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神医-第五十四章甘心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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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珩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至少在她近期没有拿活人试药的计划时是如此,张不易虽不知自己运气不错正好赶上阿珩的安全期,却也惊讶的发现阿珩的多才多艺。天南海北,只要她愿意,她什么话题都能接下去。

    张不易可以的引了几个方向便发现了一事:阿珩的见识太过辽阔,辽阔得有些诡异。

    士子游学列国,是为了寻访知己,也是为了增长见识,但再博学的士子也不可能对中州之外的情况多了解。大荒太过辽阔,九州仅仅是大荒陆地的一部分,而中州更是九州的一部分。以人的脚力与寿命,根本不可能在有生之年游学整个大荒,阿珩却诡异的对中州之外的情况也有所涉猎。

    不同于张不易的诡异感,云洛非常平静,阿珩是不可能有那般辽阔的见识,但苍凛有啊。羲和氏直系的寿命极长,没病没灾的能活两百年,苍凛,天知道他活了多少年,但不少于一百年是可以肯定的,而一百年的岁月,足够他踏遍九州四溟了。

    阿珩有失眠症,睡不着,但张不易终究是老人,因此在察觉到张不易的身体要受不了时,便提出了休息的要求。

    天色已晚,不可能再下山,倒不是怕猛兽,而是带着个孩子,若是摔着了就不好了。

    张不易有点为难,他这就四间房,厨房、书房、他住的房子、健仆住的房子。

    阿珩建议:“我与三七住书房,云洛可与你一起。”

    云洛插道:“我与你们一起。”

    阿珩皱眉,云洛继续道:“你不怕掐死三七?”

    阿珩不抱着人睡不着,而抱着别人睡了的话,轻则伤到别人,重则杀人,云洛是唯一一个与她同床共枕却没有受伤的人。略加考虑了下,阿珩终是点头,要么将三七给别人,要么就得接受云洛一起睡,她选后者。

    她其实也不常与三七一起睡,自从发现自己的问题后,阿珩尝试过不少治病的法子,但都没用,因此三七出生后不管多么的喜欢这个孩子,她都很少陪他一起睡。即便三七要求,她也会在他睡熟后离开。可如今不比药王谷,在药王谷里她只需要让苍凛暂时没有祸害别人的精力就可以放心了,如今却不然,云氏内部的情况太诡异了,保不准三七会有危险,她根本不放心让三七离开自己的保护范围。

    不是不相信云洛照顾不好三七,论理,这世上,三七最亲近的人应该是云洛,因为他是孩子血缘最近也是唯一的长辈,可阿珩最信血缘也最不信血缘这种东西。

    有的亲人可以为你去死,也有的亲人恨不得把你撕成碎片喂狗,鬼知道云洛是哪一种。人心最是难测,且云洛这人,心有十七八个窍,如四年前的初识,她若非察觉到他是辰国贵族,且自己得到齐国的消息太过蹊跷,加之敏感多疑的神经在多年前被离王给炼出来了,只怕会单纯的以为云洛是顺路而拔剑相助,光风霁月,但现实却是云洛从头到尾都在算计自己。

    对于阿珩的选择,云洛的清隽容颜上的表情有一瞬的凝滞。

    张不易瞧了瞧阿珩,又瞧了瞧云洛,终于在心里为云洛默哀。

    阿珩有病,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她身上的癫狂与神经不是伪装的,而是从骨子里溢出来的。张不易隐隐有种感觉,这个少女很危险,不是医揆提到的她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药物实验,毕竟,阿珩的药物实验过程再怎么残忍无人道,但最终的成果却是造福世人,真正危险的是她本身。

    张不易完全无法理解云洛怎么就对这么个极可能将身边人拖进地狱里的女子有兴趣。

    夜里,三个人躺在一起,三七在最里头,云洛在中间,阿珩在最外头,这是阿珩要求的,睡着了要是做出什么不好的事也不至于伤到三七,至于云洛……两个人也不是第一次一起睡,以前都没被她伤到,这一次也不可能。

    三七睡觉时喜欢要人陪,每次都拉着阿珩一起睡,哪怕清楚自己只要一睡着,阿珩就会离开,仍旧孜孜不倦。并且每次都紧紧搂着阿珩的胳膊,仿佛这样,哪怕自己睡着了,母亲也不会跑掉。如今也一样,虽然睡着了不知道旁边的是谁,但这不妨碍他把人当成阿珩,搂着别人的胳膊。

    云洛看着三七的表现,忽问阿珩:“他好像很缺乏安全感。”

    阿珩:“……药王谷,每个人都缺乏安全感。”除非苍凛那个祸害死了,或者如她一般神经粗壮,对于莫名其妙成了试药的小白鼠这种事习以为常。这也是她最近才意识到的问题,虽然她也很小的时候就炼制投毒害人,甚至故意引差不离一起对离王进行比赛,把离王给折腾得生不如死。但阿珩很清楚,她那个时候能做出那样的事是因为她已经不正常了,当一个人被环境逼到极致时,不论曾经是什么模样,都将扭曲变态。当齐载中毒时,她在三个孩子的身上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尽管只有一点,但这一点足以令她恐惧。她一点都不想要自己的儿子与徒弟变成了另一个自己。

    不是不明白苍凛很孤单,也不是不明白苍凛不似离王那般莫测残忍,苍凛只是单纯的喜欢医道而已,只是他的医道走的不是救死扶伤的路子罢了。但他已经在无形中影响到了孩子,并且乐此不疲。所以她选择了离开,带着孩子离开,不能放任孩子长在苍凛的身边。

    云洛反问:“你呢?”苍凛是什么人,看他做过的事情就足以猜到,人性,从来都与他无关。

    “苍凛每次对我下毒,我都会回敬。”阿珩带着小小的得意说。

    眼泪不会让想要伤害你的人停止对你的迫害,唯有更狠更毒的回敬才能遏止迫害,俗称,以杀止杀。

    云洛默了下,做为男人,阿珩这样的女子无疑是打击男人自尊心的,这女人几乎不需要男人为她做任何事,因为她的麻烦她自己都能摆平,就算摆不平她也不会让别人好过。“你这个样子,也不知你父亲见了,会是什么心情。”

    阿珩微噎。“应会很高兴……吧。”

    “你少时犯错,他会高兴?”

    “我没犯错,只是自保。”

    “所有的毒都是?”

    阿珩无言以对。

    云洛摸了摸阿珩的脑袋:“我真好奇清当年教导你时,你们父女俩是如何针锋相对的。”这对父女的理念与认知截然不同。

    “没有。”

    “什么?”

    “没有针锋相对。”

    “我,幼时很是调皮捣蛋,他被我给气出境界了。”

    “淡定以对。”脾气不错。

    “抄鸡毛掸子开揍。”

    “……你做什么了?”

    “也没什么,上房揭瓦、下河摸鱼、打架斗殴、欺负别的小孩、偷摘别人的果子吃、不好好写字背书……反正熊孩子会做的,不会做的,我都干过。”每个熊孩子都有一段人嫌狗憎的岁月,阿珩的那段岁月虽然来得早,结束得也早,但杀伤力胜过一百个熊孩子加一块。

    云洛的童年是没完没了的汤药与针灸,因而完全无法理解阿珩曾经的青葱岁月,可能让一个好脾气的父亲气得抄鸡毛掸子揍孩子……阿珩也是本事。

    “他打你,你不怪他?”

    “那个时候怪过,还往他饭食里加过料,后来懂事了,再想想那个时候的事……”阿珩苍白的脸上流露出了深深的羞愧之色,每个熊孩子长大懂事后回首往事都只有一感觉——不忍睹闻,太丢人了,满满的黑历史。

    云洛羡慕道:“那你比我好多了,我八岁前就没离开过房间,只有书剑为伴。”其余的,连吃药都比吃饭多。

    云洛的情况阿珩纵然不清楚,但通过云洛的身体状况也能猜到一二,中毒那么严重,就算被人用强大的灵力给封住了,想要恢复健康,也得花费许多年,且还是不能改变短命的结局。这可比自己严重多了,羲和氏直系的血脉带来了觊觎长生的世人,也并非全是坏处,好处就是命硬,恢复能力好,皮实。“书我能理解,闲着没事干看看书也是一种收获,但剑是怎么回事?”

    “大兄说习武可强身健体,便在三岁那年给了我一柄剑让我学剑术。”

    三岁?阿珩头回意识到自己曾经爱过的男人其实也挺……凶残果决的。

    都睡不着的两个人干脆聊了一整夜的小时候,相比较而言,阿珩的小时候最是多姿多彩。清是铃医,也称游医,顾名思义,到处跑,到处行医,与流浪汉差不多,但因着清的医术好,便是四处流浪也饿不着妻女,阿珩幼时的日子过得还是挺不错的。

    水泽密布、龙蛇瘴疠横行的沃州,瑰丽的月照海市,白山黑水的山海原,浩荡无边的北荒,磅礴万里的断云雪山……阿珩前半生的足迹完全及得上别人几辈子加一起的行程。

    翌日清晨,阿珩完全不受一夜不眠的影响,精神奕奕的抓着肉团子洗漱,云洛的精神略有不足,却也清明。

    洗漱完,张不易便表达了送客之意,明确表示:云洛所求,不允,尽管云洛还没说出口。

    “我知你瞧辰王不顺眼,我瞧他更不顺眼,但你就仁心先君烈王的打下的江山就此毁于一旦?”云洛在临走时对张不易如此道。

    张不易有点懵。“何至于此?”

    云洛反问:“你觉得当今辰王没这份败家能力?”

    张不易无言以对,当今辰王,还真有这本事。

    君王一定要有卓绝的天赋,绝顶的聪明吗?张不易曾经是这样以为的,只有资质上佳,聪明绝顶的王才能成为一代明君,但他遇到了辰烈王,辰烈王的存在完全是对世人常识的颠覆。

    辰烈王不聪明,相反,他还挺笨,文不成,武不就,十岁了都认不全字,弓马更是惨不忍睹,甚至连政务处理起来都极为吃力。也因此,虽是嫡子,但因着前头有三个嫡出兄长,以及一大堆庶出兄弟,他在辰惠王诸子里是最不起眼的。诸公子里,比他聪明的,比他可爱的,比他懂事的,比他尊贵的……各种类型都有,不过辰惠王的地位是最特别的,他是不聪明,但他省心,辰惠王诸子夺嫡,刀光剑影,辰烈王因着清楚自己什么资质,加之年龄太小,根本没什么竞争力,果断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诸位兄弟慢慢争,当我不存在,我对王位没兴趣。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辰烈王更是在惠王尚在人世时早早要了块封地就藩过日子去了。

    事实证明,烈王挺有先见之明,夺嫡越闹越凶,诸子或废或死,惠王给生生气得只剩一口气,命悬一线时还得立个储君,免得辰国大乱,便立了最合适的烈王,嫡子继承王位名正言顺,哪怕能力不足,就辰国朝堂的情况,诸公子也闹腾不起来。

    彼时就没人看好这个当闲散宗室胜过君王的辰君,但烈王却打了所有人一耳光。诚然,他不聪明,也文不成武不就,历代辰王里问谁资质最差,非他莫属,但他也有一个优点: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邦交朝政托付张不易,军政托付云湛,烈王自己很完美的履行了一个橡皮印章的责任,两位权臣说什么他就干什么。也不是没被小人挑唆的疑心过两位权臣,但烈王还有另一个优点:自我反省,哪怕脑子当时没转过弯来起了猜忌之心,这份猜忌的维持时间也不会超过十二个时辰。

    碰上这么个君王,对于臣子而言无疑是大幸,至少云湛与张不易可以尽情发挥自己的才干。

    奈何……张不易磨了磨牙,烈王薨逝时他与云湛允了烈王会辅佐新君,当时他想着,新君自小就是个聪明伶俐的,想来能超越烈王,成为更加伟大的盛世明君。现实却狠狠扇了他一巴掌。新君很聪明,也确实资质过人,但……不管多么聪明的脑子,只要被欲望给控制了,智商便会下降得连弱智都不如。

    云湛死后,张不易便有种预感,二十多年前在离国上演过的悲剧将在辰国重新上演。不同的是,二十多年前离国的那一场大戏,列国弹冠相庆,辰国亦为弹冠相庆之国的一员,而这一次辰国却是被弹冠相庆的一员。

    察觉到新君弄死云湛后将目光挪到了自己身上,张不易想也不想的挂印而去,新君不是烈王,烈王于他有知遇之恩,是他的知己。做为士,他可以为知己九死而不悔,但知己的儿子,呵呵,哪凉快哪呆着去。

    可,这偌大的江山是昔年他们君臣三人合力创造,真的要毁在那头猪的手里吗?扪心自问,他甘心吗?

    烈王与云湛已逝,日后黄泉忘川之地,君臣再会,他又要如何解释?

    抬头望着亘古不变的青空,张不易合上了深邃的眸子。

    而他自己,真的甘心就此埋没一生吗?

    前往高陵的马车上,阿珩问云洛:“你不是来劝他毁朝堂的吗?这样就可以了?”不至于吧?辰王两顾茅庐的时候,张不易就跑了,云洛就走这么一趟,连劝告的话都没一句,能行?

    “我与辰王不同,辰王想用他,也疑他,他要真与辰王回去,定有鸟尽弓藏之日,我大兄的前车之鉴可是在那摆着呢,他自然不愿理会辰王。”

    “那怎么就愿意答应你了?”

    “他没答应我,也不会答应我。”

    阿珩:“……既如此,你走这一趟图的什么?”

    “什么都不图,顺路而已,他愿意回去,我赚,他不愿,我也没损失,没他,这条路我仍会走下去。”

    阿珩发现自己对云洛这个人竟无言以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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