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卷:我送青春一个你-爱用拟人修辞的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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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年过去了,我一直想告诉英子,在那个年代里,她和她母亲给我们的生活、给我们带来了一缕像茉莉花一样馨香的气息,甚至改变了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我还想告诉她,人生中,无论发生何种变化,我也一直喜欢用拟人修辞。拥有这种心态,就有了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和美好!

    长达一分钟的初恋

    文/朱国勇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王勃

    17岁,花娇水嫩,一个年轻得让人怦然心动的岁月。

    她,白净秀美,常穿着清澈如水的校服,笑的时候很是腼腆,让你觉得有一朵白云从山头悠悠飞过。可是现在,她脸色如纸,躺在冰冷的病房,即将告别这个美好的世界。一朵娇美的花,还没来得及开放,就已经凋零。

    弥留之际,她双目直直地盯着病房门口,急促地喘息,喉咙蠕动着,只能发出模糊的呼隆声。那眼睛里,分明透着一份期盼。医生说,她可能有心愿未了,或者是想见什么人,想想,有谁没来看她?

    妈妈流着泪水回答:“都来了,该来的,都来了。”爸爸说:“一定是想她小姑了,小姑最疼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小叔小婶,满满一屋的亲人,心痛而怜惜地看着她那张娇小的脸。

    十多分钟后,小姑来了,一把搂住她,还没张嘴,已是泪流满面。没想到她的喘息更加急促,挣扎着,似乎想抬头。原来,小姑挡住了她的视线。

    妈妈伏在她的床头,泪如雨下:“孩子,你想要什么啊?”

    就在大家束手无策之时,她的弟弟来了,手拉着一个怯怯的单薄男生。男生走到病床前,很局促地握住她了的手。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温暖地映着他们青春的脸,纯美而羞涩。她的眼中掠过一丝欣慰,终于阖上了双眼,嘴角扬着一丝微笑。

    这个男生,是她的同桌。他们并没有早恋,甚至连过密的交往都没有。最亲密的一次,一帮男生女生去少年宫,他骑着单车带她。为了防止摔下来,一路上,她紧紧地抓着底座,他的腰,她看了几下,没敢碰。可是,未经人事,情感一片空白的她,弥留之际,他成了她最深的牵挂。她选择了他,来弥补未及绚烂的爱情缺憾。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多年之后,每当老狼的歌声响起,这个历经风雨已经结婚生子的昔日单薄男生,依然有想流泪的冲动。

    此世今生,她成了他抹不去放不下的追忆和感动。他说,她是他的初恋。因为在那恍如隔世的青春岁月里,他曾是她最牵扯不下的深深牵挂;因为在那长达一分钟的盈盈一握中,两颗年轻的心,曾那么柔美含羞地轻轻荡漾。

    载于《青年文摘》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太慢,你总是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是啊,同桌几乎承载了我们对于高中的整个记忆,那些金色的年华,再也回不去了!

    一定要送鞋给最爱的人

    文/雪炘

    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

    ——顾夏

    一

    一直听说不能送鞋给恋人,否则那人一定跑。我半信半疑,在男朋友的鞋惨不忍睹时,才买了一双给他。

    结果,我们分手了。

    我心想,要分也不能在这时候,大过年的,而且真中了鞋的魔咒。我从陕西坚持到四川,从四川紧握到北京,最后还是没能抓住他拼命想跑的心。

    那晚,我在北京,借住在男闺蜜家。他叫思达健,我们都叫他死大贱,简称大贱。他一直不接受,朋友们就风情万种地叫他,贱儿。拉着好长的音调,听得他胃酸上涌,直呼,还是大贱好。

    从此,他正式成为大贱。

    此名一出,他犯贱的品质还真日趋明显。

    周末出去玩,公交车上拥挤无比。一个丰满的姑娘够不到上面的扶手,旁边的扶手又挤不进去,只能在人群中晃来晃去。

    见姑娘一遍遍说着对不起,大贱硬挤出一点空隙,让姑娘和自己一起抓稳。

    车停停走走,人却只增不减,姑娘死抓扶手,最后整个身体贴在了上面。又到一站,姑娘愤愤地踩大贱一脚,丢下一句流氓,转身飞下车。

    我们几个女生目瞪口呆。

    大贱愣了半天。

    闺蜜讥笑道,贱哥,你都不挪一下,口味真重啊。

    自那以后,大贱保持警惕,见女生就逃。直到学校组织去郊游,湖边草地,大家玩得乐此不疲。他从后面盯了一个女生半天,终于问,你是不是那个了?

    然后转向我,说,你不是带那什么了吗?

    女生恼羞成怒,甩他一耳光,立刻走人。

    全场大汗。

    二

    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那天他怎么就知道我带了……

    不过像他这样,个子不高,成绩不好,又没什么专长,还动不动就犯贱的人,我们都不敢替他设想未来。

    我们只知道,除了徐盈盈,他唯一热爱的就是音乐。大学毕业,他选择北漂,一边工作,一边做着白日梦。在北京三环以外租了一居室,每天晚上在酒吧驻唱,回来得很晚。

    他家永远像凌乱的录音棚,除了厨房,满屋子都是乐器。晚上上厕所必须清醒,否则一不小心,各种乐器就会出声,将你吓个半死。

    我去的那天,他下班后就没出去,在厨房炖汤给我喝。

    我在房间上网聊天,其实是找男朋友说事,因为不想分手。可有些事情,你再坚持不去接受,最后注定是输。

    我眼泪噼里啪啦掉下来,夺门而逃。

    北京入冬以来下的第一场雪,据报道,这场雪已经大得封锁了道路。我踩一脚,陷下去;使劲拔出来,再踩一脚,继续陷下去。

    举步维艰。

    多么像爱情,需要你那么努力地将自己拔出来,可路还需要继续走,于是你又深深地陷下去。你努力摆脱,不想让脚陷下去,可是不可能啊,你踩它就一定会陷。

    我用尽全力奔跑,只听大贱在后面追着喊,感觉天人在交战,可就是跑不快。用脚使劲跺着地上的雪,愤恨到极点,最后坐在雪地里仰天长啸。

    大贱蹲在我面前,问我到底怎么了。

    我扯过他的衣领,一遍遍问,他为什么不要我了?

    大贱说,有什么事,我们回去慢慢说,你这样会冻坏的。

    他想拉我起来,我不依,就看着两个人呼出的气流,在路灯下散去。

    他没办法,就看着我哭,并把自己的大衣给我披上。我一把鼻涕一把泪,全部抹在他衣服上,直到一点力气也没有。

    大贱说,还有我嘛。

    我说,你救不了我。

    大贱难过地说,那怎样才能救你?

    我说,除了他,没人救得了我。

    大贱说,赶明儿个我就把他给逮回来,拴在你床头上,看他还跑得了?

    三

    大贱请了两天假,在家陪我。

    窗外的雪毫无退意,我裹着被子,高烧不断。他除了炖汤,就是安静坐在客厅,连电脑都不敢开。

    我稍好了一些,他就使劲逼我吃东西。

    他无奈地说,你发现没有,每次你来北京,你们都要大闹分手,而且都在冰天雪地的冬天。

    我说,滚!

    立即将他撵出家门。

    他在外面吼,这是我家啊,你一个人不怕啊?

    我装作听不见,只在屋里疯狂地哭,哭到不知不觉睡着,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清晨。

    打开房门,他果真不在;拉开家门,他正站在楼梯口,和一个女孩说话。我看不见女孩,只听见声音。

    我问她是谁,大贱舌头打结,说是同事。我随口一问,你喜欢她?

    他扭头不看我,只说,我在门外守了一夜,都要冻死了。

    我说,那你怎么不进来?

    他说,我没带钥匙。

    我说,你活该!

    他立马作揖,是是是,求姐姐大慈大悲,放我一马。

    四

    高烧已退,雪花依旧飞奔而来。

    我看着食谱,在厨房做寿司,大贱在客厅玩琴键。琴声清脆,曲调婉转,他轻唱:最肯忘却古人诗,最不屑一顾是相思,守着爱怕人笑,还怕人看清;春又来,看红豆开,竟不见有情人去采……

    我听得眼泪笔直往下掉,拿着锅就冲出去,敲他的头:“你还嫌我不够难受啊?”

    他抱着头,一跃而起,你是红太狼啊。随后又拿起吉他,飞速拨弄琴弦,用力唱:谁说你长得不是很美,除了你,我不再爱谁;等头发白了,迎着余晖,那天该有多明媚……

    他站在厨房门口,越唱节奏越欢快,一直到我把饭做好。

    大贱说很好吃,我也觉得味道不错,只是没胃口。突然发现自己会做的饭,还挺多的,但大部分都没给男朋友做过。因为总想给他最好的,却看不出他最爱什么,总怕做得不合他胃口,缩手缩脚,最后连自己会做什么都忘记了。

    其实爱情,不需要太用力,反而给出的往往最好。

    大贱说,我明天得去上班,不然要扣工资了。

    次日中午,我在厨房忙活,听到有人敲门。打开门一看,我的天,是个陌生的胖子。不是一般的胖,是那种只有在电视上才能看到的,把眼睛都给挤没了。

    “你好,我是思达健的朋友,他让我来看看你。”

    我一头雾水,半天才说,那,那你进来坐吧。

    我让他坐沙发,他说还是坐地板吧,上次把沙发坐塌陷了,赔了一千多呢。

    胖子说,我是大贱的助手兼伴奏,他怕你出事,让我来看看。

    我心想,你来了,我才出事呢。

    胖子说,他打电话说你被甩了,痛不欲生……

    我一跃而起,你才被甩了!

    胖子说,我就是被甩了啊,大贱都告诉你了?

    话不投机半句多,我胸口的火往上冒,拿起电话就喊,死大贱你给我回来!

    五

    大贱走不开,就打电话给胖子,让他把我看好。我锁好房门,坐在床上又气又急,眼泪不自觉地涌出眼眶。

    大贱回来,已是黄昏。胖子一把抓住他,说,你快进去看看吧,她都闷了一下午了。

    我掀开门,扯着嗓子喊,我被甩了,你怎么不拿去写新闻头条啊?

    他俩面面相觑,胖子逃走。

    为了将功补过,大贱答应晚上带我去酒吧,只要我保证不喝酒。其实不是真的喜欢那种地方,只是不愿意独自流泪,只是想放纵一下自己,看是不是真就不那么难过了。

    将我安排在离舞台最近的地方,大贱开始唱歌,一首接一首。灯光忽明忽暗,翻转出时隐时现的身姿,暧昧在酒精中曼妙生辉。他不断看向我,仿佛一不留神,我就会潜逃入夜。

    忽然,灯光一暗,一个男孩点了《做我老婆好不好》。钢琴轻起,伴奏徐来,整个酒吧都陷入柔美之中。

    眼泪涌出来,我擦掉;再涌出来,我擦掉;继续涌出来,我没去擦。它像关不紧的水龙头,不断流出水来,一滴一滴,周而复始。

    胖子端着酒杯,来给我道歉。我夺过他的酒,洒了一半,另一半灌进胃里。“啪”的酒杯敲桌,我盯着胖子说,这是我男朋友给我唱了很久的歌,我不想听了,我要听《死了都要爱》。

    胖子转过身,对大贱喊,《死了都要爱》,雄起!

    我说,又不是赈灾,还要喊雄起。他说,这是四川话,加油的意思。

    我又哭得七零八落。

    大贱跟其他人做了交代,匆匆跑下来,问怎么了。

    他猛敲胖子的头,跟你说了多少次,她被四川人甩了,你还提!

    胖子说,又不是所有四川人都甩她了……

    甩。这个字再次劈得我头昏眼花,拍着桌子喊,甩你大爷啊!

    大贱叫我跟他回去,我不肯,说还没玩够。我酒量很不好,但没有醉,只是感觉眼前的一切朦胧得刚好,叫人好想把心中的压抑一吐为快。

    无厘头地说了很多,大贱叫胖子拿酒。胖子拿来酒,他连喝三杯,眼神愈加迷离,自嘲着开始说徐盈盈。

    徐盈盈是美术系的,比我们高一届,身材小巧玲珑。大贱从大二的联谊会上喜欢她,有事没事就献殷勤,最后得知人家有男朋友。后来听说她在北京,他毕业也来到这座城市,在朋友网找到她的地址,直接住她旁边。

    一年多的时间,他们已相当熟悉。后来听说她分手了,大贱表白却屡次失败,问为什么,她说放不下。

    大贱坚持照顾她,每晚给她打电话,又不知道说什么,就说打错了。

    那么烂熟于心的号码,我怎么会打错呢?不过是想你了,想听听你的声音,却又无法告诉你思念的滋味。

    大贱猛喝一杯,说,我不会放弃的。

    胖子哭了,说,你们这根本不叫被甩,我才是……

    那晚,我们走在凌晨的街道上,踏着厚厚的雪,对着漫天飞舞的身影,断断续续地唱:

    有谁能让我沉醉,像阵风轻轻飞,但是你却让我醉,只不过清水一杯;有谁能让我喝醉,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你却让我醉,我心中的珍贵……

    六

    雪渐渐停下来,我回西安,胖子也跟过来。玩了几天,他回四川,问我要不要过去玩。我说,去哪儿都不去四川,我讨厌死那个地方了。

    胖子笑没了眼睛,说,总有一天,你会重新爱上那个地方,而且比以前更爱。

    他走后,我去了红豆之乡,几个月后回西安。

    西安最美的季节就是初夏,一切都刚刚好。在最美的景色里,读一本好书,是很惬意的事情,但我还是被电话铃声吵醒。只听那一头,哭不是哭,笑不是笑的。

    我说,大贱,你没疯吧?

    他断断续续说,姐,我有女朋友了,徐盈盈。

    原来他在音乐比赛中顺利晋级,现场跟徐盈盈表白,她终于点头。

    突然想起在北京,他每晚读文字给我催眠,有一天他念到——

    我们喜欢说,我喜欢你,好像我一定会喜欢你一样,好像我出生后就为了等你一样,好像我无论牵挂谁,思念都会坠落在你身边一样。

    而在人生中,因为我一定会喜欢你,所以真的有些路是要跪着走完的,就为了坚持说,我喜欢你。

    大贱说,我送了徐盈盈一双精致的高跟鞋。

    我说,你不怕她跑掉啊?

    大贱说,你觉得呢?

    胖子说得对,我比以前更爱四川,因为那是我见过最美的地方。爱上一座城,是因为一个人,就像我因为你,开始喜欢庞龙的歌,可最终发现,他的歌里有我最爱的元素。

    我听着他的歌,走进那座城,那漫山遍野的风景,是你的影子。你的一颦一笑,你温热的手掌,你轻盈的步伐,都在这里盛开。

    我想你,却没法告诉你,只被时光默默记住。

    既然找不到一个放弃的理由,那就把思念写进每一缕晨光里,抛向你所在的方向。不求你会明白,只是想有一天你能路过,看到我已在这里刻满你的名字。

    如果你能停下来,看看我,我还会执意送你一双鞋。因为我们都明白,你真的愿意留下来,就算是风火轮,也无法带你离开。

    载于《青年文摘》

    最幸福的是,在自己失恋的时候,有那么一两个哥们儿对你始终不离不弃。人生有如此幸事,足矣。所以,哥们儿的好处就是,他一辈子都不会甩了你。

    青春是一段危险的旅程

    文/阿杜

    什么都是短暂的,只有怀念和失去是漫长的。

    ——独木舟

    一

    林冬儿转学来之前,我是班上风头最劲的女生。成绩优秀自不必说,学生嘛,那是我应该做好的事。能歌善舞也不值得一提,女生嘛,哪个不爱唱唱跳跳呢?

    我最自豪我是学校里最拉风的女生,虽然长相一般,但我个头高挑,而且知道扬长避短,会用服装和一些小饰品来给自己增色。就算穿校服的时候,我也会在衬衣上做足功夫,把自己青春的华美尽可能地铺陈开来。我很享受别人注视的目光,很享受那些羡慕嫉妒的眼神,我从不在乎流言蜚语,每天把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成为众人仰视的焦点。

    在这所县城的中学里,我这个从市里来的女生如鱼得水,过得快乐无忧。我的身边总是跟着一大群的同学,他们众星捧月般围绕着我,时常让我觉得自己像个至高无上的女王。他们宠着我,让着我,帮着我,为我的每一个出格言行鼓掌喝彩。

    这样风光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林冬儿出现。

    二

    林冬儿是从省城来的,她的情况和我一样,因为父母的工作调动才转学过来。

    林冬儿来的第一天,就在学校里掀起了一场风暴。她的美首先就把班上的同学惊呆了,长发飘飘、裙裾飞扬的她仿佛落入凡间的仙子。班上的同学睁大眼睛,一脸惊艳。有个男生说:“林冬儿比山楂树下的周冬雨还要美和纯,她的眼睛比天上的星星还亮。”

    我很不屑那些目瞪口呆的同学,觉得小县城的人就是没见过世面,不就一美少女,有什么了不起?也敢和周冬雨相提并论?真是笑掉了大牙!只是凭心而论,林冬儿长得确实好看。她不仅高挑,而且皮肤白,五官秀美,那袭长至脚踝的棉布白裙更是为她加分不少。

    只是,我不喜欢她,从她进教室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她注定要抢走属于我的风头。林冬儿脸上挂着浅浅的笑,初来乍到,她却没有一点紧张。

    课间休息时,有许多女生围过去找她说话。林冬儿倒也来者不拒,对谁都笑脸相迎,虽然话不多,但很得体。如果从一开始,我也像其他女生一样与林冬儿友好相处,我想,我们该会成为朋友吧?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我把自己的青春弄得伤痕累累。

    看着大家热情洋溢地围着她说话,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做不出强颜欢笑的样子去接近她,脸上的表情出卖了我对她的敌意。当同桌对我说放学后一起邀林冬儿回家时,我冷冷地拒绝了。我说:“你们去吧,我没空,文学社还有个会议要开。”其实根本没什么会议,我只是不想主动去迎合林冬儿。凭什么她一来,我就要陪她一起回家呀?

    我也很恼怒这帮同学,都是一群见异思迁的家伙。她长得漂亮,大家就一股脑儿全围过去了,根本不在乎我会不会生气。其他班的同学闻风而动,听说我们班来了个大美女,一个个在课间时都跑过来瞧个究竟。林冬儿的美没有让大家失望,几天工夫,从省城来的林冬儿就被众人推选为全校最漂亮的女生。

    我听说这事后,表面风平浪静,其实内心里波涛汹涌。我再怎么折腾,也没人说过我是最漂亮的女生,尽管我每天都打扮得花枝招展。

    走在校园里,总能听到一些同学在议论林冬儿,说省城来的女生就是不一样,气质高雅,天仙似的。我还听到有同学说,以前觉得肖艳挺美的,但一和林冬儿比,差别就出来了。最让我气愤的是,那人居然还说,把我往林冬儿面前一放就显得俗不可耐了。

    嫉妒如野草般在我心里暗自滋长。我每天看着盈盈浅笑的林冬儿就觉得难受,她面对大家的热情不喜不惊,好像这是理所当然的事。而我作了多少努力,才让自己成为班上曾经最受欢迎的人。但林冬儿来了之后,这一切都变了。

    同桌见我火气大,很奇怪地问我怎么了。我瞟了林冬儿一眼,忿忿地说:“没什么,就是不爽。”心思灵敏的同桌,很快就知晓端倪,她凑过头来说:“肖艳,你干嘛自己找不痛快?和她好好相处不挺好嘛,闹什么别扭呢?她人挺好的。”“我没你们那么热情友善。她从省城来就了不起呀?我得贱贱地贴过去跟她好?”我说。

    我没想到,我言语中的不屑伤害了同桌。当同桌把我的原话在班上传开时,很多曾经跟我亲密相处的同学都疏远了我。她们说,贴不起我这个从市里来的大小姐。

    三

    仿佛一夜间,我就变成了孤家寡人。只是当时心情正烦闷,我根本不理会大家的反感排斥,反而在言语上更加尖酸刻薄,时常因为一丁点的小事就和同学吵架,弄得自己像只人人难以接近的刺猬一般。

    我把这一切转变都归结到林冬儿身上,更视她为眼中钉。如果林冬儿仅仅漂亮,我也根本不会把她放在眼里,但她的成绩居然比我还好,这让我颜面何存?我最看不起那种花瓶似的白痴。在我心里,一个女生不仅要漂亮,还要成绩好。品学兼优是我追求的目标,只是在双眼被嫉妒蒙蔽时,我已经忘记了最重要的“品”字。

    以前,我再怎么爱出风头,也是把学习放在第一位的。当林冬儿来后,自知相貌不如她,我就挖空心思打扮自己。我穿奇装异服,我把自己柔顺的短发烫成了爆炸头,我装作盛气凌人,目空一切,觉得这样才有“范”儿。

    我的心思没有放在学习上,成绩考得一次比一次差。刚开始,林冬儿超过我时,我只认为那是“偶然”,但接连几次,她都独占鳌头时,我才惊觉自己与她的差距。我的作文,在她来之前,每次都是老师在班上朗读的范文,可是她一来,这一荣耀就属于她了。

    嫉妒像一枚刺一样埋在我心里,折磨得我夜不能寐。我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对自己也愈加没有信心。林冬儿轻易就取得了我曾经花了很多努力才得到的荣耀,她不施粉黛,素面朝天,大家说她天生丽质,而把我挖空心思的装扮说成“庸俗透顶”。

    我的心里充满了沮丧,我不知道自己要如何做才好。最让我难受的是,这一切都是我单方面的敌对,林冬儿从来没把我放在心上,更不曾与我有过任何比较。这种暗自较劲,却被无视的痛苦让我心里如虫噬一般。如果她能接招,或许还能激起我的斗志,可是她并不知晓我在与她较劲。

    林冬儿不知晓,但班上的同学都看出来了,他们窃笑不已,这让我感觉背脊如芒。

    四

    学校知识竞赛前,老班指定我和林冬儿组成一队,我拒绝了。老班很疑惑,林冬儿也很疑惑。

    老班询问我原因,我只回了一句:“我不想当别人的绿叶。”老班看着我说:“怎么就会是绿叶呢?你们各有优势,互补就是最强的组合。”

    她是最强的,我不是,这点我不敢告诉老班,怕老班觉得我嫉妒心太强。但身边的同学谁都看出来了,我嫉妒林冬儿,嫉妒她比我漂亮,嫉妒她一来就赢得了众人的好感,嫉妒她轻轻松松成绩就超过了我。她的一切都让我嫉妒,嫉妒冲昏了我的头脑。

    我觉得自己确实像只刺猬,一根根锋芒的利刺,伤了别人更伤了我自己。喜欢热闹,自信满满的我变得易怒、暴躁,再也不是当初那个最拉风的女生。在林冬儿面前,我有一种无力感,无论我如何努力,我样样都不如她。

    我没想到林冬儿会来找我,面对她的盈盈浅笑,我低下头没有勇气对视她真诚的目光。她说:“肖艳,为什么拒绝和我组队?我们之间不能成为朋友吗?”

    我的头垂得更低了,无颜相对。

    “肖艳,如果我有什么对不住你的地方,原谅我,好吗?我想和你成为朋友。”林冬儿接着说,她的手轻轻搂住我的肩膀,让我感受到了从她指间传递过来的温暖和真诚。

    “对……对不起!我……我一直嫉妒你,你没有错,是我的心太狭隘了。”面对林冬儿的友善,我红着脸支吾。

    我早就后悔了,我不该作茧自缚,一开始就把自己推到和林冬儿对立的一面,让自己举步维艰,陷入孤单,再也找不到快乐。如果从一开始,我就能够以一种宽容大度的姿态,欣赏林冬儿,并且真诚地和她建立起友谊,那该是多美好的事。

    林冬儿听后,嫣然一笑说:“这样呀,其实你不知道,我也很嫉妒你的,你知道你的身材有多棒吗?做好朋友吧,我们以后都再也不嫉妒对方了,我们互补,才是最完美的组合……”

    林冬儿的话听得我心里暖暖的,望着她灿烂的笑颜,我难为情地低下头,紧紧抱住她。

    我终于明白了:青春是一段危险的旅程,而嫉妒是毒药,唯有真诚地欣赏比自己强的对手,取长补短,才能让自己变得更优秀。

    载于《才智》

    嫉妒可以是催人奋进的良药,可是如果嫉妒带来的不是正能量,而是攀比造成的病态心理,那就是不可取的。一个见不得别人好的人是不会有大出息的。

    少年读

    文/许冬林

    读书使人心明眼亮。

    ——伏尔泰

    回眸处,是一段葱绿葱绿的时光,潭水一样宁静,又如青草一样蓬勃。那是一段悠长的少年时光,沉湎于阅读的时光。

    唐诗、宋词、《红楼梦》、《简·爱》、席慕容、三毛,是那些美妙的书香将我的少年岁月浸染,浸染得有了与众不同的意味。每每回忆,内心充满感激,感激岁月年华,感激文字。

    犹记当年读宋词,读李清照:“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读得眼前水雾迷蒙,心儿无着无落的,一时间惆怅不已,那个少年人,也化作了一片薄薄的素白的落花,在晚风里,在流水上,到了远方。

    后来又读苏轼,读到“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再去看外婆家门前的浑浊江水,全然又是另一种景致。长江多老啊,那么多樯橹灰飞烟灭的往事,都在江水之上演绎。从此,我看到的长江,不再只是空间上的长江,更是承载着厚重历史的长江,是飘散着酒香墨香的长江。它苍茫、雄浑、深邃、风雅。

    大雪天,读《红楼梦》真的是拥炉夜读啊,记得老师曾偶然说过,中国人不读《红楼梦》,都算不得中国人。寒假一开始,我就借了《红楼梦》回来。晚上,母亲准备了一个手炉,是那种红陶的手炉,里面盛了碎碎的炭。手搭在手炉的拎手上,书也搁在上面,一页页地翻阅,连书也添了木炭火的香。就着那一炉温暖,一个寒假,读一本传说中的《红楼梦》。读到黛玉焚稿,然后病死,一时悲痛不已,手炉也不要了,只歪在枕边无声大哭,泪湿枕巾。

    窗外寒风萧萧,是深夜,只觉得满世界苍凉空旷孤独,再也读不下去了。一部《红楼梦》,写到黛玉之死,就可以收尾了,再不必写了,那时这样以为。换夜再继续读,又读到宝玉出家,茫茫的大雪,雪影里一个人,在船头躬身拜别父亲。这一回,倒没落泪,可是心上却是闷闷沉痛好久。此时是岁末,窗外也是大雪,月光下,一白到天际。回头体味文字里弥漫的那种辽阔无涯的哀伤和空寂,仿佛没懂,又似乎懂得了。

    后来,又抄席慕容的诗歌在小本子上,一首又一首。书依然是借来的,《七里香》、《无怨的青春》等好几大本诗集,抄得满心欢喜又沉醉,哪里嫌累!然后,自己的枕头底下便多了个湖蓝封面的本子,那里面有我写的诗歌,席慕容体的诗歌。偶尔借给体己的女同学看,她也给我看她写的诗。我们像两只幸福的老鼠,偷偷分享各自的文学青果。

    在被窝里,打手电筒读三毛。撒哈拉沙漠在哪里呀?荷西是个大胡子的男人,真的很有魅力吗?长大后,我们一道也去远走天涯吧!那时,我们两只文学的小老鼠已在密谋大计。内心有小甜蜜,嘴巴上却不好意思说,其实心里都想那远走天涯的队伍里,一定会添加新成员,他是我们各自的荷西。他要不要也是大胡子呢?再想想,再瞧瞧……

    如今,回头想这些读书的琐碎细节,深感文字的魅力,一个人在一本书里活了几辈子,大悲大恸大欢喜,小忧小愁小甜蜜。就这样长大了,内心丰富了,合上书页的那刻,沧海桑田;窗外阳光刺进来,啊,世上已千年。

    是啊,世上已千年,每每看到现在的孩子有那么丰富的课外读物,我总禁不住心底苍老地一叹。当我在一所中学自编的校本教材《文海撷英》里,又看到了那些喜欢的文字时,忽然有一种血液倒流的激动,仿佛回到青涩年少。“唐诗四季”,“魏晋风度”,豪放派词,婉约派词,《红楼梦》,《简·爱》……看到这些自己曾经喜欢、一直喜欢的文字,仿佛在单调无聊的长路中行走,突然看到一处深谷碧潭,看到一丛篱下白菊,看到春水涣涣处云生,看到青草离离处鸟飞。

    载于《意林·原创版》

    那时候我们的确是喜欢读书的,日日夜夜,沉浸在一个个故事情节里无法自拔。可是后来随着年岁的增长,被社会浸染,我们变得很功利了,似乎不怎么有耐心去读一本书了。你还愿意静下心来读一本好书吗?

    不再当“消防栓”

    文/〔美〕鲁斯迪·费斯科 孙开元编译

    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独一无二,无法复制。

    ——艾琳·凯迪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玩橄榄球,那时的我个头不高,可是又有力气又很胖。我们的“大蜘蛛”橄榄球联队没有年龄限制,但要求有足够的体重,我在8岁时体重就达标了。

    可是,在我长到11岁的时候,我的体重超标太多了。不过,爸爸是球队的一个赞助人,也是教练的朋友,所以我又觉得没理由放弃。但我虽然只有11岁,可体重达到了200多磅,得想个办法才行。

    教练知道我遇到了麻烦,所以他想了个好主意。一天,他递给我一件用黑色垃圾袋做的T恤衫。

    “穿上它!”他低声命令着,然后帮我把脑袋和胳膊从垃圾袋上剪出的几个窟窿眼儿里探了出来。“绕着训练场跑,我让你停再停!”

    我每跑完一圈就迟疑着朝他挥手示意,而我的队友们则戴着漂亮的头盔说着什么——时不时地还指着我笑。

    “接着跑,消防栓!”教练嘴里叼着雪茄吼着。“消防栓”是他给我起的外号,没人能说出教练为什么会给我起这个外号,我想可能是我现在这个样子就像个消防栓吧。

    每天训练我都要穿着这个丑陋的垃圾袋跑几圈,我一边在草地上跑,一边就能听到胳膊下面垃圾袋摩擦出的沙沙声。我那两条又短又粗的大腿不美观不说,还老让我绊住甚至跌倒。其他的队员们这时就会小声笑出来,我的痛苦只有我知道。多少天过去了,垃圾袋衬衫并没能帮我减下体重,教练又要带我去附近的一家浴池里洗桑拿浴。

    在接下来的星期六,我骑着自行车到了那儿,教练又让我穿上这件塑料衫,然后把我塞进了一个木头小屋,里面有两把长椅,旁边的架子上摆着热得发红的石头。他把水倒在石头上,一股蒸汽就冒了起来,然后他就关上了屋门。

    透过屋里窗户上的一个小孔,我看到教练正在外面一边嚼着圈饼,一边喝着咖啡。我从昨天就没吃过东西,此刻肚子骨碌碌地叫了起来。

    我大汗淋漓地坐在浴室里,不知道还要这样撑下去多久。从我10岁的时候起,我就开始起劲地减肥。我每天都不吃早餐,到中午才在学校里吃带去的一盒饭,可根本不管用,体重就是下不来。

    教练偶尔会把他那个公牛一样的脑袋伸进浴室,看我还活着没有。我坐在浴室里淌着汗,忽然意识到很不对头。星期六的早晨,别的孩子都还在睡觉,我却穿着捂一身汗的垃圾袋!我这是为了什么?

    我突然间明白了,我在逼迫着自己做一件自己根本不想做的事情!想到这儿,我决定不能再这样撑下去了。

    我两腿哆嗦着站了起来,走出了桑拿浴室。我终于明白了,我不必为了得到别人的肯定就非要进行这种训练不可。

    “我告诉你可以出来了吗?”教练几分钟后从游泳池里出来了,看到我正一边喝水,一边享受着一块他那油亮的圈饼。

    我摇了摇头说:“我放弃了。”我声音颤抖着说。

    “放弃?”他冷笑着对我说。“你不能放弃,你爸爸会怎么想?你不想让他因为你而自豪了吗?”

    但是问题就在这儿,我这次有了自己的主见,如果爸爸不会因此而为我感到自豪,那他对吗?我是个好孩子,从来不惹麻烦,学习成绩也好,我还非要做自己不想做的事不可吗?

    我摇了摇头,告诉教练这一切都结束了,我不想再忍饥挨饿了,也不想再穿着件垃圾袋让别人笑话我了。

    教练马上给我爸爸打了电话,向我爸爸解释完后,他嘟囔着把话筒递给了我,我的手有些哆嗦。

    爸爸平静地说,“教练说的是真的吗?”

    “是的,”我低声对着话筒说。

    “你不想再打橄榄球了?”他又问。

    “再也不想了,”我喘了口气说,爸爸在电话里笑了,这让我感到很意外。“我还以为你想当一名橄榄球星呢!”爸爸说。

    我放下电话,向教练告了别,骑上自行车走了,教练站在那里,怒气冲冲的没说话。

    从此,我开始了新的生活,更自信也更成熟了。一天,我们全家人出门时遇到了教练,“‘消防栓’是什么意思来着?”他冷笑着问我。

    爸爸看了看我,然后纠正了教练:“你说的是‘鲁斯迪’,对吗,教练?”教练嘴里叼着雪茄,咕哝了一句什么,但已经无所谓。

    从那儿以后,再也没人叫我“消防栓”了。

    载于《意林》

    我们经常被迫成为别人心中的那个自己,我们所做的一切,无非就是赢得别人的满意。可是我们自己呢,幸福吗?可能只有自己知道了!

    你是我最好的勇士

    文/北卡不卡

    做一个真正勇敢无畏的人。

    ——林肯

    七年前,你开始学着独立。

    那年的八月下旬,恰是蝉鸣聒噪的时节。

    你离开生活了十七年的北国,在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指引下,一个人乘坐老旧的绿皮火车,去遥远的古城西安寻找属于自己的壮丽天空。

    那时的你很傻很天真,初次告别父母的羽翼,总以为这个世界到处充满宽容。

    直到有一天,室友将你的暖壶碰碎,将你悉心照料几个月的小小盆栽打翻在冰冷的瓷白地面上,却连一声“抱歉”都懒得说;

    直到有一天,和你称兄道弟的男生,因你固执地不肯借他抄袭四级听力的答案,就此与你老死不相往来,发誓再不带你唱K、喝酒、打桌球;

    直到有一天,你在城北的公交车站被小偷摸丢了手机和钱包,饿着肚子忍着眼泪,却到傍晚依旧四顾无门,怎么也回不去熟悉的南郊……

    那时,你才终于明白,原来并非所有地方都叫家乡。

    于是在某个傍晚,你孤单单地站在八里村的立交桥上,望着脚下的车水马龙,在心中默默对自己说:在这个川流不息的世界上,只有自己才是永远不倒的靠山。

    六年前,你开始学着温暖。

    你常常听到“人情冷暖”四个字,然而真正领悟到其中的真谛,却是在零八年五月。

    举国轰动的汶川地震,从遥远的川西一路而来,无情地撼动着你曾以为固不可破的古都西安。

    那是你第一次经历地震,第一次直面大自然的怒吼。

    多年以后的今天,你依然清楚地记得那些埋藏于残砖碎瓦下的骇人画面。

    你曾见过生的渴求,死的绝望,亦见过徘徊于生死边缘的勇敢与挣扎;

    你曾见过呼啸而过的生死别离,痛彻心扉的哭喊铭记,亦见过亲人重逢时泛滥成灾的眼泪与欣喜;

    你曾闭上眼睛,仔细聆听自己的心跳,以此祭奠那些消逝在昨天的生命……

    在那段特殊的日子里,惦念与牵挂,悲悯与宽容,都成为唾手可得的心灵养料。

    所有你曾以为奢侈的美好,都那么真切地融进你所生活的每一寸土地,浸润了行将封闭的内心。

    为了躲避余震,你与同窗在操场上度夜。你们分享着彼此的零食,也分享着户外夏夜最为宝贵的蚊帐,亲密一如并肩多年的手足。

    放飞孔明灯的一瞬间,你曾在心中为整个世界祈福,那么真挚,那么虔诚。

    你希望那些你看得到的、看不到的艰辛,都融化在温暖的灯火中。你希望每一盏孔明灯都能搭载一段苦痛,一寸一寸飞向墨色的夜空,从此不再落入这饱经沧桑的人间。

    走过那个充满动荡的五月,你已挥别了从前那只倔强孤高的后青春刺猬,重新拾回了属于这座古城的温度。

    人情之中的冷暖悲欢,你终于迟迟懂得。

    五年前,你开始学着坚强。

    大三那年,你一边忙于社团事务,一边没日没夜地练习着英语听力。本就不胖的身子一天比一天瘦削,本就丰盈的心里却逐渐变得更加富足。

    你那么信誓旦旦地去挑战剑桥商务英语,说要为来年踏入社会增添一笔亮色。你那么斗志昂扬地奋力前行,总以为缤纷的未来正在一步步靠近。

    可是傻孩子,这世上哪会有不经历痛苦就能成长的好事?

    在某个瑟瑟的冬夜里,你忽然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

    你这才知道,母亲因为太牵挂远方云游的你,竟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这种恶魔般的病症与心脏病一起,终日折磨她,令她苦不堪言。而父亲心中愁苦,肝病也随之发生了无可逆转的恶化。

    那一刻,你紧紧握着听筒,努力不让眼泪落下,忽然就变得坚强起来。

    成长是什么?就是曾经顾影自怜、悲春伤秋的自己,终于能够勇敢地站出来,朗声地告诉这个世界——我可以承担所有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从那天起,你就变得比从前更加忙碌。室友总说你是“无事忙”,你却只能苦笑。若真的无事,谁不愿快意人生?

    可你只能马不停蹄地朝前奔跑,既不放弃你执意要征服的电子学专业课和剑桥英语,亦不想冷落堆积在床头的营养学和心理学书籍。

    在生活的遥遥路途上,你背负着命运交给你的使命,肩负起亲情施予你的重量,就这么一路跌跌撞撞,踽踽独行。

    也许你不曾拥有太多围炉夜话的美好时光,可是多年以后,当你终于成为生活中无可匹敌的强者,当你终于将自己塑造成自己最喜、最向往的模样时,你真的可以堂堂正正地说一句:

    “感谢岁月赠我以磨难,也感谢我所拥有的那些,近乎偏执的坚强。”

    四年前,你开始学着领悟。

    每一个即将挥别象牙塔的孩子,都曾经历过那样一段兵荒马乱的年月。

    那时的你,也同身边所有人一样,跻身在求职问路的汹涌人潮中,晨昏昼夜不得清闲。

    夜色深沉时,你手捧一杯浓茶,拧着眉头研习五花八门的面试技巧,如此奋战到天明。

    晨曦初现时,室友仍在睡梦中,你却已将一身暗蓝色的小西装穿得笔挺利落。与静谧沉睡的校园挥手作别,辗转着赶往下一个面试地点,或近或远,仿佛永远不知停歇。

    印象里,你曾自信笃定地完成过数不清的面试,却也曾在一次压力很大的面试中,经不住面试官太过凌厉的质问,难堪地当场落下眼泪。

    很久以后,当那位英俊睿智的面试官终于成为你踏入社会的第一位指导人,当他温声软语地宽慰你,叫你不要对他当时的刻薄记恨在心时,你才迟迟领悟一个本来就很浅显的道理。

    原来这世间真的没有绝对的非黑即白。

    那些你以为困顿的局面,终将迎刃而解;那些你所忍耐过的一切,终将化作丰厚的养料,滋养你未来的百态人生。

    如果不曾尝过慌乱的滋味,又如何才能懂得什么是从容?

    当有一天,你与毕业季依依惜别,你终于清楚地觉察到这一年来的收获——浮夸已远,而淡然依旧。

    如今,你已破茧成蝶。

    三年前,你开始学着感恩。

    北漂生活的艰辛,远远超出了你的想象。

    你曾说,北京这座城市就像是一个激进的角斗士,永远行步匆匆,永远马不停蹄。

    记不得有多少次,你在澄明的镜子里看到自己的倦容,总忍不住想起早秋原野上的蒙蒙雾霭,与远处未落的星月融在一处,落于心底,变成一声模糊而遥远的叹息。

    你曾在一篇日记里写过这样的字句——时光如同佚名诗人的笔触,轻柔地落在每个人的眼角眉梢,一横一撇写就韶华,一竖一捺书尽青春。

    偶尔,你会怔怔地望着拥挤的人群,心生感慨,抱怨青春不再,而岁月忽老。

    然而更多时候,你却是心怀感恩的。

    感谢没日没夜的辛苦劳作,令你在漫长的年月里衣食无忧;

    感谢百般挑剔的老板与客户,令你明白怎样才能在这个竞争林立的世界里为自己霸占一方净土;

    感谢游子离乡的孤单,令你更加真切地体会到亲情的分量,从遥远家乡传来的只言片语,每每落在耳中,便如坠心头……

    一直以来,你似乎总在马不停蹄地失去着什么,然而,你却永远不会因此变得一穷二白。因为在那些斑驳明灭的暗影中,你总能看到阳光透过罅隙,落成岁月里最为明媚的影像。

    你始终记得——心若宽广,世界便可成为宽广的模样。

    这些年来,我看着你一步一步孤勇前行,也曾无数次为你心酸,为你心疼。然而,在这封信件的最后,我只想将《巴别塔之犬》里最触动人心的话语送予你:

    你是我最好的勇士。

    You are my best warrior.

    载于《疯狂阅读》

    人总是要学会长大,经历蜕变,而这些都是自己去完成的。因为每个人到了最后,只能是自己面对断壁残垣,经历过黑暗和幻灭以及无力感,最后你才会彻底地勇敢起来。

    最大的敌人,最好的朋友

    文/〔英〕安娜·金斯柏里 庞启帆编译

    老朋友是最好的镜子。

    ——赫伯特

    我又一次转到了一所新学校,班里有个叫帕丽斯的女孩也是转学来的,这是我们俩仅有的相似之处。

    我个子高挑,帕丽斯则身材娇小;我一头浓浓的黑发最近刚被剪短成一种蓬松的发型,而帕丽斯那一头天生的金发却长及腰际,甩动起来时好看得要命;我15岁,是班里年龄最大的学生,而帕丽斯还不满13岁,是班里年龄最小的学生;我笨拙而天生害羞,帕丽斯却不这样;我经常穿着宽松的工装裤,运动衫,脚上是一双灰绿色的远足靴。帕丽斯则脚登镶着人造钻石的松糕鞋,身穿价格不菲由设计师设计的牛仔裤……

    我无法容忍帕丽斯,我把她看作是我的敌人;帕丽斯却喜欢我,想和我交朋友。

    一天,帕丽斯邀请我去她家玩。我答应了——我太过惊讶,所以都不知道该说别的什么了。我从来没向她示过好,她竟邀请我去她家作客,这是我想不到的。我的家在6年之内搬迁了6次,所以我从来都没有跟同学建立起太多的友谊,也从来没有同学邀请我去他们家里玩过。但是,这个衣着时髦的女孩却希望我放学后去她家玩。

    帕丽斯的家处在这个城市里一个热闹而有趣的街区,那里有两家比萨店、一家通宵书店、一个电影院和一个公园。

    当我跟着帕丽斯从校车站穿过附近的街区向她的家走去的时候,我试图想猜出哪幢房子会是她的家。是那幢有一片漂亮草坪的白房子?还是那幢前廊上蹲着一只皮毛光滑的金毛猎犬的三层小楼?

    当帕丽斯把我带进了一幢充斥着油煎食品、化学清洁剂和熏香味道的公寓楼时,我不禁大吃一惊。帕丽斯和母亲、继父、两个弟弟以及一个妹妹一起住在四楼的一个两居室中。

    进入她和妹妹的那个房间后,帕丽斯拿出了一个装着许多芭比娃娃的大盒子——这是第二件令我吃惊的事。我本来以为她已经长大了,到了不会再玩芭比娃娃的年龄,我就从来不玩这些东西。

    但是,我们一起坐在一个大壁橱旁的地板上,给这些娃娃们编起了一个个古怪的故事,不时乐得哈哈大笑。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们发现:我们长大后都想当作家,都有着超凡的想象力。

    那天下午,我们过得非常开心。因为笑得太多,我们的下巴都酸了。帕丽斯向我展示她的衣柜,那里面的衣服大都来自下街区那家时装设计店。时装店的女老板在报纸上登广告,有时会请帕丽斯来当模特,报酬就是衣服。

    整个街坊都喜欢帕丽斯,书店老板借给她时尚杂志,电影院免费送她电影票,比萨饼店让她免费品尝比萨饼。

    不久之后,我也被带入了她的奇妙世界。我们到彼此的家里去过夜,一起度过每一个空闲的时刻。在那些开心的日子里,我的黑头发长长了,我学会了欣赏自己的高个子。

    帕丽斯,我儿时第一个真正的朋友,给我的青涩岁月增添了许多亮丽的色彩,并且在交友这件事上,教我懂得了一件奇妙而令人惊异的道理:那个你认为是你最大的敌人有可能就会变成你最好的朋友。

    载于《才智》

    没有永远的敌人。那些你一直以为阻碍你的人,其实是一直帮助你成长的人。感谢那个朋友吧,没有她,你不会变得那么强大。

    坐在最后一排的日子

    文/冠豸

    友谊不但能使人生走出暴风骤雨的感情而走向阳光明媚的晴空,更能使人摆脱黑暗混乱的胡思乱想而走入光明与理性的思考。

    ——培根

    一

    我们班的座位考一次调整一次,按成绩高低,从前往后依次类推。大家抗议过,但抗议无效,老班说:“机会均等,公平竞争,成绩好的当然得放在前面重点保护。”

    我是从来都不用为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担心的,无论怎么调整,成绩好的我总是占据最前排的位置。我从来都没有想过,一个教室里,这一前一后的位置居然宛若两个不同的世界。班上的同学也自然而然地分成了几个不同的团体,泾渭分明,大家似乎都很明确自己的位置。

    我从来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妥,直到后来有一次,我因为和父母产生矛盾,赌气下我故意考了很差的分数气气父母。分数确实很低,全班倒数第二。

    二

    调整位置那天,老班苦口婆心地教诲了我一大堆话。我微笑着看他,面无愧色,不就是坐最后一排吗,有什么呢?我对父母的气还没消。

    班上的同学有的面露不屑,有的沾沾自喜。倒是最后一排的几个同学,他们乐呵呵地欢迎我,我冲他们笑,没吭声。

    我的新同桌是一个叫马丽的沉默女生,以前我没和她说过话。我们的位置相隔遥遥,根本不用打交道。我把东西搬过去时,我向她打了声招呼,她没理我。

    “终于来到最后一排了。”我伸了伸懒腰,一脸得意自在。

    “你是不是脑子有病?坐到最后一排了还这样高兴。”她不屑地嘀咕。

    我愣住了,看着出言不逊的马丽,不明白她为什么这样说。“有什么呀?你不就一直坐在最后一排吗。”说完这句话,我马上后悔了,因为我看见马丽的眼圈瞬间红了,她低低地说:“我知道你们都嘲笑我。”我这才想起,她每次考试都倒数第一,一直坐在最后一排。

    才过了几天,我就明白了坐前排和后排的区别。坐在后排的都是些不爱读书的学生,他们玩的花样却数不胜数。他们爱起哄,有时还故意捣乱,偶尔也会趁老师不注意时溜出教室玩。但马丽和他们不一样,她上课很认真,可坐在后排,各种影响很大,无法让人专心。

    “那个弱智,你看她整天抱本书,装成一个好学生的样子,却次次考倒数第一,比我还差,真不知那是什么脑袋?”隔壁桌的男生,在课间马丽出去时对我说,一脸戏谑的表情。

    我确实感觉到后排的同学都不喜欢马丽,他们成绩差,那是因为他们贪玩,但马丽的情形完全不一样,成绩却比他们还差。连他们都瞧不起她,除了“笨”再无其他解释。

    不是说认真学习就会取得好成绩吗?为什么马丽不行呢?莫非她真是“笨”到家了?

    那男生离开时,潇洒地打了一个响指,嘴里哼唱起:“无所谓,谁会‘碍’着谁……”

    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我有片刻的失神,或许他也不想一直坐在这最后一排的位置吧。还有马丽,同桌的几天时间里,我就已经明白她的心思,她是那么急迫地想离开这个代表着屈辱的位置,调到前排去。她个不高,还近视,可是坐到哪里这并不是由她说得算的。

    三

    一天放学后,我留在班里出黑板报。等我走出教室时,校园里已经空荡荡了,只有聒噪的蝉鸣此起彼伏。

    跑下楼,穿过绿树成荫的甬道,我抄近路往校门走。路过操场西边的小树林时,我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马丽。她正站在一棵树旁边,脸上淌着泪,我悄悄走近想瞧个究竟。

    晌午的阳光下,马丽抽噎着,一只手用力地拍打着树干,边哭边哽咽:“他很快又要调回前排去了,我为什么就不行?我一直在努力,可我所有的努力都只是在做无用功。我是笨猪吗?为什么次次考试都是最后一名……”

    马丽乌黑的马尾辫一直在我眼前晃荡,双肩起伏抖动。她看起来很冷的样子,抖得厉害。她的手一直拍打着眼前的树,仿佛那树是她的脑袋,拍打过后就能开窍。我突然觉得马丽很可怜,一个15岁的女中学生,要悄悄躲在放学后校园里无人的小树林里对着一棵亘古沉默的树发泄内心的愤懑和伤心。她无人可以倾诉,她内心的悲痛只能说给一棵树听。

    “马丽!”我轻轻唤了一声,极尽温柔,怕吓到了正沉溺于痛苦中不能自拔的她。她这时可能有些累了,倚靠在树干上,双手抱着头,仰望着高远的天空。

    听到叫声,马丽显然吓了一跳。待看清是我时,她脸上即刻呈现出一种戒备的神情,忿忿地说:“你来干什么?看我笑话吗?”“你知道我没那意思。”我友善地说。“那你什么意思?在跟踪我吗?”她紧接着追问。“我刚好路过。”我说。

    马丽幽幽地叹了口气,可是才一会,她眼中的泪又不设防地汹涌而出。她抹着泪说:“我讨厌坐在最后一排,讨厌那让人屈辱的位置。可我努力了,还是最后一名。”

    我掏出纸巾,递给她,让她尽情地哭,能哭出来总比压抑在心里好。

    好一阵后,我轻声问:“好一些了吗?”她没吭声,但脸上的表情渐渐平静下来了。

    “需要我帮助吗?”我问她,之前她总像只刺猬,让人难以接近。

    我知道,马丽其实不是这样的女生,她渴望友谊,却因为成绩差而一直受到伤害,在班上,她没有朋友。

    “你为什么想帮我?不嫌弃我笨吗?”她自嘲地说,对我的话充满了疑惑。

    “你不是想离开最后一排,离开那个让你厌恶的位置吗,我有能力帮你,接受吗?”我问。

    她犹豫片刻后,说:“我很愿意,但你怎么帮我呢?每次一到考试,我就如临大敌。心里慌乱,头脑昏沉,仿佛做了一场噩梦,梦醒后就是悲惨的最后一名的试卷……”

    马丽絮絮叨叨,说出了她心底里一直埋藏的秘密,原来她有“考试恐惧症”,就像有人有“恐高症”,有人会晕血一样,是一种心理疾病。我确实有点被震到了,我从来没想过,她居然会如此害怕考试,怪不得那天考试时,她给我的感觉就怪怪的,脸色白得像一张纸。

    “你是不是对自己不自信?”我问她,只有找到根源才能解决问题。

    “我也不大清楚,可能是吧,反正我就讨厌考试。从小父母让我学这学那,什么都要考试,考不好就要挨骂……”马丽说。她开始信任我了,一股脑儿地把过往的经历都告诉我。

    我正思忖着,突然听到肚子“咕咕”叫的声音,还真有点饿了。我邀马丽边走边讲,让她把心里话都说出来,至少这样她会舒服一些。

    在路口说“再见”时,我看见马丽朝我笑了,她挥着手,很开心的样子。

    四

    下午上课,老班第一件事就是发考卷,然后公布总成绩,准备调整位置。我注意到马丽的脸又苍白如纸,她紧张地抿着嘴,手不停地互相搓揉,眼睛紧紧闭上,身体却禁不住筛糠般抖动起来。

    我在桌子底下,轻轻踢了她的脚,示意她别紧张。

    第一个被叫到调整位置的是我,这次考试,我又回到了第一名。但我举手向老师说,我暂时不想调整位置,放学后我会把原因告诉他。老班一直器重我,所以我的要求被允许了。但我看见了周围同学不解的目光,他们窃窃私语,说我是不是看上马丽了。我淡淡地笑起来,不想多作解释,既然答应帮助马丽了,我应该兑现承诺。

    马丽也急了,一下课,她就对我说:“你应该回到前面的位置,这里不属于你。”“你不想坐到前面去吗?”我反问她,她看了我一眼,低下头没再吭声。

    那天放学,我找到老班,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并且对他说:“按分数排位置,确实能鼓励一部分同学,但也会伤害一部分同学的自尊心。大家都努力才最重要,毕竟没有谁愿意考最后一名的。”我说得很诚恳,还把马丽的事告诉他。

    看着老班惊讶的表情,估计他也没想到还有“考试恐惧症”的事,想了一阵,他说:“那好吧,你先回去,我再想想有没有更好的方式。”

    马丽的症状,我不知要怎么办,我建议她和父母开诚布公地谈一次,让家人带她去看心理医生。至于我,能帮她的就是鼓励,让她对自己多一些自信。我们依旧同桌,相处融洽,课后,我帮她补缺补漏,把基础打扎实。

    马丽一点都不笨,很多难题,我稍微点拨一下她就能想出来,看着她欢悦的笑脸,我心里也乐滋滋的。毕竟她走出了孤单的角落,不再刺猬似的随时武装自己和戒备别人的友善。

    我们班后来重新调整了位置,不按分数,按身高。那天老班说了很多抱歉的话,说得很动情,他的良苦用心,我想我们都明白。作为老师,他所做的都是为大家好,只是有时方式不对。

    我不知道马丽是不是真的有去看过心理医生,还是位置的调整对她有了影响,或者是有我的一点点功劳,反正马丽后来的考试都能正常发挥了,而且愈来愈好。

    我想,她应该是战胜了“考试恐惧症”吧。只是很多时候,回想起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那段日子,我心里就会有很多感慨:人与人之间,如果没有深入了解,表面看到的往往并非真实的内里。

    载于《青春风A》

    试着去靠近一个迷茫的人,并去鼓励处于进退两难的她,你的善举会让她重拾自信。

    爱用拟人修辞的英子

    文/木子

    童年时代是生命在不断再生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人类就是在这种不断的再生过程中永远生存下去的。

    ——萧伯纳

    英子是我小时候的同班同学,她家住在半边街胡同东面第二家,离我家有20多米的距离。

    英子长得很漂亮,那时我喜欢用细细长长来描绘她,后来,我知道,那就是亭亭玉立。英子不仅学习好,而且多才多艺,唱歌、跳舞样样都会。当我们这些愣头青只知道在外面疯玩,弄得灰头土脸地从英子家窗前跑过时,时常看到英子正站在自己房间的窗台前,拉着小提琴。

    那个时候,家里有小提琴的人家可谓凤毛麟角,稀奇得很。英子穿着碎花连衣裙,一头柔软的秀发披散开来,头顶扎着一条花手绢,一绺刘海卷曲在额前。她脖颈夹着一把小提琴,右手作弓状,身子时而前倾,时而后仰,琴音像潺潺流淌的泉水从琴弦里倾泻出来。

    从窗户上看到英子认真地拉着小提琴,我们这些小男孩杂乱的脚步明显地放慢了下来,扭过头盯着英子看了一下,然后又跑开来。不过,那跑动的脚步,似乎有些沉闷,那琴音似乎总在耳边回响。

    英子的妈妈在一家食品公司当会计。听说她的算盘打得可好啦,一些老会计都打不过她。英子妈很贤惠,干事很麻利,她家总是被她料理得十分干净。记得她家桌面还铺着一块有竹子图案的洁白台布。在那个时候,是没有人家在桌子上铺台布的。

    我常想,她家桌子上铺了一块台布,吃饭时,散落在桌子上的残羹剩饭不是将台布弄脏了吗?那时,我一直想趴在英子家那张有着台布的桌子上吃一次饭,那一定是一种美到天上的感觉。不过,直到英子家搬走,我也没能趴在她家有着台布的桌子上吃一次饭。

    英子家的床单是用五颜六色碎布头拼接起来的,听说那些碎布头是纺织厂用剩下的边角料,丢到垃圾箱里,英子妈将那些碎布头捡回家,一针一线拼接出来。

    每当她家晒床单时,阳光照在床单上,闪耀着斑斑驳驳的光芒,有一种清香的气息,很惹人眼。胡同里的婆婆妈妈,总爱用手摸摸那床单,不住地发出啧啧赞叹声。这种曾经没用的碎布头,到了英子妈手里,就变成了迷人的床单,这手真巧啊。

    在那生活还不十分富裕的年代里,英子妈硬是凭借着灵巧的双手,将平淡的生活,过得温馨、明媚起来。

    在那个一切“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英子妈对英子的教育一点没有放松。现在想来,英子妈当时一定是高瞻远瞩,能看到一个美好的未来,不然的话,她不会那么抓英子的教育。抓孩子教育,在那个时候,是一个很陌生的词汇。

    在学校里,下课时,有女同学喊道:“英子,跟我们去玩跳皮筋。”英子总是秀气地一笑,道:“我不会呢。”不过,看到同学们走远了,英子常常伫立在教室的窗前,静静地看着同学们在操场上玩跳皮筋,眼睛里流露出一丝羨慕。那伫立在窗前的身影,显得有些孤单。

    英子身上的衣服总是十分干净。她无论穿什么样的衣服,哪怕穿的是一件旧衣服,也熨得很妥帖,一点也不打皱。每次走进教室,总是引来班上一些女孩子羡慕的眼神。

    从英子身边走过,总能闻到一种淡淡的清香,那香味真好闻。我总爱从英子身边走来走去,就是想闻闻那种香味。有时,我也会为自己有这种不健康的思想而自责,但是,我还是控制不住,还是想从她身旁走过。

    一次,从她身旁走过时,我的一只胳膊碰到了她趴在桌子上的一只胳膊。瞬间,我慌乱地跑开。不过我一直回味那种碰到她胳膊的感觉,心里感到很甜蜜很幸福。

    英子口袋里有一块花手绢,上面有淡淡的小碎花,很素雅。上体育课时,英子常常从口袋里拿出花手绢,轻轻地用花手绢擦拭着额头上细细的汗珠。那擦汗的身影,我感觉很美、很秀气。

    一次上体育课,我在跳远时,一下子把额头跌破了。我蹲在那儿,用手捂着头,龇牙咧嘴的。有男同学赶紧用一枚树叶贴在我的额头上。

    英子看见了,她赶紧跑了过来,她看到我的伤情,从口袋里掏出花手绢,将那枚树叶拿掉,默默地将手绢捂在我的伤口处,然后就走开了。

    那一刻,我感到英子的手指很轻柔,我又闻到了英子身上的那种淡淡的清香。我想,这一跤跌得可真幸福啊。几个男孩下意识地也用手捂住额头,看着我捂在额头上的花手绢,眼睛里露出很羡慕的目光。

    不知怎么回事,自从那次英子用自己的花手绢捂住我的伤口,我好像一下子变了个人似的,穿衣服也变得干净、整洁了。英子的那条花手绢,我洗干净了,上面一直有一块淡淡的血渍。我将这块花手绢一直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口袋里,像个宝贝似的珍藏着。

    自从那次事件后,班上男女同学口袋里渐渐都有了一条手绢。班上有一个男同学,家里条件很差,他的手绢很简单,只是一块旧蓝布,没事时,总爱将这块蓝布从口袋里拿出来擦擦汗。很认真、很仔细地样子。现在想起来,不知怎么,有一种想流泪的感觉。

    英子作文写得很好。她的作文总是写得很细腻,她喜欢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常常将小花、小草描写tj跟人似的在和她说话、谈心,有时那些小花、小草还会在她面前欢快地载歌载舞。老师常常将英子的作文拿来作为范文在班上朗读。听了英子那些描写,有同学在下面悄悄地议论,说她吹牛,骗人,小花、小草哪能讲话、跳舞。老师听到了,严厉地批评道:“你们写出的东西总是干巴巴呼口号似的,一点文采也没有!”

    温暖的阳光从窗口照进来,照在英子的身上。我看着英子的背影,她那两根长长的辫子耷拉在身后,辫梢上那两朵红色的蝴蝶结像要蹁跹起舞,很晃人眼。

    忽然,我听到老师喊着我的名字,叫我站起来,问我在想什么?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不知所措地回答道,“我在想两只蝴蝶。”

    话音刚落,引起全班同学哄堂大笑。

    结果,我被老师罚抄课文十篇。

    以后看到小草、小花,我就会常常想到英子在作文中描写的拟人句子。恍惚中,我仿佛也感到那些小草、小花也在和我喃喃细语,脸上情不自禁地露出笑容。

    一天,我从英子家门口经过,发现英子家门口停着一辆大卡车,几个大人正从她家往外搬东西,再一看,英子提着她那小提琴出来了。

    我鼓足了勇气,问道:“英子,你家在干什么呢?”

    这是我第一次和英子说话,虽然我和英子在一个班上学,又住在一个胡同里,可从来没有和英子说过话。那时,男同学和女同学是从来不说话的,好像人为地画了一条界线,如果哪个男同学和女同学说说话,被人看见,会被人骂小流氓的。尽管那时对小流氓是什么意思大家都不太清楚。

    英子看到是我在和她说话,眼神一下子黯淡了下来,她迟疑了一下,回答道:“我妈调到上海去啦,我也转学啦!”

    不知为什么,我眼前仿佛一黑,我心里感到一阵难过,我怯怯地问道,“那我们再也不在一起上学啦?”

    英子回答道,“是啊,我到上海上学去了!”

    胡同口刮来一阵风,身旁小树上的树叶,好像弱不禁风似的,扑簌簌地从树上刮落下来,我和英子身上沾了一些树叶。我又下了决心地又问道:“那我以后还能再见到你吗?”

    “能啊,你到上海来就能见到我。”英子灿烂地一笑。

    “好啊,以后我到上海一定去看你。”我突然冒出这么一句,然后赶紧跑开了。

    我郁郁寡欢地回到家,对母亲说道:“英子家搬走了!”

    母亲一愣,问道:“她家搬到哪儿去了?”我失落地回答道:“搬到上海去了!”

    母亲轻轻地哦了一声,说道,“上海很远啦,我们这辈子恐怕再也见不到英子一家人啦!英子妈是很贤惠的一个女人,她用废布头拼接出来的那床单真漂亮啊!”母亲心里一直羨慕英子家那床单。

    听了母亲的话,我心里忽然一阵冰凉,刚才我忘了问英子在上海哪所学校上学了,如果我到上海去怎么找到她啊?

    想到这儿,我一转身又跑了出去,我想问问英子在上海哪所学校上学。跑到英子家门口,发现给英子家搬家的卡车已开走了,门口处,只有一些散落的废纸和杂物。

    我傻傻地站在那儿,一动不动,无神地望着胡同的尽头。我将手插在口袋里,突然碰到一样东西,我拿出来一看,是英子曾经给我包扎额头的那条印有淡淡小花的手绢。看着这条花手绢,我的眼睛突然有些湿润了。

    ……

    许多年过去了,我一直想告诉英子,在那个年代里,她和她母亲给我们的生活、给我们带来了一缕像茉莉花一样馨香的气息,甚至改变了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我还想告诉她,人生中,无论发生何种变化,我也一直喜欢用拟人修辞。拥有这种心态,就有了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和美好!

    不知道英子以后的生活是不是还生活在一种拟人修辞中呢?

    载于《疯狂阅读》

    童年时代的我们,总是很有温度,对逗留在身边的人们有着特殊的好感。因为这些人可以影响我们。以至于对他们,一直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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