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权力与欧盟扩大研究-把握软权力理论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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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审视软权力理论的宏观视角

    虽然约瑟夫·奈教授论及软权力的文献很多,但是很多并不是专门探讨软权力概念及其相关理论,有的文献只是偶尔从不同角度提及一下这个概念就不再涉及理论问题了。例如,《安全与巧权力》一文,大部分内容都是对埃兹奥尼(Etzioni)提倡的安全第一对外政策的评价,提及的理论只有一句,即“应对当今世界面临的诸多问题,唯一的可行之道就是与他人合作并使用巧权力——这是一种将软权力的吸引与硬权力的强制相结合的战略”。[78]他的文章、著作时间跨度也很长,例如1990年发表的软权力文章与2009年的软权力文献之间就有近20年的时间。这样带来的问题是,如果仅仅依靠阅读一两篇约瑟夫·奈教授论及软权力的文章可能难以从整体上把握软权力理论的实质内涵。

    试举一例说明。在搜集、整理有关软权力研究的文献过程中,笔者发现关于软权力概念首次提出的时间问题,经常有两种自相矛盾的说法:一种说法认为约瑟夫·奈教授在1989年首次提出∙∙∙∙了软权力概念[79],另一种说法则认为约瑟夫·奈教授首次提出∙∙∙∙软权力是在1990年[80]或是20世纪90年代初[81]。笔者经过查阅现有资料发现,这两种说法自相矛盾的根源,其实都来自约瑟夫·奈教授未经审查的疏忽。1989年的首创说和1990年的发表说,在约瑟夫·奈教授的文献中均有出处。

    1989年首创说的根据,主要出自约瑟夫·奈教授为《硬权力与软权力》一书所作的《引论:硬权力与软权力》一文,原文为“在1989年撰写的《注定领导》(Bound to Lead)一书中,我率先提出了‘软权力’的概念”[82]。但是在此次关于1989年首次提出的说法,约瑟夫·奈教授并没有交代《注定领导》一书到底是在哪一年出版的。如果提出的时间与出版的时间一致,则完全可以避免其他学者对此处语义的理解分歧,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明了。1990年的发表说,出自《软力量:世界政坛成功之道》一书的《中文版序言》,原文为“我首次提出了‘软力量’的概念是在《谁与争锋》一书中。该书于1990年出版,旨在反驳当时流行一时的美国衰败论”[83]。此处文献终于说清楚了该书的出版时间,但是又省略了与该书出版时间不同的软权力概念的首创时间问题,而且这本书的译者也没有给出《谁与争锋》一书的英文书名,这无疑又增加了读者推测的难度。

    然而约瑟夫·奈教授给读者造成的纠结,并没有到此为止,因为即便把发表软权力概念时间确定在1990年,也存在两种不同的说法:第一种说法认为,在1990年出版的《注定领导》一书中,约瑟夫·奈教授首次提出∙∙∙∙了软权力概念[84];另外一种说法则认为,在1990年的《对外政策》杂志上,约瑟夫·奈教授首次提出∙∙∙∙了软权力概念[85]。与前面的问题一样,这两种说法自相矛盾的根源,也都来自约瑟夫·奈教授。

    笔者根据约瑟夫·奈教授的英文原作《软权力:世界政坛成功之道》(Soft Power: The Means to Success in World Politics)一书中《前言》的说法,可以确定《注定领导》一书的正式出版时间为1990年。原文为“在《注定领导》这本书里,我首次研发了(first developed)‘软权力’这个概念,这本书在1990年出版,旨在驳斥甚嚣一时的美国衰落论”(原文为 "I first developed the concept of 'soft power' in Bound to Lead, a book I published in 1990 that disputed the then⁃prevalent view that America was in decline")。[86]约瑟夫·奈教授的这种表态也好像是在暗示软权力概念首次提出∙∙∙∙是在1990年。在通常情况下,文献首∙次发表∙∙∙的时间会被其他研究者看作该书首次提出∙∙∙∙某某概念的时间,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一部分学者认为1990年或20世纪90年代初,就是约瑟夫·奈教授首次提出∙∙∙∙软权力概念的时间。然而约瑟夫·奈教授在2006年发表的《再思考:软权力》(Think Again: Soft Power)一文,似乎终于道出了谜底,明确承认《外交政策》杂志是首次发表∙∙∙∙他软权力概念的期刊(原文为 "In 1990, Foreign Policy was the first journal to publish the concept 'soft power'    in an article I wrote")。[87]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应该是1989年约瑟夫·奈教授首次提出了软权力概念,1990年作者正式发表了相关成果,《注定领导》一书成为首次发表作者软权力概念的著作,《外交政策》成为首次发表作者软权力概念的期刊。

    这个例子说明,即使一个技术细节问题,由于约瑟夫·奈教授行文的“不拘小节”,再加之原版信息在翻译与传播过程中所造成的误差,母语非英语的其他研究者仅仅依靠阅读作者一两篇的软权力研究文章,可能难以从整体上理解约瑟夫·奈教授关于软权力理论的诸多思考。因此,笔者需要搜集、整理约瑟夫·奈教授横跨20年的软权力研究系列文献,从整体上把握软权力理论的发展变迁。也只有从宏观上把握约瑟夫·奈教授的理论,才能比较准确地概括出作者的核心观点,从而达到最终弄清楚软权力理论实质内涵的目的。

    第二节 软权力理论的发展变迁

    经过梳理约瑟夫·奈教授20余年相继发表的软权力文献,笔者发现他是伴随研究的发展和深入而不断修正自己的文字阐述的。基于这种发现,笔者认为,要抓住软权力理论的实质内涵,就应当去了解约瑟夫·奈教授软权力理论20余年的发展变迁。而要深入分析他的理论,就应当将作者在不同研究时期的各种著述进行对比研究,整理逻辑一致的核心观点,甄别相互矛盾的不妥论述,关注明显修正的发展创新,以期能够准确和全面地把握该理论的发展变迁。这种研究思路有利于消除对约瑟夫·奈教授前期研究成果的误解和片面解释,加之国内学术界关注较少,所以值得尝试。

    关于这一发现和认识,也有其他学者与笔者的观点不谋而合。《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年的一篇文章指出,中国学者要想利用约瑟夫·奈教授的软权力理论,就必须清楚完整地了解约瑟夫·奈教授软权力理论的发展过程,“但是从我们读到的中国学者的论著中,我们发现大多数人是根据奈从1990年到2002年提出的观点来对其理论进行评论的,可是这样一来,他们就忽略了奈自那时以来对其理论不断完善的努力”。[88]

    鉴于从以往文献中所发现的问题,为了从整体上把握软权力理论,笔者需要解答三个问题。首先,已经有学者委婉地批评约瑟夫·奈教授2002年之前的软权力理论不够完善,那么,1990 ~2002年他的软权力理论的主要观点是什么?其次,2002年以后软权力理论是如何完善的?最后,近几年能够体现作者对其理论进行完善的依据是什么?

    由于约瑟夫·奈教授持续论述软权力已有20年之久,相继出版和发表的文献较多,一一列举既受篇幅限制也难以突出重点。同时,他的某些文献并非专门探讨软权力理论,仅是从评论时政的角度顺带提及相关概念。所以本书有必要按照其具有明显变化的理论发展的时间段为界限,以作者在不同时段的代表论著为主、其他文献为补充的方式来梳理软权力理论的发展变迁。

    1 1990~2002年的软权力理论

    研究软权力的中国学者曾在2004年发表的文章中将《美国霸权的困惑:为什么美国不能独断专行》[89]一书看作当时约瑟夫·奈教授软权力理论的代表作。[90]由于该书的中译本[91]紧随英文版本于同年在中国出版,笔者可以推断从软权力理论引入中国到2002年这段时期,国内学术界探讨软权力,这本书必定成为重要的参考。由于该书的中译本与原文有一定的出入,为了保证研究质量,笔者选取这部著作的英文版(以下简称《困惑》)作为分析约瑟夫·奈教授1990~2002年关于软权力理论阐释的主要根据。

    约瑟夫·奈教授在《困惑》一书中主要论述了软权力的定义、使用方式、资源及资源发挥作用的条件、与硬权力的关系、软权力的主体以及强调软权力在21世纪的前途6个问题。

    1.1 软权力的定义来源于权力使用方式的差异

    软权力是以间接方式动用权力的一个方面,是以吸纳而非强迫的方式(co⁃opts people rather than coerces them)“使你之所欲成为他者之所求”,有别于依赖“胡萝卜”“大棒”的硬权力以利诱或威胁的方式改变他者立场。从这个简单的描述性定义可以看出约瑟夫·奈教授所指的软权力是传统权力的另一种形式,其使用方式明显不同于硬权力的强迫,从而导致了权力可能产生的效果有别于硬权力的“口服心不服”,而能“使你之所欲成为他者之所求”(getting others to want what you want)[92]。笔者据此认为,权力使用方式的差异是区分软、硬权力的首要标志。

    1.2 软权力具体使用方式的多样性

    软权力的使用方式除了约瑟夫·奈教授所言的“吸纳”(co⁃opt)之外,还包括说服、劝说、设置议程、诱惑和吸引等其他方式。他说,软权力是影响的来源之一,但是它超越了说服和以理服人的能力,是一种设置政治议程以及诱惑(entice)与吸引的能力。[93]可见,软权力发挥作用的共同特征是“非强迫或非威胁”性质的,但具体指代什么则是一个在非强迫性的大范围内需要再甄别的问题。

    1.3 软权力资源及其发挥影响原理

    2002年约瑟夫·奈教授关于软权力资源的英文表述,一方面将较为具体的文化、意识形态、制度与更抽象的价值观并列,认为价值观体现在具体的行为之中。他说,建立偏好的能力通常与无形的权力资源相联系,如文化、意识形态和制度都是无形的权力资源;但软权力不仅仅是文化权力,政府的行为在国内、国际机构以及对外政策中所捍卫的价值观,也影响着他者的偏好。另一方面约瑟夫·奈教授又认为价值观统领文化、制度与政策。他说,软权力的很大部分来源于美国价值观,而这些价值观渗透在美国文化、国内政策和涉外方式等方面。[94]结合这两种原文表述,笔者认为约瑟夫·奈教授实际上是说,价值观不仅体现在政府宣传层面上的具体文化、制度和政策等内容上,还体现在遵守制度和执行政策的实际行动上,这两个层面的最终诉求都是价值观。

    那么,权力拥有者要实现预期目标,其权力资源要发挥作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约瑟夫·奈教授给出的答案包括:文化要有普适性,要包含民主、自由和开放等价值观;制度要能够约束他者;态度要谦虚,眼光要长远。他说,国家权力至关重要的资源是普适文化和有能力创建一套有利于自己的规则和制度来治理国际活动。“民主、个人自由、向上流动和开放等价值观经常体现在美国大众文化之中,高等教育和对外政策在许多领域为美国权力做出了贡献。”以傲慢或冷漠对待他国意见、以短浅的目光聚焦本国利益是这些新单边主义的表现,其是我们实现软权力的障碍。[95]

    当文化有吸引力、制度具有激励作用、权力的合法性增强时,他国就可能按照被事前塑造的偏好行事,从而产生默认、效仿和跟随等行为,这其实是约瑟夫·奈教授想要表达的软权力发挥作用的原理。他说,文化和意识形态具有吸引力,他国就更愿跟随。如果支撑一国的制度能够激励他国以该国喜欢的方式引导或约束他国的活动,该国就无须花费代价高昂的“胡萝卜”和“大棒”。权力的合法性可以减少权力行使的阻力。设置政治议程的方式塑造了他者的偏好,而建立偏好的能力通常与无形的权力资源相联系,吸引又经常导致默认或效仿。[96]

    1.4 软、硬权力的相互关系

    2002年约瑟夫·奈教授在论及软、硬权力之间的关系时,更多地强调了两者之间的共性,笔者将这几层关系概括为以下几点:因两者都是权力,所以从最广泛的定义看两者的含义具有重叠的部分;因硬权力资源兼具强迫与吸引的双重性,所以硬权力资源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产生软权力的;但是软权力却可以独立发挥作用。约瑟夫·奈教授说:硬权力与软权力相互联系,也可相得益彰(can reinforce each other),两者的相同之处是具有通过影响他者行为达到自己目的的特定能力。某些时候,同一种权力资源可以影响权力行为从强迫到吸引的整个范围。硬权力既可以用来创建帝国,也可以制定约束小国的制度(如苏联与东欧国家的关系),当国家以必胜论或注定论的神话包装自己时,这样的硬权力也可能对某些国家产生吸引。相对应的另一面,则自然是经济、军事衰落的国家有可能丧失塑造国际议程的能力而失去吸引,但实行专制政策的国家其硬权力的增长并不必然带来软权力的增强(如苏联出兵匈牙利和捷克斯洛伐克)。这似乎是在暗示,硬权力资源的用途更广,或者说是相对软权力资源硬权力资源有更大的影响范畴。软权力也可以独立发挥作用(如梵蒂冈),它并不是硬权力的简单反映,加拿大、荷兰和北欧等国的政治影响强于其军事、经济实力,原因在于这些国家在界定国家利益时纳入了经济援助或维持和平等具有吸引力的要素。[97]

    1.5 软权力的主体

    约瑟夫·奈教授对软权力主体的看法,更青睐非政府组织的影响。除了政府可以拥有一定的软权力资产之外,拥有软权力的非国家行为体数量通常比拥有硬权力的非国家行为体更多一些。他说,许多软权力资源不同于硬权力资产,前者可能独立于或部分由政府掌控,不同于后者与政府有广泛和紧密的隶属关系。如今,受欢迎的美国公司或非政府组织所产生的软权力与官方的对外政策目标有可能是相吻合的,但也有可能相矛盾。[98]

    1.6 软权力在21世纪的重要性

    约瑟夫·奈教授对软权力重要性的强调,是立足全球信息化时代,站在发达国家的立场上的,他认为软、硬权力不能相互替代,唯有相互配合才能确保美国的国家实力,实际上为后来巧权力(smart power)的提出埋下了伏笔,只是2002年的论述还未明确这个概念。他说,在全球信息化时代,权力正在向非有形性和非强制性转变,发达国家尤其如此。由于很多国家处于农业社会,另一些国家处于工业发展阶段,在这样一个多样性的世界里,权力的三种来源——军事的、经济的和软性的,都具有现实意义,尽管在不同的权力关系中会有程度的差异。21世纪的权力将取决于软与硬这两种权力资源的结合,偏重对一个权力领域的分析并单纯相信对军事权力进行投入就可以确保实力,会成为美国最严重的错误。[99]

    约瑟夫·奈教授在1990年夏、秋两季分别发表了讨论软权力的文章,经过对比发现这两篇文章对软权力理论的探讨均未达到2002年《困惑》一书对软权力研究的广度和深度。[100]因此《困惑》一书可以代表1990~2002年约瑟夫·奈教授软权力研究的水平。

    2 2003~2005年的软权力理论

    2005~2009年,中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软权力研究文献相继反映出,2004年英文版的《软权力:世界政治成功之道》[101]一书,“比较系统地梳理和更为清晰地表述”(张小明)、“主要体现”(郑永年、张弛)或“比较全面系统地讨论”(约瑟夫·奈、王缉思)了约瑟夫·奈教授的软权力学说[102]。2005年该书的中译本在中国出版[103],由此可见2002~2005年该书对中国研究者的影响。为了正本清源,笔者选取这部著作的英文版本(以下简称《软权力》)作为分析约瑟夫·奈教授2003~2005年软权力理论阐释的主要依据。

    约瑟夫·奈教授在《软权力》一书中对软权力理论的扩展,不仅体现在将“软权力”的定义作为独立的一节专门阐述,还将“何为权力”、“软权力的来源”、“软权力的局限”、“软、硬权力的互动”、“全球信息时代的权力”以及“美国软权力的来源”、“他国的软权力”、“运用软权力”、“软权力与美国对外政策”等内容作为独立的章或节来分别论证。所以说该书被其他研究者描述为“比较系统地梳理”或“比较全面系统地讨论”了软权力学说,是有充分根据的。

    需要说明的是,《软权力》著作中关于软权力主体的论述与2002年的研究基本一致。2004年作者强调软权力在21世纪的重要性时更加突出了“全球信息时代”的背景,除了提到软、硬权力的结合是巧权力外[104],其他内容多与2002年的论述重复。“运用软权力”一章,主要从公共外交的角度讨论了软权力运用的一些策略和技巧,基本不涉及理论阐述。因此笔者省略对这三个问题的详述,重点关注作者自2002年以后对软权力理论有所超越和发展的新内容。

    2.1 关于软权力的定义

    2004年约瑟夫·奈教授对软权力所做的一般性定义与2002年的研究内涵无实质性的改变,但是研究广度已大为扩展。在表达上除了保留对权力使用方式差异的强调外,还增加了对不同形态资源对应不同性质行为的分析。他说,软权力以间接的方式发挥作用,就是不使用有形的军事威胁、收买或经济制裁来强迫他者,而是通过设置议程、树立榜样来吸纳(co⁃opts)、吸引,使己之所欲巧施与人(getting oth⁃ers to want the outcomes that you want),这也叫“权力的另一面”。[105]这再次说明了,软权力本质始终是一种政治权力,由于发挥作用的方式与硬权力截然不同而能在某些情况下取得期望的结果,所以需要专门研究。

    约瑟夫·奈教授对软权力定义的补充性说明,明显体现了作者对软权力概念的进一步发展。“(简单来说),从行为的角度讲,软权力是吸引权力。”“从资源的角度讲,软权力资源是指产生这种吸引的资产。”[106]这就意味着,约瑟夫·奈教授文献中的“软权力”一词,有时候指的是一种权力行为,有时候指的是这种行为所依赖的某种资源,具体指代何者需要根据上下文来判断。由于英文这一个词组,代表了汉语的两个意思,所以在汉语中有时必须区分清楚是软权力行为,还是软权力资源,但在英文中却可以含糊处理。

    2.2 关于软权力的使用方式

    2004年约瑟夫·奈教授对软权力的使用方式除了定义中提到的“吸纳”、设置议程、树立榜样和吸引等外,作者对说服、劝说等其他方式的介绍与2002年的表述无实质差异。有所不同的是,他更加注重吸纳或吸引在国际政治中实现的议程设置与树立榜样的作用,对于软权力一般性的影响、说服或以理服人等方式,尽管不能说与软权力的行使完全没有关系,但是约瑟夫·奈教授似乎觉察到这些处于权力政治辐射的边缘地带。如,“软权力不仅仅等同于影响”,“毕竟影响也可以依赖威胁或收买的硬权力”;“软权力也超越了说服或以理服人的能力,尽管那是软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107]这说明,不仅作者在前期文献中所提到的软权力行使的具体方式是一个分布在非强迫性的大范围内需要再甄别的判断依然成立,而且这些手段其实是有核心与边缘之分的,只不过约瑟夫·奈教授没有明确透露出做出这样次序有别的排列是以距离权力政治关系的远近为参照的这一事实。

    2.3 软权力资源以及资源如何发挥作用

    如前文所述,笔者根据约瑟夫·奈教授2002年研究的零散表述,已推断出价值观既渗透在文化、制度与政策中也体现在政府的各项具体行为中。2004年作者原文的综合表述,证明了笔者之前的推断依然成立。他说:“在国际政治中,产生软权力的资源很大部分来源于一个组织或国家在其文化中体现的他所推崇的价值观,在国内实践(practices)和政策中树立的榜样,以及处理对外关系的方式。”[108]

    他对无形资源的直接描述是“有吸引力的人格、文化、政治价值观和制度,以及被认为合法或具有道德权威的政策”[109]。作者这一次省略了2002年提到的“意识形态”增加了“人格”,对作为权力资源的“政策”,也添加了“合法或具有道德权威”等修饰语。这说明,随着其研究的深入,约瑟夫·奈教授更加重视权力资源发挥作用的具体条件。最典型的例子是,2004年作者对国家软权力资源的解释。“一国的软权力主要依赖于三种资源:其文化(对他者具有吸引力的地方),其政治价值观(当满足国内外期望的时候),其对外政策(当被视为合法和具有道德权威的时候)。”[110]由于文化的概念是中外学者最难达成一致的抽象概念之一,于是他根据文化最一般的意义,将形式多样的文化分为两大类进行讨论。“文化是为社会创造意义的一系列价值观和实践。”文化具有多种表现形式,通常将其区分为高雅文化和大众文化,前者吸引精英,如文学、艺术和教育,后者注重大众娱乐。[111]更深入地理解就是,无形资源中具备一定条件的部分资产才可能成为软权力行为所依赖的基础,不是所有的无形资源都可以无条件充当“软权力资源”。那么,什么样的无形资源可以被简便地识别为软权力资源?约瑟夫·奈教授只给出了一条具体意见,即“某种资产能否成为产生吸引的软权力资源,可以通过民意测验或焦点小组的意见征询来衡量”[112],但是没有做进一步的归纳。按照笔者的理解,即要察看权力受动者具体的需求,而不是权力施动者一厢情愿的主观认定。

    对于权力资源发挥吸纳作用的原理表述,这一次约瑟夫·奈教授将国家利益首次与价值观并列,并对超出国家边界的国际责任与吸引的关系做了一定的论述。比如“当一国的文化涵盖了普遍的价值观,而且其政策促进与他国共有的价值观和利益,它得偿所愿的可能性就越强,因为该国创建了吸引与责任的关系”。他继续批评,“狭隘的价值观和本位主义的文化就很难产生软权力”。他认识到,“政府的政策能增强也能葬送(squander)一国的软权力”。以虚伪、傲慢或冷漠态度对待他国意见,以短浅的目光聚焦本国利益,这样的国内外政策可以削弱其软权力。[113]

    当吸引导致顺从的时候,软权力主体的预期目的就可能达到。但这只是一种可能性,并不意味着只要有了吸引,权力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他说,“软权力也是一种吸引的能力,吸引经常导致顺从”。但“吸引能否相应地产生期望的政策结果必须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定”[114],因为任何权力资源的效果都取决于背景。在背景不同的地区和群体中,美国大众文化的吸引有利于美国官员推行其政策,而对美国文化的排斥也造成了推行政策的困难。[115]“吸引并非毫无例外地决定他者的偏好,然而作为资源衡量的权力与作为行为结果判定的权力,两者间关系的缺陷并非软权力独有。”作者的意思是,软权力的某些缺陷属于权力问题的共性。“所有类型的权力都有这个问题。”[116]无论是软权力还是硬权力,遭遇的共同困境是,潜在的权力资源不等于已经实现的结果。怎样解决这个难题?约瑟夫·奈教授给出的答案是,权力资源可不像金钱那样容易兑现,占有权力资源不能保证每次都得偿所愿,从获取期望结果的角度讲,将资源转化为现实的权力需要精心设计的战略和过硬的领导才能。[117]

    笔者对约瑟夫·奈教授上述分散表述的综合理解是,实现软权力的期望结果实际上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前功尽弃,这就要求权力施动者有相当好的综合素质,不仅要了解他者的固有偏好(如对方的实际需求或利益),还应该主动去塑造(如责任意识,适当的策略和实施技能等),为自己实施权力做准备。他说“软权力取决于塑造他者偏好的能力”[118]这一句对软权力施动者提出了比使用硬权力更高的要求,如果从主动实施权力的实践要求考虑,内容会更加丰富。

    2.4 软、硬权力的相互关系

    与2002年约瑟夫·奈教授更多强调软、硬权力之间关系的共性相比,2004年他对这两种权力间差异的论述更加清晰和全面。他说,“软、硬权力相互联系,因为它们的共同点在于都是通过影响他者的行为达到自己目的的特定能力”。“它们的差别在于权力的性质和资源有形性在程度上的差异。”[119]

    前文已经提到,约瑟夫·奈教授对软权力做一般性的定义时,已经多次将权力使用方式的差异默认为软、硬权力区分的首要标志。作者的重复表述证明了笔者推断的正确。他说,区分软、硬权力的方式之一,就是考察获得想要结果的不同方式。[120]而这一次他对软、硬权力不同使用方式的发展体现在软、硬权力所依赖资源性质的差异上。“在没有任何明显威胁或交易发生的情况下,如果我能被说服跟随你的旨意——简言之,如果我的行为是由一种无形但可观测的吸引所决定——软权力就发挥作用了。”“软权力使用一种不同类型的交易媒介(既非暴力,也非金钱)来促成合作——共同价值观的吸引以及为实现这些价值观而献身的正义和责任。”“在交流思想的市场上,我们的决策通常由软权力塑造——在没有任何明显威胁或交易发生的情况下说服我们跟随他者旨意的一种无形吸引。”[121]从这些表述可以看出,2004年约瑟夫·奈教授对软权力使用手段的自信,来源于他对“无形吸引”资源的信心,排斥的是“金钱和暴力”,推崇的是“价值观”、“思想”以及“正义和责任”等具有一定道德色彩的东西。

    2004年约瑟夫·奈教授关于软、硬权力关系研究的进一步发展,还体现在作者绘制了不同权力行为与最可能使用的权力资源之间的关系对应图表。该表的主要含义是,“不同类型的权力行为在以命令和吸纳为两端的区间之内,从强迫到经济诱惑、再到设置议程最后到纯粹地吸引,体现了程度的差异”。“软权力资源往往与靠近吸纳性一端的权力行为相关联,而硬权力资源通常与命令性行为相联系。”需要注意的是,约瑟夫·奈教授强调的这种对应关系只是一种“大致的联系”(the general association),为此他进行了补充性说明。他说,“(但是)这种对应关系并不严密”。例如,在某些时候,命令性权力既可以吸引其他国家,也可以创建事后具有合法性的制度。“强大的经济不仅可以提供制裁和收买的资源,而且也能成为吸引的来源。”“然而,总体而言,不同类型行为与某种资源的大致联系足够为我们分析软、硬权力资源提供实用而简略的参考。”[122]

    2004年约瑟夫·奈教授所揭示的“软权力的局限”是,由于软权力比硬权力更依赖于诠释者和接受者意愿的存在,所以软权力在抵挡攻击、保卫边疆和保护盟国等方面不如硬权力,承认用民意调查测量软权力资源也有不完美之处[123]。2002年之前,约瑟夫·奈教授以某宗教国家为例,看到了软权力资源可以独立发挥作用的特例。2004年之后,作者通过对主权国家的案例分析,谈论更多的是软、硬权力交错纠缠的现状。例如,在“软、硬权力的互动”一节里,约瑟夫·奈教授以2003年伊拉克战争为案例,详尽说明了软权力与硬权力有时相得益彰有时也相互干扰,硬权力也有吸引或软性的一面,软、硬权力在今天的世界上交错纠缠[124]。作者对软、硬权力互动性的进一步研究,最终引发了对巧权力(smart power)的关注。

    尽管约瑟夫·奈教授2004年的软权力研究相比1990~2002年提出的观点有相当大的完善,但是他学术的进步并不仅限于这个阶段。国内许多文献除了对约瑟夫·奈教授1990~2002年的研究关注较多之外,还有一些文献对软权力理论的引用与批判,来源于他2006年之前的软权力研究。例如郑永年、张弛在2007年发表于《世界经济与政治》上的文章,评述的主要对象是约瑟夫·奈教授在2004年发表的《软权力:世界政坛成功之道》一书中的理论观点,他们的研究并未提及约瑟夫·奈教授2006年之后的理论动向。[125]另外,龚铁鹰在2008年出版的专著《软权力的系统分析》[126],学者孟亮于2008年出版的专著《大国策:通向大国之路的软实力》[127]等也都存在类似问题。这些著述的研究与发表均是在约瑟夫·奈教授2006年对软权力理论进行了重大修改之后而出现的,而且这些研究对软权力理论的发展也在不同程度上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但是不能否认的是,这批软权力研究的优秀之作都没有及时跟踪约瑟夫·奈教授理论研究的最新进展。高质量的研究著述尚且存在这样的疏漏,其他众多软权力研究文献的情况,也就可以揣测其所受的局限。这些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客观上促使约瑟夫·奈教授2006年之前的软权力理论影响深远,而很少有人体察约瑟夫·奈教授2006年之后对自己软权力研究的再次改进与完善。

    2006年约瑟夫·奈教授又以《再思考:软权力》[128]一文为代表,对其原有理论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正,所以本书有必要继续追寻2006~2009年软权力理论的发展变化。经笔者反复查证《对外政策》2006年全年的文章,该期刊每期也都有“Think Again”的专栏,但是未收录约瑟夫·奈教授这篇文章。此篇文章的英文版仅在《对外政策》的网站发表,另外通过“谷歌学术”进行搜索也可获得这篇文章的英文版,内容与《对外政策》网站上的相同,但是个别词句仍有出入。作为本书的参考,这篇文章选自《对外政策》的官方网站。

    3 2006~2009年的软权力理论

    约瑟夫·奈教授在2006年发表的《再思考:软权力》一文,针对因传遍全球而变形和扭曲的(stretched and twisted)软权力理论,进行了一系列新的修正:明显淡化软权力理论的道德色彩;对文化、经济和军事等权力资源实际作用的判断更加贴近现实;更加强调巧权力的作用。

    他说,软权力并非一定比硬权力更为高尚,它是一种解决之道,但并非道德的处方(not an ethical prescription);软权力掌握在坏人手里照样产生令人震惊的后果,软权力仅在某些情况下才对特定目标提供道德更优的应对方式。作者在2004年曾认为,软权力促进合作,不同于硬权力之处,在于受共同价值观的吸引,以及为实现这些观念而奉献的正义和责任,这并不需要使用武力和金钱。[129]但是,约瑟夫·奈教授2006年经过反思之后,对不花钱就可以促进软权力的增长,开始持某些否定态度。他说,软权力并不难使用,政府不仅可以控制和改变对外政策,而且可以在公共外交、对外传播和交换项目上投入资金,也能够起到促进大众文化发展的作用。他说,文化资源仅是软权力的一部分;经济力量既是软权力也是硬权力;军事资源的不同使用,既能促进软权力也能削弱软权力;单独依赖软、硬权力的一个方面是错误的,将两者有效结合的权力其专业术语称为巧权力。[130]

    对软权力道德说教和软、硬权力资源在形态差异上的淡化处理,以及对巧权力现实意义的强调,都增强了软权力理论的解释力和科学性,体现了约瑟夫·奈教授2004年之后对软权力理论的新发展。2009年约瑟夫·奈教授在《使用灵巧》一文里对巧权力的含义、使用途径以及对美国的重要作用都做了详细论述。[131]2009年约瑟夫·奈教授的《中国软实力的兴起及其对美国的影响》[132]一文,所展现的理论在新颖性方面并未超出《再思考:软权力》一文所涵盖的范围。因此《再思考:软权力》一文可以作为作者2006 ~2009年理论研究的代表性文献,它体现了近些年来约瑟夫·奈教授对其理论的明显完善。笔者将约瑟夫·奈教授这一阶段的理论发展概括为三点:一是软权力资源的界定,已经明确纳入了经济和军事等物质性因素;二是淡化软权力的道德色彩,重视它发挥作用的客观效果;三是更加重视软权力不同形态资源之间的结合与行使手段的精明处理。

    第三节 约瑟夫·奈的核心观点

    前文从宏观层面梳理了约瑟夫·奈教授软权力理论近20年的发展变迁,但是他的理论中也有一些观点是保持基本稳定的,在本书中笔者将这些观点称为核心观点。笔者认为,在掌握这一系列核心观点的基础上,结合约瑟夫·奈教授这些年对其理论的发展和完善,就能比较全面地把握软权力理论的实质内涵。这些核心观点主要有:改变他者行为达到自己目的的观点;时代背景决定权力资源的观点;权力资源与权力行为既区别又结合的观点;前期文献中倚重无形权力资源实现政策目标的观点;权力行使手段非强制性的观点等。而他始终强调的完整的权力概念包括权力资源与权力行为两个方面的思想,贯穿在这些核心观点之中,成为核心观点中的首要观点。

    作者的软权力概念来源于传统的权力概念,作者对于权力的理解在他的相关文献中均有体现。如20多年前,约瑟夫·奈教授认为,权力(power)就是为达到自己的目的或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去约束别人的一种能力,包括别人并不愿意去做的情形。[133]这个定义突出了权力的强制性,但是还没有点明软权力存在的意义,所以约瑟夫·奈教授从权力行为的使用方式上寻找软权力存在的意义。体现在2004年的著作中,即他给出了一个包含软权力内容的权力定义,他认为权力就是为了得到想要的结果而能够对别人的行为施加影响的一种能力,其方式包括威胁强迫、收买利诱、吸引与吸纳[134]。作者在2006年关于权力的定义中,基本重复了2004年的观点但是更加强调吸引与软权力的对应关系,他说“权力就是指为了随你所愿而改变他者行为的一种能力。其实现方式主要有三种:强迫(大棒)、收买(胡萝卜)和吸引(软权力)”[135]。这些分散在不同时期文献中关于权力定义的共同点都是强调权力施动者的目的性,并体现出权力不同于实力或力量等概念的外向特征。

    约瑟夫·奈教授继承了前人关于权力背景决定权力来源的理论,强调了权力背景和具体的权力来源都在不断变化的事实。例如20多年前,作者认为“权力的来源从来都不是静止不变的,当今世界也会继续变化”[136]。搞清楚了权力的来源问题,作者对权力的实现途径就有了理论上的阐述。所以10多年后,从权力行为的实现角度他曾断言“权力的实现总是取决于关系存在的背景”[137]。他还将权力背景决定权力来源的理论进一步发展为时代背景与权力资源的关系论述,他说“简言之,只有了解时代背景才能判断权力资源(power resources)”[138]。2006年他又做了权力资源转化为行为结果的补充说明,“权力资源是否产生有利的结果取决于背景”[139]。

    约瑟夫·奈教授在1990~2002年这段时间主要是从静态的视角,强调美国等西方国家在权力资源方面的吸引问题。从2004年开始他越来越关注软权力行为的实际使用问题,即把权力资源转化为行为结果的实际应用问题。约瑟夫·奈教授指出,仅仅依据能力或拥有的权力资源来定义权力是不够的,因为“拥有权力资源并不能保证你总是可以得到你要的结果。……将资源转化为现实权力,实现期望结果,需要精心设计的战略与高水平的领导”。[140]他还说,将权力资源与权力行为混为一谈的观点是不对的。[141]总体而言,他关于权力资源与权力行为所持的看法是,它们之间既存在区别,在实践中又强调两者的结合。

    如前文所述,约瑟夫·奈教授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特别倚重权力的无形资源,并几乎把这种无形资源与软权力资源的关系看作可以相互指代。例如,作者明确表述,“建立偏好的能力往往与无形的权力资源相联系,例如文化、意识形态与制度。这一维度可看作软权力,这与硬性的命令性权力形成对照,后者往往与有形的资源相关,比如军事与经济力量”[142]。类似这样的观点还有,“这种能够影响其他国家诉求的能力通常与无形的权力资源有关,例如文化、意识形态和制度”[143]。在作者眼里,意识形态、政治价值观或者西方的民主制度基本是一回事,所以他有时也将一个国家的软权力资源概括为有吸引力的文化、在海内外能够通行的政治价值观和被视为合法及具有道德权威的对外政策[144]。

    由于约瑟夫·奈教授依据有形与无形资源区分硬、软权力性质的划分存在很多缺陷,所以作者在后期的研究中逐渐淡化这一观点。由于以非强制性手段界定软权力的性质不存在争议,所以作者坚持这一观点。例如,作者在1990年就提出,一国的软权力就是吸纳性权力(cooptive power),它与硬性的或命令式权力不一样,能让其他国家想其所想[145]。十多年后,作者依然认为,“软权力就是要以吸纳(co⁃opts)别人而非强迫的方式,从别人那里得到你要的结果”,它的实现取决于塑造他者偏好的能力[146]。

    由于这些出自约瑟夫·奈教授英文原作的核心观点多次出现而保持了逻辑阐述的一致性,这些观点起到了支撑软权力理论基本架构的作用,因此笔者根据这些观点再结合约瑟夫·奈教授对其理论的长期发展,参考构建科学理论的相关标准,修正原有理论的重大缺陷,继续完善这一理论。

    第四节 完善软权力理论

    1 软权力理论的主要缺陷及原因探讨

    通过对约瑟夫·奈教授有关软权力著述的梳理,笔者认为,他的软权力理论在提出后长达20年之久还未进入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研究者的视野,与该理论缺乏科学论证有很大关系。根据万斯奎兹(Vasquez)的说法,一个好的经验理论必须满足七项标准:①要精确而有限;②要非相对主义的;③要能够被证实或是证伪;④要解释力强;⑤要可以被改进;⑥要与确立的知识相一致;⑦要简约。[147]杰克逊和索伦森认为,即使不存在最好的理论,但是确定最佳理论的判断标准却是有意义的,这些标准是:①要保持连贯性,应该前后一致,没有内在矛盾;②要有清晰的特点,应该以清楚明了的方式陈述;③要具备公允性,不应该建立在主观的评价之上;④要具有重要意义,应该与大量重要的问题相关联;⑤要保持深刻性,应该能够尽可能多地解释和理解它声称要考虑的现象。[148]

    按照这些科学理论的标准去衡量约瑟夫·奈教授的软权力研究,显然其软权力理论存在很多问题。即使不强求软权力理论一定要满足上述条件,但是理论的科学性至少也要求软权力理论做到两点:一是要相对严谨;二是要经得起实证研究的检验。前文已经提到,关于软权力资源的表述,约瑟夫·奈教授一会儿说军事和经济力量是软权力资源,但是很快又断然否定自己的这种说法;关于软权力的行使方式,约瑟夫·奈教授一会儿说诱惑是硬权力的行使方式,吸引才是软权力的行使方式,一会儿又说诱惑和吸引都是软权力的行使方式。由此可见,约瑟夫·奈教授的软权力理论由于自相矛盾之处非常明显,理论的严谨性不足。而美国的大众文化是不是打败苏联社会主义体制的原因,笔者发现约瑟夫·奈教授并没有对此做出强有力的实证研究。为此,其他学者对约瑟夫·奈教授软权力研究的批评从来没有停止过。曾经对约瑟夫·奈教授在国际关系文化研究方面做出很高评价的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软权力理论未成体系,而且约瑟夫·奈教授并没有依据他的理论去分析国际政治的现实,能否对国际秩序产生积极的影响,也是大有疑问的。[149]

    有鉴于此,参考有关构建科学理论的标准,根据约瑟夫·奈教授的核心观点与长期理论修补的论述,笔者尝试提出一个相对严谨的软权力概念,这是完善该理论的首要任务。

    2 笔者对软权力概念的界定

    传统权力理论主要是指硬权力但也包括软权力的因素。[150]而权力的基本含义,是指凭借一定的资源、采取必要的手段,通过影响他人的思想和行为,来达到自己目的的一种能力。笔者接受约瑟夫·奈教授关于一个完整的权力概念既包括权力资源也包括权力行为的说法,同时也认为一对基本的权力关系,至少要包括权力施动者和权力受动者两个变量。对于权力施动者而言,权力始终具有强烈的目的性,这一点软权力也不例外,但是软权力因与采取高压手段迫使他人屈服的硬权力不同,具有自己的一些特征。

    从权力双方的行为角度分析,笔者认为判断软权力关系是否存在的关键是看两点:一是看权力施动者是否采取了非强制性的手段,如宣传、规劝、吸引、吸纳等非暴力、非胁迫性的方式;二是看权力受动者是否因为权力施动者的适当行为而产生了理解、合作、追随、默认等符合权力施动者期望的行为。同时笔者认为,权力施动者实现自己的权力目标,凭借的是有形的权力资源,还是无形的权力资源,或者是这两者资源的结合,并不能构成判断软权力关系是否存在的依据。因为在现实的国际政治中,如果一国不顾其他国家的实际需要,而采取强制性手段推行自己的价值观、社会制度与政治模式,不但经常得不到相关国家的同情、理解、接受与合作,反而往往引发疏远、敌视甚至对抗。尽管约瑟夫·奈教授在很长时期内将权力的无形资源与软权力的行为相互绑定,也因此获得了众多文化、制度与政策研究者的追随与热捧,但是笔者拒绝接受这一缺乏实证研究的“权威观点”。因为事实上,无形的权力资源并不一定能产生吸引,无形的权力资源与非强制性的使用手段并非一定存在相互对应的必然联系。而有形的权力资源所产生的吸引和诱惑实际上更为普遍,同时需要重新认识的是,有形的权力资源与威胁、制裁等强制性手段也没有必然的联系。所以说以权力资源的形态——有形与无形,作为界定软权力关系是否存在的依据缺乏充分的科学论证。

    从涉及权力关系双方的资源共享角度分析,软权力吸引关系能否建立以及权力施动者对权力受动者吸引力的强弱,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首先是看权力施动者所提供的资源是否与权力受动者在某时期内对物质或非物质资源的需求相契合,需求契合是产生吸引关系的前提;其次是看契合的程度,如果契合度高,就说明软权力的吸引程度强烈,如果契合度低,则说明软权力的吸引程度微弱。

    从软权力行为与软权力实现的结果角度分析,笔者认为,产生了软权力的吸引行为并不一定产生符合权力施动者预期的结果。软权力资源吸引力的大小与权力双方行为的互动程度共同决定了软权力吸引关系的强烈程度。只有当软权力的吸引足够强烈到让权力受动者自觉做出符合权力施动者预期的行为,符合软权力施动者预期的结果才能实现。如果产生了符合软权力施动者预期的结果,根据结果可以找到对应的软权力行为,软权力施动者的权力资源也一定发挥了吸引作用。但是这种逻辑反推回来却一定成立。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所谓软权力,就是指权力施动者依赖有形、无形或两者兼有的各种资源,通过制定、实施非强制性的策略力促潜在权力资源向现实权力行为的转化,以建立符合双方需求的偏好为基础,以权力受动者思想和行为的自愿改变为依据,来检验权力施动者预期目标实现程度的一种能力。经过约瑟夫·奈教授长期努力完善的理论,其实可以对目前学术界存疑的若干问题进行解答。软权力的资源通常是无形资产,但是诸如经济和军事力量因其具有强制与吸引的双重性,因此也是软权力的重要来源。权力行使手段的不同和所依赖的资源在形态上的差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用来区分软、硬权力。但是这两者间最本质的区别还是权力施动者所做的政治诠释和接受者意愿的存在。权力受动者某种认同的产生,实际上是软权力施动者实现预期目标的关键。从这层意义上理解,笔者认为软权力其实是一种使权力双方能够和谐分享某种资源而建立的一种权力吸引与合作关系。

    软权力关系存在的前提条件是,权力施动者所提供的资源能够满足权力受动者的需求。前提条件只是构建软权力关系的必要条件,软权力资源吸引作用的发挥,还依赖于权力施动者所采取的行使手段能够让权力受动者自愿接受,以及双方权力行为良性互动的运行过程。也就是说,资源的满足、共享与行为的相互接受,是软权力关系建立的两个基本条件。软权力吸引力的强弱既取决于权力双方对于资源的共享程度,也取决于权力施动者与权力受动者互动行为的性质与稳定程度。软权力行为的实现程度成为体现软权力吸引力的基本依据。

    第五节 软权力争议问题思考[151]

    尽管约瑟夫·奈教授的软权力理论在近几年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由于国内学术界对其近期理论的跟踪不够及时以及与中国文化的差异等原因,软权力概念翻译之争、软权力资源的界定问题以及“文化软实力”的含义解释,仍旧是国内软权力研究争论的问题。也许是受约瑟夫·奈教授软权力研究策论文章风格的影响,现有文献涉及软权力研究的,以建言献策为主要内容的居多,深入探讨理论的相对较少。重视现实问题分析的研究倾向有利于增强软权力学说的实用性,但是其理论深度的缺失,也会限制其研究结论的普遍适用性。针对2007年文化派与政治派的争论,有的学者主张以“实力”与“权力”概念的辨析来化解这场争论[152],有的学者强调文化与政治是相互渗透的,不要只看到文化与政治相对立的一面[153]。持以上观点的研究者认为,约瑟夫·奈教授的理论是“软权力”论,而“软实力”的概念则属于中国化的产物,倾向认为软权力资源是无形的、非物质的。《软力量概念再辨析》一文虽然主张将物质性资源纳入“软力量”的分析范畴,但是依旧坚持约瑟夫·奈教授的理论是“软力量”而不是“软权力”论。[154]也许由于文化派与政治派的争论不是在同一范畴内进行的,或是由于文化力与政治力是相互渗透的,文化派与政治派的争辩已经失去意义,但是关于软权力概念翻译的争议和软权力资源划分的争议仍在持续。而对“文化软实力”含义的准确解释依赖于对“soft power”概念翻译的标准和软权力资源的科学解释。软权力英译汉的翻译争议,其疑难点主要集中在“力量”、“实力”与“权力”等不同概念的理解上;软权力资源的争议,其疑难点主要集中在军事、经济等资源产生的是非物质的吸引还是物质诱惑,如果是物质吸引,它们是否属于软权力的分析范畴?

    为了应用软权力理论深入分析欧盟的扩大,笔者首先需要对这几个明显困扰软权力理论发展的有争议的问题分别进行讨论。

    1 浅析软权力概念翻译之争

    1.1 探讨软权力概念汉译之争的意义

    在中国学界较早的研究文献中,一些学者认为“soft power”无论被翻译成软实力、软力量还是软权力,其意思都是一样的。[155]还有一些学者认为这几种译法都是相对准确的,没有必要断定哪一种译法是最准确的[156]。但是随着学界对软权力研究的深入,软权力的翻译争议逐渐成为中国学者探讨软权力概念时产生较大争议的问题。

    约瑟夫·奈教授2005年的中译本专著《软力量:世界政坛成功之道》曾出现过约瑟夫·奈教授本人支持“软力量”汉译标准的说法。[157]这似乎已经为中国学者提供了解决软权力汉译争议的标准答案,后续的有关文章之所以选择“软力量”而舍弃其他译法的原因似乎已经不言而喻[158]。但是更多的事实表明,不仅中国学者没有普遍认可这一标准,就连约瑟夫·奈教授的其他汉译著作也没有对“软力量”汉译标准达成一致意见。与《软力量:世界政坛成功之道》同一年出版的《硬权力与软权力》一书就没有采用“软力量”的译法,而是采用了“软权力”的译法。[159]2009年的《世界经济与政治》第6期,发表了约瑟夫·奈教授在这一年早些时候探讨软权力的文章,也没有采用“软力量”的译法,而是采用了“软实力”的译法,而且这篇文章还特别提到“软力量”、“软实力”和“软权力”这三种译法在中文语境中存在差别[160],但是作者这次有意避开了何者为最优翻译的判断。“软力量”、“软权力”和“软实力”这三个有差别的概念,都包括在作者授权翻译的汉译版本里。这三种译法并存的状况,至少说明依靠约瑟夫·奈教授去解决软权力的汉译争议问题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学者有责任也有必要根据对软权力理论的实质内涵和汉语精确表达的要求去解决软权力的汉译争议问题。

    1.2“力量”、“实力”与“权力”的辨析

    软权力(soft power)的汉译争议主要在于“power”的翻译,“soft”的翻译在这里不会构成问题。因此只要解决了“power”的翻译问题,关于软权力汉译争议的难点就能突破。在英文字典里,“pow⁃er”一词可以包含汉语的“权力”、“力量”与“实力”这三个词的意思,将其翻译为“权力”的根据是“power”可以表达“权威”(au⁃thority)之意,将其译为“力量”与“实力”的根据都是“power”可以解释为一种“影响”(influence),而“power”一词的基本含义是指“控制力”(control),即“控制人或事的一种能力”(the ability to con⁃trol people or things)。[161]在汉英双语《现代汉语词典》里,虽然“力量”、“实力”与“权力”这三者在某些情况下都具有英文“power”的意义,但是它们之间的差别还是显而易见的:“力量”一词包括“力气”(strength)、“能力”(ability, power)与“效力”(efficacy)等意思;“实力”多指军事或经济方面实在的力量(actual strength or power);“权力”则强调政治意义上的强制力量(power, authority),或是职责内的支配力量(scope of one's official power)。[162]

    “power”的英文字典释义表明,“力量”与“实力”的内涵最为接近,都属于“影响力”(influence)的范畴,这两者与强调“权威”(authority)作用的“权力”一词差别较大。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力量”与“实力”都表示事物的自有资源或固有属性,两者的细微差别在于前者更多地用于自然属性的描述,后者更多地强调社会性的意义,而“权力”的政治目的和支配性质明显高于前两者。从中英文字典的释义看,由于“力量”与“实力”的内涵相近,这两者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互换通用的,但是这两者与“权力”的内涵差别较大,显然不适合替代“权力”所表达的意义。

    尽管国内学界存在绕开对权力(power)概念的辨析而随意选择“力量”、“实力”或“权力”的译法[163],或者仅根据政治学将“power”译为“权力”的惯例而习惯接受的现象,但是也有一部分学者对此进行了区分,这种区分有利于对相关概念做出更细致的理解。例如,有的学者指出,约瑟夫·奈教授的理论,既包含资源意义上的“实力”论,又明显具有行为意义上的“权力”论,总体而言,奈的理论是一种“权力”论而不是一种“实力”论,在不清楚“power”是一种行为力还是资源力的情况下,译为“力量”才更保险。[164]还有学者对“实力”与“权力”的关系进行了论述:“实力”是“权力”的基础,“权力”来源于“实力”,一般情况下“实力”与“权力”呈正比关系,但是也有例外;“权力”涉及合法与非法的问题而“实力”大多与自身资源有关;“权力”构建的互动关系更复杂,“实力”构建的互动关系相对简单;“权力”的目的性、意向性、强制性和有效性等比“实力”更加强烈和明显。[165]周弘进一步细分了“力量”、“实力”与“权力”的层层递进关系,认为“力量”仅表示中性和自在的分量与品质,“实力”则涵盖并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力量”的内涵而具有自为的潜质,而“权力”则明显强调力量的对外行使,用这种观点解释欧洲,就是一个自觉的欧洲才可能将欧洲的自在“力量”发展为一种“实力”甚至“权力”。[166]

    中英文字典的释义和其他研究者的贡献只是给出了解决软权力(soft power)翻译争议的基本方向,对这个问题的进一步探讨还需要从约瑟夫·奈教授英文著作中去寻找答案。

    1.3“软权力”的译法最符合英文版原意

    尽管20年来约瑟夫·奈教授对于软权力理论的历次阐述也存在逻辑不严谨的瑕疵,但是软权力理论的核心观点反复出现而能基本保持一致。以上文献充分证明,约瑟夫·奈教授所说的软权力始终是“权力”的一种形式,它虽然与传统的硬权力形成对照,但是它并不排斥权力固有的、强烈的政治性与目的性,而是始终具有这种性质。作者分析各种软权力资源的最终目的,都是在于改变别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是毫无政治意图地对某种权力资源的自我陶醉。无论约瑟夫·奈教授对于权力资源的论述篇幅有多么宏大,作者思考的起点和论述的最终目的,都不是停留在现代汉语所指的“力量”或“实力”本身的资源层面,而是要达到政治学所指的“权力”应该达到的目的。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在同一语境中,应该尽量避免随意替换“力量”、“实力”与“权力”这三个有差别的概念。但是根据研究对象的需要而谨慎选择某一种译法,也有其合理性。如果主要关注研究对象的品质与资源,将“power”置于一种相对静态的条件下来研究,将其译为“力量”也无不可,这也符合在难以区分“power”是行为力还是资源力的时候,“power”为资源力可能性最大的情形。如果除了关注研究对象自身的资源之外,还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对“power”运用方式和实现条件的初步探讨,将其译为“实力”也能体现出它的社会属性。但是对“力量”与“实力”的分析,主要还是局限在对权力资源的分析层面上。除此之外,如果从构建权力多层互动关系的角度来观测“pow⁃er”的行使效果,将其译为“权力”最准确。

    尽管谨慎使用“力量”、“实力”与“权力”能够在不同语境中突出重点、各有所长,但是这种情况仅仅适用于根据各自研究侧重点的差异而选择不同译法的情况。对于约瑟夫·奈教授的软权力系列文献而言,笔者认为译为“软权力”为最佳选择。如前文所述,约瑟夫·奈教授完整的“权力”概念既包括“权力资源”(power re⁃sources)又包括“权力行为”(power behavior),两者缺一不可。如果将他的文献译为“软力量”或“软实力”,其中对于“权力资源”的翻译必然会出现“力量资源”或“实力的资源”[167]这样的矛盾译法。因为在现代汉语里“力量”与“实力”本身就表示自身的资源与力量,“力量资源”与“实力资源”的译法难免有同义重复之嫌。最重要的是,约瑟夫·奈教授始终强调,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去改变他者行为的这种“权力”的本质,如果勉强套用“力量”或“实力”的概念,均难以显示出“权力”强烈的外向特征[168],只有政治学意义上的“权力”概念才与之最契合。所以,“软权力”的译法最全面地反映了约瑟夫·奈教授“软权力”理论的原文含义。[169]

    在进行“权力(power)”概念辨析的基础上,中国学者谨慎地使用“力量”、“实力”与“权力”等有差别的概念,能够展示相关概念在不同语境中的确切含义,有利于纠正对“软权力”汉译用词的随意选取。但是为了研究设计的统一操作,鉴于“力量”与“实力”的内涵相近,笔者建议将前两者的研究归并为对“权力资源”(power re⁃sources)的研究。这样做,有利于避免对软权力资源研究的空谈,促进权力资源研究与权力行为研究的结合,既能全面反映软权力理论的原文含义,又有助于提高软权力研究在中国学界的科学性。

    2 关于软权力资源与手段的争议分析

    2.1 英文原著对软权力资源的划分是相互矛盾的

    约瑟夫·奈教授一直强调软权力资源主要是无形的资源,其行使方式为非强制性手段,这两点被中外学者广为熟知。但是作者关于软权力资源与行使方式的界定一直饱受争议。这一争议的蔓延在很大程度上,是软权力理论的缺陷造成的。例如,他经常采取对立的观点来看待有形资源与无形资源的相互关系,习惯于将前者划为硬权力资源,将后者划为软权力资源,还以道德标准将有形资源发挥非强制性行为作用定性为诱惑(inducement),将无形资源发挥非强制性行为作用定性为吸引(attraction),将诱惑归类为硬权力的行使方式,将吸引划为软权力的行使方式[170]。由于个人道德评判的主观随意性很大,所以作者有时也将物质诱惑等同于物质吸引从而将物质资源也看作软权力资源[171]。根据约瑟夫·奈教授的界定,军事威胁和经济制裁属于典型的硬权力,这一点其他学者也基本没有异议。但是作者将硬权力资源仅局限在军事与经济两个领域讨论,而且一提到这两种力量就倾向于与有形的、物质性力量画等号,就难免令人质疑了。如果说军事威胁与经济制裁是典型的硬权力的话,那么吸引对方参加军事合作与经济合作,又该如何解释呢?如果说经济力量中的物质与资本等属于硬权力资源,那么能够产生巨大经济收益的文化产业、服务行业等无形的力量,到底算硬权力资源还是软权力资源?事实上,不仅经济力量中存在无形的、非物质性的因素,同样,完整的军事力量也不可能缺少战略、战术、士气、素质与制度等无形的、非物质性的资源。还有,强大的军事和繁荣的经济,无论是在世界历史上还是在当今的国际政治中都能产生强大的吸引力,这是不容置疑的客观事实。虽然约瑟夫·奈教授没有否认这个事实,承认强大的军事和经济实力也能产生吸引力[172],承认经济实力不仅创造财富而且也能产生声誉和吸引[173],承认军队对软权力的创建也有重要作用[174]。但是作者长期以来主要强调的是无形权力资源的重要性,在提到经济与军事因素时,多数情况下都将这两者与有形的、物质性力量画等号,并以军事威胁、经济制裁或物质利诱等名义将它们归入硬权力的分析范畴,当避免不了要论及这两者产生的吸引与软权力的关系时,其语焉不详的笔墨透漏出的是作者含糊其辞的态度[175]。与作者论述美国大众文化和西方民主制度、意识形态的自信态度相比,作者将有形的、物质性力量纳入软权力理论分析范畴的抵制情绪,在上述文献中有明显体现,这与作者长期以来将物质利诱(induce⁃ment)划为硬权力分析范畴的惯例有一定关系[176]。

    针对约瑟夫·奈教授软权力理论的上述缺陷,很多学者已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探索[177]。探索的结果就是对连约瑟夫·奈教授都觉得“不甚完美”(imperfect)的特定权力资源与特定权力行为之间一一对应关系[178]的质疑与否定。其中,部分持怀疑的观点,虽然“倾向于认为经济实力是一种硬实力”[179],但是又承认文化产业和环保产业既是一国的软权力资源,同时又是该国经济的组成部分[180]。中国学者与官员在讨论文化产业的出路时曾强调,文化产业要成为成功的经济产业,仅仅依靠文化人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依靠企业家去做,如果不以产业的方式去经营文化,现在的文化不可能做大做强。[181]而完全突破约瑟夫·奈教授特定资源与特定行为之间对应关系分析框架的学者则进一步认为,一国以非强制的方式运用包括物质与非物质的、无形与有形的全部资源以争取他国自愿理解、认同或合作的能力都是该国的软权力[182]。那么,约瑟夫·奈教授近年来是否对其理论的缺陷有所修正呢?本书从文献中找到了答案。

    2.2 约瑟夫·奈教授对软权力资源划分的修正

    针对自己以往软权力理论的缺陷所引发的各种质疑与挑战,约瑟夫·奈教授从2006年开始对有关争议问题重新进行了思考和阐述。从软权力资源与手段界定的角度看,作者已经越来越明确地将物质性权力资源和物质吸引纳入软权力理论的分析范畴。

    作者对经济力量可以产生软权力的论述包括:“经济力量既可以转变为硬权力也可以转变为软权力:你可以用制裁胁迫他国也可以用财富诱惑他们。”“毫无疑问,成功的经济是吸引的重要来源。”“现实世界的很多情况,有时很难区分经济关系中到底哪一部分为硬权力,哪一部分为软权力。”对于其他国家申请加入欧盟这一现象,到底是市场准入的经济诱惑,还是欧洲成功的经济与政治制度的吸引,作者以土耳其为例认为,既有硬权力的利诱又有欧洲人权与经济自由榜样的吸引,这两种情况共存。[183]作者的中文版文章也说,“劝说和以理服人是软实力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并不是软实力的全部,诱惑和吸引的能力也是软实力”。“一些资源既可以生成硬实力,也可以营造软实力。比如,强有力的经济可以提供利诱他人的重要的胡萝卜,也可以作为发展的成功模式吸引他人。”[184]

    作者对军事资源可以产生软权力的论述包括:认为军事资源只能产生硬权力的观点是错误的;指出“军威与军事能力有时也能产生软权力”,军队在抗击灾害中提供人道主义救援的卓越表现,军队之间的合作与培训项目等都可以提升一国的软权力;“当然,军事资源的滥用也会削弱软权力”。[185]

    既然“经济力量既可以转变为硬权力也可以转变为软权力:你可以用制裁胁迫他国也可以用财富诱惑他们”,(经济)诱惑的能力也是“软实力”,军队在抗击灾害中可以提升国家的软权力。笔者有理由认为,约瑟夫·奈教授已经改变了过去将经济“诱惑”(inducement)和军事“保护”(protection)行为划为硬权力分析范畴的做法,又因为这两种行为对应的资源或政策是“收买”(payments)、“援助”(aid)和“结盟”(alliance)等,已经涉及有形的、物质性资源[186],所以作者已经明确承认,经济与军事力量中的物质因素产生的无论是被称作“诱惑”也罢还是“吸引”也好,都属于软权力研究的领域。但是从“强有力的经济可以提供利诱他人的重要的胡萝卜,也可以作为发展的成功模式吸引他人”,作者解释欧盟的扩大,既有硬权力的利诱又有欧洲榜样的吸引,以及军队之间的合作与培训等都可以提升一国的软权力等表述看,约瑟夫·奈教授又认为经济力量中的物质诱惑依然属于硬权力的行使范畴,而经济与军事力量中的非物质因素才是软权力的吸引资源。尽管约瑟夫·奈教授的论述再次出现表述不严谨的瑕疵,但是总体而言,作者已经非常明确地将主要代表物质性力量的经济与军事资源纳入软权力的分析范畴。

    2.3 笔者观点:从目的与手段区分软权力优于对资源形态的判断

    实际上,根据约瑟夫·奈教授关于软权力就其行为而言是一种吸引权力,就其资源而言能够产生吸引力的资产是软权力资源的观点[187],能够产生软权力的资源应该是包括物质与非物质、有形与无形的所有资源。作者关于特定权力行为与特定权力资源对应关系的观点从一开始就经不起推敲,因为事实上不仅完整的军事与经济力量不是单纯的物质与有形的资产,而且对于对由意识形态对抗、文化冲突等无形资源等引发的误解与对抗,作者的软权力理论显然也解释不了。还有被作者所津津乐道的,以美国音乐、好莱坞大片等大众文化为代表的美国软权力的吸引力有多么强大的分析,实际上也是值得商榷的,因为这些资源既属于文化范畴同时也是现代经济的力量[188]。如果宣称这是美国文化软权力的吸引,同时就得实事求是地承认这也是美国经济力量硬权力的诱惑。当然,并非所有的文化资源都能成为现实的经济力量,作为无形的、非物质性力量的文化对于塑造当今国际关系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也是有据可查的[189]。从2006年开始约瑟夫·奈教授对军事与经济力量也可以产生软权力事实的进一步强调,实际也等于认可了能够产生软权力的资源应该包括物质与非物质、有形与无形的所有资源这一观点。

    据此,笔者认为,要从目的决定手段、手段依托的资源取决于客观背景的角度来理解软权力理论的意义。约瑟夫·奈教授对美国硬权力的霸道行为批评较多,但对他理想中的软权力理论抱有很大希望,其著书立说的意图就是既要达到美国预期的政策目标,也要尽量避免引发硬权力的冲突与对抗。从权力施动者的角度看,行使软权力的目的是软化别人,其手段就必须有助于实现这种目的。软权力理论对于权力施动者的引导意义,在于其吸引目的和非暴力手段不同于硬权力,制定、实施相关策略要充分考虑相关国家(软权力关系中的权力受动者)的实际需求、有分寸有计划地使用好这两种资源,而不是执着在有形与无形权力资源的形态之争上,迷失前进的方向。因为到底要使用无形的还是有形的资源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一个由权力关系背景决定的问题,而不是由主观意志选择的问题。

    3 中国“文化软实力”的来源、特征和意义分析

    3.1 探讨“文化软实力”的意义

    将“文化软实力”作为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研究的专著指出,“目前对什么是‘文化软实力’,它与‘软实力’的关系如何以及它有何特征等问题的研究,尚处在初级阶段”[190]。同时,笔者注意到,党的有关文献在使用“软实力”时,一般都表达为“文化软实力”,既然“官方……没有就‘软实力’给出明确的定义”[191],所以“官方”也就不可能对“文化软实力”给出明确的定义。尽管近年中国学术界研究“软实力”的相关文献数量不少,但是关于“文化软实力”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无标准答案参考。这说明,“文化软实力”值得深入研究,同时由于它是未知的领域又具有一定的研究难度,但是只要按照科学研究的程序和方法去探索,就可以为这一问题的最终解决提供有价值的资料。

    “文化软实力”的提法已经写入了中央的相关文件,并以寄托民族复兴梦想的形式进入了中国文化建设的实践进程,这说明研究“文化软实力”的来源、特征及其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已经成为我国政治学研究需要解答的时代要求。而“文化软实力”的提法,从字面意义上表明这是一种“软实力”。前文说过,对于“soft power”这一外来概念,国内学术界一直存在不同的翻译方法。但是不管是“软权力”、“软实力”还是“软力量”在学术上都源自“soft power”这一原始概念,在这一点上毫无疑问。所以,探索“文化软实力”的来源,首先需要搞清楚“软权力”、“软实力”与“软力量”三者之间的关系。根据前文的论述,有两点推论可知:“软实力”的翻译与软权力概念有一定的联系,但两者不可以简单等同;“软实力”的翻译不符合英文原文的含义,但在中国具有独立使用和研究的价值。

    基于以上权力与实力概念的差异认识以及对约瑟夫·奈教授理论原文的解读,笔者尝试将“软实力”这一有别于软权力的概念界定为,实力资源拥有者(例如国家、地区、某些个人)在自身资源(如文化、宗教、个人魅力、制度与政策等无形资源)不断积累和完善的基础上、对相关行为主体采取传播、交流、宣传、说服、吸引、展示等非强制手段,以达到以消除隔阂、增进理解与合作为主要目的的一种能力。这种新内涵的界定,已经极大淡化了约瑟夫·奈教授的权力政治色彩。脱离约瑟夫·奈教授理论语境的“软实力”概念,所体现的政治性、目的性、意向性和实效性等特征较软权力都微弱得多。反映中国政治文化、寄托民族复兴梦想的“软实力”概念重在自身资源的建设和积累,其对外的辐射能力也主要是以增进理解与促进合作为主,而不是如软权力那样在迷人的外表下以控制别人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为存在理由。

    对应前文的英文词典释义,笔者认为“软实力”这一具有中国本土化特色的概念在本质上对应的是“power”在“影响力”(influence)层面的含义,而非“power”在“控制力”(control)层面的意义。

    3.2“文化软实力”概念产生的学术来源和现实土壤

    根据前文的分析,笔者认为“文化软实力”的提法首先表明这是一种“实力”理论而非“权力”理论。而中国的“软实力”理论是对约瑟夫·奈教授“软权力”原创理论的吸收和改进,目的是使之更加符合中国国情和政治文化。所以,从学术来源看,“文化软实力”的概念来源于约瑟夫·奈教授的文化软权力学说。

    从学理关系看,“文化软实力”概念的产生,无疑是参照了约瑟夫·奈教授的文化软权力学说。以国家为权力行为主体,约瑟夫·奈教授认为文化是国家重要的软权力来源。“一个国家的软权力主要依赖于三种资源:其文化(对他者具有吸引力的地方),其政治价值观(当满足国内外期望的时候),其对外政策(当被视为合法和具有道德权威的时候)。”那么,何为文化呢?他说:“文化是为社会创造意义的一系列价值观和实践。”[192]很显然,约瑟夫·奈教授的文化观是广义的文化概念,当他的文化界定范围扩展到价值观也包含对外政策的实践应用时,实际上他划分的国家软权力资源就不是以上三种了,而只能是一种资源,即国家的软权力资源依赖于除军事和经济实力之外的广义文化。按照这样的叙述逻辑,约瑟夫·奈教授的理论可能会被简化为,国家的硬权力(准确地讲是硬权力资源)就是军事和经济,而国家的软权力(准确地讲是软权力资源)就是指文化。笔者不赞成这种过度简化外来理论原义的做法,但是它将“国家”、“文化”和“软权力”这三种要素快速组合在一起,为中国“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产生提供了最直接的思路。

    作为一个借鉴外来文化学说的概念,能够在中国被写入重要的国家级决策文件,说明“文化软实力”概念找到了进一步发展的现实土壤。这首先与“软实力”概念的本土化有关。“软实力”这一概念在中国的流行与单独使用,说明除了少数研究者对约瑟夫·奈教授的系列论著误读这种情况之外,它被更多的中国学者界定为主要研究某种资源而基本不涉及利用这种资源达到权力征服目的的另一种中国式术语,目的是避免赋予研究对象过度的权力化特征[193]。换句话说,由于外来“软权力”学说被发展中国家发展成为另一种本土化版本“软实力”,才引发了中国的关注热潮,而不能将学术界推崇和媒体炒作的表面现象解释为引发热潮的原因。

    其次,“文化软实力”概念生发的现实土壤还与中国目前对“文化”的内需追求有关。抛开约瑟夫·奈教授在论述美国大众文化时念念不忘向全世界传播西方人权、民主等价值观的使命,中国目前对文化的迫切需求是,以大力提高本国的文化实力为手段,快速建立大国甚至强国的文化自信,以满足人民文化消费的内需为首要任务,适度考虑文化的对外辐射和吸引。

    中国需要和平发展,就不能走西方列强在历史上依靠“硬权力”争霸世界的道路,而将“软权力”作为民族复兴之道,由于权力具有控制别人的本质属性,在理论上也难以有效消除“中国威胁论”的阻力。在这种情况下,“文化软实力”的强国之道成为一种现实的必然选择。

    3.3 中国“文化软实力”建设的实践特征和意义

    尽管“文化软实力”的原型可以追溯到约瑟夫·奈教授的文化软权力理论,但是中国的“文化软实力”建设进程具有不同于美国文化软权力传播的若干特征。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194]。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做出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意义。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195]

    从以上按时间排序的材料可以看出,中国“文化软实力”建设具有这些特征:“文化软实力”建设从始至终的目的是满足人民文化消费的内需,以提高凝聚力、创造力为驱动,构筑人民的精神家园;国家是推动文化振兴的主体;把文化作为民族发展加快、竞争力提高的推动要素,不将自己的价值强加于外人。

    有学者指出,“我国所讲的文化软实力,既是讲文化的国际吸引力,更是讲文化的内部凝聚力,是文化的内部凝聚力和外部吸引力的统一”。“在此必须指出的是,我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提出的‘文化软实力’,同约瑟夫·奈所讲的‘软实力’有着根本区别。”[196]在笔者看来,约瑟夫·奈教授的理论本来就是权力论而非实力论,他的文化软权力学说当然不同于“以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为基础”的中国之“文化软实力”理论。所以说,经过重新界定的“文化软实力”理论适应了目前中国和平发展的现实战略需要,依据这一理论制定的决策,对内有利于满足人民对精神家园建设的渴望,对外也有利于减少误解消除隔阂。这是具有中国含蓄文化诉求的“文化软实力”理论指导中国文化建设的最基本的现实意义。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尝试将中国的“国家文化软实力”界定为,在国家大力推动和党的领导之下,在社会主义文化快速发展和先进性不断增强的基础之上,以满足人民文化消费的内需为立足点,通过教育培养、自主创新、交流借鉴、传播推广、吸引包容等方式,以实现对内提高凝聚和自信,对外增进理解与合作的一种国家文化软实力。

    第六节 本章小结

    为了从整体上把握约瑟夫·奈教授软权力理论的实质内涵,本章主要依据他的原始文献,对其理论发表20年来的发展脉络进行了梳理,并搜集整理了作者关于软权力理论表述的核心观点。在借鉴中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笔者参考了界定社会科学理论的有关标准,对约瑟夫·奈教授软权力理论中的合理成分给予了肯定和继承,对其主观道德色彩的内容进行了批评和剔除,从而提出了经过修正的软权力概念。在此基础上,本章对学术界关于软权力理论争议较大的三个问题——软权力概念汉译之争、软权力资源界定之争与“文化软实力”含义解释之争,逐一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笔者的见解。

    尽管约瑟夫·奈教授的软权力理论存在不少缺陷,但是国际政治中也存在软权力理论可以解释的现象。一个不该忽视的事实是,软权力理论存在的合理性与欧盟扩大相关。笔者提出的软权力概念是否具有科学性,也需要经过欧盟案例的检验。为了从理论角度深刻解读欧盟的软权力,笔者需要建立欧盟扩大的软权力分析框架,这是本书在第四章准备探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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