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神医-第三十九章清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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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族,确切说,大荒大部分种族都是一日两顿,朝食与哺食,自然,富裕的人智慧生物也有一日三餐的。但阿珩是绝对的一日两餐,清晨时用朝食,午时用哺食,然后……彻底贯彻落实过午不食的理念。

    对于阿珩的这条规定,三七是最为坚定的抗议者,朝食比别人的提前了一个多时辰也就罢了,早上起来本就肚饿,早点用饭食也好,可哺食也提前了近两个时辰,且用完后就不能再进食,这是要做苦行者?

    云洛不是专门来蹭饭的,只是没到朝食的时间,自然就不曾用膳,然后……正好赶上了药庐的朝食。

    对于超级肥羊,阿珩的脾气与耐心几乎是无底限的好,因此就请云洛用朝食了。也让云洛着实好奇,这家伙的财政问题究竟有多严重?阿珩可从来都谈不上好脾气,所谓的淡然也正是相对苍凛那个动辄杀人试药完全不将人命将人命的疯子而言,跟正常人一比,阿珩的脾气着实……恐怖。

    阿珩并不知云洛在胡思乱想什么,反正她是觉得,其实苍凛的脾气比她好的,也比她善良的。很诡异?想想苍凛的三观吧,苍凛看人族的态度就跟人族看猪羊的态度没什么两样,又不是同类,仁慈客气什么?谁吃猪羊的时候会考虑一下猪羊的心情?尽管对待人族,苍凛的观念很有问题,但他对待同类却是真的很不错,至少阿珩到目前为止都没打算效仿前头的师兄师姐背弃师门。

    没有人会为了异类而压抑自己的本能与欲望,苍凛归根究底,就一种病:生为人族却坚定的认为他自己不是人族。

    所以有的时候,人与变态最大的区别不是生理的不同,而是三观的悬殊。不过阿珩也不会为此指责苍凛什么,生而为人,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在长大之后认为自己跟人族不是一个种族的,除非……他曾经经历过什么让他对自己人族的身份产生怀疑的事。那样的经历,阿珩也有,她也一度觉得自己跟人族不是同类,山林的畜生都不会同类相食,何况是人。若她是人,她怎会食人?人又怎会食用她的血肉?

    她与苍凛唯一的不同只怕就是在她的认知向着非人类的方向狂奔时被人拉住再生生板了回来,而苍凛的认知却在这条路一去不复返。

    朝食很快端了上来,但与华族传统的分餐制不同,阿珩与三七的朝食是一起用的,全放在一张食案上,一同取用,而非一人一案。云洛单独一张案,阿珩对肥羊再没底线也没到与人同案而食的地步,且,便是她不介意,也不会几个人愿意,毕竟……谁也不敢保证食物里没被加些不该加的东西。嗯,阿珩自己也不能保证,与苍凛生活多年的后遗症:习惯性往饭菜里下毒,自己会不会中毒不重要,只要对方能中毒就行。

    虽然近两年,师徒俩的相处“和睦”了许多,但有些事,真的是习惯成自然了,有的时候阿珩自己还没注意到,身体的本能已经先下毒了。

    三人的朝食很简单,云洛是客人,待遇很好,有一头烤全羊与一盆名为苦须子的野菜做成的菜团,一盆霍菜疙瘩汤,还有红枣野菜粥,两个腌鸭蛋;三七稍好一些,一碗大肉,一盆凉拌野菜,一盆蘑菇豆腐鱼,红枣野菜粥,一个腌鸭蛋;阿珩的最简单,只红枣野菜粥并两个腌鸭蛋。

    三七三两口就吃完了自己的那一碗大肉,然后馋巴巴的看着烤全羊啃青菜,一边啃青菜一边馋。并且不时给阿珩布菜,全是菜,布得殷勤,也不知是真的孝顺还是自己不想吃就给阿珩吃,但不管是布菜还是吃菜,他的眼神都没离开烤全羊。

    云洛被看得心塞,三七这模样,就差眼泪汪汪了,着实惹人心怜,可他也真的不能给这孩子吃羊肉啊,阿珩真的会杀了他的。

    不能看三七,云洛干脆去看阿珩。

    阿珩用膳时永远都一个表情——没有表情,准确说,应该是麻木。

    没有味觉,吃什么都没味道,进食也只是纯粹的生理需要。讲真的,云洛很怀疑这家伙是否长期服食祝余丹,四年前同行的那段时间他便不曾看阿珩真的吃过什么,最多饮点汤水解渴。换个正常人,那样做,不饿死也得虚弱,阿珩却一点事都没有,便只有一种解释——祝余丹。

    祝余丹是以祝余草与一些珍贵药材炼制的丹药,可以提供身体很长一段时间所需的能量,因此服食一枚祝余丹,可十日不食。可那玩意磕多了也有后遗症,或许就是因此,阿珩如今才会坐在这里陪着用饭食。

    云洛更加心塞了,他无法想像一个人不管吃什么东西都没有味道的感觉,那样的人生,相信大部分人都会选择一死了之。吃穿乃人生首要之事,其中吃字最为重要,为生命不可或缺的第一欲望与本能,哪怕是再不挑食,什么东西都吃的人,也是有味觉的,难吃也是一种感觉。可若连难吃的感觉都没了,人生也该灰暗了。

    阿珩到如今还活着,只是对祝余丹有一定依赖,而非一死了之,着实坚强,也着实令人心疼。没错,云洛觉得有点心疼,他虽然也自幼体弱多病,可与阿珩一比,他顿时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至少,他能吃到酸甜苦辣咸的味道,能够吃烹饪的肉食,能够享受各种各样的美食。

    云洛的嚼着羊肉,顿觉食不知味,干脆喝粥。阿珩的疱人绝对是随便请的,粥煮得一点滋味都没有。喝了一口粥,云洛又瞧了瞧面无表情,机械般的用木勺舀粥,再送进嘴里的阿珩,用了这许久的粥,这家伙的动作幅度竟不曾有一丝波动。

    苏医师,您老如今对饮食究竟有多麻木?

    云洛忍了忍,还是没忍住:“够了。”

    阿珩与三七不约而同的看向云洛,后者同时将准备夹阿珩碗里的一大筷子凉拌青菜给放回了自己的碗里,他以为云洛是在说他自己不喜欢吃菜而将菜夹给阿珩吃的事。

    阿珩疑惑:“怎么了?”

    “三七你继续吃,我不是说你。”与三七说完,云洛问阿珩:“你家厨房在哪?”

    药庐不止一个厨房。

    阿珩是准备将药庐修建成一个大杂烩一般的地方的,而这一点只看图纸便可知。图纸上,未来的完整药庐应该覆压三四百顷土地,划分为几个区域,病人上门求医的大堂区域,可同时容纳十余位医者坐堂,上百位病人上门;生徒起居与学习的桃李居、卷耳居、树人居,其中卷耳居是生徒学习识字与塑造医德观念的启蒙之地,桃李居是已经识字开始学医的生徒起居之处,树人居则是学医的地方;除此之外更有鹿鸣居、药铺……

    每个区域都有自己的食堂,而某些院落里更有小厨房,但这不包括阿珩住的地方,在有条件时她从不自己做饭食,因此她起居的甘草院根本没有厨房这种设施。

    云洛最后是拿阿珩煎药的炉子来煲粥的,煲粥的米应该浸泡充足的时间再熬粥,但如今也来不及了,便直接淘洗干净后放进了陶罐里。一边熬一边以木勺搅着,避免粟米粥粘上陶罐底部。

    阿珩看得兴趣缺缺,都是吃的,有必要整那么麻烦吗?真挑剔,低头便打算继续喝自己的粥。

    云洛见了,道:“我这粥是熬给你喝的,别喝那破粥了,没滋没味的,难喝死了。”

    阿珩反问:“粥本来就是清淡的食物。”没滋没味很正常。

    云洛道:“那是因为你没吃过人吃的粥。”

    阿珩无言,她这些年吃的粥若不是人吃的食物,难不成是鬼吃的食物?而且,清粥做的再好吃,她也吃不出来啊,十年前,清为了让她恢复味觉,什么法子都试过,甚至异想天开的用酸甜苦辣咸的味道最恐怖的五种东西做了一碗怪汤给她喝。那碗怎么看怎么诡异的汤,换个正常人,肯定得出人命,可她却一点味道都没吃出来。

    七年来,苍凛也挑战过她的这个毛病,但最后放弃了,什么东西都吃不出味道,唯独对肉味敏锐得紧,连狼与海里的肉食鱼类都要望尘莫及,却不是喜欢肉食,而是沾着就吐,大有将肠胃给吐出来的架势。

    “你这根本不是病,是心理问题。”得出这么个结论后苍凛果断放弃,世上最难医的就是心病,除非当事人放下,否则谁也治不好这毛病。

    阿珩决定不理会云洛,继续吃自己的。

    云洛一把拍掉了阿珩手里的粥。“信我一回。”

    阿珩默然片刻。“若你做的不好,我请你饮我专门为我师父调制的茶汤。”

    三七:“……”阿珩给苍凛准备的吃食有哪一样是不带毒的?这对师徒斗毒简直斗上瘾了。

    云洛磨了磨后槽牙,继续熬粥。

    熬了小半个时辰也没好,阿珩素来按时用膳的肠胃开始造反时,不由在心里琢磨该为云洛准备哪一种毒茶。

    在阿珩忍不住起身想去找材料时,云洛的粥终于熬好。雪白的粥里洒了些许葱花,也瞧着愈发可口。三七忍不住吞了口口水,好香,与三七相反,阿珩仍旧淡淡的,瞧着好吃的食物她也不是没吃过,都没有味道。

    阿珩兴趣缺缺的拿着木勺尝了一口,酸甜苦辣咸一样味道都没有,然漆黑的眸子仍旧亮了起来。一扫之前兴趣缺缺的模样,阿珩端起粥碗大口的吃了起来,虽然没有任何味道,但清粥本就没什么味道,粥最重要的还是那份口感。阿珩有十几年吃粥的经验,自失去味觉后,她的餐食便一律改成了清粥,本就没味觉,还去吃那些重口味的东西,这不是没事找虐吗?不过,这么个吃法,十年来,阿珩可谓吃遍了天下各种口味的粥,然这一刻,阿珩真的认可了云洛之前的话,她之前十年吃的根本不是人吃的东西。

    虽然没有味道,但阿珩却吃出了这粥的口感,软而不腻,糯而不黏,恰到好处,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唇齿生香,令得阿珩恍惚尝到了清粥的香甜。

    三七原本盛了一碗清粥准备尝尝,见阿珩第一次对食物流露出麻木意外的情绪波动,立时改了主意,将清粥递到了用完了碗里粥的阿珩面前。“阿母,吃。”

    阿珩接过清粥,对三七笑了笑,三七立马在心里做了决定:若以后云洛想当他继阿父,看在这粥的面上,他不会反对的。

    阿珩十年来第一次吃饱,以往她用膳纯粹是为了填补肠胃,祝余丹虽好,却有后遗症,不想肠胃出问题的话,必须稳定的摄入一定的食物。于是阿珩每次都只用一点,肠胃不出问题即可,至于饱餐与否,不重要,反正有祝余丹,饿不死。

    观念非常人的结果便是阿珩近十年不曾饱餐。

    肚子饱得实在吃不下了,阿珩才放下了碗筷。“你怎么会庖丁之技?”贵族子弟自幼有人服侍,真正意义上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云洛虽是贵族,可他也是军人,战争时,军队打散是很正常的事,彼时可没人服侍他吃喝,必然要学会如何在野外生存,会烹饪也是正常。可云洛不仅懂得如何烹饪食物,还做得比御厨还好,太阳莫不是自西边出来的?

    云洛闻言,道:“我的祖母是白湮。”说完便想起,阿珩不一定知道扶风白湮是什么人,正欲解释一下,便听阿珩开口说:“厨坛先圣扶风白湮,难怪。”

    云洛挑眉:“你竟听说过她?”

    若阿珩知道扶风这两个字,云洛不会惊讶,远古九州帝国是一个政体独特的王朝,没有贵庶之别,那是一个由部落联盟转变而成的王朝。最早时,人族诸部是为了抵抗异族,为了在蛮荒时代生存下来而结盟,即部落联盟,后来炎帝将部落联盟变成了九州帝国。而古早的部族也随之转型成了氏族,九州帝国是由成千上万的氏族组成,而那些氏族,亦为如今人族四分五裂的万千国族源头。

    扶风氏在九州帝国时是非常有名的氏族,它是上古六帝中的黄帝后裔,黄帝后裔不少,那位帝君是六位帝君里私生活最糜烂的,这一点从他那多达两百多位的帝子们便可略窥一二。哪怕是同样子孙充盈的炎帝,也是在两千年的时光里才有了几十个子嗣,算起来,炎帝应是平均百年换一任伴侣,而黄帝,好家伙,后宫同时佳丽多如繁星。因此,黄帝之后并不值钱,除了扶风氏,它是黄帝的嫡系子孙发展而成的氏族,嫡庶尊卑,在九州帝国时也有。

    只是这些历史早已被战火所毁,但阿珩因为某些原因,应是知晓的。可如今,云洛却从阿珩的言语里听出,这家伙真正知道的是扶风白湮四个字里的后两个字,而非前两个。

    一个根本没有味觉的人会去关心一个死了六七十年的厨娘?

    “我的药膳学便是得她所著扶风食谱启发。”阿珩道,苍凛的藏书真的很丰富,天文地理、机关术算乃至食谱、春宫图都有,阿珩闲来无事时都看过,反正睡不着,不如找卷书打发一下时间。她对食谱里扶风白湮说的话很有兴趣,扶风白湮认为吃乃人生最重要的事,吃得好,吃得合理,身体便健康,身体健康,便可长命百岁。那段记载令她萌生了药膳的想法,凡药带三分毒,没病吃药是寻死,有病吃药,也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后患,很是麻烦。倒不如用药膳来养身体,不论是病愈后的调理,亦或干脆用药膳来治病,都是不错的法子,比起单纯的吃药吃补品好了百倍不止。

    云洛:“……”他就不该对阿珩这人抱有什么希望,这家伙根本不关心与医道及自身无关的事情。

    “就算你的祖母是白湮,你也不需要亲自动手烹饪啊。”阿珩继续道,白湮是吃货,热爱美食,因而干脆当了疱人,可云洛不是。不论是青雀先生,亦或是云氏族长,都是不需要沾阳春水的身份。

    “无聊。”云洛叹道:“我幼时体弱,什么都做不了,恰巧看到祖母留下的食谱,反正也是无事,便琢磨起了食谱。”一直到他年满十二岁,云湛看他身体壮实了许多,武艺也学得不错,加之自家小弟自小被医者预言:很难活到成年。见小弟想出去见见世面,看多一些东西,不枉此生,便特批了小弟出门远行。而远行后,不想委屈自己的他,厨艺更是精进。荒郊野外的,可不会有什么珍贵食材给你享受,想吃好的,就得学会用最简陋的食材做最好吃的。

    阿珩愣了下,顿时想起云洛的身体,先天胎毒啊,比她好不到哪去。“可要试试我的解毒之法?”

    云洛犹豫了下。“你有几分把握?”

    “对半开。”

    云洛道:“五成?那还不错。”

    阿珩默然,嗯,是五成,不是成功即失败,自然对半开。

    不知为何,云洛有种背脊凉飕飕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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