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姓名:陈剑华
录取院系:法学院
毕业中学:广东省珠海市第一中学
老家方圆十里,周边三十几个村庄,十多万人口,有史以来还没有学子考上北京大学。这个历史纪录,今年终于被我女儿打破了。好友亲朋的一阵阵祝贺,一声声夸奖,真令我感慨万千,一幕幕往事又再一次浮现在我眼前。
我和妻子是改革开放后较早进城的农民工,女儿从咿呀学语、蹒跚举步时便被抛在老家让我父母抚养。她六岁那年,我回老家,门口那棵一丈多高的巴勒树,只见她双手向树干一抱,两腿往下一蹬,腰向上一伸,便爬了上去。她又一个“蝴蝶展翅”,从这一枝便又溜到那一枝,整个身体有如吊在树上的钟摆,不停地东摇西荡,她却从容不迫,镇定自若。树上所挂的巴勒果,每一颗都留有她检验生熟的指甲痕。她还学会了捕鱼,偶尔从田间灌渠里抓回泥鳅、鲫鱼、虾蟹之类,和上酸菜,放在锅里一煲,爷孙们吃得津津有味。她不穿衣衫,只穿个裤衩,成天光着膀子,晒得黑不溜秋,跟非洲小孩差不了多少。吃午饭时,她端起碗稀粥,只听见叽里咕噜几声响,一碗稀粥便落到肚子里,碗筷往桌上一搁,像有什么大事没做完似的,屁股一扭,便又跑出门去了。
“明年可以送她进学校关禁闭了,省得天天要喊破喉咙。”老父亲望着我女儿远去的身影,无可奈何地摇着脑袋。
我心头蓦地像打破了个五味缸,顿感酸甜苦辣咸。我的童年又在女儿身上重演了。有道是知子莫若父,女儿天资聪颖,说不定日后可造就成材,但璞玉不经良工巧匠的雕琢又怎能成为美玉?跟她同龄的城里孩子至少已上过两年幼儿园了,而她……我的眼泪差点儿就掉了下来,当时就暗下决心,无论困难多大,一定要把女儿送到城里读书。
接女儿来城里读书,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当时,我们打工的这座城市还没有民办学校,只有公立的。外来工的子女要进校借读不但要付一笔不菲的借读费,而且还要找关系。市中心许多所学校,尤其是那些名气稍好一点的,就连城里的孩子都挤不进去,更不要说外来人了。常言道“有志者事竟成”,女儿最终被我送进了市郊一所刚开办不久的学校。为了女儿能到城里来上学,我不知道跑了多少路,求了多少人,把多年的积蓄也全都花光了,交完借读费,便拿不出学费钱了。现在想起来,当时所付出的代价以及决心就是这么大。
女儿终于像城里孩子一样,每天可以背着书包上学了,但好事就是多磨,接踵而来的几个问题让我们差点挺不下去。首先是女儿的成绩问题。由于女儿没上过幼儿园,基础差,又初来乍到,只会说家乡方言,听不懂普通话。老师上课,她仿佛是个聋子哑巴,只一个星期,她的班主任生怕日后女儿的成绩拖了该班的后腿,便要求校长把女儿给予辞退。经过几番协商,校长总算是网开一面,同意保留学籍一学期,但前提是在学期末女儿的成绩要有明显的进步,为此我们替女儿请了家教,家教是我们的同乡,他对我们很是同情,不辞劳苦地为女儿辅导。我们家长也不敢怠慢,争分夺秒地送女儿补课,女儿也好像懂得了许多,很是配合,刻苦学习,经过三方的共同努力,才渐渐把辞退风波给平息下来。
其次是经济问题。我每月的薪水除付房租、补课费外,便所剩无几了,而妻子每天要接送女儿上课、下课、补课,只能做个“全职太太”。这样一来,我除了白天在建筑队干苦力外,只得起早贪黑地捡垃圾,或者加夜班来维持生计。几年下来,才三十多岁的我,便苍颜白发,建筑队里的小伙子们便送我一个雅号,叫做“阿佬”。
女儿读初中后,每到暑假,她的同学有的去旅游,有的去练舞蹈,有的去上补习班。而她却要跟我回老家帮忙夏收。
那天一大早,女儿便穿上工作服,跟着爷爷来到了田间。“右手紧握镰刀,左手抓住稻子,两腿八字分开,腰要弯下,用力要均匀……”爷爷一边为她讲解着收割稻子的要领,一边做着示范动作。一开始,女儿好像一只刚出笼的小鸟,还想与爷爷争高下。然而,半天还没下来,我发现女儿的腰已渐渐有点弯不下去了,不时变换着“蹲”的姿势,右手掌已被镰刀把摸出一个个的水泡,有些水泡破裂了,红红的鲜血便从掌心渗了出来。骄阳似火,田野冒烟,女儿每割下一株稻子,都显得非常辛苦,而她就是这么一股倔劲,一直在坚持着。一天,两天……天天跟着爷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她告诉我,唐代诗人李绅一定种过地,不然就写不出“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样的诗句。书本中的知识,如果没有经过实践,是不能领会到它的真正内涵的。像《墨子》中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这段话,你没有过体验,是不能有所理解的。
暑假快结束了,女儿也该回校了。她边打点行李边自言自语道:“七月离校八月回,乡音无改脸黝黑,同学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客从田里来呀——”
还有一件事我怎么也不能忘怀。2006年,女儿初中毕业,参加中考,全区八千多名考生,女儿成绩名列第一。她的作文《我的爷爷》更是获得了满分,作文里有几段话是这样写的:“……我的爷爷是个标准的中国农民,他今年七十有余,白发苍苍,但仍坚持在田间劳作……他一干起活来,就非干到呼哧呼哧地喘着一口口的粗气不可,简直就是在拼命……爷爷的精神太让我感动了,我怎么也忘却不了他,每当我偷懒的时候,一想起我那白发苍苍的爷爷,浑身又充满了力量……”
女儿读高中的时候,的确没有偷懒。大年初一,我们想带她去走亲戚,她却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读她的书。朋友家办喜事,要请我们一家人到酒店吃饭,她说“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酒店吃饭太浪费时间了,不管大家怎样地劝她,她就是不去。多年来,她每天都坚持早上五点就起来晨读。班主任这样评价她:三分天资,七分勤奋,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了学习上。
天道酬勤。女儿终于向我们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拿到了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在她要离开我们到北京求学之际,我真的有好多话想对她说,但又不知从何说起。我不愿意,也绝不允许看到她让胜利冲昏了头脑,把北京大学作为戴在头上的桂冠,系在身上的光环,只知向人家炫耀而不思进取,成为王安石笔下的“仲永”,长大无他。我很希望她在名师云集、人才荟萃的燕园里,能学有所成,日后成就一番事业。
故土是根,离开了根,花与果将不复存在。不管女儿今后走到哪里,我都希望她不要忘却根本,不要忘却自己是农民的后代,不要忘却白发苍苍的爷爷仍不辍耕作。当前农村需要的科学技术太多了,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工程中,希望她能为农民做点实事,做些贡献。生于斯长于斯而爱于斯,女儿,勿忘故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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