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学者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学者卷-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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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东,1948年生,北京人。1977年考入黑龙江大学哲学系,198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哲学硕士学位,1985年在北京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1989年晋升为教授。现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

    主要学术观点为六点理论创新:古今中外、综合创新论;马克思主义现代形态论;邓小平理论来源与哲学基础论;经济、政治、文化、系统改革论;中国特色现代化理论;中西文明比较论。发表论文200余篇,主要成果凝聚为“创新学五部曲”、“中国学五部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哲学问题探索——改革之路的哲学沉思》(合著)、《对〈资本论〉历史观的沉思:现代历史哲学构思》(合著)、《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列宁构想”》、《改革之路的真正源头》、《主体论——新时代新体制呼唤的新人学》(合著)、《中华富国论》、《邓小平理论与跨世纪中国(中华复兴论)》、《中国龙的新发现:中华神龙论》、《中华腾飞论》、《中华文明论——多元文化综合创新哲学》等。1992年获第二届吴玉章奖金,先后两度获得北京大学优秀学术成果奖,四次获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列宁构想”》是王东在1982~1985年间,在北京大学哲学系黄楠森教授指导下完成的博士论文,1989年收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社会科学博士论文文库”。

    该书在广泛吸取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在列宁《哲学笔记》研究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富于创造性的新问题和新观点。作者根据《哲学笔记》的创作史、出版史、版本学比较研究的丰富资料,区分了“列宁自己命名的《哲学笔记本》”和“苏联编者后来编辑出版的《哲学笔记》”,澄清了列宁集中写作的八个《哲学笔记本》的本来面目和深刻命意,进而上升到对《哲学笔记》的思想实质和理论贡献的整体高度,阐明这一著作的最大理论贡献不在于其中的个别原理和个别命题,而在于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识论系统化的总体构想。本书还以马克思主义史和人类认识史为广阔背景,从整体上和比较研究中评价了《哲学笔记》的历史地位,探讨了列宁思想在回答20世纪两大时代课题(现代科技革命和寻求社会主义改革之路)时的现实意义。这一论著发表后,1992年获第二届吴玉章奖金。苏联《哲学问题》杂志称,在改革开放中出现了一个由黄楠森、王东等人组成的,专门探讨列宁辩证法的中国学派。

    本书选取了《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列宁构想”》中的第4章《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列宁计划”》(原名为《探讨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列宁计划”》),这也是全书最为重要的一章,集中反映了该书的主要理论创新。

    《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列宁计划”》注重从整体高度来把握《哲学笔记》的基本思想,深入开掘列宁关于辩证法体系的伟大构想——这就打开了人们的哲学视野,为考察列宁这一思想实验室提供了新的广阔视角,为理解《哲学笔记》提供了一条新的基本线索。本文旨在广泛吸收国际国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更加明确、更加系统地展开这方面的研究。作者的方法是从整个《哲学笔记》中区分出列宁自己命名的八个《哲学笔记本》,再从八个笔记本中区分出最富于总结性的纲要,最后从这些纲要中提炼出列宁关于辩证法的整体构思的基本原则。作者试图通过这样三个层次的提炼工作,形成一条基本线索,以便从总体上把握《哲学笔记》的全部丰富理论内容。同时,也通过这种提炼工作,努力实现《哲学笔记》研究工作中的重心转移:从注重黑格尔思想的逻辑、按照黑格尔的体系来理解列宁的思想,转向注重列宁自己思想发展的独特逻辑,通过黑格尔思想的透视,梳理出列宁思想发展的脉络。

    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列宁计划”[1]

    《哲学笔记》的主要理论贡献是什么?如何把握列宁思想的基本线索?这一问题对于理解《哲学笔记》的真实意义、评价它的历史地位,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

    在谈论《哲学笔记》的理论贡献时,有两种倾向值得注意。这两种倾向与评价《哲学笔记》时的两种倾向,是紧密联系、相互一致的。

    一种长期以来相当流行的主要倾向是,认为《哲学笔记》中列宁的辩证法思想只是零零散散、毫无系统的。在讲《哲学笔记》时,主要是按照黑格尔《逻辑学》的体系和线索来讲列宁思想,不善于透过“黑格尔思想的逻辑”抓住“列宁思想的逻辑”。在讲《哲学笔记》的理论贡献时,往往从中抽出某一片断、某一原理,甚至某一句话,作为它的主要贡献。

    近年来初露苗头的另一种倾向是,过分夸大了列宁这一私人笔记的成熟性、系统性、完整性,认为《哲学笔记》中有现成的、完整的唯物辩证法体系,辩证法要素16条,甚至辩证法“三要素”,就是这种完整体系。

    出现这两种极端,都是由于对《哲学笔记》的性质、特点,缺少深入研究、具体分析。

    值得重视的是,在最近一段时间里,无论国际国内,都出现了力图克服上述片面性弊病,从整体高度来把握列宁《哲学笔记》思想遗产的可喜尝试。苏联著名哲学家凯德洛夫院士的两部近著——《列宁思想的实验室》(1972)和《论辩证法的叙述方法——三个伟大的设想》(1983),代表了《哲学笔记》研究中的这种新趋向,作了许多富有新意的探索。我国学者黄楠森的新著《〈哲学笔记〉与辩证法》(1984),也接触到了这一问题,并注重从某些侧面、某些片断入手,深入挖掘列宁关于建立辩证法体系的基本设想。国内其他学者的一些论文,亦开始触及这一问题。当然,这里还有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

    注重从整体高度来把握《哲学笔记》的基本思想,深入开掘列宁关于辩证法体系的伟大构想——这就打开了人们的哲学视野,为考察列宁这一思想实验室提供了新的广阔视角,为理解《哲学笔记》提供了一条新的基本线索。本文旨在广泛吸收国际国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更加明确、更加系统地展开这方面的研究。我的方法是从整个《哲学笔记》中区分出列宁自己命名的八个《哲学笔记本》,再从八个笔记本中区分出最富于总结性的纲要,最后从这些纲要中提炼出列宁关于辩证法的整体构思的基本原则。我试图通过这样三个层次的提炼工作,形成一条基本线索,以便从总体上把握《哲学笔记》的全部丰富理论内容。同时,也通过这种提炼工作,努力实现《哲学笔记》研究工作中的重心转移:从注重黑格尔思想的逻辑、按照黑格尔的体系来理解列宁的思想,转向注重列宁自己思想发展的独特逻辑,通过黑格尔思想的透视,梳理出列宁思想发展的脉络。

    诚然,在《哲学笔记》中列宁并没有提供什么现成的完整的辩证法体系,但也决不仅仅是一些零七八碎、纷然杂陈的辩证法思想。在列宁的这份辩证法专著的准备材料中,包含着他为建立唯物辩证法体系而初步拟定的、粗线条的总体构思和简明纲要,可以称之为“探索辩证法体系的列宁构想”,或叫“列宁计划”。这是沟通《哲学笔记》大量零星札记、思想火花的基本线索、基本脉络。这也是《哲学笔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最为新颖、最为独特、最为重大的理论贡献。

    一、六个片断纲要构成的总体构想

    “系统研究和叙述辩证法的列宁构想”并不是在某一个地方一下子形成的,列宁本人也没有来得及把它们加工成一个系统计划。这是一个逐步形成的、有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是由先后形成的六个片断计划或纲要的总和构成的。这六个片断纲要是:第一纲要——《卡尔·马克思》一文中的《辩证法》一节;第二纲要——《关于黑格尔逻辑学的真实意义的问题》;第三纲要——《辩证法的要素》;第四纲要——《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第五纲要——《应当从中形成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知识领域》的图表;第六纲要——《谈谈辩证法问题》。

    的确,列宁本人并没有把这几个片断纲要汇总到一起,也没有称之为自己写作辩证法专著的计划。那么,有什么理由把它们结合到一起,称之为“探讨辩证法体系的列宁构想”呢?我认为,根据是有的。

    从形成过程来看,这几个片断纲要都是在列宁系统研究辩证法史、辩证法理论这个统一过程中制定的。上面已经指出,从1913年末列宁作《〈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提要》开始,直到1915年5月写出八个笔记本,这是列宁采用“追溯法”、逆向考察整个辩证法史、全面探讨辩证法理论的全过程。上述六个片断纲要,就是在这个过程的不同阶段上先后制定的,除“第一纲要”外,后几个纲要都包括在现行《哲学笔记》中。其中,第一纲要是在追溯辩证法史的第一阶段结束时写下的;第二、三、四纲要是在追溯辩证法史第二阶段上形成的;最后两个纲要是在追溯辩证法史的第三阶段的尾声之处写成的。

    从基本内容来看,这几个片断纲要不仅都是谈论辩证法的,而且都着眼于系统研究和叙述辩证法的整体构思。《辩证法》一节作为百科辞典的条目,是想以极其简练的形式、提纲挈领地把握唯物辩证法的研究对象和基本特征。《关于黑格尔逻辑学的真实意义的问题》,则指示着制定唯物辩证法系统理论的直接途径和黑格尔逻辑学的特殊意义。《辩证法的要素》则列举了辩证法的各种规律、范畴、要素,从一个侧面粗粗地勾画出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的雏形。《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通过黑格尔逻辑学与马克思《资本论》这两个范畴体系的对比研究,探讨了辩证法的基本性质、总体结构和逻辑顺序。《应当从中形成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知识领域》的图表,指示着构成辩证法、认识论科学体系的根本途径和研究领域。《谈谈辩证法问题》深入探讨了辩证法的核心对立统一学说,并试图由此出发来发挥辩证法、认识论的丰富内容和简明纲要。在列宁心目中,这些全是关系辩证法体系全局的重大问题。由此可见,尽管各个纲要的具体内容、具体角度有所不同,但是它们有共同的基本内容、共同的主题思想、共同的基本视角,这为它们融合为一个总体提供了可靠依据。

    从所起的作用来看,这几个片断设想都是列宁辩证法研究过程中各个阶段上的总结性纲要。列宁在作关于辩证法的笔记时,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大体上是一致的,即“历史—逻辑”统一的方法。一方面追索历史,像列宁所说的黑格尔那样,“在哲学史中着重地探索辩证的东西”,捕捉辩证法的思想闪光;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作出自己的理论概括,有时作完一段摘要就停下来清理一下自己形成的基本思路,写下一个理论概括性的纲要。所以,从《〈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提要》到八个《哲学笔记本》,就留下了列宁研究辩证法过程中所写下的两类材料。一类是随着阅读前人的著作,随读随作,信手写来的大量零散札记,好像一堆散乱无序的珍珠。另一类则是列宁清理自己的思路,经过反复沉思以后写下的带有总结性的片断,是他研究别人著作过程中逐步沉淀下来的自己思想的结晶,仿佛是串连颗颗珍珠的红线。为了把握列宁辩证法笔记的思想脉络,必须善于区分这两种材料,并且善于把它们恰当地结合起来,如同用一根红线把散乱的珍珠有序地串连起来。总结性的纲要为理解大量零散札记提供了钥匙,只有以此作为依据才能确定众多零星批注之间的思想联系、发展线索;大量零散笔记则为这些总结性纲要提供了具体的“脚注”,只有借助于这些脚注,在放大镜下扩读那些高度浓缩了的纲要,才能真正把握它们的理论内涵和丰富内容。上述六个片断纲要,都是列宁辩证法研究中的这种总结性纲要。《辩证法的要素》和《谈谈辩证法问题》属于这种总结性纲要,看来已为人们所公认,而其他纲要则尚未引起这样的重视。实际上,我们下面还要进一步具体证明:第一纲要是列宁辩证法史研究第一阶段的总结性纲要;第二、三、四纲要则是第二阶段的总结性纲要,最后两个纲要则是第三阶段上形成的总结性纲要。

    从它们的相互关系来看,这六个片断纲要是相互贯通、相互补充的,是一个统一的宏大设想的各个不同环节。列宁继承马克思哲学遗愿,试图把辩证法理论系统化的构想,最初大概形成于1913、1914年之交作《〈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提要》的时候。这个构想一旦形成,就成为贯穿列宁整个辩证法研究的思想主旨,成为贯穿各个总结性纲要的主旋律。这个共同的逻辑主旨,使不同阶段写成的纲要计划联系起来,融成一体。同时,由于各个片断纲要是在研究的不同阶段上写成的,内容和重点各有侧重,甚至思想的成熟程度也不尽相同,因而它们又不是简单重复、完全雷同的,而是各具特色、相互补充的。

    当然,要真正证明上述论断,说明这六个片断纲要可以融汇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总体计划,还需要对它们作出历史的和逻辑的分析。关于《辩证法的要素》和《谈谈辩证法问题》这两个片断,前人已经分别做了不少研究,而对其他几个片断纲要的专门研究还很少。把它们联系起来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作为列宁探讨辩证法体系的总体构思,来作综合考察就更少了。因而,我们需要尝试着从这一新的角度,对它们作一些更为详尽的历史考察和理论分析。

    20世纪的科学大师爱因斯坦说得好,根据原始文献来追踪理论的形成过程始终具有一种特殊的魅力;而且这样一种研究,往往对于理论实质提供一种更深刻的理解。[2]下面我们试图探寻列宁的思想足迹,目的就在于更深刻地理解列宁思想的实质。

    二、第一纲要——《卡尔·马克思》一文中的《辩证法》一节

    不言而喻,《卡尔·马克思》及其《辩证法》一节,并不属于《哲学笔记》的范围。可是它却属于列宁系统研究辩证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列宁把辩证法理论系统化的最初尝试,是列宁关于辩证法理论的伟大构想的最早萌芽。我们把它放到这里一起考察,是为了更完整地看清“探索辩证法体系的列宁计划”的全貌,看清列宁这一伟大构思形成的全过程。

    分析《卡尔·马克思》和《辩证法》一节的写作动因、创作过程和基本内容,完全可以证实:这是列宁以极其简要的形式系统概述辩证法的第一次尝试,因而可以称之为列宁构想的“原始计划”或“第一纲要”。

    (一)分析写作《辩证法》的思想动因可以表明,列宁是想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主要内容作一个最为扼要的系统概述。

    首先,从《卡尔·马克思》一文写作的直接动因来看,是想为格拉纳特百科辞典写一个条目,“介绍马克思”[3],包括马克思的辩证法学说,毋庸置疑,作为百科辞典的条目,不仅要求简明扼要、确凿可靠,而且要求全面系统。列宁很看重后一方面的要求,尤其是对介绍马克思的学说。他在给出版社编辑部的信件中曾经申明:“我认为,辞典的读者应当能读到马克思的所有最重要的言论,否则编纂辞典的目的就没有达到。”[4]尽管其中《辩证法》一节仅合汉字1300字左右,但不能认为这只是信手写出的通俗介绍而已。列宁的立意在于使人们“能读到马克思的所有最重要的言论”,包括唯物辩证法方面的最重要的言论和思想。

    其次,从列宁拟定的提纲和写出的条目来看,他似乎是想以另外一种形式,对于研读《马克思和恩格斯通信集》的思想成果和辩证法探索作出理论概括。从列宁的《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这篇未完成之作来判断,他显然是想根据《〈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提要》,写一篇大作——以辩证法为中心,从逻辑与历史的统一中,阐述马克思、恩格斯四十年通信的“科学价值和政治价值”,阐述“马克思主义的极丰富的理论内容”。后来,由于俄国革命运动的高涨和实际事务的增多,列宁未能如愿。但是列宁并没有完全放弃这个想法,于是在写《卡尔·马克思》时就试图用新的形式,部分地实现这个愿望,更充分地展开理论概括工作。这一想法清晰地印证在1959年才第一次公开发表的《卡尔·马克思》的准备提纲中。在这个篇幅不长的提纲中,有六个地方要求参照《马克思和恩格斯通信集》索引来写。提纲在讲马克思的“哲学学说”时,两次要求对《马克思和恩格斯通信集》作出引述和概括:“参看哲学索引……方法论,自然哲学索引……”“马克思论赫胥黎……”[5]。在写成的条目中,同样留下了列宁这一思想动因的明显印记。在不长的三万字篇幅(合汉字)中,就有19个地方,先后引证或提及马克思、恩格斯的三十来封信件。其中关于哲学辩证法的部分,不仅从理论上概括了《〈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提要》的研究成果,而且直接引证了通信集中的言论。正是在这一节的最后,列宁明确要求参看《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参看马克思1868年1月8日给恩格斯的信”[6]。从这一意义上,也许可以说,《辩证法》一节是列宁专门研究《马克思和恩格斯通信集》和其他著作中的辩证法思想、系统钻研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史后,所写下的一个总结性纲要。

    另外,从列宁在哲学方面单独列出《辩证法》一节来看,多半是为了明确自己同第二国际理论家政治分歧的哲学根源,而试图比较系统地阐述一下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本质内容。从国际范围来看,当时列宁面临的两个最重大论敌,正是第二国际的两位主要理论家——考茨基和普列汉诺夫。在写《卡尔·马克思》一文时,列宁已经清晰地看到,他同普列汉诺夫、考茨基的政治分歧有着深刻的理论根源,哲学是争论的焦点之一,而哲学争论的焦点主要的不是在唯物主义上,而是在辩证法上。他在给格拉纳特出版社编辑部的信中,曾明确写道:“在那些争论最厉害的马克思主义问题方面,其中首先是哲学……”[7]当时和列宁朝夕相处的克鲁普斯卡娅,更为直接地点出了列宁专门写作《辩证法》一节的深刻含义:“在展开反对第二国际背叛无产阶级事业的激烈斗争的同时,伊里奇回到伯尔尼立即着手为格拉纳特百科辞典撰写论文《卡尔·马克思》。他在这篇论文中阐明马克思的学说时,先概括地说明马克思的世界观,即从《哲学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这几节开始……一般都不这样论述马克思的学说。”[8]可以说,对于列宁来讲,只有阐明哲学世界观上的根本分歧,才能说明自己同普列汉诺夫、考茨基的深刻政治分歧;只有阐明辩证法上的系统见解,才能说明自己和普列汉诺夫、考茨基的哲学分歧。正是这一思想动因,成为衔接《辩证法》与《哲学笔记》、第一纲要与后面几个纲要的桥梁。

    (二)分析《卡尔·马克思》中《辩证法》一节的构思过程,可以更清楚地看出,这是列宁经过反复思考后写下的一个总结性纲要,实际上为后来系统研究辩证法提供了一份“原始计划”。尽管《辩证法》一节很短,但它不是一下子写成的,有一个反复酝酿、反复构思的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搜集资料,准备素材。这一阶段应直接追溯到1913年末到1914年初,列宁对《马克思和恩格斯通信集》作了详尽摘要,同时酝酿着自己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理论概括。

    第二阶段是拟定提纲、推敲思路。1914年3~7月间写成的《卡尔·马克思》一文的准备提纲,为这一阶段的反复推敲、反复思索留下了历史记录。关于哲学部分,列宁起初是列为第二部分,分两个方面:“2.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历史观。”后来列宁一度考虑把它扩展成两个部分:“3.唯物主义历史观。2.哲学学说。人。参看哲学索引……方法论。自然哲学索引……”最后,列宁又进一步展开了“哲学学说”应包括的内容:“哲学唯物主义。十八世纪的唯物主义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方法。十九世纪末的自然科学。唯物主义与休谟主义和康德学说……(马克思论赫胥黎)……二十世纪的自然科学。对宗教的态度。”[9]最终正式写成的条目中,“辩证法”与“哲学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历史观”并列,成为哲学方面的三个小标题之一。看来,列宁始终如一的特点是不赞成像第二国际多数理论家那样,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仅仅归结为唯物史观;他要求独立地阐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部分——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而在这一过程中,他愈来愈趋向于把“方法论——辩证方法”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部分的主要柱石,并且要求“非常概括地论及马克思主义的起源”[10]。

    第三阶段是补充研究,完成写作。列宁真正转入这一工作,大概是到伯尔尼之后,1914年9月到11月中旬,高度集中的写作可能是11月上半月。标着伯尔尼图书馆图书编号的《关于费尔巴哈全集和黑格尔全集的卷次札记》[11],看来写于此时。这是列宁用来准备借书的一个书单,同时也可以看成是列宁这一时期的一份读书计划,后来作为一张单页纸夹入八个笔记本。根据这个书单来看,列宁在辩证法方面主要是补充浏览了“《黑格尔全集》第三、四、五卷逻辑学”。另外,列宁注意到意大利著名的黑格尔主义者金蒂雷的著作《马克思哲学》,认为它“是值得注意的一本书。作者指出了通常被康德主义者和实证论者所忽视的马克思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几个主要方面”[12]。列宁还提到“马克思在《资本论》第2版跋中引用伊·考夫曼的论点,认为他正确地论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13]。这些补充研究,可能对列宁起了一定的启迪作用。有了从《〈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提要》以来的长期酝酿,再加上这些补充研究,才形成了后来写出的《辩证法》一节。它不是一个草草而就的通俗短篇,而是一个带有总结性的简明纲要。

    (三)最重要的当然还是分析《辩证法》一节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证实这是一个富于总结性的纲要,实际上后来又成为列宁进一步系统研究和叙述辩证法的初步规划。《辩证法》一节共分四段,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前三段构成第一部分,谈的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对象和基本性质;最后一段是第二部分,谈的是辩证法的主要内容和显著特征。

    第一部分分三个层次,逐层深入地阐述了唯物辩证法的研究对象和基本性质。

    第一层,通过揭示唯物辩证法的来源,指出了它是“最全面、最富有内容、最深刻的发展学说”。列宁一开始就提出了“辩证法是发展学说”这一定义,初步揭示了辩证法的研究对象。但是辩证法并不是日常的、流行的发展学说,它具有不同于庸俗进化论的鲜明特征。在这里孕育着两种发展观的基本思想。列宁极其概括地指出了辩证法的两个主要来源:一是哲学史的来源,源于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拯救了“黑格尔辩证法这个最全面、最富有内容、最深刻的发展学说”;二是科学史的来源,“自然界是辩证法的证物,并且正是现代自然科学表明这种证物异常丰富”。

    第二层,通过揭示辩证法的基本思想,进一步阐明了辩证法的研究对象是“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列宁通过引证恩格斯,阐述了辩证法的两个根本原则——“发展原则”和“统一原则”的基本思想。同时他开始接触到辩证法、认识论、逻辑三者一致的基础——客观世界和人类思维这两个序列发展规律的一致性。

    第三层,通过进一步揭示辩证法的认识论功能,指出了“唯物辩证法包含现时所谓认识论”的基本性质。随着哲学科学与具体科学的分化,以往的哲学中只留下了“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形式逻辑,是关于知性思维及其规律的科学,它的范畴是抽象的、固定的、注重于思维形式的。辩证法则是关于辩证思维及其规律的科学,它的范畴是具体的、流动的、富于客观内容的。这种辩证思维的基本规律,就实质来说,也就是客观世界的基本规律。因而辩证法突破了形式逻辑的狭隘眼界,包含着更为广泛的世界观和认识论功能。因此,列宁的结论是:“辩证法,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同样也根据黑格尔的看法,其本身包括现时所谓的认识论,这种认识论同样应当历史地观察自己的对象,研究并概括认识的起源和发展即从不知到知的转化。”[14]也就是说,唯物辩证法不仅是过程论、发展论,而且是辩证思维的方法论、认识论。这就进一步孕育着辩证法、认识论、逻辑三者一致原理的基本思想。

    第二部分则试图以高度凝练的方式,抓住辩证法的本质内容和主要特点。罗森塔尔的做法是按照恩格斯关于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的提法,把列宁的论述主要分为三点。[15]这是后人的归纳,看来列宁当时对辩证法内容的把握,并未上升到这种总体高度。列宁本人并没有划分几点,但他把自己的概括用五个分号,分成了六句话。显然是作为六个方面:

    ①发展似乎是重复以往的阶段,但那是另一种重复,是在更高基础上的重复(否定之否定),发展是按所谓螺旋式而不是按直线式进行的;

    ②发展是飞跃式的、剧变的、革命的;

    ③渐进过程的中断;

    ④量到质的转化;

    ⑤对某一物体,或在某一现象范围内或在某个社会内部发生作用的各种力量和趋势的矛盾或冲突造成发展的内因;

    ⑥每种现象的一切方面(而历史不断揭示出新的方面),都是互相依存的,彼此有极其密切而不可分割的联系,形成统一的、有规律的世界运动过程。

    在列举以上六点之后,列宁作了一个言简意赅的结论:这就是辩证法这一内容更丰富的(比通常的)发展学说的几个特点。

    列宁是按照什么样的逻辑来叙述辩证法特征的,这六个方面有什么内在联系?把列宁的思想简单地套入恩格斯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的框框中,这种做法缺少历史性。列宁生前并未见到《自然辩证法》手稿,他的辩证法思想有自己的特色,和恩格斯的表述不是那么丝丝入扣的。非常明显,在这里“发展”是一个中心概念、基本原则,各个方面的特点都是围绕着发展这个重点展开的,从各个不同角度揭示了辩证法发展学说的重要特征。这种展开的内在逻辑看来是:

    从发展的外部形态到发展的内在源泉。首先指出的是辩证发展的总趋势是螺旋式的;接着深入到发展的两种不同形式,量变和质变;最后揭示出事物的内在矛盾造成发展的内因。

    从否定之否定到量变质变到对立统一。列宁并没有使用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的明确提法,甚至也没有达到这种总体把握。在这里,质量互变规律是由②③④三条表达的,作为三个方面的特点;对立统一规律是由⑤这一条来表达的,作为一个方面的特点。但是这些特点又不是杂乱无章、随意列举的。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的上述排列顺序,构成了这些特征之间的潜在逻辑。

    从个体运动到整个世界的系统运动。前几条着眼于某一物体、某一现象、某一过程的个体发展,而到最后一条则上升到各种现象的一切方面的普遍联系,“统一的、有规律的世界运动过程”。统一的原则,普遍联系的原则,辩证法内容的无限丰富性的原则……一系列后来在《哲学笔记》中得到充分发挥的辩证法原则,都作为思想胚芽,包含在细胞状态之中。

    把《辩证法》一节放到列宁辩证法思想发展的历史链条上,放到整个辩证法史的历史链条上,就会看出这个环节带有二重性:

    一方面,它解决了一系列重大问题,从本质上说超越了第二国际理论家对辩证法的流行见解,表明列宁尝试着以崭新的方式来系统叙述辩证法的最初构想。在辩证法的重要地位、研究对象、知识来源、基本性质、主要内容等问题上,列宁都为自己的崭新见解搭好了一个初步构架,勾画了一个初步轮廓。实际上,列宁把唯物辩证法理论系统化的伟大构想,就是在这里萌发的,以后形成的各个片断计划就是在这个萌芽基础上生长起来的。

    另一方面,它又留下了一系列尚未解决的重大问题,在某些重要方面还没有完全实现质的飞跃,还没有完全超越普列汉诺夫以及黑格尔对辩证法的理解。在第一部分有两大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一是辩证法、认识论、逻辑的三者关系尚未作出明确概括和具体分析,“辩证法包括认识论”这个提法还有可能理解为一种外在的包容关系;二是唯物辩证法的知识来源究竟有哪些领域,通过什么途径才能系统制定辩证法理论,还是不成系统,甚至不甚了了的。在第二部分同样有两大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一是唯物辩证法最本质、最核心的特征是什么,各个特征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什么,如何做到对辩证法的整体把握?把否定之否定作叙述辩证法的首要之点,似乎还没有完全摆脱黑格尔逻辑学的构架。而把质变量变作为辩证法内容重心,似乎还可以看出普列汉诺夫《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的思想影响;二是如何按照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来揭示唯物辩证法的丰富内容,构成辩证法的规律、范畴体系,这个问题还没有认真接触,更说不上解决。正是这些尚未解决的重大问题,成为列宁辩证法思想发展的生长点,成为《哲学笔记》中各个总结性纲要探索的中心。

    三、第二纲要——《关于黑格尔逻辑学的真实意义的问题》

    列宁在黑格尔《逻辑学》第三部分《概念论》的开头,写下了《关于黑格尔逻辑学的真实意义的问题》这个总结性片断,我们称之为“第二纲要”。无论阿多拉茨基、凯德洛夫,还是其他哲学家,都没有把它列为《哲学笔记》中的总结性纲要之一,看来对它的理论意义是有些估计不足的。

    分析这一片断的创作动因、内在结构和理论内容,有助于证实这是《哲学笔记》和列宁辩证法研究中的一个总结性纲要。这个纲要的中心就是“黑格尔逻辑学的真实意义的问题”,它要求通过三条途径来揭示黑格尔逻辑学的真实意义,实质上也就是列宁通过改造黑格尔,制定唯物辩证法理论的直接途径。它对于理解列宁探索辩证法的基本思路,理解《哲学笔记》的基本内容,理解列宁关于辩证法的伟大构想,具有全局性的意义。

    (一)列宁这一片断的创作动因在于探寻“黑格尔逻辑学的真实意义”,寻找打开黑格尔概念体系奥秘的钥匙。列宁直接师承马克思,把改造黑格尔逻辑学看作系统阐述唯物辩证法的一条捷径,因而,这个问题对于把唯物辩证法系统化,具有不可忽视的全局性意义。

    列宁读完了黑格尔逻辑学的《存在论》、《本质论》,并转向最后一部分《概念论》的时候,他愈来愈趋向于从总体高度来思考黑格尔逻辑学的真实含义问题。为此,他不仅到黑格尔体系中搜秘探宝、索隐发微,而且参看了以熟悉黑格尔学说著称于世的德国哲学史家库诺·费舍的著作——《近代哲学史》的第八卷《黑格尔的生平、著作和学说》。可惜读过之后,不免使列宁感到大失所望:唯心主义的思辨使黑格尔本人未能提供打开逻辑学大门的钥匙,费舍的长篇解释更是不得要领,抽象晦涩的这一部分成了引起头痛的最好办法。因而,列宁把这个十分艰巨的任务摆到了自己面前:“指出如何去找出理解黑格尔的抽象概念中那些难懂的转化、微差、推移、变幻的钥匙。”也就是说,找出理解概念论中辩证逻辑的钥匙,以至于理解整个逻辑学中概念辩证运动的钥匙。

    列宁从概念论中个别与一般的辩证转化入手,力求透过迷雾重重的晦涩叙述,清理出黑格尔学说中最本质的东西:(1)一切概念、判断之间的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联系;(2)一个东西向另一个东西的转化;(3)对立面的同一。然后,列宁非常确信地下了结论:“这就是黑格尔的主要的东西。”

    有了这面透镜,列宁就用一种全新的眼光来读《逻辑学》,把它作为一部别出心裁的思想史、认识史来读。“从逻辑的一般概念和范畴的发展与运用的观点出发的思想史——这才是需要的东西。”列宁认为,这就是《逻辑学》的这一部分中的大量的“规定”和概念的规定。这就是说,黑格尔逻辑学是从逻辑高度写出的一部特殊的思想史、认识史。独具特色的地方在于:主要角色不是作为哲学家的人,而是一般概念和范畴;发展主线不是历史进化,而是逻辑进展。要把黑格尔逻辑学当作这样一部独特的思想史、认识史来读,透过一般概念的生成和转化,抓住人们认识客观世界规律的一般进程,抓住客观世界的运动在概念运动中的反映。接下去,通过黑格尔逻辑学、《资本论》第一章、康德二律背反的对比研究,列宁证实了自己找出的这把钥匙是灵验的。因而作为进一步的理论概括,他写下了这个对于理解黑格尔整个逻辑学,对于改造黑格尔,把唯物辩证法系统化,都有重要意义的总结性纲要。

    (二)列宁这一纲要的内部结构,表明列宁主要是通过三条途径来深入开掘黑格尔逻辑学的真实含义。这三条途径汇合到一起,实际上也就是列宁《哲学笔记》中系统研究辩证法的主要思路,在相当程度上提供了把握《哲学笔记》主要内容的基本线索。

    这个总结性片断的结构,在《哲学笔记》中是别具一格的。除了上面提到的引子部分外,它的主体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划分为四个大格的图表,是首先写下的重心部分;另一部分是后面陆续写下的四则“警言”。

    从列宁手稿的影印件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列宁的思想脉络,和这一纲要内部结构的形成过程。看来,由于列宁在这里终于找到了理解黑格尔逻辑学的钥匙,所以他一开始就打算在这里清理一下自己改造黑格尔逻辑学的基本思路。列宁首先划好了一个很大的方框,然后竖着分为四格,一格写标题,剩下三格正好包括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他的字体变小了,写得密密麻麻,以便按照习惯把主要思想都表达在这个大方框中。至于大方框的四个格的内容,按照列宁的思路和写作过程,应该从右向左读。右边第一格里实际上是这一片断的总标题:“关于黑格尔逻辑学的真实意义的问题。”然后,自右至左三个格里,分别阐述的是黑尔格逻辑学在当代的三重意义:(1)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具有客观含义和认识论含义;(2)黑格尔的辩证法翻转过来就是马克思《资本论》中合理运用的辩证法;(3)从黑格尔哲学中可以挖掘出批判康德主义者等等的流行的认识论和逻辑的哲学武器。列宁在这里不是泛泛而言黑格尔逻辑学的意义,而是和八个《哲学笔记本》的思想主旨相联系的,实际上谈的是它在系统制定辩证法理论中的作用,也就是揭示着探讨唯物辩证法的直接途径。

    下面接着写下的是四则“警言”。写到这里,大方框的这一页已经写满,“警言”只好写到下一页中。在“警言”之间,个别地方还穿插进别的摘要,表明列宁有一个反复思索、不断补充的过程。四则“警言”是按照相反顺序,从左向右来补充的。紧接着方框写成的“警言二则”是补充第三点的。隔几行写下的著名的“警言”,是补充第二点的。最后一个“警言”则是补充第一点的。与此相应,前边的引子部分,当然也可以分出这样三个方面的内容。

    八个《哲学笔记本》中,大方框往往是(不是全部)表示列宁比较成熟、比较重要的思想。这样的大方框共有170多个,而在这里(从引子到“警言”)集中了9个。列宁自称为“警言”的,共有六则,在这里集中了四则。这个事实有助于证实这个片断的重要性。

    挖掘黑格尔逻辑学的真实意义——对比研究马克思“《资本论》逻辑”的方法——批判新康德主义的逻辑和认识论。纲要的这种结构像一面镜子,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哲学笔记》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结构。当然,要真正证实这一点,还必须深入到纲要的理论内容中去。

    (三)这一片断的理论内容表明,它继续着“第一纲要”的思想,揭示着把唯物辩证法理论系统化的直接途径和挖掘黑格尔逻辑学的重大作用。整个纲要是围绕着如何从改造黑格尔入手,系统研究唯物辩证法这个中心展开的。因而,它阐述黑格尔逻辑学的真实意义的三个层次,实际上也就牵涉系统制定唯物辩证法理论的三条直接途径。

    第一层次,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的真实含义,首先在于其中包含的客观辩证法和认识论过程的辩证法。这里蕴藏着大量的思想宝藏,挖掘这些宝藏是构成唯物辩证法理论的首要的直接途径。从引子到图表,再到最后补充的“警言”,都首先着眼于这一点。

    从手稿影印件上看得非常清楚,这一格的内容是在图表中最先写下的,而且是图表的重心,是最大的一格。在这里,列宁拨开了唯心主义迷雾,指明了黑格尔《逻辑学》真实含义的两个方面。(1)黑格尔逻辑学实质上是有客观意义的辩证法。一般概念的形成、运用和发展,实际上标志着人们对整个世界的必然联系、普遍规律、一般属性的认识过程。黑格尔比康德的深刻之处就在于此,他通过概念的转化,研究了“客观世界的运动在概念的运动中的反映”,或者说,黑格尔实际上通过概念的运动,反映了客观世界的运动。因而,黑格尔的逻辑学已经不仅是纯粹主观的,关于思维形成的“形式逻辑”,而且是关于客观规律的“富有内容的逻辑”。(2)黑格尔逻辑学实质上是认识过程的辩证法。简单的抽象概念的形成,已经意味着人们对世界的认识的深化;而概念、判断、推理之间的联系、转化、对立同一,则意味着人们的认识运动的不断扩展、不断深化。因而,列宁写下结论:“必须在这里来探求黑格尔逻辑学的真实的含义、意义和作用。”[16]他强调:“要注意这点。”总之,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如果去掉唯心主义、神秘主义的外壳,那么它既反映着客观辩证法,又反映着认识的辩证法。在这里,辩证法、认识论、逻辑三者一致的思想萌芽进一步形成。

    第四则警言实际上是补充这里的内容,继续阐明黑格尔逻辑学本身的真实含义。分析了黑格尔论述各种推理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转化之后,列宁作出了自己的概括:“关于联系和转化(联系也就是转化)的阐述,这就是黑格尔的任务。”接着,列宁揭示出逻辑学本身包含着,但没有能够明确表达出来的深刻思想:“黑格尔确实证明了: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不是空洞的外壳,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更正确些说,不是证明了,而是天才地猜测到了。”列宁在大方框中的这段话旁边标明:“警言”,表明这是经过自己长期沉思、反复锤炼之后的思想升华。

    从改造黑格尔逻辑学入手,从黑格尔概念辩证法中寻找客观辩证法和认识辩证法,的确构成了列宁系统研究唯物辩证法的首要的直接途径之一。八个《哲学笔记本》正是以黑格尔逻辑学摘要为起点和重心的,而且分量最大、最为评尽,几乎写满了头三个笔记本,有力地证实着上面指出的列宁思路。

    第二个层次,黑格尔逻辑学的真实含义还在于,它翻转过来也就是马克思《资本论》中实际运用的辩证法,因而把黑格尔逻辑学与“《资本论》逻辑”加以对比研究是制定唯物辩证法理论最重要、最直接的途径之一。

    直接引出列宁这一思想的,是黑格尔推理论与《资本论》第一章的对比研究。普遍、特殊、单一这三个概念的联系与转化,构成了推理论以至整个概念论展开的枢纽。但是黑格尔唯心地应用这组范畴,认为它们只是概念的规定,仅用来分析思维形成的历史发展。《资本论》第一章,则把普遍、特殊、单一的辩证法,以唯物的、合理的形式运用于政治经济学,用它们来分析客观现实的历史发展,等价形成与相对价值形式的关系,从个别价值形式向普遍价值形式的演化,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的矛盾。这种对照与联想,促使列宁在引子部分的一个大方框中写道:“黑格尔对推理的分析(E.——B.——A.,即单一、特殊、普遍,B.——E.——A.,等等),令人想起马克思曾在《资本论》第一章中模仿黑格尔。”[17]列宁是通过《〈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提要》而深谙“《资本论》逻辑”形成史的,他非常清楚:第一章是整个《资本论》逻辑的一个缩写,是这个艺术整体的真正王冠,是两位大师反复雕琢的精华之处。正是在这里,列宁重新发现了“《资本论》逻辑”中辩证哲学思维的思想渊源和深刻奥秘。

    因而在探寻黑格尔逻辑学真实含义的更深层次时,列宁接着在下一格中写道:“注意:翻转过来:马克思以合理的形式把黑格尔的辩证法运用于政治经济学。”[18]这个提法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哲学笔记》中全部思想的中心点。“黑格尔著作的摘要是《哲学笔记》的中心”——这种说法在国际国内几乎已成定论。[19]指出这个中心并不错,问题在于几乎完全忽略了列宁思想中的另一个中心——“《资本论》的逻辑”。在我看来,《哲学笔记》有两个注视焦点——黑格尔《逻辑学》和马克思《资本论》。这是列宁在系统探讨唯物辩证法时的两个最主要摹本、最直接来源。就所花费的笔墨而言,前者显然重于后者;就列宁心目中的地位而言,后者也许更重于前者。忽视后者的认识根源,在于只注意列宁笔记的外部形式,而没有摸清列宁思想的内部脉搏。这里则异常鲜明地昭示着列宁研究黑格尔逻辑学的真正着眼点:对列宁这样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来说,黑格尔逻辑学的理论价值主要还不在于它自身,而在于它翻转过来就是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辩证法,剖析黑格尔逻辑学的合理内核,就可以追根溯源地抓住“《资本论》逻辑”的辩证思维方法。因而可以说,列宁是着手于研读黑格尔,着眼于开掘“《资本论》逻辑”。通过钻研黑格尔逻辑学这条途径,来深入挖掘“《资本论》逻辑”的哲学底蕴,这是列宁独辟蹊径的地方。这种特殊的研究方式,具有思想史上的充分依据。19世纪马克思主义形成过程中的两个关键时期,都曾经借助于改造黑格尔唯心辩证法——不仅有40年代形成阶段,而且有50、60年代《资本论》创作阶段。马克思的两大发现都直接和改造黑格尔哲学紧密相连——唯物史观的发现和剩余价值学说的创立。这种特殊研究方式的必要性,还取决于思想史上的一个独特事实:黑格尔赋予辩证法以系统化的哲学形态,却采取了神秘化的形式,而缺少唯物主义基础;马克思《资本论》赋予黑格尔辩证法以坚实的唯物主义基础和合理的形式,却采取了“应用逻辑”的形态,而缺少相应的哲学形态。马克思关于唯物辩证法的构想,通过改造黑格尔逻辑学的途径,以独特的形式熔炼在“《资本论》逻辑”中,而未能写出《辩证法》专著;现在要把渗透其中的辩证思维和伟大构想重新提炼出来,同样需要以改造黑格尔逻辑学作为催化剂。这才是列宁如此深入钻研黑格尔逻辑学的真正原因。

    下面补充的著名“警言”,把列宁研究黑格尔逻辑学的深意,表达得淋漓尽致:“警言: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特别是它的第一章。因此,半个世纪以来,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是理解马克思的!”对于这段警言的解释是各种各样的。有的人认为,这里是泛泛而言“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关系”。有的西方“列宁学”家甚至断言,列宁在这里的思想锋芒首先是针对自己的,“这实际上是自我批评”[20]。只有了解近半个世纪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史,了解写作《〈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提要》以来的整个列宁思想过程,才能真正科学估价这一警言的分量。它既不是耸人听闻的“危言”,也不是故作诙谐的“戏言”,更不是什么列宁的“自我批判”。在列宁特有的那种幽默而夸张的形式中,包含着确切而严肃的科学内容。“半个世纪以来”是确有所指的,指的就是马克思1858年1月14日的信和《资本论》第一卷公开发表以来的“半个世纪”,马克思信中已经确切地指明了《资本论》与《逻辑学》在方法上的渊源关系。“不理解马克思”也是确有所指的,指的就是不理解《资本论》中蕴藏的哲学内容和辩证思维,不理解“《资本论》逻辑”与黑格尔逻辑学的内在联系,不理解《资本论》的巨大哲学意义,不理解“《资本论》逻辑”以独特的形式凝聚着马克思写出《辩证法》的伟大构想。而这一点恰恰是马克思、恩格斯的许多学生,特别是第二国际的理论家普列汉诺夫、考茨基、梅林、拉法格等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通病,是他们没有上升到应有思想高度的理论根源。

    在这里鲜明地体现出列宁辩证法研究上的独特思路、独特风格:他是借助于“《资本论》逻辑”这把“玉尺”,来研读黑格尔《逻辑学》的,因而在对黑格尔思想精髓的理解上,他比皓首穷经的“黑格尔专家”还要深刻、深入堂奥;他又是通过挖掘黑格尔《逻辑学》这条途径,来揭示“《资本论》逻辑”的哲学内蕴的,因而在对《资本论》哲学思想的理解上,比起第二国际的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来说,真可谓独具慧眼,高人一筹。

    一系列历史事实,可以证实“《资本论》逻辑”在列宁辩证法研究和《哲学笔记》中的这种重要地位。(1)在列宁系统研究辩证法的第一阶段,在《〈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提要》中,“《资本论》逻辑”处于中心地位。(2)在列宁系统研究辩证法的第二阶段,在黑格尔《逻辑学》摘要的几乎各个关键地方,在《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这个总结性片断中,往往是把《逻辑学》与《资本论》作对比研究的。(3)在八个《哲学笔记本》的最后,在《谈谈辩证法问题》这个最富于总结性的纲要中,黑格尔逻辑学已经仅仅作为思想资料的来源之一降低到从属地位,而“《资本论》逻辑”则作为辩证法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的真正典范。(4)列宁最后写下的“哲学遗嘱”,画龙点睛地说明了自己钻研黑格尔逻辑学,旨在理解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辩证法:“从唯物主义的观点对黑格尔的辩证法组织系统的研究,即研究马克思在他所写的《资本论》及各种历史和政治著作中实际运用的辩证法”,“根据马克思怎样运用他从唯物主义来理解的黑格尔辩证法的例子,我们能够而且应该从各方面阐明这个辩证法”[21]。“哲学遗嘱”是对这一纲要的一个明确脚注,有力地证实着在列宁的思索中,就是这样把“黑格尔《逻辑学》——《资本论》逻辑——唯物辩证法的大逻辑”三者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第三个层次,列宁进一步从当时世界范围内哲学斗争的角度,指出了黑格尔哲学对于批判流行一时的新康德主义逻辑和认识论的现实意义。这就进一步揭示了黑格尔逻辑学的真实意义和系统制定唯物辩证法的直接途径。

    引子部分提到了黑格尔论及康德的二律背反学说,列宁以“关于康德”为题作了摘要。这是引起列宁写下这一格内容的直接思想动因。

    更重要的是,同新康德主义思潮斗争的紧迫任务,促使列宁从这一角度提出了重新挖掘黑格尔哲学遗产的问题。列宁写道:“必须回到黑格尔,以便一步一步地剖析康德主义者等等的什么流行的逻辑和认识论。”[22]列宁的提法,抓住了当时国际范围内哲学斗争的本质问题。从19世纪70年代起,新康德主义时髦思潮开始泛滥,以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形色色唯心主义哲学派别,或多或少地受到新康德主义的影响。其实,新康德主义抛弃了康德思想中的活东西,复活了其中的死东西。新康德主义已经成为当时资产阶级哲学中的主要倾向,机会主义、修正主义的主要哲学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论敌。黑格尔对康德的全面批判,构成了贯穿整个逻辑学的一个重要方面。从当代哲学斗争的广阔背景来看,这一历史争论有了新的活力。

    第二国际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在同新康德主义的斗争中,由于缺少辩证法的思想深度而显得软弱无力。这也是促使列宁提出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图表下面紧接着写成的“警言二则”,从一个侧面补充说明了这一点:“1.普列汉诺夫批判康德主义(以及一般不可知论)多半是从庸俗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而很少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因为他只是不痛不痒地驳斥它们的议论,而没有纠正(像黑格尔纠正康德那样)这些议论,没有加深、概括、扩大它们,没有指出一切的和任何的概念的联系和转化。2.马克思主义者们(在20世纪初)批判康德主义者和休谟主义者多半是根据费尔巴哈的观点(和根据毕希纳的观点),而很少根据黑格尔的观点。”在写作《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的时候,列宁专门研究过普列汉诺夫、拉法格、考茨基同新康德主义的哲学论战。当时列宁主要是把他们作为盟友,而着重肯定了他们的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但已经感到他们的批判是很不得力的。缺少什么呢?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通过重温黑格尔对康德哲学的批判,列宁终于找到了普列汉诺夫等人的理论弱点——缺少像马克思和黑格尔那样的辩证法深度,因而难以完全战胜新康德主义逻辑和认识论。

    深入批判新康德主义逻辑与认识论,是列宁坚持哲学党性原则、展开自己辩证法研究的一条重要途径。三者一致的原则,辩证法核心的原则,《哲学笔记》中发挥的许多基本思想,都是针对新康德主义思潮提出的。从辩证法的角度深刻揭示新康德主义思潮的认识根源,成为《哲学笔记》中贯穿始终的基本线索之一。

    上述三条途径,不仅是深入改造黑格尔逻辑学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通过改造黑格尔哲学来系统制定唯物辩证法的重要途径。原因很明显,列宁并不是立意要做一个“黑格尔专家”,而是要通过钻研黑格尔,更好地“理解马克思”,以便沿着马克思开辟的道路,继续完成马克思的哲学遗愿。

    这里的内容是直接发挥“第一纲要”的第一部分的,那里一开头讲的就是马克思辩证法的理论来源——黑格尔辩证法的意义问题。八个《哲学笔记本》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沿着上述三个基本方面展开的。三个方面的一个目标,则是旨在系统制定唯物辩证法。

    这个纲要表明了列宁系统探讨唯物辩证法理论的直接途径。这既是能够迅速站到巨人肩膀上去的一条捷途,又是在当代攀登辩证法科学高峰的一条必由之路。这条道路可以称之为“马克思—列宁”的辩证法研究之路。列宁“哲学遗嘱”同这一纲要的息息相通的直接联系,为证实它在列宁辩证法研究中的重要地位,提供着难以辩驳的有力证据。

    四、第三纲要——《辩证法的要素》

    列宁的黑格尔《逻辑学》摘要几乎占了八个《哲学笔记本》的头三本,在第三个笔记本的尾声之处,在列宁手稿的第“100”页上,写下了《辩证法的要素》这个片断。我们称之为“第三纲要”。这是一个总结性的片断,从一个侧面提供了唯物辩证法体系的理论结构的雏形。罗森塔尔曾经断言:“在我们的文献中有时发表了这样一种看法,即认为列宁在《辩证法的要素》这一素描中企图拟定唯物辩证法的体系、结构。当然,我们不能同意这种意见。”[23]这种看法未免有点过于绝对,已为我国哲学界的研究成果所否定。现在的问题在于:如何理解它的写作过程、内在结构和理论内容,如何把握理解它的基本线索?

    对于它的内部结构和基本脉络,人们提供了几种不同的看法:其一,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其二,“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成为)同一的——在什么条件下相互转化而同一的”;其三,“对立面的依存——转化——同一”;其四,前七条是理解十六条的纲要。

    第一种看法失之于简单,中间两种看法采取了“以列宁解列宁”、“以《哲学笔记》解《哲学笔记》”的方法,向前迈进了一步,但对《辩证法的要素》本身的特殊逻辑仍嫌深入不足。第四种看法向着这个方向更深入了一步。本文试图沿着这个方向再继续作些探讨。

    “三要素——前七条——十六条”,是列宁构思这一纲要的三个阶段。前七条是十六条的纲,三要素又是前七条的纲,因而归根结底这个雏形是以三要素为基本构架展开的:事物自身的客观辩证法——辩证法的核心及其具体表现——认识过程的辩证法。分析这一纲要的写作过程、内在逻辑、理论内容,有助于证实上述看法。

    (一)《辩证法的要素》的写作过程大体上分为三个主要阶段,“三要素”是这个雏形的细胞。

    第一阶段,从黑格尔的规定出发,引申出辩证法的三要素。在这里,作为酵母的原始出发点是黑格尔关于辩证法环节的规定。列宁认为“规定不是明确的”,于是分解为三要素。在三要素中,黑格尔的表述和列宁的表述还是并存的,明显看出列宁的思想来源和改造过程。

    1.从黑格尔的表述——“从概念自身而来的概念的规定”,引申出列宁的表述——“应当从事物的关系和它的发展中去观察事物本身”。

    2.从黑格尔的表述——“从自身中把自己规定为对自己的他者”,引申出列宁的表述——“事物本身中的矛盾性,一切现象中的矛盾的力量和倾向”。

    3.从黑格尔的表述——“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判断的环节”,引申出列宁的表述——“分析和综合的结合”。

    在把黑格尔的规定分解为上述三点之后,列宁写下了自己的想法:“大概这些就是辩证法的要素。”

    第二阶段,把三要素分解为前七条,并综合出辩证法的核心。

    当列宁写下上面最后一句话时,他的脑海里闪现出新的思想火花:“或者可以较详细地把这些要素表述如下”,于是就出现了一气呵成、连贯写下的前七条。列宁自己的说法和前七条的思想内容,都证实着前七条是从三要素直接发挥出来的。

    第一个要素分解为前三条。

    第二个要素分解为④⑤⑥条。

    第三个要素发挥为第⑦条。

    写完前七条后,列宁大概认为自己的主要思想已发挥完毕,于是在旁边打上两道竖线,标明“辩证法的要素”。在下面他又画上一道横线,似乎准备重新开始向下作摘要。

    看来也许是列宁自己写下的第⑦条,促使他对辩证法要素的分析工作再作一个更高的综合,以便回答“辩证法是什么”这个基本问题。因而,他把预先画好的横线抹去了,在一个粗粗的总结性的大方框中,写下了一段言简意赅的高度概括:“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

    现行《哲学笔记》把这个大方框排在十六条最后。可是无论在《列宁手稿》中,还是在1929年阿多拉茨基主持出版的《列宁文集》第9卷中,这个大方框都排在前七条之后。我认为,还是排在前七条之后,更符合列宁思想的逻辑。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写在第条之后。可是无论如何,不是写在十六条最后的。

    第三阶段,在前七条基础上,多次发挥成十六条。

    有些人根据《哲学笔记》的现行编排,认为列宁提出“对立统一是辩证法核心”,但没有作出发挥。这不符合列宁思想的实际。列宁在写下前七条和总结性的大方框后,就试图以对立统一为核心,继续发挥和说明辩证法的理论内容。

    后九条看来是经过三次补充才写成的:⑧~条,和条,和条。

    第⑧条是发挥第②条,列宁在这两条上都打上了“×”号。也就是说,这一条归根结底是源于“第一要素”。

    第⑨条讲的是“对立面的转化”;第条讲的是“否定之否定”;第条讲的是“9的实例”。这几条都是在第④⑤⑥条基础上发挥出来的,因而也就是源于“第二要素”。

    第⑩条则分别阐述人的认识过程,是和第⑦条直接相连的,说到底就是在“第三要素”基础上形成的。

    这种创作过程说明,“三要素”是列宁这个“辩证法体系雏形”的细胞,是构思前七条和十六条的纲要。前七条也好,十六条也好,都发源于三要素,都是三要素的发挥。当然,这种发挥不仅仅是纯粹逻辑的推演,而是考虑到对黑格尔逻辑学的思想成果作出理论总结,对于整个人类认识史、实践史作出逻辑概括。

    (二)分析《辩证法的要素》的内在结构表明,三要素、前七条、十六条是列宁初步构思辩证法理论结构的三个层次、三个圆圈,三要素是作为深层结构的小圆圈。

    “辩证法的要素”的创作过程是一个圆圈式地、周期性地展开过程,三要素、前七条、十六条构成了小、中、大三层圆圈。大圆圈套小圆圈,小圆圈包含在大圆圈之中。小圆圈作为大圆圈的一个环节,大圆圈则由小圆圈发挥而成。这一连串同心圆的圆心是对立统一的,而最中心的小圆圈则是三要素,前七条、十六条都是在这个小圆圈的基础上生长出来的。

    辩证法要素的构成过程体现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辩证思维过程。三要素的内容还是相当抽象的,而到前七条、十六条中,才一步一步地具体化,内容愈来愈丰富。这个过程很像滚雪球,而作为“雪球内核”的,则是三要素。

    就《辩证法的要素》的现有形态讲,三要素、前七条、十六条是三个不同层次。每一个层次都有相对完整性,同时又有许多生长点,有许多尚未准决的问题,可以从中生长出新的要素。其中,三要素是第一大层次,也是最基本的层次,它表现为前七条和十六条的深层结构,后二者则分别表现为中层结构和表层结构。

    三要素深层结构的形成有其合理性,和黑格尔逻辑学的三篇结构有某种相似之处:

    存在论——本质论(以上为客观逻辑)——概念论(主观逻辑);

    辩证法的基本原则——发展的内在源泉——反映发展的认识过程和逻辑思维形式。

    两个范畴序列的这种大体吻合不是偶然的。列宁认为《逻辑学》的总体构架(“概念在存在中揭露本质”),基本上反映了“整个人类认识的真正的一般进程”。也许是这个总体构架中的合理因素,直接地或潜移默化地对列宁产生了影响,积淀为三要素的深层结构。后来,列宁发挥成前七条、十六条时,大抵也遵循着这个总体构架。

    前七条是理解十六条的纲,三要素则是理解前七条的纲,因而归根到底三要素是把握十六条的总纲。提出前七条是十六条的纲要,是从表层结构深入到中层结构;如果再进一步从中层结构深入到底层结构,那就应当指出三要素是前七条的纲要。这样,就通过中层结构(前七条)为中介,把表层结构与底层结构、十六条与三要素,有机地联系起来,把列宁制定辩证法要素的过程统一起来。

    辩证法理论结构的某种雏形在哪里?说十六条者有之,说前七条者有之,说三要素者也有之。从上述分析来看,三者是列宁构思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是这个雏形形成中的不同阶段。三要素是这个雏形的细胞状态,提供着尚未得到发展的总体结构。前七条是初步发挥了的理论雏形,它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具体,但内部结构却较为成熟,排列顺序和三要素完全一致。十六条则是进一步发挥而成的理论雏形,它的内容较为丰富具体了,也有一定的有机结构,但逻辑顺序和三要素还没有完全统一起来。

    (三)《辩证法的要素》的理论内容是以三要素为纲展开的,是按照“自在之物的辩证法——辩证法的核心及其具体表现——认识过程的辩证法”这个总体结构展开的。

    我们不妨按照“三要素”的结构,把十六条的内容分为三组(或叫三部分),每一组相应于一个要素的具体展开。在这里,前七条的逻辑顺序是和三要素完全统一的,只需要把发挥“第一要素”而成的第⑧条插进来。后九条的顺序则需按照三要素和前七条的结构,作个别调整。这三部分的内容大体是:

    1.事物自身的客观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的四个基本原则)

    ①客观性的原则——“观察的客观性”。

    ②统一的原则——“这个事物对其他事物的多种多样的关系的全部总和”。

    ③普遍联系的原则——“每个事物的关系不仅是多种多样的,并且是一般的、普遍的”。

    ④发展的原则——“每个事物的发展,它自身的运动,它自身的生命”。

    2.辩证法的核心及其具体表现(对立统一规律及其表现)

    ⑤内在矛盾普遍性——“这个事物中的内在矛盾的倾向(和方面)”。

    ⑥对立面的统一——“事物(现象等等)是对立面的总和与统一”。

    ⑦对立面的斗争——“这些对立面、矛盾的趋向等等的斗争或展开”。

    ⑧对立面的转化——“每个规定、质、特征、方面、特性向每个他者(向自己的对立面?)的转化”。

    ⑨发展中的重复性——“在高级阶段上重复低级阶段的某些特征、特性等等”。

    ⑩否定之否定——“仿佛是向旧东西的回复(否定的否定)”。

    内容和形式的对立统一——“内容和形式以及形式和内容的斗争。抛弃形式、改造内容”。

    质和量的对立统一——“从量到质和从质到量的转化”。

    3.认识过程的辩证法(对立统一在认识过程中的具体体现)

    分析与综合的结合——“各个部分的分解和所有这些部分的总和、总计”。

    认识过程的无限性——“揭露新的方面、关系等等的无限过程”。

    认识过程中现象与本质的对立统一——“人对事物、现象、过程等等认识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深化的无限过程”。

    认识向普遍联系扩展的辩证途径——“从并存到因果性以及从联系和相互依存的一个形式到另一个更深刻更一般的形式”。

    总结性的大方框可以作为导言或结论,简要地说,辩证法是关于对立面统一的学说,确切点说,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

    不难看出,《辩证法的要素》在内容上是直接发挥“第一纲要”的第二部分的,二者谈论的都是唯物辩证法的理论内容、主要特征。“第一纲要”中列举的六个要点几乎在这里都得到了体现,许多提法是一脉相承、极其相似的。

    同时应当指出,二者内容上又有重大差异,有的关键问题上甚至有质上的区别,显示了列宁在专门研读黑格尔逻辑学的“一个半月”中,辩证法思想发生了一个巨大飞跃。列宁本人也对这一点有自我意识,以致他在1915年1月4日致信格拉纳特出版社:“顺便请问一下:辩证法一节是否来得及再作若干修改?也许您会费神告诉我:什么时候付排,提出修改的日期最迟在什么时间?最近一个半月以来我研究的正是这个问题,我想,如果时间允许,我可以再作一些补充。”[24]结果列宁未能来得及作出修改。

    列宁打算修改、补充什么地方呢?今天只能根据《辩证法的要素》和《辩证法》一节的对比,作出某些推测。看来,列宁主要是在解决“第一计划”第二部分遗留的两大问题上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第一,明确地以对立统一学说为辩证法核心作为贯穿辩证法其他规律、范畴的主线,而不再把辩证法各个方面内容平列,也不再突出质量互变规律的重心地位。第二,不仅辩证法的内容丰富了,而且总体把握加强了,从六点特征发展到十六条内容,从着重讲客观辩证法发展到主客观辩证法的统一,并且找到了这些要素、特征展开的总体构架。由于这两方面的重大突破,列宁在辩证法的理解上,已经全面超越了普列汉诺夫的高度,并且和黑格尔相比也有重大突破。

    不容否定,这是《哲学笔记》中关于辩证法要素的一个内容最丰富、最全面的总结性纲要。如果单纯从量上看,它所包容的方面比后来写成的《谈谈辩证法问题》还要丰富些。尽管如此,也不应过分夸大它的成熟性、完整性。有人认为,这十六条就提供了一个完整的唯物辩证法体系,甚至认为三要素已经是这样一个完整体系。这种说法缺乏必要的科学依据。(1)还有许多必不可少的辩证法要素没有包括到这里,如认识与实践、一般与个别、抽象与具体、绝对与相对、逻辑与历史等。(2)后九条的排列顺序还没有和三要素这个基本构架完全统一起来,更重要的是如何按照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来构成辩证法的范畴体系问题。还只是触及了,而没有明确指出。(3)它只是一个粗线条勾画出来的、极其简略的理论构架,如何概括整个人类认识史和各门科学的最新成果,构成完整、丰富的唯物辩证法体系,还是一个远远没有完成的任务。

    因而,不仅不能主观随意地把它夸大为一个完整的唯物辩证法体系,而且不能孤立片面地夸大它在列宁关于辩证法体系构想中的地位,不能把列宁关于辩证法体系的构想、雏形仅仅归结于《辩证法的要素》十六条。“唯物辩证法体系的雏形”这个提法如果不加以适当限制,会认为列宁这方面的构想都集中在这个片断之中。更确切地说,它是列宁关于辩证法体系构想形成中的一个阶段,是列宁构想中的六个片断计划之一,是在辩证法理论结构方面简要勾画的一幅草图。为了窥见列宁关于辩证法体系设想的全貌,就必须把它与其他片断计划联系起来作整体考察。

    五、第四纲要——《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

    列宁的第四纲要——《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写在读了黑格尔《逻辑学》、《哲学史》、《历史哲学》之后,穿插在带有总结性的第八个《哲学笔记本》之中。列宁在这里解决的一个中心课题就是:明确阐明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相统一的原则,以及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以探讨作为哲学科学的辩证法的基本性质、总体结构问题。围绕着这个中心课题,列宁展开了两大方面的对比研究:一方面,他总结了辩证法史研究第二阶段的主要进程(从《逻辑学》到《哲学史》),对黑格尔《逻辑学》与哲学史、认识史作了对比研究;另一方面,他试图进一步总结辩证法史前两个阶段研究的历史进程(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到黑格尔辩证法),对黑格尔《逻辑学》与马克思“《资本论》逻辑”从总体上作出对比研究。

    为了通过上述基本线索来把握这一纲要的思想主旨,还需要进一步分析它的创作动因和两大部分。

    (一)追溯列宁的创作动因,有助于证实这是一个着眼于从总体高度探讨辩证法体系的基本性质、整体结构的总结性纲要。

    从《〈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提要》到“第二纲要”中的著名警言,列宁思想中一直酝酿着一种深刻意向:借助于“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来把握“《资本论》逻辑”的艺术整体、总体结构。

    在黑格尔《逻辑学》摘要的结尾,列宁再次接触到黑格尔逻辑学的整体结构问题。列宁注意到逻辑学结尾有“从逻辑学转向自然哲学”、“从理念转化到自然界”的思想。他就此写下批注:“《逻辑学》最后一页即第353页上的这句话,是妙不可言的。逻辑观念向自然界的转化。唯物主义近在咫尺……”列宁还特地参看了《小逻辑》,要求“注意”,《小逻辑》的结尾也是这样:“这个存在着的观念就是自然界。”他对黑格尔逻辑学中所蕴藏的“辩证法要素”,作了详尽的分解、剖析,但对这些要素和逻辑学的总体把握、整体结构,却只是提出了问题,这就为写作这一纲要埋下了伏线。

    诺埃尔对于黑格尔逻辑学整体结构的解释,是引起列宁写作这一纲要的直接导因。通过《关于论述黑格尔〈逻辑学〉的各家著作的书评的札记》这篇辅助文献,列宁得知诺埃尔就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基本意义和真正目的”,“有一些新的解释”,“给予了整个逻辑学以完全不同的含义”。因而,列宁满怀着希望来读诺埃尔的法文著作《黑格尔的逻辑学》。诺埃尔从两个角度来解释黑格尔逻辑学的整体结构,引起了列宁的注意。一方面,诺埃尔从普遍、特殊、单一的角度来解释《逻辑学》的整个结构,引出了列宁的摘要:“黑格尔的‘哲学整个说来是三段论法。就在这种三段论法中,逻辑是普遍,自然界是特殊,而精神是个别’。”另一方面,诺埃尔想从黑格尔的“哲学三项说”(人、思维范畴、自然)的角度来说明《逻辑学》的整体结构,列宁更为注意地作了评述,“作者‘分析’(=咀嚼)逻辑学中的最后几句话,即关于从观念向自然界转化的那几句话。得出的结论是:智慧通过自然界(在自然界中)认识观念=规律性、抽象……。天呀!差一点就是唯物主义了!!”看来列宁在这里,一方面对诺埃尔按照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框框,肤浅地解释《逻辑学》的整体结构,感到大失所望,很不满意;另一方面又感到深究《逻辑学》整体结构的研究方法有可取之处,无意中触及黑格尔思想的深层奥秘,倒是和自己原来的想法不谋而合。正是这个地方直接触发了列宁的思想动因,促使他决心按照自己的路子,重做诺埃尔做过的工作,真正揭开逻辑学深层结构的内在奥秘。因而在这个摘要之后,紧接着写成了上述纲要。现行《哲学笔记》随意颠倒了这两篇东西的编排顺序,掩盖了列宁思想发展的真实逻辑。

    列宁自己提出的问题和上面几条线索汇集到一起,就形成了列宁这一纲要写作的思想动机。其方法上的特点就在于,在逐字逐句、逐篇逐章的局部分析的基础上,上升到对黑格尔逻辑学的整体结构的综合研究。《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列宁亲手写下的这个标题,极其鲜明地证实这是一个鸟瞰式的总结性纲要。

    (二)纲要的第一部分是黑格尔逻辑学的逻辑结构与整个人类认识史的对比研究,这里揭示出辩证逻辑与认识史的统一,从而为明确提出辩证法、逻辑、认识论三者一致原则奠定了理论基础。这一内容分三层展开:

    第一层,列宁把“小逻辑(哲学全集)的目录”全部翻成俄文,以便仔细推敲一下这里的范畴体系、逻辑顺序。在作摘要时,列宁是以大逻辑为主,兼读小逻辑,而在拟定这一纲要时则转而主要依据小逻辑,显然意在一目了然地看清黑格尔逻辑学的整个骨架。

    第二层,对比逻辑学的三篇结构与整个认识史,通过这种宏观对照揭示了逻辑结构与认识一般进程、思维规律与思维历史的一致。列宁以浓缩的形式极其简略地提出了一系列基本观点。(1)黑格尔逻辑学的三篇结构同人类认识史的一般过程是一致的:“概念(认识)在存在中(在直接的现象中)揭露本质(因果律、同一、差别等等)——整个人类认识(全部科学)的真正的一般进程就是如此。”(2)科学认识运动的道路同上述人类认识一般过程也是一致的:“自然科学和政治经济学(以及历史)的进程也是如此。”这里讲的是科学认识运动之路,因而似应译为“历史学”,而不是“历史”。(3)在辩证逻辑中思维运动的历史应当反映思维运动的规律,二者应是一致的:“总的说来,在逻辑中思想史应当和思维规律相吻合。”(4)黑格尔的辩证法(辩证逻辑)是和认识史一致的,本质上是思想史的哲学总结,“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思想史的概括”。(5)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的路径在于深入研究各门科学的历史。黑格尔虽然重视面向人类认识史作出哲学概括,但比较而言更为重视高度抽象的哲学史,而对各门科学史则重视有所不足,常常把它们“放逐”到注释中。因而,列宁认为,“从各门科学的历史上更具体地更详尽地研究这点,会是一个极有裨益的任务”。

    第三层,列宁进一步深入到黑格尔逻辑学范畴体系与认识史的对比,通过这种更为具体的微观对照揭示逻辑范畴与认识阶段、范畴顺序与认识过程、抽象与具体、感觉与思维、认识与实践的统一。列宁只是扫描式地大略考察了一下这个范畴体系的运动轨迹,但他深邃的目光确实穿透到这个范畴体系的内部结构中去。(1)逻辑范畴与认识阶段是一致的,各个范畴都是“认识的环节(步骤、阶段、过程)”,都是人们把握自然之网的网上扭结,都是认识世界过程中的小阶段。(2)范畴顺序和认识进程是一致的,范畴的排列顺序,逻辑地再现了认识运动进程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列宁缩影式地列出了逻辑学范畴运动的略图。作为出发点的“抽象的‘存在’仅仅是作为万物皆流中的一个环节”,也是认识的最初印象——质和量的概念发展起来,这些范畴都标志着认识的感觉阶段——研究和思索使得人们认识同一——差别——根据——本质对现象的关系——因果性联系等等。(3)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是一致的,实践的检验使认识运动走向真理。在概念论——范畴体系发展的最高阶段上,“所有这些认识的环节(步骤、阶段、过程)都是从主体走向客体,受实践的检验,并通过这个检验达到真理(=绝对观念)”。(4)感觉和思维是统一的,都是认识真理中的必要阶段。“最先的和最初的东西就是感觉,而在感觉中不可避免地也会有质”,有质和量的概念发展起来,在此基础上思维才能使人们认识本质。(5)抽象和具体也是统一的,在黑格尔辩证逻辑中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和从具体上升到抽象时常交织在一起。列宁对这个问题还没有完全搞清楚,表示暂且存疑。

    (三)纲要的第二部分是黑格尔《逻辑学》与马克思“《资本论》逻辑”的对比研究,明确揭示出《资本论》中逻辑、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以及逻辑与历史的统一。列宁分六个层次步步深入地进行了对比,从而鞭辟入里地剖析了“《资本论》逻辑”这个艺术整体的内在结构。这种对比研究是列宁思想深化的基本线索。这条线索时隐时现,时常被人们所忽视。在这条线索“隐去”的时候,我们加以必要的说明。

    1.“《资本论》逻辑”的哲学笔记意义和主导线索

    列宁首先作了一段高度概括的总的评述。为了更为确切地理解列宁的原意,个别地方尝试着作些重新翻译:“虽说马克思没有遗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应当充分地利用《资本论》的逻辑来解决这一问题。在《资本论》中,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这就是同一个东西)应用于同一门科学,这种唯物主义从黑格尔那里吸取了全部有价值的东西,并且向前推进了这些有价值的东西。”[25]

    “《资本论》逻辑”有巨大的哲学意义,应当充分地利用它来解决这一问题——写出大写字母的逻辑,完成马克思关于建立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哲学遗愿。“《资本论》逻辑”是马克思改造黑格尔全部成果的结晶,是唯物辩证法的全面应用,因而是制定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体系的最高典范和最主要摹本,是一座有待开掘的巨大矿山。

    “《资本论》逻辑”的主导线索是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认识论三者同一的原则。在这个艺术整体中,三者水乳交融,融为一体,构成了这个活的机体的中枢神经。这是列宁借助于黑格尔逻辑学,对《资本论》总体结构作出的最高的哲学概括;同时又是借助于《资本论》,反过来对黑格尔逻辑学主导线索的再概括。

    解决三者一致问题决定着黑格尔逻辑学与《资本论》逻辑在思想史上的历史地位。三者一致原则是蕴藏在黑格尔逻辑学中的最有价值的东西,又是《资本论》逻辑中最有价值的东西。只有这种实现了三者一致的唯物主义,才能继承和发展黑格尔哲学中这个最重要的合理内核。

    2.“《资本论》逻辑”的骨骼和血肉

    列宁列出了《资本论》第一卷的逻辑骨骼:

    这个逻辑骨骼是由反映资本主义历史的基本范畴构成的,反映了资本主义形成历史的各个关节点。《资本论》的理论分析就是围绕着这些关节点展开的,通过揭示概念的内在矛盾而形成概念、范畴的综合运动。

    “《资本论》逻辑”的血肉则是活生生的资本主义的历史。研究这个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发生、发展和没落,就是马克思的经济学说的内容。[26]上述逻辑骨骼不是毫无生命的一堆枯骨,而是包藏在这种血肉之中,向我们展示了一部有血有肉的资本主义史,展示了资本的血肉之躯。

    “《资本论》逻辑”的躯体就是由这种骨骼和血肉结合而成的。因而列宁对“《资本论》逻辑”的主体内容,作了如下概括:“资本主义的历史和对于概述资本主义历史的那些概念的分析。”就是说,一方面是逻辑再现的资本主义的现实历史运动,另一方面则是对集中反映现实历史的基本概念展开的理论分析,由此揭示资本运动的内部规律。如果说,黑格尔逻辑学是一部独特的思想史、认识史,那么,马克思的《资本论》则是一部独特的、从理论思维高度写出的资本主义史、资本主义认识史。

    3.“《资本论》逻辑”的细胞、细胞核和生长机制(分析方法)

    列宁认为,“《资本论》逻辑”的细胞或起点具有巨大的科学意义:“开始是最简单的、普通的、常见的、直接的‘存在’:个别的商品(政治经济学中的‘存在’)。”括号中的注解说明,这里始终贯穿着《资本论》与《逻辑学》的对比研究,并且认为这两个范畴体系的起点是一致的,都是从最简单的存在出发的。

    列宁进而剖析了商品这个细胞,指出了其中包含的细胞核——抽象劳动形成的、通过价值表现的社会关系:“把它(指商品——作者注)当作社会关系来加以分析。”这就点出了理解《资本论》方法的关键和枢纽。马克思通过商品二重性、劳动二重性的分析,把商品这个细胞解剖为两个方面:一方面相当于细胞壁——商品的物质外壳,具体劳动形成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相当于细胞核——抽象劳动形成的价值,物质外壳掩盖下的社会关系。马克思不同于古典经济学的特点,恰恰在于着重对物质外壳掩盖下的后一方面进行解剖,因而在商品交换中,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只看到物与物关系的地方,揭示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把握“抽象劳动——商品价值——社会关系”这个主线,揭示人类社会特有的系统质,构成了“《资本论》逻辑”的重心所在。

    在“《资本论》逻辑”中,细胞生长为机体的内在机制是“双重分析方法”的展开:“两种分析:演绎的和归纳的——逻辑的和历史的(价值形式)。”演绎的方法与归纳的方法在这里是统一的:一方面,《资本论》体系的叙述方式主要采取演绎法,构成了一个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概念演绎体系,仿佛是按某种铁的逻辑推演出来的先验结构;另一方面,这种演绎法又建立在大量事实的科学归纳方法的基础之上,并且在演绎过程中穿插和交错着归纳方法。在这里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也是统一的:一方面,《资本论》主要采用逻辑方法,重在揭示资本主义的内部机理;另一方面,这种逻辑的方法无非是摆脱了个别曲折和偶然性的历史的方法,并且随时穿插了以历史方法为主的若干片断。价值形式的科学分析是双重分析法融为一体、综合运用的典范。

    4.“《资本论》逻辑”的基石

    “《资本论》逻辑”的基石是实践,是科学事实:“在这里,在每一步分析中,都用事实即用实践来进行检验。”

    也就是说,“商品——货币——资本……”这个概念推演过程,这里所作的抽象的、有时好像是纯粹演绎式的叙述,实际上再现了资本主义生成和发展史的大量实际材料。[27]在这里,概念的转化是以历史发展为依据的,理论分析中每一个逻辑上升点都以历史的上升点为依据。在这里,不仅要求有铁的内在逻辑,而且要让概念推演的每个步骤都接受实践的检验,终审判决是由实践法官作出的。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继承和发挥了黑格尔把实践列入认识过程一个环节的深刻之处。同时,他克服了黑格尔这方面的唯心主义缺陷:有时范畴的转化是主观随意的,让现实的历史迁就自己的逻辑。

    5.“《资本论》逻辑”的归宿

    “《资本论》逻辑”的归宿是达到本质与现象的统一,上升到对直接现实的认识,完全解决科学认识运动中本质与现象的关系问题。列宁在这一纲要的最后写道:

    参照本质对现象的关系问题

    ——价格同价值

    ——需求和供给对价值(=结晶化的劳动)

    ——工资同劳动力的价格

    在这一纲要的开头,列宁曾列出了逻辑学《本质论》的逻辑结构:作为实存根据的本质——现象——现实。作为逻辑终端的现实,是本质与现象的统一。这里的合理内核在于:科学认识不仅要从现象入手,深入到本质中去,而且要用本质来正确说明现实中的现象形态,达到本质与现象的辩证统一。像庸俗经济学那样停留在现象形态上,不能叫做科学认识;像以李嘉图为最后代表的古典学派那样,虽然抓住了商品价值的本质规定,却不能说明生产价格的现实,终不免在科学认识之路上半途而废。

    马克思则要求:首先通过科学抽象,把外部的现象形态归结为事物的内在本质,真正的内部运动;然后再通过一系列中介环节,使本质再与现象统一起来,通过概念体系再现和还原活生生的现实。这是《资本论》的完整逻辑进程和终端。在这一点上,《资本论》继承和发展了黑格尔逻辑学的深刻思想,从而达到了古典经济学和庸俗经济学所不能企及的科学高度。

    上述各个方面有力地证实着列宁在概述中提出的总的结论: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实现了逻辑、辩证法、认识论三者同一的“《资本论》逻辑”,从黑格尔那里吸取了全部有价值的活东西,并且使它们在肥田沃土上真正生长起来。“《资本论》逻辑”的骨骼在许多方面吸取了逻辑学整体结构的思想精华,并且使它们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大放光华。这里再一次证明,在《哲学笔记》研究中,目光仅仅集注于黑格尔一个中心,而忽视“《资本论》逻辑”同样具有的中心地位,是不科学的。也许可以说,好像椭圆形有两个焦点一样,黑格尔的《逻辑学》和马克思的《资本论》,是列宁研究辩证法史、辩证法理论时最为注视的两个中心。就《哲学笔记》直接花费的笔墨而言,似乎《逻辑学》重于《资本论》;而就列宁心目中的地位而言,《资本论》确乎重于《逻辑学》。这一纲要和八个笔记本的最后,愈来愈充分地显示出列宁思想的本色。

    这个纲要是前面几个纲要的继续和发展。它直接发挥着“第一纲要”的第一部分,把“辩证法包括认识论”这个命题,发展成为“辩证法、认识论、逻辑三者同一”的基本原则。它把“第二纲要”中揭示黑格尔逻辑学真实意义的三条途径加以具体化,尤其是对《逻辑学》与《资本论》的整体对比研究作了新的开拓。它也把“第三纲要”中所做的改造黑格尔、构思唯物辩证法理论结构的工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从提炼个别要素、规律、范畴,上升到整个体系的整体建构。

    这个纲要也留下了一系列有待解决的问题:如何从各门科学的历史上更加具体地研究人类认识史的一般进程?如何总结黑格尔、马克思以后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来制定现代唯物辩证法理论?辩证法叙述方式中,抽象和具体的关系究竟应当怎样处理?如何把三者同一的原则和对立统一是辩证法核心的原则结合起来,系统叙述唯物辩证法理论?……这一系列问题还在探讨之中。

    六、第五纲要——“应当从中形成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知识领域”

    在第八个笔记本的结尾,在拉萨尔的《赫拉克利特》一书摘要的后半部分,列宁在一个大方框中拟定了一个图表,提纲挈领地指示着“应当从中构成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知识领域”[28]。这是一个探讨辩证法和认识论的知识来源的总结性纲要,指示着从整个人类认识史和现代科学最新成果的高度来制定唯物辩证法的根本途径,是列宁《哲学笔记》中系统研究和叙述辩证法的设想之一。我们称它为“第五纲要”。

    对于这个纲要人们研究得不多,误解却不少。为了真正弄清它的思想主旨和深刻命意,一方面需要通过版本考证来澄清这一纲要的本来面目,另一方面则需要通过手稿辨认摸清列宁写作过程中的思想脉搏。

    1.列宁这一纲要的本来面目

    多年以来,列宁这一纲要在许多方面受到了不少误解。它的本来面目和深刻命意变得朦胧难辨,简直成了《哲学笔记》中的一个理论之谜。以下四个问题被搞得扑朔迷离,是非不清:

    (1)这是一个总结性的纲要,还是随手写下的零星札记?列宁生前的战友和学生阿多拉茨基曾正确指出,这是列宁系统研究辩证法的整个工作纲要之一。[29]可是长期以来人们却往往把它当成一段无关紧要的零星笔记,例如苏联著名哲学家米丁、罗森塔尔的有关论著就几乎对它只字未提。[30]

    (2)这里列举的构成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知识领域,是包括哲学史在内的七个知识领域,还是不包括哲学史的六个知识领域?从列宁的手稿来看,哲学史等七个知识领域是并列在一起的。而在吉谢辽夫的《关于列宁的〈哲学笔记〉》、白俄罗斯哲学家集体著作《列宁〈哲学笔记〉研究》等著作中,则把哲学史排除在外。[31]

    (3)这里列举的知识领域是凌乱无序的,还是有内在逻辑的?上述《列宁〈哲学笔记〉研究》一书,按照如下顺序列了一些小标题,来叙述这一纲要的内容:各门科学的历史——认识的历史——语言和语言学——儿童智力发展的历史——动物心理的研究——心理学和感官生理学。[32]这里不仅去掉了“哲学史”,增加了“认识史”,而且完全随意打乱了列宁的原有逻辑顺序。

    (4)这个图表的中心内容是“从中形成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知识领域”,还是“列宁对哲学史的定义”?1978年在芜湖召开的全国西方哲学讨论会上,有的同志为了批判日丹诺夫的哲学史定义的某些片面性,从这个图表的开头拼凑出一句话:“哲学史,因此:简略地说,就是整个认识的历史”,并且名之为“哲学史的列宁定义”。从此这个提法就相当广泛地流传起来,至今不仅为许多论文、报刊所引用,而且写进了好几部哲学专著。

    这些问题被弄得众说纷纭并非偶然,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列宁这一段话在各种版本的流传中经历了反复变化。为了弄清列宁笔记本来面目和流传过程的历史变迁,不能不作些版本学比较研究。从历史上看,有三种不同的编排:

    第一种编排是在1930年《列宁文集》第9卷中。

    在《列宁文集》中,左边的偶数页上,是原原本本按照列宁笔记原文刊印的,在俄文中间夹杂着德文[33]:

    在右边的奇数页上,在把列宁手稿使用的德文全部翻译成俄文的过程中,在大方框的头几行中有一个微妙变化[34]:

    细心对照就会发现,这里的变化在于:后者把本来和“哲学史”不在一行里的“因此”挪到了一行里。这个似乎并不起眼的微妙变化,导致了后来的错误编排和错误解释。应当指出,当时主持出版《列宁文集》这一卷的阿多拉茨基在长篇序言中对列宁这一纲要的复述,还是基本正确的,基本忠实于列宁原意的:“哲学史、各门科学史、儿童智力发展的历史、动物智力发展的历史、语言史+心理学+感觉器官的生理学。因此,简略说来,就是一般认识史。这就是那些应当构成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知识领域。”[35]这里既没有“哲学史,因此:简略地说,就是整个认识的历史”这个提法,也没有把哲学史排除在构成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知识领域之外。遗憾的是,阿多拉茨基的这种正确理解并没有充分体现在具体编排上。在列宁这一纲要最初公布时,就出现了阿多拉茨基的正确理解和具体编排中的失误这种矛盾。1933、1934、1936、1938年版的《哲学笔记》,没有能够解决这一矛盾,而是沿袭了后一种编排。

    第二种编排是在苏联1947年和1958年版《哲学笔记》中。我国现在流行的《哲学笔记》主要是根据苏联1958年版翻译的,因而这种编排对我国哲学界理解列宁这一纲要影响较大。这种编排的变化主要还是在方框的头几行中,可是影响到对整个纲要中心内容的理解[36]:

    这里的变化主要是两个:(1)把本来分在三行里的“哲学史”、“因此”、“简略地说,就是整个认识的历史”,近似于完全排到一行里,并在“哲学史”后面加了一个“,”号,于是整个变成了一句话,而列宁笔记中并没有这样一句话。(2)把“哲学史”排除在“应当构成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知识领域”之外了,而列宁本来是把它和其他知识领域并列在一起,并且排在第一位的。这样一来,整个纲要的中心也就随之改变了,俨然成了列宁的“哲学史定义”,成了哲学史应当囊括的“全部认识领域”。

    第三种编排在1963年新版《哲学笔记》中。这个版本还没有译成中文:

    看来,这一版的编者是试图根据列宁手稿写作过程,努力恢复这个纲要原貌的。显著的变动是两处,主要是纠正了1947年、1958年版的两个明显错误:(1)把“哲学史,因此:简略地说,就是整个认识的历史”这个说法取消了,把这三段话分别排到了三个地方,第三段话挪到了方框最后的右下角。(2)哲学史重新列入了构成认识论、辩证法的知识领域。

    经过三种编排的变化之后,也可以说,几十年中转了一个圆圈,走了一段否定之否定的“之”字形道路,基本上又回到阿多拉茨基当年的理解上来。我认为,阿多拉茨基的理解和1963年新版的排法,基本上是忠实于列宁思想原貌的,但还有个别地方不够准确。只有依据列宁的手稿真迹、它的写作过程和《哲学笔记》的整个思想脉络,才能对各种版本的是非得失,作出科学判断。

    下面是我试着提供的一种编排,个别地方的译文也稍微作了些变动,主要是力图尽最大可能忠实准确地再现列宁这一纲要的写作过程、思想脉络。

    这里首先试图纠正我国现在流行的1958年俄文版的三处重大错误:(1)取消了“哲学史,因此:简略地说,就是整个认识的历史”这句话。因为从手稿上看得很明显,这是三段话、三行文字,并不是连贯在一起的一句话。思想内容和标点符号(“哲学史”后面的逗号也按照列宁手稿取消了)也证实这不是一句话。(2)恢复了“哲学史”在形成认识论和辩证法中的作用和地位,按照列宁手稿和一贯思想,把它列为七大知识领域之首。(3)“因此:简略地说,就是一般认识史”这段话,虽然从手稿形式上看是塞在右上角的空白处,但是从内容和写作过程的分析来看,却是列举了具体知识领域之后,所作出的一个概括性总结,应当排到后面。

    译文也有几处作了推敲,试图更确切地体现列宁原意:(1)“应当构成”改译成“应当从中形成”。因为从列宁手稿的文字上看有“кзкоих”一词,即“从它们之中”的意析;从列宁思想来看是“从中提炼”的意思,而不是七大知识领域直接组成认识论和辩证法。(2)“整个认识的历史”改译为“一般认识史”。一来这样似乎更符合列宁本来的用语——“историяпознаниявообше”,二来可以和《哲学笔记》中出现在这个纲要前后的“一般认识过程”(“ходпознаниявообше”)[37]、“一般辩证法”(“диалектикавообше”)[38]相一致,相呼应。(3)“全部认识领域”改译为“全部知识领域”,因为列宁这里用的是知识(знания)一词,不同于前面的认识(познания)一词。(4)“已拟出了所有这些部分”改译为“草拟出了所有这些因素”。列宁用的“моменты”一词,有“因素、成分、方面”等意思。从古希腊哲学和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看,这些知识领域本身和从中提炼出来的哲学知识,都只是萌芽、因素而已。列宁本人坚决反对采取非历史主义的态度,把古人“现代化”。

    另外,这里还有4处试图对苏联1963年新版的编排作出纠正:(1)“因此”是一个表明因果关系的、起承上启下作用的概括连词,不应当单独出现在这个纲要的最前面。它是和两个小方框中的结论连在一起的,是引出这一最终结论的连词。(2)“因此”下面有一道曲线,以示强调之意。(3)在“认识史”后面有一个“,”号,以示两个小方框是连在一起、构成一句话的。(4)“注意”后面在列宁手稿中并没有冒号,列宁特别强调的可能首先是“语言史”本身,而不是后来添上的两个方面。黑格尔《逻辑学》摘要的开头,这个图表的直接导因,在此之后马上写成的《谈谈辩证法问题》,都证实了列宁首先强调的是注意语言史的特殊意义。

    我这里提供的这种编排和译法,只是一种初步的尝试。是否更忠实地反映了列宁思想的本来面貌,自然是有待进一步探讨和证实的。

    2.列宁这一纲要的创作过程

    这个图表形式的、篇幅不大的总结性纲要,并不是一挥而就、草草写成的。它有一个反复思索、不断补充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凝集着列宁的内在创作活动。列宁的这个纲要与《辩证法的要素》,在思维顺序和写作方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在某种意义上仿佛是历史的重演。下面让我们走进列宁这个思想实验室的内部,具体考察一下这个纲要的创作过程。也就是说辨认列宁的思想足迹,弄清列宁思想形成的逻辑。在这里我们主要依据的是列宁笔记真迹的影印件;其次是结合分析列宁整个思想发展的脉络;另外也考虑到列宁写作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他习惯于在一个大方框中把自己在某一论题上的基本思想发挥完。

    这个纲要的写作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步骤。我们试图采用逻辑与历史、理论分析与手稿考证相结合的方法,把列宁的内在创作活动生动地历史地再现出来。

    第一步,列宁首先写下的是处于大方框中心的主要内容,在左面列出了头五个知识领域,在右面作出了一个初步的结论,并且围上了大方框:

    证实着列宁这一写作顺序的,首先是列宁手稿的字迹。这里的第一行“哲学史”,和上面摘要的最后一行,是紧接着的,中间没有空行。这几行文字大小匀称,和上下文一致,位置也摆在正中。而纲要中其他的话,字迹则又小又密,都挤在大方框四边的边边角角里。包括“因此……”这段话,虽然位置比“哲学史”几乎高出一行,但显然是后来补充上的。看来是由于事先围好的大方框中已没有适当的位置了,只好塞到这个空白处的。

    更重要的证据当然还在于列宁思想形成的逻辑。引起列宁写作这一纲要的直接导因是拉萨尔《赫拉克利特》一书的《克拉底鲁》一节,在这里,谈及了词和语言的来源,在于对自然界的模仿,赫拉克利特试图把他的哲学、辩证法,同语言的历史,同语言和意识的起源问题结合起来。一方面,他试图把生成和运动的原则,朴素反映论的原则,运用到语言起源问题当中;另一方面,则从语言起源学角度提出论据,引出自己有关辩证法、认识论的哲学思想。拉萨尔曾据此断言,这样一个时代就要来了,在这个时代里,人们也像写宗教史、艺术史、国家史和资产阶级社会生活形成史那样,不会把哲学史当作一个孤立的学科来写,而是根据一切科学在历史幽灵的神庙里的相互作用——首先根据它们的产生和活动,理解它们,叙述它们。以赫拉克利特为代表的古希腊哲学家,已经作出了最初的尝试。看来,正是这一点直接触发了列宁的思想。

    列宁写下这一总结的更为深刻的思想源泉,是对自己八个《哲学笔记本》的反思,是整个辩证法史研究的再探讨。认识和辩证法的知识来源在哪里?从哪里取得砖瓦材料来建立辩证法、认识论的理论体系?通过什么样的具体途径才能实现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的三者一致?……这是关系到辩证法科学体系全局的根本问题,也是列宁在《哲学笔记》中辗转思索的重大问题。列宁在作各种摘要时,不断地、反复地回到这个问题上来,多次探讨了哲学史、科学史、语言史等知识领域同制定认识论、辩证法理论的关系,出现了许多闪光的思想火花,还有待总结和系统化。以赫拉克利特的语言哲学为引燃物,列宁探索过程中已经形成的思想火花,燃烧起来,连成一片,终于晶化为上述总结。

    列宁在中心位置上写下了这段话之后,就用大方框圈起来,表示和上面、下面的摘要相区别,表明这是自己独立思考、业已成熟的重要思想。而且这时,列宁大概认为自己的主要思想已经阐述完毕,所以在方框的下边并没有留下什么空白。

    第二步,列宁根据大方框中已经写下的主要内容,进一步作出总结性概括,在“因此”之后写下了两个小方框中的结论:

    这是对第一步已经作出的初步概括和初步结论,进行的再思索、再概括。在列举了五大知识领域之后,看来列宁又有一个思想深化的思索过程,认为有必要用更简洁的语言,作出最高的总结和概括,于是出现了这段话。既然如此,在列宁手稿中,为什么这段话出现在大方框的上面,“因此”比“哲学史”几乎还高出一行呢?原因就在于大方框的下半部已经基本写满,列宁又不愿把它们写到方框外面去,因而把它们挤到大方框的右上角里。

    我们把“因此”和两个小方框连到一起,放到下面来,而不是像苏联1963年新版那样单独放在最前头,是为了更忠实地再现列宁的创作过程。如果用“因此”来打头,仿佛列宁的结论是从对拉萨尔或赫拉克利特的言论摘要中直接引出的,这并不符合实际情况。赫拉克利特关于词和语言起源的猜测,固然是引起列宁思考的导火线,然而这只是导出纲要写作第一步的直接引线而已。列宁这个更富于概括性的最后结论,并不是由对他人思想的摘要而直接推出的论断,而是对自己写《哲学笔记》以来的多方面思考的哲学升华。也就是说,并不是对前人现成言论的摘取或概括,而是本人长时间钻研的思想成果,列宁手稿上所安排的位置也证实着这一点。“因此”是后来挤进来的,在它下边画的曲线几乎和“哲学史”挤到一行里来了。如果先写“因此”,接着才写“哲学史”这一行,就不会发生这种拥挤串行的情况。

    如果不是简单机械地拘守笔记的表面形式,而是按照列宁思想的来龙去脉,连贯起来读的话,那就是:哲学史,各门科学的历史……这就是那些应当从中形成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知识领域;因此,也可以简略地说,从中形成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知识领域,就是一般认识的历史,就是全部知识领域。把“因此”放到后边,直接引出两个小方框中的最高概括,是顺理成章的,更符合列宁思想的逻辑。

    第三步,为了更周密地包括“一般认识史”,列宁又补充了最后两个新的方面:

    +心理学

    +感觉器官生理学

    当列宁写下“一般认识史”、“全部知识领域”这个结论后,大约发现前面列举的五个方面还是不够全面的,还必须再作些重要补充。首先补充进来的是心理学。因为认识除了有客观逻辑的方面之外,还有主体心理活动的方面。前者固然是认识论、辩证法研究的重点,但是不能完全脱离后者孤立地去研究。最后补充的是感觉器官的生理学。黑格尔把感觉的问题放到《精神现象学》中,而到专讲认识论、辩证法的《逻辑学》中只是附带提起,表现出从柏拉图路线那里一脉相承的唯理论倾向。而赞同德谟克利特路线的列宁,则始终一贯地认为,感觉是认识最初级、最基础的环节,是意识和外部世界的直接联系。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辩证法,不能跳过这一环节。在研究感觉时,感觉器官生理学有助于揭示认识发生的物质基础。

    这时大方框中已经写满了,列宁把补充的这两个知识领域写到了底线的中部。为了表示这两个方面应当和前五个领域并列到一起,列宁在两个“+”号前面各画了一条曲线,以示移到前边。为了和右边总结性论断隔开,还在中间画了一道比例尺状的线段。

    在这一点上,这一纲要的写作过程也酷似《辩证法的要素》,都是先列举各种具体要素、方面,然后在方框中作出更高的综合,最后再作些补充、发挥。当然,这里讲的第二步和第三步,也可能将顺序调换过来,那就证明总结性的小方框是最后写下的,但并不影响整个纲要的基本脉络。

    第四步,列宁又在左下角补充了一个说明,表明引起自己拟定这一纲要的直接思想来源是古希腊哲学:

    希腊哲学草拟出了所有这些因素。

    在作了两次补充之后,原先圈好了的大方框挤得更满了,只有左下角还有一小块空地。于是列宁把最后的补充写到了这个角落里。

    这个最后的补充表明列宁这一纲要,是与《赫拉克利特》一书的摘要直接相连的,是与追根溯源地探讨古希腊朴素辩证法直接相连的。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手稿中曾经生动形象地指出:“在希腊哲学的多种多样的形式中,差不多可以找到以后各种观点的胚胎、萌芽。”[39]列宁从不同角度不谋而合地提出了类似的问题:古希腊哲学已经包含着从各个知识领域来提炼认识论、辩证法的最初尝试、最初因素。列宁这一论断依据的是他本人在《哲学笔记》中对古希腊朴素辩证法的广泛探讨。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既是他的“第一哲学”,即认识论、辩证法的理论体系,包含着一系列逻辑范畴,同时又是一部古希腊哲学史。他的实体、质料与形式、运动、一般与个别等范畴,大都取自哲学史。他还大量饲养各种动物,专门观察动物的心理和智力。无论是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或是柏拉图、毕达哥拉斯,都曾对萌芽之中的物理学、天文学、力学、数学等各门科学,作过广泛的涉猎,从中吸取营养来构筑自己的哲学体系。高尔吉亚、赫拉克利特、伊壁鸠鲁都试图探讨语言、一般概念的起源问题,并以之作为自己哲学的立论根据。此外,古希腊时期的许多哲学家还试图说明灵魂的活动,包含着近代实验心理学、感觉器官生理学的最初萌芽。

    在古希腊时代,各门科学还处于朦胧未分的萌芽状态,关于世界本原的本体论问题还处于哲学的中心,哲学家在利用各门知识领域的因素来构成认识论、辩证法时,常常缺少严格的科学性、系统性,而带有大量直观色彩、猜测成分和简单类比。只有到了黑格尔唯心辩证法,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中,才真正开始系统利用上述全部知识领域,来形成自己的辩证法、认识论体系。列宁在这里看来用的又是“追溯法”:首先掌握了辩证法高级形态这把钥匙,反过来在古希腊哲学的细胞状态下重新发现了这些宝贵萌芽。因而,在“希腊哲学草拟出了所有这些因素”的后面,还有一句没有读出的“潜台词”:这些因素和萌芽在后来的哲学发展中,尤其是在黑格尔唯心辩证法和马克思唯物辩证法中,得到了充分发挥。因此,不应当从表面理解列宁的这一段话,不应当把它的意义简单地局限于古希腊哲学,而应当如实地把它看作是从古希腊到黑格尔以至于马克思的整个辩证法史的一个科学概括。

    廓清列宁这一纲要的本来面目,理出列宁思想发展的来龙去脉,有助于澄清历史形成的种种误解。这是一个总结性的纲要,而不是一段信手写下的零星札记。构成这一纲要的是包括哲学史在内的七大知识领域,而不能把哲学史排除在外。这个纲要的中心是“应当从中形成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知识领域”,而所谓“哲学史即认识史”的“列宁哲学史定义”则是一场历史的误会。

    这个图表式的简明纲要,凝聚着列宁关于辩证法,认识论知识来源的长期思考,从这一角度发展了前几个片断纲要。它直接发挥了“第一纲要”的第一部分,把辩证法的“两个主要来源”(黑格尔哲学和自然科学)的基本思想,发展成包括七大知识领域的完整纲要。列宁从这一特定角度提出的科学分类,为从哲学高度概括人类认识史,指出了一条基本线索。它也对“第二纲要”作了重大补充,那里谈的只是揭示黑格尔逻辑学真实意义、制定唯物辩证法理论的直接途径,这里则进而指出了领域更为宽广、意义更为深远的根本途径。马克思的《资本论》和黑格尔的《逻辑学》固然是当时科学认识的最高成果,二者的对比研究固然是制定唯物辩证法“大逻辑”的一条捷径;但是人类认识并没有停留在这个历史的高峰上,尤其是两个世纪交错点上开始的科学革命预示着人类认识史的巨大飞跃。因而仅仅依据《逻辑学》和《资本论》,仅仅通过这个脐带来汲取人类科学史、认识史的哲学养分,就难以构成现代科学水平的唯物辩证法。纲要在这里展示了一条独立地全面地从人类认识史中汲取哲学营养的根本途径。同时它也就提出了实现“第四纲要”,体现辩证法、认识论、逻辑三者一致的一个重要规划。

    当然,这个图表只是一个极其简略的粗线条的大致规划。如何对科学认识的各个领域进行哲学概括,基本线索和具体答案这里都没有提供。列宁生前并没有来得及全面着手实现这个宏大设想,更不要说完成它。列宁身后科学认识开拓了一系列新的领域,甚至出现了纵断科学的新层次。但是列宁这一纲要的科学意义并不因此而泯灭,反而显示出无与伦比的活力。

    七、第六纲要——《谈谈辩证法问题》

    《谈谈辩证法问题》这个著名片断,写在八个《哲学笔记本》的近于最后,是列宁系统研究和叙述辩证法的第六个、也是最后一个片断计划。初看起来,这个纲要写在八个笔记本的倒数第二篇,好像作于读了《赫拉克利特》之后、而未读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之前。细致推敲起来,实际上它作于初步阅读了《形而上学》之后。在这一纲要中,两次直接引证了《形而上学》一书,似乎可以证实这一点。人们时常按照原来苏联编者的提法,称之为“短文”。这个说法并不确切,它并不是通常意义上供发表用的哲学文章,而是供自己进一步研究用的提纲性质的总结片断。在列宁笔记手稿中看得很清楚,他在辩证法问题后面打上了冒号,然后以高度浓缩的形式写下了这个简明纲要。

    在这里,列宁已经研究完了辩证法史的三大阶段,读了近八千页书,写满了八个笔记本,关于辩证法实质问题的哲学思考,关于辩证法体系的总体设想,在列宁头脑中已经是蓄之既久,深思熟虑,胸有成竹,呼之欲出。他以不可抑制的创作欲望,一挥而就,落笔成文,写下了这个简明论纲。可以说,它是一个最为成熟、最富于概括性的片断计划,甚至是八个《哲学笔记本》的某种最后总结。

    这个著名片断,内容大家十分熟悉,问题在于如何把握列宁的思想实质和基本线索。在这一问题上有种种说法:(1)辩证法核心问题是中心;(2)“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中心;(3)前一半是讲辩证法的,后一半是讲认识论的[40];(4)前一半强调了对立统一问题,后一半着重讲了否定之否定;(5)全文分四个层次,“对立统一——辩证法即认识论——认识的圆圈——唯心主义认识根源”;(6)四个层次为“辩证法核心——叙述方法——哲学中的圆圈的公式——唯心主义认识根源”[41]。

    (1)(2)两种看法各自抓住了列宁思想的一个侧面,而对另一方面则有所忽视。(3)(4)两种看法倒是注意了列宁思想的两个侧面,但对其内在联系则有所忽视。决不能认为前一半讲的辩证法,就不是认识论,后一半讲的认识论,就不是辩证法。实际上列宁通篇都是“谈谈辩证法问题”,这种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把它截然分为辩证法和认识论“两块”,恰恰没有把握列宁这里的辩证法思想的本质特征。(5)(6)两种看法强调了列宁思想中过去被忽视的某些方面,但思想主线显得不够明晰。

    我认为,这个纲要的中心是辩证法的两大实质问题,或者说是辩证法实质问题的两个方面,它似乎也可以称为“谈谈辩证法两个实质问题的论纲”。关于唯物辩证法实质的探讨,自始至终贯穿了八个《哲学笔记本》。列宁关于辩证法实质的学说,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的不同规定,具有不同的含义:从理论结构角度来看,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实质,是辩证法内容的主要之点;从理论功能角度来看,有客观意义的辩证法实质上同时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逻辑和认识论,二者本质上是同一个东西。这两个问题是关系辩证法全局的两个最根本性的问题,因而合乎逻辑地成为列宁最后总结的注视中心。在列宁的最后思索中,他的思路是围绕着这两个实质问题展开的。这两个实质问题,就是这个纲要中列宁思想展开的辐射中心、凝聚焦点。非常巧合的是,这个纲要恰好是16个自然段,和《辩证法的要素》16条的数目相应。大体分来,前八段是围绕着对立统一这个“辩证法实质”为中心展开的;后八段是围绕着“辩证法即认识论”这个“问题的实质”为中心展开的。当然,这并不是截然区分的两块,只是侧重点的不同,前一部分从理论功能上也贯穿着三者一致原则,而后一部分从理论结构上也贯穿着辩证法的核心。

    列宁本人的提法和做法,有助于证实这种双重结构。(1)列宁本人用星花标志把纲要分为前后两个部分,有助于证实它包含着不能取代的两个中心。第⑨⑩段构成了从第一部分向第二部分的过渡,列宁写作过程中把它们放在第一部分,我们不妨放到第二部分考察。(2)前后两部分列宁都用了辩证法的“实质”(“Cymb”)这同一个提法,说明列宁心目中把这两个问题都看作辩证法的实质。这两个实质问题都直接关系到辩证法全局,与其说是不同层次,不如说是不同方面。现行《哲学笔记》的译文,把后一个地方译成“本质”,实际上列宁用的还是“实质”(“Cymb”)一词,和开头一样。当然,这两个方面也不是半斤八两,完全平分秋色的。列宁把对立统一摆在首要之点,并看成是辩证法“最主要的特点或特征”,说明这个纲要的宗旨首先在于以辩证法这个实质内容为核心,试图全面发挥辩证法的理论内容;而在发挥过程中,他要求体现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这个实质。

    而要充分证实这一点,就必须深入到这一纲要的内容结构中去。列宁本人并没有给16个自然段标号,为了叙述方便我们按原有顺序编号。我们不妨把它和《辩证法要素》等纲要作一番对比研究。

    第一部分,从理论结构的角度,看辩证法的实质——对立统一学说。这一部分包括前八个自然段,从开宗明义的第一段看得很清楚,它是以第三纲要——《辩证法的要素》中关于辩证法核心的总结性结论为生长点发展出来的。它逐层深入地展开了这个实质问题:提出这个实质——用科学史证实这个实质——揭示这个实质同两种发展观的关系——如何把握这个实质问题。

    ①对什么是辩证法的核心实质作出重新概括: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是辩证法的“本质”之一,是它的主要的特点或特征之一,甚至是它的最主要的特点或特征)。

    细心对照,不难发现,同《辩证法的要素》中关于辩证法核心的提法相比,这里增加了后半句话——“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这个新提法说明,列宁在第四纲要中明确提出三者一致原则之后,就力图把它贯穿到辩证法核心的提法中去,使辩证法核心既包括统一物分解为对立面的客观法则,又包括反映这些矛盾的认识法则。

    另一个区别在于,按照第五纲要,补充了辩证法核心的哲学史渊源:赫拉克利特、亚里士多德代表的古希腊朴素辩证法——黑格尔唯心辩证法。如果说这里还有一句没有说出的“潜台词”的话,就是应当加上:以“《资本论》逻辑”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这对列宁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实际上,这个提法也的确打上了“《资本论》逻辑”的深刻烙印。

    ②强调作为辩证法实质,对立统一既是认识规律又是客观规律,而不是“实例总和”。

    从第一纲要到《辩证法的要素》,列宁重在强调“每一事物内部都是对立统一”;而到这里则补充强调对立统一也是认识的规律,是辩证思维的本质。

    为此,列宁还补充了必须和普列汉诺夫的研究方法划清界限的问题,即不能停留在对立统一的个别实例上,“辩证法内容的这一方面的正确性必须由科学史来检验”。

    ③从各门科学的历史,揭示辩证法这一实质的知识来源。

    在《辩证法的要素》中谈的仅仅是对立统一规律本身,而没有论及它的知识来源。而在制定了第五纲要之后,列宁为对立统一学说增添了这方面的新鲜内容,同时也就在这一方面把第五纲要加以具体化。

    列宁列出了如何根据各门科学史来研究和检验辩证法核心实质的简明图表。图表中包括五门科学领域:数学、力学、物理学、化学、社会科学。不能把这里列出的东西误解为随意枚举的“个别实例”,列宁要求根据当时的科学水平,抓住各个知识领域中的基本矛盾、本质内容,从对立统一规律高度作出哲学概括。

    ④是否承认对立统一,是两种发展观对立的实质。

    第一纲要中曾接触到两种发展观的对立问题,但未能找到最根本的分水岭。《辩证法的要素》抓住了辩证法发展观的根本之点,又未能论及两种发展观的对立。在这里,二者融汇到一起,补充了这方面的重要内容。

    列宁首先是对两种基本的发展观作出概括:一种是形而上学的发展观,认为发展只是数量增减;另一种是辩证法的发展观,认为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然后,列宁进而分两个层次,揭示两种发展观的对立。

    ⑤只有对立统一的发展观,才是深刻的,才能揭示自我运动的深刻源泉;形而上学的发展观是庸俗的,它必然导致把发展的源泉移到神那里去。

    ⑥只有对立统一的发展观,才是活生生的,才能提供理解“飞跃”、“新陈代谢”的钥匙;形而上学的发展观是贫乏的、死板的、枯竭的。

    ⑦为了把握对立统一这个辩证法实质,就必须深入到它的内在机制——对立面统一和斗争的关系。

    无论在《辩证法》一节,还是《辩证法的要素》中,对立面的斗争、对立面的统一都是作为不同特征、不同要素加以并列的。在这里突破了这种“并存关系”,对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作出对比:对立面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这种对比,旨在强调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本质上是革命的、批判的。

    ⑧为了正确把握对立面斗争和统一的恰当尺度,就必须把握绝对和相对的辩证法。

    当列宁对比了对立面统一与斗争的关系之后,立即作了一个不可忽视的必要补充,要求人们“注意”必须正确理解“绝对与相对”这对范畴。为的是防止人们向这个方向多迈出一步,而从真理走向谬误。这是对“对立面的斗争是绝对的、统一是相对的”原理的重要补充,说明二者的区别只是比较而言、相对而言,不能作绝对化的理解。

    更重要的是,通过绝对与相对这对范畴的探讨,列宁进而从认识论、方法论高度划清了客观辩证法与主观主义诡辩的根本界限。辩证法认为,相对与绝对的差别也是相对的,相对中有绝对,绝对寓于相对;主观主义的诡辩认为,相对只是相对的,是完全排斥绝对的。看来二者的根本对立,还在于能否把握相对与绝对的对立统一这个实质问题。由于不懂得辩证法这一实质,而经过相对主义滚入主观主义和唯心主义,是当时面临的“科学危机”的深刻认识根源,并往往是现代唯心主义的重要特征。

    第二部分,从理论功能的角度看问题的实质——有客观意义的辩证法同时也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这一部分包括后八个自然段。从这一部分的开头同样可以清楚看出,它是以第四纲要——《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中关于《资本论》中三者一致的总结性结论为生长点,发展起来的。从这里逐步过渡到作为认识论的辩证法,过渡到专门探讨对立统一在认识过程中的特殊表现形式,认识过程的矛盾性、螺旋性。这一部分逐层深入的内在逻辑进程是:辩证法的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这种辩证法实质上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人类认识和哲学历史中的圆圈运动——唯心主义的认识根源。

    ⑨“《资本论》逻辑”中的矛盾分析方法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叙述方法。

    在《辩证法的要素》等纲要中,辩证法叙述方法没有得到专门探讨。在第四纲要中对《资本论》的逻辑结构进行了解剖,分析了它的细胞、逻辑骨架、生长机制。而到这个最后纲要之中,列宁则要求采用综合的方法,对《资本论》中的以矛盾分析为核心的研究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叙述方法,从整体高度作出了简要完整的明确概括。

    这里,一方面是按照第五纲要,从哲学史和政治经济学说史中确证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实质;另一方面,也开始转向深入揭示《资本论》逻辑的主导线索,揭示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这一实质。

    ⑩一般辩证法也应当采取“《资本论》逻辑”的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到语言史、思维史、认识史的细胞中去发现辩证法的萌芽、要素。

    列宁发挥了第五纲要中“注意语言的历史”的思想,把“伊万是人”、“树叶是绿的”之类的最简单的句子、命题,作为研究认识辩证法的起点和细胞。

    由于剖析思维和语言的“细胞”,并且借助于“《资本论》逻辑——黑格尔《逻辑学》——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的对比研究,列宁全面地阐述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法。这对范畴的提出是对《辩证法的要素》的重大补充,对于作为认识论的辩证法具有全局性的重要意义。

    在这个“细胞”的解剖中,列宁还发现了辩证法一系列其他规律、范畴的萌芽。“在这里已经有自然界的必然性、客观联系等等的因素、萌芽、概念了。这里已经有偶然和必然、现象和本质。”列宁探索的足迹又开始涉猎到一个新的领域——唯物辩证法范畴之间的纵向联系、隶属关系。

    有客观意义的辩证法同时也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这是问题的实质。

    只要按照“《资本论》逻辑”的方法来研究和叙述辩证法,就能构成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范畴体系,揭示科学认识运动的逻辑,形成有客观意义的概念辩证法和认识辩证法。这种作为范畴体系的辩证法,既揭示着客观世界辩证转化的规律,又揭示着认识辩证发展的规律,因而也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也只有这种有客观意义的、作为科学世界观的辩证法,才能充当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这种辩证法在当代的科学意义何在呢?列宁作出了一个简单明了、一语即破的概括:这种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这里把第四纲要中提出的三者一致原则的思想主旨,更为鲜明地凸显出来。

    为了强调这个问题的分量,他指出,这不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是问题的实质。他把这一问题,看作自己和普列汉诺夫在辩证法理解上的根本分界。

    人类认识的圆圈运动。

    这是在改造黑格尔思想的基础上,列宁揭示的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在认识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形式。

    黑格尔讲认识的圆圈运动,重在强调思想发展中的继承性,后来者是更高的综合;列宁则进而揭示,圆圈运动的内在机制在于认识进程中的内在矛盾、对立统一。黑格尔喜欢用的提法是,“首尾相接的封闭圆圈”,列宁有时倾向于采取更为科学的提法,“近似于螺旋的曲线”。

    《辩证法的要素》重在揭示否定之否定的客观意义、普遍含义,这里则侧重于揭示它的认识论意义,作了重要补充。

    哲学史发展中的圆圈运动。

    列宁在这里列出了一个哲学史上的圆圈图表,包括三大时期的四层圆圈,十三位主要哲学家。

    它并不是一个全面叙述哲学史的提纲,而是按照第五纲要,对于哲学史作出逻辑概括的纲要。它的主要着眼点不是哲学史的历史顺序,而是以两种发展观为中心的哲学思想发展的逻辑进程。它的主要宗旨不在于具体描述整个哲学发展的历史,而在于揭示哲学认识发展中的内在矛盾、圆圈运动,揭示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在哲学认识发展中的特殊表现形式。

    辩证法是活生生的、不断生长着的认识。

    这是对《辩证法》一节、《辩证法的要素》等片断纲要作出的一个重要补充。它充分说明,决不能把辩证法的六个特征、十六条要素等加以绝对化,决不能把辩证法的内容简单化、贫乏化、凝固化。

    正是在这一点上,划清了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在认识论上的根本界限,也划清了列宁和第二国际理论家在辩证法理解上的根本界限。

    这个结论是从“哲学史圆圈图表”中受到启发,列宁作出的哲学升华。它揭示出作为认识论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一个本质特征。

    从辩证法角度,在认识的辩证过程当中来揭示唯心主义认识论根源。

    这是从人类认识和哲学发展的圆圈运动中,进一步引申出来的哲学结论。唯心主义的结论是荒谬的、虚幻的,而唯心主义的根基却是实在的、现实的。它的认识根源就存在于认识的辩证过程自身之中。

    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简单地、直线式地看待反映和认识,因而不能揭示唯心主义的深刻认识根源。它们把唯心主义简单地斥为胡说八道,有时不但不能战胜唯心主义,反而被唯心主义战胜,或者自身滑向唯心主义。

    唯物辩证法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过程,把认识看作充满矛盾、无限复杂的辩证过程。这个螺旋曲线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由于主观片面的夸大而变成直线,从而滑向唯心主义。列宁正是立足于认识过程的辩证法,才在这里揭示出唯心主义认识根源。

    从认识发展的螺旋曲线角度,进一步揭示唯心主义的社会根源和历史地位。

    唯心主义的社会根源在于,主观片面地夸大认识过程的某一个环节,会由于剥削阶级的狭隘利益而得到巩固、发展为系统化的、精致加工的哲学唯心主义。

    唯心主义在人类认识发展的螺旋曲线上的地位是双重的、矛盾的。一方面,它是不结果实的“谎花”,尽管在人类认识史的某些阶段上,它们曾经开出引人注目、昙花一现的智慧之花,但最后的硕果将只能结在唯物辩证法这个枝头上。另一方面,它又生长在活生生的人类认识发展的大树上,构成了人类认识运动螺旋曲线上的一定环节;它在认识发展的一定阶段上有其历史必然性、历史合理性,有时候在虚幻、抽象的形式下包含着合理内核;它和唯物主义本质上是哲学史上相互对立的两个基本派别,在一定条件下也存在着相互诱发、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复杂辩证关系;它的认识成果,尤其是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辩证法的主要成果,同样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理论来源之一,辩证唯物主义要结出硕果同样需要到它们那里去采花授粉,因为“聪明的唯心主义比愚蠢的唯物主义更接近于聪明的唯物主义”。

    在《谈谈辩证法问题》这个最后的总结性纲要中,列宁以辩证法两个主要实质的学说为焦点,简约而全面地发挥了自己关于辩证法的总体构想和基本思想。从第一纲要到第五纲要,前此以往的各个片断计划的最重要思想,基本上(不是全部)都在这里得到了一定反映,一定发展。尤其是提出了辩证法核心的《辩证法的要素》,提出了三者一致原则的《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这两个片断计划的中心思想在这里融为一体,化为列宁关于唯物辩证法实质的学说,从而得到了重要补充和发挥。原因之一,是第五纲要中列出的七大知识领域,有三个开始具体化——哲学史、各门科学史、语言史。因而,我认为,把《辩证法的要素》看作列宁提供的唯一的辩证法体系雏形,或者看作最能代表列宁构想的总结性纲要,孤立着眼于从《辩证法的要素》中挖掘列宁关于辩证法体系的设想,是根据不足的。尽管《辩证法的要素》中的个别要素、个别原理,并没有完全包括到《谈谈辩证法问题》之中来,但从总体上来看,后者的思想似乎更为成熟,内容更为精邃,更能集中代表列宁关于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构想。

    至于说到列宁提供的唯物辩证法体系的整个雏形,列宁关于辩证法体系的总体构想,那就既不应当简单地归结于《辩证法的要素》,也不能简单地归结于《谈谈辩证法问题》。把列宁的多方面的构想仅仅局限于其中某一个片断,尽管是内容最丰富、最成熟的片断,也难免失之于片面,失之于狭隘,很难做到对列宁构想的动态把握和整体把握。列宁提供的唯物辩证法体系的雏形,“系统研究和叙述唯物辩证法的列宁计划”,就存在于上述六个片断计划的总和之中。这六个片断计划,相互贯通,相互补充,连成一片,融为一体,就构成了“探索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列宁构想”。

    上面我们主要是探寻列宁思想的足迹,理清列宁思想的动态逻辑;下面试图把我们的沉思引向深入,更富于创造性地研究列宁的《哲学笔记本》。就是说,按照列宁的思路和方法,尝试着做列宁生前没有做过的工作——为了把六个片断纲要熔铸成一个统一计划,进一步进行加工整理,总结概括。凯德洛夫院士在《论辩证法的叙述方法》一书中,把上面六个片断计划中的后四个称为列宁建立辩证法体系的设想,并认为它们两两分组(三、六为一组,四、五为一组),拼接起来,就可以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叙述唯物辩证法的综合计划。[42]这无疑是一个大胆尝试、富于想象力的做法。但我认为,这样做也许多少有些夸大了列宁构思的成熟性。列宁的计划似乎还没有成熟到那一步,他本人并没有把它们综合为一个统一的理论纲要,许多重要原理的理论内容还有待精确化,片断纲要中不少重复、交叉的地方还有待协调,有些前后不一致的设想还有待统一起来,第五纲要中的多数知识领域还没有着手耕耘,还有大量的思想火花没有吸收到纲要中来。也许就是因为这一原因,我们在《哲学笔记本》中找不到一份划分章节的目录和计划。而在《帝国主义论》、《国家与革命》等著作的准备材料中,当列宁构思成熟到一定阶段时,是要反复拟订这类计划的。因而,为了尝试着继续列宁的工作,我试图走另一条路。这是一条更漫长、更曲折的路,需要经历许多发展阶段:第一步,不是简单地直接拼接这几个片断纲要,而是进一步对它们作出理论概括,从中提炼出“列宁探索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基本原则”,为熔成一个统一计划打下基础;第二步,按照列宁的第五纲要对“应当从中形成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知识领域”,进行分门别类的深入研究和逻辑加工;第三步,吸收当代社会主义实践和现代科技革命的最新成果……这里只能初步着手做第一步的工作。

    根据初步研究,在六个片断纲要中,主要包含着列宁建立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八条基本原则:

    第一,辩证法、逻辑、认识论三者同一的原则;

    第二,逻辑与历史、辩证法理论与辩证法统一的原则;

    第三,以对立统一为核心的原则;

    第四,辩证法内容无限丰富性的原则;

    第五,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认识与实践统一的原则;

    第六,一般与个别辩证统一的原则;

    第七,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原则;

    第八,范畴逻辑顺序体现认识一般进程的原则。

    这些原则之间,有的地方存在着互相交叉、互相包含的关系。为了展开和廓清列宁构想的各个方面,我们还是准备分别作些考察。我们不妨按照内容,按照顺序,两两一组,把上述八条原则分为四组。第一组主要谈的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性质和知识来源;第二组谈的是辩证法的核心实质和理论结构;第三组讲的是作为逻辑和认识论的辩证法的基本问题;第四组则牵涉辩证法的叙述方式和逻辑顺序。

    下面就让我们分组考察列宁构想中探索辩证法体系的基本原则。

    [1]选自王东:《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列宁构想”》,81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原标题为《探讨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列宁计划”》。

    [2]参见《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17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

    [3]《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8卷,270页;参见《列宁文稿》第6卷,9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4]《列宁全集》第35卷,15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

    [5]《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26卷,358、359页;参见《列宁文稿》第2卷,236、23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

    [6]《列宁选集》第2卷,58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7]《列宁文集》第35卷,15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

    [8]克鲁普斯卡娅:《列宁回忆录》,277、27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9]《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26卷,358、359页;参见《列宁文稿》第2卷,236、23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

    [10]《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26卷,361页;参见《列宁文稿》第2卷,23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

    [11]关于这个札记,1963年俄文新版《哲学笔记》中,编者作了某些说明。

    [12]《列宁全集》第21卷,6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

    [13]同上书,71页。

    [14]《列宁选集》第2卷,58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5]罗森塔尔:《列宁和辩证法》,参见该书第一章第四节《关于“辩证法的要素”和它们的结构、体系》,44页,苏共中央直属高级党校和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63。

    [16]译文略有变动。

    [17]列宁原文中没有“《资本论》”一词。

    [18]译文略有变动。

    [19]参见列宁:《哲学笔记》,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列宁:《哲学笔记》,俄文版,13页,1963;吉谢辽夫:《关于列宁的〈哲学笔记〉》,5页。

    [20]麦克莱伦:《马克思以后的马克思主义》,141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21]《列宁选集》第4卷,60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2]译文稍有变动。

    [23]罗森塔尔:《列宁和辩证法》,第一章第四节《关于“辩证法的要素”和它们的结构、体系》,51页。

    [24]《列宁全集》第36卷,31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

    [25]译文在几个地方有改动。

    [26]参见《列宁选集》第2卷,58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7]参见《列宁选集》第2卷,59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8]编排和译文都有改动。

    [29]参见阿多拉茨基为《列宁文集》第12卷俄文版所作的序言,《列宁文集》第12卷,17页,苏联国家出版社,1930。

    [30]米丁:《列宁〈哲学笔记〉——发展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杰出贡献》,参见《列宁和科学》,苏联科学院出版社,1960;《哲学史》第5卷,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76。罗森塔尔:《论列宁〈哲学笔记〉的意义》,载《哲学问题》,1957(2);《列宁和辩证法》,苏共中央直属高级党校和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63。

    [31]吉谢辽夫:《关于列宁的〈哲学笔记〉》,118页。白俄罗斯哲学所和列宁大学合编:《列宁〈哲学笔记〉研究》,214页。

    [32]白俄罗斯哲学所和列宁大学合编:《列宁〈哲学笔记〉研究》,214~229页。

    [33]《列宁文集》第12卷,314页,苏联国家出版社,1930。

    [34]同上书,315页。

    [35]参见阿多拉茨基为《列宁文集》第12卷所作的长篇序言,并可参见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2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

    [36]列宁:《哲学笔记》,297页,苏联国家政治书籍出版社,1947。

    [37]参见列宁:《哲学笔记》,俄文版,298页,1963。

    [38]同上书,18页。

    [39]恩格斯:《自然辩证法》,3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40]吉谢辽夫:《关于列宁的〈哲学笔记〉》,153页。

    [41]凯德洛夫:《列宁〈哲学笔记〉研究》,353~354页,北京,求实出版社,1984。

    [42]参见凯德洛夫:《论辩证法的叙述方法——三个伟大的设想》,314~352、398~413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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