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国(精校)-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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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卡维希尔仿佛已经失去了说话的兴趣,他关上了马车车门,然后车轮滚动,马车就在维亚的面前缓缓离去。

    车厢里,卡维希尔终于叹了口气,他的脸上也终于露出了一点他这个年纪的老人应该有的疲惫衰老的神态来。

    他从座位下抽出一条柔软干燥的毛毯来盖在了自己的膝盖上,然后疲倦地靠在座位上……

    这位智者仿佛在叹息。

    “嗯……一个好的独裁者,为什么就那么难寻找呢。康托斯……我原本以为他是最好的人选,可惜……可惜……”卡维希尔摇头,默默低语:“可惜,他不是!”

    ※※※

    “夷,胖子,这么说来,现在你们拜占庭帝国的军方,其实是分为两个派系了?”夏亚骑在马上,很夸张的大惊小怪叫道。

    旷野的大路上,一行骑兵正在缓缓往帝国的内腹前进着。

    鲁尔有些无奈,看了一眼这个土鳖,幸好身边都是自己亲信的嫡系亲卫,倒也不怕这些话传出去,他没好气地怒道:“别总是‘你们’‘你们’的!你这个小子,别忘记了你现在也是拜占庭帝国的军官!”

    夏亚嘿嘿一笑:“不和你争这个,你先说说,我们阿德里克将军是属于哪个派系的?”

    随即夏亚摸了摸下巴想了会儿:“嗯,你说的那些个贵族化的将领,都是军阀派系,一听就是国家蛀虫一类的败类,阿德里克将军那样的人物,自然不会和这种人为伍!他自然是那些正派的军人派系了。”说着,土鳖斜了鲁尔一眼:“至于你嘛……我看你倒多半有些像是那些蛀虫派系的。”

    鲁尔气得真恨不得上去一脚踹死这个土鳖。

    随后他耐着性子道:“别胡说八道!老子可是正牌子的军人!哼,那些蛀虫早已经不能算是军人了。军队里很多职位甚至都被一些贵族化的将门家族把持,比如一些军区的总督职位,老子传儿子,儿子传孙子,这还算他妈什么军人!至于我们这一派系,是皇帝陛下于三十年前在帝都创立了帝国军事学院,为的就是绕开那些已经被彻底污染掉的军中权贵集团,另起炉灶,为帝国的军队培养出一批真正的新鲜血液来。而帝国军事学院出身的军官,一般都被称为是‘鹰系’。因为军事学院的校旗和帝国军队鹰旗非常相似。进入帝国军事学院的学员,只从一些身家单纯的中小贵族家庭里挑选,偶尔也会破例录取一些出身平民但是天赋出众的家伙。三十年的经营,一批一批毕业的学员被充实到了帝国的一些常备兵团里,才终于形成了现在在军方里,勉强能和那些军阀代表们抗衡的‘鹰系’!哼哼!只不过,有些学员因为本身就有贵族出身,出头还容易一些。而有些平民出身的学员,升迁就很慢,加上那些蛀虫家伙对学院出身的军官的忌惮,总是加以打压,有些家伙甚至干了二十多年还是低级军官。能混到像我或者阿德里克这样独领一个兵团的,那就少之又少了。”

    顿了顿,鲁尔很得意地笑道:“当初军事学院的第一任院长便是米纳斯公爵,公爵大人在帝国的军队之中威望深厚,他戎马生涯一辈子,既便是那些蛀虫派系里,都有不少人曾经担任过他的部下,少不得要给老头子几分面子。而公爵大人对皇室的忠心,也使得他成为了这个新派系确立起来领袖人物的不二人选。哼,我们这些军事学院出身的军官,都可以算是老公爵大人带出来的弟子了。老子算是一个特例,我给公爵大人当了六年厨子,然后又因为公爵大人看我天赋不错,就把我送进了军事学院里学习,老子又学了六年,加起来一共在老公爵大人身边待了十二年!哼哼,别的家伙,可都没老子这种福气。”

    夏亚对于鲁尔的自我吹捧毫无兴趣,却对阿德里克的事情颇有关心:“那么按你这么说,我们将军也算是这个派系之中的高层的人物了?”

    鲁尔的脸色却有些古怪,他摇了摇头:“事情不是这么算的……说起来也有些让人泄气,这军事学院培养出来的家伙们,大半都有些头脑古板得很。像老子这么又聪明又懂得变通的人才实在是太少了。有些家伙效忠皇室,有些家伙却只忠于自己的信仰,认为军人只需要保卫国家,而不应该局限于某一个派系或者势力个人……比如你们的那个阿德里克吧,明明是咱们鹰系的人了,可是大概是书读得人都傻了,居然和元老院的人走得近了起来,听说元老院正有意想让他成为下院的元老成员呢。”

    “元老院又是什么玩意儿?”夏亚有些好奇。

    “呃……元老院么……”鲁尔大概地解释了一通,土鳖听了,瞪大了眼睛也不知道发呆想什么了,过了会儿,土鳖忽然就咧嘴大笑起来,笑得如此欢畅愉悦的样子,让胖子颇有几分茫然。

    “你笑什么,小子?!”

    夏亚不屑道:“我笑你们拜占庭人做事情真是乱七八糟,好好一个国家,偏要弄那么多事情,简直就是脱裤子放屁浪费时间精力。”

    “……”胖子瞪大了眼睛。

    “可不是么?”夏亚冷笑道:“你们的那个皇帝,看上去是最大的,说什么都能做主,但一遇到军方,就得退让了。而军方呢,一般情况下给皇帝面子所以不开口,可一旦开口的事情,就一定能做主。至于那个什么元老院,弄那么一大批人,成天叫嚷这个那个,说那么多,却什么都做不了主。”

    胖子冷笑:“我可不明白这有什么可笑的么?”

    夏亚摇头:“当然好笑了!其实最简单的法子就一个:上下一致,就一个声音!一张嘴巴发出一个声音,这个声音说的话就是绝对权威的命令,一旦命令传下,不管是什么,上下全体必须一致服从!什么你说我说,弄那么多嘴巴那么多声音说话,一会儿你做主,一会儿我做主……累不累啊!”

    胖子一听,心中一琢磨(一张嘴巴发出一个声音,这个声音说的话就是绝对权威的命令,一旦命令传下,不管是什么,上下全体必须一致服从……)

    他脸色一动,笑道:“你说的那是绝对的独裁。我们拜占庭帝国虽然是帝制,但立国的精神也是不认同这种独裁制度的。”

    夏亚哼哼一笑,却仿佛若有所思道:“我倒是觉得,独裁……听上去好像很不错的啊……”

    第112章

    敲竹杠

    夏亚和鲁尔一行人进入了拜占庭帝国的疆土,穿越国境线后,先来到了位于北部边境不远的小城丹泽尔,这是一座常住人口勉强达到一万的小城,不过因为位置处于边境,常年的流动人口繁多,治安也显得混乱,不过边境的贸易给这座小城带来了不少活力。

    这次和奥丁人的战争,战区的临时军部就设在了这里。

    丹泽尔距离野火镇并不太远,骑马的话只需要两天的路程,如果快马赶路,那么一天一夜就可以到达。

    尽管只是一座小城,但是比野火镇的规模却足足大了一倍有余,宽阔高大的城墙,显示出了这座边境城市的部分军事作用——一旦战争来临,这座城市就可以立刻转化成为军事要塞。根据帝国军法,城墙是按照军事要塞的级别建造的,宽六米,高十一米,四角设置了棱角凸出的塔楼。

    土鳖第一次来到拜占庭,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城市,不由得眼睛就有些不够用,相比野火镇而言,这里虽然繁华程度显然超过了那个无政府的小镇子,穿戴着步兵铠甲辎衣的守城军兵,还有城墙上飘扬的拜占庭帝国皇旗,军旗,番旗。

    城市里的建筑明显都比野火镇要高大很多,走进了城里,土鳖几乎就没有停止转动自己的脖子,拼命的瞪大了眼睛四处观光。

    和野火镇相比,这里显得更加文明一些,街道上行走的人们衣衫略微鲜亮一些,服侍的风格也更加明显的带有拜占庭的特色:男人们大多穿着长长的亚麻袍子,长长的靴子略微翘起靴尖。那种将腰间裁减得窄窄的袍子最能体现出男人的强壮体魄,而街道上也随处可看见一些挟带武器的男子,有一些武士装扮的人,穿着廉价的皮甲或者铁质胸甲,佩带者武士徽章,只是这样的人数比野火镇而言明显少了许多。

    路边的各色商铺多了,铁匠铺多了,酒馆也多了,只是让夏亚奇怪的是,拜占庭的女人显然比野火镇要保守许多,来往的女子大多都在脑袋上套着斗篷帽,即是为了挡风,也同时遮挡住了脸孔,而身上的穿戴也相对保守一些。只有一些看上去衣衫华贵一些的女子,在侍从的簇拥之下,才会穿着丝绸的袍子出入一些成衣店或者脂粉铺之类的地方。

    丹泽尔城被军队占据了,城里到处可见穿着军中打扮的当兵的,战争既然结束,这些当兵的们仿佛就开始了休息,甚至路边的酒馆里不时的会踉踉跄跄的跑出几个喝得酩酊大醉的家伙,让夏亚看了,不由得皱眉。

    这些军纪松弛的家伙,在第十三兵团可是绝对看不到的。

    丹泽尔不仅仅城市规模比野火镇大了许多,而城市周边的面积也更加多元化。

    在城市的周边坐落了不少小型的村庄,那里覆盖了大片的耕地。丹泽尔城在行政上属于帝国北部的莫尔郡,而莫尔郡也是拜占庭帝国北部的一个颇为重要的产粮地区。更重要的是,这里依然还是属于帝国中央直接管辖,而没有被划入特玛军区编制——毕竟这里是边疆,虽然产粮,而且还有边境贸易的油水,可每次一旦和奥丁人开战,这里总是最先受到威胁。所以,军部里的那些蛀虫们,也没有谁愿意抢夺这块地盘。

    一句话……那些所谓的特玛军区的总督们,早已经贵族化军阀化了……

    战区临时军部的统帅是来自帝国军部的克拉克将军,这个家伙是一个坚定的特玛军区制度的拥护者,他本身的家族就在帝国的东南部拥有一个特玛军区,已经传承了两代。同时克拉克将军本人还在帝国军部里担任了重要职务。

    可当夏亚随着鲁尔来到丹泽尔的城中临时军部的时候,这位克拉克将军却并没有对夏亚露出多少敌意,虽然这个土鳖给军部里的军阀党们带来了很多麻烦。

    克拉克几乎是用一种极为草率的态度,给夏亚进行了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得授勋仪式,将一块金质的勇气徽章塞进了土鳖的手里,甚至没有按照礼仪亲手给夏亚佩戴上,然后连军礼都没有行,就在几个副官的簇拥之下匆忙离去——仿佛他担心在土鳖身边多停留一分钟都会惹上麻烦。

    授勋仪式的简单草率,让鲁尔都有些看不过去了。

    “妈的,如果来接受授勋的邦弗雷特那个小白脸,这个家伙一定会热情一百倍,还会请城里的贵族名流前来观礼,仪仗队奏乐,红地毯直接铺到大门口……你这个小子的授勋仪式,只怕是老子生平见过最草率的了。”

    夏亚却仿佛毫不在乎,他捏着那枚金质的徽章,土鳖的心中忙着盘算,这么一块金子到底价值多少钱……嗯,分量这么沉,应该是纯金的吧?

    临时军部的人不待见夏亚,夏亚倒是一点不在乎。反正现在算是……公款出差,一切的行程住宿饮食都有军部掏钱。

    临时军部拍了一个胖胖的军需官负责接待他们(是不是军需官都是脑满肠肥的样子?土鳖很疑惑。)

    夏亚对食宿方面干脆狮子打开口,住了城里最好的旅馆,要求送最好的饭菜和美酒——这些对方都爽快地答应了,甚至军需官还悄悄的塞给了夏亚一个袋子,里面沉甸甸的是二十块巴掌大的金饼!这么一块,就足够寻常的一户家庭几口人吃穿一年以上了!

    然后,几匹上等的战马就被拉到了夏亚面前,这几匹好马都是军部提供的坐骑。

    临时军部只有一个要求:你这个小子,吃了拿了,就赶紧滚蛋吧!

    夏亚在鲁尔的授意下,干脆把竹杠敲得砰砰响,又敲走了几套上品的骑兵铠甲装备,用拜占庭帝国南部一个著名矿区出产的上等软钢打造的软甲,分量轻便而防御力优越,这么一套软甲,平日里只有旗团级的军官才有资格配备——而且还必须是主战旗团才行!

    看着自己的扈从都穿上了这种昂贵的软甲,夏亚终于满意了。旁边的鲁尔叹了口气:“妈的,老子也是在军队里浑了七八年后才有资格穿这样铠甲的,你这个家伙,居然连扈从都这么奢侈了……”

    夏亚翻了个白眼:“敲竹杠的事情,好像是你教我的吧!”

    对方的态度很明显:你要什么都可以,但是请尽快滚蛋。

    夏亚也不含糊,捞够了好处,很快就拍屁股走人。

    等到离开丹泽尔城的时候,夏亚的两个扈从多多罗和索伊特都骑上了上等的战马,穿着昂贵的软甲,就连马上的马鞍和马镫都是只有高级军官才能享受的好东西。

    而夏亚就更不必说了,他穿着一套价值至少数百金币的骑士铠甲,这是一套骑士半身甲,属于轻装,每一片甲叶都是用精质的软钢打造,只有在要害的部位,比如胸口,背部和肩膀处,镶嵌了加厚的钢片。铠甲的造型是最标准的帝国骑士模样,虽然以夏亚现在的身份,穿骑士铠甲是一种越制,但是这次他立功甚大,得到一个封号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骑马一匹拉风的红色战马,这匹战马还是鲁尔帮他挑选的,根据胖子的说法,这样等级的战马,哪怕是在帝国的十三个兵团将军的坐骑里,也能稳居前五的。

    骑着如此上等的战马,穿着骑士轻铠,身后披着一条军部奉送的熊皮披风,而身后跟着的多多罗和索伊特的穿戴都远远超过了普通的旗团掌旗官,如果不知道夏亚的身份,只怕随便是谁都会以为是那个兵团的将军出行呢!

    而相比之下,和夏亚走在一起的鲁尔,这个货真价实的将军,却反而好像是夏亚的跟班了。

    本来夏亚还打算敲一辆好的马车来赶路,不过这一点,鲁尔却拒绝了。

    这个胖子居然用一种罕见的认真的语气告诉夏亚了一句话。

    “军人,不乘车!”胖子沉声道:“贪图享受的军人就不再是真正的军人!这是我的老师,米纳斯公爵大人告诉我的。”

    ※※※

    虽然莫尔郡不是特玛军区,但是帝国的农兵制度早已经进行了百年,离开了丹泽尔城,在沿途之上经过一些小的村落,依然可以看见一些穿戴着军兵服侍,却扛着锄头铲子在农田里劳作的农夫。每个村落都有一块空的操练场地,只不过农兵制毕竟是没落了,明显这些农兵们手里的武器早已经生锈,那些操练场上不少地方的杂草都有一人高了。

    离开了丹泽尔城之后,胖子的情绪明显有些古怪。他在丹泽尔的战区军部接到了最新的命令,让他务必于十五天内赶到帝都奥斯吉利亚,同时他第六兵团的统帅职责暂时让兵团第一旗团掌旗官代领。并且,鲁尔还被要求,作为这次战争的一线指挥官,亲自前往军部进行述职。

    据说,这份命令是在鲁尔和夏亚到达丹泽尔城之前的一天晚上用军部里专门的魔法阵紧急传送来的。

    第113章

    将军“不行”

    “很明显,老子的这个第六兵团将军算是当到头了。妈的,这次战败了,难道军部要老子当替罪羊么?不会把老子弄会军部去,然后扔到那个旮旯角落给个闲职挂起来吧……”鲁尔有些担忧。

    兔子将军的这些忧虑,夏亚是没法解答的,他也根本帮不上什么忙。

    不过本来两人的打算,反正回帝都述职,路上逍遥行走,就当是游山玩水了。可现在军部的命令,让鲁尔必须十五天内赶到帝都,这游山玩水的事情只怕是落空了。

    拜占庭帝国土地辽阔,从边境丹泽尔城到帝都,除非是快马加鞭赶路,否则的话,十五天的时间都未必够用,如果遇到道路坍塌或者封路之类的麻烦,恐怕更得延误。

    两人合计了一下,只能分道扬镳了。鲁尔要加快赶路,不能耽误时间,否则误了军令,这事情可大可小,现在的兔子将军正被军部的命令折磨得心中七上八下,也不敢造次了。

    不过夏亚却感觉,这个家伙多半是不肯继续和自己同行,被人看成是跟班吧。

    交待了一些路上的注意事项,比如军部下发的一路的通行文件,至于什么车匪路霸之类的,鲁尔就没有多交待了,以夏亚这个从野火镇里走出来的家伙——盗贼?别开玩笑了!夏亚不去抢别人,那些家伙就该偷笑吧。

    交待完了之后,双方在下一个路上遇到的小镇子分别,胖子带着他的护卫骑兵匆匆赶路离去。

    夏亚倒是不担心胖子会耽误时间——以兔子的名头和跑路的本事,这点应该没问题吧。

    手里有了钱,穿得又光鲜,夏亚开始了游山玩水的行程。

    他和多多罗还有索伊特三人,一看就是拜占庭帝国军方出来的,而且旁人看来,只怕还是什么兵团将军一级的高层,一路上打尖住店,都被如大爷一样地伺候着。

    夏亚算是生平里第一次享受到了权势的滋味。原本在野火镇,甚至是在军中,他觉得世界上最好的享受,不过就是每顿吃饭的时候能有一块烤肉,能有几壶烈酒,然后酒足饭饱,裹着羊皮毯子呼呼大睡——那样的人生,已经很幸福了吧。

    可这次出来,每到一个小镇子,守城的军兵一看见夏亚等人的装扮,远远的就站直了身体,将后背挺得笔直。哪怕是夏亚主动掏出军部发放的通行文件,那些守兵都是恭敬地行礼双手接过。甚至有的地方,夏亚都不需要出示通行证,直接纵马就冲进城门,守城的士兵也不敢阻拦,老老实实的列队站在一旁行礼。

    每到一处,他都是挑选最好的旅店入住,吃穿用住,花钱如流水——可问题是,刚刚走过两个镇子,这手里的钱就花不出去了!

    原来像他这种装扮的“大人物”过境,每到一个地方,什么镇长城守,守备将领之类的人物,立刻就得到了消息,而通行文件上写的又用词模糊,之说是战区军部的人,前往帝都奥斯吉利亚述职公干云云。一看夏亚的装扮,看他骑的马匹,旁人都认定了是非权即贵,只怕是什么帝都里的军方豪门子弟吧。这样的人物过境,岂有不好好招待一下的道理?

    虽然未必谈的上是什么巴结,但是按照官场的管理,这么一个颇有身份的人过境,如果自己不招待,反而落下人口舌,只怕无意之中得罪人都不知道。所以沿途的官场军队中的头头们,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就让土鳖享受到滋味了。

    但凡他入住一家旅店,立刻就有当地守备军方或者是当地行政官员派来的人把所有一切开销花费给付掉了,而且讲明了不允许再收这位大爷一个铜板!

    甚至就算是夏亚离开的时候,当地的首脑也会派上一队人沿途护送。

    拜占庭的农兵制已经遍布全国,临时抽调出一队农兵来沿途充当侍从——这位大人物虽然是武将打扮,但是谁知道他是不是真有本事,反正那些军阀世家里颇有草包级的人物,又只带着两个扈从就敢出行,万一路上遇到几个不长眼的蟊贼,伤了这位大爷一根头发,岂不是惹来的无端是非?

    住有人接,行有人送,哪怕是赶路途中,前面也有人开路,夏亚倒是十足威风,当真摆起了几分大爷的滋味。

    随从的多多罗心中偷笑,心想这些家伙如果知道,这位“大爷”现在还是一个无品无级的骑长,只怕会把肠子都悔青了吧。

    夏亚从前是没有享受过这些,这次忽然享受到了,不由得有些飘飘然的感觉——妈的,人生如此,才真叫有滋味吧!

    走了七八天,才不过走了不到四分之一的路程,看着样子,只怕到了帝都已经是开春之后的事情了吧。

    从前最喜欢吃的烤肉,夏亚也渐渐失去了兴趣。现在他迷上了一种拜占庭帝国的特产:用一种南方生产运送过来的上等的香叶,一片有脸盆那么大小,将细嫩的羊肉和鱼肉切成一小块一小块包裹在其中,配以上等的香料,然后放在锅子里用细火慢慢蒸出来,叶子的清香完全浸透在了肉里,吃上一口,满口留香,然后配上一大杯鲜红如人血一般的葡萄美酒……

    这样的饮食,第一次吃的时候知道了价钱,险些让土鳖把眼珠子都瞪出来了!

    六个银币一份?!放在从前六个银币,足够土鳖吃穿一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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