。

    我在圣思恩学校念书,一直是优秀学生。全科优,念书几乎可以不用脑子。老师也说:“家杰是天生念书的材料,不上北大清华唯一的理由是学校都倒闭了。”

    妈妈照顾的我很好,每天早晨起来衣服衫裤已熨的平平整整。

    我是学校中很孤单的男生,干净,学业好,不爱说话。

    我没有太多朋友,但这没关系,宁缺勿滥,如果没有好的,我宁可不要。

    好在,世界还是有好的东西存在——就像邻班的阿青。

    妈妈告诉我,陶陶要搬走了,我们区的房子太贵,陶陶妈妈已负担不起,要搬去另一个地方住。

    我并没有感受到妈妈的失落,她是失去了一个谈心的好邻居吧。而我,我终于可以不被陶陶烦着,不错。

    吃完晚饭下楼倒垃圾时刚好遇到她们搬家,陶陶看了我一眼,并没有像过去那样扑过来。

    她今天穿了一件粉色的小衬衫,一条牛仔短裤,头发也梳的很整齐,不像平时那样野孩子似的。

    我犹豫了一下,仍过去同她打了声招呼:“要走了?保重啊。”

    她忽然瞪起眼睛,竖起两条眉毛,恶狠狠的甩门上车:“最恨你这样!喜欢便喜欢,不喜欢便不喜欢,干嘛这样虚伪!多余!”

    车开出去,留下一缕黑乎乎的尾气。

    我拎着垃圾筒,看着那车载着陶陶,飞快的奔出我的世界。

    我与阿青考上同一所学校。我们都没有选择住校,学校离家里并不远,家里司机反正养在那里,早上起早五分钟,一下就到了,何必去宿舍挤。

    我去宿舍看过,四个人一间房,上下铺,下面放行李上面住人,每晚人睡在上面床就吱吱呀呀的响,像床上躺的是只硕鼠。

    四个人共用一个卫生间,卫生间里没有窗户,只一个小黑洞上悬了一只排风扇,有时排风扇罢工,整个房间就一丝新鲜空气都没有了。

    靠窗摆着一排洗漱用具,两只牙杯中间没有留下空隙,牙刷都碰在一起,此同学的伤风,彼同学肯定也能亲身体会。

    不,不要误会,我并不怕吃苦,但怕没必要的吃苦。

    人生下来就是吃苦受累来的,吃苦没什么,可是,在能享受的情况下自找着去吃苦,所谓什么体验团体生活,这不是吃撑了是什么。

    同学都觉得我孤僻。

    好在阿青不觉得,因为她与我是一样的人。

    自上大学开始,我们已是一对。

    她喜欢穿素色的长裙,厌恶穿裤子,觉得大步流星满脸汗追赶汽车的女同学太莫名其妙。

    她很矜持,笑的时候会微微抿着嘴唇,长长的头发梳的直直的一丝不乱的垂在肩头,十分美好。

    我十分庆幸可以找到阿青,她同我是一样的人。

    可能我们是有点不食人间烟火,可是,有条件保持人世间的美好,为什么非要把自己搞的像难民?

    大四快毕业的时候,我带她回家了一趟。

    不知为什么,妈妈不喜欢她。

    妈妈说:“年轻的女孩子,怎么已学会用第五大道?不觉得太稳重沉闷了点吗?这样计较,成了做作,岂不虚伪?”

    我不以为意,年龄大的女人总对年轻女孩有天生的恶感,大约阿青素白无瑕的肌肤刺激到她了吧,我不认为世上有什么女生比阿青更美好的。

    妈妈说:“你小小年纪,见过什么女人……以前住这里的陶陶你还记得吗?前天去健身遇到她,出落的似健美小姐,十分讨喜。”

    健美小姐?我“噗”的笑出来,可以想像,肌肉一块块,皮肤晒的黝黑,可不就是健美小姐。

    我打算毕业了同阿青一同出国,再读几年书,拿个硕士或博士文凭回来继承父业。

    到时一切尽在掌握中了,再同阿青结婚,生三五个白白胖胖的小子,就很完美了。

    阿青常笑我:“不知人间疾苦。”

    不过她又会说:“但你有权不知人间疾苦。”

    这世上,也只得她懂我。

    我们的签证已批下来,随时可以出发,结果,突然出了事。

    那天我睡起来,推开门,发现客厅里一片凌乱,家里一个人都没有。

    接到妈妈电话赶去医院时,爸爸已经过身。

    突发性的脑溢血,最多没超过两个小时——而这两个小时,我尚没心没肺的在酣睡中——他就去了。

    妈妈彻底崩溃,躲在医院不停号哭,一边抹泪,一边絮絮的后悔:“我不该没叫醒你,我以为就是累了要睡一睡,谁知拉到医院就……”

    我想劝妈妈不要伤心不要自责,却发现自己根本无能为力。我的眼泪也如河水般奔涌,想止也止不住。

    天黑时,阿青赶到医院来。

    拉了我的手,让我节哀。

    看着她淡泊平静的一张脸,我忽然觉得哭不出来,我抽泣了几声,站起身来去卫生间洗了把脸,送她回家。

    家里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好在爸爸的公司早已上了轨道,每年分红仍相当可观。我与妈妈的生活暂时没面临什么困难。

    爸爸去的太突然,没有留下遗嘱,妈妈叫我放心,说她会打理,让我安心读书。

    好在我还有妈妈。

    只是家里忽然就安静了下来,再没有傍晚时爸爸爽朗的大笑,也没有妈妈娇嗔的声音,安静的,让人窒息。

    我不知为何,想起以前那个顽劣到让人讨厌的陶陶。

    她若在,起码不愁寂寞吧。

    阿青不能再留下来无止境的等我,隔了一星期,我送她去机场,飞往法国。

    临行前,我很想抱着她的肩膀,说些等待与思念的话。

    但她那样坚强和忍耐,眼眶里的泪也不让它流下来,只在唇边挂了一个温和的微笑。

    我的一切绝望与悲伤就都爆发不出来了。

    我们轻轻的握了握手,说了声珍重,就这样,暂别。

    我尚未从失去父亲的苦涩中走出来,虽已经毕了业,也没想去上班。就这样一天一天消磨时间。

    最近妈妈比较忙,接手父亲事业后,她有点早出晚归。有时甚至不回家过夜。

    我反正也没事,没了人管,又没有阿青陪,无聊时就去街角酒吧喝点清酒度日。

    那天正喝着酒,肩膀被人大力的击了一记:“哗!方家杰!真的是方家杰!”

    不要看脸,只听声音,我的眉毛就皱了起来,除了陶陶,还能有谁。

    果然是陶陶,穿着一件低胸的伧俗的绿色吊带衣,一条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火红短裙,偏偏又蹬了一对长靴,光着大腿,正在瞪着我笑——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妈妈叫她健美小姐,她已经完全长开,皮肤是紧绷的,虽然打扮的十分奇突,但到底年轻健康,让人不由觉得充满阳光。

    “你这种大少爷,怎么会来这里?”

    我已长大,再不能不管不顾掉头就跑,只得回答她:“没事,喝一杯就走。”

    她干脆拿起我桌上的酒,嗅一下,猫似的耸动鼻尖:“哗,喝雪莱酒?你有没有搞错,哈哈,男人做成你这样干脆不要做好了。”

    我皱着眉头不理她,同这种人讲品味讲道理,如对牛谈琴,她懂得什么,何必与她计较。

    她大力的拍吧台:“给我来杯白兰地!”

    拿起酒,轻佻的挑我的下巴:“大少爷,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用最快的刀,杀最狠的人,你听过没有?那才是男人干的事。”

    我再忍不住,站起来,放下钱往出走,都快走出门了,还是没忍住,回头还了她一句:“那段话是风四娘说的,风四娘是女人。”

    陶陶在我身后哗哗声大笑:“原来大少爷还知道风四娘啊,可是光知道没有用,你并不懂欣赏她!”

    我回头去看她,酒吧灯光昏暗。她那一身亮闪闪的装扮,让她尤如一个灯泡似的显著。

    她像风四娘?

    那真是抱歉了,我确实不懂得欣赏。

    阿青有电话回来,说她一切顺利,已开始修学分,她妈妈也跟了过去,照顾她的起居,她很适应,让我不必担心。

    她的声音在电话中听起来有点远,飘飘忽忽的,有点捉摸不定的样子。

    算了,不去想这些了,天高地远,各自珍重吧。

    陶陶的照片开始出现在杂志封面上,说她是本世纪最有潜力的摄影艺术家。

    杂志里用大篇幅写她的思想,写她的技术,写她一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言论。

    我完全不吃惊,她那样极端的人,早晚会闯出名堂来,这不是个会怀才不遇的年代。

    杂志上的她,不像现实中那么讨人厌,因为不会说话,所以眉目看起来清秀些。

    采访就在她的家中进行,一大套全部拆的清光的雪白房间,床,椅,厨房,都在那一间房里,倒也别致。

    她这样表面上看去七彩的人,怎么会喜欢全白色装修房间,也真奇怪。

    如果说陶陶的出名只是让我小惊讶的话,那么,妈妈的决定,几乎将我的世界震翻。

    妈妈告诉我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家杰,我要结婚。”

    我斯文传统的妈妈,在爸爸走后与我相依为命的妈妈,她说:“我要结婚。”

    我怀疑自己是否听力出了毛病,可妈妈脸上的幸福光辉再骗不了人:“家杰,他是个很好的人,为他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妈妈相信值得。”

    我很想说声恭喜,祝您幸福。可是我说不出来,嗫嚅半天,只卑微的问出一句:“那……我还住这儿?”

    妈妈诧异了:“怎么,家杰,你已经25岁了。”

    坦白说,我并不知道怎么租房子——我的遗产一直是妈妈在打理,我不想开口向她要,更不想动用爸爸的遗产去给自己安家。

    我一个人漫无边际的在路上四处乱晃,眼前是一幢幢的高楼,里面有无数层房子,也许有一些是空置的,可我并不得其门而入。

    返程的途中,我试着搭公车,结果坐错站,又搭计程车回去,弄的一身的汗,我很失落,开始见到生活的真面目。而奇怪的是,我竟觉得这些事理所当然,并不渴望回去以前的生活中。和妈妈家里的清香空气相比,不知为什么,公车中的浑浊味道更让我安心。

    我很想打电话同阿青聊下天,可是,聊什么呢?聊母亲再嫁?还是聊我没有住处?

    忽然之间我觉得同她很远,远到不可估量的距离。

    也许,这才是事实?

    街角有家地产仲介,我走进去,一个穿白衣的长发女孩迎上来,同我打招呼,问我要找什么样的房子。

    我接过她递来的水,一饮而尽,考虑一下才问她:“价钱不要太高,要独立清静一些的小单位,有吗?”

    她笑了,既不像陶陶那么张扬,也不像阿青那么含蓄:“那么,2000元左右一房一厅带全套家私电器的小高层合适吗?”

    我很白痴的问:“小高层?”

    她很忍耐:“大约十几层高的住宅,不会像几十层的高楼那样太多住户,会比较安静。”

    “哦,”我点点头:“那好,就这个吧。”

    她愣住:“哪……哪个?您还没有看房子。”

    “要看房子?”

    “是啊大少爷,要看房子的!”身后忽然传来一阵暴笑,我急急扭头,居然又是陶陶!

    我最不愿意见到的人,在我最难堪最尴尬最无助的时刻,又一次,冤鬼缠身般出现在我面前。看样子她是想来帮我,可我不知道为什么,最不想见到的就是她,此刻,似乎证明了我一惯的作法都是错的,而她是对的一般,使我难堪。

    陶陶可不理我难不难堪,她插起腰,完全不拿自己当外人,大声的与那仲介小姐讨价还价:“怎么要2000这么贵,我在这区住了七八年了,全屋全新装修最多也不会超过1600!”

    仲介小姐刚想开口,又被她打断:“算了先不说这个,我们先去看房,有钥匙吧?”

    这样一路乒乒乓乓的杀过去,晚饭前,居然找到一套十分合适的独立公寓,背山面江,70多坪,装修是素白的调子,墙线描成灰色,全屋软布艺家具,衣柜也包了护边,十分考究。而且因为楼层和楼龄的关系,租金也并不高,才1500元,不过要一次性付清一年。

    仲介小姐做成这单生意十分高兴,毕竟,肯一次性支付一年,又要天天爬九楼的客人不多,能租出去,就是成功了。

    我也很高兴,钱放在我这里也存不住,交了租金在一年以内最起码不担心被人扫地出门。至于九楼,我这人一无是处,唯一的一点好处是总算还年轻,爬楼梯不算什么。

    我望着新居的穿衣镜,看着自己,是,到底仍年轻,如果之前错了,我现在改,来得及吧。

    陶陶落手落脚帮我搬家,她并不觉得整件事有什么不妥,搬家时见到我妈妈,大大咧咧的“嗨”一声就过了,并没有我想像中的为难。

    我这才想起她也是离异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她的倔强与强硬,也是来自于此吗?

    妈妈见我搬走,明显松了口气,脸上的线条重新柔和起来,悄悄同我说:“妈妈早就说陶陶好,现在觉得了吧。”

    我没答话,我总算已学会不要把心里想的第一时间说出来给人听,哪怕那个亲如妈妈。

    当然,我是感激陶陶的。

    我自她手中学会煮咖啡,学会洗干净青菜自己煮速冻食品,学会洗衣服,甚至学会做一个番茄炒蛋。

    继承爸爸的事业遥遥无期,那里我去过几次,根本没有任何一个人欢迎我去做事。于是,我干脆开始找工作,应聘到一家私企做产品开发。

    我开始学着早上挤公车去上班,在一间小小的四面无窗的房间内忙碌一整个白天。

    开始学着买便宜一些实用一些的衣物鞋袜。

    夏天并不太热,我没开冷气,买了老头汗衫套头穿着,也不理那么多。

    陶陶见到我的样子,笑的要死,一边笑一边说我:“怎么穿成这样,比我还邋遢。”

    我说:“宽大,通风,环保,哪里不好?”

    她交叠了双手站在那里,斜睨着我,半晌没说话,忽然摇头笑了笑。

    我问:“你又有什么高论?”

    她也不说话,只是笑。

    我忽然之间就心领神会,不由也笑了——以前像怕死一样惧怕平民生活,其实平民生活有哪点不好,最起码,一切,都是在自己双手掌握之中。

    忽然有人按门铃,我去开门,居然是阿青。

    她张大眼睛站在门外,满脸努力遮掩却怎么也掩不住的惊讶。

    陶陶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阿青,提起包走了。

    我不知为何,竟有一丝失落。

    但阿青回来了,我想我应该高兴。

    阿青仍是那样纤尘不染的样子,长长的白色百褶裙,雪白软面羊皮鞋,限量手袋,透明的裸妆。

    我想我应该抱抱她,但我忽然觉得不知从哪下手。

    “你怎么回来了?”

    “你怎么搬来这样小的地方?”

    我们俩同时说。

    “家里有点事。”

    “学着独立生活。”

    又同时回答。

    接着,就是一片沉默。

    其实我很想问她家里有什么事,却问不出来,我的老头汗衫,和她的精致纯白长裙,将我们拉开了一个不可预估的距离,没办法再行接近。

    事后得知,阿青是回来订婚的。

    对方是她父亲的生意合作伙伴,青年才俊,年轻有为,不像我,这样落魄。

    她父亲当然早知道了我们家的变故,后来听人说,我妈妈嫁的人就是阿青父亲从前的营运经理。

    我的妈妈嫁了她爸爸的马仔,她自然不能再嫁给我。

    这种道理听起来虽然无稽,但确实很实用。

    阿青大约对我还是抱了一线希望,在学校时,到底有些感情——可是来见了我之后,具体的说,是见了我的蜗居及老头汗衫之后,她还是选择同我实话实说。

    说心底话,我倒并不恨她,QQ空间个性日志,也没有小说中男主角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我们都越来越精明了,这世上,纵使没有人爱我,我到底得自己爱自己不是——相反的,我很感激她,感激她没有把我当傻子一样玩到新婚当天,才告诉我:亲爱的,我要结婚了,新郎不是你。

    我与阿青仍然是朋友,没有彼此厌恶。

    我想我并不很爱她,她也不很爱我,我们,只是曾经,彼此欣赏。

    否则,是做不了朋友的。

    相爱的人,如果能做朋友,还分什么手?

    处理这些事说起来很简单,前前后后的也折腾掉我大半个月。

    等我终于再见到陶陶时,她居然也递给我一张请柬。

    陶陶还是那样明艳照人,还是那样没心没肺的笑着:“记得去喝喜酒啊。”

    我也笑了,笑的有丝苦涩,但好在也并不伤筋动骨——唉,我们这些人,真的,真的已经太过自爱了。也许,只因为我们被人伤害过?——我说:“恭喜你,一定到。”

    我想我与陶陶之间也许从头到尾都没有发生过什么,或者是,没有机会发生什么,又或者是,曾经有机会,我却推开了。

    夜了,坐在吧台前,想了想,还是点了雪莱酒。

    白兰地虽好,我喝了会醉。

    风四娘虽好,不是我的女人。

    角落里坐着一个长发的女生,冲我举杯。

    看起来有些眼熟,却想不起是什么人。

    不过这世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又何必曾相识。

    我走过去,举一举杯:“嗨。”

    她笑了,笑的既不像陶陶那么张扬,又不像阿青那么含蓄,她说:“雪莱酒?我也是,一起喝一杯吧。”

    童话世界里,我不是公主

    坐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中,窗外的天空湛蓝湛蓝的,有大朵大朵似棉花糖般的白云浮起,仿佛让人置身于一个美丽盛大的童话世界,而自己与叶子晨的相遇,一如在这个美丽的童话世界里,所不同的是,叶子晨是王子,而自己,却并非公主!

    当叶子晨在电话中问米拉过得好不好时,米拉刚刚结束一段惨痛的初恋,这会听到他那温暖如昔的声音时,眼泪居然不争气的地从眼角大颗大颗地滴落下来,掷地有声。

    米拉没有办法不难过,那个口口声声说要照顾她心疼她一辈子的初恋男友俊宇,象块强大的吸铁磁把她从深圳吸到了上海,原本以为从此郎情妾意地与之幸福永远。

    却不曾想当最初渴望的激情过后,爱情终究敌不过生活的平淡与苍白,无情地将曾经的浪漫与幻想在现实中,一点点地消磨怠尽后黯然分手。

    尽管米拉在电话中并没有说半句好与不好,但她无声的沉默与微有的啜泣,让叶子晨心疼无比在电话中对她轻语,乖,回来吧,你一个人在那叫我怎生放心……

    于是一年后,当失恋迷惘的米拉又回到这座熟悉得不见四季分明的城市,抬眼就看见叶子晨正在机场的出口之处焦急地等候,高大的身子不顾笔挺西装的束缚,顷斜地往里张望,俊朗的容颜下有几丝欲掩还扬的喜悦,深邃有神的双眼里,隐约可见当年向她表白时的深情。

    一年前,米拉毕业后在一家叶氏旅游集团做导游小姐,这个貌似看上去能四处免费旅游的职业,其实辛苦异常,且不说每天坐车的颠簸行程,还必须不厌其烦地对每个景点细节如数家珍的讲解,一天下来,都会将自己的花容累得惨不忍睹。

    认识叶子晨是米拉即将要迟到的某天早上,当她心急如焚地赶到公司时看了看时间,还有三分钟,米拉一边在心里谢天谢地一边径直冲向打卡机旁,毫不客气地将站在身边衣着体面的年轻男子挤开,当自己准确无误地听到“咔”的一声后,笑靥如花的米拉方才回过头来,朝身后莫名其妙地紧盯着她的男子扮了个可爱的鬼脸,然后得意地离开。

    更让米拉得意的是,自己每个月的业绩都在同行姐妹中遥遥领先,其实她觉得自己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长得比她们甜美可人些,于游客的相处的方式谦恭友善些,对工作的态度负责专业些而已,再想想这季度又一笔丰厚的优秀导游奖金,米拉便在心底乐开了花。

    只是数月后,当米拉如愿以偿地从公司才上任不久的副董事长手中接过那份奖金时,非但笑不起来,还尴尬地当场愣在台上,原来给她发奖金的副董事长不是别人,正是上次自己冒冒失失将他挤在一边的年轻男子,叶氏旅游集团唯一的继承人,叶—子—晨。

    叶子晨得体地伸出手来,在握住米拉掌心绵绵的小手时,略有数秒的停顿,一脸的若有所思。

    米拉心虚地暗自求神保佑,公司有那么多员工,他应该不可能记得自己的,否则第一次就给上司留下这么差的印象,以后还怎么在他的公司混。

    好不容易捱到下班的时间,米拉如释重负地走出公司,深深呼吸一下,正暗自庆幸。

    这时,一辆黑色的宝马车霸气地停在她面前,车窗落下,露出叶子晨那张不苟言笑的脸,极其有型地将头微侧,示意着她上车,米拉顿时落下的心又被提起,疑乎世界未日的来临。

    上车后的米拉一言不发,忐忑不安地揣测着他的意图,任凭他从反光镜中默默打量着自己,只在心中暗恼,这没礼貌的家伙,没见过美女么?良久,他不耐地回过头来,住那,送你回家!米拉显然有些出乎意料,只是送我回家吗?叶子晨掉转过头来,一脸错愕的反问,那你认为呢……

    下车前,叶子晨递给米拉一张名片,平淡如斯地说,有事打电话给我。见她略有犹豫,随即用挑衅的神情说,怎么,怕了,你那天推我的时候不是很嚣张吗,还有,你放心,我有女朋友的,对你可没兴趣。米拉羞愤地从他手中夺过名片,反唇相讥,我也有男朋友的,彼此彼此。

    看着米拉下车后,孩子气地将他的车门关得砰然作响,随即扭身就走时的模样,叶子晨的脸上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浅笑。

    就在米拉快不记得这件事时,叶子晨却似乎迫不及待地给她来了电话,米拉十分郁闷他怎么会有自己的电话号码,不过也想这对于他来说还不是易如反掌,所幸对她言谈间犹似如故人,并无上司对下属的盛凌,也无上次不欢而散的挑衅,这让她也并不觉得讨厌,久而久之,两人常常在电话里聊得不亦乐乎。

    叶子晨说,他的女朋友在日本,叫美子,两家纯粹都是为了家族的利益而攀亲。

    米拉说,她的男朋友在上海,名俊宇,两人还是读大学时就相知相恋了。

    叶子晨说,美子是个漂亮可爱的小女生,两人形同兄妹,还私下说他如果爱上了谁她是不会介意的。

    米拉说,俊宇是个帅气自私的大男人,两人你侬我侬,他扬言过她如果爱上了谁他一定灭了谁。

    叶子晨说,美子还有三年就毕业了,届时他得如两家之约去日本娶她。

    米拉说,俊宇让她三个月后必须去上海,否则他就在黄浦江边裸奔。

    果真,三个月后,辞职后的米拉在经过叶子晨的办公室时,才想起最起码应该去告别一声。

    叶子晨听了怔怔地有些恍惚,明显不安地在办公室来回踱步着,空气顿时干涩弥漫,挥之不散,就在米拉无所适从时,叶子晨又突然停步走近,将双手轻轻地搭在她的双肩,声音有些低沉嘶哑,可不可以不要走?

    米拉被他毫无征兆的举止有几许惊吓,傻傻地问,为什么?

    安子晨清澈如水的双眼溢满了深情,因为我喜欢你!

    米拉惊呼地直摇头,天啦,这怎么可能?

    说完逃也似地去了上海……

    5

    是啊,怎么可能,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可是当初既走之,今又何返之,米拉在机场再次面对叶子晨的深情喃喃自语。

    再回公司时,米拉被叶子晨安排到财务部,理由是希望自己每天上班都能看见她。尽管她并不习惯这样前所未有的清闲,却也不忍拂他之意。

    米拉不得不承认,叶子晨除了在工作上的表现出色外,冷毅的外表下其实是个很体贴细心的男人,似乎见不得她现在失恋后的郁郁寡欢,总是在他有限的时间里,陪她去清爽宜人的野外骑马,豪华奢侈的KTV里尽情K歌,甚至还在公司的附近为她租好了房子独住。

    当然她心里清楚地知道,所谓叶子晨对她的喜欢,也仅限如此,这从他介绍自己与刘羽凡那天认识起就得以确定。

    在一间格调高雅的咖啡厅,叶子晨拉着米拉的手,介绍一个眉目与他有几分俱似的男子说,这是我表弟羽凡,也是我请来的公司董事助理,羽凡,这是米拉,我的……朋友。

    刘羽凡惊艳地注视着白衣短裙,粉脸俏容的米拉,妙语连珠,此女只应天上有,为何降落到凡间?语罢,三人相视而笑。

    较之叶子晨的沉稳,刘羽凡似乎幽默风趣得多,这是刘羽凡留给米拉最初的印象,更似乎,他在对着自己灿然一笑的神情里,欲语还休……

    七月的盛夏,温暖到极致,米拉的心却在这个炽热的季节骤然冰凉,再过几天,叶子晨就要被其双方家人的安排下,去日本与美子双双渡假。

    从一家豪华的星级酒店出来时,早已喝得酩酊大醉的叶子晨在米拉同羽凡的搀扶下上车后,不知是酒精的麻醉还是出于自己内心委屈的渲泄,竟然将米拉抱在怀中失声痛哭,米拉不由心里一阵怜悯,一个出身富家的贵公子,平素在别人的眼中貌似风光无限,又岂知他也不过只是一颗在家人手中运筹帷幄的棋子而已。

    刘羽凡只管在前面默默开着车子,不闻其声。

    几天后,当米拉同羽凡去机场为叶子晨送行,直到安检时,叶子晨一直紧盯着米拉的双眼才万般不舍地挪开,并回过头对有意背向着他们的刘羽凡说,我大概一个多月就回来,一定要替我好好照顾米拉。

    刘羽凡似乎是个很尽职责的男人,除了每天对米拉的早接晚送,还常常将她带到自己的朋友圈里大家一起玩闹,以至于某一次让刘羽凡的朋友拿他们当情侣开玩笑,米拉当时极其尴尬地望向刘羽凡,而对方的神情竟然写满了期待!

    那晚,刘羽凡将米拉送到家门时并没有如往日般即刻就走,而是在她开门后尾随而入,在还没有来得及开灯的黑暗中抱住米拉说,我喜欢你,从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上你了。说完,搜寻着米拉柔如花瓣的双唇狂风骤雨般地落下,米拉似乎吓坏了,在他怀中慌乱地挣扎着,然而刘羽凡排山倒海的每片热吻燃烧得让米拉最终情难自禁欲拒还迎……

    7

    一个月后,叶子晨如期归来,开心无比地拿出从日本买的一些礼物送给米拉,米拉偷偷地看看一旁的刘羽凡,见其一脸的黯然。

    米拉见叶子晨还是如往日般,喜欢下班的第一时间就打电话约她,不过很快他就似乎警觉地发现,每次打电话过来自己总与刘羽凡在一起时,心里便明白了什么,慢慢便再不私下打电话给她了。

    偶尔三人恰巧坐在一起,也不似从前说说笑笑,有的只是令人窒息的平静无声,而平静无声的外表下,实则每个人的内心都波涛汹涌。

    这天晚上,米拉没有等到刘羽凡而是他发过来的一条短信:握住你的手渐渐松开,你似乎又回到我无法触及的位置。我们相识缘是因为表哥,但是表哥居然能为你流泪,他跟我一样是不会轻易掉眼泪的。可见他也是多么的喜欢你。我如果和你在一起,他会是什么感受?血浓如水,我无法想象。对不起,感情就像候车月台,有人走,有人来。我的心是一个站台,却不能为你等待。

    米拉闭上眼,让久久抑压的泪水肆意悲伤成河,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又爱上了刘羽凡,还是只因当时自己太寂寞了才会难以抗拒。QQ空间伤感日志,而她与叶子晨之间,其实就算没有刘羽凡的存在也注定不会有结果。

    又是熙熙攘攘的机场,又是独自背起行囊,还有手机不停地疯狂而响,米拉看也不看地关掉。

    坐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中,窗外的天空湛蓝湛蓝的,有大朵大朵似棉花糖般的白云浮起,仿佛让人置身于一个美丽盛大的童话世界。而自己与叶子晨的相遇,一如在这个美丽的童话世界里,所不同的是,叶子晨是王子,而自己,却并非公主!

    后语:在我还未落笔之时,文中的女主人公就已经告诉我她决定离开,那是个很令人心疼且美丽的女子,行走在充满挫折的爱情路上跌跌撞撞,满是忧伤。而当她向我坦露心事希望有人指点迷津的时候,我同样不知所措,唯有用文字记下,为了故事的唯美完整性,略有虚构,毕竟文字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一转身的距离,便是永远

    能离开吗?离开后,会不会是永远?

    霜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眼睛隐隐的疼,每次从网上离开,都会有几秒的黑暗,我以为那只是上网过久的正常的现象而已。可,命运偏偏给了我迎头一击。

    眼睛疼得越来越厉害了。我想我应该多休息,可能就会好了。我是太让人放心不下的孩子,固执得以为那只是用眼过度的后果而已。可我是太天真的,当一切到来的时候,我措手不及。

    3月10日。猝不及防的黑暗。

    爸爸回来了,妈妈也回来了。他们都是太爱我的。

    去医院检查。结膜炎。左眼完好,右眼视力0.1。基本失明。必须马上治疗。

    我一下子崩溃。在妈妈怀里哭得声嘶力竭。

    可一切无济于事。

    爸爸联系好上海的医院,3月12日,就可以去治疗,医生说只要以后不用眼过度,能够完全好的,视力可以恢复的。

    爸爸妈妈放心了。

    可我还是害怕。我开始不敢睡去。我怕一醒来,便是永远的黑暗。我给申哲打电话,半夜打,老不说话。

    我不想给他任何的负担和担心。我希望我可以自己去度过这段日子,我不要他担心的。

    3月11日。清晨,有人敲门。

    我看到疲惫之及的申哲站在门前。

    我又不争气的哭了。

    申哲抱住我。很久不说话。有温热的液体滴到我头上。

    (2)

    申哲一直都陪着我,即使晚上,他也要看我睡着之后再离开。我总在他身边耍赖,不肯吃那么苦的药,也不肯滴那么难受的眼药,申哲会慢慢的耐心的哄着我,然后看我把药吞下。那些酸苦在他的目光中消失。

    更多的时候,我们只是坐着,静静的,申哲喜欢看着我的眼睛,那目光一直看到我心里。

    我突然害怕起来。万一某一天,我给不了他那样的眼神,我也看不见他那样的眼神,我该怎么办?

    这种害怕让我太慌乱。

    申哲是太懂我的。他知道我的害怕,知道我的倔强,他知道我即使害怕的颤抖,也仍是不肯说一句的。他不说一句话,只是抱着我。

    如果可以,我愿意那是我的地老天荒。

    3月12日。上海。

    终于过去了,我终于还是可以看见的,一切都会过去的。从上海回来的时候,心里一直就只有这一句话。

    一切终于过去了。

    可心里还是会有害怕。

    突然害怕某一天自己真的就这样看不见了,那样,我该怎样来面对自己的人生?那样申哲还回爱着我吗?

    爸爸妈妈也都在身边陪着,他们尽最大的努力让我觉得温暖,他们尽自己最大努力让我觉得开心。

    我笑给他们看,笑得很灿烂,很开心,可心里却是苦苦的。

    我是知道的,过段时间他们仍然会是要离开的。他们以为,他们的女儿已经足够大到自己去面对了。可他们不知道,他们在孤独中长大的女儿,已经无法去面对这一切,外表的坚强终究抵不过内心的恐惧。

    我是太懦弱的人,通常在寒流到来之前就选择逃避,可这次,我只能选择面对。

    我知道一切都会过去,可还是会忍不住害怕。我紧紧抱住申哲,希望他给我温暖,可我知道,他终究还是要走的。

    (3)

    申哲终究还是走了。我无法说什么,只能看着他离开。

    深夜,他给我打电话。

    我在电话这头笑得很开心,快乐的说着,即使眼泪不断的滴落,我还是快乐的说着。想到一句歌词:我的声音在笑,泪在飘,电话那头的你知道吗?知道吗?知道吗?

    申哲是太了解我的人。

    霜,你别哭好吗?

    我只好不说话,我是太怕被人看穿的,即使那个人是申哲,我深爱的男人。

    我尝试着开始新的生活。没有网络,也没有申哲。

    可我竟然做不到。网上的一切已经溶入了我的血液。甚至我只有在对着电脑的时候才写得出东西。

    我是以写字为生的,是为生,不是维生。不写字,我不知道我的生活该怎么继续。除了写字,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些什么。突然觉得自己是太无用的人。

    申哲总会在深夜给我短信。

    霜,开心点啊。

    霜,不要哭。

    霜,乖乖的吃药,听话。

    霜,记得照顾好自己

    ……

    我笑笑。心里仍然是挥不去的害怕。这个叫申哲的男人就是我的生命,我知道他爱我,可仍然会害怕有天他会遗弃我。

    想起一句话:谁也不是谁的永远。

    越发的害怕。开始失眠。

    不工作的日子有太多太多的时间来回忆。我也不知道除了回忆我还能做些什么。不可以上班,不可以上网,不可以上街。

    所有的记忆都沿路边赶来。

    15岁的申哲用乳白色的单车栽着13岁的我,快乐的飞扬。

    15岁的我面无表情的面对申哲神情憔悴的妈妈,选择离开。

    17岁的我在大学平静的生活,平静的尝试恋爱,可尝试的结果未必不是失望。

    18岁,听莫文蔚的《广岛之恋》我眼泪肆虐。是谁太勇敢,说喜欢离别,只要今天不要明天,眼睁睁看着爱从指缝中流走……

    19岁,生日那天去广场,看见对着我微笑的申哲,15岁那年的泪终于全部流了出来。我开始快乐,同时,也开始忧伤。

    20岁,我开始明白,空间的距离也同样能够让人绝望。我付出再多的努力,我都到不了申哲身边。那种让人绝望的无奈让我窒息。

    21岁,我选择“支教”。幼稚的以为既然到不了那便远离吧。我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有了那么多让我心疼也让我开心的孩子们。

    22岁……

    时间真的是太锋利的武器。我真的22岁了。

    可22岁的我,又能做些什么呢?又能抓住些什么呢?

    一直认为自己是长袖善舞的,可现在才明白,很多的事情,我无能为力,无可奈何。

    我害怕,一转身的距离,便是永远。

    当爱离开的时候我如何控制呼吸

    20岁是一个充满幻想的年纪,生活中浮动的是欢笑,希望,还有爱情。当同龄女孩忙着研究CD香水和瞄眼线的技巧的时候,我还在躲在一边傻笑着看《篮球飞人》,当速食爱情象方便面一样轻而易举的时候,我期待着旧时对爱的诠释:那种象触电一样直通心底的颤栗,那种印象中模糊的身影在见到他的一刹那突然变得清晰的感觉。我不信我能碰到这样的人,所以我也上网聊天找朋友。

    女人的悲喜剧大多起源于好奇心。上网两个月,我忍不住研究起网上那个“新坏男人”来。和他聊得死去活来的结果是最终我没有抵挡住见面的诱惑,破了自己不见网友的誓言,主动约了他。

    下课后我回到宿舍,穿好事先准备的行头后向室友借了口红。虽然我以前都没化妆的,但我知道女孩一涂口红会明媚很多,再说我的唇色一向不好。为了弥补平时没有培养起来的妩媚,我还是要亡羊补牢一下的。

    离约定时间还有几分钟,我来到了约定地点对面的麦当劳喝东西,打算先偷偷观察一下那个男人是否值得我今天的一番打扮。但喝了一口可乐我就后悔了。口红要褪色的,万一他迟到个十来分钟的,我就有理由双唇惨白,不明艳动人了?当然不行!于是我开始以一种撅嘴的姿势喝水,没准还是很性感的姿势呢,哈哈,我苦笑着在心里安慰自己。

    嘎燃而止的摩托车的刹车声拉回了我的注意。Oh, My God,好酷!对街的那个骑太子来的男人不会就是他吧?白色的衬衣,黑色的裤子,虽然头盔和墨镜影响了我观察力,但我凭借衣裤被身体撑起的角度和曲线,我可以给他的身材打85分,除了身高没达到理想情人的1.80,别的都很OK了,而且现在这个世道啊,有胸肌的男人可不是很多了。看他停稳车子四处张望的表情,我几乎忍不住欢呼出来。

    我决定以一种既活泼又不失优雅的姿势出场。可能是平时缺乏有素的训练,事到临头,我只能踉踉跄跄,脚上象拴着气球一样一轻一重地踩着步伐朝他走过去。突然,背后一辆不知从哪穿出来的自行车出其不意地抄起我的手,——哎呦——脚底一拌,我差点横着飞出去。几个大步,好像在扎马步一样,搞得我灰头土脸。更让我受打击的是,“新坏男人”的目光好死不死地就在这个时候扫了过来,哦!“人家的出现是轻舞飞扬,到自己了却是尘土飞扬”,我痛不欲生。

    然后就象慢镜头回放一样:他拿掉头盔,摘下眼镜,甩了甩头发,放肆而大胆地看着我,脸上没有笑容。在接触到那锐利眼神的一刹那,我从心底发出最后的呻吟:青衣,你完了!

    之后的情况好像就是一场梦。夜风中,我拥着他骑着摩托,在武汉的大街上呼啸而过。他身上有一股烟草和吉列水的味道,很男人的那种味道,我以前不知道男人味是怎么样的。他的话不多,笑容也不多,和网上的他真的有很大的差别。不是做作的冷酷,是隔然于世的淡漠,可骨子里又透出一种狂热,当他看我的时候我不敢回视。我暗骂自己从来不是这么胆小的人,一边不住地偷偷看他,在心里猜测,他该是那种外表冷若冰霜,内心水深火热的男人吧。

    夜深了,他送我回家。我知道我们不会有下一次的约会了,因为我不是他要找的那个人,不管我心底多么地渴望成为那个人,我们始终是生活在两个世界里。想象之外,意料之中的是他却象一颗难以拆除的定时炸弹,固执又准时地在我每晚入睡前爆炸。爱来得太突然,离开得太快,当爱离开的时候我可以忍住泪,可我如何控制我的呼吸?

    一个大二女孩在大学里的收获

    大二了,感觉大学就要结束了。想起那年高考,生不如死,恍如昨日。进了这所“五星级大学”,在“豪华度假村”远扬声名中,过着或是我想要或是我并不知道是不是想要的生活。

    轻轻地,我来了。或许是名字使然,我竟真的如志摩兄笔下的那一缕轻云,在如茵校园里飘荡,孑然一身,空灵,寂寥,甚或孤独……

    习惯了血液里刻骨的寂寞,竟一时无法适应大学宿舍繁杂的生活。记不得有多少次在舍友的吵闹声里,渴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一个小小的房间,不要多的,只要求足够寂静能容下我小小的躯体和飘荡的灵魂……

    大一期末,大家细数着一年来的收获。盘坐在铺地的报纸上,可乐代之杜康,觥筹交错。做了什么?我们宿舍和隔壁宿舍的七仙女70个指头用不到几个。他们叫嚣着……而我寂静着,这是我在他们中固有的姿势。或许可以理解为不想说,那是一个我无法进入也不想进入的小圈子。女人的世界,化妆品和时装永远流行的世界。而那,与我无关……我还没老到要用化妆品遮瑕的年龄。

    捧一杯可乐,却只是轻轻一啜。我不喜欢可乐,尽管可口可乐是我最爱研究的营销案例。喜欢椰汁奶茶,象我身体里的血液,别有一番特殊之处。

    我的大一做了什么?第一,我考过了四级,83.5分,离优秀差一点,有点遗憾却也坦然,毕竟这是靠高中的沉淀。第二,拿了二等奖奖学金,钱不多,但挺有意义,对那些勤奋却又倒霉的人是一种讽刺。其实,我也努力的,只是……没有别人努力罢了。第三,意外得到班上唯一的入党名额。在这问题上,我竟还有点踌躇。第四,进了校报圆了记者梦,接触到很多德高望重的教授。第五,幸运地成了“工读生”,成了“图书馆女孩”,每个月能拿200元的工资……还有一个,被男生追过,收获一段短暂而不刻骨铭心的“爱情”。其实,我心底认为那不是爱情,现在想想。

    下辈子一样爱你

    说好了忘记,泪却在面上纵横,

    说好了不再相见,

    我还是在风起的日子,

    疯了似的等你,

    说好了彼此珍重,

    我却在没有了你的日子里迅速憔悴。

    喜欢静静地看着你,听你说。

    喜欢默默地陪着你,慢慢走

    喜欢你轻轻叫我的名字,

    喜欢你在身边的那种感觉。

    怎么能让你感觉我的忧伤,

    怎么能让你的心为我下雪。

    逃离你却怎么也逃不过牵挂,

    只有躲在没有阳光的夜里,

    缝补所有想你的伤口。

    只是对你道一声珍重,

    将你在记忆里藏好,

    藏到任何人无法触及的角落,

    含泪割爱

    因为爱你,

    我随时准备伤痕累累;

    因为爱你,

    我付出一切在所不惜。

    只是我选择了分离,

    并说好永不再见,

    即便心里流泪流血,

    我也决不打乱你的生活。

    我们相约来世吧!

    该留下什么印证——

    让来世的我们在最初找到彼此呢?

    来世的我们一定不会错过,

    我一遍遍拨弄着你的衣扣,

    在最寒冷的日子和你道别。

    来世你一定要先遇见我。

    让我最后看你一次,

    万般不舍的记住这永远的面容,

    我知道我不会忘记。

    为你等过千遍万遍从不后悔,

    为你伤过千次万次心甘情愿。

    从此没有爱情,今生不再……

    只是下辈子啊,也许——

    我只是在你窗前飞舞的彩蝶,

    我只是从你肩头飘下的落叶,

    我只是经你耳畔吹过的清风,

    也许,也许下辈子

    如果还有下辈子

    如果下辈子我还记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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