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奔波在人生的演出里,不停变换着不同的戏服,这场演母子,下场演情侣,这场剧目叫相聚,下场有可能叫分别。他们一个接一个粉墨登场,然后再悄然下台,带来的掌声和嘘声都和你有关。
当然,还有那么一个人为了不让你唱独角戏,不让你冷场,在台上疯魔成性,什么样的戏码都敢陪你走一遭,这个人叫朋友。
我去师兄乔森的摄影工作室拿儿子萌萌的生日写真。刚进门,便看见师兄和珊瑚甜蜜地依偎在一起,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相册,那是这些年来乔森陪着珊瑚走过的大江南北。
珊瑚比乔森小六岁,是个可爱腼腆的萌妹子。师兄乔森前几年在事业上走得挺顺,唯有那段婚史成了他的人生倒春寒,一度颓废。后来他遇见了珊瑚,才重新找回生活。
“我是不是进来得不是时候?”我坏笑开着两个人的玩笑。
“没,没,晨曦姐快坐。”说话间,珊瑚一脸绯红地站起身。
“这女孩谁啊?”我探过头去看乔森手里的相册。
“她啊,我们叫她迪姐,现在人在法国,是珊瑚的闺蜜。”乔森笑呵呵地说。
“闺蜜呀,闺蜜什么的你可要小心咯。”我笑着说。
“怎么讲?”乔森抬头,一脸不解地看着我。
“但凡女朋友的闺蜜最危险啦,她如果不喜欢你,三天两头在珊瑚耳边吹吹风,就够你忙活的,疲于奔命懂吗?”我拍了拍师兄的腿,故意压低声音说,“如果她要是喜欢你的话,那可足够疯狂哟,嘿嘿……”
珊瑚是典型的萝莉,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萌到可以化心。而迪姐则要理性、高冷得多,绝对的冷艳女神。刚开学那会儿,两个人曾经因为抢一个铺位闹得水火不容,可没想到最后两个人竟然成了连体婴,这也让好多同学大为感慨命运和生活的不可捉摸。
大学毕业那年,珊瑚和迪姐一拍即合,两个女生背上行囊说走就走,珊瑚倒是可以理解,毕竟她早已将旅行奉为一生的梦想,只要提及背包流浪必是难以自持,无比亢奋。
可迪姐这么一个文静知性的校园女神,竟然选择了陪着珊瑚一起疯。
在云南,两个人遇见了乔森,当时的乔森坐在酒吧里,唱的张学友的《一路上有你》唱醉了珊瑚,珊瑚一见钟情,原本行程是要去贵州的,结果突然改变行程,跟在乔森屁股后一路跟到了西藏,追上了珠峰。
珠峰上,珊瑚决心表白,又没有十足把握,这一路上都在纠结不知如何开口。
忽然,迪姐在珊瑚耳边低声说:“哭!”
珊瑚挤了半天眼睛,表情似哭非笑,要多丑有多丑,最后闭着嘴挤出一句:“哭不出来!”
迪姐从背后伸出手,狠狠地掐在珊瑚大腿根上,那力道直击泪点。
珊瑚的眼泪瞬间奔涌,止不住了。
“同学你没事吧?”乔森回过头,看着身后的珊瑚,有些不知所措。
“怎么会没事,她喜欢你,爱得好辛酸,你难道看不出来吗?”迪姐的手在后面继续加力。
哇的一声,珊瑚哭得泣不成声。
“喜欢我?”乔森满脸的吃惊。
“是啊,不喜欢你,死心塌地地跟你那么远干吗?你是唐僧吗?她是猴儿吗?”迪姐手上依旧加着力,珊瑚感觉迪姐比自己还紧张。
“够了,八戒!”珊瑚一语双关,用手打掉迪姐在她后面作祟的“催泪弹”。
没想到,就这么一哭一闹,原本郁郁寡欢的忧郁大叔反倒笑了,他的笑就像午后刚刚烘烤出的黄金吐司,迎着暖融融的金黄色阳光,隐隐散发着麦香。
这是珊瑚第一次看见乔森笑,完全被迷成了呆瓜。当然,那天的经历是珊瑚的第一次:长那么大第一次对男生表白,第一次在珠峰上哭得稀里哗啦,第一次见过那么美的笑,第一次爱上大叔,第一次那么疯狂,第一次见迪姐那么疯狂。
两个人跨过山,越过河,经历了奇葩的经历,做过疯狂的举动,但是这一次,珊瑚再一次看见冷傲理性的迪姐在疯狂的道路上策马扬鞭,助她一臂之力。
珊瑚看着看着,咯一声傻笑,倒在了乔森的怀里。
“她这是怎么了!”乔森彻底慌了神。
“没事,哭缺氧了。”迪姐一如既往地从容淡定。
“你还真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啊。”乔森又笑了。
“说什么呢,这是珠峰,崩什么崩,别乱说话。”迪姐表情立刻紧张起来。
乔森一抖,自知失言,一把抱起珊瑚:“走,下山!”
就这样,三个人也没有见到神迹便下山了,但迪姐却见证了两个人这场疯狂的萝莉追大叔,见证了这场绝对深刻的珠峰表白。
那场旅行,珊瑚不仅在完成梦想,而且还收获到了一位酷酷的大叔,一份好姻缘,简直是赚翻了。而这些年,迪姐每每谈及那场珠峰的经历,都会喜上眉梢,讲起来神采奕奕。
“迪姐这人就是这样啦,看上去像深蓝色的海水,只有我知道,她的心里是多么热烈的火焰。”珊瑚说。
珊瑚和乔森交往后,三个人会经常去树酒吧。乔森依旧很安静,偶尔会在珊瑚和迪姐面前才会露出大男孩一般的热闹,他对别人依旧冷冷的,敬而远之,把所有的热情都释放给了珊瑚,这让珊瑚觉得很幸福。
珊瑚属于一杯倒,乔森还有些酒量,但迪姐从不喝酒,只是用一杯橙汁一陪到底,她去陪坐的唯一目的就是——最后搀扶两人回去——乔森在左,珊瑚在右。三个跌跌撞撞的身影,自然成了夜色里的一道独特的风景。
有一次乔森喝醉了,而珊瑚早就酣醉在了乔森怀里,乔森告诉了迪姐一个秘密。原来珊瑚和迪姐遇见乔森时,乔森刚刚经历过那场婚姻风暴,辛苦维系了十年的情感花园遭人践踏,面目全非。乔森绝望地离开了这座城市,曾几何时他甚至想离开这个世界, 直到遇见珊瑚,直到珠峰后,乔森才渐渐走出情感苦海。
乔森经常说是自己的原因,自己不懂得经营婚姻,冷落到了前妻,自酿苦果。其实,在婚姻的路上,分不出那么多的对错,携手白头和劳燕分飞不过是缘深缘浅的无解命题,和是非无关,重要的是我们都曾绞尽脑汁,用尽全力地运算过。
再后来,珊瑚搬去和乔森住。他们继续酿蜜,憧憬和构筑着属于他们的蜂巢。独留迪姐孤身一人,迪姐高冷路人皆知,所以迪姐早已习惯甚至爱上了这种独立生活。
生活正在悄然发生着变化,珊瑚和乔森开始物色新房,而迪姐忙碌在去法国留学的所有琐事中,见面的次数从每天一次变成了每周一次,见面时间也变得越发紧迫局促,大家都成了这个世界上的赶路人。
两个人每次和迪姐见面依旧会小酌几杯,珊瑚秒醉,而迪姐照例橙汁作陪。
世界上有两种女人互看不爽:现任男友的前任女友,前任男友的现女友。一旦相遇,必是含沙射影,战斗瞬间升级到最高级别。
那是在迪姐出国前几天,她忽然接到了珊瑚的电话,电话里珊瑚慌里慌张地求救,原来她和乔森在树酒吧遇见了乔森的前妻和那个第三者。乔森一度情绪失控,和前妻杠上了。
等迪姐赶到的时候,乔森已经败下阵来,被前妻和那个男人灌得人事不省。而珊瑚正准备搀着乔森离开酒吧,背后前妻姐依旧不依不饶,各自奚落,讥讽。
“不就喝酒吗?姐陪你玩会儿!”一向理智高冷的迪姐,竟然主动迎战。
“迪姐,你不会喝酒,算了,我来。”珊瑚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你喝!那不就是被秒的事吗?”迪姐小声和珊瑚嘀咕了一句。
“小丫头,你知道什么是酒吗?”前妻姐冷笑,一脸鄙夷地看着迪姐。
“我不知道什么是酒,可就是没醉过。”迪姐轻哼一声。
迪姐让珊瑚先送乔森回家,然后再回来并肩斗前任。
于是,迪姐和前妻姐拉开架势,从酒吧第一家开始喝起,第一家一杯,第二家两杯,第三家三杯,第四家四杯,整条酒吧街不下二十家酒吧,这不是拼酒,是拼命的节奏。
喝到最后一家的时候,迪姐看着满桌的二十几杯酒,对前妻姐笑了笑。
此时的前妻姐已经站不稳了,她硬撑着脆弱的尊严说:“怎么样,小丫头,喝不了说一声,以后别再这么不知道天高地厚了哟!”
迪姐轻哼冷笑:“这么喝没意思,咱们把这座上的酒都倒在一起,今晚干了。”
前妻姐脸色瞬间白了,嘴上答应下来,可刚喝一口,哇的一声,井喷在地。在众人的嘘声中被男友拖走,临出门前,那男人回过头看着依旧仰着脖子猛灌酒的迪姐,狠狠地自言自语道:“疯子!”
一向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迪姐那晚爆发小宇宙,化身酒神,大开杀戒!
珊瑚和我说,那次和前妻姐PK的结果是两败俱伤,在陪迪姐回家的路上,迪姐一头扎在了珊瑚的怀里。
“路上,她的嘴里一直念叨着,你家大叔那首《一路上有你》唱得真好听。”说完,珊瑚望着乔森,幸福地依偎在他的肩头。
我看着相册里的珠峰:“是啊,一路上有你。”
记得有人说过:荷尔蒙决定了一见钟情,多巴胺决定天长地久,肾上腺决定出不出手,最后寿命和现实决定谁先离开谁先走。
而友情不需要荷尔蒙就可以一见如故,少一点多巴胺也可以天长地久,就算肾上腺断更同样肯为你出头,哪怕有天寿命和现实到了尽头,我依旧一路陪你走。
所以那些年里,我们疯魔成性,只因有你,才不负年华。
离开那些永远不会赞扬你的人
离开那些不会赞扬你的朋友,并不是要自我膨胀,而是你需要辨别,这类一直贬低你的朋友口中说的那些伤人的话到底是纯粹希望你更努力,还是出于她们自己的私心。
蔚蓝是2015年崛起的新生代作家,她的书《朋友是力量》可是进入了全国炙手可热的畅销行列,我也是她的书迷,没想到她今天竟然在新华书店举办她的个人图书签售会,我兴冲冲地拿起了这本早就买好的书赶去新华书店。
我到的时候,书店人头涌动,水泄不通,排着队等着蔚蓝签售的人成了一条长龙,不排队的则站在旁边期待着蔚蓝的图书分享。
在大家的千呼万唤之下,蔚蓝面带微笑,从容不迫地走了出来,她戴着一副眼镜,脸圆圆的,看起来是个很文静的孩子,特别的是,她留着一头黝黑的直发,人看起来又精神又舒服。可是当她看到书店人群涌动的那刻,竟然也抑制不住自己的喜悦,欣喜地哭了:“谢谢大家能参加我的图书签售会,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来问。”
“蔚蓝姐,我很喜欢你写的书。请问你写这本书的初衷是什么?”我看见旁边有一个瘦瘦的女生,合着书一脸憧憬地问她。
蔚蓝在出版这本《朋友是力量》之前还出版过好几本书,但是都销售量平平,并不是因为写得不好,只是她的名气太小了,在偌大的出版界里,她一点点努力拼搏着。蔚蓝在高中时期最喜欢写小说,那时她觉得,只有在写小说的时候自己才是充实的,即使写得不好,但仍在努力。
她每天都会更新好几千字,一更新完就会给当时最好的朋友赵云晴看。赵云晴在各方面都很出色,成绩好,样貌也不差。蔚蓝以为将善良、真诚,以及自己珍爱的东西完全展露在好朋友面前时,这才是朋友。
可是她不知道,赵云晴是一个她看不透的人。
有一次,蔚蓝照旧把更新完的小说给赵云晴看,这次蔚蓝硬是拖着赵云晴给她指点迷津,她渴望赵云晴给她肯定和鼓励,哪怕是提些建议。
“就小说情节来说,没有吸引读者的地方,就文笔来说,简直就是初中生的水平,整本书有什么亮点?”赵云晴看完蔚蓝的小说后毫不留情地说道。
她一脸不屑,丝毫不像那类一直追捧蔚蓝说她小说写得好的人。
可蔚蓝的解释苍白无力,她说她并没有想出名,只是想写出更好的故事而已。可是谁能相信呢,更让她难受的,是自己的好朋友不相信自己。
之后她总会看着自己的文发呆,被抹杀了自信的她不停地修改,企图更完美。
可当她觉得完美时,别人并不这样认为。
她记得那天在教室门口,看到赵云晴正在跟另外一个同学聊天。她本以为女生聊的无非是明星八卦,却没有想到,她们谈论的是她。
“她写的那种小说会红才怪!”
“是哦,哪里好嘛,这样出书,我也会出啊!”赵云晴翻了个白眼。
这是她第一次听见赵云晴在她背后说她坏话。
那时,她多想进去质问赵云晴,为什么要这么说自己。赵云晴明明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为什么她却要跟别人讨论自己?可是她忍住了,她扭过头疯了一样地跑了出去。那时候,她才知道,自己在朋友赵云晴眼中只是一个为了红而写小说的人而已。
“有时候觉得做人挺难的,不管做得多好,都会有人评论。”蔚蓝如今站在台上,光芒四射,可是她说她永远忘不了这个伤害过她的朋友,赵云晴。
因为是她的伤害,才能成就现在成功的自己。
后来,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蔚蓝的小说更新完结,她忍不住又一次问赵云晴:“真的很差吗,我写得真的很差吗?为什么?”
“为什么?”赵云晴看了她一眼,再看看手上拿着的小说,丢在她面前,“等你有一天,拿着这种销售上万的出版畅销小说,再来问我为什么。”
那时候,蔚蓝总以为赵云晴是希望她变得更好才会这样说她的,她没恶意的。
于是,蔚蓝比以前更努力,每一字每一句都用心斟酌。她用两年的时间,写好了一本完整的小说,并且收到了很多好评。
只是蔚蓝没有想到,赵云晴会对她做出更恶劣的事情。
高三的时候学校开始了学期的作文竞赛。这是蔚蓝的强项,她的作文总是被当作范文在班上念。可赵云晴很嫉妒,她不明白,蔚蓝写的小说这么烂,老师为什么还都那么喜欢她的作文,甚至要全班阅读。
那天体育课的时候,赵云晴请假说因为特殊原因不能上课,便匆匆回了教室。
可是谁也不知道,体育课上完后,老师让她们上交作文竞赛的作文时,蔚蓝找遍了抽屉和书包都没有看到自己的作文稿,她的作文竟然这么不翼而飞了!
难道是赵云晴?因为是她没上体育课,只有她进了教室门。
蔚蓝不敢想。赵云晴是帮助自己的,是自己的好朋友,她是不会这样做的。
蔚蓝垂着头,在截止之前重新写一篇已经来不及了,她只能遗憾地退出比赛。
最后的结果出来了,赵云晴的作文得了第一名,而她的作文被当作了范文在全班诵读。老师给她颁发证书的那刻,蔚蓝看在眼里,心里是说不出的难受。
因为在赵云晴读出范文的第一句话时,蔚蓝就知道了,她的作文稿被赵云晴偷了,这是她的稿子!赵云晴偷了她的稿子参赛了!
她多想举手告诉老师,这篇作文是她写的,而赵云晴就是小偷。
但是赵云晴的做法此时就像一把刀在自己的心上不停地割,来来回回,蔚蓝疼得说不出话。赵云晴在讲台上说获奖感言的时候,带着轻蔑的眼神朝蔚蓝看过来,她微微地笑了,她说,很多人以为自己已经是最好的了,但其实还会有人比她更好。
“出书的路程坎坷艰苦,但总算,我熬过来了。”蔚蓝站在台上,绽放着光芒。她依旧带着她温暖的微笑,但这次的微笑,却暖进了我的心里。
蔚蓝写短篇小说习惯了先写手稿,所以她有一个很厚的草稿本,用来记下自己的灵感,偶尔将写好的稿子投给杂志社,杂志社退回了她就继续改,反反复复很多次之后,她总算有了收获。
但不久后,蔚蓝发现,她的草稿本也不见了。
那时正赶上高三考试,学生们的心思大都集中在考一个好大学上,草稿本的事也就这么耽搁了。
高考结束后,蔚蓝总算能歇下来专心致志地写稿子了,她坐在家里看着喜爱的杂志,琢磨着如何写出与杂志风格适合的文章。
可当她看到一篇稿子的时候,惊讶得合不上嘴,那篇稿子越看越像自己当初在草稿本上写的那篇文章。她看向笔名处,果然,赵云晴三个字刺痛了她的眼睛。
又一次抄袭,又一次拿着她的稿子冒充!
蔚蓝这一次被伤得太深,她特别看重的朋友,竟然把她当成了敌人。
不行,决不能这样任人宰割!
于是,蔚蓝拿着那本杂志,找到了班主任老师,又找到了赵云晴的父母。
自然,她们俩就再也做不成朋友了。
“离开那些不会赞扬你的朋友,并不是要自我膨胀,而是你需要知道,这类贬低你的朋友口中说的那些伤人的话到底是纯粹希望你更努力,还是出于她们自己的私心。”蔚蓝站在台中间,神情激动,眼里带着泪花。
如今她写的小说销量爆棚,而我却觉得,那个叫赵云晴的好朋友一定仍是她度过的时光里最疼的回忆吧。
真正的朋友是什么?是舍不得我们受一点伤和委屈,是在寒冬腊月给我们雪中送炭的人,即便那人会骂我们,即便对我们有诸多不满,但无论怎么样,她绝不会做出伤害我们的事来。
不是真心待我们的人,也许可以装一时,却装不了一辈子。别傻得以为所有的友情都是纯粹如玻璃心,我们要学会辨别,要学会将心比心。那些对你没有赞赏之心的朋友,那些对你心怀不轨有着坏心眼的朋友,与其姑息,还不如早点离开。
让伤痛变成一种财富
好多人都以时光为火,将孤独放在锅底,慢慢熬干,可万万没想到,孤独蒸腾而起,弥漫在整个世界,呛出眼泪。
不要哭,我们抬起头,不要再说谁都不在,今天开始就剩一个人。
我不会让你孤单,我的心在这里,它会飞翔在你每一个彩色的梦里。
天色将晚,夜幕悄悄漫过北京的灰色城头,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去公司地下停车场取车。原本应该是我与温莎两个人一起进行的策划案,今天却由我一个人顶着,所以今天的日子特别难熬,我忙得焦头烂额。
我用头顶着方向盘,现在我需要时间回血才有力气转动方向盘。
我从口袋里掏出电话,太累了连手指都懒得动,索性微信语音扔了句话给她:“死丫头,累死我算了!”
十分钟后,我正准备启动汽车,温莎才用微信回了一句:“对不起。”
简单至极,而且还是无声的文字。
这完全不符合温莎的作风,平日里她是公司里的节拍器,待人热情,工作积极,有她在时,永远不会有人相信这个世界会是苦闷死寂的。
可今天竟然变得如此高冷,一定有事!
“怎么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我继续扔语音给她。
“没怎么,你下班了吗?”她继续文字。
“下了。”
“要不来我这儿,陪我一会儿?”
“等我!五分钟!”说完,我发动汽车,开往温莎的住处。
我敲门,她那张憔悴的脸便出现在我面前,双眼涨红,带着浓重的黑眼圈,长发凌乱地披在肩头,整个人就像经历了一场艰苦卓绝的战斗。
我安静地跟在她后面走进了房间,我们面对面坐下,房间里静得可以听到墙上石英钟的声音,时间在那一刻被困住了,多么孤独啊。
“我听公司说,你请的是年假?”我终于忍不住打破了房中令人不适的寂静。
“我明天回老家。”温莎低着头将搭在额前的头发向后捋了一把,放下手的那一刻,它又重新倔强地散回那张憔悴的脸上。
“有事?”我已预感到不祥笼罩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阿姨这次怕是要挺不过去了,我妹又不在她身边,我必须回去。”说话间,温莎的声音再一次哽咽。
“阿姨是?”我问。
“我继母。”温莎疲惫地倒在床上,这样可以让泪水流回眼睛里。
“我不能让她一个人离开,就像她从未让我一个人爬行在苦难中一样。”温莎盯着天花板。
她的思绪带着我逆流而上,滑去那条飘摇却不失重的旧时光的河床里……
温莎对自己的生母没有太多记忆,只有爸爸和墙上的那张黑白照片告诉温莎原来妈妈那么美,气质若兰。
她只知道爸妈原本很相爱,后来妈妈去世了,天人永隔,那距离太远了,爱成了一种日日思君不见君的痛苦。
五岁那年,老爸回家,温莎看见老爸身后跟着一个朴素的女人,穿着一双黑布鞋,体态臃肿。
美与丑作为形容词是相对而生的,所以在温莎看来,和生母比,继母太丑了,她更像是老爸从乡下远房亲戚那里请来的保姆。
如果妈妈是兰花,那么面前这位乡下人应该是地苔,耕地和荒原中随处可见,兰花写进诗里,地苔翻进泥土里。
那段日子温莎从未改口叫过她妈妈,一直叫阿姨,因为在温莎心里,妈妈在墙上,和自己一样美。
阿姨在面前,土到掉渣,只会做家务,而且从来都是弯着腰,系着围裙。
保姆明明就是保姆。
后来过了不久,地苔阿姨从乡下带来一个小姑娘,老爸告诉温莎:“她以后就是你妹妹了。”
温莎依旧不开口,只是盯着躲在阿姨身后露出半张小脸的小姑娘,红脸蛋,小花袄,同样的地苔风格。
“妹妹!”地苔妹妹先开口了。
“你是妹妹!”温莎噘着嘴纠正。
老爸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阿姨看爸爸笑,她也跟着浅浅地笑,笑得腼腆,当然墙上的妈妈也在笑,她一直都在笑。
后来,学校的同学都知道温莎有了新妈妈,而且还多出了一个妹妹,和温莎要好的同学告诉她,后妈和妹妹这种最邪恶了,后妈是来抢爸爸的,妹妹是来抢玩具和糖果的。
她们只有一样不抢,那就是你。
再后来,墙上的妈妈不见了,供奉妈妈的香炉也没了,房间里也没了香火味,取而代之的是洗衣粉和菜油的味道。
温莎开始找,终于在衣柜最下面找到了妈妈,她又一次把妈妈挂回墙上。
妈妈继续笑,真好看。
第二天墙上又空了,温莎接着找,找到接着挂上去。
这次,老爸怒了,温莎哭了,她跑到门外蹲在窗根下面默默地哭,眼泪啪嗒啪嗒掉在地上。
“这孩子真不懂事。”房间里老爸怒气未消。
“孩子想妈,懂事!”这是温莎第一次听见地苔阿姨反驳爸爸。
门吱嘎一声开了,地苔妹妹蹲在了温莎面前,她把头倒过来去看埋在膝下哭得满脸泪水的温莎,看了一会儿扭头就跑回了屋子里。
再出来时,她手里拿着一个玻璃罐子,蹲在那里不停挖着有温莎泪水的泥土。
“你干吗?”温莎抽泣着问。
“嘘!”地苔妹妹将一根肥嘟嘟的手指放在噘起的嘴唇上。
温莎不再说话,呆呆地看着面前忙着掘土的地苔妹妹。
“好啦!”地苔妹妹满意地擦着额头上的汗水。
“这是什么?”温莎指着玻璃罐里的泥土问。
“在乡下,姥姥和我说,晚上不可以哭,泪水掉在地上会被土地公公知道,等你睡着了,他会跑来打屁股,啪啪啪的,可疼了!”地苔妹妹一脸紧张地说。
温莎破涕为笑,她第一次觉得地苔妹妹土得可爱。
从那以后,温莎主动要求和地苔妹妹睡一张床,被子里暖和了,便不会再半夜冻醒。她在想,为自己挖走眼泪的人,总比让自己流泪的人踏实。
讲到此时,温莎忽然从床上坐了起来,她看着我:“昨晚我又被冻醒了。”
“你想妹妹了吧?”我望着温莎憔悴的脸色,努力分析着她话里面的信息。
“阿姨前两天打电话告诉我,她也想妹妹了。”温莎带着忧郁的眼神看着我,“你知道吗,当一个人莫名其妙开始将她的思念说给另外一个人听的时候,准没好事。老爸去世前就和我说,他想妈妈了……”
在地苔阿姨来到温莎家的第十年,老爸被查出了癌症晚期,高额的医疗费散尽家财,地苔阿姨每天照顾老爸已经是身心俱疲,照顾姐妹俩就变得力不从心,于是和老爸商量将姐妹俩送回乡下老家一段时间。
等姐妹俩再被接回的时候,老爸浑身已经插满了管子,那是老爸的最后一晚,他一只手牵着温莎,一只手放在妹妹手背上,吃力地挤着微笑,弯弯的眼看着地苔阿姨,说不出话,只能点着头。
地苔阿姨哭得喘不上气,一直迎合着爸爸点着头。
爸爸慢慢地睡着了,那一睡,便与人间后会无期。
然后房间里又开始飘散出焚香的味道,墙上的照片变成两张,老爸和妈妈都在笑,温莎心想:妈妈不再孤单了,因为有老爸陪,可是她呢?
一天晚上,温莎被被窝里的哭声吵醒,妹妹后背对着她,瘦小的肩膀不停地颤抖着。
“土地公公晚上会来打屁股哟。”温莎强忍悲伤劝着抽泣的妹妹。
“快来吧,让他快点来吧!”
“你长大了,现在不怕打屁股了。”温莎说。
“我宁可他打我屁股,只要能把爸爸从地里还给我们,想打多少下都行。”妹妹哭得更厉害了。
温莎把头埋进被子里,险些也跟着哭起来。
第二天一早,姐妹俩一边吃饭一边互相指着对方的眼睛。
“姐,你说土地公公是不是打错地方啦,把你的脸当屁股啦,好肿!哈哈哈……”
“妹,我心里很难受。”
“让你捂在被里哭,活该!”
“我难受是因为我妹哭成那丑样,把土地公公吓得都没敢来!”
没心没肺的姐妹俩,那段日子就是这样走过来的,白天笑得像疯子,晚上哭得像傻子。
多年来,温莎喜欢坐在院中央看星星,秋高气爽,浩瀚星空总会让人感到莫名的孤独,这种孤独太冷了,总是冻得她瑟瑟发抖。
以前,老爸总会从身后为她披上一件厚厚的外套,然后坐在她的身边,陪着她抵抗夜风凄冷,驱走心中孤独。
如今身边人换成了妹妹,她总是问一些古怪的问题,像个天文白痴,逗得两个人前仰后合,笑得满头大汗,但身后却不再有人披外套了……
“在我心里,兰花最美,但是却短暂,芳香匆匆飘过。而地苔没有芳香,更谈不上美丽,无论在耕地上还是在原野上,它都会很茂盛地生长,它覆盖着地面,就像温暖地拥抱着、呵护着大地的那位母亲,大地的不冰冷是因为它的拥抱,种子的不孤独是因为它的陪伴。”温莎站起身望向窗外的夜景,灯火阑珊中并不全是苦闷和孤独作陪。
人们一度以为,既然时光可以带来收获的喜悦,那么也一定可以帮他们驱走留下的孤单和寂寞。可惜时光这个挑剔的拾荒者,从来不会捡走它不需要的东西,它巧妙地绕过这堆名叫孤独的垃圾,任由这些垃圾把人的内心世界搞得满目疮痍。
这时,温莎的手机铃声再次响起。
我问:“是阿姨,还是妹妹?”
她笑了笑,回答:“她们俩是一个铃声……”
让我轻轻吻着你的脸
擦干你伤心的眼泪
让你知道在孤单的时候
还有一个我
陪着你
让我轻轻地对着你歌唱
像是吹在草原上的风
只想静静听你呼吸
紧紧拥抱你 到天明
路遥远……
我们一起走
让我飞翔在你每个彩色的梦中
对你说 我爱你
……
有一种温暖叫回家的路
父母的拥抱是全世界最温暖的港湾,你的坏脾气、你的小心思,都会被他们看在眼里,放在心里,然后微笑着包容下去。
十月份的北京街头,寒意已经很深了,黄到泛褐的梧桐树叶纷纷掉落路边,我却欢呼雀跃,裹紧大衣大步往前走,奔赴公司的一场庆功酒会。
因为我知道,这场酒会也请了阿诗。
我和阿诗是交心的人,原先我和阿诗是一同来到广告公司的,她的工作极为出色,领导们都很看重她,晋升速度很快,但阿诗其实是外强内弱的性格,她活脱脱就是一个软妹子,却被职场硬生生地塑造成了广告一姐的霸气女性。
我知道,像阿诗这样看起来风光无限的人,在背后付出了不少的努力。所以我们俩在不知不觉中渐渐走近,慢慢交心。
一年前她辞去了广告公司的工作,回到家乡与相恋已久的男友结婚,没想到这次的公司庆功酒会,领导还是想到了她。
她的样貌没什么变化,只是体态圆润了一些,脸上闪着幸福的光泽。
我打趣说:“阿诗,小日子过得挺滋润呀!”
“晨曦,我怀孕了。”阿诗羞怯地微笑着,“要做妈妈了,我才知道不容易,每天想着孩子该如何发展,这才觉得原来为人父母心态都是一样的。”
阿诗的家境很好,父母是公务员,拿着铁饭碗的人,她从小到大成绩优异,是老师的宠儿、父母的骄傲,但马有失蹄人有失足啊,因高考失利,阿诗与本市的重点大学失之交臂,这种失误对阿诗的打击是致命的,几乎击碎了阿诗的信心。
高考失利这根导火索慢慢将火引到了家庭,后来阿诗听到过父母间的好几次争执,无非就是关于这次成绩,还有日后的工作问题,阿诗知道自己让父母伤心了。
但阿诗自己又何尝不难过呢?一向都是数一数二的好学生的阿诗,无法面对让自己颜面无存的成绩,这和她的心理预期相差太大,这让她不断审视自己,放大自己的缺点,以至于再也看不到自己的优点,她变得相当抑郁,甚至到了大学里也不敢主动与人交流,她觉得大家都看不起她,没有存在感的她在学校像是一株无人问津的野草。
“那时候,可真孤独啊!”后来阿诗回忆起大学时光,一直这么说。
平平庸庸地度过了大学时代,父母不愿让阿诗挤入人潮拥挤的面试会去面试,靠人脉给阿诗找到了一家待遇很不错的公司。他们的原意是想着熟人能够多多照顾阿诗,不会被别人欺负,他们也能放心。
在单位里,其他人都心知肚明阿诗是空降兵,并不是跟他们一样经过层层面试选拔出来的人,他们心里觉得不平衡,有时候会暗地里给阿诗下绊子,导致阿诗在上司面前总是一副蠢样子,这与阿诗的设想可是相差甚远,她知道自己没法再这样下去了,自己必须得改变。
申请学校、辞去工作、办好签证、买好机票,等一切就绪,再和父母说自己要去德国深造一番。
女行千里,做父母的是一万个不放心,于是家里爆发了激烈的争吵,他们希望阿诗一直按照他们所定下的路线走,按部就班,虽说平凡无趣了点,但好在都是顺顺利利的,没有烦忧。
父亲后来气得不想再说一句话,只是坐在沙发上一根一根吸着烟。其实父亲已经戒烟好几年了,现在因为自己的事又重新吸上了,而母亲只是在一旁兀自流泪、沉默不语。
他们怎么会料到,一向乖巧听话的女儿现在学会了先斩后奏,急着脱离家人的桎梏独自飞翔。
“我们给你吃给你穿有什么不好吗?!”父母的话深深刺激着阿诗。
“我就是不想被你们管制束缚!”阿诗口不择言,可话说出来阿诗就后悔了,那是对自己关切之至的父母啊!这话一说出口就代表着他们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在阿诗看来都是无用的。
但说出的话就像是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
在黑暗的房间里,阿诗看向窗外,霓虹灯在闪烁,高楼中万家灯火通明,属于自己的那盏灯火与她仅一墙之隔,但她没有勇气走出去,一旦走出去,就代表着自己妥协了。
夜已经很深了,阿诗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耳朵里全是汽车的轰鸣声,她试图将这种轰鸣声当作睡眠曲伴她入睡,因为这是唯一能催眠自己不让自己想到母亲哭泣的眼睛和父亲愤怒的脸背后的不舍的办法。因为只要一想到这些,她的心里就仿佛被灌满了海水一般,满满的都是苦涩。
但是没有用,一点用都没有。
清晨时刻,阿诗才昏昏欲睡,但就在此刻,房门被谁悄悄打开,阿诗的身体似乎被梦魇缠住了,动弹不得,她眼睁睁看着母亲翻出自己的护照,她不知道母亲会不会为了要留下她而撕掉护照,如果撕掉,所有的行程都得搁浅,不过自己不会放弃。
想到这里,阿诗眼皮沉重,顺着自己的心思睡去,管它会怎么样,总有解决的B方案。
过了没多久,阿诗就醒了,这个觉睡得特别不安稳。
她睁开双眼,厨房中小米粥煮得冒出阵阵香气,父亲和母亲正在忙活着早饭,护照仍然安安静静地躺在包里。
阿诗注意到了,一向不爱化妆的母亲,今日在脸上扑了粉,可依旧掩盖不了憔悴和红红的眼睛。阿诗心中五味杂陈,她想着自己从未离家过,这次突然说要走,而且没个几年的时间回不来,父母舍不得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闹了这么久就有点不正常了,为什么父母那么怕自己要离开呢?
阿诗压着心里的复杂心绪与母亲一同吃早饭,母亲没有提及昨日的事,倒像是往常唠家常一样说道:“你爸一大早就去跟他那几个棋友下棋去了,真是年纪越大越贪玩。”
但现实还是得硬着头皮去面对,阿诗决定表明自己的意思,还未张口,却吃惊地先听到了母亲的问话。
“阿诗,什么时候的飞机?”
“下午六点。”
“哦。”
阿诗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向母亲表达自己的意思。
她来到书房,看见母亲正拿着一本相册细致地触摸,眼神温柔。那是阿诗的照片,从幼时到上学时期,一张张,或笑或哭或闹,那些珍贵时刻全被镜头记录了下来。
母亲在回忆。
看到阿诗进来,招手让她靠近些,细细说那些阿诗早已忘记的照片的来历。
“你看这张,五岁的时候你感冒了,看到邻居家的男孩在吃冰激凌,一个劲儿地哭闹也要吃,你爸爸给拍了下来。
“你看这张,你刚换了新牙,龇牙咧嘴地让我给你拍下来,说是给以后的自己看,我还笑你人小鬼大。”
……
阿诗也被母亲带入了回忆,一幕一幕,黑白电影般浮现在眼前。
“妈妈,我不想走了。”阿诗带着哭腔抱住母亲。
“傻孩子,多出去见见世面是好事。”
“那之前为什么一直都在反对呢?”阿诗问出自己好奇已久的问题。
“你啊,从小心脏就不好,我和你爸一直为你的心脏担惊受怕。你还记不记得从小学到高中,我都不让你做激烈运动,体育课老师也很少让你参加。后来你渐渐大了,医生说心脏渐渐长好了,不会像小时候那样脆弱,但是,我跟你爸爸还是怕呀!想把你永远护在我们身后。直到昨晚,我突然意识到,我的女儿已经长大了呢,再也不能像小时候那样教育你了。我跟你爸说了一宿,毕竟你也是成年人了,以后也会有自己的家庭,我们始终不能护你一辈子,该放手让你自己走了,我相信你会对自己的身体负责。在那里不要为了省钱,而不好好吃饭,我和你爸存了一辈子钱,不缺你那点花销……”
阿诗觉得母亲的唠叨是世界上最动人的情话。如果得不到母亲的谅解与同意,阿诗恐怕这一辈子都不会安稳,也更不会知道自己心脏不好。
阿诗抱住了妈妈:“谢谢你带我来到世上,谢谢你这么爱我。”
晚上母亲陪阿诗候在机场,突然母亲指着距离十米的柱子,掩着嘴笑,阿诗看到一段黑色的衣服露出来,也会心地笑了。
“你看看你爸,总是这样拉不下脸,来都来了,还躲起来。”
阿诗走过去,轻轻抱住黑衣中年男子说:“谢谢爸爸,我爱你爸爸。”中年男子一脸的窘迫,嘴唇动了动,发不出音,轻拍了阿诗几下。
在飞机上,阿诗翻出夹杂在护照里的信,是父亲苍劲的笔迹,他写道:
孩子,要是不开心就回来吧!就算你一事无成,我和你妈都会养你。
父爱如山,似山般伟岸,似山般沉默。
带着满满的爱意,阿诗抵达陌生的国度,在那里她会担忧、会彷徨,唯独没有惧怕,因为父母一直都在她的身后支持着她,亲情永远都是最有力的后盾。
是的,阿诗现在终于明白了,父母都是爱你的人,他们做任何事的出发点都是从爱的角度来考虑,从来不舍得伤你分毫,就算会有不经意间的伤害,那也一点都不疼,因为那是爱的烙印啊。
我们在成年后都会在世间闯荡,然后错落着跌跌撞撞,幸好有屋可栖,天大的委屈还能跟家人哭诉,这真是一件世间最好的事情!
曾经的你,是我遥不可及的梦
当我看到你获得幸福时,我定会优雅真诚地祝福你,毕竟曾经的我一直以你为目标,不断让自己变得越来越优秀。
昨天下了一夜的雨,到早上才停,路两边积了一层水。我正往公司赶去,恰巧此时一辆摩托车驶过我身边,带起地上的水溅了我一身。车上的人连忙停下车一个劲儿地道歉。我才发现,骑摩托车的原来是一个二十六七岁的姑娘,利落的短发,看起来又英气又漂亮,养眼极了。
“真是对不起,我有急事要去医院,超了前面的车才看到旁边是水洼,您把您家里地址或者公司地址告诉我吧,我忙完一定回去带您重新买一件,或者我现在赔您现金?”
看她态度诚恳,我就想算了,可是她一定要赔偿,我怕她耽误了去医院的事情,就留下了公司的地址让她早点去忙,对方记下之后就跨上摩托车走了。
直到下班,我在公司门口又遇见了她,她坐在公司大堂的沙发上,我这才恍然大悟,想起早晨的事情。我告诉她水渍干了之后就不明显了,不用重新买,但她还是要请我吃饭,最后拗不过她,我就随她进了饭店。
“你叫什么名字?早上急急忙忙赶去医院,是出了什么事吗?”
“我叫柳石,我姐姐胃病,我早上是赶去给她送粥的,她不能耽误吃饭。”
“你们姐妹感情真好。”我不禁感叹道。
“就是这两年才好的,之前我连她的面都很少见呢!”
原来,柳石的姐姐叫柳白,姐妹俩的爸爸是搞艺术的,最喜欢的画家就是齐白石,所以给她们姐妹俩取了这个名字,希望她们能子承父业,而且女孩子家学点画画总是好的。
可是天不遂人愿,姐姐倒是继承了爸爸的艺术天分,画得一手好画,人也长得漂亮。可是这妹妹就差远了,从小跟男孩子一样,喜欢玩弹珠、纸牌和赛车,画画愣是一点没学会,家里说了她好多次都改不过来。最后也就随她去了,家里开始重点培养柳白。
柳白小时候就常常在小学的联欢会或者校园之春上表演即兴作画,博得满堂彩,大家都夸柳白以后一定有大作为。而柳石就和其他小朋友一起在台下看姐姐表演,姐姐穿着白色蕾丝裙,像一个小公主。
小时候,她们的距离就是台上台下。事实上,在家里她们也很少见面,因为姐姐每天放学都要去画室学画到很晚回来,柳石每次都看不到姐姐的影子。
到了初中,爸爸要送柳白去另外一个城市学画,找专业的老师。她们家在湖南,而柳白要找的老师在北京,于是,她们的妈妈就陪着柳白一起到了北京,负责照顾柳白的起居。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来,爸爸倒是经常去北京看望妈妈和姐姐,就把柳石交给姥姥照顾。
姐妹俩那时候的距离就是北京和湖南的距离,柳石当时可羡慕柳白了,过年一家人团聚吃年夜饭的时候,柳石就经常开自己和柳白的玩笑,说自己是“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啊”,惹得大家笑成一团,嗔怪她用词不当。
柳石说到这里的时候,我们点的菜都上来了,热腾腾的白气让她的声音都有些模糊。
“其实我是真的很崇拜自己的姐姐的,跟当时班里其他同学一样,我曾经亲眼看到她在一张白纸上唰唰几笔就画出了几根竹子,很厉害。我跟她差远了。”
“我看你现在也很好啊,英姿飒爽的,也很漂亮。”
“那是因为我不想离她这么远啊,毕竟是一个妈生出来的呢!”柳石一扬眉,搞怪的表情中带着莫名的喜感,逗得我情不自禁地笑了出来。
在小柳石的心中,姐姐就像生活在另外一个星球一样,柳石只想离她近一点,但自己又没有什么特长,不会画画,弹琴唱歌也都不会,所以就只能老老实实地读书。既然只有这条路,柳石就拼命地读,每次都考班级第一名,这样才能换来爸爸妈妈的夸奖,但也就只有一句夸奖而已,毕竟考了第一名换不来任何实质性的东西,她已经有一个这样光环耀眼的姐姐了,她必须更加努力。
凭借优秀的成绩,柳石一路顺利,进入了北京的大学。因为柳石也来了北京,所以爸爸卖掉了老家的房子,在北京买了一个新房,不大,刚好够一家人住。
后来柳石经室友的鼓励去参加了国家面对大学生的征兵活动,因为从小就像男孩子一样,运动从来不少,再加上很少上网看电视,所以柳石是难得的还保持着良好视力的学霸,因此柳石入选了,于是她暂时告别校园生活进了部队,艰苦的部队生活造就了柳石吃苦耐劳的精神,英姿飒爽的气质也是在部队里培养出来的。正所谓“一人参军,全家光荣”,柳石拿着学校给的奖学金,还减免了学费,亲戚朋友知道柳石参军之后,都佩服得不得了。
柳石第一次觉得自己给爸妈长脸了,还给家里带来了收入,人也自信了起来,在部队待了两年,每天都在不停地训练,早上天没亮就要起来出操,被子要叠成豆腐块,还要练站姿,有时候还要负重跑十公里,对身体是极大的考验,柳石感觉过去二十年流的汗还没有在部队两年流的多。有时候被长官骂了或者想家了,柳石就躲到宿舍后面倚着墙哭,哭累了就回去睡觉,第二天依然生龙活虎。
两年之后柳石退伍,回到学校完成之前的学业,她虽然换了班级,但是寝室没换,柳石也是个好相处的人,大学室友教柳石化妆、教她怎样搭配衣服,这让柳石在英姿飒爽的气质外又多了一丝妩媚。
大学毕业之后,柳石一直忘不了在部队里的生活,于是她放弃了到手的跟自己专业有关的职位,转而去考警校,想当一名警察。考警校的日子很辛苦,不过好在柳石在部队当过兵,这点苦还是熬得过来的。经过日日夜夜的备战,柳石通过了警校的考试,在得到这个消息的同时,柳石还来不及兴奋,家里又发生了一件让她惊讶的事情——柳白结婚了。
柳石在部队每天忙着训练,回到学校又忙着赶之前的学业,很少过问家里的事,她没想到从小被自己当作偶像的姐姐竟然这么快就结婚了,柳石顿时有了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婚礼上,柳白穿着洁白的婚纱,看起来幸福极了。她似乎不再那么高不可攀,活在亲朋好友的夸赞里。她依偎在丈夫的身旁,看起来像个普通的小女人。
柳石接到了姐姐的捧花,并且也在两年之后结了婚,结婚的对象就是她在部队当兵时负责训练她的长官,是个很正直的人,相貌家世都不错。
结婚的时候,亲戚朋友都说爸爸妈妈有福气,生了两个女儿,一文一武,各有千秋,爸爸妈妈笑得合不拢嘴。
梳妆室里,柳白陪着柳石,这也是她们两姐妹数得出次数的几次相处。柳白开玩笑说,没想到从小一直以为是弟弟的人今天已经成了别人的新娘。柳石跟着柳白哈哈大笑,两姐妹互相打趣,或许是今天这个日子实在特别,或许是血液里的羁绊,两人之间多少年的隔阂迅速消磨掉了。
其实柳石心里的想法柳白永远不会知道,曾经,她是她心中的神,是永远追寻不到的梦,但让柳石开心的是,今天,她们终于可以站在一起了,被一起提起,被一起夸奖。两个人都已结婚,拥有幸福的家庭。
“来!大姐,我敬你一杯!”两杯酒下肚,柳石就叫起了我大姐,或许是当了兵又当了警察的缘故,柳石看起来特别豪爽。我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很爱她姐姐,毕竟,她曾经是她心中遥不可及的梦。
每个人心中都有过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为了接近它必然要付出很多努力,可能是泪、是血、是一寸光阴一寸金的时间。
把那个梦遥遥挂在天边,作为不断激励自己向前的动力,不断完善自己,充实自己,就像拿凿子一下一下雕琢自己,虽然过程很疼,但可以让自己变成最美好的模样,可以自信满满地站在曾经以为遥不可及的梦之前。
只有这样,我们才会发现,以前心里的那些美好,此刻触手可及。
最深的爱,会和时日一起成长
半生繁华,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她孤芳自赏,变成一座被遗忘的孤岛,可她心底的爱从来不曾荒芜。
风和日丽的初夏,社区里举办了义工活动,正逢周末,我便参加了。
在此之前,每逢社区里有义工活动,只要我有空,都会参加,所以和附近老人院的人都很熟悉了。
义工们为老人们准备了一系列的活动,在空地上有他们精心准备的演出,有的人和老伯伯下棋,有的陪老奶奶聊天,中午大伙儿一齐聚餐,还有一群大学生为爷爷奶奶们理发和修理电器。平时安静的老人院一下子热闹起来。
我一个人到老人们住的房间四处看看。有很多老人其实家里很富有,根本没必要住进来,大多是因为与子女关系不融洽或者其他不得已的原因才住进来,所以多半老人都是很孤寂的。
那些房间此时都空荡荡的,只有两三个姑娘在打扫。我走到一间虚掩着门的房间,里面好像有人在说话。那个房间是杂物房改成的放映室,每逢周三和周末都会播些老电影给老人们看。
我轻轻推开了一点门,昏暗的放映室里只坐着一个老太太,在看一部年代有些久远的电影。老太太叫徐婆,她几乎每天都要在放映室看一遍那部老电影。徐婆性格孤僻,脾气古怪,不喜热闹,在老人院住了好些年头了,从没家属来探望,就像一座被时光遗忘的孤岛。
经过之前的几次义工活动,我和徐婆变得很熟悉,发现其实她并不是那么脾气古怪的老人。每一次来老人院,我都会去放映室找她。
我轻轻溜了进去,掩好门,在徐婆旁边坐下。徐婆没看我,厚厚的老花镜倒映着屏幕上的白光,她看得很投入。我坐下没一会儿,电影就播完了。
我像以往那样,和徐婆聊点家常的事情,给她老人家解解闷。我讲了许多关于自己的事情给徐婆听,可是关于徐婆的事情,她很少提起。可是这一次,在昏暗中,徐婆第一次给我讲起了她的故事。
徐婆名叫叶芸,一九四几年生于北京。叶家当时是富商,虽经历了动荡时局的洗礼,但仍然没有衰败。从童年到少女时期,叶芸都是衣食无忧的大小姐。
可是命运弄人,在叶芸十八岁那年,父亲在生意上出了问题,导致破产,还惹上了一些官司,从此家道中落,年纪轻轻的叶芸不得已出来讨生活。
在姑父的介绍下,叶芸进了一家饭店的厨房做洗碗工,每天十几个小时双手都浸泡在水里。叶芸本出生于富贵家庭,从小恃宠而骄,加上受过几年教育,自觉与普通女子不同,并且她容貌姣好,亭亭玉立,性格更是有些高傲。这一切都使她始终被孤立,没有一个朋友。
她终日只能待在昏暗的厨房角落里,和两个老妇人一起刷盘子。她看到那两个眼神呆滞麻木、对生活似乎失去一切寄望的老妇人,她便会想,以后一定要过上好日子,不要跟她们一样一把年纪还那么悲凉。
一个月后,她因受不了这种累活的苦,向老板提出换个活儿。老板见她颇有几分姿色,讲话又伶牙俐齿,正好店面缺个女服务生,便让她到店面帮忙。
就是这个小小的转变,让她遇到了她生命中第一个爱的男人——徐军。徐军是军队大院里成长的孩子,从小跟着同住在一个大院的孩子们一起混日子长大的,父母都忙于工作,没有时间管他,他和很多游手好闲的青年一样,喜欢到处惹是生非。
但他又与别的痞里痞气的人不同,他满腹才学,为人正气,特别是当他出手相救于遭人欺负的叶芸时,她马上被他吸引了。他们开始了交往,不久她便嫁给了徐军,当上了徐太太,结束了饭店打工的日子。那一年,她二十岁。
当时她也以为老天总会眷顾她,她骨子里的骄傲一向没变。婚后的一年里,她和徐军是幸福的,她从未如此深爱过一个男人。然而,祸福难测,徐军在一次打架中被人捅了刀子,因失血过多而死,她从此成了寡妇,那时她才二十一岁,肚子里的孩子还未出生。
她因伤心过度病倒了,婆婆却不管她的死活。婆媳间向来关系恶劣,婆婆更是认定了是她克死了徐军。直到孩子生下来,婆婆才对她态度有了些好转,但她满心记恨着从前那些不好,反而对婆婆更加憎恶。
孩子快一岁的时候,她认识了一个做生意的男人,姓杨,对她爱护有加。当时她的生活过得一塌糊涂,杨在北京待了一段时间便要继续前往别的城市经商,他愿意带她走,并许诺带给她幸福和衣食无忧,她也有意带上孩子跟他走。但是婆家的人怎会轻易应允,他们万般阻挠,她便一狠心抛下孩子,和杨坐上了去远方的列车。
她和杨在一起的头几年,过得还挺幸福的,但他没有娶她,法律上,她仍是徐太太。起初她并不在意,直到杨娶了一个比她年轻貌美的姑娘回家,只因叶芸再也不能生育,那是以前怀孕和生产时落下的劣疾。
杨说他依然爱她并待她如初,只不过他也需要传宗接代,渴望膝下承欢。而叶芸虽心有不甘,却也过惯优越生活,便勉强受些委屈,与那法律上以及实质上都是杨的妻子的女人同处了几十年。幸好那女人贤淑,从来不争不抢,和和气气。叶芸心知,别人定是觉得根本没必要与一个再也无法生育的可怜女人争抢些什么。
那女人为杨生了三个女儿两个儿子。每每看到一群孩子在院子里追逐打闹,或者围坐在饭桌上谈天说地,叶芸都会想起那个被留在北京的亲生骨肉。
她跟了杨之后的这几十年里,从未回过北京,那地方已经久远得仿佛只存在于快要消失的记忆里。
她感到心里一片寂寞,就算身边有杨,有一群孩子,她始终觉得自己既孤单又多余。特别是年纪越来越大,这种孤寂便越是侵蚀内心。蓦然回首,她竟连一个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都没有。
是她一直太过于高傲,看不起别人吗?
徐婆轻轻拭去眼角几滴浑浊的泪水,指了指面前的大屏幕,她说:“就是这部电影,我又回到了北京。”
《阳光灿烂的日子》讲述的故事和徐婆年轻时的经历有些类似,也同样是发生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徐婆在电影里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找到了徐军的影子,找到了他们曾经度过的那段短暂又美好的日子。
徐婆一遍遍地重温那部电影,对往事的回忆便变得更加深刻。
过了不久,杨病倒了,在医院里待了几个月便因并发症死在了病榻上。陪伴了她半辈子的人,突然就离开了。她很伤心,悲痛欲绝,觉得自己被抛弃了。
也许这是对她当年狠心抛下自己的孩子的报应吧。
这时,她突然很想很想回北京。
于是,料理完杨的丧事,她只身一人回到北京。这个阳光灿烂的城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寻不回过去的踪迹,只能隐隐约约找回些片段。
几年后,她仍然无法找到过去的哪怕一点点踪影。她变成了可怜的独居老人,后来被社区的义工送到老人院。从她住进老人院开始,到现在,没有一个亲人朋友来看望过她。
我心里一阵酸楚,萌发了对徐婆的同情。可是徐婆说:“我虽然一生动荡悲凉,临老落得孤零零一个人,但我从来不需要别人的同情与怜悯,能活这一辈子,也算是赚了。”徐婆骨子里仍然是那个高傲的她。
那天的义工活动结束后,我回家看了一遍《阳光灿烂的日子》,边看边想着徐婆。后来我再去老人院探望她,却被告知徐婆过世了,就在义工活动的那天晚上。
我很震惊,徐婆留下了她的故事,什么也没有带走便离开了这个世界。她让我明白,纵然人的一生可能会过得轰轰烈烈,但有些内心的寂寞却是无法消失,就像伤口一样,结痂了依然会留下疤痕。
都说时间是最伟大的治愈师,但有些伤痕却会留一辈子,就连时光也捡不走的。每人都有内心孤单寂寞的时候,在这个纷扰的世界里,当一切繁华落尽,喧嚣归于平静,所感觉到的孤寂,也许只是一种人生必须尝的心境。
转身,只为下一次更好的遇见
终会有那么一天,你会恍然大悟,爱情也是一场接一场的战斗。
战斗有长短,最终都会结束。它从不看彼此在这场战役中谁更会骂阵,谁更加骁勇,谁伤得更重,而是要看谁在战后恢复得更优秀,还能再战!
只要你过得比曾经任何一个时候都好,就足够了。
松鼠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开策划会,会上意见不一,剑拔弩张,气氛紧张。电话被我果断按掉。
三分钟后,松鼠的电话再一次打进来,看一眼,继续按掉。
晚上加班,我才记起来松鼠的未接电话,赶忙回了电话给他。
“晨曦,哥回来啦,哈哈!”电话里,依旧是松鼠标志性的爽朗的笑声。
“这段时间你和皮哥跑哪儿去了?”我问。
松鼠和皮哥是我过去的客户,当初我们广告公司为他们的乐队包装过一本专辑,那是他们的首张专辑,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一张。
松鼠为人热心,特别健谈,因为他的门牙又长又大,所以大家都叫他松鼠,是乐队的贝斯手,皮哥是主唱,除了唱歌外很少说话,他说的话要比唱出的歌词少很多,他不善于表达,所以基本都靠歌词来表达对生活的态度。
“自从设计完专辑你们就消失了,你们的义气都让狗吃了呀!说好的法国大餐呢?说好的唱片大卖后的夏威夷之约呢?快给我兑现!”我对着话筒狂飙。
“用唱片顶好不好,我手里还有个千儿八百本,全给你了,晨曦!”松鼠央求。
“能当大餐吃?还是能坐着唱片飞去夏威夷?”
“唉,小孩没娘,说来话长啊!”接下来,松鼠从那张半死不活的专辑开始给我讲起。
专辑卖得并不太好,挣的钱基本用来还债了,于是皮哥心一横,分了行李,乐队解散了。
原本皮哥打算一个人一路向西,走哪儿算哪儿,爱上哪个地方就在那多待会儿,然后再起程,一直走到行将就木时。松鼠得知后,觉得这是一件超炫酷的事,非要入伙。于是一路跟随,皮哥去哪儿松鼠就跟到哪儿。
他们背着吉他,有顺风车就搭,没有就徒步,一路风餐露宿,一路唱着歌,倒是把自由写进了自己的生命里。
结果在丽江,皮哥突然就不走了,他说他累了,其实还有个重要的原因,在那他认识了皮嫂。
那晚,皮哥本来不想去丽江的,在他看来那地方吃得贵,住得贵,关键是聚集了大量的打着文艺旗号的男流氓和女骗子,是个极其虚伪浮夸的伊甸园。
然而松鼠坚决要去,松鼠其实是个艳遇狂魔,眼前就是艳遇之都了,松鼠自然咬定青山不放松,执意走一遭。然而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松鼠成了苦逼花匠,倒是皮哥却杨柳青青,迎来了爱情的春天。
皮哥和松鼠在丽江找了一家看上去还算对味儿的酒吧打算小坐片刻,台上一位二把刀歌手抱着吉他唱着四不像的民谣,神情甚是陶醉。关键是台下竟然掀起一阵阵高潮,击节叫好的伪文青大有人在,皮哥瞬间就怒了!抱着吉他就往台上蹿。
“你干吗?”松鼠想拉都没拉住。
“让他们知道知道什么是民谣!”说话间,皮哥已经跳上了台。
“我来一首!”皮哥的祈使句中充斥着强烈的命令口吻,大有踢馆之势。
二把刀似乎被皮哥的气势吓住了,竟然灰溜溜地走了下来。
皮哥抱着吉他,一屁股坐下,颇有大将之风。毕竟皮哥是见过世面的,一路唱来,万人的个演倒是没经历过,但是眼前这家个把人的小酒吧闲出半只手也完全hold得住。
皮哥选了一首自己专辑里的主打歌《转瞬》,用来彰显自己是个原创音乐人,绝不是那种草台班子里的山寨狗。
虽然我们转身离开对方,
心中依旧记挂人海茫茫,
假如能够留下那些旧的时光
哪怕世界只剩那天晚上……
刚唱了两句,全场啧啧称叹,皮哥眉梢一挑,甚是得意。而就在他拨弄琴弦,神采奕奕之际,下面突然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喊道:“谭皮!”
谭皮是皮哥的艺名,外人都那么叫他,只有圈内的朋友才叫他皮哥。
皮哥的手瞬间停下,也不唱了,抱起吉他低着头下了台,刚才的神采瞬间消失,众人愣怔。他经过松鼠身边声音奇低地说了一句:“快跑!”然后狂奔出了酒吧。
松鼠呼哧带喘地跟在他身后:“唉,你跑什么呀!”
“追债的,一定是追债的!”皮哥连头都不敢回。
刚转过街角,路就被拦住了,皮哥面前站着一个女孩,身材瘦弱,留着齐肩短发,牛仔裤,棉麻大码体恤,蛮有文艺风的。
“你跑什么呀?”女孩子一只手叉着腰,气喘吁吁,想必跑得几近岔气。
“要钱没有,要命不给,就几百张唱片,爱要不要!”皮哥连眼皮都不抬,摆出一张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市侩脸。
女孩咯咯咯地笑出了声,像飘在白云里的银铃。她从身后的口袋里拿出了一张唱片在皮哥面前晃了晃:“你的唱片我有,你看!”
“那……那你追我干吗?”皮哥由于长期不善言辞,有时说话会卡带。
“签名啊!”女孩将唱片递到皮哥面前。
“拿来吧!”皮哥长长地嘘了一口气,接过女孩手里的唱片和签名笔,签完递回去。
“这就完啦?”女孩睁着那双大眼睛看着夜色里的皮哥,“起码写句话吧,歌词也行呀!”
“你怎么知道他除了名字和歌词会写外,基本不会说人话的。”身边的松鼠说完哈哈地仰着脸笑起来。
“滚蛋!”皮哥怒瞪松鼠。
就这样,三人找了一家小茶楼坐了下来,皮哥伏在桌上一笔一画在女孩的唱片上写下了一句话:人生就是,转身,然后遇见。
茶楼里,皮哥和他的小粉丝从校园民谣聊到了城市民谣,从“不敢抬头看着你的脸庞”聊到“你何时跟我走”,本不健谈的皮哥那晚口才帝附体,他告诉小粉丝一个秘密,他之所以浪迹天涯的原因不仅是躲债,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他认为灵感来自对世界不断的行走中,地球有公转和自转,它每天都在不停地转身迎接太阳,人活在这个星球上,注定要随之转身行走,才能有收获。
离开茶楼时,门口的一张出兑告示吸引了皮哥驻足。看完,他抬起头看向夜空。如果说如今丽江还有一处不染的净,那便是头顶的苍穹了:“我开始爱上这里了。”
“咦,快看,快看,流星!”小粉丝兴奋得直跳。
“快、快许!”关键时刻皮哥又卡带了,但动作还算敏捷,双手合十,闭眼沉默,跟真事一样。
“你许的什么愿?”
“盘茶楼,陪你喝着茶听故事,写几首烂情歌,哈哈哈。”皮哥笑着跑了。
第二天一早,皮哥的房间门差点被砸烂,一开门竟然是小粉丝,她再一次气喘吁吁地出现在皮哥面前。
“有事?”皮哥打着哈欠。
小粉丝狂点头,随后拉着皮哥就往外跑。
皮哥光着膀子跑了几条街,再一次来到了昨晚的小茶楼门口,那张出兑的告示已经不见了。
“我没那么多钱,和老板谈了多半宿,他才答应先租我一个季度。”小粉丝从口袋里掏出了一纸租赁约。
“你又要干吗?”皮哥抱着肩膀,冻得直哆嗦。
“我们俩合伙好不好?”
“好是挺好,可我真没钱啊!”皮哥皱着眉头,一向视金钱如粪土的皮哥,此刻蔫了。
“我出钱你出歌,来的都是客,茶水免费,故事畅谈。”小粉丝越说越兴奋。
“那我们指什么挣钱啊,我可不出卖色相。”皮哥抱起双肩做扭捏状。
云中银铃随风响动,小粉丝继续说:“二楼改成客栈,收入五五分好不好?”
“松鼠呢?”皮哥忽然想起了他还带着一个兄弟。
“三四三。”
“好好,就三四三,最佳阵容!”皮哥甩开膀子钻进了茶楼。
就这样,皮哥成了茶楼老板,小粉丝转身一变成了皮嫂。故事到这里似乎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皮哥和皮嫂最终会顺理成章地在一起。
皮哥似乎也在朝着这个方向挺进,他开始整天忙碌着打理店中的一切,从冷淡到火爆皮哥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然后皮哥变得更忙了,整天忙着打理茶楼,不亦乐乎,嘴里除了欢迎光临,就是皮嫂。
然而,皮嫂突然走了,她留下一张字条,上书:此地不宜久留,后会有期!
听得惊悚,皮哥读着伤心。
皮嫂回天津了,绿皮车,单人单程票,路程缓慢却走得坚决。皮哥一个人继续打理着自己的小茶楼,来的客人他仍然茶水免费,故事畅谈,这是当初皮嫂定下的店规,颇有江湖气。
没过几天,原来的老板来收房子,皮哥原本执意要续租下来,但是当老板将一盒唱片递给皮哥后,三分钟后,皮哥改变了主意。
唱片是皮嫂的那张,上面签着皮哥的名字还有那句话:人生就是,转身,然后遇见。
皮哥打开了唱片盒,里面没有唱片,只有一页信纸:
你有多久没有摸过吉他,又有多久没有写过烂情歌?
记得你说过,人生就像我们生活的这颗星球,需要不断地转身才能收获阳光。
两个月的面对面,我很幸福,但是这种幸福却搭上了未来更好的你。
如今我选择转身离去,只为下次更好的遇见。
转身总有百般不舍,我爱你,但更爱那晚转角遇见的你。
皮嫂就此人间蒸发,再无音信。
“皮哥现在在哪儿?”我举着电话问。
“上礼拜打电话和我说,他入围什么华语原创了,你也知道他表达能力极差。”松鼠笑掉了线,应该是手机没电了。
深邃的夜空,我将耳机放进耳朵里,我选了一首应景的歌:
我伪装着
不露痕迹地想在你身边
静静地陪着你看着天边
假设有个以后你会怎么说
一直想跟你说幸福不再溜走
下个路口你会看见爱
有美丽笑容
……
音符中,我仿佛置身人群,有两个人背靠背站着,好久不见,皮哥已经剪去长发,而皮嫂却留起来长发,他们转身,然后遇见。
下一次,别让遗憾重复
年少的我们面对感情总是像近视眼,只看到眼前,视线的外面自动忽略,不懂得感情除了有春暖花开,还有乌云密布。
总是在想如果能够早些明白,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但失去了就失去了,再也回不来,它只能化作一根叫作遗憾的刺,扎在心上……
青海湖的八月是最美的季节,那儿有金灿灿的油菜花和波光粼粼的湛蓝湖水,终于在这个好时节,我来到了这里,深呼一口气,空气中都带着甜甜的芬芳。
晚上去一家新开张的清吧,看到台上一个穿着民族风长裙的姑娘,正拿着话筒唱:“爱人,你可感到明天已经来临,码头上停着我们的船……”
这是李志的《米店》,我很喜欢的一首歌。台上的姑娘用略带沙哑的女中音,浅浅吟唱着这首民谣,像是在诉说一个遥远而又悲伤的故事。
一曲完毕,她走下台,台下的人都纵情地为她鼓掌,唱得真好,我也走到她身边,赞许道:“很少有人能把李志的歌唱得这么有味道。”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邀请我坐下喝一杯,我没有推辞。
“谢谢你陪我!”她饮尽杯中的酒,落寞的声音碰撞着酒杯,“我最爱的人昨天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她叫馨宁,她高中时期后桌叫东荣。他常常会忘记带铅笔、尺子等物品,会一直找馨宁借,时间久了,两人的关系便熟络了起来,他们偶尔会跟对方聊聊自己喜欢的动漫、歌手,竟意外地发现彼此有那么多共通点。
日子不紧不慢地过着,那一次重大的改变发生在高三那年,换座位,是按名次自选。馨宁还是保留原位,而东荣坐到了馨宁右首边的位置,相隔一条走道和一个人。
快要高考了,学习氛围很严峻,可馨宁的心里却空空的,她有点不习惯。不习惯什么呢?不习惯自己看到有趣的东西急于想和身后的东荣分享时,竟发现他早已没在了,那一刻,巨大的失落感从她的身体里迸发出来。
她开始重新寻找他的方向——自己右首边的位置,终于,她看到了东荣轮廓分明的脸和窗外的蓝天交相呼应着,自己的心也随之起伏。
然而高考结束,来到大学。馨宁居然又看到了东荣,这世间没有那么巧合的事,怎么可能东荣与她报考的学校一样,也恰好被这所学校录取?如果她没记错,后来居上的东荣成绩比她好很多,他应该会读更好的学校。
馨宁心中有好多疑问,其实最想问的是,你是不是为了我才来这所学校。但馨宁问不出口,她怕是自己会错意,那可就难堪了!
两个人漫步在新校园,相顾无言,也不知道说什么打破尴尬,只得一圈一圈绕着,不知道什么时候东荣的手悄悄拉着馨宁的手,馨宁抬头去看,东荣的脸绯红一片,掌心温热。
馨宁的整个小宇宙也为此翻滚起来,原来喜欢就是彼此心照不宣。
早上东荣在女生宿舍楼下等馨宁一起吃早饭,晚上送馨宁到宿舍,留下一记浅吻。周末两个人窝在图书馆安静地看书。平平淡淡的小幸福总是会让馨宁想到天长地久,也幻想过毕业后就结婚,但是临近毕业,事情接踵而来,他们实习单位分在不同的城市,见不到面,只能在晚上煲电话。
周末,东荣会来找馨宁,为了和馨宁多待一会儿,周五坐最晚的一班车来,周一坐最早的一班车走。
两人都在为了爱情坚持努力。
话说到这里,馨宁笑出声来,眼泪却未止:“到此为止,全是我关于他,最好、最美的记忆!直到现在,再没有人给我这么纯粹真挚的爱!”
原以为,甜蜜恩爱着就可以携手走完这一生,却没想到一件小小的事情就是一个诱因,能击垮看起来强大无比的堡垒。
馨宁在一次公司活动中,无意间跟另一个人发生了口角,本来就是很小的事情,但是那个人不依不饶,一个劲地要馨宁道歉。馨宁很委屈,自己没做错什么,凭什么要道歉,她越想心里越不好受,泪眼婆娑地打给东荣,可东荣那边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给耽搁了,迟迟未接电话。
馨宁的心一点点冷却,第一次开始审视自己的爱情,浓情蜜意何时变得寡淡无味了?长时间的不见面,只能通过手机、短信、QQ等方式才能知道对方的近况,但语言的交流替代不了真实的相处,她看不到东荣在说某一件事眉飞色舞的模样,也无法感知他掌心的温度。她想要男友能在自己悲伤难过的时候陪伴自己,在快乐的时候分享快乐,而不是这样,联系不到,就兵荒马乱。
晚上东荣的电话才姗姗来迟,解释说自己下午出去,忘记带手机。
这时候,馨宁委屈的心情早就缓和,满腔的话语也咽了下去。
馨宁心生悲凉,说:“东荣,我最渴望的是一个拥抱。”但是,我们相离的路程,让我没法立即拥抱到你。
东荣只是长长叹了一口气,沉默不语。
次日,东荣坐最早的车来到馨宁所在的地方,他们笑如往昔,手牵着手去吃饭,像是又回到了最甜蜜的时刻,但是已经出现的裂痕再拿白漆粉饰又有何意义呢?
东荣在临走前,按住馨宁的肩膀,认真说了一番话:“馨宁,从前我以为自己能够举着‘距离不是问题’的牌子站很久。但是,渐渐地,步伐不坚定,牌子在我手中摇摇晃晃,我很费力。我们从无话不说到无话可说,因为距离越远,控制就鞭长莫及;沟通越难,亲密感就越容易消失。”
“那暂时先分开吧。”当馨宁把这句话抛出去时,自己吓了一大跳,难道是这个念头驻扎在心里已久,所以才会轻易脱口而出吗?
东荣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陶瓷,小小女孩的模样,递到馨宁的手中说:“生日快乐,你生日那天,我可能来不了,提前祝福。”
馨宁看着手中的陶瓷,粗糙的工艺,是东荣亲手做的,可打电话时东荣说工作很忙,那么忙,还不忘记给自己做礼物,馨宁鼻头酸酸的,想哭。小女孩的背后还有几个小字,‘馨宁与东荣不’没写完整,不什么呢?不分开?想来是东荣听到自己言语沮丧,害怕提前说放弃,才急急忙忙带着未完成的礼物赶来。这样好的东荣,自己却轻言放弃。
他们分开之后,馨宁照常过着日子,上班、吃饭、休息,很平淡,可这并不代表他不重要。馨宁一直在等,等到实习结束,为此她忍住思念,不断充实自己,希望下次见面,让他看到更好的自己。但她忘了时光不等人,第二年,她偷偷跑去他的实习单位,翘首期盼,她却看到东荣跟一个女孩走过来,从馨宁的角度看那女孩分明是依偎在他的怀中,那一刻她心里的弦瞬间拉紧,断了。
她浑浑噩噩回到家,用一个日夜理清楚头绪,是自己太笃信,以为东荣必定如自己一般想尽力去挽回这段情,他们分开了,有新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是她的想法狭隘自私。
想清楚了,唯一能做的,就是祝福,尽管没她的份。
那时候馨宁太相信自己的眼睛,秉持着“爱一个人,就让他找到自己的幸福”的原则,删去东荣所有的联系方式,她宁可晚上咬着被子偷偷地哭,也不想让他知道分毫。而东荣似乎也没有主动联系自己,就这样淡出了馨宁的圈子。
直到前一段时间,馨宁收到由别人转交的婚宴请柬,由东荣带来的悲喜才让被生活打磨圆滑的馨宁找到发泄口,她哭了,咸涩的眼泪包裹着自己的那刻,她发现,自己内心深处是忘不了东荣的。
婚宴当天,馨宁看到东荣的结婚对象并不是当年她看见的女孩。
馨宁问他:“那个姑娘呢?”
东荣疑惑:“哪个姑娘?我总共就谈两个姑娘啊!”
揭开当年所有的事情,得到的真相竟是这样让人唏嘘。那个女孩只是半路相遇,而依偎,纯属是自己看的角度出现了问题。那几年东荣一直在等馨宁说和好,之所以没有主动是东荣想要馨宁认真想清楚了,这一次和好就是一辈子,一辈子不分开,他苦苦等了好几年,从最开始的希望到淡然再到绝望醒悟。
他以为馨宁遇到了更喜欢的人,才迟迟没找他。馨宁以为东荣是找到了新的女友,才没去打扰。
多可惜,站在青葱尽头的他们才了解了当年的所有,但一切都晚了,东荣有了想要相伴长久的新娘,馨宁还在漂泊,找寻她的良人。
婚宴结束后,馨宁买了去西宁的票,要来看一看这青色的海。在路上馨宁一直在想东荣最后说的话:“馨宁,不管从前我们再怎么喜欢彼此,没能在一起,说明还是不适合,我们都不是彼此的归宿。我相信冥冥中上帝自有安排,我找到我所爱,你也会找到你所爱,祝你幸福。”
馨宁不可否认自己依然爱着东荣,但总会有另一个人取代东荣的位置,就像是新娘取代了馨宁在东荣心中的位置一样。
一路走来,有良人相伴,相互扶持,打打闹闹,哭哭笑笑,想过未来,想过曾经。最后我们站在了各自爱人的旁边,笑着对从前挥手。无论其中有多少遗憾的掺杂,只能感叹过去了便过去了。
而我们的人生还在继续,只希望下一次,别让遗憾重复。
得不到的美好,只因未曾放下
恰恰是你手里的蜡烛,不炫目却一直微弱地照亮前方,驱走黑暗,不炙热却拥有更真实的丝丝温暖,对啊,这蜡烛就是现实。
梦想真的很美,但现实也不赖啊!
公司后面有一条深巷,巷角开着一家微生活面包坊,老板娘是一位和我年纪相仿的南方姑娘,她叫小微。加班的时候,我会去她家买几份面包带上来,小微很好客,在她身上总能找到南方女子独有的细腻与亲切。
今天临回家前,我再一次来到小微的面包店。
“老板娘,一份牛角面包,一份黄金吐司。”我一推门,浓浓的麦香迎面扑来。
“晨曦姐又加班呀?”小微和我早已熟识。
“不,不,再加班就成晨曦奶奶了。”我开着玩笑。
小微哈哈笑着去给我拿面包。
由于每一次来她家都是匆匆拿了面包便回公司,从来没有留意过店内的装潢,今天特意环顾店内,暖黄色的灯光将小店渲染得温馨且安逸。我忍不住坐下,又点了份咖啡,正好缓解一下繁忙了一天所带来的身心疲惫。
“这是你小时候啊?”我指着墙上的一副小相框里的沙滩上的小女孩问。
“啊,是呀,当时学习不好,贪玩,老是和闺蜜去那片沙滩玩。”小微的目光也投射在了那张照片上。
“你身边那个就是你闺蜜吧?”
“嗯,你别看我学习那么笨,我闺蜜那时候可是我家那边出了名的学霸!”小微的表情中跃动着自豪。
“当时我们俩可是出了名的沙滩学霸姐和学渣妹。”
“学霸姐?”我指了指照片里的女孩子,又指了指小微,“学渣妹?”
小微笑着点头。
“现在的学渣妹可是远近闻名的面包师啦。”
“时间真的过得太快了,如今好像还能闻到那片白沙滩的味道!”说话间,小微闭着眼睛,轻轻跷着脚,似乎真的闻到了来自白沙滩的海风……
学霸姐和小微从小住在一个院,骨灰级闺蜜,学霸姐之所以被尊称为学霸,正是因为她在学习上是翘楚,而小微倒不是因为学习真的那么差,只是因为她的身边一直有学霸姐神一样的存在,所以说这个世界恰恰证明了一条真理,所有事物都是相对的,没学霸也就没有学渣,没梦想也就不会有现实。
说到梦想,学霸姐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就是成为钢琴师。从她摸到钢琴黑白键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深深爱上了那富有弹性且能奏出奇妙的音律的键盘。
这对于学霸姐来说确实匪夷所思,她一向理智却偏偏对钢琴几近疯狂。相比之下小微的梦想显得low很多,每一步都更像是生活本身,既不梦幻也不澎湃。
高考那年,学霸姐的成绩一路狂飙,半只脚踩在名府的大门里,考入名牌学府指日可待。小微则是继续头悬梁锥刺股,可依旧徘徊在二本和专科的一线间上。
那段日子里,两个人面对高考缓解压力最好的方式就是去海边松软的沙滩上躺一会儿,看看头顶被海风变幻着不同形态的白云,两个人听着海浪敲打礁石的声音,那声音像极了交响乐,时而高亢激荡,时而悠远绵长,海浪冰凉地触及脚趾时,那感觉舒服极了,她们会产生很多美好的想法,其中便包括梦想。
当时学霸姐的梦想依旧是要成为最好的钢琴家,她打算放弃报考北方的一所名牌大学,正在和家里闹得不可开交,家里早就停了她的钢琴课,老爸甚至用断绝父女关系来威胁学霸姐。
而当时小微的梦想就是考上一所二本大学,只要能去,谢天谢地。
接下来的高考,学霸姐果然做出了惊人的举动,她偷偷改了第一志愿,报考了一所音乐学院,顺利通过音乐加试,这是学霸姐第一次破釜沉舟直奔梦想杀去,也是小微第一次见识了学霸姐的疯狂。
高考顺利结束,就在全家人因为学霸姐优异的考试成绩而憧憬着那所北方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学霸姐已悄悄准备好赶赴另一所音乐学院的行囊。
小微最后依旧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一线之差只能奔赴一所专科学校,专业是酒店管理,一个毕业就会被扔进茫茫人海等待淹没的大众专业。
即将赶赴同一座城市,都是一路向北。临行前,两个人再一次来到了海边,这片两个女孩子一起光着脚丫踩过来的沙滩,两行平行的足迹就像两个人曾经一起走过的时光,它们正在被海浪漫过然后消失在身后,前方白沙细腻,夕阳映暖了远方的白色灯塔。
学霸姐再一次讲起了那场未来等待着她的高端大气的音乐会,讲起了那个载誉归来的优秀钢琴家,她壮志凌云,意气风发。
小微听得入神,仿如早已成了她的粉丝,坠入在那个自己遥不可及、闺蜜即将唾手可得的梦里,笑得开心,听得幸福。
“你呢,准备怎样?”学霸姐忽然想起了身边的这位专属听众。
“我啊?我要好好念专业,最好以后能找个好酒店做大堂实习。”小微脸上洋溢着希冀。
“哈哈,那以后我一定让我的团队只光顾你就职的酒店好不好?”学霸姐牵着小微的手,晃来晃去,极兴奋。
“好,好,特别好。”小微狂点头。
当学霸姐的家里得知学霸姐偷改了志愿的那一刻,一场战役还是无法避免地爆发了。那一战最后的结果是,全家决定让学霸姐复读,而学霸姐从窗户跳了出去,偷了户口本和录取通知书踏上了北上的绿皮车。
这一跑就是两年,两年的寒暑假,学霸姐都在勤工俭学,勒紧裤腰带攒学费。
其间,小微经常去看学霸姐,每一次小微都会带上自己在学校餐饮专业偷偷学来的新菜给学霸姐尝,每一次小微都会问学霸姐:“姐,你这样,值吗?”
学霸姐则每一次都把头埋在餐盒里,嘴里塞得满满当当的,只能点头,连话都顾不上说。那两年,学霸姐瘦,瘦得大风天都不敢出门,怕被卷进风里刮跑了。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大三暑假,那天,学霸姐正准备去校门口的小饭店做小时工,一串在电话里沉睡了三年的电话号突然闪烁在了屏幕上,那是家里的电话,原来老爸病危,老妈在电话里已经泣不成声。
学霸姐死命赶回老家,在医院里她见到了骨瘦如柴的老爸身上插满了胶管,她跑过去紧紧抓住老爸的手,老爸艰难地睁开了眼睛,看了一眼床前哭失声的学霸姐。头轻轻转向了另一侧,眼睛再一次合上,双唇紧闭,挤出了一颗眼泪。这是老爸留给学霸姐的最后一个表情,最后一滴泪水,里面全是怨。
老爸被推出病房的时候,门开了,老妈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了学霸姐的脸上,学霸姐失魂落魄,在她的梦想里可从来没有这么一幅画面。
从那以后,学霸姐每年都会回家,回家陪老妈,陪老爸那张黑白照片,照片面前老爸的香一炷接一炷,学霸姐的烟一根接一根。满房间的烟雾缠绕在一起,却再也换不回一个父女拥抱,烟火忽明忽暗却再也闪不出老爸嘴角的微笑。
那以后,小微的父母去了北方那座城市,待到千里冰封,他们再回到南方,享受故乡阳光的温柔。
日子就这么过,大学毕业后,学霸姐继续她的钢琴梦,这一次老妈不再阻止,一是没力气再和女儿倔强,更重要的是再不想失去。
小微因为所学专业就业压力确实太大,并没有得到梦寐以求的五星级酒店管理工作,但是因为三年来在餐饮专业的偷师,得到了一份三星级酒店后厨助理的工作。
半年后的一天,小微接到了学霸姐的电话,在凄冷的街头找到了喝得烂醉的学霸姐。原来,学霸姐去美国的进修考试又泡汤了,暗恋学霸姐三年的男孩子也有了新女朋友。男孩子苦苦追求了学霸姐三年,默默陪伴了三年,可学霸姐一心出国发展,不想因为感情被羁绊在国内,所以她错过了这段让很多人羡慕不已的好姻缘。
那天是情人节,小微送给了学霸姐一大块廉价巧克力,她认识了一个经常给他们后厨送食用油的小伙子,小伙子是山东农村来的,话不多但很实在,腼腆到说话都会脸红,那天他向小微表白了,小微接受了他的廉价巧克力。
小微告诉学霸姐,她在酒店后厨拜了一个很老的面点师傅,她想学面点,她打算以后靠烤面包在这座城市站住脚。
“等我成了炙手可热的钢琴师,一定免费给你的面包店做广告,好不好?”学霸姐坐在马路边,侃侃而谈。
“好呀,特别好。”小微枕着学霸姐的肩膀,满眼尽是欢喜。
面包店开业那天,学霸姐开玩笑,向小微要面包店的VIP打折卡。小微指着墙壁上两个人小时候在海边的合影告诉学霸姐:“你来这儿,就坐在这张照片下面,这个座位永远是你的,永远免费。”
那天,面包店的面包烤出了阳光照在白色沙滩上的金黄色味道,小微偷偷尝了一口,真的好香。
那天,学霸姐推开面包店的玻璃门,凛冽的寒风让她高高竖起了衣领,转过街角又是一段迎风路。
“俺去送面包了,老婆。”一个淳朴的男人从我身边经过,操着很重的山东乡音。
“多穿点。”小微在男人出门前,叮嘱着。
“你好幸福,日子真甜。”我艳羡地看着面带微笑的小微。
“我没天分,只是生活在生活里的傻丫头,一不小心被幸运当头棒喝了,哈哈。”小微整理了一下头上的白色厨师帽。
我们抱着梦想的火炬去寻找生活立在高处的圣坛,一路跋山涉水,花了眼睛,累断双腿。当痛苦再一次袭来的时候,你是否考虑过,放下火炬,头顶的星更明,身边的风景正浓。
总是被爱着,却不曾谢谢你
穿行在人潮汹涌的世间,有太多太多的人和我们相遇,我们忙着在微信里说爱,在微博上秀甜蜜,却恰恰忘了身边有人这辈子就等你的那句:我想你。
周末,公司举办了个野外烧烤,艾嘉一个人背着巨大的餐具背包走在队伍最后面,她是公司菜鸟,所以也正在经历着菜鸟待遇:做最费体力的杂活,挣最少的薪水。
“给我点吧,我包里东西不多。”我赶忙伸手去帮她,这样的菜鸟生活让我不经意间看到了自己的过去。
“没事的晨曦姐,我有祖传风神腿。”艾嘉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然后拍了拍自己的大腿。
“风神腿?”我被艾嘉的幽默逗笑了。
“嗯,尽得大侠真传。”艾嘉也在笑,那眉眼里有自豪迎着阳光在闪烁。
“大侠?”我颇感兴趣。
艾嘉从包里拿出了一枚色彩斑斓的木制手工陀螺:“这是大侠送的神器!”
在绿野中,我和艾嘉并肩行走,她和我说起这枚陀螺的故事……
艾嘉是个开朗外向的外地女孩,过着和命运攀爬、与孤独争斗的日子,这样的女生缺钱、缺觉、缺时间,但从不缺少故事,更不缺人爱……
艾嘉平时很忙,很少上QQ,可她每次上线都会看见老爸的QQ在线,老爸的QQ昵称叫:大侠。艾嘉老爸不会用电脑,也不会打字,是老爸求艾嘉给申请的。他说知道现在的年轻人都玩QQ,自己也想潮流一把。
艾嘉嘴上不说,其实她很想告诉他,现在的年轻人早就不流行玩QQ了。
有时候艾嘉不那么忙了会轻轻点开老爸的对话框,然后敲上:在干吗?老头!
等好久——这个“好久”的时间足够去削一个苹果或是泡一杯挂耳咖啡——老爸的头像才会晃动:我在。
艾嘉总是回:老头照顾好老太,我困了,睡了,晚安。
又是好久,高冷的老爸:嗯。
偶尔,艾嘉上线会收到老爸的留言,一般都是:降文了,多穿一。
温度的“温”也打错了,难道“一”和衣服的“衣”是通假字呀,艾嘉笑着摇摇头。
艾嘉的童年里,那时候没有iPhone,没有Xbox,也没有各种炫酷的滑板。艾嘉的童年却充满了更多真实的笑声,因为她有老爸这个大玩具和玩具专家。
艾嘉还会骑在老爸的脖颈上看在笼子里焦躁地来回踱步的笨黑熊,也会听老爸讲一段武侠小说,老爸讲得惟妙惟肖,艾嘉瞪大眼睛听得可认真了。
而那些年里,艾嘉真的以为老爸其实就是那个大侠,走过那段江湖。
没有老爸陪伴的时候,她就去找别的小伙伴,他们在冰面上转陀螺的时候,小艾嘉在旁边拍着小手,看得入神。
那是一颗精致的木质陀螺,上面涂满了五颜六色的花纹,就像是哥特式教堂色彩斑斓的穹顶,小艾嘉喜欢得不行。
第二天一大早,那颗精致的陀螺便出现在了小艾嘉的床头,那可是老爸的一整夜啊,早上老爸哈欠连连地送小艾嘉去幼儿园,那时小艾嘉不知道,一颗精致的木质陀螺,让她的童年都转得色彩斑斓。
上小学的时候,艾嘉每天倒两趟公交车才能到学校,艾嘉长得又瘦又小,有一次她被同学欺负,连坐车回家的钱也被高年级的男生抢走了。她沿着公交车站一边朝家的方向走,一边哭。
那时候家是那么遥远,好像永远也走不到。
最后艾嘉索性就坐在道边哭,呜呜呜……不知道什么时候,老爸出现在了艾嘉的身边,他的一只手正在轻轻地抚摸着艾嘉的头。
那晚,老爸背着艾嘉回家。
他说:只要艾嘉哭,老爸就会出现,然后背艾嘉回家。
艾嘉的小脸贴在老爸的后背上,眼角的泪花还没干,就睡着了。
初三那年,艾嘉成绩一直上不去,成了笨鸟先飞党。
冬天,天不亮就爬起来去学校,没公交车,老爸骑着三轮车送艾嘉去学校,顶风冒雪,滴水成冰。
老爸穿着黑色的工装制服,头上冒着白烟,像是武侠小说里走火入魔的武痴。
那段时间,艾嘉真的以为老爸就是某个归隐于世的大侠,练过金钟罩,顶得住刺骨的北风,也练过风神腿,三轮车在雪路上蹬得飞快。
偶尔艾嘉会在三轮车上大喊:“快点,再快点,大侠。”
于是三轮车就更快了,老爸连后背都在冒白烟。
“这条裂痕?”我看见了艾嘉手中正拿着陀螺,在陀螺的一侧有一条很深的裂痕,整个陀螺用一根粗铁丝固定着,我想如果没有这条后固定上去的铁丝,陀螺应该早就裂成两半了。
艾嘉的手抚摸着这一圈铁丝,感叹着:“如果没有他,我想早就支离破碎了。”
“他?”
“嗯,就像这根铁丝。”
艾嘉上高中的时候开始学美术,她喜欢上了一起学画画的学长。
这件事被老爸察觉了,他不动声色,只是每天早早来到画室门口去接艾嘉,他穿着那套黑色工装制服,跟在艾嘉左右,像个护送国宝的武林高手,没人可能靠近他女儿。
艾嘉在前面低着头,气哄哄地走,越走越快,老爸在后面蹬着三轮车紧追。
“不要你接,以后都不需要!”艾嘉当街咆哮,淑女一下子变成了泼妇。
“那小子对你没安好心!”老爸也气哼哼的。
“你……你……你是我见过最小气的男人!”
“爸妈送你来学画画,不是相亲会!”
“不学了!”艾嘉将手里的画板扔得老远。
老爸停下三轮车去路中央捡画板。
一辆宝马飞驰而过,溅了老爸一身泥水,狼狈不堪。
“你看你有多失败,难怪蹬一辈子三轮车。”艾嘉声音不大,却依旧回荡在夜空之下。
老爸顿在原地,像是被另一位武林高手点了穴道。
艾嘉不再和老爸说话,一路小跑回到家里,锁上了房门。
第二天早饭的时候,老爸像是对前晚的战争失忆了一般,不断在饭桌上讲着无聊的冷笑话,逗得自己哈哈大笑。
艾嘉低头吃饭,视若无物,充耳不闻。
“晚上,我们去广场玩陀螺吧。”老爸将那枚精致的木质陀螺放在了艾嘉面前。
艾嘉连眼皮都不抬,一个劲儿地往嘴里扒饭。
“去吧,去吧。”老爸继续将陀螺向艾嘉面前推了推。
艾嘉烦了,抓起陀螺狠狠地摔在地上。啪的一声,陀螺摔出一条又深又长的裂缝。
“烂东西,丑死了!”艾嘉摔门走了。
老爸每天晚上依旧和他那辆三轮车蹲守在画室门口,回家路上艾嘉在前面越走越快,一心要甩掉跟屁虫,老爸在后面蹬着三轮车亦步亦趋。
这成了夜色里的一道风景,有些滑稽却让人笑不出来。
后来画画的学长和无数女生传出绯闻,成了花心萝卜专卖店的代言人,渣到没朋友。
那颗陀螺真的变得好丑,它被一根粗糙的铁丝捆绑固定着,放在艾嘉的床头。
上大学那年,艾嘉为数不多的随身物品里就有它。
艾嘉大学每次放假回家都和老爸吵得昏天暗地,没办法,生活习惯不同,价值观也基本属于两个星系。
艾嘉上夜店,文花臂,学会了抽烟。
老爸于是去夜店找她,险些被保安打成残废;到处打听哪里能洗文身,后来自己买了一台洗文身的机器;戒烟戒得百爪挠心,整天和老妈发脾气。
于是,艾嘉放假再也不回家,连续三年春节连影子都看不到。最后老爸老妈跑到艾嘉工作的城市去陪她过年,结果只换回一顿初一早餐,便悻悻而归。
后来,老爸求艾嘉帮忙申请了QQ号,老爸不会打字,天天捧着一本电脑入门手册看个没完,戴着花镜学关机就用了三天,艾嘉一直搞不懂,当年老爸做个陀螺也就才用了一晚上。
茫茫人海,这么多年,很多人从艾嘉的身边走过,有的留下故事,有的连故事都没来得及留下就无影无踪了。
后来,艾嘉渐渐长大了,也步入职场了。
某次艾嘉上班的时候,电话响了起来,是老爸打来的。当时她正在开策划会,因为电话频繁响起来,已经被主管白了好几眼,艾嘉索性关了机。可策划会开到了人去楼空依旧没有个结果,最后各自散去,择日再续。
走出公司,艾嘉开机,短信提醒期间老爸打了几十通电话,大侠一向沉稳,从不打扰艾嘉的工作,基本艾嘉不接便不会打来,只等艾嘉回话。
艾嘉隐隐感到不祥正在压上头顶。回拨电话,竟是老妈接的,几十通的电话也是老妈偷偷拨的,大侠倒了,他这次是真的要归隐了,且再无归期。
艾嘉赶忙连夜坐火车回了家,她看见躺在病床上的老爸,大侠已经骨瘦如柴,化疗让他没了一身的大侠风骨。
金钟罩不见了,所以顶不住病痛的袭击,风神腿也功力尽失,没办法再支撑孱弱的身体。老爸看着艾嘉,怎么也看不够,只可惜时间不够了。
他吃力地哆嗦着嘴唇说了两个字:瘦了。
艾嘉跑出了病房,她这一次没有和老爸说话,眼泪就卡在咽喉,不上不下,让人窒息。
老爸走了,半年后,艾嘉打开了QQ,她发现那枚叫大侠的头像在不停地跳动着,她手指颤抖地点开头像,上面写着:老爸,学会打字啦,哈哈哈哈!
艾嘉的眼泪毫无预兆地奔涌到了键盘上,她一遍一遍地打:在干吗?老头。
在干吗?老头。
……
艾嘉QQ里的大侠成了灰色,再也没有亮过。
艾嘉换了一家单位,来到了我的公司,从职场菜鸟继续做起,有次她被欺负留下来加班,没能赶上最后一班末班车,她顶着钻心的夜风往家走,越走越冷,越走越累,最后索性坐在道边,呜呜呜……
来背我呀。
……
可是换来的只有冰冷的空气和酸疼的双腿。
这次,老爸再也不会来了。
我们用一世的时间与其他人相遇,然后等待发生故事,期待幸运女神的垂怜。其实幸运女神从我们降生那一刻起便已经施展了魔法,她把老爸送给我们,这是我们第一次遇见,足够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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