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一声,狐狸松开抓着周俭华胳膊的爪子,周俭华整个身体像是被抽光了骨头似的,沿着墙面软趴趴地滑落在地上。我顺着他倒下的地方看过去,只见周俭华两眼大睁,眼框里不见一丝生气,黑眼珠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涣散消失,直到眼球上只留下一片浑浊的白色。
恐惧源源不断地涌上心头,尖叫呼之欲出却生生卡在喉咙口。再度抬头,不出意外撞上狐狸嗜血暴戾的目光。
快跑,快跑,快跑!
脑海中盘旋不去的两个字,只有快跑!
狐狸大约是看穿了我的想法,并不打算给我逃命的机会,两只胳膊向前伸出的同时,尖细锐利的指甲也在十指上顿显,在昏暗的过道里闪烁令人望而生畏的泠泠光点。
不等我做出反应,狐狸猛地向我扑来,我尖叫着蹲下身体抱住头,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甫一蹲下身子,余光便瞥到走到另一头有个醉醺醺连走路都走不稳的大汉正往我们这边走,再一抬头,狐狸也发现了那个大汉,而他扑向我的身体正悬在空中无法收回。
趁他犹豫的当口,我一咬牙,前滚翻三百六十度,稳住身子,见手边就是已经成了一滩皮囊烂泥的周俭华,我强忍住胃里翻腾,起身,奔跑,从后门员工通道夺门而出。
一气呵成。
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就是有这种激发潜力的能耐。
分明没有看到那只狐狸是怎么杀了周俭华的,可我就是知道,如果再做停留,他一定会杀了我,他的眼里满是杀戮和贪婪。到了这种境地,我根本顾不上周俭华有没有人收尸,顾不上到底是林立变成了狐狸还是狐狸变成了林立。脑子里仅有的念头,就是跑,跑得越远越好。
跑出至少四五条街,我实在是精疲力尽,原本上班时候穿着的高跟鞋早在半路扔了,打着一双赤脚奔跑,别提有多累。
这个时间点,商店街几乎都已经关门,四周静悄悄的,连个路过的人影都没有。我背靠着墙,双手扶住膝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跑了这么远,总该安全了吧。
然而事实证明Flag不能随便立。我一扭头,狐狸正两眼放光,站在我方才跑过的转角。
“不是说好了建国后动物不能成精的吗!”我欲哭无泪,在他看见我的瞬间,再度往反方向跑去,身后的脚步声快而沉重,仿佛踏碎了一路的水泥地。
紧紧追随在后的巨大身影越来越近,我知道,我的体力快不行了。妈呀,再给我一次机会,只要活下来,我肯定加强锻炼每天都跑十公里。
眼看着身体就快要支撑不住,转过一个弯儿,前方不远处一家尚且亮着灯光的店铺在整条昏暗的街道上格外引人注目,我像是奄奄一息的溺水者,终于找到一块可以自救的浮木。
救命救命救命,我在心中不断呐喊,方才已经变得沉重的双腿,此刻因为再度燃起的希望而重新找回活力。
“救命啊!”一口气重进店里,我却在进门之后浑身冷了下来。
没有人,亮着灯的店铺里,一个人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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