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神医-第五十六章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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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月的时间,三七的减肥成果喜人,以前一眼瞧去就是一只活生生的肉丸,五官根本看不出来,如今却能看出点轮廓来了。

    在三七扑进怀里控诉军营生活非人时,阿珩掂了掂分量,不错不错,减了七八斤,这法子不错,得保持。

    完全不知道阿珩想什么的三七(为毛感觉背后凉飕飕的?):“……呜呜呜,军营里吃得太差了,两天才能吃一顿大肉,还得练习一整天……”

    阿珩挺想说,同样是训练,别人挥的是长矛长戈,就你拿的是牙签,你还真好意思抱怨训练艰苦啊。然想想这么说了的后果,还是忍住了,耐着性子顺毛。

    三七也不笨,知道阿珩不可能让自己回来,阿珩如果真想他回来,那早就接他回来了,一直没接就待表着她是认真的思考过不打算接回来。因此他此番只是单纯的想要发泄一番而已,发泄完了,又被顺毛顺得舒服,哭着哭着就哼唧哼唧的睡着了。

    云洛一直瞧着阿珩给孩子顺毛的模样,他是真没想到阿珩也会有如此温和的时候,身上的阴郁癫狂仿佛都消失了,甚为美丽。如醇酒,在地底黑暗中深埋无数寒暑后启出,酒香醉人,令人怦然心动。

    有侍婢端着三七爱吃的糕饼走来,云洛见了,对侍婢做了个安静的手势。

    侍婢立时放轻了举止,生怕发出一丝声音的将糕饼放下,走时偷偷瞧了眼廊下坐着的三人,其实,真的很像一家三口呢。

    温柔的母亲,英俊体贴的父亲,乖巧可爱的孩子。

    云洛并不知侍婢是什么感觉,他就只是单纯的不想打扰到阿珩,难得有点正常人的味道,还是维持得久一点吧。

    可惜没有什么是一直不变的,阿珩的温和亦然……一切美好的感觉止步于三七被放上床榻时,孩子一脱手,阿珩立马恢复了“正常”。

    这才是苏珩嘛,云洛松了口气,刚才那样子的阿珩很容易令人产生此阿珩是冒充的感觉,如今这般模样才正常。虽明白,但心里不知为何却有着一丝惋惜,其实阿珩方才的模样,真的挺不错的。

    云洛道:“鲜有人能将别的孩子视如己出。”养别人的孩子,多少有点隔阂,纵使不苛待,也多是束手束脚以至于过度溺爱,或漠视,或客气,或这样那样……若是孩子心思足够敏感的话,定会感觉出问题。阿珩却不然,若非她的年龄与三七的年龄差距不符合常识,绝不会有人想到她不是三七的生母,毕竟,该打打,该骂骂,该夸夸,没有客气,也没有束手束脚,太自然了。

    “从他还是一个小小的胚胎时,我便一直照顾着他,让他得以在母体里正常的发育成长,他出生也是我一手接生,他的第一句话也是喊我阿母……太多太多,他是否亲生于我已无意义。”阿珩轻声道。

    最开始时许是因着云湛才对还是胚胎的孩子刮目相看,但到了后来,看着一个必死的胎儿在自己的努力下健康的发育,呱呱坠地,长成一只肉团子,饶是阿珩心性诡异,也无法不将这个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除了不是亲生,这个孩子与亲生的有何区别?甚至她便是有亲生骨肉,她在亲生骨肉身上投注的心血也不可能再超过这个孩子。

    云洛闻言,忽道:“其实你的心真的很软。”

    阿珩:“……”呵呵。

    云洛继续道:“我知道你心里想什么,所谓残忍其实是心里清楚自己在恶,却仍旧觉得理所当然,而你,你所作所为,你可曾认为自己在作恶?你的心从不认为自己在作恶,也一直顺从本心。这不昰邪恶,是纯真。”善良天真不是真正的纯真,真正的纯真是无论经历多少事,或美好或丑陋,都始终顺从本心,心里怎么想,便怎么做人。

    阿珩的所作所为,需要不仅是强大的心理素质,还需要强大的信念:坚定不移的认为自己没走错。

    至于世人觉得是真没错还是真有错,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自己的认知。

    这便好像是同样是食人,阿珩的后遗症是失去味觉,再也吃不下一口肉食;无忧也食人,且常食,可无论吃在嘴里多美味,她心里的滋味绝对是丰富的;还有苍凛,完全没有心理障碍。

    此三人,种族或为人族或曾为人族,最大的区别便是认知不同。

    阿珩问:“你是想说天真的残忍?”

    云洛摇头:“纯真和天真是两回事,前者是顺从本心,后者是无知。”不谙世事的天真等同于无知,而那也是最为脆弱的东西,现实稍稍一冲击便荡然无存,不似阿珩这样的,任现实如洪流呼啸而过而过她也不会改变丝毫,区别大着呢。

    阿珩无言以对,照云洛的理解,她还真够得上纯真这个词。

    山中不知岁月,高陵城虽是城,但做为山城,它实在当不得城这个字,但也别有一番风味。草木葳蕤,高达三四十丈的乔木遮天蔽日,屋舍皆修建在古树的树下,酷热的气候里,这里却凉爽得紧,令人很容易就忘了如今是什么时节。

    云洛一直在书房里看公文,他打算将高陵城扩建一番,变成一座真正的城邑,做为以后药材贸易的中转站。而这需要大量的钱财,他这些年为了练兵,云氏历年积蓄的钱粮都花得差不多了。想要扩建高陵城的话,须得补很大的窟窿,而这些日子他也一直在愁,要不要出手一些古董呢?

    云氏历史悠久,明里暗里的历史可追溯至万古之前,手里头的古物着实不少,随便一件都是无价之宝,只是……就这么讲祖宗留下的东西给卖了,死人会不会气得从坟茔里爬出来自己?哦,不,也不用从坟茔里爬出来,现在就有一位还活跃于九州大地上呢。

    扩建的图纸与计划,下属都给拿了出来,只欠金钱,扩建城邑势在必行。

    正愁着,便有仆从来禀报,三七回来了。

    为了让三七减肥,云洛吩咐过,不到傍晚不准接人回来,而今,透过古树枝桠间的光亮,云洛判断如今最多晌午时分。

    事情一时半会也解决不了,云洛干脆去找三七看看怎么回事,到阿珩住的院子时,三七正蹲在厨房门口,拿着树枝在地上乱涂乱画。

    云洛陪着蹲下来后递了一枚果子给三七:“你蹲厨房门口做什么?饿了?”

    三七摇了摇头,拒绝了果子。“今日是三七生辰,阿母亲自下厨给三七做大餐,三七要留着肚子吃大餐。”

    阿珩亲自下厨?云洛咔的咬了一口果子,脸色有点诡异,阿珩做的食物……能吃吗?

    云洛不想歧视阿珩,可阿珩真不适合做下厨这种高端的事情,疱人也不一定要将食物做得多美味,这个时代的烹饪法子也就那几种,再怎么做,也不可能做出一朵花来,可最起码的咸淡也该控制好,而阿珩……一勺盐吃在嘴里都没滋味,她要如何知道食物是咸了还是淡了?

    云洛在四年前尝过阿珩做的食物,抱过期望,但食物入口的那一瞬,什么期望都没了。阿珩做的食物,某种意义上,跟毒药没什么两样,杀伤力惊人,都让人想死。

    云洛担心的问儿子:“你很喜欢阿珩做的食物?”

    三七点头。“阿母做的食物很好吃啊。”

    云洛更忧虑了。“那我与阿珩做的食物,谁做的更好吃?”

    三七犹豫了下,还是坦诚道:“你做的味道比阿母做的稍微好一点点。”说的时候三七还专门伸出右手,拇指在圆滚滚的食指上比划了非常小的一截,真的是一丢丢。

    云洛:“……”怎么就觉得心情更复杂了?

    三七期待的望着云洛。“阿父你要同三七一起过生辰吗?”

    云洛艰难点头:“对。”

    三七立马高兴的欢迎起来,他最想要的生辰便是如此,有父有母。

    瞧着三七欢喜的模样,云洛略心酸,这孩子是云氏嫡子,本应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的。

    甩去心头酸涩,站起身拍了拍直裾深衣袍摆上的草屑,云洛决定进去看看,可不能让好不容易得来的儿子被一顿大餐给弄死了。

    云洛进来厨房时,厨房里只阿珩一个人,正拿着秤砣在称量着什么。

    “做饭还需要称什么东西吗?”

    “称好需要调料的分量,就不会做出过咸或过清淡的食物了。”

    云洛仔细瞧了瞧,阿珩正在称的东西赫然是一碟酱油,不时加一勺或减少一点……这也行?

    “你如何知晓多少调料最合适?”失去味觉十一年了,神医还能记得烹饪食物时应该放的调料的正常分量?记性着实不错嘛。

    “计算食用之人身体所需的营养,有些人体内却盐分,便需多放盐,有些人体内盐分多了,便需做清淡一些,吃的人身体缺什么,我便加什么,缺多少,我加多少。”

    云洛回以懵逼的表情。

    阿珩见了云洛的表情,想了想,解释了下:“药膳的原理我之前同你说过,药膳是专门根据人体的状态来定的食补之法,缺什么补什么。”

    云洛有点反应过来了。“酸甜苦辣咸只是味道。”不是补品。

    “味道自然不是补品,可带来味道的食物却是,只要满足了身体所需的营养,舌头都会很满意。”

    云洛:“……这样不麻烦吗?”做饭前还得专门给食客做个全面的检查,确定他缺什么才能决定下厨烹饪什么东西。

    阿珩道:“可不这样的话,我做的食物,除了我自己,鬼都怕吃了会死。”

    云洛:“……”原来神医挺有自知之明的啊。

    云洛将袖子扎了起来。“我帮你,不然你这一顿饭,三七等成宵夜。”

    阿珩的法子虽不错,但效率太慢,一顿饭得花上一整天去做,这也是她平素都乱做,只在三七生辰时认真做一顿的原因,没空。

    见云洛这个厨神愿意帮忙,阿珩自然却之不恭,能早点吃上热饭,她也想早点吃。

    阿珩给三七定的食谱不多,六菜一汤,烤全羊、凉拌车前子、叫花鸡、小青菜、苦菜团子、大闸蟹以及一盆鱼汤。

    做鱼汤用的鱼与闸蟹都被阿珩养了两日,云洛从鱼缸里捞鱼蟹时无语的发现鱼蟹竟然是养在葡萄酒里的。

    辰国禁酒令是列国最严的,民间根本无人敢酿谷酒,便是贵族,想饮谷酒都得花大价钱从别国买。不过贵族能从别国买,庶人黔首却没那么多钱财,不过庶人也有庶人的法子——葡萄酒。

    扶风白湮自西域而来,西域人也爱饮酒,却因为西域的环境,无法酿造谷酒,便别出心裁的发明了葡萄酒。将新鲜的葡萄洗干净密封储存,过上一段时间便有葡萄美酒可饮了。正好白湮也带来了葡萄的种子,葡萄这种水果在辰国扎了根,是很常见的水果,民间不能酿谷酒便干脆改酿葡萄酒了,葡萄不是粮食,拿来酿酒不犯法。

    虽然葡萄不是粮食,但大部分土地都被开垦为农田,种植粮食,大量农田改种葡萄的话,朝堂也不允许,因此葡萄酒的价格也不便宜。这么一缸酒,云洛估计能养活不少酒鬼了,如今却拿来养鱼蟹……

    云洛无语的将鱼捞了出来,是云鲤,鳞片红灿灿的。云鲤最是难处理,这种鱼类气力极大,一个不慎就会鱼尾抽得生疼,若是体型特别大的云鲤,一尾巴将人给抽死都不是难事。

    阿珩准备的这条云鲤有两尺长,软绵绵的,一点气力都没有,也是,在酒缸里养了两日,没醉死已是不易。

    云洛将云鲤剖腹去鳞,再寻了一条羊腿切块一同炖了,且加入大量的辣椒、姜,看得阿珩一愣。“你这是?”

    “西域戎族的美食鱼羊一锅鲜,你在北荒没吃过?”

    “我当年是被胡人掳为羊奴的,且不说奴隶能否享用美食,我记得,胡人不吃鱼。”北荒的不少部族都是不吃鱼的,阿珩当年很不幸,掳走她的那一支胡人恰好是不吃鱼的。

    云洛抱以同情。“那你也是够倒霉的。”

    “还好,最后还是逃回来了。”

    云洛颌首,还顺手干掉了胡人的大汗。

    鱼处理好了,剩下的便是文火慢慢炖,炖到入味,云洛正准备去料理烤全羊,便见阿珩递给自己一个小陶罐。云洛接过看了看,里头是半罐白色的颗粒物,想拿一点尝尝,却想起阿珩的恶劣习性,便没敢。“这是?”

    “那是一种调料,可以令食物更加鲜美,没毒。”

    云洛立马尝了尝,鲜,鲜得味蕾仿佛翩翩起舞。“味道好鲜,我以前怎不曾听说有这样的调料?”

    “那是我师父漂泊海上时用紫菜提炼出的,不曾外传,你不知也正常。”便是她,也是翻阅苍凛的手札时才知道,这位老不死年轻时曾在无边无际的东溟大洋之上漂泊了十年。

    十年里,苍凛见过体型如山的海龟,见过长达百里的大鲸,也见过扶摇直上九万里的鹏鸟,也曾见过房子大小的蟹,也曾见过一座城邑那么大的鱿鱼……就是没着半根人毛。

    回到陆地时,苍凛都已丧失了语言能力,花了很久才慢慢寻回语言能力。

    阿珩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感觉:难怪苍凛有病,有那样的经历,且长达十年,是个人都得疯。

    云洛并不知苍凛早年的遭遇,因此只是单纯的惊讶于紫菜那种与野菜差不多的吃食竟有此等用处,惋惜辰国不靠海,不然就能利用此物赚大钱了。

    云洛摸索着放了一勺调料在汤里,随即做烤全羊。

    羊肚已经被阿珩清理干净了,还塞了一只肥鸭与大量姜蒜等调味料在羊肚里,鸭肚里又填了新鲜的野果。

    云洛问:“不刷蜂蜜?”

    阿珩摇头。“不刷,三七的口味偏向牧云原,羊肉太甜了他不吃。”

    这年头,能够提取甜味的东西不多,因此除了大国的王城饮食偏甜,别的地方的饮食都偏咸或偏辣,而牧云原,游牧民族聚居之地,口味更是独特,偏辣加偏咸,弄得甜腻腻的,三七保准一口都吃不下。

    “你刷些孜然好了。”阿珩将孜然罐递给云洛,草原上很喜欢孜然的味道,可惜太贵,但云洛这里,根本不缺孜然,他有一间铺子就是专门卖这个的。反正不是花自己的钱,阿珩自然没必要节俭。

    “喏。”云洛笑应了声诺接过了孜然罐,刷上调料便烤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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