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启蒙读书
罗振玉在同母兄弟五人中,排行第三,上还有长姊。他生而体弱,三岁始免乳,四岁始从长姊学字,次年入家塾前已识字千余。塾师山阳李泯江(导源)是一位老拔贡,也是他父亲的业师。
罗振玉自幼多病,从七岁起,更常发项间腺肿,甚至水浆不得下咽,所以虽然五岁开始读《诗经》,六岁开始读四子书,但到十三岁才读毕《诗经》、《易经》和《尚书》,十五岁始读《礼记》、《春秋》。其间还读了唐宋诗词,并学作诗文短论。十五岁,在读书的同时开始自学篆刻,没有老师,用百枚制钱从旧货商手中买下一方汉铜私印,反复摹刻,已显露出对古文物的兴趣。
虽然由于罗振玉多病,塾师授读进度较慢,但当时祖母家教很严,非病卧床褥,就得入塾随诸兄读书,所以他对诸兄的功课倒往往能默记、理解,而且能勤于思考、提出疑问。如塾师讲《诗经·小雅·四月》“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先祖匪人,胡宁忍予?”的第二句,说诗句反映古人的质朴,如果现在直斥先祖不是人,是不可以的。他提出质疑,以为和《鄘风·柏舟》的“母也天只,不谅人只”相近,是说先祖也是人,人莫慈于祖父,怎么会忍见子孙苦厄呢?老师大惊,认为这个七岁孩子的理解,确实比自己照字面的解释更为贴切。还有一次塾师解释“具曰予圣,谁知乌之雌雄?”说人都认为自己圣明,而实际究竟如何,就像乌之雌雄一样难辨。他问为什么单举乌鸦作比喻。老师反问他的看法,他说:鸟兽雌雄往往可以从毛色得知,如鸡凫,雄性较为鲜艳;乌鸦雌雄毛色无异,遽然不能下断语,就像人之圣明与否不能一见而判定一样。老师很赏识他的回答。八岁,端午节随塾师与叔父入市,由于祖母轻易不让出门,第一次看见工人锻铁,不知做什么用,老师告诉了他。叔父接着出“铁打铁”三个字命他应对,他答道“柯伐柯”;叔父怀疑不是他自己想出的,命再对,他答“人治人”。由于聪颖过人,他的见解每每使长辈惊异。祖母分外看重他,父亲更对他抱以很大的期望,希望他能通过科举走上仕途。老师说他的前途必然远大,只是体质太弱,督课不能太严,所以把课程进度放慢,让他多自学。这种自学习惯的养成,对他一生治学也是不无益处的。
2.2 应童子试
光绪七年(1881年),罗振玉十六岁,开始学作八股文。三月,长兄、次兄返上虞县应童子试,这时他的八股文仅能成半篇,也随着去观场。到了杭州喉病大发,近两旬水浆不进,恰值孝贞皇后丧,试期延至五月,才得以参加。榜发,入县学第七名,长兄为第二十四名。
这次县考本意是观场,并未想到科名,不意学使太和张霁亭(沄卿)很赏识他的经诂卷,欲置第一,又怀疑不似童子手笔,拆弥封见年仅十六,愈加怀疑,正场提堂面试,取经诂卷命当面讲解,才解除怀疑。学使勉励说:“予历试诸郡,未见才秀如子者,然子年尚幼,归家多读书,以期远到,不必亟科名。”次年与兄同赴乡试不中。光绪十四年(1888年),遵父命从山阳杜宾谷(秉寅)学作八股文,由于一篇得意之作,文字之佳深得老师赞许,却不合八股文规范,从而对科举丧失信心。这一年勉强应试,又不中。此后,再不曾下场了。十年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戊戌变法,湖南巡抚义宁陈右铭(宝箴)积极招揽人才推行新政,曾举荐罗振玉应经济特科,但不久变法失败,经济特科事中止。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经济特科复开,鄂督张之洞、邮传部尚书长沙张文达、法部侍郎归安沈子敦(家本)、漕运总督贵阳陈筱石(夔龙)均保送他为经济特科人员,沈子培写信告诉他“沈侍郎保特科七人,以大名冠首”,“侍郎慕向之意,在今时亦难得也”。但是第二年年初,由于为母亲守丧,终未去应试。
十六岁,童子试的顺利通过,并没有打开他通向仕途之门,但那年杭州之行却大大开阔了他的眼界,远比考中第七名秀才更为重大的收获是为日后的学术活动奠定了第一块基石。
在杭州,他与仁和王同伯(同)参观了郡庠,看到宋高宗写的《孝经》刻石,堂壁上还刻着清代经学和金石学家阮元摹勒的《石鼓文》。这些都深深吸引了他,他还手拓了一份《石鼓文》。游西湖,看到山上更多的唐宋题刻,摩挲流连不忍离去,访求墨本却不可得。第二年,他开始赁碑校读,也许这一想法正萌发于西湖诸山间。杭州之行还使他得识前辈学者,在郡醉经堂书肆,得遇乌程汪谢城(曰桢),这是一位饱学知名的老者,能诗而且精通历算,当时为会稽教谕。两人在书肆谈了几句就很投契,老者对少年罗振玉大加勉励推重,还把自己辑刻的《荔墙丛刻》送给了他。在旅舍,又遇当时以收藏古砖而著名的桐城吴康甫(延康),求其著作,被告知还没整理成书,但获赠了四幅古琴拓本。
在杭州北归的路上,父亲的挚友萧山单棣华(恩溥)与他们同行。一日,谈到读杜甫、陆游诗,被问到最喜欢的是哪些诗句。罗振玉答杜甫的“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陆游的“外物不移方是学”和“百家屏尽独穷经”。单棣华赞扬说:“此子异日未可以儒生限之。”他乘机请将陆诗写作楹帖。这诗句几乎成了罗氏的座右铭,很多年以后,曾写成篆书联,送给他的弟子柯昌泗,遗墨今发表于台湾版《罗雪堂先生全集》第一编,题给“燕聆仁弟”。
2.3 承乏家事
1917年,罗振玉在《处理淮安家务谕福成》中谈到,自己自十六岁承乏佐母理家,备尝艰苦的往事。纵观其一生,后来学术成就的取得,与这一段生活经历是有密切关系的。罗氏在《集蓼编》和《上虞罗氏枝分谱》中都记述童年时代是生活在春风化雨中,祖母主家政,“御下及训子孙以礼,未尝有急言遽色,而上下莫不严惮”,祖母不允许家中有争诟非礼事,也不让家人随意外出,尽力创造一个与外界隔离的、和煦宁静的环境。但随着子孙的长大,人口日多,薄产日难维持生活。他的父亲于光绪初年与同乡集资在清河县经营典当之业,由于委托的经办人不善经营,两年亏损两万金。这时叔父适选浙江遂昌教谕,于是析产赴任。典当闭歇,债务日重。光绪七年(1881年),即在县试结束返淮安后,他的父亲接到署江宁县丞通知,前往就职避债,命罗振玉协助母亲主家政。从此岁,他承担起接待债家、奔走衣食的责任,生活在春风化雨中的童年成了遥远的记忆。
父亲就职前将债单交给他,还让他与司田租者接洽。这时的田产,只能偿还债务的一半,而母亲则因为田产是祖母辛苦手置,无论如何不肯出售。但每年的田租收入还不够欠债利息的一半,以至债主日日来催,有的携家坐索,累月不去。这一切不能不使这平日足不逾书塾的少年常常“汗出如浆”。
不仅如此,当父亲避债外出时,子女们已渐次长大成人,到了婚嫁年龄。先是长兄、次兄均幼聘清河王氏女。光绪八年(1882年),即罗振玉协助母亲主家政的第二年,媒人来催娶,不能不答应。冬天,典当筹款办定喜事,生活费都用尽了。除夕之晨,母亲来告诉他,岁暮祭祖还无从筹办,罗振玉急出奔走借贷,傍晚,借得四千钱(制钱四吊),才算过了年。次年,长姊出嫁。以后,嫁娶之事,一两年就有一次,使家庭经济愈呈拮据。而且每当有婚嫁,债家索债更急,在他迎亲的那天,债主中有一芮姓老妪,竟当门诅咒。母亲以礼请入,待为宾客,诅咒方止。
除了婚嫁还有丧葬。光绪十二年(1886年),二十四岁的长兄病殁,由于经济窘迫,难以入殓,罗振玉的妻子范氏拿出陪嫁的金饰,易六万钱,才算办了丧事。家人赞叹范氏明大义,却引起富家出身的长嫂王氏不满,认为是“市恩沽誉”,大家庭中的矛盾日益暴露。光绪十六年(1890年),祖母方氏卒;光绪十八年(1892年),妻子范氏也因为产后蓐劳而卒。一连串的不幸不仅使经济生活雪上加霜,而且大家庭的裂痕、亲属的去世,尤其是贤俪由于疑谤横生、多愁屡病而亡,给他心灵带来深深的伤痛。他在《悼亡》(六首)诗中写道:
填膺幽懑向谁伸,往事寻思总怆神。从此蘧风庐雨夜,牛衣对泣更何人。
卿从黄壤归真去,我亦长征拟远游。最是双珠难位置,彷徨终夜与谁谋。
表达了“腹悲何日已,凄绝只心知”(《内子亡后百日赋》)的心情。
正由于这一切,罗氏在《集蓼编》回忆说:自佐母主家政“毕生忧患自此始矣”。然而,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忧患、艰辛也是一种历练,它能锤炼坚韧的品质,培养才干,开启智能。例如在淮安时,罗氏为补助家用曾为人刻印,订有“陆庵仿秦汉篆刻润例”[1]其后人继之,渐成一派。罗氏在《答人问刻印书》[2]中主张“刻印以摹古印为第一,犹唐人学书从油素双勾及响拓殆正相同,但汉人印多铸成,凿者惟私印及官印之急就者耳,故学朱文印以秦玺为佳”。他对诸家印谱加以评论,首推吴氏《双虞壶斋印谱》代表了古文字学者兼篆刻家的一派。又如罗氏于1896年“出门谋食,一肩行李,他无长物”。[3]开始是与蒋伯斧创建农报馆和东文学社,后来举私债“一身兼报、社两事,财力之穷,一如予之理家,同辈赞予果毅,且为予危,其实此境予所惯经也”。以后,经济情况好转,却有搜集古物的癖好,每每节衣缩食购置古器物和书画、碑帖,遇到印书、抢救大库史料等大宗急用,往往要举债或出卖藏品。罗氏一生不仅著作等身,而且辑印了大量古籍,正如王国维所说:“国家与群力所不能为者,竟以一人之力成之。”有人猜测这是因为他有莫大的财力,而当时朝夕共处的知情人王国维却写道:在“流寓海外,鬻长物以自给”之时,“旅食八年,印书之费以钜万计。家无旬月之蓄,而先生安之。自编次、校写、选工、监役,下至装潢之款式、纸墨之料量,诸零杂烦辱之事,为古学人所不屑为者,而先生亲为之。”这道出了罗氏学术成就取得的重要原因,而其形成则植根于艰辛的少年时代。
2.4 劬学与交游
家政的重担不能窒息对学业的追求,十六七岁的罗振玉,白天要应付债主,奔走衣食,只有在夜晚读书。每天准备好满满两盏灯的油,总要用尽才睡。由于每日睡眠太少,一年后,患了严重的失眠症。后来迎娶了比他大一岁的范氏入门,生活比较有规律了,失眠症才渐愈,但在贤淑妻子的支持下仍经常夜读。《集蓼编》中写:当时小仅方丈的书斋,别置小榻,每夕夜读,妻子总要先帮他整理书案,自己持衣在旁缝纫,“儿啼则往抚之,予丙夜就寝,淑人必为予整书卷、理衾枕,始伴儿眠,往往匝月不通一语,恐妨予读也”。
在淮安的那些年,读的书大多是借来的,而引他入门的一部书,却是父亲以三十千钱给他买的《皇清经解》。光绪八年(1882年),他与兄长同赴乡试,归途绕道江宁省视父亲,于书肆见到《皇清经解》,引起很大兴趣。书中汇集清代学者经解,共一百八十八种,千余卷,是摹勒《石鼓文》的阮元辑刻的。当时自己无钱购买,父亲知道后,满足了他的愿望。书到手,他如获至宝,归后,按计划每天读三册,一年间一字一句地将书读了三遍。他在《集蓼编》中回忆说:“闻先辈言,读书当一字不遗”,所以“虽观象授时、畴人诸书读之不能解,亦强解之。予今日得稍知读书门径,盖植于是时也”。
在读经史的同时,他深感古碑刻对经史考订的意义很大,因而很重视这些物质文化资料。十七岁乡试之行的另一项重要收获,就是在扬州买到仪征张氏榕园藏石拓本十余纸,这是他一生收藏墓志拓本的开始,对碑刻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将其用于经史考订之学,就是从这里起步的。
首先校勘《金石萃编》,这是清代重要金石著作,王昶著,共一百六十卷,收录秦至宋、辽、金碑刻达千五百种,还有一些铜器和其他铭刻。内容包括:铭文、考释或前人题跋、按语。内容丰富,但有一些讹文、误字、漏字。当时家无碑刻拓本,又无力购买,就赁碑校读。当时山东碑帖商人刘金科常带山东、河南、陕西碑刻拓本到淮安贩卖,租赁每份二十钱。从光绪九年到十一年(1883—1885年)共赁碑八百余通,与长兄振鋆共同研读。罗氏后来回忆说:当时兄弟二人各居东西二舍,每夜在青油灯下疾读,煤染于手,十指尽黑,摩挲倦眼,面目亦黝然而墨,二人相顾不禁哑然失笑,就这样涤荡了平日的抑郁忧愁。在长兄去世的第五个周年,他曾请人画《赁碑图》,自己写了《赁碑图记》,编入《面城精舍杂文》甲集,追忆这一段生活经历,寄托对长兄的怀念,“且以志寒士为学之非易也”。
在这几年中,长兄完成了《碑别字》五卷。长兄去世后,随着所见碑志的增多,又一再进行了校补,罗振玉曾让三子福苌随时将所见新字补于书眉,后成《碑别字补》五卷。1928年将正续两编十卷合刊为《增订碑别字》五卷时,距离长兄著作《碑别字》已四十三年了。而他自己,通过赁碑校读完成了《金石萃编校字记》,对照碑文将《金石萃编》失录的字补上,讹文误字予以补正。还有《寰宇访碑录》是清代大经学家孙星衍和邢澍合撰的历代石刻目录,收录周秦到元代碑刻八千余种,注明书体、立石年月等,是很有用的目录书。后来赵之谦又作《补寰宇访碑录》。罗氏通过赁碑校读,作《寰宇访碑录刊谬》一卷,二十八岁再作《补寰宇访碑录刊谬》一卷和《再续寰宇访碑录》二卷,以后还有学者不断续补、校勘,使《寰宇访碑录》逐步得到丰富和完善。
赁碑校读过程中罗振玉还作了《读碑小笺》、《存拙斋札疏》,均成于十九岁(1884年)。《读碑小笺》主要是以碑刻证经史,收笔记九十九条,除了订正《金石萃编》十九条外,订正涉及的书有段氏《说文解字注》、《集古录》、《金石录》、《中州金石记》、《字汇》、《正字通》、《宝刻类编》、《授堂金石跋》、《关中金石记》、《曲阜志》等二十余种,反映当时他已读了很多书,而且能融会贯通。《集蓼编》写在淮安时“平日就人借书”、“日必挟册出入”决非夸大之辞。《存拙斋札疏》是集小小考订,如证《论语》“温故而知新”的“温”即“蕴”字,《礼记·中庸》“素隐行怪”《汉书》引作“索隐”,乃“素”“索”古字通用。清代经学大师俞樾曾将其中的一些考证摘入《茶香室笔记》。就像童子应试时学使张霁亭怀疑试卷并非出于一少年之手一样,《存拙斋札疏》再次被误认为出于名宿。后来,有人把该书送给著名学者汪梅村看,汪梅村为之作《跋》,称“其书不盈一卷,而考证极多精核”,“君贫笃行,敏于著述,年才弱冠,斐然有成,后来之彦,非君莫属”。这两本小书是罗氏著书之始,由妻子范氏脱簪珥刻行。
从十九岁开始著书到二十九岁,十年间著作近二十种,有的在他此后的一生中还不断增补、完善。熟悉他这一时期著作的学者,如张舜徽教授曾评说,这些著作“内容极为广泛,而他的治学严谨、考证精审,是承乾嘉学者们的学术风气一脉而来的”,“在很年轻的岁月里,就已成为清末学术界的知名人物了”。
罗氏早年在故乡淮安期间的学术活动,还得到一些志同道合的友人支持。
光绪九年(1883年)冬天,罗振玉结识了周至路山夫(岯)。路山夫出身翰苑世家,以荫子得官做到知县,由于不肯逢迎上司,被劾罢官,流寓淮安,筑屋于郡城东北隅,因在边高士(寿民)苇间书屋之西,就称“苇西草堂”。他有学问又有收藏,生于道光十九年(1839年),比罗振玉年长近三十岁,但二人谈起金石考订之学却很投契,从而订忘年之交。“遂晨夕过从,无闻寒暑”,稍后,常会于草堂的还有丹徒刘梦熊、刘铁云兄弟,山阳邱崧生,吴县蒋伯斧等。在草堂或“各出金石书画相娱乐,或剧谈痛饮抽毫赋诗”。[4]
罗氏与山阳邱于蕃(崧生)订交是在光绪十四年(1888年)二十三岁时。邱氏出身诗礼世家,家境也不错,有先世的遗产足以自赡,但因不善治家,随着子女婚嫁,家道日益衰落。在淮安时,他们不仅一起谈学,邱氏对罗氏经济困境的解脱,也给予过帮助。
罗氏自长兄病逝,家计愈加艰难。祖母说,死守祖产不忍割舍,志虽可嘉却未免太愚,应割产一半还去急债,得脱身出门谋生才能打破僵局,使家庭有复兴的希望。但当时米价极贱,田更难卖,想通过父亲在外谋职,也未找到门路。后来,还是邱于蕃推荐,应山阳刘氏馆为童子师,每年酬修两万钱(约合白银二十两)。三年后,移馆邱于蕃家,再一年又移馆刘家,教授刘梦熊、刘铁云兄弟之子,岁收增至八万钱。由于当时的物价贱,这笔收入对一个债务重压下的家庭是不小的帮助。罗氏家庭困境的缓解,第一步是在邱氏帮助下迈出的,这是事实。然而有一种说法流传颇广,如溥仪在《我的前半生》就说罗氏在邱家教书时,将其百数十件唐人写经及五百多件唐、宋、元、明字画席卷而去,因此发了家,却是无稽之谈。罗继祖在《永丰乡人行年录》中进行了剖析,特别指出:唐人写经是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在甘肃敦煌始被发现,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年以后,大量流出国外,才逐渐被国人所知;罗振玉于邱家为童子师是在光绪十九年(1893年),初见敦煌卷轴是在宣统元年(1909年)赴日本考察农学归国返京,与伯希和相见时,伯氏告知石室尚有卷轴约八千件,以写经为多,由此罗氏奔走于学部和京师大学堂,致力于将“唐人写经”等购至京师;而邱于蕃卒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完全不可能家藏“唐人写经”。可见这种说法缺乏基本的历史常识。而且从《永丰乡人行年录》中可以看到,罗、邱的关系决不仅仅是西席与东家,而有终其一生的友谊和交往。如:
1888年,订交,罗氏得山阳阮吾山(葵生)《风雅蒙求》稿本,“以示路山夫与于蕃,路、邱各作序、跋,醵金刻行之”。
1889年夏,“以所藏明仿宋庆元晁氏宝文堂本《具茨集》赠邱于蕃”。
1890年正月,馆于山阳刘氏,“邱于蕃所推荐也”。
1891年,“有李氏者藏五代杨吴李涛妻志石,扬州浚漕渠所得”,后“移石至邱于蕃家,乡人与吴县蒋伯斧亲施毡墨”拓之。该年还常在一起作诗联句。
1892年,妻子病逝,愁苦中邱于蕃等友人时邀为文酒之会,曾留下步韵和遣怀之作,有《闷坐书怀呈邱君蔷庵》等。
1893年,馆于山阳邱氏。次年移馆刘氏,仍有交游。
1895年,存诗有《有感事步邱蔷庵韵》(七律)二首。
1898年,在沪创东文学社,举邱于蕃任校务。
1905年,邱于蕃卒,年四十八岁,罗氏为其作墓志铭,叙其平生抱负。还提到“及今年夏,君以益贫且病,将归淮安,邂逅于沪渎”,“乃不数月而遽死矣”。[5]
由此可见罗氏非但不可能从邱家“席卷唐人写经”,也不可能“席卷”其他财物字画,这是没有疑义的。
蒋伯斧,家境小康,中乡试后父丧,定居淮安读书养亲。他和罗氏同庚,关系更为密切,交谊“垂二十年,出入与共,方在淮安寓居,过从无虚日”。[6]后来一起在上海办农学社,一起到广东参议学务,到苏州办师范学堂,同在学部授二等谘议官。因而是“在上海居比舍,日数见,当世贤达以人才询予者,必举君以应,故予客粤中、客吴下皆与君偕,出则连轸,居则接席。及君来京师,住予家者半岁……”蒋氏卒于1913年,罗氏为之撰写了墓志铭。
在刘氏兄弟中,罗氏较早熟识的是刘渭清(梦熊),他懂法文,醉心西学,不愿为官而闲居淮安。1895年邑中拟开西学书院,曾聘他教授外文、算学。罗氏同刘铁云的交谊始于光绪十七年(1891年),当时山东河患频繁,山东巡抚的幕僚中,多援引贾让不与河争地说,主张放宽河身。上海筹赈绅士施少卿,更拟用海内赈灾之款收购河边民地。罗振玉以为不可,作《治河论》五千余言,拟投报社以警当世。刘渭清得见文稿,寄给在山东的刘铁云,铁云读后大喜,将自己所作《治河七说》送给罗氏,附信说:“君之说与予合者十八九,群盲方竞,不意当世尚有明目如公者也。”[7]1894年,刘铁云回乡守丧,两人才相见。当时正值甲午战前,友朋相聚常论及时事。1915年罗振玉在《五十日梦痕录》中回忆道:
时诸军皆扼守山海关,以拱京师,予谓东人知我国事至熟,恐阳趋关门而阴持旅大,以覆我海军,则我全局败矣。侪辈闻知皆相非难,君之兄且引法越之役法将语,谓旅大难拔以为证。独君意与予合,忧旅大且旦夕陷也。乃未久竟验,于是同侪皆举予与君齿,谓二人者智相等,狂亦相将也。
尽管罗、刘二人性格不同,但不少见解一致,特别是都有“好古癖”。刘铁云对古文物有相当高的鉴赏力,收藏范围广、数量多,罗振玉在同一篇回忆中,曾念念不忘地说“予之知有殷虚文字,实因丹徒刘君铁云”。也许正因为这些共同语言,使他们有较深的交谊,并成为儿女亲家。
淮安时代的交游在罗振玉一生中是难忘的,后来他在《题小像》[8]一诗中深情地回顾道:
少年意气正纵横,何事呼朋共耦耕。
种树书成谁乞稿,海滨回首不胜情。
注释:
[1]罗继祖:《庭闻忆略》,第10页。
[2]见《贞松老人外集》卷三。
[3]《甲子岁谕儿辈》,见《贞松老人外集》卷三。
[4]《路府君(岯)墓志铭(并序)》,见《永丰乡人甲稿》。
[5]《邱君崧生墓志铭》,见《永丰乡人甲稿》。
[6]《蒋君黼墓志铭》,见《永丰乡人甲稿》。
[7]《五十日梦痕录》,见《永丰乡人甲稿》。
[8]《贞松老人外集》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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