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学生思考人生的故事全集:擦亮眼睛看世界-在真情的世界里徜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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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细雨,淅淅沥沥。院子里,黄树叶儿熠熠发光。河滩上,不知名的花儿含苞欲放。这当春的雨儿,像爱,随风入夜,润物无声。

    被纪念的四句话

    叶蔚林

    前段时间,我收到一张10元汇款单。汇款寄自湖南江华县码市乡大柳村,汇款人是李丁财。大柳村我当然熟悉,文化大革命期间,我下放插队落户在那里整整住过两年。李丁财我当然也记得,而且印象深刻。当年我的确曾偷偷送过他10元钱。问题是那是个秘密,他知我知,别人不知,而且我离开大柳村不到1年就听说李丁财病死了。如今事隔二十多年,谁替他还这笔“无头”账呢?我想后面肯定会有说明原委的信,我等待来信。

    李丁财当时是大队民兵营长兼治保主任,专管下放干部、下放知青和四类分子。李丁财黑瘦,冷峻沉默。我在大柳村两年,他总共只对我说过四句话。李丁财是个荣军,抗美援朝肚子穿了两个洞眼。因此,公社武装部特许他个人保管一支“七九”式步枪。最初李丁财就是背着这支步枪,把我从公社“押”回大柳村的。路上,他突然问我:“你当过兵?”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一天下着大雨,公社通知李丁财领我去公社写大标语。路上隔条河,靠一道简陋的浮桥沟通。等我写完标语,山洪下来,河上的浮桥漂脱了。我和李丁财返回时,只好搭渡船。船资每位5分钱。我先上船,掏一角钱给摆渡老头。李丁财大声说:“不要给我那份钱!”他卸下肩上的步枪,脱下上衣,一起塞到我手里,自己硬是泅水过河。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二句话。

    李丁财小崽一大堆,嘴巴连起一尺长,年年铁定当超支户。李丁财就靠他手里那支步枪打野猪,十天半月打得一头,杀肉卖几个现钱买些杂粮,好歹填饱一家人的肚子。可是村里有人害“红眼病”,联名状告李丁财搞资本主义。

    公社便下令缴枪,李丁财不分辩,把枪擦拭干净,亲自送归公社。结果野猪横行,不久便将队里的一山秋包谷毁掉了。我和李丁财在路上相遇,他站住叹口气,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农民。”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三句话——毛主席的话。

    从此,我和李丁财似乎有了默契,成了无言的朋友。清早开门,我住地门口时不时会有一把新鲜青菜或豆角,我明白是谁送来的。我出工时则灌满一壶白糖开水,歇息时随便放到一处,再开工时,水壶便空去一半,我明白是谁喝掉的。

    正是“双抢”农忙季节,李丁财最小的儿子得了痢疾,送入公社卫生院。

    李丁财铁青着脸找大队会计支点钱。会计说全大队只有2元9角现金。李丁财蹲在河边咬根空烟杆,瘪的烟荷包扔在一边。我去挑水,弯腰提水时,将一张卷成细条的10元钱钞票塞入他的烟荷包。冬天我离开大柳村到县里分配工作。

    李丁财送我到车站,握握我的手说:“我一定还你!”这是他对我说的第四句话……3天后,我果然收到了李丁财一个儿子的来信。信上说,父亲生前写下一张字条:欠10元一定要还。字条塞在灶洞里,最近拆灶才发现,至于如何打听到我现在地址的,信上没说。

    10元汇款单我没去邮局兑钱,保留做个纪念。

    其实被纪念的并不是一张迟到了二十多年的汇款单,而是从一个卑微生命上折射出来的闪光精神。

    春天的梦

    苏叔阳

    黎明,窗外飘着雪花,静静地,静静地……啊,多像梦的使者。蓦地,几行诗句涌上心头:

    闪亮的雪花,轻柔晶莹,每一片都是一个温馨的梦。

    让树枝看见了新绿,让街道看见了浓荫。

    哦,在这落雪的早晨,我忽地闻到了丁香的芬芳,听见了蜜蜂的歌唱……春天是可爱的吗?特别是在这里,短促得犹如蜉蝣的生命,只一闪,就是烈日炎炎的夏天。

    春天是值得留恋的吗?特别是在这里,常常有漫天的风沙,吹干你生命的汁液。

    但我还是喜爱她,像喜爱我最倾心的恋人;我还是执拗地追寻她,像追寻早已消逝了的我的童年。

    因为再短促的春天,也还是春天,可以看得见积雪里萌生的小草,枯枝上吐出的嫩蕾。可以看见绿色,这生命最基本的色素;可以看见鲜红,这滚烫的血液的火焰。而没有了色彩,也就没有了旋律,没有了诗歌,没有了舞蹈,没有了运动,没有了一切!春天赋予世界以色彩。

    再寒冷的春天,也还是春天。只要挺得过那风沙,人们总会脱去厚厚的外装,活动一下僵硬的躯体,唤醒沉睡的灵魂里的种种追求。春天赋予人类以希望。

    因为有了对春天的渴慕,对春天的梦想,我忍耐住了许多寒冬。

    三十多年前的一个冬天,好像比现在冷得多。那时我还是个孩子。可我觉得一切都没有希望,我曾在作文里发过“人生如梦”的叹息。我那时只有十岁呀。可是春风吹开了故都的城门,也廓清了我心灵上的迷雾。我真的像一棵小草伸出了青春的嫩芽,一条铺满鲜花的道路在我的面前伸展开来。从那时起,我知道了春天与希望同在,春天与温暖俱来。哦,我怀念,怀念那给了我们民族和我们民族所有子孙以幸福、以理想的1949年的春天。

    我也还记得过了二十年后的那个严冬。我在长城以外的一个荒凉的村庄,经受“脱胎换骨”的革命教育,我记得那带着冰碴的红高粱面糊糊,记得那缩肩拱背的农民木然的眼睛,记得那阳坡下避风的土洞。在那儿,眼光木然的农民,用一小堆枯叶为我燃起野火,烤暖我的脚,烤暖我的心,送给我一个烤熟的土豆。在那儿我曾经蜷缩着睡去,梦见了春天:淙淙的水,摇曳的花。梦见妻子温暖的手臂,小儿子的笑脸——他那时刚刚出生不久。靠了春天的梦,我熬过了践踏灵魂的冬天。

    又一个春天。祖国的大地被泪水漂起,人们哭诉一个巨人的长睡,仿佛他带走了所有的人内心里对春天可怜的梦幻。然而,春天毕竟来了,虽然迟了,虽然挟着风沙,虽然难免还残留着严冬的寒气。可她毕竟是春天。

    地球上不能没有春天,人生里不能没有梦幻。我愿春风把梦吹撒到一切人的心头。

    我们不能苛求春天是冬天的产儿。她有母体的印痕,但她不同于母亲。她娇嫩、柔弱,可她有长长的未来,她的每一个细胞都是希望的种子。严冬所诞生的并不是严冬。因此,人类才向她呼唤,才把她赞颂。

    晶莹的雪花,正在为春天铺下襁褓,阵阵的鞭炮正在为春天催生。我在梦中焦渴地呼唤着春天,又将在春天里编织新的梦幻。

    啊,祖国的春天呐,家乡的春天呐!就算你短促到只有一瞬。为了这一瞬里所凝集、所包容的未来的一切,我也愿意献出我的生命。

    春天快来吧!

    地球上不能没有春风,人生里不能没有梦幻。

    被遗忘的有些人

    张晓风

    那些人,他们的姓氏我已遗忘,他们的脸却恒常浮着——像晴空,有整个雨季中我们不见它,却清晰地记得它。

    那一年,我读小学二年级,有一个女老师——我连她的脸都记不起来了,但好像觉得她是很美的。有哪一个小学生心日中的老师不美呢!

    也恍惚记得她身上那片不太鲜丽的蓝。她教过我们些什么,我完全没有印象,但永远记得某个下午的作文课,一位同学举手问她“挖”字该怎么写,她想了一下,说:

    “这个字我不会写,你们谁会!”

    我兴奋地站起来,跑到黑板前写下了那个字。

    那天,放学的时候,当同学们齐声向她说“再见”的时候她向全班同学说:

    “我真高兴,我今天多学会了一个字,我要谢谢这位同学。”

    我立刻快乐得有如肋下生翅一般——我平生似乎再没有出现那么自豪的时刻。

    那以后,我遇见无数学者,他们尊严而高贵,似乎无所不知。但他们教给我的,远不及那个女老师多。她的谦逊,她对人不吝惜的称赞,使我突然间长大了。

    如果她不会写“挖”字,那又何妨,她已挖掘出一个小女孩心中宝贵的自信。

    有一次,我到一家米店去。

    “你明天能把米送到我们的营地吗?”

    “能。”那个胖女人说。

    “我已经把钱给你了,可是如果你们不送,”我不放心地说,“我们又有什么证据呢?”

    “啊!”她惊叫了一声,眼睛睁得圆突突,仿佛听见一件耸人听闻的罪案,“做这种事,我们是不敢的。”

    她说“不敢”两字的时候,那种敬畏的神情使我肃然,她所敬畏的是什么呢?是尊贵古老的卖米行业?还是“举头三尺即有神明”?她的脸,十年后的今天,如果再遇到,我未必能辨认,但我每遇见那无所不为的人,就会想起她——为什么其他的人竟无所畏惧呢!有一个夏天,中年,我从街上回来,红砖人行道烫得人鞋底都要烧起来似的。

    忽然,我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人疲软地靠在一堵墙上,他的眼睛闭着,黧黑的脸曲扭得如一截枯根,不知在忍受什么。他也许是中暑了,需要一杯甘洌的冰水;他也许很忧伤,需要一两句鼓励的话。虽然满街的人潮流动,美丽的皮鞋行过美丽的人行道,但是没有人驻足望他一眼。

    我站了一会儿,想去扶他,但我闺秀式的教育使我不能不有所顾忌,如果他是疯子,如果他的行动冒犯我——于是我扼杀了我的同情,让我自己和别人一样漠然地离去。

    那个人是谁?我不知道,那天中午他在眩晕中想必也没有看到我,我们只不过是路人。但他的痛苦却盘踞了我的心,他的无助的影子使我陷在长久的自责里。

    上苍曾让我们相遇于同一条街,为什么我不能献出一点手足之情,为什么我有权漠视他的痛苦?我何以怀着那么可耻的自尊?如果可能,我真愿再遇见他一次,但谁又知道他在哪里呢?我们并非永远都有行善的机会——如果我们一度错过。

    那陌生的脸于我是永远不可弥补的遗憾。

    对于代数中的行列式,我是一点也记不得了。倒是记得那细瘦矮小、貌不惊人的代数老师。

    那年7月,当我们赶到联考考场的时候,只觉得整个人生都摇晃起来,无忧的岁月至此便渺茫了,谁能预测自己在考场后的人生?想不到的是代数老师也在那里,他那苍白而没有表情的脸竟会奔波过两个城市在考场上出现,是颇令人感到意外的。

    接着,他蹲在泥地上,捡了一块碎石子,为特别愚鲁的我讲起行列式来。

    我焦急地听着,似乎从来未曾那么心领神会过。泥土的大地可以成为那么美好的纸张,尖锐的利石可以成为那么流利的彩笔——我第一次懂得。他使我在书本上的朱注之外了解了所谓“君子谋道”的精神。

    那天,很不幸的,行列式并没有考,而那以后,我再没有碰过代数书,我的最后一节代数课竟是蹲在泥地上上的。我整个的中学教育也是在那无墙无顶的课室里结束的,事隔十多年,才忽然咀嚼出那意义有多美。

    代数老师姓什么?我竟不记得了,我能记得语文老师所填的许多小词,却记不住代数老师的名字,心里总有点内疚。如果我去母校查一下,应该不甚困难,但总觉得那是不必要的,他比许多我记得住姓名的人不是更有价值吗?

    事隔多年,我终于咀嚼出他们教会我的意义有多美。

    无愧今生

    鲁先圣

    让生命延续,这似乎是一个医学课题。先进的现代医学或许能让生命延续一段时日,但那终是有限的,而且不过是垂垂老矣的延续,几近丧失了生命存在的意义。其实,只要拽紧生命的纤绳,我们完全可以靠自己让生命延续。

    在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人都同样哭喊而来又悄然归去,这是一个生命的生死轮回。如果生来世间就那么平平静静地存活一生,这样的生命是毫无价值、毫无意义的人生。假如我们在每一天,都极尽生命的潜能与张力,抓住生命的每一个可能,去冲击搏杀,人生的意义则全然不同,一个机会、一次搏杀就必定有一次人生的失败与成功。不论是成功还是失败,只要无愧地去做了,经历了它的初始与终结,这就是人生意义上的一次轮回。即便是一天之内经历了一次冒险的全部历程,这样的经历丝毫也不逊于没有一次冒险的全部历程。人生百年,有无数次机会供我们选择,只要我们紧紧地抓住了每一次可能,生命之舟便延续成了永恒。

    西方着名的航海家海伦斯自17岁开始航海冒险直到70岁依然在滔滔海洋中乐此不疲,50多年间他发现了一百多个从未发现过的海岛,到过几十个人迹未至的海域,晚年写成了着名的《一个探险家成功的经历》。他在书中说:我无数次体验到生命处于极致的快乐,其实我那无数次的经历即便有一次就已经无愧今生。日本的登山家山田川成43岁已登上了世界最高的7座山峰,他的格言是:只要生命不止,就永不停止攀登。

    无愧今生,这种发自内心的声音不是轻易可以喊得出的。我想,他们这些人的生命早已超出了寻常意义上的生命,他们的每一天都处在冒险中,在冒险中失败与成功,无数次地经历了一次次生命的始终。

    酷暑中的一阵凉风,一束亮丽的鲜花,甚至一个甜蜜的微笑,或许都能够成为我们生命中珍贵的一部分。我们因而有了兴奋愉快的日子,重新有了人生的勇气和力量,重新获得了激情。一件小小的事情,在自己或许只是一念之间的举手之劳,但对于处在特殊状态中的人却是生命的拯救、灵魂的解脱。

    去年,我同几位朋友到枣庄去爬抱犊崮,抱犊崮陡峭如壁,我们几乎都有了止步下山的想法。这时有一位砍柴的老者从后面爬上来,看也不看我们就紧贴着石壁爬了上去。我的心中顿然生出一种征服的激情,毫不犹豫地按着老者的方法起来。不久,我爬上了崮顶。站在崮顶,果然放目四野一览无余,白云缭绕、阡陌纵横,风光无限绮丽,这是在半山腰无法领略到的。这次爬山的经历,深刻地镂进我的生命中,成为人生中最丰腴的绿洲。

    一生不敢冒险,平平庸庸、唯唯诺诺的生命只不过经历了一次人生。这样的生命是苍白无力的生命,是低质量的生命,即使是长活百年,也不过像一片落叶,终不过是流水浮萍。

    一生在冲锋陷阵中搏杀,不骄不馁,将一个生命化作无数个生命,就是生命的延续与永恒了。

    不经一番风霜苦,哪得梅花扑鼻香。

    爱的信笺

    施倩

    母亲有个爱写信的习惯,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是从1941年的冬天开始的。哥哥约尼自应征入伍后,一连数月没有音讯。母亲每天晚上都要坐在厨房的大桌子前给他写信。

    我弄不明白既然约尼从不回信,她干吗还要写呀写。

    “等着吧,我们总会收到他的来信的。”她总是那么自信。母亲常说,信同人的心灵是相通的,神圣的上帝之光会把它们联系在一起,她相信这束光芒能帮助她找到约尼。

    我不知道她说的这些话是不是为了让她自己或我们大家放宽心,但这毕竟把我们的心紧紧连在了一起。终于有一天约尼来信了——他还活着,正在南太平洋上。

    母亲每次都在信末署上她的名字“赛西丽娅·卡普契”,这一直使我有些迷惑:“干吗不写‘妈妈’?”

    原来,她从来就把自己当作赛西丽娅·卡普契,而不是妈妈。这使我开始用一种新的眼光来看待母亲,这位身材娇小、穿着不足5码的高跟鞋的意大利女人。

    母亲从不化妆,也不佩戴首饰,除了一只金黄色的结婚手镯。她有一头漂亮的头发,又黑又直,盘在脑后,鼻梁上架着一副轻巧的银丝边眼镜。

    每次写完信,母亲总是让父亲去发。然后,她端来咖啡壶,我们便边喝咖啡边回忆起以前一家10口人围坐在桌边时的美好时光——爸爸、妈妈,还有8个孩子。那时,我们这5个男孩3个女孩中谁也没想到有朝一日会离开这个家,去工作,去参战或者结婚,到最后只剩下我一个。

    到了第二年春天,母亲写信的对象中又加上了另外两个儿子。每天晚上她要写3封不同的信,然后让父亲和我在信上加上我俩的问候。

    母亲写信的事在村子里传开了。一天上午,一位瘦小的妇人找上门来。她颤着声向母亲问道:“你能写信,这是真的吗?”

    “我常给儿子们写信。”

    “你也能念信?”那位妇人又轻声问道。

    “当然可以。”

    妇人急忙从提包里拿出一叠航空信:“念……请您快给我念念。”

    这是那位妇人正在欧洲打仗的儿子寄来的。母亲还记得那个以前常和自己的儿子一起玩耍的红头发小伙子。她把信由英文译成意大利文,一封一封地念给那位妇人听。妇人听着,两眼闪着激动的泪光。“我得给他回信,”她说,“可怎么写呢?”

    “达菲,去做点咖啡。”母亲边吩咐我边把妇人领进里屋坐下,然后拿出钢笔、墨水和信纸开始写了起来。写好后,她给妇人念了一遍。

    “你怎么知道我想说这些?”她问母亲。

    “我常读儿子的信,知道一个母亲该对儿子说些什么。”

    不久,那位妇人又来的,还带来了一位朋友——她们的儿子都在打仗,她们都想给儿子写信。于是,为街坊邻居写信几乎成了母亲的职业。有时她一整天都花在替别人写信上。

    母亲对这些信尾的署名看得很重要。那位妇人请母亲教教她:“我想学会写我的名字给儿子看。”于是,母亲就手把手一笔一画地教她写,一遍又一遍。

    这以后,每当母亲为她写好信,她便开心地在信尾写上自己的名字。

    一天,那位妇人又来到我们家。母亲一眼便看出发生了什么事。妇人眼中再也看不到以前那种希望之光了。她们在一起久久地坐着,手拉着手。“也许我们该去趟教堂。”母亲轻声对她说。从教堂回来的路上,母亲脑海中一片空白,只想着那位红头发小伙子。

    战争结束后,母亲放下了纸和笔。“结束了。”她说。然而,她想错了。那些曾找母亲替她们给儿子写信的又拿着她们亲戚的信来找她。

    母亲曾经说过,她曾一直梦想当一名作家。“为什么不去实现这个梦想?”

    我问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目标,”她说,“我的生活目标看来就是写信了。”

    “没有什么能够像信一样把人们凝聚在一起。它会让你痛苦,也能使你欢笑。最好的关心莫过于一封充满爱意的信笺,因为它可以让世界变得很小,可以让写信人和读信人成为自己的主宰。孩子,信就是生活!”

    母亲的信一封也没有留到现在,但受到过她帮助的人们却依然在谈论着她,把她写的信装进了他们记忆之中。

    那承载着沉甸甸母爱的信笺,在尘世中传播着坚毅的爱的消息。

    凝望蔡元培

    郑勇

    蔡先生就是蔡先生。这是北大同仁的共感。言下之意似乎含有无限的爱戴及尊敬,也似乎说天下没有第二个蔡先生。别人尽管可有长短处,但是对于蔡先生大家一致,再没有什么可说的。所以也没人称他为蔡校长。做北大校长也好、中央研究院院长也好、教育部部长也好,总是让人心悦诚服的。一个国家有这么一个老成人,大家总觉得兴奋一点。何以这样?因为他是蔡先生。论资格,他是我们的长辈;论思想精神,他也许比我们年轻;论着作,北大教授很多人比他多;论启发中国新文化的功劳,他比任何人大。可惜他过去在我们战乱时期中,到现在还没有个纪念碑。这回百年寿诞,大家以口为碑,以心为碑,以文为碑,是应该的。

    这是林语堂在蔡元培辞世27年后写的一篇文章的开头一段话。文章题目就叫《想念蔡元培先生》。

    每一个北大人,或许在他们的心中都会有这样类似的感情;不仅北大人,每一个熟悉近现代史的人,对他都会有一份敬意。

    近年来经常看到文章谈论北大和清华的差异,而立论者大多借批评一方来抬高另一方。其实,如果抛开地域之见,不难看出这两所同样盛极一时的大学,曾经有过相近的办学理念。不说西南联大的水乳交融,以至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曾经对清华的校风产生过深远影响,几乎相当于蔡先生之熔铸北大的梅贻琦,就曾经在自己的日记里写下这么一段话:

    对于校局,则以为应追随蔡孑民先生兼容并包的态度,以恪尽学术自由之使命。昔日之所谓新旧,今日之所谓左右,其在学校应均予以自由探讨之机会,情况正同。此昔日北大之所以为北大,而将来清华之为清华,正应于此注意也。

    写下这段话的时候,蔡先生已经去世五年了。从这里正可见出梅先生所认同并效法的蔡先生的眼光和胸怀,也可见蔡先生的大学之道不唯对北大一校一时起作用。

    既不是北大出身,和蔡先生更没有一面之缘的学人金耀基就说:“蔡先生实不止属于北大的,他是属于整个学术界、文化界的。对于蔡先生,只要是读书人,都不能没有一份好感与敬意。”他还写到,在1978年5月7日前往参加蔡元培先生新墓碑落成典礼的有近百人,而近半的人都已届古稀之龄,“在正午之阳光下,蔡先生墓前闪耀着一片美丽的银灰色,在这许多白发先生当中真正亲炙过蔡先生的恐怕都已是八十开外的老人了。”

    一群饱经沧桑的老人,心悦诚服地低下他们高贵的头颅,在一个如果活着该已是一百一十岁的老人的墓前。这样一幕阳光下的情景,让我很感动。蔡先生去世那么多年之后,还有那么多人如此惦记着他,这虽然未必是他生前渴望追求的身后之名,但却适足以表明是非公道自在人心。这又让我想起1936年,一群自发组织起来的北大师生,惦念着“为国家,为学术,劳瘁了一生,至今还没有一所房屋”,依然两袖清风的老校长,于是用民间集资的方式,每人拿出一份微薄的数目,一起为他建造一所房屋,他们在给老校长的信中这样说:

    我们希望先生把这所大家奉献的房屋,用作颐养、着作的地方;同时这也可以看作社会的一座公共纪念坊,因为这是几百个公民用来纪念他们最敬爱的一个公民的。我们还希望先生的子孙和我们的子孙,都知道社会对于一位终身尽忠于国家和文化而不及其私的公民,是不会忘记的。

    我每次看到这一节,就忍不住掩卷叹息。那样的北大师生是难得的:北大人从来不会为强权威逼和铁腕人而摧眉折腰,却不会忘记这样“一介寒儒,书生本色”(冯友兰语)的老人;更让我怅然若失的是,今日的北大人还是当年的北大人,可是,像当年的蔡先生那样的人今日又到哪里寻找得到呢?即使大家真的建造起那样一所房屋,作为“社会的一座公共纪念坊”,又有谁可以像蔡先生一样无愧地接受?这样的惆怅,或许接近于唐人“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的感觉。

    一个世纪过去,一个世纪到来,新旧的更替全不管世人的欢呼或拒斥。白云苍狗,世事如棋,一切都在改变,已经改变,正在变,或即将改变,但总有一些东西,坚硬过于磐石、柔韧过于蒲苇的东西,还会长久地留驻在那里,不为时光所裹挟而去。在一些并不总是向前看的人看来,蔡元培这样的旧年人物,似乎就是一片让人驻足留恋的“风景”。

    蔡先生不是那种性格张扬的人,相反,在众多回忆文章中,他却是那种性格内敛、气色平和的人。在旗帜飘扬、激越地呐喊着的人群里,你大概不会找到他。在我的想象中,他像一棵树一样,谦卑、静默地立足于自己选择的地方,向下深深地扎着根。数年,数十年,甚至上百年以后,他还在那里。与此同时,当年那些飘扬的旗帜或许已经褪色、破碎,那些激越的呐喊声也已经消失在空寂广袤的空气中。只有这样的树,依然坚守在原来的地方,扎根更深,树冠更大,让每一个走过树下享受到浓荫的人感念不止。鲁迅先生盛赞过“中国的脊梁”,“一介寒儒,书生本色”的蔡先生,却正当得起“脊梁”的称呼;有了蔡先生这样的脊梁,北大才成为中国教育的脊梁。

    蔡先生培育的北大,以及北大的精神与传统,也是这样根深叶茂的树,不会因任何风狂雨骤的恶劣环境的摧残而凋谢;蔡先生的教育救国、教育独立的理想,也像这么一棵树,日益成为更多有识之士眼中与心底的风景。因此,每到北大校庆、“五四”纪念日,人们总会格外怀念着他。刚刚过去不久的北大百年庆典,是逼近20世纪之末国人瞩目的事件。自发组织起来的北大校友、师生,自编、自演了话剧《蔡元培》,里面有一句震撼人心的台词:“人人都尊崇我蔡元培,可又有谁真正与我同道呀!”蔡先生有蔡先生的孤独,每一个先行者都难免有那种如影随身的孤独。但蔡元培身后的孤独,却是中国教育的悲哀。

    我一直相信《旧约·传道书》里面这样的话:“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可是,我也相信总是有一些当初有如空谷足音,而后来更及身而绝的事,比如蔡元培的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八字方针,以及隐含在背后的教育理念,在我看来就像流入沙漠的一脉清流,逐渐消失得无影无踪。“兴亡重温百年计。”蔡先生至今依然是无可企及,更无人超越的高峰。这是蔡先生的伟大之处,但又何尝不是北大以及中国教育的悲哀?

    对于蔡先生改造旧北大、建构新北大的伟业,陈平原教授有过这样的解释:“有其位者不一定有其识,有其识者不一定有其位;有其位有其识者,不一定有其时——集天时地利人和于一身,才可能有蔡元培出掌北大时之挥洒自如。”想想也是,办大学、兴教育都不是像个人着述一样的可以闭门造车,需要教育独立或至少相对独立的社会环境。而蔡先生刚好在那么一段难得的时间里,幸运地实现了自己的卓越的理想。

    一座丰碑,令世人景仰;一声叹息,为教育扼腕。

    用,才不会失去

    冯景元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人常用的东西,都不值钱,却有真价值;没有用过的东西,虽有价值,却无异破铜烂铁。

    享有,就是用。拥有不是有。拥有而不用,不但是负累,而且增加烦恼。

    用,才不会失去,才是真正的获得。

    人生出的脚、手、脑、眼耳口鼻,各种器官,都不是摆设,都是第一要用的。

    用脚走路是最健康的。一对老人被医院判了死刑后,舍家离土,走了出来,从每天咬着牙,只能走一点路,慢慢变成走半天,走一天。现在两位老人出来已经在路上走了两年了,他们无需到医院再检查什么,在自己用自己的天地里,活得很好,现在,仍在路上走着。

    脚是用的,生命是用的。生活就是用,活动就是用。

    用是万有,用是万能。

    记得从当兵年月起,我就自己洗衣服,那时每天傍晚下操时都端着盆,到营房后面的大洗漱间,把水泥台冲干净,用手在上面搓洗一两件洗换下的衣服。星期日一个班里的同乡,相约着拆被洗床单的,脱光膀子可以在大洗漱间洗一个钟头,兴致来了还可以用脚去踩。洗衣服是一种快乐和调剂。后来成家,假日与妻一起洗衣服,一个洗,一个涮,和谐之至。中年过后事多起来,时间少了,家里也有了洗衣机,但对于自己的衣服,我还是喜欢用搓板自己搓。我喜欢把袖子挽起来,十指抓揉着衣服、一下一下搓的那种节奏,特别是伏案头,脑子累了,需要调剂的时候,洗衣服便成了最好的放松、最好的休息。慢慢这成了我的习惯,从十指每个关节的活动使劲,到肩臂机械地用力,都是在协调中完成,常常是伏在案头堵塞的思路,放松地搓着衣服,面对撩起的水花肥皂泡洞开。洗着半截衣服,擦干净手,跑向案头记些什么,然后再回来搓,搓着搓着思海搅动着蹦出了什么,又回头写记。这样思绪越用越开,胳膊也越用越有劲。

    人经常用体力,不吝啬体力,筋骨健旺,脑力活跃,身体也健康。

    随着科技的进步,人身上许多器官的作用被代替了,如果任之不用,退化无疑。人活着就是用的,锻炼是用(主要用闲置的那部分),享乐也是用。

    事实上哪里的骨骼用得最多,哪里就最发达。过去同院有个鞋匠,常年钉鞋绷楦使用大拇指,大拇指肌肉如石,别人绷楦用榔头,他拿起小钉子只用拇指按。每个钉子都绷得恰到好处。还见过一个用单脚蹦着走路的人,他的左脚粗壮,右脚萎缩,走路不用拐,两手背在身后,就这么一蹦一蹦地走,步幅很大,很快,上台阶一蹦两阶,十分自如。

    一位科学家说,没有天生的忘性大,人人都有能记住每一件事的本领,只是你要用心去记。

    一个上肢残疾的人,当街用脚趾夹着笔杆写字作画,让人见了无不称奇。

    一般人头总摇晃就晕,足球运动员用头当锤。

    常走的路上有鲜花,终日使用的钥匙总是闪亮的。

    有财富不用等于没财富,有潜能没有发挥等于没潜能;纸币用了才是钱,不用放着与纸无差。任何人的价值都是在用中体现的。

    当然不能用过火,用过头。不怕常用,就怕暴用。

    用是一条慢慢走的长路,谁用了什么,谁发达什么。

    上天给我们的,我们仅用了一部分,还有许多闲置。

    眼睛最容易累,眼睛又最容易歇过来,稍一闭眼歇息眼就亮。

    古语说:天有四时,人有四用,目见其形,耳听其声,口言其诚,心至其情,无不达。

    脑子越用越活,笔越用越好使,器具越用越随手。用出来的东西,跟长在自己手上一样,拿起来那种感觉就特别好。

    万物为生,就是万物为用。

    因为饿,才觉得食物格外香甜;因为渴,一杯普通的白开水,才有若甘露;因为疲倦,睡眠才成为必须;因为辛劳,才渴望得到身心的休憩;因为孤单,才珍爱友谊;因为干旱,才把下雨看成是快乐;因为夜里黑暗,才喜欢迎接晨起的阳光;因为久别,重逢才成为天下至情的欢乐。

    所有的美好,都因为适应了人需,都是因为人用了。

    最近读书,始知用就是种,种东西的种。天天用,天天种,用什么,长什么,用能耐长能耐,用智慧长智慧,物华天茂,生生不息。

    俗语说:勤能补拙是良训。

    我国明末清初的着名文学家叶奕绳,天资迟钝,记忆力相当差,往往前读后忘,但他靠下苦工夫,把特别喜爱的篇章、片段或警句,用卡片抄录下来,反复吟诵,时间长了积累了大量精彩文字,终于成为一名文学家。

    如果他不用脑子去读书,结果会怎样?

    不光是资历浅的人,聪明的人也应该常“用”。

    用,才不会失去。

    用,才不会失去,才是真正的获得。

    谢了,朋友

    程静媛

    22岁那年,我带着对人性的悲悯,对自己的悲悯,茫然上路了。

    过了黄河,穿越中原,又在烟雨迷中游了西湖。西湖很美,从细雨中透出清丽、高雅的忧伤。我站在堤上,久久不能逃脱这种情调。

    我披着一头黑发,脸色苍白,离满湖的欢笑非常遥远。他走过来,看着我,带来一阵缓缓的湖风,同时对我的沉默做出宽容的浅笑。我依然对周遭活动的人们都感到麻木,不打算跳出固有的情绪。

    “其实,跳下去也不一定不舒服。”他说。我转过头看了一眼,仍不想理会,只是心里很狂傲地笑了一下,我才不会犯傻呢!

    “你跳下去,我还得救你,太戏剧化了。”他嬉笑着穷追不舍。我不得不认真地看看他了,一个不修边幅、脸色和我同样苍白的年轻人,不远处,摆着一副相当破旧的画架。

    我勉强笑笑,问了句:“画什么?”

    他耸耸肩:“3年了,我站在这儿感慨万端,却没画出像样的东西。”听得出很深的自嘲。

    “你想找什么?”

    “不知道,所以注意到你。”

    “怕我跳下去?”

    “怕破坏了一幅有灵气的画。”

    我感谢他的赞赏,笑笑说:“谢谢!”说得很由衷。

    “也许你点化了我。”

    我不理解地看看他。

    “人才是这个生存空间真正的生灵,其实,你第一次转过头来时,我已经知道你‘水性’很好,不会被‘淹’的。”

    “人们的相互关注并不值得庆幸。”

    “你很孤独?”他关切地看着我。

    “孤独与生俱来。”

    “可与生俱来的东西并不只有孤独。”

    “我习惯了,或者说喜欢。”

    “你可以喜欢,但不要习惯。”

    我觉得他正一点一点地打倒我的孤傲,很想快点躲开,却又扔出一句:

    “你呢?是喜欢还是习惯了感慨万端?”

    “我很空虚。世间万物没有属于我的东西。”他坦诚的语言射出一种逼人的沉闷。

    唯剩沉默。

    等他画完一张速写递给我,我大大地惊诧于他的画笔的穿透力:画上的女孩孤傲、忧伤而又飘逸得让人不可捉摸。

    小心防守的堡垒突然被冲击,很是恐慌,我匆匆地就要告辞。他在那张速写上草草地写了几笔,折了两折给我,像阳光一样灿烂地笑了笑。

    我就这样告别西湖,坐上了南下的火车。如画的杭州真的远去了,我才打开那张速写。画面边上写着:

    感到寒冷时,请来!

    我骤然感到浓浓的暖意,又想起他说的:“与生俱来的东西并不只有孤独。”

    我知道了还有人情的温馨。

    谢了,朋友!

    与生俱来的东西并不只有孤独,还有人情的温馨。

    玲珑人生

    尤今

    匕首脾气是匕首。

    这样的匕首。每个人都有一把。

    修养好的人,让匕首深藏不露,非万不得已,绝不亮出它。

    然而,涵养不到家者,却动辄以匕首作为保护自己尊严的武器——不论大事小事,只要不合乎他的心意,便大发雷霆,以那把无形的匕首,来伤人,对下属如此,对家人如此,对朋友也如此,一视同仁。

    把别人刺得遍体鳞伤,他还理直气壮地说道:“发脾气对我有如放爆竹,劈劈啪啪地放完了,便没事了。”

    没事的,是他自己。别人呢,别人的感受怎么样,他可曾想过?脾气来时,理智便去;每一句话都浸在刀光剑影里,寒光逼人。道行高的,也许懂得脱身之道,然而,一般人却只有呆呆木立,任匕首乱刺,痛苦万状地看着心脏淌血。

    血流得多了,便偷偷地把自己所拥有的那一把匕首拿出来磨。悄悄地磨,狠狠地磨。磨匕首,也同时磨勇气。匕首越磨越利,勇气也越磨越强。终于,那一天来了。

    惯用匕首的那个人,又以他的匕首这里那里地乱刺。

    伺机报复的这个人呢,静静地抿着嘴,不动声色地将那把磨得极薄极利的匕首取了出来,对准对方的心口,猛地丢过去。“嗖”的一声,匕首直插要害。

    他应声倒地的那一刹那,才恍然大悟:

    “哎哟,别人身上,原来也是有匕首的!”

    所以说呀,出匕首,能不三思否?

    古井有一类人,像古井。

    表面上看起来,是一圈死水,静静的,不管风来不来,它都不起波澜。路人走过时,都不会多看它一眼。

    可是,有一天你渴了,你站在那儿掏水来喝,这才惊异地发现,那口古井,竟是那么的深,深不可测;掏上来的水,竟是那么的清,清可见底;而那井水的味道,甜美得让你魂儿出窍。

    才美不外露,已属难能可贵;大智若愚,更是难上加难。

    世人都迫不及待地把自己所拥有的抖出来让别人看,肚里有一分的,说他有两分;有两分的呢,说自己有三分;依此类推。

    “有麝自然香”已变成了惹人发噱的“天方夜谭”。“无麝放假香”,才是处世真理。

    正因为这样,一旦发现了古井,便好似掘到了金山银库,有难以置信的惊喜——以为它平而浅,实则它深又深。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无所不知,知无不言。你掏了又掏,依然掏之不尽。每回掏出来的话语,都闪着智慧的亮光。

    你从中得到了宝贵的启示,你对人生有了更坚定的信念。

    这口古井,不肯、也不会居功,它静静伫立,看你变化、看你成长。你若有成就,它乐在其中而不形诸于外。

    古井,可遇而不可求,一旦遇上,是你的造化。

    情怀女人的一生,有四个阶段。

    少女、少妇、徐娘、老妪。

    少女情怀总是诗。现实之于她,不是柴米油盐,而是溪流、云朵、鲜花;色彩绚烂,如诗如画。

    遗憾的是:少女时代虽然美如诗,亦短如诗。它几乎是稍纵即逝的。

    一纸婚书,让她成了少妇。

    少妇情怀似散文。

    这时,她不再朦朦胧胧地沉浸于鸟语花香的境界里,现实生活里千样百样有待应付的事儿,使她变得精明能干,成熟踏实。她双手所谱出来的,不再是象牙塔里苍白无血的诗;她以生活之笔写散文,散文里,有泥土朴实的香味。

    孩子渐渐长大了,然而,她还未老,她成了徐娘。

    徐娘情怀似小说。

    丰富的阅历教会了徐娘沉着应变的能力,她有化解宿怨的妙方,有“水来土掩,兵来将挡”的气度,也有“天塌下来当被盖”的豁达。

    这时,她白发初来,皱纹未长;外貌与内心世界一样的妩媚动人。

    她像小说,人人都想追读。

    然后,孩子成家立业了,毫无商量余地的让她升级为祖母。

    她听到别人在背后称她为“老妪”。

    老妪情怀似论文。

    论文初读沉闷枯燥,晦涩难懂,你我他都不爱读。

    但是,倘若有人肯耐心地去读——细细地读,慢慢地读,绝对能从那闪着智慧光芒的字字句句中,读出一股隽永难忘的韵味来!

    饮料与人生饮料与人生,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

    少年多喜欢汽水。它甜,它变化多,少年不识愁滋味,人生的甜酸苦辣,他独独只尝到甜味。世界在他眼中,犹如味道各异的汽水,缤纷多彩。

    进入青春期,他工作了,他恋爱了。这时,他的口味已由汽水转向了咖啡。咖啡亦苦亦甜,也香也涩,有一种成熟的刺激感,符合了他复杂多变的心境。这时期,山和水在他眼中,非山亦非水。他有奋斗的野心和理想,他有成家的需要和欲望;但是,事业和爱情,都可能带给他一些小挫折。他有时在笑里流泪,有时却又破涕为笑;他患得患失,却又乐在其中。

    中年以后,多爱中国茶。中国茶那股若有若无的幽香,是深藏不露的,它恬淡而隽永,沉实而深刻。它绝不肤浅地刺激你的味觉。然而,喝了,缠在舌上的清香,却叫你回味无穷。江山已定的中年人,这时,见山又是山,见水又是水。对生活,他再也没有不切实际的憧憬,然而,他充分领略夕阳的绚烂在黄昏难以久留的道理,所以,他珍惜生活里的每一寸光阴。他的每一个日子,都包裹在一个平淡而又平实的快乐里。

    老年人,喝白开水。白开水,不含糖精,没有咖啡因,更无茶碱。它极淡极淡,但若细细啜饮,却也能尝出一丁点儿的甜味来。人生的大风大浪,他看过了;人生的惊涛骇浪,他经历过了;成败得失,都成了过眼烟云。此刻,他安恬地坐在摇椅里,回首前尘,一切的一切,都淡淡如水、如水……善意的谎言每周一次,我总到附近一间小小的理发院去吹洗头发,两个师傅负责设计发型,一个小学徒专门抓洗头发。老实说,我很同情那个瘦小的学徒,看得出她很想学发型设计,但由于工作繁琐,加卜两位师傅态度冷淡,她只能默默地在肥皂泡沫中消磨她可怜的青春。

    然后,有一天,机会忽然来了。新年前的一个月,两个师傅要求加薪不遂,一齐辞职,老板一时请不到人,除了亲自上阵外,还给小学徒进行“速成训练”,另外再请个小工负责抓洗头发。

    我把这一切看在眼里。一日,踏入店内,特地指定小学徒为我吹饰头发,小学徒受宠若惊,拿着吹风筒的手都微微地发着抖。卷吹梳弄一小时后,朝镜一望,哎呀,那发型硬邦邦的,好似戴了一顶不合时宜的帽子。小学徒侍立一旁,眼巴巴地望着我,我赶快露了个笑容,说:

    “梳得真不错呀,谢谢你!”

    这个“善意的谎言”给这位少女带来了自信心。

    再去时,依然指定由她吹饰,她脸上有笑,双手不抖,卷弄梳理,极有韵致,照向镜子时,我不由得真心实意地说道:

    “你梳得实在很好哩!”

    她脸若鲜花,灿然生辉。

    人生如同万花筒,怎样摇便出现怎样的风景,不可捉摸却又在意料之中。

    老师的忏悔

    张欣

    比尔·克利亚是美国犹他州的一个中学教师,有一次他给学生布置了一道作业,要求学生就自己的未来理想写一篇作文。

    一个名叫蒙迪·罗伯特的孩子兴高采烈地写开了,用了整整半夜的时间,写了七大张,详尽地描述了自己的梦,梦想将来有一天拥有一个牧马场,他描述得很详尽,画下了一幅占地200英亩的牧马场示意图,有马厩、跑道和种植园,还有房屋建筑和室内平面设计图。

    第二天他兴冲冲地将这份作业交给了克利亚老师。然而作业批回的时候,老师在第一页的右上角打了个大大的“F(差),并让蒙迪·罗伯特去找他。

    下课后蒙迪去找老师:“我为什么只得了F?”

    克利亚打量了一下眼前的毛头小伙,认真地说:“蒙迪,我承认你这份作业做得很认真,但是你的理想离现实太远,太不切实际了。要知道你父亲只是一个驯马师,连固定的家都没有,经常搬迁,根本没有什么资本,而要拥有一个牧马场,得要很多的钱,你能有那么多钱吗?”

    克利亚老师最后说,如果蒙迪愿重新做这份作业,确定一个现实一些的目标,可以重新给他打分。

    蒙迪拿回自己的作业,去问父亲。父亲摸摸儿子的头说:“孩子,你自己拿主意吧,不过,你得慎重一些,这个决定对你来说很重要!”

    蒙迪一直保存着那份作业,那份作业上的“F”依然很大很刺眼,正是这份作业鼓励着蒙迪,一步一个脚印不断超越创业的征程,多年后蒙迪·罗伯特终于如愿以偿地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当克利亚老师带着他的30名学生踏进这个占地200多英亩的牧马场,登上这座面积达4000平方米的建筑场时,流下了忏悔的泪水。“蒙迪,现在我才意识到,当时我做老师时,就像一个偷梦的小偷,偷走了很多孩子的梦,但是你的坚韧和勇敢,使你一直没有放弃自己的梦!”

    有梦才会有期望,有期望才会有拼搏和激情,守住自己的梦,勇敢地走下去,你就会比别人提前到达成功的彼岸。

    难忘的滴水之恩

    唐敏

    紫红色的天空渐渐变得黯黑,我握着桑木棍,孤单地走在村路上。

    来时搭的是一辆热热闹闹的赶集的班车,到乡场便去寻据说矗立在附近田野中的“字库”古塔。

    第一次到这个金黄菜花亦开亦败的陌生乡间,绕过好些小桥流水人家,才找到了青麦田里残存的白色石塔。再弯弯绕绕寻回先前下车的小街时,墟场早已散尽了。

    街角凉粉摊前头裹苗帕的老妇人的回答更叫我失望:“班车一点过就没有了,要是你早些到,还可以搭摆摊的货车。”我知道那种货车,拖拉机的拖斗上堆满货包,人坐在高高的包垛上,一不小心便会被甩下车来。

    现在,便是那样的车,我也情愿冒险搭乘了,然而,这会儿,什么车也没有了。

    “在那里住一晚,明早再搭班车走嘛。”老妇人指指对面一家写着“迎宾旅馆”的木楼对我说。但我无论如何也得赶回去,明早还得上班呢。

    走30多里路是没有问题的,只是我根本不认得返回的路径。老妇人指点我沿这条乡路一直朝东走,别走岔路就可以走回去了。

    “小心哟,这个季节山里有蛇。”她顺手砍下一截桑木枝给我。

    雷声从远处沉沉压过来,闪电在天边耀眼地勾勒……我一边走一边看有没有经过的车可搭。

    一辆卡车嘶吼着爬上山坡。我在路边挥手,司机不知是怕麻烦还是没看见,从我身边呼地开了过去。

    山下沟坳里,几户人家的窗格透出昏黄的灯光来。雷声越滚越近,大雨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瓢泼而下。只得加紧步子,快快地走在窄路中央,担心蛇会蓦然从路边草丛间钻出。

    终于又有一辆小拖车开来了,这次被我拦在了路中央。

    车停下来,我跑到驾驶室窗下。

    没想到,司机竟会是那个人。

    去年夏天刚在山区小镇见习期间,有一天将散集,在街上闲逛时看见了他。

    当时,他衣衫不整地斜靠在土墙根下,胡须很长,头发蓬乱,无神地半翕着眼。人们在他身边窃议着,却不愿多事,怕帮助这样一个来路不明的人会惹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这个潦倒的人并没有在面前放一只乞讨钱币的碗,但我确信,他一定是又渴又饿了。几步之外有个茶水摊,还卖着白糕,我去买了一杯水一块糕递给他。

    他无神的眼并没有因我的热心而闪亮,他甚至不抬眼看一看,自顾自吞食起来。

    “快散集了,要去哪里,你也该去了。”我规劝了那个流浪汉一句,便走开了。

    已过了几个月,眼前这个人虽然整洁而精神,我还是认出了是他。

    “去马山吗?”我焦灼地问。

    “去马山?’’他迟疑了一会,让我上车。

    道着谢坐进驾驶室。小拖车颠簸着,他燃着的烟头,红红的亮点忽明忽灭。

    “你是马山人?”他问。

    “不是,我在那儿见习。”

    他有点失望:“我倒曾遇到过一个马山人呢,那真是个好人。”

    “你去过马山?”

    “去过。”

    话题断了,黑暗中,他似乎笑了笑。

    四周静静的,只有雨点叩窗的脆响。他忽然说:“说起来那次去马山,怪难为情的。那时我赌输了,输得精光,被撵出来,流落到马山,有个人给我水喝,给我吃的。可惜我不认得她,要不,真得好好谢她。”

    “就为了那个人送你一点水一点吃的吗?”

    他不屑地看我一眼,深深吸口气:“你不懂,我那时候心灰意冷,没脸回家,她劝我:‘快散集了,要去哪里,你也该去了。’我听了她的劝告,回家了。唉,我真的说不出的感谢她,要不是她那一杯水一块糕一句话,我现在还不晓得会怎样呢。”

    他没有认出我来。我心中有掩饰不住的喜悦,想不到那件小事会对他帮助那样大。

    我决定不提看见他潦倒情形的就是我,每个人都有尊严,我要让他拥有一份完整的助人的快乐和自豪。

    “我也很感谢你,要不是搭上你的车,这会我还在山路上挨雨淋呢!”

    他听了果然高兴:“其实你也不用谢我,要谢该谢那个给我水喝的人。那次之后,我才晓得,人有时候是多么需要旁人帮一把。”

    “马山到了!”他刹住车。

    我道着谢,请他下来喝杯热茶休息一会,他一边倒车一边说:“我还得赶回去运货呢——本来,我的车是不到马山的。再见!”

    没想到,爱心热心这枚风信子这样快就传来我身边。

    夜色中,雨滴在脸上,溅出了大朵大朵亮丽的水花……当行走时,请你撒下一路花朵,因为这样的道路可以传递出爱和美。

    圣诞夜的歌声

    [匈牙利]约卡伊·莫尔

    佩斯城里住着一个穷靴匠,名叫亚诺什。他每天辛勤工作,却一直没能过上富裕的生活,因为家中每年都有一个新生命呱呱坠地。

    第9个孩子出生后,靴匠的妻子离开了人世,撇下他孤零零地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

    这些孩子中,两三个已在上学,还有一两个正在学走路,其余的几个幼小得很,需要有人喂饭,替他们穿衣。为了养家糊口靴匠得拼命地赚钱。

    给孩子们做鞋的时候,一下子得做9双!分面包的时候,一次得切成9片!“哦,仁慈的上帝,祝福我吧。”可怜的亚诺什常常禁不住叹息。是啊,9个孩子,整整9个啊!谢天谢地,总算还好,个个都长得健康、漂亮,又乖巧懂事。只要孩子们不染上什么病,他宁肯自己辛苦些,也要多挣几片面包。

    圣诞节的晚上,靴匠在外奔忙,很晚才回家。他总是把做好的靴子送上门去,换取一点小钱。在回来的路上,他看到街上那些店铺里,金羊羔、银羊羔玩具和糖娃娃堆满了售柜。亚诺什在每个店铺前停停看看:是不是替孩子们买点什么呢?9份么,当然花销不起。只买1份吧,其他孩子妒忌怎么办呢?最后,他决定送给孩子们一样别致的圣诞礼物,这种礼物将使人人都快乐,并且不至于互相争夺。

    “孩子们,一、二、三、四……你们都到这儿来。”亚诺什回家后,招呼孩子们在一起,“你们知道吗?今天是圣诞节呀!这是真正的节日。今晚不干活了,我们应该好好地乐一乐。”

    孩子们欢呼雀跃,兴奋得几乎把家里弄得翻了天似的……“孩子们,别吵了。我来教你们一支歌,一支非常好听的歌。这就是今天父亲为你们准备的圣诞礼物。”

    小家伙们闹哄哄地齐拥到父亲跟前,有的扑到他怀里,有的搂住他的脖子。

    亚诺什让9个孩子像风琴管子一样,整齐地列成队。他将两个最小的一个搂在怀里,一个抱在膝上。

    “孩子们,静一静!现在跟着我唱。”

    亚诺什说完,带着严肃而虔诚的神情,唱起了那支优美而古老的歌:《祝福圣基督的诞辰》。

    大一些的孩子,无论男孩或女孩,很快就掌握了调子。至于那些尚年幼的,当然是错处百出,不是跑了调,就是没跟上拍子。最后,大家还是都学会了这支歌。

    在这个难忘的夜晚,9位可爱的小天使一同唱起这美妙动听的歌,心情多么的快乐呵!

    听到孩子们的歌声,连天堂的人们也会喜不自胜呢。然而,对于他们楼上住着的人,情形可大不一样。这是一位富有的老爷,单人住着有9个房间的居室。他在第一个房间里闲坐,在第二间里睡卧,第三间用于吸烟,第四间专供用餐——鬼才知道,其余的又派作什么用呢!

    此刻,富人正在他的第八个房间里静坐,他独自思忖:何以饭菜嚼蜡般无味呢?报上何以找不到一条可资消遣的趣闻呢?偌大的房间,何以却令人感到窒息呢?

    这时候,楼下传来了歌声,起初声音不大,渐渐地变得高亢起来,而后持续如此,一直萦响他的耳畔。

    开始他没有在意,心想很快就结束了。当歌声响到第10遍的时候,他再也无法忍受,下了楼,循声找到靴匠家里来。

    他进门的时候,屋子里的歌刚好停了。亚诺什恭恭敬敬地从三脚椅子上站起来,走到他的跟前。

    “你就是亚诺什,那个靴匠吗?”富人问道。

    “是的,老爷,听候您的吩咐。您是想定做一双漂亮的靴子吗?”

    “我不是为此而来的。哦,你有这么多的孩子!”

    “是的,尊敬的老爷,大大小小一大帮。吃饭的时候,嘴也多。”

    “唱起歌来的时候,恐怕嘴更多呢。听着,亚诺什师傅,我替你带来了好运气——把你的孩子送给我一个,做我的儿子,我来抚养,将来他会成为一个有钱的老爷,也可以帮助这些兄弟姐妹呀。”

    亚诺什惊诧得睁大了双眼。他的一个儿子将成为老爷——多值得庆幸的事啊!谁还能不动心呢?为什么拒绝呢?给,当然——给!

    “那好,快些帮我挑一个,然后我带他离开这儿。”

    亚诺什开始着手挑选,并自言自语道:

    “这是小山道尔。哦,我可不愿意把他送人。他学习棒极了,将来准能成为牧师。第二个,是女孩——尊敬的老爷想要的不是女孩。小费伦茨已经能帮我干活,缺了他可不行。亚诺什卡已经照我的姓施了洗礼,当然不可以送给别人。小尤莎真像她母亲,看到她就像看到我妻子一样,难道能让她从屋子里从此消失吗?下一个,又是女孩,不用考虑了。现在轮到帕里卡。他是妈妈生前最宠爱的小宝贝,要是送给人家的话,那可怜的女人在地下也无法安息的。其余的两个还小得很,你这位老爷能照顾他们吗?”

    亚诺什把孩子从大到小看过,没有挑选好。他又把孩子从小到大端详一番,依然没有结果。他怎么能做出决定呢?哪一个都是他心疼的宝贝啊。

    “孩子们,你们自己来决定吧。谁想离开这儿,去当老爷,去坐漂亮的马车?你们快说呵。谁想去,就站出来吧。”亚诺什向孩子们问道。

    可怜的靴匠说这番话的时候,几乎要哭出声来。而对这样的诱惑,孩子们却都怯生生地缩到父亲背后,扯住他的手、裤腿和皮围裙,远远地躲开这位富有的老爷。

    “不行,尊敬的老爷,不行呵!你可以把我的一切都拿走,但我不能把任何一个孩子送给别人,无论是谁。上帝已经把他们赐给我了。”

    富人无奈,要他别再让孩子们唱歌了,作为补偿,他给靴匠1千本戈。

    “1千本戈!”亚诺什做梦都没有想过啊!而现在,这整整1千本戈就在他手里摆着——富人回到楼上,又去挨度他的无聊时光。亚诺什小心翼翼地将1千本戈锁到箱子里,在口袋里藏好钥匙,而后沉默不语。

    此时,孩子们也都不说话,屋子里笼罩着一种死寂的气氛——不能继续唱歌了。

    小家伙们撅着嘴坐在凳子上。亚诺什默默地在屋子里踱来踱去。妻子生前的那个小宝贝走过来,要父亲再教一遍那支歌,因为他已经忘记怎么唱了。亚诺什粗暴地叫他走开:

    “不许再唱了。”

    靴匠气呼呼地坐下,开始一心一意地做起靴子来。他裁着,削着,最后发觉自己也不知不觉地哼起来《祝福圣基督的诞辰》。他使劲掴自己的嘴巴,后来终于生气起来,一脚踢开椅子,打开木箱,取出那1千本戈钞票,三步两步跑到楼上的富人那里。

    “尊敬的老爷,请收回您的钱吧。让我们唱吧,只要我们高兴。这远比1千本戈更值钱呵!”

    说完,他将钞票扔在桌子上,转身跑回家去。他挨个亲吻了孩子,然后坐到他们中间。屋子里重新响起那古老而优美的歌曲——这是出自纯净心灵的歌啊!他们唱啊,唱啊,兴致如此高涨,仿佛整幢大楼都是他们的了。

    而此刻,那位富有的老爷,正独自在他的9个房间里来回踱着。他思忖着,诧异着,怎么也不明白——在这个世界上,别人究竟寻到了什么乐趣呢?

    总以为快乐很远,很难求,其实快乐很近,也很简单。

    炊烟的味道

    余继聪

    很喜欢炊烟的味道!”一位萍水相逢的朋友说。她道出了我心底的话。炊烟的味道,就是家的味道。

    我爱曲曲弯弯的从村落农家升起的炊烟,更爱炊烟的味道。

    每次乘车从一座城市到另一座城市,总是会经过很多村庄。我总是会睁大眼睛,很惬意地欣赏这些村庄。瓦房、村鸡、村狗、牛羊,一张张陌生而又熟悉的村人脸,我都爱看,都有种亲切感。正午前后或黄昏,如果我还没有进入城市,就还有幸看到一缕缕的炊烟?袅袅悠悠地从一个个农家小院升起来。我羡慕这些庄户人,一家人守着一缕香喷喷的炊烟,就是守着幸福。

    离开一座城市,我总是很激动,因为我又可以靠近一缕缕温暖的、香喷喷的炊烟了。每当接近一座城市时,我总是会不断地回头,目光总是不愿离开那远去的炊烟,就好像每次离家时,总不愿放开母亲温暖的手。

    十三岁以前,我曾拥有过一缕炊烟。那是从滇中的一个小村庄里升起的炊烟。守住一缕香喷喷的炊烟,当然也就守住了一个温暖幸福的家。从十三岁开始,我离开家乡,离开乡村,到城里读书,就离我所熟悉的炊烟越来越远了。

    我爱吃腊肉。腊肉是庄户人家挂在梁柁上晾出来的。它久经炊烟熏炙,自然有了炊烟的味道。上大学的时候,尽管偌大的食堂里有几十种莱,只有角落里那位大妈常摆的一小盆腊肉最受我的青睐。吃着腊肉,我可以暂时忘记孤独,会想到炊烟,想到家乡的村庄和亲人们。

    工作后,一个人孤零零生活在这冷冷的城市,我常常会怀念小时候扶着灶头,一边添柴,一边煮腊肉的日子。腊肉香,炊烟也香。炊烟香,我知道这只是我心理上的感觉。那时家里有时烧辣椒秆、烤烟秆,烟常常熏得我眼睛生疼,鼻涕涟涟。

    冬季农闲,每天母亲总要去离村几公里外的山里砍柴。背回柴后,母亲还得忙着做饭。放学回家,临近村口时,我们就看到自家屋顶上浮起一缕炊烟,知道母亲正在做着饭,顿时浑身有了一种温暖踏实的感觉。当了老师后,每隔二三十天,我都得回家一趟,否则我就会无心做事。那是因为我离炊烟、离村庄、离家、离母亲太久了。我骑着自行车,急切地赶回村庄,随着村庄和一缕缕炊烟越来越近,我的心情就越来越好。我一踏进家门,母亲就会急急地去拾柴,生火,为我做饭,尽管我一再表示自己吃碗开水泡饭就行了,但她仍旧会急急地到地里去拔蒜苗,因为她知道我爱吃腊肉炒蒜苗。不一会儿,一缕温暖的、香喷喷的炊烟就会从我家的房顶上升起来。

    也许,在各种清洁、高效能源走入了千家万户的今天,已很少有人对炊烟有什么感情了,但我对炊烟的情感依然如故,万分牵挂。没有炊烟,我总会有种漂泊无依的感觉。人在故乡袅袅的炊烟里,做个黄粱梦,也美得很。

    炊烟的味道,就是家的味道。

    比金钱珍贵的酬劳

    迈克尔·多里斯

    4岁那年夏天,我靠帮人在庭院的草坪割草挣点零用钱。日子长了,我对各家的园子都了如指掌:哪家栽了花儿,得留意别伤着了;哪家插了桩子,得留意别被绊着了;还有些人家总爱在园子里掉一些东西。此外,我还熟知了我这些肯塔基州路易斯维尔镇的老乡们的付酬方式:要么以活儿换活儿,要么按月计酬,要么干脆什么也别付。

    巴卢先生属最后一类。而且,他每回都有理由。一次,他没有比 50美元更小的钞票;又一次,他手头的支票本用完了;还有一次,我敲门找他时发现他根本不在家。但除了这事,他倒是个蛮不错的老头儿。每次在远处看见我,他都要朝我挥挥手,或扬扬头上的帽子。他似乎是个退休工,由于身体的某些不适而不宜自己干庭院的活儿。我便把替他干的活儿做了个账,但对这倒不是十分在意。不过是割割草,对我来说是顺手的活儿,再说,他那点草坪也费不了多大事。

    7月的一天下午,我路经他家时,他站在门口招呼我,叫我进去。

    他的门厅里很凉爽,但光线幽暗,我好一阵子才习惯过来。“我欠你的,”他说,“但……”

    我知道他一定又有个新理由,便没等他说完,打断说:“不用为这担心,我并不在乎这事。”

    “银行做我的账时出了点差错,”他没管我的话,继续说,“但一两天后就能弄清的。这之前,我想也许你可以挑一两本书,作为眼下的报酬。”

    他指了指四面的墙。我看见壁架上堆满了书,真像个图书馆,只是没把书分门别类地摆放。“不用急,慢慢看,”他鼓励说,“先读,再借,再自己保留。你可以挑你最喜欢的,你平常看些啥书?”

    “我也说不清。”我的确说不清。平常我只是胡乱看些杂货店架子上摆着的平装书本,或家里随手即可翻到的一些杂志、连环漫画等等。让我自己专门挑一本书,这还是新鲜事儿,但不乏吸引力。于是我挨个儿扫视架上的书,并问:“这些书你全挨页儿看过吗?”

    “看过。”他点头说,“这儿的书全是我特意保留的,都是值得反复看的。”

    “那你帮我挑挑吧。”

    他扬起头,眉心舒展,赞许地打量我,像要给我量衣服似的。片刻后,他从架上挑出了一本颇厚的书,递给了我。

    “《最后的公正》,安德烈·施瓦兹·巴特着,”我念道,“是写什么的?”

    “你告诉我,”他说,“下个星期。”

    晚饭后,我坐在家门口捧着书啃起来。仅看了几页,周围的一切便从我意识中消失了。书中主角的悲剧故事,善与恶的冲突和搏斗,优美、通俗、富于感染力的语言深深迷住了我。当薄暮降临,字迹已难辨认时,我把椅子搬进屋,在灯光下看了个通宵。

    直到35年后的今天,我仍栩栩如生地记得那件事。那本书蕴含的力量令我震惊,我从没想到过,一部小说能这样强烈地打动人。但我拙于言辞,无法讲清内心的感受,所以,第二个星期巴卢先生问我时,我只简单地说:“很好看。”

    “那就归你了,”他说,“还要我帮你挑一本吗?”

    我点点头,他便又给我拿了本玛格丽特·米德的经典历史着作《萨摩亚人研究》。

    长话短说吧,巴卢先生那年夏天和来年夏天,都没付过我一次现钱,但最终我却得以成为达特茅斯大学的一名人类学教授。而且,那个夏天我还懂得了,阅读绝非单是无害的消遣。当一本好书恰逢其时地落到你手中时,没准会改变你一生的航向。

    书会给你智慧,给你力量,助你创造一个亮丽的人生!

    煮米闻香

    鲍尔吉·原野

    朋友讲一个故事。

    小时候,他家穷——说穷已恭维。穷是各方物品匮乏,而他家多日缺粮,其他已不用提——饿得头昏眼花。

    他脑子里整天想“吃”的事情。譬如,看到树叶撸一把嚼嚼,以果腹。天空飞过一只鸟,他生不出泰戈尔式的哲思,而在想象吃这只鸟的情景:怎样烤,细小的肋骨在牙齿间穿梭咂摸。信以为真,大口的涎水落进空荡荡的肚里,引起肠的轰鸣。鸟儿这时早已飞出几里地。

    一天,他饿哭了。小孩子虽然爱哭,但人如果饿哭了,是大事,它和被打哭了、骂哭了都不一样,要死人了。两个弟弟跟着哭,甭问,饿的。这个“饿”字也怪,这边儿是“食”,那边儿有“我”——哲学家叫主体。食与主体相逢,怎么就饿了呢?造字的古人恶毒,光考虑形声,不注意社会效果。他们哭起来,他爸——一个被称作农民的专业粮食种植者——叹口气,往鞋底磕磕烟锅,背手走了;他妈把粮食口袋翻过来,在针脚缝隙找米粒,哥仨瞪大眼珠子睽视。几条米袋子倒腾一遍,妈妈挑出一把攥不住的小米,放进大锅煮。朋友说,母亲添一瓢水,又添一瓢水,两瓢水煮一把米。

    水开了,屋里弥漫粮食的香味,连墙缝,炕沿下边和窗棂都飘着米的香味,那叫真香。他掀开木锅盖,大团雾气散开,见汤里的十几粒小米翻滚奔突,拿勺要盛盛米吃,被妈妈阻止。

    妈说:孩子,先别吃,妈想让你们多闻一会儿米的香味。说完,他妈也哭了。

    初听这个故事,我有点儿不相信,但越想越觉出真实。想起有一年到山区农民家采访,他们因没东西招待我而局促不安。老太太欠屁股从炕席下拿出一片扑热息痛,笑着说:吃吧。这时我环顾屋内,这家啥都没有,墙角半筐土豆,是一家人的口粮。而止痛片是农民解乏、提神、战胜一切苦难,用紧缺的现金买来的奢侈品,因而也是礼品,唯有老太太享用。她递给我的时候,慈祥、慷慨,至今忘不了。那会儿,我没事儿就拿出这片药看,想这件事。按国际标准,户均每日收入不足一美元为赤贫,即绝对贫困。这家人八天也赚不到一美元,而闻米香的朋友半个月的收入也不到一美元(按当时外汇价即8元人民币)。没饭吃,连猪、鸡都养不起。

    得到止痛片的时候,是改革开放初期,我虽然已贵为记者,却比较昏庸,不清楚为什么要改革开放。后来,目睹国家的成绩,特别是民生的改善,不期然忆起止痛片和煮米闻香,觉得邓小平所说的“不改革是死路一条”是大实话,也是真理。想那些反对改革开放的人多么没良心,该发止痛片治疗一下。

    朋友说,你不知道米的香味有多么香,多么纯正。观音土、榆树皮虽然也能吃,但谈不上香。现在常吃的大鱼大肉,香里有一股邪恶,酒香绮靡。小米的香味像跟你说话,像盖一床被子,香里有爱。什么香水、古龙水,香得不要脸,花香隔世,奶香太富贵了;我被他说馋了,想抓一把米煮熟闻香。我怕我闻不到。对现今多数的孩子来说,遑论米香,甚至不知饥饿的滋味。看到当妈的百般劝孩子吃饭而孩子百般不吃,我心想,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天下竟有不饿之人?竟有别人不饿劝别人吃饭之人?如果他们到灾区出演这一课目,恐怕早让人给掐死了。

    这里,我没把“煮米闻香”当作奇闻写下来,这不是二百年前的事,是三十年前的事,改革开放还没有开始。我的朋友说,现今还能想起煮米的香味,记得这个事,觉得自己内心还有一点儿善良,不至于轻慢穷人,去琢磨那些超过温饱太远的没边儿的事。

    米饭里透着一缕清香,那是生命的香味。

    回家

    洪玲

    爹说:先子很狠心。

    娘说:先子再也回不了家了。

    先子年少时是过去那个年代。那时候,先子在这个城市的另一个区上中学,离家三十余里地,公共汽车要1角2分钱的车票。每个星期日,先子都要风雨无阻地乘车赶回来。每到那一天,先子的弟弟和妹妹,都会早早地站在家门口,等先子回来,好一起热热闹闹地吃一顿比平常略微好一点的饭菜,第二天,再让先子哥领上到郊外的小河滩里去玩去疯。

    就有那么一回,爹对先子说:“先子,你……你以后不到过节,放长假,平常就不要回来了……”

    爹说得挺犹豫。先子知道,爹每月工资46元,自己还有两个哥哥,都很爱自己,双双在外地上大学,娘又没工作。先子每个星期的来回路费2角4分钱,对这个家庭着实有些重要。

    先子连着两个星期没回家。

    又是一个星期六,天已经很晚了,风刮得很大。先子突然回来了。先子就气喘吁吁地说:“爹,娘,你们别不高兴,我没坐汽车,我是跑着回来的。”

    爹和娘一时无语。

    过后,娘赶忙给先子做饭,热几个掺菜叶的窝头,再做一锅玉米面疙瘩汤,想想,又狠了狠心放了一勺荤油,很幸福地看先子吃得很香的样子。

    就这样,日子向前滑过很长的一段。又有这么一回,娘思虑很久,还是对先子说:“先子……孩子,这样还是不行啊,你看你的鞋,过去半年一双,现在两个月就得一双……”

    先子又是几个星期没有回来。

    先子再回来时,天寒地冻。娘老远就看见先子赤着双脚,一双鞋套在手上,一身寒风跑回来。

    娘愣住了。爹愣住了。

    先子看着爹娘,怯怯地说:“我没有穿鞋,我是光着脚跑回来的。”

    娘猛地搂住先子,紧紧搂住,红着眼睛,流泪。爹转了身去,走到屋外,外面很冷,爹站在院里一动不动。

    这些都是许多年以前的事情了。

    现在的先子已近中年。现在的先子是一名警察。

    每到周末,先子的父母家很是红火热闹。哥哥、弟弟和妹妹都会带着孩子来看爹娘,老少三辈十多口人,围着一张丰盛的大餐桌……亲情洋溢,其乐融融。

    可先子却极少来,倒是先子的媳妇常领着女儿,拎着一堆花花绿绿的营养品来,说是先子让带来的。

    有时候,娘忍不住问爹:“原先天再冷,光着脚走再远的路,先子也要回家。如今生活好了,先子怎么不回来了呢?”

    爹就会对娘说:“你又不是不晓得,先子是警察,工作忙哩。”

    后来,就有那么一回,在制止一次突发的暴力事件时,先子受了重伤,当时就有些不行了。送医院的路上,先子拉着战友的手,说:“我想回家,看我娘……我四个多月没能回家了……”说完,就真的不行了。

    娘哭,爹也哭了。

    亲戚朋友也都哭。后来,就不得不忍着悲痛劝花甲暮年的爹和娘,先子没给您二老丢脸,先子是烈士……爹呜咽:“先子是好样的,可先子再也回不成家了……”

    娘却说:“不,先子永远回家了,再也不走了!”娘紧紧地抱着先子的遗像,泪珠儿滴滴掉在先子的脸上。

    我们一生都行走在路上。无论我们我们走到哪里,走多远,家永远是我们休憩的港湾,家里那盏灯永远照亮着我们回家的路。

    怕败者败

    邓笛

    许多年前的一个晚上,我在纽约观看了萨洛米·贝的演唱会,当时萨洛米·贝还是一个新秀,这是她第一次开个人演唱会。她的歌声舒展柔美,如行云流水。我陶醉其中。我当时才刚刚尝试写作,很想对她做一个采访。为了防止碰壁,我尽量让自己的口气听上去像一个专业作家。

    “贝小姐,我是诺拉·普罗菲特。我打算给《幽香》杂志写一篇文章,介绍你的歌唱成就。我有没有可能约请你谈一谈呢?”瞧我说了些什么?《幽香》杂志是一个畅销的大杂志,我有自知之明,过去从来没有敢向它投过稿,此外,我对萨洛米·贝的歌唱成就也一无所知。

    “行呀。”贝说,“我正在录制新唱片,那就请你到我的工作室来吧,你还可以把你的摄影师带来。”带我的摄影师?哦,我连有傻瓜相机的人都认识不了几个。这回我要出丑了。我的那点儿热情立即烟消云散。

    “到时候,”贝继续说,“我还可以介绍你认识大名鼎鼎的高尔特·麦克德莫特,也就是《头发、公子和高速路》唱片的制作人。这样吧,下周二见,好吗?”

    放下电话,我感到自己就像陷入了流沙之中,马上就要被吞没了似的。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泡在图书馆,了解高尔特·麦克德莫特到底是何许人。而且总算找到了我的一个中学同学,他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摄影师。我好说歹说,他才勉强同意和我一起去采访。

    星期二的采访中,我紧张,惶恐,不堪回首……采访结束了,我长舒一口气,回到家里时有一种安全脱险的感觉。我开始写稿。在写作时,我头脑里不断响起一个声音:你不要自欺欺人,你没有写作经验,你的文章连小报都不会刊载,更不要说《幽香》这样的名杂志了!

    我把自己关在家里整整7天,推掉了一切事务,终于整理出一篇采访稿。我将采访稿打印出来装进一个信封,又在里面塞进了一个贴了邮票并写上自己名字的空信封(这是当时的惯常做法,以便文章不采用时编辑退稿)。当我把信投进邮箱时,心中想,要过多久我就会收到编辑的“退稿函”呢?

    编辑没有让我等太久。三周后,我收到了《幽香》杂志寄来的信,信封是我自备的那个信封,里面装着我的稿子。我感到自己被当众羞辱了一样。我后悔自己为什么不自量力。我还要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吗?我毅然做了决定,没有看那些陈词滥调的退稿理由,而是将整封信丢进了抽屉,想尽快将这一切忘掉,重新选择我的事业。

    五年后,我要搬到加利福尼亚的萨克拉门托,接受一个推销员的职位。搬家前,我收拾房间时,看到了一封写给我的信,而信封上的字迹是我自己的。我为什么要自己给自己写信呢?于是,我好奇地打开信封,这样我看到了《幽香》杂志编辑写给我的信:昔罗菲特女士:

    你写的有关萨洛米·贝的文章太精彩了。我们还需要加上一些别人曾经对她的评论。请补充后,立即将文章寄给我们。以便我们在下一期刊载。

    我顿时怔住了。害怕失败的心理让我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我的心血白费了,快要到手的500美元的稿酬泡汤了,更重要的是,这使我推迟了好多年才享受到写作的快乐。

    害怕失败比失败本身更糟糕。

    一张很好的唱片

    佚名

    卡姆和弗雷德几乎没有什么共同点,可不知为什么他们却是好朋友,也许是弗雷德那双灵巧的手吸引了卡姆。弗雷德善于制作各种东西,他制成的每一样杰作都是那样完美逼真,有时真让卡姆忌妒。

    比如,要是有人打碎了一只花瓶,碎得一塌糊涂,弗雷德却能把它重新拼粘起来,甚至连专家也看不出什么破绽。

    卡姆属于那种好高骛远、志大才疏而异常懒散的人,工作之余,唯一感兴趣的是欣赏一段古典音乐。他收集了一大堆唱片,整天从早到晚,他都在想快点回家,听一曲交响乐或协奏曲。

    卡姆也试图使弗雷德对音乐感兴趣。当卡姆激情大发的时候,能够滔滔不绝地讲上几个小时,大谈音乐之美。而弗雷德却聚精会神地凝视着壁炉上的那只黑色猴子雕像。卡姆怀疑他什么也没听进去。弗雷德说:“我真希望哪一天也能制成那样一件工艺品。”

    一个星期六下午,卡姆比往常回家得早。逃离办公室回家是他的一大爱好,这是他唯一动作利索的时候。这天卡姆更是超出以往的速度,因为他刚买到一张新唱片,是舒曼的钢琴协奏曲。卡姆简直迫不及待了。

    当卡姆听完两遍的时候,弗雷德来了,也许是音乐的魔力,卡姆比以前更高兴见到他。卡姆激动地跟他谈起这张唱片。它是多么动人,多么美妙,弗雷德也多么应该听一听。弗雷德一声不吭,坐稳后却问卡姆把那只小黑猴子弄到哪儿去了。卡姆不耐烦地说:“佣人不小心碰到地上摔碎了,我早把它扔了。”弗雷德大叫:“太可惜了!”

    卡姆不理弗雷德,重新把唱片放上,命令他好好听音乐。卡姆确信他肯定会喜欢。等卡姆端着茶水从厨房回来的时候,第二乐章刚刚开始,他立刻随着唱片大声唱了起来。

    等唱完了,卡姆才突然想起自己让弗雷德听的是舒曼的钢琴协奏曲,而不是他的伴唱。

    卡姆回头看看弗雷德,把茶杯递给他,猛然发现他的表情有些异常,眼睛里闪着一种好奇的眼神,好像刚刚意识到了什么,甚至有一会儿他竟然咧嘴笑了。天哪,弗雷德终于在听音乐啦!

    等卡姆把茶盘送到厨房再转回来的时候,发现弗雷德竟然在捧着那张唱片。如此娇贵的东西被他那双又大又粗糙的手抚弄着,卡姆真想告诉他小心别弄坏了唱片,可心里太高兴了,不忍心破坏他的情绪。

    “你喜欢它吗?”卡姆急切地问。

    “噢,是的……是的……”

    卡姆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占据了自己的心,竟毫不犹豫地说:“如果你喜欢,就送给你。”弗雷德又惊又喜:“真的?给我唱片?不,不,我不能要……”

    “拿去吧!”卡姆慷慨地说。

    “太谢谢你了。”弗雷德兴奋地走了。

    几天后,弗雷德来了,胳膊下夹着个盒子。他笑嘻嘻地把那盒子递给卡姆,神秘地说道:“一件小礼物。”

    卡姆把盒子打开,惊讶地看到了那只被自己摔碎并扔掉了的小黑猴子,一模一样。

    “这是你自己制作的吗?”卡姆简直不敢相信。

    “正是。”弗雷德开心地笑了。

    “怎么做的?”卡姆问。

    “噢,非常容易,”弗雷德说,“我从一本杂志上得到的启发,你只要把一张唱片熔化,就可以塑造出你想要的任何形状的东西!”

    每个人都专情于自己热爱的事物。

    人生在零度也能沸腾

    佚名

    日本现有上万个麦当劳店,一年的营业总额突破40亿美元大关。拥有这两个数据的主人是一个叫藤田田的日本老人,日本麦当劳社名誉社长。

    藤田田1965年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经济系,毕业后在一家大电器公司打工。1971年,他开始创立自己的事业,经营麦当劳生意。麦当劳是闻名全球的连锁快餐公司,采用的是特许经营资格经营机制,而要取得特许经营资格是需要具备相当财力和特殊资历的。藤田田当时却只是一个才出校门几年、毫无家族资本支持的打工一族,根本就无法具备麦当劳总部要求的75万美元现款和一家中等规模以上银行信用支持的苛刻条件。

    只有不到5万美元存款的藤田田,看准美国连锁快餐文化在日本的巨大发展潜力,决意要不惜一切代价在日本创立麦当劳事业,于是绞尽脑汁,东挪西借起来。事情进展并不顺利,五个月下来,他只借到了4万美元。面对巨大的资金落差,要是一般人,也许早就心灰意冷,前功尽弃了,然而,藤田田却偏有对困难说不的勇气和锐气。

    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他走进了住友银行总裁办公室。藤田田以极其诚恳的态度,向对方表明了他的创业计划和求助心愿。在耐心细致地听完他的表述之后,银行总裁说:“你先回去吧,让我再考虑考虑。”

    藤田田听后,心里即刻掠过一丝失望,但他马上镇定下来,恳切地对总裁说了一句:“先生,可否让我告诉你我那5万美元存款的来历呢?”

    回答是:“可以。”

    “那是我六年来按月存款的收获。”藤田田说道,“六年里,我每月坚持存下1/3的工资奖金,雷打不动。六年里,无数次面对过度紧张或手痒难耐的尴尬局面,我都咬紧牙关,克制欲望,硬挺了过来。有时候,碰到意外事故需要额外用钱,我也照存不误,甚至不惜厚着脸皮四处告贷,以增加存款。我必须这样做,因为在跨出大学门槛的那一天我就立下宏愿,要以十年为期,存够10万美元,然后自创事业,出人头地。现在机会来了,我要提早开创事业……”

    藤田田一气儿讲了10分钟,总裁越听神情越严肃,并向藤田田问明了他存钱的那家银行的地址,然后对藤田田说:“好吧,年轻人,我下午就会给你答复。”

    送走藤田田后,总裁立即驱车前往那家银行,亲自了解藤田田的存钱情况。柜台小姐了解总裁来意后,说:“哦,是问藤田田先生,他可是我接触过的最有毅力、最有礼貌的一个年轻人。六年来,他真正做到了风雨无阻地准时来我这里存钱。老实说,这么严谨的人,我真是要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听完柜台小姐的介绍后,总裁大为动容,立即拨通了藤田田家的电话,告诉他住友银行可以毫无条件地支持他创建麦当劳事业。藤田田追问了一句:“请问,您为什么决定支持我呢?”

    总裁在电话那端感慨万端地说:“我今年已经58岁了,再有两年就要退休,论年龄,我是你的两倍,论收入,我是你的30倍,可是,直到今天,我的存款还没有你多……光说这一点,我就自愧不如、对你敬佩有加了。年轻人,好好干吧,我敢保证,你会很有出息的!”

    果然,藤田田成功了,而且取得的是让人刮目相看的大成功。

    藤田田最着名的一句名言是:“人生在零度也能沸腾!”

    没有做不到,只怕想不到;没有做不好,只怕不去做。

    发现自己的位置

    佚名

    有位女性出国留学一年之后再回来简直就像换了一个人。留学美国前的她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人,也不注重修饰打扮。但是,只一年的留学就使她发生了180度的变化:肌肤变成茶褐色,眉毛修得细细的,眼线化妆得浓粗浓粗,眼睛上面搽着蓝色的眼影,因而看上去就像印第安人一样,不过她却是切切实实地完全成为一个美人了。

    怎么会变得那么漂亮?

    从她对大家谈起的留学体验中还是发现了个中的缘由。她说就在赴美留学后不久,一位美国女同学邀请她去家里吃晚饭,同学的母亲不住地凝视着她的脸孔,后来她才发现同学的父亲、哥哥、姐姐等,全家人都在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为什么?她有些不安,难道东方人就那么稀奇吗?第二天,女同学这样对她说:“家里人全都大吃一惊,说是从没有见到过这样漂亮的人。”就因为这个而自豪?在场的所有人一定心里都这样想,不过我却强烈地有一种认同感:“原来如此。”她的“自豪”还在继续着:她特别受到男同学的青睐,当然女同学也毫不掩饰地向她表示“喜欢”,还曾经有四位男生同时提出要与她谈朋友。美国人性格非常直率,不住地称赞她“漂亮、美……”

    所有的人一下子都默不作声,他们一定在想着同样的事情:“咦——这样的脸孔在那边也算得上美人?”

    她的人生从此彻底改变了。在国内时并不引人注目的女性到了美国却成了“女王”,使她内心的某样东西一下子被唤醒,仅仅一年就走上了通向美人的路,当意识到自己是“美人”时便十二分地将之发挥出来,开始浓妆重抹地修饰打扮起自己来丁。且不说她的化妆是否高明,但我想这种行为本身对于女性来说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因为人的一生中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地验证自己潜藏着最大的可能性。

    自然,她已经完全为美国所倾倒了,数月之后又再次赴美,最终在美国大学毕业,听说已经在那边结了婚。

    不过我想,她也不单是有着在那边讨人喜欢的面孔,性格也是很美国化的,因而才能这样地如鲜花般绽放,这大概也可以算是水土适宜吧。

    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人总是希望看到“鲜花绽放”。当看到别人由于寻觅到自己的位置而获得幸福时,不知为什么连自己也会为此升起一股勇气;反之,在这个世界上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无法绽放成鲜花,只能终止于花蕾的人多得很……发现属于自己的位置,人生便如花般绽放。

    白发

    冯骥才

    人生入秋,便开始被友人指着脑袋说:

    “呀,你怎么也有白发了?”

    听罢笑而不答。偶尔笑答一句:“因为头发里的色素都跑到稿纸上去了。”

    就这样,嘻嘻哈哈、糊里糊涂地翻过了生命的山脊,开始渐渐下坡来。或者再努力,往上登一登。

    对镜看白发,有时也会认真起来:这白发中的第一根是何时出现的?为了什么?思绪往往会超越时空,一下子回到了少年时——那次同母亲聊天,母亲背窗而坐,窗子敞着,微风无声地轻轻掀动母亲的头发,忽见母亲的一根头发被吹立起来,在夕照里竟然银亮银亮,是一根白发!这根细细的白发在风里柔弱摇曳,却不肯倒下,好似对我召唤。我第一次看见母亲的白发,第一次强烈地感受到母亲也会老,这是多可怕的事啊!我禁不住过去扑在母亲怀里。母亲不知出了什么事,问我,用力想托我起来,我却紧紧抱住母亲,好似生怕她离去……事后,我一直没有告诉母亲这究竟为了什么。最浓烈的感情难以表达出来,最脆弱的感情只能珍藏在自己心里。如今,母亲已是满头白发,但初见她白发的感受却深刻难忘。那种人生感,那种凄然,那种无可奈何,正像我们无法把地上的落叶抛回树枝上去……当妻子把一小酒盅染发剂和一支扁头油画笔拿到我面前,叫我帮她染发,我心里一动,怎么,我们这一代生命的森林也开始落叶了?我瞥一眼她的头发,笑道:“不过两三根白头发,也要这样小题大做?”可是待我用手指撩开她的头发,我惊讶了,在这黑黑的头发里怎么会埋藏这么多的白发!我竟如此粗心大意,至今才发现才看到。也正是由于这样多的白发,才迫使她动用这遮掩青春衰退的颜色。可是她明明一头乌黑而清香的秀发呀,究竟怎样一根根悄悄变白的?是在我不停歇的忙忙碌碌中、侃侃而谈中,还是在不分昼夜地埋头写作中?是那些年在大地震后寄人篱下的茹苦含辛的生活所致?是为了我那次重病内心焦虑而催白的?还是那件事……几乎伤透了她的心,一夜间骤然生出这多白发?

    黑发如同绿草,白发犹如枯草;黑发像绿草那样散发着生命诱人的气息,白发却像枯草那样晃动着刺目的、凄凉的、枯竭的颜色。我怎样做才能还给她一如当年那一头美丽的黑发?我急于把她所有变白的头发染黑。她却说:

    “你是不是把染发剂滴在我头顶上了?”

    我一怔。赶忙用眼皮噙住泪水,不叫它再滴落下来。

    一次,我把剩下的染发剂交给她,请她也给我的头发染一染。这一染,居然年轻许多!谁说时光难返,谁说青春难再,就这样我也加入了用染发剂追回岁月的行列。谁知染发是件愈来愈艰难的事情。不仅日日增多的白发需要加工,而且这时才知道,白发并不是由黑发变的,它们是从走向衰老的生命深处滋生出来的。当染过的头发看上去一片乌黑青黛,它们的根部又齐刷刷冒出一茬雪白。任你怎样去染,去遮盖,它还是茬茬涌现。人生的秋天和大自然的春天一样顽强。挡不住的白发呵!

    开始时精心细染,不肯漏掉一根。但事情忙起来,没有闲暇染发,只好任由它花白。染又麻烦,不染难看,渐而成了负担。

    这日,邻家一位老者来访。这老者阅历深,博学,又健朗,鹤发童颜,很有神采。他进屋,正坐在阳光里。一个画面令我震惊——他不单头发通白,连胡须眉毛也一概全白,在强光的照耀下,蓬松柔和,光明透彻,亮如银丝,竟没有一根灰黑色,真是美极了!我禁不住说,将来我也修炼出您这一头漂亮潇洒的白发就好了,现在的我,染和不染,成了两难。老者听了,朗声大笑,然后对我说:

    “小老弟,你挺明白的人,怎么在白发面前糊涂了?孩童有稚嫩的美,青年有健旺的美,你有中年成熟的美,我有老来从容自如的美。这就像大自然的四季——春天葱茏,夏天繁盛,秋天斑斓,冬天纯净。各有各的美感,各有各的优势,谁也不必羡慕谁,更不能模仿谁,模仿必累,勉强更累。人的事,生而尽其动,死而尽其静,听其自然。对!所谓听其自然,就是到什么季节享受什么季节。哎,我这话不知对你有没有用,小老弟?”

    我听罢,顿觉地阔天宽,心情快活。摆一摆脑袋,头上花发来回一晃,宛如摇动一片秋光中的芦花。

    丝丝白发,是岁月的见证,是生命的大美。

    美国人的读书态度

    梁厚甫

    有一次,我和一个朋友去看一个中国画家的画展。

    其中有一幅画,画一个书生正在读书,其旁站一个女人,替他加上炉香。不用问:画题必然是“红袖添香夜读书”了。这个美国朋友不断地追问,这一幅画的意境是什么。我只能说,中国人与美国人对读书的态度有所不同。中国人对读书的观念过于隆重,而美国人对于读书视为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其平常有如搔头和抓耳朵一般。

    我曾见过一个美国青年人,倚在大球场的铁丝网上,金鸡独立般地一脚着地,读一本书,读上两个钟头,没有变换位置,直到他的书读完以后才走开。

    中国人能这样读书的我似乎还未见过。中国有一点钱的人家,都有一间专为读书而设的书房,较次的,也会在自己的卧室里设一张书桌。这一种豪华的设置,一般美国人是没有的。美国人家中有书桌的,百中无一;美国人要读书,都在吃饭的桌子上边。美国人不见得家家都有饭厅,没有饭厅的人,吃饭的桌子就在厨房内,因此,厨房就是美国人的书房。

    书籍放在什么地方呢?书籍放在车房壁上的架上边。把新书买回来,就放到车房去。

    美国人没有书房,然而却能随时随地读书。美国人读书不必找宁静的环境。在闹市中,经常有一块小草地,草地上有一两张椅子,上面坐着的就是读书人。

    在美国,随时随地都可看见人读书。这不是说美国人勤学,而是中外的读书态度有所不同。

    历史上,中国的读书人是一种特殊的人物。《幼学诗》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由于读书人是一种特殊的人物,因此,读书也变成一种神秘的事情。神秘至极,便变成为“红袖添香夜读书”。平心论事,红袖添香,未尝不好,如果非要红袖添香才能读书的话,那就不免过于隆重其事了。

    由于读书要隆重其事,因而,便有人不肯读书,并为自己不肯读书来开脱。记得二十多年前看到了一本好书,介绍朋友去看。朋友皱眉道:“白天我要上班,晚上回到家中,太太每晚都设麻将局,叫我怎有机会看书?”

    一个真正肯读书的人,不要说旁边有人打麻将可以看书,即使旁边有人打架也照样可以看书。

    毛病在于中国人把读书看得太隆重。其实,读书之平凡有如搔痒,不见得有人在旁就不可以搔痒的。

    先要把读书看得平凡才可以读书。如何使自己在心理上把读书看得平凡,那就首先要忘记读书人是一种特殊人物。

    其次,对读书的结果不要期望过高。正确的读书态度是有空便要读书,不读书,浪费光阴,未免可惜。

    至于读书是否有收获呢?仍应该相信古人的话:“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美国人的读书态度之所以可取,就是因为美国人把读书视为生活的一部分。

    自由的种子

    林夕

    这是发生在160年前的非洲的一个真实故事。

    这一天,辛盖像往常一样,带着春耕的种子,去自己家的稻田干活。但是路上,他被人绑架,卖到奴隶船上。锄头在搏斗中失落了,衣兜里还残存着几粒种子。

    在海上漂泊了两个月,奴隶船停靠在古巴海岸,辛盖被带到奴隶市场,被一位西班牙人买走,他和另外52名黑人奴隶一起上一艘租来的“阿姆斯达”双桅船。这是一艘专门为近海运送奴隶而建造的小型运输船,船上除了船长和两名水手,还有一个打杂的黑人、一个黑白混血的厨师。船渐渐驶离古巴海岸,辛盖不知他会被带到哪儿。

    辛盖忧心如焚。晚上,他利用去甲板的机会,问那位黑白混血的小厨师,他们要被带到哪儿去。小厨师想要捉弄一下眼前这个黑人。他两手比划着,做了一个切菜的动作,意思很明显,是杀头。

    辛盖回到船舱,万念俱灰,对前途和生命不再抱任何希望。就在这时,他的手摸到衣兜里那几粒残存的种子,一瞬间,他想起在非洲的妻子,3个可爱的孩子,还有等待播种的土地,心中燃起强烈的求生欲望。他决定反抗。他告诉船上的黑人们,一到目的地,他们就会被杀掉,他说服大家和他一起暴动。夜里,狂风大作,暴雨雷鸣。在雷雨声的掩护下,辛盖先砸开自己的锁链,又帮着其余黑人砸开锁链,然后悄悄爬到后舱,取出货箱里的甘蔗刀,静待风暴过去。黎明时分,他们跳上甲板。

    经过一个小时的血战,船长和小厨师被打死,两名水手跳海身亡,辛盖和黑人们用武力控制了船。但“阿姆斯达”这样的小型运输船,不可能去非洲。在海上漂泊了两个月,他们漂进美国海域,在纽约长岛被美国海防军吉尼中尉截获。辛盖和船上的黑人被控犯有谋杀罪、海盗罪,被带到康涅狄格州联邦地区法院受审。这就是美国历史上着名的“阿姆斯达”案。

    “阿姆斯达”案历时18个月,一直打到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这些黑人是非洲原住民,被绑架和非法运入古巴。一个人在被非法劫持的时候,拥有自卫的权利。因此他们在“阿姆斯达”上的暴动,不能被定义为谋杀或海盗。

    辛盖和黑人们胜诉了18个月后,他们踏上开往非洲的船。辛盖站在甲板上,望着渐行渐远的纽约海岸,心中无限感慨。他知道,此生再也不会踏上美国这片土地了,但美国将记住他,历史将记住他,他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被卖到奴隶船、又返回非洲的自由人。

    即使一无的有,至少还拥有自由。

    谁也不模仿

    [意大利]索菲亚·罗兰

    自我开始从影起,我就出于自然的本能,知道什么样的化妆、发型、衣服和保健是最适合我的。我谁也不模仿。我不去奴隶似的跟着时尚走。我只要求看上去就像我自己,我认为要做到这一点,不能依靠奇形怪状的或追求时尚的整容,而只需把自然赋予我的一系列不规则的组合——高鼻、大嘴、瘦颏、高颧略加修饰就可以了。起初,我尝试着用浓妆,变换眉毛的形状,每星期变换头发的颜色,从金黄到淡红到乌黑。这些都说明我对自己没有信心,我不知该怎样打扮,或者说我不真正了解自然给我的容貌。许多人把浓妆作为掩盖自己的面具,尤其是年轻妇女。我体会到,过多的化妆会使一个女人的面容苍老,甚至能破坏她脸上的表情。

    在研究了我的银幕形象和“呆照”后,我开始发现我的外形太人工化了,如果我能尽量使我的脸型保持原来的形状,效果准能好得多。所以,我停止变换发色的实验,尽量少用化妆品。在银幕上我用的化妆品甚至比日常生活中用的还少,因为在银幕上我越显得自然,就越能打动观众的心。但即使银幕下的化妆我也减少到最低限度。我把重点放在我的眼睛上。我认为我的眼睛长得最好,所以我把上眼睑描黑,再沿着下眼睑画一条头发似的细纹,两头和上眼睑的弧线相连。我希望不用唇膏,但办不到,因为我的嘴唇太黑,我有一张没有唇膏的相片,看起来反而像涂了深色唇膏。

    我深信外表美是和内心美有直接联系的。眼睛不美并非单纯由于太大、太小或分得太开,同时也由于它们反映了一个女人发自内心的某些东西。我的眼睛就是灵魂的一面毫发不爽的镜子。如果你熟识我的话,你就能从我眼睛的表情里分辨出我是喜还是忧,是焦虑还是平静,是厌烦还是兴致勃勃。卡洛会像看股票市场行情指示器那样鉴别我的眼神。他很少需要问我心情如何,或我感觉如何。

    我坚信凡是能帮助一位妇女克服对老年恐惧心理的措施都是值得一试的。当然,按年计算的年龄往往和一个人的智力年龄、形体年龄和精神年龄大相径庭。年龄只是一种自我感觉。我特别喜欢有一次一位法国男人在这个话题上对我说的话:“女人从35岁到45岁便老了。而某些女人在45岁时像着了魔似的一下变得美丽、成熟、热烈——一句话,精彩了。酸溜溜的东西没有了,代之以娴静。”

    当我说女人应当保持自然时,并不是指她们不应当使用化妆品,或者不应当尽可能地使自己容光焕发。但化妆也好,其他美容措施也好,只能顺乎天然的容貌,而不应当违反自然的意愿。例如,一张小嘴可以通过化妆使之美丽,但不宜为了放大而乱涂唇膏。小也有小的美。同样的,白皙的皮肤不应当涂上棕色或红色的东西。过分的浓妆永远不会吸引人。我甚至敢说,应当珍爱自己形体上的缺陷,与其去消除它们不如改造它们,让它们成为惹人怜爱的个人特征。

    我从不进美容院。我讨厌那里嚼舌头的风气,并且时间浪费太多。美容院能做的一切,我自己能做得更好。当然有些女士们比较懒,有的存心去消磨多余的时间,但绝大多数理发师和美容师更多的是按他们熟练的式样为你化妆而不愿根据你的特征为你精心设计。我承认由于我是一个职业女演员,有机会学会一些普通妇女学不到的美容知识,但我认为,如果你真想自己化妆,只要像我那样多多研究自己的优缺点,做些试验,你一定会收到比上美容院更好的效果。如果你参观过百货商店美容部的美容师的工作,看过他们在顾客们脸上的示范动作的话,你一定会发现他们对每一个不同脸型的化妆是千篇一律的。他们会告诉你哪些是最时髦的式样,但请注意:必须让式样适合自己,反之则不行。

    衣服的原理亦然。我不认为你选这个式样,只是因为伊英·圣劳伦特或迪奥尔告诉你该选这个式样。如果它合身,那很好。但如果还有疑问,那还是尊重你自己的鉴别力,拒绝它为好。跟着时装的潮流穿衣,当然是可以的,但请勿制造潮流。你可以改造一下时新的式样,以适合你的特殊需要,重要之点在于你穿的衣服要既显得合体,又要觉得舒适。如果我对自己穿的衣服感到不对劲,我会整个晚上如坐针毡,我会觉得扫兴,觉得自己毫不动人。所以,一旦你找到了真正适合自己的式样,你的所有穿戴都可以它为基准。根据自己的情况穿衣吧!

    另外再警告一句:不要因为这件衣服在时装杂志上十分动人而匆匆忙忙地上街去购买。穿那件衣服的模特儿可能身高五英尺十英寸、平胸,而且几个月来除乳酪和大豆外什么也不吃。你的衣服往往表明你是哪一类人,它们代表你的个性。一个和你会面的人往往自觉不自觉地根据你的衣着来判断你的为人。问题不在于你的衣服是否贵重,它们的式样、颜色以及穿着的方式——那才是必须考虑的。一件朴素的印花衫可能比一件出于时装设计名家之手的长袍更潇洒——这主要看谁穿。自然,如果经济上很宽裕,你对式样的质料可以有更大的选择余地,但每个人都能按照自己的需要使自己漂亮,这是一个趣味问题。培养趣味和学习外语有点相似。衣服方面的高级趣味反映了一个人健全的自我洞察力以及从时新式样选出最符合个人特点的式样的能力。式样今天流行这种,明天流行那种,狂热时起时落,衣裙忽短忽长,没有一种靠得住的,一成不变的式样。你唯一能依靠的真正实在的东西,说来也许显得抽象,就是你和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你对自己的估计以及你愿意成为哪一类人的感情。

    新时装登场时,我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我喜欢时新的装束——如果现在流行的是浅色的直统式衣服,我当然不乐意再穿古板的学生装似的衣裙上街。但多年来,我衣服的基本式样变化很小。我对待衣服就像对待自己一样忠贞不变。

    我们应该崇尚的是一种适合自己的,不盲目从众的个性,就像索非亚·罗兰那样,在生活中坚持做真实的自己,走出了属于自己的时尚之路。

    矢志不渝方能成大事

    佚名

    1938年本田先生还是一名学生时,就变卖了所有家当,全心投入研究装造心目中所认为理想的汽车活塞环。他夜以继日地工作,与油污为伍,累了,倒头就睡在工厂里。他一心一意期望早日把产品装造出来,以卖给丰田汽车公司。为了继续这项工作,他甚至变卖妻子的首饰。最后,产品终于出来了,并送到了丰田,但是被认为品质不合格而被打了回来。为了求取更多的知识,他重回学校苦修两年。这期间,他经常为了自己的设计而被老师或同学嘲笑,被认为不切实际。

    他无视这一切痛苦,仍然咬紧牙关朝目标前进,终于在两年之后取得了丰田公司的购买合约,完成了他长久以来的心愿。此后的一切并不一帆风顺,他又碰上了新问题。当时因为日本政府发起第二次世界大战,一切物资吃紧,禁卖水泥给他建造工厂。

    他是否就此放手了呢?没有。他是否怨天尤人了呢?他是否认为美梦破产了呢?一点都没有!相反的,他决定另谋它途,和工作伙伴研究出新的水泥制造方法,建好了他们的工厂。战争期间,这座工厂遭到美国空军两次轰炸,毁掉了大部分的制造设备。本田先生是怎么做的呢?他立即召聚了一些工人,去捡拾美军飞机所丢弃的汽油桶,作为本田工厂制造用的材料。

    在此之后,他们又碰上了地震,夷平了整个工厂。这时,本田先生不得不把制造活塞环的技术卖给丰田公司。

    本田先生实在是个了不起的人,他清楚地知道迈向成功该怎么走,除了要有好的制造技术,还得对所做的事深具信心与毅力,不断尝试并多次调整方向,虽然目标还不见踪影,但他始终不屈不挠。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面临严重的汽油短缺,本田先生根本无法开着车子出门购买家里所需的食物。在极度沮丧下,他不得不试着把马达装在脚踏车上。他知道如果成功,邻居们一定会央求他给他们装部摩托脚踏车。果不其然,他装了一部又一部,直到手中的马达都用光了。他想到,何不开一家工厂,专门生产所发明的摩托车?可惜的是他欠缺资金。

    一如既往的,他决定无论如何要想出个办法来,最后决定求助于日本全国一万八千家脚踏车店。他给每一家脚踏车店用心写了封言词恳切的信,告诉他们如何借着他发明的产品,在振兴日本经济上扮演一个角色。结果说服了其中的5000家,凑齐了所需的资金。然而,当时他所生产的摩托车既大且笨重,只能卖给少数硬派的摩托车迷。为了扩大市场,本田先生动手把摩托车改得更为轻巧,一经推出便赢得满堂彩,因而获颁“天皇赏”。随后他的摩托车又外销到欧美,赶上了战后的婴儿潮消费者。接下来,本田公司又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生产汽车并获得佳评。

    今天,本田汽车公司在日本及美国共雇有员工超过10万人,是日本最大的汽车制造公司之一,其在美国的销售量仅次于丰田。

    用百倍的勇气挑战失败和打击,成功便在咫尺之间。

    观念决定一生

    佚名

    在美国,有一个黑人小孩,名叫约翰·富勒。有一天他心血来潮,忽然问妈妈:“为什么那些白人可以住那么大的房子,而我们只能住在这么破旧的木造公寓里?为什么那些白人可以开着豪华的大轿车,而我们出门却只能搭乘肮脏的地铁?为什么那些白人可以吃最好的牛排、火鸡,而我们家只能吃着最起码的食物?妈妈,是不是因为他们的肤色是白色的,而我们是黑人,所以上帝才会给我们这种不公平的待遇?”

    约翰·富勒的母亲是一位颇具智慧的黑人女性,她望着眼光中充满疑惑的孩子,温柔地回答道:“不,亲爱的孩子,上帝是公平的,他不会因为肤色而来歧视我们。我们家之所以会这么穷,最主要是因为:你有一个从来没想过要让自己有钱的爸爸。”

    母亲的这一番话,犹如当头棒喝,一下子就让约翰·富勒幼小的心灵开了窍。他明白了“贫穷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甘于贫穷’的观念会遗传给下一代”这个重要的哲理。

    从那一天开始,小约翰·富勒比他6个兄弟姊妹更加努力地工作、学习。他从5岁起便开始做一些可以赚钱的工作,9岁还帮人家去赶骡子赚钱。在约翰·富勒的心中,从未放弃过想要非常有钱的念头。

    到了约翰·富勒长大成人之后,他拥有比一般人多过不知多少倍的工作经验。凭借着累积的这些丰富经验及阅历,约翰·富勒在极短的时间内,收购了七家公司,其中包括四家化妆品公司、一家制糖厂、一家标签公司,还有一家报社,奠定了自己事业成功的稳固基础。

    约翰·富勒的成功,奠基于一个来自母亲的简单观念,再加上自己持之以恒的不断努力,终于获得自己梦想的实现。

    追赶太阳的快乐

    佚名

    读小学的时候,我的外祖母过世了。外祖母生前最疼爱我,我无法排除自己的忧伤,每天在学校操场上一圈又一圈地跑着,跑得累倒在地上,扑在草坪上痛哭。

    那哀痛的日子,断断续续地维持了很久,爸爸妈妈也不知道如何安慰我。他们知道与欺骗我说外祖母睡着了,还不如对我说实话:外祖母永远不会回来了。

    “什么是永远不会回来呢?”我问道。“所有时间里的事物,都永远不会回来,你的昨天过去,它就永远变成昨天,你不能再回到昨天。爸爸以前也和你一样小,现在也不能回到你这么小的童年了;有一天你会长大,你会像外祖母一样老;有一天你度过了你的时间,就永远不能回来了。”爸爸说。爸爸等于给了我一个谜语,这谜语比课本上的“日历挂在墙上,一天撕去一页,使我心里着急”,还让我感到可怕;也比作文本上的“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更让我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以后,我每天放学回家,在家里的庭院里面看着太阳一寸一寸地沉进了山头,就知道一天真的过完了,虽然明天还会有新的太阳,但永远不会有今天的太阳了。

    我看到林鸟飞过空中归巢,它们飞得多么快呀,明天它们再飞过同样的路线,也永远不是今天了。而或许明年飞过这条路线的,不是老鸟,而是小鸟了。

    时间过得那么飞快,使我幼小的心眼里不只是着急,而是悲伤。有一天我放学回家,看到太阳快落山了,就下决心说:“我要比太阳更快地回家。”我狂奔回去,站在庭院前喘气的时候,看到太阳还露着半边脸,我高兴地跳跃起来,那一天我跑赢了太阳。以后我就时常做那样的游戏,有时和太阳赛跑,有时和西北风比快,有时一个暑假才能完成的作业,我十天就做完了。那时我三年级,常常把哥哥五年级的作业拿来做。

    每一次比赛胜过时间,我就快乐得不知道怎么形容。

    后来的二十年里,我因此受益无穷,虽然我知道人永远跑不过时间,但是人可以比自己原来有的时间跑快一步,如果跑得快,有时可以快好几步。那几步很小很小,用途却很大很大。

    如果将来我有什么要教给我的孩子,我会告诉他,假若你一直和时间比赛,你就可以成功。

    假若你一直和时间比赛,你就可以成功。

    及时迈出决定性的第一步

    佚名

    黛比出生在一个有很多兄弟姐妹的大家庭。从小她就非常渴望得到父母亲的赞扬和鼓励,但是由于孩子多,她的父母根本就顾不上她。这种经历使得她长大成人后依然缺少自信心。她后来嫁给一个非常成功的高级管理人员,但美满的婚姻并没有能改变她缺乏自信的心态。当她与朋友出去参加社交活动时总是显得很笨拙,唯一使她感到自信的地方和时间是在厨房里烤制面包的时候。她非常渴望成功,但是鼓起勇气从家务中走出去,做出决定去承担具有失败风险的羞辱,对她来说是想也不敢想的事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终于认识到自己要么停止成功的梦想,要么就鼓起勇气去冒一次险。黛比这样讲述自己的经历:

    我决定进入烹饪行业。我对我的妈妈爸爸以及我的丈夫说:“我准备去开一家食品店,因为你们总是告诉我说我的烹饪手艺有多么了不起。”

    “噢,黛比,”他们一起呻吟道,“这是一个多么荒唐的主意。你肯定要失败的。这事太难了。快别胡思乱想了。”你知道,他们一直这样劝阻我,说实话,我几乎相信他们说的。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不愿意再倒退回去,再像以往那样犹犹豫豫地说“如果真的出现……”

    她下决心要开一家食品店。她丈夫始终反对,但最后还是给了她开食品店的资金。食品店开张的那一天,竟然没有一个顾客光临。黛比几乎被冷酷的现实击垮了。她冒了一次险,并且使自己身陷其中。看起来她是必败无疑了。她甚至相信她的丈夫是对的,冒这么大的险是一个错误。但是人就是这样,在你已经冒了第一个很大的险以后,再去面对风险就容易得多。黛比决定继续走下去。

    一反平时胆怯羞涩的窘态,黛比端着一盘刚烘制的热烘烘的食品在她居住的街区里请每一个过往的人品尝。有件事使她越来越自信:所有尝过她的食品的人都认为味道非常好。人们开始接受她的食品。今天,“黛比·菲尔茨”的名字在美国数以百计的食品商店的货架上出现。她的公司“菲尔茨太太原味食品公司”是食品行业最成功的连锁企业。今天的黛比·菲尔茨已经成了一个浑身都散发出自信的人!

    决定成败的不是你的尺寸的大小,而在于勇敢做一个最好的你。

    希望的播种

    佚名

    小时候,克奇尔每年夏天都要随父母去内布拉斯加的爷爷那里。

    克奇尔记忆中的爷爷是一个佝偻着身子,瘸了腿的老人。听爸爸说,爷爷年轻时很英俊,很能干,他做过教师,26岁时就当选为州议员了,正是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他患了病——严重的中风。

    宽阔的原野,高高的草垛,哞哞的牛声,脆脆的鸟鸣,使克奇尔流连忘返。

    “爷爷,我长大了也要来农场,种庄稼!”一天早上,克奇尔兴致勃勃地说出了他的愿望。

    “那,你想种什么呢?”爷爷笑了。

    “种西瓜。”

    “唔,”爷爷棕色的眼睛快活地眨了眨,“那么让我们赶快播种吧!”

    克奇尔从邻居玛丽姑姑家要来了5粒黑色的瓜子,取来了锄头。在一棵橡树下,爷爷和克奇尔翻松了泥土,然后把西瓜籽撒下去。做完这一切,爷爷说:“接下去就是等待了。”

    当时克奇尔并不懂“等待”是怎么回事。那个下午,克奇尔不知跑了多少趟——去看看他的西瓜地,也不知为此浇了多少次水,把西瓜地变成一片泥浆。谁知,直到傍晚,西瓜苗却连影子也没有。

    晚餐桌上,克奇尔问爷爷:“我都等了整整一下午了,还得等多久?”

    第二天早晨,克奇尔一醒来就往瓜地跑。咦!一个大大的、滚圆滚圆的西瓜正瞅着他笑呢!克奇尔兴奋极了——他种出世界上最大的西瓜了!

    稍大些,克奇尔知道这个西瓜是爷爷从家里搬到瓜地里的。尽管这样,克奇尔不认为那是一种游戏,是慈爱的爷爷哄骗孙子的把戏,那是在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心中适时播下的一颗希望的种子。

    如今,克奇尔已有了自己的孩子,事业上也有所成就。而克奇尔觉得自己乐天的性情与成功的生活是爷爷为他在橡树底下播的种子长成的——爷爷本来可以告诉他,在内布拉斯加州种不了西瓜,八月中旬也不是种瓜的时节,而且树荫下边也不宜种瓜……但是他没有这么做,而是让克奇尔实地体验了“希望”与“成功”的滋味儿。

    适时给孩子心中播下希望的种子,就会收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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