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罗斯系列作品:被缚的祖克曼-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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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二十多年以前——我当时才二十三岁,刚刚写作了我的第一批短篇小说,并且得到了出版,像许多在我之前的Bildungsroman[1]中的主人公一样,已经在考虑自己的大部头Bildungsroman了——十二月的一个下午,天快要黑的时候,我到了这个伟人的隐居处去见他。那所木板农舍是在伯克希尔山上一千二百英尺高的一条土路的尽头,然而从书房里出来向我隆重表示欢迎的人物却穿着一套斜纹呢的衣服,一条丝织的蓝领带用一只没有装饰的银别针夹在一件白衬衫上,脚上是一双牧师穿的擦得锃亮的黑皮鞋,使我觉得他是刚从擦鞋摊上走下来,而不像是从艺术的祭坛上走下来。我定下神来以后,才注意到他抬着下巴颏儿的那副凌驾于一切之上的贵族气派,或者他坐下身去之前整一整衣服的那种细心的,甚至有点过分讲究的帝王风度——老实说,我当时只想到自己怎么会像碰到奇迹一样,凭我没有文学气息的出身,居然能到这里,来到他面前,因此根本没有工夫注意到什么——但是在这以前,我对E.I.洛诺夫的印象是他看上去应该像个地方上的督学,而不是像这一带自梅尔维尔和霍桑[2]以来最有独创性的小说家。

    这并不是说,纽约流传的关于他的闲话使我预计会遇到更加宏伟的场面。当我最近在出版商初次为我在曼哈顿举行的酒会上——我是搀扶着一位上了年纪的编辑的胳膊去赴会的,我兴奋得像个初上银幕的新星一样——在批评家们面前提到洛诺夫的名字时,在场的才子们几乎马上就把他一语带过了,就好像这是一个笑话一样:他那一代的一个犹太人,而且还是个移民之子,居然娶了新英格兰一家名门望族的闺秀,这些年来还一直住“乡下”——这就是说,住在鸟鸣兽语、树林密布的goyish[3]的荒野里,美国当初就是在那里发源的,也早已在那里告终了。但是,由于我在那次酒会上提起的别的名人,在那些熟知内情的人看来也都是有点可笑的;因此,我对他们在提起这位有名的乡间隐士时所说的嘲讽的话,也就抱有怀疑的态度。甚至可以说,根据我在那次酒会上的所见所闻,我开始明白,躲在一千二百英尺的高山上,只与鸟兽和树林做伴,对于一个作家来说,不管他是不是犹太人,未尝不是一个好主意。

    他带我进去的那间起居室整洁、舒服、简单:一块用钩针编织的圆形大地毯,几把套着椅套的安乐椅,一张旧沙发,靠墙长长的一排书架,一架钢琴,一部电唱机,一张橡木的大阅览桌,上面整齐地堆满了报纸和杂志。在白色的护壁镶板上面,淡黄色的墙上几乎是空空如也,只有五六幅水彩画习作,画的是不同季节里的这幢旧农舍。在放了靠垫的窗座和整齐地束起来的本色棉质窗帘的外面,我可以看到发黑的高大枫树上光秃秃的树枝和白雪皑皑的田野。纯洁。肃穆。简朴。遁世。你的全部精力、才华、创造性都留下来用在这绞尽脑汁的崇高超然的事业上了。我看了一下四周,心里想,这才是我要过的生活。

    洛诺夫把我带到壁炉前面的一对安乐椅前,让我在一把椅子上坐下后,便把炉前的挡板挪开,往里张望了一下,看一看风门是不是打开着。他用火柴点燃了引火物,那引火物显然早已放在那里,准备我们见面时用的。然后他把挡板又放回原地,分毫不差,仿佛是嵌到炉前一条槽里似的。在看清楚了木块已经燃着——确信他已成功地生起火而没有危及这所有二百年历史的房屋或其中的住户,他感到心满意足——以后,他终于准备就绪,可以同我谈话了。他用他那双动作敏捷纤巧得近乎女人的手,把两条裤腿的折痕一提,在他的椅子上就了座。对于像他那样肥胖壮实的人来说,他的动作显得特别轻快利落。

    “你喜欢怎么称呼你才好?”艾曼尼埃·伊萨多尔·洛诺夫问道,“叫内森,内德,还是内特?还是你喜欢有另外完全不同的叫法?”他还告诉我,他的朋友和熟人都叫他曼尼,我也应该这么叫他,“这样谈话就容易些。”

    我想未必能那样,但我还是用微笑表示:尽管这必然会使我感到多么轻飘飘,我还是遵命照办。做主人的接着为了进一步让我不感到拘束,要我谈谈我的经历。不用说,在一九五六年的时候,我的经历是没有什么值得一谈的,特别是对这么一个见多识广、思想深刻的人,我认为当然是没有什么值得一谈的。我在纽瓦克一个既不算富有也不算穷苦的居民区里,由溺爱的双亲扶养大的;我有个弟弟,别人都说他很崇拜我;不论在本地一所很好的中学里,还是后来在一所名牌大学里,我的学习成绩都没有辜负历代祖先对我的期望;毕业后我在离家一个小时车程的军队工作,为狄克期炮台[4]的一位少校写宣传稿,尽管那时征召我的躯体去供屠杀的那场战争在朝鲜正在血淋淋地结束之中。自从退伍以后,我一直住在百老汇南端一所没有电梯的五层楼上从事写作。我的女朋友来与我同居,收拾这屋子时,称它是一个不守清规的和尚的家。

    为了维持生活,我一星期有三天过河到新泽西州去做工,那工作是我进大学的头一年暑假以来时断时续在做的。当时报上登了一个招聘广告,承诺积极推销可以获得高额佣金,我就前去应聘。每天早上八点钟,我们这一帮人就给送到新泽西州的某一个纺织小镇,挨家挨户去兜揽杂志的订户,下午六点等在一个指定的酒馆外面,由监工的麦克埃洛开车把我们送回纽瓦克市内。他是个长得漂亮的酒鬼,留着两撇细细的小胡子,总是不厌其烦地警告我们——两个把赚来的钱攒起来上大学的、一心求上进的小伙子和另外三个没精打采的老油条,他们的脸色苍白浮肿,什么倒霉的事情都经历过了,如今已颓唐不堪——不要同孤身在家、用夹子卷着头发的家庭主妇胡来:否则你就很可能不是被生气的丈夫揍死,就是遭到漫天要价的敲诈,或者染上五十多种不治的淋病中不知哪一种淋病,尤其是,一天只有这么几个小时。“或者陪人睡觉,”他不动声色地劝告我们,“或者就推销《银幕》。你们自己选吧。”我们两个大学生叫他“财神爷的祖先”。由于没有一个主妇曾有请我进门歇一歇脚的表示——而且不管是什么年龄的女人,只要她在纱窗门后哪怕是稍微愿意听我一句推销的话,我就特别提高警惕,生怕她会有勾引我的打算——我迫于生计,选择了工作上的完美无缺,而不是生活上的心情享受。一天奔波下来,可以赚到十元、二十元佣金,而前途仍空白一片。我后来放弃了放浪的生活——和我已不再爱的五层楼上的女朋友——在那位著名的纽约编辑的帮助下,作为一个通讯员,给请到夸赛休养地去过冬,这还只是几个星期以前的事。夸赛是艺术家们在乡间的一个隐居之地,同洛诺夫的山庄只隔一道州界。

    我从夸赛给洛诺夫寄去了刊登我的小说——至今一共四篇——的文学季刊,并附一信,告诉他“几年前”我在大学里读到他的作品时对他的敬仰之情。我还同时提到我读过他的“国人”契诃夫和果戈理的作品,接着用别的明确无误的方式,表露我是一个多么严肃的文人——而且又是多么年轻。但是,我发现我写什么东西都没有像我写那封信那样吃力。不可否认,这些话都是真话,但是我一写下来就觉得显然是假的,越是要显得真诚,效果就越糟。我最后寄出的信已是第十稿了,发出了以后又想伸手到邮箱里把它掏回来。

    我在那间陈设简单却很舒服的起居室里讲我的经历也并不成功。因为在洛诺夫的早期美国式的壁炉前面,哪怕是最不刺耳的脏话,我也无法说出口来,麦克埃洛是我的朋友中最叫我喜欢的一个,我模仿他的腔调确实没有什么可取之处。而且我也不能很自然地谈到麦克埃洛告诫我们要提防的全部危险,或者提到如果真的有机会我可能会多么经不起诱惑。听了我对原来已够平淡无奇的小传作了偷工减料的介绍以后,你大概会觉得,我这次前来,不是因为我接到了这位名作家的热情、有礼的信,邀我到他家中度过一个愉快的晚上,而是在最严格的审查者的面前,陈述一件对我个人极其要紧的事,我要是走错了一步,对我有无限价值的东西就会永远失掉了。

    情况差不多就是这样,即使我当时并不完全明白,我是多么迫切需要博得他的青睐,和为什么需要博得他的青睐。我羞羞答答地、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完了我的经历——虽然在那充满自信的年代里这是不合我的性格的——我一点也没有因此感到发窘,倒反而因为发现自己没有拜倒在他脚下的钩针编织的地毯上而感到奇怪。因为你瞧,我就是为了要想充当E.I.洛诺夫的精神上的儿子而来的,就是为了要祈求得到他道义上的赞助,如果能够做到的话,得到他支持和钟爱的神奇庇佑。当然,我有自己慈爱的父亲,不论什么时候去找他,他总是有求必应,但是我父亲是个治脚病的医生,不是个艺术家,而且最近因为我的一篇新小说我们家有了严重的分歧。他对我写的东西感到迷惑不解,就跑去找他精神上的导师,一个叫奥波德·瓦普特的法官,要这位法官帮他的儿子醒悟过来。结果是,二十年来我们无话不谈,几乎从未间断,如今却快有五个星期没有说话了,我也就到别的地方去找父辈的支持了。

    这种支持不仅要来自一个不是脚病医生而是艺术家的父亲,而且要来自美国最有名的那位文学苦行者,那位坚忍不拔和无私无我的巨人,他在第一本书和第六本书(为此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但他悄悄地婉谢了)之间的二十五年中,几乎没有读者,得不到赏识,即使有人提到他的名字,总是被当做旧世界犹太人聚居区里的一个遗老而不屑一顾,被当做一个不合时代步伐的民间传说作家,对当前文学和社会上的主流不问不闻,令人叹息。很少有人知道他是谁,究竟住在什么地方,在四分之一的世纪中,几乎谁都对此不放在心上。甚至在他的读者之中,也有些人认为,E.I.洛诺夫关于美国人的幻想作品,是他在沙皇俄国反犹迫害中受伤致死以前(像他父亲几乎因此丧生一样),在那里某个地方用意第绪文写的。使我极其钦佩的,不仅是他始终只写他自己那种小说的坚忍不拔精神,而且是他在“被发现”和流行起来了以后,婉辞一切奖金和学位,不参加任何名誉团体,不接受任何记者访问,不给照相,好像把他的脸同他的小说联系起来是件滑稽可笑的不相干的事一样。

    读者大众所见到过的唯一的一张照片,是一九二七年出版的《这是你的葬礼》书皮里页上的那张水墨肖像:一个英俊的年轻艺术家,有着一双含情脉脉的杏眼,像个情夫似的往后梳的高耸的黑发,富有表情的招人亲吻的下唇。现在他已大为改观了,不仅是,因为下腭有赘肉,肚子鼓起,头顶光秃,只有四周一圈短短的白发,而且整个体态都变了,我想(一等到我定下神来又能够思考以后)这一定是由于比时间更无情的东西,才造成了这种蜕变:这一定是洛诺夫本人所造成的。除了那浓密的眉毛和那稍微朝天抬起的果断的下巴以外,真的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显出五十六岁的他,同那张照片中的令人爱怜的热情羞涩的瓦伦蒂诺[5]有什么相似之处了。这位瓦伦蒂诺在年轻的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统治美国文坛时期,创作了一系列犹太人流亡的小说,那种小说是此前所有美籍犹太人都不曾写过的。

    说真的,我自己第一次通读洛诺夫的著作——在大学里作为一个正统的无神论者和在培养中的高级知识分子——使我认识到,我在很大程度上仍是我家的犹太后裔。这比我去芝加哥大学之前,家庭给我的任何影响都更重要,不论是儿童时代所上的希伯来文课,还是母亲的厨房,或者我在父母亲和亲戚那里常常听到的关于异教通婚的危险、圣诞老人的问题、医学院名额限制的不合理(我很早就了解,就是这种名额限制使我父亲成了个脚病医生,使他毕生都热烈支持犹太人反诽谤联盟[6])的谈论。我在做小学生的时候,就已经能够同任何人辩论这些复杂的问题(而且在必要时的确与人辩论过);但是等到我去芝加哥的时候,我的热情已经消耗殆尽,我已经像任何一个少年人一样很容易折倒于罗伯特·赫钦斯[7]的人文科学基础课程。但是接着我又同成千上万的其他人一起,发现了E.I.洛诺夫,我觉得对于仍压在把我教养大的人们身上的那个与外人隔离、不相往来的包袱,他的小说就是答复,这个包袱使我们家家户户无时无刻不铭记着我们犹太人的地位。一九四八年在巴勒斯坦建立了一个国家,把欧洲没有被害的剩余的犹太人收聚起来,这在我父母身上引起了自豪的感觉,说真的,这种自豪的感觉,同我第一次读到洛诺夫笔下失意的、躲藏的、囚禁的灵魂时心中涌起的感觉并没有什么两样,当时我觉得,我自己的刻苦奋斗的父亲曾经努力要把我们都搭救出来的这种令人屈辱的环境,居然能够毫无愧色地孕育出这样挖苦和深刻的文学作品来。在我看来,这好像是果戈理身上容易产生幻觉的气质,透过契诃夫对人性的怀疑,培养出了美国的第一个“俄罗斯式”作家。这就是我在大学论文里提出来的论点,我“分析”了洛诺夫的文体,只是没有进一步说明,他的小说在我心底里复燃起我对基本上已美国化的本家家族的血缘感情,他们原先是没有钱的、移民出身的小店主,就在离纽瓦克市内巍峨的大银行和大保险公司一箭之遥的地方,继续过着他们的隔离的生活;尤其是,他的小说复燃起我对我们虔诚的、无名的祖先的血缘感情,他们在加里西亚所遭到的磨难,对于在新泽西安安逸逸地长大的我来说,比起亚伯拉罕在迦南所遭到的磨难,其陌生程度只是稍逊一些而已。他对传说和风景运用自如,就像一个杂耍演员一般(我在四年级的论文中曾经把洛诺夫比作卓别林,他抓住一个适当的道具,就能把整个社会和它的世界观栩栩如生地表现出来);他的“经过翻译的”英文,使得最平常的一句话也有了一种略带讽刺的味道;他的隐晦的、无声的、梦境般的含意,还有这种小故事所给你的回味无穷的感觉——你们说吧(我这样声称),美国文坛上有谁可以与他相抗衡?

    洛诺夫小说中的典型主人公,是在五十年代中期终于使书呆子气的美国人感到非常有实际意义的主人公,他在希特勒完蛋十年以后,对非犹太人似乎又讲了一些关于犹太人的使人心痛的新情况,对犹太人又讲了他们自己,对那休养生息的十年中的读者和作家,则泛泛地讲些模棱两可的要谨慎小心的话和混乱得令人担心的话,讲些用最赤裸裸形式所表现的求生的渴望,为求生而作的交易和活下去的恐怖,等等。洛诺夫的主人公常常是一个没有来历的小人物,离开了家而没有家人惦记,但是又必须毫不迟延地赶回去。把他的怜悯与无情相交织的著名笔法(《时代》杂志把他冷落了一二十年之后,又称颂这种笔法是“洛诺夫式的”)表现得最突出的,莫过于他的那些短篇小说了,其中那个迷茫的畸形人做好了纵情的准备,结果却发现由于顾虑过多,等得有点太久,反而对谁都无益,或者是发现,在一时兴起,大胆莽撞(这与他的性格不合)之下,完全错误估计了把他从他尚能对付的生活中勾引出来的东西,结果是把什么都弄得更糟糕了。

    在最惨淡、最滑稽、最使人不安的一些小说里,那个无情的作家使我觉得他几近是在自我作践,这些小说是在他短暂地蜚声文坛的那个时期写的(因为小说里那个作家在一九六一年死于一种骨髓病;当奥斯瓦德枪杀肯尼迪,而那个道貌岸然的堡垒屈服于高康大式香蕉共和国[8]的时候,他的小说,以及他的小说给予生活中一切犯禁的东西的权威性在一代新读者面前开始很快地失去了“社会意义”)。洛诺夫的声誉不但没有使他感到高兴,反而似乎更加强了他的阴郁心理,为他证实了他对终极约束的看法,要是他此生至死得不到应有的酬报,凭他个人经验似乎还不足以支持这种看法。只有当那人人垂涎的酬报,只要他愿意,有一点终于是属于他的时候——一切都很清楚,除了他的艺术以外,他不论要得到和保有什么东西,都是多么不适合他的气质,只有当这时候——他才受到启发,写了另一套精彩的滑稽寓言(《复仇》、《虱子》、《印第安纳》、《埃普斯·埃森》和《广告商》等小说),其中那个受到引诱的主人公根本没有采取行动——哪怕是极小的膨胀和放纵的行动,更谈不上阴谋或冒险了,都被理性、责任、自尊这三巨头统治断然歼灭了,并且还得到他们忠心耿耿的奴仆的及时协助:那就是时间表、暴风雨、头痛、忙碌信号、交通堵塞,其中最忠心的是最后一分钟的怀疑。

    我除了兜售《电影》和《银幕》以外还兜售过别的杂志吗?我在每家门口嚼舌的都是同样的辞令,还是视对象而异?我做推销员成功的原因何在?我认为人们订阅这种无聊的杂志的目的是什么?这工作腻味不腻味?我在人地陌生的地方来来去去遇到过什么不平常的事没有?像麦克埃洛先生手下那样的人在新泽西州一共有多少?我推销一份订户就可得三元钱,公司怎么付得起?我到过哈肯沙克没有?那地方怎么样?

    很难相信,我只是为了要暂时维持生活以便最后也能像他那样生活才做的事情,竟然会使E.I.洛诺夫感到有兴趣。显然,他是个懂礼貌的人,他这是要尽量使我不要感到拘束,但是就是在我毫无保留地回答他的盘问的时候,我也在想,不会很久,他就会找出一个办法,在晚饭以前把我打发掉。“我真希望我也能知道那么多关于推销杂志的事,”他说。

    为了表示我是不在乎他对我倚老卖老的,要是马上就叫我告辞,我也是可以理解的,因此我红了脸。

    “我真希望,”他说,“有什么事情我也能知道那么多。我写了三十年的幻想故事。我却什么也没有遇到。”

    就在这当儿,那个引人注目的小姑娘似的女人在我面前出现了——就在他用稍带自憎自嫌的口气,说出那句令人难以相信的哀叹,而我在努力想弄清它的意思的时候。他什么也没有遇到?这话怎么说?他不是得到了天赋,他不是得到了艺术吗?这个人真是个梦幻家!

    洛诺夫的妻子,那个让我进了屋子以后就马上退去的白发女人,推开了与起居室门廊相连的书房门,她就出现在那里,乌黑浓密的头发,淡色的眼睛——不是淡灰,就是淡绿——高高隆起的椭圆形额角看上去像是莎士比亚的额角一样。她坐在地毯上一堆稿纸和文件夹中间,身上穿的是一条“新式样”——在曼哈顿现在已是一种非常陈旧过时的样了——粗呢裙子和一件宽松肥大的白色套头毛衣;她的双腿娴雅地缩在宽裙子下面,她的眼光显然是在出神地望着什么别的地方。我在什么地方见到过这个严肃的黑发美人?是不是在维拉斯克斯[9]画的一幅肖像里?我想起了洛诺夫的那张一九二七年照片——也有它的“西班牙味道”——因此我马上推测,她是他的女儿。我马上推测的还不止这些。洛诺夫太太还没有把茶盘放在她身旁的地毯上,我就看到自己同这个infanta[10]结了婚,住在我们自己的一所就在不远的小农舍里。只是她在爹爹的地板上做功课的时候,要她妈妈喂她饼干吃,那么她才多大?凭她那张脸,脸上坚强的骨骼使我觉得那是一个不像大自然那么纯朴的雕塑师雕塑成型的,凭她那张脸,她一定不止十二岁了。不过十二岁也不怕,我可以等待。这个想法甚至比来春在这间起居室里结婚这一前景,还使我感到有吸引力。坚强个性的展现,我这么想。但是那位出名的父亲会怎么想呢?当然不需要提醒他《旧约》里有确凿的先例,可以等待七年再让洛诺夫小姐当我的新娘;另一方面,如果他看到我开着汽车在她的中学外面徘徊,会怎么想?

    就在我这么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对我说:“我把句子颠过来倒过去。这就是我的生活。我写了一个句子,把它颠过来,看了一下,又把它倒过去。接着吃午饭。吃过午饭又回来写另一个句子。接着喝茶,把新句子颠过来。接着把这两个句子再看一遍,又把它们都倒过去。接着我躺在沙发上思索。然后我又起来,把这两个句子都扔掉,另起炉灶,从头开始。这已成了例行公事,要是我不这么做,不到一天,我就感到闷得慌,有一种白白浪费的感觉。星期天我早饭吃得迟,同霍普[11]一起看报。然后我们到山上去散步,我总是因为失去了那么多的大好光阴而感到可惜。我在星期天早上醒来时,一想到要白白浪费掉那么多的时间,几乎要发疯。我坐立不安,脾气不好,但是你瞧,她也是一个人呀,因此我就只好去散步。为了免得麻烦,她总让我把表留在家里。结果是,我看的是我的手腕。我们一边走,她一边说话,我就看我的手腕——一般来说,这就够了,如果我的恶劣情绪还未消退的话。她最终认输,我们就回了家,一回到家,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区别星期天和星期四呢?我回到我的小奥立维蒂[12]前面坐下,开始看我的句子,把它们颠过来倒过去。我问我自己,为什么没有别的办法,只有这个办法才能打发我的时间呢?”

    这时霍普·洛诺夫已经关上了书房门,回去干她的家务了。洛诺夫和我两个都听着她的搅拌器在厨房里旋转。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他所介绍的生活,在我听来像是天堂;他除了把句子颠过来倒过去以外,想不出还有更好的办法打发他的时间,在我看来这不仅是对他个人,而且也是对世界文坛的一件幸事。我心里想,听了他一本正经地叙述了他的日子是怎么过的,我也许应该表示好笑,尽管他并没打算把它当做一个辛辣的洛诺夫式的喜剧。但是,如果他果真是如此,而且像他说的那样心情沮丧的话,我是不是应该提醒他一下,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物,他对有文化的人类有多么重要的影响?但是他自己怎么会不知道呢?

    搅拌器在不停地搅拌着,炉火毕剥,狂风怒号,树木哀鸣,而我这个二十三岁的小伙子却在揣摩着如何打消他的沮丧情绪。他在谈到自己的时候胸怀坦率,同他整齐的衣着穿戴和他的学究风度这么地不相称,也使我感到不敢造次;这完全不是我从年龄比我大一倍以上的人那里听惯了的东西,即使他谈到关于自己的话里有点自嘲的味道。尤其是他的话里有点自嘲的味道。

    “如果我知道在下午茶后的时间里怎么排遣,我在喝了茶以后就不再想写作了。”他向我解释,到了三点钟后,他就不再有精力,不再有决心,甚至不再有欲望继续写作了。但是有什么别的事情可干呢?如果他拉小提琴或者弹钢琴,那么他在不写东西的时候,除了读书以外,总算还有一件正经的事情在做。如果仅仅是听音乐,那就麻烦了,因为如果他下午独自放一张唱片听,就会发现自己的脑袋里又在把句子颠过来倒过去,最后还是回到写字台上去,抱着怀疑的心态翻看一天的工作。当然,他感到极大幸运的是,还有阿西纳学院。他爱怜地谈到他教的两班学生。设在斯托克布里奇的那所小规模的大学,早在学术界忽然对他发生兴趣之前二十年,就为他安排了教职,对此他是一辈子都感激的。但是说实话,对这些聪明活泼的年轻姑娘教了这么多年的书以后,他忽然发现,不论他自己或者他的学生,都开始有点翻来覆去的重复感了。

    “为什么不休一年假呢?”有了头十五分钟的经历,我听到自己在告诉E.I.洛诺夫应该如何生活,一点也不感到意外。

    “我休过一次。这样更糟。我们在伦敦租了一套公寓,住了一年。这样我反而每天都可以写作了。再加上霍普不高兴,因为我不肯停笔陪她到处去看建筑物。不——不再休假了。按现在这样,至少每星期有两个下午,我必须停笔,没有讨价还价。何况,到学校里去是我一星期中生活的高潮。我提了一只公文皮包,戴上一顶帽子,在楼梯上遇人就打个招呼,用公共厕所。你去问霍普好了,我回家时简直有些晕头转向。”

    “你们没有——自己的孩子吗?”

    厨房里的电话铃开始响了。他不去理它,告诉我说他们三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几年前已从威尔斯利女子学院毕业了;他和他妻子单独在一起生活已有六年多了。

    原来那个姑娘不是他的女儿。那么她是谁呢,能够在他书房的地板上由他妻子端点心给她吃?他的小老婆?胡说八道,这个称呼,这个想法本身,就是胡说八道,但是它出现在我脑际,盖过了一切其他合理的高尚的想法。做个伟大的艺术家,你能得到的酬报之一,就是有维拉斯克斯画中的公主做你的小老婆,有像我这样的年轻人崇拜得五体投地。我又感到惶恐,因为在我的文学良心面前竟有这样不光彩的歪念——但是在洛诺夫的许多短篇小说中,使得那些苦行修身的大师们心神不定的,不正是这种不光彩的歪念吗?说真的,谁能比E.I.洛诺夫更清楚,我们之所以成为自由行走的生物,不是仅仅因为我们有高尚的目标,而且也因为我们有卑贱的需要和欲望。尽管如此,我觉得还是应该把我自己的卑贱的需要和欲望保守秘密,不让人知道。

    厨房门开了几寸缝儿,他的妻子轻声说:“找你。”

    “是谁打来的?别又是那个天才。”

    “如果是他,我会说你在家吗?”

    “你得学会拒绝人家。像那样的人一天打五十个电话。灵感一动,他们就去打电话。”

    “不是他。”

    “他对什么事情都要分个对错。脑子里各种各样的想法,每个想法都愚蠢至极。他说话为什么要投我所好?为什么他非得什么都知道?别再让我同知识分子打交道了。我的思想不够快。”

    “我已经说过了,我很抱歉。而且这电话不是他。”

    “那么是谁?”

    “维利斯。”

    “霍普,我在这里同内森谈话。”

    “对不起,我去告诉他你在工作。”

    “别拿工作当借口。我不喜欢吃这一套。”

    “我可以告诉他你有客人。”

    “请别麻烦。”我说,意思是我是个无足轻重的人,连客人也算不上。

    “老是那么好奇,”洛诺夫对他的妻子说。“老是那么激动。老是眼泪快要掉出来了。他为什么老是那么感情激动呀?”

    “为了你,”她说。

    “老是那么神经过敏。为什么有人要那么神经过敏?”

    “他钦佩你,”她说。

    洛诺夫站起来去接不愿接的电话,一边系上衣服的扣子。“这种人不是生来的老实人,”他向我解释道,“就是深刻的思想家。”

    我耸一耸肩膀表示同情,心里当然想,我的信大概也可归于这两类。接着我又想书房门后那个姑娘是谁。她住在学校里,还是从西班牙来这里探望洛诺夫夫妇?她到底从书房里出来不出来?如果不出来,我怎么进去?如果不出来,我怎么才能单独再见到她?

    我一定要再见你。

    我打开一本杂志,最好是打消我见不得人的白日梦,像个有思想的文学家那样等在那里。我在翻阅那本杂志时,看到一篇关于阿尔及利亚政局的文章,还有一篇关于电视业的文章,两篇都从头到尾有地方划了线。把划线部分串起来读,是各篇文章的一个完整的摘要,给一个学龄儿童向班上做时事报告做准备,没有比这更好了。

    当洛诺夫从厨房里——不到一分钟——出来时,他立刻向我解释我手中的那本《哈泼斯》杂志。“我的思想走神,”他告诉我说,好像我是个医生,路过这里进来问一问他的一些令人不放心的奇怪新症候。“我读完一页,想总结一下读过的内容,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这等于是干坐在椅子上什么也没有做。当然,我读书一直是手里拿着笔的,但是如今我发现,如果不拿着笔,即使读杂志,我的注意力也不是放在我面前的东西上的。”

    这时她又出现了。从远处看像是个美人,纯洁、严肃、简朴,到了近处看却更像是个谜。当她走过门厅到起居室里来的时候——正好在洛诺夫一丝不苟地解释完了他在读杂志时要犯的那种令人不安的毛病的时候——我看到那个人引人注目的头部是按着比躯干要大得多、宏伟得多的比例孕育成的。当然,套头毛衣的肥大和粗呢裙子的宽松,都大大地遮掩了她娇小的身躯,但主要是那张脸庞的富于表情,再加上她淡淡的大眼睛里温柔聪颖的目光,使得所有其他形体上的特点(浓密卷曲的头发除外)都黯然失色,无足轻重。说老实话,这一对眼睛的深邃沉静,本来就足以使我感到自惭形秽。不过,我在她的凝视之下,不敢正眼看她,也同她的身躯与脑袋的这种不成比例有关,我想这大概是由于早年遭遇不幸,是由于体内某一腺素的丧失或者受到压抑,而在别的部分过于发展作为补偿。我想到一只困在蛋壳里的雏鸡,只啄开一个小孔钻出脑袋,身子仍在壳中。我想到复活节岛上的那些巨石琢成的畸形头像。我想到在瑞士高山疗养院的阳台上呼吸着山上像灵丹妙方一样的空气的肺病病人。但是我且慢夸大我的印象的感人性和独创性,特别是因为这些印象很快就淹没在我没有独创的和压制不住的妄想之中:我主要想的是,要是我能吻一下那张脸,那有多么快活,要是她能回吻我一下,那有多么高兴。

    “完了,”她对洛诺夫说,“暂时完了。”

    他关怀备至的神色,使我心里在想,她会不会是他的孙女。他一下子成了最平易近人的人,无忧无虑,一无牵挂。也许,我想——仍在努力解释我在她身上注意到的但是又说不清是什么的奇怪地方——她是他自己一个死去的女儿的孩子。

    “这位是祖克曼先生,短篇小说家,”他说,善意地开玩笑说,现在像是我自己的祖父了。“我曾经把他的作品集给你读过。”

    我站起来同她握手。

    “这位是贝莱特小姐。她原来是这里的学生。她在我们家住几天,自告奋勇帮我整理原稿。现在有不少人要说服我,要我把颠来倒去的句子纸片交给哈佛大学保管。艾米是在哈佛大学图书馆工作的。阿西纳学院图书馆刚刚向她提供一个非常优厚的机会,但是她对我们说,她同剑桥[13]的生活分不开。反过来,她却巧妙地利用这次到这里来的机会,要想说服我——”

    “不,不,不,”她强调地说,“要是你那样看问题,我的努力就注定要失败了。”好像她的魅力还不够似的,贝莱特小姐稍带一点儿外国口音,使她的话语更加悦耳动听了。“大师,”她向我转过身来解释道,“他属于那种抗拒外界影响的反建议气质。”

    “而且也反那个,”他叹口气说,对那个心理学上的术语表示了温和的抗议。

    “我刚刚找到了一篇短篇小说的二十七次草稿,”她对我说。“哪一篇小说呢?”我热心地问。

    “《生活是令人难堪的》。”

    “这么多次,”洛诺夫说,“还是写得不对。”

    “他们应该为你的耐心竖立纪念碑,”她对他说。

    他朝着自己扣在上衣下面的肥胖的弧形打个含糊的手势。“他们已经这么做了。”

    “在班上,”她说,“他曾经对学写作的学生说,‘没有耐心就没有生活’,我们没有一个人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你已经明白了。你不得不明白。我亲爱的年轻小姐,我是从在旁观察你而知道的。”

    “但是我什么都没有耐心等待,”她说。

    “但是你在等待。”

    “一边憋得快要爆炸了。”

    “如果不是快要爆炸了,”她的老师告诉她,“你就不需要耐心。”

    她在门厅的壁柜旁脱掉了她穿着进起居室的便鞋,套上白色的羊毛袜和红色的雪靴。接着她从衣钩上取下一件带帽子的格子大衣,袖子里塞着一顶白色的羊毛帽子,长长的流苏拖着一只毛茸茸的白球。在几秒钟以前还看到她和这位名作家这么随便地开玩笑——她同他交谈时的那种从容自信使我在旁不觉得有一点儿见外——那顶孩子气的帽子使我感到很惊讶。那副衣着穿戴,到了她身上以后,看上去像是个小女孩的。她的行为举止这么成熟而衣着打扮又这么年轻,使我感到神秘莫测。

    我同洛诺夫一起站在门口向她挥手告别。在这所房子里现在有两个人使我感到敬畏。

    外面依然风大雪小,在洛诺夫的果园里,天几乎已经全黑了,狂风呼啸的声音令人可怖。在黑魆魆的土路和农舍之间,二十几棵多年生的野苹果树是第一道屏障。其次是密密的一丛刚发了绿芽的杜鹃,接着是一道宽宽的石墙,中间矮了一截,像颗磨损的白齿,再过来是五十英尺左右的覆着积雪的草地,最后挨近房子,庇护着屋檐的,是三棵枫树,从它们的高度来看,大概像新英格兰的历史一样悠久。屋子背后是没有遮拦的田野,自从十二月间第一次下雪以后就积起了雪。从那儿开始,树林密布的山头就开始拔地而起,像波浪起伏,不断地伸展到邻州去。我觉得即使最凶狠的匈奴人打来了,也得花大部分冬天,才能越过这一片山野上的冰川和森林,到达洛诺夫家草地的边缘,冲过他屋子后面的防风门,闯进他的书房,在小奥立维蒂上空挥舞矛头,向在打第二十七稿的作家大声怒喝,“你必须改变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夜晚,喝鸡尾酒的时刻已经来临,从极北地区又要刮来一场大风雪,即使是这个匈奴人,在走进马萨诸塞州的黑漆漆的山头时,也可能丧了胆,掉转身子,要回到他野蛮的家窝里去。至少在这个时刻,洛诺夫对于外面的世界,似乎真的没有什么要担心的。

    我们在门阶上站着,一直到洛诺夫看着她已擦清了汽车的前窗和后窗;原来雪花已经开始冻结在冰凉的玻璃上了。“慢慢开,”他叫道。要钻进绿色的小雷诺车,她得提起一把长裙子来。我在雪靴上面看到了一寸露出的肉,马上把视线转向别处,免得他们发觉。

    “对,得小心些,”我用短篇小说家祖克曼先生的身份向她叫道。“路很滑,看不清。”

    “她的散文文体很杰出,”回到屋子里以后洛诺夫对我说,“是我读到过的最好的学生作品。十分清澈,十分幽默,极有见识。她写大学生活的小说,一句就抓住了气氛。她看到的东西,她都能抓住。钢琴弹得很好。她能够把肖邦的曲子弹得很动人。她当初到阿西纳学院来的时候,曾经用我们女儿的钢琴练琴。我一天工作完毕以后就盼着那个。”

    “这姑娘看上去很不错,”我沉思地说。“她原来是从哪里来的?”

    “她是从英国到我们这里来的。”

    “但是口音……?”

    “那是,”他承认,“从迷人的国度来的。”

    “我同意,”我大胆地说,心里想到此为止,已羞怯够了。像孩子那样犹豫不决,敬畏得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这都已经够了。这一位毕竟是《生活是令人难堪的》的作者——要是他看不透,谁能看透?

    我们两人站在炉火前面取暖,我转身向洛诺夫说:“要是我在学校里教这样漂亮、聪明、迷人的姑娘,我想我是要心猿意马的。”

    对此,他干脆地回答:“那么你就别教。”

    我们坐下来吃晚饭时,一件——是的,又有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在等着我。洛诺夫把桌上等着我们的一瓶意大利酒打开,提议要敬我一杯酒。他叫他的妻子同他一起举起酒杯,他说:“向一位出色的新作家敬一杯!”

    这可使我的话多了起来。我兴奋地开始谈到了我在夸赛的一个月,我多么爱那地方的宁静与美丽,我多么喜欢每天傍晚在小径中散步,晚上在房间里读书——最近是重读洛诺夫的书,但这一点我没有说。从他敬酒来看,显然我是多虑了,我并没有因为表示受到聪明漂亮的大学女学生的诱惑而丧失洛诺夫的多少欢心,我不想显得过于讨好巴结而再次冒犯他。我记得对那个善于讨好巴结的、神经过敏的维利斯,洛诺夫在电话中只给了他不到六十秒钟的时间。

    我告诉洛诺夫夫妇,每天早上醒来,知道这一天有这么多的空闲时间等我用工作去填补,是多么地高兴。不论是做学生的时候,还是当兵的时候,或者是做挨门挨户的推销员的时候,我都没有一定的整段时间可以从事写作,我也没有在这样与世隔绝的安静环境中生活过,我极少的最基本生活需要也没有像在夸赛得到生活管理人员的细心关怀那样被满足过。我觉得好像是得到了一件极为美好和神秘的礼物。就在几天以前的一个晚上,在一整天的风雪以后,我跟着夸赛的那个管理工人,饭后开着雪犁去清扫夸赛树林中的曲曲折折的小径。我向洛诺夫夫妇描述了坐在雪犁上,借着雪犁的头灯,看着前面的雪被铲了起来落在两边的树林里,心中是多么高兴。刺骨的寒冷和车胎铁链的叮当,似乎是我在我的奥立维蒂前过了一天以后唯一想要感受到和听到的东西。我想,我这么告诉他们免不得有些天真,但是我不能停下来,继续把我在工作一天以后坐在雪犁上的感受告诉他们:这倒不是因为我想要洛诺夫相信我的纯洁无瑕的精神——我的问题是,我想要自己相信。我的问题是,我要完全无愧于他那令人兴奋的敬酒。“我可以永远那样生活下去,”我宣布说。

    “别那样,”他说。“要是你的生活只是读书、写作、看雪,你最后就会像我一样。三十年的幻想。”

    洛诺夫说“幻想”的声音就像早饭的稀粥一样。

    这时他的妻子第一次开腔了——尽管从她说话那畏畏缩缩的口吻来看,用“闭腔”更为确切。她是个瘦小的女人,灰色的眼睛很温柔,一头柔软的白发,苍白的皮肤上横七竖八地布满了细密的皱纹。虽然像好奇的文学界人士所传言的那样,她很可能是洛诺夫的“出身高贵的北国名媛”——是这一类人在闺阁时期的最好典范——但是她现在的样子却像久经边疆生活的沧桑,像个很早以前就从这里山间骑马出去,到西部去开创新生活的新英格兰农人的妻子。在我的心目中,她的皱纹密布的脸和羞怯畏缩的样子说明了她所经历的各种磨难:生儿育女的痛苦,印第安人的追逐,饥饿、疾病、马车跋涉的折磨——我就是无法想象,在E.I.诺洛夫写他三十年短篇小说的时候,她生活在他的身边竟会变得这么憔悴。我后来才知道,霍普除了在波士顿的一所艺术学校里上过两学期,在纽约住过几个月——还在伦敦想拉洛诺夫去参观威斯敏斯特教堂的那一年——以外,从来没有比她的祖先,当地的著名律师和牧师走得更远过,这些人的遗产如今除了他们拥有伯克希尔山间“名门望族的”姓氏和连同姓氏的那所房子以外,就没有更加具体的东西了。

    她与洛诺夫相识是在他十七岁上到莱诺克斯为一个鸡农做工的时候。他在五岁以前虽然生活在俄罗斯,但算是在波士顿城外长大的。他的做珠宝商的父亲在日托米尔反犹屠杀中受了伤,差一点死去,因此他父母就移居到原始的巴勒斯坦去。到了那里,伤寒要了他们两人的命,他们的儿子就在一个犹太农垦区由他们家的朋友扶养。七岁的时候,他在雅法被孤身送上了船,到布鲁克林找他父亲的阔亲戚;十七岁上,他选择了流浪生活,放弃了他亲戚出钱给他上大学的机会;到了二十岁上,他选择了霍普——地中海东岸的一个来历不明的瓦伦蒂诺竟娶了地方上的一个大家闺秀为妻,她的出身和气质,使她过惯了上等的生活,却被古老的花岗石墓碑、教堂会所的牌子和一条叫惠特尔西的长长的山路困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她毕竟是个有来历的人,不管这对他有什么好处。

    尽管霍普·洛诺夫胆大时候的一言一语或者一举一动都给人以一个年老色衰的艺妓的态度恭顺的印象,我仍怀疑,她是不是想要提醒他,他的生活不仅是读书、写作、看雪而已:他的生活中还有她和子女。但是在她说话的时候,她平和的声音里一点也没有责备的意思:“你对自己的成就不该估计得这么低。这样不合适。”她甚至更加婉转地说,“而且事实也不是这样。”

    洛诺夫抬起了下巴。“我不是在衡量我的成就。我对我的工作,估计不高也不低。我相信我知道自己的价值和独创性到底在什么地方。我知道我可以做什么事情,做到什么程度,而不至于把我们大家都珍爱的东西拿来开玩笑。我只不过是建议——说推测更确切——像内森那样一个作家,打破常规的个人生活也许比在树林里散步、惊走麋鹿更有好处。他的作品里有动荡的成分——这应该加以培养,但不是在树林里。我想说明的只不过是,他不应该扼杀那显然是他的才华的气质。”

    “对不起,”他的妻子答道。“我没有搞清楚。我以为你在表示对自己工作的不满。”她是用她这一带的口音说“工作(work)”这个词的,其中没有“r”这个音。

    “我是在表示不满,”洛诺夫说。所用的学究腔调就是他同艾米讨论她的耐心时用的腔调,也是向我解释他读书时心不在焉问题时用的腔调,“但不是对工作的不满。我是表示对我想象力广度的不满。”

    霍普怯生生地微笑了一下,目的是为了要当场为自己的大胆赔不是,她说:“你的想象力,还是你的经历?”

    “我早就对我自己和我的经历不抱幻想了。”

    她假装只是在面包板周围打扫面包屑,就此而已——同时却用一种没有预见到的,但是有些无法解释的坚持的口气,轻声地承认:“我从来没有明白过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这话的意思是,我知道我是谁。我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作家。我有我自己的那种勇气,行了,我们就谈到这里为止吧。”

    她决定到此为止。我记起了我的晚饭,又开始吃起来。

    “你有女朋友吗?”洛诺夫问我。

    我说明了情况——在我愿意的限度之内。

    贝齐发现了我和她在芭蕾舞学校认识的一个姑娘的事。我们俩在厨房里喝一杯加洛酒时亲了吻,那姑娘开玩笑地给我看她沾了酒后的舌尖,我马上胆大起来,把她从椅子上拉起来,按倒在水池子旁边。这是一天晚上贝齐到市中心去跳舞的时候发生的,她的朋友到我住处来取一张唱片,也看看我们在几个月以前贝齐随团外出演出时开始的调情有没有继续的可能。我跪在地上,想剥她的衣服;她也跪着半推半就地骂我不该这样对待贝齐。我克制住了自己,没有对她说她自己也许也对不起朋友。在性欲冲动的时候对骂,不是我服惯的那种催情剂,我担心要是这样尝试,万一骂得兴起,可能破坏好事。因此我就独自承担了两个人的对不起朋友的责任,把她的下身压在厨房漆布地板上,而她一边用湿润的微笑的嘴唇,继续向我提出我性格上的缺点。我当时的情欲发展正处在这样一个阶段,没有比在地板上交媾更能刺激我了。

    贝齐是个罗曼蒂克的、容易激动的、受不得刺激的姑娘,汽车回火,也会叫她瑟瑟发抖——因此当这位朋友几天以后在电话里向她暗示对我不能信任时,这几乎毁了她。不管怎样,她正好碰到倒霉的时候。她的另一个竞争者分配到了《天鹅湖》里扮饰小天鹅的角色。因此,在巴兰钦[14]把她当做十七岁的未来红星聘用四年后,她仍没有从跑龙套的队伍中脱颖而出,现在看起来也永远不会有那样出头的日子了。可是她为了要出人头地做了多大的努力!她的艺术就是一切,我觉得这种观点很好玩,不下于她涂得像吉卜赛女郎似的大眼睛和没有涂脂抹粉的母猴子一般的小脸庞,还有她能够摆出的优雅、动人的姿态,甚至是在做一件从美学上来说一点也不雅的事情的时候,比如半夜里半睡半醒地独自到我的洗澡间里去撒尿。我们在纽约第一次经人介绍相识时,我对芭蕾舞一无所知,从来没有在舞台上看到过一个活生生的舞蹈演员,更不用说在台下了。一个军队里的朋友是在里弗代尔同贝齐隔邻长大的,他弄到了柴可夫斯基舞曲集锦演出的票子,又约了一个参加演出的姑娘那天下午与我们一起在市中心拐角处喝咖啡。贝齐刚刚排练出来,十分动人地一个劲儿地说着自己,给我们讲她这一需要做出自我牺牲的职业的种种磨难——据她自己的形容,这种生活可以说介乎拳击家和尼姑之间。至于要担心的事,那就甭提了!她八岁就开始练舞,从此以后就一直为身高、体重、听力、竞争、扭伤、机会而担心——现在她就为今晚的演出而处于绝对的恐惧之中。我自己是一点也看不出她有什么理由为什么事情担心(尤其是那一对耳朵),因为这时我已被她的事业心和时髦的风度而弄得心迷神醉了。在戏院里,不幸的是我已记不起——音乐一开始,几十个舞蹈演员拥上舞台——她原先对我们说的,究竟她在身穿紫色衣服、头戴粉红色花的姑娘中间,还是在身穿粉红色衣服、头戴紫色花的姑娘中间,于是我为了想找到她就花了那天晚上的大部分时间。每次我以为我在看着贝齐的大腿和胳膊时,我就兴奋得要喝起彩来——但是这时又有十个姑娘在舞台跳过去,我又想,不对,在这里,这才是她。

    “你跳得棒极了,”后来我告诉她。“是吗?你喜欢我的短短的独舞吗?实际上这谈不上独舞——一共只有十五秒钟。但是我觉得跳得很不错。”“哦,我觉得棒极了,”我说,“我觉得好像不止十五秒钟。”

    一年以后,我们在艺术上和恋爱上的来往终于宣告结束,因为我承认,在贝齐到外面去演出,一心扑在舞蹈上,而我晚上闲着无事,也没有人管着我的时候,那个共同的朋友并不是我按在地板上的第一个女人。我这样做已有一些时候了,我承认我不该这么对不起她。当然,鲁莽的诚实所产生的结果,比我只承认只不过是诱奸狡猾的荡妇要坏得多;事实上并没有人问起我还有没有别人。但是我一心想着,既然自己是个喜新厌旧的混蛋,那就至少要做一个说话老实的混蛋,这样一来,我狠狠地伤了她的心,这既无必要,也并非我本意。悔恨之余,我从纽约逃到夸赛,终于在那里洗清了我的情欲和薄幸的罪孽,那就是坐在雪犁的后面,看着它清扫林间的小径,供我在那里独自愉快地散步——在散步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拥抱树木,跪在地上狂吻亮晶晶的积雪,因为我心中充满了感激、自由、复活的感觉。

    关于这一切,我只告诉了洛诺夫夫妇我们怎样认识的动人的一节,还有,遗憾的是,我的女朋友和我现在暂时分了手,想试一试这是否行得通。除此以外,我用这样眷恋的口气来描绘她,结果是,我一边不安地担心,我在这一对老夫妻面前也许演绎得有些过分了,一边却不得不奇怪,我怎么会这么傻,放弃了她的爱情。说真的,我在介绍她的一切高贵品质的时候,几乎到了悲痛欲绝的程度,仿佛这个不幸的舞蹈演员并不是伤心地哭泣着,叫我走开,不要再来见她,而是在我们结婚的那天死在我的怀抱里。

    霍普·洛诺夫说:“我从《星期六评论》里看到她是个舞蹈演员。”

    《星期六评论》发表过一篇文章,介绍美国的青年无名作家,还有照片和“拭目以待的十二人”的简介,这是几份主要文学季刊的编辑们选出来的。我给拍了一张同我们的小猫尼金斯基[15]逗着玩的照片。我向来访问的记者承认,我的“朋友”在纽约市芭蕾舞团工作,他要我举出三位最崇拜的在世作家,我举的第一位是E.I.洛诺夫。

    我现在有些惴惴不安,这大概是洛诺夫第一次知道有我这么一个人——尽管,我也承认,我在回答来访的记者那些讨厌的问题时,我心中未尝不希望,我的回答可能引起他注意我的作品。那本杂志在报摊上出现的那一天上午,我把关于“N.祖克曼”的那一段大概读了五十遍。我想在打字机前照自己规定的那样干上六小时,但是结果一事无成,因为每隔五分钟我就要捡起那篇文章来,看一眼自己的照片,我不知道我想从那里看到什么——也许是前途,我买的头十部书的标题——但是我仍记得,我当时确曾想过,这样一张正温和地逗着小猫玩的热情且严肃的青年作家的照片可能会刺激一些兴奋的女人,让她们想取代那个据说跟他一起住在格林尼治村[16]五层楼上的那个年轻的芭蕾舞演员。

    “要是我早知道结果会是这个样子,”我说,“我是绝不会允许它发表的。他们访问了我一个小时,结果我说的话中他们用的都是些胡说八道。”

    “不用道歉。”洛诺夫说。

    “真的用不着,”他的妻子对我微笑说。“你的照片登在报上有什么不好?”

    “我不是说照片——不过,这也包括在内。我万万没有想到他们要用我在玩猫的一张。我以为他们会用坐在打字机旁的一张。我早该明白,他们不可能都用谁在打字机旁的照片。来拍照的那个姑娘”——我曾经想把她按在地板上而没有成功——“说她只是为了贝齐和我才拍那张猫的照片的。”

    “不用道歉,”洛诺夫又说,“除非你确切无疑地知道,下一次你绝不会再那样做了。否则,做了也就算了。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霍普说:“他的意思只是说,他是了解的,内森。他对你的成就极其尊重。我们一般是不请客人的,除非是曼尼尊重的人。他对没有真才实学的人是不能容忍的。”

    “够了,”洛诺夫说。

    “我只不过是不要内森由于你所没有的优越感而讨厌你。”

    “要是有一个不那么苛求的老伴,我的妻子可能会快活些。”

    “但是你的确是不那么苛求,”她说,“除了对你自己以外,对别人都不那么苛求。内森,你不用为自己辩护。你为什么不应该享受一下初次成名的快乐呢?除了像你这样有才华的年轻人以外,还有谁更配呢?想一想那些每天出现在我们面前要我们敬重的没有价值的人:电影明星、政客、运动员。你正好是一个作家,但这并不是说你就非得剥夺自己作为一个普通人享受赞扬和崇拜的乐趣。”

    “普通人的乐趣跟这没有关系,去他妈的普通人的乐趣。这位年轻人要做一个艺术家。”

    “亲爱的,”她答道,“你的话叫内森听起来一定是这么——这么不肯马虎。其实你一点也不是这样的。你是我所认识的最宽容、最体谅、最谦虚的人。太谦虚了。”

    “让我们忘掉我的话听起来是怎样的吧,且拿甜点心来。”

    “但是你是最和善的人。他是那样,内森。你见到了艾米吧?”

    “贝莱特小姐?”

    “你知道他为她做了些什么吗?她十六岁的时候写给他一封信。由出版社转交。一封极其动人、充满生气的信——这么大胆,这么鲁莽。她把她的经历告诉他,他没有忘记,回了她的信。他总是给人家写回信的——甚至对傻瓜也要回复一张客气的便条。”

    “她有怎么样的经历?”我问道。

    “背井离乡的,”洛诺夫说。“难民。”在他看来,这似乎已经够了,不过在他的西部拓荒的妻子看来,这似乎仍不够,她紧逼着的那股劲儿,现在使我感到了惊异。她是不是有点儿喝醉了?还是心中有什么不痛快的事儿?

    “她说,她是个极其聪明的有创造性的、可爱的十六岁姑娘,如今同一个不十分聪明、没有创造性、不可爱的家庭生活在英国的布里斯托尔。她甚至在信中附了她的智商,”霍普说。“不对,不对,那是在第二封信里。总而言之,她说她希望生活有个新的开端,她认为她在学校选本中读到的那个精彩的故事的作者——”

    “不是选本,不过你继续说吧。”

    霍普想用怯生生的一笑来试试她的运气,但是气场弱得可怜。“我想我可以不需要帮助说下去。我只是说一些事实,而且我想是够心平气和的。故事发表在一本杂志上,不是在一本选本上,这并不能说明我已经失去了自制的能力。而且,艾米并不是我要说的对象,一点也不是。我要说的是你的异常和善慈祥的脾气。你对谁遭到患难都很关怀——对谁都那样,除了你自己,和你的需要。”

    “只是我的‘自己’,照你喜欢说的,恰巧并不存在于这个词的日常意义之中。因此,你可以停止大肆赞扬了。还是为它的‘需要’操操心吧。”

    “但是你的自己确实存在。它完全有权存在——而且是在日常的意义中!”

    “够了,”他又说。

    听了这话,她就站起身来,开始收拾盘碟,准备吃甜点心,突然间,一只玻璃酒杯扔到了墙上。那是霍普扔的。“赶我走吧!”她叫道,“我要你把我赶出去。别对我说你不能那样做,因为你一定要那样做!我要你那样做!我去洗完碗,你就赶我出去,就在今天晚上!我求求你。我宁可独自生活,独自死去,我宁可这样也不愿意再忍受一分钟你的勇敢!在生活中的这许多失望面前,我再也经受不起品德的考验了!不论是你的,还是我的!我一秒钟也不能再忍受有一个对自己不抱任何幻想的忠诚的体面的丈夫了。”

    我的心,当然在怦怦地跳,虽然不完全是因为玻璃撞碎的声音和一个失望的女人在可怜地哭的形象对我来说是件新奇的事。这已经约莫有一个月了。我们在一起度过的最后一个早上,贝齐把我们共同所有的一套布鲁明代尔[17]漂亮的小餐具的盘碟,全都敲得粉碎,一个不留,接着,我还在犹豫是不是不告而别,离开我的公寓房间,她就开始砸玻璃器皿了。由于说出全部真相而令她对我这么憎恨,这使我感到特别糊涂。我想,当初我应该说谎,要是我当初说,那个暗示我靠不住的朋友本人是个惹是生非的娘们,她因为贝齐交上好运而吃她的醋,所以发了疯,那么这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了。但是,如果我当初向她说了谎,那我就真的向她说谎了。只不过,我要说的关于那个朋友的话基本上是真实的!我不明白这个道理。我竭力想要贝齐安静下来,并且向她解释,我对什么都这么坦白,这说明其实我是个好人,但她也不明白这个道理。事实上,就在这个时候,她开始摔细脚的玻璃酒杯,这六只一套的酒杯是瑞典货,是我们在几个月以前像一对正式夫妻一样高兴地外出时,在伯尼尔买的,代替原来用做酒杯的果酱瓶(同时还买了那条斯堪的纳维亚来的漂亮地毯,后来我就曾经想把《星期六评论》杂志来的摄影记者按到上面去)。

    霍普·洛诺夫如今又颓然倒在她的椅子上,隔着桌子可以更好地同她丈夫讲话。她的脸上一块块地发白,那是她在自怨自艾时用手指在柔软多皱的皮肤上抠出来的。她的手指动作痉挛,比她悲苦的声音更叫我惊恐,我不知道该不该伸出手去,在桌上抢过叉子来,免得她刺到胸口中去,以便让诺洛夫的“自己”可以自由地追求她认为他所需要的目标。但是由于我只不过是个客人——由于不管是什么身份我“只不过”是沾个边儿——我没有动那些刀叉,等着最不堪设想的结局。

    “你要了她吧,曼尼。你既然想要她,就要了她,”她叫道,“你就不会这么痛苦了,一切就不会这么凄惨了。她已不再是个学生了——她是个女人!你完全有权要她——你把她从默默无闻中救了出来,你不仅仅有权:这是唯一合情合理的事情!叫她接受这个工作,叫她留下来!她应该留下来!我让开!因为我连一分钟也不能再当你的看守了!你的高尚情操正在蛀蚀最后剩下的幸福!你是个名人,可以享受它,享受它吧,我现在已经成了废物,亲爱的,我已不能享受了。把我赶出去吧!请你马上就这么办,免得你的好心和明智把我们俩都拖死!”

    晚饭后,洛诺夫和我坐在起居室里谈话,两个人都以令人钦佩的自制精神,小口地啜着他分在两只大矮脚杯里的一匙白兰地酒。我在此以前尝过白兰地酒,不过只是当做家里临时用来止牙痛的药:我父母用一块药棉,浸了酒,塞在我阵阵发痛的牙龈上,一边带我去找牙科医生。但是,我接受了洛诺夫斟给我的酒,好像这就是我饭后的老习惯一样。这种喜剧场面加剧了,因为我的主人也是个爱喝酒的,他去找合适的酒杯。在有条不紊地寻找了一阵以后,他终于在门厅的碗柜低层里面找到了。“人家送的礼物,”他解释道,“我想大概仍保存在盒子里。”说完拿出两只到厨房里去把拿破仑时代以来的积尘洗掉,那瓶红漆封的白兰地酒就是这个牌子。他在洗杯子的时候,决定把另外四只也一起洗干净,然后在门厅里把它们藏了起来,这才回来和我一起到壁炉前面来开始饮酒作乐,喝个痛快。

    没有多久——在他拒绝她请他让艾米·贝莱特特代替她的地位的要求以后一共大约二十分钟——就可以听到霍普在厨房里洗她走后洛诺夫和我默默地从桌上端开的盘碟。她似乎是在后面的一条楼梯上从他们的卧室下来的——大概是为了避免打扰我们的谈话。

    在帮助他清理饭桌时,我不知道怎样处理她摔破的酒杯或她从桌边跑开去时不小心碰到地上去的碟子才好。作为晚辈,我虽然有责任为这位穿着整套衣服的胖子代劳,免得他弯下身去,特别是因为他是E.I.洛诺夫。但是在另一方面,我仍旧在想办法混过去,假装刚才在我面前发生的事情从没有发生过。为了不要让这一阵脾气发作显得太严重,他可能甚至想让碎片留在那里,等霍普以后来收拾,只要她不至于先在他们的卧室里自杀。

    就在我的礼貌观念和我的年轻的怯懦同我的天真稚嫩还在斗争的时候,洛诺夫已经有点儿气喘吁吁地把碎玻璃扫到一只簸箕里,还从餐桌下面捡起了碟子。碟子已摔成完整的两半,他看了一下摔破的地方以后说:“她能粘上。”

    在厨房里,他把碟子放在一张长长的木柜子上,让她以后修补。柜子上面放了一盆盆粉红色和白色的天竺葵在窗户下面。厨房光线明亮,十分雅致,比这所房子的其他地方看上去都赏心悦目一点。即使在冬天也在这里怒放的天竺葵旁边,各种各样的花盆和花瓶以及形状奇怪的小瓶中都长着高高的草和干枯的花。窗户之间的沿墙柜子看上去明亮、舒服、令人安心:各种各样的食品,上面有无瑕可摘的牌子名字——野蜂牌金枪鱼够一个因纽特家庭在冰屋里过冬的——还有瓶瓶罐罐的西红柿、豆、梨和酸苹果等,看来似乎是霍普自己腌制装瓶的。擦得亮晶晶的各种锅子一排排地挂在炉边一块木板上,早餐桌旁的墙上挂着六只朴素的木质镜框,里面是签名为“H.L.”的称颂大自然的短诗,抄写的书法细腻工整,还饰有水彩的图案。这地方看上去的确像是个不声不响什么都能粘补、什么都能做的主妇的大本营,只是她不知道怎样才能使她丈夫快乐。

    我们谈论着文学,我高兴得有些飘飘然——但是在他如同聚光灯一般的关注下我也满头大汗起来。我相信,每一本我所第一次读到的书,他早已用他的红蓝铅笔划线作过注了,但是他所表示出来的兴趣,显然是要听听我的意见,而不是他自己的意见。他这种专一的关注的效果是使我连篇累牍地发表不成熟的见解,后来又诚惶诚恐地注意着他的每一声叹息和每一次皱眉,其实这不过是饭后的小小的不消化,我却赋予了是他对我的品位和智力水平有所怀疑的最可怕含意。尽管我担心我是不是过于努力,显得像个他所不喜欢的那种深刻思想家,但是我在他的魅力之下早已无法制止自己,这魅力不仅是他个人和他的成就的魅力,而且也是温暖的炉火的魅力,我手中端着的白兰地酒杯(如果说还不是白兰地)的魅力,有着靠垫的窗座外面静静地下的大雪的魅力,这样的大雪总是美丽和使人感到神秘的。还有许多伟大的小说家,我一边把我对各国文化的比较观和崭新的折中主义热情展放在他的脚下,一边一一列举他们的有魅力的名字——祖克曼同洛诺夫讨论卡夫卡:我连懂都不十分懂,更不用说要把他说清楚了。还有他在饭桌上的敬酒。我一想起来,体温就要上升到一百零五度。我对自己起誓说,我以后要一辈子努力,不辜负他的敬酒。我的这位毫不怜悯的新主人敬酒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这个吗?

    “我刚刚读完了伊萨克·巴别尔[18]。”我告诉他。

    他不动声色地在考虑我的话。

    “多少是为了好玩,我在想他就是那个失掉了的环节;这些小说是把你们联系起来的东西,如果你恕我冒昧提到你的著作——”

    他把双手交叉在肚子上,就放在那里不动了,这个动作使我只好说:“对不起。”

    “说下去。同巴别尔联系起来。怎么联系起来的?”

    “当然,说‘联系’这个词并不恰当。‘影响’也是如此。我说的是一家人的相似。照我看来,好像你是巴别尔的美国亲戚——而费里克斯·阿勃拉伐纳尔是另外一个。你通过‘耶稣之罪’和《骑兵军》里的一些东西,通过有讽刺意味的做梦和直率的报道,当然,还有通过写作本身。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他的战争小说里有一句话:‘伏罗希洛夫用毛瑟枪梳理了他的坐骑的鬃毛。’这正是你常做的事情,每一句话里都有一个使人叹绝的小镜头。巴别尔说,如果他要写自传,他就管它叫《一个形容词的故事》。要是可以设想你也写自传——要是这样的事情可以设想的话——你可能也会用这个书名。不是吗?”

    “那么阿勃拉伐纳尔呢?”

    “哦,阿勃拉伐纳尔写的是本尼亚·克利克和敖德萨匪帮:幸灾乐祸者,匪徒,都是一些彪形大汉的类型。不是他同情这些暴徒——巴别尔也不是那样。而是他们对这些人感到敬畏。甚至他们被吓怕的时候,他们也感到敬畏。沉思的犹太人一听到这种不合教规的啃骨头的声音就有点儿迷恋。也就是巴别尔说的,敏感的犹太圣贤一心只想爬树。”

    “‘我幼时过圣贤的生活,长大后开始爬树。’”

    “对,就是这句,”我说。这不出我所料,但我仍很佩服。于是我就继续说。“瞧一下阿勃拉伐纳尔的《烫得正好》。电影巨头、工会巨头、骗局巨头、只靠她们的乳房才做了巨头的女人——甚至以前做过巨头如今落了魄的瘪三,说起话来也像落魄的巨头。这正是巴别尔对犹太巨头,对没有良心的哥萨克、对凡事都能随心所欲的人的那种迷恋。意志就是雄心。只不过是巴别尔自己并不这么可爱和庞大。这不是因为他怎样看待事物。他可以说是自我陶醉已被排除干净了的阿勃拉伐纳尔。如果你排除得够干净了,你最后就达到了洛诺夫的水平。”

    “那么你呢?”

    “我?”

    “是的,你还没有说完。你也是巴别尔家在新世界的亲戚吗?根据你说的,祖克曼又是何许人呢?”

    “什么也不是。我只出版了我送给你的四篇小说。我的亲戚关系不存在的。我想我现在仍处在这样一个阶段:我同我自己作品的关系几乎是不存在的。”

    我说完以后,就马上伸手去拿酒杯,想隐藏我不老实的脸,放一滴白兰地苦酒在我舌头上。但洛诺夫还是识破了我的打算,因为当我谈到巴别尔把那个犹太作家描写成为一个心如残秋、鼻架眼镜的人时,我一时受到启发,加了一句,“阴茎充血”,接着把这话当做一个挑战——当做把我的灵魂铁匠炉生起火来的代达罗斯式[19]的引火方法——记录下来。

    “还有什么?”洛诺夫问道。“说呀,别害羞。这很好玩。请说下去。”

    “关于——”

    “你读过的书。”

    “你的书包括在内还在外?”我问他。

    “悉听尊便。”

    我说:“我把你当做是逃脱成功的犹太人。”

    “这样有用处吗?”

    “这话有些道理,是不是?你从俄国和反犹屠杀中逃脱出来了。你从清洗中逃脱出来了——而巴别尔却没有。你从巴勒斯坦和故国逃脱出来了。你从布鲁克林和亲戚那里逃脱出来了。你从纽约逃脱出来了——”

    “这一切记录在什么地方呢?在海达·霍帕[20]那里?”

    “有些确实是从他那儿看来的。其他一些是我自己搜集到的。”

    “为了什么目的?”

    “你要是对一个作家感到钦佩,你就会感到好奇。你寻找他的秘密。他的谜的线索。”

    “但是纽约——我二十多年以前在那里待过三个月。谁告诉你我从纽约逃脱出来?”

    “一些犹太人,你逃脱了他们。”

    “我在那里三个月,我想我只有一次有机会说一句话。说的是什么话,我已不记得了,但是忽然我就属于某一派系了。”

    “你就是因为这个才离开的吗?”

    “还有,那个姑娘,我爱上了她,同她结了婚。她那时不快乐。”

    “为什么不快乐!”

    “同我一样。甚至在那时候那些人也是极其知识分子气的人。真正可以说是思想上的本尼亚·克利克,甚至在孩提时代。我没有足够坚强的意志可以支持我在那里待一年。我的霍普更少。”

    “因此你回到这里来了,你永远地逃脱了出来。”

    “从犹太人那里?不完全是。猎场看守告诉我,在这些树林里,除了我以外还有几个。不过你多少是对的。使农民头痛的是他们田里的鹿,不是他们在这里见到的我们少数几个穿长袍的人。但是秘密在哪里,内森?谜是什么?”

    “离开所有犹太人,由你写的一篇小说,其中没有一个犹太人,那是不可想象的。鹿,农民,猎场看守——”

    “不要忘记霍普和我们金发的孩子。”

    “但是你写的仍全是犹太人。”

    “这证明了什么?”

    “这个,”我小心地说,“就是我要问你的问题。”

    他想了一会儿。“这证明为什么皮兹菲尔德的年轻的拉比[21]不能相信我不会‘积极’。”

    我等他再说下去,但是白等了。

    “你认识阿勃拉伐纳尔吗?”我问。

    “内森,你现在一定了解情况了。”

    “什么情况?”

    “我谁也不认识。我把句子颠来倒去,如此而已。为什么阿勃拉伐纳尔要认识我?我叫他打瞌睡。他去年春节在阿默斯特进学。送来了请帖,我们就开车去听讲。不过这是我们唯一的一次见面。开始讲学之前他到会场上我坐的地方,向我进行了自我介绍。他很奉承我。我的这位毕恭毕敬的年轻同行。会后我们同他和他的女演员一起喝了一杯酒。一个很文雅的人。在你看到即兴喜剧[22]演员的侧面之前,你是见不到这个讽刺作家的真面目的。这就是可笑的地方。从正面来看,他是个大情人。乌黑眼睛,如此等等。他的年轻的以色列妻子像火山熔岩。外教人梦想中的乳房肥大的犹太女人。又粗又黑的一头卷发——他的头发留长后的女性化。你可以用它来擦亮锅子。他们告诉我,她在拍关于《圣经》的那部巨片时,抢了创世主的戏。这样一边是他们两位,一边是我和霍普。由此,”他说,再一次轻轻地把双手放在肚子上。“我知道他在朋友面前滑稽地模仿过我。并没有什么恶意。我以前的一个学生在巴黎碰到他。他刚刚在巴黎大学讲了一次学,听众座无虚席。据说他听到我的名字时说我是‘完人——给人的印象同他对别人的印象一样平常’。”

    “你不怎么喜欢他。”

    “我不是搞这一行当的。‘喜欢人’常常也不过是一种骗人的行当。但是你对他写的书评价很高,这是对的。也许不合我的胃口,这种种面对面的虚荣。但是他写作的时候,并不仅仅是一匹慧骃[23]拍打马蹄来显示他的优越。而是像约翰逊博士[24]吃鸦片——他的一生的病使阿勃拉伐纳尔飞翔。说实话,我钦佩这个人。我钦佩他坚强的神经系统。我钦佩他对第一排座位的热衷。美丽的妻子,美丽的情妇,赡养费高得像国债,北极探险,前线报道,与名人为友,与名人为敌,精神崩溃,公开讲学,每隔三年出一本五百页厚的小说,而且就像你说的,仍有时间和精力来用于自我陶醉。他小说中的彪形大汉必须那么魁梧,才能使他有什么东西可以考虑考虑来与自己竞争。喜欢他?不。但是印象深刻,是的。绝对的。在自我领域里,那可不是去野餐。我不知道那个人什么时候睡觉,不知道他究竟睡不睡觉,除了他与我一起喝那杯酒时的几分钟以外。”

    屋子外面,像个默片摄影棚,他们把床垫里的棉花喂到一只鼓风机里去,人工制造出一场大雪来。大片的雪花飘过玻璃窗,我甚至能听到雪片撞击玻璃的声音——还有什么人在厨房忙忙碌碌的声音——我记起了洛诺夫的妻子要求把她遗弃,心里就想,要是在一个阳光和煦的春日,这个请求会不会这么彻底。“我想我该去叫出租汽车了,”我指一指手表,“还赶得上末班公共汽车回去。”

    当然,我想的是永远留下不走。不错,霍普在饭桌上大发作时,我一时的确想过回到夸赛自己的小屋里去;但是现在,这场危机似乎已自行解决了,这只增加了我对洛诺夫的敬畏,特别是因为他毫不脸红地称为我自己的那种勇气的东西。要是贝齐发作的时候我能想到采取他的态度那就好了;我应该闭上嘴巴,等她骂够了我,然后打扫掉破杯子,坐下来读另外一本书!为什么我不那样做呢?因为我才二十三,他已五十六?还是因为我有罪,他清白?是的,他的权威,还有家庭生活中的理智和秩序的迅速恢复,很可能是由于这一点。“要了她!这是唯一合情合理的事情!”霍普这么叫道,而洛诺夫的轻易胜利似乎是在于他从来没有想要胜利。

    我因为艾米·贝莱特而不愿叫出租汽车,我有点发疯地在希望,她与大学图书馆主任吃完饭回来后,会表示愿意冒风雪开车送我上汽车站。早先洛诺夫在斟白兰地酒时——他全神贯注,像个在洛斯阿拉莫斯[25]用可裂变的五分之一加仑瓶训练出来的酒吧侍者一样——我问过她上哪儿去了。我没有勇气问她的难民身份。但是在饭桌上他说过她是以难民身份到阿西纳学院来的,使我想起了我们幼时住在新泽西州吃饭时常常听到的“欧洲挨饿的儿童”。如果艾米是其中之一,那么我在她身上看到的发育不全的现象就不言自明了,尽管她的成熟是很显眼的,她的美貌有些冷厉。我心里在想,这个有个怪名字贝莱特的黑发难民姑娘很可能是犹太人,在欧洲所遭到的苦难要比挨饿苦得多。

    “是的,”洛诺夫说,“你最好叫一辆出租汽车。”

    我不是很痛快地站起来准备走。

    “要不然,你要是愿意,”他说,“你可以在这里过夜,睡在书房里。”

    “不了,我想我真的该走了,”我一边说,一边诅咒自己所受的教养,因为它叫我不要贪吃第二次添菜。要是我是穷人家出身就好了!只是,要是穷人家出身,我,怎么有可能到这里来呢?

    “悉听尊便,”洛诺夫对我说。

    “我不愿给你太太添麻烦。”

    “你一定要走比你留下来更会使她不安。她可能认为全是她的缘故。她一定会那样。”

    我假装刚在月亮上吃过晚饭。“为什么?”

    “坐下。明天吃了早饭再走,内森。”

    “最好不要那样。我不应该。”

    “你知道吉米·杜兰特[26]是谁吗?”

    “当然知道。”

    “你知道杜兰特的一支老歌叫‘你有没有这样的念头,一边想走,一边又想留下’吗?”

    “知道。”

    “那么坐下。”

    我坐了下来——悉听我便,像他说的那样。

    “此外,”他对我说,“你要是现在走,你的白兰地酒就都剩下了。”

    “我要是走,你的也会剩下。”

    “可是,逃脱的犹太人并没有完全脱身。”他对我微笑说。“你不必因为留下来就非把它喝完不可。这可不是条件。”

    “不,不,但是我想喝完它,”我说,啜了那天晚上最大的一口酒。他向我举杯,照样画葫芦。

    “霍普会非常高兴,”他说,“她喜欢有人做伴儿。她想念她的孩子们和他们的朋友。在我把她带回到这里来之前,她到波士顿去上艺术学校,最近的火车站要走十六俄里[27]。曼哈顿叫她害怕,但是波士顿是她的莫斯科,要是能搬,她明天就会搬到那里去。她以为我在剑桥会过得很好。但是那些晚宴就够叫我厌烦的了。我宁可同马谈天。”

    “你养马吗?”

    “没有。”

    我喜欢他!是的,对这个没有幻想的人,我的感情是不折不扣的喜欢。我喜欢他的直率、审慎、严格、冷淡;喜欢他毫不留情地筛掉孩子气的、炫耀自己的、永不知足的自我;喜欢他的艺术家的执拗脾气和对几乎一切其他东西的怀疑;喜欢他被掩藏的魅力,这魅力就在他刚给我的匆匆一瞥中。是的,洛诺夫需要说的只是,他甚至没有马可以谈天,但光是这句话就行了,这正在我的心中激起了一个儿子对这个有很高德行和成就的人的女儿式的喜爱,这个人了解生活。了解儿子,而且表示称许。

    我在这里应该提一下,大约三年以前,在费里克斯·阿勃拉伐纳尔面前待了几个小时以后,我也一样折倒。但是,如果说我没有马上拜倒在他的脚下的话,那是因为,即使是像我那样崇拜作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也可以看出,在阿勃拉伐纳尔身上,这种无限的崇敬——至少是一个年轻的男性崇拜者所表示的——是注定得不到回报的。他的一些书是在阳光绚烂的加利福尼亚峡谷的寂静中写作的,洋溢着奔放和大胆的纯真热情,但是这似乎同作家本人很少有关系,他在峡谷中对这个堕落的世界,态度是那么热情,可是一旦他从峡谷里出来到这个世界上,他的态度又是那么冷淡。这个作家对于一切形迹可疑、足以致命的角色都感到无法抗拒,其中也包括男女两性的骗子,他们践踏了他笔下乐观的、上当的主人公的宽容的心;这个作家能够在美国的最狡猾的追求私利的人身上找到催眠的神经,使他用自己的生动的话,透露他埋在深处的狡猾的灵魂;这位作家专心致志于揭露“人类的大倾轧”,他的每一段话都可自成一部小说,每一页都像狄更斯或陀思妥耶夫斯基那么紧凑,充满了关于疯狂、诱惑、激情、梦想的最新消息,整个人类都燃烧着感情——可是,就是这位作家,你见到他血肉之躯时,给你的印象却是出去吃午饭。

    这并不是说费里克斯·阿勃拉伐纳尔缺少魅力。相反,他的魅力像条护城河,河面这么宽,你甚至看不到当初挖河要保护的布满塔楼堞墙的大城堡。你甚至找不到吊桥。他像加利福尼亚本身——你要到那里去得坐飞机。阿勃拉伐纳尔在讲学时有时——那是在芝加哥,我大学里最后一年——得在讲桌前停下来,似乎是要把临时到了嘴边的话咽下去,这话大概是太俏皮了,他的听众恐怕接受不了。他这样做是对的。要是他表现得再狡猾、迷人、聪明一些,我们很可能冲上台去把他生吃了。可怜的了不起的阿勃拉伐纳尔(我说这话一点也不带讽刺意味)——甚至原来要守卫他的内在才华的圆花窗里的东西,本身也太美丽了,以致全世界没有才气的群众和艺术爱好者只觉得他更有引诱力。另一方面,也许他本来就是要那样。显然,要显得伟大,没有简单的办法,至少这是我开始发现的真理。

    讲座结束后,我投在门下的那位教授请我去参加教员俱乐部的招待会。我们好不容易冲破了仰慕者的包围圈,教授把我介绍给了他,说我就是明天上午阿勃拉伐纳尔慨允参加的班上要讨论的小说的作者。从照片上来看,他的脸上有一种专横傲慢的神情,因此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他的样子是这么兢兢业业,也没有想到他的脑袋安在他六英尺高的魁梧的身躯上足足小了一号半。在那些阿谀奉承的人们中间,他使我想到了一座无线电铁塔,塔顶上亮着一盏小小的红灯,警告低飞的飞机不要挨近。他身穿一套价值五百元的丝质衣服,系着一条酱红色的绸领带,脚上穿着一双擦得亮晶晶的系着流苏的狭长黑便鞋,但是一切重要的东西,一切造就魅力、欢笑、他的著作和精神崩溃的东西,都紧紧地装在顶上——悬崖峭壁上。这个头部只有日本的技术人员用他们制造微型产品的本领,才会设计出来,然后交给犹太人去装上毛毯商人的逐渐稀薄的黑发,随时窥测形势的黑眼睛,热带鸟类的钩形鼻。上面是个完全闪族化的小半导体,下面是高级的衣服——而整个印象仍是某个人的替身。

    我心里想,在小说里,似乎没有东西能够逃过他,那么怎么他到了这里,人又不在这里呢?也许因为他受到的进攻太多了,他不得不把自己对外界关闭百分之九十,为了避免爆炸。不过我又想,也许他只是出去吃中饭。

    阿勃拉伐纳尔出于礼貌,握了一握我的手,正要转过身去,同样出于礼貌握另一个人的手时,教授又说了一遍我的名字。“当然,”阿勃拉伐纳尔说,“N.祖克曼。”他从西海岸来的飞机上读了我的小说的油印稿,安德丽亚也读了。“亲爱的,”他说,“这位就是祖克曼。”

    唉,打从哪儿开始呢?安德丽亚也许只比我大五年,但这是很好地利用了的五年。她从萨拉·劳伦斯女子大学毕业后,显然在伊丽莎白·雅顿[28]和亨利·本德尔[29]那里继续受教育。我们大家都知道——她的名声先于她本人之前——安德丽亚的父亲曾经是罗斯福第一届政府里年俸只拿一元的人,母亲是卡拉·彼得森·朗博,俄勒冈州健谈的自由派国会议员。她还在上大学的时候就为《星期六晚邮报》杂志写了她的人物访谈《权势人物》中的第一篇,这个连载最后收了集子,成了她的一本畅销书。无疑(眼红的人很快就指出),家庭关系帮了她的大忙,但显然,是安德丽亚本人的在场,才使得这些忙碌的权势人物滔滔不绝地谈话,因为安德丽亚是个像水蜜桃一样的女人。的确,你觉得要是你挤一挤她,你就可以喝到满满一杯令人清脾爽胃的健康的安德丽亚汁当早饭。

    当时,她同阿勃拉伐纳尔同居在他筑在太平洋边上帕利塞德斯山上的别墅里,离他的朋友和导师托马斯·曼[30]的家只有几里远。(“人类的大倾轧,”托马斯·曼在献给《烫得正好》德文版的赞不绝口的序言中这么称呼阿勃拉伐纳尔的主题。)在阿勃拉伐纳尔最近一次离婚(和谣传的感情崩溃)之后,安德丽亚来为《星期六晚邮报》的连载文章进行采访,据横贯大陆的文学界的传说,来了以后就没有离开过。还传说阿勃拉伐纳尔不仅是第一个被提名为美国的权势人物的文人,而且也是第一个使安德丽亚接受了他的追求的权势人物。我本人却想,安德丽亚会不会是第一个使阿勃拉伐纳尔接受了她的追求的记者。他看上去更像是个需要引诱才能成奸的人。

    “终于见到你了,真是十分高兴,”安德丽亚说,精神抖擞地握了一握我的手。握手的精神抖擞同她丰腴柔嫩的外表适成反比,但讨人喜欢。她的脸是鹅蛋形的,表情温柔,但她的握手似乎在说,“请不要怀疑,我就是魅力无边的女人。”这点我毫无异议。这,我在看到她之前的一个月已经相信了,那是我们为了定旅馆房间交换信件的时候。我作为大学讲学委员会的学生代表,根据她的指示,以他们两人的名义在附近最勉强够得上称为一家大饭店的温德米尔预定了一个房间。“阿勃拉伐纳尔先生和朗博小姐?”旅馆职员问。“他们是夫妇吗,先生?”这个问题,请注意,是在一九五三年三月问我的,所以当时我编了一个谎来回答他,免得我的英雄招来流言蜚语——“阿勃拉伐纳尔太太是位著名的记者,这个当然是她的职业上的名字”——那时我心里明白,朗博小姐的波希米亚式的大胆作风的最终结果,将是我没有得到学位就被大学开除。

    “我喜欢你的小说,”她说,“很好玩。”

    我板着脸感谢这个胸脯高耸的女人对我的睿智的恭维,她长着一张鹅蛋脸,肤色白皙,像个挤牛奶的女郎,握起手来却紧紧的像个年轻人一样自信。与此同时,阿勃拉伐纳尔把我传给安德丽亚去处理以后,自己就被我们的另一位教授介绍给一簇研究生了,他们怯生生地等在他们的教师旁边,想向作家提严肃的问题。“唉,”我听见他煞风景地轻笑一声,“我这些日子里没有工夫考虑‘影响’——安德丽亚叫我忙不过来。”“费里克斯,”她则在对我说,“对这小说也着了迷。你应该看到他在飞机上的那样子。他一直仰天大笑。你打算送到哪里去发表?也许费里克斯应该同——”她提到一个名字。这人是克内贝尔,但是对于像我这样一个以前只在大学文学季刊上发表过小说的人来说,要是她说“酒会以后我要回旅馆酒吧里去采访铁托元帅——那时费里克斯就可以从休息厅里升到天堂去同《卡拉马佐夫兄弟》的作者讨论你那篇有趣的油印小说。我们是在西伯利亚认识的,那时费里克斯和我在访问监狱。”其效果也不会更加令人感到意外。我在背后什么地方听到阿勃拉伐纳尔在回答研究生的另一个严肃问题。“异化?哦,”他说,又是那么轻轻一笑,“让别人去异化吧。”就在这个时候,安德丽亚告诉我,“他明天晚上去纽约见赛——”(赛就是克内贝尔,就是我过去多年来如饥似渴地嗜读的纽约知识界季刊的二十年老编辑。)

    第二天阿勃拉伐纳尔参观了我们的高级写作班,由作风大胆的安德丽亚陪同,这使那些只愿为艺术而生活的人们感到意外。她容光焕发、目中无人地坐在第一排中间(还有她的白色的毛衣,她的来自农村天堂的金色头发),使我想起了半辈子以前的十月里的一个下午,我像一个按捺不住的囚犯,坐在斜面的书桌面前练习书法,这时世界棒球联赛的实况正在向美国每一个加油站的破收音机广播。就是在这时候,我终于明白了那些厌恶教室和教师、恨不得整个校舍着火烧光的顽皮的笨学生心里为什么会那么难熬。

    阿勃拉伐纳尔双手插在裤兜里,随便地靠着教授的讲桌,用不是太露骨的钦佩口气,谈到我的小说,多半是用他的笑声来为它辩护,反驳那些正统福斯特派的批评,他们认为我的叙述者是“扁平的”,不像他们在《小说面面观》中读到的人物那样是“丰满的”。但是在那天,我对这种种吹毛求疵都没有听进去。只要那些笨蛋说到“丰满的”,我就想起安德丽亚。

    课后阿勃拉伐纳尔邀我到附近的小饭馆去喝一杯咖啡,同去的还有安德丽亚、我的教授,和社会学系的一个成员,他是阿勃拉伐纳尔年轻时代的一个老朋友,一直等在教室门外要给阿勃拉伐纳尔一个重叙旧谊的拥抱(这位作家一边后退一边还是落落大方地接受了)。阿勃拉伐纳尔是亲自提出邀请的(我后来如此写信告诉我的父母),第一次说了一句听来像是真的很同情的话:“他们是帮不好惹的家伙,祖克曼。你还是来输一次血吧。”我以为在喝咖啡的时候他会告诉我,他要把我的小说拿到纽约去给赛摩·克内贝尔看。我有一百个理由感到飘飘然。当他告诉我去给我输血时,我记不得以前曾经感到过自己是这样一个丰满的人物。托马斯·曼为他做的事情,他现在要为我做了。文学史正在创造之中。安德丽亚也在那里,把这一切都记载下来传给后代,这真是件幸事。

    但是在喝咖啡的时候,阿勃拉伐纳尔一句话也没有说。他只是把他长长的、消瘦的身躯靠在他的椅背上,穿着一身上课时穿的衣服:淡灰色的法兰绒裤子,浅紫色的套头毛衣,开司米粗呢上衣,质地看上去像一只猫一样的光滑,可以抚摸。他的双手和双腿都文雅地交叉着,让他的活泼的年轻伴侣代表他说话:大半是关于费里克斯的老父,洛杉矶一个油漆匠的生动、好笑的故事,还有他用两种语言混合起来讨她欢心的话。甚至那位社会学教授也给征服了,虽然根据校园里的传说,我知道他是阿勃拉伐纳尔好打官司的第一个妻子的好友,很不满意这位作家对她的态度,首先是在生活中,其次是在小说里。此外,据说他也不赞成阿勃拉伐纳尔对一般女人的态度,尤其是,他认为像他那样有声望的作家不应该让《星期六晚邮报》杂志发表关于自己的文章。但是现在这位社会学教授却提高嗓门想要安德丽亚听到他的讲话。他在小的时候也是费里克斯父亲怪话的崇拜者,他现在要大家都知道。“‘那个家伙,’”社会学家大声道,学着老阿勃拉伐纳尔的腔调,“‘他已经不在世了——可怜的家伙自死[31]。’”要是阿勃拉伐纳尔也认为那位退休的油漆匠一辈子讲怪腔怪调的英语这么令人难忘,他并没有表露出来。他在听安德丽亚讲故事的时候,态度表现得那么文雅、自信、有礼,使我对此有所怀疑。在外表上,阿勃拉伐纳尔怀念洛杉矶时代的感情并没有外露的痕迹,这种感情的流露他留给了他小说的读者,他们爱他儿童时代那个充满感情的世界,好像这是他们自己的世界一样。他本人似乎宁可从远处往下看我们,像只美洲驼或骆驼。

    “祝你走运,”这是他们站起来去赶纽约火车时他对我说的话——安德丽亚说得更少。这一次,因为我们已经互相认识了,她把我的手握在她五根柔软的手指里,但是神话里公主握手给我的感觉,与教员俱乐部酒会上的军人握手没有什么两样。我想,她已忘掉克内贝尔了。也许她已告诉了阿勃拉伐纳尔,以为他会处理这件事的,而他却已忘了。也许她告诉了他,而他却说:“别去管它。”看着她挽着阿勃拉伐纳尔的胳膊离开小饭馆——看着她到了街上为了要在他耳边说句话而踮起脚尖时头发擦到他的肩膀——我终于明白,在他们头天晚上回到温德米尔饭店以后,除了我的小说,还有别的事情要考虑。

    这便是我为什么从夸赛把四篇已发表的小说邮寄给洛诺夫的原因。费里克斯·阿勃拉伐纳尔肯定不想要一个二十三岁的儿子。

    九点不到,洛诺夫看了一下他表上的时间,就喝干了最后一滴白兰地,这一滴酒留在杯底已有三十分钟了。他说他一定得告退了,但我仍可以留在起居室里听音乐,或者,如果我愿意的话,可以到他书房中去,那是我今晚睡觉的地方。在灯芯绒的床罩下,书房里的卧榻已经铺上了干净的床单。毛毯和枕头在壁柜的低层,干净的毛巾在楼下洗澡间的壁柜里——他请我不必客气,尽管用那斜条的毛巾,因为它们用的次数最少,洗淋浴后擦身最好——在壁柜里,在第二层靠里边的地方,不定期有一支塑料匣还没有启封的牙刷和一管新的伊巴那牌小管牙膏。还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了。”

    我还需要什么东西吗?

    “谢谢你,什么都不缺了。”

    他站起来的时候咬了咬牙——腰部风湿痛,他解释道,那是因为那天句子颠来倒去得太多了——然后说,他晚上还要读一会儿书。任何一个作家的书他如果不是连续几天读,每次一口气读三小时以上,他就感到有点对不起这位作家。不是这样的话,尽管他做笔记、划线,他就接触不到那本书的内在生命,还不如不读。有时,他不可避免地中断一天,他就要回过头去,从头读起,否则他就老是忐忑不安,因为做了一件对不起一位严肃作家的事。

    他把这些想法告诉我,其一丝不苟的口气,同他指点我找牙膏和毛巾的地方时一样:一个态度直率、言辞通俗、毫不夸张的洛诺夫似乎与一个讲究衣着的商场经理洛诺夫作为对没有文化的世界的正式代表轮番出现。

    “我的妻子认为这是个严重的毛病,”他又说。“我不知道怎样休息。很快她就会叫我出去,痛痛快快玩一玩。”

    “不会这么快,”我答道。

    “别人把我当傻子,”他说,“完全是有理由的。但是我没有这样的福气。不这样,我怎么能够读一本真正有深度的书呢?为了‘消遣’?只是为了——叫我入睡?”疲倦地——从他疲倦的、暴躁的口气中,我觉得他是准备上床了,而不是再花一百八十分钟全神专注于一位严肃作家写的一本有深度的书的内在生命——他问道,“不这样我怎样安排我的生活呢?”

    “你愿意怎样另外安排?”

    唉,我终于做到了,我终于从发木的忸怩和愚蠢的过分认真中解脱出来——从偶尔企图学洛诺夫的方式讲一两句俏皮话中解脱出来——向他提出了一个直截了当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是十分希望听到的。

    “我可能愿意怎样另外安排?”

    看到他站在那里极其认真地考虑我的问题,我感到十分兴奋。“是的,如果可以照你的意思,你现在会怎样生活?”

    他按摩一下他的后腰说:“我现在就会住在佛罗伦萨郊外的一幢别墅里。”

    “是吗?同谁在一起?”

    “同一个女人,当然。”他毫不犹疑地回答,好像我是另外一个大人。

    因此,我就像个大人似的又问他:“这个女人,她多大?”

    他俯身向我微笑。“我们俩都喝得太多了。”

    我给他看我的杯里还有足够的酒可以摇晃一下。

    “为我们。”他说,这次也顾不上用手指提起裤腿上的折痕,就有点随便地落座在椅子中了。

    “请便吧,”我说,“我并不是要留你在这里妨碍你读书。我一个人待在这里也很自在。”

    “有时,”他说,“我很想有那么一天,我已读完了我要读的最后一本书。最后一次看了一眼我的手表。你以为她该多大?”他问。“在佛罗伦萨的女人。你作为一个作家,猜猜多大?”

    “我以为你得在三十年后才要我猜这个问题。我不知道。”

    “我说三十五岁。你觉得怎样?”

    “好吧,要是你这么说。”

    “她三十五岁,她会使我的生活过得很美好。她会使我的生活过得又舒服,又美好,又新鲜。她会在下午开车送我到圣吉米尼亚诺去,到乌菲兹去,到锡耶纳去。在锡耶纳,我们去参观大教堂,在广场上喝咖啡。在早餐桌旁她在漂亮的晨袍下面穿着长长的充满女人味的睡衣。那是我在旧桥边一家铺子里给她买的。我将在一个阴凉的石块盖的屋子里工作,有法兰西式落地窗。花瓶里插着鲜花。是她剪好,放在那里的。如此等等,内森,大体上按这个情调。”

    大多数人都想返老还童,或者做国王、后卫球员、亿万富翁,而洛诺夫似乎只要一个三十五岁的女人和一年的国外生活。我想到阿勃拉伐纳尔、那个摘果子的工人和以色列女演员——“像火山熔岩”——她是阿勃拉伐纳尔的第三任妻子。想到那个丰满的角色安德丽亚·朗博。安德丽亚如今浮沉在谁的海洋中了?“要是就这么一些……”我说。

    “说吧。我们是在醉后说胡话。”

    “如果就这么一些,听起来并不太难安排。”我听见自己在这么告诉他。

    “哦,是吗?你知道有哪一个年轻的女人在寻求一个五十六岁的秃顶老头儿,陪他到意大利去?”

    “你并不是一个一般的五十六岁的秃顶老头儿。跟你到意大利去,同跟别人到意大利去不一样。”

    “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为了一张屁股我得付七本书的代价吗?”

    这突如其来的粗话倒使我一时觉得好像我才是个胸口插着鲜花的商场经理了。“我不是这个意思。当然这种事情常有,这种事情发生过……”

    “是的,在纽约,你一定看到很多。”

    “在纽约市,没有一个写了七本书的人会如此去交换一张屁股。那是你写了两行诗就可以换到的东西。”我说起来好像很懂行似的。“我的意思只是你并不是想弄个后宫。”

    “就像那个胖太太说那件圆点衣服,‘这衣服很漂亮,但不是洛诺夫。’”

    “为什么不是?”

    “为什么不是?”他有一点讥嘲地重复道。

    “我的意思是——为什么不能是?”

    “为什么应该是?”

    “因为——你要。”

    他的回答:“不是个充分的理由。”

    我没有勇气再问:“为什么不是?”要是醉了,仍不过是醉了的犹太人。我相信,只能到此为止,不能再进了。结果我是对的。

    “不,”他说,“你不能只因为在喝早餐的鲜果汁的时候要看到一张新面孔,就在三十五年以后把一个女人赶出去。”

    一边想着他的小说,我不由得寻思,他恐怕从来没有向她吐露过,或者向他的孩子吐露过,据他先前告诉我,他的孩子在他们没有离家以前曾经使他散过心,给他的生活带来过一定的乐趣。在他的七本小说集中,我想不起有一个主人公不是一个单身汉、鳏夫、孤儿、弃儿,或者一个不是十分情愿的未婚夫。

    “但还不仅仅是这个,”我说,“不仅仅是一张新面孔……是不是?”

    “什么呢?床?我有床。我知道我的怪癖。”洛诺夫说,“和因此而得到的好处。”这时他突然结束了我们的醉话。“我还有书要读。我告辞以前,把怎样使用唱机告诉你。我们收藏的古典唱片很精彩。你知道怎样揩唱片吧?这里有块布——”

    他颤抖着地站了起来,慢慢地,颤巍巍地,像一头大象。他的所有固执脾气似乎都消失了,不知是由于我们的交谈,还是由于他的背痛——还是由于他的怪癖而耗尽——我不知道。也许每天都是这样结束的。

    “洛诺夫先生——曼尼,”我说,“在你去睡之前,没有旁人在场,我可以向你提个问题吗——关于我的小说?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完全懂得了你所说的关于‘动荡’的话。在吃晚饭的时候。我并不是想抓住一个词,但是出于你口中的任何一个词——我想一定要做到我是懂得的。你读过我的小说,我已是够高兴的了,我到现在还感到奇怪,你竟邀请我来做客,现在还要过夜——这一切本来都应该已经够了。的确是够了。还有你的敬酒”——我感到我的感情又冲动起来了,像以前在父母注视之下接受我的大学文凭的时候一样,使我自己也感到惊异——“我希望我能无愧于你的期望。我不是轻率地说这话的。但是关于这些小说本身,我想要知道的是,你觉得它们有什么毛病,你觉得我可以做些什么——能写得更好一些?”

    他的笑容是多么慈祥!甚至是在揉腰的时候。“毛病?”

    “是的。”

    “你瞧,我今天早上告诉霍普:祖克曼的声音是我这些年来所听到的最有吸引力的声音,以一个初出道的人而言,肯定可以这样说。”

    “我有那样的声音么?”

    “我不是指文风——”他举起一只手指以示区别,“我是指声音:那是发自膝盖后部一直达到头顶上面的东西。别太担心‘毛病’。继续写下去。你会到那里的。”

    那里。我想具体设想一下,可是想不出。到这里,已经费了我的大劲了。

    我今天早上告诉霍普。

    这时他扣上了上衣的扣子,整了整领带,看了一眼手表,那一眼是每星期天使他的妻子感到扫兴的一眼——然后着手日程上的最后一项。开电唱机。原来我的问话打断了他的思路。

    “我要给你看,如果唱臂在唱片放完了以后不回到原地去该怎么办。”

    “对,”我说,“的确需要。”

    “这机器最近有点不听使唤,没有人能把它拾掇好。过一阵子它自己好了,过一阵子不知怎地又坏了。”

    我跟着他到电唱机前,想的不是他收藏的古典唱片,而是我膝盖后部发出来的声音。

    “这是音量,当然。这是开,这是关,你一推——”

    我这时明白了,就是这种极其审慎的作风,这种令人恼火的、一丝不苟的对每一个细节的注意,使你成就伟大,使你继续前进,使你渡过难关,而如今却在拖你的后腿,在洛诺夫的电唱机的不听话的唱臂面前同他一起站着,我第一次懂得了这个著名人物:他这个人,他的命运,他的作品——都是一体的东西。多么了不起的一个胜利!

    “还有,”他提醒我,“要是你记住先揩拭一遍,不论对唱片,还是对你自己的享受,都是最好的。”

    唉,这样啰啰唆唆,这样婆婆妈妈!真是商场经理的化身。要从有这样的不幸的身上产生他那样的小说的幸事来——“胜利”一词是不足以形容的。

    突然我想亲吻他。我知道男人之间这种事情比大家说出来的多的是,但是我刚成人不久(实际上只有五分钟),而这种感情是我开始刮胡子以后很少对我自己父亲有过的一种感情,因此它的强烈使我感到糊涂了。这种感情一时似乎比我与贝齐的脖子长长的、身材轻巧的朋友单独在一起时无一例外地产生的感情还要强烈。她们走起路来双足朝外,十分动人,看上去(像贝齐一样)脸色那么白皙,体态那么轻盈,可以一把抱起,非常吊人胃口。但是在这所克制的房子里,我克制我自己的情欲冲动的功夫,比起我最近在曼哈顿那样放纵时,要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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