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传记丛书:惠特曼-迷茫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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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与政治

    1841年的纽约繁荣热闹,也是当时的文化之都。

    22岁的惠特曼带着简单的行李,住进一家专供小职员、小生意人住的寓所,开始他在纽约“社会大学”的生活。当时,在纽约有一半人都住在这种供应三餐、类似旅社的寓所内。比较有钱的人住在百老汇临街的大厦内,情况差些的就住在北河或波艾瑞一带。

    才到纽约两个月,惠特曼就找到了显露才华的机会。他对演说及政治的热忱,使他很快跻身于民主党人的行列,并有机会在一个大聚会中发表他的心声。最后,他对台下黑压压的人群呼吁道:

    今天我恳求各位看清楚我们的目标:我们不是要协助这位或那位候选人获得胜利,我们是要提升我们的党,使党的理想能完全地实行。

    我们在为伟大的原则而战,为光明和真理而战。今天,我若为任何一位被提名的人出力,我会因此而感到羞愧。因为,我们的党旨,我们的原则,是要令整党发扬光大,而不是捧红个人,或一个小团体的人……

    自杰斐逊以来,保护本党的天使似乎还未摒弃我们。这一次,她还会盘旋于我们的头顶,在混乱中为我们指点光明的道路,带领我们奔向最后的胜利。

    第二天,《新世界》把他的演说全部刊登出来,自此之后,他就是坦慕尼会所(民主党人的聚会中心)的常客了。在坦慕尼会所里,他认识了许多政治要员以及沙场老将,这成为他日后写作的材料。

    此时的惠特曼虽然热衷于政治,但仍然靠写作及印刷维生。他在《新世界》做印刷工,此外,还陆续在当时颇负盛名的杂志《民主评论》中发表了八篇小说。这八篇小说虽然受到了一些读者的喜爱,但当他进军文化名城波士顿时,出版商却回绝了他的要求。惠特曼一点儿也不气馁,仍然继续作文写诗。

    惠特曼成长的时代,文人、政客不断地讨论民主、文化及国家主义对美国的影响。

    像约翰·亚当斯就认为“文学必须是属于少数贵族的”。而《民主评论》的主编苏利文则以为:“我们的文学必须是民主而属于大众的……”

    8年之后,美国有意扩张领土,这一规划获得了知识分子的热烈赞同以及无限期望。

    像爱默生所说:“美国在我们眼中应是一首诗,它广阔的地域,多么能够激发个人绚烂的幻想,属于我们的诗就快要开始吟唱。”

    惠特曼非常赞同爱默生的理论。1842年3月,一连六个晚上,他都与一群崇拜者挤在百老汇的社会图书馆内,聆听爱默生的演讲。

    爱默生讲到了先验哲学、自我的满足,最后谈到诗及诗人。惠特曼崇拜地说:“爱默生的演说是我所听过的内容最充实、形式最优美的一次。”

    听众问了爱默生一个争论已久的问题——目前美国是否有自己的诗人。爱默生激动地反问:“为什么没有?我们的诗人文杰就在这儿呢!”他继续说:“这个诗人不是新来的移民,而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他崇拜这片土地。他在林间,踩在铺满松叶、橡树叶及栗子叶的小径上,他划着木筏在河畔、在湖中荡漾,他坐在山边的岩石上聆听松涛,他毫无怯意地去探访工厂、铁路线和码头。每次,当他洪亮的声音响起,所有人都忘怀地聚集在他身边。当他说话的时候,刹那间,他们日常所用的工具、所喜爱的艺术、所遵循的法律都成了浪漫的武器,将他们击醒。我看见听众们灿烂的眼神,他们内心渐渐地充满了欢乐和新的信仰,如果人怀疑属于美国的诗人尚未诞生,”爱默生反驳说,“那么此人就是在怀疑日月的存在。”

    大文豪爱默生的这一席话似乎是针对惠特曼而说的。台下的惠特曼早已感动不已了,他遵循爱默生的指示,在学习期间,将自己完全融入各个地域、各个阶层、各种生活方式。

    他写了一首爱默生式的诗:

    你不曾知道我是谁,也不会了解我的心意,

    然而,我将有益于你,

    渗入你的心,制造你的血!

    1842年,惠特曼辞去了《新世界》的工作,成了《曙光》报自由投稿的记者。

    《曙光》的老板艾瑞克和罗布斯决定拓展报纸的销路,经过短暂的考虑与试用之后,他们决定任命22岁的惠特曼为该报的主编,这是个大胆的决定,但是他们认为惠特曼是个勇敢又有精力,文笔自然而不矫作的作家。报社给惠特曼派了一个记者及一个印刷师傅帮忙,此外,惠特曼要一个人排两大张的版面,包括新闻、社论及投稿的文章。年轻的惠特曼夸下海口说:“《曙光》报是无党无派的,它的笔调是开放又坦率的,无惧于各种势力。它将成为代表纽约的报纸,使全国的读者都为之喝彩。”

    当惠特曼抓稳了该报的销路之后,便开始大肆攻击天主教的主教休斯,指责他和他手下那些无耻的教徒及无知的爱尔兰人完全羞辱了伟大“美国人民”的意义,因为他们反对新移民入境。

    当国会讨论是否需要补贴私立的教会学校时,惠特曼愤愤地在《曙光》上表明了他的原则和想法:

    现在,我们社会中有种种压力在影响我们,这些压力企图将我们土地上的思想、风俗习惯,甚至政府政策都带回到旧社会的制度里。《曙光》对这些压力是深恶痛绝的,它将公开地、奋力地、永不疲惫地与他们斗争到底。

    惠特曼点燃了镇上许多非天主教徒的怒火。4月12日大选的那一天,终于爆发了基督徒与天主教徒巷战的事件。

    老对手《每日之鹰》虽然同意《曙光》的水平突飞猛进,“但是,”《每日之鹰》批评道,“该报的主编似乎太主观,缺欠报业从业者应有的客观精神。”

    1842年5月,因为与报社老板发生了一些不愉快,惠特曼提出了辞职。到5月16日他就与报社解约。解约时,双方的态度都不好,并相互侮辱了一番,才平息了这桩风波。

    在1842年到1845年这三年间,惠特曼先后换了十份工作,在一连串上任、离职、离职又上任的日子里,他过得稀里糊涂,到后来连自己也记不清了。

    但是在这段日子里,他倒是出版了一本六万字的通俗小说《富兰克林·埃文斯》。书中的笔调和结构都有些粗糙,但惠特曼在书中描述了他初入社会的兴奋和面对各种诱惑的惶恐。

    惠特曼一直不以他这本小说为荣,他认为该书是他匆匆下笔的作品,实在不值一提,他发誓再也不写这些低俗的小说了。

    惠特曼认为,诗人必须是稳定的,有能力为民众区分精神与现实的路途,更有果断地判断世情的魄力。诗人不似法官判罪似的强硬,而似阳光抚照弱者似的宽大、温柔。

    但是,惠特曼本人并没有在一夜之间就达到那种境界。像所有的平常人一样,经过外界不断的冲击、内心的挣扎与领悟,才逐渐迈向成熟,写下他的传世杰作。他是美国第一个长在城市,又饱受城市洗礼的诗人,他在纽约长大、成熟,在千变万化的繁华之中,在贫富悬殊的生活之中,他领略了人生的滋味。

    年轻的惠特曼也像一般的城市青年一样爱时髦,爱玩。他穿着一袭长大衣,领上常常别一朵鲜花,戴着高帽子,手中把玩着一根黑漆闪亮的手杖,悠闲自得、贪玩好奇地四处游荡。

    他在公园散步,在花园的泳池中戏水。玩得累了,他便靠着公园的栏杆,眺望远方海上来来往往的船只。

    他不但爱纽约市静态的一面,也爱它动态的一面。他也从不放过亲近市井小民的机会。

    他曾多次描绘大街上的屠夫。在《自我之歌》中,他歌颂他们:

    市场肉摊的少年屠夫,挂起血衫,磨刀霍霍。我在摊头闲逛,欣赏他与客人间的巧妙问答、双手飞舞的肉块和下刀的利落。

    惠特曼是与纽约息息共存的,城中的曼哈顿更令他心怡,他踩着曼哈顿每一节拍,聆听每一声响。

    早晨,走在路上的是衣着光鲜的上班的行人,街上是穿梭不停的车辆,是年轻的人潮,是活力,是朝气,是轻快的美。中午,雍容华贵的人们奔向高贵的旅店、餐馆,走向富足的商店、银行。傍晚,富人与穷人都拥向街头,在暮色中返回家中,留下一街清冷安静的美!

    百老汇是美国最时髦、最彻底的游乐场,是表现民主文化与社会的最佳地点。它有绚烂的一面,也有黯然的一面。不夜城的繁华固然令人骄傲,但繁华的背面却是个鱼龙混杂之地,灵活矫健的小偷、扒手穿梭在人群中,还有连巡警也胆怯的黑暗地带。紧接着,就是杂乱的贫民区,这里是疾病、醉酒和暴力的温床。这些地方也往往是移民聚集之地,当时数以万计的欧洲移民在这杂乱无章的地方落脚,惠特曼痛心地写道:

    这些移民既不是穷人,也不是罪犯,他们只是不幸落脚于这个可怕的地区。实际上,他们是美国最珍贵的财富,因为他们就是劳动力。这些人应该往西部垦荒,而不应停滞在人口密集又仇视移民的纽约。

    在纽约,惠特曼看到了浮云般的富贵,也体会了贫苦的悲凉,更遭遇了几次火灾的惊吓,平添了许多人生经验。

    1842年,一场火烧掉了哈伯兄弟出版社。1845年,两起大火烧毁了《纽约民报》,7月间,轰然一声爆炸,火舌卷走了近300间大楼,将一条街烧得满目疮痍。

    惠特曼曾将1842年的火灾记载了下来:

    到处都能看到挽着小包袱、面色通红的女人,汗流浃背的男人和哭泣抽搐的小孩。人行道上堆满了他们抢救出来的家具,有时候直摆到街心。救火车的引擎声,噼啪作响的火花,混杂着房主的号啕,我越走近灾区,这种声音就越清楚,到后来,各种声音混到了一起,是一种令人感到震耳欲聋的嘈杂。那是惨痛却又壮观的景象!一种令人看了心碎,夜夜想到便难以成眠的画面。

    几场大火之后,就是新区的诞生,完全改变了街上原有的景色,纽约在杂乱中挣扎着发展。

    直到1846年,150位建筑师塑造了一个崭新而又伟大的纽约市规划图。从此以后,纽约不再无头绪地扩张,它成了一个有秩序的大都会。

    纽约代表了美国的物质与精神生活,它浓缩所有事物于一身。在这个城市里,惠特曼酝酿了日后注入《草叶集》的一些生涩的人生经验。

    惠特曼日后自剖说:“《草叶集》这本书反映了我在布鲁克林与纽约的人生……我吸取了成千上万人的生活方式。”最后,他将该书比做纽约这个城市及现代文化的缩影。

    激进的主编

    1845年,惠特曼的父亲返回布鲁克林,重新干起了木匠。他租了一间房子,把全家大小安顿了下来。虽然他仍然像以前一样辛勤工作,但到底是上了年纪的人了,他的身体已经大不如前了。

    此时,惠特曼也在布鲁克林。他在文艺界已小有名气,所以被《长岛之星》报社聘回去当主编。

    惠特曼在《长岛之星》待了几个月,写了不少短文,包括音乐、文学、教育及戏剧方面的文章。5个月之后,因为与社长关系不和,双方不欢而散。

    此时布鲁克林的畅销报《每日之鹰》的主编突然去世,惠特曼就顺理成章地顶了这个缺。

    《每日之鹰》上下班的制度很松,正合惠特曼的胃口,于是他在《每日之鹰》待了两年,创下了他在一家报馆工作时间最久的纪录。

    不久之后,惠特曼搬回家中与家人同住。

    1844年,他的老父亲贷款买了块地建房子。两年之后,房子完工了,全家人随即搬到了新房子里。惠特曼将这笔贷款移到了他的名下,全权负责家人的花销。他不但要付贷款的利息、地税,也为自己及家人买了很多东西。他给自己买了一套上好的西装、一件名贵的大衣、金戒指、金笔和一只银表。他替母亲、妹妹买了一些首饰,替弟弟们每人添了两双靴子。

    除此之外,他还替家中添置了很多家具和日用品。把屋子里打点妥当后,他还在院子里种了很多花木。

    1846年,惠特曼还未拥有著名诗人的桂冠,仅是一个有孝心有责任感的儿子、有才华的年轻主编和布鲁克林区的好公民。他加入了民主党,在地方委员会中担任秘书一职。惠特曼是爱国的,他热衷国事,他关心军人、政治,经常写此类热情洋溢的文章,刊登在《每日之鹰》上。

    惠特曼在《每日之鹰》的工作很愉快。他满意地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份工作。工作轻松,上班的时间又没有限制,老板亲切,待遇也不错。”

    在那段日子里,他趁着时间上的方便,常到四处玩乐。他接受政坛人物的热情款待,到康妮岛戏波弄浪,在海滨痛饮香槟。有时候他也会乘公共马车,带着孤儿院的孩子们到绿木广场去游玩。他们在草地上追逐、嬉戏,享受草莓、蛋糕和柠檬水的野餐。还有一次,惠特曼坐火车到佛蒙特州去玩。到了佛蒙特州,他还特地去看了妹妹一家。回来的时候,惠特曼手上还捧着妹妹花园中的鲜花。

    自从他上任之后,《每日之鹰》的市场扩大,销量日增,报社方面也不断扩充设备和投资,报馆规模越来越大。

    在惠特曼的悉心编排之下,不但各地新闻发布得快,副刊也办得有声有色。

    他系统而广泛地介绍古今及欧洲文学,打开了读者的眼界,令他们能接触到古典及现代的作品。对他自己而言,他也因此吸收了更多丰富的知识。最终,他将所有的东西融会贯通,自创了一种风格,《草叶集》就是他推翻旧文化的代表作。当他为《每日之鹰》写书评时,这种意欲锐变的动机也浮现在字里行间。

    1846年5月,墨西哥与美国为了边境的德克萨斯州起了争执,当时的美国急于扩张领土,自然不肯妥协。冲动的惠特曼更主张以武力扩张,为此,他在《每日之鹰》上大声疾呼。

    后来,美国以200万美元的价格从墨西哥人手中买下了德克萨斯州,这才平息了两国之间的怒火。但德克萨斯州是否应该畜奴,这也是一件令惠特曼耿耿于怀的事。

    惠特曼的家族历代都畜养黑奴,所以,他从小就非常熟悉黑奴。他对黑奴的感情也是非常复杂的。他曾看到家中的黑奴做着各种辛苦的工作,但他更在布鲁克林街上看到许多恢复自由的黑奴靠乞讨为生,过得反而不如家中的黑奴安逸。

    令惠特曼深恶痛绝的,是一些白人虚伪的态度,他们表面上反对奴隶制度,而事实上,却连基本的人权都吝啬给予黑奴。

    因此,在惠特曼看来,黑人们的心中充满了仇恨。譬如在《富兰克林·埃文斯》一书中,男主人公酒醉后,误娶了一个女黑人,这个女黑人有魅力、精明,却充满了仇恨和杀意,因为“她族人的怒火熊熊地在她心中燃烧”。

    他们根本忽略了黑人的精神价值,而想出各种苦刑来折磨他们。

    在1856年12月21日的报纸上,惠特曼呼吁民主党应该坚定地反对政府在新建的州蓄奴,他写道:

    如果我们要继续扩张版图,那么国会中的民主党人再不可推三阻四,你们要坚定地挺身出来,毫不妥协地强调,这些新建的州将永远不允许奴隶制度的存在。

    惠特曼如此莽撞地表明心迹,《每日之鹰》的政治倾向自然不言而喻。他还火上加油地添了一句:“北方的人已团结一致,形成不可攻破的方阵。”

    不幸的是,民主党人并没有惠特曼那样鲜明的立场,连被提名竞选总统的凯斯也避重就轻地认为,是否蓄奴应该由当地的居民投票表决。

    此时此刻,民主党内又起了内讧。老一辈反对废除奴隶制度,而新一辈坚持取消奴隶制的党人自称“烧仓派”(Barnburners,此语出自荷兰——农夫自己为了赶走老鼠而自烧仓库)。“烧仓派”反而与辉格党(日后演变成了共和党)中反对奴隶制度的人结成了一个新的党派,他们喊出了“土地自由、言论自由、人力自由、民意自由”的口号。

    惠特曼一点也不将报社的老板放在眼内,他还没有请示老板,就匆忙而坚定地表明了《每日之鹰》的立场。殊不知老板凡·安敦根本就不赞成废奴。

    1848年年初,惠特曼又一次在《每日之鹰》攻击凯斯两面倒的政策。不久之后,布鲁克林的另一家小报就刊登了一则幽默的新闻:

    当惠特曼遭到一个政客的侮辱之后,他一脚将这名政客踢到了楼下。

    这一脚不但踢走了干涉他写作自由的可恶政客,更踢掉了他自己的饭碗。没过多久,很多报纸就刊登了惠特曼被解雇的消息。而《每日之鹰》的政治倾向又一次大反转,由反对蓄奴变为赞成奴隶制度。

    被解雇的惠特曼无事一身轻。有一天,他去百老汇看戏,凑巧碰到一个从新奥尔良来的迈可诺先生。两人相谈甚欢,迈可诺想在新奥尔良办《新月》,没有总编辑,惠特曼也想换个环境,离开恼人的政治,于是两人一拍即合。两天后,惠特曼就带着刚学会印刷的小弟杰夫上路了。

    这是惠特曼人生中第一次长途旅行。他由纽约出发,坐火车到达西部高地,在高地上看到许多粗犷的吉普赛人,带了牲口及篷车在荒野中过夜。接着他又搭火车和邮船驶入新奥尔良。

    这12天的水上航行十分枯燥,河水泛黄,两岸的景色因冬日的枯萎而显得惨淡。幸好,船上的美食多少弥补了两岸的荒芜。小杰夫兴奋地写信告诉母亲:

    妈妈!您一定想不到这艘船有多舒服。船舱在甲板中,两边是特等舱,中间是普通舱。普通舱中每间房有两张床。这艘船最好的地方就是餐厅(您知道我一向对吃最有兴趣),纽约所有高档的糕点店里的小点心,这儿都有。我来给您说说我们的一日三餐吧。早上,船上供应咖啡、茶、牛排、香肠、热饼、火腿、鸡蛋和各式各样好吃的面包和糖等。午餐的时候,桌上的东西就更多了!有烤牛肉、羊肉、小牛肉、火腿、烤火鸡、烤鹅,还有布丁、馅饼,到晚上,更有一大堆数不完的美味佳肴呢!

    但是航程并不是一帆风顺,船过了路易斯维尔后,忽然进入了一段陡峭的急湍,乘客们吓得惊慌失措。小杰夫在写给母亲的信中写道:

    我们大家都吓坏了,有些人上床休息,有些人在舱中走来走去,沮丧得好像要上刑场的囚犯。虽然我也很怕,但我绝对不像他们那个德行。两岸虽近在咫尺,但是河水太急,如果船翻了,我想我无法游到岸上。

    惠特曼的心情大概也和其他人相似,他到新奥尔良之后,就在他主编的《新月》上发表了这首诗:

    河水万恶,它长了一张狰狞的脸!

    泼辣地、宽阔地,它张开双臂,

    ……河是一袭令人生厌的丧服,

    它只一味索取而永不愿退还。

    两个星期,2400公里的路程,惠特曼兄弟终于在2月25日到达了目的地。

    第一个晚上,惠特曼和小杰夫就地在船上过了一夜,第二天,他们租了一间包吃住的宿舍式的公寓,但是这栋公寓脏乱不堪,满是灰尘。3月4日,两人搬到靠近报社的拉法叶广场,这次找到一个舒适而价钱又公道的住处。

    惠特曼手下有一个编辑、一个记者、一个翻译和一个排字的师傅。杰夫替他跑腿,一个礼拜拿五美元。3月6日,惠特曼替《新月》出了第一份报纸。老板要靠惠特曼才能出报纸,所以也只好忍受他解放黑奴的立场。

    新奥尔良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战争期间,它是补给物品的中转站,于是就慢慢繁荣了起来。当战争结束时,它已变成了一个五光十色的大城市。当地有豪华的旅馆、酒吧,还有剧院和各种舞蹈表演。

    因为南方是蓄奴州,惠特曼一直觉得南方毫无可取之处。直到来了新奥尔良,他才发现南方也有它迷人、可爱的地方。他曾在他的文章里说:“南方是迅速、精力充沛、冲动、充满了情感却又令人热血沸腾的地方。”

    最后,惠特曼将自己观察到的这个城市仔细地描绘出来,他写道:

    我在圣玛丽市场看到一个老人,他穿着蓝夹克和棉布裤子,手上拿着一条长甘蔗,你绝对猜不到他是干什么的,他是一桩纷争案的律师呢!在菜市场,有个女人脚下放了一篮活螃蟹……走到城内,所有的店都开了,能听到报童清脆的卖报声……再走下去,你会看到各行各业的人,他们都开始做生意了。小店的店员们把盆子都排到街上去。大店的经理把橱窗装饰得五彩缤纷,一阵混着薄荷味的火腿、牛排和洋葱的香味,都由半掩的餐馆门口溢了出来,飘得满街都是。走过康提街,就到了港口,那儿停了一排排的汽船,有些船正准备开动,浓浓的黑烟直冲上天空,好像一条黑柱子——有些人悠闲地倚在甲板上,有些人正在卸货,一桶桶的糖浆、棉花和密西西比山谷的各种产品被搬到岸上来。总的来说,新奥尔良是个好地方,这话没错!

    家还是惠特曼最眷恋的地方。他念念不忘的是家中房子的贷款、他的庭院、他的树,他也为多日不曾收到母亲的来信而忐忑不安。

    不过比起小杰夫,他的情况要好多了。小杰夫本来年纪就小,不太能适应外边的环境,所以他在给家里的信中更显得无助又害怕:

    这是我第九封信了,你们还没寄一个字来……爸爸,求求你写信来,哪怕写几个字也行……妈妈,如果你希望我快乐,就该给我写信啊,你再不写信来,我们就要去做些惊人的事,不过我还没想好要去做什么……

    这种情况并没有维持多久,5月中旬时,社长迈可诺怕惠特曼激进的言论会在大选期间为报社带来麻烦,所以就决定找机会辞掉他们兄弟。

    到了5月27日,惠特曼和迈可诺因为一些财务上的小事起了争执,两个人彻底决裂了。惠特曼兄弟就结束了三个多月的南方生涯。

    养家糊口

    在回程的船上,惠特曼度过了他29岁的生日。他们一路上经过了路易斯安那、芝加哥、纽约,看了大湖区和哈德逊河。

    回到布鲁克林之后,惠特曼仍不改初衷,积极地参与废除奴隶制度的活动。

    8月,惠特曼在布鲁克林的“烧仓派”大会中发表了反对奴隶制度的演说,并当选为自由党的大会代表。从1848年7月7日开始,经过两个月的筹备,他出版了一本《自由人》周刊,支持马丁·范布伦的竞选。

    30岁之后,惠特曼觉得自己慢慢把握了生命的方向,他感到他的自信心在增强。这个时候,他描述自己说:

    这是一个身穿木匠衣服的高大、粗犷的男人。粗糙、红润的皮肤,满脸杂乱的胡须,狡黠的眼睛泛出半透明、模糊的蓝光,半盖的眼睑给人一种迷迷糊糊的感觉,踩着漫不经心、懒散的步子四处闲逛。

    诗人是感性的,他喜欢与各个阶层的人相处,观察他们以及他们的生活。他的朋友中既有文笔流畅的诗人、学者,也有街上拉车的车夫、河上驾船的舵手等。

    惠特曼最洒脱的地方就是他能不顾世俗的看法,豁达地徜徉于山林原野,穿梭于市井之间,完全忠实地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丝毫不为外界所改变。

    1848年9月,在出版了第一册的《自由人》后,社里遭遇大火,辛苦筹备数月建成的杂志社一夜间被烧成了一团灰。由于惠特曼没有购买保险,所以,他什么赔偿也没有得到。

    同年11月11日,惠特曼将《自由人》迁到新址,重新开业。这一次,他除了编排《自由人》,传播自己的理念,还另外找了份印刷的工作,聊以糊口。

    第二年的春天,他将周刊办得有声有色,因此产生了把周刊改成日报的想法。

    正当惠特曼兢兢业业地为民主党努力时,纽约“烧仓派”的民主党党员却又投向了赞成奴隶制度的顽固分子的怀抱,还声称这样做是为了民主党的统一。因此,一直坚持废除奴隶制度的惠特曼被孤立了起来,无法独自支撑《自由人》的出刊,惠特曼再次失业了。

    自新奥尔良回来之后,惠特曼的生活就没有安定过。他跟家人一起居住。他有时写作,有时干些零工,有时又去山里欣赏美景。

    他还花了很多时间去图书馆看书,他的母亲说他写了成桶、成箱的文章。

    事实上,在那段时间里,惠特曼完成了许多有关政治、经济、奴隶制度、文学、饮食、运动、健身等方面的文章。

    1849年12月,惠特曼到纽约一家报社当总编辑,不幸的是,两个月之后,报社关了门,他又失业了。

    1850年,惠特曼一面替报纸写杂文,一面试着推销他改写的一本小说,不过好像没干出什么成就。9月份的时候,他陪年老体弱的父亲回到他的老家西山。

    回到西山,幼年的困窘又袭上心头,惠特曼去看了留在西山的莎瑞姑妈和她守寡的女儿哈奈:

    虽然我们多年未见,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莎瑞姑妈,她站在那里,又苍老又驼背……过了一会儿,她的女儿哈奈也走了进来,她们都十分诧异。莎瑞姑妈愣了好一会儿,才与女儿热烈地欢迎我们。

    理查(哈奈的丈夫)五年前就过世了。哈奈是寡妇,这几年来粗重的工作、亡夫的苦痛,和孩子们的一些问题也已经将她折磨得苍老不堪!她还这么年轻,却已经开始抱怨身上各处的病痛……但她毕竟是个聪慧又有心的人儿,她为人十分诚恳,立刻让我们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莎瑞姑妈其实也是有主见的人,她虽然在生活里不拘小节,却热爱金钱和产业。她有跟男人一样的脾气和坚毅的性格。她结婚没多久,就因丈夫酗酒而与他分居,两人再也没有共同生活过。

    惠特曼陪着老父亲四处拜访老家的人,他们还去看了祖坟。他们曾经住过的老房子早已被改建成了车库和谷仓。惠特曼回忆说:“我幼年崇拜的大树,好像也被砍断了!”

    对于身体日渐衰弱的父亲来说,这次返乡意义重大。这是他有生之年最后一次返乡。五年后,他就病逝于布鲁克林了。

    回来后不久,惠特曼又找了个报社的工作,不过很快又不干了。

    此时,布鲁克林繁荣的建筑业吸引了惠特曼的注意,眼看着一栋栋新房子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靠着父亲的关系和经验,惠特曼也开始加入这个新行业。

    1849年到1854年这段时间,惠特曼一直从事建筑业,以改善家中的生活。

    他为人随和,跟营造商的关系很好,又因为守信用,所以贷款上几乎没有什么问题。再加上弟弟乔治和安德鲁又有极好的木匠手艺,兄弟几个联合起来,做了几笔还算赚钱的生意。

    1853年,惠特曼借了贷款,一口气建了三座房子,房子建完后卖了两幢,还开了一家名叫“木匠与建筑”的公司,专门接包工的生意。

    这段时间,惠特曼每天跟弟弟们一样拎着饭盒去工地工作,只是他那双手,怎么看也不像木匠的手。

    木匠仅是惠特曼赖以谋生的工作,他仍心系国家,希望能尽一己之力为黑人争取平等和自由。当时美国国内一片混乱,当“新州不推行奴隶制度”的提案搁置了四年之后,民主党没有采取任何举措。在肯塔基议员的提议下,国会反而将原有的提案修改,一方面巩固地主的地位,一方面增加对黑奴的压迫。

    1850年,压制黑奴北逃的法案正式通过,很多人支持这一提案,他们认为向南方妥协总比逼得南方脱离联邦要好得多。

    因为此事,惠特曼愤而写下《血钱》一诗,将出卖黑奴尊严和灵魂的人比为犹大。

    在国外,欧洲的民主革命烽烟四起:法国国王路易·菲利普去世,匈牙利和意大利的革命正进行得轰轰烈烈。惠特曼被这些革命烈士的英勇事迹感动得热血沸腾,并于1850年写了两三首诗歌颂他们。

    惠特曼这一时期写的诗中已经可以看出创新的端倪。他这几首诗中有三首是不押韵,也不拘于形式的。诗中引用了不少《圣经》上的典故,也模仿了《圣经》松散的文体。这些似乎都是为《草叶集》的出版搭桥,以便让人们能够逐步接受他那完全革新的作品。

    这一时期,惠特曼的心情也比较复杂。他一度觉得黑奴解放的目标遥遥不能实现,一年又一年过去了,这种失望的感觉将他引入艺术界,祈求在美的世界里得到心灵的安宁。

    艺术的养分

    1850年左右,惠特曼的兴趣由文学、戏剧拓展到艺术。他在好友波恩的《纽约晚报》上呼吁所有美国的画家和雕刻家团结起来,“形成一个热络的、激进的、进步而又使人无法攻破的方阵,创造‘伟大又真实’的艺术,代表我们的时代,也代表美国。”

    惠特曼曾这样赞美美国新生代的艺术家们:

    他们是温和、冲动而又独立的,而且宽厚、真诚。他们适合做好朋友,有时候虽稍嫌狂放和粗鲁,但是他们永远不会做那些吝啬和偷偷摸摸的事。

    查尔斯·路易斯·海德是个出生于法国、后来移居美国的风景画家。惠特曼曾经十分欣赏他,不但将当时颇有名望的画家带到画室去看海德的画,更是将自己的小妹妹哈娜介绍给他。

    1852年3月,海德和哈娜结婚,婚后他们远赴佛蒙特州定居。两人在那里生活40年,整天吵架,并且一直没有孩子。

    哈娜常抱怨海德的粗鲁和暴力,说他常常对她拳打脚踢,还叫她“疯子”、“坏蛋”,更侮辱她,说她的智商不及她的白痴弟弟艾迪的一半。

    在海德的口中,哈娜则是蓬头垢面、暴躁又疑神疑鬼的人。海德常说:“她把自己的日子过得不像人,我总要花好多工夫,才能把她当做个正常人看。”这对夫妻最后都进了疯人院。

    哈娜的一生以如此暗淡的结尾收场,使得惠特曼非常难过,他常常诅咒这个画家妹夫,说他连畜生还不如。但是,在《草叶集》无人问津的年代里,海德倒是对它很有兴趣。

    惠特曼结交的许多画家朋友里,其中一个就是哈瑞逊,他曾为惠特曼画像。惠特曼非常钦佩哈瑞逊的艺术造诣,对于哈瑞逊为他画的那幅肖像,他更是爱不释手,认为是代表《草叶集》精神的一幅佳作。

    此外,惠特曼还结交了油画家谢伯曼、风景画家特尔伯和名雕刻家可克等人。

    这一时期,惠特曼经常去布恩的画室串门,并与一批从欧洲留学归来的年轻画家混在一起。惠特曼对他们的鼓励和支持使这批年轻人感动不已,他们也把他封为艺术界和文化界的领袖,请他到第一届布鲁克林画家协会的颁奖大会上发表讲演。

    惠特曼在大会上讲道:

    艺术家承担着向人类传递美的责任。一个完美的人也必定是一个完美的艺术家。人类不需要接受任何美术训练,就应该懂得这个道理——在我们生存的天地里,有比衣服、家具、生意、政治更好、更美、更值得追求的东西。

    若有人能真正领悟这种宏伟的气概和单纯美好的气质,那么这种人定能将我们这个污浊不堪的时代装点得如同伊甸园那般神圣和清新。

    他接着又说,世上臻于完美的艺术就是一种完全投入而又无所为的美:

    所有的英勇事迹都是源于艺术化的冲动。伟大的人在做事的时候,必须始于自己的感受,止于道德的美。他们不仅是艺术家,更是艺术的一部分,如临危受命的华盛顿、血染战场的劳伦斯、断头台旁的玛丽皇后、狱中的可苏、在逃的马志尼(为意大利的自由与统一而奉献的爱国者)等,他们都是伟大的斗士。当卓越的智慧指挥他们沉着应对眼前的灾难时,他们完美地表达了艺术的最高境界。最可贵的是,当至善至美的德性呈现在他们眼前时,他们懂得如何去珍惜它。

    画家、雕刻家、诗人都擅长描述英雄的伟业,因为那些真正的英雄都是美的化身。

    年轻人!不要光把艺术家的名字挂在嘴上,也不要只是观摩他们的作品。你们必须把眼界放宽些,去学习更多更好的学问。那是什么样的学问呢?它们是世间伟人的美德,是英勇的事迹,是困顿之人的亡命,是烈士的牺牲……好好地去读苏格拉底,甚至还有比苏格拉底更优秀的作品。好好地去了解黑奴艰苦的奋斗和反抗,自从世上出现了第一个暴君之后,他的子弹再也不能消灭我们追求人权的斗争。只有这样,你们才能在最纯净、最高贵的艺术圣坛内,取一粒火种,点燃内心的圣火。

    仔细推敲惠特曼的这篇讲演稿,其内容融合了卢梭、朗法罗、布昂、莎翁、波普、郝莱斯等人的精华,又融入了古希腊、《圣经》、苏格兰哲学等。讲词大纲则融合了乔治·桑、弗兰斯·瑞特、爱默生及卡莱尔等人的思想。由此可见,惠特曼是个博学广闻的人。

    惠特曼个人与文化的沟通是繁复的,他是个将自我放逐于世俗之外,却又沉迷于文学、艺术、音乐之内的诗人。对惠特曼来说,文化和传统都是压抑人性的东西,阻碍我们产生自我超越的感觉。他往往别具一格,推翻一贯的口号,而呼出他自己创新的说法:“让我们赞美那些名人,也别忘了将他们更新。”

    在写作《草叶集》的过程之中,他时而小心冷静,时而热血沸腾,他鬼祟、鲁莽、温柔、保守,又激进、开放。他支持文化、革命及无政府主义。

    在他的诗篇之中,惠特曼总是自成一格,但他的思想并非凭空而来,而是广泛吸收他人的精华,融会贯通之后才形成的。

    影响他思想的文化先哲可说是数不清,但在19世纪30年代到50年代之间就非卡莱尔莫属了。

    在1830年到1840年之间,卡莱尔风光无限,他是当时全世界的精神领袖和社会舆论的焦点。在那段时间里,惠特曼曾虚心研究过他的生平及著述。最令惠特曼醉心的就是卡莱尔的“自然化的超自然主义”和他对资本主义及工业社会的批评。这两种理论都一度影响过惠特曼。从卡莱尔的《由英雄对英雄的崇拜而看历史上的英勇事迹》这本书,惠特曼吸取了历代宗教大师、先知、世界领袖及各派诗人的思想,为日后写《草叶集》提供了养分。此外,惠特曼醉心于卡莱尔另外一本诡异怪诞又高深奥妙的小说——《萨多·雷萨多斯》。

    惠特曼曾一度模仿卡莱尔,写过一两首与卡莱尔的风格雷同的诗。

    惠特曼不是一个只会模仿的人,不久,他就从卡莱尔的思想中挣脱了出来。他认为卡莱尔的思想过于悲观,又缺乏一股魄力。于是,他像脱离乔治·桑、司各特,甚至爱默生等人一样地远离了卡莱尔,继续迈向自创的文学道路。

    从19世纪40年代开始,惠特曼的狂热由戏剧转到音乐上面。最初,他还不能领略那些纯艺术性的音乐,而多半沉迷于家乡淳朴的歌谣。

    惠特曼曾在报纸上赞美一个家庭合唱团:“合唱团以毫不做作的形式、简单的和声和单纯的协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合唱团中女孩清新的面孔,以及她们兄弟粗壮的肩膀,令我想起了乡下早晨干净清爽的空气。”

    1840年间,纽约音乐界大量引进世界各地的歌剧,惠特曼则以凑热闹的心情常去观赏。

    起初,这些欧洲歌剧并没有引起他的兴趣,但是渐渐地,他看出了一点儿眉目。最后,他由可以忍受变得有些儿喜欢,再由喜欢到走火入魔,整天沉迷于歌剧院,他对歌剧的印象彻底改观。

    50年代之后,他简直成了戏迷,每当有女歌唱家或者著名歌剧演员赴美国访问,他必前去捧场聆听,还为她们撰写评论。

    在众多歌唱家之中,对他影响最大的是玛丽亚塔·埃布尔尼。

    惠特曼老年的时候回忆说:“埃布尔尼在纽约演唱的时候,我是每场必到,我认为她的唱功是所有人中最好的。我常常在想,她是否知道她曾根深蒂固地影响了我这个人。她的唱法、她的台风都给了我很多启发,并影响了我日后诗文不押韵的创作技巧。”

    惠特曼曾说,如果没有歌剧的启发,他可能是无法完成《草叶集》的。音乐慢慢变成了他生命的一部分,他歌颂音乐,认为它“集精神及感性于一体”。

    最后,惠特曼劝导众人说:“每个人在年少时最好都能学习一种乐器,在一生中都要不断反复练习、保留它,使它能永远保留在你的记忆中。”

    他自己也豪放地随时施展他的歌喉,在海边、在路旁,兴致来时即高歌一曲以自娱。

    各阶层的朋友

    惠特曼不是一个只生活在文学和艺术中的人,他也正视人生平凡的一面。在生活中,他的好友除了艺术家,还有很多干体力活的粗人。

    他整天跟渡船上的水手、驾马车的车夫、救火员和快车车夫混在一起,连穿着打扮也跟他们一样。老友布鲁曾开玩笑地说:“惠特曼和那些人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比如浑身臭汗和满脸雀斑。”

    这一时期,他常常跟很多干粗活的工人一样,穿着一身干净却便宜的粗布衣服,宽松裤子全塞在靴子中。一头杂乱的灰头发上压着一顶帽子,帽檐下是饱经风霜的额头。

    他常常在市区游荡,不是站在渡轮的候船室里,就是挤在百老汇马车夫的座位旁,跟着车夫来来回回送客人,兴致好的时候,还跟旁边的马车来一段风驰电掣的赛车。

    惠特曼喜欢跟车夫们混在一起瞎聊,欣赏他们瞎编的故事、模仿客人的滑稽动作和惊人的记忆力,有时候他们会突然认出一个月前曾光顾过他们生意的客人。

    车夫多是农家子弟,从小就在农场里学得一手驭马的好技术。车夫必须要强悍,要稳,才能把持得住车和马,否则很容易发生意外。

    有时候发生车祸,惠特曼肯定是最忙活的一个。他不但会照顾伤员,还跟着众人将已经咽气的马车夫送到墓地,还为他们写凄哀的挽歌:

    他是个好人,

    口快心直,急脾气,

    相貌端正,又守本分,

    别怠慢他,

    他很聪明,随时将朋友的生死放在心上,

    喜欢女人……又爱玩……

    总是放肆地吃喝,

    从来没尝过富裕的滋味……不开心地成长,

    到最后……他倒下了……

    死时四十一……

    这就是他的葬礼。

    惠特曼曾细腻地描绘过他的车夫朋友:

    比尔22岁,高大、宽阔,重两百多磅,是个没有心机、强悍、充满了欲念的人。因为得过天花,他成了麻子,因此,他一生都痛恨那次高烧。他经常跟我一块儿玩。

    乔治是个北方男孩,爱交朋友,多愁善感,是个沉思型的天生的绅士。因为父亲的压迫而离家出走,一提到母亲眼睛里便满含泪水……

    彼得是个高大、露骨的家伙,起码有180磅重。当年他跟家里吵了一场,借了300美元,把老父丢在家里就一人出来了,常跟几个赌友在一起混,已经七年没跟家里人来往了。他是个自我意识很强的人,有不粉饰而有力的情感和口味,第一次见我就显得非常坦率、自在。

    惠特曼觉得跟这些人在一起很自在,很开心,而且总能感到一股奇异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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