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斤断龙石落下,里头的王族是别想活着出来了。
彻底解决了先王下葬的事,阿珩这才开始着手处理离王族。
谋逆刺杀储君是大罪,而这位储君还是即将继位的,那这罪名就等同于刺杀君王了,超过两万名王族被斩首。
阿珩略有点人性的是没杀那些王族子弟的妻妾奴仆,倒不是不想斩草除根,而是一计算,这么个杀法,死的人得超过十万。离国虽是大国,但一夕间杀掉十万人,这影响也太大了。
须知阿珩连查都懒得查有没有哪个王族是无辜的,着酷吏拿着王族的族谱挨个上门抓人,只要是族谱上有记载的都抓起来处死,未满三岁而未入族谱的王族子弟也要抓起来处死。若是有外室的私生子女,查得出来,也杀,查不出来也不强求,毕竟,不入族谱,哪怕流着王族的血也不会被承认,王族认的是族谱,不是血统。
离湣王怀疑太子琚与太子琤不是他亲生子,却只是想着杀掉他们,没想过揭发此事,一来是丢人,二来,那两位的名字在族谱上,名字在族谱上那就是血统纯正的王族,且是嫡嗣。
另,那些王族的府邸里所有雌性生物都要灌一碗堕胎药才放走,贵族府里的婢女就是嘴边的肉,嘴边的肉不吃白不吃,阿珩不想人都死了,几十年后还跳出个遗腹子来找自己报仇。
莫说整个离国,便是中州所有华族与非华族的国族都惊呆了。
王权更迭,王族内部争斗,死人很正常的事,灭门也是家常便饭,但阿珩这已经不是灭门了,是灭族,她在灭整个离王族。
亘古以来,王族内部再怎么斗也都是有底线的,夺嫡结束后,新君继位,别的兄弟只要不再蹦跶,那么小命还是能保住的。毕竟,一个国家最重要的便是王族,君王做为王族的首领,若是王族都不存在了,那么君王的王位是稳固了,国族的未来却得堪忧。国族延续,靠的不是一两个君王,而是繁衍不息的王族。
诚然,如今都尘埃落定了,离王族还要作死,的确该杀,灭门也是合该,但再合该也没这样将整个王族都给屠了的。
法不责众,这种情况,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君王都会选择将蹦跶的比较欢实的那几个及其全家抓起来处以极刑威慑众王族,威慑完了,事情便该到此为止了,如阿珩这般……离国新君贵脑无恙否?
阿珩脑子是否有恙不得而知,但她没能如愿却是真的。
君王发疯,公卿们还是有脑子的,离王族再烂也不全是纨绔,也有不错的人才,新君再这么杀下去,迟早出事。
一群臣子死谏,阿珩多少要考虑一下后果。
在用廷杖打死了三十几位公卿大夫后阿珩终不得不退一步,除了主犯满门抄斩,别的全都流放海上。
虽然对这个结果也不是很满意,但也没人再说什么了,人还活着就足够了。当新君继位后冷静下来,明白王族对国族的不可或缺后,那些王族被接回来是迟早的事。
虽然妥协,但阿珩的心情仍旧很不好,逮谁都想抓起来解剖练手,让心情好点。
然而,君王与医者是不一样的,医者得解剖人体来练习,君王却不能那么做,那是残暴,也没意义。
让阿珩心情更不好的是云洛在此时与她辞别。
“齐国此次在叶水失利,辰国很想试试,我得回去。”云洛淡然的对阿珩说。
“辰国并非缺了你就不行。”
云洛道:“可我是辰人这一代的族巫。”
族巫,意味守护,虽然巫本身就意味着守护,但族巫比较特殊,一旦成为族巫,那么就得守护所选择的国族至死,不像别的巫,一个国家呆得腻了,随时可以搬家。
阿珩没再说什么。
云洛只身一人离开了,她的登基大典也只剩下十日。
阿珩的心情很不好,一直都不好,鉴于至今都还没散去的血腥味,这个节骨眼上,根本没人再敢触这位即将继位的储君的眉头,因此阿珩倒是没再杀人。
更值得庆幸的是,朝会是五日一次,因此公卿贵族们只要小心点,也没机会触阿珩的眉头。
除了子昭,前些日子的廷杖他也没逃过,虽然他也很想弄死整个离王族,但阿珩的做法太极端,杀人的方法有千万个,没必要一定要用那么极端的。
人们更喜欢委婉的方式,哪怕是杀人盈满,只要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世人便会欣然接受,歌颂吾王的英明。
虽然被廷杖打得不轻,但阿珩还是让人手下留情了,因此比起别的被活活打死了的人,子昭没死,并且养了几日便能下床继续干活了。
离湣王在世时,每日要批至少一百二十斤的奏章,列国的君王就算不如他,也不会少太多。阿珩却不然,让她每日看完可以堆成小山的奏章不如杀了她,因此除了军国大事,别的事都是丢给三公九卿处理。
子昭是丞相,不免要与阿珩多加接触,注意到阿珩心情不好,再加上云洛的离去,他便猜得到阿珩这是为什么心情不好。
“殿下。”子昭原是想称陛下的,但鉴于阿珩还没继位,就先称陛下不合礼制,也显得阿珩很迫不及待,于名声不好,便打算正式登基后再改口。
在一条水渠边上钓鱼的阿珩闻言懒洋洋的伸出了一只手。“又有什么事?拿来?”
离国近来事情很少,三个接壤的大国,齐国被打得够惨,东夷也结盟了,唐国……自顾不暇。而国内,平日里惹事的都是那些贵族,如今王公贵族都被杀得差不多了,没被杀的也被吓怕了,一个比一个乖巧懂事,战战兢兢的做人,连日常的欺男霸女都没人敢继续了。
总的来说,离国可以称得上一句: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子昭将手里的奏章递给阿珩。“封国前些日子攻打了齐国的樾水南部百里之地,臣觉得此事应禀报殿下。”
封国也是大国,与离国很近,但中间隔了好几个小国,因此并未直接接壤,不过要打起来也是很容易的,双方的直线距离不超过百里。
樾水是齐国的富庶之地,也是粮仓之一,封国得了樾水,必然实力大增,便可能与离国起冲突。
阿珩看了几眼奏章,丢还给了子昭。“适当增加西境的防御即可。”
子昭喏了一声,想了想,又道:“殿下,王者乃国族的统治者与守护者,应以国族为重。”
阿珩瞅了子昭一眼,淡淡道:“我知道了。”
子昭无语,我怎么就一点都没见你把这话给听进去了呢?
咬了咬牙,子昭继续道:“您的两代先人皆因此王位而枉死,若您不能振作,岂非辜负了他们的牺牲?”
阿珩不以为然。“太子琚之死是成王败寇,他败了,自然要赔上全家的命,至于我阿母,她确实是为我而死,却无关王位。”她老娘可从头到尾就没提过王位,更没提过她是位王孙。
便是她老子也是在老娘的仇家找上门,才隐约猜到妻子是什么人,而在离湣王将她接进宫后方完全确定了猜想。
但凡离王孙有一点让自己孩子去夺回王位的心死都不会将自己的身世瞒的死死的。
当然,这也和清的粗神经有一定关系,不过……一个不管是远行还是烹饪食物、裁制衣物都懂,并且从不觉得四处流浪的日子苦的女子,搁谁也没法将她同离王孙联系起来。
离王嫡孙女,何等尊贵,喝的一道汤都是用几十只鸭子调出来的,吃的肉是逢泽幼鹿与炮豚、炮牂等八珍,穿的是绸缎鲛绡。清的妻子却是一个吃得下野菜,并且吃得津津有味的女子,虽然吃得津津有味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自己学了厨艺将野菜做得比山珍海味还好吃;穿着粗糙的葛衣,初时被葛衣的布料给磨破了肌肤,可后来习惯了便没再被磨破肌肤。
从头到尾,那女子都将日子给过得有滋有味,食物粗糙没关系,她自己动手把野菜给做出山珍海味的味道来;衣服粗糙没关系,反正是遮羞用的,能遮羞就够了,就算觉得不好看,多费点时间将衣服裁制得好看点,绣上好看的花纹即可。
不是一般接地气。
王位,江山,离国,早抛九霄云外去了。
子昭彻底被阿珩打败了,但见阿珩还有精神跟自己辩驳,想来问题也不严重……大概吧。
登基大典一日日临近,列国的使者陆续到来,邺城愈发的热闹不凡,而这热闹里也不曾有人惹事。
细想也能理解,一个能眼都不眨的灭整个王族的君王,再想试探底线也得悠着点。
诚然,离国是中州东部大国,沃野千里,疆土辽阔,人民众多。离国未来的走向自然与列国未来息息相关,一句话:阿珩手腕不够,那离国就是肥肉;若阿珩手腕强大,那离国就是盟友。
初步看来,阿珩很有手腕,杀了那么多人,离国竟然还井井有条没出乱子,一般人没这本事。
试探需谨慎,不然一个不留神就可能被这杀胚离君将命给留下了。
暮春之月晦日,登基大典如期举行,整个邺城沉浸于喜庆之中,王宫更是忙碌不休,本国的人也就罢了,没谁会找事,但列国使臣就不好说了,多做点准备总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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