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新论-人口与环境相适应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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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社会是一个多因素构成的庞大的社会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各因素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矛盾运动。这些矛盾运动都是有规律的。在这些规律中,必定有一个是基本规律,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决定着其他一切社会规律的存在和发展。在人类社会中,存在着一系列社会发展规律,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地构成了一个社会发展规律体系。其中,基本社会规律决定着社会发展的一切主要方面、主要过程和根本方向,体现着人类社会活动的本质和基本特征;而其他社会规律表现人类社会发展的个别方面和个别过程,它们发生作用的过程,要受到基本社会规律的制约。科学地研究和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对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推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 构成人类社会的基本因素

    马克思和恩格斯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辟地阐明了“劳动创造了人”的观点,揭示了人类社会产生的根本原因。首先是劳动,然后是在语言和劳动两个主要的因素的影响下,使猿的脑髓逐渐地变成人的脑髓。“由于随着完全形成的人的出现而产生了新的因素——社会,这种发展一方面获得了有力的推动力,另一方面又获得了更确定的方向”[9]。人类社会的产生是世界物质运动的一次飞跃,即世界在无机界—有机界—动物界—人类社会……演变中的一次最伟大的飞跃。人类社会由自然界、人、经济及社会四大基本要素所构成。第一,自然界是人类社会产生的物质前提。我们知道,人类的存在必须首先要有空气、阳光、土地、水等一般生物都必需的生存条件,这都是由自然界提供的。人们为了生活而需要吃、穿、住、用、行等生活资料,为了获取这些生活资料而又必须进行生产劳动,生产劳动的劳动资料又都由自然界提供。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劳动和自然界一起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变为财富”[10]。没有自然界就没有人类社会的生产,更没有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第二,人是社会的主体。人既是一个自然存在物,又是一个社会存在物。人首先是一个自然存在物,因为他不但是自然界进化的产物,而且在他的躯体内就自然地存在着各种延续生命的需要。需要是人体的自然属性,这种需要通过他的神经系统传输到大脑就产生了人的种种欲望,从而也就进行着人们的各种追求以及生产和生活的一切社会活动。作为社会存在物的人,他是人与人发生关系的产物。一是男人与女人性交的结晶,二是社会生产和生活的人与人的交往中相依为命地存在于世,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像鲁滨孙式的独立生存。此外,人是社会的主宰。人类社会的一切活动都是人的活动,离开人的任何社会活动都是不可思议的。第三,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人们为了能够生活必须要有一定的衣、食、住、行等经济条件,在此基础上才能够进行各种生产活动和社会活动;另外,生产活动和社会活动本身就是消费,它们需要有一定的经济条件为基础。各种政治、文化等社会活动,一方面在直接或间接地为经济发展服务,另一方面也在产生着一定的经济消费,因此,经济是一切生产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基础。第四,人的需要除了吃穿住用行等物质资料的需要外,还有文化、艺术、音乐等精神产品的需要以及教育、卫生、体育等提高人的素质的需要,从而也就形成了社会经济部门和社会事业部门两大部门。社会事业一方面为物质资料生产服务,另一方面为满足人们不断提高的精神需要而提供精神产品,精神产品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社会事业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特别是教育、科研等的发展起着主导社会的作用。

    总之,自然界、人、经济及社会事业是构成人类社会的四大基本因素,但它们仅是社会基本规律的客观载体,是规律在一定过程中得以表征的条件,其本身并不就是规律。当然,它们不是孤立的、静止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状态。在这里,由于人是社会的主体,因此,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而满足自己的需要所进行的生产劳动,必然产生人与自然,人与经济以及人与社会事业等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并且,由于人的需要是个体的需要(因为社会需要或某个社会集团的需要,最终还是每个个人的需要),从而就产生了社会的各种利益关系(如财产关系、分配关系、交换关系等)以及获取和维护各种利益的社会制度、政策、法律等,也就有了相应的政府、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从社会职能和作用看,它们为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安定、社会的发展而存在;从社会的组织结构看,它们是构成社会的纽带,是社会四大基本因素的必然属附。因此,它们是随着社会基本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的。

    二 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

    自然界、人、经济和社会的存在不是孤立的、静止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使人类社会的发展呈现错综复杂的矛盾运动状态。人类社会是一个庞大的矛盾系统,它从纵向看形成了一个个矛盾体系,从横向看又是一个个矛盾群。这种矛盾、矛盾体系、矛盾群及其运动形式是人类社会的本质状态。这些矛盾各有特殊性和普遍性,各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其中人类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和变化决定着其他一切社会矛盾的运动和变化。由于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性质不同,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有不同的社会基本矛盾。根据人类社会发展历史阶段的不同性质看,存在着三个不同层次的基本矛盾:第一层次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也就是始终存在于人类社会并决定一切社会矛盾的基本矛盾;第二层次是阶级社会的基本矛盾,也就是在阶级社会中产生阶级、阶级斗争以及社会革命的基本矛盾;第三层次是各个社会形态的基本矛盾,如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或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等。

    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始终并决定一切社会矛盾的基本矛盾,是人口与环境之间的矛盾,即人口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人口与经济之间的矛盾和人口与社会之间的矛盾。这是因为:第一,自然界、人、经济及社会是构成人类社会自身的基本因素,所以以人为主体的人口与自然、人口与经济、人口与社会之间的相互矛盾,就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第二,人口与环境的矛盾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只要人类社会存在,人口与环境的矛盾也就存在,而且由于它体现着人类社会的本质特征(即以人为主体和人的需要与生产的矛盾状态),体现着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切主要方面、主要过程和根本方向,所以它处在社会矛盾系统的根本地位,标志着社会发展最深层的本质。在人类社会中,存在着许多矛盾,如阶级社会的基本矛盾、各社会形态的基本矛盾、各个社会发展阶段或某个方面、某个领域的主要矛盾以及其他次要矛盾等。在这些矛盾中最基本的矛盾是人口与环境的矛盾,其他矛盾都寓于这个基本矛盾之中,是它在不同时期或不同领域的集中表现;某个领域或某个时期内的主要矛盾只是在一定范围和一定时间内起决定性的作用,但它们在根本上还是受人口与环境这个基本矛盾的制约,因此人口与环境的矛盾决定着人类社会的一切矛盾。

    三 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人口与环境之间的矛盾运动,同任何事物的矛盾运动一样,都是有一定的规律性。列宁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提到“规律或度”,从度的角度来考察规律,它不仅是客观事物的本质的联系,同时也是一种量的关系。黑格尔最早把规律和度联系起来考察,提出了“规律的量的规定”这一概念。他在表述度的进展时曾指出:“它有一个幅度,在这个幅度内,它对于变化仍然是漠不关心的,它的质也不改变。但是,在这种量变中,出现了一个点,在那个点上质也将改变。”[11]可见,规律是客观事物的质和量的关系,是一种度。客观事物的发展在这个幅度内波动,一旦达到幅度的极限或临界点,规律的约束力将不可避免地显示出来。人口与自然、人口与经济、人口与社会之间的内在的本质联系及其量的规定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人口与自然环境之间客观地存在着相适应的本质联系。早在人类诞生之前,整个大自然就是一个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适应的动态平衡系统。人类的诞生也是这个自然系统中各因素相互作用和演变的结果。人作为自然系统的一部分,固然与自然界的其他各种因素相适应,同整个生物圈内各种生物及赖以生存的资源长期保持着相对稳定的动态平衡关系。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人们为了生存和生活通过生产从自然界获取各种物质和能量,从而在生产的广度和深度上大规模地开发各类资源。这种开发在强化人类的理性力量、拓宽人类的生存空间、扩大人类改造自然领域的同时,也对自然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如物种锐减、土地退化、草原沙化、水源危机、空气污染、气候恶化等,各类自然资源逐步枯竭或产生短缺,使人口与自然环境的适度关系产生不平衡的量变。这种量变一旦超过它的幅度将会受到人口与自然环境相适应规律的惩罚,自然界会产生干旱、火灾、风暴、洪水、瘟疫等深重的灾难,导致经济发展受阻、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产生。固然在灾难过去后的相当一段时期内,这种生态失衡一般又会在自然的或人为的作用下重新调整并形成新的生态系统,持续新的生态平衡,然而人类毕竟要长期承受灾难造成的痛苦。人们在一次次深重的灾难中觉醒,逐步认识自然规律,把握自然规律,改造自然,控制自己,减少或避免新的灾难,实现马克思所期望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和统一,使“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实现了的人道主义”[12]。

    人口与自然环境是否相适应直接影响和决定着人口与经济环境的适应程度。人口和自然资源是经济发展的源泉,人口与自然环境的适应程度从根本上决定和影响着人口与经济环境的适应程度。当人口越多,人们从自然环境中索取的自然物质及能量就越多,对自然环境的毁坏也就越大,同时相应的对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需求也就越多,对经济环境造成的压力也就越大。在一定条件下,人口数量与人口对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所造成的压力呈正比,人口数量越多,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受到的人口压力就越大,从而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也越大,经济的发展速度也就越慢。人口与经济环境相适应主要是人口与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相适应。人均占有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要适应人们日益提高的物质生活水平的要求,适应社会生产力持续和快速发展的要求。研究某个区域内的人口与经济环境是否相适应要看人口的数量、质量及其构成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人口问题的实质就是人口与经济环境相适应的问题,从定量上看,就是人口数量与经济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问题。

    人口与社会环境相适应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社会环境包括的内容十分丰富,这里仅指与人口相适应直接关联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人口与社会环境相适应最终决定人口与经济环境的相适应程度,社会事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经济发展的继续和延伸,社会环境的发展主要是通过发展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来提高人口素质,人口素质的提高又直接影响人口数量的变化,因此社会环境是人口发展的最直接的决定性因素。当然,社会环境的决定性作用是以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的作用为前提和基础的,但是人口发展对社会环境发展也具有很大的反作用,人口数量的多少和人口质量的高低对社会环境产生促进或制约作用。人口数量过多,一方面直接对社会环境的发展造成压力,另一方面使人口质量难以提高而影响社会环境的发展。人口数量适中,人口质量越高,社会环境发展就越快。

    综上所述,人口与自然界、经济、社会之间存在着必然的本质联系,同时也有一种量的关系。它们从不同的层次相互渗透、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地变化和发展,这种变化和发展是在一定的幅度内保持相对平衡。如果破坏这种平衡,人口增长超过这个幅度,人口与环境的发展就呈现反比关系;如果人口增长在这个幅度以下,人口与环境的发展就呈正比关系。人口与环境相适应的最佳程度也就是环境发展的最高速度。这种人口与环境之间的本质联系和量的规定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四 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人口与环境相适应的规律从根本上决定着人类社会的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那么什么是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动力呢?人们在孜孜探索中提出了诸多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是生产力发展的直接动力;有的认为劳动者是生产力发展的直接动力;有的认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有的还认为地理环境的特点决定着生产力的发展等。其实,是人口与环境相适应的规律决定生产力的发展。人口与环境相适应的本质是人口的需要与经济和社会的相适应。由于人口的需要是一个不断增长和提高的过程,这就要求在原有的人口的需要与环境相适应的基础上改善和发展新的环境来满足人口新的增长需要。这种人口与环境相适应—不太适应—适应的矛盾运动,推动着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也推动着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人口与环境相适应的规律是决定一切社会规律的规律。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存在着一系列社会规律,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对社会发展起着推动作用。其中,人口与环境相适应的规律决定着其他一切社会规律的发展。传统观点认为,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状况及其发展要求的规律是社会机体运动的基本规律,它决定着其他一切社会规律的发展。这个观点是由于长期以来受偏爱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变革的影响而形成的。当然,谁也不可否认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对生产力发展有一定的反作用,当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严重制约生产力发展的时候,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对生产力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这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实践已经反复证明了的。但是,这并不能说明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动因就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从根本上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须建立在人口与环境相适应的基础上。首先是要人口与自然环境相适应,以保证人们生存和生产的自然资源;其次是要人口与生活资料相适应,以保证人们进行正常生产而提供吃穿住用行的生活条件;再次是要人口与生产资料相适应,以保证劳动者的厂房、机器等生产条件;最后是要人口与教育、科研、卫生、体育等社会环境相适应,以保证人们提高素质,增强生产能力的条件等。生产力只有在人口与各种环境相适应的基础上,在劳动者与劳动资料有机结合的生产过程中才能发展,而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是由生产力决定的,因此人口与环境相适应的规律决定着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也决定着其他一切社会发展规律。

    人口与环境相适应的规律决定着社会发展的一切主要方面、主要过程和根本方向。人口与环境相适应的规律就是人口与自然条件相适应、人口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人口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适应是它的动力,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是它的基本内容,满足人口不断增长的需要是它的根本方向和目的。自然界不仅是人类社会产生的自然前提,而且是人类社会活动的物质基础,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基础上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既包括特定时间、特定地域内的人口数量的适度发展和人口质量的提高以及人的潜能的发展,又包括人的需要的发展和人的社会化、全球化的发展。人是社会的主体,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方向和最终目的,因此,人口与环境相适应的规律决定着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切主要方面、主要过程和根本方向。

    人口与环境相适应的规律体现了人类社会活动的本质和基本特征,以生产满足人的需要是人类社会活动的本质和基本特征。人类社会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满足人的各种需要,如衣食住行等的物质生活需要,文化、艺术、音乐等的精神生活需要,医药卫生体育等的健康长寿需要等,而人口与环境相适应正是为了通过社会生产使经济和社会健康、快速地发展,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从而体现了人类社会活动的这个本质和基本特征。

    人口与环境相适应的规律是存在于人类社会始终的永恒规律。由于人口与环境相适应规律的客观载体是构成人类社会的自然界、人、经济及社会事业四大基本因素,只要人类社会存在,构成人类社会的基本因素就存在,人口与环境相适应规律的客观载体也就存在,这一载体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也必然表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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