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吃已经够倒霉了,还要清醒的被活吃,也太痛苦了,这药能让它不痛苦。”
“你把它毒死了,一会我还怎么吃?”他看不是阿珩,拿当吃也无妨。
“那是黑甜汤,死不了人,只是让它失去所有知觉做个美梦而已。”
“人吃了它的肉不会有事?”
“不会。”就算有事不还有她在这吗?
云洛瞅着阿珩,磨了磨后槽牙。“阿珩,你一定要那么医德败坏?”当他看不出她想什么吗?
阿珩笑:“有医德就行,你还管我的医德是否端正,无聊。”
“清神医没把你打死真不容易。”云洛感慨。
“虎毒不食子。”
“你命好,若是换个刻板的医者,非切了你个不肖子孙不可。”云洛边说边三两下将云鲤的鳞片刮净。
“若是刻板的医者,我根本不会留恋。”阿珩淡淡道。
想想阿珩的性格,再想想阿珩曾经做过的事,云洛无言以对,确实,若是刻板的医者,摊上阿珩这么个子孙,必然反目成仇,因为永远都无法谅解阿珩做过的事,最后必然以阿珩弑杀至亲而告终。清虽仁善,但他终究是羲和氏子孙,背负着如同诅咒一般的世人对长生的渴望,再仁善也与寻常人有着截然不同的底线。
鱼鳞刮净,阿珩道:“平日都是你为我做饭食,今日换我为你做一回如何?”
云洛有点犹豫,阿珩做的饭食……除非是量身打造的那种食物,否则,你不能指望一个平日里酸甜苦辣咸等调料喜欢乱放一气的人能做出能吃的食物来。
阿珩提醒道:“鱼脍无需放佐料,这是我从附近的小贩那买的酱。”她便是想坑害云洛,也没材料。
云洛犹豫了须臾后终是将洗干净的云鲤放在漆器上递给阿珩,阿珩摸出一柄柳叶刀便要下刀,刀落在半空便被人抓住了手腕,不解:“有事?”
云洛默默的将阿珩手里的柳叶刀取了下来,换成了自己的匕首,阿珩皱眉:“我用不惯这种刀,还是用我自己的比较顺手。”
云洛提醒:“你的刀有哪一柄是没切过人的?”
阿珩想了想,发现一把都没有。“那又如何?”
“拿切过人的刀做鱼脍,你吃得下?”
“吃得下啊。”
“我吃不下。”
“我每次解剖了人之后都会将刀子洗得很干净的,不脏。”又是火烧又是烈酒的,阿珩可不信这样还能留下什么脏的东西。
“这与洗的干净与否无关,我只要想想你拿它做过什么,鱼脍做得再好我也什么都吃不下了。”
阿珩只得妥协的用云洛提供的匕首。
虽然厨艺不太靠谱,但鱼脍这样的食物极其适合阿珩,刀光似雪花飘舞,须臾之后,云鲤仍旧保持着原样。阿珩拿箸夹了一下,夹起了一片薄如蝉翼的鱼肉,字面意义上的薄如蝉翼,肉片薄得依稀能看到另一头的情况。
云洛佩服道:“你的刀功不错。”换了他,绝无法将鱼肉给切得如此薄。
阿珩将蘸了酱的鱼肉送入嘴里,随口回道:“剖人练出来的。”
同样拿箸夹了一片鱼脍准备吃的云洛:“……”
阿珩抬眸见云洛手里的鱼脍没动,不由问:“怎么不吃?”
云洛较为艰难的将鱼脍送入嘴里,虽然刀工的来源着实……但阿珩刀工真的是极好的,云鲤的肉质本就鲜美,如今更是香滑可口,鱼肉的鲜被精细的刀工与简单的酱料给充分逼了出来。这一尝味,云洛立马将阿珩的刀工是如何炼出来的这个问题给丢脑后了。
“好吃。”
阿珩道:“可惜美酒。”
云洛闻言,自船上的隔层里取了一坛酒,拍开泥封,自己先饮了一大口。“二十年份的葡萄酒,我二十年前亲手酿的,可要尝尝?”
阿珩不客气的接过酒坛抱着饮了一大口,酒酿的不是很好,但时间足以抵消很多东西,二十年过去,这坛葡萄酒已然质变,随着时光的流逝愈发醇香。“好酒。”
云洛从阿珩手里拿过酒坛就着鱼脍又饮了一大口,良辰美景、醇酒美人,甚美,只可惜美人是能看不能吃的。
阿珩也拿鱼脍下酒,二十年的葡萄酒,算得上烈酒了,阿珩几口就喝了半坛,眼神虽清明依旧,但苍白的脸颊上却晕起了红晕,瞧得云洛愈发惊艳,吞了口口水,挪开了目光,再看下去真的会忍不住吃了美人的。以前也不是没见过阿珩饮酒,只是不是喝得不多便是在冬日,前者人的面色眼神都很正常,后者,无暇去注意,如今才发现,神经病醉酒竟是一幅世间至美的美景。
十里荷叶田田,芙蕖满池,花娇人更娇。
云洛大饱眼福之余只想抽自己一耳光,这简直是没事考验自己的自制力。
云洛甚为悠闲的陪着阿珩采了半个月的莲子,也吃了半个月的鱼脍,喝了半个月的美酒。虽然要克制自己很是折磨人,但就算吃不饱也必须饱了眼福。他才二十五岁,阿珩也才十七,离婚约成立之日还远着呢,吃不着,看个够也不错啊。唯一的后遗症就是近来有些肝火虚旺,有一回都流了鼻血,陪着三七一起喝了阿珩亲手烹饪的苦哈哈的莲子粥数日才勉强恢复正常。
云晞建议云洛:“您可以去娼妓坊或歌舞坊消遣一二。”
云洛不解:“我去那些地方做甚?歌舞坊的歌舞我一点兴趣都没有,至于娼妓坊,那地方不是强颜欢笑便是演戏演得出神入化,看着就慎人。”前者看着就想打瞌睡,后者容易得失眠症。
云晞大为惊奇:“您难道从未去过这两种地方?”
云洛摇头:“那倒不是,我以前也是娼妓坊与歌舞坊的常客。”
云晞颇为讶异:“这些年我从未听说过。”他来洛邑也有七八年了,可云洛的名声,洁身自好到让人怀疑他是否有生理问题,不好女色更不好男色,什么色都不好。
“你没听说过很正常,那都是二十多年前的旧事了。”
云晞在心里算了下。“那时您贵庚?”
“三岁,太久了,还是四岁,记不太清。”
云晞:“……您那时怎会去那种地方?阿父没被气死?”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去歌舞坊也就罢了,毕竟正经的歌舞坊都是卖艺不卖身的,但娼妓坊,怎么想,做父母的都会气死。
云洛瞅了云晞一眼。“你莫非以为我是自己去的娼妓坊?”
云晞有种狂汗的感觉。“莫不是?”
“正是你老子,我大兄。”
“阿父怎会这么做?”误人子弟也不是这么个误法。
“这些云氏的家规,为了避免孩子长大后为人所骗或诱惑着染上不好的习惯,便让孩子尚小时将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见识全了,如此,日后便是有人想骗我,也不会成功。你是半道来的,不知这些也正常。”
云晞只想给自家祖宗写个服字,曾经懵懂天真的孩子长大后失足堕落,究其本质,好奇心占了很大比例,在孩子还不懂之时便将日后可能好奇的东西都给孩子见识了,日后便想染上恶习也难。如美人,云洛年幼时便见识过了各种各样的美人,更旁观过活春宫,从头到尾都没落的那种,待他成年后,旁人再想用美色引诱他,根本不可能,因为他对美色与房事没有任何好奇心。唯一的问题是,祖宗也不怕子孙后代都落下心理阴影?
“您既然知晓这些,便应知你最近是怎么个情况,若是不愿去沾那些女支子、歌舞伎,亦可纳良家女子为姬妾。”云晞没提议让云洛娶妻,那不可能,云洛早已定下了妻子的位置。
云洛不以为然:“这世上心里明白却不想去做的事很多,不过是区区一点生理欲望,还影响不了我。”若是那么容易就被欲望所影响,他早不知死多少回了。
云晞:“……”老祖宗留下的祖制绝对有问题。
昆池芙蕖开始凋谢时,吃莲子粥吃得想吐的三七再也不挑食了,每顿都很标准,一碗大肉、一碗蔬菜、两碗粟米饭。阿珩不再去昆池采莲蓬,云洛没了饱眼福的机会,自然恢复了正常。
昆池芙蕖凋谢过半时,阿珩在洛邑南城之外的一处供游人歇脚的八角亭送走了两个人——桔梗与菖蒲。
阿珩认为这两个弟子已经可以出师了,便效仿了苍凛,当年她出师了,苍凛踢她出谷自己寻找各种疑难杂症,因此在牧云原上义诊。如今,她也要送两个弟子离开,去做流浪于乡野城邑中的铃医,也叫游医。
云洛很是惊奇,雏鹰终将长大,若要雏鹰展翅于蓝天之上,父母都会将雏鹰逐出巢穴自力更生,可阿珩你这师父也做得忒狠了吧?桔梗今年是个哑巴,今年才十岁,菖蒲更是只有九岁,这么小的孩子,便是云氏祖制苛刻也没苛到这份上。
阿珩很是放心且自豪的道:“她们的毒术极好,足以自保。”
云洛提醒:“人心险恶。”
“正因为人心险恶才更要让她们去体验一番,温室里的花是开不出绝美的绚丽的。”
云洛除了呵呵别无所想,温室里的花固然开不出至美,但如此早便逐弟子远行的,阿珩也算头一个,没见两个孩子都哭得稀里哗啦的吗?
阿珩无视两个孩子脸上的眼泪将自己亲手准备的药箧给孩子背上,里头有她准备的许多药,都是旅途中可能用到的良药,以及……又将两个放着一百枚铜锱的荷囊放到两个孩子的身上,最后往两个孩子的怀里放了一枚珍珠,珍珠不大,只比菽的果实略大两分,成色只能算中上,但中州的西部,这样一枚珠子价值亦不菲,可值三五枚金铢。内陆多不产珠,北地除了齐国临海,其余国家的珍珠都靠从临海的国家买,而珠宝这一类东西,一倒卖,利百倍,利润如此丰厚,价格自然也高得吓人。
“铜锱是给你们的盘缠,这么点盘缠自然不够你们未来五年的开销,但足够你们离开洛邑了,剩下的盘缠便要靠自己的医术去挣。这枚珠是救急用的,不到生死关头不能用。”阿珩道,其实她更想给月光明珠做为弟子的救急之物的。然而考虑到月光明珠的价值,还是放弃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两个弟子惊讶的看着阿珩,能说话的菖蒲更是脱口:“五年?”
阿珩颌首。“少则五年,多则十年,不论你们走到了哪里都得回来继续随我学更高深的医术,若是不想学,也得让我知道你们还活着。”
国族林立的捭阖时代,一个人出远门等于变相自尽,回不来是很正常的事。虽然相信两个弟子的本事,但阿珩仍会担心。顿了顿,阿珩又补了一句:“你们俩出了这个城门便各选一个方向走,不得同行。”这两位若是同行,很容易干扰对方,桔梗她到不担心,就担心菖蒲,干扰多了到时叛逆心理上来,那乐子就大了,她可不想教出个苍凛第二来。
菖蒲与桔梗背着药箧与放着三身换洗衣物的包裹离开了,菖蒲向南,桔梗向东。
三七哭得都快抽搐了,阿珩一滴眼泪都没掉,在两个弟子的背影完全消失在视线中后拎着儿子回药庐。
回了药庐,阿珩便放儿子自己去玩了。
云洛不放心的跟来时,阿珩正在饮酒,自酿的雪莲酿,云洛听三七提起过雪莲酿。
雪莲这种药物生长与极西的雪山,但苍凛早年游历九州四溟,将雪莲的种子带回了中州,并在即翼雪山上种植了许多雪莲,省得回回需要雪莲都要费劲的去寻。阿珩拜师后发现虽然苍凛掉下深谷二十几年,雪山上的雪莲竟然生得到处都是,便采了雪莲酿酒。三七没喝过,但见阿珩喝过,雪莲酿味道香醇可口,且有清冽的莲香,但……后劲极大,以阿珩的酒量也不过能饮一坛。
云洛目测了下,阿珩手里的酒坛已经空了大半,这么个喝法,也不怕肠胃出问题,赶紧按住酒坛。“姑奶奶,就算你想狂饮,好歹也先吃点东西垫一垫肚子,否则喝出胃病,我看你下半辈子怎么办。”胃病不是大病,得了绝对折磨人,且是一生,比牙疼还磨人。
阿珩瞅着云洛。“吃食拿出来。”
“你怎知我有带吃食?心有灵犀?”云洛取出了一包咸鸭蛋,托阿珩优良养鸡鸭鹅的福,洛邑的鸡鸭鹅蛋几乎泛滥,从珍贵之物变成了烂大街的东西。为了方便保存,小贩也是想足了法子,拿盐将鸭蛋给腌制了起来,味道甚好。回来的路上云洛正巧见到一个在卖咸鸭蛋的小贩,便买了几个。
阿珩回道:“闻的。”
云洛扫兴的恍然。“忘了你鼻子比狗还厉害。”
阿珩:“……”她全当这话是夸赞了。
阿珩取了一枚咸鸭蛋剥壳送入嘴里,什么味道都没有,但她感觉得出食物里所蕴含的营养,盐分比例很重。
原本慢条斯理吃咸鸭蛋的云洛无语的看着阿珩跟吃糖豆一般连着吃了四个咸鸭蛋,咸鸭蛋,顾名思义,很咸,吃一个都需要慢慢吃以便肠胃与味蕾适应,阿珩这般当糖豆吃的,古往今来恐怕就这么一个奇葩。“可要喝……”最后一个水字云洛没能问出口,因为阿珩又抱起酒坛饮了起来。
方才,真的只是垫肚子。
“既然不高兴,为何不留下他们?”
阿珩轻叹:“雏鹰终将离开巢穴,我留不了任何人。”名为人生的漫长道路终将只留她一个人。
云洛皱眉:“谁说的?我就不会离开。”
阿珩淡淡颌首。“我相信你,你会在死亡到来时才离开我。”
云洛想呕血,爱上一个神经病真的心累。闭了闭眼,云洛以壮士断腕的坚决语气道:“不会。”
阿珩笑:“你莫不是想说,你死了也会留在我身边,虽说我时常切尸体,但那是为了医道,我对死人着实无兴趣。”
云洛瞪着阿珩:“你会死在我前头。”
阿珩笃定的道:“那不可能。”
云洛继续道:“只要你一直不治你的心疾。”
阿珩惊讶的看着云洛。
云洛颓丧道:“你不想治,便不治了,不论你是否嫁给我,我都不会干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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