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晚餐-玻璃屋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1、丁成功始终都不能够说得清楚,玻璃与晓蓝,他对哪一样爱得更多一些,当然,这两者是不矛盾的,它与她,合在一块儿,构成了他一生的质地、色彩与意义。不过没事的时候,他喜欢琢磨这个选择题,点上一根烟,在烟雾中不着不急、从前至后地想。

    2、从相遇的时间看,是先看到的晓蓝。但并没有一见钟情,没有人会对未来继母的女儿一见钟情吧;而且晓蓝不爱笑、总沉着脸,从初次登门跟他打招呼时开始,到每一次的晚餐上,都一直摆着脸。她不正眼看他,他也不正眼看她。可他感觉出到她偶尔掠过的眼神——是一个正面角色看一个差劲角色的,大概的含义是:唉呀,怎么眼跟前会有这么个倒霉蛋,还那么麻木的若无其事……随她啦,再说她看得也大致不差,自己就打算这样了。

    其实日子也没那么糟。

    丁成功蛮喜欢厂区的。尤其是待业的这两年,他感到自己跟这旮旯地十分相衬,无所谓宏大志向、出人头地还是怎么的,人非得那样吗。可能也怪老爹当初这名字取错了,成功、成功、成功。天天顶在脑门子上被别人高一声低一声地喊着,搞得他都反胃啦。总得有人不成功的。他就算一个好了。

    再说,十字街多好呀,它得天独厚处于烷基苯厂、热电厂、塑料厂、电子管厂的中间地带,恰如心脏与咽喉,连接起各处的仓库与货厂,这条街之于厂区,就约摸相当于曼哈顿之于纽约或是香榭里舍之于巴黎。整个厂区的人们,都会满面自得地前往这里来进行他们最重要的娱乐与消费,所以,可以想象吧,这条十字街是怎样的活泼与繁华,且看看那些店名儿——外墙漆成粉红色的三层楼旅馆,名为“大哥大”;拉着灯炮与纸花的卡拉OK厅,则是“上海滩”;卖汤包与盖浇饭的门面铺子,乃“狮子楼”;兼带替人画像的照相馆,招牌是“环球摄影”;铝塑门窗经营部,名曰“创世纪”……丁成功常常游荡在十字街上,点数那些十五吨以上的重型卡车,它们占据着主要的路面,在其嚣张的浓烈尾气里,摩托车、三轮车、自行车与小汽车互不相让地激烈搏杀,而街道两侧的店铺们则对此笑逐颜开,觉得车轮越多、买卖便会越好,他们比赛般地往街面上泼洒泔水,显示生意的兴旺;污水横流的地面上,除了厂区人,就是外地口音、行色匆匆的异乡人,男人边走边骂女人,女人边走边骂孩子,孩子边走边踢一只空塑料瓶子,然后准确地射向一只瘦骨嶙峋的野狗……这随意却生机勃勃的街景,丁成功能倚在街角看上几个钟点。

    看着那么多淌着汗、皱着眉的路人,丁成功却总会想起晓蓝,想起她的一个笑——清明的坟场,那场热烈的关于死者们的谈话中,她突然笑了一下。真没想到,晓蓝的笑会是那样的!为这个笑,他沉醉了整个晚上,直到后半夜,才回过神来,却又在沮丧中异想天开:要是自己能让她经常这样的笑,那简直就是人世间最了不起的事情了。

    这异想看来是有点毒性,使得他对曾经感觉不错的待业状态感到了不耐烦,更对老爹通过苏琴去开后门找工作的妄想感到不耐烦!不如自己动一动吧,他早留意到那份寒碜的、都被人撕去一角的招工启事了……固然学徒工资可怜了点儿,但足以让丁成功与十字街发生亲密的瓜葛,他很快成了桌球高手。作为一个十字街的新进小杆子,必须的,得有个强项。你可以吐上一口唾沫表示瞧不起,但你得承认,这的确算得上个东西:桌球。

    咳咳,十字街的桌球摊,多么邪乎的风景线!歪歪斜斜拉过头顶的电灯泡,洒下昏黄如地下赌场的光线,桌面上起了球的绿绒布,球杆顶端布满了牙印、口水印以及别的说不清楚的痕迹。还有那个嘴里整天含着一枚牙签的老板,“三块五一局,三块五一局!赢一局送一局!”他用像是凶巴巴的语气,对三三两两走过的男人低声而富有煽动性地吆喝,制造出类似黑社会般的诱惑。很多像丁成功这个年纪的小伙子们便会停下来,为了证明自己具有暴力与好运的资质,他们从紧紧包裹着的牛仔裤后口袋抠出一团纸币,歪歪斜斜地捏着球杆,以斗气耍狠的架式玩起来。

    丁成功倒也不斗气、不耍狠,可偏就是百发百中,杆子像是他加长的手指,彩球如同被集体贿赂过一般、以准确的折线应声散开、入洞!每次他结帐离开,两只裤口袋都塞满了脏兮兮卷曲着的零钞——拍拍后屁股,丁成功无声地笑了,轻而易举地收获到一撮货真价实的成就感!

    ……不出半个月,通过十字街的洗礼与浸泡,丁成功像是翻了个方向的青砖似的,拥有了某种无所顾忌的劲儿——他会对漂亮姑娘吹口哨。高兴和不高兴的时候,都会扭动手指打出一个响亮的榧子。还会莫名其妙就跟人打上一架。

    3、啊对了,对玻璃的感情,正是那个阶段起的头儿。

    星期六的晚餐后,丁成功不再急着回他那闷不通气的小窝了,他说起玻璃来——他现在终于有样东西可以说说了。

    “玻璃是什么?”对着客厅里的几个小的,他眯起他那双酷似亡母的细长眼睛,报出一串化学名词:“CaO,Na2O,6SiO2,也就是是磷酸钠、硅酸钙和二氧化硅。”晓白与珍珍茫然瞪着眼。这些分子结构,也许只有晓蓝才能听懂,不过,人家还是老样子,一直埋头在她带来的书里。

    接着,他换个角度,加入主观印象,直接描述起玻璃本身的神奇,带点亲昵:“玻璃这个东西,跟水不一样,跟油不一样,真蛮滑稽的,根本就没有个确定的沸点和凝固点,而只有一个漫长的溶化过程,从600度起,就开始软了,可以拉成丝了,然后,就算到1300度,它还是那个样子,绵绵的,嫩嫩的,随便把它弄成什么样儿,方的圆的扇形的,它听话得很!我总觉得它像麦芽糖……”珍珍在一边发出“吃吃”的傻笑,带着某种遗憾,因为没法真的吃到它们。

    “唉呀,37度,我们都知道的;100度,也知道的,被开水烫一下嘛!”晓白摸摸自己的胳膊,热情洋溢,他是丁成功最好的听众,“可是,600度的玻璃!1300度的玻璃!”晓白的嗓子“咝咝”的,好像谁要把1300度、麦牙糖一样的玻璃硬倒到他喉咙里。

    接下来,丁成功会更加深入地谈到玻璃的重要性。在他看来,玻璃对这个世界的贡献,仅次于空气、水、阳光。“喏,你们随便想一想嘛,比方说厨房里的酱油瓶,麻油瓶。客厅里的花瓶,座钟和收音机上的面子,还有你们手上戴的手表。你们把头抬一抬,天天用的电灯泡。到大街上看看,所有房子的窗户,所有汽车的窗户,红绿灯。再假如你生病了,那些药瓶,挂水的瓶子,温度计……真的,这个世界,要是没了玻璃,那还能转得起来吗?”是的,没有人能够否认:玻璃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

    珍珍听得兴奋了,翻着眼睛,忙着补充这个世界存在着的其它玻璃们:“还有墨水瓶、眼镜、相框、弹子球、洋河酒瓶子,指甲油瓶儿……”

    “可是。”丁成功打断珍珍,“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玻璃会这么重要?”他又提出一个问题,一边环视在座各位。

    在座各位——丁伯刚像件脏大衣,乱糟糟地醉死在一边;苏琴呆在厨房那个安全容器里没完没了地洗涮;晓白懂个屁;珍珍更是懂个屁,所以,事实上,这个问题,倒像是抛给晓蓝的,可晓蓝呢,晓蓝活像铁聋子。有谁可以像她那样一动不动地看书!

    “哼!要说就说。不说拉倒。”珍珍乐呵呵地催促,为这个哥哥骄傲极了。

    “这个问题,我经常在想,想啊想的终于想出了个答案,当然,也不一定对啊。”丁成功搓着手,像知识分子那样矜持地闭闭眼皮。“玻璃为什么这么重要,是因为,它透明。”他说了,同时身体往后靠到椅背上,可那听众们却感到不同程度的失望,透明?这就是那个深刻的原因?

    但丁成功非常平静,好像这一切皆在他预料之中:“我知道,一时半会儿,你们不会明白这个道理。你们以后,得空了便想一想。透明,它到底有着什么样的奥妙——被隔开了,永远碰不到,可一切能看得清清楚楚!真的,你们想想看,这多了不起!世界上有哪样东西能比得上?”

    反问语在空中扇着翅膀,沉寂良久,丁成功加了最后一句:“所以,我觉得,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高境界,就是像玻璃一样。

    四年后,晓蓝与丁成功的地下来往中,有一次,晓蓝像是偶然想起似的,突然一字不差地回忆起当年丁成功在客厅里有关玻璃的这些高论……丁成功真希望她这是嘲讽,可是不,她那语气显得有点沉重,一边复述着,她盯着丁成功,好像在表示一个迟到的赞同:她与他的关系,的确像是玻璃一样,看得见,却永远达不到……

    早已不是吹玻璃工、但对玻璃依然忠诚的丁成功,只是装出平庸而健忘的样子,摇着头发笑。发笑的同时,他知道:他从来没有为这种“玻璃般”的关系感到丝毫遗憾。而且他高兴这个:当时当地,晓蓝的确是在听他吹牛,他那些胡说八道本来就是献给她的。他强装得那么健谈、博学、饶舌,全是想引她一笑啊,如果有可能的话!

    但关于吹玻璃的具体过程,丁成功不喜欢谈及,好像他其实并不是个吹玻璃工,而是个潜入吹玻璃车间的便衣,他只研究和思考一些跟玻璃相关的抽象问题——其实这也是厂区男人的一种风气,他们很少谈论工作本身,那些鼓风机、高温炉、搅拌器、转轴、牵引架、冷却槽,浑身的橡胶味铁器味,通红的如同野蛮人一般的油面孔,有什么好说的呢。

    可晓白以为丁成功谈兴正浓,大概正需要一个提问者,于是热心地追问丁成功吹玻璃的详情,丁成功瞟瞟晓蓝,见她仍旧皱着眉在看书,便低声地简单作答:“一人一个炉子一根长管子,把玻璃引到模子里,然后一边转动模子一边吹……”

    “可是,玻璃水600度、1300度的,你们可怎么过呢?”晓白仍是不解。

    丁成功再次飞快地觑了一眼晓蓝,“隔着炉子的嘛。再说,嗯,反正都是男的,我们就白花花地打着赤膊。反正,你把我们想成一种人肉做的机器吧,差不多就是那样。”丁成功做个不知何意的手势,以结束这一段谈话。

    可石头人般的晓蓝这时却猛然从书里抬起头,瞥了他一眼。丁成功噤住了。

    他知道晓蓝看透他了……就算玻璃真的是伟大与独一无二的,但玻璃就是玻璃,跟他那滚着油汗、半裸着的身子没有丁点儿的关系;他找的这份工作,要多悲惨就有多悲惨!所谓对玻璃的热爱,不过是为了掩饰这令人难堪的境况。

    丁成功一时有些恼羞,可却又感到一阵快慰——她能明白他,不比什么都强嘛!

    “哈哈,晓蓝,你终于抬头看我哥啦!我都盯了你一个晚上了!”珍珍猛然间大笑,豪放地拍着腿,一边冲丁成功挤挤眼,能让这么个泥菩萨动一动,多了不起!晓蓝咬起嘴唇,无地自容。这以后好长一段时间,晓蓝又不再正眼看丁成功了。唉。

    而不久之后,连这种鸡兔同笼、七讲八岔的机会都没有了——说是要备战高考,那位苏琴阿姨索性都不再带晓蓝过来晚餐了。丁成功隐约感到,这可能也跟他带他们几个去逛夜市有关。但也不想解释,有什么好说的,并没有什么、以后更不可能有什么。

    没想到——

    还有个晓白。

    4、丁成功与晓白之间,如果有交情,当是从“星期三恶作剧联盟”开始、然后是一起逛夜市,谈不上太亲,不过丁成功早就注意到,小胖子总像只胆怯的小狗似的,围着他转悠,欲言又止,眼神那么热切。他到底想干什么?这样异父异母、一拍两散的关系,他究竟想怎样?

    那段时间的星期六晚餐,连珍珍也不在,她开始实习了,星期六总热忱地主动要求值班。晚餐后,丁成功与晓白干坐着,真是要多无聊就多无聊。

    丁成功点上饭后烟,吐个圈:“嗳,别光忙着消食啊,你说点什么吧!”

    晓白一愣,表情有点奇怪,浑身的脂肪与肥肉们好像一紧似的。他伸手去推推丁伯刚,又往厨房瞅瞅。但没有开口。

    丁成功有点好奇了——毕竟,他是晓蓝的弟弟不是吗。“咱们到我房间去吧。”

    “你让我进你的房间?”小家伙十分意外,胖脸变得通红,直点头,嗓子都发哑了。

    丁成功的房间就是阳台,很窄的床很小的书桌,连椅子都没有,并且,在整个床的上方,骑楼一般,还搭了个隔层,临街的一排窗被仔细地糊上了报纸(是厂报),把阳台上本该有的充足光线挡得死死的。人一进去,便觉得天地都陡地一缩,沉沉地压了下来。

    丁成功喜欢自己这个小洞穴,他自在地站着,头顶离阁楼的底部,仅有半个巴掌的高度,阁楼活像是搁在他脑袋上。他欣赏着晓白的惊诧与拘谨:“坐吧,你,是我妈去世后、第一个进来的人!你刚才是想说什么来着?”

    晓白四处张望了一番,慢慢平静下来,镇定地咳了一声。“是的,我一直想告诉你,但不知该不该说。你知道吗?我姐姐……她很喜欢你上次带她去十字街,你给她的小电筒,她当宝贝似的,一直放在枕头边,夜里面睡不着还会摸呢。”晓白的语气多真诚啊,并且,这话也不算太离奇对吧,晓蓝夜里面起来上厕所,看不见时不就摸那电筒吗?

    “什么?”丁成功一愣,不大信。“她喜欢?可你看她那天都不太高兴!实际上,你知道的,我有钱,都可以买下半条街!”丁成功忍不住又吹了半句。

    “嗯,她一直那样……外面和里面是反的。不骗你,她喜欢你!”晓白不假思索地解释,最起码前半句,是百分百正确的事实。

    “她一直是反的?”带着恍惚的收获感,丁成功默念,以为这是破解晓蓝的密码,此后——他们的地下交往、他们的不再来往,总之,此后这么些年,每当晓蓝的表现于他不利,丁成功便会搬出这一句,引渡自己脱离苦恼。“可是,她是个好学生,就我这样儿的……”他还是觉得不对头。

    “嗬!你真不知道吗,那些女生,才呆呢,尤其是成绩好的,最会喜欢坏男生!因为她们自己不敢坏。想想你们班以前的女生呢?你想想?”13岁半的晓白语气老练、谆谆开导,他讲的还真有几分道理。

    “那么,她还说过我……别的什么吗?”丁成功这时其实还是半信半疑,他理智地索要更多的证据,但是,他的心情突然好极了,从来没这么好过。

    “她……觉得你个子很高,走路非常派头。烟味好闻!谈到玻璃时那么深刻,简直像学者、像哲学家。”关于丁成功的优点,晓白真可以源源不断地一直说下去。

    丁成功一动不动,像被人披上了一件特别高级的外套,整个人都升了一级!吹玻璃工怎么啦,那个根本不算是真正的他!他其实……听听吧、很像哲学家!

    晓白还在添柴火,当然这也是他本人的切肤之感:“还有,你让她特别有安全感,记得那次上坟的吧,你在前面带着、照顾我们两个。”

    “哦,真的?她还记得!天,一年半前的事了!”丁成功真不知说什么才好,再不能不相信了!可这一信,那快活的、浮云般的感觉却一下子没了,一种深沉的忧虑像绳索一样,绞上了他的脖子。他有自知之明的:“行了,你不要说了。我很谢谢她……唉,要是我还是神童的话,要是我还是的话!”丁成功又点上一根烟,动作却一点不洒脱了。

    晓白知道,这就行了,得收:“唉呀,看我净乱说些什么呀,晓蓝她要知道的话,还不气死!”

    “你放心,你看看我这个死样子!我有数的,才不会当真呢!我可以对天发誓!”

    晓白不吭声,失重的心跳中,他劝慰自己:没关系,这一切并不出格,而说不定,晓蓝真碰巧就是这么想的呢。

    晓白的视线停在糊在窗户上的厂报上,尽管报纸已经黄巴巴的,但上面的大小标题仍可看得十分清楚:

    一笔‘特殊’党费

    加班加点迎国庆 热火朝天创高产

    工会张定培主席五一节看望老劳模

    梅花香自苦寒来——青工技能比武大赛侧记

    晓白忍不住默默地念着,似乎这样可以驱赶走那些像蝴蝶一样翩飞的小谎言。

    丁成功突然在他上方说话了,声音嗡嗡的:“呃,以后……她要是还提到我什么,随便什么,你告诉我,就当玩呗。对了,她不是快要上大学了,你也把她的事跟我说说,我也就是无聊,没别的!”

    “那是当然的!我还会在她那儿替你说许多好话!”晓白庄严地宣誓,这正是他可以轻松做到的。事情与他设想的并无二致——他抓到了对方的缺口,并已与面前这个男子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

    “对了,”丁成功慷慨地补充,“你想要什么,尽管开口!我有工资的,打球也赢钱!”

    “我只要你做我大哥……永远、永远保护我,对我好。”这才是他一直要说的话哪!晓白声音湿漉漉的,像黄梅天的一口水气那样吹在丁成功脸上。

    丁成功愣住了,他仓促地另外点上一枝烟,直通通地塞给晓白:“抽根烟吧,你!别弄得跟大胖丫头似的!咱们这不就是兄弟吗。”

    晓白羞愧而喜悦地接过烟,当然,他给呛得不成样子,眼泪水都出来了。

    坐了一会儿,丁成功想到什么,重新笑眯眯地:“不如这样,给你看一些我的东西。”

    他一抬手,灵活地从头顶的搁板上卸下一块板子——他把手伸到搁板里摸索着,像在数自己的牙齿,他拖下一个布包裹,再伸手上去,又拖出一个。这样,他接连拖出五六包,统统摊在床上。那些包裹,已严重褪色,连花纹都模糊了,但十分洁净。盯着这半床的包裹,享受了一分钟的等待,丁成功这才含笑动手拆开。

    衣服。婴儿衣服。

    晓白差点没捂着嘴巴叫起来。他突然很想小便。

    丁成功的手势变得非常柔和,他打开一件印有圆福字的斜襟毛头衫,在身上不成比例地比划着:“喏,这是我的第一件衣服,看多喜庆!”接着,是黄白色的连手连脚裤、蓝条纹的汗衫与开裆裤、两条口水围兜。

    他打开第二包,这大约是两岁左右的衣服,背带裤,毛线帽,还有胸前绣着“祖国花朵”的棉袄罩衫。

    再一包。再一包。除了搁板,丁成功还钻到床底下,取出更多的包裹。

    这逼仄的洞穴里,现已漫山遍野铺满了一个男童各个时期的衣服,像眼睁睁像看着一个婴孩,一天天会爬、会坐、会走、会跑……那鲜嫩的、却也是死去了气息,万劫不复地包围上来,令晓白禁不住一阵阵颤抖,连小鸡鸡都站起来了,他感到恐惧与甜美,更感到一阵暖洋洋的幸福,他想象着,这些衣服,正穿在他身上,通过丁成功的衣服,他又缩回去了,从十来岁到七八岁到四五岁,被丁成功所细心收藏着、照料着……啊,但愿,他才是这些衣服的主人。

    丁成功一直在说着什么,可晓白听不见了,直到丁成功突然摇起他的肩:“嗳!”

    “嗯?”晓白回过神。

    床头灯的光只照着丁成功的半张脸,看不清他的表情:“听见我说的了吗?这是以前我妈替给我保存下的,她认定我会成为有出息的大人物……任何时候,只要我想,就拆开来看看!一拆开,我就感到我自己又回来了。你相信吗,我曾经是……神童。一岁会数数,两岁背圆周率,三岁背唐诗,四岁读报纸……三年级,我拿起四年级的书就会读,初一,我拿起初二的作业就会做!你不相信?这每件衣服都是证明!真的,我本来挺了不起的,甚至都不比你姐姐差,本该考上大学的,本该特别有出息的。”

    晓白噤声,心中难受,大气不敢出。他知道丁成功的落榜正在他妈妈去世的那一年。

    一会儿之后,丁成功开始收起他的神童衣服,正如刚才不厌其烦一件件打开一样,他又一件件熟练地按照原有的折痕次递叠起,并依顺序挨个儿放好,冗长的过程有条不紊——刚才“打开”与现在的“收起”,活像录像带的倒退键,最终,所有的小包袱都重新扎成了十字结、各自归位到它们此前所在的搁板上或床架下。

    房间恢复了原样。

    或许可以提前交待下这些小衣服的下落——

    差不多八年之后,而立之年的丁成功,在辞职开张玻璃屋之前,他连续花费数天时间,对这些神童衣服重新整理并归顺了一遍,像要与旧生活告别。本想统统扔掉,可怎以也下不了手,怎么办?头一个条件反射就想到晓白、这唯一的知情人!趁自己还没有后悔,他拨打了快递公司的揽收号码。十来分钟后,嚼着口香糖的揽收员赶来,毛手毛脚地把这些旧花包裹逐个塞入纸箱,一边随心所欲地开着俗气的玩笑,丁成功却大发其火,逼着对方道歉,差点动手干上一架,憋着火的揽收员直到出门后才愤怒地找补上一句:“妈的,厂区就是厂区!什么变态的烂狗屎都有!”

    而远在南方的收件人晓白,在没有预告的情况下突然收到这么一嘟噜包裹,他在茫然中签字,然后茫然地打开,只打开了一个,他即刻跑出去,喊住准备离开的快递员。“谢谢!小哥儿们!你不知道你替我送来了什么!给我你们公司头头的电话,我要狠狠表扬你!让他们给你嘉奖!”

    还没有完……两年之后,晓白把所有这些衣服与他本人的那一摞练习簿重新带回了厂区;不久之后,晓白让这些衣服派上了用场:送给了一个初生的女婴——性别上有点不合适,小孩子有什么关系嘛,再说晓白眼里从来没有性别。这个获赠衣服的幸运女婴,其出生时间准确无误地刊登在次日的所有报纸上:2006年4月13日下午的两点四十二分。

    5、这段时间,老爹丁伯刚的酒劲儿更大了,不停地打破他醉酒记录,常常的,丁成功都还没伸筷子挟菜呢,丁伯刚那里就像做颈部运动操似的不停地仰脖子,仰那么几个来回,然后就干净利落“咚”一声倒到桌子上了。

    丁成功替老爹挪开碗筷,把酒杯酒瓶子放放好,继续吃,听着自己一个人的牙齿舌头在空气里叭唧叭唧,一边盯着老爹正对着他的头顶,那儿一根头发没有。他理解老爹这么的死喝酒,为着那位苏琴女士喝,为着自己这份“吹玻璃”工喝,再为着厂区改制的风吹草动喝……这样也好,只有迅速醉过去的这场昏睡才是他的好时光吧,并且,每每看到老爹正对着他的头顶,丁成功便不再那么气恼,反而产生出一点类似于父子同命的心甘情愿,看看吧,这么个一无所有、烂泥巴般的老爹,他还能好得了么……他倒是没有想到,有一天,这老爹竟会撒起酒疯、揍起他来。

    关于那场殴打的具体情形,由于此后反复上演,丁成功已记不太清了,再说难道还去计较这样的老爹吗,体谅体谅吧,否则他打谁去呢?再说,他不就是那点饱浸酒精、垂垂老矣的劲儿。

    丁成功所记住的,是这第一场殴打所带来的他与晓蓝在深夜的相遇——这惊险的偶然性,闪电一样,噼啪作响,点燃了他燃烧终身的爱恋火炬。

    所以,丁成功一直是感激老爹打他的,打得好。他愿意他一直这么打下去。

    摔门而去的丁成功,脸没洗、衣服没换,像个仓促的逃犯,蹬上自行车径直就往十字街去了,他知道,刚刚开始的夜市,将像沼泽一样冒着臭泡泡淹没掉他刚刚经历的殴打。

    他直奔熟悉的桌球而去,戳在黄灯泡的阴影下,用手托起隐隐作痛的牙床以及整个腮部,木然地凝视桌上的彩球,他将要主宰它们的命运,它们将被抽打、撞击,继而抽搐着滚动,并落入注定的黑洞……他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喜欢这些,但他知道,哪怕他双目青肿、鼻血污糟,十字街也毫不在意,甚至都不会有人多问他一句“小哥儿你怎么回事”——正是这点好啊,十字街从来不讲究柔情蜜意,幸亏如此,多谢如此。

    ……他把整条街上的桌球都玩了一大通,玩得夹克、牛仔裤的四只口袋里都塞满了零钱。但最终,十字街的人稀下去了,萧条与荒凉猛然地来了。十字街毕竟不是大都会,这里还残存着体力劳动者所习惯的节奏,他们喜欢尽快爬上床,贪享一天最终的安逸。

    但丁成功还是不想回去。他喜欢这会儿的街甚于一天中其它的时候,他想尽可能地磨磨蹭蹭、无休止地呆在这个被人们抛弃掉的街面上。

    他于是在马路牙子边蹲下来。马路牙子,真是个好地方,在它的周边,总会分布着诸如破自行车、垃圾筒、电线杆、呕吐物、狗屎、旧报纸等各种玩意儿,在这里蹲下,哪怕就是蹲个一整夜,也是不会引人注目的。丁成功于是就静静地蹲在那里,简直像是消失在路牙子上了。

    唯一的缺点是,浊气更为浓重了,所有从白天沉淀下来,从人们呼吸中过滤出来的,从汽车、动物以及人的尾部排泄出来的味道,全都集中、汇齐了,紧挨着路牙子,匍匐着流淌,不过丁成功无所谓,他正需要坠入这样的浊气,以好好想点什么——

    在刚刚过去的两个星期,晓白向他提供了不少有关晓蓝的情报:

    晓蓝盘问晓白他的房间到底是什么样子;晓蓝打听他高中时擅长什么运动;晓蓝曾在一张纸片上写他的名字;晓蓝在梦话里说到玻璃的化学分子式;啊对了,对不起,晓白还打了个招呼:你千万不要骂我,因为姐姐她一直问一直问,我实在没啥可说的了,我就跟姐姐说了你的那些小衣服包裹,你猜怎么着,她突然眼里就全是眼泪水,我问她为什么,她不理我。

    这一切,太典型了、太有条理了,好得他都不敢相信了,但是,又怎么忍心怀疑这一切都是假的呢!那太没劲儿了,太对不起人了——丁成功甚至还分析过晓白,但那胖小子有什么必要在这个事情上弄虚作假呢,况且,看他那么活灵活现、那么顺溜地脱口而出!这不可能是假的,再退一万步说,他又没想真跟晓蓝怎么样!这个事情,只是……唉算了,别胡思乱想,为什么就不往好处想想,这肯定就是老天专门为他准备的!他只管毫不犹豫地好好体味吧……所以,怎么说呢,丁成功的心,最近是有些轻浮的,是太过甜腻的,被老爹这么揍上一顿,也算是一种平衡——他不配事事都好的。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丁成功吸着他的烟。烟头一闪一闪,像是黑色海洋里的信号灯。

    而正是这个烟头,把他暴露到晓蓝的视线中去了,才导致了此后爱的发生与流变——晓白使劲花招的撺掇、苏琴女士所以为的赌气、丁伯刚无意创造的暴力背景、珍珍自以为是的影响力,其实,怎么说呢,虽是缺一不可,但也并非那么关键。爱这样的事,自我催眠肯定是第一要素。

    这天晚上,高三最后一学期的晓蓝本是补课来着,补习只两个小时,按理她早该到家了,可这天,老天爷懒洋洋地伸了下腿使了个绊子——骑到十字街附近,晓蓝自行车链条断了!怎么办呢,她只得懊恼地推着,有一搭没一搭地往两边的路牙子瞅,在渐渐冷清的街上寻觅着一个不大可能出现的修车摊……但这懊恼中也有几分放松,不管怎样,从疲劳的奋战中暂时放松下吧:夜晚、街头、某些诗句、某些流行歌曲涌上来,伴着夜风鼓动起她的裙子——丁成功那孤独的香烟头正于此时进入了她的视线,萤火虫般的一明一暗里,丁成功瘦削的侧脸如同夜晚中的一副肖像画。

    ……丁成功一心一意盯着地面,忽然,他发现眼前的地上多了一双秀气的小皮鞋、还有半只自行车轮子,他停止了吸烟、但没有抬头——他认得这双鞋,两边的搭绊上各有一朵小花,其中一朵花掉了一个花瓣,星期六、在家里的鞋柜边上,曾看到过许多次。他不相信会在这里看到这双鞋,他也不愿意自己在这样的情况给这双鞋的主人看到。于是他接着吸他的半根烟,同时闭起了眼,他想这一定只是该死的幻觉。

    然而竟不是。他再次试探地睁开眼,却一下子看见鞋子主人的眼睛!跟他一样,在路牙子的恶臭之中,她蹲下来了。

    有半年没有在星期六的晚餐上见到她了。

    丁成功知道,自己脸上那些红色与青色的淤、高低不平的肿,全都暴露了。他该怎么解释?被醉老爹揍了,并且,他对这顿打还挺自愿的?那还不如让她以为自己又在街上跟人打架了……看看,这真是个不怀好意的夜晚!她不用再绕着弯子跟晓白打听自己了,她这就亲眼看到了:丁成功这么的不成样子,像个窝囊废、狗屎蛋子。

    可鞋主人正看着他呢,她的眼睛,离得这么近!那里头,真有不少东西啊。惊讶、生气、不解,还有……像是要把他从臭水沟里给打捞上来的决心,丁成功艰难地挪开脸去。这样的眼睛,他不配看的。

    ——后来,回顾到这次意外的碰面,晓蓝也承认,看到丁成功那种糟贱样子,一种不容置疑、纯粹的拯救感迎头打来,她感到迫切和不安,只有一点,时间不对,还有一个半月就高考,现在出手,说不定反而会让自己跟他一样翻到水沟里去……也许,等以后吧,晓蓝模模糊糊暗中许了一个遥远的诺。

    所以很快,晓蓝让自己脸上恢复得平平整整像条大马路,她抿着嘴唇,蹲在那里,一言不发地陪伴着丁成功的一言不发……他们就那样沉默着,似乎一切都是不言而喻、自然和宁静的。

    已经到烟屁股了,丁成功垂着眼皮,还在努力地抽,好像想永远呆在他的香烟里。晓蓝冷不丁伸手去一拔,把烟屁股扔到地上,站起身用她带着小花朵的鞋踏上去一拧。她晃晃自己的自行车,坏掉的链条“咔咔”作响。

    丁成功于是顺从地,从他赖以栖身的路牙子上站起,仍是注意地不去碰晓蓝的眼睛。这个夜晚,很好。自己的不堪与破落,让她碰到、由她见证。他是满意的。

    丁成功转过身,推出自己的车,他让晓蓝坐在后座,并腾出另一只手,拖握着晓蓝那辆空车的龙头。被打之后的浑身酸痛忽而转化为蛮劲儿了,他控制着手腕与腿脚上的配合,感受着肌肉那种紧绷的紧张。两辆自行车、两个人,一路歪歪扭扭地往晓蓝的家里去了。

    就包括两个人在同一辆车上,大概是精力太集中、或者说太涣散了,丁成功从头到尾都没有跟晓蓝说一句话……直到苏琴出来,直到那个耳光,直到晓蓝凑近来紧紧缠住丁成功的胳膊,这整个晚上,他与她,竟是一句话都不曾说的。

    他们稍后的再一次见面,就是两家的告别晚餐了,丁成功除了对他新买的蜡嘴雀吹口哨,听晓蓝跟珍珍说些关于女生与文科的无聊话,他与她,仍是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丁成功尽心尽意地吹口哨逗小鸟儿,内心既不伤心也绝望。而是,怎么说,平定了,有寄托了。

    6、此后不久,丁成功又被迫离开了他的玻璃。当然,他这算是交了好运,竟离开了人肉蒸笼的“吹玻璃车间”!他被借调到了工会,尽管毫无名份,纯粹就是打杂,就是发“提前退养申请表”与“买断工龄协议书”,但不管怎么说也算是进机关啊。为什么竟会“借调”起他呐,又没文凭、又没后门,他算个什么逑啊!真让大家想不通呢。

    直到2002年,丁伯刚顾自沉入他失忆症的水草深处,厂区改制亦已尘埃落定,被借调了五年、身份依然为“以工代干”的丁成功递出辞呈时,当年的工会干事、而今已熬成了婆的工会副主席,突然大笑起来,抬了抬他僵硬的“五十肩”,颈脖间卡卡作响:“你可知道,当初,怎么想起借调你上来的?”

    丁成功摇头。他从进厂第一天就这样,能不开口就不开口。

    “喏,你不说话对吧!告诉你,就是因为你这个八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的屌样子嘛!你知道,发那种表下去,是断人后路哩,那些老家伙,个个五大三粗,全是好身板,七手八脚围上来,我们这些老机关,哪里吃得消嘛!所以嘛,就要找个抗得住的、嘴又紧的小杆子打前站喽!全厂上下一排,就是你!根据可靠情报,我们可了解到一个有趣的情况,你家老子喝醉了经常敲你对不对!三天一小敲、五天一大敲,据说敲得很厉害呢,左右邻居都有很大意见。我们一听,高兴坏了,想想你这个人多能扛!真是再合适不过的人选了。瞧瞧!你呀,真该谢谢你老子,要不然,你怎么可能坐得到这个舒舒服服的工会办公室!”副主席快活地挤挤眼。

    丁成功感到脖子与喉咙管那里涨得厉害。原来是这样。他想起老爹当时对这个“借调”的得意劲儿,一心以为是他的神童经历起了关键的作用。唉,幸好,幸好而今老爹算是“失忆”了。

    丁成功彬彬有礼地倾听着工会主席,鞭挞般的疼痛像木耳一样在水里膨胀,脸上仍然像是平原地带的沉默河水。毕竟,在这个岗位上,他已经拥有了非常丰富的屈辱经验。

    “哈哈,这话本不该说的,可当初知道这情况的,也没几个,他们几个都退了,就剩我一个,一直憋在心里,每次看到你心里就总想笑!今天好啊,你既是要辞职走嘛,说出来也无妨!”副主席再次挤眉弄眼,畅快得不得了。他也不容易,怕真是给憋坏了。

    只是,丁成功在工会的差事,可真有点要命——尤其是刚到工会的前面那半年,在“动员期”最吃紧的风头浪尖上,那哪里能算是上班,还不如说是上前线,他是厂部与工会推到最前面的“人肉盾”,得承接人们对厂区的爱,对权贵的恨,对变故的痛心与无奈,揉在一块儿排山倒海地来了:首先是骂,从祖宗八代到他死去的妈妈到他将来的子子孙孙;还有哭,妇女们的鼻涕眼泪口水,抹浆糊一样地往他身上涂;男人们,上了年纪的男人们,突然间喉头一动,脸皮难看地皱起,眼眶变得肿大;还有打,半真半假塞几拳,往他身上撞的、拖住他往地上滚的……每天的“工作”都像是一场又一场散发着腥气与伤痛、毫无章法的街头群架。

    他们选人的确选对了。

    下班回家,则是另一个噩梦——首先看到的,是丁伯刚那个破麻袋,珍珍以女主人的姿态忙忙碌碌地张罗着,不时与坐在一边的黑皮甜蜜地对对眼。

    丁成功勉强坐下,浑身酸涨,还犯恶心。黑皮殷勤地给丁成功敬烟、让菜,他关切地询问丁成功今天的行踪,到哪个分厂发表格,是哪些个车间,哪些个岗位……丁成功累得根本不想讲话,可是算了,想想珍珍吧,无论如何,她得有个家伙来垫个底,哪怕这黑皮像个煤球;再说,她显然真迷上这煤球啦。

    丁成功叹一口气,忍住渴睡与无聊,尽量耐心地逐一回答黑皮的问题,而后者,则像个间谍一样地,贪婪而小心地抓住丁成功只言片语中的细微——没错,这就是他明天将要去“捡漏”的地方,根据丁成功散发“退养”与“买断”的分布,他曲折地推测着这家电子管厂将要被兼并或撤销掉的车间与项目。

    ……丁成功并不是嫌弃黑皮,只是这里面有一种令他悲伤的倾向,珍珍的生活、他的生活,永远失去了上升的可能性,只能这样被拖泥带水地往更低下处拖拽。而曾经,他的生活也出现过文雅与美好,她的花朵小皮鞋、苹果绿上衣,永远低头捧本书。唉,那都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呀,一去不返的小美梦,现在这过的还能算日子吗,没有晓蓝,也没有玻璃,别的还剩下什么呢。

    那段时间,丁成功消瘦不堪,总苦苦思索一个问题:作为人,他存活的标志是什么?是吃、喝、睡这样的本能动作,还是大脑里的喜欢与厌恶?如果是前者,那人为什么要有感情有想法?如果是后者,那么他这行尸走肉的生活倒真可以一笔抹煞、就此打住!

    当然,也只是这么想想而已。

    ——他不知道,他的好妹妹珍珍,已经在背地里寻摸到晓蓝并替他示爱啦,人家还别具匠心地赠送了一条真丝巾呢,当然,她很快就被自己的莽撞与晓蓝的绝决给吓跑了。

    可惜珍珍没敢回头,她没有看到晓蓝在树阴下站了很久……在回绝珍珍的同时,晓蓝想起了一个过去很久的晚上,十字街的路牙子上,面对着鼻青脸肿、没有人样儿的丁成功,她暗中有过一个许诺……这个热乎乎的也挺感人的许诺,在晓蓝的头脑里伸手伸脚、死命怂恿着她:不如,真的去见一下丁成功!也不算当真要帮他还是怎么的,就是让他高兴一下呗,哪怕是去把珍珍的丝巾还给他也好!

    看看,珍珍的丝巾,多么亲切的道具,珍珍还是有影响力的呀。

    7、晓蓝去还丝巾的这天有些细雨,晓蓝走在十字街上,带着校园里那种文乎乎的劲儿,一把折叠伞半遮着上半身。这与她八年后那个大爆炸的中午所走的路线是完全一致的——她走过挤挤挨挨的修车铺、五金铺、烧饼铺、开水房,走过刚刚挂牌的“罗氏大地资源公司”,在这个小二层楼的上面,黑皮正在嗅闻着手上的大戒指,笑嘻嘻地为晚上的求婚作一些谈不上准备的准备。

    十字街两边,不少人无所事事地站在店招的檐下,躲着其实并不算大的雨,一边呆呆地望着没什么可看的雨,如同望着他们没什么可看的将来,这样的情景从小时候就看起,不知看了多少回,下雨他们这样,落雪他们这样,风太大、太阳太毒他们也是这样,永远站在街边,瞪着一无所有的前面……再次看到这样的画面,晓蓝沉重地庆幸着:好在,她考上了大学、差不多算是离开了,不会再跟滚落到这片泥泞的贫寒里了。

    晓蓝往第四个巷口的桌球摊子走,想象中,丁成功就应当神气活现地在那样的地方荒度时日,肩膀半高半底,浪拓在人群中……

    但在第三个巷口,她给堵住了,一撮人正挤成一团嚷嚷着什么,唉,无非又是打架骂街!她试图快速地绕过去,然而,那闹哄哄的人群却也移动着,各种半老的脸闪动,他们的手中舞动着一份份黄色表格,虚张声势地半握着拳头,冲着中间挥舞,而中间那人,晓蓝猛地把伞往下一压,以挡住自己:中间那人,不正是那张久违了、但并未模糊的面孔么。

    与她想象中的大不一样——此刻的丁成功,像个没精打彩的小囚犯,僵硬地半哈着他的腰,一只手在胸前抱着公文夹子,另一只手无力地挡着他的脑袋,毫无血气、非常消极地站在那里,若有拳头不轻不重地落下,他也只是被动地咧咧嘴,表情里似有一种“此身非我有,人间暂且寄”的意思。

    他这是什么样子啊,凭什么听人欺负——晓蓝听那断断续续的谩骂,慢慢明白,珍珍所说的丁成功之“荣升”工会,原来是这么回事!他成了个坏消息的报信人,代表魔鬼在人们额头盖上黑印章……这样的攻击与反抗,像是一个愤怒但无效的仪式,集体的喧哗与骚动,稠密的雨丝倾斜着洒在这一群人的脸上与衣服上,他们的头发粘贴在各自的额角,衣服的肩膀处分布着尿印般的雨迹,缺乏重点的话语在雨声与街市中纷乱地坠落,哑剧一般,世纪末的街头,这被污辱被损害的厂区……

    晓蓝感到一阵魂魄有动的颤栗,心疼中迸发出一股甜美的浆汁,这样的丁成功,她必须亲爱他、把他当作至亲的人、维护他的一切。

    她重新举起她的伞,遮起自己,也遮起那个画面。

    她慢慢地挪到另一个巷口,那是丁成功回去时的必经之路。

    此后的许多年,在晓蓝再次离去之后、她结婚之后、听说她怀孕之后,丁成功不知下了许多力气,都没办法忘掉他与晓蓝在这个街角的见面,以及随后的雨中谈话。他没料到这个见面会那么难忘,但时间的推移却总在证明这一点。

    这同一天的晚上,黑皮向老爹求亲并鲁莽地带走了珍珍,而老爹的失忆症有了第一次的发作,可这些事情,他却像个无情的聋哑人一般,根本无所谓、不往心里去,他有些不耐烦地拍上他的门,把老爹关在外面,呆在那无法转身的小洞穴,脑袋里的放映机一会儿快一会慢,黑白、彩色,推上去特写,全景俯拍。

    在俯拍中,当愤怒的人群终于散去,他看见自己像只瘦鸟一样抖了抖肩,把几张完全湿透的“内退申请表”、“买断协议书”团成一团扔了。然后才慢吞吞往家走。

    特写镜头在这个时候推到了转弯口的晓蓝身上。他冷不丁地看到,连忙转开眼,可特写镜头再次强迫进入视线,他看到她在盯着自己,表情明白无误:她在等他。

    他的所见瞬间变成了黑白,他感到自己失去了视力。他从来没有想过会再见到她。他的左胳膊突然令人忧虑地灼伤起来,跟最开始同样的灼痛——那个晚上,他头一次被老爹爆打、而晓蓝也因为他而被苏琴打了,接着,晓蓝紧紧挽起他这条左胳膊。这让成了一枚燃烧的太阳。

    他现在当然还是太阳,却是个从未升至中天、便已暮色沉沉的太阳了。这一段时日来,他面对的都是那些皱巴得像树干的老工人,他们用一辈子的苦涩打击他唾弃他,弄得他十分狼狈,可是,他又有些受用这种狼狈,并在这样的狼狈中一天天老熟、冷静了,所有这些糟老头子的人生,都在告诉他一个真理:欣悦与如意是永不可能到达的彼岸,对他人、对情感、对幻梦,要保持妥协与认输的姿态,永远都要做好一无所有的准备。

    这跟他所痴迷的玻璃世界,差不多算是一个原理。

    ……在他们的交往进入最为醇厚、赤诚的阶段,丁成功终于说出了他一直不大敢问的疑惑:“你究竟,喜欢我的什么?”

    晓蓝想了半天,苦笑:“可能就是你浑身上下那种总是往回缩、总不能如意的失败感吧,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你知道的,我一直崇拜成功、追求那种向上的生活,可我只要看到你,却总是既难过又安心,反而觉得别的东西都是假的、不可靠的。”

    丁成功默默地听着,心中温热,却又发灰——他让晓蓝惦挂了这么些年、受了许多无谓的折磨,却是因为他的弱点与不甘。唉,这算什么。

    当然这是后话的后话了,暂不说。

    在当时、在这个街角,尽管心里有一百二十个的冲动,丁成功还是稳住了自己。他知道,他必须以他对生活的认识来处理与晓蓝的关系。他比晓蓝大,他一定要明白事理。

    实际上,倒是晓蓝主动打了一个含糊的招呼。而他在走向她的过程中,也已经处理完了心里的动荡,他微笑着、胸有成竹地问起她的大学生活,很好奇,从各个角度问了许多小问题,尽可能地让她详细地说,好像他被那所从来都没有进去过的大学给迷住了——他竭力给她以这样的印象。这样,她就没有机会再来询问他的生活了。

    晓蓝不得不接过这些扑面而来的问题,情绪被带到一个热烈寒暄的高度……直到介绍到文学院的银杏树时,她猛然煞住,表情突然间那么别扭,她领悟到这是个多么违心的寒暄,还当真介绍什么狗屁大学!她自责地停在那里,悲伤地、直通通地对着丁成功。

    丁成功看看她手里的那把伞,很眼熟,刚才在人群中见到过,见到好一阵儿了。

    没有关系,就像那次被老爹揍成那个死相时给她看到一样,他注定要在她面前不成样子。只可惜,刚刚还那么热乎的谈话就这么飞走了——但此后,玻璃屋的漫长独处时光里,拿着白抹布反复擦拭那些看不见的灰尘时,在对往事的反复咀嚼中,丁成功却更加喜欢后面的这近乎沉默的一小段,尤其是晓蓝那一直没有移走的眼神。她的眼睛再一次这么的靠近,像是在他的心里安了家。

    “你让我真着急死了。”晓蓝突然这么说,委屈的眼泪都差点迸出来。

    “不用为我急。你好就行,你负责代表我去过好。”丁成功垂下眼皮,老天啊,离得这么近,要是能摸摸她湿漉漉的头发多好!

    “我代表你?”

    “是的,我委托你,全权代表。代表我上大学,代表我离开厂区,代表我找份最好的工作,代表我去过最好的日子。”丁成功又变得笑嘻嘻的,说得可轻松了。实际上,一闪念间,他想起傻珍珍,想起醉老爹,想起那一个人跑到南方去的胖晓白,还有那位表情假假的苏琴阿姨,他差点儿就饶舌起来,他真想也把他们全都给委托给晓蓝去代表算了。他们这一堆人里,总得有个人出息了、光明了才好。

    晓蓝的眼泪现在真的出来了。她的野心一直是最为沉重的翅膀,她感激丁成功这么笃定地看好她:“我真能代表得了?”

    丁成功没说话。他看着晓蓝,那种失而复得、但注定终将失去的激情如黑暗中涌动的风暴。

    雨丝这个时候完全地停了,好像掀走了蒙在他们身上的薄纱,他们似乎没有理由继续站在街角这样磨蹭了。暮色中,他们各自掉头走了,像是刚刚达成一桩不错的协议,带着难以名状的满足与平静,一个往烷基本厂的宿舍区,一个往电子管厂的宿舍区。那条注定派不上用场的真丝围巾还好好地躺在晓蓝的包里。

    他们没有约定下次见面的时间。这个习惯后来一直保持着。他们之间,任何的约定似乎都是不必要也是不自然的。

    8、晓蓝与丁成功的私下交往,从那个落有斜雨的街头开始,像朵花期漫长的植物,一直开放到她结婚前夕,为期四年。他们谨慎、刻意地远离人群;这是一段单调、浸染着辛酸的交往。

    也曾经,晓蓝让丁成功到师范大学去过一次,实习阶段里,让他去帮着拿些东西。那情形确实有点糟。

    是丁成功的问题。几乎从离开厂区开始,他就有点不对,越往市中心就越甚,到进入师大的大门,更达到了令他自己(估计晓蓝也是)难以忍受的地步。他穿着跟别人差不多的T恤仔裤,可他总觉得自己像是个车间模子,永远都套着一身藏青工装,包括他的鞋底,也还沾着厂区的铁屑与十字街上的浓痰。他感到自己的手势、脚步、眼神、衣褶、哪怕就是咽下的那口唾沫都充满破绽,并使所有的人一望而知:他是个来自厂区的小工人,是个除了打桌球、打架之外啥也不会的蹩脚货色,根本不配跟晓蓝一块出现在这里!

    ……整个小半天紧张而令人疲倦。好不容易从食堂吃完饭出来,丁成功小松一口气,没料到脚下踩空一级台阶——晓蓝忙伸手拽住,差点儿都想把他给抱住,丁成功感到,晓蓝伸出来的手里,有股突如其来、结结实实的愤怒与难过,那么强烈,让他们两个人都吓了一跳。为了掩饰,晓蓝仓促地指指旁边的运动场,有几个男生正在那里快快活活、相互吆喝着打球。丁成功侧头瞧着,勉强挤出一丝笑。

    同宿舍的女生对晓蓝评价“你那个哥哥”——晓蓝是这样介绍他的,大学里,女生们总时不时会有不知哪里冒出来的表哥、堂兄,干哥哥或是哥哥的同学之类的,她们的小掩护多得很,各人都清楚,任何名义的哥哥肯定都不是“哥哥”。那女生才说了半句:“你那个哥哥,帅倒是蛮帅的,但是……”她没敢再往下说,因为晓蓝的脸色挂得很明显了。对丁成功,她自己如何的气、急都没关系,但听不得任何人说他,她甚至感到一种悲怆:厂区那片浑浊的天空、临时家庭的生硬与羞耻,似是而非的兄妹关系,她一个外人怎么可能明白、还在这里指手划脚,说什么“帅倒是帅的……”

    终于出了校园,在公交站,等着开回厂区的区间车,丁成功如松大绑般地在路牙子边上蹲下来,掏出一根烟,点上,终于有点活泛劲儿了,他挺开心地向晓蓝展示他随身带的一把烟。

    要知道,丁成功现在不再那么惨了,不用再挥动“买断”与“退养”砍向老弱病妇了,他现在的服务对象变作“中层以上”了,还是发表格:购买股权的表格。这是在暗中进行,高度保密的,但显而易见,这简直就是送钱的事啊。拿到表格的人,虽谈不上感谢丁成功——跟这小干事有毛关系!但他们会做人呢:“来,小哥儿,抽根烟!”他们边说边扔过来。丁成功的嘴巴上叨着烟、左右耳朵上都夹着烟,上衣口袋里塞着烟、手上还拈着两根烟。他像个巨大的烟灰缸,那些瞬间多了笔横财的中层还在不断地、非常慷慨地往他身上四处塞烟。烟灰缸始终保持着乖顺、客气的笑容,那么多拳脚都吃过了,现在都能够吃到烟了,真是苦尽甘来啊,连着好几个星期了,他都没买烟了,并且,这些可全是好烟哪,中华、云烟、玉溪、金南京、芙蓉王……

    丁成功只顾蹲在那里说着,根本没有注意到晓蓝的眼神,他们等的车子来了,晓蓝一言不发顾自就上去了,丁成功惊讶地掐灭香烟,并把剩下的那半截小心收好,然后拖拽着晓蓝的大包也上车了。晓蓝迅速挤到车尾巴。而丁成功在车头因为大包不便动弹,几个人还对他骂骂咧咧。晓蓝站在车尾,脸色又硬又脆弱。她决定,以后再也不带丁成功一起到城里了。这次小小的市区同行,令她感到深深的难过与苦涩。她不是怨怪丁成功的不成器,而是痛恨自己对他的不满与严厉——明明自己跟他是一个出身嘛。

    当然,也联想到她自己,在过去这几年,以及后面的若干年,她甩掉厂区、迈向高级的努力,这整个漫长的过程中,她的姿势与心境,并不会比丁成功强多少的。

    从那次大学之行之后,他们就只在厂区见面了。

    穿过人声嘈杂的十字街,走过生意不好不坏的那些店铺,丁成功带着晓蓝一直往厂区的深处走,走过关闭的职工电影院,走过堆着旧设备的废弃游泳池,走到仓库后门,走到锅炉房与澡堂交界处的煤渣山下,在旧铁器的生涩气味中,在时不时冒出来的蒸气中,他们呆在一块儿——这是让人放心、永远不会对他们产生干扰或导致疏离的地方。

    当这段交往终告落幕之后,丁成功曾经小气地检点他们每一次的见面与交谈,他很满意自己的记忆力,也许那点神童基因在这样的时候才算发挥了点作用吧。他可以总结出来,他们的谈话,回忆得较多,谈论当下的也较多,但对于将来的展望少之又少。他们就像是长途旅行中的友好邻座,很清楚一到站就会分别拎起行李各奔东西。

    晓蓝很关切丁成功被老爹殴打的情况,这成了每次见面都要涉及的内容,她让丁成功解开上衣,即使是冷天,她也要他解开外套、拉开毛衣拉链,以便亲眼看到他脖子上的淤青或是肩胛上的擦伤,然后,她心疼、却似乎也是满意地倒抽着气,特别认真地加以安抚、提醒他需要采取的措施……丁成功总默默照她的吩附,脱下衣裳再扣好衣裳,仔细听她其实也是大同小异的抚慰。他没有告诉她,其实老爹现在的力气大不如前;有时候,他还得主动逗引地招打。

    也有时候,丁成功会跟晓蓝谈谈他的那只腊嘴雀。小鸟长得很慢,看着它,会觉得时间根本就没在动。这只鸟很有人情味,白天它睡觉,晚上倒在笼子里跳,像在陪夜——因丁成功晚上常会睡不着,见鸟在跳,就翻身起来对鸟吹口哨,很低地吹。

    晓蓝听到这里,常会突然问:“你吹的口哨,有没有调子或是有没有意思的?”

    丁成功一愣,他不愿意说,他所吹的其实就是晓蓝呗。他没回答,而是直接吹起口哨。也很低,晓蓝也像那只小雀子似的,眼睁睁地盯着听。

    ……一个吹,一个听,意思有些太浓了。

    一到这样的时候,丁成功就会扫兴地、也是及时地想到玻璃,这一想,他便收住口,把口哨声像石头那样突然扔得老远,并随口找出个新话题,比如他们共同认识的厂区孩子,那孩子找着什么好差事了,或是混得很差劲了等等。晓蓝不答话,只照旧盯着他。唉,看得他简直心如刀割。到底有什么隔在他们中间,他为什么总是这么的怯弱、绝望?难道真有那么样一块玻璃?

    9、有一次,晓蓝突然主动提起,要公开他们这种交往——但讲这话的晓蓝,丁成功清楚,不是真正的晓蓝。大学的最后一年,为了考研与分配,如何优中选优,她拿不定主意。她随手拿起一根旧铁棒子,在手上摩挲着,弄得满手是锈,然后又把铁锈乱七八糟地涂在白净净的另一只胳膊上,她吞吞吐吐地抱怨着,她在大学,其实并不那么带劲——“节目主持轮不到我,演出节目轮不到我,器乐一样不会,体育也没强项,辩论大赛更不要提了。”晓蓝咬着她细白的牙。

    “算了,成绩好不就行了,管那么多!你也不要事事这么要强。”真高兴晓蓝说出这些,这样,丁成功也终于……可以“抚慰抚慰”她了,虽然他并不觉得她说的那些有多么糟糕。

    “切!成绩好,多老土!没有用的,在师范大学,艺术细胞、全面发展什么的最要紧!老师才会有印象、才会重视!我真担心分配的事,重点中学恐怕轮不上我!要到个二三流的学校去,那就完蛋了!但是,考研里面也有很多名堂……不过,我还是打算试试考研。”晓蓝流露出一点惶惶不安,不像从前,说起考研、读博,如探囊取物。

    丁成功又能说出什么呢,考研又不是十字街上的桌球,他真一点忙帮不上,只能眼睁睁旁观着晓蓝那么辛苦地交叉跑动,进行急行板式的搏击……他继续沉默地抽烟。然后,就听到晓蓝用一种古怪的气哼哼般的语气,像在跟她所不满的现实赌气,说是要带他到女生宿舍、带到家里见苏琴!现在这样太虚伪了,跟妈妈当初不是一个样子嘛,不行,得“公开”!怎么样,你同意吗你敢吗?

    丁成功看着她,她脸色都发红了。唉,他要真是个有血性的,就该上前紧紧搂住她:我同意!走,我们见我老爹去,见你妈去,见十字街去,见全世界去!还要见我那腊嘴雀去,它可一直听我吹着你哪!

    可是不会的。从一开始他就告诫过自己:还记得那些吃尽苦头、临了一无所有的老工人吗,要记住人生的残酷,他要尊重这个真相……她都要考研了呢,两个人只会越来越远的。

    丁成功于是吹起一段口哨,这既无调子又没歌词的哨声,就表明他的立场了吧。

    晓蓝听懂了,她那绝望的冲动劲儿也缓过去了,她勉强一笑,尽量振奋地谈起她在图书馆征文比赛中获得的二等奖。无记名投票选举团干部,她比当选者就差两票。等等。

    好哇!丁成功连忙扔到刚点上的一根烟,并代表所有不在场的人替晓蓝拍起巴掌,这掌声虽有点空洞,但何其热烈、发自肺腑!他希望能让她高兴起来!她是这么努力的一个人,不该这样失意的样子啊。

    锅炉房在他们背后颤抖着吐出一口粗气,白烟升腾,像是消逝了的蒸汽火车正要开始仙境般的旅程,这模拟的远行氛围里,有着相濡以沫的悲凉感,使他们能够感受到一种亲人般的信赖与搀扶。

    “你知道的,我肯定要离开这个破地方!我受不了这里。”晓蓝下意识地再次信誓旦旦。

    “那当然,你要呆在这儿我都不让。我受不了你呆在这里跟我们一样。”丁成功同样信誓旦旦。

    “我绝对不会跟你好的哦。”晓蓝唱歌似的。

    “你就是想好,我也不会同意的。我会用生命来阻止你的。”黑色的咏叹调一般,丁成功严厉地回答。

    这们的宣誓让他们安详了,并更加心心相印了。

    自那以后,他们便进入更清澈的境界了,彼此的心思简直就像只隔着层玻璃,

    仅有的一次,他们畅谈过“人到中年”这样的假设。在那个假设里,晓蓝嫁了个像她爸爸一样温文雅尔的男人,一到周末就一家三口到餐馆和影院;丁成功呢,在厂区娶了个泼辣的女工,生了个胖小子,那晓蓝呢,晓蓝就生女儿吧,女儿贴心——描绘、构筑这样的现实画面有助于增强他们的意志,有助于他们沉入古井般的无澜死水。

    而他们最鲜美的时光就这样虚度过去了。一个26岁,一个29岁了。

    四年,这既好,却又不够好,既让人满足又永远得不到满足的一段共同时光,应当足够用来对抗漫长人生的剩余部分了。

    丁成功只是在等,好脾气地等,像沉迷的食客在一桌好酒饭上等着最后一道菜。

    10、但这天,丁成功完全不知道就是最后一道菜了。

    晓蓝像往常一样察看了丁成功的伤势,丁伯刚最近喜欢揪头发和抓人,像女人的动作,因为这些动作不那么耗体力吧。晓蓝用她随身带着的紫药水替丁成功小心地涂上,开了个玩笑:“你以后,不会再怕女人抓你、揪你了。”

    不过,她情绪不太好,最近她很不顺——考研与分配,两件事都砸了。她最终分配去的这个中学,夹在厂区与市区中间的,名声不好,爱捣蛋的早恋学生、愚昧的家长、枯草一样乏味的同事,条件很差的教工宿舍。晓蓝在外面大约还是昂着头,但在丁成功面前,已经大起大落若干次了,有一次,更是崩溃到请求丁成功最好能鄙视地狠狠痛骂她一顿……唉,她高高飞翔的期望是那么强烈,以致反而脆弱得像根细面条。

    她拧紧紫药水的瓶盖,却不放回包里:“你收着吧。以后你要自己替自己擦了。”

    她的目光冷冷的,看着别的地方:“你看看,我这样竭尽所能地事事努力,积极,争取着所有的机会,结果呢,也只是达到了跟所有人差不多的平庸,可笑!”

    “知道我最讨厌什么吗,就是上课铃与下课铃。的儿……的儿……那种电子声频,通过扩音器,像在我的神经上拉锯,生怕我忘了怎么的?我知道我的时机已经过去了,这辈子再不会有什么戏了!哦,对了,你倒是说说看?还要委托我去代表你奋斗吗?其实,最终咱俩一样,什么也不是!”她摊牌似的望望丁成功,似在请求丁成功进一步证明她的败落。

    丁成功躲开晓蓝咄咄逼人的眼光,吭哧着:“嗯,不管怎么说,你也已经算是出去了,比厂区大部分人都好了。”晓蓝为什么这么不满意?她到底想要什么?她与他之间,这方面的障碍,大概一辈子都克服不了。可他又正是喜欢这样的她呀。

    晓蓝表情却更加晦暗。丁成功明白,这话劝得不对。“再说,老师,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灵魂工程师。”这又是什么屁话废话,他还怕晓蓝没听说过这些。

    “算了。别说这些,好在我还有办法的。来,有个事,你帮我拿个主意吧。”晓蓝像是冒出个好主意。她骤然一笑,很美。这天过去之后,连续几个晚上,丁成功回想他们所有的对话,终于明白过来,晓蓝前面的那些话其实是在做一个隐约的解释与铺垫,为了她接下来将要说出的内容。

    “你说,我好好听着,一定帮你拿。”丁成功心里一下子也美起来。他最乐意的事就是看晓蓝这样笑了!

    “替我选个结婚对象呗,你知道的,我不想问我妈,我们总是一谈就崩;晓白呢在外地。总得有人替我仔细权衡一下才好。”

    “你有……有具体的人选吗?”丁成功惊骇极了,一下子周身汗毛倒竖。当然了,当然了,吃惊什么呢,她迟早会嫁人,嫁给任何一个别的人。只是,她这么冷不丁的、并且是用这种口气。

    “当然有,有好几个呢。这件事我很重视的,大三大四我可没闲着。”晓蓝似笑非笑,“你莫非忘了,我不是长得还凑合吗。不管怎么说,比起没头苍蝇的个人奋斗,这个倒是不太费劲!”

    丁成功一时噎住,忽然感到自己又聋又瞎又蠢——相处这么久,她竟然还同时有着别的交往、并且一直只字不提,并如此的理所当然……啊,打住、打住吧,这是怎么啦,他有什么资格质疑与妒忌、他只是“成功哥哥”不是吗,应该替晓蓝高兴才是!毫无疑问:嫁一个好人,这对现在的晓蓝来说多么重要,她……那么的不如意。

    “你生气了?”晓蓝问,一边从她的格子帆布包里掏出个相机。正是这天她替丁成功拍了那张照片,这其实是一张分手照,可苏琴看到时,却一下子捕捉到了爱情。

    “没有没有。生什么气啊。”丁成功甚至让自己笑了一声。“我只是在替你想,什么样的人最适合……”

    “无所谓合不合适的,能让我的生活升一个台阶就行,大的原则就这一个。”晓蓝放低声音,显得很有耐心。“你心里应当明白的,就只是结婚而已嘛。”她抿了抿嘴唇。

    “我懂。我懂。”丁成功连忙摆手,不让晓蓝说下去。她越是这样稀松平常,他越是难以忍受。

    “所以,咱们今天就搞定这事吧,你替我选一个。”

    晓蓝详尽地说出两个人选,像是介绍某个家具的尺寸与功能,她列举他们的要素。一个就在母校,师范大学的物理助教,留校的,据说只要领证就能拿到集资房子,“这个人从我们同学时就追我,别的人都不追了,他还坚持到现在。”

    另一个是学工民建的,原来在设计院,后来辞职跟朋友一起干,开个小公司,做室内设计与装修。别人介绍的,接触过几次,能挣会花。本地人,市中心那儿有现成的新房子呢。

    丁成功看到晓蓝手边上那一只好像蛮专业的相机,他拿过来,细细研究上面的按钮,他其实不大懂相机,但他感谢这个照相机,它帮衬了他——具体听到这从天而降的两个人,好像就活生生地看到晓蓝将要跟他们中任一个所要开始的生活,他完全地被摧毁了,他们像陨石一样砸得丁成功脚下两个大坑,他就要从这个世界掉下去了。

    “嗯,在听我说吗?”

    “有没有……其它人选?”丁成功语气不大满意似的。像个买东西的人,假装挑剔货架上的现有商品。

    晓蓝眨着眼睛,没有立即回答。实际上,“嫁人”之路也并没有她说的那么轻巧。尽管妈妈苏琴经常催促,可她总迷迷瞪瞪地耽搁和推延,懒散地满足于跟丁成功的暗中产往……等她真正起意,已经没有多少余地再去挑挑拣拣,再迟一步只怕又是一场尴尬的败仗。但她不愿这么的对丁成功详细说出。

    “别的?全说出来只怕你会打瞌睡,反正也都差不多吧。总之,就这两个里头,你替我挑一个好了!”晓蓝用她的手指甲敲着他们身后的铁架子。叮叮叮。叮叮叮。这个小地方,是个尚未完全毁坏的模具车间,他们两个来得最多,有种因为局促和简陋而产生的亲密。

    “呃,那么你本人,更倾向哪一个呢。”丁成功谨慎地吐字。他听到自己的声音,不像是从喉咙、而是从某个罐子里发出来的。有一次,晓蓝带了只“随声听”来,他们玩了会儿录音,录下自己的声音再重新放出来——现在,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就像那个,别扭,离耳朵很远。

    “我啊?你问我喜欢谁吗。这个问题还要问吗,难道还要我说出来吗。”晓蓝随口答道,像是在哼唱一般,她仍然漫不经心敲打着铁架子。可他们都清楚,她刚刚是说了什么!如此的心酸而饱含柔情。

    有了这句话,一辈子就值了吧。现在,那两个陨石不见了,丁成功脚下的地面又恢复了昏迷般的宁静。他囫囵吞枣收起晓蓝的这句话——他现在没空,他要带回家,带到他的小房间里去跟腊嘴嘴雀一起慢慢咀嚼,并要一直保存下去、以供将来的艰难时刻节俭享用。

    晓蓝从丁成功手里拿过相机,往后跨出几步:“来,我先帮你拍张照片吧。”

    他顺从地按照晓蓝的吩咐,倚着生了锈的旧铁架,他抬起头看着晓蓝,留下那张充溢着爱与惆怅的单人照——他看着镜头,却目无所见,有如身陷弥天大雾,有如与世隔绝,末日的荒凉笼罩着他、也笼罩着晓蓝,笼罩这个小小的简陋天地。

    “那要我看,就那个辞职开设计公司的,好点儿。”现在,丁成功从相机的取景器出来了,他的声音也从录音机里出来了。

    一切恢复了正常,像一个家里人、一个哥哥,他利用他有限的经验来判断和建议,煞有其事地分析。要知道,在工会,他可经手办过不少家伙的辞职手续呢,他对他们总有莫名其妙的崇敬,他们富有雄心,那么漂亮地一跺脚就甩手走了,然后,不断传来关于他们的消息:做小老板了,发财了,其收入是一个令人张大嘴巴的数字。他们真的很了不起。而留校教授,想想看,自命不凡、文乎乎的,还会有一茬茬的女学生……

    “好吧。就照你说的办。”晓蓝毫不犹豫地抿嘴一笑。

    11、大约一个月后吧,给老爹送酒的珍珍还乐呵呵地替苏琴带来了晓蓝的喜糖,她有点炫耀的意思:她跟苏琴那边,是有往来的!她喜欢自己扮演这种家庭外交家的角色。

    丁伯刚捧着杯酒哼哼唧唧,顽皮地剥开一粒扔到嘴里,就着还喝了一小口辣酒,这样搭出来的味道看来有些怪,他眉毛都拧成了团,冲着珍珍做鬼脸:“晓蓝的喜糖?哼,晓蓝,还晓青,还晓黄呢,看这名字取得!是你酒店的同事?比你结婚迟这么多年,肯定是个很不好对付的老姑娘!真要过起日子来,烦着呢。”说最后一句话时,老爹好像扫了一眼丁成功。

    珍珍把糖给丁成功,一边留意看他的神情。丁成功竟是痛痛快快地接了,甚至把她的那两份也一并拿了去:“珍珍你不能再胖了,少吃点儿!”

    “嗳,我这还有带给黑皮的呢。”

    可丁成功已经拍上门了,好像忙不迭地就要去一心一意吃晓蓝的喜糖了。

    事实上,就在前一天,他已经吃到这些喜糖了。但他还是想吃,像个从没吃过糖的馋鬼似的,一粒接一粒,迫不及待,他统统扔到嘴里,大嚼大咽。

    ……昨天的晓蓝开门见山,心情蛮好:“我跟黄新领证了,不打算办酒席,就直接旅行结婚,等他公司的几笔业务弄妥,下下个月吧,到新马泰!你想想,这可是正儿巴经的出国呢。”

    “嗯,可不是嘛,挺正儿巴经的出国!”丁成功跟着重复。

    “不过,我特为来告诉你的,不是关于旅行结婚,是这个:我们以后就不再见面了。没意义,你知道吗,没有任何意义,纯粹就是浪费。”她像个铁姑娘,深思熟虑,那语气里的理性头一次令丁成功感到由衷的讨厌。

    “你说……纯粹是浪费,浪费什么?”丁成功勉强追问。

    “浪费,嗯……”晓蓝没答上,或是不想往下说。她的脸色蛮稳的,“总之,再不见面了。我发誓。你也要发誓。”

    丁成功知道,晓蓝说到做到,就真的不会再来找他了,他们将成为无情人海中不通音讯的两粒小栗。

    “可能……可能最好再见一次。我替你准备了件结婚礼物的。”丁成功两只手分别摸摸口袋。这是他临时想出来的理由。晓蓝这样太狠绝了,没有这么办事情的,他和她之间不应当是这样的。他怎么喜欢上这样的晓蓝呢,挑男朋友、决定结婚、谈分手,简直就是立地拔刀、刀不血刃。

    “哈,礼物!我能猜到,一定是玻璃做的玩意儿对不对。你说我要真收下了该往哪里放,黄新问起来我又怎么说,真得讲上几天几夜吧,最起码先得从我妈跟你老爹讲起……”晓蓝的话听起来多么无情,她笑嘻嘻的,有点轻浮,活像她真的攀了高枝儿。看看,她说变就变了。她把她的心给埋起来、再也不对他敞开了。

    丁成功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有些生气晓蓝关于“玻璃玩意儿”的猜测。可她猜得一点不错。他曾经总想着送她样什么东西,镶边镜子,天鹅摆件儿,花瓶,相框,琢磨来琢磨去,除了玻璃,他真就没想过别的。能有什么东西比得上玻璃呢,尽管它手一松就会碎了,可说到底,世界上什么不会碎啊。

    “那也好。”丁成功忍住心口的疼,抬头看看天色。今天天气还可以,今天不冷不热。不远处传来人们的声音,他们在讨价还价,在为了无心的碰擦而用力吵架,真不错,他们活得热热闹闹的。

    “其实我们也够本啦对不对,处了这么好几年,将来想想这些,也很不错的。下面就各人好好过各人的吧。”晓蓝到包里面翻翻,拿出包粉红色的喜糖,撕开。“来一颗。”

    晓蓝剥开糖,几乎粗鲁地塞到丁成功嘴里——这是他们这些年来最亲昵的举动吧,托晓蓝的大婚所赐,托那位黄新先生所赐!丁成功细细品尝,真的,从没吃过这么甜的糖——接受这既成的甜蜜吧,像放弃本来就近似于无的财产。

    只是,他想到一个问题,夜里睡不着时,他曾想到过各种疑问,这是其中的一个。

    “嗯,晓蓝,我想问你。如果,假设一下,我们两家从来没有来往过,然后,我们就只是那种最简单的同学或是熟人啊什么的,并且,我当初也考上了大学,说不定就是你的校友或是同事什么的,而且我们不是在十字街上认识的,是在,嗯,其它什么地方。你说,我们会不会……我的意思是说,如果统统都不是现在这样,那我们……”丁成功含着糖块,有些口齿不清,眼神也不清,都搞不懂他到底想问什么。

    晓蓝没有说话。过了很久,好像有人推着她的胳膊,好像有人在她耳边大声呼叫,好像有人在摇晃着她一生中这唯一的时刻,她有些不确定地往前凑近,轻轻地贴近丁成功。

    他嘴里的糖块还没有完全融化,短暂如闪电的亲吻中,那破碎的甜味在两个人苦涩的舌尖上弥漫。

    这天晚上,等送喜糖的珍珍走了,等老爹几经折腾终于熟睡过去,等黎明还没有到来,一直和衣而卧的丁成功蹑手蹑脚提起鸟笼子,走到阗无一人的十字街,在厂区特有的腥臭空气里,放飞了那只跟了他八年的腊嘴雀。

    体型基本没变、好像跟当初来家时一模一样的小雀子惊讶而激动,它在丁成功附近的地面上弹跳着,又短短地飞了几圈,看到主人那瘦高的身影,正半仰着头,吹出它所熟悉的口哨,低低的,不成调,没词儿。腊嘴雀一阵振奋,扇几下翅膀,像只被扔出去的火苗似的、消失到黑暗里去了。

    丁成功目送着看不见的腊嘴雀,决定明天就去办理辞职。

    12、这一年的秋季,晓蓝在金光灿烂的泰国庙宇前与黄新拍照留念时,丁成功则日以继夜地扑在他的“玻璃屋”上。

    他在十字街的尽头租到一间临街房子,拿出工作以来的全部积蓄,替自己张罗了一个闪闪发亮的“玻璃屋”——最起码得抓住玻璃吧。丁成功最终捣腾出来的这个“玻璃屋”拥有一个绝对虚空的底部,予人以一种悬浮半空并随时会消失的幻觉。

    明显的,他并没有设计才能(他又不是黄新!),也不懂任何力学与建筑原理,简直就像文盲写书,他冲动而固执地拆东拆西,完全不讲道理不计后果,把负责店铺装潢的小工头逼得半疯,最终,经过一番离奇的改造,这个破门面房被拦腰一分为二、成了一个危楼——

    下面整个一层,从前到后从左到右完全的只用落地玻璃门窗与玻璃砖来作支撑,这里便算作是店铺,整个店铺里,从地面到隔断到货架到桌椅,无一不是透明或模拟透明的材质,加上所陈放的百来种样品,也套叠在各自的透明里透明着。要是有人从街前面看过来,绝对可以透过整个玻璃屋,影影绰绰地直望到街后面。

    与一楼形成黑白之势的是扁扁的小二楼,相当低矮,四壁密封,供他生活起居,显然,这是他原先那阳台小屋的翻版。他白天置身于下面的通体透明,晚上则爬到上面的黑暗洞穴……丁成功的新生活就这么脚踏虚空地开始了。

    关于店铺的经营,从执照登记开始,他就永远而唯一地只卖一种质地的商品:玻璃及其制品。钢化玻璃、磨砂玻璃、喷砂玻璃、压花玻璃、夹丝玻璃、中空玻璃、夹层玻璃、热弯玻璃、玻璃纸以及各种玻璃艺术品。他这“玻璃”劲儿隐而不发多年,一发便是滚烫,好像他前面这些年的压抑全都寄托到上面了。在这个尘嚣滚滚、物廉价美的十字街上,他的玻璃小屋像个不真实的、离群索居的存在。

    对了,“玻璃屋”还有个特别之处:店铺招牌,这么个蛮可以弄些玄妙的地方,却只立了面阔大的镜子,雨天水流满面,晴天则蒙上一层灰,依稀照见电线杆与树影。

    “这面大镜子,有什么说法?怎么连个店名都不写呢?”不同的人大致相同地一再这样的问他。

    丁成功摸摸下巴,回答十分无趣:“因为总想不好店名。本想就放块大玻璃的,但太容易碰碎了,只好放镜子,好歹跟玻璃算是一家。”他抿住薄嘴唇,拒绝更多的解释。

    最终,没有人再关心这个问题了,镜子就镜子吧,随他去呗。人们便用最为省事的“玻璃屋”来称呼丁成功的店铺,并且,这成了十字街上多情而无用的浪漫主义笑料,人们会在谴责某个人或某件事时这样提到它:“嗳,我说你这个人,你这是干什么?这不是跟丁家儿子开的那玻璃屋一样吗,中看不中用的,省省吧你就!”

    当然,晓蓝不这么认为。四年之后,大肚子的晓蓝踏上通往玻璃屋的路,她满怀热望地相信,在丁成功的这间玻璃屋,她将获得前所未有的放松,微渺但最具真实感的抚慰……他们的好日子,将像熟透的果实一样饱含汁液。

    13、丁成功从不知道,老爹丁伯刚对自己辞职、弄个玻璃屋怎么看——越来越没谱的醉意与失忆,使得他完全失去了作为一个父亲的价值。他从未打听或谈到过丁成功的这一系列动作,也从没踏进过玻璃屋。只是每天早上,他那例行公事式的“十字街穿越巡游”会比原来走得稍远一些,路过玻璃屋,目不斜视地路过。

    那时玻璃屋一般还没开门,但丁成功因为失眠,早就下楼来、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最里头。隔着玻璃窗与玻璃砖看出去,正可以看过老爹丁伯刚走过去,他那邋里邋遢眉眼不清的样子有些变形,还有点五颜六色。丁成功懒散而疲倦地看着,嘴中竟会念叨出丁伯刚经常挂在嘴边的一段话,像相声里的小包袱:咱儿子啊,一岁会数数,两岁会背圆周率,三岁会背唐诗,四岁会读报纸……三年级,他拿起四年级的书就会读,初一,他拿起初二的试卷就会考……

    但他从不出去打个招呼、搀老爹一把,他不习惯。再说,有珍珍呢,她就跟在后面不远,带着重任在肩的表情,远远地陪着老爹。包括老爹在急诊室的输液台上,于醉梦中吐出最后一口气,也只有蜷在躺椅上呼呼大睡的珍珍算是送了他最后一程。

    ……丁伯刚死去的这一夜,正如丁成功后来跟苏琴所隐约提及的,他差点就有了一个女人。未遂的精子制造运动所带来的生理疲惫使得他睡得份外深甜,并不知道他刚刚失去了当年为他的生命提供精子的人。

    还记得“玻璃屋”门前的无字招牌么——那面大镜子,照着来往的人、照着绿树叶黄树叶、照着没有了晓蓝的秋天与冬天,照着野马奔跑的时光……还照来了另一个姑娘。总是这样的,不管你要不要,生活它喜欢塞点意外的小东西。

    玻璃店对面,是家吆五喝六的“五元店”,旁边是山寨版手机卖场,再过去,是家杂牌的运动品专卖店,满目跳楼价,好像次日就要倒闭——那个姑娘就在这里打工。这姑娘一望而知,也许来自河南或安徽的乡下,从约定俗成的阶层观上来看,这些打工妹子比之厂区人又要跌下去一个台阶……显然,她非常务实、想在厂区把终身大事给解决了,她的方式挺有意思:最近以来,每天中午,放着她店里的镜子不用,偏要到“玻璃店”这里照这面大镜子。

    她的这个照,可是相当规模的照:从头发开始,两只手抚弄来抚弄去,卷卷发梢,或是挽到头顶;接着照脸,眼角,两腮的雀斑、鼻尖上的黑头,还有牙齿,像检查有没有卡到菜叶;接着是身段部分,侧面,背部,还有脚与鞋子……丁成功坐在店面的深处,玻璃什么都挡不住,他看得清那姑娘的意思。他感到沮丧,新生活这么快就来了吗,省省吧,他真一点都没兴趣……

    不久,那姑娘手里多了块纸巾,她开始抹这面镜子。事实上,丁成功每天开门头一件事,就是搬出这面镜子、擦拭干净,它根本不脏——她在外面特别使劲,手脚没轻没重。

    他这才不得不走了出来,缺少阳光的身子扶着镜子站定:“嗳!行了!”

    “行了吗?”姑娘抬起满是雀斑的脸,小眼睛笑得像个细月亮,非常勇敢地把她那点小意思像毛笔字一样大大地写在她脸上。

    丁成功心中一阵搅动,多久了?从2002年分开至今,三年了,他从未再看过第二个少女的笑,可这第个笑却又让他更加清楚地记起那个人的笑,清明的荒地里,那么灿烂而悲凉。

    他怎么可能把她从生活里抹掉呀,这唯一的寄托。

    丁成功态度突然很差:“以后别再擦了。这镜子不稳,经不住。”

    姑娘一愣,可她没话找话:“这镜子一定很贵?我从小到大,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镜子,要我说,你这面镜子,它不仅是整条十字街、整个厂区,也是整个城里最大的一面镜子!”像在用“不仅……也……”造句。

    丁成功不作声。他替这姑娘心酸,她跟晓蓝,其实都是一样的吧,她们都试图借力于婚姻,哪怕她们并不爱对方……

    姑娘又问:“贵不贵?有多贵呀?”

    丁成功只得开口:“够你打工苦两个月的。”

    姑娘接下来的动作可有点劲儿,她突然用脚一揣,哗啦,丁成功这面“不仅……也……最大的镜子”瞬间就成了碎镜子!“那我到你这儿打工、苦两个月赔你吧!”

    丁成功站在碎镜子里,遗憾而沉痛地看着她,她脸上仍然写着大毛笔字,好感与冒险都写得那么明显,真是个错误的姑娘……这错误的人让他愈加想念那个正确的人,眼前的这个可能性让他更想念那个遥远的不可能。

    “不要你赔了。” 他干巴巴地说。

    “那不行,一定要赔。”姑娘用手挠挠脸上的雀斑,蛮有把握地笑了。

    她不是盲目的,她以一个打工妹的实用主义与蛮力气相信着,不要讲两个月、哪怕就两个星期,只争朝夕,她不仅会成为这家玻璃店的专业店员,更将笃定地打下一个准老板娘的基础,真的,什么都会发生。一个抑郁闭闷的小老板、一个富有行动力的打工妹,在空中阁楼般的玻璃屋——每个人都在以不同的方式构画着自己的命运,这是天赋人权。

    那些谈不上有什么创新的过程就略去不谈吧,重点在于,就是丁伯刚永远醉去了的那个晚上,这个有想法的姑娘留下来了,她用丁成功给她的工资买了面跟原先一样大的镜子,并决定把自己和镜子同时送给丁成功。

    如果事情就这样通顺、光滑地发展下去,并合乎逻辑地迎来一个缔结的婚姻与三口之家,将多么令人欣慰啊,就像丁成功与晓蓝曾经构想过的那样。可有些事情,其发生的同时就证明了它的荒唐、并令人更加沉痛地思念所有远去的亲爱。

    ……其实丁成功非常配合,衣服都脱了,也差不多让自己有些激动了,可天知道啊,他的身体像被打了麻药一样勉强无力,甚至连一个起码的搂抱都做不出来。最终,他狼狈地地抓起衣服、缺乏风度地丢下赤裸的姑娘,一个人逃到楼下,坐到玻璃深处,浑浊的夜色透过一层又一层的玻璃,照到他身上。

    他打量衣衫不整的自己,打量着这没有任何快乐可言的生活,感到前所未有的难过以及对自己的轻蔑:怎么就搞砸了?想想晓蓝,她是那么勇敢地越过了她的困难、并代表他们去过上好日子了,他这一边,也应当顺溜地把生活也给解决了,这样才算真正的长治久安。

    老天在上,你看到了吗,这段时间,他也在努力的,像身着单衣、赤手空拳攀爬珠穆朗玛峰一样的努力,想要对生活顺水推舟,跟这个照镜子的雀斑姑娘相好、过下去,慢慢胖起来、溢脂性掉发,跟老婆打架、骂骂小兔嵬子、并在星期天带小兔嵬子逛逛动物园……那样的生活他熟悉得很,十字街上遍地都是!其实并不坏的,他也是愿意的。

    可是,更为顽强的结果就在这样的妥协与搏击中水落石出,他既骄傲又伤心地发现:他做不到。世界上绝对没有一个人能把晓蓝给代替掉。就是所有最漂亮的姑娘都排着队脱光衣服来示好,也抵不上一根晓蓝掉下来的头发。他与晓蓝之间的不可能,已经从根本上毁坏了其他一切的可能。当然,是他本人在纵容着这种毁坏,他是自织罗网的苦行僧。

    ……他嫌恶这样孤苦作态的自己,也嫌恶那摊在将来的、注定无趣的生活。

    而“死”的念头,就在这个稀薄的凌晨,像黑暗中的火光,小而清晰地闪了一下——这样的活着,真不如死去了吧。丁成功吃了一惊,正待细细思量,突然听到屋外珍珍的声音,清晰得如耳边惊雷:“哥,快到急诊部去。咱老爹过去了。”

    虽说第一个得到消息,但丁成功却是最后一个赶到的。他愣愣地加入寒伧的吊唁仪式,直挺挺地跪着,脸上几道被抓伤的血印,耳际还被揪掉一撮头发,似乎这是他为老爹所精心准备的送葬礼。

    ——离开玻璃屋之前,他到楼上一趟,推醒姑娘,请她不要再出现在玻璃屋,结果,那姑娘动上手了……丁成功一动不动,毫不抵挡,也好,就当是用另一场殴打来对老爹加以悼念吧。

    伴随着哭诉与诅咒,姑娘四面八方地又抓又咬又踢,打得毫无章法,从这不成样子的花拳绣腿里,他头一次意识到,可怜的老爹是多么悲惨!像个孤独的刺猬,他徒劳地想对自己好,可那糊涂的老家伙不知道什么叫做好,他只会东一榔头西一棒地骂骂咧咧,不切实际地希望自己继续神童的神话、过上高级的生活。唉,现在好了,就是趴在他面前求他再伸手来甩上一个耳光都永无可能了……丁成功闭上眼睛,暗中把这个姑娘的小戳小掐加以放大,感受皮肤上麻辣辣地胀疼,一边想象着醉人的酒香,试图唤醒那些来自老爹之手的伤痛记忆。

    14、毕竟中间隔了有十年多,丁成功第一眼差点没认出晓白。

    玻璃屋平常少有客人,门庭相当冷清,厂区人至今不习惯他这个大冰块似的玻璃屋,总觉得里面那些闪闪发亮、纤尘不染的玩意儿,是完全不适合他们的。这样也好,丁成功倒喜欢这种寡淡的局面,他每天最大的事情就是拿块雪白的大抹布,不着不急地把他所宝贝的那些玻璃制品轮流着摩挲、擦拭一遍。反正老爹也死了,没有人再介意他的发达与否并为之酒灌愁肠,除了珍珍偶尔来访时会煞有其事地人云亦云,提到什么成家立业之类的……

    晓白走进来,一直走到最里面。丁成功以为可能是个好奇的外地人,路过时进来转悠一下,便只顾继续擦拭一个仿水晶的玻璃花篮,这个镂空花篮枝叶纤细,极易积灰。

    来客停在他的背后不动,形成小小阴影。丁成功抬起头,愣了几秒,认出是变瘦变高了的晓白。

    晓白站在丁成功一侧,倒退几步,又前进两步,既害怕又满意地环视着这片足以吞噬一切的透明,脸上现出感慨万千的敬意。“你真的搞了个自己的玻璃屋!老天,真不敢相信,太了不起了!”晓白两只手握在胸前,像是悲怆地反复感叹。

    丁成功瞧着晓白。晓蓝的弟弟来了,他是晓蓝的弟弟,晓蓝,那个他永远不会拥有、却覆盖并摧毁了他全部生活的名字。某些旧时光又如过山车般轰隆隆地来了,带着丝毫未减的愁苦与快意……得了,三十郎当岁的人了,怎么还这种样子!丁成功突然间满脸堆笑,寒暄着拿出玻璃杯子,忙着泡茶。

    晓白一只手放在兜里,手心里一直紧紧攥着丁成功当初夹在旧衣服包裹里寄来的那张潦草纸条儿,那张纸条儿,他可真看了不少遍,尽管内容平淡无奇:晓白:这些神童衣服寄你,可任意处置。祝好运。丁成功。

    刚刚出门时,他把这张小纸条找出来随身带着,好像这是与丁成功重新接头的一个必要道具。一路上,晓白为这个久别重逢准备了一句话:“十年零八个月,你记得吗?就在你们家门口,我们大家一起分的手!我们两家,六个人,像一窝没心肝的蚂蚁那样分的手。”这样开头将很不错吧,真的,晓白设计好了——但此刻,丁成功这平庸的接待方式已经让晓白不再那么激动了。

    晓白于是也寒暄着坐下,还叠着跷起了双腿(他没意识到,他这姿势,让丁成功惊讶得不愿细看),他开口了,语气却一如当年那个小男孩的虔诚、热切:“呃,你寄来有两年了吧,我一直好好保管着,租房子租到哪里都原封不动带着;这次回来,也一件不少又带回来了。它们现在全都好好的。”

    丁成功点头,有点不在愿提起的样子:“给你添麻烦了……还带回来做什么,我早就忘了。现在忙玻璃还忙不过来呢。”

    晓白心里突然一阵难过,从进门到现在,他一直假装惊叹,实际上,他心里很空洞:丁成功变得真多!不是他在南方常常想起的那个保护神一般、热血奔流的“大哥”了,他这么平常了,有种暮气沉沉的散淡感,甚至连个子都变得矮了些。他其实不过也才32岁吧,怎么变成这样?

    “就一个人?没结婚?”晓白明明知道,还是问了一下,像杀人前确认姓名。

    丁成功点点头,没做解释。只把手里那块雪白的抹布抖开,看那里面的浮灰在光线里乱飞。

    晓白把手心里的纸条捏成小团,再费力地在兜里打开、抚平,如是两次,终于鼓起劲儿:“我……回来,有件重要的事,就是向你、也是要向晓蓝说明一个情况。当初,我,在你们俩之间,无中生有撒了很多谎。她从来没有跟我说过她喜欢你,什么安全感、小礼物、长得帅等等,所有的一切,全是我瞎扯的。”

    丁成功一声不吭,他的老习惯,用一只手遮起眼睛。那抖着的白抹布停下来,浮灰却还是没有停,仍在光线里飘动。

    晓白狠狠心,接着往下:“然后,等你这边起来了,我又到她跟前儿撒谎,说你多么多么喜欢她之类的,我添油加醋地形容你多么可怜,这样她自然会有兴趣帮你一把……我也没别的意思,人小、孤单嘛,想让两边再紧密再热乎点儿。当然,不久反而散了,我算是白忙一场……我最近才知道,你们当真了?尤其是你!晓蓝她很聪明,该干嘛干嘛,最近都怀上孩子了。可你这过的算什么?我今天来,就是要当面告诉你,不要把我的捣蛋当真,那就是个海市蜃楼。你该好好地过你的日子。”

    “她要生孩子了?”这是晓蓝结婚后,丁成功第一次听到她的确切消息。上次在老爹的守灵夜,苏琴什么都不肯说,可她那表情让丁成功无法释然,心下如种下一块石头。但今天晓白的这个新消息,却也没能让这块石头移走,反而使石头裂成几块,各种滋味杂揉。看哪,晓蓝她都要当妈妈了。

    “你看你,还在问她!你倒是搞好你自己啊!”晓白的难受也分成了好几块,内疚是一块,但失望与痛心更大,他想了想,勉强地给丁成功鼓气:“嗳,你从前不是最爱讲玻璃哲学吗,全是假的空的,你就要统统打碎这些幻相!要不然,我真会内疚一辈子啊。”

    丁成功“嗤”地一笑拿开遮住眼的手:“嗬,你倒拿玻璃来跟我说事了!其实,怎么说呢,当时那情况,我又不傻!我那个死样子,晓蓝她怎么可能真的注意到我?但是,我很愿意当真,因为当真了就特别舒服你明白吗?否则,我的生活里还有什么是有意思的?再说,你一定已经知道了,后来我们真的有过一段儿……所以,还说什么对不起呀,要不是你起这个头,我们不可能有下文的。所以,我反而要谢谢你。”他挺正经地对晓白道谢。

    “可是你……她现在……”晓白直摇头,觉得丁成功实在糊涂得可以,晓蓝那儿都快生孩子了,他还这么忠心耿耿的、自己跟自己玩吗。于是换了个问法,希望这样可以让丁成功真正清醒:“你认为晓蓝会怎么看这个事?全是我两边瞎扯的?”

    丁成功果然就慌了,眼看着他脸上冒出一层汗来,“晓白,不如,帮我就帮到底,不要再跟晓蓝说了!反正后来不都是真的吗,就让她以为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答应我吧!”

    晓白不作声、只点点头——回来之后,他已见过晓蓝多次,每次都害怕开口,以晓蓝那性情,真不知她会作何反应。但是,他回来,本就决意是要统统坦白的……算了,先答应下丁成功吧,他这样子,石头人也没法拒绝。

    晓白转转眼睛,有点忐忑地想着,现在,可不可以谈另一桩事?他这次回来的另一桩事情。

    张了几回口,却也想不到更婉转的说法,只是把语气弄得比较轻巧,像在QQ上打出几行快活的字:“我到现在,也还是一个人。到底找个男朋友还是女朋友,我都还没搞清。你,呵呵,有没有什么好建议啊?”

    丁成功“噫”了一声,端起茶来接连地喝,好像没打算回答。他拿起手边上一个淡彩的琉璃饰品,对着光看了半天,又递给晓白,指给他看里面的流动与阴影,仍是讲他的老话题,大意是,玻璃多么多么的好啊,它可以解决和解释一切难题,比如,喜欢上谁或是被谁喜欢上;人与人交往的算计;成功发达的规则;索取和回报的交换等等,这些方面,如果有什么想不通的,就想想玻璃,玻璃会告诉你,什么叫可望不可及,什么叫他人与自己,什么叫融化与变形……玻璃它绝对有资格发言的,它是1300度烈火焚心的,它有七十二变化,它知道退守与变通,实在不行,它也是先让自己粉身碎骨……丁成功讲得面容透亮,语调几如传教士一般:“所以这么多年,我就一直死心眼儿地崇拜着它。我是建议你,不管碰上什么事情,多想想玻璃,感觉会好很多的。”

    一边说着,他站起身往店堂的那一头抹去了,好像就在他们讲了这一阵子话的功夫,玻璃屋里又被这个世界落下了一层灰……正午偏晚的光线里,各个角度的折射与反射形成千万条光柱,抽象与凌乱中,浮尘泛动,归于万一。

    晓白抬头,凝望着在他整个少年时代占有特殊地位的丁成功,他那四处擦拭的单调动作里带着一种令人神伤的宿命感,可以看得到,此后的若干年、以及一辈子,他都将在巴掌大的十字街空荡荡地度过……这让晓白涌起一股后怕般的庆幸,不管怎么说,自己还算是走出去过一些路、见识到一些不同的生活。

    “你,就没想到过做些别的事情?比如开个出租车或别的什么工作的?”

    “还真从没想过呢。玻璃是我唯一算懂得一点的东西。这听上去是不是有点可怜啊!”丁成功自己倒笑了起来。“其实也不见得的。‘多多’就是‘益善’,‘变化’就是‘好’。实话说了吧,你别再劝我了,包括女朋友,有过一个晓蓝,我这里就够了。”

    晓白于是也陪着他笑了,心里一片酸涩。

    “总之,那些小衣服,就继续拜托你吧。”最后这样加上一句,丁成功简直都有点心满意足的样子。

    那就只能这样吧,再见,祝丁成功和玻璃……祝什么呢。

    晓白告辞走了。

    晓白不知道,他出去之后,丁成功站住目送了一会儿,确认他已经走远、且不可能回转,他转身便收起了玻璃屋外的大镜子,不管外面光天白日、早早地挂上打烊的牌子,一个人爬到黑房间里,面朝下趴到床上。

    直到这时,他那一直控制住、遍布全身的绞痛才真正发作,像是刚刚被一辆超长的载重货车从全身辗压过去。

    他的确谢谢晓白,但他刚才撒谎了——他太惊骇、太难过了。是的,他曾经对此事有过怀疑、也寻求过证据与细节,但经过谨慎的论证,他已经一一排除掉了,而一旦推翻,他便是全身心交付、忍受不了半点虚假了。

    虽然后来他们已经真了;虽然这真的现今也一样的没了;虽然真的和假的从结果上看已经没什么分别,可他却感到绝望透了。他真的无法承受:这么多年,这唯一的、可以维系的美好情感,其起源,完全是无中生有。

    他活得多像个傻子啊。他仅的两样东西,玻璃是空的,晓蓝是假的。这样的活着还不如死了。

    看,又来了,又想到了“死”。还记得上一次也想到这个事的吗?

    许多人都曾在生命中的某些时候,有过死的念头,等到事情过去,大多会自劝自慰地继续向前。丁成功原本也跟所有的人一样,试图模糊、自欺着过去。但这会儿,当这“死”的念头第二次来袭,他却又因似曾相识之感而体会到一种特殊的欣喜了。

    他趴在他的黑窝子里,用漫长而污浊的夜晚来仔细品味着这特别的欣喜。

    15、这样的欣喜感一直保持到珍珍的来访。

    那天有些懊热,一路跑来的珍珍头发汗湿,都贴在脑门上,圆脸通红。丁成功瞧瞧她圆滚滚没高没低的身子,想起不久前晓白带来的消息,感到有点凑巧:她们倒是差不多要一起生孩子吗。也好。

    尚未及细想,他就给珍珍吓了一大跳,万万没有料到,后者大老远跑来,竟一张口就跟他道上喜了,什么晓蓝将要送上门、白来的儿子、现成的一家三口子之类的。他有些气恼地盯着这样的妹妹,她什么时候能说点有准头的话儿呀。

    她还在说呀说呀,唾沫星子都要飞起来了,从晓蓝四年婚姻一直说到她的怀孕与分居什么的,每一句都是感叹句:“你不会相信吧,晓蓝是那么、那么的想回头来跟你过!你明天可一点格登都不许打!你想她多不容易,四年的婚姻!一下子完全扔掉!”

    玻璃屋里静悄悄的,好像把珍珍的声音及其回声都吸收到那透明里去了,他都听不懂她到底在说些什么。

    丁成功伸出来手捂了会儿脸,一边厌恶自己这个习惯性的躲避动作,但正是这股厌恶给了他点力气,他凭这点力气回绝了:“我不会接受的。我不会让这一切发生的。”

    珍珍来去鲁莽如风,如滚烫的致命的风,风走了,可丁成功却感到自己被深度灼烧了。心中的碎裂,比上次晓白来访更多出若干倍,甚至连关门打烊、爬上阁楼的动作都做不动了。

    他听任玻璃屋门户大开,街上春风摇动,正是这个城市最明媚的季节,人们在太阳下走过,有跟过去的晓蓝一样年纪的女学生,也有跟现在的晓蓝差不多年纪的女人,有大着肚子快要生产的胖女人,也有弯腰驮背的老女人。他看着他们,却又什么都模模糊糊看不清爽。

    他气愤得目不能视物。

    晓蓝她怎么能这样啊。她这么不尊重她自己、不尊重他、不尊重生活。这一切不都是说好了的。包括黄新,是那样慎重而绝望地挑选出来的。她真要重新回到他这里吗,好吧,二婚、拖油瓶、玻璃店老板娘,对了,还有那个宝宝,又将要重演他们的成长之路,在十字街的尘土里打滚,背后被人们指指戳戳……她如果能够冷静下来好好想想!

    丁成功揩揩眼,视线稍好一点了,大街上的人影之中,竟似乎看到晓蓝了!她正回过头,冲他不以为然地抿着嘴,那种不认命的、藐视世俗的气息正是他最为陶醉的。丁成功为这个幻觉而自嘲,也为他刚才的愤然而惭愧——其实没什么的,只要她不怕,只要两个人一起,再说,这……并没什么见不得人的,这是爱不是吗。

    丁成功闭上眼睛,尽量地让自己生发出遗世独立的豪情,可是,生发出的却仍是迷雾似的幻灭感,他不敢想象那样的生活:晓蓝真的来到身边、亲密地成为他的妻子!就像是一幅墙上的画、看了不知多少年,突然间它活灵活现、人物走下来活动,那种欺天盗日、大逆不道般的心惊肉跳……不,幸福不是用来得到的,而是用来想象和安慰的,如果他跟晓蓝,成为“真的”了,那就没有寄托了、生活就走到尽头了。

    矛盾吗,的确说不通。丁成功觉察到自己在嘟嘟囔囔。他有点不好意思,慌忙站起来,走到门口,倚在那里,往街面上看。

    黄昏不知什么时候来了,街面上的人看起来了匆忙了许多,都在往各自的角落里奔走。隔壁铺子的老板光着半个膀子在洗头,老板娘在替儿子抓痒。丁成功跟老板娘打了个招呼,说她的儿子眼看着又长高了、八岁的孩子看上去简直像十来岁……这么说笑着的时候,丁成功心里清楚地觉察到,他的悲哀更加增强了,隔壁铺子的这个三口之家,这么个泼辣的天伦之乐的缩影,似乎可以推算出他与晓蓝以及那个宝宝之间的世俗结局……他不喜欢这个,他不能想象,这不是他与晓蓝之间的方式。

    就像对珍珍所说的那样,他“不会接受、不会让这一切发生的”,明天,晓蓝若真的来的话,就这么做吧。肯定会伤到她的,并且可能是极大的愚蠢。但他无论如何都要阻止她。

    迟钝与苦恼中,倚在门口的丁成功回头往玻璃屋里看:昏黄的暮色照进了整个玻璃屋,光线层叠,阴影浓重,橙色与黑色的搏击之中,玻璃屋像个巨大的珠宝,流转着绝望的美。丁成功看得目不转睛,这样的美景他日日看到,此刻却另有所心得,他依稀替自己找到个化繁为简的解释:他的不能接受她、不愿得到她,正是他所爱她的方式,他只能隔着层玻璃去爱她,永远触不到的。这就合理了。

    而死的念头,就在这个恍然大悟般的时刻第三度造访,丁成功惊讶地一愣,却让脑子转得更慢了:对待老朋友应当慎重一些。也许这就是最好的办法。

    丁成功相当认真地想了又想,心里却又满怀着对晓蓝的不放心,以及一种奇特的同情,还有对她未来生活的遥望,甚至提前想到她的老境,当她偶然回忆起年轻时的他……唉,他是太自私了吧,留下她孤零零的一个。

    丁成功在玻璃房里转着圈,转了好几圈之后,他努力地又把自己拽回来了一点:不是还有玻璃的吗,也不能辜负它呀。

    直到第二天下午的两点四十二分,丁成功最后的理由也失去了。他的玻璃屋、他的玻璃们,像是通晓人性般的,突然先他而去了,非常彻底,毫不留情,齐齐地死去,成了碎片、成了凶器。

    在这之前的半个钟点,丁成功正度日如年、不停地诅咒自己的过分执念,他担心自己做不到绝情,又担心表现得过分绝情,有什么办法,可以既不伤着晓蓝、又能拦下她!唉,真希望可以立时死去、并把这颗绝望但依然忠诚的心掏出来扔到大街上!唉,她就要来了,他所有的感官都能闻嗅和觉察到:晓蓝正在向他走过来,满怀热切,盼望着可以从他们挂满往事的枝头摘下这唯一一串甘甜的葡萄……晓蓝的想法,美好极了,如同己出,那样真切地、同样“嘣嘣嘣”跳在他的心膛里,他分秒难以忍受,听听,她越走越近了……

    感谢老天爷,这么及时,他的玻璃如此善解人意,他真的没有白爱它们!它们齐心协力、示范般地自毁了,并形成一个晶亮的巨大洞穴,把他深深地埋葬,与外面完全隔绝。他没有听到外面兵荒马乱,以为这只是属于他一个人的暴动与逃逸。

    其实这时候,他只是擦碰了一点皮肉,可是死亡的念头熟稔地最后一次光顾了,疾如闪电地光顾了,它水到渠成地就手替丁成功挑选了一根楔形的玻璃,并陪着他度过了血流汩汩的最后时刻,它还在丁成功快要失去知觉的时候,体贴地提醒他,用雪白的抹布遮住手腕,以便掩盖住这令人神伤的细节。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