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这世上若没有真心的笑容,将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苏敏是我的亲戚,印象中的她是一个敢拼敢闯的丫头。
毕业后的她进了一家投资管理公司,做了自己一开始根本没有想过的销售工作。也许是刚毕业对什么都不太懂,对于任何东西都是抱着一种学习的心态,她并没有觉得销售这份工作像很多人说的那样难做。
虽然这样说,但是对于销售人员来说,压力肯定还是有的。
那个时候,她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加班到凌晨,每天累得回到出租屋里倒头就睡。因为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每个人都是铆足了劲。而苏敏所在部门的部长是公司刚提拔上来的,整个部门就只有他们两个人。相对于其他已经成熟的部门来说,这个只有两个人的部门要做出一定的成绩并不容易。
好在,两个人都干劲十足。
苏敏进公司的第一个月就开了一个三十万的单子,这在同一期进公司的新人当中,已经是相当优秀的成绩了。苏敏觉得自己曾经想过的,那么遥远的未来也许并没有那么遥远了。
自己是农村出来的,没有背景,没有过人的实力,要想在这个城市生存下来,只有付出比常人更多的努力才行。
部长很看好苏敏,下一批新人进公司之后,部长就让苏敏开始带新人。每天除了盯着自己的业务,苏敏还要费心教导新人。
累是很累,可是苏敏的业务能力提升得也很快。
对于公司其他同事那里的一些非常难搞的客户,苏敏也有自己的一套解决办法。
部门的新人们喜欢叫她大师姐,羡慕她在短短一两个月的时间里就能很快地掌握业务知识,光荣榜上更是有她月薪过万的名字。
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每一份成功的背后都带着心酸的泪水。
部门渐渐发展成了十几个人,在一批新人中,有一个女孩,叫萧唐。她也是个很开朗的女孩,总是喜欢跟在苏敏后面问问题,苏敏也总是把自己学到的教给她。
萧唐的学习能力很强,渐渐地,业绩做得比同批的新人都要好。
有天吃午饭的时候,公司一个关系很好的同事跟苏敏说:“你怎么这么傻?什么都教给她,很快她就超过你了,等下一次晋升,你就不怕她把你比下去啊?”
苏敏笑了笑说:“你说的好像拍电视一样,哪有那么夸张的?”
同事骂她傻,可是苏敏却笑着把这件事情忽略过去,再也不提。
一转眼,苏敏进公司已经有了大半年的时间,部长有意让苏敏开始正式带团队,于是让苏敏写了竞职申请。
事情的变故,就是在苏敏写了竞职申请之后发生的。
苏敏在工作中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她在给客户发资料的时候,竟然发了自己的模拟盘账户资料。
客户是何等精明?一眼就看出来这是模拟账户,认定苏敏之前是在骗他,并没有跟他一样是用实盘实操。后来不管苏敏怎么打电话补救,这个客户还是流失了。
这样的错误即使是在新人中也不会出现,像苏敏这样仔细的人又怎么会把这么重要的事情弄错?而且在苏敏的电脑里,客户资料自己都放在了单独的文件夹中。
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苏敏在工作上总是觉得力不从心。有时候,苏敏想着,难道自己就这么脆弱吗?真的受不得一点打击?
那一次的竞职,苏敏意料之内地落选了。只是让苏敏没有想到的是,萧唐居然也参加了那一次的竞职演讲。
下面的人议论纷纷,萧唐不过才进公司两三个月而已。
萧唐找到苏敏:“大师姐,你不会怪我的,对吧?”
“怪什么?”苏敏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怪我也参加了这次竞选啊?”
苏敏一瞬间竟觉得有些可笑,怪不得公司的人看到她总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在别人看来,她的失落,她的竞职落选,不过是因为被新人比了下去。他们觉得自己会责怪萧唐,所以萧唐才会来“道歉”。
虽然明明看到的是妆容精致的萧唐那一脸的歉意表情,但不知为什么,苏敏还是在她的眼神里看到了得意。
现在公司里的人都觉得苏敏不过是一个小肚鸡肠到连自己带出来的新人都容不了的人。
终于,在一个星期之后,苏敏向部长提出了辞职。
“苏敏,你知道,那次错误并不是说你没有带团队的能力,你还是有机会的。”
“部长,你一直帮我很多,一开始部门只有我们两个人,一直到现在二十多个人,每次你都会说,这个部门是你和我一起撑起来的。我很感谢你一直这样支持我。”
“你想好了?上面的意思是,让你跟萧唐再做一次竞职演讲。”
天知道,苏敏现在最不想看见的对手就是萧唐。
走的那天,部门的人一起送她到楼下,天下着雨。
其实说舍得是不可能的,那么多个日日夜夜,自己努力奋斗的地方,就这么放弃了,又怎么会舍得?
有些时候,苏敏真的痛恨懦弱的自己。其实她不过就是害怕失败,害怕到不去面对,直接逃跑。
有一次和好朋友说起离职的事情,朋友一针见血:“你不要假装笑得那么云淡风轻了!你不知道你的眼神里有多么浓重的不甘心。你就是怕,你就是不敢,你怕自己会输……”
苏敏有些难过,她不想听到一丝伤害,她也害怕听到。还没等到朋友说完,她便扭头就走。
“苏敏……”朋友叫住她,“你笑得太假了。”
苏敏没想到,自己还会回到那个公司。
有天晚上苏敏从外面回来,刚吃过晚饭,正在家洗衣服,之前的部长打来电话,让她回去继续任职,苏敏看着手机上闪着的“老大”两个字,皱了皱眉,答应了。
到了公司,苏敏才听部长说,原来是之前自己维护的一个客户,听说现在换了人,很不满意,坚持要苏敏过来,他才肯继续入金。
半个小时之后,苏敏从会议室出来笑着对部长说:“他答应再入金二十万了。”
整个部门发出胜利的欢呼声!这个月部门入金的资金量目标,没想到居然是这样完成的!
“果然是我最得意的徒弟,快点把东西搬来,早点入职!”部长对她笑着说。
苏敏故意夸张地说:“不要!我现在不熬夜好不容易皮肤变好了一点!”
说完大家哈哈大笑,苏敏注意到萧唐拉开门进了卫生间,她便也尾随其后。
听同事说,萧唐现在已经是副部长了。
是该祝福,还是恭喜呢?
这时候,苏敏听到里面传来说话声,说不八卦那是不可能的,苏敏屏住呼吸偷偷靠近了。
“萧唐,部长经常说的那个苏敏,进公司的第二个月就月薪过万了,真厉害。”
“你觉得她哪儿厉害了?”是萧唐的声音。
“不厉害吗?刚刚还搞定了一个客户啊,说起来,觉得她还是挺义气的,明明已经辞职了,结果部长一个电话她二话不说,就回来帮你们了。”
“她要是真那么厉害,现在坐在副部这个位子的就是她,不是我了……”
苏敏愣愣地听着这些话,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滋味。萧唐表面上伪装善良,在此刻一下子就暴露了丑陋的内心。
萧唐走出卫生间看到苏敏的那一瞬间,脸色变得很难看。
也就是在这时,苏敏才意识到,那次她误将自己的模拟盘资料发给客户的那天,只有萧唐动过她的电脑,她说要看她总结过的业务问题表。
于是,没那么多心思的苏敏被萧唐埋下了表面上不利于自己,实则让自己背负更大的压力的陷阱。
其实苏敏在萧唐刚进公司的时候,觉得她是一个很好看的女孩子,笑容明朗,又不耻下问。可是如今,萧唐那张妆容精致的脸后面,那笑容里竟然没有一丝真心。
苏敏冷笑地看着萧唐:“我不是败给你,我是败给我自己。我怕自己会输,但是这不代表自己一定会输给你,你明白吗?”
萧唐脸上那无可挑剔的笑容终于绷不住:“那你现在回来啊,就可以知道你到底会不会输给我了!”
在等电梯的时候,苏敏想起来那天好友跟自己说的话,原来真是这样,不是真心的笑容,看起来果真是那么明显。
苏敏将自己的感谢信交给了部长,独自离开公司,步入了阳光下。
她不愿去理会职场里的纷纷扰扰,那些遗憾、陷害、背叛,都是种种阴谋下开出的黑色花朵,它生性丑陋,不能见光。
但生活还是简单就好,因为笑容,永远是最真才最美。
伤害——有伤,有害,也有爱
很久以前就有人在思考为什么人要相爱,难道就是为了相思时的煎熬?还是为了分手时数着身上的伤口,比一比谁比谁伤得更重?
情若相眷,不语而怜惜,我不怕自己成了飞蛾,却见不得你的黯淡失色。
真正的爱是——我宁愿自废武功,也不舍得伤你。
我坐在公司咖啡馆里享受着这难得且短暂的中午时光,一个月来广告公司的加班让我成了失去时间和空间的孤儿,午后的阳光透过落地窗照在松软的沙发上,就像刚刚烘烤出的金黄色吐司。
我的身边忽然蔓延开橘子的果香味,我不禁放下手里的书抬起头寻找,竟不知道什么时候美橘小姐坐在了我的面前,正对我浅浅地笑着。
美橘小姐是我江南老家的老乡,我们两家公司比邻,上下班经常碰面,我知道她超爱橘子。吃橘子味的口香糖,涂橘色的指甲,钟爱橘色服饰搭配,当然选用的香水也必定是橘子味的。
美橘小姐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只橘子递给我:“晨曦,你看,这小东西,看着都那么美,口感也一级棒呢!”
我边接过橘子边笑着问她:“你为什么那么爱橘子呀?”
“嗯,超爱,快要丧失理智了,我觉得我的血都是橘黄色的,有时候我怀疑自己就是颗大橘子。”美橘小姐说完,哈哈大笑。
“那你遇到爱吃橘子的人了吗?”
“爱橘子的人一定不会舍得剥开它。”美橘小姐点上了一根橘子味香烟,烟雾中渐渐弥漫起橘子的香气。
是啊,爱你的人,一定不舍得真心伤你。
美橘小姐的第二任男朋友叫阿树,是在酒吧认识的,阿树是名调酒师,会调各种稀奇古怪的酒,名字也颇为有趣。认识美橘小姐后,他还特别为美橘小姐调了一系列的橘子口味的专用酒品,适合不同心情下的美橘小姐。
阿树经常开玩笑说,美橘小姐命中注定要和他在一起,因为橘子本就生在树上。当时美橘小姐也认为这是造物主的安排,是美好的命运。
然而,他们或许忽略了,橘子总有掉落的一天。
是的,后来他们分开了。
不知道是阿树的不挽留,还是地球的引力太大了。
分手是由美橘小姐提出的,美橘小姐告诉阿树,其实问题出在了自己的身上,她忘不了前任,忘不了她的初恋蓝星。
阿树没有多说半句话,一个人坐在那里喝了一大杯的伏特加后,就离开了。
蓝星是个颇有魅力的人,长相酷似意大利足球明星巴乔,同样拥有着会说话的忧郁眼神,所以蓝星的女人缘极好,这也是美橘小姐当初和蓝星分手的原因之一。
和阿树分手后,造物主像故意和美橘小姐开玩笑一般,将蓝星送回到了美橘小姐的面前。在楼下的咖啡馆,美橘小姐偶遇了蓝星,当时蓝星就坐在靠窗户的位置上,静静地品尝着一杯玛奇朵。
美橘小姐看了看我,意犹未尽地笑了。
我煞有兴趣地问道:“不会……就是我坐的这个位置吧?”
“嗯。”美橘小姐的笑容里似乎载着那艘叫作回忆的蚱蜢舟徐徐划过。
当蓝星看见美橘小姐的时候,双眼只是直直地盯着美橘:“当我闻到这个味道的时候,就知道一定是你。”
美橘小姐说她那时呀,表面故作高冷,内心早已像迸发的火山一般了。
那天晚上,蓝星送美橘小姐回家,在家门口蓝星久久不愿离去,他的车停在美橘小姐家楼下。直到凌晨三点钟的时候,美橘小姐才终于跑下楼。
蓝星见到跑得气喘吁吁的美橘小姐,只说了一句话:“我陪着你呢。”
她的心再一次坠落到这颗“蓝色星球”上。
美橘小姐想结束漂泊,这一次准备彻底扎根于这颗“蓝星”上。
美橘小姐开始看房子,找装修公司,选家具,无论做什么蓝星都毫无怨言地陪着美橘小姐,只要美橘小姐喜欢的,蓝星就照单全收。
美橘小姐俨然成了这颗“星”上的女王,可唯独一点,一谈到婚期,蓝星总是躲闪回避。
这让美橘小姐总能感觉到自己只是住在了这颗“蓝星”的地表,却始终无法植根于内,那种不安定感像一团挥不去的阴霾,永远萦绕在美橘小姐的心头。
不久,美橘小姐发现自己怀孕了,她的心中开始不断憧憬着做妈妈的幸福画面,她的孩子也拥有着和蓝星一样的眼神,那么迷人。
美橘小姐迫不及待地将惊喜告诉了在外地出差的蓝星。蓝星迅速从外地赶回,将美橘小姐约到了她最喜欢的西餐厅,白玫瑰异常茂盛地绽放在她面前,羡煞在场的其他食客,但美橘小姐却更喜欢康乃馨。
这一切豪华美丽都只是个铺垫,蓝星的表达很决绝,就是不要孩子。
“我只爱你。”蓝星说得如此坚定,眼神也如此深情,让人不容任何怀疑。
美橘小姐将一杯红酒都泼在了蓝星的脸上,然后转身离去。
美橘小姐没有方向,她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茫然地走在这个彷徨压抑的暗夜里。她需要一杯酒来透口气,于是她停在了一间酒吧门口。
美橘小姐一抬头竟然不知不觉走到了阿树的酒吧,再次看到阿树,她发现他瘦了好多,眼窝深陷。
那晚美橘小姐把一切的委屈都说给了阿树听,阿树给她调了一杯名叫“十月光年”的酒,当然依旧是美橘小姐喜欢的橘子味道。
我搅动着面前的咖啡,想象着那杯酒的味道,缓缓地说着:“光年是一个距离单位,却又和时间分不开,‘十月光年’,这杯酒的名字有特别的深意吗?”
“晨曦,你知道吗?其实无论时间或者距离,改变不了的是爱,真正的爱是经得起任何时间和距离的考验的……”
我点头,表示举双手同意:“看来,你了解爱的意义哦?”
“我也许是更了解阿树。”美橘小姐抬起头望向窗外,阳光洒在她的侧脸上,那一刻的美,让我的心也微微颤了一下。
美橘小姐告诉我,她说那晚她问阿树,这杯“十月光年”为什么不醉人。
阿树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告诉她:“酒精对胎儿不好哟!”
“十月光年”,十月怀胎的光年岁月。
蓝星疯狂地找了美橘小姐一晚上,最后在后海的银锭桥上找到了美橘小姐,那晚的夜风凄凉,蓝星用胸怀再一次温暖了美橘小姐受伤的心。
从那天以后,蓝星不再提起不要孩子的事,而美橘小姐则下定决心要把孩子生下来。随着美橘小姐的小腹一天一天地隆起,蓝星却“忙”了起来,先是公司加班,加不完的班,后来是出差,赶不完的路,谈不完的单子。
美橘小姐只是不断收到孕妇所需的高档滋补品,那些东西可以提供给美橘小姐和宝宝所需的一切营养,却对心情毫无帮助。
可是宝宝最后还是没有保住,美橘小姐在一次独自上楼时出了意外,不小心滑倒,她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宝宝却因此离开了这个世界。
病房里不断传出悲伤的哭声,那泪水是橘子味道的,走廊里是一个不断用拳头捶着墙的蓝星。他是美橘小姐所爱之人,是,也不是。
美橘小姐最后看到蓝星的时候,他一脸瘀青,眉骨肿得很高,已经遮住了那双会说话的迷人眼睛,他说他会照顾美橘小姐一辈子,然而从第二天起出现在医院的是阿树。
阿树的双手缠着厚厚的纱布,照顾起人来总是笨笨的。
蓝星曾经给美橘小姐发了一条短信:“我爱你,希望你一切都会好起来。当你矛盾在爱情苦海里的时候,有人选择默默走开,并为你制造一场相遇,让你跟从了自己内心的追求。当你迷失在夜色里的时候,有人能够在银锭桥上找到你,让你不再悲凉忧伤;当你被磨难击倒时,有人向磨难的源头出手为你出了一口恶气;当你再次迷茫无助的时候,有人义无反顾地扶起你,但这个人并不是我。对不起,我的爱伤了你,他的爱护着你。祝你们幸福。”
蓝星再也没有出现过,这颗迷人的“蓝色星球”彻底在美橘小姐的心里陨落了,尽管他曾划出一道无比瑰丽的弧线,恰似流星。
“你现在和阿树在一起了吗?”我期待着美橘小姐的结局。
“走啦,上班啦!”美橘小姐笑着站起身,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
美橘小姐点亮手机屏幕的那一刻,我心领神会。
因为我瞥见了手机屏幕上美橘小姐正依偎在一位调酒师装扮的男人怀里,两人之间没有半寸缝隙,靠得那么近。
我们走在路上,两旁景色迷人,阳光讨喜。
愿意陪我们一段路的人很多,但陪我们全程的却很少。
爱你的人不会让你暴躁心碎,不爱你的人却总会让你心烦意乱。别错把对你好的人当作爱上你的人,因为伤害,不单单会疼。
它有伤,有害,还有爱。
亲爱的,这真的不是你的错
终有一天,我们会擦干所有的泪水,卸下所有的负担,抛开心中的执念,面朝阳光,向幸福走去。
夜色渐渐涌上来,加班到很晚的我独自回家,心中挂念着孩子是否已经熟睡。街道上仍然有川流不息的人群,临近圣诞节的前夕,喧闹欢乐的气氛越发浓重,五彩的街灯一闪一闪的,叫我心生温暖。
这时,包中的电话响了起来,本以为是催我回家的老公打来的,拿出来一看,才发现是前些年移民英国的方吟,我有些意外。
“晨曦,提前祝你圣诞快乐呀!”她的语气十分欢快。
“Merry Christmas!方吟,这几年在国外过得怎样?”我问她。
“我和老公准备圣诞节回北京,好久没见同学们了,你联系一下以前的同学,我来做东,大家一起聚一下吃个饭。”
“你这丫头什么时候结婚的也不跟我们说说,我去联系大家,你回北京我去机场接你。”我赶紧说道。
“哈哈,我这不是带着老公回来接受你们的审阅了嘛。”电话那头响起方吟银铃般的笑声。
想来这几年的方吟,蜕变得是越来越自信、独立和成熟了。谁还会记得少年时期,方吟说她是那个孤僻、敏感,甚至阴郁沉重的女生呢?
那样的方吟,我也不曾见过。
我和她相识于大学时期,那个时候,她已经是光彩照人的天之骄女了。出众的美貌和才情,一时间,让她在系里变成了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
我和她私交甚好,都共同效力于学校的校文学社,方吟曾大方表示过自己很喜欢我的文字,而我,也颇喜欢豪爽直率的她。
记忆中是那一次,我们校文学社在市里的写作比赛中拿了一等奖,所有人一块出去庆祝。欢乐的气氛在酒桌上弥散,我和方吟都喝了很多。后来,我们俩跑到江边吹风,一阵阵晚风在夜色中向我们吹过来,方吟的脸在城市的灯红酒绿中晕开来,越发地明艳了。
“方吟,我真羡慕你,你的开朗、自信和热忱。”我由衷称赞她。
她转过脸看我,一声不吭,她的眼眸里有些别样的光彩,像要划破整个夜空般。许久她才拉起我的手说道:“晨曦,其实原先我不是这样的……”
方吟从小生长在北方一个偏僻落后的小镇里,在她出生之前,家里的一切都是美满幸福的。
方吟自己也不曾料到,自己的到来,竟然预示着家庭的败落和痛苦,她更不曾想到,周围的人,竟把这一切都怪罪到了她的身上。
方吟出生没多久,她的哥哥就因为暑假在河里洗澡被湍急的水流吞没了。祸不单行的日子里,又遇上父亲患病,她周围的人都指着她骂她是灾星。
没有小伙伴愿意跟她一块玩耍,她一个人上学,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做所有的事情。渐渐地,她习惯性低着头,她害怕见到别人投来异样的眼光,她变得孤僻而阴郁,整个人像是笼罩了一层灰蒙蒙的东西。
原本以为回到家可以感受到来自家人的温暖,但是因为哥哥的离开,母亲终日闷闷不乐,故意疏远她,方吟内心也饱受痛苦。
而后镇里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使方吟也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是不幸的象征。
那是一个新年,方吟家乡的小镇上有一座寺庙,香火很盛,常有许多人在此拜佛求得平安,镇上的人们都将其称作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
那时小孩们都喜欢放烟花爆竹,方吟也喜欢,但母亲却禁止她这样做。她偷偷用零花钱买了烟花爆竹,来到镇上离家最远的那个寺庙外面,她想,在这儿放,肯定不会被母亲发现。
然而,年幼的方吟却点燃了寺庙的后院,激起了镇上所有人的愤怒。
“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她一遍又一遍地解释道,眼泪不断地涌出来,脸上都是泪痕。
“你看看,又是这个小孩,真的是灾难呀!”有老人在旁边叹息。
她一个人站在那里,周围的人群将她围起来,就像一座高高的城墙,她既出不去,也摧毁不了。她只能蜷缩在角落,听着来自于四面八方的指责,没有人愿意帮助她,她也开始觉得,自己是否真如人们说的那样,是不吉利的呢?
可是没有答案,她只能越来越拒绝别人接近自己,害怕给他们带去不必要的麻烦。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班级里转来一个漂亮的女生,叫孙露。她总是看见方吟一个人窝在角落里做题,从没见她和别人一起玩耍。
一个傍晚,同学们都放学回家了,只剩下她和方吟。她走向方吟,逆光里微微一笑说:“我是孙露,刚转来这个班,都没有朋友呢,你可以做我的朋友吗?”
或许是那天阳光太温暖,照得孙露的脸越发柔和起来,方吟多么渴望朋友啊,此时的孙露就像来人间拯救她的天使,方吟握住她的手忐忑地问:“我可以吗?”
而后的日子里,她们每天一块上学放学,她再也不觉孤单寂寞了。
直到有一天,孙露对她说:“对不起,方吟,我不能再跟你一起玩了!”
“为什么?”方吟的声音颤抖着,泪水决堤。
“我妈妈不让,她说再跟你玩就不准我出门,邻居们也说你不是个好孩子。”
方吟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任何话。
但她心中那些止不住的委屈和愤怒,在这一刻,深入骨髓。
方吟跌跌撞撞地度过了漫长而艰难的少年时期,终于,她考上了县里的初中,她总算可以离开家乡,也可以离开那些根深蒂固的谩骂了。
尽管身处在新的环境,可方吟还是沉默的、敏感的、内向的,她依旧独来独往,眼神里也总是闪烁着害怕的目光。
初二的时候,他们班调来了一位新老师,很年轻的样子,像是大学刚毕业。她有温暖的笑容和亲切的声音,方吟很喜欢听她说话。
而这位新老师,也在不久后,注意到了方吟这个孤僻的女孩。她尽力地与她亲近,在生活上关心她,在学习上帮助她。对于方吟来说,她不但是自己的老师,更是姐姐,甚至是母亲。
从小到大,她不曾接受过这样的关爱,打心眼里,她感激她。
后来,那位老师知道了方吟的故事,看着自己面前这个可怜的小姑娘,她从内心深处萌生出一种想要帮她的念头。
一个清晨,她带着方吟去了县城郊区的田野,农民们正在收割。阳光照在一望无际的田野里,方吟的眼前都是金灿灿的,她有些不解地问:“老师,你为什么带我来这儿?”
老师用手轻轻抚摸过她的脸庞,柔声道:“你看看那位正在收割庄稼的老人,她已经七十六岁了!她的孩子们都在外打工,每一年,都是她自己干农活,我们今天去帮帮她好吗?”
方吟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惊讶,随后又有一丝惶恐,她怯生生地回道:“我不行的,我帮不了忙,只会给她带来麻烦。”
“不会的,方吟,那些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都是偶然的,你并不用去耿耿于怀、封闭自己,那不是你的错不是吗?在我眼里,你是个多么善良的孩子呀!”老师鼓励方吟,牵起她的手,朝着田野深处的方向迈进。
整整一上午,方吟和老师在田间忙碌了起来,她们帮着老人收割了满满一袋庄稼,看着自己辛苦半天的收获,方吟心满意足地笑了起来。
这时,老人远远地走了过来,布满皱纹的脸上流露出赞许的表情,她用苍老温热的手紧紧握住方吟:“小姑娘,谢谢你呀!你帮了我大忙了哟!”
也就是这一瞬间,曾经所有积压在她心头的往事瞬间烟消云散,她终于释怀,把头高高地抬起,冲着阳光灿烂地笑。
“原来我也可以给别人带来帮助啊!”方吟第一次肯定了自己。
从此,她便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变得明媚而温暖,就像初春朝阳的光彩。
圣诞节当天,我到机场接方吟。远远地,她就跑过来和我拥抱。
“嗨,晨曦,好久不见,我真想念你。”
“我也是,方吟。”
她挽起身旁高高大大的英国男人,一脸甜蜜地介绍:“这是我老公Paul,这是我大学好友,晨曦。”
我看见他们的爱满满浓郁,方吟终于真正告别了所有喑哑的岁月,正大步迈向幸福呢。
年少时的我们都是敏感而多愁的孩子,常常因为他人的指责而自责痛苦,硬生生地将自己封闭起来、画地为牢,从而让自己走入更孤独的深渊,但只有当我们真的长大后,我们才会从心里释然,那些我们曾耿耿于怀的事情,那些因自己年少而造成的事故,那些周围人的指责,并不完全是我们的错。
而终有一天,我们会擦干所有的泪水,卸下所有的躯壳,抛开心中的执念,面朝阳光向幸福走去。
“拔刀相向”,也是成长的一种形式
记住:无论伤害以什么样的形式表露出来,你都要学会辨别并且反击,因为有时候,委曲求全并不能换来你想要的美好。
枝繁叶茂的榆树遮了并不宽敞的林荫小道,天空间或飞过一只麻雀,行走在阴凉的公园小路上,满眼都是翠色,连空气里似乎都有芬芳。
公司接了一个案子,而拍摄地点就选在了这座河南古城商丘,商丘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六朝古都。本以为住在这样的城里,每天被中国文化熏陶,多多少少也会有些书卷气,可我旁边的人并不是如此,她一身居家服,头发只用一根头绳扎住,也没化妆,手上提个超市的购物袋,正对超市蔬菜的价格斤斤计较着,一点看不出公关的样子。但我却很喜欢她,喜欢她泼辣洒脱的性子。
她叫付娟,我们公司和她们公司从前有过一些合作,我们两人在合作时一见如故,相谈甚欢,而我每次来商丘时总少不得和她见上几面,一起吃顿饭。
“对了,赵莉前天来找我吃饭了。”付娟抽空转头对我说道。
“不会吧?你又去见了她啊?”我有些惊讶。
“见当然是要见的啊,只不过她的要求我没答应而已。”付娟狡黠一笑,倒不似三十几岁的人。
付娟和赵莉之间那点事啊,我虽没参与过,不过以前听付娟说起的时候,跟拍电视剧一样,一出一出的。果然,人生如戏啊。
付娟和赵莉家里相邻,也算是青梅配青梅,如果不是两人都是女孩子,估计两家都要结亲家了。不过两人在学校里倒没有整天腻在一起,一是因为赵莉从小到大都是班长,要处理的事比较多,朋友也不少;二来呢,付娟从前性子又内向,赵莉如果不来找她,她也不会主动去找赵莉。
那时候,付娟性子呆,哪有现在的泼辣精明。赵莉却是个八面玲珑的性子,总是和其他班的班委或者老师们吃饭,忙不过来的时候就叫付娟帮她打扫卫生,有时候也拉着付娟一起去吃饭,不过付娟的身份也就是在最后宴席结束,大家合照的时候给大家拍拍照,赵莉美其名曰她这是为班级谋福利,所以要跟老师混熟一点。但往往几年下来,赵莉倒是熟得都可以在过年的时候到老师家拜年了,付娟却连老师的名字都没记住,当然也不能指望老师记住了她,最后倒是练了一手拍照的好技术,偶尔也能派上用场。
付娟有时候因为实在太忙腾不开手不得不拒绝赵莉的要求,赵莉就眼泪汪汪假模假式地跟她说:“你是我的好闺蜜啊,闺蜜有难,你怎么能不帮?你就忍心看着我受苦吗?”说话间还抱着付娟的胳膊蹭了几下。
就是这样,付娟有时候心里燃起来的小火苗被摇晃几下又熄灭了,也造成了付娟后来长达两年的陪衬身份。那两年,赵莉和付娟刚刚毕业,付娟还在忙着实习,赵莉凭着大学时候认识的一个学长的关系,成功地进了公司当起了一个小职员,避过了实习期。有了职位之后,赵莉倒没有忙着好好工作,而是跟着潮流,首先相起亲来。用她的话来说:女人找一份好工作,不如找一个好男人。
相亲的时候赵莉怕两个人太尴尬,非要拉着付娟去,还和付娟一起逛街,买了不少漂亮裙子,为了报答付娟的帮忙,赵莉给付娟买了一条牛仔裤。那条牛仔裤,样式不好看,也蛮便宜的。赵莉的工资本来就少,给自己买了裙子之后,哪有什么多余的钱去给付娟买礼物?而且付娟现在在公司里工作几乎不穿牛仔裤的,所以那条牛仔裤就一直静静躺在衣柜最底层,到后来搬家的时候就给扔进了垃圾桶。
偶尔家里给付娟介绍对象相亲的时候,赵莉也要跟着去,说要给她把关,不能把好闺蜜随便交到别人手里。结果,赵莉打扮得比她这个主角还要漂亮,蕾丝贴身连衣裙,化着淡妆。付娟没和那个男人说几句话,赵莉倒是舌灿莲花,和对方拉起了家常,吃饭结束的时候还交换了手机号码,付娟被晾在一旁尴尬至极。
不过付娟后来技能爆发,说话滔滔不绝一点没有当初羞涩的样子,也是被赵莉坑惨了,所谓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用在付娟身上简直再好不过。
那天付娟正在家里忙着做菜,因为前一天晚上赵莉打电话过来,说要到她家来吃饭,让付娟这个闺蜜好好慰藉她一下,因为她跟男友分手了。付娟一听,心里也紧张三分,因为赵莉每次分手时都少不得要闹上几天,借酒消愁或者旅行疗伤。往往赵莉自己乐在其中,扮演着失意的女主角,倒是惹得付娟不能安生。所以一接到电话,付娟连睡意都没有了,赶紧坐起来研究起了明天的菜谱,还有怎么安慰她。
菜做到一半,付娟打电话给赵莉,才得知对方刚刚出门。挂了电话之后,付娟突然小腹一痛,手上的刀都握不稳了,付娟第一反应是:糟了,“好朋友”来了吧?这下小肚子可要疼死了!
付娟放下手中的刀,捂着肚子准备往卫生间去,可是走到沙发边时就疼得受不了了,倒在沙发上打滚。这时她才知道,肯定不是“好朋友”来了,“好朋友”来的时候可没有这么严重,那疼痛就像肠子被人扯出来打了个结一样。
疼痛一直折磨着付娟,越疼付娟却越清醒。她一个人在这城市工作,父母又不在身边,关键时刻还真没什么联系的人,唯有靠来这儿吃饭的赵莉了。付娟哆哆嗦嗦拿出口袋里的手机拨通了赵莉的电话。
电话响了好几声之后才被接起,电话那头一片嘈杂,夹杂着人说话的声音。付娟皱起了眉头,弱弱地问了一句她在哪儿。
结果赵莉却在电话那头说,她在来的路上遇到了几个朋友,对方得知她失恋的消息,要请她吃饭,算作是安慰,几人吃过饭之后还要去KTV唱歌,朋友的邀请她不好意思拒绝,于是让付娟不要等她了,自己先吃。
付娟想让她带她去医院,肚子疼得快死了,结果因为声音太小了,赵莉就放弃了倾听,问付娟是不是感冒了,如果感冒了的话,多喝点热水,多休息休息别累着了。说完也不等付娟回答,就挂断了电话。
耳边响起嘟嘟嘟的声音,付娟一阵心凉,转而拨打了120,对方询问了付娟的家庭地址。半个小时之后,就有救护车来到了付娟楼下,用担架抬着付娟去了医院。付娟那时心里就在想,120果然比闺蜜、男友什么的都靠谱,关键时刻还得靠国家!
幸好不是什么大病,只是急性阑尾炎,医生帮付娟割了阑尾之后,让她在医院休息几天就没事了。付娟只是打电话跟父母说了一下,告诉他们没事让他们不要担心,但赵莉却在第二天拎着水果篮过来了,原来是付娟的父母打电话给赵莉,让赵莉帮忙照顾照顾付娟。
赵莉进来把水果篮一放,脸上倒有点生气,怪付娟为什么不告诉她,还把不把她当朋友。
付娟却沉默了下来,半晌后轻轻说:“我把你当朋友,可惜你朋友太多;我把相亲对象分享给你,可惜你却先发制人;我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生活,你却来我的生活里横冲直撞……”
赵莉一听,愣在原地不知道说什么好,面上颇有些尴尬。
“对不起,你伤害我够多了……”付娟流着泪,带着病痛,微微地自嘲着。
自此以后两人联系就少了,赵莉偶尔来找付娟帮帮忙,付娟都委婉拒绝了。
这世上,有些伤害如出鞘的刀刃,直接明了,而有些伤害却裹着层层的蜜糖……但无论怎样,伤害终究是伤害。
我们不能因为心中存在着小小的希冀,或者因为伤害我们的那人是我们爱的人就一味忍让,总该说点什么保护自己才好,人生苦短,万万不能委屈了自己。
你不知道你有多优秀
有些人,常常自怨自艾,埋怨自己不够强大,埋怨生活多么不公,事实上,他们是因为信心不够,以至面对困难,早早就放弃。
其实,你知道吗?你也很优秀。别人做得到的事情,你也能做到,甚至能做得更好。
每周六我都会和一群朋友一起去看望社区的残疾人士,开导他们。这也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若是用自己的努力,用自己的语言与关心能唤回在痛苦边缘的他们,这便是最幸福的事吧。
最开始,我还不懂应该怎么交流,就坐在一旁,看着其他志愿者忙碌着。我也想做点什么,正准备去跟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男生聊天时,发现他有点眼熟,却记不起。他面露微笑,淡定地说:“我也是志愿者哦!”
我们就是从那个时候认识的。
他叫优然,是学校体育队的一员,是短跑种子选手。每次在他第一个冲向终点线时,他的兴奋、激动、骄傲一并喷发,就像是全身散发着光一样。
可是两年前,他的奔跑生涯落幕。
医生说,双腿可以康复,但无法剧烈运动。
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觉得上帝真会开玩笑,原本在他那个年纪该有的激情,却被困在这一张病床上。他的病房在一楼,每天看到外面玩耍的孩子、自由行走的路人,他苦笑,自己与废人有何区别。
他不再说话,也没有以前那样的怒吼,这让所有人都感到不安,沉默是爆发的前奏,而他的沉默,是无法言语的痛楚。
妈妈看着日益消沉的他,难过地直抹眼泪,只能每天变着法地给他做菜,但他怎么吃得下!
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走出阴影,即使医生说他只要坚持做复健就可以正常行走时,他也没有动容。
家人永远是陪自己走到最后的,如同指示牌一般立在那里,风雨吹不动。
父亲照往日一样来医院照顾他,可父亲来到病房时,却发现优然不见了,轮椅也不见了。
父亲害怕地到处去找,他怕优然做出什么想不开的事。可是,猛然地,在医院后花园的一个角落里,父亲瞥见了那熟悉的身影。
优然在那里,静静地。
父亲就在不远处静静地看着优然,两人保持着这样的距离,不远也不近。然后电话响了,是父亲的公司电话,因为资金原因大批员工即将被裁员,而父亲也列入其内。
他心里五味杂陈,当遇事不顺的时候,所有不好的事情都好像会接踵而至,就像现在,优然需要高额医疗费,而自己,面临失业。
父亲走过去。
“嘿,儿子,你觉得跑步什么最重要?”
优然诧异地看了看身后的父亲,随后淡淡地说:“撞线。”
“不,最重要的是完。无论途中遇到什么,逆风、喝倒彩,或是伤病,你走过且完成了,那才是最重要的。”
“可是我再也不能跑步了……”说到自己的伤心事,优然的声音有些哽咽。
“不要拒绝遗憾,人生本来就是一场不断发生的遗憾,狼烟散尽,如果你依旧矗立战场,那么你才会发现你是多么优秀的战士,太平盛世是懒惰者的渴望,是失败者的托词,真正的玩家要活在不断袭来的战争里。”
这是父亲说得最多的话了,像是说给优然听,也像是句句说进了自己心里。
累,这个很轻易就能说出口的字却很难从父母口中听到。
父亲的黑眼圈更明显了,劳累的工作让他有点力不从心,但是他从没有忘记过优然的吃药时间,以及每天按时给他按摩腿,也从未忘记过与他散步的时间,事无巨细,只要是优然的事,再小他都没忘记过。
渐渐地,优然发现,父亲推着轮椅的手上满是伤痕,粗糙的手像是风吹日晒做苦力的样子。
他最近在做什么?优然想问,却没有勇气。
他是个别扭的孩子,想关心却不敢开口。
有一天下雨了,雨水淅淅沥沥地打在地上,路上的行人来去匆匆,由于没有带伞,俩人只能在餐厅里等着雨停。他呆呆地看着窗外,突然一个场景吸引了他:一位父亲将自己的小婴儿抱在怀里,用衣服包裹住,父亲自己却淋着雨。他想自己的父亲,应该也是想这样保护自己的吧。
“爸,你最近是不是很累?”优然终于开口。
“不累,只要你能好起来,再累也欢喜……”父亲笑着说。
优然沉默了。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一段时间,突然有一天开始,父亲连续几天没有来医院照顾他,优然隐约感觉到发生了什么事,他习惯了父亲的准时出现,也习惯了与父亲相处。虽然不知道父亲最近在做什么,但连续几天不见,心里着急起来。
优然问母亲,母亲回避,支支吾吾,闪烁其词。母亲拗不过他的硬脾气,这才让他知道,一向在自己面前那么坚强的父亲,却因为高强度的作业而走神,导致被重物砸中,肋骨断了。如今被送往医院,而自己,竟然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他顾不上自己腿脚不利索,只想快点见到躺在床上的父亲。
优然坐电梯来到父亲所在的楼层,却在不远处听到了争吵声。
“我已经好了,我要出院!”声音太熟悉了,优然一听,正是父亲的声音。
优然滑着轮椅,倚在门后,看见三五成群的医生围着父亲,带头的医生说:“如果你不想永远躺在床上,现在就好好躺在这里。”
优然怔住了。看到自己的父亲,他的眼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或许他的心里有一个黑暗的地方等着有人去开启,然后找到光明。而他的父亲,便是那个让他愿意重新接受阳光的人。
“爸,对不起。”那一刻,病房安静下来。
父亲不动了,他的声音很轻,是呜咽声。一个强壮的男人,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像个女人一样哭起来,优然滑着轮椅到了父亲的床边,父亲老了很多,白头发也变多了,记得以前他看起来很年轻,可如今,一眼看过去,就像历经了沧桑一样。
父亲老了许多,优然很心疼,也理解父亲的良苦用心。
“爸,你太辛苦了!”优然开口说话,“从今以后,我来照顾你吧!”
那一刻,优然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他要努力过得更好,他坚信,没有跑步,他还有别的。
父亲的泪水在眼窝里翻滚:“傻孩子,辛苦点算什么,只要你能好好活着。”
父爱是多么高山壮大,它总是让优然记住,生命里,并不只有自己一个人活,还要为了父母、为了亲人、为了一切希望你好的人,努力地活。
其实优然除了长跑还有一项特长,便是唱歌。
他的声音很清澈,听起来让人很舒服,他曾经在病房里唱歌被护士听到,纷纷说他当歌手肯定能红。
他在餐厅里的电视上看到某选秀节目在招学员,他想去,他喜欢唱歌,只是自己的样子,让他不敢选择尝试。
这个节目以前也有过,关注声音,不在乎外表。父亲看出了他的意愿,在报名表上填上了他的名字。
“你想去就去,我们都支持你。”父亲斩钉截铁地说,“不试,怎么会知道你自己有多优秀呢?”
后来,优然自己作词、编曲,写成了一首歌《渴望》,他唱给父亲听的时候,父亲时不时用手捂住眼睛,擦干眼泪,继续笑着听优然唱歌。
父亲是开心的,优然不再专注于不能跑步的腿,反而更积极面对复健,优然参加选秀比赛,正是想要走出不能跑步的阴影。
海选那天,优然双手紧张得出汗,一家人都在为他加油。唱歌时,很多听众都哭了,优然唱的是他自己的故事,是啊,他渴望得到自由,渴望像小鸟一样自由,渴望自己能像其他人一样自由。
在台上唱歌的他,享受着这每分每秒,他想,只要有人愿意听他唱歌,他就要用尽全力。
他的歌声俘获了评委,成功晋级。
终于,开始有娱乐公司找他签约,给他出唱片,他成了小有名气的歌手。他慢慢走向成功,再也不是那个只敢躲在病房里唱歌的男孩子了,也不是那个因为不能跑步而丧失理智的少年。
但是因为他没有及时做复健,所以导致腿部分肌肉坏死无法站立,不过他一点都没觉得遗憾,他说是父亲给了他希望,让他看见了不一样的自己。
亲情的伟大可以唤醒良知,唤醒沉睡的心灵。
“你看,那么多人喜欢听你的歌,被你感动。不管是不是你最初的梦想,至少你最终选择了直面失去。”我看着眼前这个坐轮椅的男孩,欣慰地笑了。
“我爸说,即使有时软弱也要相信自己很强大,我坚信。”优然摸了摸自己的腿,一脸的幸福状。
这不正是优秀的人具有的品格吗?
我们总是很容易在失望、绝望中迷失自我,却很难找回自信。习惯了安于现状,习惯了顺风顺水,所以受不了挫折,受不了打击。若不狠狠努力,怎会知道自己有多优秀呢?我们要勇敢面对那些苦难,最后才能迎接光明,即使暂时倒下,也要拍拍身上的灰,倔强地站起来。
别怕苦难,别怕比人差,你可能都不知道你自己有多优秀呢。
学会放弃,遇见更快乐的自己
与其去勉强挽留一段不属于你的爱情,与其去卑微乞求一个早已不再爱你的人,不如放弃心中的执念,仰头去看天的辽阔、海的壮观。学会适时放弃,你终将遇见更快乐的自己。
那是许久前的一个晚上,夜已经很深了,如浓稠的墨砚,深沉得化不开。我独坐在书桌前整理明天工作要用的资料,彼时丈夫和孩子都已熟睡,周围安静得只听得到外面的蝉鸣。
蛋丝小姐的电话很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我拿起来接通,听到她在那边嗡嗡呢喃着:“晨曦,我睡不着。”
“怎么了?”我问她。
“上周我和方航散了。”她的声音很浅。
散了?我的心头为之一震,消息来得太突然,让我也不知道究竟该说些什么,那刻,我只是想走到她身边去拥抱她,我甚至都能想得到她满身落寞让人心疼的样子。
我和蛋丝小姐是多年的朋友了,之所以称她为蛋丝小姐,是因为她太喜欢dance了。她曾经告诉我,要不是因为遵循她母亲的意愿,她一定会不顾一切地追求自己的舞蹈事业,从小父亲的离去让她不得不和母亲相依为命,也让她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去违背母亲的想法,于是,大学毕业后,她便在一个房地产公司做起了行政管理。
想起来,自从前年跟蛋丝小姐一起旅行回来之后,我和她就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联系了。每每打电话说好约出来见一面,不是她有事情就是我有事情。这也是必然的,对我们来说,时间就像榨汁机里的橘子皮,我们总在竭力地、一遍又一遍地试图再从中挤出点东西来。
偶尔会看见她在朋友圈中发动态,无非也就是些工作不愉快、太累太辛苦之类的事情,我想当然地以为这没什么,每天耳边都充斥着许多这样的抱怨,这不足为奇,所以我也就没放在心上。
这下看来,事情似乎没这么简单,工作先不说,就说她和方航分手这件事情,都让我没想到,我以为,这两年他们会结婚的。
“你跟我说说到底怎么了?”我觉得此时,她需要一个可以倾诉的人。
蛋丝小姐说,近来她工作很忙,的确有些忽视了方航。但她渴望着他能够理解她、包容她,毕竟他们就快结婚了,她不相信方航会这么随随便便就丢下她。
一次,在方航洗澡时她偷看了他的手机。这并不像她往常会做的事,可为什么当下她做了呢?她告诉我,因为方航最近总是回来得很晚,因为工作忙常加班,她本来以为自己就很晚了,可回到家却发现,方航还没回来。
她快速地解锁,密码依然是自己的生日,她在心里还有些小窃喜,她想,一定是自己想多了,方航怎么可能有别的女人呢?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她从短信里找到了上千条的聊天记录,都是跟同一个人,语言暧昧不清。她气得身体直哆嗦,眼泪也开始流了出来。
她拿着手机大声质问他:“这是怎么回事?”
方航的脸在灯光下躲闪起来,一时间,他有些难堪。可随即他又将头抬起,理直气壮地吼道:“你居然翻看我手机!”
“是啊,我看了,你敢做还不敢让人知道吗?”她的脸涨得通红。
方航盯着她看了许久,像是下了很大决心般,他重新收敛起自己的气焰,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下来,说:“分手吧,既然你也知道了,我们分手吧。”
分手?蛋丝小姐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的胸口里像是有什么东西要喷涌出来一样,压得她难受。她不想分手啊,她不过是发发脾气,只要他哄她,只要他向她保证,再没有下一次了,她就会走过去拥抱他,然后原谅他呀。
这一次,他连吵都不想再跟自己吵了,蛋丝小姐在心里悲凄地想。
她犹记得自己和方航刚在一起的那段时光。在和方航在一起之前,她刚刚结束了自己的一段恋情,在那段感情中,她一败涂地,为了挽留男友,她委曲求全地将自己改变成他喜欢的模样,深夜在镜子里看见的都是自己陌生而遥远的面孔。
这段无疾而终的感情给她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她夜夜喝得大醉,一个人在偌大空旷的房子里嘶吼梁静茹的《分手快乐》。
“分手快乐,祝你快乐,你可以找到更好的。”她坚信自己一定会遇到更好的。然后,方航出现了。
方航声势浩大地在所有朋友面前跟蛋丝小姐表白,扬言:“我要把你变成这个世界上除了我母亲外,最幸福的女人。”
“你说过要爱我一辈子的,你说过要把我变成全天下最幸福的女人。”她上前抱住他,泪水浸湿了他的胸膛,原本精致的妆容也一点点晕开,她的样子看起来可怜又悲伤。
“是啊,我也以为自己会爱你一辈子的。”他终于幽幽地开口,目光投向窗外那片寂静的黑夜里。
“你真的爱上别人了吗?”她仰着头注视着他,希望还能从他口中得到否定的答案,她知道此刻的自己看起来很可笑很卑微,但她还是要这样去做,她不愿意放手,她要想尽办法挽留方航。
如果他有一丝回头的可能,那么她将为此倾尽全身的力气。
“是的,你不也是吗?”方航的面孔变得冷漠而疏离。
“我?你不要胡说!”她推开他,声音有些颤抖。
“别装了,你们公司都传遍了,你和你们老总的事情。”说到这儿,方航的眼神里甚至透露出一丝鄙夷。
她一下子瘫坐下来,身上像是被压着千斤的鼎一样,哭喊道:“你不相信我!你为什么不相信我?你宁愿听信那些流言蜚语,也不愿意相信我。”
她冲上前去抱住他的腿,像个乞丐一样奢求他能怜悯自己,着急地解释道:“没错,周总他是在追求我,可我从来没有接受过他,我原本打算处理完手头上的事情就辞职的,方航,相信我。”
她不是不知道公司里的谣言,都在传说她和周总有不正当关系,甚至她的升迁加薪也是周总一并安排的,她痛苦地独自承受着这一切,她想,再坚持一下,只要处理完手头上的事情,她就可以辞职,就可以摆脱他了。
周围人的议论纷纷,让她如同生活在牢笼,只能自己舔舐伤口。而此时,方航的决绝却让她的围墙一下子被摧毁,伤口彻底暴露出来。
她不止一次幻想过他们的婚礼,她穿着纯白的婚纱,甜蜜地倚靠在方航的肩膀上,这时,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奏响,他们紧握住彼此的手,在众人的期盼和祝福中,携手走向生命的下一个征程。
“我已经失眠整整一个月了,我想念方航,我舍不得他。”电话那头的蛋丝小姐又一次哭出声来。
爱情让她如同战场上的困兽之斗,还没战,就已经败下阵来,彻底地、绝望地。
我后来专程去她家看她,让我没想到的是,她已经瘦得皮包骨了,疲惫而苍白的小脸从被窝里轻轻探出来,试图用力挤出一个笑容给我。那一刻,我觉得一切的言语都是无力的,只好上前将她抱住,安慰她、温暖她。
“没事,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对她说。
“我会好起来吗?”她用有些潮湿的眼眸望着我,期待着我会给她一个肯定的答案。
“会的,爱情不是你生活的全部,你还有家人,还有朋友,他们都不会愿意看到这般样子的你。”我给了她无比坚定的答案。
蛋丝小姐握住我的手,终于,她以同样坚定的目光看向我:“晨曦,你说得没错,我还有家人和朋友。”
那之后,蛋丝小姐会时常约我逛街,她的气色也渐渐好起来。她告诉我她已经辞去了现在的工作,暂时没打算再找,想让自己好好休整一番。由于空闲时间一下子多了起来,她还报了一个学摄影的培训班,偶尔还会跟着一起上课的同学们去远足拍照。
她时不时地还在网上向我讲述那些出游的趣事,她告诉我,原来生活真的不只有爱情而已,之前那段灰暗的日子,压得自己都无暇去享受真正的美好了。
一个夜里,又接到蛋丝小姐的电话,那边她的声音听起来轻快而释然,就算看不见她,也能想象她巧笑嫣然、生机勃勃的模样。
“晨曦,我在一个可以俯瞰苗家灯火的地方,这儿美极了!”
我这才知道,她风风火火地跟着一群摄影发烧友连夜坐火车跑到贵州去了,我真想为她鼓掌!
“好好玩,尽兴些!”我对她说。
那天很晚的时候,我收到了蛋丝小姐的照片。在月色苍茫中,她站在山顶的最高处,身后是万家灯火、忽明忽暗。她脸上挂着无所畏惧的笑容,晶莹的眸子装点起浩瀚的星空。
我知道,此刻,她终于卸下了所有的包袱,工作也好,感情也罢,那些压得她喘不过气来的东西,她终于将它们通通抛之脑后了。
蛋丝小姐,在这寂静的山野中尽情dance吧!蛋丝小姐,在人生的舞台上尽情dance吧!总有一天,最嘹亮的牧歌将为你奏响。
放弃一颗不属于你的星辰,你会拥有浩瀚星空;放弃一条不涌进你的溪流,你会拥有无边海洋;放弃生活对你的桎梏,你才会在绝望中重拾希望,遇见更快乐的自己。
真正的平静来自于内心的修行
没法做到让所有人喜欢自己,没法挡住别人的闲言碎语,那就试着在心中筑起快乐的堡垒,寻找安心之境。
来医院探望同事的时候,临床有个二十来岁的女孩正吃力地扶老人下床,老人六十多岁,因摔断了一条腿住了进来。见状,我赶紧过去帮忙,老人顺利地下了床,女孩连声对我说着谢谢。看着女孩青涩的脸,我很惊讶,现实生活中二十多岁的花季少女大多会把时间用在咖啡店、娱乐场所,很少见得到这么懂事的姑娘。
“怎么就你一个人?”我看着女孩略显疲惫的双眼,担心地问。
女孩微微一笑:“是我爸爸送他来的,阿伯他没子女,就我来照顾了。”
女孩告诉我她叫许静,阿伯今年六十三岁,原名乐意,别人都喊他“老八”。由于家庭和自身的关系,他一直孤身,没有结婚,就住在离女孩老家不远的小房子里,上个星期不小心摔断了腿,便来北京做手术。
许静说,阿伯的一生就像是一个传奇的故事,她都是从老一辈那里听来的。
在阿伯还是小孩的时候,有一次发烧,家里人没钱给他治病,便听了农村神婆的土法子,给他吃了“朱砂”。半个多月后,烧是退了,阿伯又活蹦乱跳起来,可是,大脑的发育却受了阻碍。
村里人开玩笑说老八是朱砂吃多了,变成孬子怎么办,那以后一定娶不上老婆了。后来等老八长大了,大人们堵住嘴,不再开他玩笑了。可是,一起长大的孩子,却在心里用另一种眼光看待老八了。
那时候,每个人家里都有几亩地,不管男孩女孩,长大了都得下地干活。
老八干起活来很麻利,插秧插得又快又整齐,割稻也快得很。一起下田的人,劳作完会招呼在一起喝酒,热闹热闹。
那次,老八也去了。他好酒,家里人不管,认为男孩嘛,就该能喝。没想到,那次喝多了,把碗都摔碎了,还要掀板凳,别人拦着,他就动人打人。同在的人都吓坏了,赶紧找了两个壮点的把老八扛回了家。
之后,村里的人都说老八有“猪儿孬”,不能喝酒。年纪大的,又开始说起老八小时候吃朱砂的事。
老八听后,也不往心里去。其实,老八在不喝酒的时候,和正常人一样,只是喝多了,比正常人更激动罢了。
也是因为喝酒误事的传言吧,老八到了二十八岁,还没娶上媳妇,家里人急了,到处给他物色姑娘。
老八年轻时挺俊的,瘦瘦高高,可是总不被姑娘看上,相亲几次都失败了。后来,他就干脆一个人过了。
可是一个人,力气足了没处使。于是他就想着拼命干活,起早贪黑地上山、下田。老八还养了一只小牛犊,带它去阳光最好的山坡吃草,在最清澈的河边饮水。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小牛犊长成会耕地的壮牛了,老八也挨过孤独青春,到了三十而立的年龄。
他戒了酒,卖了牛,跟随村里的石头哥干起了江浙沪的拉货生意。
石头哥是村里最早走出去的小伙,在外面办了个耐磨厂。他比老八大五岁,还和老八带点远亲关系。
在老八决定离开村子、出去闯荡时,村里的风言风语又起来了,大家说老八媳妇都娶不上,哪里还能做得成生意,他们都等着看老八的好戏。
石头为人忠厚、义气:“老八啊!跟着我干,绝不会让你吃亏的!以后有我一口酒喝,就有你一口肉吃!”
老八笑呵呵,鼓足了气说:“好!好兄弟,我信你!”
之后,老八就在石头的厂里当起了配货员,负责进出工厂的材料装配,在车间干了一年多,挣得不多,但工资稳定。
工作期间,他见当时厂里的运货司机很赚钱,准备以后也干货运生意。花了几个月时间,拿了农用车驾照后,老八向石头提出干长途货运的事,石头也好说话,便让老八负责短途货运和江浙一带的长途货运。
那时候的货运按里程和来回付钱,本市短途按来回,车来回一趟付三十元,长途的话,来回可赚一两百元。老八的驾驶技术娴熟,也很稳当,路上不出事,也不耽搁时间,工作量大的话,一天可赚几百块。只是跑长途的时候比较累,长时间集中精力,又固定姿势,身体上很难熬。两年后,老八犯了腰椎病,腰部经常麻木胀痛,跑一趟长途下来,酸痛得直不起腰。
腰椎病严重后,老八跑长途少了,常跑些市内短途,又干了三四年,攒了几万块,辞了工作,打算回乡。
回家前,老八买了副精美的茶几给石头大哥,感谢他这些年的照顾。还买了上好的红漆木老板椅,打算带回老家。
老八离开村子时刚过三十岁生日,再次回到村子时,已经快三十八了。他依旧单身,只不过不再是个穷光蛋,老八是带着好几万存款回来的。在当时,几万块的存款是多少人一辈子也存不到的大笔财富,不走出大山的话,一年年靠山吃山,再辛苦劳累也只能勉强生活罢了。
村里人见老八意气风发地回来,红着眼,嘴里也不再说些什么,见了面,只是颔首微笑,那样子像是没看成好戏,隐隐地自觉难堪。
老八回来后,又买了头牛犊,说是这些年在外面孤独了,累了想找个陪伴。他给小牛起名为“老八”,说这是他感到最熟悉也最踏实的名字。
村里的好事者见老八快四十岁的年纪,也不成家,整天上山养牛,便要给老八说媒,说的是邻村一位三十二岁的寡妇。
寡妇人倒是年轻,长得还算体面,她也挺看得上老八。只是,那人的哥哥一直对老八有偏见,说老八喝了酒会发酒疯,死活不让妹妹嫁过来,说担心以后老八喝酒后家暴,这段媒事便作罢。
其实,自从老八离家后,他便不再放肆喝酒,一直克制着。实在是馋了,就买点黄酒,买点花生米,就当过了回瘾。
牛儿一天天长大,老八也跨入了不惑的行列。
之前的老八,或许对单身煎熬过、痛苦过,到了这个年纪,他也从熟悉到习惯这种感觉。不惑,不就是该对以前所有的迷惑、困惑、痛苦释怀吗?
老八在四十岁那年又离开了家,他带着前些年打工挣的钱,牵着牛儿从田埂到河边,从河边到石子路,再从石子路到柏油路。路上很多人盯着老八,盯着那头和老八一样瘦的牛,看着他们在大马路上一步步往前走,车上的孩子也探出脑袋,指着老八,稀奇地说说笑笑。
走了三天三夜,老八走到城里的“茶叶路口”,那是郊区和城区交界的地方,每到茶叶成熟后,很多茶叶贩子把自行车停在路口贩卖茶叶,这里渐渐就成了茶叶市场,路口也被人们以“茶叶路口”相传。老八年轻的时候,也到这里来过好几次,在老八眼里,这是热闹的地方,是聚集人群和财富的地方。
到了城里的老八,找了个看守仓库的活儿,一个月八百,就住在仓库边的小屋,三餐可领到工厂发的餐券。工资不多,但是不累,有地方住,有东西吃,还有“老八”的陪伴。牛儿在城里也没了田地里的活儿,便每日陪着老八看管仓库,闲的时候,老八会带它到处走走,走每一条没走过的街道。
有之前同村长大的人在城里碰见老八,见他一个人孤苦伶仃,牵着头牛,在马路上晃荡,便开玩笑,指着那头牛:“哎哟,我说老八啊!你还真把牛当成老婆了啊?”
老八只是轻轻拍着牛背,笑呵呵地说:“你说它啊?它就是我啊!你看,它多悠闲快活啊!”
“你羡慕他吗?我觉得他过得悠游自在。”许静脸上的表情从难过,再到放松,我看出她对老八的一生是同情和羡慕参半的。
“嗯,羡慕,但也有些同情。”我认真地回答。
一个不平静、不理智的人才会为了一个“理”字争得面红耳赤。最懂自己,也最有权利支配自己的人只有自己,别人冷嘲热讽,是因为别人“无理”。
面对无理之人,我们除了保持沉默,保持心情舒畅,坚持在沉默中隐忍前进,还需要做什么呢?只有坚定地做自己,还原自己最真实的世界。
感谢生命里的每一次相遇
在我们长长的生命中,有太多的人或物会不经意地出现在我们的生命里,之后又渐渐消失。就像在毫无准备的某天,你遇见了他。你们给过彼此信念,向彼此许下过承诺,说过永不离散,可是,最后还是在毫无准备的某天彼此松手,散场……
我是在西藏认识王小贱的。
前些年去西藏旅游时,朋友提议从林芝徒步搭车到西藏,穷游这最后一段路程。我欣然同意了。
下午,到达林芝,朋友便找到一家大多是骑行者居住的旅馆。也许是夏季正是高峰期的原因,那家旅店也只剩下男女混住的房间了。
进入房间,我微微一怔,房间极其简陋,大块大块的木头铺作地板。墙壁连白色的墙灰也懒得刷,棕色的水泥土块赤裸裸地矗立在四面,上面留着简单的线条或文字,大概是之前的骑行者留下来的。
六七张床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几个年轻女孩正在收拾行李,见我们提着行李进来,便微笑着对我们说:“晚上的时候你们可以去天台上看星星,很漂亮,衣服也可以晾在天台上,这样更容易干。”
我微笑点头,有点不太适应这热情。朋友告诉我这就是穷游所拥有的独有的快乐。
后来,几个女孩子离开了。不一会儿,便上来了一个男孩,他便是王小贱。其实这并不是他的名字,只不过那个时候刚看完《失恋33天》,觉得他的言谈常常像极了里面的王小贱,于是同路的好友便也将这个名字赐予了他。
那时小贱毕业不久,然而毕业旅行的人大多是成群结队,他却孤身一人,我很好奇地问,他毫无思考地回答:“来西藏不过是一时冲动,买到了票就来了,并没有计划,当然也就没有朋友一起了。不过在一路上也遇到很多新朋友,这不,又遇到了你们。”他说这话的时候,开心地笑着。我想他一定是一个极为乐观的人。
后来我们一起去了拉萨。
小贱很会照顾人,虽然我比他大一点,但他却将我与好友照顾得很好。走在马路边,他会走临近车的一面。布达拉宫人满为患时,他会走在我们后面,好像我们是小孩一样。我曾笑着说,做你女朋友的人一定很幸福。他调皮地眨眼,没有说话。
离别的前一天晚上,我们坐在一起聊天,好奇的我忍不住又问了一遍:“你为什么一个人来西藏啊?”他沉默了几秒钟,轻轻地叹了口气,终于说出了真实的原因。
“大学毕业了,刚好我也失恋了,所以一个人出来静一静。”他说这话时,看起来仍然很轻松。
小贱和晨晨是在大二的时候在一起的,两年的时间,不算长,但也足够深深地爱一个人了。
那时,他们是同桌,小贱常常嬉皮笑脸,老爱说些让晨晨哭笑不得的话。晨晨呢,温婉细腻,当小贱每次打球回来准备拿衣袖擦去脸上的汗时,晨晨总会递给他一包纸巾,虽然有时带着些嫌弃的表情。
那个时候晨晨总说:“谁嫁给了你真是倒霉,那么邋遢。”小贱也常常回应道:“谁娶了你才倒霉,整天跟伺候大小姐似的。”
然而,当某天小贱带着蹒跚的步伐走进教室后,两个人便很少吵闹了。
“你怎么啦,跟一老人似的?”晨晨微笑着问道。
“打篮球的时候,摔了一跤,受了点轻伤。”那时小贱已经做好了被嘲笑的准备。可让他出乎意料的是,晨晨收敛了笑容。马上将自己水杯的水倒在纸巾上拿给了小贱:“还不快清洗一下,大热天的,很容易感染的。”小贱一动不动,心想一个大男生清洗小伤口多没面子啊。不料,晨晨埋下了头轻轻地为他擦了起来。
小贱说,那一刻他觉得特别温暖,还有感动。
后来,晨晨还去医务室为他拿了纱布。当小贱问晨晨为什么要这样做的时候,晨晨只是笑着说:“同桌嘛,相互帮助一下了,应该的。”
不久后,便到了女生节,小贱早早地就为晨晨挑选着礼物,可最后,却只匆匆忙忙地为晨晨选了一个普通的小熊布娃娃,很普通的娃娃。
晨晨收到时,就问他:“一定是顺便买的吧,不然为什么这么丑。”
“因为,我觉得它长得像我啊,我希望我可以像它一样陪着你。”小贱在说这话时一本正经。之后的那一天,晨晨都没有和他说话。他的心里猜想着各种原因,后悔自己所说的话,心想:现在好了,连朋友都没办法做了。
晚上回到寝室,小贱忍不住给晨晨打了电话,那个时候,他只想着为今天所说的话道歉:“晨晨,今天的话是我随便说的,你别往心里去啊,我就看没人送你礼物,不是,我是觉得我应该送你点礼物……”
“那你到底想不想陪我啊?”说话吞吞吐吐的小贱,被晨晨打断。
“想啊。”
“那从明天开始就好好表现了。”
这句“明天开始好好表现”让小贱异常兴奋,第二天开始,他每天都买两份早餐,小贱告诉我,那并不是负担,那是一种幸福。被人爱是一种幸福,当你可以去爱别人,当别人接受你的爱时,那也是一种幸福。
记得有一次,晨晨半夜发烧,他接到晨晨室友的电话,一秒钟也未迟疑就离开了被窝跑去了校医院。一见晨晨醒来,就不停地问她要不要喝水,冷不冷?那时,他的眼中和心中都只有病倒的晨晨。
晨晨一个字也没有回答他,一下子抱住了他,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晨晨说,她要和小贱在一起一辈子,除了父母,她再也想不到有谁对她这样好过,她也再遇不到对她这样好的人了。
那个时候开始,他们似乎彼此都坚定地认定了对方是自己的另一半。也就是那时开始,他们计划着毕业旅行,一定要去一个足够远、足够特别的地方。西藏在他们的层层筛选中,成为最后的目的地。
后来,毕业时晨晨考上了老家的公务员,而小贱只是在当地的旅行社工作。不久之后,两人便分开了。
小贱说,在两年的时光里,两人不知闹了多少次分手,每一次都轰轰烈烈,每一次都说不相往来,最后同样手牵手。说“分手”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这一次的“分手”两个人都很平静,没有人哭,也没有人挽留,两人相互祝好,便各自一方。
“是不是你们觉得彼此差距会越来越大,两个人又是异地,最终走到一起的可能性太小了?”那天晚上我这样问他。
“快毕业时,我们曾为我们的以后做计划,可是两个人的想法越来越远,她希望安定,而我却想要瞎折腾。这不怪她,也不怪我。”小贱并没有直白地回答我。
第二天早上起床后我和好友开始收拾行李,小贱也过来帮忙。最后将我们送到车站时,他从包里掏出三张连号的一元钱,我们一人一张,也算是为这次偶然的相遇做个纪念,那一刻,我深深地拥抱了他,不管在这短暂的日子里,我们有多么“相依为命”,但最终也逃不过分别。
我问他:“你和晨晨会再见面吗?如果有可能,你愿意和她见面吗?”直到我上车他也没有回答,只是微笑地向我挥手。
我也问自己,我和小贱还能再见吗?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和小贱未再见面,在他的QQ空间里看到他晒出的结婚照,新娘子很漂亮,但她不是晨晨。
我想小贱和晨晨都深爱过对方,晨晨誓言要和小贱在一起一辈子,与他随时光一起慢慢变老,那时,她一定是发自内心的。
当他们各自转身离开时,也一定或多或少地为对方流过泪。也许分手后有那么几刻、几天、几个月或者更长的时间,他们都不能适应少了对方的生活。但最后,彼此都各自继续前行了。
如今多年已过去,再想一想我和小贱浅浅的相遇也好,小贱与晨晨的刻骨铭心也好,不过都在时光未老时,曲终人散。而我当年问他还会不会再见面时,现在觉得这话是那么多余。
若心已散,又何须故作相遇呢?
也许,每个人的生命中,总会遇到某些人,也许是朋友,也许是恋人,也许是亲人。他们帮助过我们,关心过我们,也爱过我们,总有一些人,我们始终不愿离去,害怕失去,不敢想象没有了他们的日子。
可在时光未老时,彼此已散。既然如此,何不将它留作回忆。带着美好的回忆,让新的自己随着时光一起走,谁又能知道,在未来的日子,不会遇到与你一起随时光变老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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