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来了传票,有人把公司告到法院去了。柳若村拿着传票在手中,摆来摆去地玩弄着,笑眯眯的样子。明玥看清了柳若村手中的传票,不解地说:“去法院好玩吗?还笑呢!”
柳若村说:“不好玩也得笑,为这点事还能哭啊?”
柳若村将事情的前因后果大致向明玥作了介绍。把鸿星公司告上法庭的是一位外省作家,案由是鸿星公司把他的小说私自制成了手机小说,通过手机进行传播。这次应该是法院第三次开庭了,具体情况他一直不太清楚。公司运营以来,一些业务总会触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侵权问题一点也不稀奇,几乎每个同类公司都可能发生。柳若村说:“官司虽然由律师替我们打,但是老总指示我们明天一定要去旁听,积累积累经验,你也长长见识去吧。”
以明玥的直觉来判断,鸿星公司必输无疑。
明玥说:“这事会不会对公司的信誉造成影响?”
柳若村说:“我看无关大局,一个小官司而已。”
制作手机小说是公司业务之一。明玥就曾被柳若村拉过差,帮他编辑过两篇手机小说。所谓编辑手机小说,就是把柳若村指定的一些杂志拿过来,仔细地阅读一遍,找出一些可读性强的小说,检查和改正错别字之后,送到业务部工作室去制成成品,就变成手机小说和彩信小说了。每下载一篇只需2元钱。
第二天,法院开庭前,肖部长也来旁听了,明玥坐到柳若村和肖部长中间。
那个作家亲自到庭,和自己的律师坐在原告席上。被告席上只有一个人,那是鸿星公司委托的律师。
明玥认真看了看那位作家,又黑又瘦,与一个乡下农民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开庭之前,明玥已经从柳若村嘴里了解到一些情况:作家工作和生活的地方离这里有好几千里,打这个官司确实不易,单是通过网络、电信、工商等相关部门寻找侵权的鸿星公司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据说为这官司,作家已经负债二十多万,家中还有瘫痪在床的妻子,子女也因交不起学费而面临辍学。按照柳若村的推测,这位作家一定是想钱想得疯了,以为信息公司可以一下子赔偿他一二百万呢,世上哪里有这样便宜的事?
这次开庭距前一次开庭已经过去了近三个月,以前双方总是围绕着一些问题争来争去。这一次,事实和结论似乎已经很明朗,鸿星公司的律师也愿意接受调解,但前提是只能赔偿500元钱,多一分钱也不行,这是考虑到作家子女面临辍学的问题,从人道的立场出发决定的。作家气得嘴唇发抖,这与他提出的近百万的赔偿要求相去甚远,而且有侮辱人格之嫌,他当然不会同意。作家的要求不能说是没有依据,那是按照网络公开的读者下载数据,又从相关服务器进行取证后,经过精心测算才提出来的赔偿要求。当然如果调解不成,就只得由法庭进行判决。
被告律师此时忽然出示了一张500元钱的收据,态度明确地表示:如果作家不同意接受500元钱赔偿,公司将不再愿意主动赔偿一分钱,静候法庭判决。
被告律师认为,他出示的收据是当初发表作家小说的某杂志社开出的,具有真实性、合法性,是有效证据,这表明杂志社已经将手机小说的制作权转让给了鸿星公司。被告律师又出示了一本旧杂志说,杂志社同样拥有这篇小说的版权,我们已经购买了制作手机小说的版权,不存在侵权。杂志的扉页上明确刊登着这样的声明:本刊已被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其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作者如不同意被收录传播,请在来稿时说明。
刊物与收据呈送到法官手上,情况便急转直下了。
原来振振有词的作家欲哭无泪地捂着脸,深深地叹口气道,早知如此,还不如安心写几篇小说赚点稿费啊!
作家的律师则表示,他们对被告的两份书证有疑义,将远赴杂志社进一步取证,以赢得应得的权益。
看着沮丧、愤怒、无奈的作家,明玥心中涌出一股深深的同情。
出了法庭,柳若村有事先走了,肖部长和明玥一路步行。明玥觉得有好多天没和肖部长这样走走了。
想着那贫困的作家,明玥忍不住问:“咱们这方的律师那个收据为什么不早点出示呢?”
肖部长嘴角挂上一丝不易察觉的笑。“你以为那个收据早就有的吗?那是一个月前公司刚跟杂志社联系上。杂志社多了五百元钱收入,不要白不要,他们何乐而不为?至于收据日期,当然是做过手脚的。”
明玥更加觉得那个作家可怜了。作家还准备去杂志社取证呢,可杂志社距这个城市、距作家生活和工作的地方都有两、三千里,这样来回跑着,究竟能取到怎样的证据?
按照肖部长的介绍,这样的官司公司不止经历过一次了。现在是网络极度发达的时代,侵权的条文明明白白,但侵权的事情却屡有发生,而且多如牛毛。一场官司下来,信息公司最多赔点小钱完事,与赚的钱相比,也就是九牛一毛,倒是原告得不偿失,他们请律师、来回路费、取证都要一笔很大花费,有人甚至倾家荡产,诸多无奈早把他们的意志拖垮了,多数原告为此伤神,告着告着就中途撤诉,自认倒霉了。
如果说公司被人告上法庭是件头疼的事,那么更让人头疼的事还在后面。
这天,老总忽地来到公司,把大家带到会议室,看起了电视新闻。
新闻节目是重播。看着新闻画面及主持人解说,大家都吃了一惊。
前天公司来了两个人谈业务,大家都以为是大客户送上门了,谁也没留意,几个部长还和人家聊起了天。万万没有想到,那两人竟然是暗访的记者,那画面是用微型摄像机拍摄的。
电视上,肖部长跟人家说:“我们公司短信群发系统很不错的。”
记者问:“一天能发多少?”
肖部长说:“这个不好说,上千万条吧,上亿条也能发。”
原来,鸿星信息公司一直用手机群发短信的形式来为商家做广告,早先的群发软件每个Modem每小时只能发送600条短信,而本地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的软件群发系统流量则很大,目前鸿星公司利用一家移动分公司和联通分公司的平台发送短信广告,一天可以发送高达几十万条、几千万条甚至上亿条的短信。
这方面的情况明玥已经听柳若村说了。鸿星公司与那家移动公司业务部的白总所签的合同,正是这方面的业务。柳若村给明玥算过一笔账:公司付给移动公司业务部的租金很低,低到难以想象的地步,平均每条短信不会超过0.1分钱,而公司的广告收入却能达到每条短信5分钱左右、每条彩信8分钱左右,如果鸿星公司每天发送一万条、一百万条乃至一千万条、上亿条短信或彩信广告,那是怎样一个概念?明玥大略算一下,还是被这个数字吓傻了。但柳若村嘱她,这些情况只有高层和部门主管清楚,不宜让其他人知道的。
鸿星公司的垃圾短信已经被手机用户多次投诉过,但公司高层置之不理。
假扮大客户的记者似乎对手机用户订购业务的数据不大相信。业务部的负责人解释说,鸿星公司开展的是引导消费和推荐消费,向用户发送语音通知或短信通知以后,如果用户愿意订购服务项目,只要回拨电话或回复短信就行了。
记者问:“这些手机用户都是心甘情愿地订购业务吗?”
负责人笑笑,毫不隐瞒地说:“我们进行了自动设置,只要用户回拨了电话或回复了短信,订购关系即刻形成。”
由此,电视新闻上出现了记者在街头对手机用户的随机采访。几个用户都很无奈,也很生气。一位白头发的老人摇着头对记者说:“我这手机只响了两声,还以为是我儿子打来的呢,我就回拨过去了。这下可好,一个电话硬是扣了我三十元钱。去移动公司大厅询问,人家说我向一家信息公司订购了一个月的科技常识服务,这是哪跟哪的事啊。”还有一位女孩说:“收到信息,说是朋友为我点了歌,让我回复收听,结果歌没听着,二十元钱话费没了!”
电视主持人很肯定地下了一个结论:很显然,这类声讯信息公司的所谓“订购”业务,完全是一种欺诈消费……
这一回,公司在电视里狠狠露了一把脸。这个脸露得太大了。
看完电视,老总严肃地对大家说:“今后,凡是涉及到公司业务的事,特别是公司的商业机密,绝对不允许向外透露半点,否则,立马走人!”
老总说得坚决,显然很生气。
肖部长的脸色虽然看上去很凝重,但处变不惊,明玥知道她早就料到自己有这么一天了。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