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卷:生活从来都不只有一种选择-那个曾经偷偷喜欢你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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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你在哪个系,不知道你住哪栋宿舍楼,甚至不知道你有没有男朋友。大学里的龙卷风恋情实在太多,我不敢担保,你就不是这其中的一个。高年级的学长们成天窝在军训场,一个个像饿瘦的秃鹫。班上稍有些姿色的女生,几乎都收到了成堆的短信和情书。这一刻,我多希望你是你们班上备受冷落的那一个。

    那个搭车的青年

    毕淑敏

    尊重别人,才能让人尊敬。

    ——笛卡尔

    那一年,我“五一”放假回家,搭了一辆地方上运送旧轮胎的货车,颠簸了一天,夜幕降临才进入离家百来里的戈壁。正是春天,道路翻浆。突然在无边的沉寂当中,立起一根土柱,遮挡了银色的车灯。

    “你找死吗?你!你个兔崽子!”司机破口大骂。我这才看清是个青年,穿着一件黄色旧大衣,拎着一个系着棕绳的袋子。

    “我不是找死,我要搭车,我得回家。”“不搭!你没长眼睛吗?司机楼里已经有人了,哪有你的地方!”司机愤愤地说。

    “我没想坐司机楼子,我蹲大厢板就行。”司机还是说:“不搭!这样的天,你蹲大厢板会生生冻死!”说着,踩了油门,准备闪过他往前开。

    那个人抱住车灯说:“就在那儿……我母亲病了……我到场部好不容易借到点小米……我母亲想吃……”

    “让他上车吧!”我有些同情地说。

    他立即抱着口袋往车厢上爬:“谢谢谢……谢……”最后一个“谢”字已是从轮胎缝隙里发出来的。

    夜风在车窗外凄厉地鸣叫。司机说:“我有一个同事,是个很棒的师傅。一天,他的车突然消失了,很长时间没有踪影。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有个青年化装成一个可怜的人,拦了他的车,上车以后把他杀死,甩在沙漠上,自己把车开跑了。”

    我心里一沉,找到司机身后小窗的一个小洞,屏住气向里窥探。

    “他好像有点冷,别的就看不出什么了。”我说。

    “再仔细瞅瞅。我好像觉得他要干什么。”这一次,我看到青年敏捷地跳到两个大轮胎之间,手脚麻利地搬动着我的提包。那里装着我带给父母的礼物:“哎呀,他偷我的东西呢!”

    司机很冷静地说:“怎么样?我说的不错吧。”

    “然后会怎么样呢?”我带着哭音说。

    “你也别难过。我有个法子试一试。”

    只见司机狠踩油门,车就像被横刺了一刀的烈马,疯狂地弹射出去。我顺着小洞看去,那人仿佛被冻僵了,弓着腰抱着头,石像般凝立着,企图凭借冰冷的橡胶御寒。我的提包虽已被挪了地方,但依旧完整。

    我把所见跟司机讲了,他笑了,说:“这就对了,他偷了东西,原本是要跳车了,现在车速这么快,他不敢动了。”

    路面变得更加难走,车速减慢了。我不知如何是好,紧张地盯着那个小洞。青年也觉察到了车速的变化,不失时机地站起身,重新搬动了我的提包。我痛苦地几乎大叫,就在这时,司机趁着车的趔趄,索性加大了摇晃的频率,车身剧烈倾斜,车窗几乎吻到路旁的沙砾。

    我想到贼娃子一举伤了元气,一时半会儿可能不会再打我提包的主意了,心里安宁了许多。只见那个青年艰难地往轮胎缝里爬,他把我的提包紧紧地抱在怀里,往手上哈着气,摆弄着拉锁上的提梁。这时,他扎在口袋上的绳子已经解开,就等着把我提包里的东西搬进去呢……

    “师傅,他……他还在偷,就要把我的东西拿走了……”我惊恐万状地说。

    “是吗?”师傅这次反倒不慌不忙,嘴角甚至显出隐隐的笑意。

    “到了。”司机突然干巴巴地说。我们到一个兵站了,也是离那个贼娃子住的村最近的公路,他家那儿是根本不通车的,至少还要往沙漠腹地走10公里……司机打亮了驾驶室里的大灯,说:“现在不会出什么事了。”

    那个青年挽着他的口袋,像个木偶似的往下爬,狼狈地踩着轱辘跌下来,跪坐在地上。不过才个把时辰的车程,他脸上除了原有的土黄之外,还平添了青光,额上还有蜿蜒的血迹。

    “学学啦……学学……”他的舌头冻僵了,把“谢”说成“学”。

    我们微笑地看着他,不停地点头。

    他说:“学学你们把车开得这样快,我知道你们是为我在赶路……”他抹了一把下颌,擦掉的不知是眼泪、鼻涕还是血。他点点头,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我们。看着他蹒跚的身影,我不由自主地喝了一声:“你停下!”

    “我要查查我的东西少了没有。”我很严正地对他说。司机赞许地冲我眨眨眼睛。青年迷惑地面对我们,脖子柔软地耷拉下来,不堪重负的样子。我爬上大厢板,动作是从未有过的敏捷。我看到了我的提包,像一个胖胖的婴儿,安适地躺在黝黑的轮胎之中。我不放心地摸索着它,每一环拉锁都像小兽的牙齿般细密结实。

    突然触到棕毛样的粗糙,我意识到这正是搭车人袋子上那截失踪的棕绳。它把我的提包牢牢地固定在大厢的木条上,像焊住一般结实。

    我的心像凌空遭遇寒流,冻得皱缩起来。

    载于《意林·少年版》

    一种天性的粗暴,使得一个人对别人没有礼貌,因而不知道尊重别人的倾向、气性或地位。尊重生命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的生命,是生命进程中的伴随物,也是心理健康的一个条件。

    破碎的美丽

    乔叶

    十全十美是上天的尺度,而要达到十全十美的这种愿望,则是人类的尺度。

    ——歌德

    有时候,我甚至相信:只有破碎的东西才是美丽的。

    我喜欢断树残枝枯枝萎叶,也喜欢旧寺锈钟破门颓墙,喜欢庭院深深一蓬秋草,石阶倾斜玉栏折裂,喜欢雾冷星陨月缺根竭茎衰柳败花残,喜欢一个沉默的老人穿着褪色的衣裳走街串巷捡拾破烂,喜欢一个小女孩瘦弱的双肩背着花布块拼成的旧书包去上学。我甚至喜欢一个缺了口的啤酒瓶或一只被踩扁的易拉罐在地上默默滚动,然后静止。每当我看到这些零星琐屑的人情事物时,我总是很专注地凝视着他们,直到把他们望到很远很远的境界中去。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出于一种变态心理,但我确实深深相信:破碎的东西比完整的东西更为真实,更为深刻,虽然它是那么平常,那么清淡,那么落魄,甚至那么狼狈。他们从光艳十足无可挑剔的颠峰骤然落地或是慢慢地坠下慢慢地沉淀慢慢地变形,然后破碎,然后走进我的视线中,走到辉煌已假借给别人的今天。

    我不知道他们曾经怎样美丽过,所以我无法想像他们的美丽。也因此,我深深沉醉于这种不可想像不可求源的美丽之中,挖掘着他们绚丽的往昔,然后,蓦然回首,将这两种生命形态拉至眼前,黯然泪下。这不可解释的一切蕴含着多少难以诉说的风花雪月悲欢离合,蕴含着多少沧桑世事中永恒的感伤和无垠的苍凉啊!

    破碎的事物就这样印满了重重叠叠的生命的影迹,那么沉厚,那么绰约,却那么美丽。

    同样,很残忍的,我相信破碎的灵魂才最美丽。

    我喜欢看人痛哭失声,喜欢听人狂声怒吼,喜欢人酒后失态吐出一些埋在心底发酵的往事,喜欢看一个单相思的人于心爱者的新婚之夜在雨中持伞默立。我喜欢素日沉静安然的人喋喋不休地诉说苦难,一向喜悦满足的人忽然会沮丧和失落,苍老的人忆起发黄的青春,孤傲的人忏悔错过的爱情。我喜欢明星失宠后凄然一笑,英雄暮年时忍痛回首,官场失意者独品清茶,红颜逝去的佳丽对镜哀思。我喜欢人们在最薄弱最不设防的时候挖出自己最痛最疼的那一部分东西,然后颤抖,然后哭泣,然后让心灵流出血来。

    每当这时候,哪怕我对眼前的人一无所知,我也一定会相信:这个人拥有一个曾经非常美好现在依然美好的灵魂,他经历的辛酸和苦难以及那些难以触怀的心事和情绪是他生命中最深的印记和最珍爱的储藏。只有等他破碎的时候,他才会放出这些幽居已久的鸽子,并且启窗露出自己最真实的容颜。我知道:只要他的窗子曾经打开过——哪怕仅打开一秒钟,他就不会是一个老死的石屋了。

    能够破碎的人,必定真正地活过。林黛玉的破碎,在于她有刻骨铭心的爱情;三毛的破碎,源于她历尽沧桑后一刹那的明彻和超脱;凡高的破碎,是太阳用金黄的刀子让他在光明中不断剧痛;贝多芬的破碎,则是灵性至极的黑白键撞击生命的悲壮乐章。如果说那些平凡者的破碎泄露的是人性最纯最美的光点,那么这些优秀灵魂的破碎则如银色的礼花开满了我们头顶的天空。我们从中汲取了多少人生的梦想和真谛啊!

    我不得不喜欢这些能把眼睛剜出血来的破碎的美丽,这些悲哀而持久的美丽。他们直接触动我心灵中最柔软部分,让我随他们流泪欢笑叹息或者是沉默——那是一种多么令人心悸的快感啊!而此时,我知道:没有多少人能像我一样享受这种别致的幸福和欢乐,没有多少人知道这种破碎的美丽是如何细细密密地铺满我们门前的田野和草场,如同今夜细细密密的月光。

    是谁说过:一朵花的美丽,就在于她的绽放。而绽放其实正是花心的破碎啊。

    载于《文苑·经典美文》

    过去无法改变,未来也不能预知。不要为很久以后才发生的事情担心,只要想着当下要做些什么就行了。对于你不喜欢不习惯的东西,如果可以改变,就努力去改变;如果不能改变,就改变自己的态度,欣然接受。

    你让我们心怀美好

    文/午言

    朋友,可以把快乐加倍,把悲伤减半。

    ——马库斯·T·西塞罗

    十五年后,郑阳终于联系上了我,他对我说,午言我等了十五年,终于说出了内心的话,谢谢你,你让我们一直心怀美好。

    我们约在咖啡馆见面。

    我和郑阳是小学同学,小四那年夏天,我离开了家乡,被父母安排进了市区的一所小学,分到了郑阳所在的班级。

    光阴用十五年改变着我们,可脑海中只有小时候的郑阳,圆脸、大眼、干净、细腻、搞笑。我边走边回忆那时的青涩年华,不知不觉到了咖啡馆。

    那时他和我身高差不多,现在站在对面的却是一个个子已经高出我大半头的阳光大男人。干净、儒雅,穿着很休闲,还是小时候常见的抿嘴笑,带着羞涩。

    你没变,还是小时候的清水模样。郑阳见到我说。

    哈哈,你变了,我幽幽地说,个子长高了。

    我们笑。

    童真留下的是美好,不是伤害

    我们有着共同熟知的童年,对彼此的印象还停留在小时候。索性就从我出现在教室亭廊里的记忆片段聊起。

    郑阳说,你的出现着实在班里引起了一场波动,那时转学的学生不多,楼道里突然多了个漂亮的身影特别引人注目。“大嗓门”陈洁早就在班里宣传开来,我们都透过玻璃窗打量你呢,期盼你可以进我们班,我们还派出了陈洁去跟你搭讪。

    嗯,的确有过一个女孩找我。我想起了那个片段,那时我独自站在楼道里等待老师的分班结果,还沉浸在失去熟悉的小伙伴的悲伤中。这时一个留着学生头的大眼女孩,笑眯眯地拉着我说:跟我走,大家都希望你上我们班。我看了一眼那个女孩,有惊也有奇,我想她该是有多自大?上哪个班是由老师定的,好吗?于是我只客气地说了声谢,仍站在走廊等结果。

    郑阳说,其实那时两个班主任都想要你,因为考试时你的作文写得好,她们甚至还想出了抓阄的方法。正巧陈洁、薛猴子、李公子我们一起找过去,向老师说明很想跟你做同窗好友。也正是因为我们的出现,二班班主任只好放弃你,这都是陈洁的主意。

    现在想来陈洁是多么好的一个女孩,那么早就懂得了争取。

    一双清澈的大眼睛,眼神中带着忧郁,脑后高高梳着一个马尾,没有刘海,露出光洁的额头,头发很黑,很少说话。郑阳说看到我时,三十六七度的天气都让他感到凉爽,许多年后他才用一个词准确地描绘出那时的感觉——一汪清水。但是那几年,他心里还有另一种担忧,清水只有流动着才能保持清澈,他总觉得有一天我终究还会离去,而有时候他感觉我更像一缕雾气,随时都有可能被吹走。

    那时的郑阳经常会在班里搞些新奇的点子,而且身边总有很多男孩子、女孩子围绕。到班里的不久,我就常常会收到郑阳送的贺卡,可是每次我都会原封不动地冷冷地丢给他,不说一句话,甚至连看也不看他。那时的我只想着读书,考好成绩,做听父母老师话的好孩子,跟男孩子过多的接触当然不是好孩子的标准,而且那时任何男女之间的接触都会引来同学们的一阵嬉呼声。

    郑阳不喜欢读书,更多的心思是放在如何玩上,而且根本不会在乎这些言语。很快他与我的传闻就在班里传开,更让我难堪的是上体育课时,一个大大的心形包着的白色粉笔写的我俩的名字出现在了墙上。同学们起哄地围观着,我哭着用校服袖子抹去墙上的名字……

    郑阳说,对不起,那时从不会为别人考虑,只是一味地想着自己,让你受到那么多伤害。

    我笑,童真留下的是美好,不是伤害。

    可是名字是谁画上的,我们不得而知。但还是很感谢那个写这些的人,让我们有这样丰富的童年记忆。

    你们对我的好,留在心中就好

    还记得李公子和薛猴子吗?郑阳问我。

    当然,都是我们小组的!

    后来,我被老师安排与李公子坐同桌,薛猴子在我后排。李公子是一家品牌服装店老板的儿子,因为常是白色衬衫外套深蓝色马甲造型,配着他稍胖的身形,也就被同学们叫作了李公子。

    李公子总是一副憨憨的样子,成绩一直在班级倒数,老师安排我们坐一起,也是为了让我帮他提升成绩。那时我的确是心无旁骛地帮着李公子复习,可是李公子的成绩还总不见好转。但是奇怪的是小升中考试,李公子却是一鸣惊人,成绩考在了班级前三,顺利考上重点中学。

    再说起这件事,郑阳乐了。长大后我们再谈起这事,李公子说出了实情,他只有成绩不好,才能得到你更多的关爱。所以考试的题他都会,只是很多题故意不写或写错,为此,他没少挨爸爸的揍。

    我撇下嘴,也跟着乐了。这厮真够强大,为了心中的美好,苦肉计都不屈啊。

    郑阳笑,由爱生痴,薛猴子也有一套的。

    薛猴子很瘦,是酒厂老板的儿子,人很机警,跑的速度极快,同学们就送了他一个绰号“薛猴子”。他没有郑阳的直白,也不似李公子的闷骚,郑阳说薛猴子一直想用恶作剧吸引我的注意:在我的作业本上画上蓝色脚丫,在我的书本上按上红色葫芦娃贴画,在我的衣服上贴上涂了颜色的卡通头像,甚至他还很用心地将坚果涂上色彩,再打上洞,用红色的线串成一个漂亮的手链,偷偷塞进我的书包。

    只可惜……郑阳欲言又止。

    可惜什么?

    你从不放在心上,脸上既没有欣喜也没有吃惊。让他伤心的是,你发现那条链子后,扫了一眼,随手送给了围观的陈洁。

    读书,干涉我读书的人都是坏人!我苦笑着对郑阳说。

    不过陈洁很感激你啊,那个链子她一直珍藏着,前年她如愿嫁给了薛猴子。

    我瞪大了眼睛,原来陈洁一直喜欢薛猴子啊!这么说我还做了件大好事啊!

    郑阳被我逗得无奈大笑。

    想起了那件让我记忆深刻的恶作剧。那是一堂语文课上,老师走到我桌前,照例要用我的卷子做标准为大家作讲评,我像往常一样从课桌抽屉里掏出我的红色书包。突然间啪的一声,我扔掉手中的书包,哭着大叫起来。班里所有人都将注意力集中到我身上,语文老师更是一脸惊愕地把我揽在怀里。我指着书包结巴着说不出话,大家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去,一条食指长的绿色大豆虫正在我书包上挪着痴肥的躯体爬行……这件事惹怒了老师,老师还专门彻查了此事,可是最终也没有人晓得是谁做的。奇怪的是从那以后恶作剧再也没发生过。

    这还是薛猴子干的,你的态度让他觉得自己不被注意,就想了这招,拿虫子吓吓你,没想到你这样怕虫子,哭的那么惨。这让薛猴子很内疚,他突然觉得自己一直在欺负你,那一刻,他告诫自己远离你,让你静心地学习。

    我很无奈地向郑阳耸耸肩:我一根弦,一次只能做一件事。又指指脑袋说,这里比较笨。

    郑阳笑了:你只是成熟得比较早,知道什么对你重要。你跟我们不一样,家里没背景,也不是本地人,除了用心读书,为自己挣脸面外,别无选择。我也是后来才体会到你那时的处境的,只是有点晚了。

    他面露惭愧,好像我那时的不好都是他没照顾到。

    郑阳,谢谢你。你对我好,我是知道的。女人心中藏了很多小秘密,留在心中就好。

    郑阳脸上露出惊喜。

    没有开始的爱恋

    我喝了口咖啡。你当我真的那么冷吗,我心里都清楚,只是我放在心里没表现出而已。如果当年没有你直白的宣扬,田七那帮早熟的小混混们还不早就骚扰我了。那时你是干部的儿子,谁敢惹啊?现在想想我也算上演了一出“狐假虎威”了!

    郑阳被我逗乐了。我那时总是想如果一直不毕业该多好,一升中学,大家就得分开,而且我爸妈早就为我安排好了全市最好的寄宿中学。这是贵族学校,你根本就无法选择,那时我真的希望时间能够停下来。

    他低头摩挲着手中的咖啡杯,有点低落。少顷,他突然抬起头问我,午言,中一时你收到我写给你的信没?

    那是一封我很想珍藏的信,里面藏着一个男孩子在爱情面前的自卑、忧虑、勇敢和模糊不清。甚至他直白地问,在李公子、薛猴子我们三人中,你喜欢谁?不管结果如何,我都要让你知道,你是我第一个心动的女孩。

    我是从班主任手中接过这封信的,那时学校出现过女孩子被寄来的信骗走的事情。信是谁寄来的?怎么看完了还没答案?面对老师的不断盘问,我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支支吾吾地答不上来。老师不再追问,只说了句:姑娘,把重心放在学习上,这个对你才是最重要的。离开办公室后,我哭着把信撕碎,丢在垃圾桶里。这种事决不能让母亲晓得,我是她的乖女儿。

    我不敢看郑阳的眼睛,低头拿勺子搅着咖啡。摇了摇头。

    我知道我在撒谎,而且现在的郑阳已经结了婚。那些过往的故事,就让它过去吧,不如丢给命运,叹声缘浅。

    你写的什么,还能记起吗?我故意问道。

    郑阳笑了下,我已经知道答案了。

    我会意地笑,没有开始的爱恋才可以保持这份纯真的美好。

    分别时,郑阳和我拥抱。对我说,午言,是时候放开自己了,为自己寻一段幸福吧!

    我点点头。

    载于《当代青年》

    青春里的聚合跟分散,一如天边的云彩,虚幻而措手不及。那些拥抱过的肩膀总有放开的时候,重要的是,以后我们要学会怎么去走一段陌生的路。

    飞舞在青春里的手套

    文/张君燕

    初恋——那是一场革命:单调、正规的生活方式刹那间被摧毁和破坏了。青春站在街垒上,它那辉煌的旗帜高高地飘扬。不论前面等待着它的是什么,死亡还是新的生活,它都向一切致以热烈的敬意。

    ——屠格涅夫

    一

    我是在开学几天后的班会上,才发现这个陌生的环境中竟然还有我的“熟人”。台上那个穿着格子衬衣的男孩正在做自我介绍,他的声音极小,白皙的脸庞也因紧张而变得涨红。

    他不停地搓着双手,这个下意识的动作却突然让我有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在心里默念着他的名字,眼前这个男孩窘迫的样子一下子与我记忆中模糊的影像重合。是的,就是他,我们曾经做了三年的同学。

    三年前刚上初一的时候,他也是这种紧张的样子。那时,他刚从农村考上城里的中学,常常穿着一件黑白格子衬衣,内向腼腆地如一个小姑娘。要不是今天他站在台上做自我介绍,我几乎要把他给忘记了。

    随后老师重新排座位时,竟然安排他和我做了同桌。看着他腼腆地笑,我的心里莫名地生出了一丝踏实的感觉。也许对于同样内向害羞的我来说,他的存在会让我多一些信任和放松。

    二

    果然,我们很快便成了真正的熟人,他说从学前班一直到现在,我们一直是同班同学。我惊疑地望着他,久久没有说话。对于他的话我是深信不疑的,我只是奇怪自己为什么对此一点印象都没有。

    “我不爱说话,又不像你学习那么好,自然没有人注意到我了。”他笑了,露出两排洁白整齐的牙齿,窗外大片大片的阳光照进来,洒在他干净的脸上。就在那一瞬,我突然觉得他纯净阳光的笑容是那么熟悉、那么亲切。

    一瞬间,我想起了潜藏在记忆里的往事。其实在三年前,这干净的笑容也曾在我的生命里绽放过。也是刚开学不久,学校组织了一次郊游。我们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双眼贪婪地捕捉着绽放在眼前的秋日美景。尽情地玩过闹过之后,大家席地而坐,开始吃自己带来的食物。

    由于家人给我的生活费有限,我只带了一瓶水和几包饼干。独坐一隅的我正打算吃饼干时,一个温和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我带的水果太多了,我们一起吃吧。”转头,便看到了他。

    内向的我本能地想要拒绝,他的笑便毫无征兆地在我面前绽放开来,在秋日的阳光里,显得那么灿烂那么纯净。我害羞地点了点头,他把带来的水果全部摊在我面前,弯弯的香蕉、圆圆的苹果,火红的、金黄的,在我们面前呈现出了一片五彩缤纷。

    按正常的逻辑,我们之后应该有更多的交流和了解,然后成为很好的朋友也不一定。但事实却是,自从郊游回去后,我们便再无交集,以至于他渐渐隐于忙乱的学习生活中,渐渐遗忘在我的记忆深处。我们都是害羞内向的孩子,也许互不打扰才是我们最喜欢的相处方式。就这样,直到三年后,他纯净阳光的笑容再次把我的记忆唤醒。

    三

    高二那年冬天,天气冷得出奇,一向怕冷的我更是冻得伸不出手来。他认真地说:“越怕冷越冷,你用两只手互相搓搓,就暖和了。”我照他说的做,手却依然冷得不行。

    “你就是个冷血动物。”他笑个不停,不过眼神里却并没有嘲笑的意味。我自然毫不客气地回敬:“要你管!你才是冷血动物!”他不再还嘴,眼角还带着弯弯的笑意。

    第二天上课时,我打开书桌,却发现里面有一双崭新的棉手套,手背上两只五彩斑斓的蝴蝶似乎正振翅欲飞。我下意识地望向他,恰好他也正向我这边张望,四目相对的刹那,我们竟都有一点紧张和不安。片刻之后,还是他先开了口:“昨天放学,刚好看到一家小店里有棉手套,顺手就买了,你不是嫌冷吗?快戴上吧。”

    他淡然和冷静的语气让我的心情也平静下来,我笑着对他说了声:“谢谢。”他淡淡地笑着,并用鼓励的眼神看着我。在他的目光注视下,我郑重地戴上了那副棉手套。余光中,他又一次绽放了灿烂的笑容。

    戴上手套,我的双手不再僵硬,但再暖的手套也不能自动发热,我的手竟还是感到冰凉。看到我仍是不停地搓手,他皱起了眉头。忽然他说:“我帮你暖暖吧。”我几乎是大惊失色,要知道,他的话如果被同学们听到足以引起一场轩然大波。

    看到我惊恐的样子,他忙红着脸解释:“你想什么呢!我说我帮你暖暖手套。”说着,他拿过了那双手套,径直戴在自己手上。片刻,他把手套递给我,示意我戴上。我的手刚伸进去,就被那带着他体温的浓浓的热量所包围,那股热量从双手直达心脏,感觉整个身心都暖了起来。

    几分钟后,他又拿走手套,戴在自己手上,然后再悄悄地递给我。就这样,那双带着他体温的手套反复地在我们之间传递,仿佛两只美丽的蝴蝶在我们之间翩翩起舞,见证了我们最纯洁的同学情谊。

    四

    后来,我们依旧不温不火地交往着,并没有因为他对我的关心而改变什么。但我和他明显多了一些默契,我能读懂他某个动作的含义,他也能从我一个不经意的眼神中了解我想要说的话。

    他就像是我的一个“闺蜜”,在他面前,我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很放松,很自然,我很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感觉。但遗憾的是,之后没多久,他就要转学了。

    临走的时候,他约我到校园后面的小树林见面。我承认,我心里有一些不舍,毕竟我们做了那么长时间的同桌,毕竟我们都把对方当成了好朋友。但我知道,作为朋友,我不能挽留他,他应该有他的想法和追求,我所能做的就是理解他,支持他。

    为了表示对他的尊重,也为了给我们年少的友谊来一次郑重的告别,在宿舍里,我认真地梳洗了一番,临走时看着镜子里红红的脸蛋,我不由地笑出了声。

    走到小树林时,他正向我这边张望,看到我来,他立刻露出了笑容。我们沿着树林里的小河走了很久,说着一些无关重要的学习上的事情。我以为我会很伤感,很难过,但当我看到他干净的笑容时,我的心里只有满满的祝福,并打心眼里替他感到高兴。

    他也是如此,我们像平常一样,谈笑风生,互相打趣对方。在听完他对未来详细的计划后,我真诚地对他说:“你一定会实现你的愿望的,加油!”他点了点头,同样认真地对我说:“你也要好好学习。”

    我们同时伸出右手,清脆的击掌声在树林里回荡,似我们之间最纯洁的友谊,在青春的长河里延绵。后来,我们带着微笑,挥了挥手,各自走向了回宿舍的道路。

    五

    之后有一段时间,我总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心里空落落的。但很快,我就释然了。年少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紧张的学习和同学的欢声笑语很快就取代了我的失落和不快。

    是呀,青春的序曲里总会穿插着各种各样的音符,不管是轻松活泼的抑或是沉重低缓的,都会如一阵风,随着序曲的结束而消散于无形。只在记忆里留下淡淡的旋律以及那份浅浅的情思。

    那双蹁跹着美丽蝴蝶的棉手套至今仍安放在我的抽屉里,每每看到,总会想起那段最纯洁最美丽的青春悸动。如果有机会,我真想亲口对曾经的同桌说一句:嗨,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载于《创新作文》

    如果你曾有机会跟异性成为同桌,那你就是幸福的。在那个懵懂的年纪,关于爱情的幻想恐怕都是从同桌开始的。

    在春天里寂寞的歌

    文/李赟

    青春是可以浪掷的,但是人却不可以,有些人一旦错过了,就是一辈子的事。

    ——佚名

    现实型的骨感

    余修迪长的不算丑。斯斯文文,干干净净,还会玩两下吉他,属于经得起时间考验的耐看型文艺青年。

    因此,连余修迪自己都想不明白,在这个丑男横行恶霸当道的三流院校里,为什么自己的爱情总是失败失败再失败?

    想了足足大半月,余修迪总算摸出点门道。大体来说,男生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小说型,一类是现实型。小说型的男生,属于神话人物,通常都是帅哥+有钱+有才+浪漫+正义+善良……

    现实型的,大多都是一半有一半无的可怜虫。有貌有才的,家徒四壁,一贫如洗;腰缠万贯的,则往往歪瓜裂枣,不堪入目。

    余修迪属于前半种现实型。人长得不错,算是有点才,但实在穷得叮当响。每次和心仪女生约会采用的都是最经济型战略,逛足球场。

    原本有个女生对他印象不错,似有继续发展的动向,但被他领着在热火朝天的大正午干逛了几天足球场之后,便彻底逃之夭夭了。

    为了改善现状,彻底结束大学剩男的尴尬局面,余修迪决定奋发图强,洗心革面。除了白天参加勤工俭学之外,晚上他还坚持做点小买卖,用以储备粮草,制造爱情信号弹。

    在大学门口摆地摊的人不算少,如何使自己的地摊变得受欢迎呢?余修迪想了一夜,终于有了个好办法:买货送歌。

    谁要买一件东西,不论价格高低,都可以免费点一首现场版的吉他弹唱。

    救世主许菲菲

    许菲菲已经连续三个晚上来点歌了。按理说,有人如此光顾生意,余修迪是该高兴的,但个中苦楚,只有余修迪自己明白。

    许菲菲每次来这儿,都是买最便宜的东西,点最有难度的歌曲。连续唱了三天的《青藏高原》之后,余修迪彻底拜服了。

    当夜,许菲菲刚走过来还没站稳,余修迪就哭丧着脸起身了,大姐,我求你饶了我行不?小弟实在吃不消了。这几天赚你的那点钱,我赔你还不成么?

    许菲菲一听这话,狡黠地笑了,哥们儿,想哪儿去了?我不过是想让你明白,这碗饭要吃下去可不容易。但是呢,上天有好生之德,大姐是不会赶尽杀绝的。说白了,我这儿倒是有一碗好吃的饭,就看你有没有勇气端了。

    什么饭?余修迪有点好奇。

    还是唱歌,不过,所得利润是现在的五倍。许菲菲说这话的时候,还不忘从口袋里拿出一沓钞票甩得噼啪作响。

    这时候的余修迪真是穷得有点脑袋短路了,几乎想都没有,就答应了许菲菲的要求。五倍,要知道五倍是什么概念。余修迪现在吃着冷风扯着嗓子叫卖一晚上,利润也不过就十几块钱。五倍,一天那就是五十多块,一个月就是一千五百多块,一年就是……

    余修迪不能再往下想,他觉得他的脑袋有点发胀,不然眼前这位身高不足一米六的许菲菲,光辉形象怎么会突然暴增至一米八呢?

    要命的饭碗

    余修迪真没料到,许菲菲所说的饭碗会是这个样子。不然,他宁可穷死饿死,也不丢这个人。

    许菲菲让他每天晚上八点准时去女生宿舍楼下唱歌。吉他得带音响,打扮得帅气,唱歌得撕心裂肺,不然,就得扣钱。

    帅气?怎么帅气?我就两套衣服。一套军训的迷彩服,一套学校后来补发的校服,你说穿哪套吧?余修迪没想到,端着碗饭还得来点前期投入,因此情绪显然有些激动。

    许菲菲果然是个豪爽人,二话没说,拉着余修迪直奔市区步行街。西服,休闲,运动,各买了两套。

    许菲菲说了,周一到周六各换一套,周天休息,不用上班,想穿迷彩穿迷彩,想穿校服穿校服,返璞归真。

    人靠衣服马靠鞍,换了新衣之后的余修迪,霎时英气勃发,挺拔潇洒。

    周六,晚上八点,穿一身白色西服的余修迪彻底让女生宿舍炸开了锅。他抱着一把红棉吉他在一阵春风和尖叫声中深情演唱:《月亮代表我的心》。

    不到三天,许菲菲就彻底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八卦的女生们纷纷上网发帖讨论,清冷的学校论坛,瞬时火得不能再火。

    千变帅哥雨中唱,为谁痴情为谁狂?余修迪刚进网吧打开电脑,就看到了这条今日热帖。余修迪看着照片中惺惺作态的自己,差点没吐出来。

    当夜,他给许菲菲打了电话,强烈控诉许菲菲的种种罪行,说这次炒作已经彻底摧毁了他的个人幸福,要求解除合约。

    电话那头的许菲菲,顷刻暴跳如雷,丫的,你现在才跟我说这些?我管你,反正合约上写的是一年,唱不满一年,你就等着收律师信吧!

    同病相怜

    余修迪骑虎难下,只好硬着头皮继续。不过,歌曲风格全换了。不是摇滚就是爵士,不是《铁窗泪》就是《孟姜女》,一副冤苦难诉的可怜表情。

    是许菲菲给他的留言,让余修迪动了恻隐之心:你以为我很想让你唱吗?你以为我钱真的多到没处花了吗?我不过是想要一份浪漫的爱情,就算是假的是演的,也无所谓,这有错么?

    同病相怜,余修迪忽然觉得这四个字特别适合他跟许菲菲。

    第二天,他破天荒地自掏腰包买了一束玫瑰。那时候是千禧年,《星语心愿》这部电影正火得发紫。因此,他还没把主题曲唱完,楼上就有一半女生哭得稀里哗啦了。

    一曲歌毕,余修迪捧着玫瑰站在楼下大喊许菲菲的名字。可惜,许菲菲一直没有出来。

    回去的路上,余修迪忽然觉得无比失落。不过是场表演而已,又不是真的被拒绝,为什么自己要那么难过呢?余修迪想不明白。

    他不知道,许菲菲之所以没出来,是因为她哭得比谁都厉害。平日里野蛮得像个泼妇,碰上这种状况,却矫情得像个公主。

    余修迪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直失眠到清晨。中午的时候,他实在憋不住,便给许菲菲打了一个电话,没头没尾,翻来覆去就是那一句,许菲菲,我喜欢你。

    许菲菲沉默了良久,嘿嘿地笑了。已经失败成性的余修迪,一听到这类笑声顿时毛骨悚然——在他印象中,那些女生在拒绝之前,都会发出一两下这样的虚伪笑声。

    于是,还没等许菲菲说话,余修迪就抢先撒谎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刚才在和朋友玩真心话大冒险,我输了,所以得按他们说的做。

    重回旧路

    成为热点人物的余修迪几乎每天都会收到陌生女孩的邀请,如此懂得浪漫的痴情男孩,哪个女生不喜欢?

    余修迪第一次去茶餐厅赴约,见的是音乐系的一名舞蹈生。女孩不但长得落落大方,说话也极其雅致。可奇怪的是,盯着她的桃花之面聊了半天,余修迪还是找不到半点感觉。

    当夜,他没去女生宿舍楼下唱歌,许菲菲也一直没有给他打电话。

    现实的爱情,往往就是如此,彼此还没弄懂缘由,便双双陷入了解也解不开的僵局中。

    学校开始有人疯传,高傲公主许菲菲冷面拒绝了情歌王子余修迪的追求。

    于是乎,一群财大气粗,天生喜欢摆阔的富家公子纷纷向风云人物许菲菲示好。余修迪苦笑,呵,看来这次炒作还真是成功。

    没过多久,许菲菲和一位高大帅气的富二代开始了交往。听说,这个男生的爸爸是某市的房地产大亨,光银行存款都有十位数。

    余修迪彻底绝望了,他暗自嘲讽,自己不过是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凭什么有吃天鹅肉的思想?

    他剪了头发,换上皱巴巴的迷彩服,继续抱着吉他在路灯下面摆地摊。不论价格,卖出一件,唱上一首。

    余修迪一直没有收到许菲菲所说的律师信,他曾鼓足勇气给许菲菲打过电话,可惜号码已经更改。

    接着,听到诸多关于许菲菲的幸福消息。之后,他终于连主动去宿舍楼下唱一曲的勇气都没了。

    天远地别的差距里,全是余修迪给也给不起的幸福。他只能勤工俭学,只能勉强生活,只能一个人逛足球场。

    寂寞的春天

    2001年的春天来得特别早,学校到处都贴满了供需见面会的广告。

    实习,论文,简历,毕业,工作……前程和琐事像洪水猛兽一般,彻底将余修迪吞没了。

    这个春天,余修迪过得特别充实。在勤工俭学的岗位上,他认识了另外一位家境相似的贫苦女孩。他们一起实习,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玩闹。

    余修迪偶尔会想起许菲菲。那些思念,常常像春天的枝桠,疯长出润绿的叶片,交错缠结。一年前,就是这个时候的春天,他遇见了蛮横泼辣的许菲菲。不过,余修迪心里清楚,自己和许菲菲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宠儿。再说了,各方优越的许菲菲怎么可能看上一个一无所有的穷酸小子呢?

    余修迪恋爱了,在这个草长莺飞的季节里。他坐在暮色四合的足球场唱歌给她听,她安静如一块千年的玉。余修迪想,这就是他要的幸福。他甚至断定,就算此刻许菲菲再次出现,他也绝不会有半点动摇。

    春天还没过完,余修迪就收到了一笔丰厚的汇款。许菲菲在汇款单的留言栏里写道,一年之期已满,这是你应得的回报。

    余修迪的心里忽然掀起了狂风巨浪,他始终还是没法忘记去年春天里的自己。他扛着陈旧的破木吉他去找许菲菲,打算为她唱上最后一曲,但是最终得到的,却是她提早毕业的消息。

    许菲菲用一个陌生的号码给余修迪发了条短信。她说,修迪,你知道吗?世间最凄婉的事情,不是苏轼写的十年生死两茫茫,而是诗经里的靡不有初,鲜克有终。那么多人迫不及待地想要开始,到头来,却没几人能矢志不渝地走到最后。

    余修迪站在空荡荡的女生宿舍楼下,朝着凉风清了清嗓,刚准备开口唱一曲《其实你不懂我的心》,就见一片绿叶摇摇摆摆地落在了寂寞的春天里。

    载于《意林》

    在青春的时年里,最疼痛的不是离别,而是,两个本来可以走到一起的人,最后却怎么也没走到一起……

    那个曾经偷偷喜欢你的男生

    文/郭紫雯

    暗恋最伟大的行为,是成全,你不爱我,但是我成全你。真正的暗恋,是一生的事业,不因他远离你而放弃。没有这种情操,不要轻言暗恋。

    ——张小娴

    一

    2005年6月23日下午15:27分,我终于决定跟你一起去湘西。

    录取通知下来后,家人把我骂了个满头包。朋友们都说我疯了,用高出一本30分的成绩填报一个烂得不能再烂的二本院校。

    我躲在网吧的包厢里,偷偷笑了好久。因为你在学校的贴吧里说,你终于考上了这所二本院校。接着,你在2楼发了寻友帖,打算在开学的时候找个伴一同前去。

    我在昏暗的包厢里打下了我的地址,电话和姓名。可不到五秒钟,我又迅速用back键把它们恢复成空白。

    对不起,我始终没有勇气留下自己的名字。我不想让你知道,我就是那个被众人骂得遍体鳞伤的高分低能儿。

    任何人都无法理解我的行为。但是我知道,我之所以这样,不过是为了和你在一起。

    2005年9月10日,我在体育馆的大厅里看到了你。报名的新生们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很快你便消失在了茫茫的人流里。

    我不知道你在哪个系,不知道你住哪栋宿舍楼,甚至不知道你有没有男朋友。大学里的龙卷风恋情实在太多,我不敢担保,你就不是这其中的一个。

    高年级的学长们成天窝在军训场,一个个像饿瘦的秃鹫。班上稍有些姿色的女生,几乎都收到了成堆的短信和情书。

    这一刻,我多希望你是你们班上备受冷落的那一个。

    二

    军训汇报表演的时候,我再一次见到了你。

    你站在人群的最前面,威武的正步踢得一点都不逊色于国庆阅兵场上的女兵。看台上有几个厚脸皮的男生朝你吹口哨,你连看都没看一眼。

    我差点忘了,当初在中学的时候,你就是众多男生追捧的对象。你不像我,平凡得像消失的空气。尽管你的成绩差得一塌糊涂,可你从来都是佼佼者,你经历过许多万人瞩目的场面,因此,才会在此刻泰然得如同山岳一般。

    毫无疑问,那次军训比赛,是你带领的新闻系赢了。我们系不过得了个安慰奖。

    作为班长,我和你一同站在了领奖台上。摄影师挥着左手喊道,近些,对,再靠近一些。

    就这样,我和你肩并肩地站在了喧闹的领奖台上。我能听到你均匀的呼吸,能感受到你臂膀传来的温度,甚至,能闻到你身上那股若有似无的兰花香。

    我抱着最小的奖状,在人群里笑靥如花。同学们都说我的脑袋有问题,不觉得羞耻也就算了,竟然还有脸笑得比拿一等奖的你更灿烂。

    第二次班委竞选,我落败了。投票结果刚出来,我就手舞足蹈地在教室里庆祝了一番。他们面面相觑,以为我疯了,被撤职都那么开心。

    他们哪里知道,对于我来说,不是班长有多好。我再也不用组织那恼人的活动,再也不必顶着大中午的烈阳去参加学生会议了。最重要的是,从今天开始,我又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去看你打球了。

    三

    第一次当晚会主持,你就火了。台下的所有男生都说,你是整个学校最漂亮的女主持。

    听到这话,我应该高兴才对,可不知为何,竟无故忧伤起来。你从来都是这般惹人注目,可我呢?有谁在意过我的存在?又有谁知道,我是如此喜欢你?

    显然,悲伤并没有结束。晚会中途,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怀抱大束玫瑰朝你冲了上去。

    台下一片哗然。我没料到,一向冷若冰霜的你,竟然当众接受了他的殷勤。

    有人说,他是你的男朋友,我信了,因为我对你是如此了解。按照你的性格来看,如果你不喜欢他,你肯定会在当时就让莽撞的他下不了台。

    后来看到你们牵手,我并不觉得讶异,一切均在我的意料之中。

    再后来,我报名参加了迎新篮球赛。生来只会读书的我,其实压根对篮球一窍不通。

    我到处借NBA的光盘看,拼了命地训练。目的只是想从那沉默的淤泥中爬出身来,让你由此看到执著而又冷静的我。

    四

    比赛那天,你到底是来了。穿青底红花的苏式旗袍,梳缭如云雾的宫廷发髻,全场男生都惊呆了,你永远都是那么与众不同。

    为了发挥最好的状态,我特意喝了三瓶冰冻红牛。

    投篮,盖帽,再投篮,再盖帽,你喜欢的他,似乎跟我有着莫大的仇怨。只要我一抓到球,他就舍了命地盯着我。

    他真像一条甩也甩不掉的水蛭。

    你的目光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的身影,除了你之外,还有很多陌生的女孩为他尖叫。

    我怒了,那燃烧的愤怒,似乎要把我整个人都吞噬掉。抱着篮球,我成了独来独往的艾弗森。不论遇到什么情况,我都再也不会把球传给任何人。

    队友们喊我,骂我,呸我,我都不理。我的要求多么简单,我只想进一个球,只想在他的面前赢一次,只想让你的视线在我身上停留一秒。

    试问,哪个男生不想在自己喜欢的女孩面前表现出最强的一面?

    可惜,事实已经证明,这个方法根本不管用。

    五

    2007年12月,我在漫天卷地的雪花中看到他和另外一个女生牵手了。

    我忽然跑起来,想把这个消息告诉你,可我怎么告诉你呢?我连你住在哪个寝室都不知道,我怎么告诉你?

    再后来,就听到了你和他分手的消息。

    那些日子,我天天坐在篮球场上等你。我多希望你会知道,不管怎样,这世界上都会有一个男生死心塌地护着你。

    五天后,你终于来了。脸上虽然挂着一如昨日的笑容,可眼睛却肿得像个熟透的桃子。

    生活有的时候真是一部戏剧,没想到你们俩竟会在宽阔的球场上狭路相逢。更要命的是,你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和那位大眼女生同吸一杯柠檬水。

    你手中的网球拍像枚炸弹一样飞了出去,那女生猝不及防,被坚实的球把打得喊天哭地。

    他一个箭步冲了过来,愤怒的指头像要戳进你的眉宇里。你刚伸出手准备扇他,就被训练有素的他抓了个正着。

    人群忽然安静了下来,你像患了失心疯一样,对他又打又闹。

    大眼女生看到你们拉拉扯扯的样子,刚起身准备走,他就将你一把甩开了。

    你眼泪汪汪地跌坐在地,伤心得不知如何是好。

    那一秒,我估计我是疯了。二话没说,竟对着他匆匆而去的后背飞起一脚,连我都觉得自己帅呆了。就算是甄子丹本人来踢,也不过帅至如此吧?

    事情真是出人意料。摔倒后的他,既没有瞬间昏倒,也没有痛苦呻吟。而是爬将起来,挥着偌大的拳头,朝我一顿暴打。

    真他娘的无语,看来电影里的武打情节一点也不可靠。

    六

    躺在医务室的病床上,连你都对我觉得莫名其妙。

    哥们儿,就算你是梁山来的,爱打抱不平,那也得靠点谱吧?你这拔刀相助,反让我倒贴了三百多块钱。

    你的幽默,让我顷刻忘了浑身疼痛。

    我再一次与你靠得这般相近,我要说点什么呢?我忘了。满肚子的话,真不知从何说起。

    傍晚,你送饭过来时,我正给家人打电话。你听了我的方言后,欣喜若狂地说,哇,你是不是大理的?是不是大理的?

    我点点头,哇!哇!我们是老乡啊!

    你哪个学校毕业的?你问我。

    犹豫片刻之后,我把学校名称告诉了你。你一脸疑惑地看着我,不可能吧?我也是那所中学毕业的,我怎么没见过你?你哪个班的?

    我把我的名字告诉了你。

    你不会是那个用重点分数报二本院校的高人吧?你说这句话的时候,嘴角歪得像个茄子。

    真不明白,考那么好的分数,竟然报这种学校。李先生,请问您当时是怎么想的?我作为您的校友,得好好采访采访您。

    你把小手捏成麦克风的模样,递到我的嘴边。

    我多不争气,竟在这一刻用眼泪代替了回答。

    再后来,你交了新男朋友。而对于你当天的问题,我还是没有给出真正的答案。连这份若有似无的友谊都来得如此千辛万苦,我还敢奢求什么呢?

    虽然你从来都没有注意过我,可我还是打心眼里感激你。因为你的出现,我才有了那么多丰富斑斓的青春记忆。我真的毫无抱怨,毫无情绪。

    因为我早已知道,暗恋本身就是一次不求回报的牺牲。

    载于《意林》

    每每看到暗恋,我总是会有恻隐之心,最多的问题是,为什么不能再用力一点表达爱呢?为什么不说开呢?没准说开就在一起了呢。可是,青春就是这样的残酷,这也正是青春最美的地方,美得让心疼。

    亲爱的牛顿先生

    文/阮小青

    暗恋是一种自毁,是一种伟大的牺牲。暗恋,甚至不需要对象,我们不过是站在河边,看着自己的倒影自怜,却以为自己正爱着别人。

    ——佚名

    伟大与渺小

    第一节物理课,歪鼻子老头毅然不顾众怒,拖堂整整五分钟。兴许是年纪大了,一个牛顿的力学定义,他翻来覆去讲了十几次。

    原本以为可以躲开他的魔掌,岂料数学老师临时有事,把第二节课竟换给了歪鼻子老头。我差点没哭出来。我跟前排的苏小沫说,小沫小沫,快给他一口唾沫。

    苏小沫回过头来,语重心长地跟我说,孩子,平日说你是土八路,你还不乐意,看吧,没素质没文化没修养的一面终于在你不经意间表露出来了。牛顿何许人也?那么伟大的力学理论你都不愿听?

    歪鼻子老头又把上节课的理论重复了十几遍,我拍拍苏小沫的肩膀,欲哭无泪,聪明的小沫同学,你说牛顿的脑袋是不是被苹果砸晕了?要不,他怎么有事没事就搞些理论出来折磨我们?

    苏小沫的一句话,让我胸口堵了半天,同志,这就是渺小与伟大的区别。牛顿被苹果砸到了头,他会想,苹果为什么会下落,由此推出万有引力。如果是你的话,一只苹果掉下来砸到你,你肯定只有一种反应,那就是,奶奶的,敢砸我?看我不把你的兄弟姐妹全吃光!

    迫于无奈,为了打发时间,我只好硬着头皮向苏小沫借了卷卫生纸。只要歪鼻子老头一转身,我就立刻把事先准备好的尺子和浸满矿泉水的纸团取出来,啪啪几下,把它们全都送上教室的天花板。

    歪鼻子老头到处找声源之地。后排的男生笑晕了,一个劲儿怂恿我,来个大点儿的,来个大点儿的。

    不负重望,几分钟后,我的巨型原子弹终于研制成功。就在歪鼻子老头弯腰捡粉笔的一瞬间,我将这枚原子弹投向了惨白的天花板。

    我扯了扯苏小沫的头发,哎,伟大的小沫同学,你不是很喜欢力学吗?那你给渺小的我解释解释,为什么上面的这些原子弹不掉下来呢?

    苏小沫一脸迷惑地瞅着我,旋即缓缓抬头。真要命!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秒间,那颗刚被发射上去的特大号的原子弹竟然从空而落。不偏不倚,恰好砸在喜怒无常的苏小沫脸上。

    弥天大祸

    苏小沫杀猪般的尖叫,把歪鼻子老头吓得纵身半空。

    我敢说,我绝对是世界上第一个享有此种待遇的男生。歪鼻子老头暴跳如雷地把我拖到小卖部,搜光我身上所有的零花钱,全都用来买卷纸。

    他气急败坏地说,我不告诉你们班主任,也不通知你的家长,但是,你必须做完你应该做的事。你不是很喜欢研究力学吗?那么,你就用自己的实验经费购买卷纸和矿泉水,然后用尺子把纸团全部射上天花板!记住,你的纸团一定要铺满天花板,不然,我一定会要你好看!

    我向苏小沫借了一大笔实验经费。目的,只是为了用纸团把教室的天花板铺满。歪鼻子老头果然阴险毒辣,他怕我请外援,竟找苏小沫来当监工。

    达·芬奇画鸡蛋,我是弹纸团。但好歹,达·芬奇没有像我一样,最终弄到双手抽风吧?

    第三天,我的任务完成了,我以为,一切将会结束。谁知,歪鼻子老头又把我叫到了办公室。他说,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应该懂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从今天开始,只要天花板上的纸团掉下一坨,我就得做十个俯卧撑。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要是老头一个不高兴,把我爸妈叫来的话,我死得会更惨。

    从此,每天的物理课我都上得心惊胆战。我真怕,那些逐日丧失水分的原子弹,会在某个阳光炽烈的午后,噼里啪啦地全掉下来。

    周四物理课,刚打下课铃,天花板上的原子弹就如同瓢泼大雨一般降了下来。一数,不得了,两千多个俯卧撑。

    半小时后,我像只大蛤蟆一样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苏小沫端着牛奶,走到我面前,幸灾乐祸地说,蛤蟆蛤蟆跳悬崖,硬装蝙蝠侠。

    神童苏小沫

    苏小沫绝对是个语言天才。她除了能四处绘声绘色地描述我当蝙蝠侠的经过,还能把英文普及到全国人民都听得懂。

    就拿我欠钱不还这件事来说,苏小沫就给了我一大串自制英文。Bus,yes,girls,miss,school。如果,你把这串英文翻译成公车,对的,女孩,小姐,学校,那你就错了。按照苏式理论来说,这串英文,应该翻译成爸死,爷死,哥死,妹死,死光。

    我说,苏小沫,咱就不能和平解决问题?现在贫富差距可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你那些钱,不就是在为解决当前矛盾做贡献吗?你应该感到光荣才对啊!再说了,我也是逼不得已。这样吧,为了对你有所补偿,我可以考虑,我俩签订一个不平等条约。

    三个时辰之后,苏小沫硬逼着我签订了人生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苏李条约》。

    其中一条,尤为过分,明摆着要我成为一个整天撒谎的坏人。苏小沫在条约中赫然写道,不论何时何地,李方都必须对苏方心存敬意,时时赞美。

    譬如,苏小沫上课抢答,受到老师表扬,我得款款深情地在背后接着跟风,哇,苏小沫,你真厉害!简直是神童!

    苏小沫得意地笑了,她果然是个傻里傻气的神经病儿童。

    有点喜欢你

    赞美的话说得多了,有的时候会在心里产生一种极不正常的反射。以前,觉得苏小沫的眼睛太小,现在认为刚好;以前觉得苏小沫的嘴巴太大,现在却嫌它小如樱桃;以前觉得苏小沫的头发太长,现在竟宣扬那是青春的味道……

    我被苏小沫弄得有点头昏脑涨。很多时候,她像无处不在的空气,充斥着我的大脑。有人说,这是暗恋的明显表现。

    期末考试,苏小沫的物理成绩全班第一,有人给她取了个绰号,叫长发伽利略。

    我说,伽利略同学,如果不嫌弃的话,咱们明天到冰果屋小聚一餐如何?苏小沫笑了,明亮的眼睛如同深秋里的晨阳。

    苏小沫穿着大红连衣裙向我款款走来时,似乎整个世界都在跟着她的脚步微微震颤。

    吃饭的时候,苏小沫一直凝视着我。她的眼睛,像一柄被烧得通红的利剑,使我坐立不安。我以为,她有点喜欢我,岂料,她竟讪笑着说,哈哈,看来书上说得不错,冷读术的确有些厉害!

    我闭上眼睛,深吸大口柠檬汁,浑浑噩噩地跟苏小沫说了一句,其实,我有点喜欢你。

    苏小沫空前绝后的回答,使我哀伤不已。她挤眉弄眼地说,哇,你和我真有默契,其实,我也喜欢我自己。

    变窄的心

    我和苏小沫陷入了一种彼此无法解开的僵局。虽然,她幽默地拒绝了我的表白,但却无法拒绝我喜欢她的心。

    苏小沫开始和前排男生打得火热。记得她曾说过,前排男生是个如假包换的娘娘腔,柠檬头,大瞎眼,豆腐脸,和他说一句话都能恶心三个月。但现在,她把这些忘得一干二净。

    体育课上,肌肉男安排全班同学玩接力赛,我和前排娘娘腔分在一组。苏小沫为了给他加油,差点没把嗓子喊哑。

    娘娘腔晃着额前那两缕头发气喘吁吁地朝我迎面奔来,我刚伸手准备接棒,娘娘腔就一脚踩在了我的大脚趾上。

    我怒不可遏地挥出拳头,二话不说,冲着他的豆腐脸就是两个致命的组合拳,鲜血顺着他的鼻孔哗哗地往外涌。

    苏小沫像疯了一样,一个箭步飞身过来,朝我的胸口就是狠狠两拳。她面目狰狞地说,没想到你竟是这么个心胸狭窄的小人!

    我笑了,拖着受伤的右脚,在球场上狂跑。微凉的风,转瞬便吹干了我流出的泪。

    苏小沫,你知道的,我以前根本不是这样的人。我从不和人争斗,也不和任何人比赛,甚至,善良谦和到使人觉得懦弱。

    我的心,之所以变得这么窄,完全是因为住了一个你。

    改变自己

    苏小沫说,娘娘腔不管怎么样,也算是个成绩优异的好学份子,和他在一起,好歹能学点东西。你呢?你会什么?除了那些恼人的恶作剧,除了年年倒数,你还能做什么?

    我真没想到,苏小沫,在你心里,我会是这般一文不值。

    暑假,我破天荒地参加了高考集训。我把高一至高三的课本,当成武侠小说,翻来覆去地读,我从来没有这么认真过。家里人都以为我心理出了问题,接二连三地找我谈话。

    我没有任何目的,也没有任何梦想。我一头栽进书的海洋里,煮字疗伤。没人知道,我之所以这样,不过是为了在有限的时间里向苏小沫证明,其实,我也可以很优秀。

    娘娘腔依旧在我的耳畔唠叨着关于苏小沫的故事。我来不及发火,来不及抬头,来不及审视苏小沫当时的表情。我能做的,只是安静地演练集训班发来的习题。

    亲爱的牛顿先生

    大红榜单下来那天,很多人都哭了,唯独我,充满了复仇的快慰。我和苏小沫考进了同一所大学。而娘娘腔,终因临场发挥失意,沦落进三流院校的行列。

    苏小沫一直没有联系我。

    九月,我背着厚重的行囊赶往南京。在这座炎热的城市里,苏小沫像一颗被蒸发的水滴,再也没有出现。

    迎新晚会那天,室友硬拖着我去了。穿过晨读林的时候,我忽然看到了苏小沫。她穿着浅蓝色的运动衫,远远地站在路灯下。为了避开她,我绕走小路,从她脚下的百花道穿行。

    哎,傻瓜,你中计啦!你到底还是被我骗到南京来了,哈哈!咱们的《苏李条约》还没到期呢!苏小沫站在昏黄的暖光中,得意洋洋地看着我。

    直到这一刻,我才恍然大悟,她的良苦用心,使我有些感动。

    喂,我要跳了啊,接住我!苏小沫晃着双臂,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呵,亲爱的牛顿先生,如果可以,请你用力学公式帮我算算,我此时的臂力,到底能不能承受这位伽利略先生的纵身一跃?

    载于《意林》

    有些爱是无声的,但却一直处心积虑,这么做无非就是希望最后可以跟你在一起。

    奇气磊落撑苍穹

    文/奇清

    我会拥有这样的爱情——全世界在我眼中分为两半:一半是她,那里一切都是欢喜、希望、光明;另一半是没有她的一切,那里一切都是苦闷和黑暗。

    ——列夫托尔斯泰

    一个执著深爱的人,心地光明磊落,其映射出来的必然是一股奇瑰之气。她叫唐筼,又名“晓莹”,出生于1898年,祖籍广西灌阳。有人说,唐筼奇崛瑰美宛如山岳河流:高崖充罗幕,清川披华丹。

    之所以瑰美奇丽,人们都说唐筼是受到了家庭的熏陶:她的祖父唐景嵩是同治四年的进士,中法战争时,任吏部主事的唐景嵩慷慨请缨。因功擢升,后任台湾巡抚,在中法战争中屡建功勋,是令人景仰的爱国将士。也许如人们所说:家风淳厚,福祚绵延,但也更在于她能勤奋修习。

    唐筼自小就特别爱读书,在天津念书期间,她的文化课成绩非常优秀,还喜爱音乐、美术等。暑假时,别的女孩子往往上街逛集市去了,她却待在家中,用旧报纸练习书法,因而书法成就曾得到散原老人陈三立等多位大家的赏识。绘画也有相当造诣,在北洋女师学习期间,唐筼的钢笔画曾被收录于《也同欢乐也同愁》一书中。

    她文武双全,当时,女子体育教育已开始流行,唐筼凭着过硬的体育能力争取到公费学习的名额,于1917年初,前往上海基督教女子青年会设立的体育师范学校就读。两年后以优异成绩毕业,回到天津母校担任体育部主任。后来,她又到南京金陵女子大学深造,就读体育专业本科。毕业后,任职于北京女高师,曾是许广平的老师。

    “险语突兀泣鬼神,奇气磊落撑苍穹”,这种奇崛之气不仅撑起了唐筼璀璨的学业,而且撑起了她的一片熠熠生辉的爱之天空。在北京,有人说唐筼是漂在京城的“剩女”,因为那时她已是二十九岁的“大龄女子”了。也许应了这样一句话:爱情不是寻找来的,是等来的,“撑”来的。

    那是一个周末,见窗外花事零乱,一种诗情在她心中漫泛上来,于是找出祖父的两副条幅:“苍昊沈沈忽霁颜,春光依旧媚湖山;补天万禾忙如许,莲荡楼台镇日闲。”另一副是,“盈箱缣素偶然开,任手涂鸦负麝煤;一管书生无用笔,旧曾投去又收回。”

    她曾许多次看过它们,见到诗幅就仿佛感受到了祖父当年的英豪之气。这一天,她将它们挂在居室的厅堂之上。

    一次,清华有几位同事于闲谈中,有一位偶尔提到曾在一位女教师家中,看到墙壁上悬挂的诗幅末尾署名“南注生”,这位同事不知“南注生”是什么人。

    其中有一位教授吃惊地说:“此人必是灌阳唐公景嵩之孙女也。”南注生是唐景嵩的别号,其写的“请缨日记”这位教授早已读过,于是有了不久后登门拜访女教师的冒昧之举。不错,这位教授是陈寅恪,女教师就是唐筼。

    陈寅恪祖籍福建上杭,1890生于湖南长沙。祖父陈宝箴为清未湖南巡抚,系著名维新派骨干;父亲陈三立是晚清著名诗人。其时,陈寅恪从德国柏林大学毕业回国,以学识渊博,通晓数十种语言文字而受聘于清华国学研究院。年已三十七,仍没将婚姻放在心上。

    他去观摩“南注生”的诗幅时,与唐筼相识并一见钟情。第二年,即1928年,两人在上海结婚。因奇崛瑰丽而在时光中“撑”着,就这样撑出了两人的旷世奇缘。

    婚后,二人你侬我侬,恩恩爱爱,可这段奇缘似乎注定了让唐筼更费力地撑持着。婚后,很快迎来他们爱的结晶,但就在大女儿出生时,以前患有心膜炎的她,被诱发为心脏病。在呼吸感到异常困难时,她想到了母亲,母亲是在生她时难产而逝的。可她就是要硬撑着:不能让他没有了妻子,甚或没有了孩子。唐筼的这种因对丈夫的爱而坚强、而撑持,终于让死神放手。

    随着第二个孩子、第三个孩子的出生,家务越来越繁重,家庭事业两难全,瑰丽高雅的她把自己变成一个撑起一片家庭天空的旧式主妇,全力支持丈夫的展翅翱翔。

    这段时间,陈寅恪任清华大学历史、中文、哲学三系教授兼中央研究院理事、历史语言研究所第一组组长,故宫博物院理事等职。她以丈夫的成功为荣,为孩子们的成长而欣喜。她以为他们这个家的天空从此以后就是晴好,一碧如洗,风和日暖了。可以放下自己高高举着的手,不必再吃力地撑着了。

    然而,1937年,日寇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夫妻两人拖儿带女,仓皇逃亡。此时,大女儿九岁,最小的才四个月。一路辗转,从北京到长沙、梧州,到香港。这时学界在昆明成立西南联合大学,丈夫去任教,她因长途颠簸心脏病复发,再也无法行走,只能带着三个幼小的女儿在香港暂住。

    1940年暑假,陈寅恪到香港探亲,并等待机会赴英国,应牛津大学之聘。然而,欧洲战事导致地中海断航,他只好暂住九龙,在香港大学任客座教授。1941年12月,日军发起太平洋战争,香港沦陷。日本人以“日币四十万元强付寅恪办东方文化学院”,俯首事敌岂是陈寅恪的性格!他只好带着全家仓促地逃离香港,先后任教于广西大学、成都燕京大学。

    为了打理好家,唐筼不得不精打细算,丈夫身体不好,为了给他补充营养,她曾买过一只山羊,每日挤一碗奶让丈夫喝下。生活常常捉襟见肘,她却将家庭的里里外外,打理得井井有条。这一切丈夫看在眼里,疼在心上,他不止一次地对儿女们说:“你母亲是这个家的主心骨,没有她,就没有这个家。”丈夫的话让她心中如同抹了蜜一样,一切累和苦全都烟消云散。

    可这时病魔却像沉重的乌云向丈夫袭来,由于战争环境中的颠沛流离、劳作辛苦,使得陈寅恪患上眼疾且日益恶化。到1945年8月,他因视网膜脱落而导致双目失明。9月,陈寅恪应英国皇家学会邀请赴英治疗,英一流的眼科专家对他的眼疾实施两次透热疗法,但未能有明显效果。视力仅仅达到从明亮处视物,能见到模糊轮廓。

    复明无希望,陈寅恪有一种生不如死的痛苦。“百年夫妇百年恩,纵沧海、石填难数”,唐筼以女性全部的体贴安抚丈夫身心的创痛。除了细心照料丈夫,她还为他查阅资料,诵读报纸、信件,并承揽了家中所有来往书信的回复,能诗善文,上佳书法,让她比丈夫做得一点也不差。

    本以为一路艰辛地走来,晚年可以笑看夕阳,不料那场声势浩大的运动又将一切都碾压得几乎成为齑粉。一浪高过一浪“触及灵魂”的“斗争”大潮,一次次地侵凌着夫妇俩的身心。作为“反动学术权威”的陈寅恪被迫不停地写检讨,写交待材料;卧病在床的他,连喝一瓶牛奶都要申请。一代学者,风烛残年里,受尽屈辱和折磨。

    此时,有多少人要唐筼和丈夫划清界限,她却坚定地和他在一起,身兼护工、秘书,帮双目已失明、一条腿伤残的丈夫写永远也写不完的“材料”。她为他累得头发花白,佝偻着腰,还要遭受造反派的拳打脚踢。

    一直以来,唐筼常年受心脏病的困扰,如在香港时她心脏病复发,竟至病危。从桂林往成都途中又染痢疾,一个多月后才痊愈,“文革”的磨难,使得她的身体变得一天比一天更糟。

    陈寅恪说,我一直想先她一步离去,看来这个愿望成了泡影。悲痛之余,他以颤抖的双手,摸索着为她写了挽联:“涕泣对牛衣,卌载都成肠断史;废残难豹隐,九泉稍待眼枯人。”真挚的情感跃然纸上,几乎每人见了这副挽联,都禁不住潸然泪下。

    没想到,唐筼就如同这一辈子一样,坚强地撑着,不肯离去。1969年10月7日,被誉为“三百年乃得一见的史学大师”的陈寅恪凄凉离世。此时的唐筼已卧病在床,她没有流一滴眼泪,很平静地处理了丈夫的后世。四十五天后,即同年11月21日,唐筼也走了。这年,他七十九岁,她七十一岁。

    有人说唐筼死于心脏病;也有人说她大半生靠药物维系生命,停药十余日,生命就能轻松结束。也许是丈夫去后,她认为自己再也不需要撑了,撑着实在太累太累!总之,唐筼是追随陈寅恪去了,这对才德兼备的唐筼来说是生死相随、生命相依。

    唐筼被誉为“中国好女人”,陈寅恪是精通西学的“中国文化的托命人”,是“近三百年来一人而已”的大先生。“须臾静扫众峰出,仰见突兀撑青空”,陈寅恪撑起了一片学术的天,而唐筼为丈夫学术的天空撑起了一片明丽的家的天,也撑起了世间一片最撼动人心最美爱情的天空……

    载于《做人与处世》

    我们该有多幸运才能遇到这样一个人,她无怨无悔地陪着你走很远的路,吃很多的苦,却从来不要求回报。愿你能早日找到那个他(她),如此,此生无憾矣!

    爱在唐古拉山

    文/小佟探花

    真正的爱情像美丽的花朵,它开放的地面越是贫瘠,看来越格外的耀眼。

    ——巴尔扎克

    10年前,她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驻守西藏的边防军人。他们相知相恋,不久便举行了婚礼。可蜜月还没过完,丈夫就接到电话要回部队。军令如山,她含着泪把丈夫送上了火车。此后,他们相隔两地,一个在四川,一个在西藏,只能电话传情。

    丈夫两年才有一次探亲假。想见面,只能她去西藏。可四川到西藏,来回一次的路费要不少钱。当时她已经下岗,靠一家五金店维持生活。她很想多去看看丈夫,可实在拿不出钱。

    有一次,她去探亲时,看到部队上吃的都是空运过去的冻猪肉。丈夫告诉他,他们的战士要是吃上一顿鲜猪肉,跟过年一样高兴。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于是,她琢磨着,如果把活猪从四川运到西藏,既能让大家多吃上几回鲜猪肉,也能赚些路费,多来看看丈夫。

    她把想法说出来后,遭到了丈夫的极力反对:“你简直是不要命了。进藏公路艰难凶险,海拔又高,高原反应严重时会要了人命。再加上气候条件恶劣,要是遇上泥石流和雪崩,必定是有去无回。”

    丈夫的“危言耸听”没吓倒她,为了丈夫,她要冒这个险。回去不久后,她便卖掉了五金店,又东挪西凑了些钱,买了1000多头猪,雇了十几台大货车,浩浩荡荡地向爱的方向进发了。

    她的路线是从南充出发,途经成都、汶川、若尔盖、陇南,绕道兰州、西宁、格尔木,到达拉萨后,再经过八一、米林,最后到达丈夫部队的所在地——位于林芝的唐古拉山,全程大概3800多公里。为了能早点到,她日夜赶路。可又害怕猪无法适应恶劣条件,一路上都不敢合眼。进入藏区后,她还得强忍着高原反应,不停地给猪喂水。但由于车上装的猪太多,加上高原缺氧,赶到时,车上的猪死了一大半,亏了不少钱。

    一次失败没有压垮她。随后,她用房子作抵押从银行贷了20万元,拉着500头猪第二次进藏。这次,她有了经验,顺利把猪运到了林芝。然后,她把一部分猪送给了部队,余下的卖到当地市场。因为当时猪肉市场紧俏,她终于赚回了赔掉的钱。后来,部队为了照顾她,开始从她这里采购猪肉。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她每年都往西藏贩五六趟猪,还在当地建了基地,猪的成活率也大大提高,收入相当可观。但最让她高兴的是,她可以常常探望丈夫,他也可以吃到新鲜的猪肉。

    她和丈夫都沉浸在爱情和事业成功的喜悦中,却忘记了路上的危险。有一次,车队行到半路,天降大雨,山体滑坡引发了泥石流,公路被破坏,通信也中断了。而她又突发强烈的高原反应,脸色惨白,一会儿就晕了过去。和她同行的弟弟哭喊着她的名字,一边给她吸氧,一边给她服下抗高原反应的药。渐渐地,她恢复了意识,清醒过来。3天后,路修好了,她才脱离险境,见到丈夫。一见面,丈夫一把抱住她,号啕大哭。这几天,他度日如年,以为妻子真的出了意外!

    此后再进藏,她都要给母亲交代好后事,告诉母亲存折放在什么地方,密码是多少……丈夫不忍心看她再冒风险,劝她不要再运猪到西藏了。可她不听,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经常见到丈夫。

    后来,丈夫终于转业到了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武装部。如今,他们可以一起去菜市场买菜,一起下厨房做饭,恩恩爱爱过着幸福的小日子。

    这就是我的表姐,一个四川女子演绎的爱情传奇。

    载于《智慧背囊》

    爱情到底是什么,她可以让人为她神魂颠倒生死相许。也可以使人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

    灵魂的救赎

    文/旭旭

    爱是火热的友情,沉静的了解,相互信任,共同享受和彼此原谅。爱是不受时间、空间、条件、环境影响的忠实。爱是人们之间取长补短和承认对方的弱点。

    ——安恩·拉德斯

    一

    这几天,表妹正跟爱人正闹别扭。一气之下,她跑回娘家。她躺在床上,边看电视,边在心里默默数落着丈夫的种种不是,她觉得丈夫太窝囊、太没本事、太普通了,工作十几年了还是一个小职员,每月挣得那几个钱,刚刚糊个口,买不起房、买不起车。想想自己几个闺蜜,不是嫁了个当官的,就是嫁了个“富二代”,她们哪个不是小日子过得风风光光,有声有色。自己想当初真是瞎了眼,怎么嫁了这么个没能耐的人。表妹越想心里越烦、越伤心。

    突然,电话铃声响了,她懒洋洋地拿起电话。电话是她的一个同事打来的,同事告诉她,她们公司黄师傅的爱人昨天遭遇车祸,不幸去世了。她听了,一下子惊呆了。黄师傅的爱人她见过,一个非常热情、憨厚的人。没想到,这么一个好男人,竟遭遇不幸,过早地离世了。他这一走,黄师傅一个人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还怎么过啊!想着想着,表妹不禁潸然泪下,泪湿枕巾。

    她突然想起自己的丈夫,丈夫虽然只是普普通通的一个人,但他很爱她,一直把自己当作个珍宝,对她很关心、很照顾。他知道她的胃不太好,每次吃饭前,总要让自己喝几口自己做的“开胃羹”,使得自己胃痛的毛病再也没有犯过;孩子上学后,全是他来接送和辅导,从没有让自己操过心。

    忽然之间,这些平时看起来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此时竟充满了温馨和甜蜜,这一件件凡俗的小事,竟变成他的种种优点。她越想越感动,越想越温暖。

    原来,人生中最大的幸福不过是:你在,我在,大家都在好好地活着。想到这,她拿起手机,拨通了那个熟悉的号码。

    手机里刚刚传来一声“喂”,她就是泪流满面,哽咽地说道:“老公,你回来在路上可要注意安全,我马上回家烧好饭菜,等你回来一起吃!”

    二

    这几天,好友华正跟同事闹着矛盾,互相不理睬已有几个星期了。其实,说起来根本不是什么大事,只是心胸狭窄了些。这些天,大家表面上不露声色,其实心里却是翻江倒海,时时刻刻想着这些事。这些事,就像是个可怕的幽灵,如影随形,令自己苦不堪言,备受折磨。

    这天,华正在电脑上写着文案,忽然从电脑下方跳出一则快讯:今天上午,在雨山路一辆小车突然失控,路边两个行人当场被撞身亡。

    看到这则消息,他忽然想起自己与同事之间发生的那些矛盾。此时想想,这些矛盾简直不足挂齿。他想起的竟是同事种种的好来。那次,自己生病没来上班,同事不声不响地把自己的那摊事给干完了。事后,同事一点没提起,后来我还是从别人口中知道的;还有一次,自己的自行车坏了,骑不起来了。同事发现了,主动地把自己的自行车给他骑,而他自己却走着回家了。

    这些平常发生的小事,此时竟清晰地展现在自己的眼前,是那么地明媚和温暖。他心里荡起层层涟漪,涌起缕缕甜蜜和温馨。想到这,他迫不及待地拿起手机,拨通了同事的手机号码。

    手机里传来同事的熟悉的声音。他只说了句:“你有空吗?我想到你那儿坐坐!”同事亲切地说道:“有空、有空,还是我到你这儿吧!”

    三

    平大学毕业后,很快在城里安了家。自从有了自己的小家后,他就很少再回到乡下父母那儿去了。乡下父母思儿心切,每次打电话或托人捎信给他,让他有时间带上媳妇和孙子回老家看看。可他总是推托说自己很忙,没有时间回家。他想,媳妇是城里人,根本吃不惯老人做的饭菜,睡不惯老家的木板床,喝不惯老家的水;儿子要吃肯德基、麦当劳,可老家没有。老家只有菜地里长的苦瓜、黄瓜、地瓜,这些儿子根本不敢兴趣。为了不影响老人们的心情,他每次都推辞说自己忙。就这样,不知不觉间已有几年没回老家了,父母的印象在自己脑海里也渐渐模糊了、淡忘了。

    一天,他的一个老同学打电话哽咽地告诉他,他父母乘坐的马航MH370飞机失联了,一直没有爸爸、妈妈的音信。失联,是亲情最大的缺失,他再也联系不上他的爸爸、妈妈了。说罢,老同学悲伤地痛哭起来。那哭声,深深地刺痛了他,他也呜咽起来。

    他想起了自己乡下的老父母。父母那慈祥的面容、那粗糙的双手、那满头白发,想起了那土屋上冒出的袅袅炊烟,那屋后盛开的一片片粉红色的桃花,那门前小河潺潺的流水,还有院子里那可爱的小花猫,这一切竟变得格外亲切温暖。

    想到这,他抓起手机,拨通了父母的电话号码。电话里刚刚传来父亲的声音,他就热泪盈眶。他哽咽地说道:“爸爸,明天一早我就带着媳妇、儿子回来看你们,你们要多保重啊!”

    载于《阅读》

    我们一路走走停停,总是在丢失些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那些最真实的温暖和爱,还有最亲的人。我们总是看不见自己的幸福,总是看到别人的光鲜。只有失去时,才知它的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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