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利益多元化格局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利益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利益产生于人类的需求这一特点表明,人类自产生之日起就有了对利益的追求和向往,利益和人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可以说,利益在人类的全部历史活动中都始终存在并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利益是我们解读社会历史现象的一把钥匙,追求利益是人类一切活动的永恒主题。但在一段很长的历史时期,我们却非常忌讳探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利益群体、利益分化的问题,始终强调利益的一致,疏漏具体利益、现实利益的区分。因而有些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出现的利益多元化格局的现实熟视无睹、避而不谈,甚至认为承认利益多元化格局,就完全背离了社会主义的原则。另一些人则认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利益多元化格局,而利益多元化格局的发展就必然要走向政治体制的多元化,开始竭力强调走西方多党制、分权制等政治体制的道路,妄图把西方的发展模式作为普遍的发展模式加以运用。面对着利益多元化格局的来临,中国社会对此却明显缺乏准备,困惑多于理解,拒斥多于欢迎。然而利益多元化格局不仅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社会发展的进步,也是今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动力。这一点已由中国半个多世纪以来的社会实践所证实。所以拒绝或否定利益多元化格局既不可能,也不应该。因此,面对当前存在的种种误解和困惑,我们应对其进行深刻的分析,澄清种种疑惑,以积极的心态迎接利益多元化格局时代的到来,并寻找在利益多元化格局条件下重建党群关系和谐的新机制。
一、利益多元化格局反映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利益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最初的东西,任何社会历史现象都可以从利益那里找到它的根源,它是社会历史得以发展的最初萌芽,其结果潜在地存在于作为根据的开端之中。黑格尔说:“离开端而前进,应当看作只不过是开端的进一步规定,所以开端的东西仍然是一切后继者的基础,并不因后继者而消灭。”而且“在一切后继的发展中,都是当前现在的、自己保持的基础,是完全长留在以后规定的内部的东西”[234]。利益就是种子,它是社会历史这生命过程的开端,包含在其中的胚胎是这一切的根据,社会历史往后的发展不能脱离这个根据,而是在它的基础上获得越来越丰富的规定,最后在结果中得到圆满的表现。所以人类的漫长发展史就是一部在矛盾和斗争中,在付出沉重的代价或损失的同时,不断地创造出日趋完善和合理的制度,以求更好地追求和实现自己利益的历史。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利益是每时、每处都存在着并起着重要的作用。
诚然,因为利益是由人的需要所引发的,所以从人的需要出发,就是我们探讨利益萌芽产生的开始。当人有了某种需要之后,就会引起他去从事生产活动,这可以说是生产的最终目的,也是生产的直接动因。由于这种生产活动,即“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而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235]。虽然利益产生的最初动力来自于人的某种具体需要,但绝不是说需要本身就能够产生利益,人们所需要的各种利益只有在社会生产力中才能够产生。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236]人只有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去适应地理、自然环境,而且是有目的地使用工具去作用于对象,才能创造出自己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在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上,人们改良工具,提高劳动效率,其根本动因就在于要从自然界获取更多的物质生活资料。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没有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利益便无从谈起。当然,我们也绝不能把利益仅仅归结于纯粹的生产力上,因为它毕竟还包括生产关系方面的内容。从生产本身来说,包括两种生产:一种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繁衍后代;另一种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在生产另一些人的同时,也就生产出社会关系。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任何社会生产力都是人们在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中形成的。生产力使人们生产出供人们消费的生活资料,但只有通过生产关系才能把这些生活资料具体地分配到消费者手中,才能使其变为人们的真正利益。因此,利益在形成上、在内容上、在实现程度上、在其实际运动中,总是由一定的社会关系,特别是由生产关系决定的,所以人类利益也不能脱离生产关系而存在,从而使利益表现出鲜明的历史性。也就是说,无论利益的社会历史内容发生如何的变化,利益本身是永远存在的。
利益从哲学上来说,它是一定的利益主体对于客体的价值肯定,它所反映的是某种客体(物质的以及精神的东西)能够满足主体(个人、集体或社会)的某种需求,二者之间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利益的客体性表明利益是动态的,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因为利益主体的需要是一个无限开放的系统,但主体需要的满足不在于主体自身,而在于外界。但外界又没有现成的东西来供给主体享用,必须依靠主体的劳动来创造。只有通过和外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变换,改变外界存在的形态,才能生产出合乎主体的目的和需要的东西。这种资源的稀缺性和需要的无限性之间便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从时间和空间上不断形成新的利益关系,从而使利益天然地具有了极强的开放性。一方面是时间维度上的不断延伸。利益的满足和实现是永远没有界限、永远不会停止的。已经实现和满足了的利益,成为进一步前进的新的基础和起点,它具有不息的冲动,永远指向前方、指向未来。另一方面是空间维度上的不断拓展。利益通过种种载体在实现增值后,绝不会满足现状,原地踏步,而是要寻求新的生长点,实现新的增值。利益以永不满足的冲动如此扩张,以至无穷,使利益在空间上不断地拓展。与利益的动态性相一致,利益主体也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和生产关系的发展,社会财富不断增多,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或团体掌控的财富也在逐渐增加。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财富的积累使人们对财富的观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随着渴望利益的欲望不断膨胀,从而导致越来越多的个人和团体加入到追逐利益的队伍中来。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各个利益主体都会首先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尽可能地去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必然产生利益的排他性,使社会的整体利益发生分化,从而呈现出利益多元化格局的发展态势。随着经济利益与经济利益主体的不断变化,相应地,利益关系也会不断发展变化。因此,从这一点来说,利益多元化格局反映着历史发展的必然。
二、利益多元化格局体现社会发展的进步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的一切社会活动,都可以从其对于物质利益的关系中找到原因,利益原则是支配人类社会活动的基本原则。作为自然界长期发展和进化产物的人类社会,既带有自然界的一些特性,属于自然界的一部分,又有着它自身的一些特点和规律,使其能够与自然界相区分。自然界是天然的自发力量在起作用,而人类社会是依据有意识、有目的的人来发挥作用的。人的需要在本质上就是社会的需要,经过经济关系的过滤和渗透,经过经济关系的编织,人的需要就不同于单个的个体需要,而成为相互联系、互相矛盾的社会需要。这样,处于一定经济关系中的人的需要和需求关系就成为利益和利益关系。因此,从根本上说,社会的物质生产基础是社会利益形成的前提和条件,但利益并不是社会生产发展的被动产物,利益可以起到促进社会生产发展,从而具备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的作用。新的利益要求的出现首先是社会生产发展的标志,同时也是社会生产进一步发展的动力。
无论在任何社会,利益都构成人类进行社会历史活动思想动机背后的具体动因。虽然生产力是利益产生的决定力量,但它又必须受到生产关系的直接制约。人们对于产品的占有、分配、交换、消费等各种利益关系,就是生产关系内容的具体体现,利益之间的差异以及利益矛盾的产生就是在这些利益关系的差异上出现的。因此,生产关系所体现出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对利益的产生和发展具有支配和影响作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财产占有和利益分配所带来的影响使社会利益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化。社会利益关系越是复杂,它对整个社会形态结构的制约也就愈益突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对社会关系的这种历史演变进行了深入的论述。他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237]
在原始社会条件下,由于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人类虽然从自然中解脱出来,但离人类的解放仍相距甚远。从这一时期的人类本质上讲,只不过是脱离了自然的外观,并没有达到现实社会中对人的要求,必须依赖于自然才能生存,仍具有自然的属性。与此相应,人们的谋利动机和谋利行为也并没有能够从其社会行为中分化出来,生产的目的就是为了消费,使产品和生产者融为一体。这就使得人们之间仅存在生理上的差别,并没有利益上的分化,更没有独立的利益主体。这种利益关系使人们处于共同劳作、共同享有劳动成果的原始公有制的条件下。所以这一时期的经济行为就可以完全等同于伦理行为,只是在自然关系延伸的基础上所出现的社会关系。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低下,这种人与人之间的依赖关系,在欧洲一直延续到近代文艺复兴之前,在中国一直延续到20世纪初辛亥革命以前。欧洲在文艺复兴后,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快速发展逐渐形成了一个成熟的市民社会。市民社会发展的直接结果就是利益上升为人的统治。资本主义在生产力发展的带动下,用物质力量彻底推翻了封建主义的人的统治地位,使物质变成了人们之间的唯一关系。马克思说,在金钱面前,“一切神都要退位。钱蔑视人所崇拜的一切神并把一切神都变成商品”[238]。从此,人类开始摆脱人的依赖性关系,而步入到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资本主义割断了以前那种以血缘脐带为联系的自然关系,使人类社会向更高的社会形态迈出了一大步。在从传统的伦理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中,人们的谋利意识和动机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和保障。在商品交换快速发展的条件下,人们逐渐冲破了道德的桎梏,开始由一个伦理人向一个经济人转变,从传统自然经济的社会关系中演变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们,在以谋利为根本动力的“经济人”的基础上构建起现代“国民经济”的体系,在经济活动中把伦理道德的因素剔除了出去。斯密说:“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的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239]在此基础上,利益关系逐渐代替了传统的血缘关系,作为了社会交往关系的准则,并居于了主导地位。这也为市场经济资源合理配置提供了现实可能。在市场经济之前,由于生产力的不发达,“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还没有完成,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结构相对简单,利益主体的分化现象并不突出。进入市场经济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各种新的利益阶层和利益群体不断地涌现,传统社会中两大对立阶级进行利益比拼的格局变成了“群雄逐鹿”,利益主体呈现出了明显的多元化发展态势。可以说,从人类社会的个体成员有了自己的独立利益的那天开始,人类社会就注定要走向利益多元化格局的时代。
利益多元化格局对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因为多元化意味着自由,利益多元化格局自身需要自由,同时它也在创造着广泛的自由,这样最终将给社会带来一种自由的秩序。只有通过利益的自由竞争,利益主体的充分博弈,才能实现利益主体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实现各种利益之间的最佳协调,并找出调整复杂利益关系的理性规则。对最符合人性和社会进步要求的利益关系的恰当安排,任何精确的算计都达不到,而只有在自由竞争中实现。具体到我国而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第一次在人类文明史上消灭了阶级和剥削,根本利益相冲突的阶级对抗消失了。而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就是多元的,应当而且能够容纳性质不同的多元利益,计划经济和高度集权政治体制的基本弊端就在于它否认利益的丰富多样性,把本应复杂的利益结构和体系简单化,并通过国家权力强制性地分配几乎一切重要的利益。结果,为追求片面的一致性而牺牲了经济利益的多样性,使得社会失去活力,陷于僵化和停滞之中。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个与计划经济时期利益统合相反的变动趋势,这要求每一个利益主体都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或自主性,而不是较强的依附性,并且承认每个主体都具有各自独立的经济利益。在此基础上,每个利益主体都将最大程度地激发出自己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从而使自己的行为更为理性,并在追求个人经济利益的过程中极大地增进社会的福利,促进社会的发展。随着独立的利益主体的不断涌现,必然出现利益多元化格局的发展趋势,这绝不是对社会主义的背叛,而恰恰是对社会主义的正名,体现了社会发展的进步。
三、社会主义的利益多元化格局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利益多元化格局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们“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在我国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契约是为了规范个人和社会行为而依据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和理性原则所订立的协议。每个利益主体在遵守和履行契约的条件下,都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自由的发展。与高度凝固化为特征的身份制社会相比,契约型社会更有利于实现公平的竞争,促进人的自由发展,具有强大的历史进步性。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恩格斯明确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把一切变成了商品,从而消灭了过去留传下来的一切古老的关系,它用买卖、‘自由’契约代替了世代相因的习俗”[240]。“从身份到契约”的社会转变正是我们当前经济利益多元化发展的根本性变革。但我们要清晰地认识到,社会主义的利益多元化格局与资本主义的利益多元化格局有着本质的区别,决不能将两者等同起来,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从利益多元化格局的基础来看,资本主义利益多元化格局的产生来源于旧式的社会分工,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的基础上,这种旧式的自发分工就具体地表现为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把社会劳动分离成各个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者,使劳动及其产品的占有不均衡,进而使相互交往的利益主体的共同利益之间发生了矛盾和冲突。资本主义的文明就是在这样一个矛盾中发展起来的,甚至这种矛盾被一些思想家看作一个自然规律,即少数人要发财致富,多数人就得牺牲他们的利益。贝纳德·孟德维尔医生用《蜜蜂的寓言,或个人劣行即公共利益》来“颂扬”这种文明。蜂房(社会)开始一片富足繁荣,大批蜜蜂聚集在一起,它们有的腰缠万贯,大肆挥霍。而成百万蜜蜂(人)却不得不从事繁重的劳动,累得筋疲力尽,以养家糊口。还有官僚、骗子、无赖出于私利干出种种丑事。单个来看,全是劣行;整体而论,那是天堂。大家各司其职,彼此服务,既引起对各种职业的需要,还激发人们从事劳作、发明和投机钻营的精神,如盗窃使锁匠有事可干,使穷人生活得更好些。因此,劣行加在一起倒成了公共福利。但是一场道德革命,使原先奢侈的蜜蜂收敛了劣行,勤俭节约。德行的结果反而是失业增加,商业萧条,经济崩溃,“蜜蜂纷纷飞离蜂房”[241]。孟德维尔生动地描述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现实,即资本主义财富的积累,是以牺牲大多数雇佣工人的利益为代价的。因此,资本主义的利益多元化格局根本来源于是否占有生产资料,在私有制的基础上以阶级阵线为鸿沟来进行利益划分的,而社会主义的利益多元化格局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的国有经济的所有制关系就是生产资料是由劳动者共同占有,而不是由个人占有的关系。然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落后现状和社会分工的基本性质等特点,从根本上决定了这种所有制关系还不可能达到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财产公有、联合劳动的关系,这也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只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形式。但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仅要体现在它所拥有的数量上,而且要体现在它对非公有制经济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引导作用上,从而决定了社会主义的利益多元化格局主要根源于人们从事的职业、行业的不同,它是建立在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差别的基础之上的。
其次,从各利益群体的相互关系上看,资本主义社会利益群体的关系最重要的就是两大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对抗。从整个人类社会利益发展的过程来看,大体要经过三个历史阶段:根本利益一致,根本利益对立,根本利益一致。在原始社会时期,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生产资料公有,每个人的利益都是一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没有存在的土壤。所以原始公有制所表现出来的集体利益是决定性的利益,各利益主体的独立性几乎完全淹没在整个共同体的共同利益之中。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私有制,社会分裂为阶级,形成了根本对立的利益集团,产生了根本对立的利益矛盾,使人们之间形成了基于利益对立的利害关系。在私利作为驱使人们进行活动的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和劳动阶级之间剥削和被剥削、利益侵占与被侵占是对抗性的矛盾。我们可以把这种情况叫作“双方零总和”模式,即在双方对立的情况下,一方所得即为另一方所失(一方剥削了多少,另一方就被剥削了多少),双方得失相加,总和为零,不存在都有所得和都有所失的情况。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曾对当时资产阶级结构的特点作过这样的描述:“我们的时代,资产阶级时代,都有一个特点:它使阶级对立简单化了。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242]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利益矛盾是对抗性质的,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也是不可调和的。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以后,人们之间的剥削压迫关系彻底消失了,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也不再具有对抗的性质了。恩格斯说:“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人和人的利益并不是彼此对立的,而是一致的。”[243]因此,只有在能够完全实现单一公有制的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之间的利益差别才会真正地统一起来,上升到根本利益一致的阶段。在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形态里,并没有达到共产主义社会意义上的根本利益一致,人们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差别和利益矛盾。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行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铲除了利益对抗的根源,广大劳动群众的利益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人民内部利益群体共同的利益增长。因此,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分化和差别完全可以通过协调的方法来解决。
最后,从经济利益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上看,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基本制度下,其表现形式是不同的。恩格斯指出:“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生产的基本形式是分工。”[244]从实质上来讲,分工就是人类在劳动过程中所采取的基本存在形式,对劳动特点起着根本的影响作用。分工的细化和分化,使劳动发生了内在分离,相互对立的私人劳动开始出现,使过去单一直接社会性的社会劳动转变为二重性形式的分离性劳动,出现了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差别,劳动也就具有了分离的特点。这种旧式的自发分工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使劳动的分离性和独立性进一步加剧,劳动者同劳动资料的分离进一步加深。劳动者开始变为剥削阶级获取私利的工具,成为了劳动的奴隶。这样,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上就突出地表现为私有制的高度发展,从而使劳动的分离性和强迫性特征逐渐进入到成熟的发展状态,以至于最终采取了公开对抗的形式:剥削者同被剥削者之间的对立,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之间的对立、“死”劳动同“活”劳动之间的对立、充分表现出了阶级与阶级之间的对抗冲突。资本主义的剥削阶级把一己的阶级私利美化成社会共同利益,采取虚构的集体或社会利益的形式支配、控制、剥夺被剥削阶级的个人利益,使社会的财富越来越集中于生产资料的垄断集团手中。所以尽管资本主义社会大大促进了财富的创造,但却存在“无产阶级绝对贫困化”,存在社会利益结构的失衡。私有制追求超额剩余价值目的的唯一性和强烈的排他性,决定了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这一矛盾的本性所带来的周而复始的危机,最终必将导致这一社会制度的彻底灭亡。在我国社会主义的具体国情下,生产机构内部的自觉分工逐步提高到全社会内部分工的水平上成为了可能,这为最终消灭劳动的分离性,实现劳动的直接社会性发展创造了条件。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在公有制以外还存在着其他形式的所有制关系,所以当前我们正处于新的社会分工与旧的社会分工共存共处的特定历史阶段上,还不可能把社会总劳动提高到自觉分工的发展水平上。这一阶段的性质和特征从根本上决定了劳动还必然带有一定的内在分离性,还必须承认个别劳动的相对独立性。但我们要注意到,虽然各个利益主体之间仍存在着利益的差别和矛盾,但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阶级对立关系不同,这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不存在根本的对立。所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发展所体现出来的是一种相对协调的利益关系,这比资本主义不平等的鲸吞式竞争,更有利于合理配置自然资源和人类劳动资源,也更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总之,社会利益是唯物史观的重要范畴,是推动人民创造历史的发动机。不论任何社会,都存在着不同的利益主体,不论任何社会,都存在着具有一定利益差别和利益关系的社会利益体系,其旺盛活力的内在原因就在于人们的利益追求、利益竞争。毛泽东曾深刻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245]所以在面对当前社会主义社会所存在的利益多元化格局趋势,我们不应感到恐慌,而应该看到它与资本主义利益多元化格局的本质区别,积极应对,加以引导,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处理好党群之间的利益关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实惠,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最终走向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唯一目标的“人类史”阶段——共产主义社会。
第二节 利益多元化格局中社会阶层的变化
在改革开放后,随着利益多元化格局的出现,社会各个阶层也发生了分化与重构。从工人阶级来看,人数在急剧扩大的同时,其内部流动也在加快,过去主要集中于国有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现在则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大量转移,工人阶级的内涵与外延发生了深刻变化。从农民阶级来看,出现了不同权益的新型群体。新的社会阶层开始不断涌现,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以及自由职业人员阶层。这些新出现的变化对新时期的党群关系提出了崭新的课题。
一、工人阶级的全新变化
在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工人阶级,是指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依靠工资为生,处于领导阶级地位的劳动者所形成的阶级。在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阶级基本上就是工人、农民两大阶级,工人阶级内部结构也比较单纯,且界限清楚,长期固定不变,这其中以产业工人为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然而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迅速而显著的变化,中国工人阶级是指与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以公有制形式为主体占有生产资料,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所构成的社会利益集团。在新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中国的工人阶级状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一)工人阶级的内涵与外延都发生了新变化
从工人阶级的内涵上来看,传统意义上的产业工人的数量已大大减少,脑力劳动者、技术劳动者、管理劳动者的数量大大增加。工人的主体已经开始由大规模集中的产业工作、体力劳动者转变为相对分散的、主要从事第三产业的工人和脑力劳动者;由于脑力劳动、知识劳动在劳动中所占据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传统的靠体力的产业工人已大幅度减少,因而劳动者的所得不可能再继续维持在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阶段上,必须要有自己的财富积累;劳动不再只是参与直接生产过程,而是大量处于直接生产过程之外,成为生产的设计者、监督者和调节者;中国工人阶级的年龄结构也处于不断优化之中,青年职工在工人队伍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同时,职工的知识结构也在不断优化,其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日益提高。
从工人阶级的外延上来看,随着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格局的形成、乡镇企业的兴起和壮大,以及户籍制度的松动、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工人的组成成分日益复杂并导致结构性变化。在构成上,除原有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工人以外,新增加了乡镇企业工人、私营企业工人、股份制等企业职工、外资企业职工以及大量流入城市的农民工。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知识分子在整个工人阶级中是一支最具文化素养、富于开拓性的知识力量,他们凭借着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和技术,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他们的加入也使工人阶级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02年国有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合计约为2186万人,比1978年增长了5倍,其中,工程技术人员由157万人增长至529万人,农业技术人员由29万人增长至667万人,卫生技术人员由128万人增至340万人,教学人员由89万人增至1224万人。[246]
(二)工人阶级的队伍日益壮大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催生了各类企业的繁荣,与之相应的工人阶级队伍日益壮大。据统计,“1978年,全国在职职工总数为1.2亿多人。到2000年,全国在职职工总数近2.7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0.61%,占城乡从业人员总数的36.67%。从此以后,我国每年新增城市就业人口有1000多万,基本上都加入到工人阶级队伍中来”。“2013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5602.3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8290.8万人,增长30.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9013.4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818万人,增长10%。”[247]可见,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第三产业迅猛发展,使在此就业的职工数迅速增长,大批职工就职于商业和服务业以及科教文卫等部门,构成了我国工人阶级的又一支劳动大军,并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过去以第二产业工人为主的结构特征。随着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职工就业领域具有明显的跨所有制的特点,除了在国有和集体经济组织中工作的职工以外,还有大量的职工在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外资经济组织和各种混合经济组织中工作,他们也是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的有机组成部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工人阶级已成为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群体,广泛地存在于各行各业之中。
(三)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日益提高
以往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的主体部分是从事体力劳动的产业工人,他们为数众多并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特别是科学教育文化事业的迅猛发展及社会管理、社会服务事业的蓬勃兴起,我国工人阶级队伍出现了“智能化”“白领化”的趋势,工人阶级队伍中不仅包括从事体力劳动的产业工人,而且包括从事脑力劳动的白领工人和知识分子、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等,而后一部分成员的数量正在不断增加,所发挥的作用也日益显著。全国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1978年为434.5万人,1990年为1080.9万人,到1999年已达2143万人,其中有初级技术职称的达到20%以上,有中级和高级技术职称的达到15%以上。2004年城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为3153.1万人。[248]在利益多元化格局中,工人阶级作为劳动阶级的重要代表,在社会生活中的中坚地位没有动摇,其所代表的劳动至上、勤奋进取、诚信合作等主流价值取向和道德养成为转型期社会伦理道德的重要防线。随着现代科技革命的加速进行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工人岗位对于技术和知识的要求越来越高,工人阶级的整体科学文化水平随之明显提高,一些工人通过组织学习和自学掌握了新知识、新技术。
(四)社会流动性不断加大
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深化,企业与职工的双向选择机会都在不断增多,职工的自主流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出现了比较广泛的职业流动。从工人阶级的职业流动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所有制之间的流动。国有企业工人出现了向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流动的趋势,还有部分职工趋向于从事个体经营。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1991年底,私营和个体就业人员有2491.5万人,到2001年底,达到7474.1万人,而同期国有单位就业人员从10664万人下降到7409万人。[249]
第二,从体力劳动领域向脑力劳动领域流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工人阶级的科技文化素质明显改善,他们普遍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知识和技术要求不断提高的体力与脑力相结合劳动的工人日益增多。我国各行各业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工业和教育工作的脑力劳动者从1978年的不到800万人增加到2000年的2500万人。
第三,从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流动。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第三产业普遍得到快速发展,在整个社会的产业结构中,已经明显超过了第二产业,在社会总产值中占据着更大的比重。我国的第三产业在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后,其产值也在逐年上升,与此相适应,第三产业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数量都在不断增加。截至2000年底,在第三产业中就业的劳动者已接近2亿人,这个比例从1978年的12.2%上升到27.5%。
(五)下岗失业人员不断增多
由于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推进企业改制,一些工人群众的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铁饭碗”、衣食无忧,而出现了下岗的情况。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失业曾是一个相当严重的社会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追求社会主义的充分就业,实行低工资高就业的政策,把绝大多数城市失业者以各种方式纳入了国家和集体企业职工队伍。在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开始转变经营方针,追求经济效益,计算经营成本,人员过多的包袱已成为最沉重的负担。企业职工数量过多,不得不由隐性失业变为公开失业,失业者数量随之而迅速增加。据有关部门统计,到1997年,全国共有下岗职工1150万人,下岗职工占全部职工的比重达到7.8%。其中国有企业下岗人员700多万人,占国有企业职工的比重超过了10%。[250]从1998年到2002年6月,全国累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有2600多万人,其中有1700多万人实现再就业,还有下岗待业人员900多万人。到2002年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770万人,登记失业率为4%,加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410万人,实际失业率为6%。[251]失业也意味着丢掉“饭碗”,意味着生活保障受到了威胁和影响。大量的失业者在利益多元化格局中也成为一个独特的利益群体。
二、农民阶级的全新变化
农民是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他们以各种形式为工业化和城市化提供源源不断的实物资本和人力资本,承载着社会发展和转型的基础作用。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原有的高度同质化、均等化局面被打破,农民阶级呈现出了全新的变化。
(一)经济地位发生了改变
从农民的职业特征来看,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终生在土地上耕作的农民。在计划经济时期,与城市的单位制相对应,农村实行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国家对农产品全面实行统派购制度,农民作为劳动者,仅仅是完成国家下达给人民公社统派购任务的生产者而已。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大力推行,农民的身份由过去单纯的劳动者变成了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承担国家和集体有关义务的基础上,农民拥有了经营决策权、生产指挥权、经营管理权、产品分配权;除了粮、棉、油、烟叶等仍有部分或全部国家计划任务以外,对其余的农业、畜牧业、渔业、林果业的生产,农民都以市场收益为根本依据,实行自主经营生产,产品也直接面向市场进行出售。同时,今天在农民阶级中分化出来了一些脱离了土地的新型农民——农民工。农民工已经成为中国各省区域城镇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没有得到正式城市户口,也没有获得基本公共服务,但是其生活和生产方式已与城镇劳动力大体相同。即使是身在农村的农民也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有了许多差别,他们可分为农业专业大户、兼业农户、小耕农、集体农民和村干部。今日的农民不仅承担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任,而且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农民的文化素质逐步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的数量就呈现出减少的趋势,他们所占就业人口的比重从1978年的67.4%下降到1999年的44%。[252]从实际情况来看,外出务工经商、兴办乡镇企业、接受高等教育以及城市化的推进,成为农业劳动者实现社会流动的主要途径。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的劳动力绝对数量在持续减少,比重不断下降,平均每年要有800万农村劳动者进入乡镇企业和其他非农领域,约一千多万人流入城镇,数百万人转入个体工商业或其他行业。[253]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也出现了新的需求。针对这种新的需要,各级政府不同程度地推进了乡村文化事业的建设。乡村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读书室及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和项目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激励下,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明显提高;农村职业教育勃兴而起,成为农村文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部门和基层政府组织的电影、戏曲、图书、歌舞、科技培训等文化下乡活动,以及民间文艺团体演出和自娱自乐活动的内容日益丰富;电视、广播、音像制品、报刊、电脑等先进文化媒体开始进入农民生活之中。与改革开放前相比,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农民文化生活的内容和质量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一项关于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调查显示,农民空闲时选择“看电视、听广播”的比例最高,占37.1%,选择“阅读书报刊”的占20.3%,选择“聊天闲逛”的占13.5%,选择“打牌搓麻将”的占9.3%,选择“参加文体活动”的占8.2%,选择“其他”的占5%,选择“去娱乐场所”的占3.4%,选择“上网”的占3.3%。[254]这表明,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不仅越来越具有丰富性,呈现出个性化和差异化的现代文化消费特征,而且凸显出增长知识、提高技能、了解信息的发展型文化需求高于聊天闲逛、打牌搓麻将等娱乐休闲的文化消费需求,反映出农民精神文化需求的水平和质量总体上在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也应当看到,一方面,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与城市相比尚存在着差距;另一方面,农村地区间的发展也存在着不平衡的问题,尤其是在一些乡村还严重存在巫婆、看相、算命、看风水等封建迷信以及赌博成风、网络游戏成瘾等不健康的文化消费。这些问题,正是当前农村文化事业发展所要解决的新课题。
(三)农民阶级出现了职业分化
在改革开放以前,严格的户籍管理和限制“农转非”政策的实行,使得我国广大农民在人民公社的体制下仅仅从事着非常单一的农业生产活动,除了上学、参军的途径外,农民很难实现其身份与职业的改变。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商品经济的发展、城乡户籍管理制度的松动以及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作用,使农民阶级出现了向市民化等多元方向流动以及内部的阶层分化。农民阶级的阶层分化是就农民阶级的内部关系而言的,指农民阶级的高度同质和集体同构状态被打破,开始分化成若干个职业、利益和愿望不同的阶层。目前农民阶级的阶层分化仍在进行中,尚未完全定型,但农民阶级阶层分化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尽管学术界对农民阶级内部阶层的划分持有不同的看法,但多数学者赞同社会学家陆学艺的以职业特点及与之相关的利益和消费水平差异为划分标准的八大阶层理论。一是农业劳动者阶层,是指以承包集体耕地,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全部或多数收入依靠农业的阶层。农业劳动者是农村其他阶层的母体,但其经济收入和消费水平却是最低的。二是农民工阶层,是指常年或大部分时间从事二、三产业劳动,但户籍在农村,身份是农民,有承包田,享受不到城镇居民的各种补贴和待遇的群体,其人数仅次于农业劳动者,收入和消费水平略好于农业劳动者。三是雇工阶层,是指受雇于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择业相对自由,其收入远低于雇主,但高于农业劳动者,是与农民工的收入大体相当的阶层。四是农民知识分子阶层,是指具有一定专门技能,从事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艺术等智力型职业人群。他们的收入、地位、声望高于农业劳动者、农民工和雇工。五是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阶层,多为农村中的能工巧匠,具有某项专门技术或经营能力,自有生产资料或资金,从事某项专业劳动或经营小型工、商、服企业,雇工在7人以下,其收入和消费水平高于农民知识分子的群体。六是私营企业主阶层,是指生产资料私有,自主经营,以营利为目的,雇工8人以上的阶层。他们对企业人财物拥有支配权、决策权、指挥权和受益权。较之其他的阶层,他们有很强的商品意识和冒险精神,经济收入较高,但社会地位和声望低于乡镇企业管理者。七是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是指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厂长、经理及主要科室领导和供销人员。他们都是乡镇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和管理人,收入比较高,在乡村的地位和影响力也很大。八是农村管理者阶层,是指乡村两级的农村基层干部,是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组织管理者,起着党和国家联系广大农民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农村干部素质的高低、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党在广大农民中的形象,并且直接影响着农村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发展状况。其收入和社会地位总体看低于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应当说明的是,近些年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农民的阶层分化在结构、比例及各个阶层的经济、政治地位等方面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仍需要在理论和实践层面深入跟踪研究。
(四)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改革开放前,受僵化的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束缚,农村生产力发展缓慢,生产力水平低下,直接制约了农民生活的改善。截至1978年,不仅有1亿多农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而且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34元。农民物质生活相对贫困,精神文化生活也十分匮乏,文化娱乐活动仅限于听广播,看几种有限的书刊,偶尔看一场电影而已。农村交通的不便,使得广大农民基本上处于闭目塞听、孤陋寡闻的状态。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党和政府各项惠农政策的逐步落实,农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从物质生活到精神文化生活均发生了巨大变化,并达到了总体小康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到2008年提高到4761元,扣除物价因素,30年的年均增速为7.1%。从消费来看,2008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3.7%,人均住房面积已达32.42平方米,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的电视机、电冰箱、摩托车、洗衣机、电话机和移动电话已分别达到109.1台、30.2台、52.5辆、49.1台、67.0台和96.1台,空调和电脑每百户已有9.8台和5.4台。这些数据表明,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农民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当然,改革发展的过程,不仅仅体现在经济的快速增长,而且还体现在各个阶层利益的分化重组上。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每一个地区的地理位置、经济水平、交通状况等条件都各不相同,除了乡镇工业的发展以外,还出现了商业、交通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等多种行业。行业的多元化发展,带来了各个地区之间以及各个行业之间的利益和分配的差异,再加上职业分层的影响,在农民阶级内部出现了贫富差距逐渐拉大的趋向。
三、知识分子阶层的新变化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利益多元化格局的背景下,知识分子的劳动得到了社会的推崇,知识分子的价值得到了市场的印证,知识分子成了作为先进生产力代表的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知识分子成为今天市场竞争制胜的人才,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知识分子阶层也相应地发生了全新的变化,其数量不断扩大,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社会流动日益频繁,内部阶层结构分化持续加快,生活待遇水平显著提高。
(一)知识分子的人数增多、素质提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知识对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进了对知识对人才的竞争。市场经济呼唤人才,改革开放需要人才,现代化建设离不开人才。与此同时,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教育改革的展开和深入,中国的教育事业进入了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阶段,特别是高等教育发展很快。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的决定,全国各类高等学校实际招生280万人,其中,普通高校招生约160万人,增长47.4%,高考录取率达到49%,比1998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2000年,普通高校招生超过200万人,比上年增长25%以上。预计到2002年,我国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总体规模将比1999年扩大150万人左右,2010年,我国高等教育入学率将接近15%,更多的适龄青年有接受各种形式高等教育的机会,将不断地迅速地扩大我国的知识分子队伍。此外,工人、农民等其他阶层的一部分人也正在或将通过自学、进修等途径转化到知识分子阶层里。因此,知识分子的人数将会逐步增多,其在全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会越来越大。知识分子人数逐步增多的发展趋势在21世纪无疑会继续延续下去。
随着知识分子队伍的发展壮大,知识分子队伍的整体素质也将有所提高。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以及高新技术产业部门对人才的吸纳将注重高起点、高素质,大批硕士生、博士生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将是知识分子队伍补充的重要来源。可以预见,21世纪初叶,我国知识分子队伍将逐步达到高学历化。从知识分子队伍的结构演化看,随着职称评聘制度的不断改进和完善,知识分子的能级结构将趋于合理、科学,高级知识分子的年龄将趋向年轻化,整个知识分子队伍将以中青年人才为主体。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逐步推进和“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知识分子队伍的内部从业结构将会有所变化,从事教师职业和从事农林、文史哲等基础学科的知识分子将有所增加,科学研究人员在整个知识分子队伍中的比重也会有所提高。
(二)知识分子的宏观分布呈现新的特点
据国家有关部门一项调查显示,我国专业技术人才的60%分布在事业单位,这一数字与发达国家70%的专业技术人才分布于企业形成鲜明对比,人才资源结构性问题突出。有关数据显示,我国近10年来在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总数的比例一直在40%上下徘徊。受“官本位”和“铁饭碗”观念的影响,知识分子过多地集中在非生产领域,而生产领域人才缺乏。可以预料,随着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人才市场的充分发育和人才流动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这种知识分子宏观分布不合理的局面将有所改观,改革开放的加快将吸引一批知识分子投身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事实上,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这种发展趋势已经十分明显。由于我国技术、资金和知识密集型企业高速发展,尤其是第三产业中金融、房地产、电信、信息等企业的迅速增加,知识分子在企业职工中所占比例,每年都有大幅度增加。据统计,在第二产业的国有、建筑企业职工中,知识分子的比例,1980年为12.7%,到1995年已上升为17.39%。在第三产业企业中,知识分子所占比例则会增加得更多。企业中知识分子的增加主要来源于:一是大中专毕业生,二是已商业化或企业化的原事业单位和国家行政部门中的干部。目前,我国正在深化行政、事业单位的改革,随着这项改革的推进,又将有相当数量的知识分子流入生产领域。
知识分子队伍在宏观分布上的另一重要发展趋势是,非公有制经济中的知识分子将逐渐增加。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来单一的公有制基础正在逐渐被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格局所取代。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三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已进入一个全新的大发展时期。一部分知识分子正在陆续走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国家机关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流入个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改变了原来知识分子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结构。除公有制经济中有大批知识分子外,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民办科技、民办或私立学校以及高新技术产业中的知识分子人数将明显增加。这样,知识分子队伍的宏观分布将打破过去集中于公有制单位的状况,流动和分布于多种经济成分之中,从而改变只依附于公有制经济成分上的单一结构形式,而是呈现出依附于多种经济成分上的多种结构形式。
(三)知识分子的流动更趋频繁和规范
20世纪的80年代以来,知识分子的“流动潮”风起云涌,形成了“孔雀东南飞”“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持续景观。综合近几年的情况可以看出,知识分子流动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具有中初级职称和高学历的青年知识分子流动较多。据对中国科学院北京地区各专业所外流人员的调查,流失人员中小于35岁的占64.8%,拥有研究生学历的占40.3%,具有助研以上职称的占75.5%。在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甘肃省科学院、兰州大学外流人才中,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分别占57%、58%和69%。在年龄构成上,一般在25岁至35岁之间。二是从事紧俏专业和冷门专业的知识分子流动较多。一方面是那些从事与市场经济联系紧密的热门紧俏专业的知识分子成为市场经济大潮中炙手可热的稀缺资源,成为各方面人才争夺的中心。另一方面是那些基础学科或冷门专业的知识分子,由于受市场经济的诱惑,耐不住清贫和寂寞而流失。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越是属于适应能力强的学科或专业的科研人员想离开本单位的就越多。
从总体上看,受利益多元化格局的冲击,知识分子流动状况是体制间“流失”居多,许多知识分子不要人事档案,自动离职、跳槽、下海,这都是一种非规范的流动,它既反映了原有人才管理体制对利益多元化格局的不适应,同时也是对原有人才管理体制的一种挑战。此外,在体制内,知识分子队伍的流动比率也不高。由于受原有管理体制的束缚,目前,公有制领域内的知识分子流动阻力比较大,人才的单位、部门所有制,造成了一部分知识分子尤其是青年知识分子的工作积极性难以提高。流动比率偏低的直接后果就是有碍人才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因此,从宏观上看,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与知识分子的流动有关的政策及相应的法规,使得知识分子的流动既不至于造成国家在人才培养投入上的损失和浪费,又能确保知识分子流动有序、顺畅。
(四)知识分子的观念和心态出现新的变化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也逐步加强。这种社会大环境为知识分子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和更加广阔的天地。因此,知识分子潜在的民主思想逐渐表露出来。他们对国家政治生活越来越关心,兴趣越来越浓厚。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如今知识分子的参政议政是更为理性的行为,是更多地富有使命感的抉择。知识分子中有的加入各种政治团体和群众性组织,有的则参与各级职能部门的咨询工作,更多的则表现在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我国政治发展等敏感问题上。在利益多元化格局的今天,从总体上看,知识分子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是,他们更为关注国家的发展前途,爱国主义热情将会进一步高涨,也更加坚信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时也更加自觉地意识到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利益多元化格局这一崭新的理论和实践的出现,必然要求人们更新观念,树立起与之相适应的思想文化观念。知识分子作为一个思想较为活跃的群体,他们的观念更新较其他阶层超前。他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在逐渐抛弃一些陈旧观念,树立起了利益观念、平等观念、自由观念、竞争观念、效益观念和市场观念等一系列崭新的思想观念。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更新,使得知识分子的心态由单一趋向多样化,由封闭僵化逐渐转向开放活跃。可以肯定的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特别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知识分子的思想会更趋活跃,其价值观、道德观以及信仰追求也将更鲜明地呈现多样的发展趋势。因此,必须加强对知识分子的教育和引导。
四、新社会阶层的崛起
改革开放以来,在利益多元化格局的背景下社会成员的大规模流动、职业身份的转换以及收入差距的逐渐扩大,使计划经济时期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固定格局被打破,阶级阶层出现了分化重组。在传统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阶层发生历史性变化的同时,又出现了一批新的社会阶层。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一般是指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等。简而言之,主要是指非公有制经济人员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等。在利益表达的成效上,新社会阶层从起初追求经济自由发展的实现,到后来关注社会成果分享的落实,三十多年来一路走到今天,强烈的参政议政意识,促使新社会阶层除了关注本阶层利益表达的畅通、完整与否,更加关注本阶层在利益表达中的作用大小、地位高低,尤其关注本阶层对党的决策的影响力、渗透度。能吸引和带动更多的公民参与到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来,也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在支持、鼓励、壮大新社会阶层的同时,必须及早、全面地研究新社会阶层的成长与发展趋势,以求各个社会阶层在利益表达上都能平等博弈,和谐发展。
(一)发展初期,以实际行动达成经济利益诉求
在今天人们的眼里,新社会阶层人士,最令人瞩目的是创业有成的老板、企业主、发明家或白领,他们中间有相当一部分人的经济实力非常雄厚,有的甚至是富甲一方,这已是不争的事实。追溯一下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新社会阶层的发展过程,可以清楚地看到,新社会阶层人士在追求经济利益实现的过程中,由于利益表达机会的不同,在具体的表达方式、表达效果上是有所不同的,方向却是一致的,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一是种田打工出身的老板。这样的老板,他们表达自己经济利益的渠道与方式就是大胆追求发家致富的行动。他们虽然没有很高的文化水平,也很少从理论上去阐述自己行为的合理性、超前性,但他们认准自古传下来的一个道理:不偷不抢,肩挑背扛着自家生产的农产品,走村串巷销售赚取一点零花钱,增加一些供养老人孩子的闲钱,政府不会把自己怎样。即使早期有本地政府“割资本主义尾巴”的打击,他们也能像游击队员一样善于躲避风头,避免或减少被没收、被罚款的结局。后来,他们看到了政府主导市场经济发展的先机,依然是用行动来表达自己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他们利用自己胆大心细、头脑灵活、眼光独到、吃苦耐劳等优势,从人们的日常生活所需中找到了自己致富的出路,或者借助进城打工积攒下来的一些小钱,或者依靠多年经营的一些小买卖攒下的一点小本钱,开始以微薄的利润滚雪团似的进行原始资本积累,结果资产越滚越多,规模越搞越大。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抓住了改革开放的好机会,不仅在乡镇兴办起了自己的企业,有的还开始进军城市创大业。在发家致富的创业过程中,他们表达自己经济利益的方式就是直接去做,而不是去向党提建议、提要求,静候党相应政策的出台。结果,他们成功了,完成了创业的原始积累,走上了规模化经营之路,有的甚至走向了国际市场。
二是下岗工人出身的私营企业主。下岗工人大多数是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国有企业改制的结果。当然,也不乏不愿意枯守朝九晚五的刻板工作,更不愿意在贫穷中度日如年而主动辞职的工人。他们作为多年被誉为领导阶级地位的工人老大哥,在创业的过程中,除了自己的勤劳与智慧作主要支撑外,都不同程度地受益于政府的政策扶持,受益于政府援手的力量与作用,比如政府先后出台的下岗工人摆夜摊不收各种费,兴办经济实体前三年免税等政策。所以他们表达自己经济利益诉求的渠道与方式,就是理直气壮地享受营业不上税,场地不交费等优厚待遇。随着创业的成功,他们中有的人逐渐被各级政府树为典型,号召成千上万的下岗工人向他们学习。这种示范作用扩散出去以后,在一些相关部门,他们的经济利益愿望不需要经过制度诉求的过程,就可以借助各种成功者形象,非常便捷地实现了。
三是知识分子出身的发明家与白领。改革开放初期,知识分子的经济待遇还没有得到足够改善,当研究导弹的教授收入还不如卖茶叶蛋的大妈收入高时,当连出版一本自己的学术专著还需要自己出钱却囊中羞涩时,知识分子骨子里固有的清高使他们不服这种反差、窘困,但又不可能去向党反映自己的利益要求,以争取缓解经济拮据。于是,在相应政策的鼓励下,大批拥有技术资源、管理资源和社会资源的高学历者便义无反顾地“下海”创业了。知识分子们的这种行为,恰恰契合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对科学发展都非常迫切的需求,这使知识尽快转化成了高新的科研产品、现代的管理成果,不仅提升了企业的市场份额,更使得知识分子依靠自己的智慧直接成了私营企业主,有的甚至变成了中产者乃至资产雄厚者。如果说他们在自己的经济利益上还有什么要求的话,那就是他们利用直接面对媒体亮相的机会,阐述自己对党和政府改革开放政策的热烈拥护和衷心支持,建议国家发展经济的政策最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而不要朝令夕改。
可见,新社会阶层在其成长发展的初期过程中,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注还是比较多的,得到党和政府的政策支持与措施优惠也是比较多的。此时,作为新社会阶层最关注的是自身经济利益的实现,对政治方面则比较淡漠。因此,在初期其表达自身经济利益要求时,表达的渠道与方式是比较单一、比较明朗的,基本上是行动说明一切,且仅局限于经济利益的诉求。
(二)发展中期,注重分担社会责任的重负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繁荣,带来了社会需求多样化的出现,也促使社会公众,尤其是经济实力不断壮大的新社会阶层对自己所享受的公共服务现状,即政府公共服务的产品、能力和水平,都有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在这些要求中,普遍性、基础性、迫切性的公共服务要求,通常是在以党和政府开辟的各种信息征集平台、利益表达渠道反映出来之后得到改善的。而多样化、高层次、奢侈性的社会利益要求,则不是每一项都能在通过制度性渠道提出来时就及时解决的,有的是以各阶层对党和政府某一方面公共服务稀缺感到不满,多次呼吁仍得不到解决,以至于人们质疑是否是在党和政府不作为时,通过新社会阶层主动补缺才得到解决的。
对于公共服务产品本身的属性来说,大体上可以分为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带有规模经济效益的公共产品三类。作为纯公共产品,如国防、社会治安管理、外交、公安、司法、义务教育等,完全是由党和政府承担其发展责任。而准公共服务产品,如科技、高等教育、公益性文化、公共工程等,则是由党和政府与其他投资者(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共同承担。此外,就是由党和政府出面提供的带有规模经济效益的公民消费品服务,如邮政、民航、铁路等。按照这种观点,党和政府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完全包揽社会公共服务的所有领域,很多公共服务领域的社会责任将由公民及社会组织来承担。但是我国的公民社会发育还很不完善,那么公共服务的社会责任承担主体欠缺的空档由谁来填补呢?新社会阶层以其慈善心、责任感,不仅自豪地担当起了丰富公共产品服务、改善公众生活的社会责任,而且新社会阶层在寻求社会利益实现的表达能力与效果上,也远远超过其他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于是,新社会阶层也就自然而然、顺理成章地在某些时候、某些问题上成了各阶层社会利益的代言人。
客观地说,新社会阶层有时作为各阶层社会利益方面的代言人,是以他们的慈善心和责任感为前提的。认可他们所拥有的慈善心,主要是因为他们今天所拥有的经济财富、社会地位,不是通过什么巧取豪夺、坑蒙拐骗等手段而来的,大多是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劳动致富而来的。面对社会公共服务的短缺,他们出于朴实的同情心、关爱心,或集资捐款修桥补路,或慷慨解囊资助失学儿童、贫病家庭,或集资合股开办高档消费场所,分担起了本应完全由党和政府承担、或部分由党和政府承担的公共设施、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责任。肯定他们所拥有的责任感,是因为无论他们自己在致富的道路上创业时有多艰难,一旦成功了,他们就会想着回报家乡,振兴地方。他们一般都不会置家乡的贫穷与落后而不顾,都会通过不同的渠道与方式,来支持乃至扶助家乡的发展。新社会阶层的慈善心、责任感促使他们在融合了本阶层与其他阶层共同的社会利益诉求,填补了政府公共服务空缺的社会责任的同时,也赢得了社会公众对他们的认同与依托。这种认同与依托,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相当一部分社会公众愿意将本阶层社会利益方面的诉求倾诉给新社会阶层,再由新社会阶层的代表向党和政府进行有效的表达。当然,这也就使新社会阶层当中一些精英感悟到适当分担社会责任,有效表达社会公众利益需求,不仅可以赢得较高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而且还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当然,这样他们的积极性就更高,热情就更强烈了。
(三)发展,激发了掌控话语权的欲求
就治理本身而言,是一种公共管理行为,是价值因素较少而技术因素较多的政治行为。民主治理,是国家政治体制在治理体制上的重要内容。我国的民主治理内涵比较丰富,也给新社会阶层参政议政提供了较为广阔的平台。其一,它的基础是公民参与,公民参与程度愈高,民主治理的程度也就愈高。衡量我国公民参与状况最重要的环节是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其二,它最重要的目标是保护和扩大人权和公民权。国家的人权和公民权的实现状况,是民主治理的最终结果。它既体现在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政策中,更体现在政府和公民的实际政治生活中。其三,它的直接后果是合法性,即党和政府权威和政治秩序自觉被公民认可和接受的程度。由此可知,新社会阶层能够参与民主治理,表达利益诉求的程度之深、范围之广,是前所未有、非同一般的,这反映在如重大决策的公众听证和协商,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公民对党和政府的认同等方面。
新社会阶层参与民主治理,表达利益诉求最常见的制度性渠道,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和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及职业自治制度。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的新社会阶层队伍不断壮大,为此,在各级人大、政协换届期间,也不断扩大新社会阶层的安排面,为新社会阶层的民主诉求开辟了更广阔的渠道。队伍的壮大,素质的提高,为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也充分体现了新社会阶层是光荣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政治地位。有了这样的制度性政治安排,新社会阶层代表表达利益诉求,机会更多,也更有效了。但是有时候也不尽然。由于在目前人民代表大会及政治协商会议自身履职过程中,或多或少所存在的局限性、滞后性、表面性,使得新社会阶层代表已不满足于现有的利益表达制度,想方设法欲开辟新的、更有影响力的渠道。
民主治理说到底,体现在政治权力的取得、使用及巩固过程中。我国的民主治理内涵已经决定了新社会阶层可以享有的种种民主治理权力。这一方面提高了政府民主治理的水平,集中了社会公众的不同利益诉求,另一方面也使新社会阶层强烈地意识到了民主治理权力的重要性。当然,新社会阶层代表社会公众进行有效表达,实现利益诉求,也使社会公众对新社会阶层表现出前所未有的信任、依赖与支持。不过,对于民主治理来说,党和政府才是凝聚社会各阶层利益诉求,获得社会各阶层支持的主体。因此,在实施民主治理的过程中,党和政府应该适当听取、采纳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现代民主治理中党不断从全能型政党走向服务型政党的重要趋势。党和政府不应该任由社会上某一个阶层成为各个阶层利益诉求的代言人。因为完全由新社会阶层来表达各个阶层的利益诉求,不仅不客观、不科学、不民主,而且在梳理各阶层利益诉求的过程中,新社会阶层有时难免更多地反映本阶层的利益诉求。毕竟,在目前阶段,从整体上看,新社会阶层具有两重性:他们既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践者、受益者,而当某些人的利益没有得到满足时,又容易对党和政府产生不满情绪;他们既寻求法律保护,而某些成员又存在与法律相悖的行为;他们既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而某些成员却又漠视员工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社会公众的不同利益诉求中,重要的不是由新社会阶层成为代言人,而是要创新利益表达机制,建立合法有效的制度,让不同的阶层都能通过有效的渠道与方式,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进行利益的平等博弈。
总之,当新社会阶层表达其经济利益诉求时,是通过行动来实现的,其结果最主要的是改变了自身命运;当新社会阶层表达其对社会利益的重视时,是以分担社会责任,逐渐成为不同阶层利益代言人的方式进行的,其结果是改善了周围许多人的处境;而当新社会阶层表达其政治利益愿望时,则是逐渐以组织化的方式来表达。尽管其组织带有自发性,组织化程度较低,但是如果持续下去,其影响的将不是一个群体,有可能是整个社会。因此,必须重视建立合理、合法的利益表达机制,从制度层面上规范党和政府的各部门、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的职责,使相应阶层的团体和组织机构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下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利益表达,维护和保障其代表的阶层的权利。
第三节 利益多元化格局中社会阶层变化对党群关系的影响
综观中国共产党九十多年的发展实践,党群关系总体上是健康的,发展的。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四个深刻变化,就是从原来计划经济体制和单位社会体制中利益主体、利益结构的单一化,急剧演变为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利益关系的复杂化、利益矛盾的多样化,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日趋个性化、自主化,这些巨大而深刻变化必然影响到党群关系,党群关系出现了一系列新的严峻复杂的问题和矛盾,党群关系再次走到了历史的十字路口,如何调整与人民群众关系,是我们党面临着的新的挑战和考验。
一、工人阶级的新变化对党群关系的影响
从党的阶级性来看,中国共产党以工人阶级为阶级基础,是党依托的阶级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工人阶级的整体素质普遍提高,对党所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从而进一步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地站稳政治立场,始终与党保持一致,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但工人阶级不断发生的新变化,也对党与工人群众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对党的不满意度增加
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是由其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阶级所决定的。我国的宪法总纲第一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最根本的制度。人民民主专政,既是我国工人阶级获得自身经济解放和政治解放的首要条件,也是我国工人阶级加强自己的主人翁地位,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实现自己历史使命的强大工具。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首要的和根本的就是要切实保障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体现工人阶级的意志,反映工人阶级的诉求;切实保证工人阶级依照宪法和法律,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工人阶级作为一个整体当家做主。
随着利益多元化格局的出现和发展,政府的权力逐渐下放给企业的管理者,不再直接控制社会经济组织的内部管理,不再干预其中的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这使得工人阶级的权力随着政府强权保护的退出而逐渐减弱。特别是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后,实际出资者成为社会经济组织的主人,股东会和董事会成为了权力中心,董事会成为管理者的任命者而不再是由工人选举产生的管理者,工人阶级以主人翁的地位和身份制衡管理者权力的制度失去了经济基础。工人阶级在生产中的地位,决定了其收入分配的水平,特别是在社会就业岗位不足的情况下,工人阶级不仅工资收入较低,而且大批工人下岗、失业。他们与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工资收入差距也逐渐拉大。此外,工人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代表席位也逐渐下降,也降低了他们对政策法规和执法行为的影响力。工人的权力、收入、地位的跌落,使得他们的社会心态也发生了变化,由过去主人翁的自豪感转变为失落感和不公平感,因而产生出对党的不满情绪。
(二)党对工人阶级的思想整合难度加大
社会存在决定着社会意识,利益多元化格局的出现必然使工人阶级的思想价值观念出现多元化的趋向。对于任何一个政党来说,其意识形态必须是一元的,中国共产党就是以共产主义价值观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思想与行动的最高指南的,是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然而现实中的利益和价值观的多样化、复杂化,使工人阶级队伍正遭受着各种非无产阶级世界观、价值观的侵蚀,并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
一是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工人阶级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道德观念多元、多样、多变的特点更加明显,各种社会群体的心理呈现出丰富性和活跃性,引领和整合难度加大。二是随着生活水平提高,特别是年轻一代的工人阶级,已不再满足温饱和养家糊口,而是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需要预期与现实利益取舍相互交织,多种利益诉求和新老矛盾相互交织,带来一些敏感问题,辨别和处理难度加大。三是互联网的广泛普及,新视野、新角度带来的思想观念冲击,以及负面信息、负面舆论和一些糟粕文化的影响,防范和应对的难度加大。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成为年轻工人获取信息的有效途径和进行交流的重要渠道,对工人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正在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感染。境外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发动攻势,使大量负面的、消极的思想文化信息广泛传播,形成了异常复杂和空前激烈的思想碰撞。各种非主流价值观念的存在和扩散,不可避免地冲击和影响着工人阶级的思想观念。四是整个社会经济中的人才流动性不断增强,多元化、多方位地选择就业和生活方式,使得企业特别是普通制造业企业留住职工的难度加大。五是生产经营效益的不稳定性,薪资水平难以大幅度增长,保持和增强职工队伍旺盛的斗志和紧密的凝聚力的难度加大。六是面对市场激烈的竞争,工人阶级越来越关注于自己在激烈竞争中的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能否获得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成为了大多数工人行为选择的价值评判标准。在面对下岗失业、收入差距拉大等现实挫折时,一部分工人对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产生了怀疑和抵触情绪,出现了某种程度的“信仰危机”,进而对党的感情渐趋淡薄,出现了党群关系疏离的迹象。特别是对于工人阶级中的青年一代来说,他们的阶级光荣感、主人翁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大为降低。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工人阶级整体阶级意识弱化,使党对工人阶级思想整合的难度不断增大。
(三)对党维护工人阶级的团结提出了挑战
在计划经济时期,工人阶级的同一性在社会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长久以来,人们仅仅局限于从传统的产业工人来对工人阶级进行理解。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工人阶级的内部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工人阶级内部已不再是单一的结构,而是一个多元化的状态,如管理阶层、知识分子阶层、产业工人阶层、雇佣工人阶层、下岗和半失业阶层等。从当前工人阶级内部的矛盾和冲突来看,大都是由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而引发的。其中,既有经济迅速发展中的利益关系不协调与不公平问题,也有部分职工的基本生活问题还没有得到明显改善的问题。在当前包括因企业改制、城市拆迁等因素所引发的各种矛盾,实质上就是发展和改革中的工人阶级之间的物质利益冲突。同时,我国劳资矛盾开始形成,劳动纠纷大幅度上升。根据劳动保障部提供的数据,1996年全国各级劳动部门接受劳动争议申诉为4万多件,至2003年,达到21万多件,上升了5倍。2008年以后,我国各地各级劳动争议急剧增加。2009年,全国统计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7.47万件。其中,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处理87万件,是上年的93.47%。[255]
从工人阶级内部矛盾的性质和内容上来看,这些冲突不仅表现在经济活动、经济收入、物质生活上,而且也体现在政治权力和政治参与以及精神需求和心理上,亦可概括为物质利益矛盾、政治利益矛盾和精神利益矛盾。其中,物质利益矛盾是最基本的利益矛盾,政治利益矛盾是物质利益矛盾的集中体现,精神利益矛盾反映了物质和政治利益矛盾。这些矛盾从性质上来说虽然属于非对抗性的矛盾。然而在当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多种矛盾彼此交织,国际国内因素相互融合并存和多方面制度“缺失”的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也有可能激化或转化,甚至出现对抗。随着市场经济关系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这些差异和矛盾更加复杂和多样化。从矛盾主体来看,在不同的个体之间、集体之间、阶层之间、群体之间都可能存在利益矛盾,其中,普通工人与企业所有者、社会管理者之间,在岗与下岗之间、高收入与低收入者之间的利益差别和矛盾尤为突出。工人阶级内部出现阶层分化是必然的,阶层之间某些方面的差异性存在也是必然的,它可以激发工人阶级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工人阶级先进性的进一步发展。但是如果差异过大、引导不好,则不仅影响广大工人群众的生产工作积极性,而且会削弱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影响工人阶级的战斗力,从而影响党的执政地位。
二、农民阶级的新变化对党群关系的影响
在中国这样一个农村地区面积极大、农村人口极多、农村发展长期滞后的国家,必须解决好农民问题。农民是党在农村的依靠力量,是国家政权最广泛、最深厚的群众基础。什么时候比较好地调动了农民阶级的积极性,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路就比较好走。改革开放以来,农民阶级的分化打破了农村社会原有的均质性状态,给农村的社会政治关系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农村中的经济精英们在带领农民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农村中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等普通农民阶层,对于促进城乡交流,促进农村商品交换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虽然各阶层农民的组织要素不同、行为方式各异,但他们在农村社会中的功能却不能被替代,于是各阶层农民间便逐渐形成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从而减少了阶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同时,农村阶层的分化促使党对农村政策体系进行了调整和改革,如放宽对城乡流动的限制,允许农民进城务工经商、落户等,从而有利于其在政治发展中保持政治稳定。当然,农村阶级的嬗变打破了原来的均质性状态,使农村的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社会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就业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些变化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对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巩固提出了挑战。
(一)对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巩固提出了挑战
在计划经济时期,人民公社体制下,广大农村实行单一的集体所有制,农民的生活消费品按工分配,农民之间的收入差距非常小。但随着农民阶级的分化,农村在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被彻底打破,贫富差距有了逐渐扩大的趋势。农民由于有了职业的分化,所带来的收入之间的差距也是造成农民之间贫富差距逐渐扩大的重要原因。农民的收入等级结构由于职业的不同而呈现出了金字塔式的结构。私营企业主阶层因为其接受教育多、社会阅历丰富,懂得专业技术和管理,所以他们的收入在农村中最高,居于金字塔的上层;农村个体工商业劳动者阶层因为掌握了较为丰厚的社会资源,所以其收入水平也较高,居于金字塔的中上层;农民工阶层在大城市务工劳作,其收入来源灵活、广泛,所以其收入也比较稳定,居于金字塔的中层;农业劳动者阶层由于仅仅依赖于土地而生存,加之文化水平较低,所以其收入水平也较低,位于金字塔的低层。
如前所述,广大农民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而他们直接面对的是一个农村强势群体。这个农村强势群体是由乡村干部、乡镇企业经营者、私有企业主、粮食收购店、派出所、工商、税务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的。对农村强势群体,从整个社会来看,不算强势群体,但在农村,他们有钱有势,“凌驾”在农民之上。按照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应是农民的自治组织,但村民委员会在现实中往往成为乡镇政权的延伸。乡镇一级政权有着强烈的权力扩张行为且缺乏权力制衡,市场经济的唯利是图和农村的封建残余结合在一起,使得“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少数农村演变成了“为人民币服务”。因此,农民和农村基层政权的冲突时有发生。从近年来发生的多起事件来看,引发冲突的原因不外乎:一是农民负担太重,乡村干部强行收缴。二是乡村干部在土地、山林、鱼塘的承包中,牺牲农民利益,偏向强势群体。三是乡村干部利用集体土地谋取私利。土地本是集体所有,是农民的生存基础。但乡村干部掌握着土地的支配权,容易利用土地发包、土地使用权出售等从中谋取私利。四是乡村干部在处理民事纠纷中偏袒本地强势群体,甚至包庇坏人,压制善良百姓。五是宗族斗争、权力斗争和经济利益的冲突结合在一起,可能引起械斗。六是乡村干部作风恶劣,任意打骂农民。以上六个方面也是防范农村阶层冲突发生的工作重点。农民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和贫富差距逐渐扩大的趋势,势必使一部分农民对党在农村中的方针政策产生怀疑,甚至对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不信任感,从而影响了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稳固。
(二)对农村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产生了影响
农民的政治参与是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标志着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进步和我国政治发展程度的提高。在计划经济时期,整个农民是一个具有单一身份性的群体和阶级,农民享有同样的身份和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没有政治参与的利益动机,因此其政治参与的水平长期停留在“响应政府号召”的被动层次上。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农民阶层日益分化,农民的个体自主意识逐渐复苏,各个阶层的农民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都不同程度地以各种方式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中来。但是随着农民个体意识的觉醒,农民自愿参与政治的程度差异却呈现出逐渐扩大的趋势,表现出政治参与的不平衡性。从目前来看,有相当数量的农民政治参与不能正确利用国家赋予自己的政治权利,习惯于行政越权安排。他们热衷于能带来实利的经济活动,忽视政治生活。部分农民政治参与态度比较消极,对于村务不管不问,对参加农村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表现冷淡,对于村民自治中出现的贿选、干部涂改选票、宗族家族干预选举等违法行为听之任之,对干部的制约监督不到位,参与目标也仅仅停留在经济层面。
由于受自身素质的限制,农民政治参与的效能感偏低,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民政治参与的内容范围窄、层次低。农民处于社会权力底层,多数政治参与集中在不属于国家政权结构的农村,却无法涉足乡镇以上层次的政治参与。二是农民政治参与形式单一、渠道不畅。农民政治参与主要是县乡人民代表选举和村级换届选举。三是农民政治参与能力不高。由于文化水平有限,农民的政治参与往往只能停留在选举上。农民的政治参与行为组织化程度不高,就难以在政府及其他利益集团的决策中产生影响,导致其政治活动目标难以实现。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政治参与的质量。目前,农民的利益表达大多是以个人和小团体形式进行的,而通过组织或协会等参与政治的很少,即使有人试图借助组织或协会参与政治,也由于农民利益诉求不同而很难达成一致的政治要求。农民之间出现的政治参与水平不平衡性将直接对农村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产生影响:一方面,使基层党组织不能全面、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农民的愿望和诉求,从而影响到党在农村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行;另一方面,农民政治参与的愿望得不到满足,势必会产生出挫折感,进而使一部分农民对基本制度心生怨言,甚至对党和国家失去信任和信心。
(三)党在农村的思想政治工作难度增加
所谓价值取向,是指人们根据一定的价值观念,从价值的角度来决定自己的价值选择和价值实施过程的一系列要素的总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民作为一个阶级,其价值取向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或稳定性,即只承认集体主体的合法性,忽略了个人价值取向的选择。这种一元化的价值取向,忽视了个体的创造力,使个体逐渐失去了奋斗、进取的精神和毅力。[256]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元化的利益格局被打破,农民的价值取向也相应逐渐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多元化的价值取向虽然有利于人们解放思想、拓宽视野、更新观念,如现在既有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也有常年外出打工或者就近在一些企业打工的农民工,他们虽然在身份上还是农民,但是经常居住地和工作场所在极具市场气息的企业工厂,在观念上已经基本接受市场模式的理念和城市的生活方式,已经不是完全的“村民”,在利益诉求和思想上既具有农村内容又具有一些具有城市、市场观念的需求。这就使得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既有传统意义上的群众工作内容,也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问题、新亮点。但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同甚至相反的价值观念也会大量涌现,致使各种思想观念相互碰撞与冲突频发。
党员干部与群众之间本是鱼与水的关系,思想一致、感情融洽。但是一些干部工作作风粗暴,简单的一刀切的工作方式伤害了群众的朴实情感,引起了群众误解。尤其是一些困难群众因家庭负担过重而产生抵触情绪,因收益少而存在失衡心理,导致干群关系不是在交流中缩小距离,而是在实践中扩大分歧,久之,则产生对抗心理,给干部与群众之间增加了障碍和难度。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不断前进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有了增强,但群众的道德素质却没有水涨船高,反而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部分的道德滑坡现象。一些群众很懂得用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曲解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的含义。但是不习惯也不愿用法律和道德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如有些人只顾追求自己的个人私利,却全然不顾他人、集体和社会的利益;在追求自我实现时,只讲自我解放,而不讲对社会的责任;在追求目标上,只讲个人的幸福与享乐,而不顾他人的幸福与安定……在这种情况下,党如何引导各个阶层的农民对价值的合理诉求,以化解价值取向多元化给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带来的潜在影响,这是党在农村的思想政治工作亟待破解的难题。
(四)对党的政治认同出现了危机
政治认同,是指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所产生的一种感情和意识上的归属感。政治认同与农民的政治信仰直接密切相关,农民是否有坚定的政治信仰,直接对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产生影响。党在革命战争时期,领导着包括广大农民在内的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的压迫,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又制定出了改革开放的新政策,使广大中国人民逐步摆脱了贫困,向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上坚实地迈进。从总体上可以说,绝大多数农民对党有着深厚的感情。但是由于政治认同是一个人的主观反映,处于不同经济状况、不同阶层地位的农民必然会产生出不同的政治态度。
从目前来看,农民代表在国家权力机构中所占的比例小,能够发出的声音弱,因而农民的利益要求就很难得到充分有效的表达。并且在政治实践中人们也常常会看到这种情况,那就是一些地方的人大代表往往成为一种政治荣誉和政治安排,并不能或者是不愿去真正地代表民意。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在现实中大多数敢于担当社会责任的人大代表,他们关心农民疾苦,并为农民弱势群体的利益代言,但从总体上来说,很少有农民在诉求利益时去找人大代表反映,因为他们知道即使找了也不管用。虽然从理论上讲,农民可以用自己手中的选票来选举那些能够代表自己利益并具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人作为自己的代表,但是对于农民个体来说,试图通过这一民意表达机制来充分表达自身的意愿却不容乐观。信访制度是农民利益的重要表达渠道,然而由于信访制度本身有着设计和运作的缺陷,它还不能有效承载农民利益表达的需要。由于农民上访反映的问题往往又是与地方政府有关,或者很可能构成对地方政府不当利益的威胁,于是一些地方政府往往视上访者为“刁民”,对上访者进行拦截、收买、欺骗、强制遣送,甚至高压迫害。其结果是逐步消解了底层民众对基层信访机构的信任,下层利益诉求无从上达。这就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降低了党在农民心中的地位和政治认同。
三、知识分子阶层的新变化对党群关系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党对知识分子政策的实施实现了历史性的转变,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大政方针指引下,党制定的贯彻落实知识分子的政策彻底解决了知识分子的后顾之忧,凝聚了知识分子的力量。特别是随着知识分子生活待遇的改善,进一步增强了知识分子对党组织的信任感和对所在单位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也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知识分子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热情,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他们以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潜心于社会体制和具体制度改革理论的探索,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奠定了科学的认识基础和实践指导;他们走出“象牙塔”,积极投身于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把自己的知识成果直接转化为商品,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雄厚的技术创新原动力,从而推动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然而我们在看到知识分子阶层变化积极方面的同时,也必须要看到其变化对党群关系所产生的消极影响,从总体上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对党管人才战略实施的影响
人才问题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当今世界,无论是企业与企业、地区与地区、还是国家与国家的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因此,各级党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始终坚持党管人才的重要原则,努力培养造就各类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大力提升国家核心竞争能力和综合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证。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人才发展方式有了很大程度的转变,但依然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人才发展方式顽固地体现出粗放型特征,追求规模扩张、忽视内涵发展,重引进、轻培养,长期以来处于低层次的外延扩张状态。知识分子在社会流动中呈现出单向性的趋向,即相对于流出一方来说是有出无进或出多进少,而相对于流入一方来说,则是有进无出或进多出少。这种单向式流动的结果必然使人才拥堵和人才奇缺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现象共存于同一社会的不同行业、地区和单位。而且当前我国知识分子的社会流动呈迅猛式,而不是平缓式,即单位时间内的流量过大、流速过快、其造成的结果是不仅流出一方由于人才顿失而工作受损,而且流入一方因人才猛增而出现新的人才积压和浪费现象,从而给党的人才战略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对我们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更新观念,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才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在坚持党管人才的前提下,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市场观念,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配置人才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做到事得其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各地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开放观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吸引和使用人才。在此基础上,不断推动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把人才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对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感到怀疑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对知识分子政策的引领下,广大知识分子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收入有了大幅度的增长,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分配制度的改革也从总体上消除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平均主义“大锅饭”,逐步形成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激活了知识分子投身于改革和发展的积极性。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当知识分子进入到市场以后,评判他的价值标准主要是看他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创造的经济效益越高,相应地,他的经济收入就越高,经济效益和经济收入之间构成正比关系。由此,那些进入市场并能适应市场需求的知识分子,一般都获得了比较丰厚的经济收入;而那些进入市场后不能适应市场需求,或因各种原因远离甚至不能进入市场的知识分子,他们的经济收入就相对较低,致使知识分子阶层内部的收入差距呈现出扩大的趋势。
从地区情况来看,城市的知识分子收入高于农村的知识分子收入,大城市的知识分子收入高于中小城市的知识分子收入,沿海地区的知识分子收入高于内陆地区知识分子的收入。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优秀知识分子“东南风”的现象中看出端倪。从职业的分化来看,从事高新科技产业、信息产业、金融贸易产业等的知识分子直接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从中获得了经济利益,个人收入丰厚起来。相比之下,从事基础学科、社会学科、教育和文化工作的知识分子,收入提高则较慢,收入水平也比较低,造成了不同行业的知识分子的收入有很大差距。再从所有制的角度来看,国家机关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知识分子的经济收入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在非公有制企业,有的知识分子既有劳动收入的一面,又有按资本分配,获取剩余价值的一面;有的知识分子既有经济管理中付出劳动的报酬,又有机会收入和风险收入。知识分子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状况,导致一些知识分子产生出强烈的被剥夺感,进而使其对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感到怀疑,逐渐失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热情与积极性。
四、新社会阶层的崛起对党群关系的影响
新社会阶层既是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立的产物,促进了社会主体重新组合的状态的形成,同时这种状态一旦形成,又反过来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积极参与者和有力推动者,证明了改革路向的正确性和可行性。他们之中绝大部分人力图维持这一方向并延续这一进程。与此同时,新阶层的形成也为党群关系的和谐发展增添了许多变数。研究表明: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化与重组、新社会阶层的出现是社会结构转型和发展的结果,其存在和发展具有深刻的历史合理性。首先,它推动了社会结构从身份到契约,由刚性到弹性的转变。这种变化的总趋势与世界现代化过程中社会结构演变的趋势具有一致性。新社会阶层的涌现不断推动着社会结构走向开放,变得富有弹性,使其更富有活力同时又更具有持久的社会稳定功能。其次,它促进了民主和法治建设的进程。在多元化的利益主体的基础上将产生出潜在的多元化的政治利益主体,从而为进一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再次,新社会阶层具有一定的社会“激励”和“示范”乃至引导功能。在社会阶层分化过程中,各阶层在权力、财富、声望各方面的不平等状态,会给社会个体留下深刻的印象。社会结构转型为各阶层提供了重塑的机会,社会资源的再分配,政治利益以及政治态度的重新定位成为个人身份变动的最大原动力。人们都期望通过自身的努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借以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社会结构的分化与重组,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也暴露出社会分化加剧,各阶层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政治利益日渐出现明显反差,是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非常重要的原因。
(一)党群关系在经济层面的影响
新社会阶层成为经济市场化和产业结构合理化的主导力量之一。新阶层是中国市场化改革中获益较多亦较为成功的群体,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的“发迹史”就是经济改革的成功史,他们是经济改革的形象代言人和市场经济的“弄潮儿”,他们的成功,提升了全民族的市场经济意识。这些新兴阶层尽智尽力,有力地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尤其是他们在政策不到位时,敢于突破僵硬体制的羁束,灵活地培育市场新生代,自觉不自觉地大大加速了市场经济的拓延和前进。当前,这些社会精英们,熟谙市场规则,在已基本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的前提下,力促法律法规到位,成为市场经济深化发展的推动者和引导者。同样,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这些新兴阶层也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最早正是个体户经营突破了原国有国营一统天下的独霸局面,当前私营经济、乡镇混合经济作为中国最充满活力的经济成分,在沿海发达地区表现得相当抢眼,对当地经济起了重要的拉动作用。在我国施行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格局中,它们逐渐做大,以其特有的力量进一步促使这一格局合理变动。
有些学者认为,在改革中获利的那部分人已经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原定模式改革的深化将触动甚至减损他们的利益,他们对党的经济改革政策,要么持观望态度,要么力图抵制,甚至影响原定改革路向,全面深化改革的前景堪忧。而持反对意见的则认为这种观点有很大的偏颇性。不可否认,自改革开放以来,确实有一部分人利用“双轨制”钻法律空子发财致富,成为所谓“权贵资本”“裙带资本”“寻租经济”“黑色经济”的占有者、获利者,还有一些“不落空”阶层,共同构成所谓的“暴富阶层”的主体,他们日渐保守甚至没落,竭力维护既得利益。新社会阶层的主流虽然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既得利益者,但大多是通过合法手段发挥聪明才智所得、通过市场竞争获益,对党的改革发展政策一贯持赞同态度。或许他们中有些人对政治改革会因各自立场的差异,存有一些歧见,但他们对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态度是一致的,是经济改革的动力而非阻力。再者,新社会阶层本身是松散的、变动的,并非完整的既定群体,在市场中锐意进取、敢于创新的主流新社会阶层必将继续努力推进改革进程,完善中国的市场机制的建构,并同时完成自身的发展与完善。
(二)党群关系在政治层面的影响
首先,新社会阶层的出现,使我国基本认同民主多样合理的发展态势,有利于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从而成为我国建设现代化民主国家的有利条件。大部分新阶层脱胎于原有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与此相适应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在他们的人生成长和事业发展的过程中,受行政效率低下、行政干涉过多、官僚专权独断,尤其是双轨制下不透明的“黑箱操作”之苦。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说是要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但这种要求是一种内在的无声诉求。而正是新阶层把这种无声的诉求转变成现实的强大声音。
其次,有助于推进中国法制建设。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没有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市场经济是难以正常运作的。在市场经济中摸爬滚打获得成功的新社会阶层人士,深知此理。不可否认,新社会阶层中有少数人是钻法律法规不健全的空子发财致富,甚至成为暴富阶层,但是大部分勤劳守法的新阶层在市场经济日渐深入的进程中,却感到法治滞后对其事业的不良影响。地方保护、行政垄断、政府权力膨胀所致的行政非法干预、行政官员操纵下的“黑箱操作”、制假贩假的泛滥、中介服务组织的行业败坏等因法律约束力不到位所生成的丑恶现象,使大部分新兴阶层身受其害。新兴阶层在政治身份上基本属于“体制外”人士,对中国法制的关键——依法行政要求极为强烈,非常欢迎政务公开,增加经济决策透明度,行政法治化。中国法制建设近年来取得的长足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新兴阶层的呼声。随着新兴阶层整体社会地位的提高,他们对中国法制建设将会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最后,新兴社会阶层经济实力的增强和阶层规模的扩大,进一步促进了其政治参与意识的成熟,他们从保护和追求自身的利益出发,尤其关心党和国家有关新兴阶层的政策。同时,他们也非常希望能够广泛地参与到政治领域中表达出自己的政治诉求,通过自己的活动影响并推动政治系统决策过程。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研究室曾对私有企业主的政治参与意识进行过一次调查,他们对240名私营企业主抽样调查的结果是,私营企业主积极要求参加中国共产党,已有共产党员48人,还有63人迫切要求参加,二者加起来占总数的46%。还有一批人积极要求参加民主党派。私营企业主对政治安排要求迫切,对担任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工商联执委兴趣很浓。为什么参政意识这么强烈呢?调查表明,22%左右的答卷是因为经济实力增强后,在政治上寻找靠山,为了有说话的地方;20%左右是因为寻找发表意见、保护自身权益的渠道;20%左右是因为担任某种职务,对客户来说也是一种荣誉。[257]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商会中虽然都有新社会阶层的代表,但由于比例太小,不足以为他们反映利益诉求、畅说心声提供充分的政治舞台。因此,党必须进一步扩大新兴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渠道,以创造出和谐共处的政治局面,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三)党群关系在其他层面的影响
首先,竞争是新社会阶层所信奉的人生和事业法则,竞争意识是现代社会得以存续、发展的重要心理基础。成功的新社会阶层大都是通过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成功的,这将对我国社会思想文化产生深远的影响。深植于大部分新社会阶层心中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必将随着新社会阶层的成功和社会竞争的激烈化、规范化而发扬光大,成为社会思想文化的重要主旨。此外,新社会阶层还为社会主义思想文化提供了其他积极、健康的合理成分,如求实、进取、敬业精神。而且新兴阶层的主体对外来的先进文化能以宽阔的胸襟,积极主动地吸纳、消化并融合到中国本土文化中,如把国外的管理理念和中华管理文化“中西合璧”形成诸多成功的企业管理模式,为中国社会主义新型文化建设提供了一定的动力。
其次,合理的社会分层与流动是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和保障。改革开放前那种僵化的以身份制为核心的刚性社会结构,使整个社会活力大打折扣。新社会阶层的出现到目前为止尚不能说是合理社会分层结构的形成,但它至少打破了原来僵化的“二元三分”模式,为合理的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创造了基础性条件。
最后,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不少人热心参与如“希望工程”“光彩事业”等扶贫支农事业,还有不少人在大灾大难面前主动捐资赈灾,在支持党的社会公益事业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总之,新社会阶层是劳动者而不是资本家,虽然他们许多属于脑力劳动者。他们凭知识与智慧发家致富的同时,也为社会创造着巨大的财富,与社会其他阶层一样,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依靠的对象。他们对社会的影响,积极面大过消极面,这一点是必须充分肯定的。因此,党必须正视这些影响,根据发展变化的新情况,及时调整路线、方针、政策,以保持党同社会各阶级阶层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