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神医-第一百四十七章子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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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珩与中年男子挺一见如故,上完了坟,两人结伴回了城镇里找了家酒肆共饮。

    人族有宵禁的传统,一入夜,不论多么繁华的城邑都仿佛死去一般,但并非每座城邑都会严格的执行宵禁之制,只有王都与重要军事城镇才会将宵禁传统给发挥到极致,前者是怕出事,怕死,后者是怕敌国借着夜色做什么。稷阳虽是王城,却是旧都,更非军事重镇,因此稷阳的宵禁制只是个摆设。

    酒肆半夜也不打烊,一灯如豆,比完全宵禁了还悚然,鬼气森森的。

    中年男子感慨道:“这稷阳,真像座鬼城。”

    阿珩不置可否,这座城也的确很像鬼城,十八年前死了那么多人,能不像鬼城吗?

    谷酒不断端上来,到最后掌柜的都委婉的表示能不能先付钱,阿珩在身上找了找,只找出了一枚银毫,再看了看满地的空酒罐,明显不够。

    男子瞅了眼阿珩手里的银毫。“辰国的钱币,你看着可不像辰人。”

    “我夫君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阿珩展示了下雪白手腕上比翼鸟式样的玉镯。

    男子皱眉,玉器是贵族才会用的奢侈品。“你是为人妾还是为人妻?”

    阿珩回以白眼。“自然是嫁为人妻。”

    “他对你怎样?”

    “他说他会死在我后面。”阿珩回答。

    男子疑惑,什么意思?“这算哪门子的甜言蜜语?”他完全听不懂,却可以从阿珩的微表情判断,在阿珩的定义里,这是甜言蜜语。

    “死别是很残酷的事,而离去的人与被留下的人中,最痛苦的是被留下的人。”阿珩道。

    男子很想呵呵,不过想想自己的经历,无语的发现,这还真是最动人的甜言蜜语。“他对你好就行。”

    男子很开心,喝了半宿,直到烂醉如泥的躺案底下去了,阿珩却始终清醒,失眠症不仅仅是睡不着觉,是不论用什么法子都睡不着,包括饮酒,哪怕是酒精中毒了,她也不会因此而睡着。

    “我明白,可那就是个人渣啊……”男子忽的嘀咕道。

    阿珩饮了一口酒,随口道:“这不是嫁的人如何的问题,而是她自己不够果决,否则干掉人渣改嫁不就是了。”

    男子:“……”

    阿珩将最后一樽酒饮尽,就这么将男子丢在了酒肆里,自己回客栈了。

    嚼了支人参,阿珩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才离开半个月她就想云洛了,一个人睡好冷清,以前怎么没这感觉啊?难道成了婚就是不一样了?希望云洛这会儿没吐血。

    婚后礼的最后一环是庙见礼,如果说正婚礼代表一个少女成为一个男子的妻,那么庙见礼便代表少女成为一个家族的新妇。

    婚后三个月,夫家择一日,率新娘至宗庙祭告祖先,以表示该妇从此正式成为夫家成员,至此,婚后礼终于落幕。不过,阿珩估摸着,只怕没那个新郎有云洛这般倒霉,庙见礼不过半月新妇便跑了,想来定是心塞的。

    翻来覆去睡不着,还冷冷清清的,阿珩干脆都不躺了,取了月光明珠照明,在帛书上写起了自己的医术,这一趟也不知能否生还,这些东西写来,找人送回药庐,这一身的医道总不至于失传。

    这一写便写到了午时,外头喧闹的声音太厉害,加之用脑过度,头有点疼,阿珩这才从帛书上抽回心神。为了让眼睛休息休息,开了窗,不由得一怔。

    什么情况?这么热闹?

    大街上全是人,以女性为多,且多是年轻女郎,阿珩听了好一会才听出怎么回事。

    虽然稷阳已经是旧都了,但人能迁,王陵不可能迁来迁去,因此王族迁去了邺城,王陵却还在稷泽这边。有祖坟,自然要祭祖,然离王已年过七旬,让那么大年纪一老人家从邺城不远千里跑稷阳来,那不叫祭祖,那叫出殡。祖坟旁边再挖个坑,离王正好埋进去。因此每年的祭祖,离王都是打发几个子孙一起来稷阳祭祖,这一次打发了三个:公子范、公子兰以及公孙係。

    这阵容,阿珩听得甚为无语,离王就不怕这三个子孙半路上趁机弄死另两个人?

    离王虽然一直都不管子孙的争斗,跟养蛊似的养儿养孙,但祭祖的路上突然死了两个子孙,也有够丢人,因此又抓了丞相一起,有丞相镇着和调节,几个公子王孙不至于太过分。

    让稷阳所有年轻女郎如此雀跃的并非三位公子王孙,而是离相子昭。

    子昭是一个传奇,子昭并非贵族,乃是庶人,甚至是乞儿,本该在繁荣的阴影里惨淡一生。然而三十一年前,离王孙出游遇刺,生死未卜,离王急得发疯,将邺城掀了个底朝天,为此还将一大堆的儿子与孙子给下了狱。离王孙是离国江山最合情合法合理的继承人,她若是有个三长两短,凶手不用想也知道不是离王的儿子就是孙子。离王显然也是清楚这一点的,因此才将儿孙给关了起来,就算不是他们做的,也可避免这些人落井下石将本来不一定会死的离王孙给弄得一定死。

    离王的人最终在一个乞丐窝里找到了离王孙,一个乞丐捡到了离王孙,救了重伤的她。

    为了报恩,离王孙将救了自己的乞丐带回了宫,所有人错愕的发现,救了离王孙的乞丐竟是个小美人。

    虽一朝升天,但被王孙赐名子昭的孩子却并未因此而恃宠而骄,反而抓住了机会勤奋学习,泮宫的名士皆惊叹此子的资质与勤奋,皆言此子定为一代名臣良将。

    子昭也没有辜负旁人的评价,真的出将入相了,位列里丞相,总览离国内政,是离王最为倚重的心腹,也是想要夺嫡的公子王孙最想拉拢的对象。不过子昭很聪明,清楚他的权势取决于谁,因此不论公子王孙们如何拉拢,他都只忠于离王。

    自然,话也不能说得太绝,否则将人给得罪惨了,谁知道日后这位公子或公孙登上了王位会不会第一道王令便是处死自己。因此每次别人拉拢自己,子昭便一脸哀容的回忆红颜薄命的离王孙对自己的好,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恨不得给离王孙殉葬呢。

    虽然夸张,但效果不错,摆脱了公子王孙们的拉拢,得以保持中立却又没将人给得罪死。且有额外好处,世人皆赞其忠义,只是对此,阿珩记得云洛一直都是腹诽不已的:离王孙死的时候子昭也就八岁,哪来的忠义可言?不过失去了离王孙的庇护,子昭仍能平步青云,足可见,这人本事不小。

    阿珩觉得,子昭不仅本事不小,保养的本事也不小,年近四旬,看上去却似刚至而立之年。

    虽然年纪不小,但子昭是妥妥的离国第一美男子,英俊高大的公子王孙站在他身边,明明公子王孙是主位,却不论是容貌还是气度都不如子昭。

    阿珩饮了一口清茶醒神,心中感慨:就子昭这容貌气度,未来的离王不杀了他就怪了。

    臣子长得比君王好看不打紧,但比君王更有气度,更显尊贵就不行了,虽非功高震主,却也不差,都是让君王不痛快,而让君王心生不快,自是死罪。

    阿珩正感慨着,忽见子昭的目光盯向了自己这边,不由一怔,不是吧,这都能有所察觉?这人以前过得什么日子?怎么警惕性跟苍凛那个老不死有的一拼?

    发现子昭的目光忽然挪了的不止阿珩,还有他身边的三位公子王孙,子昭到底是离王面前的第一重臣,尽管这人老是抓着死了二十九年前的离王孙当挡箭牌,但如云洛所腹诽的,当年的子昭还是个孩子,何来忠诚?就算曾经有过忠诚,离王孙都死了二十九年了,不论是怎样忠贞的忠诚都不可能坚持二十九年之久,尤其是忠诚的对象死了二十九年之久,又无后嗣,只要子昭不是脑有恙,这份忠诚就很值得商榷。

    既如此,也说明了一件事:子昭是可以拉拢的。

    可以拉拢,自然会投以注意力。

    公孙係率先开口:“丞相,怎么了?”

    子昭道:“方才仿佛有人在看我。”

    两位公子一位公孙皆无语,子昭是离国第一美男子,走哪不是回头率百分之两百?

    阿珩已经不再看子昭,且顺手将窗户给关上了,因此子昭并未看清方才略不同的两道目光是谁的。

    “警惕性真是变态,简直兽性未泯。”阿珩腹诽道,全然无视了她自个也是子昭回视的同时有所感觉而关窗。

    “不过,离王孙的忠实拥雇,真的假的?”阿珩低语道。“假的吧,哪有人的忠诚能坚持二十九年之久?不过肯定不会是甘于屈居人下之辈。这就够了。”

    虽只一面,但阿珩直觉,子昭并非甘于屈居人下之辈,若是君王有足够的心胸与能力,子昭或许会控制隐藏好自己的野心,但离王的子孙,阿珩不认为哪个驾驭得了子昭。只怕离王前脚死,子昭后脚就得生事,不过,也不一定,以她对离王的了解,离王死的时候肯定会先赐死子昭让子昭殉葬,人都死了,自然不可能生事。

    思及此,阿珩忽然发现,其实自己不来,离国未来也会很热闹,子昭不会是因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就低头认宰的愚忠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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