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春日载阳,有鸣鸧鹒。……”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
当年的罗扬还完全不明白那些诗,他只是按照姑奶奶的要求在嘴里重复着流传千年的古老句子,就像重复一首童谣。但他喜欢姑奶奶读那些句子时的神韵,还有它们本身的朗朗上口。
彼时,罗扬与司马寻心坐在院子里,用一首首古诗应和着从槐树冠上抚过的习习微风,稚嫩的、柔美的、婉转的歌谣在小城上空飘浮。
那是多么静谧的院子啊!每一个安静的下午,他和司马寻心就这样坐在槐树下读《诗经》,直到阳光从树冠后隐没,暮色中晕染出夜的凉意,小城里那些幽深而模糊的窗户上闪现出星星点点的灯火。
然而,一切成为记忆。安静的院子,亲切的笑容,美妙的读书声,掉进岁月侵蚀出来的长长的隧洞,看不到底,更不知它们跌落至何处。
罗扬站在戏台上。午后的阳光像一把烙铁,硬生生烙在他的头顶。“地道战,嘿,地道战,埋伏下神兵千百万……”他跟随这旋律机械地引吭高歌。下面是好奇而兴奋的面孔,扭曲着,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畏惧。眩晕使他分不清台上台下。“地道战,嘿,地道战,埋伏下神兵千百万……”没完没了地眩晕。当他终于清醒地睁开眼睛,却看见司马寻心——被他称为姑奶奶的那个体面的老太太站在戏台上。热辣辣的阳光在嘈杂的叫嚣声中震荡,激起一层又一层热浪。姑奶奶脸上原本平和的笑容此刻被热浪切割得支离破碎……
黄昏降临,广场上的人散了。四处很安静,凝重的空气压迫着县城的每一个角落,好像黑夜逼迫着黄昏,要将最后一丝光线挤掉。姑奶奶独自离开死寂得如同殡仪馆的县卫生院,穿过寂静无人的长长的大街。她的绸衫上盛开着一团一团暗淡的红花。那是斑斑血迹。因此她闻不到花儿应有的芬芳,只飘散出枯腐和血腥的气息。她一边走一边低头看绸衫上的花团锦簇,终于到了十字街中心的钟鼓楼,然后上到钟鼓楼顶端。在浓重的暮色掩映下,钟鼓楼四周鸦声一片。姑奶奶翻出陈旧晦暗的红色木护栏,往前迈了一步。那一刻,她感觉自己像一只大鸟,在寂静的暮霭中展翅飞翔。于是,她用飞鸟般绝望的自由,在暮色中抖落了一片血色的羽毛,像秋风中的一枚落叶。
一切都幻化成那只晶莹的玉镯,突然跌落在院子里。罗扬抚摩着它的累累伤痕,破碎的心。
麦穗向罗扬走来。他们常常坐在院子里,看槐叶飘落,地上铺了一层绒绒的浅黄,院子里溢满紫槐叶若有若无的枯干气息。
“我要送你一样东西。”罗扬对麦穗说着,手捧一个红丝绒布包递到她面前。红晕将她的脸映得流光溢彩。
“这是什么?”
“一只玉手镯。”
麦穗接过丝绒布包打开,看着玉镯幽幽的晶莹剔透,还有那道醒目的裂纹。
“它曾经是一颗破碎的心。”罗扬指着裂纹说。于是,他对她讲起了有关玉镯的故事。它是曾祖父传下来的,原本有一对,是曾祖父送给曾祖母的定情物。曾祖父和曾祖母一生相亲相爱。很自然,曾祖母把玉镯当成了带给她幸福的灵物,要她的儿孙一代一代传下去。一九三一年冬天,已经成长为青年的祖父遇见了东北流亡女学生,玉手镯也开始了离乱的遭际。
“你曾祖母将玉镯送给女学生了?”
“是的。”
“她后来成了你的祖母?”
“不,我祖母生长在西北小县城,是个旧式家庭的小姐,一个本分的小脚女人。”
“女学生呢?”
“她去了美国。她又回到县城的时候已经是个老太婆。祖母去世后,她与祖父度过了属于他们的一段时光。可惜我只有这一只损伤的玉镯能送给你。你能接受它的破碎吗?”他看着她的眼睛问道。
“你的就是最珍贵的。”麦穗接过手镯说。
“另一只手镯在母亲那里,她要亲手戴在儿媳的手上。”罗扬又说。
“那么,你现在就给我戴上吧。”麦穗抬起一只胳膊伸到他面前。
“如果某一天,母亲不愿留给你那只完好的手镯,你会介意吗?”
“我只要这只破损的。也许破碎就是一种圆满,是它本身或者我们命运的圆满。”麦穗答道。说完这句话她就开始后悔。她觉得自己的话像谶语,冥冥中透出一丝不祥,流水样哗哗啦啦奔向她和他的不可知的未来。
风摩挲摇动光秃秃的树枝,地上的黄叶打着卷儿,飘飘浮浮,枯干的气息愈加浓烈了。麦穗抚摸着玉镯的伤痕,心头一阵震颤,有短暂的晕眩漫过全身。
罗扬终于把有一道醒目裂痕的手镯给麦穗戴上了。然后他用双臂缠绕着她。她在他双臂的缠绕下第一次被一个男孩亲吻。
热烈而漫长的亲吻。从深秋到初冬,槐树落尽最后一片叶子,天空飘起了细碎的雪花。
洁白的雪的世界。火红的玫瑰。晶莹的玻璃器皿。温暖的火炉。热烈的恋情。一种幸福和激情叩击着心扉。
时间不会停滞。春,夏,秋,冬。最终,冬天停在梦里。
雪总要融化,就像梦总要醒。
玫瑰花瓣残留下褐色斑点,它等待飘零。日子在枯萎。两颗心发出如玻璃般破碎的声音。一切在破碎声中走向尽头。他们必须面对琐碎的现实——罗扬不得不去见母亲,聆听母亲最后的临终遗言。
母亲说:“我怕不行了。”
罗扬说:“我去请最好的大夫。”
母亲说:“让我回县城的老屋去死吧。”
罗扬说:“老屋已经不属于我们。”
母亲说:“把柳絮接来,我要把玉镯传给她。”
罗扬说:“你这样做是否草率?”
母亲说:“柳絮照顾我这么多年,你该和她成亲了。”
罗扬说:“我一直当她是姐姐。”
母亲说:“别嫌她岁数大。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媳妇大几岁知道疼人。”
罗扬说:“有一个传说,我必须娶本县的女子为妻。麦穗应该和我们具有相近的家族传统。”
母亲说:“不要相信那些传说。如果传说是真的,你也不能再遵从了。我读过书,知道血统很近的人结亲可能会留下缺陷。比如,在你出生之后,我又怀过四个孩子,却没有一个成活的,这是不是遗传的缺陷呢?”
罗扬说:“可是,我应该有自己的选择。”
母亲说:“男人最大的幸运就是娶个好媳妇。柳絮能当个好媳妇。”
……
母亲说:“做人不能昧良心。”
……
母亲说:“我不亲眼看见你把手镯给她戴上,死了也闭不上眼睛!”
……
很快,柳絮来了,接过母亲的玉镯。
母亲安然死去。葬礼时,柳絮像一个孝顺的儿媳妇一样,用声嘶力竭的哭打湿了村寨的街街巷巷。
罗扬和柳絮离开沙湖村。村寨以及母亲的新坟掩隐在影影绰绰的晨光中。盐碱地和戈壁滩寂静得令人窒息。行走在荒原上的他们像两株将枯的树,仿佛是黄沙和卵石在脚下移动,而不是他们在行走。
昏天黑地的沙尘暴。被遗弃的断壁残垣。深夜里的狼嚎。他们等待着成为狼群的美餐。
柳絮希望自己和罗扬能生死与共,最好能一起葬身狼腹。但她不想让自己死得不明不白。她向他反复提及当年留在沙湖村的那个女子的故事。那个女子的真实结局是:她为了心上人来到了村长的院子,但她一开始就没有摆脱院子里呛人的莫合烟味对她的包围……
柳絮哭着,身体在黑夜中轻轻战栗。
“我真心地感激你。”罗扬说。
“我不需要感激。”柳絮说。
“我一直喊你姐姐。”罗扬说
“我不能做你的姐姐,我不是你的姐姐!”柳絮说。
“好吧,我负责……”罗扬说。他必须为她的故事承担一个结果。
喜庆的日子最终要到来,由不得罗扬拖延。看着盛装的柳絮,他一直在想象麦穗做新娘的样子。他在想象中频频举杯,酩酊大醉。
“罗扬,你喝多了。”柳絮想夺过他手里的杯子。
“我是男人,我有喝酒的权利!”他推开了她。
新婚之夜,罗扬醉得一塌糊涂。他和柳絮开始了一塌糊涂的生活。
曾经,柳絮想过拒绝他的醉态,尽管她并非真的打算放手。她最终选择用真情去感化他,尽管很委屈自己。
“我想给你生个儿子。可能不行了,我已经三十五岁。”
“不生就不生吧。南方城市有好多夫妻不要孩子。”
“你是单传,是罗家唯一的后人,我不能等到将来无颜见妈妈。”
“我们去看医生。兴许医生有办法。”
“你想离就离吧,这些年,你一直嫌恶我,我也过够了。”
“我没有嫌恶你。我只是不能欺骗自己,欺骗你。我一直把你当姐姐。”
“我们离婚吧。你去找一个干净的、能给你生儿育女的女人。”
“不,我们不离婚。过去的事不是你的错,你没有不干净。”
“既如此,我们抱养一个儿子。”
“以后我们好好过日子。”
这年冬天,罗扬给两岁的孤儿豆豆正式办理了领养手续。
豆豆叫罗扬爸爸,叫柳絮妈妈。他们终于有了一个儿子。他给儿子取名罗鹏飞,希望儿子能像鲲鹏一样展翅高飞。她给儿子编织毛衣,用尽全部的温暖和智慧。在三年里他们带着鹏飞搬了三次家。当他们住进司法局家属院时,已经无人知晓罗鹏飞不是他们亲生的儿子。
一个平静的三口之家。
罗扬总算见到她了。
一夜大雪。初春的倒春寒横扫着砂城。马路上积着冰凌,街道两旁是晶莹剔透的树挂。在一片冰冷的银色中,他听见了她热切的呼唤:“罗扬——?!”
他走向她,同样热切地呼唤:“麦穗!”
但他又疑惧地转过头去,对同行的人说:“她是我的一个熟人。”
她似乎明白了什么,黯然地低下头,牵起身边的小姑娘说:“我们回家吧!”
他追了一步:“麦穗,请你……”
……
“她是你的女儿?”
“是的。她叫麦子。”
“你也已经有女儿了!”
小姑娘仰起脸看着他:“叔叔好!”
他眼看着她们离开,像两个小黑点,消失在白雪皑皑的世界尽头。
对于现实,他只能保持沉默,或者逃遁,潜逃到属于他的故园。
它还能给她庇护吗?或者它只在梦里存在过?那曾经属于他和她的,真正的家园。他顺着她走过的足迹寻找……
一座用榆树枝围起篱笆的小院,院子里生长着杏树和紫槐,树荫里是年代久远的房子,雕梁画栋。春天,槐树枝叶茂密,白色的杏花在风中摇曳,蜜蜂于花叶间流连忘返;夏天,槐花的芬芳和杏子的甘醇招来一拨又一拨热闹的孩子。祖父、父亲和他都是出生在雕梁画栋的房子里,它是他们的乐园。
有一年初夏,淡黄的杏子刚挂满枝头,一群疯狂的人拥进来,掘地三尺,毁了院子里的树,寻找祖孙三代的“毒根”。房子成了他们理所当然的司令部,并重新种上了一些槐树。
祖父在那个夏天去世。
父亲随水库工地的爆炸声消失。
母亲带着他在乡下艰难度日。
多年后,他大学毕业,怀抱着几本“主义”返回砂城。
槐花飘香的季节,他陪母亲到县城。房屋还在,雕梁画栋依旧,只是容颜已经苍老模糊。他推开篱笆门,一眼就看见了她。她正坐在院子里读张爱玲的小说,以为他和母亲是问路的过客。她说她叫麦穗,是这院子的主人。原来,在不时兴文攻武斗的某一年,“司令部”重新恢复了民居的功能。她就是那个“司令”麦三的女儿。在他和母亲商谈是否要收回宅子时,他看着楚楚的她,突然想到这院子现在只需要她——紫槐树下,一个如槐花般淡雅芬芳的女孩陪伴着它。他违背了母亲,决定放弃那座院子。在他心里,在他第一眼见到她的那一刻,他就认定他的未来是属于她的,那院子当然也是属于她的。母亲一怒之下回到他们曾经漂泊的地方,他独自一人又返回到砂城。
他在院子里找到那只隐藏了多年的玉手镯交到她手里,就像当年祖父将一对玉手镯郑重地给祖母戴上。很遗憾,手镯上有一条破损的裂纹,他用白蜡将裂纹填满,又涂了一层绿色。她没有嫌弃它的破碎,很欣然地戴上它。
不久,她唯一的亲人祖母去世,她惘然无措地来到砂城,来到他的小屋,她说她只有他。他告诉她要陪她走以后的路,但他终究逃不掉命运的安排。她选择了逃离。
推土机轰隆隆,碾过小县城。古老的、陈旧的一切土崩瓦解,随之而起的是一幢又一幢高楼大厦。县城消失了,槐花飘香的小院也一并消失了。他再也找不到她。
他知道,她逃不掉推土机隆隆的追逐,逃不掉城市的侵蚀,更逃不掉命运的追捕。他也不能。他因此恼怒万分,甚至暴虐。这是他们与命运的相互对抗,没有最终的胜利者。
直到今天他才醒悟,这座城市真的不属于他,也不属于她。那遥远的带篱笆的小院才是他们真正的家园。
但他们已经回不去了。
他曾经站在破败的宅院前,目光越过残墙断垣,在那篱笆坍塌、杂草萦绕、瓦砾遍布的荒芜中,他终于看见那棵老槐树。它只剩下一截树桩,但它的每一道裂缝和划痕,以及它历尽的岁月沧桑都历历在目。它用它不甘枯朽的心看着他。他站在它面前,泪如雨下。他仿佛听见了它若隐若现、断断续续的哀嚎,和着他的热泪,在他和她最后的栖息地作最后的挽歌。
只是树桩上的裂缝依旧、划痕依旧、皱纹依旧……亲爱的人,不知是否依旧……
分不清是记忆还是梦,就像一个醉汉,罗扬沉迷于对往昔的追抚。
喝酒和回忆,成了罗扬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两件事。而且他在不惑之年真心喜欢上了喝酒,虽然他从前一直是喝酒的,但多半是出于交朋结友的应酬,还出于一个西部男人应有的气魄。现在,身体和年纪的原因使他戒除了喝酒时的豪饮,这并没有什么关系,每次他只要一点点酒就足够了,在那一点点的醉态蒙眬中,他似乎从虚构的情节里找到了生活的真实,或者是往昔岁月的真实。因此他没有理由不喜欢酒,就像他没有理由拒绝回忆。
正是因为想喝一点酒,罗扬在一家温馨浪漫的街边排档里遇见了桃子。桃子坐在一张空桌旁,好像在等人。
罗扬认得桃子,是那年六月他和老司结伴在砂城发团前往北京和秦皇岛的一个旅行团里。当时桃子和陆思豫在一起,随行的还有陆思豫的司机。
那是一次沉闷的旅行,大家各怀心事。老司一直想离开砂城找一个大中城市发展,借着旅游的机会前往北京考察。罗扬很久没有轻松过了,他是出去散散心。陆思豫则说他们要到北京参加订货会,随旅行团走可以顺路到景区看看。听见这样的话老司冲他们古怪地笑着。陆思豫也跟着怪模怪样地笑,且一再强调他的“顺便看看”。司机是个中年西北汉子,闷头闷脑,一路很少说话,只是极负责任地提着陆思豫的密码箱。旅行团里另外还有三对夫妇,他们都带着即将上学的孩童,说孩子还没出过远门,等开学后机会就少了。三个六岁左右的孩子在一起玩耍,玩累了倒头便睡,倒很少吵闹。
于是一行人顺便看看八达岭、十三陵、故宫、圆明园。每到一处,大家争先恐后地拍照。照片还没有拍完,导游就催促大家抓紧时间赶路,然而他却领着组团成员到指定的纪念品商店买东西:玉器,首饰,甚至药材。进出这样的店铺桃子最高兴,因为每进一家商店她都有所收获,从几百元到上万元的饰品快要塞满手提包了,一点也看不出她是月薪不过一千多元的工薪人员。每当此时老司都会在他脸上挤出古怪的笑容。
桃子大约是对老司一路古怪的笑有点不适应,她说要在北京一个同学家里暂住几天叙旧,提前离开了旅行团。陆思豫和他的司机到北戴河后也离开了旅行团。老司从天津转道去了大连。最后走到秦皇岛的只有罗扬和那三对带孩子的中年夫妇。“你们的孩子真可爱。”在最后分手时,他由衷地对那三对中年夫妇说。
那次偶然同行,罗扬对桃子本没有特别的印象。但此时在排档里,她手腕上戴的翡翠手镯却吸引了他的目光。由于家庭的缘故,他对手镯有着比常人更特别的注意力,使他认出桃子所戴的手镯正是到十三陵附近的一家纪念品商店买的,他也由此联想到当时老司古怪的笑容里隐藏的真实含义,也由此联想到这个晚上桃子要等的人应该是谁。
但桃子最终没有等到要等的人。罗扬邀请她共进晚餐。然后他开车送她回宿舍。临下车时她问:“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但她最终也没有说出来她需要他帮什么忙。
后来罗扬得知,陆思豫没有赴桃子的约会,是因为他手下的员工麦穗在车祸后突然不治而亡了。陆思豫是治丧委员会的负责人。
麦穗的葬礼上,他看到桃子献上的一束红玫瑰和写在脸上最真诚的哀伤,他感觉到了一股暖流震颤着他的心扉:一个可以算是陌生人的女子竟和他的心意如此相通!所不同的,他的感伤只能深深地掩盖,而她却敢于用坦诚打动每一个参加葬礼的人。也许,这就是年轻与年迈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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