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司徒美堂-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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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司徒美堂出生于1868年4月3日(农历三月十一日),1880年他飘流出洋时应为12周岁,13虚岁。作者习惯地按照虚两岁的方法计算年龄,说成自己是14岁出洋。凡是涉及年龄的地方,他都按照虚两岁的习惯计算。我们在编辑此书时,也按照他本人的习惯计算其年龄。——编者

    [2]三邑指广东的南海、番禺、顺德。

    [3]四邑指广东的新会、台山、开平、恩平。

    [4]据有关文献记载,当时汇款总数七万多港币。

    [5]美洲致公堂以最大力量帮助过孙中山进行辛亥革命,但辛亥革命以后,致公堂却是美洲方面反对国民党反动派最力的团体之一。为什么要反?原因之一,是致公堂的人说:国民党反动分子“翻云覆雨”,不够“义气”。致公堂通电拥护国民党改组,与共产党合作北伐。这种拥护性质的通电,只此一次。

    [6]当时美国还只有四十八个州。

    [7]1868年(同治七年)7月28日前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利用清政府委派为出使各国大臣的名义,与美国国务卿西华德在华盛顿签订中美条约(即蒲安臣条约)。共八款。规定:两国人民往来居住,听其自便,不得禁阻;可以往来游学并在指定地点设立学校;两国侨民不得因宗教信仰的不同,受到“欺侮凌虐”、“屈抑苛待”。这个条约表面上互相平等,实际是适应美国掠卖华工,加强文化和宗教等方面侵略的需要。

    [8]据台湾《民国人物小传》载:司徒美堂1942年初到达重庆,10月任国民参政会第三届参政员。

    [9]温哥华市华侨中司徒氏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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