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热异常的酷夏。间谍罗森柏夫妇就在这个夏天因泄露核弹资料给苏联遭到处决。而我,在这个夏天来到纽约,却不知来这里做什么。我对处决这种事懵里懵懂,但想到全身通电而死,就整个人不舒服,偏偏报纸上全是这件事。每个街角,每个弥漫着花生和霉臭味的地铁出入口,都有电椅处死的标题睁大眼盯着我。照理说这事与我无关,但我就是禁不住好奇,纳闷电流窜遍神经,被活活烧死是什么感觉。
世上可怖,莫此为甚吧。
纽约本身就够糟,而这会儿不知打哪儿渗入夜里的伪乡村清润气息,不到早上九点,就如同美梦余韵,蒸发得无影无踪。巍峨高楼构筑出都市版的花岗岩峡谷,谷底氤氲灰蒙,犹如海市蜃楼。暑气逼人的街道在阳光底下颤颤晃晃,车辆顶部热得嘶嘶作响,灼灼发亮。燥干如烬的尘土吹入我的眼睛,灌入我的喉咙。
不论是从收音机,还是在办公室,我老是听到罗森柏夫妇的事。他们盘踞在我的脑袋里,甩都甩不掉。那感觉就像第一次见到尸体后的好几个礼拜,尸首的头──或者该说留在尸体上的那颗残余物──仍不停浮现我的眼前。早餐时从我的蛋和培根后面冒上来,也从巴帝·魏勒的头颅后方浮出来。而我之所以会见到那具尸首,正是拜巴帝·魏勒之赐。那天之后没多久,我就觉得自己随身携着一颗系在绳子上的头颅。那颗没有鼻子的死人头,就像一颗散发出酸醋味的黑色气球。
那个夏天,我察觉自己一定不对劲,否则怎么会满脑子都是罗森柏夫妇的事,要不就是成天想着我怎么会那么蠢,买下那些昂贵却难穿的衣服,最后只能让它们像一条条死鱼软趴趴地吊在衣橱。还有我在大学期间累积起来的小小成就原本让我很得意,怎么一来到麦迪逊大道上成排的光亮大理石墙和橱窗玻璃外,开心的情绪就消散于无形。
照理说,我会在纽约享受大好人生。
照理说,我会是全美成千上万女大学生的羡慕对象。她们渴望像我一样穿上那双七号的漆皮鞋,骄傲地游走于城市四方。这双鞋子是我有一天趁午休跑到高档百货公司布鲁明黛(Bloomingdale’s)买的,当时还买了一条黑色的漆皮皮带和黑色的漆皮手提包来搭配。尤其是我和另外十一个女孩短暂见习的时尚杂志还刊登了我的照片,我想谁都会以为我肯定乐不可支。照片中的我穿着仿银片质料的马甲型上衣,下半身是一件宛如硕大云朵的白纱大蓬裙,手里握着一杯马丁尼,在星空点点的露天屋顶上啜饮,身旁还有数位不知名的猛男相伴。这几位拥有健美身材的年轻男子全是杂志社专为这次拍摄雇用或借调来的。
大家会说,瞧瞧美国,新鲜事无奇不有呢。一个在穷乡僻壤住了十九年,穷到连本杂志都买不起的乡下姑娘,竟然能拿奖学金念大学,还一会儿得这个奖,一会儿得那个奖,最后甚至将纽约当私家车般驾驭悠游。
然而,其实我什么都驾驭不了,甚至连自己都掌握不住。我像一辆无感觉的路面电车,颠颠簸簸地从旅馆移动到办公室,从办公室移动到派对,再从派对到旅馆,再到办公室。或许,我该像多数女孩雀跃开心,但我就是没这种感觉,有的,只是一种极度的静和极度的空,像暴风眼,在周遭的喧扰哄闹中,呆滞地被动前进。
我们共有十二人住在这旅馆。
这十二人当中,有人以散文,有人以小说,有人以时尚文案赢得时尚杂志社所举办的比赛,奖品就是在纽约市见习一个月。开销全由杂志社支付,除此之外还有各式优惠福利,比如芭蕾舞和时尚秀的门票,顶极沙龙的头发造型,针对个人肤质的化妆咨询,而且还有机会跟我们有意效法的各行杰出人士见面。
我手边仍有他们送的一整套化妆品。这套化妆品适合棕眼褐发的女孩,里头有一支椭圆形兼附小刷子的褐色睫毛膏﹔一小盒圆盘状,只容指尖放入的蓝色眼影﹔三条口红,颜色从艳红到粉红。这些全装在一个镀金的小盒里,盒盖的一侧还黏着化妆镜。另外,还有一个塑胶制的白色墨镜盒,盒子上镶饰着彩色贝壳、金属圆片和绿色的塑胶海星。
我明白我们之所以有源源不绝的礼物,是因为厂商认为这是免费打广告的好机会,但即便看穿这一点,我也没办法对这些礼物冷嘲热讽。说实在的,这些天上掉下来的礼物,我可是收得心花怒放,虽然我把礼物收起来过好一阵子,但一等整个人恢复正常,又将它们一一拿出来摆在屋内各处。现在,我不时会涂涂那几支唇膏,上个礼拜,还把墨镜盒上的塑胶海星割下来送给小宝宝玩。
就这样,我们十二个人住在同一间旅馆的单人房,同层同翼,一间紧邻一间。这种安排让我想起大学宿舍。在我看来,这间旅馆上不了台面。我认为,容许男女房客交错住同层的旅馆才像样。
而这间“亚马逊仕女宾馆”只招待女宾。住在这里的多半是年纪跟我相仿的富家女。她们的父母要宝贝女儿住在不会被男人勾引欺骗的地方。这些女孩有的是学生──念的都是专门培养高级秘书的贵族女校,如凯萨琳·吉布思专校(Katharine Gibbs College)之类,上课得戴正式的帽子,戴手套,穿长袜──要不,就是已从这类学校毕业,目前担任各级主管的秘书。她们留在纽约,无非为了寻觅金龟婿,等着嫁给事业有成的男人。
这些女孩似乎都觉得日子乏味无趣。我常看见她们在屋顶晒日光浴,用心维护去百慕大群岛度假所晒出的古铜肤色,一边涂指甲油一边打呵欠,表情看起来无聊透顶。我跟其中一人聊过,她说,她厌倦了游艇,厌倦了搭飞机来来去去,厌倦了圣诞节到瑞士滑雪,厌倦了巴西的热情男人。
我实在受够了她们。她们让我嫉妒到说不出话来。从出生到现在这十九年来,我不曾踏出新英格兰地区,除了这次来纽约。这次是我人生的第一个大好机会,但我只是呆坐着,任凭机会像流水,从我指间哗啦流失。
我想,我的烦恼有部分来自朵琳。
我以前不曾认识像朵琳这样的女孩。她在南方一所贵族女校念书,一头耀眼夺目、闪闪发亮的蓬松白发像一团棉花糖,圈住她整张脸。那双蓝眸如澄澈的玛瑙弹珠,又硬又亮,刀枪不入。而那张嘴,永远都挂着一抹讪笑。我说的不是那种恶毒的讥笑,而是一种被逗乐的神秘讽笑,仿佛周遭尽是蠢人,而她只要愿意,随时都能以他们为促狭对象,说出精彩的笑话。
朵琳第一眼就特别注意我,让我觉得我比其他人聪慧。她这人很有趣,开会时老喜欢挨着我坐,来访的名流说话时,她会压低声音,在我耳边说些讽刺的诙言谐语。
她说,她学校里的女孩很时髦,皮包都有跟衣服同布料的保护套,所以,每换一套衣服,就有相同布料的手提包可以搭配。这种对时尚的讲究,让我印象深刻。它代表的是奇炫细琢的糜烂生活,而这样的生活方式,如磁铁般深深地吸引我。
唯一会让朵琳提高分贝对我说话,是当她想催促我如期完成工作。
“你怎么满头大汗,在忙什么呀?”朵琳懒洋洋地窝在我的床上,身上是一件蜜桃色的丝缎晨袍,手里拿着锉板磨着被尼古丁熏黄的修长手指,而我则忙着在打字机上敲出先前采访一位畅销小说家的访谈稿。
这又是朵琳与众不同之处──我们穿的是上过浆的夏季棉质睡衣和铺棉家居服,或者,可以充当海滩衣的毛巾布长袍,唯独朵琳,穿的若不是半透明的尼龙蕾丝罩袍,就是会因静电而黏在肌肤上的肤色晨袍。她身上有一股微带汗味的奇特体香,让人联想到香蕨木。摘下香蕨木的扇形叶片,放在指间搓碎,就会闻到一股麝香味。
“你知道的,老洁·西根本不会在乎你这篇稿子是明天交或星期一交。”朵琳点燃一根烟,鼻孔冉冉喷出的烟雾逐渐散开,迷蒙了她的眼。“洁·西长得真是丑。”朵琳冷冷地说,“我敢打赌,她那年纪一大把的老公肯定得把灯全关了,才能亲近她,否则非吐死不可。”
洁·西是我的上司,我很喜欢她,虽然朵琳把她批评得一文不值。她不是时尚杂志圈里那种戴假睫毛、珠光宝气、虚情假意的人,她有脑袋,所以即使粗丑如地痞,也不影响我对她的观感。她会数种语言,还对这一行里的优秀作家了若指掌。
我试着想象洁·西脱下拘谨的套装,拿掉午宴专用帽,跟她那肥老公上床的模样,但实在难以想象。对我来说,想象别人上床就跟登天一样难。
洁·西想教我一些东西──我认识的每个年长女性都想谆谆教导我──可是我忽然觉得她们根本没东西好教我。我把打字机的盖子装好,咔的一声合上。
朵琳咧嘴一笑:“聪明。”
有人敲门。
“谁啊?”我懒得起身。
“是我,贝琪。你要不要去派对?”
“大概会去吧。”我还是没起身开门。
从堪萨斯直接被请来纽约见习的贝琪有一头轻盈弹跳的金发马尾,脸上总是带着甜美端庄的笑容,就像“ΣΧ兄弟会的甜姐儿”那首歌里所描写的女孩。记得有一次,我们两个被某电视制作人叫进办公室。这个胡碴青嫩,穿着细条纹西装的制作人问我们有没有什么点子可以拿来做节目。贝琪一听,开始畅谈起她老家堪萨斯州的公玉米和母玉米,说得口沫横飞、感人肺腑,连制作人都听得眼眶噙泪,不过他说,真可惜,这些题材都用不上。
后来,美容组的编辑说服贝琪,要她剪短发,当模特儿拍摄一组封面。到现在我仍不时看见她在“魁北克的太太们都爱穿B.H. Wragge服饰”的平面广告中露出迷人笑脸。
贝琪老爱邀我和她那伙女孩一起做这做那,仿佛这样是在帮我的忙。但她从不找朵琳。朵琳私底下都叫她“牛仔傻大妞”。
“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搭计程车?”贝琪在门外问道。
朵琳对着我摇摇头。
“没关系,贝琪,我待会儿和朵琳一起去。”我说。
“好吧。”
我听见贝琪步履轻盈地踱向走廊另一端。
“我们去看看吧,受够了就离开。”朵琳说着把烟蒂按熄在床边阅读灯的底座上,“然后进城去找我们自己的乐子。他们在这里办的派对总是让我想起学校体育馆办的老派舞会。真搞不懂他们干吗老喜欢找耶鲁的来?耶鲁的都很蠢唉!”
巴帝·魏勒就是耶鲁的学生,现在一想,我才发现他的毛病就是蠢。对,他是努力拼出不错的成绩,还曾经在鳕鱼角跟一个叫葛莱娣的二流女侍交往过,但他这个人就是毫无直觉力。而朵琳有。朵琳有办法说出我偷偷藏在骨子里的每个想法。
我们陷在戏剧开演前尖峰时间的车阵中。前面是贝琪一伙人坐的计程车,另有四个女孩坐在后面那一辆,我和朵琳的计程车就卡在中间。每辆车都动弹不得。
朵琳看起来美呆了。她穿着无肩带的白色蕾丝洋装,拉链底下的紧身马甲勒出纤细的腰身,胸围和臀围被衬托得更加惹眼突出。她扑了淡白色的蜜粉,古铜色的肌肤显得光泽透亮,身上的香味浓郁得可比香水铺。
至于我,穿的是四十美元买下的山东绸紧身小礼服。一知道我成为幸运儿,可以到纽约生活一个月,我就动用一部分的奖学金去大采购,而这件小礼服就是战利品之一。它的剪裁很怪,里头完全没办法穿任何款式的胸罩,不过无所谓,反正我瘦得跟小男孩一样,身材平板,几乎没曲线。况且,在这种炎热的仲夏夜,我喜欢几近赤裸的感觉。
然而,进城之后,我肌肤的古铜色就逐渐消退,看起来黄得像东方人,所以照理说我应该为自己的穿着和肤色感到仓皇不安,但跟朵琳在一起,我就忘掉这些忧虑,反而觉得自己聪明绝顶,睥睨群伦。
有个男人朝我们晃过来。他穿着蓝色的格纹衫,黑色的斜纹棉布裤,脚上那双皮革牛仔靴的靴面有手工雕饰的图案,半晌前就站在路边一间酒吧的条纹遮雨棚底下,对着我们这辆计程车直瞧。我清楚地知道他是为朵琳而来的,所以不存任何奢想。他在静止的车阵中穿梭,踅到我们这辆车前,以迷人的姿态斜倚在敞开的车窗上。
“两位美丽姑娘,良宵当前,为何独自搭车?”
他咧出大笑脸,露出洁白牙齿,活像牙膏广告。
“我们正要去参加派对。”我脱口而出,因为一旁的朵琳忽然呆若木鸡,失神地拨弄白色蕾丝的皮包保护套。
“听来挺无趣的。”男人说,“这样吧,两位跟我到那儿的酒吧喝两杯,如何?我有朋友在那里等着呢。”
他朝雨棚底下那几个穿着随便、姿态懒散的男人点点头。他们一直看着我们这里,一见到他回头瞥向他们,一群人吃吃窃笑。
听到那种自以为是的笑声,我应该有所警觉,偏偏这时车阵出现移动迹象,我知道如果继续坐在车里,不出两秒钟,我就会开始后悔没把握良机看看纽约的另一面,这一面可是杂志社悉心安排的行程所见不到的。
“如何,朵琳?”我说。
“如何,朵琳?”那男人学我说,又咧出大笑脸。到今天我仍想不起他不笑时到底是什么模样。我看,这家伙一定无时无刻不在笑。对他来说,这种笑容大概是再自然不过的吧。
“嗯,好吧。”朵琳对我说。我俩打开车门,就在跨出去时,计程车刚好徐徐开动。下了车后,我们走向酒吧。
忽闻一阵刺耳的刹车声,紧接着是闷闷的两声,砰──砰。
“喂!”我们那辆车的司机从车窗伸出头,脸色铁青,满面怒容,“搞什么鬼呀?”
他紧急刹车,后面那辆计程车反应不及,追撞上去,车内的四个女孩被震得东倒西歪,挣扎着爬起。
前来搭讪的男人哈哈大笑,把我和朵琳留在人行道上,径自走回计程车,塞了一张纸钞给司机。四周喇叭声不绝于耳,吼骂声此起彼落。我们看见杂志社里的女孩鱼贯下车。顿时,一辆辆的计程车仿佛只载了伴娘的迎亲车队。
“来吧,弗兰基。”男人对他那群朋友的其中一人说道。一个臭着脸的矮个儿立刻出列,跟着我们进酒吧。
弗兰基这一型的男人,我看了就倒胃口。我脱鞋只穿袜时,都将近一百七十五厘米高,所以跟矮个儿男人在一起,我得稍微弯腰驼背,臀部一边高一边低,好让自己看起来矮一些。但这样一来,我会觉得自己像跑龙套般蠢拙可悲。
有那么半晌,我奢想他们会依照身高来配对,这样我就能跟一开始前来搭讪的那个男人──他起码有一百八十厘米高──走在一起,没想到他紧挨着朵琳,看都没看我一眼。我自顾自地坐在朵琳身边,假装没注意那个弗兰基就贴在我的肘边。
酒吧里灯光昏暗,我几乎什么都看不见,除了朵琳。她的头发是白色,衣裳也白,整个人白得银光闪闪,应该是吧台上的霓虹灯投射在她身上造成的吧。我让自己融入阴暗中,变成底片,而底片里的影中人却跟我素昧平生。
“嗯,咱们喝什么呢?”男人咧着大笑脸问道。
“我想来杯‘古典鸡尾酒’。”朵琳对我说。
说到点酒,我实在没辙,因为我连威士忌和琴酒都分不清,没一次点到我真正喜欢的口味。而巴帝·魏勒和我认识的其他大学生又穷到买不起烈酒,要不就是对酒嗤之以鼻。真想不到有那么多大学生不抽烟不喝酒,这种人全让我给碰上了。巴帝·魏勒顶多只买过红葡萄酒“多宝力”(Dubonnet),而这还是当他想证明医学系的他也有审美品位时,才会这么做。
“我来杯伏特加吧。”我说。
男人盯着我猛看,说:“要加什么吗?”
我说:“不用,纯的。我通常喝纯的。”
我怕一旦说要加冰块、苏打水或琴酒什么的,会让自己出糗,因为我曾看过伏特加的广告,画面上是一杯满满的伏特加,置于随风飘舞的雪花当中,在蓝色灯光下,伏特加澄净如水,所以,点纯的伏特加准没错。真希望有一天可以点到滋味甘美的醇醲。
侍者上前来,由男人替大家点饮料。他一身牛仔打扮,身处这间充满时尚感的都市酒吧,却怡然自得,我猜想,搞不好他是个名人。
朵琳默不作声,只顾把玩软木杯垫,最后还点了根烟,但男人似乎不介意,继续瞅着她看。他那样子就像动物园里的游客直盯着体型硕大的白色金刚鹦鹉,等它开口说话。
酒送来了,我的伏特加看起来果然跟广告里的一样,澄澈纯净。
“你是做什么的?”我问男人,试图打破从四面八方涌上的浓密如丛林野草的沉默,“我是说,你在纽约做什么?”
男人极为缓慢地将视线抽离朵琳的肩膀,仿佛得费一番力气才能不凝视她。“我是DJ,”他说,“说不定你听过我呢,我叫蓝尼·薛佛。”
“我听过。”朵琳忽然开口。
“太好了,甜心。”男人说,突然哈哈大笑,“真是天助我也,原来我的名气那么响亮啊。”
蓝尼·薛佛意有所指地看了弗兰基一眼。
“那,你们打哪儿来?”弗兰基问,倏然坐挺了身,“请问芳名?”
“这位是朵琳。”蓝尼的手滑向朵琳裸露的肩,紧紧揽住她。
我很讶异朵琳泰然自若,仿佛没意识到他的举动。她优雅地啜饮手中的调酒,就这么坐在黑暗中,成了一身白裳、一头漂白金发的黑女人。
“我是爱莉·希金巴腾。”我说,“来自芝加哥。”瞎掰了这个身份,我安心多了。我可不希望今晚说的或做的一切跟来自波士顿的我扯上任何关系。
“呃,爱莉,我们跳支舞,如何?”
一想到要跟这个脚穿橘色麂皮矮子乐,身穿廉价T恤,还搭配松垮蓝色运动外套的矮冬瓜跳舞,我就觉得可笑。若有什么是我瞧不起的,那肯定是穿蓝衣服的男人。黑色或灰色都行,就算褐色也可以,但蓝色只会让我发噱。
“我没心情跳舞。”我冷冷地说,转身背对他,还猛地把椅子挪近朵琳和蓝尼。
现在他们两个熟稔到仿佛相识多年。朵琳拿着细长的银汤匙,每次舀起杯底的大块水果,凑近唇边,蓝尼就发出呼噜声,作势欲咬,想把汤匙上的水果给抢下来,那样子简直把自己当狗。朵琳被逗得咯咯笑,不停舀起水果来吃。
我终于找到属于我的饮料了。伏特加的滋味难以名状,跟任何东西的味道都不一样。灌下它,直驱胃部的感觉就像卖艺人在吞剑,我浑身充满力量,神力无边。
“我得走了。”弗兰基说,从椅子上站起来。
这里灯火荧弱,没办法看清弗兰基的模样,但我第一次清楚听到他的声音又尖又蠢。没人理会他。
“喂,蓝尼,你欠我的东西还没给唉。还记得你欠我什么吗?”
我心想,大家素昧平生,弗兰基这样当着我和朵琳的面,提醒蓝尼欠他什么东西,不是很怪吗?可是弗兰基就这么站在那里,反复叨念同样的话,直到蓝尼伸手掏口袋,拿出一大卷绿色钞票,抽出一张递给弗兰基。应该是十元美钞。
“闭嘴,滚远一点儿。”
有那么半晌,我以为蓝尼也在叫我滚,但后来听到朵琳说“爱莉不去的话,我也不去”。我真佩服朵琳,能把我的假名叫得那么顺口。
“喔,爱莉会去的,对吧,爱莉?”蓝尼说,对我使了个眼色。
“我当然会去。”我说。弗兰基这家伙已经退缩到外头的黑暗中,看来我只能跟朵琳黏在一块儿。况且,我也想把握机会开开眼界。
我喜欢观察别人身处紧要关头时的反应,所以遇上车祸、街头打架,甚至面对那些浸在实验室瓶罐里的婴尸,我都会把握机会,停下来好好看个仔细,直到画面烙印脑海,永远难忘。
要不是用这种方式,我不可能学到那么多东西,所以就算因此受惊作呕,我也不形于色,反而假装我向来都是利用这种方式来增加见闻。
2
说什么我都要去看看蓝尼的住处。
他家简直像牧场小屋,只差位于纽约市中心,而且是公寓住宅。蓝尼说,他打掉了几面隔间墙,好让空间宽敞一些,然后在墙上钉了松木板,安装贴有松木板的马蹄形吧台。我猜,这木地板一定也是松木。
地上散落着一大张一大张白色熊皮,放眼望去,唯一的家具就是铺有印度毯的众多矮床。墙上没挂画,倒是可见鹿角、野牛角和兔头标本。蓝尼伸出拇指,戳向看起来温驯的兔子的小口鼻,以及一对硬邦邦的长耳朵。
“我在拉斯维加斯开车时碾到的。”
他走到房间另一头,牛仔靴发出的回音像手枪射出子弹。“有音响效果吧。”他说,身影渐行渐渺,最后消失在远处的一扇门内。
忽然,屋内各角落传出音乐。乐声乍歇,接着,出现蓝尼的声音:“我是您的午夜DJ,蓝尼·薛佛,现在要为您播报流行音乐排行榜。本周上榜的第十名不是别人,而是最近大街小巷都听得见的黄毛丫头……独一无二的《葵花姑娘》!”
我生在堪萨斯,长在堪萨斯,
就算结婚也要办在堪萨斯……
“这家伙真会耍宝!是不是啊?”朵琳说。
“可不是。”我说。
“对了,爱莉,帮我一个忙,好吗?”她把我的假名叫得那么顺,好像真认为我叫爱莉。
“好啊。”我说。
“留下来,可以吗?万一他乱来,我怕没机会脱身。你瞧见他那身肌肉了吗?”朵琳咯咯笑着说。
蓝尼忽然从后面房间冒出来。“这是我的录音室,里头的设备值两万美元喔。”他悠哉悠哉走到吧台,摆上三只玻璃杯、银制冰桶和一大壶水,开始将各色瓶罐里的液体倒出来调制饮品。
葵花州里的葵花姑娘
忠贞可靠,誓言等待
“很棒吧?”蓝尼稳稳拿着三杯饮品走过来。玻璃杯上贴着一颗颗大水珠,像是淋漓的汗珠。他把杯子递给我和朵琳,杯中冰块叮当作响。音乐声戛然而止,蓝尼揭晓下一个名次。
“从收音机听到自己声音的感觉真过瘾。”然后他看着我,说,“我在想,弗兰基闪人了,应该再给你找个伴,我来打电话找人。”
“没关系。”我说,“真的不需要。”我不想直说,如果真要找,拜托找个比弗兰基大上数个尺码的人来吧。
蓝尼看起来如释重负。“你不介意就好,我可不想怠慢朵琳的朋友。”他对朵琳咧出大笑脸,露出一口白牙,“是不是啊,甜姐儿?”接着朝朵琳伸手邀舞。两人没交谈,直接跳起吉鲁巴,手中仍握着玻璃杯。
我挑了张矮床,盘腿坐在上面,努力装得冷静自持,无动于衷。我见过有些生意人在观赏阿尔及利亚的肚皮舞时,就是这副模样。可是,当我往后靠着那面挂有兔头标本的墙面,矮床却开始往前滑动,害我的酷酷表情当场破功,我只好转而席地坐在熊皮上,改为靠着矮床。
我的饮料好稀淡,喝得我意兴阑珊。愈喝愈觉得像在吞死水。玻璃杯的中央绘有一圈粉红绳,绳上有黄色小圆点。喝到粉红绳的下方后,我歇口休息,想再喝时发现里头的冰块已融化,饮料又涨到粉红绳的位置。
蓝尼的声音忽然冒出来,轰隆低沉如鬼魂说话:“我为啥要离开怀俄明州?”
就连两首歌曲交接的空当,他们也没停下吉鲁巴舞步。我感觉自己缩成一个小黑点,被红、白地毯和松木镶板所包围。我自己成了地上的一个洞。
看着别人成双成对、你侬我侬,真不是滋味,尤其当你是唯一的电灯泡。
这感觉就像乘着一辆驶离巴黎的火车,坐在车尾的乘务员专用车厢里,看着巴黎逐渐远去。每过一秒,城市变得愈来愈小,然而你的感觉却是,其实变得愈来愈小的是你自己。你愈来愈孤寂,以百万英里的时速远离万家灯火,告别繁华人间。
蓝尼和朵琳不时撞在一起,接吻,然后甩开对方,长饮一番,接着又回到彼此的怀抱。我心想,我干脆直接躺在熊皮上睡觉,等朵琳想回旅馆时再醒来。
蓝尼惨叫一声,我坐起来察看。朵琳正咬着蓝尼的左耳垂不放。
“放开啦,小贱人!”
蓝尼弯下腰,朵琳趁势攀上他的肩膀,手中的玻璃杯甩了出去,在半空划出一道长长的大弧线,最后砸在松木壁板上,发出一声铿啷,声音听起来真蠢。蓝尼一边哀叫,一边迅速转圈,快到我看不清朵琳的脸。
平常,你很自然会去注意别人的眼珠子颜色,而我,当下自然而然留意到的却是朵琳的乳房。她趴在蓝尼的肩膀上,双腿在空中乱踢,放声尖叫,那对几乎要把衣服撑爆的双峰,就像两颗饱满成熟的褐色香瓜,挂在胸前微微晃荡。蓝尼的转圈动作慢了下来,跟着朵琳一起哈哈笑,还试图隔着衣服轻咬朵琳的屁股。看到这里,我决定起身离去,省得目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我双手撑着楼梯栏杆,半走半滑,终于下楼。
踉跄走到人行道,我才意识到蓝尼家开了冷气。人行道吸纳了一整天的污浊热气,此时迎面袭来,让我饱尝今儿个的最后一番羞辱。这是什么鬼世界,我在什么鬼地方?
有那么片刻,我考虑招辆计程车到派对会场,但随即打消念头。都几点了,舞会早结束了吧,我可不想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大舞池,看着满地的五彩碎纸、烟蒂和一团团皱巴巴的餐巾纸。
我小心翼翼走向最近的街角,指尖一路划过左侧的屋墙,帮身体平衡。我看了一下街名,然后拿出皮包里的纽约街道图。旅馆位于直横分别为四十三个街口和五个街口外的地方。
走路一向难不倒我。抓好正确方位后,我一边走,一边低声数,算走过的街口。回到旅馆大厅时我已醉意全消,但双脚微微肿胀。我这是活该,谁叫我懒得穿丝袜。
大厅空无一人,只有夜班职员在亮着灯的小房间里打盹,跟环墙的钥匙环及一具具沉默的电话机相伴。
我悄悄溜入自助式电梯,按下我房间所在的楼层,电梯门静静地关上,像无声的手风琴往内闭合。我的耳朵感觉怪怪的,揽镜瞧个究竟时,发现有个人高马大,眼妆脏污的中国女人呆呆地望着我。当然,那个中国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我。看到自己满脸细纹的憔悴模样,我差点吓呆。
走廊上没半个人。我回房后,发现里头烟雾弥漫,一开始以为这无端冒出来的烟是上帝降下的天谴,但随即想起先前朵琳在我房里抽烟。我打开窗户上的抽风机,好让空气流通。旅馆为了不让客人打开窗户,探出身子,把窗户整个封死,这一点让我很不高兴。
若站在窗户的左侧,把脸颊贴在木制窗框上,可以看见闹市区及屹立在黑暗中的联合国总部──那建筑物的外形真像火星上才有的绿色怪蜂窝。马路上,红、白车灯循序移动,还有我不知其名的几座桥梁也灯火荧燎。
寂静到让人沉郁,因为这不是万籁俱寂的静,而是我自己的寂。
我清楚知道车有车声,车内的人有人声,亮着灯的窗户里也有动静,就连河水都潺潺作响,但我什么都听不见。这座城市悬在我的窗前,闪烁熠熠,如海报平贴眼前,但想到它带给我的一切,我倒希望这座城市根本不存在。
床边那具瓷白色的电话可以让我跟外界联系,但这会儿它一动也不动,喑哑如死人头。我开始回想曾把这个电话号码给过哪些人,以便列出可能来电者的名单,然而,想来想去,就只能想到巴帝·魏勒的母亲。我把电话给了她,由她交给她在联合国担任同步口译的朋友。
我轻轻干笑了一声。
从魏勒太太拼命撮合我和巴帝,就可以想见她介绍的同步翻译员会是什么德行。这年夏天,她甚至安排我到纽约上州那间肺结核疗养院当女侍,免得在那里养病的巴帝太孤单。她和巴帝都无法理解为什么我不去那里,宁可跑到纽约市。
梳妆台的镜子有点儿变形,而且太过银亮,使得镜子里我的脸看起来像被牙科使用的汞齐球所映照出来的。我想直接爬上床睡觉,但总觉得这很像把一张书写潦草的脏信塞入清爽干净的信封里。所以,我决定去洗个热水澡。
人生一定有些事情是洗热水澡没办法解决的,不过这种事情我知道的没几样。每次难过得要死、焦虑难寐,或者爱上一个整周也见不到面的人,我都会消沉沮丧到难以自持,接着,我会喃喃地告诉自己:“洗个热水澡吧。”
我会在澡缸里沉思。水一定要非常烫,烫到几乎无法把脚放进去,但我还是慢慢沉入身体,一英寸又一英寸,直到水淹脖颈。
我躺过的浴缸上方的天花板,我全都记得。天花板的材质、裂缝、颜色、水渍和灯具。而那些浴缸,我也一个个都记得:四脚是兽爪形状的老式浴缸、棺材状的现代浴缸,还有那个造型时髦,可以俯瞰室内莲花池的粉红色大理石浴缸。我甚至记得每个水龙头的形状大小,以及各式各样的肥皂盘。
泡在热水澡里的我,才是最真实的我。
躺在这女宾专用旅馆的十七楼的浴缸里,底下是活泼喧闹、熙来攘往的纽约市区。就这样泡了近一个小时后,我觉得自己又恢复了纯净。我不相信浸礼受洗或约旦河圣水之类的事,不过我猜,热水之于我,就像圣水之于那些虔敬的教徒吧。
我对自己说:“朵琳消融于水了,蓝尼·薛佛也消融了。弗兰基消融,纽约消融,他们全都溶解消失,再也影响不了我。我不认识他们,不曾认识他们,所以我纯洁如新。那些酒、恶腻的亲吻,以及回旅馆途中沾黏在我肌肤上的尘污,全都化为纯洁之物。”
在澄净的热水里泡得愈久,就觉得自己愈纯洁。当我踏出浴缸,用旅馆那种柔软洁白的大浴巾裹住自己,整个人感觉焕然一新,如新生儿般甜美纯洁。
不知睡了多久,我听到敲门声。起先我充耳不闻,因为敲门那人一直喊的是:“爱莉,爱莉,让我进去。”而我可不认识什么爱莉。后来,出现清脆的叩门声,压过刚刚那种闷沉的砰砰声,还有个较富朝气的声音说道:“葛林伍德小姐,你朋友要找你。”这时,我才知道刚刚敲门的人是朵琳。
我把双脚从床上甩到地面,头晕目眩地在漆黑的房内站了一分钟,试图稳住重心。真气朵琳硬生生把我吵醒。她也不想想,我今晚经历过那么多悲惨遭遇,不好好睡个觉恐怕熬不过去,但她非得把我吵醒,破坏我的睡眠不可。我心想,如果装睡不理会,说不定她会死心,不再敲门,这样一来,我就能图个清静,可是我等了一会儿,敲门声就是不消失。
“爱莉,爱莉,爱莉。”她不停喃喃唤我。这时另一个声音继续嚷嚷:“葛林伍德小姐,葛林伍德小姐,葛林伍德小姐。”这截然不同的喊法,弄得我像是两个人似的。
我开门,眯眼望向亮晃晃的走廊。这光景既非黑夜,也非白天,而是某种第三类的阴阳魔界,忽地闯入白天与黑夜之间,无止境绵延。
朵琳瘫在门框上,我一走出房门,她立刻倒在我的怀里。我看不清楚她的脸,因为她的头低垂在胸口,硬邦邦的金发露出黑色发根,绺绺披悬,如呼啦圈上的流苏。
我认出那身材矮胖,唇上有髭,穿黑制服的女人是夜班佣仆,常窝在这层楼的狭促工作房里烫客人的淑女洋装和晚宴礼服。我不明白她是怎么认识朵琳的,还有为何不直接静静地把朵琳带回她房间,而是帮她叫醒我。
她见到朵琳靠在我的怀里,除了偶尔打个湿嗝外,还算安静,就放心地转身,大步走回工作房,去找她那架老旧的胜家裁缝机和白色的烫衣板。那一刻,我好想追上前,告诉她,我跟朵琳毫无瓜葛。我之所以忽然有这股冲动,全是因为她那严峻勤劳、品行端正,犹如欧洲老移民的模样,让我想起了我那来自奥地利的祖母。
“让我躺下来,让我躺下来。”朵琳不停嘟囔,“让我躺下来,让我躺下来。”
我有感觉,一旦把朵琳搀过门槛,让她进入我的房间,扶她躺在我的床上,我就再也摆脱不了她。
她把柔软如枕的身躯整个靠在我的手臂上,将全身重量丢给我,一双穿着细高跟的脚拖在地上,整个人看起来蠢透了。她这么重,我实在没办法将她拖回她位于甬道另一头的房间。
我心想,唯一可行之计就是把她扔在甬道的地毯上,关上房门,回去睡我的觉。她醒来后,什么都不会记得,只会以为自己醉倒在我的房门口,而我在里头睡觉,所以什么都不晓得。然后,她会自己爬起来,识相地回房间。
于是,我将她轻轻放倒在甬道的绿色地毯上。她低声呻吟,接着往前一扑,摔出我的怀抱,嘴里喷出的褐色呕吐物,在我的脚边淹成一大摊。
朵琳整个人顿时变得更重,头往前垂到那摊呕吐物里,几绺金发也浸在其中,活像沼泽里的树根。这时,我才发现她睡着了。我决定往后退,抛下她。毕竟我自己也快进入休眠状态。
那一晚,我下定决心要这样对待朵琳:眼睛看着她,耳朵听她说话,但内心深处要与她分道扬镳。心里面,我要投靠贝琪和她那群天真无邪的朋友。毕竟,本性上,我跟贝琪比较像。
我静静地回房内,关上门,考虑了一下,决定不锁门。终究狠不下这个心啊。
翌晨,我在阴霾闷热的天气中醒来,穿好衣服后,用冷水泼脸,涂了点口红,慢慢打开房门。我以为会见到朵琳躺在呕吐物当中,以丑陋具体的方式证明我的龌龊。
但甬道上空无一人。从这端延伸到那端的地毯干干净净,如往常般浅绿,只有一片不规则的模糊污迹留在我的房门口,仿佛有人不小心在那儿洒了一杯水,但随即把水吸得一干二净。
3
《仕女生活》杂志社做东的宴席桌摆上了填着蟹肉和美奶滋、对切盛盘的黄绿色酪梨,还有一盘盘生嫩的烤牛肉和鸡肉冷盘。间或端上的雕花玻璃盂里,盛满了黑色的鱼子酱。今早我没时间到旅馆的自助餐厅用早餐,只喝了一杯苦到让我皱鼻的咖啡,所以,这会儿正饥肠辘辘。
来纽约之前,我不曾到过像样的餐馆。我和巴帝·魏勒那类朋友会去的豪沃强森餐厅当然上不了台面。去那里,能点的只有炸薯条、起司汉堡或香草奶昔。不知道为什么,我热爱食物胜过一切,但不管怎么吃,就是胖不起来,十年来体重始终不变,只有一次例外。
我偏好的通常是重用奶油、起司和酸奶油的料理。来纽约后,我们经常跟杂志社的人,以及到杂志社拜访的名流共进午餐,完全不用付钱,所以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拿到手写的大菜单时,一定把这些连一小盘豌豆配菜都要价五六毛的菜单从头到尾看一遍,然后挑出最丰盛、最昂贵的菜色,点上一大串。
这种应酬餐通常可以报公账,所以我吃得心安理得。我很上道,总是吃得很快,免得让那些为了减肥只吃主厨沙拉和葡萄柚汁的人等太久。我在纽约认识的人几乎个个都嚷着要减肥。
“我谨代表本社欢迎大家。各位小姐才貌双全,青春洋溢,本社非常荣幸能认识大家。”发福又秃头的主持人对着衣襟上的迷你麦克风气喘吁吁地说道,“本社的‘食品检测厨房’部门为了欢迎各位,特别安排今天的美食品尝会,感谢各位大驾光临。”
现场响起一阵淑女特有的优雅掌声,随后大家就座于铺有亚麻桌巾的大餐桌旁。
我们这群来杂志社短期见习的女孩共有十一人赴宴,指导我们的编辑也大都出席。“食品检测厨房”部门的员工一律穿着洁白工作罩衫,头发以利落的发网罩住,脸上那无懈可击的彩妆清一色是蜜桃派色系。
我们这群女孩只来了十一个,因为朵琳不见了。基于某种理由,他们把她的座位排在我旁边,而现在,那张椅子就这么空在那里,不过我还是帮她把席位卡留了下来。这个席位卡其实是一面小镜子,顶端以花体写着“朵琳”,一圈成霜状的雏菊图案围绕着凹陷的银色镜面,那儿就是朵琳的脸会出现的地方。
朵琳和蓝尼·薛佛出去玩了,现在她几乎一有空就跟蓝尼·薛佛腻在一起。
《仕女生活》是一本大型的女性刊物,其特色在于以跨页彩色的方式刊登令人垂涎的食物,每月还有不同的主题与相关背景介绍。在这场午宴开始前一小时,工作人员先带领我们参观了好几间光可鉴人的厨房,让我们见识在强光底下拍摄苹果派冰淇淋有多困难。冰淇淋被强光一照射,迅速融化,所以他们必须拿牙签从后面撑住冰淇淋,而且一旦出现融化迹象,就得立刻换上新的。
每间厨房里的食物都堆积如山,看得我头晕目眩。倒不是我平常在家没吃饱,而是祖母通常只煮便宜的大骨肉和廉价的绞肉饼。她还有个习惯,会在我们将第一叉的食物放到嘴边时,说:“希望你们觉得好吃,这东西一磅可要四毛一呢。”她这一说,我就觉得吃下去的不是英式烤牛肉,而是一毛一毛的硬币。
大家站在席位后方听致辞时,我低下头,偷偷瞟向一碗碗鱼子酱。其中有一碗就摆在我和朵琳的空位之间,真是摆得好呀。
依我看,对面那个女孩应该够不着这碗鱼子酱,因为桌子正中央摆着一盘堆积如山的杏仁糖。至于我右边的贝琪总是客客气气,所以,如果我把鱼子酱挪到我手肘边的面包盘,让她拿不到,她肯定不好意思要我拿过去分她一杯羹。更何况她邻座那个女孩的右侧不远处,就有一碗鱼子酱,她要吃的话可以吃那一碗。
我和祖父之间有个陈年笑话。祖父在家乡附近的乡村俱乐部当领班,每周一休假,所以周日祖母都会开车去接他回家。不管轮到我弟或我陪她去,祖父总会假装我们是俱乐部的常客,端上周日大餐给我们享用。他喜欢介绍我吃特别的珍馐,所以我才九岁就培养出嗜吃马铃薯浓汤(vichyssoise)、鱼子酱和鳀鱼泥(anchovy paste)的癖好。
这个陈年笑话就是:在我的婚宴上,祖父保证让我鱼子酱吃到饱。之所以说这是笑话,是因为我从没动过结婚的念头,况且,就算哪天我真的结婚,他也没能力提供无限量的鱼子酱给我吃,除非洗劫乡村俱乐部的厨房,偷走一整个手提箱的鱼子酱。
水杯、银器和骨瓷等器皿觥筹交错,在铿锵哐啷声的掩护下,我不动声色地把盘子铺满鸡肉片,然后在鸡肉片涂上厚厚一层鱼子酱,当成花生酱涂面包,接着用手指把鸡肉一片片卷好,免得鱼子酱外漏,然后满足地吃下它。
我曾殚精竭虑想搞懂不同汤匙的用法,但后来发现,即使在餐桌上举止不当,只要表现出倨傲态度,信心十足,完全不觉得自己失态,那么,就不会有人认为你没教养或不礼貌,反而会认为你独树一帜,慧黠逗趣。
这一招是我从一位名诗人身上学到的。那天,洁·西带我去跟诗人共进午餐。他的穿着令人不敢恭维,褐色的粗呢西装沾有污斑,布面还凹凹凸凸,搭配红蓝的格状敞领毛衣,下半身则是灰色长裤。在这间喷泉潺潺、吊灯夺目的高级正式餐厅里,男士全都穿着深色西装和无可挑剔的衬衫,唯他例外。
不仅如此,吃生菜沙拉时,这位诗人还徒手抓起一片一片的叶菜,放进嘴里,边吃边跟我谈自然与艺术的对比。我不由自主地直盯着他那苍白粗短的手指,看着它们来回移动于沙拉碗和嘴巴之间,拈取一片片湿淋淋的莴苣叶。但这番粗野之举并没有引来讪笑或窃窃私语。这位诗人让徒手吃沙拉成了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
我的座位附近没有《仕女生活》的编辑或其他员工,而亲切随和的贝琪好像对鱼子酱不感兴趣,所以我更毫无忌惮地大方“染指”桌上珍馐。吃完了第一盘冷鸡肉配鱼子酱,我如法炮制了第二盘,接着往酪梨和蟹肉沙拉进攻。
酪梨是我最爱的水果。每个周日,祖父都会把一颗酪梨藏在公事包的下层,上面用六件脏衣服和周日报纸的漫画版遮掩。他还把酪梨的最佳吃法传授给我:先把葡萄果酱和法式沙拉酱放进平底锅,熬煮成深红色的酱汁,然后把酱汁舀进酪梨的中空部位。好怀念这种家乡味的酱汁啊。相形之下,眼前酪梨所填塞的蟹肉沙拉尝起来索然无味。
“皮草秀好玩吗?”确定没人会跟我抢鱼子酱后,我终于有心情问贝琪。盘子上还残留着最后几粒咸咸的黑色鱼卵,我用汤匙将它们刮下,舔得一干二净。
“棒透了。”贝琪笑着说,“他们还当场教大家如何用貂尾和金链做出多用途的围巾。那种链子的仿制品,在伍尔沃斯百货公司就可以买到,仿得惟妙惟肖,只要一块九毛八。活动一结束,希尔妲就飞似的冲到皮草批发店买了一堆貂尾,店家还给了她很大的折扣呢。然后又去伍尔沃斯百货公司买金链子,迫不及待在公车上把材料缝起来,做出那种围巾。”
我觑向希尔妲,她就坐在贝琪的另一侧。果然,她披着一条看起来所费不赀的貂尾围巾,尾端还以悬垂的金链子别住。
我跟希尔妲向来不算熟。很擅长做帽子的她身高足有一百八十厘米,一双绿眸子的丹凤眼看起来大得出奇,厚唇红润,带着斯拉斯夫人特有的茫然表情。她在时尚组见习,而我、朵琳和贝琪等则是摇笔杆,负责写专栏,不过有些专栏跟健康或美容有关。我不晓得希尔妲读不读书,不过她做帽子的功夫倒很让人佩服。她曾到纽约一所专门教做帽子的学校学手艺,现在,她每天戴来杂志社的新帽子全都出自她的巧手,材料包括零星稻草、皮草、缎带或面纱,色彩搭配细腻但也诡异。
“真厉害,”我说,“真的好厉害。”但心里开始偷偷想念朵琳。如果她在,一定会对我咬耳朵,毒舌揶揄希尔妲那条宝贝貂皮围巾,把我逗得心情大好。
我的情绪变得低落。今天早上洁·西才亲自撕掉我的假面具,现在,我觉得之前那些令人难受的自我怀疑都一一应验,再也骗不了自己。过去十九年来,我追逐好成绩、奖牌、各式各样的奖学金,而今我却松懈减速,彻底退出这样的人生竞赛。
“你为什么不跟我们一起去看皮草秀?”贝琪重复问。虽然刚刚我没专心听她说话,但隐约记得一分钟前她才问过这问题:“你跟朵琳跑出去玩了吗?”
“没有。”我说,“我是想去看皮草秀的,可是老板洁·西打电话来,要我去办公室一趟。”其实我根本没想去看秀,但说出这句话的同时我努力说服自己,我确实想去,这样一来,就能让洁·西做的那件事真正伤害到我。
我告诉贝琪,早上我躺在床上时的确打算去看皮草秀,但我没告诉她,稍早前朵琳来我房间,对我说:“干吗去看那个烂秀啊,蓝尼和我要去康尼岛玩,你何不一起来?蓝尼一定会给你找个好男伴。反正今天的午宴和下午的电影首映会已经把这一天搞砸,不会有人管我们有没有在现场。”
有那么片刻,我心动了。皮草秀确实听起来很蠢,况且,我向来对皮草没兴趣,不过,最后我还是决定赖在床上,躺到不想躺,就去中央公园,在那片有鸭子戏水的小池塘附近的光秃荒野中,找个杂草最长的地方,在草丛里躺一整天。
我告诉朵琳,我不去皮草秀,不去午宴和电影首映会,但也不去康尼岛。我只想躺在床上。朵琳走了之后,我在想,为什么我没办法再像以前一样为该做的事全力以赴,想到这里,我既难过又疲惫。但我也纳闷,为什么我不能像朵琳那样,不顾一切去做不该做的事,这念头让我更加颓丧,更加疲惫。
不晓得几点了,只听见外头走廊传来女孩们熙攘叫喊的声音。她们准备出发去皮草秀。不久后,走廊安静下来,我躺在床上,凝视单调的白色天花板。阒寂逐渐膨胀,愈胀愈大,我感觉耳膜就要被它撑破。这时,电话铃响了。
我呆望着电话一分钟。米白色的电话机上,听筒微微震动,所以,真的是电话铃响。我心想,我大概在舞会或派对上把电话号码给了谁之后就忘了一干二净吧。我拿起听筒,以粗嘎但友善的声音说话。
“喂?”
“是我,洁·西。”洁·西的语气听起来果决无情,“不晓得你今天打算来办公室吗?”
我倒回床褥中。不懂呀,为什么洁·西认为我会去办公室。每天的各项活动不是清清楚楚写在大家手上那份油墨影印的卡纸上吗?明明有好几天早午都得外出参加活动的呀。当然,有些活动是自由参加的,不是非去不可。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怯怯地说:“我今天想去看皮草秀。”当然,我没这念头,不过当下也想不出其他借口。
“我跟她说,我要去看皮草秀。”我对贝琪说,“可是她还是要我去办公室,说要跟我谈一谈,而且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
“唉!”贝琪同情地叹了一口气。她一定看见我的泪水扑通掉入我前方那盘蛋白霜糖脆饼和白兰地冰淇淋,因为她把她那份没动过的甜点推过来给我。我吃完自己的一份后,开始心不在焉地吃起她的那份来。我有点儿不好意思,在她面前掉泪,可这些泪水都是发自肺腑的。洁·西真的对我说了重话。
十点左右,我一脸恹恹地走入办公室。洁·西起身,绕过她的桌子,关上门。我坐在我的打字机前的旋转椅上,面向她。她坐进桌子后方的旋转椅,面向我,背后窗户有一整架子的盆栽,一层又一层,花开叶茂得像个热带花园。
“爱瑟,你是不是对这份工作不感兴趣?”
“没有,我有兴趣,很有兴趣。”我说,“我对这份工作感兴趣。”我很想以呐喊的方式说出这些话,仿佛这样更能表现我的诚意,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我毕生都告诉自己,我的人生之志就是用功念书、磨炼文笔,埋头苦干,闯出一番事业。事实也的确如此,我样样都做到最好,成绩科科拿A,挤入大学窄门时,几乎所向无敌。
我是镇报的校园通讯记者、一份文学刊物的编辑,还拥有一个众人钦羡的头衔──学生奖惩委员会的秘书(该会负责审理学生在校内外的违规和惩处事宜)。此外,有位诗誉卓著的女教授对我极为赏识,力荐我进入美东名校的研究所,现在,我更有幸能以时尚知性杂志圈里的顶尖编辑为师,在她的麾下见习。但我做出了什么成绩?除了像匹拖运货物的笨马,畏怯犹疑。
“我对这里的每件事都感兴趣。”这些话语像木头做的硬币,虚有其表,落在洁·西的桌面时连声音都显得空洞单调。
“很高兴听你这么说。”洁·西的语气略显尖酸,“你应该知道,如果卷起袖子,好好苦干,在杂志社的这一个月,你可以学到很多东西。之前坐你这个位子的女孩根本不甩时尚秀之类的活动,结果人家离开这间办公室后,立刻就进了《时代》杂志。”
“哇!”我连惊叹句都照样说得死气沉沉,“速度真快!”
“当然啦,你明年才毕业,还有一年可以努力。毕业后想做什么?”这次洁·西的口气温和了一些。
我一直希望能拿到研究所提供的丰厚奖学金,或者获得补助,到欧洲各地进修,然后成为教授,同时写诗出书,或者一面写诗出书,一面当编辑之类的。我早有这些计划,随时答得出来。
然而,我却听见自己这么说:“我不太确定。”这些话连我自己都吓一跳,因为一说出口,我就知道确实如此。
听起来如此真实,而我也暗自默认这个事实。这感觉就像有个莫名其妙的人在你家门前徘徊了好几天,有一天忽然上前说,他是你的生父,而他的外貌果真也跟你相像,在那一刹那,你清楚明白,他的确是你的生父,至于你一辈子称为父亲的那个人其实是个冒牌货。
“我不太确定。”
“这样下去,你会一事无成。”洁·西沉默片刻,然后说,“你会哪些语言?”
“我应该可以读点儿法文,另外,我一直想学德文。”我说想学德文,说了大概五年。
我妈小时候就到了美国,但平常都说德文,结果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学校被同学丢石头。我爸也说德文,不过我九岁时他就死了。他的老家位于普鲁士王国黑色心脏地带的一个小村庄,村里很多人得躁郁症。而我那德语说得跟母语一样溜的弟弟,此刻就在柏林参加国际生活体验营。
但我没告诉洁·西,每次拿起德文字典或德文书,看见那些密密麻麻,如铁蛇笼般的黑色字体,我的脑袋就像蛤蜊,闭得紧紧。
“我一直想进出版业。”我设法重拾思绪,希望恢复我原本舌灿莲花的推销功力,“我想,毕业后我会去一些出版社应征。”
“你应该好好学法文和德文。”洁·西不留情面地对我直言,“或许,还要多学其他语言,比如西班牙语或意大利语──俄文最好也要会。每年六月,有成百上千个女孩涌入纽约,每个都自以为能当上编辑。你得比那些泛泛之辈多点儿本事才行。最好多学几种语言。”
我没胆子告诉洁·西,大四这年我会忙到挤不出时间学语言。我修了专为优秀学生开设的荣誉课程,必须从中学习独立思考,所以,除了要上跟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有关的课,以及进阶诗歌创作研讨课,其他时间都要拿来写论文,讨论詹姆斯·乔伊斯作品里的晦涩主题。但我还没具体敲定要写的主题,因为我连他那本重要著作《芬尼根守灵夜》都还没读过。教授对我的论文抱以厚望,还答应会给我一些线索,帮助我探讨这本书里那对双胞胎所代表的意象。
“我会尽量去学。”我告诉洁·西,“或许会去上他们特别开设的基础德文密集速成班。”当时我真的认为这不失为可行之计,因为我有办法说服导师为我开特例。我的导师一向把我当成有趣的实验品。
除了物理和化学必修课,我还选修了植物学,而且表现优异,一整年下来,一个试题都没答错,有段时间,甚至心血来潮,起过一个念头:当植物学家,去非洲或南美雨林研究野生植物。我心想,去奇怪的地方研究冷门主题,应该会比去意大利研究艺术,或者去英国研究英语文学,更容易获得巨额补助,因为竞争者寡。
植物学很不错,因为我喜欢切叶片,把它们放在显微镜底下,也喜欢画出面包上的霉菌,或者蕨类在性周期那段期间所出现的心形怪叶子。对我来说,这些东西感觉起来都很真实。
至于物理,我第一天去上物理课,就知道完蛋了。
一个矮小黝黑的男人站在教室前方。这个名叫曼基的家伙穿着紧绷的蓝色西装,手里拿着一颗小木球,声音高亢,但口齿不清。他把小木球放在一片有沟槽的陡斜板子上,让球滑到底部,然后开始解释,若令a为加速度,t为时间,接着,冷不防地在黑板上写满了潦草的字母、数字和等号,看得我好想死。
我把物理课本带回宿舍,准备跟它奋战。这本大部头的教科书是以易渗的纸张加以油印而成的,厚度高四百页,里头只有图表与公式,没有插图或照片,封面和封底则是砖红色的硬纸精装。这书是曼基教授自己撰写的,用来跟女大学生解释物理学,如果我们这群女学生能读懂这本书,他就会正式将它付梓出版。
所以,我认真地研读那些公式,乖乖去上课,看着那些球滚落斜坡,期待下课钟响。学期末了,多数女学生都被当,但我从头到尾都拿A。有一次,我听见曼基教授对一群抱怨物理好难的女学生说:“不难,哪会难,有个女学生从头到尾都拿A。”“告诉我们,她是谁?”大家追问,但他摇摇头,什么都没说,只对我露出迷人的会心微笑。
这堂课的经验让我起了一个念头:躲掉下学期的化学课。我的物理课是设法拿了A,可是它也吓坏了我。每次念物理,就觉得生不如死。我最受不了的是把万物万事简约成数字和字母。黑板上出现的不是叶子的形状、树叶呼吸孔的放大图,以及叶红素、叶黄素之类的可爱词汇,而是曼基老师以特制的红色粉笔写上的公式──每个字母都艰涩可怖如毒蝎。
我知道化学会更要命,因为我在化学实验室里见过一张巨大的元素周期表。这张列了九十几种化学元素的图表里,金、银、钴、铝这些美好的词汇都被化约成丑陋的简写,后面还跟着不同的十进数。若再绞尽脑汁应付这些东西,我肯定会发疯,彻底垮掉。这前半年的物理课,我可是使出全部意志力才撑了过去。
所以,我备妥一个妙计,带着这妙计去找班导师。
我的说辞是,我应该花时间去修莎士比亚的相关课程,毕竟我的主修是英文。既然班导师和我都知道我的化学课成绩也会拿A,那何必多此一举,参加考试?何不干脆抛开分数和学分,旁听就好?这种做法凭借的是个人的荣誉心,而我这样的好学生当然不会做出有损个人荣誉的事,况且,内容比形式更重要,明知成绩会拿A,还去在乎分数,不是很无聊?我这番论点又因学校的一项政策而显得更具说服力,这项政策就是:我这届之后的大二生,无须必修理科课程,换句话说,我这届是旧规定的末代受害者。
曼基老师完全同意我的看法。我想,他很受宠若惊,我竟然那么喜欢上他的课,甘愿抛开学分和成绩拿A的功利考量,花时间来旁听,只为了体会化学之美。把学分用来修莎士比亚的课,但去化学课旁听,我这招真是高明。其实我大可不必这么做,但此举正可以让人觉得我对化学充满热情,不愿放弃。
当然啦,要不是我的物理成绩先拿到A,这番狡计也难以得逞。如果导师知道我有多恐惧沮丧,甚至狗急跳墙到认真考虑采取不正当手段──比如找医生开证明,说我不适合上化学课,因为那些公式会让我晕眩之类的──她一定一分钟都不愿意听我说,而且要我无论如何都必须修这门课。
结果出炉,教务委员会批准我的请求。事后导师告诉我,好几位教授被我深深感动。他们认为我这种做法充分展现出我在智识方面的成熟。
想起那年的日子,我就忍不住发噱。我一周去上五堂化学课,没一堂缺席。曼基老师站在朽旧不堪的阶梯大教室的底部,将试管里的内容物混来混去,制造出蓝色火焰、红色火光及黄色烟雾。我关起耳朵,把他的话语当成远处的蚊子声音,往后靠着椅背,时而欣赏那些绚烂的火光和缤纷的火焰,时而低头写下一页又一页的十四行诗和十九行二韵体诗。
曼基老师不时看我一眼,见我奋笔疾书,对我露出大为赞赏的迷人微笑。我想,他一定认为我之所以抄下那些公式,不是为了应付考试──像其他女学生那样──而是情不自禁为他的授课风采所倾倒。
4
我实在不懂,我的人明明在洁·西的办公室,为何会想起成功躲掉化学课的事。
洁·西跟我说话时,我看见曼基教授腾空站在她的脑袋后方──仿佛魔术师从帽子里变出来似的──手里拿着他的小木球和一根化学试管。复活节假期的前一天,上化学课时,他让那根试管冒出大量的黄色烟雾和臭蛋的气味,惹得全班女学生哄堂大笑,连他自己也哈哈大笑。
我对曼基教授感到愧疚,很想四足跪地,求他原谅我撒了弥天大谎。
洁·西递给我一叠小说稿,这次说话的口气温和了许多。接下来一整个早上,我都在读那些小说,并把感想记录下来,用打字机打在部门联系用的粉红色便签纸上,然后拿到贝琪所属的编辑部办公室,好让贝琪明天一来就可以阅读。洁·西偶尔会打断我工作,跟我谈谈这份工作的相关实务,或者聊点儿八卦。
那天中午,洁·西要和一男一女两位名作家共进午餐。男作家刚卖了六篇短篇小说给著名杂志《纽约客》,另外六篇给洁·西。我很讶异,从不知道杂志社买小说都是六篇六篇地购买。一想到卖六篇小说所能拿到的稿酬,我就感到难以置信。洁·西说,这顿午餐必须吃得小心翼翼,因为女作家也写小说,但作品从没在《纽约客》发表过,而过去五年来,洁·西也只采用过她一篇作品。所以,餐叙席间,洁·西一方面要恭维那位男作家,但同时也得留心,不能伤害名气没那么响亮的女作家。
当洁·西那只法式壁钟上的小天使开始上下挥动翅膀,把手上的镀金小喇叭举到唇边,一连吹出十二个音符,洁·西终于对我说,今天辛苦了,休息吧,下班去参加杂志社安排的导览、宴会和电影首映会。还有,希望明天一大早就能在办公室见到我。
语毕,她拿起西装外套,罩在紫丁香色的上衣外,戴上一顶缀有人造紫丁花的帽子,迅速在鼻头上扑了一点粉,调整一下鼻梁上那副厚重的眼镜。她的外貌让人不敢恭维,但散发的才智不容小觑。她离开办公室时,还用那只戴上紫丁香色手套的手拍拍我的肩膀。
“别让纽约这个鬼地方把你毁了。”
我静静坐在旋转椅上好几分钟,想着洁·西这个人。我想象,如果我跟她一样,成了名编辑,拥有私人办公室,里头放满大叶盆栽和非洲紫罗兰,还有秘书每天早上负责浇水,连名字都变成大人物惯用的简称,成了艾·葛(就像洁·西),那会是什么感觉。真希望我有个精明能干如洁·西的母亲,这样一来我就知道该何去何从。
我母亲对我的人生帮不了什么忙。我爸过世后,她靠着教速记和打字来养活我们。虽然嘴上没明说,但我知道她痛恨这份工作,也怨恨我爸死后没留下任何遗产。他不信任保险业务员,所以也没有任何保险理赔金。她老念着要我毕业后学好速记,这样一来除了有大学文凭,还有一技之长。她说:“就连耶稣的使徒都要会搭帐篷。他们也得过日子,就跟我们一样。”
《仕女生活》的员工权充服务生,收走我前面那两盘空碟子──上面的冰淇淋都被我吃光了──在原处放了一碗温水。我把手指伸入温水里洗一洗,然后用仍算干净的亚麻餐巾擦干每根手指。接着,折好餐巾,放在两唇之间,双唇一合,精准地抿在餐巾上。将餐巾放回桌面时,我看见一个模糊的粉红唇印绽放在餐巾正中央,宛若一颗小小的心。
我想着,我这一路走来真是漫长又艰辛。
第一次见到洗手钵,是在提供我奖学金的恩人家里。学校里那个满脸雀斑、负责奖学金事务的矮个儿女人告诉我,依照学校惯例,只要设立奖学金的人仍活着,我们这些得奖者就必须写信感谢他们。
我拿到的是费萝美娜·吉尼亚设立的奖学金。她是位小说家,非常富有,20世纪初曾就读我念的大学。她的第一部小说被改编成默片,由大明星贝蒂·戴维斯主演,另外改编的广播剧到现在仍在播放。她依然健在,而且居住的大宅邸就在我祖父工作的俱乐部附近。
所以,我提笔写了一封长长的信给费萝美娜·吉尼亚。煤黑色的墨水,写在浮雕着红色校名的灰色信纸上。我在信中跟她话家常,说我骑车上山时看见树叶一片秋意,还说住在校园里真好,绝对好过念市立大学,住在家里,每天通勤。我也告诉她,我感觉到知识殿堂的大门正为我敞开,希望有朝一日,我也能像她一样写出伟大的作品。
不知何故,我们学校的图书馆竟没收藏吉尼亚的作品,不过我倒是在镇图书馆读过她的一本书,书里从头到尾尽是冗长的悬疑问句:“艾佛琳会发现葛莱蒂丝以前就认识罗杰吗?赫克特急切地思忖着。”“既然唐纳知道艾尔熙这孩子被罗默太太带到偏僻的乡下农场隐居起来,他怎么还能娶她呢?葛瑞赛妲对着她那沉浸于月色而备感凄凉的枕头问道。”这些书帮费萝美娜·吉尼亚赚进了好几百万美元,不过后来她告诉我,其实大学时期的她笨得不得了。
吉尼亚太太回了我的信,还说要做东请我吃饭。我第一次见到洗手钵,就是在她家。
那碗洗手钵里漂浮着几朵樱花,所以我以为这是某种日式的饭后清汤,就端起来喝得一滴不剩,连脆嫩的小花也吃进去了。吉尼亚夫人见状,什么也没说。过了很久,我在学校认识一位初入社交圈的女孩,跟她聊起那顿饭,才知道自己出了糗。
我们走出灯灼如灿阳的《仕女生活》办公室,才发现街上乌云密布,滂沱雨蒙。天空下的,不是洗涤尘埃的细雨,而是热带巴西那种倾盆大雨。咖啡盘大的雨滴从天空笔直落下,打在黑亮炙热的柏油人行道上,嘶的一声,激起蒸汽,缕缕氤氲。
我暗自希望这个下午可以独自在中央公园消磨时光,但走到《仕女生活》那道活像玻璃打蛋器的旋转门时,就知道无望了。我从温暖的雨中进入计程车那抖动阴暗的穴室里,同车的还有贝琪、希尔妲和爱蜜莉·安·奥芬巴哈。爱蜜莉个头娇小,举止拘谨,红发总是绾成髻,她丈夫和三名子女住在新泽西州的提尼克市。
我们看的电影烂透了。里头主角包括一个长得很像琼·艾丽逊(June Allyson)的金发乖女孩,但我确定不是她。还有一个性感的黑发女孩长得很像伊丽莎白·泰勒,但我也确定这不是伊丽莎白·泰勒本人。另有两个虎背熊腰的大老粗,一个叫瑞克,一个叫吉欧。
这是一部跟足球有关的彩色爱情片。
我讨厌看彩色片。彩色电影里的每个人好像非得每个景都换一件大红大紫的新衣服,把自己搞得像晒衣架。而且画面上不是鲜绿过头的茂密树林,就是黄得夸张的大片麦田,或者蓝到不可思议的海洋,往四面八方绵延一英里又一英里。
这部电影多数的场景都发生在足球场的看台上──金发女孩和黑发女孩打扮得漂漂亮亮,上衣的翻领还别着高丽菜大的橙色菊花,两人在看台上挥手喝彩──要不就发生在舞池里。两个女孩偕男伴婆娑起舞,衣着打扮仿效《乱世佳人》的风格,但一进化妆室,两人就立刻恶言相向。
我终于看懂了,那个金发乖女孩最后会赢得足球英雄的青睐,而黑发的性感女孩则一无所有,因为那个名叫吉欧的家伙只想玩玩,不想成家,甚至买了张单程机票,准备飞往欧洲。
电影看到这里,我开始觉得不舒服。我环顾四周,看着那一排排全神贯注看电影的脑袋。它们的正面都笼罩在同一道银光下,背后覆盖着同一片黑影,看起来活像一群月亮脸的呆瓜。
我觉得自己快吐出来了。不晓得是因为电影烂到我胃痛想吐,还是吃了太多鱼子酱。
“我要回旅馆。”我就着半黑的光线,压低声音告诉贝琪。
贝琪盯着银幕,目不转睛,几乎没动嘴唇地对我说:“你不舒服啊?”
“对,”我说,“我觉得快死了。”
“我也是,我跟你一起走。”
我们滑下椅子,不迭连声说“借过”“借过”,慢慢移动到同排座椅的尾端。观众不满地嘟囔,发出嘘声,但还是挪挪雨靴和雨伞,好让我们通过。能踩的脚我都不放过,因为我想借此转移注意力,不去理会呕吐的感觉已强烈到像一颗在我面前快速膨胀的气球,大到遮住我的视线。
我们走上街时,温热的雨滴仍细细洒落。
贝琪的模样好吓人,原本酡红的脸庞忽然面无血色,还一脸发青地冒着汗。路边停着几辆黄色格纹的计程车。每次当你犹豫要不要招计程车时,就会看见它们。我和贝琪坐进其中一辆。未抵旅馆,我就吐了一次,贝琪吐了两次。
司机转弯时力道好猛,把后座的我们一会儿甩到右边,一会儿甩到左边。快要吐时,我们立刻弯下腰,假装捡东西,另一人就哼着歌曲,假装看窗外。
但司机还是识破了我们的诡计。
“喂,”他抗议,加速闯过乍变红灯的交通标志,“不准在我车里吐,要吐就去街上吐。”
我们闷不吭声,而他也没再赶我们下车,我猜想他大概发现旅馆快到了,干脆直接把我们载到旅馆门口。
我们不敢逗留,唯恐车资又往上跳,赶紧塞了一堆铜板到司机手里,并往车内丢了两张卫生纸,遮掩呕吐物,然后拔腿跑过大厅,冲入空电梯里。我们真走运,这时间的大厅没什么人。贝琪在电梯里又想吐,我赶紧抱住她的头,接着换我想吐,她抱住我的头。
通常大吐过后,会立刻舒服一些,所以我们互拥道晚安后,就疾步走向甬道的两端,准备各自回房。一起呕吐过的人最容易结为知己。
我走进房间,关上房门,宽衣躺平后,觉得更不舒服,好像非得跑厕所不可。于是,我费力套上那件有矢车菊图案的白睡袍,踉跄走出房间,到楼下的洗手间。
贝琪已经在那儿,我听见她在厕所门后痛苦呻吟,所以我快速绕过走廊拐角,到这栋楼另一侧的厕所。好远,真怕我会撑不住会死在半路上。
我坐在马桶上,头靠在洗脸槽的边缘,觉得吐出来的不只有晚餐,还有我的五脏六腑。恶心感一波波涌来,汹涌澎湃,每一波的浪头退去,恶心感就减缓一些,而我也虚脱得像湿透的叶片,全身颤抖,但没多久,恶心波涛再次涌现。我感觉自己像被关在小房间里由人严刑拷打,脚底下、头顶上,以及四道墙的亮白瓷砖从四方八面逼迫我,要把我压成碎片。
我不晓得自己在厕所里待了多久。我打开洗手槽的水龙头,拿掉塞子,让冷水稀里哗啦地流,好让经过的人以为我在里面洗衣服。确定安全后,我整个人摊平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不再是夏天,因为我感觉到冬天的寒意让我的骨头打哆嗦,牙齿猛打战,而我躺下时一并拖下来垫在头下的白色大毛巾也冻得如雪堆般僵硬。
不管是谁,这样用力拍打厕所的门实在很没礼貌。她们大可跟我一样,绕过拐角,去找其他的厕所,何必非打扰我不可。可是那人就是砰砰敲个不停,还求我开门,让她进去。我总觉得那声音很耳熟,听起来像爱蜜莉·安·奥芬巴哈。
“等一下。”我费力挤出的话语像糖浆般浓稠。
我强打起精神,慢慢起身,第十次冲下马桶,并把水槽泼洗干净,卷好毛巾,免得呕吐物的痕迹过于明显,然后打开门,走出去。
我知道这时若看着爱蜜莉·安或任何人,我会整个人瘫软,所以我把呆滞的目光定在甬道末端那扇晃动的窗户上,费力跨出一脚,放在另一脚的前方。
接下来,眼前出现的是某人的鞋。
这只看起来结实的黑皮鞋有裂痕,鞋面粗旧,不闪亮,所以应该穿了蛮长一段时间。鞋尖对着我,我看见上面有排成扇贝状的小气孔。这只鞋好像踩在表面是绿色的坚硬东西上,而我的右颧骨正是被那个绿东西给弄伤。
我继续躺着,一动也不动,等着出现什么线索,让我知道该怎么做。我隐约看见鞋子左侧不远处有白色的东西,那东西上面有许多蓝色的矢车菊,看到这景象,我难过得想哭,因为我知道那是我身上睡袍的袖子,而那只伸出袖口,苍白如鳕鱼的手,正是我的左手。
“她没事了。”
我头上冒出的声音仿佛来自一个冷冰冰的理性地带。起先我不觉得那声音有什么不对,但随即发现不寻常。是男人的声音。照理说这旅馆日夜都不准男性进入。
“还有多少人?”男人继续问。
我专注聆听。地板好像很牢靠,真好。知道已经倒下的我不会继续往下坠,感觉安心许多。
“十一个吧。”有个女性声音说道。我猜想,她一定就是那只黑鞋的主人。”我想应该有十一个,不过有一个不在,所以目前是十个。”
“好,你扶这个上床,我来照顾其他人。”
我的右耳听到鞋子行走的空洞砰砰声,声音愈来愈远。接着,远处有扇门开启,我听见有人说话,有人呻吟,然后,门关上的声音。
我感觉到两只手插入我的腋下,拉起我的上半身。有个女人说:“来,亲爱的,很快就到了。”接着,一道又一道的门从我的两旁缓缓往后移动,最后,眼前出现一扇敞开的门,我们进入门内。
我床上的被单已经折妥等着我。那女人扶我躺下,拉起被子,盖到我的下巴,然后坐在床边的扶手椅上休息,伸出一只丰腴的粉红手掌给自己扇风。她的鼻梁架着金框眼镜,头上戴着白色护士帽。
“你是谁?”我问道,声音有气无力。
“我是旅馆的护士。”
“我怎么了?”
“中毒。”她简短地说,“食物中毒,你们所有人。我从没见过这种事。集体中毒,这个病,那个倒,你们这些小姐到底吃了什么?”
“其他人也生病?”我仍抱着一丝希望。
“你们所有人。”她以激动的语气说,“病得跟狗一样,哭着找妈妈。”
整个房间绕着我缓缓旋转,而桌椅和墙壁仿佛同情我突然病倒,于是卸除了重量,变得轻飘飘。
“医生给你打过针了。”护士已移动到门口,站在那里说道,“你现在好好休息吧。”
接着,她原本站的位置被整扇如白纸的门取代,然后,一张更大的白纸取代了那扇门,我朝着那张大白纸飘过去,带着微笑,沉沉睡着。
有人拿着一只白瓷杯,站在我的枕头边。
“喝下吧。”那人说。
我摇摇头,枕头窸窣作响,像一捆干稻草。
“喝了会舒服一些。”
一个厚重的白色瓷杯放到我的鼻下。就着微弱光线──我猜这时间可能是黄昏或黎明──我注视着那杯琥珀色的澄澈液体。水面上浮着一层油脂,一股类似鸡肉的香味扑鼻而来。
我的视线怯怯地移向杯子后方的裙子。“贝琪?”我说。
然后抬起眼,看见格栅窗子中出现了朵琳的头部剪影,后方的光线照亮了她的发梢,形成一圈金色的光晕。她背对着光线,脸部阴暗一片,所以我看不清楚她的表情,但可以感觉到她的指尖流露出训练有素的温柔。像这样的人,有可能是贝琪,我母亲,或者身上带有蕨类气味的护士。
低头喝了一口清汤。我的嘴干得像沙子做成的,所以一口接一口地喝,直到杯子见底。
我感觉整个人被彻底洗涤,浑身神圣洁净,准备好迎接新的人生。
朵琳把杯子放在窗台,坐在扶手椅上。我很惊讶她没掏烟,毕竟她是个老烟枪。
“喂,知道吗?你差点儿死翘翘。”她终于说话了。
“我想是鱼子酱害的。”
“鱼子酱个头啦,是蟹肉。他们化验过了,蟹肉里充满了尸毒碱。”
我的眼前浮现出《仕女生活》的巨大厨房,洁白如圣,辽阔无边。照相机在强光的辅助下,镜头对准一个又一个塞满蟹肉和美奶滋的酪梨。厚厚的美奶滋里冒出一根根带有粉红斑点的鲜嫩蟹钳肉,让人垂涎欲滴。果肉淡黄,果皮鳄绿色的对切酪梨里,盛着一整坨的美奶滋蟹肉。
盛着一坨毒。
“谁做的化验?”我的脑海浮现一个画面:常驻旅馆的医生从某人的肚子里抽出一些东西,在旅馆的实验室里做化验。
“《仕女生活》的那些白痴啊。你们一个个像保龄球似的倒在地上时,有人打电话到旅馆办公室,办公室的人就打电话给《仕女生活》,于是他们就把中午那顿大餐剩下的食物拿去化验。哈!”
“哈!”我失神地跟着应和那个充满鄙夷的感叹词。真高兴朵琳又回到我身边了。
“然后送礼物来赔不是。”她说,“就在走廊那个大纸箱里。”
“速度这么快?”
“特别快递啊,不然咧?难道要等你们四处嚷嚷,说吃了《仕女生活》的食物后中毒,再来收拾残局啊。他们可承担不起这种损失。再说,万一你们谁刚好认识哪个精明的律师,一状告上法院,他们就等着破产倒闭。”
“礼物是什么?”我兴趣来了,如果礼物够好,我可以不计前嫌,毕竟经历了这番折磨,现在的我感觉起来纯净如新。
“还没开箱。大家都病恹恹地躺平了,只有我还能站着,而我又忙着到处送鸡汤。我可是最先把汤送来给你喔。”
“去看看是什么礼物啦。”我求她,同时想到一件事,“对了,我也有个礼物要送你。”
朵琳一听,立刻去走廊。我听见她窸窸窣窣忙了一会儿,接着是撕开纸张的声音,不久后回来时,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书,书封光滑,上面印有许多名字。
“《年度最佳三十则短篇小说》。”她把书放在我的大腿上,“纸箱里还有十一本。我想,他们是希望你们卧病在床时有东西阅读,好打发时间。”她停顿一下,继续说,“那,我的礼物呢?”
我在我的手提包翻找,掏出那个缀有朵琳名字和雏菊图案的小镜子。我们两人相觑一眼,同时扑哧爆笑。
“你可以喝我的那碗汤,”她说,“他们搞错人数,在托盘里放了十二碗汤。蓝尼和我在外头等雨停时,就吃了好几根热狗,所以我实在吃不下任何东西了。”
“拿来吧,”我说,“我饿死了。”
5
隔早七点整,电话铃声响起
我从漆黑睡乡的底部缓缓往上游。梳妆镜上已经插了一封电报,是洁·西打来的,她要我今天别上班,好好休息,等身体康复,还为坏掉的蟹肉跟我道歉。既然洁·西已留信息,我实在想不出还有谁会来电。
我伸手,将话筒一把拉到枕头上,让话筒的口部搁在我的锁骨上,聆听用的听筒靠在肩膀上。
“喂?”
有个男人说道:“是爱瑟·葛林伍德小姐吗?”我听出他略带外国口音。
“对。”我说。
“我是君士坦丁·嘶苏克卡。”
我没听清楚他的姓,只听到很多“s”和“k”的音。我不认识半个叫君士坦丁的人,但我不敢明说。
不过,我随即想起魏勒太太和她说要介绍我认识的那位同步口译员。
“喔,对,对!”我大声说道,坐起身,以双手将电话抓到身边。
我从没想过魏勒太太这种人有办法介绍名叫君士坦丁的人给我认识。
我喜欢收集名字有意思的男人,比如苏格拉底。那位名叫苏格拉底的家伙长得很高,其貌不扬,但学识渊博,是好莱坞某个希腊裔大制作人的儿子。不过,他是个天主教徒,而我们之间的可能性就毁在这个信仰上。除了苏格拉底,我在波士顿工商管理学院还认识一个白俄罗斯人,名叫阿提拉,这可是匈奴帝国领袖的名字呢。
在交谈中,我逐渐明白君士坦丁想约我今天见个面。
“下午要不要来看看联合国总部?”
“我已经看到了。”我说,还不由自主地吃吃笑。
听到我这样说,他不知所措起来。
“从我房间的窗户就可以看到啦。”我心想,搞不好我的英文说得太快,他听不懂。
对方默不作声。
半晌后,他终于说话:“或许看完后可以一起吃个便饭。”
我察觉到这是魏勒太太的用语,一颗心立刻往下坠。魏勒太太一开口,就是请你吃个便饭。我想起来了,这位仁兄初到美国时,就是魏勒太太的座上客,因为她参加了那种交换住宿的活动,也就是替外国人敞开家门,然后你到海外时,他们也为你敞开家门。
现在,我明白了,魏勒太太只不过是把她在俄罗斯做客的机会,换成让我在纽约捞到一顿便饭。
“好,我跟你吃顿便饭。”我冷冷地说,“你几点钟来?”
“大约两点开车去接你。你住在亚马逊仕女宾馆,对吧?”
“对。”
“好,我知道那地方。”
瞬间,我觉得他话中有话,但随后一想,搞不好只是几位住在这里的女孩刚好在联合国总部当秘书,而他曾经约过其中一位出游。我等他先挂电话,我才挂上,然后躺回被褥中,感觉糟透了。
我又来了,开始捕风捉影地编织起美丽的爱情梦,想象有个男的一见到我就疯狂爱上我,其实人家不过是尽地主之谊,带我参观联合国总部,之后吃个三明治罢了!
我得振作起来,别再耽溺于自己的瑰丽幻想中。
说不定魏勒太太介绍的这个同步口译员长得矮又丑,到头来又是一个我看不上眼的男人,就像最后我看轻巴帝·魏勒一样。想到这里,我心里舒服了一些。我的确看不起巴帝·魏勒,即使所有人仍以为他离开肺结核疗养院后,我会嫁给他。我清楚知道,就算地球上只剩他一个男人,我也不会跟他结婚。
巴帝·魏勒是个伪君子。
当然,一开始我并不知道他是个伪君子,甚至以为他是我见过最棒的男孩。有五年的时间,我在远处偷偷地爱慕他,那时,他连瞧都没瞧过我一眼。后来他终于开始注意我,而我也仍然爱慕他,那段时间真是美好。之后,就在他愈来愈重视我时,我无意间发现他这人虚伪得可怕。现在,他想娶我,我却恨他入骨。
惨的是我不能把对他的看法直截了当说出来,因为我还来不及说,他就得了肺结核,所以现在非得一路迁就他不可。看来只能等到他康复,能承受赤裸的真相时再说。
我决定不到楼下自助餐厅吃早餐,因为要下去就得穿戴整齐。既然决定一整个早上赖在床上,何必多此一举,起床更衣?或许可以打电话到楼下,要他们送早餐上来,可是,这样一来,就得付小费给送餐来的人,而我向来搞不清楚该给多少小费才恰当。来纽约之后,我已经有过多次不愉快的小费经历。
刚到这间旅馆那天,有个穿服务生制服的秃头矮男人帮我把行李提进电梯,到房间时还帮我打开房门锁。想当然,一进房间,我就立刻冲到窗边,想看看外头是什么景色。过了半晌,我才意识到服务生转开了洗脸槽的冷热水龙头,还对我说:“这是热水,这是冷水。”接着扭开收音机,并把纽约每个电台的名称告诉我,听得我不知所措,只好继续背对他,以坚定的口吻说:“谢谢你把我的行李拿上来。”
“谢谢,谢谢,谢谢你喔!”他那带刺的谄媚语气听起来真不舒服。我还来不及转身搞清楚他是哪根筋不对,他就离开了,还粗鲁地甩上门。
后来,我跟朵琳说起这家伙莫名其妙的行径,她告诉我:“傻瓜,他在跟你要小费啦。”
我问该给多少,她说,起码两毛五,如果行李很重的话,就给三毛五。要不是这服务生一副热心帮忙的样子,我大可自己把行李拿上楼。我还以为这种服务含在房费里呢。
我很讨厌付钱请人去做我自己就可以轻松办到的事,这样会让我很别扭。
朵琳告诉我,一般说来小费是消费金额的百分之十。可是我偏偏手边总是没有刚好的零钱付小费,总不能拿五毛给人家,说:“我要给你的小费是一毛五,所以请找我三毛五。”说这种话未免太蠢。
第一次在纽约搭计程车时,我给司机一毛的小费。车资是一美元,所以我认为一毛很合理,因此拿一毛铜板给他时,还对他微笑,有点儿得意,结果他把铜板放在掌心,直盯着它。见他那样,我还担心自己是不是不小心给了加拿大的铜板。下车时,司机开始嚷嚷:“小姐,你要吃饭,我也要吃饭,大家都得吃饭啊。”他的嗓门之大,吓得我拔腿就跑。幸好,他被红灯挡了下来,否则我真怕他会一路开车跟着我,吼得我无地自容。
我就这事询问朵琳,她说,她上次来纽约,小费是百分之十,搞不好现在涨到百分之十五,如果不是这样,就是那个计程车司机太过贪心。
我伸手去拿《仕女生活》的人送来的书。
打开书时,有张卡片掉出来。卡片正面是一只卷毛狗,穿着一件有花朵图案的披罩式外套,闷闷不乐地坐在狗篮子里。卡片内则是一只卷毛狗带着微笑,躺在狗篮里熟睡,上方有一小张刺绣横幅,里头写着:“多多休息才好得快哟。”卡片底部则有淡紫色墨水的手写字迹:“祝早日康复!《仕女生活》的全体好友敬上。”
我草草翻阅一个又一个故事,直到看到一篇关于无花果的小说,才开始仔细阅读。
有个犹太男子的家跟隔壁的修女院之间有一片翠绿草地,草地上长着一棵无花果。犹太男子和肤色黝黑的美丽修女常在树下碰面,一起摘采成熟的无花果,有一天,两人发现枝头鸟巢里有颗鸟蛋。就在他们看着鸟蛋里的雏鸟啄壳而出时,两人的手背不经意地碰触。那天之后,修女不再出来跟犹太男子一起摘无花果,而是派了厨房里那个信奉天主教、长相凶恶的女佣出来摘果子。这女佣和男子一起摘完果子后,还会清点数目,确定男人没比她多摘,把男子气坏了。
我觉得这故事好动人,尤其是那段冬天时被覆盖在白雪底下的无花果,春天时结满累累绿色果实的描写。读到最后一页,我好不舍,真希望能爬进字里行间,仿佛爬进围墙,在美丽蓊绿的无花果树底下安眠。
巴帝·魏勒和我就像犹太男子及修女,不过他当然不是犹太人,我也不是天主教徒,而是一神教派的信徒。我们在我们想象出来的无花果树底下碰面,但没见到雏鸟破壳而出,反而目睹婴孩从女人肚子里出来,接着,发生了一些憾事,造成我们分道扬镳。
我躺在旅馆的白色床褥里,孤单又虚弱,想起巴帝待在阿迪伦德克的疗养院,一定比我更寂寞,比我更孱弱,顿时觉得自己真混蛋。巴帝在信中一再提及,他在读某位诗人的诗,这位诗人是个医生。他又说,他发现某位已故的著名俄国短篇小说家也是医生,所以,或许他可以既当医生,又当作家。
现在,巴帝·魏勒变了很多,跟过去两年我们逐渐熟识时大不相同。我想起那天,他笑着对我说:“爱瑟,你知不知道诗是什么?”
“不知道,是什么?”我说。
“是尘埃。”他一脸得意地说,仿佛很自傲有这样的看法。而我只是木然地望着他的金发、蓝眸和白牙──他的牙齿好长、好白、看起来好坚固啊──对他说:“大概是吧。”
一年之后,我来到纽约市中心,才终于想起当时该怎么回嘴。
我经常在心里跟巴帝·魏勒对话。他比我大两岁,思考很有逻辑条理,所以总是能证明自己说得有道理。跟他在一起时,我必须卖力昂起头,才不至于灭顶。
我在心里跟他的对话多半是我俩真正有过的交谈,对话的开头虽然一样,但结尾不再是我呆坐着说:“大概是吧。”而是伶牙俐齿地说出慧黠的话语来回应他。
这会儿,我躺在床上,想象巴帝问我:“爱瑟,你知不知道诗是什么?”
我说:“不知道,是什么?”
“是尘埃。”
就在他得意扬扬时,我会说:“被你切碎的尸体也是尘埃,你以为自己能医好的那些人也是尘埃,他们都是不折不扣的尘埃。依我看,一首好诗能流传的时间远比一百个鄙如尘土的人加起来还久。”
被我这么一说,巴帝绝对会语塞,因为我说的都是实话。人,不过是尘土,在我看来,医治尘土不会比写诗更有意义。一首好诗可以烙印人心,让人在哀伤、病痛或失眠时拿出来反复咀嚼。
我的问题出在我把巴帝·魏勒说的每句话奉为至高无上的真理。我想起他第一次吻我的那晚,是在耶鲁大三生的舞会结束后。
那年圣诞假期,他忽然跑到我家,当时他穿着一件高领的白色厚毛衣,帅到我目不转睛直盯着他。他说:“哪天我去你学校找你,如何?”
听他这么说,我惊愕得目瞪口呆。在外地念书的我们只有周末回家,去教堂做礼拜时才会碰得上面,而且还是远远地打招呼,所以,我实在想不通他怎么会想到要跑来找我。他说,他之所以从他家跑了两英里来我家,是为了越野赛练跑。
没错,我俩的母亲是好友,她们念同一所学校,还双双嫁给教授,定居在同一个城镇,不过,巴帝秋天时拿奖学金去外地念预备私校,夏天又去蒙大拿州打工赚钱──他的工作是处理松树的疱状锈斑──所以就算我俩的母亲是同窗好友,我和巴帝的友谊也没因此加温。
他那次突然造访后,我就再没他的音信,直到三月初一个晴朗的星期六早晨。那时我在学校宿舍里念书,埋首于隐士彼得及穷汉华尔特的事迹中,因为下周一的历史课要考十字军东征。走廊上的电话忽然响起。
照理说大家要轮流去接电话,但我是这层楼的唯一新生,所以高年级的学姐多半要我去接。我等了一会儿,看看有没有人比我先一步去接电话,但随即想到大家都出去打壁球或者度周末,所以只好由我跑腿。
“爱瑟,是你吗?”楼下值班的女孩在电话另一头问道。我说“对”,她说:“楼下有男士找你。”
我听了大吃一惊,因为那年别人介绍我认识的男孩当中,没一个再来找我。我就是运气背,遇不到好男人。尝过几次教训后,我现在真痛恨这种事:周六手心冒汗,满怀好奇地下楼,让某学姐介绍她阿姨的死党的儿子给我认识,结果发现对方是个苍白的小伙子,长得像蘑菇,还有一对招风耳,要不就是龅牙或瘸腿。难道我只配得上这种人?我虽然是个书呆子,常读到停不下来,但起码四肢健全啊。
唉,不过我还是梳梳头发,涂了点口红,拿着历史课本下楼。如果来访的人太恐怖,我就有借口说我正要去图书馆。没想到下楼后,见到的是巴帝·魏勒。他穿着卡其色的拉链夹克、蓝色粗布裤,磨损的灰球鞋,倚在邮件桌边,咧嘴对我笑。
“我只是过来跟你打个招呼。”他说。
我不敢置信,他竟然大老远从耶鲁来这里,就为了跟我打个招呼──而且据他说,他是一路搭便车过来的,就为了省钱。
“嗨。”我说,“我们去外面门廊坐着聊吧。”
我想去外面,因为值班的学姐是个包打听,她正好奇地打量我,那样子显然认为巴帝瞎了眼才会看上我。
我们坐在两张并排的藤制摇椅上。阳光澄灿,不见微风,简直可以说热。
“我马上就要走。”巴帝说。
“喂,急什么,留下来吃午饭啊。”我说。
“呃,不行,我是来陪琼恩参加大二舞会的。”
我觉得自己是天下第一号大笨蛋。
“琼恩好吗?”我冷冷地问道。
琼恩·吉林跟我们是同乡,也上同一个教会,但比我早一年入大学。主修物理的她是风云人物,除了当过代联会主席,还带领曲棍球队拿过冠军。她那双卵石色的眼睛老是瞅着人直瞧,一口墓碑形状的牙齿闪闪发亮,还有充满喘息声的嗓音常让我觉得浑身不对劲。此外,她的块头还魁梧如马。我开始觉得巴帝真没眼光。
“喔,说到琼恩,”他说,“早在两个月前她就邀请我来这里参加舞会,而且她妈还问我妈,我愿不愿意当她的舞伴,你说,我能怎么办?”
“既然你不想陪她去,干吗答应下来?”我不屑地问道。
“喔,因为我还算喜欢她啊。这女孩喜欢户外活动,从不在乎你有没有为她花钱。上次她来耶鲁参加周末宿舍开放日,我们一起骑单车去东岩玩。她是唯一不用男生帮忙推上山的女孩呢。琼恩蛮不错的。”
我嫉妒得发抖。宿舍里每个大四学姐都爱去耶鲁度周末,但我从没去过。当下,我决定对巴帝·魏勒死心。没有期望,就不会失望。
“你该去找琼恩了。”我以就事论事的口吻说,“我交往的对象随时会出现,他见到我跟你坐在一起,可能会不高兴。”
“交往?你在跟谁交往?”巴帝一脸惊讶。
“应该说有两个人。”我说,“隐士彼得及穷汉华尔特。”
巴帝不发一语,所以我接着说:“这是他们的绰号。”
再补上一句:“他们来自达特茅斯。”
巴帝听了,惊讶得张口结舌。看来他的历史知识乏善可陈。他从藤制摇椅上一跃而起,还多此一举地猛力推它一下,然后把一个浅蓝色的信封扔在我的大腿上,信封上有耶鲁的校徽。
“我本来在想,如果你不在宿舍,我就留下这封信。里头有个问题要问你,你写信回答我吧,我不想当面问你。”
巴帝走了后,我拆开信。他邀请我去参加耶鲁的大三舞会。
我又惊又喜,尖叫了好几声,跑进宿舍时还高嚷着:“我要去我要去我要去。”在门廊上阳光耀眼,相较之下屋内漆黑一片。一时片刻,我的视线分辨不出任何东西,但我发现自己已经抱住值班的大四学姐。当她听见有人邀请我去耶鲁的大三舞会,立刻对我刮目相看,流露敬意。
怪的是,从此之后宿舍的情况也改变。我那层楼的大四学姐开始跟我攀谈,偶尔还会主动去接电话,也没人在我的门前冷言冷语,说有些书呆子就只会埋首于书本,枉费宝贵的黄金岁月。
然而,到了舞会那天,巴帝从头到尾都把我当成普通朋友或堂妹。
跳舞时,我们之间的距离大概有一英里远,直到“骊歌”的音乐声响起,他才忽然把下巴靠在我的头顶,仿佛很疲惫。半夜三点舞会结束,我们就着漆黑,顶着冷风慢慢走了五英里路,回到我借住的那户人家。为了省钱,我睡的是客厅那张短沙发。在客厅过一夜只要五毛,若要睡好床,多数的地方都索价两美元。
我闷闷不乐,无精打采。幻想破灭。
我原本遐想巴帝这周末会爱上我,这样一来,未来一整年我就无须发愁,不晓得周末晚上要如何打发时间。就在快抵达我下榻的住所时,巴帝说:“我们去化学实验室吧。”
我惊讶地问:“化学实验室?”
“对。”巴帝伸手牵着我,“那间实验室后方的景色很美。”
果然,化学实验室的后面有一片称得上小山坡的地方,从那儿可以看见纽哈芬的稀疏灯火。
巴帝忙着在崎岖的地面上找立足点时,我站着不动,假装赏夜景。当他俯身吻我,我睁大双眼,试图记住各家灯火的相距位置,免得忘记。
终于,巴帝站直,往后挪步。“哇!”他说。
“哇什么?”我惊讶地问道。这个干吻分明就乏善可陈,而且我记得当时还觉得很遗憾,因为在冷风中走了五英里路,我们的嘴唇都干得皲裂。
“哇,吻你的感觉真棒。”
我很得体地不做回应。
“我猜想,你跟很多男生约会过。”巴帝说。
“喔,还好啦。”我想,这一年我每个礼拜一定和不同的男生出去,才有办法表现得这么镇定。
“唉,可是我得花很多时间读书。”
“我也是啊,”我赶紧说,“成绩不能太差,免得保不住奖学金。”
“不过,我想,我还是可以设法每三个礼拜跟你见一次面。”
“好啊。”我兴奋得差点晕倒,好想立刻飞奔回学校,将这事昭告天下。
在屋前的阶梯上,巴帝再次吻我。隔年秋天,他拿到奖学金,进了医学院,所以后来我改去医学院找他,没再去耶鲁。就在那里,我发现他其实是个伪君子,还有这几年来他是如何地愚弄我。
在我们目睹婴儿诞生的那一天,我发现了真相。
6
我一直求巴帝带我去医院看看有趣的东西,所以有个礼拜,我把课全翘了,南下度个长长的周末,结果他让我尝到了苦头。
首先,我穿上白袍,坐在高凳子上,看着巴帝一伙人将四具尸体开肠剖肚。这些尸体的紫黑皮肤看起来僵硬粗韧如皮革,气味像陈年腌菜,感觉不像人类,所以没吓着我。
接着,巴帝带我离开解剖室,去一间大厅室,里头有一些大玻璃瓶,瓶里装的都是未出生就夭折的胎儿。第一个瓶子里的胎儿低垂的头颅又大又白,相较之下蜷缩起来的身躯非常小,约莫只有青蛙大。隔壁瓶子里的胎儿稍大一些,第三个瓶子里的更大,最后一瓶里的胎儿体积就跟正常婴孩一样,那模样好像正看着我,露出小猪般的笑容。
我很得意自己看了这些恐怖的东西还能泰然自若,除了一次吓得跳起来。那次,我把手肘搁在巴帝处理的那具尸体的肚子上,想贴近细看他解剖肺。一二分钟后,感觉手肘有灼热感,心想该不会尸体没真的死,还有体温吧。这么一想,我吓得跳下凳子,小小惊呼了一声。巴帝告诉我,灼热感来自于浸泡尸体的药水。听了之后,我又坐回凳子上。
午餐前一小时,巴帝带我去听课。那堂课的主题是镰形细胞贫血和一些听了让人难过的重大疾病。有几个病人被推到讲台上,大家问了他们一些问题,然后,又把他们带回讲台下。接着,放了彩色幻灯片。
我记得有张幻灯片上是个笑脸盈盈的美丽女孩,她的脸上有一颗黑痣。“这颗痣出现后二十天,女孩就死了。”医生说。现场一片静默,但下课铃声随即响起,所以我到现在都不晓得那颗痣代表什么,或者那女孩是怎么死的。
下午,我们去产房看接生。
我们先到走廊的毛巾衣服置物柜,巴帝从里面拿了白色口罩给我戴上,还拿了一些纱布。
有个又高又胖、身材就跟知名默片演员席尼·格林史区(Sidney Greenstreet)不相上下的医学生在附近闲晃,看着巴帝拿纱布一圈又一圈缠住我的头,直到我的头发全被盖住,只剩眼睛露出来。
这个医学生没礼貌地窃笑一声,说:“至少你妈还会爱你。”
当下我没听出他在侮辱我,因为那时我满脑子都在想,这家伙胖成这样真不幸,尤其他还这么年轻,有哪个女人能忍受亲吻他时贴着他的大肚腩啊。稍后,我才恍悟这家伙根本是臭美,自以为是,而且想到应该这样回敬他:“除了当妈的,谁会爱上肥成这样的男人。”不过太迟了,他已经走掉。
巴帝察看墙上的一块怪木牌,上面有一排洞,洞口的大小从一美元银币到餐盘不等。
“很好,很好,”他告诉我,“这会儿正好有人要生产。”
产房门口站了个背驼体瘦的医学生,巴帝认识他。
“嗨,威尔,”巴帝说,“谁负责接生?”
“我。”威尔有气无力地说道。我注意到他高耸的苍白额头上冒出一颗颗小汗珠。“我负责。这是我第一次接生。”
巴帝告诉我,威尔是大三生,必须接生八次才能毕业。
接着,我们发现走廊远处一阵骚动,几个男人往我们这里走来,他们穿着柠檬绿的衣袍,戴着手术帽,旁边还有几个护士,步伐参差地推着轮床,轮床上有个硕大的白色隆起物。
“其实你不该看这种画面。看了之后肯定不想生孩子。这种事应该禁止女人看,否则人类会绝种。”威尔在我耳边嘟囔。
巴帝和我笑了出来。巴帝跟威尔握了握手,然后我们三个进入产房。
见到孕妇被抬上产台,我吓得说不出话。那产台看起来就像恐怖的刑台,一端有金属镫耸在半空,另一端有各种我认不出的工具、金属线和管子。
巴帝偕我站在窗边,离孕妇只有几英尺,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
孕妇的肚子高高耸起,所以我完全看不见她的上半身和脸。她成了一只大蜘蛛,只有圆滚滚的大肚子和两条架在高镫具的丑陋细腿。整个生产过程中,她野兽般的哀号不曾停过。
稍后巴帝告诉我,那女人被上了麻药,记不得这些痛苦,所以,咒骂呻吟的她其实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为她是处于半昏睡的状态。
我觉得这种药一定是男人发明的。这痛苦哀号的女人分明什么都感受得到,否则不会叫得那么凄惨,可是一回家,又能制造另一个宝宝,因为药物让她忘掉生产的巨大痛苦。然而,我相信,那痛苦藏匿在她内心的秘密深处,如一道黝黑幽闭的苦刑长廊,随时都可能开启,将她关进去。
负责指导威尔的主任医师一直对孕妇说:“往下使劲,陀莫利罗太太,往下使劲,很好,继续用力。”终于,她两腿之间那一片被消毒剂染红,还剃了毛的缝隙地带,冒出一团模糊的黑东西。
“是宝宝的头。”巴帝压低声音告诉我。这时孕妇仍哀号个不停。
但婴儿的头不知何故卡住了,医生要威尔剪一刀。我听见剪刀往孕妇的肌肤剪下去,就跟剪布一样,鲜红血液立刻汩汩流下。瞬间,宝宝蹦出来,落在威尔的手上,全身紫蓝如蜜李,还裹着一层白色的糊状物和条条血痕。威尔不断地说:“他会掉下去,他会掉下去,他会掉下去。”声音充满惊恐。
“不会,不会掉的。”医生说着从威尔手里接过宝宝,开始替他按摩。紫蓝色消退,宝宝哇哇哭号,哭声真惹人怜。我看出是个男孩。
宝宝一泡尿喷在医生的脸上。稍后我跟巴帝说,我真无法想象会发生这种事。他说,这虽然不常见,但还是有可能发生。
宝宝一生出来,产房里的人立刻分成两组。护士忙着将金属名牌系在宝宝的手腕上,用棉花棒擦拭他的眼睛,裹上毛巾,放进帆布小床,而医生和威尔则开始用针和长线缝合孕妇的伤口。
里头有人跟女人说话,我想,大概在说:“陀莫利罗太太,是男孩。”但她没应答,也没抬起头。
“如何啊?”巴帝带着满足的表情问我。我们穿越翠绿的四方庭院,准备回他的宿舍。
“很棒。”我说,“这种事情我每天看也不成问题。”
我想问他,还有没有其他的生产方式,但开不了口。我总觉得,清醒地看着宝宝从自己的肚子里生出来,确定那是你的小孩,是很重要的过程。既然横竖都得受苦,干脆清醒地承受。
我经常想象自己分娩后,在产台上用手肘撑起身子,伸手抚摸我的第一个小宝宝,以某个名字低唤着蠕动不停的他。当然,那时的我一定脸色惨白,因为没化妆,又刚饱受生产的煎熬,但长发垂到腰际的我会满面笑容,洋溢着幸福的光芒。
“宝宝身上为什么有一层白糊状的东西?”我问他,好让双方有话聊。巴帝说,那是保护婴儿肌肤的蜡状物。
见到巴帝的寝室,我的脑海立刻浮现出僧侣的房间。名副其实的家徒四壁,就连床上和地上都是空的,唯独桌面上堆满了格雷的《解剖学》和几本令人生畏的大部头书。巴帝点燃一根蜡烛,拔起多宝力葡萄酒的瓶塞,我们并肩半躺在床上,巴帝啜饮红酒,我则拿起随身带来的诗集开始朗诵《我未曾访旅之地》等诗。
巴帝说,诗一定挺有意思,否则我这样的女孩怎么会整日沉醉其中。于是他提议,每次见面,我就念诗给他听,并聊聊我对该诗的看法。他经常把我们的周末安排得很紧凑,生怕虚掷两人共度的光阴。巴帝的父亲是老师,我想他应该也很适合当老师,因为他经常解释各种事情给我听,带领我接触各种新知。
我念完一首诗后,他忽然说:“爱瑟,你见过男人吗?”
从他的语气,我知道他说的不是通称的男人,而是裸体男人。
“没有,”我说,“只见过雕像。”
“嗯,那你想不想看我的裸体?”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这阵子我妈和外婆不时暗示我,巴帝·魏勒是多么清纯的乖孩子,家庭背景又单纯,教会里的人都公认他为模范生。他孝顺父母,敬重长辈,而且身体强壮,才貌双全。
听来听去,都是巴帝多好,多乖,多值得女孩为他守身如玉,所以,巴帝所做的事,绝对都无害。
“嗯,好吧。”我说。
我看着巴帝解开斜纹棉布裤的拉链,脱下裤子,放在椅子上,最后,连那件质料类似尼龙渔网的内裤也一并褪除。
“这种内裤很凉爽,”他解释,“而且我妈说清洗起来很容易。”
然后,他就这么赤条条地站在我面前,而我,就这么直瞅着他不放。当下,我唯一想到的竟是火鸡脖子和火鸡胗,真是令人沮丧。
我的沉默不语似乎伤了巴帝的心。他说:“我想,你该试着习惯我这种样子。现在,让我看看你吧。”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在巴帝面前赤身裸体,就像在学校里拍各种站姿的照片。当你不得不裸体站在相机前,你心里很清楚这些正面或侧面的全裸照片将会收录在学校体育馆的档案内,根据站姿的挺拔程度,被评定为A、B、C或D。
“喔,改天吧。”我说。
“好吧。”巴帝穿上衣服。
然后,我们接吻,拥抱了一会儿,我心里因此舒服了一些。我把剩下的葡萄酒喝了,盘腿坐在床尾,跟他要梳子,把头发梳下来盖住脸,不让巴帝看见,然后,突如其来地问他:“巴帝,你跟别人在一起过吗?”
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这么问,总之这些话就自然而然地迸出来。我从没想过巴帝·魏勒会跟别的女孩在一起,因此以为他会回答:“没有,我要把我的初夜留到洞房花烛夜那天,留给像你这样纯洁的女孩。”
没想到他不发一语,反而红了脸。
“喂,有吗?”
“什么意思,在一起?”巴帝以空洞的声音说。
“你知道的,就是上床。你跟别人上过床吗?”我继续以规律的节奏把头发往下梳,盖住靠近巴帝的那侧脸。略带静电的发丝黏住我发烫的脸,我想大喊“别说,不要告诉我,什么都别说”,但我没开口,静静地梳着头。
“好吧,对,我有过。”巴帝终于回答。
我惊愕得差点儿跌下床。从巴帝·魏勒第一次吻我,还说我一定跟很多男生出去的那晚起,我就一直以为我比他懂得性,在男女情爱方面比他更有经验,所以他对我做的那些亲昵举动,比如拥抱、接吻和爱抚,全是因为我让他情不自禁,而他依然纯洁,在性爱方面懵懂稚嫩。
但现在,我愕然发现原来他一直在装,假装清纯无邪。
“说吧,跟谁?”我慢条斯理地反复梳着头发,每一梳,梳齿都戳入脸颊。
巴帝见我没动怒,松了一口气,甚至好像如释重负,终于有人可以让他倾诉自己是怎么被骗失身。
果不其然,不是他诱惑别人,是别人引诱他,所以不算他的错。去年夏天他在鳕鱼角的旅馆打工时认识的女服务生。巴帝总觉得她看着他时,眼神怪怪的,在厨房还会趁着混乱把奶子挨近他。某天,他终于挑明了问,有什么问题吗,结果对方直视着他,说:“我想吃你。”
“配上香菜吗?”巴帝说,当时他还天真无邪地笑问道。
“不用,”她说,“挑个晚上吧。”
就这样,巴帝失去了贞操,不再是处男。
一开始我以为他肯定只和那女侍睡过那么一次,但为了确定,我还是开口问他们上过几次床,没想到他说记不得,反正那年夏天每个礼拜都有两三次。我用三乘十,算出来有三十次。太过分了。
从此之后,我心里有东西冻结了。
回学校后,我四处询问同宿舍的大四学姐,如果她们试着跟某个男孩交往时,对方忽然告诉她们,他曾经跟一个当服务生的骚货睡过三十次,她们会怎么做。学姐说,多数的男人都是这种德行,除非你们的关系已经很确定,或者订了婚约,否则你没资格说什么。
其实,我在意的不是巴帝跟别人上过床。我的意思是,男欢女爱这种事我也读过不少,但如果今天这男孩不是巴帝,而是别人,或许我只会追问细节,并找别的男孩上床,来平衡一下,从此抛开这事,不把它放在心上。
我不能忍受的是巴帝的虚伪做作。他把我想成情场老手,自己装出清纯少男的形象,背地里却和放荡的女服务生打得火热,这简直是当面给我难堪。
“你妈对那女侍有何看法?”那个周末我问他。
巴帝跟他母亲感情很好,还经常把他妈对于男女关系的见解挂在嘴边,因此,我知道魏勒太太非常重视贞操,无论男女。第一次去她家吃晚餐时,她以怪异的眼神打量我,我知道她在研究我是不是处女。
果然如我所料,被我这么一问,巴帝不好意思起来。“对,我妈问起过葛蕾蒂。”他承认。
“我说葛蕾蒂是自由的,白人,二十一岁。”
我知道巴帝会帮我留面子,跟别人形容我时,绝不会像形容女侍那样,冷酷简短的寥寥数语。他经常提到,他妈老爱说:“男人要伴,女人要无限的安全感。”还有“男人像箭,飞向未来,女人是弓,要帮助男人飞得更高”。总是说到我嫌烦。
每次我想提出异议,他就说,他爸妈到了这把年纪仍鹣鲽情深,这代表她一定深知婚姻真谛。
于是,我做了决定,要彻底甩掉他。我这么做不是因为他跟女侍上床,而是他没胆对所有人坦承这件事,也没种面对自己的不完美。但就在这时,走廊的电话响起,有人去接,然后以了然一切的口吻淡淡地说:“爱瑟,找你的,波士顿打来的。”
我立刻知道大事不妙,因为整个波士顿,我只认识巴帝一个人,而他又不曾打过长途电话给我,因为这比写信贵很多。就连那次他有事想尽快通知我,也没打长途电话来,而是在医学院门口到处问人,谁周末会开车到我的学校,当然,一定找得到人,于是他把信交给那人,我当天就拿到信,而他连邮资都省下来了。
果然是巴帝打来的。他说,每年例行的秋季胸部X光检查发现他得了肺结核。他即将拿着医学院学生特有的补助,去阿迪伦德克的疗养院静养。他接着说,上周末过后,我就没写信给他,希望我们之间没出什么问题。他还问我,日后可不可以每个礼拜至少写一封信给他,圣诞假期去疗养院跟他一起度过?
我不曾听巴帝用这么不安的口吻说话。他向来很得意自己身强体壮,还常告诉我,我的鼻塞和呼吸困难其实是心理方面的问题影响了身体。那时我觉得身为医生的他说这种话未免太怪,或许,他比较适合当心理医生,不过,我当然没跟他明说。
我告诉巴帝,听到他得肺结核,我很难过,并承诺会写信给他。然而,当我挂上电话,我可一点儿都不难过,反而如释重负。
我心想,对巴帝这种自命清高的双面人来说,得肺结核是报应。这消息刚好让我省去跟大家宣布我已和巴帝分手,也不用再接受别人安排的无聊相亲。
现在,我只需告诉大家,巴帝得了肺结核,而我们也可说订婚了。后来,周六晚上我留在宿舍念书时,大家都对我特别好,她们觉得我好坚强,以念书来掩饰一颗破碎的心。
7
的确,君士坦丁这个同步口译员的身高是矮了点,但有一种独特的俊俏美。头发浅褐色,眼睛深蓝色,表情鲜活生动,看起来很像美国人,古铜肤色,一口白牙,不过我一眼就能看出他并非美国人。因为他有我所认识的美国人所不具备的东西:直觉力。
才刚认识,君士坦丁就猜出我不是魏勒太太的追随者。提到魏勒太太时,我一会儿挑眉,一会儿干笑,没多久,我们就公然同声骂起魏勒太太。我心想:“这个君士坦丁似乎不介意我个子太高,没懂几种语言,而且没去过欧洲。他能一眼就看穿真正的我。”
君士坦丁用他那辆绿色的敞篷老爷车载我去联合国大楼。他把车顶打开,里头的褐色座椅虽然皲裂,但坐起来却很舒适。他告诉我,他的古铜色肌肤是打网球晒出来的。我们并肩坐在敞篷车里,沐浴在阳光下,驰骋在街道上,他抓起我的手,亲昵地捏一捏,当下我的快乐竟然远甚于九岁那年夏天,跟父亲奔跑在炙热的白沙滩上。那天之后不久,父亲就过世了。
到了联合国大楼,君士坦丁和我进入一间豪华肃静的旁听室,坐在一个俄国女孩旁边。这女孩素着一张脸,肌肉发达,表情严肃,跟君士坦丁一样,是同步口译员。坐在那里时,我忽然想到,真怪,以前怎么没意识到,九岁之后我就不曾有过无忧无虑、单纯快乐的感觉。
九岁以后,母亲节衣缩食,让我参加童军社、划船夏令营,学钢琴,上水彩课和舞蹈课,还供我念大学,让我不愁吃穿,能够一早去划船,吃巧克力派当早餐,过着每天任新点子如鞭炮噼啪冒出脑袋的生活,但我就是没办法再像九岁时,从心底觉得快乐。
我瞅着俄国女孩猛瞧。她穿着灰色双排扣套装,以我永远不可能懂的母语连珠炮似的说出一个又一个片语。君士坦丁说,翻译片语最难,因为俄文没有跟英文相对应的片语。我真希望能被她附身,这样就能说出一个又一个片语。或许有这种能力不见得让我比较快乐,但能让我多得到一颗象征才能的小石头,这样一来我所拥有的小石头就会更多。
接着,君士坦丁和俄国女口译员及一群肤色黑、白和黄的男人在贴有标签的麦克风后面争相发言,似乎在争论什么事情。我的位置在他们的上方,而且离他们有段距离,所以只看见他们的嘴巴开开合合,却听不到半点声音。他们仿佛坐在一艘即将起航的船只的甲板上,唯独我搁浅在广漠的阒寂当中。
我开始数我做不来的事。
第一项是烹饪。
我外婆和母亲都烧得一手好菜,所以我把厨房的事全扔给她们。她们老想教我做菜,但我总是袖手旁观,随口应付:“好,好,我知道了。”任凭那些烹饪诀窍如流水,左耳进,右耳出。就算哪天我自己动手,也多半搞砸,所以后来就没人要我进厨房了。
我想到乔蒂,她是我大一时最要好的唯一女性朋友。有天早上她在她家炒蛋给我吃,味道很特别,我问她里头加了什么特别的东西,她说只有起司和蒜盐。我问是谁教她的,她说没人教,自己想的。不过话说回来,她本来就是个务实的人,读的又是社会系。
除了烹饪,我也不会速记。
这代表我大学毕业后找不到好工作。我妈一直告诉我,没人会雇用一个只修英语文学的英文系毕业生,但如果英文系毕业,又会速记,那可就另当别论。这种女孩每个雇主都抢着要,而且会有很多前途看好的男人排队上门,请她誊写一封又一封精彩的求职信。
问题是,我就是不喜欢伺候男人。我想口述我自个儿的精彩求职信,让别人为我誊写,况且,我妈给我看的速记簿里那些小小的速记符号,看上去就跟“t等于时间,s等于距离”之类的符号一样糟。
我做不来的事愈列愈长。
我不会跳舞,唱歌老是走音,又没平衡感。每次体育课,要平伸双手走平衡木时,我老是跌下去。而我最想做的两种活动,骑马和滑雪,我都不会,因为从事这两种活动要花很多钱。我不会说德语,读不懂希伯来文,不会写中文。我甚至不知道眼前这几位联合国翻译员所属的偏僻异国,是在地图上的哪个角落。
我坐在联合国大楼的心脏地带,置身在隔音设备当中,左边是会打网球又会同步翻译的君士坦丁,右边是熟谙大量片语的俄国女孩,就在这时,我毕生第一次感觉自己一无可取。问题是,我向来就平庸无能,只是我不自觉罢了。
我唯一擅长的就是拿奖学金,成绩胜过别人,而这样的日子就快没得过了。
我觉得自己像一匹没有跑道的竞赛马,或者一个大学足球明星,却忽然要穿上西装,落脚在华尔街金融区。过去的光荣事迹缩简成家里壁炉上的小金杯,上头镌刻的日期就像烙蚀在墓碑上的时间。
我看见我的人生往外分出许多枝丫,就像那则短篇故事里的绿色无花果树。
每根枝丫的顶端都有一颗肥硕的紫色果实跟我招手眨眼,那果实代表着璀璨的未来。一颗是相夫教子美满家庭,另一颗是扬名诗坛,还有一颗是杰出教授。名编辑爱·葛是一颗,游历欧洲、非洲和南美又是一颗。君士坦丁、苏格拉底、阿提拉等一群名字古怪、职业冷癖的爱人是另一颗。还有一颗是奥运女子划船赛冠军。除了这些,还有很多我看不清楚的其他果实。
我看见自己坐在无花果树的枝丫叉点上,把自己饿得半死,只因我下不了决心,无法决定该摘哪一颗来吃。每颗我都想要,但选了一颗就代表要失去其他颗,所以我只能干坐着,举棋不定,眼睁睁看着果实开始萎缩,变黑,一个接一个,掉落在我脚边。
君士坦丁挑选的餐厅弥漫着香草、香料和酸奶油的气味。来到纽约这段期间,我还没见识过这样的餐厅。通常我找的都是“汉堡天堂”这一类的地方:一尘不染的柜台面对着闪亮长镜,菜色只有巨无霸汉堡、今日例汤及四款精致蛋糕。
我们走下七阶灯光昏黄的楼梯,进入一处类似地窖的地方。餐厅就位于这里。
烟黑色的墙壁上贴着旅游海报,宛如一扇扇风景如画的窗扉,俯瞰着瑞士湖泊、日本山峦和非洲大草原。装在瓶子里的粗蜡烛蒙上了尘埃。它们仿佛在这里垂了好几世纪的泪,彩色的烛泪一层又一层堆积,红叠蓝,蓝叠绿,形成立体的美丽花边,而烛光在每张桌面投下的光晕浮动了人影,一张张脸绯红如火焰本身。
我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东西,但才吃第一口,整个人就变得好舒服。我突然想到,我刚刚之所以会幻想出那棵无花果树,还有肥硕果实萎缩后坠落地面,全是因为肠胃空了。
君士坦丁不停拿那瓶尝起来像松树皮的希腊甜酒斟满我们的酒杯。我发现自己喋喋不休,说我要学德文,要去欧洲,要效法玛姬·希金斯,当个优秀的战地记者。
等到优格及草莓果酱端上桌,我已经决定让君士坦丁来勾引我。
自从巴帝·魏勒告诉我,他跟女侍上过床,我就在想,我也该找个人上床。跟巴帝做爱不算,因为这样一来,他睡过的人还是比我多一个。我得找其他人。
我只跟一个男孩聊过男女性事。他是耶鲁的学生,南方人,鹰钩鼻,刚遭受情变打击。那个周末他来我们学校找女友,竟然发现她前一天跟一个计程车司机私奔了。那女孩和我住同一栋宿舍,而当晚又只有我在宿舍里,所以安慰他的任务就落到我的头上。
我们到附近一家咖啡馆,窝在隐秘的雅座,高耸的木墙上刻了好几百个人名,我们喝了一杯又一杯的黑咖啡,坦然畅谈性事。
这个叫艾瑞克的男孩告诉我,他认为我们学校那些女生很恶心。深夜一点宵禁前,她们常站在门廊的灯光下,或者在毫无遮拦的矮树丛里,跟男生激情地耳鬓厮磨,路过行人想视而不见都办不到。他刻薄地说,人类几百万年的进化,结果成了什么?还是禽兽。
接着,他谈起第一次和女人上床的事。
那时他在南方的一所大学预备私校念书,该校的特色是培养全方位的绅士。所以,他们有个不成文规定,每个人毕业前必须认识一个女人。艾瑞克说,所谓的“认识”,是《圣经》所说的那种“认识”。
因此,有个周六,艾瑞克就和几位同学搭公车到最近的城市,走进一家“声名远播”的妓院。艾瑞克召的那个妓女是个中年胖妇,染了一头红发,嘴唇丰满得让人起疑,皮肤呈鼠灰色。她不愿意关灯,连衣服都懒得脱,所以艾瑞克只好在沾满蝇粪的二十五瓦灯泡底下跟她打炮。他说,上床的感觉根本不像大家说的那样,反而无聊得要死。
我说,如果跟你喜欢的女人做,或许不会那么无聊,但艾瑞克说,如果想到自己所爱的女人跟其他人一样,也会做出这种禽兽之事,感觉一定很糟,所以,如果他爱某个人,绝不会跟她上床。若有生理需求,他会去找妓女,不让自己爱的女人沾上这种龌龊事。
这时,我忽然起了个念头,或许艾瑞克是个可以打炮的好对象,因为他有经验,而且说起这种事不像一般男孩,态度猥亵或愚蠢。不过,后来他写了封信给我,说他很有可能爱上我,因为我一方面聪明愤世,另一方面却亲切和蔼,而且跟他姐姐像得出奇。就这样,我知道我们之间没戏唱。他永远不可能跟我这种女孩发生关系。于是,我回信说,真可惜,我就快跟青梅竹马的恋人结婚了。
我愈想愈觉得,在纽约这个城市接受同步口译员的诱惑是个好主意。不管从哪方面来说,君士坦丁似乎是个成熟体贴的男人。而且,这里没有我认识的人,所以不用怕他跟学校里那些大学生一样,到处吹嘘跟我有一腿──那些臭男生,总喜欢对室友、哥儿们或篮球队友吹嘘他们跟女孩在车子后座打炮。此外,跟魏勒太太介绍我认识的男人上床,简直是一大讽刺,还能间接把这事怪到她头上,想来就令人开心。
所以,当君士坦丁开口邀请我去他家,欣赏俄国特有的巴拉莱卡三弦琴的音乐时,我开心地暗笑。我妈经常提醒我,晚上跟男生出去时,不管发生什么事,绝不能跟他回他的住处,因为这种举动只有一种含义。
“我非常喜欢巴拉莱卡三弦琴的音乐。”我说。
君士坦丁的房间有个能俯瞰河流的阳台,拖船的噗噗声在黑暗中传来。这情景让我动心,涌出似水般的柔情,我非常确定自己想怎么做。
我知道可能会怀孕,但这个念头悬在遥远的阴暗处,丝毫不影响我的决定。就像我妈从《读者文摘》剪下来、寄到学校给我看的那篇文章所言,避孕方法没有百分之百安全。这篇名为“捍卫守贞之必要”的文章出自一个已婚育子的女律师。
文章里陈述各种理由,力陈女孩不该跟丈夫以外的男子上床,而且必须结婚之后才能跟丈夫发生关系。
它的主要论点是,男人的世界跟女人不同,男人的七情六欲也迥异于女人,唯有透过婚姻,两种世界和两种情欲才能妥善融合。我妈说,通常年轻女孩要等到为时已晚才会懂得这道理,所以最好及早听取专家的意见。而已婚的女人就是专家。
这位女律师说,上等的男人要的是纯洁的女人,即便他们自己并非处男之身。他们希望自己是妻子的性爱启蒙者。当然,他们会哄诱女孩上床,还答应日后会娶她,不过一旦她献出肉体,他们就会看轻她,并认为她既然能跟他们上床,也能跟别的男人做同样的事。于是,一个女孩子的人生就这样被毁掉。
这位女士的结论是,防患于未然,守贞至上。况且,没有什么方法可以保证不怀孕,而未婚女子一旦怀孕,人生就彻底完蛋。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根本没有站在女孩的立场上。
如果男女都保持纯贞,直到洞房花烛夜那天,当然很棒,可是,万一结婚后,对方才像巴帝·魏勒那样,忽然坦承他早非处男,那该怎么办?我无法忍受这样的观念:女人得守身如玉,但男人却可以做双面人,允许自己乱来,且要求女人守住贞操。
最后,我拿定了主意,如果要找到聪明强壮、二十一岁前仍是处子的男人实非易事,那我干脆抛开贞操观念,找个也同样有过性经验的人结婚,这还容易些。假使对方因为我非处女而糟蹋我,那我也可以让他不好过。
我十九岁时,贞操是个热门话题。
在我看来,世界并非二分为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共和党和民主党、白人和黑人、男人和女人,而是跟人上过床以及没跟人上过床的。好像人与人之间就这么一个显著差异。
我想,跨过那条界限后,我一定会判若两人。
就像终于造访欧洲的感觉吧:返国后,回家仔细照镜子,会看到我的眼眸深处有一座小小的白色阿尔卑斯山。同样的,明天我照镜子时,应该会看到如同娃娃大的君士坦丁坐在我的眼眸里,对着我微笑。
我们在君士坦丁家的阳台待了一小时左右,慵懒地坐在两张帆布躺椅里,聆听留声机源源不绝播放的音乐,两人之间堆放着巴拉莱卡三弦琴的唱片。我们笼罩在一片朦胧的乳白氤氲中,但我分不清这样的光线是来自街灯、半圆月、星光还是车灯。君士坦丁就只握着我的手,看起来毫无意图诱惑我。
我问他,他是否跟人家定了亲,或者有交往对象,但他说没有,还清楚表明他不想有这种羁绊。
终于,松树皮酿的酒让浓浓困意在我的血管里奔流。
“我要进屋躺一下。”我说。
我若无其事地晃进卧房,弯腰脱掉鞋子。干净的床铺就像一张安稳的小舟,在我面前轻轻摇荡着。我手脚大张,整个人躺平,闭上眼睛。然后,我听见君士坦丁叹了一口气,从阳台进来。他的鞋子一只接一只咚的掉到地板上。他在我旁边躺下来。
我从一撮垂散的头发后方偷看他。
他仰躺着,双手搁在脑后,凝视天花板。浆挺白衬衫的袖子往上卷到手肘,在昏暗的光线中,袖子白得闪闪发亮,感觉好诡异。而饱受日晒的古铜色皮肤现在几乎是黑色。我心想,我生平见过的男人当中,他肯定是最好看的一个。
如果我的五官脸型更立体一点,或者能把政治谈得头头是道,或者是个出名的作家,或许君士坦丁会有兴趣跟我上床。
但随后我又想,说不定他喜欢我之后,就会成为我眼中庸俗平凡的男人。当他爱上我,我会不停地挑剔他的毛病,毕竟我就是这样对待巴帝·魏勒和在他之前那些对我有意思的男孩的。
重蹈覆辙。
我经常远远地看着一个男人,觉得他无懈可击,然而,一旦他靠近,我立刻觉得跟他不可行。
这正是我不想结婚的原因之一。我完全不想过安定的生活,乖乖当一只让箭得以高高射出去的弓。我想追求变化与刺激,想自己射向四面八方,就像国庆日的璀璨烟火。
雨声吵醒我。
眼前漆黑一片,半晌后我才辨识出陌生窗户的模糊轮廓。偶尔会有光线冒出来,在墙壁上游移──宛如一根鬼魅手指在探索些什么──然后遁入空无中。
接着,我听见有人在呼吸。
起初,我以为是我食物中毒后躺在旅馆房间所发出的呼吸声,于是我屏住气,却仍听见呼吸的声音。
就在我眼前,我看见床上有一只绿色的眼睛闪闪发亮,那只眼睛像罗盘,划分成数等份。我缓缓伸出手,握住它,然后举起来,没想到连带抓起一只手臂。这只手臂沉重如死人,却暖烘烘,因为手臂的主人正熟睡着。是江诗丹顿的手表,指针显示三点钟。
他和衣入睡,身上的衬衫、裤子和袜子仍是我抛下他兀自进屋上床时的那一套。眼睛适应黑暗后,我辨识出了他的苍白眼皮、挺直鼻梁,以及那张形状美丽、说话厚道的嘴。然而,它们看起来又如此缥缈虚无,仿佛雾中的一幅图。我偎过去,瞅着他细细端详好几分钟。这是我第一次睡在男人旁边。
我试着想象成为他妻子的感觉。
早上七点起床,替他准备蛋、培根、土司和咖啡。他出门上班后,我穿着睡袍,上着发卷子,在屋里走来走去,一会儿洗盘子,一会儿整理床铺。他在外面度过多彩多姿的一天,晚上回来后,会期待丰盛的晚餐,于是,我整个晚上忙着煮菜,洗更多脏碗盘,倒在床上时已筋疲力尽。
这种生活对一个十五年来功课全拿A的女孩来说未免太枯燥,也太大材小用了点,但我知道婚姻就是这么一回事,因为巴帝·魏勒的母亲就是从早到晚忙着煮饭、打扫、刷洗,即便她丈夫是大学教授,而她自己也在私立学校教书。
有一次我去找巴帝,魏勒太太正用魏勒先生的旧西装所裁出的布条来编织地毯。这条地毯已经花了她好几个礼拜,我很喜欢她把褐色、绿色和蓝色花格呢布混织所编成的穗辫。我心想,如果是我,地毯完成后,我一定要挂在墙面当壁毯来欣赏,没想到魏勒太太竟把它放在厨房地垫原来的位置,几天后,它变得肮脏又难看,跟便宜商店里一美元的廉价地垫没两样。
我知道,即使男人在婚前献上大量的玫瑰、热吻和烛光晚餐来掳获女孩芳心,其实他私下期待婚礼结束,她就臣服在他的脚下,甘愿成为厨房里的地垫。
我妈也提过,她和我爸才离开雷诺──爸之前结过婚,所以得去雷诺办离婚手续──我爸就对她说:“哇,太好了,现在开始咱们都可以不用装模作样了。终于可以尽情当自己。”从那天起,我妈就一刻不得清闲。
我还记得,有一次巴帝·魏勒以自以为是的阴险口吻说,等我有了孩子,感觉就会不同,到时就不会再想写诗。所以,我开始觉得,或许结婚生子的过程真的就像洗脑,婚后你会像奴隶般麻木呆滞地走来走去,活在独裁的私密国度里。
我低头凝视熟睡中的君士坦丁,犹如俯视深井底部一颗遥不可及的闪亮石头。忽然,他睁开眼,眼底满是爱意地望着我。我愣愣地看着他,他眨眨眼,就像快门按下的声音划破了温柔的氛围,一双扩大的瞳孔顿时迷蒙,那眼神如漆皮,只有表层,毫无情感深度。他认出我来了。
君士坦丁坐起身,打了个呵欠:“几点了?”
“三点。”我冷冷地说,“我该回去了,明天一早还要上班呢。”
“我开车送你。”
我们背对着,各自在床的两侧穿鞋,动作慌乱笨拙。床头那盏白灯张狂刺眼,真是讨厌。忽然,我感觉到君士坦丁转身面向我:“你的头发一直都这样吗?”
“都怎样?”
他没回答,而是倾身过来,将手放在我的发根,然后像梳子般慢慢梳向发梢。我的体内爆起一阵轻微的电击,继续坐着一动也不动。从小我就喜欢有人用手指梳我的头发,被这样一梳,我总会变得慵懒平静,昏昏欲睡。
“啊,我知道了。”君士坦丁说,“你刚刚洗过头。”
然后,他弯腰去系他的网球鞋。
一小时后,我躺在我的旅馆房间,倾听雨声。听起来不像雨,反倒像水龙头大开。左胫骨中央的旧伤开始作痛,所以我不再奢望七点以前能睡着。反正七点一到,收音机闹钟就会以名作曲家苏沙(John Philip Sousa)的雄壮进行曲来唤我起床。
每逢雨天,这只曾断过的腿似乎就想起自己的存在,记起那种闷闷的痛楚。
我心想:“是巴帝·魏勒害我断的这条腿。”
接着我又想:“不,是我自己弄断的,我弄断它,来弥补自己的卑鄙行径。”
8
魏勒先生开车载我去阿迪伦德克的疗养院。
这是圣诞节的隔天,饱含雪气、灰霾厚重的天空压在我们上方。我觉得肚子好撑,整个人迟钝消沉。每年圣诞节隔天,我就有这种感觉:松枝、蜡烛、绑着金银缎带的礼物、烧着桦木的壁炉、圣诞节火鸡大餐,以及钢琴边的家人合唱或许带给人希望,然而,不管那希望是什么,终究会落空。
一到圣诞节,我就希望自己是天主教徒。
这趟车程,先由魏勒先生开车,然后换我开。我不知道我们聊了什么,但我知道我的情绪愈来愈低落。可能是积雪厚盖的乡村一片深冬寂静,给人凄凉悲苦的感觉,加上茂密冷杉从灰色山丘蔓延到路边,放眼望去,黝绿成黑,叫人心头跟着沉重起来。
我好想叫魏勒先生自己去,我要搭便车打道回府。
但一瞥见魏勒先生的脸,就知道我开不了口。他一头银发剪成男孩似的小平头,眼神澄澈,脸颊粉红,毛发霜白,宛如结婚蛋糕上的糖霜,无邪的表情似乎对人信任不疑。我必须陪他完成这场探访。
到了中午,灰霾略退,我们将车停在结冰的岔道,共享魏勒太太帮我们打包当午餐的鲔鱼三明治、燕麦饼干、苹果,以及装在热水瓶里的黑咖啡。
魏勒先生慈祥地看着我,然后清清喉咙,拂掉大腿上的食物残屑。我看得出来,他有正事要说。他这个人很害羞,有一次我去听他发表经济主题的重要演说,他开口前就像现在这样清清喉咙。
“娜莉和我一直希望有个女儿。”
那一刻,我忽然有个疯狂的想法,以为魏勒先生要宣布魏勒太太怀了个女婴。他继续说道:“可是,有哪个女儿比得上你呢?”
魏勒先生一定以为我听他说愿意当我父亲,开心得快哭出来。“好啦,好啦,”他拍拍我的肩膀,又清了一两次喉咙,“我们相互了解的嘛。”
然后,他打开他那侧的车门,绕过车子,走到我这一侧,呼出的气息在灰霾天色中形成蜿蜒绕指的缕缕白烟。我挪到他刚离开的副驾驶座,他发动车子,我们继续前进。
我不确定自己期望见到的疗养院是什么样子。
或许一栋木造屋舍,矗立在小山丘顶端,住在那儿的男女面颊绯红,年轻貌美,但因生病而眼睛红热,裹着厚毯子躺在露天阳台上。
“肺结核就像一颗藏在肺部的炸弹。”巴帝捎信到学校给我,信中写道,“你只能静静躺着,祈祷它不会爆炸。”
我很难想象巴帝静静躺着的模样,因为他的人生哲学就是把握每分每秒,尽情活出精彩人生。就连夏天我们去海边,他也不像我会躺下来打个盹。他总是跑来跑去,一会儿打球,一会儿快速做个伏地挺身,充分利用时间。
魏勒先生和我在会客室等下午静休治疗的时间告一段落。
整间疗养院似乎以肝脏色为基调。木工部分是强烈的深黝色,皮椅是焦褐色,墙壁可能洁白过,但现在惨遭霉菌或湿气摧残,面目全非。地板则铺满了斑驳的棕色亚麻油地毡。
一张矮茶几,圆形和半圆形的污渍已蚀入深色的胶合板桌面,上面放了几本破烂的《时代》和《生活》杂志。我拿起最靠近我的那一本,翻阅到杂志中间,看见秃头的总统艾森豪威尔咧着大笑脸,但神情茫然,活像罐子里的胚胎标本。
一会儿后,我察觉到水声幽幽,起初我以为是墙壁裂到开始渗出水,不过随即看见水声来自角落的小喷泉。
喷泉上一截看起来粗糙的管子喷出几英尺高的水花,犹如一只只甩出的手,五指齐张的水花哗啦落下,欲振乏力的涓滴淹溺在一摊水色浊黄的石槽中。水槽是用公共厕所常见的白色六角形瓷砖所铺制而成。
叮咚声响起,远处一扇门开启又关上。巴帝走进会客室。
“嗨,爸。”
巴帝拥抱父亲,随即走向我,朝我伸出手,那兴高采烈的模样真惹人嫌。他跟我握手。他的手摸起来肥嘟嘟又湿答答的。
魏勒先生和我坐在同一张皮沙发上,巴帝坐在我们对面那张看起来椅面溜滑的扶手椅的边缘。他一直在笑,仿佛被一根看不见的铁丝吊住嘴角。
我万万没想到巴帝会变胖。每次想到他在疗养院,眼前浮现的他总是瘦骨嶙峋,颧骨下方陷成阴影,灼红的双眼镶在几乎无肉的凹陷眼窝中。
然而,眼前的巴帝,身上原本凹陷的地方忽然全凸起。白色尼龙衬衫被大凸腹绷得好紧,脸颊丰满红润,像极了糖葫芦,就连笑声听起来都饱满丰盈。
巴帝跟我四目相接。他说:“吃太多了。天天被喂得饱饱的,然后就躺下休息。不过现在散步时间我可以出去,所以别担心,几个礼拜内我就会瘦下来。”他倏地起身,满脸笑容,像个开心的东道主,“要不要看看我的房间?”
我跟着巴帝,他父亲跟在我身后,我们穿越一道镶着毛玻璃的双推门,走进一条同样是肝脏色调的阴暗甬道。这里弥漫着地板蜡、来舒清洁剂和一种隐约像栀子花被踩烂的气味。
巴帝用力推开一扇褐色的门,我们鱼贯走入局促的小房间。
一张凹凸不平,铺着白底蓝纹薄床单的床占据了大半个房间。床头桌上有一个水罐、一个水杯,还有一支银色的体温计插在粉红色的消毒水中。床尾和衣橱门之间塞进了另一张桌子,上面堆满书籍、纸张和看起来破烂的陶罐──入窑烧过,也上了色,但没上釉。
“哇,”魏勒先生喘了口气,说,“看起来挺舒适的。”
巴帝笑笑。
“这是什么?”我拿起一个莲叶状的陶制烟灰缸,细腻的黄色叶脉绘在绿底上。巴帝没抽烟啊。
“这是烟灰缸。”巴帝说,“送你。”
我放下它:“我不抽烟。”
“我知道啊,”巴帝说,“不过我想你会喜欢。”
“嗯,”魏勒先生抿了抿薄如纸片的嘴唇,“我想,我该上路了,就让你们两个孩子……”
“好,爸,那你慢走。”
我好惊讶。我以为魏勒先生会留下来过夜,明天开车载我回去。
“那我也一起走。”
“不,不,”魏勒先生从皮夹抽出几张纸钞,塞给巴帝,“给爱瑟弄个舒服的火车座位。她待个一两天再走。”
巴帝送他父亲到门口。
我觉得魏勒先生抛弃了我。这一切肯定是他安排的,不过巴帝否认了。他说他爸只是无法忍受生病这种事,尤其是自己的儿子生病,因为他认为,所有的疾病都源自生病的意念。魏勒先生这辈子一天都没病过。
我坐在巴帝的床沿,因为没其他地方可坐。
巴帝以认真的表情翻阅桌上那叠纸张,最后拿出一本薄薄的灰皮杂志,递给我:“翻到第十一页。”
这本杂志是在缅因州的某地印刷的,里头全是诗和叙述文,各篇之间以星号做区隔。我看见第十一页有一首诗,诗名是《佛州破晓》。快速浏览时,画面源源浮现我的眼前:西瓜色的晨曦、玳瑁绿的棕榈树,以及海螺吹出的声音如希腊建筑般壮观。
“这首诗还不错。”其实我觉得烂透了。
“知道是谁写的吗?”巴帝问,露出奇怪的傻笑。
我的视线往下移到这页的右下角。巴·魏。
“不晓得欸。”但我随即改口,“我知道了,巴帝,是你写的。”
巴帝挪到我身边。
我往后挪。我对结核病所知甚少,但总觉得这种病很可怕,会不着痕迹地四处散布。我心想,现在的巴帝很可能就笼罩在致命的肺结核菌当中。
“别担心,”巴帝笑着说,“我不是阳性。”
“阳性?”
“就是不会传染给你。”
巴帝停下来喘气,仿佛爬了一段陡坡,中间停下来喘息。
“我有个问题问你。”他最近有个让人坐立难安的坏习惯,就是老爱用目光刺穿我的眼睛,好似一心要看穿我的脑袋,分析里头的思绪。
“我本来想写信问你。”
我的脑海闪过一个浅蓝色信封,背面的盖口印着耶鲁大学的校徽。
“不过后来决定等你来。我想,当面问你会比较妥当。”他停顿,“嗯,难道你不想知道我要问什么?”
“什么?”我低声问,心想大事不妙。
巴帝偎近我,一手揽住我的腰,另一手把我的头发从耳边拂开。我一动也不动。他低喃问我:“你愿意做巴帝·魏勒的太太吗?”
我险些爆笑出来。
我心想,我远远暗恋巴帝·魏勒那五六年间,如果他这么问我,我一定会惊喜若狂。
巴帝发现我面有难色。
“喔,我知道我现在的状况不太好,”他赶紧说,“我还在服用对氨基水杨酸(PAS),而且可能要拿掉一两根肋骨,但明年秋天我应该就能回医学院念书,最迟不会超过后年春天……”
“巴帝,我想,有件事我必须让你知道。”
“我知道了,”他费力挤出这句话,“你已经跟别人在一起。”
“没有,不是这样的。”
“那是怎样?”
“我这辈子都不结婚。”
“你疯了啊。”巴帝的精神为之一振,“你迟早会改变想法的。”
“不会,我心意已决。”
巴帝不理会,仍一脸开心。
“还记得吗?”我说,“有一晚观赏完小喜剧,我们一起搭便车回学校?”
“我记得。”
“当时你问我,我喜欢住在城市或乡村?”
“你说……”
“我说,我又想住城市,又想住乡村。”
巴帝点点头。
“然后,”我的声音忽然充满力道,“你就笑了,说我完全符合精神官能症的症状。你说那个礼拜你上心理学时,有份关于精神官能症的问卷就有这一道问题。”
巴帝的笑容退去。
“嗯,你说得对,我确实有精神官能症,我永远没办法决定要住在乡村或者城市。”
“你可以住在城乡之间啊。”巴帝提议,试图帮我解决问题,“这样就可以有时进城,有时下乡。”
“那,精神官能症到底跟住哪里有何关系?”
巴帝没答话。
“说啊?”我厉声追问,心想,不能太宠病人,这样对他们不好,会把他们惯坏。
“没有关系。”巴帝静静地说,声音有气无力。
“还精神官能症咧,哼!”我不屑地冷笑道,“如果想同时获得两种不相容的东西,这样的心态就是精神官能症,那好,我承认我有这种毛病。我这辈子就是要在两种不相容的东西之间飞来飞去。”
巴帝将他的手盖在我的手上。
“让我跟你一起飞。”
我站在匹斯贾山的滑雪坡顶往下望。其实我不该上来,毕竟这辈子我还没滑过雪,不过,美景当前,有机会我当然要好好享受一下。
我的左手边,缆绳将滑雪客一一拖上山,放在积雪的山顶上。正午阳光一晒,山顶上的雪地稍融了一些,加上游客来来回回踩踏,地面变得坚硬光滑如玻璃。我的肺和鼻腔被冷空气侵袭,清爽得难以置信。
四面八方都有滑雪客腾空冲下令人目眩的陡坡,他们一身红、蓝或白夹克,宛如美国国旗,飘闪而过。
滑雪道的底部,仿原木的小屋传出流行歌曲,划破逼近的阒寂。
少女峰上往下眺
我俩从农舍……
轻快活泼又响亮的音乐声悠悠流过我的四周,宛如一条看不见的潺潺溪水,流过冰雪荒漠。不经意甩出手,我就会被抛下山坡,滚向滑雪场外的一个米色小点。这个小点,就是置身于观众群的巴帝·魏勒。
整个早上,巴帝都在教我滑雪。
首先,巴帝跟村里的一个朋友借来雪屐和雪杖,又跟疗养院里某医生的太太借雪靴──她的脚只比我大一号。再跟实习护士借红色的滑雪外套。尽管众人极力劝阻,他仍顽固地坚持成行。
见巴帝这样,我想起他在医学院时曾因鼓励最多家属捐出亲人遗体而获奖。他们解剖这些人体主要是为了医学,无关乎遗体本身有无解剖的需求。我忘了这个奖项名称,不过我可以想象巴帝穿着白袍──听诊器从侧边口袋突出来,活像他身体上的器官──略带微笑,对那些仍因亲人死去而震惊无言的家属深深一鞠躬,说服他们签下解剖同意书。
接下来,他向医生借车。这位医生自己也得过结核病,所以对病人的需求感同身受。就这样,当不见天日的疗养院走廊响起铃声,宣布散步时间结束,我们也正好驾车离开。
巴帝跟我一样没滑过雪,但他说基本原则很简单,而且他常在一旁看教练教学生,所以有把握传授我必要的诀窍。
前半个小时,我乖乖听从他的教导,以人字的方向爬上一个小坡,然后雪杖撑地,用力一推,笔直滑下坡。巴帝似乎颇满意我的进展。
“很好,爱瑟,”我第二十次爬上同一道小坡时,他终于告诉我,“现在,去抓缆绳,上到更高的地方试试看。”
听他这么一说,我停下来。脸红气喘。
“巴帝,可是我还不会之字滑行。从山顶往下滑的人都知道怎么滑之字。”
“喔,那你到半山坡就好了,这样下滑的冲力就不会那么大。”
巴帝陪我走到缆绳,教我怎么抓绳索,然后要我抓紧,让缆绳带我上山。
今天,我完全没有跟他唱反调的念头。
一条粗糙扎人的蛇绳缠绕在我的手指之间,我紧紧抓住它,整个人被它带上山。
我摇摇晃晃,被它拖着快速移动,只能力求平衡,不敢奢望能在半山腰松手脱绳。我的前后都有滑雪客,一旦松手,很可能会被撞翻,让一堆雪屐和雪杖打中我。为了不惹麻烦,我只好默默抓住缆绳,继续上升。
然而,到了山顶,我开始后悔。
巴帝认出我来,看见裹着红夹克的我在山顶畏怯踌躇。他的双臂在空中剧烈挥动,像卡其色的风车。接着,我看见他向我示意,试图告诉我,络绎不绝往下滑的滑雪客当中有一条空隙,要我从那里下去。但我迟疑不安,喉咙发干,从我脚边到他脚边那条平顺的白色路径渐渐模糊。
一个人从左边滑过这条路径,另一个从右边穿越,而巴帝的手臂继续若有似无地挥舞,宛如滑雪场彼端升起的天线。放眼望去,挤满整个滑雪场的人群宛如蠢动的微生物,如细菌之流,或者像是明亮歪斜的惊叹号。
我的视线离开人潮汹涌的雪坡底部,往上移动。
天空睁着巨大灰眼回望我。蒙雾的太阳从四面八方发散出阒寂苍白的日光,光芒越过一个又一个山头,汇聚在我的脚边。
我内心有个声音喋喋不休,要我别做傻事,应该保护身体发肤,以雪坡两侧的松树丛为掩护,脱下雪屐,走下山,像只令人厌恶的蚊子,有自知之明地默默离开这个地方。滑下去很可能没命,这念头在我的心里冷冷地滋长绽放,如同一棵树,一朵花。
我目测我和巴帝之间的距离。
现在,他双臂交抱,跟身后的横条篱笆融为一体,同样是褐色,同样地无关紧要、木然无感。
我移动到山顶边缘,把雪杖的尖头戳入雪里,用力一推,将自己抛出去。我知道,这一抛,无论靠技术或者迟来的理智,都为时已晚,想停也停不下来了。
我笔直往下冲。
先前躲藏起来的劲风以全速力道扑进我的嘴里,还耙起我的头发,让它们与地面呈平行。我往下坠,但白色太阳并没相对地往上升。它悬在一波波凌空峰峦之上,是无知觉的万物枢纽,没有了它,世界难以继存。
我的体内有个呼应的小点,那一点跟着我的肉身朝向太阳飞去。迎面乍然涌来的风景──空气、山峦、树木、人群──让我的胸臆激昂鼓胀。我想着:“原来快乐的感觉就是这样。”
我俯冲而下,把蛇行的滑雪客、新手和高手全抛在脑后,穿越日积月累的伪装、笑容和妥协,冲入我的过往。
两侧的人和树不停往后退,就像隧道两旁的黑墙,我冲向尽头那静止的亮点──深井底下的石子、蜷缩在母亲肚腹里,白皙可爱的小宝宝。
满嘴的沙粒让我的牙齿嘎吱响,沁凉的雪水渗入我的喉底。
巴帝的脸悬在我的上方,如此贴近,显得巨大,像一颗脱轨的星球。他的后方冒出其他人的脸孔。而更后方,雪白地平线上挤满了黑点。旧有的世界一点一滴蹦回原来的位置,仿佛某个乏味的神仙教母将仙女棒一挥,把刚刚的新世界变不见。
“你滑得很棒。”熟悉的声音传入我的耳里,“可惜有人闯进你的滑道。”
有人解开我雪屐上的固定扣,有人捡回我那两根歪七扭八插在两处雪堤上的雪杖。我的身后就是小屋的篱笆。
巴帝弯腰替我脱掉靴子,以及靴里的数双白色毛袜。他那只肥嘟嘟的手盖住我的左脚掌,然后一寸一寸往上游移到脚踝,停在那里细抚摩挲,好似在探测有无私藏武器。
穹苍高处的白色太阳冷冷地照耀大地,我好想以太阳为砥石来磨砺自己,直到自己磨得跟刀刃一样圣洁、纤薄和精粹。
“我要上去,”我说,“我还要滑。”
“不行,不可以。”
巴帝的脸出现怪异的满足表情。
“不行,不可以。”他重复道,然后咧出微笑,“你的腿有两个地方断掉,未来几个月都得裹上石膏。”
9
“我真高兴他们快死了。”
希尔妲打了个呵欠,弓起她那纤细如猫足的手脚,将头埋入臂弯,继续趴在会议桌上睡觉。一束胆汁绿的稻草黏在她的眉毛位置,真像一只热带鸟。
胆汁绿,这是今年冬季的促销色,但希尔妲一如往常,比流行抢先了半年。胆汁绿配黑色,胆汁绿配白色,胆汁绿配上远房近亲的尼罗绿。
吹捧时尚的文案,金玉其外,虚有其表,在我的脑袋里像鱼一样吐出泡泡,浮上水面时啪的一声,爆出空洞的原形。
我真高兴他们快死了。
我暗自咒骂自己走霉运,怎么在旅馆的自助餐厅巧遇也正抵达的希尔妲。我昨天太晚睡,脑筋迟钝,想不出回房间的好借口,比如忘了戴手套、手帕、伞或笔记本之类的,结果下场就是不得不和她走上一大段枯燥乏味的路,从旅馆的雾状玻璃大门,到位于麦迪逊大道,敝公司那片贴着草莓色大理石板的门口。
希尔妲一整路都以模特儿的姿态走路。
“这顶帽子好漂亮,是你自己做的吗?”
我预期希尔妲会反唇相讥,说:“听你这样子,你是不是生病了啊?”没想到她只是伸直了天鹅般的长颈子,骄傲地展示帽子,然后把颈子缩回去。
“是啊。”
昨晚我去看一出戏,女主角被恶灵附体,每次恶灵借她的嘴说话,她的声音就变得低沉有瓮音,让人分不出是男是女。嗯,希尔妲的声音就像那个恶灵。
她瞅着自己在闪亮橱窗里的倒影猛瞧,仿佛要分分秒秒确认自己仍存在着。我们之间的沉默如此深沉,我想我也有部分责任。
于是,我找话题:“间谍罗森柏夫妇的事很可怕,对吧?”
今天深夜,罗森柏夫妇就要被处决。
“是啊!”希尔妲说。她的一颗心,就像以绳索套在手上织打出来的图案,虚假浮幻,但这一刻,我终于触到其中一条具有人性的绳索。然而,直到我们抵达一早就阴郁如坟的会议室,等着其他人到来,她才继续详述她那句“是啊”所代表的意思。
“世界上竟有这种人,太可怕了。”
她说完后打了个呵欠,浅橘色的嘴巴张得偌大,形成一个巨大黝黯的黑洞。我出神地望着她脸庞后方的大黑洞,直到她那两片唇相碰、开合,附身的恶灵冒出声音:“我真高兴他们快死了。”
“来,笑一个。”
我坐在洁·西办公室那张粉红天鹅绒的双人座椅上,拿着一朵纸做的玫瑰,面向杂志社的摄影师。我们来此见习的十二个人当中,只剩我还没拍照。我企图躲在化妆室里,但没成功,贝琪从门下缝隙窥见我的脚。
我不想拍照,因为此刻的我很想哭。我不知道自己为何想哭,只知道若有人跟我说话,或者近距离看着我,我的眼泪就会夺眶而出,泣声也会夺喉迸出,而且一旦开始哭,就会哭上一整个礼拜。我可以感觉到我里面的泪水就像一杯盛得太满但放得不稳的水,随时可能会溢洒出来。
这是最后一次拍照机会,接着杂志就要送厂印刷,而我们也要踏上归途,各自回陶沙市、比洛克西市、堤内可市、库思湾市,或者所来自的任何地方。照相时我们得拿着小道具,来呈现出我们想成为的人。
贝琪拿的是一根玉米,代表她想嫁给农夫。希尔妲拿着一个没有五官、头顶光秃秃的制帽用假人头,意思是她想设计帽子,而朵琳拿的是一件绣金的纱丽,代表她想去印度当社工(但私底下她告诉我,其实她只是想要摸摸纱丽)。
他们问我想做什么,我说我不晓得。
“喔,你一定知道的。”摄影师说。
“她啊,”洁·西俏皮地说,“她什么都想做。”
我说,我想当诗人。
于是大家四处寻找能代表诗的东西给我。
洁·西建议我拿一本诗集,但摄影师反对,说这样太过明显,最好是某种能启发诗兴的东西。最后,洁·西从她的新帽子取下一朵长茎的纸玫瑰。
摄影师调整他那些白热的聚光灯:“让大家看看你写诗的时候有多快乐。”
我的视线穿透洁·西办公室里雕有大片叶子的窗楣,望向远方的蓝天。几朵夺目的云朵从右飘向左。我的目光紧紧追随着最后一朵云。仿佛当它飘出我的视线,我也能幸运地随它而去,离开这个世界。
我觉得我有必要让嘴巴的线条保持水平。
“笑一个嘛。”
终于,我乖乖地扬起嘴角,就像腹语师操弄的木偶,皮笑肉不笑。
“喂,”摄影师不满意,而且忽然有预感地这么说,“你怎么好像要哭似的。”
被他这么一说,我再也克制不住。
我把脸埋入粉红天鹅绒双人座的椅背,将整个早上潜行在我胸臆的情绪彻底发泄出来,泣声凄怜,泪水苦咸,整个人如释重负。
我抬起头时,发现摄影师不见了,也没看见洁·西的人。四肢无力的我感觉被人抛弃,仿佛自己是一只可怖动物所蜕下的皮。能摆脱主子是一种解脱,但主子离去时似乎也带走了我的灵魂,以及所有它可以操控的东西。
我在皮包里翻找那个镀金小盒子──里头有睫毛膏、睫毛刷、眼影、三支唇膏和一面小镜子。镜子里那张脸看起来像长期惨遭毒打的人,隔着囚牢的铁栅望着我。淤青肿胀,面色不堪。这张脸显然需要肥皂、清水和基督徒的宽容怜悯。
我开始怯怯地涂抹这张脸。
一会儿后,洁·西像一阵微风,步履轻盈地回来,怀里抱着一叠纸稿。她真厉害,给我独处的时间恰到好处。
“读读这些,”她说,“你会轻松愉快一点。祝阅读愉快。”
每天早上,如雪花般涌进的稿件堆在小说编辑室,让原本多到积尘沾灰的稿量雪上加霜。我相信在全美各地,每天都有人在书房、阁楼和教室里偷偷写作。假设每分钟就有人完成一篇作品,那五分钟就有五篇堆在小说编辑室的桌面上。一小时内就有六十篇叠在地板上。一整年下来……
我的嘴角泛起微笑,看见半空浮现一篇清新的作品,右上角署名爱瑟·葛林伍德。我申请了一门名作家开设的夏日写作班,希望这个月在杂志社的见习结束后就能去上课。申请时要缴交一篇自己写的短篇故事,由名作家阅读,然后他会通知你是否够资格参加他的课程。
的确,参加这种课程的人数一定不会太多,不过我还是老早前就把小说交上去,但还没收到回音。我有信心,回到家就会发现桌上躺着录取信。
我决定到时要以笔名把在课堂上写的几篇小说寄给洁·西,让她跌破眼镜。我想象有一天,小说编辑室的主编亲自到洁·西的办公室,将这几篇小说放到她的桌上,说:“这几篇是上乘之作。”洁·西看了之后,也有同感,全部采用,并邀请作者吃中饭,结果一到,发现作者是我。
“真的啦,”朵琳说,“这个不一样。”
“说说看哪里不一样。”我冷冷地说。
“他是秘鲁人。”
“喔,那一定又矮又胖,”我说,“而且跟阿兹特克人一样丑。”
“错,错,错,亲爱的,我已经见过他了。”
我们坐在我的床上,置身在一堆乱七八糟的棉衣物、勾纱脱线的尼龙丝袜和灰色的内衣裤当中。朵琳已经劝了我十分钟,要我跟蓝尼的朋友的朋友去乡村俱乐部跳舞,她还保证,这个男的跟蓝尼上次那个朋友不一样。但我明天一早八点要搭火车,我觉得今晚就该动手整理打包。
况且,我有点想独自在纽约街道上逛整晚,希望临行前夕,终于可以感染这个城市的神秘和华丽。
但我终究屈服了。
最近这几天,我愈来愈拿不定主意该做些什么。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要做某事,比如装箱打包,最后却只把那些昂贵但肮脏的衣服从抽屉和衣橱拖出来,散置在椅子、床铺和地板上,然后坐在那里看着它们,茫然不知所措。它们似乎都有独特顽固的个性,拒绝被我清洗、折叠、收妥。
“都是这些衣服啦,”我告诉朵琳,“想到出去玩回来后还要面对这些,我就难受。”
“那简单。”
满脑子想着邀我出去的朵琳很有技巧地抓起一件件衬裙、长袜,以及那件细致美丽、衬满钢丝的无肩带胸罩──这是樱草花马甲公司送的礼物,但我一直没勇气穿上它──就这样一件又一件,最后是那堆让人不胜唏嘘,每件价值高达四十美元的古怪衣服……
“喂,那件留下来,我要穿。”
朵琳从她手中那堆衣服里抽出一片黑布料,扔到我的腿上,然后,把剩下的衣服像滚雪球那样滚成软软的一大团,塞进床底下,眼不见为净。
我们来到一扇金色门把的绿色大门前,朵琳敲门。
门内传来拖着脚的步伐声,还有一个戛然中断的男人笑声。随即,有个穿着衬衫,一头金发剪成小平头的高个男孩缓缓地开了条门缝,探头往外望。
“宝贝!”他高喊。
朵琳偎入他的怀里,我想,这一定是蓝尼的朋友。
我穿着黑色紧身小礼服,罩着流苏悬垂的披肩,静静站在门口。我忐忑胆怯,没抱太大期望,我甚至告诉自己:“我是来旁观的。”应门的金发男孩把朵琳带进屋后,就将她交给另一个男人,这人同样高个儿,但肤色黝黑,头发略长,穿着无懈可击的白西装,衬衫是浅蓝色,打着黄色的缎面领带,上面还别着一个闪亮的别针。
我目不转睛直盯着那个别针。
别针仿佛散发出一道强烈的白光,将整间屋子映得熠熠生辉,但一秒钟后那道光就缩回去,剩下一颗露珠衬着金色的底。
我向前挪一步。
“那是钻石。”有人这么说,惹得大家哄堂大笑。
我用指甲轻轻敲击钻石的光滑表面。
“看来她第一次见到钻石喔。”
“给她吧,马寇。”
马寇低下头,将别针放在我的掌心中。
别针璀璨夺目,随着光线弄影起舞,好似仙境里的小冰珠。我迅速将它放入我那只镶有假黑玉珠的晚宴包里,然后环顾四周。众人的脸庞空白如当下的餐盘,看起来甚至没呼吸。
“真幸运啊,”一只干硬的手圈住我的上臂,“今晚这位小姐就由我来陪,”马寇眼里的火花熄灭,转为漆黑,“或许,我可以来提供一些……”
有人呵呵笑。
“……价值可比一颗钻石的小服务。”
圈住我上臂的那只手紧紧一掐。“啊,好痛!”
马寇把手移开。我低头看着我的手臂,一个紫色的大拇指痕映入眼帘。马寇望着我,指指我的手臂内侧:“看看那里。”
四个隐隐若现的掐痕。
“知道我有多当一回事了吧。”
马寇那若有似无的浅笑让我想起在纽约布朗士动物园逗弄过的那条蛇。我用手指轻拍牢固的玻璃窗,窗笼后方的蛇就张开它那宛如配有机械装置的嘴巴,看起来真像在笑。然后,开始不停攻击那扇它见不到的玻璃窗,直到我走掉。
我不曾遇见憎恨女人的人。
但我看得出来,马寇这人是恨女人的,因为那晚满屋子都是模特儿和小女星,他却只注意到我。而他之所以注意我,并非出于善意,或许连好奇都说不上,而是因为我刚好被分派给他照顾。我就像一张纸牌,而这副牌里的每一张在他看来都一样。
有个男人走向麦克风,开始摇晃手中的豆荚状拨浪鼓,声音听起来像南美洲的音乐。
马寇伸手要拉我起身,但我纹丝不动,坚持要喝完第四杯的黛绮莉酒(Daiquiri)。我以前没喝过这种酒,不过既然马寇点了,我就喝。我很感激他没问我想喝什么,所以,酒端来了之后,我没说话,端起来猛喝。
马寇看着我。
“不要。”我说。
“什么意思,不要?”
“这种音乐我不会跳。”
“别傻了。”
“我要坐在这里把酒喝完。”
马寇倾身靠向我,皮笑肉不笑,伸手一扫,把我的酒扫到棕榈盆栽上,然后抓起我的手,那力道让我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下舞池,否则就等着手臂被扯断。
“是探戈。”马寇拉着我走到舞客当中,“我就爱探戈。”
“我不会跳探戈。”
“你不必跳,我会带你跳。”
马寇揽住我的腰,猛地朝他的方向一拽,让我整个人贴在他白亮的西装上,然后对我说:“想象快溺死的感觉。”
于是我闭上眼,感受音乐如暴雨倾泻在我身上。马寇的脚往前一伸,抵住我的脚,我自然地后退一步。我整个人像被他吸住,手对手,脚对脚,亦步亦趋,随他摆动,完全没有自己的意志和知觉。跳了片刻后,我忍不住心想:“原来跳舞不需要两个人,只要一个人会跳就够了。”我任自己俯仰、摇摆,宛如迎风之树。
“我就说吧?”马寇的气息烧灼了我的耳,“你跳得非常好。”
我开始明白为何痛恨女人的男人有办法把女人玩弄于股掌中。这样的男人就像神祇:刀枪不入,威力无穷。他们降下凡间,来去无踪,不可捉摸。
南美乐曲结束后,音乐暂歇。
马寇带我走出落地窗,步入庭院。舞池那个房间的窗户传来光线和声音,但几码之外就是一片漆黑,阻隔了所有声光。在微弱的星光下,树木和花草飘散出冷香。至于月影,遍寻不着。
我们关上长方形的树篱门,往外头走。无人的高尔夫球场辽阔延伸,远远的彼端是几处起伏如丘的树丛。这乡村俱乐部,这场舞会,以及这片只有一只蟋蟀的草坪,给我熟悉的凄凉感觉。
我不晓得自己身在何处,但肯定是在纽约的高级郊区。
马寇拿出一根细长的雪茄,和一个子弹形状的银质打火机。他把雪茄含在两唇间,低头靠近打火机的微弱火焰。他的脸,明暗对比强烈,看起来疏离陌生,饱经风霜,像个难民。
我定睛看着他。
“你现在爱着谁?”我说。
马寇沉默了半晌,只是张嘴喷吐蓝色的氤氲烟圈。
“太好了!”他哈哈大笑。
烟圈扩散,稀淡模糊,在夜色中苍白如幽魂。
他接着说:“我爱我表妹。”
我不感意外。
“那你干吗不娶她?”
“不可能。”
“为什么?”
马寇耸耸肩:“她是我亲表妹,而且她看破红尘,就要去当修女了。”
“她美吗?”
“没人比得上。”
“她知道你爱她吗?”
“当然知道。”
我顿住。那我就不懂他们之间有何阻碍。
“你爱她,”我说,“但将来也会爱上别人。”
马寇把雪茄丢到脚底下。
忽然,我觉得地面升起,轻轻撞了我一下,还有泥土挤过我的指缝。马寇等我起身一半,就两手抓住我的肩头,又把我摔到地上。
“我的衣服……”
“哼,你的衣服!”泥浆渗流,爬满我的肩胛骨,“你的衣服!”马寇俯视着我,满脸阴沉,还喷了几滴唾沫在我的唇上,“你的衣服是黑色的,烂泥也是黑的。”
话一说完,他立刻扑向我,仿佛要把我的身体挤入烂泥堆中。
“要发生了,”我心想,“就要发生了。如果我这么躺着,不反抗或什么的,事情就会发生。”
马寇咬住我的肩带,将我的紧身上衣褪到腰际。我看见我赤裸的肌肤发散出一抹幽微亮光,宛如一缕透明白纱,阻隔着两个死对头。
“贱人!”
这两个字在我的耳边轰隆作响。
“贱人!”
烟消尘散,一场战役清清楚楚横在我眼前。
我扭动身体,用力咬他。
马寇把我压在地上。
“贱人!”
我用锐利的鞋跟往他的腿狠狠钻进去,他转头,抚摸痛处。
我抡起拳头,朝他的鼻子用力一挥,感觉像打中战舰的钢板。马寇坐起身,我开始哭泣。
马寇抽出白手帕,捂住自己的鼻子。黝红如墨的液体在白布上渗开来。
我吸吮自己的指关节,尝到了咸味。
“我要去找朵琳。”
马寇望向高尔夫球场的远端。
“我要找朵琳,我要回家。”
“贱人,全都是贱人。”马寇像在自言自语,“听话的女人贱,反抗的一样贱。”
我捶打马寇的肩膀。
“朵琳人呢?”
马寇哼了一声:“去停车场啊,去每辆车的后座找找看啊。”
说完,他转过身来。
“我的钻石还来。”
我起身,摸黑找回我的披肩,准备离去。马寇跳起来,挡住我的去路,然后不疾不徐地伸出手指去沾鼻下的血,在我的脸颊抹出两道血痕:“我这血足以赎回我的钻石吧。还给我。”
“不知道在哪儿。”
其实我很清楚,钻石就在我的晚宴包里。马寇扑倒我时,晚宴包抛了出去,像一只夜鸟飞入漆黑夜色中。我心想,或许我该先把他引开,然后再回来找手提包。
我不晓得那样大小的钻石能用来买什么,但我知道它一定很值钱。
马寇双手抓住我的肩膀。
“说,”他咬牙切齿地说出每个字,“快告诉我,不然我就扭断你的脖子。”
就在那一刻,我忽然什么都不在乎。
“就在我那个镶有假黑玉的晚宴包里。”我说,“你自己去烂泥堆找吧。”
说完后我跑掉,任凭马寇在黑暗中手脚并爬,以他那双愤怒的双眼寻找另一个更小的黑东西,拿回藏在小黑袋里的发光钻石。
朵琳不在舞池,也不在停车场。
一路上我始终躲在阴暗处,免得别人发现我的衣鞋沾满了杂草,并用黑披肩遮住肩膀和赤裸的胸部。
幸好,舞会已接近尾声,宾客成群离去,走向停车场。我一辆一辆问,终于问到有辆车仍有空位,可以让我搭便车到曼哈顿的市中心。
在黑夜与黎明之间的朦胧时刻,亚马逊旅馆的屋顶露台空无一人。
我穿着有矢车菊图案的浴袍,像个小偷似的,蹑手蹑脚走到女儿墙边。墙高几乎及肩,所以我从靠墙堆放的一摞折叠椅当中抽出一张,打开,爬上摇摇晃晃的椅子。
一阵强风吹起我的头发。在我的脚下,城市灯火沉浸在睡乡中,建筑物暗黑下来,仿佛在追悼些什么。
这是我的最后一晚。
我抓起我带上来的那捆衣物,拉扯一片白布的尾端。一件伸缩布料的无肩带衬裙猛然被我抽出──其实它早被我穿得弹性尽无。我挥舞着衬裙,仿佛挥旗求和,要求停战,一次、两次……风攫住了它,我放手任它飘离。
一件白裳就这么飘入黑夜中,缓缓下降,不知道最后会落在哪条街或哪个屋顶上?
我继续从那捆衣物里扯出其他衣服。
风儿用力一攫,但没能抓住,就这样,一袭状似蝙蝠的黑影落到了对面阁楼的露天花园里。
一件又一件,我将衣服送给了夜风。灰蒙天色中,破衣旧裳随风飘逝,如同爱人的骨灰,最终落在哪儿,我不得而知,但总归是在纽约的黑暗市中心。
10
镜中那张脸,像极了生病的印第安人。
我将小化妆盒放入手提包内,从火车窗户往外望。沼泽和荒芜空地飞快地往后退,整个康乃迪克州就像个庞然垃圾场,支离破碎,漠不相干。
这世界真是个大杂烩!
我低头看看自己这身陌生的衣裙。
裙子是绿色的农妇宽褶裙,蓬松如灯罩,裙面布满黑色、白色和闪电蓝的小图案。缀满孔眼的白色上衣没袖子,衣肩部位倒有波浪褶边,松软垂坠,宛如新生天使的翅膀。
那夜我把所有的衣物都抛向纽约上空,忘了给自己留一件,所以贝琪就拿了这件上衣和裙子给我,而我则把那件有矢车菊图案的浴袍送她。
车窗倒影中的我有一对白翅膀,一撮褐马尾,苍白憔悴,幽魂似的飘荡在窗外景致里。
“牛仔傻大妞。”我大声说出朵琳给贝琪取的绰号。
坐在对面的女人原本埋首于杂志,此时抬起头来。
一直到出门前一刻,我都不想洗掉脸颊上那两道斜斜的干血渍。这两道血痕看起来颇动人,还挺醒目,我甚至考虑留着它们,像随身携带死去爱人的遗物,直到它们自然淡去。
如果微笑或脸部肌肉抽动得太厉害,血渍就会立刻脱落,所以我一直僵着脸,非得说话时也从齿缝里挤出话,绝不动到嘴巴。
我不明白这模样有啥好让人盯着看的。
毕竟比我怪异的人多的是。
我的灰色皮箱置于头上方的行李架,里头空空,只有一本《年度最佳三十则短篇小说选》、一个白色的塑胶墨镜匣,以及朵琳在我临行前送的礼物──酪梨两打。
酪梨还没成熟,所以不会撞烂。每当我提起或放下皮箱,或者拎着它到处走,就会听见它们从皮箱一头滚动到另一头,发出微弱的隆隆声。
“一二八号公路站,到了喔!”列车服务员喊道。
人工植栽的野生松树、枫树和橡木缓缓静止,定格在车窗中,如劣画一幅。我通过长长的列车走道,行李箱一路颠簸隆隆响。
从冷气车厢下到月台,慈母般的郊区气息立刻迎面拥抱我。这是草坪洒水器、旅行车、网球拍、宠物狗及婴儿所交织的气息。
夏日的宁谧抚慰了一切,就像死神的手,触摸所有生命。
我妈就在那辆灰色的雪佛兰汽车旁等着我。
“宝贝,你的脸怎么了?”
“不小心弄伤的。”我简短回答。将行李箱扔到后座,然后坐进行李旁边。我可不想坐在副驾驶座,整路车程被妈妈瞅着不放。
椅垫光滑洁净。
母亲坐到方向盘后方,丢了几封信在我的膝上,然后回身。
车子发动,发出嗡嗡低鸣。
“我想,不如早点让你知道。”她说。从她的脖子姿势,我看出她要说的是坏消息。“你没被写作班录取。”
我整个人像皮球一样泄了气。
整个六月,我引颈期盼着写作课,它就像一座明亮安全的桥梁,让我得以走过如海沟般的沉闷夏天。
但现在,我眼看着它摇摇欲坠,崩解倾圮,一个白衣绿裙的身影就要笔直落入深渊中。
然后,我的嘴巴不是滋味地恢复原状。
我早料到。
我把脊椎贴着椅背,整个人偷偷往下滑,直到鼻子与窗缘切齐,看着波士顿郊区的屋舍飞逝而过。屋宇愈来愈熟悉,我的身子愈沉愈低。
我心想,绝不能让别人认出我来。
灰色车顶就像囚车车顶,罩住我的人。窗外的屋舍幢幢都钉着同款式的白色护墙板,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各幢之间以悉心照料的蓊绿景致间隔开来。屋宇一幢一幢飞逝而过,而我置身在插翅也难飞的巨大囚笼里,看着笼栅一条一条掠过眼前。
我还不曾在郊区度过夏天。
婴儿车的轮子发出刺耳声音,尖亢如女高音。从百叶窗渗入的阳光将屋内照得一片硫黄般氲黄。我不晓得自己睡了多久,只觉得虚脱到全身剧痛。
旁边那张床空着,被褥凌乱。
七点时我听见母亲起床,匆促穿衣,蹑足离房。接着,楼下传来果汁机的嗡嗡声,还有咖啡和培根气味从房门底下飘进来。水槽上的水龙头打开,然后一阵铿啷。我妈清洗擦干碗盘后,一一放回碗柜里。
前门开启,关闭。车门打开,关上。引擎隆隆,车子碾过砂砾,慢慢驶离。
我妈在市立大学教很多女学生速记及打字,下午三四点才会回家。
婴儿车又发出碾过地面的尖锐摩擦声,一定有人在窗户下方来回推着婴儿。
我悄悄下床,趴在地毯上,偷偷爬到窗边,看看究竟是谁。
我们家不大,位于两条郊区静街的交会处,屋墙也钉着白色护墙板,屋子的四周都铺了草坪。尽管有成排小枫树当围篱,但任谁一抬头,还是能从人行道上饱览二楼窗子里的动静。
我之所以知道这情况,是隔壁那个臭婆娘欧克丹太太说的。
她是个退休护士,刚跟第三任丈夫结婚──前两任死因蹊跷──成天到晚躲在自家那浆挺的窗帘后方偷窥别人。
她主动跟我妈通过两次电话,都是为了打我的小报告。一次是说我在屋前的路灯下坐了一个小时,还跟开着蓝色普利矛斯车款的男人接吻。另一次是叫我最好放下百叶窗,因为有一晚她出去遛她那只苏格兰梗犬时,恰好看见我半裸着准备上床。
我小心翼翼地起身,让眼睛与窗台切齐。
有个身高不及一百五十厘米、腹部怪异突出的女人正推着老旧的黑色婴儿车在街上走。两三个幼儿摇摇晃晃地走在她裙子的阴影下,他们身高不一,但同样苍白,脸蛋和裸露的膝盖都脏兮兮的。
一抹几近圣洁的平静笑容浮现在女人脸上,她的头往后仰,满脸幸福,整个身形像一颗麻雀蛋栖在鸭蛋上。
这女人我很熟啊。
是朵朵·康威。
她是天主教徒,读完哥伦比亚大学的巴纳德女子学院后,嫁给同是哥大毕业的建筑师,对方也是天主教徒。他们住在街道的另一头,宽宅大院,却肮脏凌乱。大门外有一排病变的松树,屋子四周散落着儿童踏板车、三轮脚踏车、娃娃车、玩具火车、球棒、羽毛球网、槌球的球门、仓鼠的笼子,以及数只幼小的可卡犬。郊区童年的全套配备就这样乱七八糟地堆置着。
不由自主地,我开始注意起朵朵这个人。
她家跟左邻右舍的屋子很不一样。大小相异(比其他人家大很多),颜色不同(二楼的墙面是深褐色的护墙板,一楼则是灰泥墙,镶嵌着高尔夫球状的灰色和紫色圆石)。而且,屋子完全被松树遮掩。在户户草坪相连、家家树篱高度只及腰的街坊看来,这简直是孤僻不合群。
朵朵的六个孩子──看来第七个即将出现──全是用这些食物喂大的。脆米果、花生酱棉糖三明治、香草冰淇淋、一加仑一加仑的胡兹牌牛奶。数量多到本地的牛奶商愿意给她折扣价。
大家都喜欢朵朵这个人,虽然她家频频添丁弄瓦,惹得邻居议论纷纷。附近长一辈的人通常生两个,比如我妈。年轻一点,而且家境状况佳的,顶多生四个,没人像朵朵往第七个迈进。就算只有六个,大家都嫌过多,不过最后总会补上一句,当然啦,朵朵是天主教徒,不避孕的啊。
我看着朵朵在我的窗前,把他们康威家最小的孩子用婴儿车推来推去,好像这么做就是为了惹毛我。
我讨厌小孩。
脚下的地板忽然嘎吱作响,我赶紧蹲低身子,就在这时,朵朵·康威的头以脖子为支轴,缓缓转向我,不知是出于直觉,或者有什么特异听力。
我总觉得她的目光穿透了白色屋墙板,以及粉红壁纸的玫瑰图案,搜寻到我蜷躲在栅状的银色暖气管后方。
我悄悄地爬上床,拉起被单盖住头,即使这样,仍遮挡不了光线,于是我把头埋入枕头底下的漆黑世界,假装现在是黑夜。我找不到有什么理由值得我起床。
人生毫无盼望。
一会儿后,我听见楼下玄关传来电话铃声。我用枕头盖住耳朵,坚持不接。五分钟后,我把头从螺栓洞里拔出来。铃声终于停。
但几乎同一刻,再度响起。
我一边赤脚下楼,一边咒骂,不知是哪个无聊朋友、王八亲戚或路人甲乙丙嗅出我返家了。玄关桌上那具黑色东西歇斯底里地发出一声又一声的颤音,活像神经兮兮的鸟禽。
我拿起话筒。
“喂。”我以低沉的假声说话。
“喂,爱瑟,你怎么了?喉咙发炎啊?”
是我的老友乔蒂,从剑桥打来的。
这个暑假乔蒂在学校的合作商店打工,并修了一门开在午餐时段的社会学。她和另外两个跟我同校的女孩合租了一间大公寓,房东是四个哈佛法学院的学生。我原本打算写作课一开始,就搬去跟她们同住。
乔蒂打电话来问我何时过去。
“不去了。”我说,“我没被录取。”
沉默片刻。
“他们是笨蛋,”乔蒂说,“有眼无珠。”
“我也有同感。”我觉得自己的声音听来空洞陌生。
“还是来吧,可以选修其他课啊。”
霎时我想到了德文课和变态心理学。反正我在纽约见习领的薪水几乎全存下来了,刚好负担得起。
然而,那个空洞陌生的声音却说:“你别等我了。”
“好吧,”乔蒂说,“有个女孩说她想跟我们分租,如果有人要退出……”
“好,去找她吧。”
我一挂上电话,就知道应该答应乔蒂的。要是继续听着朵朵·康威的婴儿车吵一早上,我一定会发疯。再说,我也想清楚了,绝不能和我妈住在同个屋檐下超过一个礼拜。
于是,我伸手拿话筒。
但手才往前伸了几英寸,立刻缩回,往下垂。我强迫它再去拿话筒,但它又半途停下,仿佛撞上一扇玻璃。
我走进饭厅。
餐桌上立着两封信。那封长方形的正式信函是暑期学校寄来的,另一封薄薄的蓝色信笺是巴帝·魏勒用剩下的耶鲁信纸写的,上面有他工整清晰的笔迹。
我用刀裁开暑期学校的信。
信中写道,我未获录取写作班,但可以报名其他课程,最迟必须于拆信这天早晨致电入学许可处,以免耽误注册时限。信上还说,各课程都快额满了。
我拨了入学许可处的电话,然后听到一个僵尸般的声音开口说话,她告诉电话另一头,爱瑟·葛林伍德小姐不会参加暑期学校的任何课程。
然后,我打开巴帝·魏勒的信。
巴帝写道,他好像爱上了一个也得结核病的护士,不过如果我七月能和他妈一起去她在阿迪伦德克租的小屋待上一个月,或许他就会发现他对那护士只是一时迷恋。
我抓起铅笔,划掉巴帝写的话,然后将信纸翻面,在背面写上:我已和一位同步口译员订婚,永远不想再见到巴帝,因为我不希望我的孩子有个伪善的父亲。
我把信塞回信封,用透明胶带封口,将我的地址改成巴帝的地址,连新邮票都没贴。我心想,我捎去的信息值得他付三毛邮资。
我决定了,要利用这个暑假写一本小说。
拿这本小说来修理很多人。
我踱步到厨房,见到热茶杯里有未煮的生汉堡肉,我打了一个鸡蛋进去,搅拌后吃下去。接着,我在房子通往车库那条装有纱窗的通道上,架起桥牌桌。
在这里,一大丛摇曳的桑橙树遮住挡前方街景,左右两侧各有屋墙和车库墙当掩护,背后还有一片白桦和黄杨树篱,保护我免受欧克丹太太的窥伺。
玄关的橱柜里,就在一叠旧毡帽、衣服刷和羊毛围巾的底下,有我妈存放的高级打字纸,这种打字纸可以擦拭,重复使用。我数了数,抽出三百五十张。
回到通道,我把一张完全没用过的打字纸放入我那台老旧的可携式打字机,然后将我的第一页稿纸往上卷。
有另一个我疏离冷眼地看着我坐在通道里,被圈围在两片钉有白色护板的屋墙、一丛桑橙树、一丛白桦及黄杨树篱所构筑起来的封闭世界里,微小如娃娃屋里的迷你娃娃。
我的心满是柔情。我知道女主角就是我自己,不过我会替她伪装。她的名字将是依莲。依莲。我伸出手指数数这名字的字母数量,共六个字母,跟爱瑟一样。看样子是个好兆头。
依莲穿着母亲的黄色旧睡袍,坐在通道里等待着,她在等什么事情发生。在这个闷热的七月早晨,斗大汗珠滑下她的颈背,一颗接一颗,犹如小虫子一只一只往下爬。
我往椅背一靠,读着我的文字。
描写生动,我真骄傲自己能想到把汗珠比喻成虫子,不过,怎么隐约觉得很久以前在哪里看过这种比喻法。
之后,我枯坐了一个钟头,想着接下来要做什么。在我的脑海中,那个穿着母亲旧睡袍的赤脚小娃也呆坐着,茫然望向远方。
“怎么了?宝贝,不想换衣服啊?”
我妈很谨慎,从不贸然要求我做什么,多半好声好气地跟我讲道理,就像两个明理成熟的成人在交谈。
“都下午三点了欸。”
“我在写小说,”我告诉她,“没时间换掉这身衣服。”
我躺在通道的沙发上,闭上眼睛,听见我妈将牌桌上的打字机和纸张收走,摆上晚餐的刀叉。但我继续躺着,一动也不动。
惰性如糖浆,从依莲的四肢缓缓分泌出来。她心想,得疟疾的感觉就是这样吧。
照这种速度,一天能写一页就属万幸。
我知道问题出在哪儿。
我缺乏人生历练。
像我这样没谈过恋爱、没怀过小孩,也没目睹过死亡过程,要怎么书写人生?我认识一个女孩,刚得了短篇小说奖,故事的灵感来自于她在非洲跟矮黑人相处的奇遇。人家有这种经历,我怎么比得上?
晚餐快结束前,我妈终于说服我利用晚上学速记。我想,这样也好,一箭双雕,写小说的同时也学点实用技能。况且有妈当老师,可省下不少学费。
当晚,我妈就从地下室翻出一块旧黑板,在通道里架起来,然后以白粉笔在上面潦草写出一些小小的花体字,而我,就坐在椅子上看着。
一开始我还乐观期待。
我以为不用多久,我就能学会速记,这样一来,当奖学金事务处那个雀斑女士问我为何没像其他领学金的女孩,利用七八月打工赚钱,我就可以告诉她,我利用这两个月上了免费的速记课,所以一毕业就能养活自己。
问题是,当我开始想象自己去上班,敏捷地将信息一行又一行速记下来,我的脑袋竟变得空白。要用到速记这项技能的差事,一个都吸引不了我。就这样,我坐在那里看着黑板,白粉笔写出的花体字逐渐模糊,变得毫无意义。
我跟妈妈说我头很痛,要去睡觉。
一个小时后,她徐徐推开房门,蹑足走进来。我听见她脱衣服,窸窸窣窣,接着,爬上床,然后呼吸变得规律缓慢。
黯淡街灯透入紧掩的百叶窗,就着微弱光线,我看见她头上一排排的发夹卷闪闪发亮,如一列列的小刺刀。
我决定把小说放一边,等去过欧洲,谈了恋爱再说,而且,我永远都不要学速记。如果坚持不学,就永远用不到。
我想,这个暑假就来写论文,读读《芬尼根守灵夜》吧。
如此一来,九月底开学时,我就能遥遥领先其他人,好整以暇地享受大学最后一年,不用像其他想以优异成绩毕业的大四特优生,为了写论文,蓬头垢面,埋首书堆,猛灌咖啡或服用苯丙胺等提神药物。
我又想,不然也可以考虑休学一年,去当陶艺学徒。
或者,设法去德国当女侍,精通德英双语。
一个又一个计划冒出我的脑袋,就像一窝浮躁的兔宝宝。
我看见我十九年的人生就像路边一根根以电线相连的电线杆。我数着,一根、两根、三根……数到第十九根,电线就下垂到半空,放目望去,第十九根之后就见不到半根。
天色渐蓝,房内渐亮,夜晚就这么消失,杳去无踪。母亲的轮廓从一截模糊的木头变为沉睡的中年妇人,嘴微张,鼾声从喉里缕缕逸出。那如猪嚎一般的鼾声惹恼了我,有那么片刻,我真觉得,想要阻止那声音,唯有抓住那根发出鼾声的肉腱圆柱,以双手狠狠扭断,我才得以耳根清净。
我一直装睡,等着妈出门去学校,可是眼皮就算合着,依旧挡不住光,它们的细微血管交织成两片红帘,宛如皮开肉绽的伤口,挂在我的眼前。我钻入床铺的上垫和下垫之间,将上垫想象成坟墓,整个压住我。这样躲着,足够黑暗,又有安全感,但光有床垫的重量还不够。
还得再来一吨重的东西压着,我才睡得着。
江河奔流,奔过夏娃与亚当之家,从凸出的河岸,到凹入的海湾,河阔江宽,复始循环,把我们带回霍斯堡和郊外。
《芬尼根守灵夜》这本厚书把我的肚子压出一个凹痕,真不舒服。
江河奔流,奔过夏娃与亚当之家……
我在想,第一个字“江河奔流”(riverrun)的句首字母之所以是小写,很可能是为了表示万事万物根本就没有全新起首,一切都是承载既往,才得以延续奔流。而夏娃与亚当之家,指的当然就是那个夏娃与亚当,不过也可能另有所指。
比如都柏林的那间酒馆。
我的视线凝聚在一锅字母杂烩中,最后落在该页正中央那个长长的字。
Bababadalgharaghtakamminarronnkonnbronntonnerronntuonnthunntrovarrhounawnskawntoohoohoordenenthurnuk!
我数了数,刚好是一百个字母。我想,个中必有深意。
为什么恰好是一百个字母?
我口拙舌别地大声念出这个字。
听起来像一块沉重的木制品滚落楼梯,一阶又一阶,砰、砰、砰。我掀起一摞书页,视线在书页间缓缓游移,那些字隐约熟悉,但一个个又像哈哈镜里的脸歪七扭八。接着,一个个字逃之夭夭,没在我呆滞的脑袋里留下半点足迹。
我眯眼看着书页。
看着看着,字母变成倒钩和羊角,还一个一个分开,呆头呆脑地跳上跳下,然后又结合成匪夷所思、令人不解的形状,像是阿拉伯字,又像中文。
我决定把论文丢到一边。
也甩开特优生要念的整套课程,改当英文系的一般生。我去查了学校英文系一般生要修的课程。
有很多必修课,而我上过的还不到一半。有一门是18世纪文学,但我想到18世纪就觉得讨厌,因为那时的作家都自命不凡,老是写那种必须严格遵守韵体音节的偶句小诗,而且极端崇拜理性,因此我不选这门课。我们特优生就是比一般生更有选课的自由,所以,我的时间多半用来研究狄伦·汤玛斯。
我有个朋友也是特优生,她有办法让自己完全不需要研读莎士比亚,但对于《四首四重奏》的了解堪称专家。
我发现我很难从选课自由的特优生身份变成选课诸多限制的一般生,况且这样做也很丢脸,所以我去查了我妈任教的那所市立大学英文系的选课规定。
更惨。
要念的东西除了古英语文学和英国语言史,还得把从《贝奥武甫》到当代文学的代表性作品都读过。
这实在叫我吃惊。我向来瞧不起我妈那所学校,嫌它男女兼收,而且学生多半是拿不到奖学金进东岸名校的人。
但现在我才发现,我妈学校里最笨的学生都懂得比我多。我看,校方连入学都不让我入,遑论给我优渥的奖学金(我目前念的这所大学提供我大笔奖学金)。
我想,我应该去工作一年,好好想清楚,或许也该偷偷读一读18世纪文学。
可是,我不懂速记,能做什么工作呢?
女侍或打字员。
偏偏,光想到这两种工作,我就无法忍受。
“你要我多开一点安眠药给你?”
“对。”
“可是我上星期给你那些,药效应该够强了。”
“一点用都没有。”
泰瑞莎那双黝黑的大眼若有所思地打量我。我听见她的三个孩子在诊察室下方的花园里嬉戏。我的姨妈丽碧嫁给意大利人,泰瑞莎就是丽碧姨妈的小姑,也是我们的家庭医师。
我喜欢泰瑞莎,她的直觉力很强,又善体人意。
我想,一定因为她是意大利人。
诊察室里沉默了片刻。
“你怎么了?”泰瑞莎问我。
“我睡不着,读不下书。”我努力冷静沉着地说,但喉咙里的那个僵尸又出现了,害我说起话来像被噎住,只好无奈地摊开双手。
“我想,”泰瑞莎从处方簿上撕下一张纸,写上一个名字和地址,“你最好去找这个医生。我认识他,他应该比我更能帮助你。”
我呆望着她的字,但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戈登大夫。”泰瑞莎说,“他是精神科医师。”
11
戈登大夫的候诊室里鸦雀无声,一片米黄色。
墙壁是米黄色、地毯是米黄色、布面软垫单人椅和长沙发也是米黄色。四面墙都没有镜子或画作,只有数张不同医学院颁发的证书,上面以拉丁文写着戈登大夫的名字。叶尖卷曲的浅绿蕨类和叶尖呈剑状的深绿蕨类散落在小茶几、咖啡桌和书报桌上。
起初,我不知道为何这房间给人一种安全感,后来才发现是因为没窗户。
冷气吹得我直打哆嗦。
我仍穿着跟贝琪交换来的白上衣和农妇宽褶裙。返家这三个礼拜我一直穿着这套衣物,完全没换洗,所以衣裙已变得有点颓垮,而且棉布被汗水弄湿,发出酸臭味,但我觉得挺好闻。
我有三个礼拜没洗头。
七夜没睡。
妈说我一定睡过,因为人不可能这么久没睡。就算我真的睡着过,也一定是睁着眼睡的,因为我记得我一直在看床边时钟的时针、分针和秒针绕着钟面上明亮的绿色圆周移动,或走一圈,或走半圈,夜夜如此,连续七夜,一分、一秒、一时都没错过。
我之所以不换衣服、不洗头,是因为我觉得这种事很蠢。
我看见一个个白昼在我面前延伸出去,就像一个个明亮的白盒子,而每个白盒子之间,穿插着宛如黑影般的睡眠。然而,对我而言,将白盒子一个个区隔开来的黑影忽然断裂,所以在我眼前,只有日日相连的白昼,熠熠通明,像一条宽敞白亮的荒凉大道,无尽延伸。
所以,白天洗衣服,洗头发,紧接着下个白天又要洗,中间毫无间隔,这种事光想就觉得很蠢。
光想就觉得很累。
我希望凡事一次就搞定,彻底解决。
戈登大夫转着手中的银色铅笔。
“你母亲说你情绪很低落。”
我蜷缩在凹陷的皮椅里,隔着一张光可鉴人的大桌子跟戈登大夫对望。
他在方方正正的绿色记事本上轻轻敲着铅笔,等待我回答。
他的睫毛又长又密,看起来像是假的。两池冰冷的绿潭,两岸长着黝黑的塑胶芦苇。
戈登大夫的五官几近完美,称得上美男子。
然而我进门一看到这个人,就马上讨厌起他。
我原本想象进门后会看到一个其貌不扬、直觉力很强的慈祥男人抬起头,以鼓舞怜悯的口吻对我说:“唔!”仿佛他能见我所不能见。这样一来,我就知道该怎么告诉他,我好害怕,感觉像被塞进黑袋子,愈塞愈深,没有空气,没有出路。
然后,他会往椅背一靠,双手的指尖相碰触,做出一个小尖塔的形状,跟我解释为何我不能吃、不能睡,也无法阅读,还有为什么我会觉得大家做的一切都蠢极了,到头来不过是死亡一途。
我心想,这样一来,他就能一步一步帮我重建自我。
然而,戈登大夫偏偏不是这样的医生。他年轻俊美,我一眼就看出他自命不凡。
他的桌上放了一个银色相框,一侧靠近他,另一侧靠近我。里头是一张家庭照,两个金发孩童的头顶上露出一个美丽的黑发女子,笑脸盈盈。可能是戈登大夫的姐妹吧。
我想,这两个孩童应该是一男一女,不过也有可能两个都是男孩,或者女孩,毕竟年纪这么小,不容易看出来。我记得照片里还有一只狗,在最下方,好像是某种带有黑斑的大型狗,或者黄金猎犬之类的。不过,那狗也可能只是女人裙子上的图案。
不知怎的,那张照片让我很生气。
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让照片的一侧朝着我,除非戈登大夫想当下表明,他家里可是有个迷人娇妻,我最好别对他心存非分之想。
接着,我心想,这位戈登大夫有美丽娇妻、可爱儿女和逗趣的狗儿相伴,这些家人和爱犬就像圣诞节卡片上的天使,让他的人生更显幸福美满,这样的医生,怎么可能了解我、帮助我呢?
“跟我说说你觉得哪里不对劲。”
我疑神疑鬼地忖度他这句话,就像拿起被海水刷洗过的光滑圆石,生怕它们会忽然伸出利爪,变成其他东西。
我觉得哪里不对劲?
他这样说,意味着没有事情不对劲,是我觉得它们不对劲。
为了表示他的外貌和全家福照片没影响到我,我以平板无趣的声音告诉戈登大夫,我不能吃、不能说、无法阅读,但没提起最让我烦心的事──提笔写字。
那天早上,我想写信给人在西弗吉尼亚州的朵琳,问她我能否去跟她同住,在她学校找个端盘子之类的工作。
然而,我提笔写出的字,竟像幼儿写出来的,粗大歪扭,一行行从左上往右下倾斜,几乎成了对角线。仿佛有人走过来,把放在纸上的一圈圈丝线吹得歪七扭八。
我知道这样的信绝不能寄,所以我把信撕成碎片,放进包包,塞在万用化妆盒旁边。或许医生会想看一看。
但戈登大夫没说要看,因为我压根儿没提这事。我挺得意自己有这点小聪明。我只把想说的跟他说,不想说的隐瞒起来,这样一来,我就能掌控他对我的看法,而不知情的他还以为自己很厉害。
我说话的时候,戈登大夫一直低着头,像在祈祷。整个房间,除了我平板单调的说话声,就只有他的铅笔在绿色记事本的同一个地方不停轻敲的声音,真像一根被困在原地移动不了的拐杖。
我说完话,戈登大夫抬起头。
“你说,你上哪所大学?”
虽然被他问得一头雾水,我还是告诉了他。真不知我的病状跟我念哪所大学有何关系。
“啊!”戈登大夫往椅背一靠,望着我肩膀上方的半空,露出的笑容好似在怀念过往。
我心想,先前我对他的评价可能太过武断,也苛刻了些,或许接下来他就要跟我解释诊断结果。没想到,他只说:“我记得你们学校,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我就在那儿。那里有个妇女军团(WAC),或者妇女辅援队(WAVES)之类的单位,是吧?”
我说我不晓得。
“对,是妇女军团,我想起来了。我在那儿当医生,后来才被派到海外。哇,那里好多女孩子啊。”
戈登大夫呵呵笑。
接着,他动作流畅地站起来,绕过桌角走向我。我不晓得他要干吗,所以也跟着起身。
他伸出手,抓起我垂在右侧身的那只手,跟我握一握。
“那就下周见。”
枝茂叶密的榆树构成一条林荫隧道,遮覆了联邦大道上的黄砖与红砖房。电车沿着细长的银色铁轨驶向波士顿。我等电车通过,跨越马路,走向停在人行道边的灰色雪佛兰。
我看见驾驶座上的母亲一脸忧虑,面色惨黄──活像黄柠檬──透过挡风玻璃打量我。
“如何?医生怎么说?”
我拉上车门,没关好。推开车门,再拉一次,砰的一声。
“他说下周见。”
我妈叹了一口气。
找戈登大夫诊疗,一小时要二十五美元。
“嗨,你叫什么名字?”
“爱莉·希金巴腾。”
水兵走在我身边,我面带笑容。
我就知道,波士顿中央公园里的水兵就跟鸽子一样多。他们似乎是从远端那栋暗褐色的征兵处走出来的。屋外的布告栏和屋内的墙面都贴满了“欢迎加入海军”的蓝白色海报。
“爱莉,你打哪儿来?”
“芝加哥。”
其实我没去过芝加哥,不过认识一两个芝加哥的男大学生。我总觉得,芝加哥的人都自由开放,但也迷惘彷徨。
“离家真远喔。”
水兵伸手搂住我的腰,我们就这样在公园里逛了大半晌。他隔着我的绿色宽褶裙抚摸我的臀部。我露出神秘的笑容,提醒自己别说出任何会泄漏出我是波士顿人的话,也别让他发现我随时有可能遇见熟人,比如魏勒太太,或者我妈的朋友。她们在碧肯丘喝完下午茶,或者逛完怀林百货公司的地下街,很可能穿越中央公园。
我心想,要是能到芝加哥,或许就可以把名字永远改成爱莉·希金巴腾,这样就不会有人知道我放弃了东部名女校的奖学金,在纽约堕落一个月,还拒绝嫁给一个未来光明、“钱程”似锦、终将成为美国医学会会员的医学院学生。
在芝加哥,别人会接受我的真面貌。
孤儿爱莉·希金巴腾。大家喜欢我甜美文静的个性,不会要求我念书,并针对大文豪詹姆斯·乔伊斯作品里的孪生儿写出长长的报告。或许有一天,我会嫁给一个外刚内柔的修车技工,生一窝孩子,就像朵朵·康威那样。
如果我真的想这么做。
“你退伍后打算做什么?”我冷不防地问水兵。
在我跟他的交谈中,就属这句话最长,所以他吓了一跳,伸手推推头上那顶蛋糕状的帽子,搔搔头。
“嗯,不知道唉,爱莉。”他说,“可能拿退伍军人的学费补助去读大学吧。”
我沉吟片刻,然后提供建议:“没有想过开间汽车修理厂吗?”
“没有,”水兵说,“从没想过。”
我以眼角余光瞟他一眼,这小伙子肯定还不到十六岁。
“你知道我几岁吗?”我以指责的口吻说。
水兵咧嘴笑道:“不知道,也不在乎。”
我忽然发现,这水兵长得真是好看,模样像北欧人,在室男一个。看来,我的心思变单纯后,很自然地吸引了清纯俊秀的男人。
“那好,我三十岁了。”我说,等待他的反应。
“哇,真看不出来。”水兵捏捏我的臀部,接着迅速四下张望。“爱莉,这样吧,我们去阶梯那儿,我想在纪念碑底下吻你。”
就在这时,我发现有个穿着褐色平底便鞋的褐色身影正大步越过公园,朝我的方向走来。对方离我还有一段距离,所以我看不清那硬币大小的五官模样,但我知道那肯定是魏勒太太。
“请问到地铁的路怎么走?”我故意提高嗓门,询问水兵。
“什么?”
“往鹿岛监狱的地铁啊。”
魏勒太太快走近了,我得假装跟水兵素昧平生,只是在跟他问路。
“把手拿开。”我压低声音说。
“喂,爱莉,怎么一回事啊?”
那女人从旁走过去,看都没看我一眼,也没跟我点个头,当然,这不是魏勒太太。此刻,魏勒太太正待在阿迪伦德克的小木屋吧。
我狠狠地瞪了女人远去的身影一眼。
“喂,爱莉……”
“我以为是在芝加哥认识的人。”我说,“我那间孤儿院里的恶毒女人。”
水兵又伸手搂我。
“你是说,你无父无母?”
“对。”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落下泪,脸颊被烙出两道灼热泪痕。
“爱莉,别哭,那女人,是不是对你很坏?”
“她……她坏透了!”
说着说着,我泪如泉涌。我们走到美国榆树的树荫底下,水兵搂着我,拿出亚麻质料的净白大手帕替我拭泪,而我,则暗自数落那褐衣身影的恶行,就算她不自知,也要为我这条人生偏路负起责任,为我所有的不幸负责到底。
“嗯,爱瑟,这个礼拜感觉如何?”
戈登大夫拿铅笔的模样真像抓着一颗细长的银色子弹。
“老样子。”
“老样子?”他抽动一道眉,好像难以置信。
于是,我以同样平板单调的口吻再回答他一次,但这次多了些愤怒语气。这家伙实在太驽钝,不会了解十四天不能睡、不能读写,连吞咽都有困难的感觉。
戈登大夫对我的状况根本漠然以对。
我把手伸入皮包,拿出被我撕碎的信──就是原本要寄给朵琳的那一封──松开手,让碎片飘落在戈登大夫那本一尘不染的绿色记事本上,呆呆地躺在那儿,犹如夏日草原上的雏菊花瓣。
“你对这些,”我问他,“有何看法?”
我以为他会立刻细瞧我的字迹有多可怕,没想到他只是说:“我想和你母亲谈一谈,你不介意吧?”
“不介意。”但也不喜欢这个提议。我猜,他大概想告诉她,应该把我关起来。我把碎信纸一一捡起来,免得戈登大夫将它们拼凑起来,发现我打算逃离这里。然后,我不发一语,走出他的办公室。
我看着母亲的身影愈来愈小,最后消失在戈登大夫的诊疗室里。接着,我又看着她的身影愈来愈大,回到车内。
“怎样?”我看得出来她哭过。
我妈看都没看我一眼,径自发动引擎。
车子驶过冷冽如深海的榆树荫下时,她终于开口:“戈登大夫认为你一点进展都没有,他觉得,你应该去他位于华顿的私人诊所接受电击治疗。”
我升起一股强烈的好奇心,仿佛刚刚听到的是报纸上一则可怖的头条新闻,而当事人跟我毫无关系。
“他的意思是,要我住在那里?”
“不是。”我妈这么说,但下巴簌簌颤抖。
我看她一定在说谎。
“说实话,”我告诉母亲,“要不然我一辈子不理你。”
“我什么时候没跟你说实话?”我妈说,眼泪夺眶而出。
男子从七楼跳窗,自杀获救!
男子乔治·博鲁奇登上七楼的窄小窗台,不理会底下的围观群众,也无惧停车场是水泥地面,足足僵持两小时,最后接受警长威尔·克马丁从临窗伸出的援手,安然脱险。
我打开花了一毛钱买的那袋花生,一边喂鸽子,一边自己吃。索然无味,像在啃老树的树皮。
我把报纸凑到眼前,想看清楚乔治·博鲁奇的长相。在聚光灯的镜头下,他那张脸就像四分之三个月亮,挂在模糊砖墙和黑色天空之上。我总觉得他有重要的信息要告诉我,而且信息就写在他的脸上。
可是,当我仔细端详他的脸,他那肮脏却立体的五官竟逐渐交融成深浅不一的灰点所组成的规则图案。
报纸上的墨黑文字并没解释博鲁奇先生爬上窗台的原因,也没交代警长克马丁把他拉进窗内时,对他做了什么事。
跳楼的麻烦在于若没选对楼层,很可能坠地后仍死不了。我想,七楼这样的高度一定很安全。
我把报纸折好,塞进公园长椅的板缝间。这是我妈所说的八卦报,内容尽是地方上的凶杀、自杀、殴打及抢劫事件,而且每一页都有半裸的女人高挺着呼之欲出的酥胸,腿部摆成撩人姿势,露出丝袜上缘。
我不明白我以前怎么没买过这样的报纸。现在,我只读得下这种东西。整个版面以照片为主,穿插在照片之间的文字寥寥可数,没机会趾高气扬,大展语文威力,该篇报道就结束。我家只有《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可以读,周一到周六,每天早上五点钟,它就会出现在我家门前的阶梯上。光看这种报纸,你会以为这世上没有自杀、性犯罪和坠机之类的事发生。
一只孕育着小宝宝的白色大天鹅朝着我的长椅走来,绕过林木扶疏、鸭群遍布的小岛,走入水里,游回拱桥下的阴暗处。我放目所及的一切,都变得亮晃微小。
那感觉就像将眼睛贴在一扇打不开的门的钥匙孔上,我从钥匙孔看见我和身高只及我膝盖的弟弟,我们两个拿着兔耳形状的气球,爬上天鹅船,争相抢坐靠边的位置。水底布满花生壳。我的嘴里有清新的薄荷味。如果在牙医诊所表现良好,我妈就会让我们搭天鹅船。
我在大众里闲晃。上桥下桥、走过蓝绿色的纪念碑底下、走过排列成美国国旗的花圃、看看树木的名字,走过入口处──那儿有个橙白条纹的帆布照相亭,花两毛五就可以拍一组照片。
我最喜欢的树名是“哭泣的学者”,我想这种树一定原产于日本。日本人才懂灵性的东西。
如果搞砸事情,他们还会切腹谢罪。
我试着想象切腹的过程。一定要有一把锐利无比的刀子,不,很可能要用上两把。盘腿而坐,双手各执一刀,然后交叉双手,刀子对准肚子的两侧。必须裸体,否则刀子会被衣服卡住。
一转眼,反悔来不及,刀子就刺进去,并以上弦月和下弦月的形状划半圈,合成一个完整的圆,然后,肚皮呈盘状脱落,内脏掉出来,人就死去。
敢以这种方式自杀,势必勇气过人。
而我的问题就在于我怕见到血。
我看,干脆在公园待一整晚。
明天早上,朵朵·康威就要开车载我妈和我去华顿,到戈登大夫的私人诊所做电击治疗,如果我想逃,现在正是时候。我检查钱包,里头只有一张一美元的纸钞,其他一角、五分、一分的硬币加起来,也不过七毛九。
不知道到芝加哥的车资要多少钱。可是,我不敢到银行领出所有的钱,因为我怕戈登大夫早通知了银行行员,若我有异常举动,就把我拦下来。
我想到或许可以搭便车,但我连哪几条路可以从波士顿到芝加哥都不晓得。要在地图上找方向并不难,问题是一旦把我丢在某地,我就会失去方向感。倒霉的是,每次我要靠太阳来辨别方位,不是遇到正午,就是阴天,或者是晚上。而我对星座又毫无概念,只认得北斗七星和仙后座,巴帝·魏勒就常为此感到泄气。
我决定走到巴士总站,问问到芝加哥的车资,然后去银行,只领出车资的金额,这样一来就不会让人起疑心。
我走入车站的玻璃门,浏览架子上的彩色旅游传单和时刻表,忽然想到下午已过了大半,镇上的银行就快关门,看来得明天才领得到钱。
华顿的诊所跟我约的时间是明天上午十点钟。
就在这时,扩音器爆出声音,宣布外头停车场某辆巴士即将开车,并一一唱出停靠的站名。扩音器里的声音照例啪啦啪啦,含糊不清,但就在静电干扰声中,我听见一个熟悉的站名,清晰无疑,就像交响乐团里的乐器同时调音时,钢琴弹出的A音。
那一站,离我家两个街廓。
我疾步走出车站,步入七月末的午后户外。尘土飞扬,酷热难当,我汗流浃背,口干舌燥,像赶赴一场困难的面试,仓皇狼狈地上了那辆引擎已发动的红色巴士。
我将车资交给司机,车门的铰链开始转动,我身后的车门悄悄地关上。
12
铺着圆蛤碎壳的白色车道绵长幽静,车道尾端的绿茵小丘上矗立着戈登大夫的私人诊所。偌大房子的黄色护墙板和四面回廊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但草坪绿丘不见人影漫步。
母亲和我走向房子,溽暑逼人,蝉声乍起。听来像空中除草机发出的唧唧蝉声,其实源自屋后某棵铜红山毛榉。在一片静谧中,蝉声反倒凸显了阒寂的无垠。
门口站了一位护士,等着迎接我们。
“请在客厅稍待一下,戈登大夫马上过来。”
这房子乍看之下好正常,反而让我心生忐忑,因为我知道屋内一定关满了疯子。放眼所及的窗户都没装铁窗,也听不到狂躁或令人不安的声音。阳光把自己均分成等大的椭圆形,投映在破旧但柔软的地毯上,一阵阵新刈草地的芳香弥漫在空气中。
我驻足在客厅的入口。
一时半晌,我以为这是我曾造访过、位于缅因州外海小岛上一间小宾馆的休憩厅。法式的格状玻璃门透入灿亮白光,客厅远端有一架大钢琴,里头的人都穿着夏装,或坐在牌桌边,或坐在脚椅高低不一的藤制扶手椅上,俨然一副破落滨海度假区的景象。
片刻后,我才察觉这些人都纹风不动。
我更仔细观察,试图从他们僵硬的姿势寻找线索,渐渐地,我分辨出男女,也看出有些男孩或女孩跟我一样年轻,但即使年纪性别各异,但他们的表情却相同,像是在棚架上躺了很久,经年不见天日,脸上蒙了灰白细尘。
接着,我发现有些人确实在动,但动作幅度细微如小鸟,乍看之下难以察觉。
一个面色灰白的男人数着手中的一叠扑克牌,一、二、三、四……我以为他在检查这叠纸牌是否完整,没想到他数完后,又重新数一次。他旁边的胖女人在玩一串木珠子,她把所有的珠子拉到一端,然后又让它们回到另一端,一颗颗撞得咔咔响。
钢琴前的年轻女子翻阅数张乐谱,但一发现我在看她,竟愤愤地低下头,把乐谱撕成两半。
我妈碰了碰我的胳膊,要我跟她进客厅。
我们不发一语,坐在凹凸不平的沙发上,稍动一下,沙发还会嘎吱响。
我的视线越过客厅里的其他人,游移到半透明窗帘后方那片灿烂绿意,感觉像坐在大百货公司的窗户里,而周遭那些人并非真人,而是上了颜色,看起来像真人,姿态也摆得栩栩如生的模型假人。
穿着黑外套的戈登大夫上楼,我跟着上去。
在楼下门厅时,我想问他电击治疗是怎么一回事,但我张开嘴巴,却说不出半个字,只能睁大眼,看着他那张带着笑容、信心满满的熟悉脸庞,像一只盘子飘浮在我的眼前。
楼梯尽头的地面,不再铺着石榴色的地毯,整个走道换成了素面的褐色油毡,两旁是一扇扇紧闭的白色门扉。我跟着戈登大夫往前走,远处某扇白门开启,传出女人的哀叫声。
忽然,有个护士从我们前方的转角冒出来,还拖了一个穿着蓝浴袍、及腰长发蓬松凌乱的女人。戈登大夫赶紧往后退,而我贴在墙上,让路给她们。
女人被拖着走,一路挥舞手臂,试图挣开护士的手,嘴里还念念有词:“我要跳窗,我要跳窗,我要跳窗。”
矮胖结实的护士穿着正面脏兮兮的制服,斜视的眼睛戴着厚重眼镜,两只圆镜片后方出现的四只眼睛直盯着我。我试图分辨她的眼睛哪只真,哪只假,哪只真眼是斜视,哪只直视,却见她忽然凑近我的脸,咧出心怀诡计的大笑容,还发出嘶嘶声音,仿佛在跟我保证:“她以为可以跳窗,其实跳不出去的,因为都装了铁窗!”
戈登大夫领我走进位于后方的房间,我发现这个空荡的房间果然装了铁窗,而房门、橱门、柜子的抽屉,以及一切能打开关上的东西都配了锁孔,以便上锁。
我躺到床上。
斜眼护士回来,解开我的手表,放到她的口袋,又拿下我头发上的发夹。
戈登大夫用钥匙打开橱柜,拉出一张桌脚附轮子、桌面上有一台机器的桌子,并将它推到床头后方。护士开始把一种臭臭的油脂涂在我的太阳穴上。
她俯身碰触我靠墙那侧的脸时,肥硕的胸脯像云朵或枕头,蒙住我的脸,肌肤还隐约散发一种恶臭的药味。
“别担心,”护士低头,咧嘴笑道,“第一次时每个人都怕得要死。”
我想对她微笑,但皮肤僵得像羊皮纸。
戈登大夫把两片金属板分别贴在我的头部两侧,然后用一条皮带固定住金属板,并在前额扣上皮带环,接着又叫我咬住一条电线。
我闭上眼睛。
有个东西靠向我,抓住我,用力摇晃我。吱——它发出尖锐的声音,空中出现爆裂声,还有蓝光闪现,每一闪,就让我一阵剧痛,痛到我觉得骨头快裂开,像树木被闪电劈裂,而骨髓就要像树汁一样喷出来。
我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事吗?
我坐在藤椅里,手上有一杯用小鸡尾酒杯盛装的番茄汁。表又回到我的手腕,但怎么看怎么怪。后来才发现是戴反了,而头上的发夹也夹在陌生的位置。
“感觉如何?”
我想起一具很有历史的金属立灯。这是我爸书房里少数遗物的其中一件。钟形的灯泡罩是铜制的,虎皮色的电线沿着金属立座往下垂,接到墙面的插座上。
有一天,我决定把这具立灯从我妈的床边挪到房间另一头,我摆书桌的地方。电线够长,所以我没拔插头。我的双手牢牢抓住立灯和破损的电线。
忽然,立灯里跳出一个东西,还带着一阵蓝光,把我震得牙齿咯咯打战,我想放开手,但手被黏住,我放声尖叫,或者该说某种尖叫声跳出我的喉咙,因为我认不得那声音,只听见它颤抖着升空,就像被残暴地驱离肉体的灵魂。
终于,我的手松开了立灯,我往后倒在母亲的床上,右掌正中央出现了一个像被铅笔芯刺中的小黑点。
“感觉如何?”
“还好。”
才不,我难受死了。
“你说,你念哪所大学?”
我说出名字。
“啊!”戈登大夫的脸缓缓绽放出堪称热情的笑容,“第二次世界大战时,那里有个妇女军团,对吧?”
我妈的指关节白得像见了骨,仿佛在等我的这段时间,关节上的皮肤脱落了。她望向我身后的戈登大夫,神色轻松了一些,看来他必定跟她点了点头,或者笑了笑。
“葛林伍德太太,我想,再多做几次电击治疗,”我听见戈登大夫说话,“你就会发现她有显著的进步。”
客厅那女孩仍坐在钢琴椅上,撕破的琴谱摊在她的脚边,像一只死鸟。她瞪着我,我回瞪她,她眯起眼,对我吐舌头。
我妈跟着戈登大夫走向大门,我慢慢跟在后头,一等他们转身,我就对那女孩还以颜色,将拇指压在两只耳朵,对她做鬼脸。她缩回舌头,瞬间面无表情。
我走到外头的阳光底下。
朵朵·康威的黑色旅行车像一只黑豹,躲在光影斑驳的树荫中。
这辆旅行车原本是上流社会的某位名媛定制的,她要全黑,连一点铬黄色都不想有,连皮革内装也要黑色,结果一看到货,她失望极了,还说这根本是灵车,其他人也这么觉得,所以没人想买。于是康威家就以很低的价钱买下,把它开回家,等于赚了好几百美元。
我坐在前座,挤在朵朵和我妈之间,感觉整个人麻木无力。每次想集中精神,心思就像溜冰鞋,滑入袤广虚无之地,在那儿心不在焉地踮脚旋转。
“我受够了戈登大夫。”我们母女下车,看着朵朵和她那辆黑色旅行车消失在她家的成排松树后方,我告诉我妈,“你打电话给他,告诉他,我下周不去了。”
我妈微笑道:“我就知道我的宝贝不会这样。”
我看着她,问:“不会怎样?”
“不会像那些可怕的人,医院里那些行尸走肉。”她停顿一下,继续说,“我知道你决定恢复正常了。”
正要崛起的女星昏迷六十八小时后,终告不治。
我把手伸入皮包,在纸张、小化妆盒、花生壳、一毛及五分硬币,以及装着十九片吉列牌刮胡刀片的蓝色硬盒之间摸索,终于找出我那天下午在公园的橙白条纹照相亭里拍的快照。
我把这照片并排在报上那张已逝女星的脏污照片旁。看起来好像啊,嘴巴像、鼻子像,唯一不同的是眼睛。快照里的眼睛是睁着的,而报上照片的眼睛是闭着。但我知道如果把死去女星的眼睛用大拇指翻开,就会有一双跟快照同样墨黑、同样空洞、同样死气沉沉的眼睛望着我。
我把快照塞回皮包里。
“干脆就坐在阳光底下的公园长椅,看着那座钟楼上的时钟,多待个五分钟吧。”我告诉自己,“然后,找地方动手。”
我内心的小声音聚集起来合唱。
爱瑟,你对工作没兴趣吗?
你知道的,爱瑟,你有精神官能症的典型症状。
这样下去,你绝对一事无成,这样下去,你绝对一事无成,这样下去,你绝对一事无成。
有一次,在炎热的夏夜里,我花了一个小时亲吻一个全身毛茸茸、长得像猿猴的耶鲁法律系学生,因为我同情他长得很丑。结束后,他竟告诉我:“姑娘,我知道你是哪种女人了。四十岁的你会是老古板。”
大学里教创意写作的教授在我那篇题为《大周末》的小说上,挥笔写下这样的评语:“矫揉!”
我不懂矫揉的意思,所以去查了字典。
矫揉:虚假、造作。
这样下去,你绝对一事无成。
我已经二十一天没睡。
我想,这世上最美的东西就是阴影。上百万个移动的身影,无出路的阴影。柜子抽屉、衣橱、皮箱里的阴影。屋子、树木与石头底下的阴影。眼眸深处和微笑背后的阴影,以及地球上处于黑夜那一面,数英里绵延的阴影。
我低头看着右小腿,两片肉色的绷带在上面交叉成十字。
那天早上,我起了头,终于动手。
我把自己锁在浴室,放了一整浴缸的温水,拿出刮胡刀片。
有人问某位罗马的老哲学家之类的,希望怎么死去,他说,要泡在温水里,切开自己的血管。我想,这种死法蛮轻松的,躺在浴缸中,看着手腕冒出的红色血花汩汩流过澄澈的水,最后沉入艳俗如罂粟的红色水底,永远睡去。
但真正要动手时,我发现手腕的肌肤白皙脆弱到我下不了手。我要杀的东西仿佛不在这块肌肤底下,也不是我拇指底下跳动的细蓝脉搏,而是更深处、更隐秘、更难触及的东西。
其实只需要两个动作。先割一腕,然后换另一腕。或者,把剃刀换手的动作加进去,就是三个动作。然后,踏进浴缸,整个人躺下。
我走到浴柜前,如果割腕时看着镜子,应该就像看着书中或戏里的人自杀吧。
可是,镜中人呆滞无力,笨得什么事情都做不出来。
接着,我在想,或许该先弄出一点血来练习练习,于是我坐在浴缸边缘,把右脚踝跨在左脚踝上,然后举起拿着剃刀的右手,不使力也不抗拒,让刀子靠着自身的重量往下落,就像断头铡,落在我的小腿上。
起先毫无感觉,随后有一股来自深处的小刺痛,接着,伤口涌出鲜红物。血渐聚渐暗,像一颗水果,往下滚到我的脚踝,流进我的黑色漆皮鞋中。
我心想,现在该进浴缸,可是刚刚那番蹉跎耗尽了早上的大好光阴,眼看妈妈就快回家了。看样子,我来不及把事情做完,就会被她发现。
于是,我把伤口贴上绷带,将刮胡刀片装好,带在身上,搭乘十一点半的巴士往波士顿去。
“抱歉,姑娘,鹿岛监狱在岛上,地铁到不了。”
“不对,它不在岛上。以前那儿是岛,但用土填平后就和内陆相连了。”
“总之没有地铁去那里。”
“我非去不可。”
“喂,”票亭里的胖男人从铁栅窗口打量我,“别哭啊,姑娘,那里有你什么人,亲戚吗?”
黑暗夜色被人工光源给照得通亮,熙来攘往的人群在我四周推挤碰撞,赶着搭火车。一列列火车隆隆进出史寇雷广场底下的肠状隧道。我可以感觉到,泪水就要从我紧闭的眼管喷涌出来。
“我父亲在那里。”
胖男人看了一下票亭内墙的图表,说:“你就这么做吧,先到那边的月台搭电车,在东高地那一站下车,然后转乘往海角的公车。”他笑着对我说,“这样就能到监狱门口。”
“喂!”小屋里一个穿着蓝色制服的年轻人朝我挥手。
我也对他挥手,然后继续往前走。
“喂,站住!”
我停步,慢慢走向小屋。它就坐落在废弃的沙堆上,看起来像圆形的客厅。
“喂,你不能再往前走喽,那里是监狱区,不准闯入。”
“我以为沙滩沿岸都可以走,”我说,“只要不超过潮水线。”
小伙子想了一下。
然后说:“这个沙滩不行。”
他长得很讨喜,看起来清新有活力。
“你这地方很不错,”我说,“像间小房子。”
他回头瞥了屋内一眼──里头有辫状图案的地毯和印花棉布的窗帘──接着咧出笑脸。
“我们还有咖啡壶呢。”
“我以前住在附近。”
“真的吗?我也是在这个镇出生长大的呢。”
我的视线越过沙堆,望向停车场和铁栅门。栅门后有一条通往昔日离岛的小路,路的两侧有海水拍击。
监狱的红砖外貌看起来挺友善,感觉就像海边的大学校舍。左边的草坪山坡上有小白点和稍大一些的粉红点状物四处移动。我问警卫,那是什么,他说:“猪和鸡啊。”
我在想,如果当初我知好歹一点,留在这个老镇,说不定念书时会认识这个狱警,跟他结婚,现在已生养好几个孩子。这样也不错,住在海边,守着一堆小孩和猪鸡,穿着祖母口中的耐洗衣,悠闲坐在铺着鲜亮油毡布的厨房里,四周还有一堆肥臂膀的女人,喝着一壶又一壶的咖啡。
“要怎样才能进监狱?”
“要申请通行证。”
“不是,我是说,怎样才能被关进去?”
“喔,”警卫笑着说,“偷车啊,抢劫商店之类的。”
“里头有杀人犯吗?”
“没有。杀人犯关在较大的州立监狱。”
“除了偷车和抢劫,里面还有哪些人?”
“喔,冬天一到,波士顿的老游民就会来。他们会故意朝人家的窗户丢砖头,等着被逮,这样就能来这里过冬,不用在外头挨饿受冻。监狱里有电视可看,三餐不愁吃,周末还有篮球比赛。”
“不错嘛。”
“如果喜欢这种生活,的确很不错。”警卫说。
我跟他道别,动身离开,只回头望了他一眼。他仍站在岗哨亭口,我回头时,他举手向我敬礼。
我坐的树干沉重如铅,还散发出沥青味。居高临下的丘顶矗立着一个粗桶状的灰色水塔,水塔下方,沙洲蜿蜒入海。潮水一涨,整片沙洲完全覆没。
我清楚记得这片沙洲。有一种奇特的贝壳只出现在这片沙洲的内凹处,其他地方都没有。
这种贝壳厚而光滑,约拇指关节大,通常是白色,但偶有粉红色或蜜桃色,长相类似某种小海螺。
“妈咪,那个女生还坐在那里。”
我懒懒地抬起头,看见一个全身是沙的幼童被一个身材纤瘦、眼神锐利的妇人拖离海边。她穿着红短裤,红白圆点的背心。
没想到这个海滩已被夏天的人潮占据。我没来的这十年,海角的平坦沙地上盖起一栋栋花哨的度假小屋,有蓝色、粉红色和浅绿色,真像一朵朵食之无味的蕈菇。银色的飞机和雪茄状的飞船已不复见,取而代之的是从海湾对面的机场轰隆疾飞,咻地掠过屋顶的喷射机。
整片海滩,只有我穿裙子和高跟鞋,想必很引人注目。后来,我把漆皮高跟鞋脱了,因为它们老是陷入沙子中。想到我死了之后,这双鞋子会栖居在沙滩这截银色木头上,鞋尖指向大海,仿佛某种心灵罗盘,我就备感欣慰。
我用手指碰碰皮包里的那盒刮胡刀。
随即想到自己未免太蠢,有了刮胡刀,但没温水可让我浸泡。
我想到或许可以租个房间。避暑胜地肯定有房间出租。可是我没携行李,会让人起疑。况且,客房出租的地方总是有其他房客等着用浴室,若有人砰砰敲门,我就没时间动手,更没机会踏入浴缸,等待死亡。
沙洲顶端的鸥鸟像踩着木高跷,喵喵叫得像猫。它们披着灰色的羽衣,一只一只振翅飞起,在我的头上盘旋,喵喵悲鸣。
“喂,大姐姐,别坐那么出去,快涨潮了。”
有个小男孩蹲在几英尺外,捡起一块紫色的圆石子,往海面高高一掷,扑通一声,没入海水中。他在沙滩上到处翻找,我听见干石头相击,铿当声如钱币碰撞。
他拿一块扁平的石头打水漂,石头在暗绿色的水面上跳了七次,才隐没于水中。
“你怎么不回家?”我说。
男孩又拿了一个较重的石子打水漂,这次弹两下就沉入水里。
“不想回去。”
“你妈在找你。”
“才没有。”但语气听来有点担心。
“如果你回家,我就给你糖果。”
男孩立刻靠近我:“什么样的糖?”
但我不用打开皮包看,也知道里头只有花生壳。
“我给你钱去买糖。”
“亚──瑟!”
真的有个女人出现在沙洲另一端。她滑了一跤,接下来,洪亮严厉的叫喊声传来,她的嘴唇喃喃开合,显然在啐声咒骂刚刚跌的那一跤。
“亚──瑟!”
她用一只手遮住眼睛上方,仿佛此举有助于她在渐浓的海滨暮色中辨识出我们的位置。
随着男孩母亲对他的引力逐渐加大,他对我的兴趣逐渐减少,甚至开始装作跟我毫无关系,径自踢石头,假装找东西,逐渐走远。
我打了个寒战。
一块块冰冷嶙峋的小石子躺在我的赤足底下,我开始渴切思念起我放在沙滩上的黑鞋。波浪退去,像人缩了手,接着往前伸,触摸我的脚。
这濡湿的感觉仿佛来自海床底,那儿有目盲的白鱼,以自身发出的亮光为助力,穿越严寒的极地。我还看见鲨鱼牙和鲸鱼耳骨,一个个像墓碑,散置在海床底。
我等着,等海洋替我做决定。
第二道浪在我的脚边碎开,点点白沫轻吻我的脚,寒意紧紧攫住足踝,痛得我承受不了。
我的肉体畏缩了,胆怯了,不敢面对这种死法。
于是,我拾起皮包,走过冰冷的石头,回到鞋子那儿。在暗紫的天光中,我的鞋子不懈地警戒着。
13
“一定是他妈杀死他的。”
我看着男孩的嘴说出这句话。他是乔蒂介绍我认识的,有张娃娃脸,双唇丰满粉嫩,金发细滑如丝,名叫加亚,我想这一定是什么的简称,但一时想不起来。莫非是加利福尼亚州。
“你怎么确定是她杀的?”我问他。
乔蒂在电话上说加亚很聪明,而且很可爱,我一定会喜欢。我心里纳闷,如果我还是原来的我,真的会喜欢他这种类型的男孩吗?
谁知道。
“因为一开始她说不,不,不,接着却说,要。”
“可是后来她又说了不。”
加亚和我并肩躺在橙绿条纹的浴巾上。这里是林恩市郊沼泽区对面的肮脏海滩,乔蒂和她的意中人马克跑去游泳了。加亚不想下水,想聊天,所以我们开始争论起一出戏的剧情。剧中有个年轻人发现自己得了脑疾,而他之所以得这病,是因为他父亲曾跟许多不洁的女人有染。年轻人的头颈会逐渐变软,最后支撑不住,完全断裂。他妈在挣扎,该不该杀死他,让他永远解脱。
我怀疑是我妈打电话给乔蒂,拜托她邀我外出的,免得我成天坐在房里,百叶窗紧闭。其实,我很不想赴这趟约,因为我怕乔蒂会注意到我变得不一样。我想,不管是谁,只用半只眼就能看出我的头壳里已没有脑袋。
不过,开车往北而后往东这一路上,乔蒂只顾聒噪说笑,似乎不在意我的回应只有“哇”“天哪”“是喔”。
我们在海边的公共烤肉区烤热狗,我仔细观察乔蒂、马克和加亚怎么做,才能把热狗烤得恰到好处,没发生我担心的事,比如烤焦,或者掉到火里。不过,稍后趁着没人注意,我就把热狗埋进沙子里。
用完餐,乔蒂和马克手牵手下水,我躺下来凝视天空,加亚在一旁不停谈论那出戏。
我之所以记得这出戏,是因为里头有个疯子。我读过的东西中,只要与疯子有关,都会深植我的脑海,其他部分则缈缈飘逝,不留痕迹。
“可是,重点是她说了要。”加亚说,“这也是她最后的决定。”
我抬起头,眯眼看海。这海宛如一只边缘肮脏的蓝盘子。岬角一英里外,有块灰色的大圆石突出水面,像鸡蛋插在水里,只露出上半部。
“我忘了她是用什么方式杀死他的。”
其实我没忘,记得清清楚楚,但我想听加亚怎么说。
“吗啡粉。”
“美国有吗啡粉?”
加亚想了一下,说:“不对,应该不是,这样的杀人法太落伍。”
我翻身趴着,眯眼瞭望另一端的林恩市。烤肉架底下的火和路面热气都冉冉升腾起一股迷蒙烟雾,宛若一道清澈的水瀑,我的视线穿越烟雾,看见油槽、工厂烟囱、起重机和桥梁构成的脏污天际线。
看起来乱七八糟。
我又翻身躺着,以随性的口吻问道:“如果你要自杀,会用什么方式?”
加亚对这问题兴味盎然:“我经常想这个问题欸,我想,我会用枪轰掉脑袋。”
真失望。男人用枪理所当然,但我哪有机会碰枪。就算拿到枪,也不晓得该朝身体哪个部位发射,才能万无一失,命中要害。
我在报上读过,有人想饮弹自杀,但没能死成,只射中重要神经,造成全身瘫痪,或者,把脸轰掉后奇迹似的被外科医生救活。
举枪自戕的风险太大。
“哪种枪?”
“我爸的霰弹枪。里头随时都有子弹,哪天我只要走进他的书房,然后,”加亚以一根手指指着太阳穴,做出完蛋的滑稽表情,“砰!”他睁着浅灰的大眼看着我。
“你爸住在波士顿附近吗?”我随口问。
“没有,他住在滨海克拉克顿。他是英国人。”
乔蒂和马克手牵手跑上岸,浑身滴着水,还晃动身体,甩开水珠,活像两条坠入爱河的狗。我心想,这里很快就会挤满人,于是起身,假装打呵欠。
“我想去游泳。”
跟乔蒂、马克和加亚共处,让我神经紧绷,感觉就像一根沉重的木块压在钢琴弦上。我怕自己随时会失控,开始滔滔不绝地告诉他们,我不能阅读,无法写作,还有全世界大概只有我整整一个月没睡,却没衰竭到暴毙。
我的神经似乎开始冒烟,就像烤肉架和饱经日晒的路面冒出的冉冉热气。放目所及的一切──海滩、岬角、海洋和礁岩──都成了舞台的背景布幕,在我眼前颤颤巍巍。
真不知这愚蠢虚假的蓝天布景何时才会转黑变暗。
“你也去游吧,加亚。”
乔蒂嬉闹地轻轻推了加亚一把。
“哎呀,”加亚把脸埋入毛巾里,“水很冷啦。”
我朝海水走去。
在万里无云的正午日头底下,海水看起来友善亲切。
我心想,溺水应该是最舒服的死法,最惨的是烧死吧。巴帝·魏勒带我看的那些标本罐里的婴儿有些长了腮,他说,在某个阶段,他们就跟鱼一样。
一道小浪夹带着垃圾拍打我的脚,里头有糖果包装纸、橘子皮和海藻。
我的背后传来脚踩沙地的声音。加亚走过来了。
“我们游到那块礁岩吧。”我指着远方。
“你疯了啊,起码有一英里欸。”
“你怕了啊?”我说,“胆小鬼。”
加亚抓住我的手肘,推着我走入水里,等到水及腰,就把我压入水中。我浮上水面,双手拍水,水花溅得眼睛刺痛。水底下,一片半透明的绿,犹如厚厚一块石英。
我以改良过的狗刨式游泳,朝着那块礁岩游去。加亚以自由式慢慢游,一会儿后昂起头,开始踩水。
“游不到的啦。”他气喘吁吁地说。
“好,你回去吧。”
我想不停地游,游到没力气回岸上。我游啊游,心脏怦怦跳,听在耳里像是沉重的马达声。
我存在,我存在,我存在。
那天早上,我企图吊死自己。
我妈一出门上班,我就拿了她那件黄色浴袍上的丝质腰带,在房内的琥珀光影下,把丝带打了一个可以上下活动的结。我花了很久才搞定,因为我不擅长打结,不确定该怎么打才最恰当。
接着,我到处找可以挂绳子的地方。
伤脑筋的是,我家的天花板不对。白色天花板低矮又平滑,放眼不见任何灯座或木梁。真怀念外婆以前的房子。可惜她把老家卖了,搬来和我们住,后来改跟丽碧姨妈同住。
外婆那间房子是19世纪的精致风格,房间挑高,水晶吊灯的灯座坚固,高耸的壁橱上方是结实的横木,而且有一座阁楼,但没人上去过,里面塞满了皮箱、鹦鹉笼、裁缝用的穿衣假人。屋顶的横梁就跟船上的勒材一样厚重。
不过,那是栋老房子,被外婆卖掉后,我就不晓得谁还有这样的房子。
我在屋里走来走去,套在脖子上的丝绳就像黄色的猫尾巴荡来荡去。怎么找都没有地方可以挂绳子,万分沮丧的我坐在母亲的床沿,把脖子上的丝绳束紧。
每次一束,就觉得耳朵发热,脸充血,手发软,然后会很自然地松开手,于是整个人没事。
我发现身体真是诡计多端,每次都在关键时刻让手松软,无法置它于死地。要是我能做主,一眨眼就能了结自己。
看来,我非得用仅存的理智来突袭身体不可,否则,它一定会把我关在这副蠢皮囊五十年,让我行尸走肉地活着。尽管我妈谨言慎行,但别人迟早会发现我早已精神错乱,届时他们一定会力劝她把我送到精神病院治疗。
然而,我这种病是无药可医的。
我在药房超市里买了几本讨论变态心理学的书,然后把我的症状跟书中提到的情况做比较,果不其然,我的症状完全吻合最无望的病例。
现在我读得下的东西除了小道报纸,就只有变态心理学的书籍。上天仿佛给我留了一线生机,让我可以充分了解自己的病症,以找出最合适的终结方式。
上吊一事惨遭滑铁卢后,我怀疑是不是该打消轻生的念头,向医生俯首称臣,但这么一想,戈登大夫和他那间私人诊所的电击设备就浮现于我的脑海。一旦被关进去,他们就可以随时用那机器对付我。
我想,若真的去了那里,我妈、我弟和朋友们会每天来看我,希望我一天比一天有起色。但慢慢地,他们的探访次数愈来愈少,最后对我彻底绝望。随着年岁增长,他们一定会逐渐将我淡忘。
再说,他们的经济也会日趋拮据。
一开始他们会给我最好的医疗照顾,把钱投入戈登大夫之类的私人诊所,最后,钱财散尽,我被转到公立医院,跟几百个像我一样的人关在地下室的大笼子里。
越没康复的希望,就会被藏得愈远。
加亚掉头往岸上游。
我看着他在深度及颈的海水中慢慢地费力载浮。在卡其色沙滩和沿岸小绿波的衬托下,他那载浮载沉,时不时被海水切成两半的身躯,白皙得像条蠕虫。没多久,这只白色蠕虫完全离开绿波,爬上卡其色沙滩,隐没在其他数十只蠕虫当中,在海天之间游晃蠕动。
我的手划水,脚踢水,但我和蛋型礁岩的距离,并没比刚刚跟加亚在岸上观看时更近。
不久后我就发现,其实无须游到那么远的礁岩,因为到头来我的身体还是会找借口爬出水面,躺在阳光下休息,恢复体力后就游回去。
所以,我别无选择,只能当下溺死自己。
于是,我停下来。
我把双手搁在胸前,头埋入水中,双手拨水,往下潜。水压迫我的耳膜,也压迫我的心脏。我努力振臂往下潜,但不知不觉又被海水喷上水面,抛在阳光底下。周遭的世界闪闪发亮,仿佛布满了蓝、绿、黄的次等宝石。
我抹掉眼睛上的水。
我喘得像力气耗尽。一点儿力都没出,任自己漂浮在水面上。
然后,再次下潜,一次又一次,但每次都像软木塞浮出水面。
灰色礁岩嘲笑我这模样简直像套了救生圈,在水面上载浮载沉。
我知道我被击败了。
只能打消死意,回头返岸。
我用手推车将花推过走廊,那些花儿点点头,像一群知书达理、聪明伶俐的好孩子。
穿着这一身鼠尾草绿的志工制服,我觉得自己既蠢又多余,非但比不上穿白制服的医护人员,连穿褐色制服的清洁妇都比不上。当她们拿着拖把、提着盛装污水的桶子走过去,甚至瞧都不瞧我一眼。
如果有薪水,无论多微薄,起码都能算是一份工作,但我一整个早上推着推车分送杂志、糖果和花朵,最后换得的只有一顿免费午餐。
我妈说,对于那些成天自艾自怜的人来说,最好的药方就是去帮助比自己更可怜的人,所以我们的家庭医生泰瑞莎安排我到当地医院当志工。要在这医院当志工可没那么容易,因为女青年服务联盟的人都抢做这差事,不过我很幸运,这阵子她们很多人都度假去。
我希望被指派到重症病房,因为我觉得那儿的病人会看出我麻木呆滞的表情底下其实藏着一颗好心肠,并对我做的一切深表感激。可是志工的头头──她是我们教会里的社交名媛──瞟了我一眼后,说:“你去产科。”
于是,我搭电梯上三楼,到产科病房,跟护理长报到。她给了我一推车的花,要我把正确的花送到正确病房的正确床位上。
还没走到第一间病房,我就发现很多花垂头丧气,花瓣边缘枯竭,我心想,把一大束奄奄一息的花扔在刚生产完的女人面前,肯定会让她们很不舒服,所以,我把推车转个方向,推到走廊凹处的水槽边,将那些已枯死的花一一挑出来。
接着,也挑出奄奄一息的花。
放眼见不到垃圾桶,于是我把挑出来的花揉成一团,丢在白色深水槽的底部。这水槽感觉起来冷得像坟墓。我泛起微笑。医院的太平间一定像我这样,把尸体随手一扔。我这个弃花的小动作无啻呼应了医护人员较大的弃尸动作。
我打开第一个病房的门,拉着推车进去,几个护士吓得跳起来。若我记得没错,这个房间内有一些架子和药柜。我一头雾水。
“你要干吗?”其中一个护士凶巴巴地问我。她们几个看起来都一个样,我实在分不清谁是谁。
“我在分送花。”
刚刚说话的那个护士把手搭在我的肩膀,引导我走出病房,另一手熟练地拉着我的推车,然后猛地推开隔壁病房的门,欠身送我进去,然后径自走掉。
外头传来咯咯笑声,门关上后才没听见。
房里有六张床,每张床上都坐了一个女人,有的打毛线,有的翻阅杂志,有的上发卷,叽叽喳喳,就像鸟舍里的鹦鹉。
我以为她们会在睡觉,或者脸色苍白地静静躺着,这样一来我就能放轻步伐,自在地核对花瓶上的号码跟床铺编号。可是我还来不及辨明方位,就见一个活泼亮眼、三角尖脸的金发女人对我招手。
我走过去,把推车留在房间中央,但她比画了一个不耐烦的手势,我这才知道她要我把推车带过去。
我将一整车花束推到她旁边,露出很乐意为她效劳的笑容。
“喂,我的飞燕草呢?”病房另一头有个肌肉松垮的高大女人恶狠狠地质问我。
三角尖脸的金发女人俯身凑到推车上方。“我的黄玫瑰在这里,”她说,“可是跟一些烂鸢尾混在一起。”
其他女人也七嘴八舌地嚷嚷起来,跟着口吐怒言,满嘴抱怨。
我开口解释,那束飞燕草枯死了,所以被我扔进水槽了。另外有些花奄奄一息,我剔除后花瓶显得太稀疏,所以就把其他花凑成一把。说着,房门被推开,有个护士阔步进来查看这骚动是怎么一回事。
“护士小姐,听我说,那一大束飞燕草是昨晚我家赖瑞带来的。”
“她把我的黄玫瑰弄得乱七八糟。”
我边跑边解开绿制服的扣子,经过水槽时,将制服扔进去,让它跟那些死花做伴,然后从偏僻无人的侧梯下楼,两阶做一步,奔向街道,沿途没碰上任何人。
“请问墓园要往哪边走?”
那个穿着黑色皮衣的意大利人停步,指着白色卫理堂后方的小径。我记得这间卫理公会的教堂。九岁丧父之前我是卫理派教徒,但父亲死了之后我们搬家,改信一神教派。
我妈还没成为卫理派的教徒之前,是天主教徒。到现在,外婆、外公和丽碧姨妈仍信天主教。其实丽碧姨妈曾跟我妈同时离开天主教会,不过后来她爱上一个意大利天主教徒,又重回天主教的怀抱。
最近我在考虑信天主教。我知道这个宗教认为自杀罪孽深重,所以或许有办法劝阻我别再起这个念头。
当然,我不相信死后永生、处女生子、宗教裁判所这些事,也不相信教宗那个猴脸矮冬瓜永远不会犯错,但这些不必让神父知道,我只要专心认罪,他就会帮助我忏悔,打消死意。
问题是宗教并非生活的全部,就算是天主教也一样。不管你跪多久,祷告的时间多长,一天还是得吃三餐,得工作,得活在现实世界里。
我在想,不然就看看信奉天主教多久之后可以当修女,所以我跑去问我妈。我想,她应该很清楚。
我妈笑我;“你以为她们会二话不说,立刻同意你当修女?告诉你,你得先熟知所有的教义、信条,而且照单全收,毫不怀疑。你这丫头,清醒点吧!”
不过,我还是开始幻想我跑到波士顿找神父──非得去波士顿不可,因为我不想让家乡的神父知道我有轻生的念头。神父最会散播流言。
我要穿着一身黑,惨白着一张脸,扑向神父的脚边,说:“喔,神父,救救我。”
不过,这个计划必须在大家开始以怪异的表情看我之前执行──就像医院里那些护士看我时的表情。
我很确定天主教不会接纳发疯的修女。丽碧姨妈的丈夫曾提过一件趣事,他说修女院曾把院内的修女送到他那当医生的妹妹泰瑞莎那里做检查。这位修女老是觉得耳边有竖琴声音,还有个声音不停地说:“阿利路那!”医生详细询问,她始终无法确定自己听到的是哈利路亚,或者亚利桑那。据说该修女是在亚利桑那州出生的。我想,最后她被送到疯人院。
我把黑色面纱拉到下颏,阔步穿越铁栅门。真怪,父亲一直埋在这墓园,我们却不曾来探望过。当年我妈没让我们姐弟参加他的葬礼,因为那时我们还小,加上他是在医院过世的,所以我总觉得墓园,甚至他的死,感觉起来都很不真实。
最近我好想弥补这么多年来对他的疏忽,想开始照料他的坟墓。父亲向来最疼我,由我来填补母亲未能好好服的丧,也算恰当。
我想,如果父亲没死,他一定会把昆虫的所有知识传授给我,他在大学里教的就是昆虫学。会多种语言的他,一定也会教我他擅长的德文、希腊文和拉丁文。另外,我或许会受他影响,成为路德派信徒。爸爸在威斯康星州时加入路德教派,但这教派在新英格兰地区不盛行,所以他远离了该教派。我妈说,后来我爸变成一个满腹怨恨的无神论者。
见到了墓园,我好失望。它位于镇郊的低地处,像个垃圾场。走在墓园小径时,我甚至能闻到远处沼泽地的腐臭味。
墓园旧区感觉还不错,扁平墓石饱经风霜,纪念碑上苔藓遍蚀。不过我随即发现,父亲应该是埋在20世纪40年代的新墓区。
新区的墓石看起来廉价粗糙,有些墓穴的四周还镶着大理石边,活像盛满污土的矩形浴缸。死者肚脐处的位置立着生锈的金属花器,里头插满塑胶花。
灰霾天空开始下起毛毛雨,我的心情荡到谷底。
怎样都找不到父亲的坟。
一大团低沉的乌云飘过沼泽和海滨小屋区,笼罩着海洋所在的地平线。雨滴让我今早买的雨衣更显黑。一阵冰冷湿气渗进我的肌肤。
那时我问女店员:“这雨衣防水吗?”
她说:“没有雨衣能百分之百防水,它只是防泼水。”
我问她,什么是防泼水,她没回答,只说我干脆买雨伞算了。
可是我的钱不够买伞。往返波士顿的车资、花生米、报纸、变态心理学的书籍,以及回海边老家几乎花光了我在纽约见习时存下的钱。
我决定在花光银行存款时动手。而今天早上,最后一笔钱就是花在这件黑色雨衣上。
就在这时,我见到了父亲的墓碑。
它跟另一块墓碑挤在一起,碑头顶着碑头,仿佛救济院里空间不够,只好人挤人。父亲的墓碑是一块斑驳的粉红色大理石,颜色看起来像罐头鲑鱼,上面没多余的文字,只有父亲的名字,名字底下是两个日期,中间隔着一条小小的破折号。
我把一束带雨的杜鹃花摆在墓碑底部,这是我从墓园入口的花丛里摘的。然后,盘腿坐在湿答答的草地上,思忖自己怎么会哭得肝肠寸断。
随后,我想起之前不曾为父亲的死垂过一滴泪。
我妈也没哭过,只笑着说,他能解脱算有福气,否则活着肯定终生残废,而他那种人可受不了这样活着,宁愿一死百了。
我把脸贴在光滑的大理石上,号啕痛哭,在咸泪冷雨中哭出我的丧父之恸。
我知道该怎么做。
确定妈妈的车子咔啦碾过车道,引擎声逐渐远去,我立刻跳下床,匆匆穿好白上衣和绿花裙,再套上黑雨衣。雨衣仍带着昨天的湿漉,不过很快就无所谓了。
我下楼,从餐桌上拿起一个浅蓝色信封,费力地在背面写上几个潦草的大字:我要去散个长长的步。
然后把留言放在我妈一进门就见得着的地方。
这时,我笑了出来。
竟然忘掉最重要的事。
我跑上楼,拖了一把椅子到妈妈的壁橱里,爬上椅子,伸手去够顶层架子上那个小小的绿色保险盒。盒子的锁很脆弱,徒手就可以把盒盖扯下来,但我想冷静循序地完成这些事。
所以,我打开母亲五斗柜上层的右侧抽屉,从喷了香水的蕾丝亚麻手绢底下,抽出一只蓝色珠宝盒,将别在盒里黑丝绒布上的小钥匙取下,拿它去开保险盒的锁,取出那瓶刚放入没多久的药。数量比我预期的还多。
起码有五十颗。
如果要等母亲每晚发放一颗给我,得等上五十个夜晚才能存到足够的量。而五十个夜晚过后,学校就会开学,弟弟会从德国返家,到时就会来不及。
我把钥匙放回珠宝盒,跟一堆廉价的项链和戒指放在一起,然后把珠宝盒放回抽屉,藏在手绢底下。接着,把保险盒放回壁橱的架子上,椅子拖回原位。
我下楼,走进厨房,打开水龙头,倒了一大杯水,然后带着那杯水和那瓶药,走到地下室。
地下室的细窄窗缝透入黯淡光线,犹如海底微光。燃油暖气炉后方的墙壁上,约莫肩膀高的地方,有个黑漆漆的裂口,通往目不可见的通道底下。车库与主屋之间的通道是在地下室开挖后才增建起来的,所以它就盖在这隐秘泥地穴的上方。
几根壁炉用的腐朽老木挡住了裂口,我将它们往旁边推开,然后把水杯和药瓶放在其中一根木头的扁平横面上,开始把自己往上撑到裂口处。
花了大半晌,试了好几次,身体才终于挤入裂口里。我像个侏儒,蜷缩在通往漆黑的入口。
我赤足底下的泥土冰凉却舒适。不晓得这一方泥土有多久没见到太阳。
接着,我用力拖动一根布满灰尘的沉重木头,让它挡住洞口。洞内的漆黑浓得像丝绒。我伸手拿水杯和药瓶,小心翼翼低头爬行,往最深处爬去。
蜘蛛网碰到我的脸,感觉像被柔软的蛾拂过。我把身上的黑雨衣裹得更紧,将它当成我的亲密影子,打开药瓶,迅速吞下一颗又一颗,间或灌上一口水。
一开始无异状,但药瓶快见底时,眼前开始闪现红色和蓝色的光。瓶子从我的指尖下滑,我也跟着躺下。
阒寂退去,小石子、贝壳,以及我生命中那些粗糙破落的残骸一一裸现。接着,在视界的边缘地带,阒寂又重新汇聚,以汹涌波涛席卷而来,将我冲入昏寐睡乡。
14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
除了黑暗,别无感觉。我挺胸昂首,像一条蠕虫抬起头,感受四周的黑暗。有人在呜咽,接着,一个如石墙的坚硬重物击中我的脸。呜咽声停歇。
阒寂再度扑涌而来。然而,当黑水恢复平静,安详地覆盖落石,阒寂跟着退涌而去。
一阵冷风咻咻袭来,我在隧道里以高速坠往地底。强风乍止,远处传来骚动,像是杂沓人声,抗议或不满。接着,安静下来。
一把凿子撬开我的眼,眼敞如嘴或伤口,透入一缝光线,但旋即又被黑暗紧钳。我想翻身,避开有光那一方,双手却被人抓住,牢牢固定,像木乃伊被绷带缠捆。动弹不得。
我想,我一定身处地下密室中。密室里光线刺眼,满满都是人,不知为何他们要压着我。
凿子又砸下来,光线射入我的脑袋,在绒毛触感的厚暖黑暗中,迸出一个声音:“妈!”
气流飘移,在我的脸上嬉戏。
我辨识出这是一个房间,窗子敞开的大房间。我的头下方有个服帖的枕头,身体飘浮在两张薄被单之间,轻飘没压力。
我感觉到一股暖意,像有人把温热的手贴在我的脸上。我一定沐浴在阳光底下。睁开眼,应该会见到这世界的色彩和形状弯身俯视我,就像护士倾身查看病人。
我睁开眼。
一片漆黑。
旁边有呼吸声。
“我看不见。”我说。
黑暗中有个声音兴高采烈说:“世界上看不见的人多的是,你有机会嫁给瞎眼的好男人。”
拿着凿子的男人又来了。
“何必费事呢?”我说,“没有用的。”
“你不该说这种话。”他的手指戳戳我左眼洞里那个又大又痛的突出物,然后松开上面的某个东西,我看见一圈凹凸不整的光线,就像墙壁破了个洞。洞的边缘似乎有个男人的头。
“看得见我吗?”
“可以。”
“其他东西呢?”
这时,我想起来了。“我什么都看不见,”光洞缩小,完全变黑,“我失明了。”
“胡扯!谁说的?”
“护士说的。”
男人嗤之以鼻,把胶带贴回我的眼睛:“你运气好,视力完全没受损。”
“有人来看你。”
护士咧嘴笑道,然后离去。
我妈笑脸盈盈地绕过床尾。她穿的衣服有紫色的车轮图案,看起来丑毙了。
她的后面跟了一个高瘦的男孩,起初我没认出他,因为我的眼睛只能张开一点点。不过,我随即看出是我弟弟。
“他们说你想见我。”
我妈坐在床边,一手搁在我的腿上,满脸心疼,但又想责备我。我好希望她走开。
“我没这么说。”
“他们说,你喊着要我。”她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皱起整张脸,簌簌抖得像一只苍白的水母。
“你好不好?”我妈说。
我看着我妈的眼睛。
对她说:“老样子。”
“有访客喔。”
“我不想见任何人。”
护士匆忙跑出去,跟走廊的某人窃窃私语,然后又跑回来:“他非常想见你。”
我低头看着身上那件陌生的白色丝质睡衣──这是医院里的人给我穿上的──底下露出两条泛黄的腿。我一动,肌肤就松垮晃抖,仿佛里面没有肌肉支撑,只覆盖了一层浓密的黑色毛须。
“是谁?”
“你认识的人。”
“叫什么名字?”
“乔治·贝克维。”
“我不认识名叫乔治·贝克维的人。”
“他说他认识你。”
护士说完后走出去,一个面熟的男人走进来,说:“我可以坐在床沿吗?”
他穿着白袍,口袋里伸出一截听诊器。我想,一定是我认识的某人冒充成医生。
我原本打算有人进来,就立刻盖住我那恶心丑陋的腿,但眼见来不及,干脆让它们大剌剌地晾在外面。
“这是我,”我心想,“反正我就是这么恶心丑陋。”
“爱瑟,记得我吗?”
我眯起那只完好的眼睛,看着此人。另一只眼还睁不开,不过眼科医生说几天内就会恢复正常。
男孩瞅着我看,快要扑哧一笑的表情简直把我当动物园里新来的动物,充满新鲜感。
“爱瑟,你不记得我啊?”他放慢说话速度,好似在跟一个发展迟缓的孩子说话,“我是乔治·贝克维啊,跟你上同一间教会。你还跟我室友在阿默斯特市约会过一次。”
终于,我认得这张脸。它在我的记忆边缘若隐若现──像他这种长相的人,我通常连名字都懒得记。
“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是这间医院的实习医生。”
我纳闷,这个乔治·贝克维怎么忽然当起医生来了?其实他对我也不熟,一定只是想来看看疯到企图自杀的女孩长什么样。
我把脸转向墙壁。
“出去,”我说,“滚出去,别再来这里。”
“我要照镜子。”
护士一边哼着歌,一边忙着打开一个又一个抽屉,把我妈买来的新内衣、上衣、裙子和睡衣拿出来,装进黑色漆皮的轻便皮箱中。
“为什么不让我照镜子?”
她们给我穿上灰白条纹、被单布料的紧身洋装,腰间系上艳红色的宽皮带,然后扶我坐到扶手椅上。
“为什么我不能照镜子?”
“因为照了没什么好处。”咔嗒一声,护士轻轻关上轻便皮箱。
“为什么?”
“因为你的模样不怎么好看。”
“不管,我还是要看。”
护士叹了一口气,打开柜子的上层抽屉,拿出一面大镜子──镶着镜面的木框跟柜子显然是同一组──然后递给我。
一开始,我看不出问题在哪里,只觉得这分明不是镜子,而是一幅画。
画里的人难辨男女,因为剃光的头上直竖着如鸡毛的残发,半边脸肿胀变形,一大片淤青,往外逐渐呈绿色,而后灰黄。至于嘴巴,则是浅褐色,两侧嘴角都有玫瑰色的溃疡。
一张脸能汇聚这么多鲜艳的色彩,简直不可思议,看得我啧啧称奇。
忍不住笑了出来。
镜中人竟也跟着笑。
镜子坠地后,另一个护士立刻跑进来。她看看破镜子,再看看置身于刺眼白碎物当中的我,然后催促年轻护士跟着她离开房间。
“我不是告诉过你?”我听见她对年轻护士说。
“可是,我只是……”
“我交代过的!”
我意兴阑珊地听着。谁都会打破镜子啊,真不晓得她们何必那么紧张。
一会儿后,年纪较长的护士回房来,双臂交叉,站在那儿,狠狠地瞪着我。
“打破镜子,倒霉七年。”
“什么?”
“我说,”她扯开嗓门,像在对聋子说话,“会倒霉七年。”
年轻的护士带着畚箕和扫帚回病房,把闪闪发亮的碎片扫起来。
“那是迷信。”我说。
“哼!”年长护士对趴在地上的小护士说,“她就等着被‘那个’地方好好照顾吧!”那语气根本是当我不在场。
从救护车的后窗望出去,一条条熟悉的街道渐渐汇入远方的夏日绿意中。我妈和我弟各坐在我的两侧。
我假装不知道为何他们要把我从本地医院转送到市立医院,想看看他们怎么说。
“医生说你得住特殊病房,”我妈说,“可是这里没有那种病房。”
“我喜欢这里。”
我妈抿紧嘴唇:“那你应该乖一点。”
“什么意思?”
“你不该摔破镜子的。如果没摔镜子,或许他们会让你待在这里。”
当然,我早知道转院根本和镜子无关。
我坐在床上,颈部以下全躲在被子里。
“为什么不能下床?我又没生病。”
“要等医生巡房。”护士说,“巡房完毕就可以下床。”她拉开各床之间的帘幕,我看见隔壁床上是个意大利胖小姐。
这位意大利小姐有一头密实的黑鬈发,从额前就开始蓬松高耸,往后更梳得像山一样高,最后披散在背上。每次她一动,庞然夸张的发型就跟着动,仿佛那是一头用硬邦邦的黑纸做成的头发。
她看着我,咯咯笑,问我:“你怎么会来这里?”但没等我回答,就径自谈起自己的事,“我来这里,全是被我那法裔加拿大籍的婆婆害的。”她又咯咯笑,“我老公明知我受不了她,还让她来我家,她来了之后,我就不由自主地吐出舌头,怎样都缩不回去,所以他们就把我送到急诊室,接下来就被送到这里来,”她压低声音,“跟一群疯子关在一起。”终于,她又问起我,“那你呢?”
我转身,正面看着她,让她看见我淤青肿胀的眼睛:“我试图自杀。”
她直盯着我,然后仓皇地从床边桌抓起一本电影杂志,假装阅读。
我床铺对面的房门被一把推开,一群穿着白袍的年轻男女成群走进来,旁边有个年长的银发男子。他们的脸上都挂着虚假的开朗笑容,聚集在我的床尾。
“葛林伍德小姐,今早感觉如何啊?”
我努力搞清楚这话是哪个人说的。我最讨厌跟一群人讲话,如果非这么做不可,我会挑出其中一人,将他当成说话对象,但即使这样,我还是会感觉到其他人盯着我,借机占我的便宜。我也讨厌别人以兴高采烈的口气问我好不好,他们明明知道我不好,却还这么问,甚至期待我回答“很好”。
“糟透了。”
“嗯,糟透了。”有人搭腔。这时一个小伙子略带微笑地低下头,其他人开始在笔记夹上迅速写了一些东西。有个人板起严肃的脸,说:“你觉得哪里糟透了?”
我猜想,这群朝气勃勃的年轻男女当中,搞不好有人是巴帝·魏勒的朋友。他们很可能知道我认识他,所以基于好奇,想来看看我,待会儿他们就会聚在一起拿我当话题,开始对我说三道四。好想躲到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去啊。
“我睡不着……”
他们打断我:“可是护士说你昨晚有睡。”我环视那一张张排成弧状的陌生脸孔。
“读不下。”我提高音量,“没办法吃。”说到这里,我忽然想起,其实清醒之后我就狼吞虎咽,吃个不停。
那群人不再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转而回头窃窃私语。最后,银发长者站了出来。
“谢谢你,葛林伍德小姐,马上会有医生过来看你。”
接着,他们一群人移动到隔壁意大利女人那一床。
“今天早上感觉如何啊,××太太?”某人说道。这意大利女人的名字好长,听起来一堆l的音,好像是陀莫利罗太太。
陀莫利罗太太咯咯笑道:“喔,我很好,医生,我好得很。”然后,她放低音量,悄悄跟他们说了些什么,但我没听见。那群人中有一两个往我这里瞥一眼,有人开口说:“好吧,陀莫利罗太太。”接着,有人往前一步,将我们两张床之间的帘幕拉上,像筑起一道白墙。
我坐在方形草坪上木长椅的一端,而我妈又穿着紫色车轮图案的衣服,坐在木长椅的另一端,四面是医院的高耸砖墙。她托着腮,食指贴在脸颊上,拇指顶着下巴。
陀莫利罗太太跟几位黑发的意大利人坐在隔壁的长椅上,说说笑笑,但我发现每次我妈改变姿势,陀莫利罗太太就依样画葫芦。这会儿,她的食指也贴着脸颊,拇指顶着下巴,若有所思地侧着头。
“别动。”我压低声音告诉我妈,“那女人在模仿你。”
我妈转头张望,但才一眨眼工夫,陀莫利罗太太就放下了白皙肥嘟的手,改置于大腿上,跟朋友热络地聊起天来。
“没有啊,她没在模仿我,”我妈说,“人家根本没注意我们呢。”
可是我妈一转向我,陀莫利罗太太就开始学我妈刚刚的姿势,把指尖凑在一起,还对我投以嘲讽恶狠的目光。
医生络绎走来,绿色的草坪瞬间煞白。
阳光从高耸砖墙之间迤逦洒落,形成窄小的锥状光柱,我妈和我在光柱中坐了好一会儿。这期间,医生一一上前,自我介绍:“我是某某医生,我是某某大夫。”
有几位看起来太年轻,我知道不会是够格的医生,其中一个的名字很怪,听起来像“梅毒医生”,所以我开始留意那些启人疑窦的假名字。果然,有个黑发家伙上前来,跟我握手,说:“我是胰脏大夫。”他长得跟戈登大夫像极了,只差戈登大夫的肤色是白色,而这人比较黑。
那些医生对我们自我介绍完后,全都站在附近,那距离绝对听得见我们母女说话。我很想跟母亲说,他们会逐字记下我们的谈话内容,可是我不能说,因为他们会听见,所以我只好倾身靠向我妈,附在她的耳边说话。
我妈的身子猛然往后缩。
“唉,爱瑟,你可不可以合作一点?他们说你不配合,不愿意跟任何医生说话,职能治疗时什么都不做……”
“我要离开这里。”我故意告诉我妈,“出了这地方,我就会没事。你把我弄进来,就得把我弄出去。”
我心想,如果我能说服我妈让我离开医院,就能利用她的同情心,说服她接受我认为最妥善的办法,就像戏里那个得脑疾的男孩所使出的手段。
出乎我意料,我妈竟然说:“好吧,我会想办法让你离开这里,就算只是换到稍微好一点的地方也好。如果我把你弄出去,”她把手放在我的膝盖上,“你要答应我,会乖乖听话。”
我转身,狠狠地直瞪着梅毒医生。他就站在我的肘边,在一本小到几乎看不见的便条簿上做笔记。“我答应你。”我大声说,唯恐别人没听见。
有个黑人推着餐车来到病人的用膳区。这医院的精神科病房很小──范围就只有L型的两条走廊。走廊两侧是病房,另外职能治疗室后方凹进去的小房间里也有病床,我就住在那里。此外,L型走廊的转角处有个小区域,该区的窗边摆了一张桌子和几张椅子,充当我们的休憩室和用膳区。
平常负责送饭的是个佝偻的老白人,但今天是黑人,还有穿着蓝色细高跟鞋的女人在一旁吩咐黑人该做哪些事。黑人从头到尾都咧着嘴,吃吃傻笑。
他端着托盘来我们这桌,将托盘上三个加盖的锡盅用力放在桌上,发出砰砰砰的声音。随他来的女人离开,出去后还把用膳区的门锁上。黑人乒乒乓乓放下锡盅、有凹痕的银餐具,以及白色厚瓷盘,一双大眼骨碌骨碌地打量我们。
我看得出来,他从没见过疯子,这是第一次。
这桌的人都没有意思要掀开锡盅盖,连护士也往后站,等着看谁比她先一步打开盖子。通常这事都是陀莫利罗太太效劳,她还会像个小妈妈替大家分菜,可是她已出院回家,而其他人似乎都没意愿取代她的角色。
我饿死了,所以动手掀了第一个锡盅的盖子。
“你人真好,爱瑟。”护士开心地说,“你先给自己装一些豆子,然后将食物传给别人,好吗?”
我给自己盛了一份四季豆,然后把锡盅传给右边那个魁梧的红发女人。这女人是首次获准上餐桌。我见过她一次,在L型走廊的最末端,她站在一道敞开的门前,这道门嵌着一扇装了铁窗的正方形窗户。
那时她粗野地吼叫狂笑,还对着经过的医生拍打自己的大腿。有个穿着白袍、负责照料这区病房的医护助理斜倚在走廊的暖气管上,笑得前俯后仰。
红发女人从我手中一把抢去锡盅,反扣在自己的盘子上。她面前的四季豆堆积如山,甚至溢到大腿上和地上,像一根根绿色的硬稻草。
“唉,莫尔太太!”护士以难过的口吻说,“我看你今天只能在房间吃饭了。”
说完后,护士把大部分的四季豆倒回锡盅里,递给莫尔太太邻座的人,然后将她带离。沿着走廊回房的路上,莫尔太太一直回头,对我们做鬼脸,还发出难听的猪叫声。
黑人回来,开始把还没盛食物的空盘子收走。
“我们还没吃完欸,”我告诉他,“你等一下再收。”
“哎呀呀,哎呀呀!”黑人睁大眼睛,故作惊讶,然后左右张望了一下。护士把莫尔太太锁在房间里,还没回来。黑人对我随便鞠了个躬,那态度没礼貌透了,没好气地说:“遵命──小姐。”
我把第二个锡盅的盖子打开,发现里面是一大团糊状的通心粉,硬得跟石头没两样。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锡盅里则装满了焗菜豆。
我可是内行人,很清楚一餐饭里不该有两种菜豆。菜豆配萝卜,或者菜豆配豌豆仁,还可以,但四季豆配菜豆,就是不像话。黑人分明要测试我们的忍耐底线。
护士回来,黑人趁机偷偷挪到旁边。这顿菜豆餐,我能吃多少,就尽量吞多少。吃完后,我离席,绕到另一边,在那儿,护士看不到我的腰部以下。我走到正在清理脏盘子的黑人后方,先把腿往后一缩,然后对着他的小腿狠狠踢下去。
黑人哀叫一声,往旁边跳开,睁大骨碌的眼睛瞅着我:“哎哟,小姐,小姐。”他呻吟,揉揉腿,“你不可以这样啦,不可以,真的不可以。”
“你活该。”我说,狠狠瞪着他。
“不想起床啊?”
“不想。”我更往被窝里钻,甚至将被单往上拉,盖住整个头。一会儿后,我掀开被单一角,偷偷往外看。护士正在甩刚从我嘴里拿出来的温度计。
“瞧,很正常吧。”她来收体温计之前,我就照例先自己看过温度,“你看,很正常吧。既然每次都正常,何必一直来量呢?”
我很想跟她说,如果是身体有毛病,那倒好,我宁可身体生病,也不愿头脑出问题,可是这样说太敏感,也没什么意义,所以当然我没说,只往被窝里钻得更深。
没多久,隔着床单,我感觉到腿上受到微微压力,不怎么舒服,所以拉起被单,往外望,看见护士把她放置体温计的盘子放在我的床上,背对着我,帮邻床的人量脉搏。那张床原本是陀莫利罗太太睡的。
恶作剧的强烈驱力在我的血管内奔流,就像牙齿松动时的痛,让人又爱又恨。我打了个呵欠,扭动身体,作势要翻身,然后把脚偷偷挪到盘子下方。
“啊!”护士的叫声像求救,所以另一个护士跑过来,“看你闯的祸!”
我把头钻出被窝,俯视着床边的地面。在翻覆的珐琅瓷盘的周围,遍布着闪亮如星子的体温计碎片,还有一颗颗水银球滚来滚去,宛如仙境露珠。
“对不起,”我说,“我不是故意的。”
第二个护士恶狠狠地瞪着我不放:“你分明是故意的,我看到了。”
她匆忙离开房间,两个医护助理员立刻进房,把我连人带床,整个推到莫尔太太之前住的房间。不过,离去前我还是趁机捡了一颗水银球。
我被推到新房间。房门一锁上,我就看见那个黑人的脸像焦糖色的月亮,从铁窗外升起,但我假装没看见。
我把紧握的手松开一条缝,就像藏着秘密的孩童,对着藏在掌心里的那颗小银球微笑。如果银球掉下去,就会分裂成几百万个小银球,每颗无异于母球。如果把它们聚在一起,又会融为一体,结合成一个完整无瑕的银球。
我对着这颗完整的小银球笑个不停。
真无法想象他们对莫尔太太做了什么事。
15
费萝美娜·吉尼亚夫人那辆貌似迎宾礼车的凯迪拉克缓缓驶过五点钟的拥挤车阵,接下来即将过河。横跨查尔斯河的桥梁都很短,一上桥,我就会不假思索地拉开车门,奔越绵延车阵,冲向桥栏,然后纵身一跃,让自己灭顶。
我心不在焉地将面纸捏成药丸大小的小纸球,伺机行动。我坐在凯迪拉克的后座,我妈和我弟分别坐在两侧,他们两人都微微前倾,像两条斜放的横杠,挡住两侧车门。
我看着前方,司机宽阔的后颈跟罐头火腿同一个颜色,火腿色的颈子上面有蓝色的无边帽,下面是蓝色的外套肩部,颈子旁边,是赞助我奖学金的小说家费萝美娜·吉尼亚夫人头上那顶宛如异国珍禽的翠绿羽毛帽,和她的一头银发。
我不晓得吉尼亚夫人怎么会出现。我只知道她很关注我的病况,而且据说当年事业如日中天的她,也曾进过精神病院。
我妈说,吉尼亚夫人从巴哈马群岛打了一封电报给她,说她在当地读到波士顿的报纸,所以得知我的状况。她在电报里问道:“病况是否跟男孩有关?”
当然,如果跟男孩有关,那吉尼亚夫人应该就爱莫能助了吧。
我妈回电报,说:“不是,是写作上出了问题,爱瑟认为自己永远没办法提笔写了。”
于是,吉尼亚夫人飞到波士顿,把我带离那间让我喘不过气的市立疗养院。现在,我们坐车要去她介绍的一间私人医院,那里有中庭花园和高尔夫球场,据说像乡村俱乐部。她愿意支付费用,就像之前资助我奖学金,直到她认识的医生把我医好。
我妈说,我应该好好谢谢吉尼亚夫人,若不是夫人伸出援手,她不晓得我会沦落到什么地方,因为家里的钱几乎被我花光了。其实,我知道自己会沦落到哪里。一定是乡下的州立大医院,就在我们要去的那间私人疗养院的旁边。
我知道我该感激吉尼亚夫人,但我就是没感觉。就算她给我机票,送我去欧洲,或者搭邮轮环游世界,对我来说也毫无差别,因为,不管我坐在哪里──甲板上、巴黎的露天咖啡座,或者曼谷──我都被一只钟形的玻璃瓶罩住,闷在自己散发出来的酸臭气味中。
河面上方,蓝天穹窿绵绵辽阔,河面当中,帆船轻舟点点遍缀。我准备好,随时要跳车,但我妈和我弟将手放在车门把上。不出片刻,车轮轰隆驶过了铁格状的桥面。河水、帆舟、蓝天,和凌空的鸥鸟一闪而过,画面像一张匪夷所思的明信片,就这样,我们到了桥的另一边。
我往后瘫坐在灰色的长毛绒椅里,闭上眼睛。钟形玻璃瓶里的酸臭空气笼罩着我,我动弹不得。
我又有了专属我的房间。
这房间让我想起戈登大夫诊所里的房间──有床、五斗柜、衣橱、一张桌子和椅子。这里的窗户有纱窗,但没铁窗。房间在一楼,凭窗可以看到红砖墙环绕的绿树庭院。窗子距离覆满松针的地面很近,就算跳出去,膝盖大概也不会淤青。而红砖高墙内侧的墙面光滑如玻璃,大概爬不上去。
经过那趟桥的挣扎,我已提不起劲。
我错失了大好机会。一去不回头的河水就像一杯没人碰触的饮料。我看,就算当时我妈和我弟不在场,我也不会跳下去。
在医院的大厅登记时,有个身材纤细的女人上前自我介绍;“我是诺兰医生,日后就由我照顾爱瑟。”
我很惊讶照顾我的是女医生,我以为精神科医生都是男的。这位女医生穿着白上衣和宽裙,腰间系了宽皮带,戴着新月形的时髦眼镜,长相介于舞台剧演员麦娜·洛伊(Myrna Loy)和我妈之间。
护士领我穿越草坪,到一栋名为卡普兰楼的砖造建筑物──我就要住在这个看起来阴暗沉闷的地方。稍后,来我房间看我的人并不是诺兰医生,而是一群陌生的男人。
我躺在床上,盖着厚厚的白毯子,他们一个接一个进房,自我介绍。我不懂为什么要来这么多人,为什么他们要自我介绍,难道是要测验我,看看我是否注意到他们人数众多?看来我得提高警觉。
最后,来了位俊帅的银发医生,他说他是疗养院的院长,然后开始谈起从欧洲搭乘五月花号船移居美国的清教徒及印第安人,还说在他们之后占据土地的人是哪一些人,又说起附近有哪些河流,谁盖了第一家医院,这医院是怎么烧毁的,接着谁又盖了第二家医院。我猜想他一定在等着看我会不会打断他,告诉他,我知道他说的河流或五月花号移民之类的事,全都是胡说八道。
可是我又想,搞不好其中有些是事实,所以我开始思索哪些是真有其事,哪些又是胡扯,但还没想透,他就告退离开。
我等到所有医生的声音渐渐消失,才掀开白毯子,穿上鞋子,走出房门。没人阻止我,所以我沿着走廊,从我住的这一侧绕过走廊,到建筑物的另一侧,之后,沿着另一条更长的走廊往前走,途中还经过门敞开的餐厅。
里头有个穿绿制服的女厨工正在摆设晚餐的餐桌。桌上有白色的亚麻桌巾,还有玻璃杯和餐巾纸。我在内心的角落偷偷藏起这地方有玻璃杯这件事,就像松鼠储存坚果。之前在市立医院,我们喝水用的是纸杯,吃肉时也没刀子可以切。在那里,肉都煮得很烂,以便我们用叉子才能切分。
最后,我走到一个偌大的休憩厅,里头的家具陈旧,地毯破烂。有个脸色苍白、一头黑短发的圆脸女孩坐在一张扶手椅上看杂志。见到她,我想起我们以前的一个女童军队长。朝她的脚望去,果然穿的是褐色平底皮鞋,鞋面上有穗带,覆盖着照理说应该是走户外风的鞋尖,鞋带的尾端还缀着类似橡子的饰物。
女孩抬眼,笑着对我说:“我是费乐莉,你叫什么名字?”
我假装没听到,径自离开休憩厅,走到这一区的尽头。途中经过一扇高度及腰的门,门后方有几个护士。
“怎么不见其他人?”
“出去了。”回答我的那个护士在一片小小的胶带上写字。我把身子探入及腰的门内,看看她在写什么,发现她写的都是爱·葛林伍德、爱·葛林伍德、爱·葛林伍德、爱·葛林伍德。
“去哪里?”
“喔,上职能治疗啦,打高尔夫球啦,或者打羽毛球。”
我注意到那护士旁边的椅子上有一堆衣服,就是我在之前那间医院打破镜子时,护士正在帮我打包的那些。护士开始把写有我名字的标签贴在衣服上。
我走回休憩厅。住在这里的人竟然会打羽毛球和高尔夫,真让我匪夷所思。有办法做这些事,他们一定不是真生病。
我坐在费乐莉旁边,仔细端详她。我心想,是嘛,她这样子就像参加童军营啊。她手中那本时尚杂志《Vogue》虽然破烂,她也读得兴味盎然。
“那她到底在这里做什么?”我纳闷,“她根本没毛病啊。”
“我可以抽烟吗?”诺兰医生坐在我床边的扶手椅里,往后一靠。
我说可以,我喜欢烟味。我心想,如果让她抽烟,或许她会待久一点。这是她第一次来找我谈话。如果她一走,我很可能又陷入刚刚的恍惚状态。
“来聊聊戈登大夫吧。”诺兰医生忽然这么说,“你喜欢他吗?”
我谨慎恐惧地瞄了诺兰医生一眼。我想,医生一定都是一个样,而且在这间医院的某个角落,势必也有一台像戈登大夫诊所里的那种机器,等着把我电得痛不欲生。
“不喜欢,”我说,“非常不喜欢他。”
“有意思。怎么说呢?”
“我不喜欢他对我做的事。”
“他对你怎样?”
我跟诺兰医生描述那台机器,还有蓝色闪光、巨震和声响。她静静地听,一动也不动。
“这样不对,”她说,“不该是这样。”
我望着她。
“如果做得对,”诺兰医生继续说,“应该跟睡着一样。”
“如果还有人对我做这种事,我一定会自我了断。”
诺兰医生跟我保证:“我们不会给你做电击治疗,就算真的要做,”她补充解释,“也一定会事先解释给你听,绝对不同于你上次的经验。你知道吗?”她说,“有人甚至喜欢做呢。”
诺兰医生离开后,我发现窗台有一盒火柴。不是一般大小的火柴盒,而是非常迷你的那一种。我打开它,看到一排白色小火柴,但火柴头是粉红色。我试点一根,结果一划就断。
我想不出诺兰医生干吗把这种蠢东西留在这里给我。大概是想看看我会不会主动归还吧。我小心翼翼把这盒玩具火柴藏在新羊毛浴袍的折边里。如果诺兰医生跟我要,我就说,我以为那是糖果做的,所以吃掉了。
隔壁房间刚住进一个女人。
我想,整间医院大概只有她比我晚到,所以,她应该不像其他人对我的劣行了若指掌,这样的话,我或许该去拜访一下,跟她交个朋友。
她躺在床上,身穿紫色衣裳,衣裙长度在膝盖和鞋子之间,领口别着一个缀有浮雕的别针,红褐色的头发绾成一个髻,模样像教师,银色细框的眼镜用黑色松紧带系在胸前的口袋上。
“哈啰。”我坐在她的床沿,试图跟她交谈,“我是爱瑟,你叫什么名字?”
她毫无反应,兀自望着天花板。我觉得很受伤,心想,搞不好她一来这里,费乐莉或谁就告诉过我,我这个人有多蠢。
有个护士探头进来。
“喔,你在这里啊。”她对我说,“来拜访诺丽丝小姐呀,很好。”说完人就消失了。
我就这么瞅着穿紫衣的女人直瞧,不晓得自己坐了多久。我纳闷,她那双噘起的粉唇到底会不会张开,如果张开了,会说些什么?
终于,诺丽丝小姐有了反应。她仍没说话,也没看我,但把一双穿着黑色高筒扣靴的脚甩到床的另一边,下床走出房间。我想,她可能想不着痕迹地摆脱我吧。我隔着一段距离,静静地尾随她,往走廊另一端走去。
一路上,她步伐精准地走在地毯的蔷薇图案的正中央,不偏不倚。到了餐厅门口时,她停步,站了一会儿后,高高地举起一脚,然后另一脚,跨过门槛,进入餐厅,仿佛要越过的是一道高及小腿的隐形梯阶。
她在铺了亚麻桌巾的圆桌旁坐了下来,打开餐巾,摊在腿上。
“一小时后才吃晚餐。”厨子在厨房里喊道。
但诺丽丝小姐没搭腔,只是凝视着前方,一副彬彬有礼的模样。
我拉出她对面的椅子,跟着就座,并摊开餐巾。我们就这么对坐着,没交谈,沉浸在宛如亲姐妹的沉默氛围中,直到走廊响起晚餐的锣声。
“躺下来。”护士说,“还有一针要打。”
我翻身趴着,撩起裙子,接着拉下丝质睡裤。
“天哪,你的裙子里还穿了什么呀?”
“睡裤啊,这样就不用穿穿脱脱。”
护士轻轻发出咯咯的声音,然后说:“要打哪一边?”这种问法是陈年笑话。
我抬起头,回望自己的光屁股。两边都因打针而淤青,蓝紫绿交错杂陈,不过左边的颜色看起来比右边深一些。
“打右边。”
“就听你的。”护士把针戳进去,我缩了一下,感受那微微的刺痛。一天打三次,每次打完一小时后就有一杯甜甜的果汁。护士通常会站在一旁,看着我喝完。
“你运气很好。”费乐莉跟我这么说过,“他们给你打胰岛素。”
“可是打了也没感觉啊。”
“会有感觉的,我就打过。有反应时跟我说一声。”
可是我一直都没感觉,只是愈来愈胖。我妈买给我的新大衣原本过大,现在却能整个塞满。我低头看着自己的凸腹肥臀,心想,还好没给吉尼亚夫人看见我这模样,根本就是胖孕妇。
“你看过我的疤吗?”
费乐莉拨开她的黑色刘海,指着前额左右各一处的浅色疤痕。看起来像之前长过角,后来被锯掉。
我们两个和运动治疗师在疗养院的庭院里散步。最近我愈来愈常获准到户外散步,但诺丽丝小姐不曾出来过。
费乐莉说,诺丽丝小姐不该待在卡普兰楼,应该住到病况较差的人该住的威玛克楼。
“你知道这疤怎么来的吗?”费乐莉坚持聊她的疤。
“不知道,怎么来的?”
“我动过脑额叶切除术。”
我又敬又畏地看着费乐莉,终于了解为什么她永远都能那么冷静。“感觉如何?”
“很好。现在不会生气了。以前我老是动怒,所以要住在威玛克楼,现在能住到卡普兰楼,而且可以由护士陪同,进城逛街或看电影。”
“那,你离开这里后要做什么?”
“喔,我不会离开,”费乐莉笑道,“我喜欢待在这里。”
“要搬家喽!”
“为什么要搬?”
护士开心地把我的抽屉逐一打开又关上,清空衣橱,将我的东西都放入黑色的轻便行李箱中。
我想,他们肯定要把我移到威玛克楼。
“喔,还是在这栋楼啦,只是前面一点的房间。”护士兴高采烈地说,“你一定会喜欢新房间,那里阳光更充足。”
我们在走廊时,我看见诺丽丝小姐也要搬出去。她的房门口站了个年轻护士,看起来跟我的护士一样心情很好。这护士正在帮诺丽丝小姐穿上一件用瘦巴巴的松鼠皮毛做成衣领的紫色大衣。
我曾时时刻刻在诺丽丝小姐的床边守候,甘愿放弃职能治疗、散步、羽毛球赛,甚至每周一次的电影放映──这是我的最爱,但诺丽丝小姐从来不去──只因为她那两瓣苍白无语的双唇让我放不下心。
我曾幻想,如果她开口说话,我一定欣喜若狂,冲进走廊,跟护士宣布这大好消息。护士们会称赞我成功鼓舞了诺丽丝小姐,于是准许我进城逛街看电影,这样一来就有机会逃跑。
可是我守候了那么久,诺丽丝小姐就是没开口说半个字。
“你要搬去哪里?”我问她。
护士碰碰诺丽丝小姐的手肘,她猛然动了一下。真像个在婴儿车上的洋娃娃,推一下才会动。
“她要搬去威玛克楼。”护士压低声音告诉我,“诺丽丝小姐恐怕没办法像你一天一天进步。”
我看着诺丽丝小姐先举起一脚,再举起另一脚,跨越门槛上那道隐形梯阶。
护士把我带到同栋楼前区一间阳光充足的房间,这儿还能俯视翠绿的高尔夫球场。把我安顿好后,她说:“今天你有惊喜喔。有个你认识的人刚住进来。”
“我认识的人?”
护士哈哈笑:“别这样盯着我。放心,不是警察。”见我没接腔,她继续说,“她说是你的老朋友。你何不去看看她呢?她就住在隔壁。”
我想护士一定在开玩笑。如果我去敲门,肯定不会有人应门。搞不好直接开门进去后,会看见诺丽丝小姐,穿着松鼠毛领的紫色大衣,躺在床上,嘴巴微张,像一朵玫瑰蓓蕾从静如花瓶的身体缓缓绽放。
不过,我还是走到隔壁敲门。
“请进。”应门声听起来很爽朗。
我把门打开一条缝,往门内窥探。有个穿着马裤、人高马大的女孩坐在窗边,抬头望向我,咧出大笑脸。
“爱瑟!”她喘着气唤我,好像跑了一段很长的路,才刚停下来,“我好高兴看到你。他们说你在这里。”
“琼恩?”我怯怯地叫了她的名字,“真的是你,琼恩!”我不敢相信,也一头雾水。
琼恩笑容满面,咧出闪闪发亮的大牙。从那牙齿来看,错不了,就是她。
“对,是我。我就知道你一定很惊讶。”
16
琼恩的房间跟我的房间一模一样,里面有衣橱、五斗柜、一张桌子和椅子,以及印有蓝色偌大“卡”字的白色被单(“卡”就是这栋楼卡普兰的简称)。我忽然想到,会不会是琼恩听说我在这里,就找了借口跟这间疗养院订病房,存心开我玩笑。难怪她会跟护士说我是她的朋友。其实我跟她一向不熟,只是泛泛之交。
“你怎么会来这里?”我窝在琼恩的床上,问她。
“我读到你的消息。”琼恩说。
“什么消息?”
“反正我读到你的消息,然后就离家出走。”
“什么意思?”我以平静的口气问道。
“是这样的,”琼恩坐在印花棉布的扶手椅上,往椅背一靠,“暑假时我给某个兄弟会的会长打工,那个兄弟会有点像共济会,你知道吧,但不是共济会,结果很凄惨。我的脚得了拇趾囊炎,几乎不能走路,最后几天连鞋子都没办法穿,只能穿橡胶靴上班,你可以想见那有多窝囊……”
我心想,琼恩是真的疯了,竟然穿橡胶靴上班。要不,就是她想看看我疯到什么程度,居然会相信她的话。况且,拇趾囊炎这种病只有老人才会得。我决定将计就计,假装相信她疯了,顺着她的意思说话。
“如果没穿正式的鞋子,我会觉得自己很逊。”我暧昧地笑道,“你的脚真的很痛吗?”
“痛死了。而且我老板刚跟老婆分居,其实他很想离婚,但不敢明说,因为离婚就违反兄弟会的规定。总之,他每分钟都打电话来烦我,要我做这做那,每次我一起来走动,脚就痛得半死。一回到桌子前,电话又来了,要我去他的柜子帮他拿东西……”
“那你干吗不辞职走人?”
“喔,我是走人了啊。可以这么说啦。我请病假,不上班,也不出门,什么人都不见,还把电话藏在抽屉,完全不接……
“然后医生就把我送到大医院的精神科。我跟医生约十二点,没想到十二点半时,接待人员出来说医生去吃中饭,问我要不要等,当时我很难受,只能说,好。”
“那医生有没有回来?”故事听起来有点复杂。如果这是虚构的,接下来琼恩就会编得很辛苦,不过我还是诱使她讲下去,看看她还能编出什么东西。
“有啊。对了,跟你说一下,那时我已经准备自杀。我告诉自己:‘如果这个医生没本事,那一切就到此为止。’总之,后来接待员带我走过一条长廊,要进诊疗室跟医生碰面之前,她转身对我说:‘除了医生,还有几个学生在场,你不介意吧?’都到这个节骨眼上,我能说什么?‘喔,没关系,不介意。’结果我进去后,发现有九双眼睛盯着我。九双呀!整整十八只眼睛。
“如果当时接待员告诉我,里头有九个闲杂人,我一定当场掉头就走。可是到了这个地步,一切都太迟。好死不死,那天我刚好穿了毛大衣……”
“8月天穿毛大衣?”
“喔,那几天刚好又湿又冷。而且我在想,这是我第一次跟精神科医生见面──你知道的嘛。总之,我跟医生说话时,他一直盯着我的毛大衣。还有,我看得出来,当我要他给我学生优惠价,不要全额收费时,他心里在想什么。他的眼睛里全都是$的符号。然后,我告诉他,好多事情我都搞不清楚──拇趾囊炎、将电话藏在抽屉,还有自杀的念头。他听了之后,要我到外头等着,他要和其他人讨论我的病情。后来,他把我叫进去,你知道他怎么说吗?”
“怎么说?”
“他两手交握,看着我,对我说:‘吉林小姐,我们认为团体治疗对你会比较有帮助。’”
“团体治疗?”我想,我的声音一定假得像回音室里制造出来的声音,可是琼恩没注意。
“他就是这么说的。你能想象吗?企图自杀的我竟然得跟一堆陌生人谈论这件事,而那些人的心智状态根本比我好不了多少……”
“真扯。”我情不自禁地愈来愈感同身受,“真是没人性。”
“我就是这么说啊。我掉头回家,拿了一张美美的信纸,写了一封信给那个医生,告诉他,像他这样的人完全没资格自居为悬壶济世的……”
“他回信了吗?”
“我不晓得。因为就在寄出信的那天,我看到报纸,知道了你的事情。”
“什么事情?”
“喔,”琼恩说,“就是警方认为你凶多吉少之类的。我还搜集了一堆剪报。”说完这句,她倏地起身,强烈刺鼻的马味扑鼻而来。琼恩曾在大专院校的年度运动会得过马术障碍赛的冠军,我怀疑她都睡在马厩里。
琼恩在打开的皮箱里摸索,拿出一沓剪报来。
“来,你看。”
第一份剪报上有一张巨幅的放大照片,照片里的女孩涂着黑眼影,黑色的嘴唇咧出微笑。第一时间我想不起这么放荡的照片是在哪里拍摄的,后来注意到那副在布鲁明黛高级百货公司买的耳环,以及那条亮眼夺目、烁熠如人造星星的项链,才想起来。
女资优生失踪,母亲忧心忡忡。
照片底下的报道指出该名女学生于8月17日在家中留下纸条,说要出去散个长长的步,之后就告失踪,失踪前她穿的应该是白衣绿裙。葛林伍德小姐到了午夜仍未返家,母亲随即向镇警局报案。
第二份剪报刊登了我妈、我弟和我在后院的合照,我们三个都笑脸盈盈。我也想不起是谁帮我们拍照的,直到看见我穿的粗布工作服和白球鞋,才想起那是我夏天去采收菠菜时穿的衣服。在一个炎热的下午,朵朵·康威经过我家时替我们拍了一些照片。葛林伍德女士请报社刊登此照片,希望能借此感动女儿,尽速返家。
女孩家中的安眠药恐被女孩带走。
照片看起来很暗,像在半夜拍摄的,照片里有十几个脸圆如满月的人在树林里活动。我觉得后排的人看起来很怪,还特别矮,后来发现那不是人,是狗。警方出动猎犬,搜寻失踪女孩,警长比尔·辛德利指出,情况不乐观。
失踪女孩生还!
最后一张照片,是警察把一个毯子卷起来的长条软物抬入救护车里,这软物露出一颗五官不明、宛如包心菜的头颅。报道里提到,我妈去地下室洗一整星期的衣服,结果听到弃置不用的坑洞里传出微弱呻吟……
我把剪报放在白色床罩上。
“留着吧,”琼恩说,“你可以把这些剪报贴到剪贴簿上。”
我将它们折起来,放进衣服口袋里。
“我详细阅读了关于你的所有报道,”琼恩继续说,“从失踪到被发现,巨细靡遗地读。然后我凑了所有的钱,搭最快的飞机去纽约。”
“为什么去纽约?”
“喔,我觉得在纽约比较容易自杀。”
“你做过什么自杀的举动?”
琼恩怯怯地笑了笑,摊开双手,掌心朝上。粗大隆起的红色伤痕横亘在她的白皙手腕上,犹如迷你山脉。
“怎么弄的?”生平第一次,我觉得琼恩和我有共通三处。
“我用拳头打破室友的窗户。”
“哪个室友?”
“大学时的室友。她在纽约上班。我想不出还能去哪里,况且我身无分文,只能去投靠她。结果她写信告诉我爸妈,说我举止怪异,我爸就飞到纽约,把我带回去。”
“可是你现在好了啊。”我这话说得像肯定句。
琼恩用她那双灰石色的明亮眼眸打量我。“大概吧,”她说,“你也好了,不是吗?”
晚餐后我睡着了。
一声巨响惊醒了我。班尼斯特太太、班尼斯特太太、班尼斯特太太、班尼斯特太太。我清醒后,发现自己猛拍床柱,不停呼喊班尼斯特太太。夜班护士班尼斯特太太清晰但扭曲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
“小心,别把床弄坏了。”
她解开我的表带。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话一说完,班尼斯特太太的脸一搐,绽放出笑容:“你有反应了。”
“反应?”
“是啊,现在感觉如何?”
“怪怪的,有点虚,轻飘飘。”
班尼斯特太太扶我坐起来。
“你会没事的,很快就会变得更好。要不要喝点热牛奶?”
“好。”
班尼斯特太太将杯子端到我的唇边,入口后我扇凉在舌上的牛奶,贪婪地品尝它,就像婴儿吸吮母亲的乳汁。
“班尼斯特太太说你有反应了。”诺兰医生坐在窗边的扶手椅上,拿出一个小火柴盒。看起来和我藏在浴袍折边的那盒一模一样。我顿时生疑,心想是不是哪个护士发现了,不动声色地把它还给诺兰医生。
诺兰医生在盒侧划了一根火柴,黄色的热烟冒出来,我看着她把火焰吸入香烟里。
“班太太说你觉得好多了。”
“有那么片刻,感觉是不错,但现在又是老样子。”
“有件事要告诉你。”
我等她说下去。不记得从何时起,我每天早上、下午和晚上都裹着白色毯子,坐在这栋楼的凹入墙龛的躺椅上,假装看书。我隐约觉得诺兰医生会纵容我几天,然后就会像戈登大夫,对我说:“抱歉,你似乎没什么进步,我想你最好接受电击治疗……”
“怎么,你不想知道是什么事吗?”
“什么事?”我意兴阑珊地说,做好心理准备。
“接下来一阵子我们不让访客来找你。”
我惊讶地望着诺兰医生:“哇,太好了。”
“我就知道你会很高兴。”她笑着说。
然后我望向五斗柜旁边的垃圾桶,诺兰医生也看着它。一束长茎玫瑰的血红花苞伸出垃圾桶外。
那天下午,我妈来看我。
来探视我的人络绎不绝,我妈不过是其中一人,连那个信奉基督教科学派的前老板也来过。她跟我在草坪上散步,谈起《圣经》中从地上升起的雾气。她说,这雾是不真实的,但我的问题就出在把雾气当真。只要我不再把它当真,它就会消失,我就会发现自己本来就没事。连我的高中英文老师也来看我,教我玩拼字比赛,他认为这可以帮我重燃对文字的热情。还有费萝美娜·吉尼亚夫人,她不太满意医生对我的治疗方式,对他们叨念个不停。
我讨厌这些人来看我。
每次我在房间或属于我的墙龛里坐着,护士就会笑着探头进来,说有这个或那个访客。有一次她们甚至带了一神教会的牧师来,这人我向来不喜欢。他从头到尾都紧张兮兮的,我看得出来他认为我彻底疯了,因为我告诉他,我相信地狱,但也相信,某些人还没死就得活在地狱里,比如我,因为我们这种人不相信死后有来生,也不信死后会发生的那些事,所以我们活着时就得先进地狱,免得死后没机会。
我讨厌访客,因为我总觉得他们老是盯着我油腻腻的头发猛瞧,打量我胖了多少,拿我以前的模样或他们心目中的我,跟现在的我做比较。我知道,他们离去时都对我的变化百思不得其解。
他们不理我,我还清静些。
所有的访客当中,就属我妈最糟。她从不责怪我,却总是愁容满面地求我告诉她,她到底做错了什么。她说,她很确定医生都认为她有错,否则他们怎么会问她一堆当年训练我上厕所的问题。的确,我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上厕所,在这方面从没给她添麻烦。
那天下午,我妈买了玫瑰花来送我。
“留到我的葬礼再送吧。”我说。
我妈皱起脸,一副快哭的模样。
“爱瑟,你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不知道。”
我猜大概是情人节吧。
“是你的生日啊。”
就在这时,我把玫瑰花扔进垃圾桶里。
“她做这种事很蠢欸。”我告诉诺兰医生。
诺兰医生点点头,似乎懂我在说什么。
“我恨她。”我说,等着她数落我。
可是诺兰医生只是对我笑笑,仿佛被什么事逗得非常、非常、非常开心,然后对我说:“我知道。”
17
“小姐,今天是你的好日子喔。”
年轻护士收走我的早餐托盘,允许我继续裹着白被单,像个在甲板上吹海风的邮轮旅客。
“怎么说?”
“嗯,不晓得该不该现在就告诉你。他们今天要把你移到贝尔赛斯楼。”护士以期待的眼神看着我。
“贝尔赛斯楼,”我说,“我不能住到那里。”
“为什么?”
“我还没准备好,我的状况还不足以住到那里。”
“哪会,你的状况够好。别担心,要是你不够好,他们不会让你去那里。”
护士离开后,我开始思索,心想这一定是诺兰医生的主意。她想证明什么?我根本没进步,还是老样子啊。贝尔赛斯楼可是整个院区最好的地方。住到那里的人,下一步就是回家、回工作岗位、回学校念书。
琼恩应该在贝尔赛斯楼了吧。琼恩和她的物理书、高尔夫球杆、羽毛球拍,以及她那带着气音的声音。琼恩代表的正是我和即将康复者之间的鸿沟。她离开卡普兰楼后,我就不断从疗养院的小道消息网络了解她的状况。
琼恩有了散步权、琼恩有了逛街购物权、琼恩有了进城权。琼恩的好消息愈来愈多,表面上我替她高兴,但其实心里很不是滋味。她就像以前巅峰状态时期的我,光鲜耀眼。我看她根本就是故意来这里跟踪我、折磨我。
等我到贝尔赛斯楼,琼恩可能出院了。
不过,在贝尔赛斯楼,起码可以把电击治疗抛到一边。卡普兰楼里很多女人都做过电击治疗,而且大家都知道谁做过,因为做的当天早上护士不会送早餐到那人的房间。电击治疗都是趁大家在房间吃早餐时进行,做完后,护士会带着安静不语、死气沉沉的他们──就像领着一群小朋友──去休憩厅补吃早餐。
每天早上,听见护士敲门送早餐来,我心中的大石头就会落下,因为我知道那天可以逃过一劫。诺兰医生自己没做过电击治疗,怎么有资格说那就像睡了一场觉,怎么知道被电击的人表面上像睡着,搞不好其实整个过程都感觉得到蓝色电流和噼啪声响?
走廊的尽头传来钢琴声。
晚餐时,我静静坐着听贝尔赛斯楼的女人叽叽喳喳。她们都打扮时髦,妆容细腻,虽然其中几个是已婚身份。有些人刚进城购物回来,有些则是外出访友,晚餐时她们一直说着她们自己人才懂的笑话。
“我可以打电话给杰克,”名叫蒂蒂的女人说道,“只怕他不在家。不过,我知道可以打去哪里找他。他一定会在那里。”
我这一桌有个身材矮小、个性活泼的金发女人说:“我今天差点就成功把罗林医生叫到我要他去的地方。”接着,她睁着炯炯的蓝色眼睛,活像个洋娃娃,继续说,“我一点都不介意拿老潘这家伙去换一台新车。”
琼恩在另一头,狼吞虎咽吃着罐头火腿肉和焗烤番茄,看起来胃口很好。她似乎跟这些女人很合得来,对我却冷冰冰,还有点鄙夷,好像我不过是个点头之交,而且低她一等。
我决定起身,阻止她们的毒舌贱语。
我把毯子往肩膀上松松一披,当成披肩,沿着走道,晃向灯火及笑语声。
后来整个晚上,我都在听蒂蒂用那台大钢琴边弹边唱她创作的歌曲,其他女人则围坐一圈打牌、聊天,看起来真像在大学宿舍。不过事实上这些人多半比大学生大十岁以上。
其中有个高大的灰发女人,声音低沉浑厚,大家都叫她杀伐夫人。她是名校瓦萨尔学院毕业的,我一看就知道她是社交名媛,因为她谈的都是女孩初入社交圈的事。听说她有两个或三个女儿,原本可望进入上流社交圈,不料被她搞砸了,因为她自愿进精神疗养院。
蒂蒂做了一首名为《挤奶人》的歌。大家一直说她应该将它发表,一定会变成畅销歌曲。她的双手先在键盘上嗒嗒敲出一小段旋律,像小马慢跑的蹄声,接着,另一段旋律加入,听起来像挤奶人在吹口哨,最后,两股旋律合而为一。
“真好听。”我以闲聊的口吻说道。
琼恩靠在钢琴的一角,翻阅一本刚出版的时尚杂志,蒂蒂抬起头对琼恩笑了一下,好像两人之间有什么心照不宣的秘密。
“哇,爱瑟,”琼恩举起那本杂志,说,“这不是你吗?”
蒂蒂不再弹琴。“我要看。”她拿走杂志,看着琼恩指出的那一页,然后看看我。
“喔,不会吧。”蒂蒂说,“绝对不是。”她又看看杂志,再看看我,“不可能!”
“可是,真的是爱瑟啊,对不对,爱瑟?”琼恩说。
卢贝蕾和杀伐夫人晃过来,我假装信心十足,确定杂志上的人不是我,跟着她们一起走向钢琴。
杂志照片上的女孩穿着毛茸茸的无肩带白色礼服,笑得嘴巴简直要裂开,一群男孩众星拱月地围绕在她身边。那女孩拿着一杯透明的饮料,视线聚焦在我身后偏左处的某个立着的东西上。忽然,我感觉颈背有微弱的气息,立刻转身查看。
夜班护士神不知鬼不觉地走进来。她穿着软底胶鞋,没人听见她的脚步声。
“不会吧,”她说,“真的是你?”
“不是,不是我,琼恩搞错了,是别人。”
“嗯,就是你啊。”蒂蒂嚷嚷。
我假装没听到,转身不理会。
卢贝蕾求护士跟她们一起打牌,因为这会儿正三缺一。虽然我对桥牌一窍不通,还是拉了一张椅子在旁观看。大学时我没时间像那些有钱的女孩学这种玩意儿。
我眼睛看着国王、杰克和骑士的平板扑克脸,耳朵听着护士聊她的工作辛酸。
“你们这些小姐不知道我上两个班有多辛苦,”她说,“晚上还来这里照顾你们……”
卢贝蕾咯咯笑道:“喂,我们很乖欸。我们是这里最乖的人,你知道的。”
“对,你们都很棒。”护士把一包绿薄荷口香糖分给大家,然后打开自己手上那片的锡纸,拿出一片粉红色的口香糖。“你们都很棒,把我累坏的是州立医院那些傻子。”
“所以,你在两个地方工作?”我忽然起了聊天的兴致。
“可不。”护士直直看着我,我看得出来,她心里在想,我根本没资格待在贝尔赛斯楼,“你绝对不会喜欢待在那种地方的,小美小姐。”
我觉得很奇怪,这护士明明知道我的名字,干吗以小美这种随口说说的名字来称呼我。
“为什么?”我追问。
“喔,那里可不像这里这么棒。这里就像乡村俱乐部,而那里什么都没有。没有职能训练,不能散步……”
“为什么不能散步?”
“缺乏照顾的人手啊。”护士赢了一墩,卢贝蕾见状,哀号呻吟,“相信我,小姐们,我只要存够了银子,买得起车子,就要闪人。”
“连这里也不做?”琼恩问。
“还用说。以后只接个案,想接时才接……”
她说到这里,我已经听不下去。
我总觉得这个护士在暗示我可能会有的命运。我如果没好转,就会坠落,像一颗逐渐烧尽的星星,从贝尔赛斯楼坠到卡普兰楼,再坠到威玛克楼,最后,当诺兰医生和吉尼亚夫人也放弃我时,就坠到隔壁的州立疗养院。
我裹紧肩膀上的毯子,将椅子往后挪。
“冷啦?”护士粗声问道。
“对。”我说,朝走廊走去,“我冻僵了。”
我在温暖的白茧里安详地醒来。一抹带冬意的微弱阳光映照在镜子、柜上玻璃杯和金属门把上,熠熠闪亮。对门传来厨工在厨房准备早餐的碗盘碰撞声。
我听见护士在走廊远端敲我邻房的门。杀伐太太的浑厚声音听起来睡意犹浓,护士拿着托盘进去,杯盘铿铿啷啷。我带着些许的雀跃,期待蒸气冉冉的蓝瓷咖啡壶、蓝瓷早餐杯,以及那只绘有白雏菊图案的蓝瓷奶油罐。
我认命了,既来之,则安之。
如果要坠落,起码先把握这些小小的享受,能享受多久,就享受多久。
护士拍拍我的房门,不等我应门,就像一阵风似的直驱而入。
今天进门的是新护士──这里的人总是来来去去──瘦削的脸庞是浅褐色,头发也浅褐色,骨感嶙峋的鼻子上有点点的大雀斑。不知为何,这护士让我心神不宁。我看着她横过房间,拉开绿色百叶窗,恍然明白是因为她手上是空的,没拿早餐托盘。
我张口,想问她,我的早餐呢,但随即打住。她一定把我当成某人了。贝尔赛斯楼里某个我不认识的人要进行电击治疗,但这护士把我误认成她了。这倒情有可原。
我在一旁等着。护士绕完我的房间,这里拍拍,那里拉直,整理一番后,拿着托盘到走廊远端,给下一间病房的卢贝蕾。
我把脚塞进拖鞋里,披着毯子──今早虽然晴朗,但非常冷──快速走到对门的厨房。穿粉红制服的厨工正把炉子上一只破旧大茶壶里的东西灌入一排蓝瓷咖啡壶中。
我深情款款地望着列队等待的托盘。托盘上有白色纸巾,折成精准的等边三角形,上面压着银叉子,还有半熟的水煮蛋,放在蓝色蛋杯里,露出白色圆顶,而扇贝状的玻璃碟子里盛着柳橙果酱。现在,我只要伸出手去拿属于我的托盘,世界就会平静如常。
“新来的护士搞错了,”我把上半身靠向柜台,充满自信地低声告诉厨工,“她忘了把我的早餐拿到我房间。”
我挤出开朗的笑容,让她知道我无意指责。
“你叫什么名字?”
“葛林伍德。爱瑟·葛林伍德。”
“葛林伍德,葛林伍德,葛林伍德。”厨工伸出长疣的食指,一路扫过墙壁那张贝尔赛斯楼病人的名单,“葛林伍德,今天没早餐。”
我双手抓住柜台边缘。
“一定弄错了,你确定没早餐的人是葛林伍德?”
“是葛林伍德。”厨工肯定地说。
护士走进来,看看我,又看看厨工,一脸疑惑。
“葛林伍德要拿她的早餐。”厨工说,避开我的目光。
“喔,”护士笑着对我说,“葛林伍德小姐,你今天必须晚点吃,等做完……”
我没等护士说完,就恍神地大步迈向走廊,但没往我的房间去,因为我不想等他们来捉我,而是走向凹入的墙龛。这栋楼的墙龛比卡普兰楼差多了,但毕竟是墙龛,位于走廊的静僻处。琼恩、卢贝蕾、蒂蒂和杀伐夫人都不会去那里。
我蜷缩在墙龛的角落,用毯子蒙住头。最让我无法接受的不是要做电击治疗,而是诺兰医生公然欺骗我。我喜欢她,敬爱她,对她推心置腹,和盘托出所有的心事,她也信誓旦旦地跟我保证,如果非得做电击治疗,一定会事先通知我。
如果她昨晚告诉我,我或许会彻夜难眠,忐忑不安,但今早应该就调适妥当,镇定下来,这样的话,就算被两名护士包夹,走过蒂蒂、卢贝蕾、杀伐夫人和琼恩的门前,也能保持尊严,像个冷静走向刑场的人。
护士出现,俯身唤我。
我甩掉她的手,更往角落里缩。护士走掉了,我知道她马上就会带两名粗壮的男助理回来,架着我走过那群聚在休憩厅的微笑观众,任凭我一路喊叫,拳打脚踢。
诺兰医生伸手搂着我,感觉像个母亲。
“你说,你会事先通知我。”我裹在一团凌乱的毯子里,吼着对她说。
“我就是来告诉你的呀。”诺兰医生说,“我特别提早来通知你,而且要亲自陪你过去。”
我睁开浮肿的眼皮,看着她:“为什么不昨晚就告诉我?”
“我怕你会睡不着。如果早知道……”
“你说过会提早告诉我。”
“爱瑟,听我说,我会陪你去,而且信守承诺,整个过程都陪着你,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伤害。你醒来时就会看见我,我会送你回来。”
我看着她,她一脸忧心。
我考虑片刻后,对她说:“答应我,你会一直陪我。”
“我答应你。”
诺兰医生拿出白手帕,擦擦我的脸,然后勾着我的手臂,仿佛我们是老朋友,扶我起身,带我走向走廊。毯子的一端纠结在我的脚边,我索性放掉它,不过诺兰医生似乎没注意到。我们走过琼恩的房间时,她正好出来,我对她露出意有所指的冷笑,她急忙缩回房内,等我们走过去。
诺兰医生打开走廊尽头的一个房间,带我走下阶梯,进入神秘的地下通道。这些复杂绵密的地道和坑穴连接起疗养院的各个区域。
地下室的墙壁铺的是厕所那种白亮瓷砖,黑色天花板上等距挂着光秃秃的灯泡。担架、轮椅四处散落,各式管子发出嘶嘶或砰砰声,沿着白亮的墙壁延伸分岔,像复杂的神经系统。我吓得半死,紧紧勾着诺兰医生的手,她不时捏捏我,给我加油打气。
终于,我们停在一扇绿门前,门上印有黑色字体:电击治疗室。我裹足不前,诺兰医生耐心地等着。一会儿后我告诉她:“好,早死早超生。”于是我们进去。
等候区里除了诺兰医生和我,还有一个护士和她所陪同的男人。这男人脸色苍白,穿着破旧的紫红色浴袍。
“要不要坐着等?”诺兰医生指着一张木长椅。我的双脚沉重如铅,一旦坐下,待会儿电击治疗人员进来带我时,肯定会站不起来。
“还是站着好了。”
终于,有个穿着白色罩衫,一脸憔悴的高个儿女人从里面的房间走出来。我以为她要来带那个穿紫红色浴袍的男人,因为他比我先来,没想到她直接走向我。
“早安,诺兰医生。”女人说,伸手搂住我的肩膀,“这是爱瑟吧?”
“是啊,胡依小姐。爱瑟,这是胡依小姐,她会好好照顾你的,我跟她说过你的状况。”
我想,胡依小姐的身高一定超过两百厘米。她亲切地弯下腰时,我细看她的脸,这时发现她的门牙外龅,脸上布满青春痘疤,看起来真像月球上的陨石坑。
“爱瑟,我们先帮你做。”胡依小姐说,“安德森先生,你不介意稍等一下吧?”
安德森先生没答话,于是胡依小姐搂着我的肩,诺兰医生跟在后头,我们走进隔壁房间。
从眯起的眼缝中──我不敢把眼睛睁得太大,免得被完整的景象给吓坏──我看见一张高脚床,白色床单紧绷如鼓皮,床后方就是机器,机器后方有个蒙脸的人,我看不出是男是女。床的两侧也站了几个蒙面人。
胡依小姐扶我爬上高脚床。
“跟我说话。”我说。
于是胡依小姐开始说话,轻声细语,舒缓我的焦虑,并拿软膏涂在我的太阳穴,然后在我的头两侧贴上小小的电流片。
“不会有事的,你不会有任何感觉,来,咬住……”她把一个东西放在我的舌头上,我惊恐地咬住。接着,黑暗将我彻底抹除,就像黑板上的粉笔字,擦拭后彻底消失。
18
“爱瑟。”
我睡得很沉,浑身湿透,睁眼后首先看到的是诺兰医生的脸在我的面前晃来晃去,她不停唤我:“爱瑟,爱瑟。”
我用不听使唤的手揉揉眼睛。
诺兰医生的后方,一个穿着黑白格纹皱袍子的女人,正被抛到帆布床上,看起来像从高处坠下,但我还来不及细瞧,诺兰医生就带我走出门外,到清爽的蓝色天空底下。
所有的燥热和恐惧都净化了,我感受到一种出奇的平静感。钟形玻璃瓶就悬在我头上方几英尺处。我暂时暴露在流动的空气里。
“是不是就跟我说的一样?”诺兰医生说。我们一路踩着窸窣落叶,走回贝尔赛斯楼。
“对。”
“以后做起来也像这样。”她笃定地说,“你每周做三次,星期二、四、六。”我深深咽下一口气。
“做多久?”
“视情况而定。”诺兰医生说,“由你、我来决定。”
我拿起银餐刀,往水煮蛋的顶端一敲,然后放下刀子,怔怔地看着它。我努力回想为什么以前我那么喜欢刀子,但思绪像一只凌空飞翔的鸟,怎样都定不下来。
琼恩和蒂蒂并肩坐在钢琴椅上,蒂蒂正在教琼恩弹《筷子歌》的低音部,她自己弹高音部。
我心想,琼恩的牙齿那么大,两颗凸眼像灰色卵石,长得简直像马,连遇上巴帝·魏勒这样的男人,拴都拴不住。至于蒂蒂,她老公显然跟某个情妇同居了,把蒂蒂气得像一只凶狠泼辣的臭老猫。
“我收到一──封──信。”琼恩顶着一头乱发,探头进来,以唱歌的方式告诉我。
“恭喜。”我的视线继续放在书本上。连续做了五次电击治疗后,我获准进城,从此之后琼恩就像一只大果蝇,成天气喘吁吁地在我旁边绕来绕去,仿佛只要靠近我,就能汲取康复的甜美滋味。他们拿走了她的物理书,以及多到堆满房间,还积上厚厚灰尘,但里面写满上课笔记的螺旋丝装笔记本,而且还限制她的活动范围。
“你不想知道是谁寄来的吗?”
琼恩徐徐蹭入我的房内,坐在我的床沿。看到她,我就寒毛直竖,很想叫她滚出去,但我说不出口。
“好吧,”我把手指夹在读到的那一页,合上书本,“说,谁寄来的?”
琼恩从裙子口袋里拿出一个浅蓝色的信封,调皮地在半空挥动。
“喔,那真是巧!”我说。
“什么意思,真巧?”
我走到五斗柜,拿起一个浅蓝色信封,对着琼恩挥舞,好似告别时挥动手帕:“我也收到一封信,不晓得是不是来自同一个人。”
“他好多了。”琼恩说,“出院了。”
我们沉默了片刻。
“你会嫁给他吗?”
“不会。”我说,“那你呢?”
琼恩笑笑,不愿正面回答:“我又不是很喜欢他。”
“是吗?”
“对,我喜欢的是他的家人。”
“你是说魏勒夫妇?”
“对。”琼恩的声音像一阵气流,飕飕灌下我的脊梁,“我喜欢他们,他们人很好,成天笑嘻嘻,跟我爸妈很不一样。我经常去看他们。”她停顿了一下,接着说,“直到你出现。”
“对不起。”我说,“既然你那么喜欢他们,为何不继续跟他们保持往来?”
“唉,我办不到。”琼恩说,“你在跟巴帝交往,如果我去,感觉会……不知道该怎么说,怪怪的吧。”
我想了一下,说:“或许吧。”
“那,你会不会,”琼恩欲言又止,“让他来这里看你?”
“不知道。”
起初我觉得让巴帝来看我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他很可能只会幸灾乐祸,或者和其他医生聊得兴高采烈,不过,随后一想,又觉得这或许可作为一记妙招。看中他,然后抛弃他,尽管我没其他男人。我要直接告诉他,根本没有什么同步口译员,什么人都没有,但他这种人就不是我要的,我不想再跟他纠缠下去。“那你呢?会让他来看你吗?”
“会,”琼恩带着气音说,“或许他会带他妈来。我会叫他带他妈一起……”
“他母亲?”
琼恩噘起嘴,说:“是啊,我喜欢魏勒太太,她是个很棒的人,对待我像亲生母亲。”
我可以想见魏勒太太穿着杂色花呢套装,穿着舒适的便鞋,滔滔说着她那些充满母性光辉的智慧格言。在一旁的魏勒先生就像她的小宝宝,声音清晰高亢,像小男孩的声音。琼恩和魏勒太太。琼恩……和魏勒太太……
那天早上我去敲蒂蒂的门,想跟她借一些两音部的散页乐谱。我等了一会儿,没人应门,心想她大概出去了,或许我可以自己从她的柜子里拿乐谱,于是,我推开门,走入她的房间。
在贝尔赛斯楼,即便在病人状况最好的贝尔赛斯楼,房门也有锁,但病人没钥匙。通常门关起来就等同于上锁,代表病人想要有隐私,这点大家都会尊重。访客敲了几次门后,若没人应门,就会离去。我擅自进门后,才想起这些规矩。从明亮的走廊进入麝香味弥漫的昏暗房间,视力只能发挥一半功能,所以我先在原地站了一会儿。
视力恢复后,我看到有个身影从床上坐起身,整理了头发一下,接着有人咯咯轻笑。黑暗中,有两只灰石色的眼睛打量我。蒂蒂躺回床上,绿色的羊毛晨袍底下露出两条赤裸的腿。她看着我,对我露出略带讥讽的微笑,夹在右手指间的香烟发出亮光。
“我只是想……”我说。
“我知道。”蒂蒂说,“想拿乐谱。”
“嗨,爱瑟,”这时,琼恩开口了,她的声音窣窣沙沙,就跟拨开玉米外壳时一样,听得我好想吐,“爱瑟,你等我一下喔,我要跟你一起合奏,弹低音部。”
这会儿,琼恩以坚决的口吻说:“我从来没真正喜欢过巴帝·魏勒,他自以为无所不知,以为自己彻底了解女人……”
我看着琼恩。虽然她总让我的脊背发凉,虽然我对她的反感根深蒂固,但这会儿她竟深深吸引我。那感觉就像观察火星人或者某种全身长满疣的癞蛤蟆。我们两个的想法和感受不尽相同,但感觉起来我俩的关系就是这么密切,亲密到她的想法和感受简直是我的翻版,只不过变得扭曲黑暗。
有时我会怀疑琼恩这个人是我捏造出来的。有时则会想,是否在我生命的每个关键时刻,她都会冒出来提醒我,过去的我是个什么样的人,经历过些什么,然后在我的眼前熬过她自己的危机。她的那些危机,与我不同,但本质相去不远。
“我不懂女人在另一个女人身上可以找到什么。”中午跟诺兰医生会谈时,我告诉她,“在女人身上,女人可以找到什么男人所没有的?”
诺兰医生沉默了片刻,然后说:“温柔。”
我无话可说。
“我喜欢你。”这会儿琼恩这么告诉我,“我喜欢你,远甚于喜欢巴帝。”
她整个人呈大字形躺在我的床上,笑得很蠢。我想起之前大学宿舍里的小流言。有个胸部丰满的大四女生跟一个笨拙的高个儿大一女生过从甚密,形影不离,还被人撞见在大四生的房间里拥抱。这个大四的胖女孩像老祖母般朴素,主修宗教,信仰虔诚。而大一生则经常跟别人介绍的对象约会,但出去没几次,对方总是找各种巧妙的理由甩掉她。
“可是,她们两个有做什么吗?”我曾追问过她们的事。不管想到男人和女人,或女人和女人,我都无法具体想象出他们或她们“在一起”时会做什么事。
“喔,”探子说,“蜜莉坐在椅子上,席欧朵菈躺在床上,蜜莉抚摸席欧朵菈的头发。”
真失望,我还以为会听到什么天理不容的行径。不晓得女人跟女人亲密时,是不是只有躺在一起,拥抱抚摸。
确实,我们学校里就有这种事。有个知名的女诗人跟另一个女人同居。她的女伴是研究希腊罗马古典文学的老学者,身材矮胖,留着带刘海的西瓜皮发型。当我跟那个女诗人说,我想干脆结婚,生一堆孩子,她大惊失色地看着我,高声嚷嚷说:“那你的写作事业怎么办?”
我的头好痛。为什么我总是吸引一些怪里怪气的老女人?著名女诗人、费萝美娜·吉尼亚夫人、洁·西、那个信奉基督教科学派的女老板,天晓得还有哪些人。总之,她们都想以某种方式认养我,要我跟她们看齐,以回报她们对我的关心和熏陶。
“我喜欢你。”
“那就惨了,琼恩。”我说,拿起我的书,“因为我不喜欢你。你知道吗?看到你,我就想吐。”
我径自离开,把琼恩丢在房间里,她庞硕的身躯横陈在我的床上,看起来像一匹年事已高的马。
我一边等医生,一边想着是否要临阵脱逃。我知道我要做的事情不合法──起码在马萨诸塞州如此,因为这个州几乎都是天主教徒──但诺兰医生说,这个医生是她的老友,很上道。
“你跟大夫约,是要处理什么状况?”穿着白制服的柜台人员精神抖擞地问我,并在笔记本上核对我的名字。
“什么意思?”我没想到除了医生,还会有其他人这么问我。公共候诊区里满满都是其他医生的病人,她们多半大腹便便,要不,就是携儿带女。我可以感觉到她们的目光都落在我这尚未失贞的平坦腹肚上。
柜台人员抬头望着我,害我一时脸红。
“要来装避孕器,对吧?”她和善地说,“我只是想确认一下,这样才知道该收你多少钱。你是学生吗?”
“是──是的。”
“那就是半价。原本十元,只收五元。要寄账单吗?”
我心想,账单寄到时我应该回家了,所以准备把家里的地址告诉她,但就在这时,我想到我妈很可能会拆账单,这样一来,她就会知道。除了家里,我就只有邮政信箱号码。住在疗养院的人都用那个信箱,免得被人发现他们住在精神疗养院,可是我又怕柜台人员认得这个信箱号码,所以就直接从皮包的成卷纸钞中超出一张五元来,说:“我付现吧。”
这五元是费萝美娜·吉尼亚夫人祝福我康复的礼物之一。如果她知道我这样使用她给的钱,不知会做何感想。
不管她知不知道,总之,我的自由是她替我买来的。
“想到要受男人摆布,我就恨。”我告诉诺兰医生,“男人完全不必担心这种事,但怀孕的阴影就像一根大棍子悬在我的头上,提醒我不能乱来。”
“如果不必担心怀孕,你的行为会不一样吗?”
“会,”我说,“可是……”我向诺兰医生谈起那位已婚女律师和她那篇《捍卫守贞之必要》的文章。
诺兰医生耐心等我说完,然后哈哈大笑。“说教!”她说,并在处方笺簿写下这位医生的名字和地址。
我魂不守舍地随便翻阅《婴儿谈》杂志,每一页都有肥嘟嘟的婴孩对我露出灿烂笑脸──光头的婴孩、巧克力色的宝宝、艾森豪威尔长相的婴儿。第一次翻身、伸手去抓拨浪鼓、第一次吃固体食物,各式各样的婴儿。婴孩会透过各种小活动来让自己逐步成长,最后进入这个令人焦虑不安的世界。
我闻到婴儿食品、酸奶,以及尿布的咸鱼臭味,感觉好感伤。我周围这些女人,似乎轻轻松松就接受自己有孩子!而我,为什么这么没母性,跟这个世界如此疏离?为什么我不能跟朵朵·康威一样,梦想身边有一个又一个哇哇哭啼,肥嘟可爱的孩子?
要我整天服侍宝宝,我会疯掉。
我望着对面女人膝上的婴孩。我向来判断不出婴儿的年纪,没一次猜得出来,只知道他们会叽里咕噜说话,噘起的粉红嫩唇后方有二十颗牙。眼前这个婴孩软趴趴的小头架在肩膀上──好像没脖子──带着柏拉图式的聪明表情望着我。
宝宝的妈咪笑个不停,抱着宝宝的神情好像在展示天下第一奇观。我看着妈妈和宝宝,想弄懂为何他们能这么满足快乐,但还没弄懂,就被医生叫进去。
“你要装避孕器。”医生说,声音开朗,我松了一口气,还好他不是那种问起话来让人尴尬的医生。我之前随便想过,医生问起时,就跟医生说我即将跟水兵结婚,现在就等他的船停靠在查尔斯镇的海军造船厂,而我之所以没戴婚戒,是因为我们很穷。不过在最后一秒,我决定抛开这个动人的故事,只简单答道:“对。”
我爬上检查台,心想:“我正爬向自由,从此之后就能远离恐惧,不用因为跟人上过床而被迫嫁错人,比如嫁给巴帝·魏勒那种人。也不会沦落到未婚妈妈收容所跟那些可怜女孩为伍。她们真该像我一样装避孕器。因为她们之前做过这种事,以后还会做的,无论……”
完成后我坐车回疗养院,膝上放着一个用素面褐色纸张包装的盒子。我不过是个什么小姐,进城逛了一天后,回家时顺手买了个蛋糕或在百货公司地下室买了顶帽子,准备送给小姑独处的老姨妈。慢慢地,我会不害怕天主教徒那些如X光的锐利双眼,我会愈来愈自在。我想,把今天的外出购物权拿来做这件事,再恰当不过。
我是个自主的女性了。
下一步就是找到合适的男人。
19
“我要当精神科医生。”
琼恩一如往常,以气音的方式说话,听起来激动热切。我们在贝尔赛斯楼的休憩厅里喝苹果汁。
“喔,”我冷冷地说,“那很棒。”
“我跟昆茵医生长谈过,她认为我很有这个潜力。”昆茵医生是琼恩的主治医生,单身,聪明干练,我经常想,如果当初是昆茵医生来负责我,我很可能仍住在卡普兰楼,或者更可能沦落到了威玛克楼。昆茵医生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气质,那种气质深深吸引琼恩,却让我不寒而栗。
琼恩滔滔不绝谈着“自我”“本我”之类的概念,而我的思绪早已飘走,想着最下层抽屉那个用褐色包装纸包裹的盒子。我不曾跟诺兰医生谈过自我和本我。其实,我根本搞不清楚我和她谈过些什么。
“……我要搬出去了。”
琼恩这句话让我的注意力放回她身上。“搬到哪里?”我追问,并试图掩饰我的妒意。
诺兰医生说,有她的保证,以及费萝美娜·吉尼亚夫人提供的奖学金,学校愿意让我下学期复学,不过医生们反对让我开学前先返家跟母亲同住,要我在疗养院住到学期开始。
就算如此,我还是觉得不公平,琼恩有什么资格比我先一步跨出疗养院的大门。
“搬去哪里?”我继续追问,“他们不会让你自己一个人住吧?”直到这个星期,他们才又准许琼恩进城。
“喔,当然不可能。我会跟甘乃笛护士住在剑桥镇。她的室友刚结婚,搬出去了,她要找人分租。”
“恭喜。”我举起苹果汁,跟她碰杯。虽然我对琼恩有很深的成见,但我会永远珍惜这个朋友。我们就像被某种大环境的不可抗力捉弄,比如战争或瘟疫,被迫同为天涯沦落人。“什么时候走?”
“下个月一号。”
“真好。”
琼恩若有所思:“爱瑟,你会来看我吧?”
“当然。”
但我心里想:“你慢慢等吧。”
“好痛。”我说,“本来就会痛吗?”
鄂文没回答,一会儿后才说:“有时候会痛。”
我是在哈佛大学内的卫德纳图书馆的阶梯上认识鄂文。那时我站在长长阶梯的顶端,俯视红墙建物环绕的积雪中庭,准备搭电车回疗养院,这时一个戴着眼镜,个子颇高,其貌不扬但看起来挺聪明的年轻人走过来,问我:“请问现在几点钟?”
我瞥了一眼手表:“四点五分。”
男人抱着一堆书,活像抱着餐盘,他不经意挪动一下手臂上的书,露出瘦骨嶙峋的手腕。
“咦,你自己有表啊!”
男人一脸懊恼地看着他的表,抬起手腕在耳边晃动。“坏掉,不走了。”那笑容真有魅力,“你要去哪里?”
我准备说“回疗养院”,但这个男人看起来会是个好对象,所以我改变主意说:“回家。”
“喝杯咖啡再走吧。”
我迟疑了一下。我应该要回疗养院吃晚餐的。他们就要批准我永远离开那里,我可不想迟到,横生枝节。
“小小的一杯?”
我心想,或许该试着练习用我全新的正常个性跟这个男人相处看看。见我犹豫不决,他告诉我,他叫鄂文,是个收入颇丰的数学教授,于是,我说:“好吧。”然后迈开大步,跟他并肩走下结冰的长长阶梯。
不过,我是在见过他的书房后,才决定要勾引他的。
鄂文住的地下室公寓幽暗舒适,就位于剑桥外围一条破落的街道上。我们先到学生餐厅喝了三杯苦咖啡,然后他开车载我到他家,说去喝杯啤酒。我们坐在他书房的褐色皮椅上,四周堆满蒙尘的艰深书籍,书页里穿插着硕大公式,一条条公式宛如一首首诗,颇具艺术美感。
我才喝第一杯啤酒──其实我不喜欢在冷飕飕的深冬喝冰啤,不过为了让手上有扎实的东西可握,我还是接下玻璃杯──门铃就响起。
鄂文一脸尴尬:“我想,摁门铃的人很可能是位女士。”
他有个怪习惯,喜欢文绉绉地把女人称为女士。
“没关系,没关系,”我夸张地挥着手,说,“请她进来吧。”
鄂文摇摇头:“她看到你会不高兴。”
我微笑看着手中圆柱杯的琥珀色冰啤。
门铃又响起,访客显然摁得很用力。鄂文叹了一口气,起身去应门。他一消失,我立刻钻入浴室,躲在铝金色的肮脏百叶窗后方,从门缝偷窥鄂文那张宛如鱼的臭脸。
门口出现一个人高马大,胸脯丰满,看起来像斯拉夫裔的女人。她穿着天然羊毛织的笨重毛衣,紫色的宽松长裤,高跟的黑色鞋套,鞋套的折边还是波斯羔羊毛。头上戴的帽子跟鞋套是同一款。她张口说出的字句遇到冷冽空气,凝结成一团团白雾,但我听不到她说了些什么。鄂文的声音则沿着寒冷的走廊飘回我的耳边。
“对不起,欧嘉……我在工作,欧嘉……没有,我没这么想,欧嘉。”这位女士的红唇动个不停,字句化成白烟,飘浮在门边那棵光秃紫丁香的枝丫之间。终于,“再看看吧,欧嘉……再见,欧嘉。”
我自叹不如地看着这位女士胸前那一大片被羊毛覆盖,宛如西伯利亚大草原的无垠胸脯,从我眼前一英寸一英寸地后退,逐渐消失在嘎吱作响的木制楼梯间,而她那双活跃的双唇,似乎蒙上了西伯利亚的悲情酸楚。
“我看,你在剑桥一定有数不清的艳遇。”我以爽朗的语气对鄂文说,同时用一根针插入蜗牛里。剑桥这地方有很多坚守法式风的餐厅。
“我这人啊,”鄂文谦虚地浅笑道,“好像真的很有女士缘。”
我拿起空的蜗牛壳,喝掉里面的绿色香草汁。我不晓得这样做是否会失礼,但在疗养院吃了好几个月健康无味的食物,我渴望奶油的滋味。
我在餐厅打了公用电话给诺兰医生,请她准许我在剑桥和琼恩住一晚。当然,我不确定晚餐后鄂文是否会带我回他家过夜,不过我想,他拒绝了那位斯拉夫女士──另一位教授的太太──对我来说应该是个好兆头。
我仰头灌下一杯圣乔治葡萄酒。
“你蛮爱红酒喔。”鄂文观察到了。
“我只爱圣乔治。我想象他……屠龙……”
鄂文忽然抓住我的手。
我曾想过,我的第一个人非得聪明有才气,这样才能赢得我的敬重。鄂文二十六岁就当上教授,又有天才儿童那种白皙无毛的肌肤,正投我所好。另外,我还需要性经验老到的人来弥补我的青涩,而鄂文的女人缘更确保他是上上之选。再从安全性来看,我要找的是以前不认识,以后也不会有瓜葛的人──就像传说中,部落会找处理公众事务的客观人士,如祭司之类的,来帮助女孩完成初夜。
夜幕低垂,我很确定鄂文是不二人选。
自从知道巴帝·魏勒的恶行劣迹后,童贞就成了我肩颈上的沉重负担。长久以来,我守贞至上,甚至养成了誓死捍卫贞操的习惯。为了巴帝·魏勒,我守了五年的贞,现在受够了。
回到鄂文的住处,他把我搂入怀中,将酒醉醺然,全身软绵绵的我带入漆黑的卧房,这时我才口齿不清地对他说:“鄂文,我想我该告诉你,我还是处女。”
鄂文笑着把我抛在床上。
几分钟后,他惊呼连连,我这才知道他刚刚并没把我的话当真。我心想,还好我装了避孕器,否则晚上带着醉意,我一定无心采取那些麻烦的必要措施。我赤条条地躺在鄂文的粗毛毯上,欣喜若狂地等着感受奇妙的新境界。
但我感觉到的,只有令人吃惊的剧痛。
“好痛。”我说,“本来就会痛吗?”
鄂文没回答,一会儿后才说:“有时候会痛。”
没多久,鄂文起身,走进浴室,我听见哗啦哗啦的冲澡声。不晓得这一切是否在鄂文的计划内,或者我的处女身份在某方面妨碍了他。我很想问他,我是否仍是处女,但整个人好乱,开不了口。忽觉两腿间有一股暖流,我怯怯地伸手去摸。
举起手,就着浴室传来的光线,我看见手指呈红黑色。
“鄂文,”我紧张地说:“给我毛巾。”
鄂文腰间系了一条浴巾,缓缓回房,扔给我一条小毛巾。我将毛巾塞到两腿间,立刻抽出来,果然被血染深了一大半。
“我流血了!”我震惊地坐起身。
“喔,这很稀松平常。”鄂文要我放心,“一会儿就没事。”
瞬间,那些故事浮上我的心头:新娘床单上的落红、而那些已非完璧的新娘则用红墨水胶囊来造假。我纳闷,会流多少血呢。躺下后,我抚着毛巾,忽然想到这血就是我要的答案。我不再是处女了。在黑暗中我漾起微笑,感觉自己融入了伟大的传统。
我偷偷地拿白毛巾的干净部分去碰伤口,心想,等血一停,就要搭最后一班电车回疗养院。我想一个人静静地品尝我的人生新境界。可是拿回毛巾一看,又染黑了,还湿答答的。
“我……我还是回家吧。”我虚弱地说。
“不用这么急。”
“我想我还是走好了。”
我跟鄂文借那条毛巾,将它当成绷带裹在腿间,然后穿上汗湿的衣服。鄂文说要载我回家,可是我怎么可能让他把我载到疗养院呢?所以我从口袋掏出琼恩的地址。鄂文知道那条街,出门去发动车子。我的心好慌,没告诉他我仍在流血,只能默默祈祷血快点止住。
鄂文开车载我穿越积雪的荒凉街道,我感觉到两腿间的暖流渗出毛巾和裙子,沾到车椅。
车速放慢,巡过一间间亮着灯的屋子。我心想,还好我不是在住校或住家里的期间失去贞操,否则搞成这样,绝不可能掩人耳目。
琼恩来开门,一脸惊喜。鄂文抓起我的手吻了一下,交代琼恩要好好照顾我。
我关上门,背靠在门上,觉得失血到快要面无血色。
“怎么了,爱瑟,”琼恩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心想,琼恩什么时候才会发现血正沿着我的腿往下流,黏答答地渗入我那双漆皮的黑鞋里。搞不好就算我中弹,快要死掉,琼恩也会以她那双黑眸愣愣地看着我,期待我开口要杯咖啡和三明治。
“护士在家吗?”
“不在,她去卡普兰楼值夜班……”
“很好。”我挤出苦笑。又一摊血突破湿透的护垫,展开令人厌恶的旅程,奔向我的鞋子。“我是说……惨了。”
“你的样子好怪。”琼恩说。
“你最好去找医生来。”
“为什么?”
“快。”
“可是……”
她还是什么都没发现。
我弯下腰,呻吟了一下,脱下一只购自高级百货公司“布鲁明黛”的黑皮鞋。我把这只被严冬摧残皲裂的鞋子举到琼恩那双睁大的圆眼前,将鞋子倾斜,看着她注视着从鞋里涓涓流出,滴到米色地毯的血瀑。
“天哪,怎么会这样?”
“大出血。”
琼恩把我半拖半拉到沙发上躺下,然后在我染血的脚下垫了几个枕头,往后退一步,质问我:“那个男人是谁?”
在那一刻,我有个很扯的念头,我以为如果我没全盘托出一整晚和鄂文干的好事,琼恩就不会帮我找医生,但就算我说了,她也不会找,因为她要惩罚我。但我随即发现,她只听到字面意义,没去深思背后所代表的含意。她压根儿没想到我会跟鄂文上床。他的出现,只不过让她在见到我而兴奋惊喜之余,多了点刺眼的感觉。
“反正是某个人。”我说,虚弱地比出不想再说的手势。又一波血涌出,我惊恐地收缩下腹肌肉。“快拿毛巾来。”
琼恩跑出去,转眼就拿了一叠毛巾和床单回来。她像个动作敏捷的护士,脱掉我被血濡湿的衣服,最后碰触到我两腿间那条深红色的毛巾时,吓得倒抽一口气,但立刻帮我换上一条新毛巾。我躺在那里,努力让心跳变慢,因为每次心脏一跳,就涌出一股血来。
我想起在学校修的那门探讨维多利亚时期小说的恼人课程。那时期的小说经常描写女人难产,苍白高贵地死在血泊里。或许鄂文以某种细微的恐怖方式伤害了我,我若继续躺下去,就是等死。
琼恩拉来一张印度风格的矮凳,拿着一长串剑桥医生的名单,一个个拨打。第一个号码没人接。第二个号码接了,琼恩开始解释我的状况,但说到一半就打住,说声“知道了”后挂上电话。
“有什么问题吗?”
“今天是星期天,他只看常客和急诊。”
我想抬起手看表,但放在身侧的手重得跟石头一样,根本动不了。星期天──医生的天堂!上乡村俱乐部、去海边、跟情妇约会、陪老婆、上教堂、开游艇,每个医生都铁了心要当凡人,不当医生。
“拜托,那你就跟他们说,我的状况很紧急。”
第三个号码没人接。第四个,一听琼恩说是月经问题,立刻挂电话。琼恩哭了起来。
“听着,琼恩,”我费力地说,“打给本地公立医院,跟他们说是紧急状况,他们非得收我不可。”
琼恩振奋起来,打第五通电话。急诊室说,只要我到那里,一定会有医生来帮我。于是琼恩叫了辆计程车。
琼恩坚持陪我去。在车上,我绝望似的紧紧抓着新换上的毛巾。琼恩告知的目的地让司机加足马力,在破晓微明的街道上猛抄捷径,最后轮胎发出尖厉的刹车声,停在急诊处门口。
琼恩付钱时,我自己冲入灯火通明、人烟稀疏的急诊室。护士从白屏风后面跑出来,我简短地交代了来龙去脉。琼恩进来,眨着大眼睛,活像一只近视的猫头鹰。
急诊室的医生缓缓踱出来,我在护士的帮忙下爬上检查台。护士对医生耳语,医生点点头,开始解开我血淋淋的毛巾。我感觉到他的手指探进去摸索。琼恩像个军人,直挺挺地站在一旁,握着我的手。我不晓得她这种握法,是为了给我打气,还是让自己镇定。
“啊,好痛。”医生戳到某地方时,我痛得缩了身子。
医生吹起口哨。
“你是百万分之一。”
“什么意思?”
“我是说,发生这种情况的概率只有百万分之一。”
接着,医生压低声音,简短地跟护士交代了几句,护士匆匆跑到边桌上,拿了几卷纱布和银亮的工具回来。“出血处可以看得很清楚。”医生弯腰说道。
“能缝补吗?”
医生笑了笑,说:“喔,可以的,没问题。”
房门传来敲门声,把我吵醒。已过午夜十二点,整间疗养院一片静寂。我想不出有谁这时间还没睡。
“请进!”我打开床边灯。
门咔嗒一声打开,一头利落黑发的昆茵医生从门缝探头进来。我惊讶地看着她。虽然我知道她是谁,偶尔在走廊上遇到也会点个头,但不曾真正跟她说过话。
她说:“葛林伍德小姐,我可以进来吗?”
我点点头。
昆茵医生走入房间,静静地关上门。她穿着一尘不染的海军蓝套装──这种衣服她有好几套──V型领口的底下露出样式简洁的雪白上衣。
“抱歉打扰你,葛林伍德小姐,尤其三更半夜,可是,我想或许你帮得上忙。是琼恩的事。”
我心想,昆茵医生是要来怪罪我,说我害琼恩又得进疗养院吗?我不晓得那晚我们去过急诊室后,琼恩知道了什么,不过几天后,她就搬回贝尔赛斯楼,但仍保有进城购物的自由。
“能帮的地方我一定帮。”我告诉昆茵医生。
昆茵医生坐在我的床沿,面色凝重:“琼恩不知上哪儿去了,我们在想,或许你会知道。”
那一刻,我忽然想跟琼恩划清界限。“我不知道,”我冷冷地说,“她不在房间里吗?”
早过了贝尔赛斯楼的宵禁时间。
“不在。她今晚请假进城看电影,到现在还没回来。”
“有谁跟她去?”
“她自己去的。”昆茵医生沉默了一下,继续说,“你想得到她可能会去哪里过夜吗?”
“她一定会回来的。一定是什么事情耽搁了。”但我实在想不出波士顿的乏味夜生活能有什么事情让她耽搁。
昆茵医生摇摇头:“末班电车一小时前就开走了。”
“或许她会搭计程车回来。”
昆茵医生叹了一口气。
“你们跟甘乃笛小姐联络过了吗?”我说,“之前琼恩跟她一起住。”
昆茵医生点点头。
“那,有跟琼恩的家人联络吗?”
“她从不回家……不过,连那里也问过了。”
昆茵医生在我房间逗留了一会儿,仿佛可以从这静谧的房间里嗅出什么线索。“唉,也只能尽力找找看了。”说完这句,她就离去。
我关上灯,试图返回梦乡,但琼恩的脸飘浮在我的眼前,没有身体,笑得像《爱丽丝梦游仙境》里那只笑笑猫。我甚至觉得黑暗中传来她窸窣的声音,但随即发现只是晚风拂过树梢……
天色一片霜灰的拂晓时分,又一阵敲门声惊醒了我。
这次,我下床开门。
在我面前的是昆茵医生,她立正站着,像个虚弱的教练班长,但五官轮廓竟怪异地糊成一片。
“我想,该通知你一声。”昆茵医生说,“琼恩被寻获了。”
“被寻获”这几个字让我全身的血液缓慢下来。
“在哪里?”
“树林里,结冰的水池边……”
我张开嘴,但说不出半句话。
“一名刚来轮班的医护工发现的……”昆茵医生说。
“她没……”
“她死了。”昆茵医生说,“应该是上吊自杀。”
20
刚落的新雪覆盖了疗养院。不是圣诞节时分的絮絮细雪,而是深度可及人高,一月严冬的纷飞大雪。这种雪足以关闭学校、机构和教堂,让记事本或行事历留下至少一页空白。
如果我跟医护小组的评估会谈顺利通过,再过一个礼拜,费萝美娜·吉尼亚夫人的黑色大轿车就会载我往西行,送我到学校的锻铁大门前。
在深冬时分!
马萨诸塞州沉浸在大理石般的冷寂静谧中。我想起素人画家摩丝奶奶画笔下的村庄,雪花片片,沼泽里的干枯香蒲窸窣作响,池塘里的青蛙和鲶鱼躲在冰层里做梦,树林簌簌晃动。
然而,在洁净平整的板岩底下,地形地貌一如既往。我要学习面对的不是旧金山、欧洲或火星,而是原本的风景、溪涧、山峦和树林。脱节六个月后,又要从我当初愤然离去的地方重新开始,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当然,我的事早已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诺兰医生说得很白,许多人看待我时会小心翼翼,甚至躲着我,当我是带着警告铃铛的麻风病人。我想起我二十岁生日过后,母亲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来疗养院看我时,惨白着一张脸,表情不悦。女儿进了精神病院!我竟用这种方式来回报她的养育之恩。不过,她显然决定原谅我了。
“爱瑟,我们在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吧。”她笑着说,那笑容仿佛慷慨赴义的烈士,“之前的一切,就当成噩梦一场。”
噩梦。
对活在钟形玻璃瓶里,宛如死婴被困在标本罐的人来说,这世界本身就是一场噩梦。
噩梦。
但噩梦里的一切,我都记得。
那些尸体、朵琳、无花果的故事、马寇的钻石、中央公园里的水兵、戈登大夫诊所里的斜眼护士、摔破的体温计、黑人厨工及两种豆子并陈的那餐饭、我注射胰岛素后暴增的九公斤,以及海天之界那块宛如灰色骷髅头的礁岩。
或许遗忘就像一场好心的雪,能麻痹覆盖这一切。
可是,那都是我的一部分,都是我的人生风景。
“有位先生来找你!”
身上沾有雪花的护士探头进来,笑着对我说。我错愕了一下,以为置身在学校中,只是宿舍里那些刮痕累累的桌椅和光秃天井的景观升了级,变成白松木家具和树木山丘的银白雪景。“有男生找你!”宿舍里值班的女孩打内线电话告诉我。
贝尔赛斯楼里的我们,究竟跟我即将返回的大学里那些玩桥牌、说三道四、用功念书的女孩有何不同?她们不也是坐在某种钟形玻璃瓶里?
“请进。”我喊道。巴帝·魏勒步入房间,手里拿着卡其色的无边帽。
“嗨,巴帝。”我说。
“嗨,爱瑟。”
我俩就这么站在那里对望。我等着我们之间激起一点感觉,就算只有一丝丝都无所谓,但,没有,什么都没有,只有穷极无趣的和善氛围。穿着卡其色外套的巴帝看起来好小,而且跟我毫无瓜葛,模样就像去年那一天,他站在滑雪坡道底下时,倚着的那些褐色柱子。
“你怎么来的?”我终于开口。
“开我妈的车。”
“冒这么大的雪?”
“是啊,”巴帝咧嘴笑道,“所以,车子陷在外头的雪堆里了。山路真难开。哪里可以借到铲子?”
“可以跟管理员借。”
“太好了。”巴帝转身要走。
“等等,我也去帮忙。”
巴帝看着我,我看到他的眼中闪过一抹奇怪的眼神──既好奇又谨慎。之前来探访我的那些人,例如信奉基督教科学派的前老板、英文老师、一神教派的牧师,他们也都流露出这种眼神。
“哎呀,巴帝,”我笑着说,“我没事的啦。”
巴帝连忙说:“我知道,我知道,爱瑟。”
“巴帝,该出力气铲雪的人是你,不是我。”
结果巴帝把大部分的铲雪工作都丢给我。
他开车上疗养院时,车子在光溜的山路上打滑,一个轮子冲出车道,整辆车往后栽入很高的雪堆中。
太阳从灰蒙的云层探出头,照耀着无人履及的山坡,灿亮如夏日艳阳。铲到一半,我停下来眺望这片纯净的辽阔大地,油然而生的悸动,就像看到深达腰际的洪水淹没了树林和草地。世界的例常秩序似乎有了些微的改变,并进入一种新阶段。
我很高兴车子陷入雪堆里,这样一来巴帝就没时间问我一些问题。我知道他想问什么。不过,在贝尔赛斯楼享用午茶时,他还是压低声音,紧张地问了。蒂蒂像一只嫉妒的猫咪,从茶杯上缘偷偷观察我们。琼恩死后,蒂蒂被移到威玛克楼好一阵子,现在又回到贝尔赛斯楼来。
“我一直在想……”巴帝把杯子放到碟子上,笨拙地撞出铿啷声响。
“你一直在想什么?”
“我在想……我的意思是,或许,你可以告诉我一些事情。”巴帝迎视我的目光。我第一次发现他变了不少。原本时不时就泛起的自信笑容──频繁到宛如摄影师的闪光灯──已不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凝重,甚至踌躇的脸。男人若经常得不到想要的东西,就会有这种表情。
“我会对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巴帝。”
“你觉得我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会把女人逼疯?”
我忍俊不禁,爆笑出来。可能是因为他的表情过于严肃,以及“逼疯”这字眼所代表的含意。
“我的意思是,”巴帝继续解释,“我先跟琼恩交往,然后是你。后来,你先……接着,琼恩也……”
我伸出一根手指把茶几上的蛋糕屑推入一滴褐色的茶水里。
“当然跟你没关系!”我听见诺兰医生这么说。我去找她谈琼恩的事,结果她说话时像动了怒气。我以前从没见过她这样。“跟任何人都没关系!是她自己做的决定!”后来诺兰医生还告诉我,就算是最厉害的精神科医生,也没办法阻止病人自杀。若真要追究责任,他们或许难辞其咎,但他们都认为自己不需负责任……
“跟你没关系,巴帝。”
“你确定?”
“确定。”
“好,”巴帝松了一口气,“那我就放心了。”
他把茶一口饮尽,像在喝什么提神草药。
“听说你要离开了?”
我和寥寥数人由护士陪同,在户外散步,费乐莉走在我旁边。“医生同意了才算数。他们明天要跟我面谈。”
脚底下的紧实雪地嘎吱作响,水流水滴的声音处处可闻,因为正午的太阳融化了冰柱与雪地。然而,夜幕降临之前,融雪又会变得光滑坚硬。
黑松林的树荫在灿阳下呈现淡紫色,我和费乐莉走在铲过雪的疗养院小径。这蜿蜒曲折的小径是我们熟悉的迷宫。积雪遮挡了毗邻小径,所以从我们的角度看,打那儿经过的医护人员和病人都像脚上装了轮子似的移动。
“面谈!”费乐莉嗤之以鼻,“根本就是做做样子!如果他们真想让你出去,你就能出去。”
“希望如此。”
走到卡普兰楼前,我和费乐莉道别。她一脸淡定,表情就像俄国童话故事里的“雪娘”,仿佛情绪无波无澜,好事坏事都跟她无关。我独自往前走,即使阳光普照,气息仍化成缕缕白烟。费乐莉最后开心地抛给我这句话:“再会喽,很快会相见的。”
“可以的话,别在这里相见。”我心想。
可是我不确定,根本没把握。我怎么知道会不会哪一天──在学校、在欧洲、在某处,任何地方──那个让人窒息,让事物扭曲的钟形瓶又会当头罩下?
巴帝不也说了:“爱瑟,你现在这样,能跟谁结婚呢?”他说这话,好像是为了报复我径自将他的车子从雪堆挖出来,把他晾在一旁观看。
“什么?”我说,把雪铲到旁边那一堆上,眨眼躲掉弹回来的刺眼雪花。
“我说,爱瑟,你现在这样,能跟谁结婚呢?你来到了这样的地方。”巴帝双手一挥,环扫了山峦、松树和那一栋栋朴实无华,尖顶被白雪覆盖,将绵延地貌阻隔中断的屋舍。
当然,我不知道走到了这一步,还能跟谁结婚。我完全不晓得。
“鄂文,我这里有张账单。”
我平静地对着话筒说。这具公共电话位于疗养院行政大楼的大厅里。一开始,我担心坐在总机台前面的接线员会偷听,后来发现她忙着把小管子在总机台上插插拔拔,连眼睛都没时间眨。
“好。”鄂文说。
“共二十美元,包括十二月那天的急诊费和一星期后的检查追踪费。”
“好。”鄂文说。
“医院说,他们把账单寄给我,因为之前寄给你,但你没回应。”
“好啦,好啦,我这就开支票。我干脆开一张空白支票给他们,金额随他们填。”接着,他的语气略变,“我什么时候可以再见到你?”
“你真想知道?”
“非常想。”
“永远都甭想。”我说完后断然地挂掉电话。
顿时,我担心鄂文被我挂电话后,不寄支票给医院付清这笔钱,但随后一想:“他当然会付,他是数学教授,不会留人话柄的。”
我无来由地膝盖瘫软,同时如释重负。
鄂文的声音对我来说毫无意义。
自从跟他首次也是最后一次碰面,我就没跟他说过话,直到这一通电话。我相当确定,这是我们最后一次交谈。鄂文绝对不可能找得到我,除非去甘乃笛护士之前租的公寓,可是琼恩死后,她就搬走了,没留下任何足以交代去向的线索。
我完全自由了。
琼恩的父母邀请我参加琼恩的葬礼。
吉林太太说,我是琼恩最要好的朋友之一。
“你不一定要去,知道吧。”诺兰医生告诉我,“你可以写信给他们,说我建议你别去。”
“我要去。”我说,而且真的去了。参与这简单仪式的过程中,我一直想着,我知道自己在埋葬什么吗?
祭坛前,白花掩映,棺材隐隐可见。这棺材,是某个不在现场的事物的黑影。四周长椅上的人脸被烛光熏得蜡黄,圣诞节残留的松枝在冷冽空气中散发着阴森香气。
乔蒂在我身边,脸蛋嫣红如新鲜苹果。在这一小群观礼的会众当中,我认得一些面孔。琼恩的这些朋友,有的跟我同校,有的同乡。蒂蒂和护士甘乃笛包着头巾,坐在前排长椅上,低垂着头。
棺材、鲜花、牧师和吊唁者的后方,原本绵延起伏的墓园草坪,如今雪深及膝,突出于雪面的墓碑宛如无烟的烟囱。
坚硬的土地上将掘出一方六英尺深的黑洞。那个黑影将跟这个黑洞合而为一,然后用当地的特殊黄土来填补雪白大地的伤口。另日再下场雪,就会抹去琼恩刚下葬的痕迹。
我深吸一口气,聆听心中惯有的豪语。
我存在,我存在,我存在。
医生正在开每周例行的小组会议,讨论旧的事务、新的事务、入院、出院、面谈等事宜。我在疗养院的图书馆,心不在焉地翻阅一本破烂的《国家地理杂志》,等着他们叫我进去。
一群病人由护士陪同,在藏书丰富的书架间走动,他们压低声音,跟图书馆员交谈。这位图书馆员本身也是疗养院的“校友”。我瞥向她──近视眼,看起来像老处女,外貌毫不起眼──心想,她怎么知道自己已经从疗养院“毕业”,而且身心健康,跟她所服务的客人不一样?
“别怕。”诺兰医生说,“我会在场,其他医生你都认识,还有几位来宾。主任医生维宁大夫会问你一些问题,问完后你就可以离开。”
尽管诺兰医生再三保证,我还是吓得要死。
我曾经期盼,走出疗养院的大门时信心十足,清楚未来要面对的一切──毕竟,我在这里被彻底“分析”过了。然而,现在,放眼望去,只有一连串的问号。
我焦急地看着紧掩的会议室大门。我的丝袜缝很笔直,黑鞋虽然有裂痕,但擦得亮晶晶,红色的羊毛套装就跟我的计划一样亮丽。我一身衣物如新娘穿戴的衣服,有些旧,有些新……
但这并非婚礼。我在想,应该有套仪式给那些受尽煎熬,全面翻新,再次上路的重生者。我正在想什么样的仪式才恰当,诺兰医生忽然冒出来,拍拍我的肩。
“来吧,爱瑟。”
我站起来,跟着她走向敞开的会议室门。
跨越门槛时,我停下来,迅速吸了一口气。我看见入院第一天跟我讲述河流和五月花号移民的银发医生,还有满脸痘疤、气色灰白的胡依小姐,以及几双熟悉的眼睛──之前他们眼睛以下全藏在白色口罩里。
那些眼睛和脸孔全都面向我。他们的眼神就像魔绳,指引我,将我慢慢引入会议室内。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