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新时代: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索-民主法治建设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厉行法治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根本要求

    姜伟[24]

    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历代领导人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论述最为全面、最为系统也最为深刻。习近平总书记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战略、法治实践为基础,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性质方向、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形成了主题鲜明、思想丰富、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厉行法治”是习近平总书记法治重要论述中具有原创性、时代性、实践性的重要观点。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厉行法治重要论述中所蕴含的丰富内涵,对于凝聚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法治共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法治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不同场合、根据不同语境、针对不同对象多次使用“厉行法治”一语。据公开文献统计,习近平总书记在相关重要讲话中曾8次强调“厉行法治”,第一次是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主持起草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全会《决定》)中两处使用“厉行法治”。

    厉行法治是事关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习近平总书记总结古今中外法治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25]的重要论断,并进一步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26]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厉行法治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厉行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指出:“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27]并进一步说明,“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28]在推进厉行法治的实践中,须臾不能脱离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厉行法治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所做的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强调“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厉行法治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可以说,不坚持厉行法治,就不可能实现全面依法治国。

    厉行法治是依法治权的治本之策。针对权力腐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29]“如果法治的堤坝被冲破了,权力的滥用就会像洪水一样成灾。”[30]厉行法治就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厉行法治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是行使国家公权力的骨干力量,领导干部是否依法办事,直接关系法治建设的成效。“事实证明,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31]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32]“领导干部要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33]厉行法治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品质,也是重要的政治责任。“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34]

    厉行法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面依法治国既要抓住“关键少数”,也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35]全会《决定》要求“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厉行法治是治军带兵的铁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36]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军高级干部“必须厉行法治、从严治军”。[37]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南京军区机关时强调,“厉行法治、严肃军纪,是治军带兵的铁律,也是建设强大军队的基本规律。”[38]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种语境强调厉行法治,涵盖治党治国治军各个领域,指向多元,本质相通,既阐述了坚持法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说明了加快法治建设的坚定性和紧迫性,还指明了推进法治的主要抓手和关键环节。厉行法治是习近平总书记极具代表性的重要观点,我们必须依托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厉行法治观点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

    二 厉行法治的实践属性

    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显著特征。马克思指出,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党的十九大报告做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战略部署,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主题。针对依法治国进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法治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客观规律,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行动指南。

    厉行法治强调我国法治建设的特殊性。厉行法治也有旗帜和方向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全会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39]由基本国情所决定,我国的法治发展道路本质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道路。不能用西方的法治模式、法律体系、法律学说衡量、评价我国的法治成就。“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40]

    厉行法治突出建立法治秩序的实践性。法治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实践是法治生命力的源泉。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已经明确,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务之急是将中央的法治要求转化为全社会的法治实践。良法善治的社会秩序只有在厉行法治实践的推动下才能形成。法治建设重在实践。全面依法治国有认识问题也有理念问题,但主要是实践问题。法治,不奉行就无以彰显其公正。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宣示法治的权威,人民群众才能在切身体验中感知法治的温暖和正义的力量。古人说:“非知之难,行之惟难。”知行合一,贵在行动。提出依法治国的理念、方针固然重要,制定出台法律法规也很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通过严格执法把理念、法律转变为活生生的社会实践,形成现实的法治秩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执法是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现实生活中活的法律的关键环节,执法人员必须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41]

    厉行法治指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必要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坚持厉行法治,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做出的重大抉择。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单一制国家,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的必由之路。只有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才能为国家治理体系注入良法的基本价值,为国家治理能力提供善治的执行机制。良法施之,善治方成。只有厉行法治,法律得到实施,把“纸面上的法”真正转化为“行动中的法”,才能确保国家统一、政令畅通,才能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厉行法治凸显法治中国建设的革命性。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我国封建社会历史比较长,历经几千年的特权思想、人情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法律问题往往被权力异化、人情软化。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直面一些领域、有的地方存在的法治不彰问题。特权思想必须克服,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必须改变。全面依法治国就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和历史过程。加强法治不仅是我们党执政方式的变革,也是公务人员履职方式的变革,更是全社会成员生活方式的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决破除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42]实行法治实质是整个社会个人交际规则、行为方式的根本性改变。我们要努力摒弃与法治精神相悖的思想观念,改变错误的思维定式和行为方式,改变凡事都去拉关系、托人情、找门子,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确立一种全新的社会态度和生活方式,形成法治秩序新常态。

    厉行法治宣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坚定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法治建设的宏伟目标、战略部署和改革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擘画的“新两步走”发展战略,也对法治建设目标提出更高的要求。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是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的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在抓法治建设上喊口号、练虚功、摆花架,只是叶公好龙,并不真抓实干,短时间内可能看不出什么大的危害,一旦问题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后果就是灾难性的。”[43]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所有领导干部都要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44]厉行法治要求我们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紧扣时代的实践要求,采取有效的改革举措,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擘画的法治蓝图、做出的战略部署,保持一抓到底的执着精神,树立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决心,依靠全党全国人民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推进,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三 厉行法治的基本要求

    如果仅从字面含义理解,厉行法治就是指严格执行法治。如果将厉行法治置于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的重要论述中考察,厉行法治包含必须实行法治、全面推进法治、严格执行法治、加快建设法治、不懈坚持法治、始终坚守法治等多重含义。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的重要论述赋予了厉行法治的实践路径、实践内容和实践要求,表明我们党全面依法治国的自觉性、坚定性和紧迫性。

    厉行法治要求坚定不移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坚定不移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45]我国走向法治化是不可逆转的时代趋势。实践证明,要解决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把依法治国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厉行法治需要破解两个突出问题: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固有的封建特权思想。法治就是权力之治,就是规范公权力、约束公权力。二是人情模糊规范的旧传统。法治是规则之治,具有公共性和统一性,应以法律规则为基准,遵守规则、运用规则、执行规则,不得因个人好恶而破坏规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厉行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厉行法治要求全面建设法治中国。习近平总书记谋划了我国法治发展战略,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就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中央确定的法治建设战略部署,涵盖治党治国治军、改革发展稳定每个领域和各个环节,没有法外之地,更没有法外之人。如果一个方面或环节出现短板,都会影响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每个党员、每个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执法司法人员都应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全力以赴坚持厉行法治。

    厉行法治要求雷厉风行实行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46]“全党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善作善成的作风,扎扎实实把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47]“要加快建设包括宪法实施和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48]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到2035年“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法治建设目标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厉行法治就是要只争朝夕、雷厉风行地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各项要求。

    厉行法治要求持之以恒推进法治。厉行法治贵在有恒,治须有常,推进法治要驰而不息,善始善终。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全党要“增强狠抓落实本领,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勇于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法治,“为者常成,行者常至”[49]。只有知难而进、笃勤笃行,不断增强全党全国人民不懈坚持法治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才能取得良法善治的实效。

    厉行法治要求刚直不阿坚守法治。是否信仰法治、能否坚守法治必须经受权力压力、利益冲突、人情干扰等考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守法治的论述主要针对三类人员,一是领导干部,“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领导干部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50]二是执法司法人员,“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法不阿贵,绳不挠曲。’这就是法治精神的真谛。如果不信仰法治,没有坚守法治的定力,面对权势、金钱、人情、关系,是抵不住诱惑、抗不住干扰的。”[51]执法司法人员是法律的守护者和捍卫者,应该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在面对权势、金钱、人情、关系等干扰时,能站稳脚跟,挺直脊梁,依据事实、服从法律,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三是人民群众,“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52]

    厉行法治要求不折不扣执行法律。严格执行法治是保证国家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基本要求,也是厉行法治的本意。依法治国方为大治,严格执法才是真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以后,有法可依问题基本解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问题凸显出来。目前执法不严格、执法不文明、执法不公正、执法不廉洁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坏法律的统一性和公正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我国法治建设方针已经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调整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体现了良法善治、厉行法治的实践要求。厉行法治的重点就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53]。严格执法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实践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论述非常系统,指明“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54]。

    严格执法必须有法必依。国无法不立,法不严无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55]严格执法是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有效手段。执行法律应当没有例外,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对违法犯罪行为都要依法追究,决不允许搞“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和“选择执法”。“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56]只有将违法行为毫无例外地依法追责,才能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示范。严格执法就要防止“破窗效应”、杜绝“下不为例”。“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无论是因为‘法盲’导致违纪违法,还是故意违规违法,都要受到追究,否则就会形成‘破窗效应’。”[57]法要责众,以儆效尤。事实证明,“法不责众”所产生的“蝴蝶效应”,将会加剧破坏法治生态。坚持严格执法,只要违法一律严肃追究,不放过任何一个违法者,不给机会主义者开口子,不给跟风从众者留路子,不以任何理由搞法外网开一面。“面对众者皆墨,是不是法不责众,下不为例?不!法要责众,以戒今后!”[58]

    严格执法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属性。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任何人违反宪法法律都要受到追究,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59]“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60]“对各级领导干部,不管什么人,不管涉及谁,只要违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允许出现执法和司法的‘空挡’”。[61]严格统一执法既要反对特权,又要禁止歧视。“政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政法机关对老百姓不理不睬,而对有钱有势的人却高看一眼,那就没有什么社会公平正义可言了。”[62]

    严格执法必须文明公正执法。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格文明公正执法是一个整体,要全面贯彻。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要强调,严格执法也要强调,不能畸轻畸重。如果不严格执法,执法司法公信力也难以建立起来。”[63]要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切忌简单粗暴执法,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过程中严格执法,彰显正义。不公正、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必然影响执法公信力,甚至可能陷入“说什么都不信,怎么干都不行”的“塔西陀陷阱”。公平正义是严格执法的价值追求。法治不是抽象的,公平正义都是具体的。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体会源于对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实际感受。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政法机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64]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即全部案件的公正,才能证明国家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严格执法绝不允许选择性的公正。“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65]

    严格执法必须遵循法治程序。统一的程序决定了法治与人治的基本区别。国家公务人员是执法者,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守法律、重程序,这是法治的第一位要求。”[66]法治正是通过公正、公开的程序规范、监督和限制公权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公开的法治程序,人民群众才能看得见、可感受公平正义。“现在,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这种现象不改变,依法治国就难以真正落实。”[67]不遵循法治程序就是损害法律制度的权威。法治程序展示的是决策过程、执法过程的正当性,具有法律的规范性和强制性。所以,“我们要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68]

    党的十九大报告做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重大判断。实践证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增量主要表现在法治领域,更加凸显厉行法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法治的重要论述指向明确、思想深刻、要求具体,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战略部署明确了根本要求和基本思路。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厉行法治丰富内涵,在“厉”字上着真力,在“行”字上做实功,矢志不渝地信仰法治、严格公正地执行法治、无一例外地遵守法治、身体力行地推进法治,争当厉行法治的引领者、示范者、践行者、推动者,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懈奋斗!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

    [5]《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

    [6]《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而奋斗》,《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7日第1版。

    [7]习近平:《领导干部要警醒起来行动起来 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党建》2015年第3期。

    [8]《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5日第1版。

    [9]《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 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日报》2018年1月6日第1版。

    [10]《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11](唐)王勃:《上刘右相书》。

    [12]《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10月9日第2版。

    [1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

    [14]《从人民中汲取治国理政的智慧和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同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共商国是全纪实》,《人民日报》2017年3月15日第1版。

    中国政党制度:伟大的政治创造

    尚勋武[69]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发出了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各民主党派热切响应,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中国政党制度即将应运而生。

    一 中国人民的要求孕育了中国政党制度

    “人民的要求”是毛泽东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开篇提出并回答的问题。

    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由封建社会成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从太平天国运动到五四运动再到抗日战争,中华大地风雨飘摇、民不聊生!中国人民一直在寻求实现民族统一独立、国家民主强盛、人民生活自由幸福之路。

    以1905年8月20日孙中山先生创建中国同盟会为起点,历经了民国初年多党制模仿的失败、国民党一党专政的破产、国共两党的合作与破裂,实践证明,多党制、一党制、两党制这些旧式政党制度无法带领中国走出苦难深渊,是不适合中国国情、无法在中国生长发展的。

    早在国民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在《国民党右派分离的原因及其对于革命前途的影响》一文中提出了建立“一个革命民众合作统治的国家”的思想;1940年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再次提出:现在所要建立的只能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他说,这种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一方面和旧形式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另一方面也和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在一定历史时期中所采取的国家形式,只能是第三种形式,这就是所谓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即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

    毛泽东说,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实质上是新民主主义政权理论的具体体现。紧接着,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在向中共七大做政治报告时,掷地有声、开宗明义地指出,我们主张在彻底地打败日本侵略者之后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中国人民配合同盟军打败日本侵略者的时机,已经迫近,但是中国现在仍然不团结。急需把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的代表人物团结在一起,成立民主的临时的联合政府,走团结和民主的路线,打败侵略者,建设新中国。

    从新民主主义政权理论初探,到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实质,再到明确提出“成立联合政府”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国家制度,一个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理论雏型基本形成。

    二 中国革命创造了中国政党制度

    1947年10月10日“解放全中国”的号角吹起!毛泽东说,中国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要胜利,没有一个包括全民族绝大多数人口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是不可能的。不但如此,这个统一战线还必须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的领导下。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的领导,任何革命统一战线也是不能胜利的。

    1948年4月30日,由毛泽东亲笔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发布。号召全国人民为着人民的解放、建立新中国而共同奋斗。其中第5条写道: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爱国的正义的党派、团体、必须要团结起来!而且,团结了起来!

    口号一经发布,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立即联名响应,通电说:南京反动政府,窃权卖国,史无前例…乃读中国共产党“五一”劳动节号召第五项,密合人民时势至要求,事关民族前途,至为重要。这个通电表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公开、自觉地接受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地踏上了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的新道路。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电联名响应,表明各方政治力量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达成共识。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宣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成立,正式成为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共同创立的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初步确立。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正当不少民主党派认为自己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开始功成身退、自行解散的时候,周恩来强调: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中是有贡献的,不论民盟还是其他民主党派都应该继续存在下去。各个民主党派,不论名称叫什么,仍然是政党,都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不能用英、美政党的标准来衡量他们,他们是从中国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从而,民主党派保留了下来。1949~1956年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民主党派所代表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已经发生了变化,“民主党派是否有必要存在下去”的问题再次被提出来了。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做了明确的回答: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还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在中国共产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的方针。到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多党合作方针的确立,标志着生长于中国土壤中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模式已正式构建起来,标志着各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得到明确。

    纵观中国政党制度从萌芽到产生的历史,从辛亥革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前,中国各民主党派有政党之名,并无政党之实;而从1948年各民主党派响应中共中央“五一口号”,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共同建设新中国,各民主党派才有了政党之实、参政之实。

    三 改革开放发展了中国政党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1989年,中共中央制定并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首次提出了参政党概念。从国家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建设的高度,对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多党合作中的地位给予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明确了民主党派的政党利益实现方式为“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而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执政党和参政党概念的提出,为一个全新的中国政党制度提供了理论工具,对世界政党制度提供了新的路径。

    2005年中国中央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 5号文件),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进一步完善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等七个方面,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上述两个文件对促进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这些都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指导工作的意见,还没有上升到党内法规层面。

    四 习近平新时代新型政党制度重要论述的形成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习近平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时隔不久,2013年2月6日,在出席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新老领导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的迎新春座谈会上,习近平指出,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进一步丰富和明确了新时代民主党派的性质和定位。2015年9月22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下文简称《条例》)正式颁布。《条例》定义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其中,“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是新增加的民主党派职能。《条例》指出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规定了政党协商的主要内容、政党协商主要形式,并要求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政党协商。《条例》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内容、方式和程序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条例》的这些规定,使中国政党制度实现了内容实体和程序法定的结合统一,实现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2016年1月29日习近平在党外代表人士迎新春座谈会上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的伟大政治创造。在2018年2月6日的座谈会上,习近平进一步阐述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和政党关系,指出“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党制度,不仅厚植于中国土壤,还有着独特的“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标签。它创造了一种崭新的政党制度模式,实现了集中领导和发扬民主、有序参与和充满活力的有机统一。它还创造了崭新的政党关系,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共同应对前进中的各种困难和考验,体现了集中社会各界的智慧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它开创了崭新的执政方式,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广泛参与国家政治和社会事务,帮助共产党掌好权、执好政。

    他在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民盟、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侨联界委员联组会上进一步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

    “伟大政治创造”和“新型政党制度”的论断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站在新时代国际政治视角高度对国际政党制度体系比较研究的重大理论思考,是解决世界各种类型政党制度面临难题的中国方案,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40多年发展历程,中国迅速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显著提高,人们生活极大改善,中华民族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朝气蓬勃,“厉害了,我的国”就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声音。这一切成绩的取得从根本上讲,就是中国人民找到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这条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的设计者、领导者就是中国共产党,而中国的政党制度是这条道路成功的最重要的制度优势。

    纵观中国政党制度从建立到完善,是在腥风血雨的革命斗争实践中孕育,是在各种政治力量不断较量中形成共识而奠基落地,在革命和建设初期搭建基本框架,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洪流中发展和不断完善。这个伟大的创造,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践的毛泽东思想指引的基础上的。今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完善法规、通过完善议事规程、通过对民主党派一次次的新春寄语,展现了习近平对中国政党制度深入思考的理论创新,形成了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完善中国政党制度的伟大贡献!将对世界政党制度体系产生深远影响。

    “五一口号”自发布之日到今天已经整整70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我们今天纪念这个事件,梳理中国政党制度从构想到落地到逐步完善的过程,回顾70年来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就是要坚定“四个自信”,特别是制度自信,从而自觉地坚定“跟着共产党走,才是在正道上行”的初心,自觉地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不忘合作初心、弘扬优良传统,大力加强五大能力建设,自觉投身到坚持好、发展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的征程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主要参考文献

    [1]《毛泽东著作选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

    [2]《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 14号)。

    [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 5号文件)。

    [4]《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5年9月23日,。

    [5]新华社评论员:《不忘合作初心 凝聚奋斗力量》,新华网,2017年3月5日,。

    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思想 坚持、发展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

    綦远方[70]

    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民盟、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侨联界委员联组讨论时发表重要讲话,对中国政党制度做出重要论断,首次提出了“新型政党制度”的概念,阐明了中国的政治运转特点和政治逻辑,彰显出高度的理论自觉和坚定的制度自信,为新时代进一步坚持、发展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指明了方向。

    一 全面理解“新型政党制度”重要论断的理论来源

    任何政治制度的产生都离不开特定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政治条件。“新型政党制度”构建的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新型政党关系模式以及领导和执政方式,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与中国文化传统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1.“新型政党制度”根植于中国深厚的文化土壤

    中华民族5000多年的文明,孕育了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不仅包含“每大事辙以咨访”的协商思想、“和而不同”的和合文化精神和价值理念,而且不乏“庭议”“纳谏”等协商制度实践,这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文化源头,也是中国政治文明与西方政治文明的显著区别。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政党制度“符合中华民族一贯倡导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传统文化”,“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71]

    2.“新型政党制度”与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理论一脉相承

    早在1848年,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指出:“共产党人到处都努力争取全世界的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调”[72]。几十年后,在中国共产党人的艰辛探索和不懈努力实践中,逐渐形成了统一战线理论。从两次国共合作,到《八一宣言》的发表,再到瓦窑堡会议的决议,统一战线为中华民族的救亡图存做出了重大贡献,成为我们党取得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就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结合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由此形成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新型政党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总结

    自辛亥革命后,中国曾先后试行过多种政党制度,但都没有成功。直到1948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发布“五一口号”,得到了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爱国侨胞的积极响应。历史的教训让中国人民认识到,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社会主义必须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从此,各民主党派和一切革命的同盟者都自觉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踏上了协商建国的光辉征程,一种不同于世界任何国家的、全新的政党制度在中国诞生。经过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近70年的实践,“新型政党制度”不断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真正价值,愈发展现出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共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4.“新型政党制度”是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必然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同时,世界不同政治发展道路之间相互竞争博弈日趋激烈。在新的起点上,习近平总书记把我国政党制度置于世界政党政治发展的背景下进行诠释,提出“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论断,对于我们坚定制度自信,凝聚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化解各种风险和挑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特殊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 准确把握“新型政党制度”的内涵和实质

    “新型政党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我国政治格局稳定的重要制度保证。

    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新型政党制度”的最本质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73]。在我国各政党间的关系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处于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74],这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历史充分证明,在当代中国,除了中国共产党,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能够担负起中华民族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使命。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搞好政党协商,需要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努力。民主党派在提高政党协商水平中担负着重要责任,但中国共产党担负着首要责任。”[75]

    2.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新型政党制度”的根本立场

    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是“人民主权”,人民是一切政治权力的来源和基础。在人类历史上,只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第一次把国家的一切权力交由人民掌握。从制度上确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中国共产党对人民历史主体地位予以充分尊重的根本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行人民民主,就是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保证人民依法有效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76]“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求我们在治国理政时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商量”。[77]“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78]坚持历史唯物主义人民主体地位的立场,是“新型政党制度”与旧式政党制度或西方政党制度的根本区别。

    3. 实现人民幸福、民族复兴是实行“新型政党制度”的根本目的

    中国共产党不忘团结合作初心,坚持不懈地推进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不断发展更广泛、更真实、更有效的民主,生动实践着“新型政党制度”的核心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他亲自看望民主党派代表,并每年多次主持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加强沟通,增进共识。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4. 人民政协是实行“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渠道和组织形式

    人民政协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在协商民主方面有深厚的历史传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完整的组织体系。从国家政治制度的层面来看,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国家现代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人民政协自身来看,人民政协代表性强,联系面广,是统一战线组织,是协商民主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围绕着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及有关统一战线的重要问题在政协进行专门协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系统性和规范性。

    三 认真领会“新型政党制度”的鲜明特征和独特优势

    “新型政党制度”体现着中国创造和中国智慧,以其鲜明的特征和独特的优势书写了人类政治文明的中国贡献。

    1. 体现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广泛性、持久性

    为人民谋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既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特征,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共同的价值追求。马克思说:“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是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79]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80]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新型政党制度下民主主体的广泛性,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各民主党派则代表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二者在根本利益上是完全一致的;真实性体现在具有较为完整的协商民主实践,人民不仅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而且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直接参与的权利,人民当家作主实实在在地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这是一切旧制度所无法比拟的,也是世界其他政党制度所不曾有的;持久性体现在具有较为完整的制度程序,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方式推进协商民主建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更加牢靠,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长盛不衰。

    2. 体现团结协作的监督性、紧密性、稳固性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长期合作,是建立在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之上的,是经过历史的考验而稳固和有效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模式和互相监督的党际关系,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既保持一致性又体现多样性,是广泛民主与高度集中的有机统一。与“一党制”相比,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能够使中国共产党随时听到来自党外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从而形成更为完善的政策和廉洁保障机制,有效保持政权稳固;与“两党制”或“多党制”相比,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配合,能够统筹协调社会各种力量之间的关系,既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又照顾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汇集起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共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各个政党、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多党轮流执政、党争纷沓、相互倾轧的弊端。”[81]党的十八大以来,各民主党派中央向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报送书面意见建议共496件,其中410件得到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如推进京津冀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应对区域灰霾污染、调整“十三五”期间GDP增速、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等许多建议得到采纳,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82]。

    3. 体现决策施政的科学性、高效性、连续性

    中国共产党代表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除了人民的利益和民族的利益外,没有任何其他特殊的利益。因此,中国共产党坚持协商就要真协商,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从而实现决策结果科学高效、决策执行连续一贯。这既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传统,也是长期与其他政党协商的重要经验。党和国家在确立重大方针政策、开展重大事务前,通过多种形式与各民主党派进行协商,各民主党派从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已形成了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囿于阶级利益、党派利益、区域利益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从而导致的社会撕裂和动荡的弊端”[8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或委托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通报会达百余次。其中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或出席的达20多次,当面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和建议[84]。今年全国“两会”前夕,人民网推出了“2018两会调查”征集活动,有420多万的网民参与互动,真实地表达诉求。在全国各地,“先听听群众的意见”“请政协提出决策建议”,已成为党委政府决策的必经程序、必要模式。“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逐渐成为中国社会的共识,“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集中力量办大事,在中国真正变为现实。

    四 坚定不移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我国新型政党制度

    “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着才知道”,习近平总书记就发展道路作的这一形象比喻,透露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自信。踏上新征程,肩负新使命,“我们要认真总结70年来多党合作的重要经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把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85]。

    1.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新型政党制度”始终保持正确方向

    中外历史的经验和教训都告诫我们:能够带领人民走向辉煌,创造更美好的生活,重要的不是政党的数量,而是政党体系和制度的力量,是政党关系的适应性。实践证明,我国的政党体系和政治运行机制最适合我国的国情。我们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毫不动摇,用这一坚强有力的政治力量来掌舵。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中共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做到这一点,就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决不偏移,用这一科学理论来领航。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各项工作的总纲,准确把握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在事关道路、制度、旗帜、方向等根本问题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步调。

    2. 巩固多党合作思想政治基础,充分显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

    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多党合作思想政治基础更加巩固,新型政党关系更加密切,制度框架更加完善,影响更加广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为进一步激励和发挥各民主党派的优势,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共同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我们要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自觉抵制和反对一切违背、损害和削弱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言行,用共同理想、共同目标和共同价值观凝聚共同意志,不断增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要深刻理解“新型政党制度”对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创造性运用、对中华传统文化营养的汲取、对资本主义政党制度的扬弃和超越,继承多党合作的优良传统,发挥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坚定不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要强化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共同为推动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3.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用,搭建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平台

    人民政协肩负着落实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充分发挥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不断创新协商形式,完善协商程序,积极营造求真务实的良好协商环境和氛围,让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愿讲话、敢讲话、讲真话。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好协商原则,立足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决策部署需要解决的问题,积极引导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的政协委员开展调查研究,为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各展其才、建言献策。要发挥统战功能,开阔统战视野,以“新型政党制度”为保障,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经常性联系,与他们多交朋友、交挚友、交诤友,把更多的人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使海内外中华儿女都能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主要参考文献

    [1]《坚持多党合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团结奋斗》,《人民日报》2018年3月5日第1版。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

    [3]《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

    [5]《多党合作的新思想新实践——综述中共十八大以来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一)》,《团结报》2017年9月26日第1版。

    [6]《纪念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七十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人民日报》2018年4月29日第1版。

    习近平法治重要论述学习体会

    刘炤[86]

    习近平法治重要论述是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所进行的重大理论创新,对于我们在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一 习近平法治重要论述的理论来源和历史地位

    1. 理论来源

    (1)习近平法治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与法学说的继承与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习近平法治重要论述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与法学说的继承与发展。习总书记强调,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这些论述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定好了位,指明了方向。

    (2)习近平法治重要论述传承了中华法律文化的精华。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传统法律文化也曾经十分辉煌,其中部分思想观点到今天也仍然非常有启发意义。我们要有文化自信,就是要意识到中华传统法律文化里面有一些精华应该汲取。习总书记中国传统文化功底非常深厚,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的有关论述中常常引经据典。如在论述法治问题重要性时引用《韩非子》:“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若则国弱。”在论述法律实施的重要性时引用商鞅变法中徙木立信的故事。在论述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时引用《淮南子》:“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这些闪光的传统法律思想,都是习近平法治重要论述的源头活水。

    (3)习近平法治重要论述汲取了世界法治文明精髓。一方面,我们要增强“四个自信”,对于西方法治理念不能盲目照抄照搬,对错误的思潮还要旗帜鲜明地予以批驳;另一方面,对于世界法治文明合理的成分,我们要坚持批判地吸收。习近平法治重要论述汲取了世界法治文明的精髓,为我所用,丰富了社会主义的法治理论。如,习总书记在论述司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意义时,曾经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的话:“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2. 历史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历史上第一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召开了中央全会,并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进行了许多具有开创性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习近平法治重要论述是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行动指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我们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重要论述的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把它作为我们各项工作的指引,并自觉地坚持和发展这一重要论述。

    二 习近平法治重要论述的基本内涵

    习近平法治重要论述博取百家之长,思想深刻、内涵丰富。以下仅从几个主要的方面概述习近平法治重要论述的基本内涵。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方面,我们建设的法治体系、法治国家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要始终不断地对“三权分立”、西方式的“宪政”等错误思潮保持警惕,自觉斗争。另一方面,又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人治,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践踏法律的特权。

    (2)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当然也包括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习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绝不是要虚化、弱化甚至动摇、否定党的领导,而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这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领导的重大举措。

    (3)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法律制度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问题,与党和国家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同时,随着形势的变化,法律体系也不可能一成不变、一劳永逸。新时代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完善立法体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律体系和法治体系一字之差,含义有很大不同。法律体系是一个制度体系,法治体系则含义更广,更加强调法律实施,确保法律在实践中贯彻执行。当前,我们已经总体上解决了无法可依的问题,接下来,在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的同时,更要保证法律的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

    (5)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则是对各级行政机关的基本要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依法执政不是削弱党的执政地位,相反是在依法治国新的时代条件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依法执政体现在政府工作中,就是要依法行政。只有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恪守法律、依法办事,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才能落到实处。

    (6)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是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起着统领作用。建设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决定了我们必须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前提和重要保障,如果政府的行政行为都不能依照法律,我们就不能奢望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法治社会无从谈起。建设法治社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法治必须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不能允许有法治涵盖不到的地方。将整个社会生活都纳入法治的轨道,才能真正地建设法治国家。

    (7)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与德治在国家治理中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习总书记十分重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2012年12月9日,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历史上的法治和德治进行了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习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立法、执法、司法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

    (8)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的政治保障。只有把党建设好,国家才能治理好。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经过近一个世纪的探索,已经形成了一套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使管党治党有规可依。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因为法律是公民遵循的行为底线,而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更严格,党员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违反党纪就要受到纪律审查,接受组织处理。要与时俱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

    三 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重要论述

    习近平法治重要论述深刻、系统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根本性问题,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坚持习近平法治重要论述,更重要的是要把它落实到行动上,用于指导我们的实践。下面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谈几点认识。

    1. 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一是从政治上要加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领实践。不能因为埋头于业务工作、事务性工作而忽视了政治学习。对于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要学懂、弄通,吃透精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二是从业务上要勇于担当,完成好中央交办的任务。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要加快推进与改革相关的立法,对于中央下达的立法任务,要尽最大的力气完成好。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清理工作是当前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做好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清理工作。三是从组织上要抓好党建,建设政治坚定、能打硬仗的战斗堡垒。要建立健全基层党的组织,确保把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出来。特别是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特殊时期,尤其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

    2. 贯彻实施好宪法

    习总书记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宪法进行了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范,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宪法保障。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更加坚定地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3.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立法活动是国家重要政治活动,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要提高立法质量,就必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科学立法,其核心在于立法要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立法不能由人的主观好恶来决定,不能被部门利益所影响,也不能从国外照抄照搬,而是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努力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深入细致地做好调查研究,发现问题的根源,找到解决的方案。民主立法,其核心在于立法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依法立法首先是依宪立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所有立法都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要依照立法法来开展立法活动。严格依法立法可以确保立法权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是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保障。

    4.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习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当前我们实现了总体有法可依,但一些法律规定在实践中执行得还并不好,部分领域执法不严的问题突出,还需要进一步严格执法。与此同时,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乱执法等问题也还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不同程度存在着。《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出了统筹安排,要求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这对于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罗志虎[87]

    党的十九大最重要的思想成果和伟大贡献是明确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从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的伟大飞跃。它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么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次伟大飞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它博大精深,凝聚着习近平总书记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科学探索。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的新思想是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遵循,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政协理论的创新发展,是开创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的行动指南。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关于人民政协的新思想,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点。

    一 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早在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会议代表全国各族人民意志,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选举产生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自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人民政协为新中国的成立做出了重大贡献。

    实践表明,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必须旗帜鲜明地讲政治。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才赢得了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胜利,中国人民才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跨域,并由此开启了走向民族复兴的伟大新时代。新中国的开国领袖毛泽东同志曾明确说过,没有知识分子的参加,革命的胜利是不可能的。对知识分子,中共中央在政治上指引,道义上声援,学术上鼓励,生活上关心,危难时解救。据史料记载,中国共产党在抗战初期、“皖南事变”后、香港被日寇占领后,设法营救了大批文化界人士和民主人士,他们由衷地表示:这是真正的肝胆相照,生死与共。从1938年5月到1945年12月,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举行的各种形式的聚会有120次之多。著名民主人士黄炎培老先生在日记中曾写道,共产党领袖对民主党派的态度是:以诚相待、思想见面;患难与共、真诚合作。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和爱国民主党派的休戚与共是历史的选择,是救亡图存和富国强民的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事业,习近平总书记曾先后多次就政协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做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先后对人民政协工作做出一系列战略部署和制度安排,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体统一领导。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民政协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与此同时,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也要不断增强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思想、理论、情感认同,要着眼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在事关道路、制度、旗帜、方向等根本问题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步调,充分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确保人民政协事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开拓新局面、再创新辉煌。

    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个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在这一思想理论体系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占据着特殊重要的地位。它既融会贯通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融会贯通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八个明确”和“十四条基本方略”中,是统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目标。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人民”是出现了203次的高频词,这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的重要地位。

    人民政协作为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个庄严的名称,从建立初始其性质和作用就有清楚的界定:以人民为中心。对政协工作者来说,深入学习领会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义之一就是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号召全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同样,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也是人民政协的初心和使命。当民族存亡成为压倒一切的首要问题,民主党派响应中国共产党的武装抗日倡议,以各种形式提出了抗日救国的主张并积极参加到救亡图存的民族解放洪流中去;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人民政协与执政党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建立起了共和国最初的工业、农业现代化建设体系;在改革开放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历史新征程中,人民政协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作为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汇集了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巨大包容性,始终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民生改善作为重要的着力点,抓住民生领域重要问题资政建言,协助党和政府破解民生难题,增进人民福祉,做到人民政协为人民。实践表明,政协委员和各级政协组织,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参与者和实践者,只有心中有人民,手上为人民,才能正确地行使好民主权利、做好履职工作,才能无愧于这个伟大时代所赋予人民政协的崇高责任。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是对人民的负责,又是对制度的尊重。我们要着眼于我国社会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着眼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善于发现人民群众当前最迫切最渴望与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时代需求;着眼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决策部署需要解决的问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三大攻坚战;着眼于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把人民群众的智慧转化为人民政协履职建言的宝贵财富,把人民的意见建议带到党委政府的决策中来,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参与、表达、监督”四权,从而更好地把人民的主体地位,特别是民主权利落实在各项工作中,为人民政协履职注入不竭动力。在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伟大进程中,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人民政协事业是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在履行职能过程中,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其中是应有之义,也是人民政协工作始终充满生机活力的源泉所在。

    三 切实发挥好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作用

    作为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既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当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要求,继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我国协商民主的定位、制度规范、基本要求和渠道内容等做了明确的阐释,第一次较为系统地描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蓝图。2014年,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纪念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和新阐释,进一步明确和深化了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基本遵循。2015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全面总结了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立足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实际,对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做出了总体安排和顶层设计。随后,我国协商民主的具体制度安排也相继出台,如《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党政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等,这表明,一个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框架正在逐步形成。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对协商民主做了明确的描述,他指出,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作用,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应该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级的。因此,必须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

    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关键要正确认识国际形势新变化以及舆论和各种社会思潮的影响,正确认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对自身权力和利益的表达诉求进一步迫切,对自我能力发挥和价值的追求呈现出更加积极的态势。这就对人民政协做好协商民主工作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例如,如何提高协商的广泛性和实效性?如何在已有的制度框架内嵌入协商民主的制度要求?如何建立一个有助于决策者发现问题、获取信息、化解矛盾、增进共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参与、表达、监督权利的协商平台?如何尽快提高提案质量让人民群众的呼声转化为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如何良性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何更好地在国际国内重大问题上传播协商理念、运用协商技巧、完善协商制度?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需要我们在协商民主的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解决。

    四 切实加强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要“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并明确要求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这四种能力,是人民政协履职最重要最关键的能力,务必要抓紧抓好。

    着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核心是要牢固树立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政协工作的理念。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政协工作必须紧密围绕当前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始终把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努力做全面小康的建设者、全面深化改革的推动者、全面依法治国的促进者、全面从严治党的践行者。在新时代保持和发扬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与党同心同德荣辱与共,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

    着力提高调查研究能力。调查研究是党的基本工作方法和思维方法。早在1930年5月,毛泽东同志在《反对本本主义》中就提出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著名论断。在此后长期的革命和斗争实践中,调查研究不仅成为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要思想来源。时隔半个多世纪,习近平总书记重提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其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不言而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重视调查研究,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做好领导工作的重要传家宝。同样,调查研究也是新时期做好政协工作的基本方法。政协委员、各级政协组织,要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议题,坚持求真务实,要察实情、说实话、谏实言,坚决摒弃作风漂浮、浮光掠影、闭门造车、避重就轻、人云亦云的提案、建议、反馈,以无愧于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

    着力提高联系群众能力。以人民为中心,密切联系群众是政协工作的本质要求。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各个界别、不同党派、群众中的独特优势,每一个政协工作者,都要做好三个角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讲员,反映社情民意的传递员,化解社会矛盾的调解员;要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和黏合剂的作用,带着群众立场、群众语言、群众感情、群众思维去工作,让人民政协的“人民性”绽放出新的时代风采。

    着力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曾经说: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据此,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新时期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任务,确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推动人民政协性质和作用载入宪法。从那时起,合作共事的能力就成为人民政协的一项基本能力。尤其当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难啃的硬骨头和利益纠葛凸显,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政协如何发挥凝聚共识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对政协合作共事能力的要求也更为紧迫。各级政协组织应注重加强协商民主能力建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协调发展的工作,紧密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依章履职,要做的工作多,内容十分广泛,任务也很繁重,在工作方法上必须注意区别轻重缓急,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最终形成全面推进的局面。而“四大能力”体现了人民政协工作的特点规律,是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的工作标准与具体要求。

    主要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

    [2]邓小平:《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

    [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7。

    [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新华网,2016年11月2日,。

    [5]《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网,2016年7月2日,。

    [6]《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网,2014年9月22日,。[7]《习近平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新华网,2018年3月20日,。

    [8]《习近平在纪念周恩来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新华网,2018年3月1日,。

    [9]《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10]《俞正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闭幕会上的讲话》,新华网,2017年3月13日,。

    [11]汪洋:《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国政协》2018年第六期。

    [12]《汪洋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新华网,2018年3月15日,。

    [13]张作祖:《新时期人民政协概论》,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

    深刻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思想 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刘以安[88]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并做出重要部署,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前进方向。深刻认识与把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特征、时代价值和深刻内涵,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作用,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特征

    从民主的普遍性来看,马克思认为,民主政治是一切国家形式的最终归宿。民主是人类永恒不变的追求,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就是不断探寻更优民主模式的过程,只有实现真正的民主,人类才能获得彻底解放。马克思把人类理想社会描述为“自由人的联合体”。从民主的功能性来看,民主可以分为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两种重要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89]从民主的阶级性来看,在阶级社会里,民主具有鲜明阶级性。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坚持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实质是资产阶级的统治,是少数人的民主,两者有着根本性的本质区别。

    1. 西方政治语境中的协商民主的概念缘起

    随着社会发展的多元化,竞争性选举民主越来越不足以全面有效地解决社会资源、信息资源分配不均以及由此所造成的公共事务参与过程中的不平等问题。针对这些缺陷,20世纪八九十年代,西方一些学者提出并阐发了协商民主理论。1980年,美国学者约瑟夫·毕塞特在《协商民主:共和政府的多数原则》一文中首次提出“协商民主”的概念,直到美国哲学家与政治理论家约翰·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1993),德国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尤尔根·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1981)、《在事实与规范之间》(1994)等著作,对协商民主的主要观点进行了系统论述,为协商民主提供了理论之源,从而使协商民主理论开始形成影响。其产生的社会政治背景,源自西方选举民主所产生的政治和文化困境,面对一次性选举与经常性公共问题决策权力与义务不匹配问题,旨在寻找一种在制度层面上的“矫正或替代”方式,在思想层面上的“共识达成”手段。究其本质而言,西方协商民主是在多党制政治架构下,个人权利至上的原则上,进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博弈、权力配置与利益分配的一种竞争范式。协商的本质是博弈,目的是为应对代议制民主的困境所采取的一种修补措施,而不是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安排。

    2. 协商民主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发展由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90]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的政党,马克思主义历来不主张抽象的民主,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说道:“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91]同样,民主也是伴随历史发展进程的产物,新中国在没有建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前,就是以政治协商的方式共商新中国成立大计,体现了以协商为特征的新民主主义议事精神。中国人民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就是我国协商民主的标志性成果。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后,于当年12月毛泽东在《关于政协的性质和任务的谈话提纲》中还强调指出,“有了人大,并不妨碍我们成立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的领导人物一起来协商新中国的大事非常重要。”[92]这篇谈话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存在与发展定下了基调。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协商民主无论是内容制度还是方法载体都得到了全面的丰富和发展,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93]从而使协商民主从一种民主形式上升为一种制度安排,正式形成了我国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形式相辅相成的格局,构成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四梁八柱”之一。以人大作为选举民主的基本形式、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国家政治架构不断明晰。这是我们党在民主政治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中取得的最新成果,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在中国实践中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特征

    我国协商民主与西方协商民主的本质区别,其重要标志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搞好政党协商,需要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努力,民主党派在提高政党协商水平中担负着重要责任,但中国共产党担负着首要责任,因为我们是执政党,应该更加自觉地做到虚怀若谷、集思广益。”[94]与西方政治语境中的协商民主,更多是停留在学界的理论探讨和局部的实证研究相比,我国的协商民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做出了整体的而不是局部的制度设计与安排。正式写进党代会报告,并做出了明确部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在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方略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95]充分凸显了协商民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战略地位。二是搭建了人民政协这一重要协商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为一体,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96]三是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领域中进行了成功的实践。我国的协商民主不仅有顶层的政治制度设计,而且有广泛的基层社会实践,全国政协创建双周协商座谈会制度,已成为政协协商民主的经常性平台和重要品牌,全国各地也开展广泛的协商民主的实践探索,涌现出了许多具体的实践形式,如浙江温岭民主恳谈会等一批成功经验。真正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应该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某一级的,因此,必须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97]。这一体系呈现出五个方面的重要特征。

    (1)协商主体多元性。协商民主的主体是“人民内部各方面”,具有多元主体的特征,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98]人民政协作为协商的专门机构,协商民主是以界别团体为载体,委员个人为代表参与协商,兼具界别团体与委员个人的双重性质,既保持了界别团体的代议性特征,又体现了公民直接参与的民主本质。

    (2)协商内容广泛性。我国协商民主是贯穿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领域与全过程的,具有协商内容广泛的特征。通过多种形式的协商,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批评和监督,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可以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可以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99]

    (3)协商体系完整性。把“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作为我国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协商体系的完整性,并拓展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基层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智库等的协商渠道”。[100]

    (4)协商方式灵活性。坚持一切从实际效果出发,采取既程序规范又灵活多样的协商方式,“建立健全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等多种协商方式,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101]协商的本真意义是平等、真诚、理性、务实,而不是对抗、敷衍、强制、激进。“坚持商以求同、协以成事,弘扬民主精神,践行协商理念,营造良好氛围,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102]有助于营造理性协商氛围,促进共识达成的效果。

    (5)协商目的人民性。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做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103],中国共产党人没有自身的利益,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初心,也是最终目的。

    二 深刻理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时代价值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反映了我国政治制度、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蕴含着中华民族的优秀历史文化传统,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协商民主的价值更加凸显、内涵不断丰富、作用日渐突出,需要我们从“三个维度”上加以理解和把握。

    1. 在文化维度上,协商民主是我国传统文化精髓的继承发展——体现在“五个源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论自觉、文化自信是一个民族进步的力量,价值先进、思想解放是一个社会活力的来源。”[104]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正是从深厚的文化积淀中获取了自信力量,从“人本”“人贵”的价值理念中汲取了活力源泉。以人为本的思想最早起源于中国,“和合”文化更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和合”文化形成与发展源远流长,“和”“合”二字最早出现于甲骨文,到春秋时期,“和合”二字开始并用,而构成“和合”文化的范畴,儒家思想则将其作为人文精神的精髓,《论语·学而》中的“礼之用,和为贵”,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价值标准,进而积淀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内核和传承基因。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确立“人本思想”的国家。《尚书·多方》中的“天惟时求民主”,是最早体现“以人为本”思想的。《孝经》记载:“天地之性,人为贵”,也体现了以人为贵的思想。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是中华文化的根本精神和本质特征。“人本思想”体现在政治价值主体上是以人为本,“和合文化”体现在政治价值目标上是和谐统一。制度背景是文化,协商民主契合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承接了“人本思想”“和合文化”的传统精髓,实现了“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当代价值,体现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代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伟大政治智慧。正是习近平总书记所阐述的“五个源自”:我国的协商民主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105]

    2. 在政治维度上,协商民主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创造——表现为“三重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106]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促进和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无论是选举民主还是协商民主,都需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程度,没有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就没有政治民主。正如马克思在《黑格尔哲学批判》中写道,“正如同不是宗教创造人而是人创造宗教一样,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107]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108]这段文字中,民主协商是新增的,这表明协商民主的不可或缺性。因此,发展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已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样才能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制度保证,在政治维度上体现着“三重价值”:彰显了民主本质,坚守了为民初心,完善了制度体系。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两种重要形式和有机整体,既解决了选举民主的结果选择,又解决了协商民主的过程协同,还更好地实现了全社会“共识达成、力量整合”的目的。从而能够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更好地被社会各阶层群众广泛理解和普遍认同,并转化为价值观念上的共识和行动方式上的自觉,凝聚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3. 在社会维度上,协商民主是维护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发挥着“四种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109]协商民主是寻求多元利益主体、不同社会阶层的社会共识,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的有效的方法。2015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协调联动机制,稳步开展基层协商,更好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随着社会价值取向多元化、生活方式多样化、组织形式网络化的特征日益凸显,各种思想观念的激荡、各种利益诉求的交织、各种社会矛盾的冲突,使公民政治参与的意识不断提高,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愿望日益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解决问题的治本之道靠制度,协商民主制度具有它的时代价值,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能够发挥“四种作用”:公共理性的清醒剂,协商对话的大平台,群体冲突的减压阀,社会和谐的稳定器。之所以有这样的作用,是因为协商民主的逻辑基础是公共理性,主要方式是平等对话,运作机制是构建共识,根本目的是社会和谐。协商民主的独特作用,能够夯实全民公共理性的制度基础,熨平利益冲突的阶层裂痕,涵养协商包容的人文情怀,巩固好社会和谐的崭新局面。

    三 不断完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实现方式

    制度核心是政治,制度背景是文化,制度成熟靠实践。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新时代特征为历史方位,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不断探索与完善协商民主的实现方式。不仅要吃透理论层面的问题,还要从操作层面去解决问题,以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实际为切入点,开展具有明确的指向性的实践和探索,让协商民主更好进入党政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商以求同、协以成事,以此带动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 必须凸显“智库”本色,当好党和政府的资政顾问

    “政协不是权力机关,参政不行政、建言不决策、监督不强制,主要通过协商发挥作用。这种作用不是靠说了算,而是靠说得对。”[110]这是对政协协商民主的最佳诠释。要实现这一目标定位,关键是要打造好中国特色“智库”,凸显智慧政协功能,发挥人才密集优势,坚持“少而精、专而深、准而实、活而新”的工作原则,在“专业、精准、深刻、管用”这八个字上下功夫,重质量、出精品、求实效,以协商民主的“言值”提升政协组织的价值。今年,我们将紧扣创新名城建设,重点就打造营商环境优化的支撑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构建新兴产业高峰的关键举措三项重点议题组织协商议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参透问题实质,点燃思想火花,挖掘智慧源泉,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睿智之言、立正确之论、献管用之策。

    2. 必须提高协商能力,匹配政协协商民主的时代要求

    以学为先,是做到一切工作的前提。开展协商民主首要的就是要抓好学习,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不断提高协商技术和协商能力。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对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开展协商民主的政治站位,把握好协商民主的原则、要义、方法,不断提高政协各界别参与协商的责任意识,增强组织协商的能力水平,努力成为协商理论的“专家”、协商政策的“行家”、协商工作的“能手”。要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对协商民主理论的研究和挖掘,更加全面地了解并把握协商民主理论,在把握规律性基础上开展实践;要加强对新宪法和新章程的把握和理解,进一步完善以宪法和章程为核心的人民政协履职制度体系建设,为协商民主的创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 必须加强实践探索,创造性地开展政协协商民主工作

    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人民政协发挥作用开辟了广阔前景;大批有情怀、有能力的各方人才汇聚政协,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良好基础。[111]加强协商实践,完善协商程序。把握时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和完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协商方式,在协商中进一步细化内容、界定范围、规范程序,把协商程序与党委会议事规则、政府决策程序更好地衔接起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在实质上将协商纳入党委政府的决策程序。创新协商形式,扩大社会影响。建立协商公示和公告制度,把协商议题进行事前公示,努力使协商在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广泛参与下进行,从而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愿,充分汇集社会各界群众的智慧。建立诸如听证会、恳谈会、议事会等例会形式,不断完善民意表达机制,使各种利益诉求通过协商能够渠道畅通地反映至党委政府,为决策的制定、执行、评估提供民主依据和参考。培育协商精神,营造协商环境。树立求真务实的协商态度,形成愿讲话、敢讲话、讲真话的民主氛围,充分保障协商主客体的平等对话权利,充分保障协商过程中客体的知情权、参与权、自主权、表达权,积极引导并促进协商各方增进理解、扩大共识、互相接纳,通过改善协商的过程与质量,提高协商的有效性。

    4. 必须搭建有效平台,推动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常态化、多元化、公开化

    公民有序参与协商的实现,是推动协商民主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在广纳群言、广集民智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选择。突出常态化协商,实现各方面力量的协同共进。规范协商平台,致力于整体布局,形成一套既符合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公民参与有序化要求,又适应于国家民主政治进程的程序架构,并实现公民有序参与协商的常态化发展。突出多元化协商,推动专家议政与大众民主相结合。在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中各界专业人士作用的同时,积极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和大众延伸,更好地聆听基层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呼声和反映,不断完善民意吸纳表达机制,为扩大社会多元利益主体的政治参与提供制度载体。突出公开化协商,推动各界群众的广泛参与。扩大协商民主的开放度,邀请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列席政协例会,进行平等协商对话;邀请专家学者参加专题协商活动,征求他们的专业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议事进社区”等活动,为普通百姓发表意见建议搭建平台。

    当前,推动协商民主业已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高度重视,各级各地积极探索,广大群众十分期待。通过各级各地党委与政协共同努力和不断实践,一定能为政协更好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提供有益经验,进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做出新时代的贡献。

    主要参考文献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

    [2]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

    [3]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

    [4]毛泽东:《关于政协的性质和任务的谈话提纲》,《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四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

    [5]《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7。

    [6]《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

    [7]俞正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国政协》2018年第六期。

    [8]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党建》2018年第五期。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81页。

    [10]汪洋:《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国政协》2018年第六期。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政协贡献

    周春艳[112]

    中国进入新时代,发展开启新局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一 划时代的重大理论创新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又一次与时俱进。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的总章程,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贯彻党章和宪法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当务之急与重大政治任务。

    (一)既一脉相承又独具特色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载入宪法是一个大事件,深得人心,代表民意,反映民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遵循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弘扬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它是中国的原始创造,中华民族的原始创新,中国人民的原始创举,中国共产党的原始初创。这一思想的主要作者是习近平总书记。这一科学理论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是21世纪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

    这一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马克思的基本原理,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认识现实和看待问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学好用好《共产党宣言》等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原原本本学,熟读精思、学深悟透,熟练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共产党人要把读马克思主义经典、悟马克思主义原理当作一种生活习惯、一种精神追求,用经典涵养正气、淬炼思想、升华境界、指导实践。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这一思想与毛泽东思想一脉相承。马克思主义理论,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实践的理论、应用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是毛泽东首次提出的一个重大的理论命题,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对中国革命和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就是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就是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推进马克思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新形势下,深入研究毛泽东思想,对于深化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上高度一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这一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一脉相承。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视察时明确要求高举改革开放的大旗,明确我们开放的大门只能越开越大,绝不会关闭。我国改革开放的脚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更加坚定,更加矫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植根于我国实践的现实,面对当前的矛盾问题,深刻回答了我们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完成什么使命、担负什么责任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我们的宝贵财富和智慧结晶,我们要十分珍惜和充分领会。

    (二)既是行动指南又闪烁真理光芒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时代孕育的结果,是在回应和解答时代课题过程中形成的。可以说,没有十八大以来伟大实践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变革,就没有新思想的创立和诞生。这一重大理论成果具有伟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世界意义。

    理论因其科学而具有穿透力,思想因其丰富而充满解释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涵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是一个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

    深刻领会这一科学理论体系的丰富内涵,把握“四梁八柱”,抓住精髓要义,理解一系列独创性的思想理论观点,弄通它们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准确掌握这个理论体系内容的全面性和丰富性、结构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真正做到融会贯通、悟其真谛。

    主题主线是大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犹如一根红线,贯穿全部理论和实践探索的辉煌历程。

    “8个明确”立支柱。是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每一个都很重要,点明了总任务、总布局和主要矛盾,要真正做到观其全貌、提纲挈领、举要驭繁。

    基本方略筑根基。搞懂“是什么”,读懂“怎么办”。牢记“14个坚持”的基本方略,每一个都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是思想化为行动的导航仪、路线图、方法论。“8个明确”和“14个坚持”缺一不可、相辅相成,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体内容,必须贯通起来把握。

    这一科学理论体系博大精深,好比一棵参天大树,扎根沃土、主干遒劲、枝繁叶茂。仔细领悟、反复研之,我们深深地感受到蕴藏其中的真理力量和思想光芒。

    (三)既要根本遵循又要全面落实

    “8个明确”“14个坚持”两者融为一体,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战略与战术相结合的理论特色,为我们从纷繁复杂的事物表象中把准脉搏、掌握规律,不断提高攻坚克难、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方法论指引。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强大的解释力、创造力、凝聚力,激励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朝着共同的目标昂扬奋进,成为人们心中永远的“主心骨”“定盘星”。实践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只有这一思想,而没有别的什么思想,能够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问题。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植根中国大地、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气派的科学理论,是顺应时代要求、倾听人民心声、遵循执政规律的科学理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要准确把握其历史地位、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更要科学把握其理论渊源和发展脉络,更加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

    理论创新定航标,理论武装起新潮。当前全国上下学习热情高涨,处处都能感受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浓厚氛围。在如火如荼的学习中,这一科学理论正日益深入人心,转化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真学真懂是真信真用的前提。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载体,抓好这一“关键少数”的学习,从而带动全党全社会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发扬学到底、悟到位的精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深刻认识这一思想在理论上的突破创新、在实践上的科学指导作用,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真正领会好科学体系、精神实质、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 新时代吹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锋号

    党的十九大高瞻远瞩地擘画了到21世纪中叶之前我国发展的战略安排,为今后30多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规划了路线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吹响了伟大复兴的冲锋号,激励全体人民朝着伟大目标奋勇前进。

    小康,是千百年来中国人民梦寐以求的社会理想。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向历史和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是我们党建党以来不懈追求的奋斗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一座里程碑。

    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来访的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提出,中国现代化所要达到的是“小康社会”目标。小康是介于温饱和富裕之间的一个生活发展阶段。不仅要从生活水平的角度来理解,还应把小康社会作为一个更加具有理论内涵的新概念,是一个体现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新概念。其发展目标包括人民生活目标、经济发展目标、政治发展目标和社会发展目标等方面的内容。所以,小康社会是一个经济发展、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生活殷实、人民安居乐业和综合国力强盛的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社会发展阶段。

    历史上,小康社会一直是中国人民孜孜以求的一个美好梦想,早在《诗经》里就有“小康”这个词。但只有新中国成立后,建设小康社会才真正被提上日程。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党推进改革开放的一个战略目标。世纪之交,我们实际上已提前完成了原定的小康社会发展目标。党中央提出“进入”小康以后,还有一个“建设”小康社会的问题,并形成了新的翻两番、“三步走”战略,以确保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十八大做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部署,明确要求到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做了新的阐述,主要包括: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等。这充分表明,全面小康社会是一个更加注重发展质量的社会,是一个更加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是一个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

    全面小康,关键是“全面”。这个“全面”,不仅要求小康所涉及的领域是全面的,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的社会;而且要求小康所覆盖的人群、涉及的地域是全面的,是包括老少边穷地区在内的所有地区,不让任何一个人、一个阶层、一个民族掉队的全面小康。这样的“全面”就是共享。强调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是要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新的发展实践。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进程,发展环境、发展条件、发展理念都不会一成不变。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新的发展实践,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这“五大发展理念”,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新发展理念源自发展实践的呼唤,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前行的科学判断和理论创新,鲜明体现了对新的发展阶段基本特征的准确把握,只有切实把“五大发展理念”转化为发展实践,我们才能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人民梦寐以求的目标,也是我们党确立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要完成一系列具有标志性的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举措,特别是要以新发展理念推动科学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承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改革发展,下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决胜阶段最关键,冲锋时刻愈奋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到了一鼓作气、决战决胜的历史节点。党的十九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提出一系列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胜利,时间紧迫、任务繁重,需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不懈奋斗。必须举全党全国之力,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美收官。

    三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政协的贡献

    政协章程,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协工作的指导思想写进了总纲,为人民政协定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政协组织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决胜全面小康的实践中发挥作用,做出贡献。

    (一)贡献政协智慧

    政协是一个人才聚集的组织。河南省省级政协委员有890人,有28个界别,政协委员年龄最大的65岁,最小的28岁,平均年龄50岁。各省辖市政协有18至28个界别不等。在政协委员中有院士、博士、硕士、学士;有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科技专家、基层代表;有企业精英、知识分子、个体经营者;有各党派、各阶层、无党派代表人士等。我们政协大家庭的成员在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召唤下,汇聚到政协组织中,共同研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贡献政协方案。

    政协是一个党派团体聚集的地方。政党建设不仅是中国共产党长期的任务,同样是各民主党派的历史任务。政党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增强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使命感、历史责任感。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也是各政党的追求。各党派团体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旗帜下集聚,通过党派团体的各级组织,发挥组织和成员的作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落实工作要求。

    政协是一个委员会发挥作用的平台。每一名政协委员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积极参与者、问题发现者、方案研究者、实践操作者、推动落实者、成果分享者。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防范重大危机、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政协委员不能缺席,要鼓励委员建言,办好委员讲堂,展示委员风采。要对政协委员建立履职档案,倡议写好“委员作业”,唱好大合唱,演出奏鸣曲。

    政协智慧集中的平台是各级政协会议。通过讨论报告、审议议题、大会发言、形成决议,定朝向、定目标、定措施、定方案。提高会议质量,改进会议方法,管理会风会纪,做好会议宣传。政协智慧有效的抓手是政协提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为人民代言,特别是对全面建成小康的实现质量和关键指标紧盯不放,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推动问题解决。政协智慧重要的反映是《社情民意》。要选准题目、做好文章、提出方案、拿出办法、出好主意,向主要领导、有关部门、各个方面表达态度,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促进发展。

    (二)贡献政协力量

    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在政协的大家庭中各专门委员会为政协委员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提供了舞台。每一名政协委员都按照个人的意愿,进入一个专委会参与活动,开展工作。调查研究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基本功。专委会是团结联系委员的纽带,是政协工作的重要基础。通过各专委会的专题调研活动,深入基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进行问题研究,形成专委会的提案,向政协常委会报告,并在会议上发表。

    通过集中学习和围绕做好专委会工作的深入探讨,进一步明确专门委员会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富有成效地做好专委会工作。专委会要秉承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按照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部署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各项工作的总纲,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求真务实提高协商能力和议政水平。

    专委会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把新要求、新部署、新规定,贯彻到履职全过程,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总要求,更好地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基础性作用和优势特点,围绕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深入调查研究,积极献计出力。以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历史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观察事物、分析现象、解决问题,增强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专委会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分党组要严格按照政协党组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工作围绕政协党组的统筹安排有序开展。做好联系委员、团结各界的工作,发挥好专委会主任会议、全体会议作为一级重要协商层次的作用,通过组织协商议政活动、依托微信公众号和委员工作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组织委员深入学习宪法,切实把宪法要求落实到履职全过程;重点加强政协章程的学习宣传,增强按章程要求科学规范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尽快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

    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进一步拓展协商平台,立足专委会工作特点,灵活运用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征求意见等方式,丰富立法协商形式,探索推动立法协商制度建设;要加强对政协基础理论的研究和实践经验的总结,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以更加扎实的工作,开创专委会工作新局面,为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书写新篇章贡献力量。

    (三)贡献政协财物

    政协组织人才济济,政协委员能量满满。投身火热的发展实践,是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共同的责任和愿望。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发展,新时代的发展是高质量的发展,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发展,不是摊大饼式的强刺激,更不是重复投资。要着眼于企业家结构特点,多做为企业发展服务的实事,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提供信息服务,有针对性的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社会认知,服务企业发展。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要组织企业和委员参与到脱贫攻坚的冲刺中,以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的勇气和魄力,为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摘帽、贫困家庭摆脱贫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建立脱贫减贫体制机制贡献人力物力财力。

    小康路上政协不能缺席。各级政协组织、各专委会、各位政协委员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以业绩获得地位,赢得尊重,凝聚力量,做出贡献。

    (四)贡献政协能力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政协的工作定位,要切实加强。

    在政治协商中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政党理论的学习,增强政党意识,尊重各参政党,与各参政党的主委交朋友,深度交换意见和建议,注意听取各参政党和参政党主委的意见和看法,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切实加强各参政党的建设,画出同心圆,求出最大公约数。

    将民主监督更好地融入协商会议、专题调研、提案督办等经常性工作中,推动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做好成果落实追踪,以更多协商成果的落地落实,使群众有获得感、委员有成就感、政协有尊荣感。政协组织不求说了算,但求说得对。政协委员不求我要说,但求我参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中人人尽责,处处做实。

    要坚持工作、理论、制度建设三结合,注重规律探索。认真总结人民政协在工作中创造的参政议政的好方法、好做法、好办法,参之有道,议之有谋,行之有效。少说不能做,多说怎么做;少做评判员,多做战斗员;少发责备语,多干鼓劲事。形成一股劲,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汇聚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磅礴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习近平关于民族和宗教重要论述在新疆的伟大实践

    杨勇[113]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治国理政的高度和马克思主义立场方法,对我国民族和宗教工作做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和宗教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中国化。新疆坚持遵循和正确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一新疆工作总目标,明确思路、强化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推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不断开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局面。

    一 习近平关于民族和宗教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新发展和中国化

    1. 政治定位: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的大事,全局性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都是全局性工作。

    2. 历史定位: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维护党的民族政策的一贯性,对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坚持党的民族政策要毫不动摇。我国少数民族有1亿多人,处理好民族关系始终是国家政治生活极为重要的内容。多民族、多文化恰恰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我们伟大的祖国是56个民族共同开发的,中华民族的未来也要靠56个民族共同来开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3. 时代定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更好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是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法律、基本制度以及体制机制,就是要使每个民族、每个公民团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面旗帜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全党要牢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把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凝聚起来,同心同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4. 文化定位: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民族团结最根本的是要做好文化的交融,建设好各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民族团结不是一个民族去团结另一个民族,而是各民族之间互相的团结。民族之间的团结,必须建立在共同的理想信仰之上,建立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目标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心靠钱是买不来的,靠恩惠施舍也是换不来的。心病还需心药医,这副“心药”就是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就是中华文化,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各民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五个认同”要从娃娃抓起。

    5. 责任定位: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新疆工作,解决新疆面临的突出问题,关键是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在新疆看干部,首先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这一条,对各族干部都是一样的,没有例外。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绝不能做“两面人”“老好人”,更不能阳奉阴违甚至公开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悖的言论。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最根本的目的就是教育引导群众、争取凝聚人心。无论过去、现在、将来,打击敌人和教育群众两手都要硬,一个不能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6. 法律定位: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都要实行依法治理的总方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要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高举宪法和法律旗帜,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使他们懂得法律是底线,也是高压线,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无论是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不管哪个民族、不论信仰何种宗教,都必须遵守法律。在任何国家,触犯法律、残害生命都要受到法律制裁,这是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基本价值。决不能有法外之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公民个人的宗教信仰自由,就不得把某个特定的民族与某种特定的宗教画等号,也不能将某种特定的宗教与某个特定的地区划等号。依法治理民族和宗教事务,就要将一些不符合法治精神的思想、观念、方法等调整到法治框架中来。

    7. 目标定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新疆工作的总目标,这是党中央根据新疆形势和全国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判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战略上审视和谋划新疆工作,首先要看清新疆发展大势,看清做好新疆工作对全党全国大局的影响,看清新疆工作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的地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新疆工作的总目标。这是党中央根据新疆形势和全国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判断,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要抓住这个总目标,起一个领头作用,其他工作都围绕这个总目标来展开和推进。

    二 加强顶层设计做好新疆的民族和宗教工作

    1. 制定中央治疆方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党全国大局的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制定了新疆工作指导方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大政方针,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以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以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等为重点,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新疆的一切工作,都要坚持这个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来谋划来推进。

    2. 民族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党的民族政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大汉族主义要不得,狭隘民族主义同样要不得。大汉族主义错误发展下去,往往容易产生民族歧视;狭隘民族主义错误发展下去,往往容易滋生分裂倾向。

    3. 紧紧抓住分裂主义这个主要矛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疆民族分裂主义由来已久、根深蒂固,现阶段这个矛盾表现得更加突出,也更加复杂。新疆民族分裂势力以宗教极端为思想基础、以暴力恐怖为主要手段、以民族分裂为最终目的,大肆策划实施分裂活动,严重影响新疆稳定和国家安全。新疆最大的危害是新疆民族分裂势力相互勾连、兴风作浪,最直接最现实的威胁是暴力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对此,一定要充分估计、准确把握。

    4. 要正确处理不同性质的民族关系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要妥善处理,注意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和问题,把一般性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三股势力”的活动区分开来,把维护局部利益的不当言行和民族分裂主义的言行区分开来,把一般刑事犯罪行为和暴力恐怖活动区分开来。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一概归到“三股势力”,不能一概归结为民族问题、宗教问题。

    5. 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是减少非法宗教活动的重要举措。要按照有序、适度、可控原则,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常识的合法渠道。要重视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确保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要动员广大宗教界人士发扬爱国爱民的优良传统,自觉支持党和政府工作,把法律许可、符合教义精神、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宗教思想和主张挖掘出来,团结广大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抵制极端。

    6. 宗教工作既要全面推进,也要重点突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就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问题,结合我国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用以更好指导我国宗教工作实践。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做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有一条红线必须划清,那就是宗教不得干预政治、干预政府事务,决不允许任何人利用宗教妨碍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决不允许利用宗教妨碍正常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决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要坚决把互联网管住管好,坚决遏制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思想网上传播扩散的势头,既要有防御,也要有进攻,牢牢占领意识形态制高点。

    三 沿着中国特色解决民族和宗教问题的正确道路砥砺前进

    打出组合拳,敢于和“三股势力”硬碰硬。根据中央确定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自治区党委进一步把维护稳定细化为“一年稳住,二年巩固,三年基本常态,五年全面稳定”的具体目标,区别眼前和长远,分清轻重和缓急,使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方法、工作责任更加具体、更加明确。全面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主体责任,健全党政军警兵民协调联动机制,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成两套工作班子,一套班子全力以赴保稳定,一套班子集中精力抓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兵团五套班子都实行“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同志协同抓;政法等部门落实直接责任,其他部门落实协同责任;基层组织落实具体责任,基层党员干部落实岗位责任。形成上下左右、一贯到底的执行体系,坚定地把中央的严打政策落实到位,坚决地把暴力恐怖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持之以恒地把长治久安的基础打牢打实。

    1. 努力构建新疆反恐维稳的管控体系

    统筹各方面力量,构筑反恐防恐的天罗地网。强化边防管理,切断暴恐势力从境外输入的渠道,做到一个进不来,一个出不去。实行严格的出入境管理政策,不但要严格控制暴恐分子的出入,同时管住暴恐物资和宣传物品的出入。

    在内地省区市建立新疆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加强管理力量,防止新疆暴恐势力向内地渗透。

    成立网络反恐机构,突出技术反恐,切断极端思想、境外势力通过网络向新疆渗透的渠道,同时防止新疆境内的极端思想通过网络进行传播。通过技术手段切断境外势力直接指挥新疆暴恐活动的联系渠道。实行落地查人的应急管理机制,把网络这个极端思想的传播主渠道管住管好。

    建立社区反恐防恐应急机制。对城镇社区,按每300~500米设立一个便民警备站的标准,部署反恐力量,保证1~3分钟反恐力量到位。在广大农村,每个行政村设立农村便民警备站,实现反恐力量全覆盖。对重点区域、交通要道、公共场所等建立严格的安检机制,动员群众积极投身反恐防恐的人民战争。

    十万干部下基层,转变作风,务求实效。每年组织10万干部下基层,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其中,继续组织7万干部住村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做好群众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组织近2万名干部驻村管寺,加强和改进宗教工作;组织近1万名干部充实幼儿园教育,狠抓“双语”教育工作。干部下基层,既加强了基层组织力量,贯彻了党的群众路线,也使各族干部在基层工作实践中得到全面锻炼和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党的建设。

    彻底清除宗教极端思想,严防极端思想的渗透。系统地建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对受宗教极端思想侵害严重的人员进行教育转化,并培训各种实用劳动技能,帮助群众远离极端思想的侵扰,坚决打赢意识形态领域的保卫战。

    2. 构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治理体系

    贯彻依法治疆新理念,摒弃民族特权思想。全疆所有干部,都要树立正确的民族观,自觉地把各民族的共同发展作为考虑工作的着眼点。要摒弃民族特权的错误思想,自觉地遵守国家法律,摒弃没有法律依据的特殊政策。要认识到“照顾政策”和“帮扶政策”在精神层面上的区别,大力提倡在公共服务、教育、脱贫攻坚等方面的帮扶,大力提倡在精神层面主动融入中华文化的大家庭,建设共有的精神家园。

    发动全区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发声亮剑的活动中来,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唱响反分裂斗争的主旋律。发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揭露、批判“两面人”,从源头上遏制分裂主义思想在新疆的漫延和渗透。理直气壮地加强互联网管理,严格落实固定电话、手机、网络实名制,及时封堵、删除各类煽动性有害信息,严厉打击网上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和暴恐音视频,落地查人,依法惩处。加强党对互联网的领导,成立自治区网信党工委,实现全区互联网党建工作全覆盖。大力实施“新新工程”“东风工程”“天山工程”“春雨工程”等,加强正能量传播,构筑起地面、空中、网络“三位一体”防控体系。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包括公职人员中的“两面人”。在反分裂斗争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各级干部不分民族,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决不允许表里不一、言行不一、阳奉阴违。对在反分裂斗争中当“两面派”“两面人”,甚至与分裂分子勾结、沆瀣一气的,无论是谁、无论哪一级干部,一经发现都要严厉惩处、严惩不贷。

    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扎牢民族团结的生命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将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现阶段,民族团结的核心是中华文化的认同,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是保障国语的法律地位。组织全区110万名干部职工与160万户各族基层群众结对认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竖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对中华文化这个各民族共同精神家园的认同,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加强教育阵线党的建设,牢牢掌握育人阵地,切实推进中华文化认同。加强高校和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实现高校班级以上党组织全覆盖、各类学校党组织全覆盖、高校党员发展年级全覆盖,坚决清除教育领域特别是教师队伍中的“两面人”,切实把各类学校建成培养维护祖国统一、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的阵地。一年内实现幼儿园三年义务教育全覆盖,幼儿园国语教学全覆盖。切实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高校党的工作,确保高校阵地牢牢地掌握在党的手中。坚决清除教科书中宣扬分裂的内容,坚定清理教师队伍中错误的民族意识,把那些宣扬和传播民族分裂思想的人从教师队伍中清理出去。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正本清源。从语言做起,帮助各民族群众掌握交流沟通的工具,了解并学习各民族文化的先进部分,增进各民族文化之间的认同。

    3.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方针,构建新时代宗教治理体系

    采取果断措施,扭转各级干部对宗教工作不敢管、不想管、不会管的被动局面。建立住村管寺管理机制,明确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权和领导责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方针。各族干部都要过好“宗教关”,自觉地同宗教干预国家政策、超越法律许可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坚决取缔宗教的“法外治权”,坚决纠正利用宗教进行社会治理的错误倾向,坚决阻止宗教势力与基层宗族势力、基层组织、新型社会组织甚至黑恶势力相互勾连,坚决扭转基层党组织放任宗教甚至听命于宗教势力的被动局面。

    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尊重群众信教的习俗,重视团结培养爱国宗教界人士、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对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从事分裂祖国、破坏稳定活动的“三股势力”、团伙组织、暴恐分子,要进行坚决斗争、予以严厉打击。

    坚决制止和打击跨区域宗教活动,加强爱国宗教人士培养,落实宗教中国化。坚持把清真寺作为基本的社会组织,因地制宜、因寺施策,加强和创新对清真寺的教育管理服务,实现“三个覆盖”:选派政治坚定、作风扎实、熟悉宗教工作、有处置复杂问题能力的党政干部和公安民警到清真寺管委会工作,实现常态化、全覆盖;建立起由党政干部、公安民警、村(社区)干部、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代表共同参与的清真寺管理体制,实现清真寺管委会、片区管委会全覆盖;管委会、片区管委会认真履行教育、管理、服务职能,实现宗教场所、宗教活动、宗教人士教育管理服务和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

    坚决取缔地下讲经、学经活动,坚决打击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坚决打击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宣传宗教极端思想、搞暴恐“圣战”培训、从事分裂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和非法组织。

    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关键是坚持宗教世俗化。科学区分宗教习俗与民族习俗,坚决遏制“泛清真化”。既不能把宗教习俗当作民族习俗加以褒扬,也不能把民族文化传统当作宗教教义来保护。要纠正宗教等于民族的错误认识,防止民族被宗教绑架。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就要坚决破除宗教特权思想。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但法律也规定宗教不得干预国家的行政、司法、教育等。宗教,包括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自治区强化对宗教的管理,遏制了宗教特权思想,同时也遏制了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宗教界正在逐步恢复平静和安宁。

    反恐维稳体系、民族治理体系和宗教治理体系构成新疆维护稳定、实现长治久安的基石。底线思维和坚定的执行力是新疆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我们要坚决按照中央确定的以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以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等为重点,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