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还有压轴节目,‘美女和野兽’奉献给大家,真的野兽喔!”
程坤离开厂区,听见外面很热闹,有人在哪里表演,卖力的吆喝。那片空地每个月都有不同的人来演出,现场真人秀,比看电影来劲多了,自然就成了工友们的最爱。
至于表演什么,不用多说,看看现场的观众就知道,清一色的男性,大老爷们居多,小青年也不少,偶尔有几个女的,性别比较模糊,一看就是女汉子。
程坤交了钱,找了个好位置站好(露天表演,没有椅子,都是站着看)。对于那些歌曲他不太感兴趣,都是些烂大街的口水歌,他喜欢那些有灵性的歌,让人安静或者激动,充满由衷的愉悦感。而不是扯着嗓子拼命的死吼,那是噪音,不是音乐。
程坤自认为唱得比对方好,他连续两年参加厂区的歌唱比赛,每次都是第二名,第一名是个女的,还是厂花,同时也是董事长的秘书,你懂的。所以,之后的比赛他没有再参加。
这次露天表演的团队是规模最小的,只有两个人,是两口子。男的吼完一首歌之后,又唱了几首口水歌,很舒缓不太费劲的那种,说白了就是消磨时间。
每首歌唱完,程坤都要鼓掌,老板唱得青筋凸起,满头大汗,一看就是真唱,就冲这点,也值得鼓掌。
唱完歌之后,玩了几段杂耍,这比听他唱歌有意思。之后老板娘上场,随着欢快的节奏响起,老板娘开始跳舞,她穿了很多衣服,跳起来有些笨拙,一点都不好看。
她上场之后,现场有些骚动,有些人不自觉的往前面挤。其实,老板娘稍稍有几分姿色,还算对得起观众。对于那些一年到头关在厂里做工,碰不到女人的大老爷们来说,就算对方的身材走样,那也是美女。
看过脸蛋之后,精采节目即将上演,那才是重点。
今天不冷不热,老板娘却穿得很多,裹了一层又一层。随着场上的音乐和灯光变得暧昧,老板娘开始扭动水桶腰,两只大手在上身游动。
台下又是一阵骚动,都往前面挤,生怕错过了什么。
程坤在南方的工厂呆了三年,和很多工友一起住宿舍,早已不是那个刚出校门的青葱少年。刚开始看这种演出还有些羞涩,扭扭捏捏的,看过几次之后,脸皮就厚了起来,之前的好奇心也不再那么强烈。
现在看来,就是用批判的眼光在“审美,”。
美女正在台上表演,做着一些和美毫不相干的事情,台上的衣服一件一件的多起来,老板娘变得越来越瘦,身上却始终还有一件。
除了粗重的喘息,喉咙里口水的哽咽,再也听不到任何的掌声。
和相他人相比,程坤更关注那头“野兽”,他不时的往后台看,除了那两个人,再没有其它能动的东西,“野兽”该不会是老板自己吧,随便找个道具,妆扮一下,也还说得过去,毕竟只是娱乐,没有多少人较真,他们更关注美女
如果有,程坤算一个,他清楚的记得老板说过有真的野兽,如果是人扮的,那就太没意思。
老板娘的“舞”跳了半个多小时终于跳完,能看的都看了,不能看的始终看不到。
演出接近尾声,老板搬出一个大木箱,野兽应该就在箱子里。
果不其然,老板费了很大的劲从箱子里抓出一条蟒蛇缠在老板娘的脖子上,老板娘双手托着蛇头,扛着大蟒蛇沿着内场绕圈。
算是低配版的“美女和野兽”,老板没有失言。
程坤小时候见过很多蛇,还抓过水蛇用来吓唬女生,像这么大的蟒蛇还是头一回见。他并不害怕,伸手去摸大蛇的脑袋,本来很温顺的蟒蛇,突然暴怒起来,咬着程坤的手臂不放,众人吓得目瞪口呆,老板赶紧跑过来,掐住蟒蛇的七寸,那家伙才松开嘴,它的牙齿不是很尖,似乎被打磨过,在程坤的手臂上留下了两排血红的牙印,中间的印子深入到肌肉,变成几个小小的血窟隆。
程坤忍着剧痛,使劲的挤牙印里的血,流出的不多。
老板找来膏药涂上,感觉冰凉凉的,很快,那种灼烧般的痛感减轻了不少。
“这条蛇没有毒,”老板再三解释,又再三道歉。两人到工业区的诊所检查了一遍,确实没有毒,程坤这才放心。他躺在病床上打点滴,老板付了几天的医药费,还要给几百块钱的补偿金。
程坤盖着薄棉被,感觉暖烘烘的,眼睛渐渐的迷糊起来。
“哦!醒一醒,”程坤被叫醒,睁开眼一瞧,居然躺在医院里。难道是病情加重了,被送到这里。
“这里是公共场合,请注意你的行为。”护士小姐姐的声音里透着一股严厉。
程坤这才发现自己躺在门诊大厅的长椅上,鞋子脱了,只穿着袜子。
这个无良的医生,居然把我扔在医院里睡了一个晚上。
程坤清楚的记得被蛇咬伤后在诊所打点滴,然后睡着了,再然后就到了这里。
他抱着脚闻了一下袜子,还好,不臭。
突然,他意识到什么,一摸手臂,那里居然完好无损,因为他感觉不到疼痛。这不科学,远远的超出了对人体肌能的认知。再摸口袋,幸好手机还在。
他打了个冷颤,有种不好的预感,赶紧穿上鞋,来到医院外面。
外面的街道很窄,人又多,显得很拥挤。各个商店的招牌和LOGO看起来很陌生,大街小巷放着的流行音乐完全没听过,都是很LOW的那种。
程坤有种莫名的恐慌,他看了一眼路边的报纸,上面显示夏历1999年12月24日。
什么情况!
难道自己穿越了!
还是一个和原来的地方平行的世界!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他问了报摊老板一些之前世界的信息,对方一脸茫然。
“我建议你到那里面去问,”老板指着医院,不耐烦的说。
特么真的是穿越了!这么狗血的事情居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程坤看过一些穿越重生类的小说,主角要么自带光环,要么拥有金手指,再不济也要带点有用的东西过来,可自己除了一身衣服,鞋袜,两手空空。
不对,程坤突然想到还有手机,他赶紧掏出来一瞧,傻了眼,桌面上除了音乐,其它的都没有,他翻了半天,还是只有音乐,那是这十多年来所存的流行歌曲,有好几百首,手机换了几部,歌曲一首没丢,一直累积到这部手机里。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程坤也搞不清楚,一切可能都是天意,因为他一直都喜欢音乐。
所幸的是这个夏国的语言和文字,吃穿住行,使用的货币和原来的都一样。其它的国家,还有他们的文化和之前的也一样。
程坤对着时装店的橱窗,自己的样子和原来的也差不多,之所以差不多是因为现在的他瘦了,脑袋和鼻子缩小了同样的比例,脸上的痘印像刮过腻子粉一样就得平滑。
换句话说,帅得明显了一些。
站在十字路口,听着完全陌生的音乐,感受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程坤心潮澎湃。对于自己的人生来说,这是挑战,同时也是机遇。
他爱好音乐,喜欢唱歌,也很会唱歌,还弹得一手好吉它。曾经在厂里组建了一支乐队,担任主唱,将木吉它换成带电的。后来队友各奔东西,乐队解散。
他喜欢跳舞,但自己不会跳,只能看别人跳。
他渴望表演,渴望舞台,渴望掌声,渴望能创造最新的文艺和受众的灵魂产生共鸣。
旧的一页带着很多遗憾莫名其妙的翻了过去,新世界就在脚下,他要让自己的梦想遍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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