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影-爱情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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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用爱情两个字作小说的题目是很俗气的。这就如同初到大都市来的打工妹的浓妆艳抹一样。这会让你倒胃口而不顾以下故事是否精彩把小说扔在一边。但亲爱的朋友,请你原谅我。我才智浅显,想不出更好的名字。而且我所叙述的故事确实与爱情有关。不,应该说是一个扎扎实实的伤感的爱情故事。为什么叫解析,这是刚才一瞬间,我想到了弗罗伊德先生。这位满脸忧郁的大师对梦研究了一辈子,写了一本《梦的解析》。而我从七岁起对爱情就有感悟,直到现在三十一岁,并且我肯定还将继续爱下去,肯定一辈子研究爱情了,故东施效颦取名解析。谢谢弗罗伊德先生,启发我写下这个俗气的名字。

    下面我要叙述的是一个女人的故事。十三年前她去了美国。按她的说法,她去了世界上最文明的国家。这个故事多处和十三有关,这让我吓一跳。按我们中国人的说法,十三是个很不吉利的数字。朋友你一定会问,十三是不是预示着女主人公的结局很悲惨?我可很不愿意这样。可结果到底怎么样我也不清楚。

    她叫孙明达,现年三十九岁(三个十三)。十三年前,她和一个美国青年相爱,并抛弃了很有地位的丈夫,去了她认为的文明之地——亚美利加。她在美国的情况,我只偶尔从我那几个到美国去的朋友那儿略知一二。我这里主要讲十三年前的事情。

    现在三十岁以上的人,只要和教育界有点联系,平时关心报纸的人,一定会知道十三年前孙明达那件轰动上海的离婚案。当时沸沸扬扬的情景让人记忆犹新。可真正的内情没人知晓。我可能是这一事件的唯一见证人。十三年来,整个事件的经过一直缠绕在我脑中,压迫着我,折磨着我,使我终日不得安宁。我几乎精神分裂得神经病。我之所以没有精神分裂和得神经病完全归功于足球。我几乎每天踢一场足球,而且踢得很投入很卖力,到了晚上,孙明达再忘不了,我也因疲累而很快入眠。现在,我把这一事件的全过程写出来。我之所以到今天才来写有以下几点原因:1、孙明达那位很有地位的丈夫已过世,若是有什么麻烦也不会对我造成实质性的伤害。2、我练了十三年笔(围绕孙明达事件,我也是其中的主要角色,并且是个十分可怜的悲剧人物。那时,我发誓要把这个故事写出来,便开始疯狂地进行语言文字能力的锻练),自觉有能力写了,而且是能比较精确本色地写出来。3、我那位美丽贤惠的妻子鼓励我写,要我一定写出来。很有一点浪漫因子的妻子说,这个故事,一个美国小伙子和一个中国少妇,真是太嗲了。我曾把这个故事非常认真地和她讲过多遍,每讲一遍都发誓一样说,我一定要把这写出来。4、今年来,我特别特别想念孙明达,多次在夜里傻乎乎的泪如泉涌。

    孙明达身高1.66米(又是一个十三,1+6+6=13),身材匀称,体重六十公斤,三围和理论上的标准相差0.5厘米。有惊人的美貌。这句话一写,你们又要骂我俗气了。可我不能违背事实,美女总是比丑女让人心情舒畅,尽管许多其貌不扬的女子具有很纯真的心灵美也不能改变人类这个最基本的规则。我还想告诉你们,这个故事很不俗气。请你们克制着俗气引起的厌恶,耐心地读下去,那怕分几次读,也请一定读完。

    好多大作家,评论家,鉴赏家都很郑重地告诫我们,写东西不能太具体,太具体则有损作品的魅力,会让人觉得作品淡如白水,绝不会从作品中读出陈酿佳酒的味道或读出茅台酒来。上次听那个名压全国的大师说,杂志社的编辑看到这种一眼见河底的东西定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把稿子砸进纸篓里。可我很倔,我认为作品中有些地方有些时候是必须具体精确的,而且具体得越仔细越好。所以在这里我想告诉你们,孙明达的美貌具体到什么程度。你们一定看过电影《安娜.卡列尼娜》,一定看到过安娜的那张戴礼帽,脸上挂网罩的剧照,对,孙明达酷似安娜的这张剧照,酷似安娜的扮演者美国影坛巨影葛丽泰.嘉宝。你们若没看过这部电影,或者不知道嘉宝,可到电影资料馆去找来看看。最近嘉宝死了,我极悲伤,真的一个人在书房里情绪低落了好长时间,弄得我爱人对我温柔了一个晚上。这是题外话。

    我把孙明达的长相叙述得这么精细,这又违背了另一位大圣人圣旨般的准则:要把人写活,只有描写眼睛(原话记不清了,大意如此)。既这样,我叙述得这么精确的孙明达只有死了。

    十三年前,一九七八年,我在上海参加了一场空前的角逐——高考。自从我们最敬爱的伟大领袖毛主席那天早上忽然发现广阔天地是一所名副其实的真正的大学后,全国的大学就再也开不了真正的课了。直至到一九七七年,后来成为我们精神领袖的另一位大人物出现,大学才又恢复高考招生。十三年间的高中、初中毕业生,那些自认为有能力的从十五岁到四十五岁适龄人都参加了这场人生的大拼搏。上海的录取比列是十五万比一(全国的比例更高)。我荣幸地被上海著名的春申大学数字通信系录取。我欣喜若狂,心中涌起无限的骄傲甚至狂妄,眼神顿时生出许多傲气,俨然成了这个社会的骄子,仿佛真的如毛主席所说的那样,世界是你的了。这就是我当时的心态。十三年后今天依旧一事无成的我才明白,那时真是太幼稚了太可笑了。

    那天早上,阳光灿烂,大早上起来我就感到心情特别舒畅,我强烈地感觉到,这种天气会有好运降临。李白“将进酒”这样无与伦比的诗章我想就是在这种心境下写出来的。这种愉快的喷薄欲出的心情一直延续到我看到孙明达的那一刻。

    那天是入学的第三天,上课的第一天。第一节课上的是高等数学。课间休息时,我站在阶梯教室前的水泥路边,转动着腰背,做着放松全身的动作。猛然我感觉到前面有股极强的气浪扑面而来。我奇怪地抬头,看到一个非常抢眼的姑娘在我左前方三十米左右不过一米的地方。我小学中学一直训练田径,在五十米之内目测距离误差不会多于一米。我突然强烈地认为和这姑娘相遇对我来说是件历史性事件,将对我的人生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我心里顿时明白,从早上起来后就有的这种好心情和这姑娘有关。我心里涌满了神圣感和神秘感。我固执地认为这个距离估计错了对我会有重大灾难。这想法荒唐而可笑。可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往往有许多荒唐可笑的想法最终都是以人生正剧形式严肃而残酷地在人生舞台上出演。

    我当时确确实实在心里祷告,距离别估测错了。我呆呆地望着孙明达朝我这方向款款走来。我看到她穿着一双很时髦的白色坡跟皮鞋。你们注意了没有,我是首先看到她的脚。我活了三十一年,一直自信而底气十足,看人从来不发怯的。可那次心里莫名的恐慌和虚软。我感到她周身有一股光环,使我没有勇气正眼看她。根据我几十年来对爱情的研究,我认为,那一瞬间对她的感觉就是真正的爱情。也就是说,我对这个非常抢眼的姑娘产生了爱情。可那一刻我没有这样明确的意识。是当天晚上我细细回顾这次神圣的相遇后,得出这一结论的。你们一定会认为我可笑,但那晚上我真真切切地得出了这一结论。

    这姑娘款款向我走来,我心里发怯可还是不可遏止地慢慢抬起头来。她穿着一套白色的西装套裙,质地很好。西装是无领的那种。她西装的扣子没扣,潇洒英俊,里面是件大红色的运动衣一样的紧身服。胸部像耸着两座小山,美丽而充满活力。一头乌发在后脑盘成结,高雅端庄。手上拿着书或教案之类的本本。按照现在人的审美眼光,这个抢眼姑娘的打扮很像是一个职业妇女的妆束,没什么值得惊讶或多看几眼的,遍地都是。可在十三年前的一九七八年这身打扮实在是太时髦太超前太招摇太抢眼了。

    她款款地向我走来,我感到那股极强的气浪逼迫着我吸引着我,越来越浓烈,越来越柔和,像陈酿美酒一样。她的引力打败了我的怯懦,我勇敢地盯住她。我想,当时我的心态一定很可笑,行为也很荒唐,竟然会如此无礼地像舞台上的追光灯一样盯住一个姑娘这么长时间。可我的荒唐行为却得到了回报,这回报让我激动得终生难忘。她的回报鼓舞了我,使我以后做出了许多惊人的勇敢的事情。

    我荒唐而无礼地盯住她,她微笑颔首款款向前走着,慢慢地走近我。我感到她身上透射出来的勃勃生机在向我逼来。走到离我二米时,她猛地抬起头,给了我一个充满生气的微笑。顿时,我通体产生了一种极度的幸福和快感。这是一种持久的浓烈的快感。这种强烈的感觉整整在我身上延续了四年大学生活,直到见到我妻子,才被我妻子给我的感觉所取代。

    她的腿非常漂亮、迷人而震撼人心。后来大学二年级时,我看了上海芭蕾舞团在美琪大剧院演的“天鹅湖”,我看到了演员们都有和这个抢眼姑娘一样的腿。她渐渐地走远,直到她消失在那片树林里我才想起要量量我感到那股强烈的气浪瞬间时我和她的距离。我盯着看到她时的位置走过去转过身,开始用脚精确地量着,我心里很紧张,嘴巴打颤,浑身发抖。我至今想不明白我当时用脚量距离时为什么要紧张。我一脚跟着一脚量,尽量在一条直线上,就像跳高或跳远运动员用脚确定他们的起跑线一样。量到一百零三脚已到了我看到她时她站的位置。再量一脚不够,我就掏出钢笔,用笔身量了,正好。我立刻在手上算了起来,我的一脚是二十八厘米,那就是103×28=2884厘米=28.84米。我心里涌出极大的恐惧,我没估测准确。离三十米还差一米又十六厘米。

    这时,上课的铃声早已响过,我走进教室。我质问自己刚才估测时干嘛不留有余地?一种亵渎了她亵渎了我这神圣感觉的想法从心底里涌出,而这种亵渎我固执地认为将左右我今后一生的感情生活。我把希望寄托在钢笔的长度大于十六厘米上,我要找尺精确地量量。那天上午的课不需要带尺,可以前读书我总是要把尺带上,那天去上课前,我还鬼使神差地为带不带尺犹豫半天,最终还是没带。不祥之感又充满我脑中。我问旁边的同学,他也没带。我的额头渗出汗珠。感觉非常不好。我写了张纸条:“请借尺给巴寒”传递出去。

    上课的老师边讲课边盯了我几眼。显然她对我的状况不满意。可我一点没理会她。我才不在乎你那几眼呢!我在心里鼓气。一会儿,尺子传来。我的手有些发抖,哆哆嗦嗦拿钢笔往上比。结果,十三厘米(又是一个十三)!顿时,我浑身冰凉,仿佛有股冰水沿着我的脊梁流下来。我很相信预感卜占吉利凶兆等所谓迷信之类的东西。我在读高中二年级时,一天,我邻居老太太忽然指着一个站在阳台上的青年含混不清地对我说,他活不了几天,他将被牛角戳死。我听了觉得好笑,哪来的牛呀!一定是老太太年岁大后胡言乱语。可是令人惊奇的事情发生了。那小青年果然第三天就死了。死因是他正在阳台上掏耳朵,他儿子玩耍冲进阳台,阳台的门撞在掏耳朵的手上,掏耳勺戳进耳孔而死。掏耳勺正是牛角做的!我惊恐地把这件事和我的语文老师讲了。老师说,那是一种巧合,并严肃地告诫我,不能相信迷信。从那以后我却恰恰开始相信“迷信”了。

    我的钢笔只有十三厘米,使我的估测不足,只有28. 97米,该死的钢笔为什么和十三有关?我觉得这绝不是一个好兆头,不管是对我对她都不是好兆。这时刚才的爱情感觉荡然无存,只感到脊背上被冷汗湿透。这时,老师正唾沫飞溅地讲零的阶剩,她响亮地说,零的阶剩等于一,记作0!=1,这是规定。当时,我心里恶狠狠地骂了一句:去你妈的零的阶剩!可我却记住了0!=1。

    从我记住了零的阶剩等于一的那天晚上,我对那个抢眼的姑娘孙明达产生了爱情,完完全全的单相思。我毫无办法,十八岁的年龄是最易钟情最易冲动的年龄。我只得把这个俗气的故事讲下去,我没法控制自己的感情。不过我有一点可以先交待清楚:我和孙明达之间没有具体的或者说实质性的感情交流。比如接吻之类。甚至我悲哀地感觉到孙明达都不知道有一个才华横溢的小伙子(你们别以为我自吹自擂,下面你们会发现这点的)在狠劲地爱她,在极其痛苦地爱她。我这里要说的是一个美国青年罗斯和孙明达之间非同寻常的爱情故事。罗斯究竟是留学生还是什么我不清楚。因为我印像中一九七八年时,没有美国留学生在春申大学。春申大学是很多年后才有美国留学生的。但这无关紧要,反正罗斯出现在我们学校。请别再骂我俗气,人类就是在这俗气中得以延续的,没有你们父母的俗气,也不会有你们现在这样或幸福或苦难,或挥金如土或苦熬人生,或平平庸庸或灿烂辉煌的生活。

    按照老的说法,或按蒲松龄的说法,我肯定是中了妖邪魔症。自那天见到孙明达后,我心里涌满了不可遏止的激情。我像头处于发情期的狮子一样,为了找到孙明达,我的足迹踏遍了春申大学的每一寸土地。春申大学是全国著名的高等学府,和北大清华齐名,整个学府内有教职员工学生几万人,从几万人中找孙明达无疑如大海捞针。可激情使我不顾一切。我经常在那些人迹必去的地方守着,比如老师食堂,比如大学书店,比如商店,比如女浴室,当然是在浴室门口的远处守着。有次我发现一个人酷似孙明达,我狂喜地奔过去,弄出许多尴尬。或许那女的一定认为我有精神病,或是什么花痴,反正她当时是吓一跳的表情然后急步走开。

    我被感情的烈焰煎烤着,心里充满着痛苦,满嘴溃疡。我的体重急速地减少了十多斤。那一阵,我旷了许多课,每天一个教室一个教室找过去。我期盼着能在哪一个教室看到孙明达(好在大学上课是自愿的,你不上课没人管你)。可依旧没找到孙明达。我的心情烦躁得要命,于是我干了一件至今回想起来都十分羞愧的极其野蛮的事情:我和一个同学扎扎实实地打了一架。你们可能以为大学生应是很斯文。不!你们错了!大学生打起架可野了。那天晚上,大学礼堂放电影,是部非常精彩的墨西哥电影,片名大概叫“叶塞尼娅”。我想孙明达会去看,于是我守在入口处,仔细搜寻每一个进去的女性。结果可想而知,否则我也不会和同学打架。我眼睛不错位地盯过每个长发女性,直到电影开演十分钟,依旧没看到孙明达。当时那个愤怒啊,真可能使头发都竖起来了。

    我回到宿舍时心情沮丧到了极点。我以为宿舍没人,这么好的电影谁会不去看呢?我一脚把门踢开,门是锁着的,但门锁被我踢开了。我正奇怪,平时是不锁门的呀!我的同学和一个女的正在床上扭作一团呢!我同学从床上跳起来,比猴子还敏捷,那女的显然是个学生,满脸通红赛过猴腚,头几乎缩到脖子里。我同学怒不可遏,但他还是克制着。巴寒,你怎么回事?门也不敲一下?他问得极平缓。而我却做了一件有生以来最蛮横最不讲礼使我永志不忘的事情。我瞪着他,一脸怒气,仿佛是我和女朋友寻欢作乐让他无礼地撞见一样,或者说他搞的正是我的女朋友一样。我高声说,什么他妈的怎么回事!我他妈的心烦,想睡觉。你们天翻地覆很快乐很幸福是不是?我的同学看来是再也忍受不住我如此的不讲道理。他不顾只穿着运动短裤,像豹子似的冲过来,一拳砸在我脸上。我的右眼顿时火辣辣的灼痛。我也毫不示弱的一个直拳,他的嘴里立马流出血来。正当我们还要打下去时,那位勇敢的女同学用身体挡住我们。她愤怒地冲我说,没想到在春申大学还会有你这样蛮不讲理的人。我的同学愤恨地吐出半颗带血的牙被女同学拉走了。我照照镜子,发现我的右眼出血,很快就长出二两肉。

    一连十多天我没找到孙明达。我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已经认不出孙明达了。往往有这种心理现像:太喜爱一个人有时会连她的长相是什么样都回忆不起来。我坚决认为这是爱情定理之一。我又想我是不是因为戴着墨镜看不清孙明达了?根本不是!原来,孙明达除了上课,什么地方也不去(孙明达不是个学生,是个老师,真是邪了)。她有家,不用去食堂。她不在大学书店买书,她的书全都是她丈夫用车送到福州路书店去买。她家有保姆,她根本不用去商店。至于浴室,我想丈夫够级别配小轿车,家里肯定有比较舒适的浴室的。至于那两天我天天到个个教室转没发现孙明达,那实在是天意,孙明达或还没上课,或上完课刚走。他妈的,我傻了叭叽,像没头苍蝇似的傻转了半个多月,还旷了那么多课,还和同学打架,原来却是一块让人啃过的馒头!而且更让人愤怒的让人不可忍受的是:她的丈夫是个比她大二十六岁(注意二十六是两个十三)充满腐味的干瘪老头子!

    这时,我想起了哪位哲人说过的话: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孙明达既然能和比她大二十六岁可以当她父亲的人结合,肯定有许多非常实实在在的理由,现在不是有十八岁的大陆姑娘嫁给六十八岁的海外老头吗?我大可不必为孙明达的婚姻大动肝火。说不定孙明达现在正躺在床上,沉浸在她的甜蜜幸福之中呢!

    我很清楚,我必须偃旗息鼓了。倒不是我认为第三者罪不可赦,也不是我缺少追求爱情的勇气,实在是觉得我该找个纯情少女,更何况孙明达的生活说不定很平静很幸福呢!可是对于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如此深刻地爱上一个人实在是难以忘却的。我很难忘掉孙明达,尽管我很理智地认为我必须偃旗息鼓了。但孙明达在我心里造成的最初的激情和震荡却长时间难以平息。

    十八岁的年龄更多的时间是激情和冲动而绝非理智。十八岁的爱情是最冲动和刻骨铭心的。这也佐证了我的一个定理。我认为爱一个人和相识的时间长短没有关系,而和质量有关系。记作:爱情=F (质量)。这可以成为定理。司汤达写过《情爱论》,三十多万字,我认真研读过,没有这个定理。我现在正式取名为“巴寒定理”。以后谁要剽窃,我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我很难忘掉孙明达,为了排遣对孙明达的思念,我专门买了本大影集,把所有能收集到的葛丽泰.嘉宝的照片都夹在影集里。那一阵子学校图书馆的电影画报可遭了殃,十八岁的激情打败了我的文明素质,我不可遏止地把所有刊有嘉宝照片的画报剪下来,不管画报是不是刚进馆的当月画报。十八岁的激情还促使我做了一回梁上君子的事情。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人类性学基础——性学观止》。这是美国精神病学教授,斯坦福大学大学院副院长贺兰特.凯查杜里安写的。这本八十多万字的书是美国大学性学课的教课书。贺兰特认为:男性十八岁是性欲最高最强烈的时期,一天可以出现二十四次性高潮,这是实验的数据。当时我正十八岁,而且孙明达给我的激动和震荡如此刻骨,我的十八岁毫无选择地充满了苦难。这种苦难直到大学四年级,也就是一九八一年秋才得到解脱。在那年的新生中,出现了一个和孙明达几乎一模一样的姑娘,她很快成了我的俘虏。这是题外话。

    经过一段时间,我摸清了孙明达的行动规律,我就每天在能见到她的地方散步或干点别的什么。她一出现在我的视野我就贪婪地盯住她,心里充满了幸福和甜蜜。心里涌荡着恨不得一口把孙明达吞下去激情。孙明达走到我身边时,每次都和第一次见到我一样对我微笑。而每次看到这微笑,那晚上我便毁了,第二天我便眼圈清黑脸色憔悴地去上课。有次孙明达又冲我笑,我忍不住用英语突口而出:“Your smiling is my inferno. Hell and Tommy (你的微笑是我的地狱,我毁了) .”孙明达一愣,脸僵住,然后收敛笑容,说:“Beg parden.(请原谅。)”孙明达说完急步走了,留给我那条迷人的小腿。

    我永远失去了孙明达的微笑,永远。以后孙明达再也没对我笑过。而且只把我当作一个路人。我后悔不迭,痛苦万端。我本想告诉孙明达我的痛苦,指望她会对我有所关怀,可恰恰相反。我心里真的是Hell and Tommy了。

    但我还是一如既往地注意孙明达。孙明达成了我感情上不可或缺的部分。我对孙明达的迷恋影响了我的正常恋爱。孙明达的那层耀眼的光环挡住了我对任何其她姑娘的视线,给几个姑娘造成不幸。比如,我的中学同学当时是另一所大学中文系的学生,她身高一米七○,长得颇标致,可就因为孙明达,开始我对她带有明显爱意的暗示毫无反应,后来对她的直白既激动却又拒绝。多年以后,我们在一个冬夜相聚,她说了很多很多,我听得深感内疚。后来她以一连串惊人的语言和行动结束了谈话。她说:“如果你三十二岁不结婚,我就离婚(那时她已结婚)和你结婚。”我楞了半天,忘了问她为什么,她却迅速搂住我吻了一下,然后离去了。再比如有个音乐老师,我们认识也有些交往。当她得知我对孙明达的痴情后,一个人躲在宿舍里大哭一场,且把留至腰际的长发剪掉,以志哀悼。还有一个团委书记和医院护士,情状和音乐老师差不多。以后我若写传记,一定好好地精确地记录。现在我常回想这些人和这些故事,我的心境极苍凉。

    篮球是春申大学的传统项目,在历次全国高校篮球联赛中都获得好成绩。曾经连续八年蝉连全国高校冠军。每年十月是春申大学篮球赛季,全校三十四个系参加角逐,这可是我大显身手的时候。在九月中旬的校八十七届运动会上,我已风光了一次。我破了百米校纪录,同时也破了全国高校纪录,成绩是十秒六七。这个成绩也是我个人最好成绩。我心里很得意和自豪。我很清楚,就是国家田径队的百米选手也没几个人能跑出这个成绩。我上高中时,那个国家田径队的教练曾到我校来召过我,我坚决不干。哪能专职搞体育呢?我始终把体育作为自己的业余爱好。那届运动会上我还获得了跳远第一,成绩是七米七七。现在篮球联赛,我又可以显显了。我从上学起,就有极强的表现自己才能的欲望。

    我是自己跑到系篮球队去的。联赛开始前,我跑到系篮球队训练地。队员们正在教练的指导下练习定点跳投。他们看到我穿着运动衫裤夹着个篮球都投来奇怪的眼光。他们一定在想这个傻蛋新生也来凑热闹。可当我一露手后,他们个个目瞪口呆。

    我看着他们定点跳投。他们中成绩最好的队员连续跳投进了二十一个。我心里真开始小瞧他们了。中学时,我曾创造过连续跳投进八十八纪录。我说我来试试,便不顾他们的反应走到教练规定的点投了起来。他们的一个队员给我送球。我开始全身心的跳投。我不知道他们的表情,但我肯定他们都很吃惊,因为连续投进了三十九个。教练认真地看着我,问我是哪个系的,以前我怎么没发现。我当然就成了系队成员。

    我们系过关斩将,直杀入半决赛,决赛。下半区的中文系令人吃惊地击败体育系进入决赛。原因是中文系有个二米○二的美国人罗斯。美国是篮球王国,随便拉出哪个大学队就可以很轻松地击败中国国家队。有了罗斯的中文系打败体育系便不足为怪了。我们和中文系决赛输了。罗斯控制了前后场篮板球。我们所有进攻都必须一次成功。否则就没有第二次投篮的机会。因为我们基本拿不到篮板球。

    这次联赛后我和罗斯认识了。罗斯体格伟岸,满脸胡子,浑身是毛,像个猩猩一样。我们成了好朋友。他说,我有篮球天赋,若在美国受训,绝对可以成为球星去打NBA。他说我的柔韧性很好,这对打篮球很重要。他说我的即兴表演很出色,这对打篮球特别重要。我们有时讲英语有时讲中文。他问我英语是什么时候学的。我说从小父母就用英语和我对话。“噢——”他脸上出现惊讶的表情。不过现在我郑重申明,从七九年底开始迷上孙明达迷上文学创作,并且发誓要成为作家,我把所有的其它路全堵死了。比如英语,自七九年后没看过。比如书法,也一个字也不练。中学时,我的书法作品入选过杨浦区中小学生书法作品展览会。比如学的专业,我只满足于六十分以求毕业。我要背水一战,为文学,为孙明达。

    孙明达给我带来的坏情绪多亏有了罗斯才渐渐好转。有段时间,我们玩得很密切。作为正处于求知欲旺盛时期想把地球都吞进肚子的我,有罗斯这么个朋友,当然不会放弃对美国的了解。我大为震惊,过去传统的根深蒂固的对美国的一些观念认识被打得粉碎。我心里涌起极浓的忧愁和悲哀。1、美国很富,就那么讲吧,在美国,大部分人的平均月收入在三四千美元左右,而化在吃上面的只需一二百美元,当然这不包括下馆子。美国的菜很讲时鲜性,刚从水里打上来的活鱼很贵,而打上来一二小时后的鱼就很便宜,一公斤只需几美分。注意是几美分。2、美国的房租,也不像我过去想像得那么贵,一般为三百美元左右,这种房全套设备都包括,使用面积为一百个平方米左右。3、衣服,你别去买那些新潮时装。这些时装极贵,等过去一年,你再去买,则很便宜,比如一套全毛西装也就十几美元。4、美国法律规定每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十三美元。5、美国的社会治安很好,绝不像我们过去宣传的那样。至于美国电影里的那些恐怖、凶杀则和美国人的文化心态有关。美国人对丑恶不公正是不能容忍的。记者更是对丑闻穷追不舍,非把丑恶和黑暗彻底揭露为止,不管制造丑闻和黑暗的人地位多高势力多大。一九七二年的“水门事件”,因为总统尼克松的庇护,差点不了了之。后来《华盛顿邮报》年轻的记者鲍勃.伍德沃德和卡尔.伯恩斯坦,经过两年的努力,终于彻底查清了“水门事件”,并向社会公布。尼克松总统因参与了事件,美国人民极为愤怒,尼克松总统不得不辞去总统职务。6、美国社会不像过去我们长期宣传的那样是极端自私的社会,相反这个社会非常文明,充满乐于助人的精神。7、在美国就是领失业金日子也过得相当不错。怪不得那么多上海人要到美国去。这是题外话。

    一天,罗斯让我非常吃惊地告诉我,他见到了一个天仙般的姑娘。我至今都难以忘掉他当时告诉我时那洋洋得意的语调。Angel这个字罗斯念得极富感情,语调的音域也特别宽。罗斯根本不顾我脸色渐渐变白,详细地描述了他认为是Angel的姑娘。我强烈而固执地认为只有明达才会引起男人如此的震惊。我心里猛地像爬进了无数条毛毛虫般的难以忍受。罗斯依然没有注意我的表情——这又是一条爱情定理:一个人一旦陷进感情的泥潭时,是很难注意到别人的反应的或叫感情迟纯(除使他陷入泥潭的人除外)——唾沫飞溅地说他的感觉,以及那个天仙给他的微笑。他忽然挥动拳头说,对对,你看过美国大影星嘉宝的电影没有,她就像嘉宝,对嘉宝。

    我忽然变得无法控制自己,狂怒地大叫:去你妈的嘉宝!你他妈的去找你的嘉宝吧美国佬。我说完转身离去,全然不顾楞在一边对我的发火莫名其妙的罗斯。

    我的心境烦躁不安,胸腔内的火一涌一涌地往外拱。现在想想真是莫名其妙。罗斯见到一个漂亮姑娘赞赏一番你凭什么发这么大的火呢?可当时我就是怒不可遏,我觉得我有生以来没有这么上火过。我无法平静自己就发疯样沿着四百米跑道狂跑起来。我的身上像装上动力源一样不知疲倦,我一圈一圈狂跑着,跑道边上的树木好像和我拼命地在相向跑似的。我直跑到觉得心情缓过来了气顺了为止。太阳已在远处的楼顶上了,我才想起我跑了足有一个半小时。我跑回宿舍坐下来,待汗净了端上盆到水房冲了个冷水澡。

    第二天太阳升起来时,我已扎扎实实睡了个好觉。我的心境跟这灿烂的太阳一样灿烂明亮。我想,我得好好上课去,把这些天落下的课程补上。我借来同学的笔记,把旷课时漏的笔记全都抄上。上课也出奇的认真,同学和老师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我明白他们眼光的含意。我可没闲功夫来理他们的眼光。讲电子线路课的那个善良的女教师在课间休息时走到我桌边,对课间休息还在努力的我给予了很高的赞扬。她说,巴寒,学习就应该这样,有什么不懂尽管来找我,我会帮你的。我点点头,心里却在狂叫,只要我想学,还会有不懂的吗?当时的狂劲,真让现在的我胆颤心惊。

    我有些时日没见到罗斯了。我正耽心因我上次的发火导致他生气不来找我时,我的肩被人狠劲地拍了一下,生疼生疼的。他妈的,开玩笑也没有如此没轻重的。我正想发作时,见是罗斯气顿时就消了。嘿,最近活得还好吧!罗斯快乐地大叫。好个屁!我心里骂道。我觉得他的语调做作而夸张让人不舒服,What the hell do you happened?罗斯冲我大叫,怎么啦巴寒?这么不高兴?这么长时间没碰到老朋友了也不快乐些?我笑笑:没有罗斯,我正想着你是不是回美国了。这你太蔑视我了。罗斯很不恰当地用了蔑视这个词汇。我能忘了你这个好朋友吗?今天我来找你,就是请你吃饭去。遇到什么好事了?我调侃地问罗斯。我找到那个嘉宝了,她叫孙明达。我爱上她了。我心里猛地涌起酸意,刚好了些的心情又被破坏了。不过现在我倒稍有些耐心了。她爱不爱你呀?我现在吃不准,但我感觉孙明达是爱我的。

    我随罗斯走进了一家酒楼。说实话,这顿饭我吃得特别糟糕。

    我心情悲哀到了极点。晚上我失眠了,仿佛罗斯夺走了我的宝贝一样。第二天上课,我像听天书一样。那天老师正好讲解齐次方程和伯努利方程。那学期的大考试题中就有一题是伯努利方程,而且是二十分的大题。我一笔没写,害得我差点不及格。

    经过几天的克制,我终于平静了,全身心地投入了学习。罗斯也好长时间没来找我,我知道,他正忙于恋爱。

    没过多久,我干了那件梁上君子的事情。新闻系搞了一次摄影展览。其中有个叫流水浑的家伙拍了孙明达的照片。流水浑和本故事无关,只是因为拍了孙明达才记住了这个名字。这张照片照得不错,背景是个很淡很淡的太阳的影子,真不知他是怎么照出来的。左上角是模糊的教学大楼,右边是一排由清晰到模糊的梧桐树,孙明达正在水泥路上走。看孙明达的神态,这照片应该是抓拍的。看来流水浑这个家伙也注意了孙明达好长时间,否则不可能拍出这么好的照片。孙明达的照片有两张,一张是全身,就是刚才我描述的那张,另一张是放大的半身照。我在橱窗前转了好几天,欣赏这两张照片。孙明达的照片给我的震动太大了,这就好像在我面前放着一幅绝美的艺术品。比如鲁本斯或者梵高的一些画。我不顾别人是不是会对我议论指指点点,几天来所有的空闲时间我都站在孙明达的照片前。我平静的心情又开始疯狂起来。在这种疯狂或曰失去理智的情况下,我产生了偷这两张照片的强烈欲望。我站在孙明达的照片前,脑子盘算着如何才能把照片弄到手。我脑子想了一个又一个的方案。

    那是我一生中唯一的一次做贼,紧张得头上直冒汗,心脏鹿跳,仿佛随时就会从嗓子眼跳出来。那时我脑中闪过一个问题:老头子是个惯贼多好啊!从小在贼的环境中长大,潜移默化,我的偷窃技艺肯定一流,心理素质肯定像牛皮一样坚固,我就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死掉无数脑细胞,缩短好几年寿命。我怀里揣着犯罪工具——从玻璃店里租来的钻刀,低头猫腰,贼头贼脑,在一个夜里来到橱窗前。橱窗就在大学主干道旁边,亮着灯,大门口几个看门的老头正精神十足地看电视。我此时真是刻骨地痛恨那些无病呻吟又臭又长做作到天的港台电视剧,我也真为我们民族悲哀,竟然全体人民都会被这破电视剧迷住。看来这破电视剧还有得看。我心生一计回到宿舍,问那几个常失眠的书呆子要安眠药。全收罗来也只有二十片。有一个家伙刚开始不肯给我,对我说别想不开,好死不如懒活着。我看他,心里骂道:傻屄一个!老子怎么着也不会寻死。我问他你给不给?他见我有些严肃,也就给我了。他给了我后阴阳怪气地说,巴寒,你真想死,就这几片是死不成的。我哪里还管他的噜嗦,拔腿就走。我来到大门口,和他们搭讪,给他们发了圈烟。他们即刻满脸堆笑。我悄悄地在三个杯子里各放了八片安眠药,等了几分钟,又给他们冲水。冲水时,把水瓶提得很高,这样药片就可以尽最大限度的溶解。我说不早了去睡觉了。我走出门,躲在暗处监视,可这帮混蛋半天也不喝水,我只得等着。我想起刚才那个傻屄劝我好死不如懒活着那句话。我才不会像那些跳楼的,或在鬼魂树下吊死的人一样呢。春申大学每年都要死一个学生,不是跳楼就是吊死。去年更邪乎,一个七七级的女生穿着一套黑丝绒连衣裙,抱着一套《安娜.卡列尼娜》跳进夏娃湖自杀了。我们学校这个湖取的名也是够诱人的,以后一定要考证一下是哪位先辈取的。

    当我正等得不耐烦时,灯灭了。看来他们是睡了。我像猫一样窜出黑暗中。这时已是午夜,校园里静的很。我走回门岗,听听门卫们的动静,里面鼾声如雷。我的心一下子松了。我走到窗前,拿出钻刀,贼头四周一转,没有一点动静。我狠狠劲,正准备割,突然花园里有响动,我的心嘭嘭狂跳,以为是哪个暗中监视我的人要向我出击呢!我立刻藏起钻刀,装着很认真的样子欣赏照片,心里却时刻注意着刚才发出响动之声的地方。一会儿传来一阵男欢女爱的声音。我心里很无耻地骂一句,真他妈骚货。可自己却忍不住竖起耳朵偷听,心脏跟着突突地跳,血直往头涌。什么也听不见。我使劲咳了几声。一会儿一对男女站起走远了,同时我心里涌起很强的失落感。好一会儿我才回到了照片上。四周静悄悄的。我看表已是午夜两点,这是个下手的机会。我拿出钻刀,狠狠心,刚想动手,大门外轰地一声,一辆卡车开过,我惊出一身冷汗。我站在照片前,对着孙明达说,都为你,吓死我无数脑细胞。等心情稳定后,见四周没动静,猛地在下玻璃上画了个圆圈,迅速用发抖的双手撕开胶布粘住玻璃,然后用手掌用劲一拍,“叭”一声,一个不规则圆玻璃碎下。我小心地把玻璃放下,摘下孙明达的照片,向黑暗中溜去。这时,我的脊背冷汗直冒。衬衫早湿透了。黑暗中,我狠劲地把嘴扣在孙明达的照片上。

    第二天学校有些小惊动,校园里盛传学校里有心理变态者,有恋女照片癖者。校方郑重地其事地告诫女生,请大家注意,夜间女生别单独外出。几乎每个班的辅导员都这样告诫女生。后来据说,那几个门卫第二天还昏沉了一天。我到现在还觉得对不起他们。

    大概是在我做贼后的两个月。一天,天上下着深秋的细雨,景色十分美丽。那天我旷了一天课,在户外乱转。我被这雨天秋景迷住了。在通往夏娃湖的那条小路上,我足足呆上了四个小时。雨丝在我周围飘着,看上去非常舒服。两排整齐的法国梧桐树,被几天的秋雨淋透,肤色变得深黑,更透出秋的凉意。最初的几片枯叶,被雨淋透,秋风吹过,瑟瑟地飘零在水泥路上。路面泛着寒冷的水光。美极了。我打着伞,徜徉在秋雨中,连中午饭也不吃,直到下午罗斯把我拍醒。

    罗斯已有好长时间没来找我了。罗斯把我拽到校门外,拦了一辆出租,直奔淮海中路的上海西菜馆。我说我钱不够,你付帐啊。对对。他把我推进门内。坐定后,他也不问我要了几个名菜:丽娜鸡,海立克猪排,罗尔腓利,花旗鱼饼。又要了西点:奶油泡夫,水果蛋,白脱忌思酥。又要了一瓶威士忌。

    “点这么多能吃掉吗?”

    罗斯笑笑说:“我知道你中午饭没吃。我找了你好苦,找了你一下午。”

    我看着他溢满幸福的表情,我把仇恨放在吃上。我狠吃了一顿。我们吃了三个小时。罗斯把他的战果仔仔细细地告诉了我。结果是:孙明达不仅让罗斯亲了嘴,而且还让他吻了乳房。

    这个该死的混蛋居然还亲吻了孙明达的乳房!我吃了四片安眠药,蒙头大睡。看了一天雨中秋景后的怡然心情荡然无存。我才知道,我不可能忘掉孙明达。那晚我就发誓,要把我对孙明达的苦难而热烈的感情写出来。

    第二天,太阳出来时,我的悲哀真的全消失了。我想,我得抓紧时间读点书,别把课程拖下。我的脑子不算坏,尽管我小的时候得过脑膜炎。闷头看了一周的书,教程全看懂了。可我不愿做作业,我觉得那是浪费时间。辅导老师每天催着我交作业,我却没交过一次。我把所有余下时间都泡在图书馆里。我什么书都读,连生物学的书,精神病学书也看,真可谓博览群书。书确是解除痛苦和烦恼的灵丹妙药,我的心情在读书中快乐起来了。我从孙明达的泥坑里爬了出来。书把我迷住了。有些好书让我怎么读也读不够。比如《安娜.卡列尼娜》《红与黑》《静静的顿河》等。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每当孙明达让我重新烦恼时,就去图书馆,或上书店去买两本书。

    罗斯追孙明达追得很苦。孙明达是个有着惊人美貌的知识女子。那时的中国女性是不会轻易涉入婚外恋的,更何况是知识女性的孙明达。就是她没结婚时,小伙子也很难打开她感情的大门。据说,自从孙明达七○年被推荐上学后,追她的人不计其数。但她从没涉入。她牢记其父的教导:不到二十五岁不恋爱。其父是春申外语学院英语系的教授。我现在的家就在外院附近,走到外院只需十多分钟。我为写这篇小说曾像克格勃似的对孙教授作过私下了解,对孙明达一家及孙明达的一些事情知道了不少。比如,孙明达从小到大没挨过父母的打,比如,孙明达从来不主动和人讲话,比如,孙明达每天离开父亲见到父亲都要亲吻,据说这一习惯延续到现在,但她从不亲吻母亲,比如,孙明达从小爱看英文版的格林童话。从小和父母用英语对话,比如,父亲累了,她会让父亲躺在床上,把小腿搁在她肩上,比如,孙明达从小爱吃肥肉,比如,孙明达的游泳是在浦东黄浦江沿岸学会的,是她父亲带着去的。那时,黄浦江的水很清,等等,等等。孙明达是在父母精心培养下成长起来的,就像有园丁细心修剪照料的花树一样,孙明达成长得很健康,也很美丽。

    孙明达拒绝了太多的人,以至于许多小伙子都认为她感情畸型。有些学医的(医学院的学生也有慕名而追来的)查经据典,认为孙明达得了“功能性雌性激素失调症”。孙明达知道后,保持沉默,专心读书。在她毕业那年,一九七三年,写完了《现代美国小说史》手稿。毕业后,孙明达以优异成绩留校任教。据普遍反映,孙明达的口语绝对是伦敦口音,只要她给学生念课文,就把大家给迷住了。有些学生,买来磁带录她的口语和朗读。不知道她有“功能性雌性激素失调症”的小伙子照样不断地追求孙明达,有的上课还给她递条子,抄上几句普希金的爱情诗之类,孙明达还是一概客气的拒绝。我真不明白,据我了解,那些追求孙明达的人中,有些是绝对优秀的,现在都已在社会舞台上风骚各行各业,可孙明达就是一个都看不上。若这样说太绝对的话,在一九七四年冬天,孙明达算看上一个小伙子。小伙子是上海闸北区棚户区的,祖籍苏北。非上海人可能有些不明白,在上海的小市民中,甚至不是小市民中,有相当多的人对祖藉苏北人存有偏见,就是你从小在上海长大也一样。真是跟血统论差不多。孙明达是在一次早锻炼中发现卫铁志的。那天气温已是零下五度,几乎没人早锻炼。孙明达却看到卫铁志跑得头上冒热气。每天晨读的孙明达就很刻意地观察了卫铁志,发现卫铁志天天这样跑步,然后早读。孙明达有些感动。在卫铁志见到她叫她孙老师时她和卫铁志攀谈了几句。这对于孙明达来说除教学之外的攀谈是绝无仅有的。据说后来两人有些感情,孙明达很认真地向父亲作了汇报。父亲和孙明达论述了几天有关遗传、环境、血液对人的影响,分析今后可能会出现的后果。父亲强调,从小生活的环境对人铸成的影响是不可磨灭的。这个传说有多少可靠性我得不到考证,反正后来孙明达和卫铁志不来往了。这究竟算不算孙明达的初恋?她的感情究竟有多深?后来我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了卫铁志,他坚决不谈他们的初恋或者叫感情。只是说:孙老师是他看到过的最完美的女性。卫铁志现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工作。

    写到这儿我心里真是充满了愤怒,那么多优秀小伙子追求孙明达,她一个都看不上,可那个长得五大三粗浑身是毛鼻子高得都没法正常接吻的美国佬却俘获了孙明达,我真是恨得牙咬得格格响。

    自从孙明达和卫铁志断交后,孙明达对父亲的感情比以前淡了些。孙教授感觉到了这点。孙教授对一个老友说,他们的感情看来还挺深。这话后来我了解到了。不过我还是认为,孙明达和卫铁志之间没接吻。七十年代的人是很保守的,有许多人是洞房夜才第一次接吻的。更何况像孙明达这样的知识女性,更应是这样。当然也可能是我的分析,也可能是我爱她,潜意识里总是想阻止孙明达和人相爱接吻。最近我又读了本贺兰特的另一本精神病学专著,证明我这是一种爱情的第一层潜意识反映,我给这种现像取名为:“爱情潜效应”。

    红颜薄命,红颜事多。在来年的春天,孙明达差点遭了强暴。这是最近我从春申外语学院了解到的。而且就是当事者本人。你可能不相信,这随便你,反正是事实。这人今年三十九岁和孙明达同岁。当时他是另一系的学生,比孙明达小二级。他和我一样狂热地爱着孙明达。那段时间,他几乎每天给孙明达写信,经常拦住孙明达表达爱情。孙明达很客气又有些冷冰地说:谢谢他给她这珍贵的感情,她会记在心里的。她说她不能接受,请他原谅,她有爱人了。他不相信,因为孙明达对任何追求者都这样说,可大家谁也没看到过她的爱人。孙明达客气地如对待别人一样没有给他一点希望。这人有点与众不同,性格极其偏执和激烈,这点我和他谈话时就感觉到了。他默默地爱孙明达三年之久。七五年四月的一个月夜,当时小伙子已分配到春申外语学院工作,那天他看完曹禺的剧本《雷雨》,心里被一股激情涌动着,脑中闪出想见见孙明达的强烈愿望。小伙子就来到孙明达住的大门外遛达。可事情居然这么凑巧,这可能就是命数,孙明达这天可能看书看得太累了,从来不在夜里散步的孙明达,那天却鬼使神差般地下楼来了。小伙子看到孙明达下来了,脑中出现了幻想。小伙子顽固地认为孙明达是为了他而下楼的。这种疯狂的幻想(我取名为“爱情错乱”)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小伙子浑身发抖不能自己,脑中充塞着欲望。他口干舌燥,呼吸急促,怎么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行动。他跟在孙明达的后面,走了一会儿。孙明达没有发现近在咫尺呼吸急促的小伙子。孙明达走过大操场,在围墙边上的小树林间停下了。月亮很亮很亮,有些凉风。小伙子见孙明达靠在一棵树上就走过去叫孙老师。孙明达吓一跳。小伙子说,孙明达认出了他。我不相信,追孙明达的人不计其数,怎么会认出他来,而且又是在夜里。可小伙子坚决说孙明达认出了他。这加快了悲剧的发生,因为孙明达认出了他,小伙子激动万分,小伙子用发颤的声音说,孙老师,我爱你。没等孙明达说话,激动过分的小伙子一下子把孙明达搂住,没命地亲吻孙明达。小伙子的嘴不断啄着孙明达反抗的脸,嘴里呓狂地说,我爱你我爱你。孙明达没有叫,只是用力反抗着,这更加增强了小伙子的幻想错乱。他把孙明达按倒在草地上,手摸孙明达的乳房和下身。小伙子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努力,依然没有制服孙明达,而小伙子自己则已精疲力竭。这可能和孙明达从小锻炼身体有关。小伙子累极了没有再作努力。他用劲抱住孙明达,精液都射在裤子上。小伙子说到这里流泪了。当时他哭了,心里充满了亵渎感,罪恶感。小伙子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孙明达,请她去报案,他说,他愿意为她去服刑。小伙子说,他爱了孙明达三年,把孙明达看成自己的圣母玛丽亚,现在却干了亵渎她,亵渎自己神圣感情的事情,他罪不可赦,他不能饶恕自己。说完小伙子悲痛地哭着,压抑的哭声撕裂着静静的夜。后来,小伙子站了起来,踉跄地走了。刚走出几步,孙明达把他叫住,孙明达走过去,替小伙子拍掉身上的土灰。孙明达说,她能理解他的感情,也能原谅他刚才的举动,她让小伙子必须忘掉她和刚才的事情。忽然孙明达轻轻地吻了小伙子一下,说,谢谢他给她这么珍贵的感情。然后走了。小伙子注满深情眼睛茫然地望着我说,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夜晚,那个有清丽的月光,有灰蒙蒙雾的夜晚。孙明达的影子远去了,像圣母离我而去一样。小伙子说着两行清泪流了下来。小伙子去年刚离婚。小伙子说,他对不起他的妻子,他的妻子贤惠美丽,他深觉内疚,但不离婚更对不住妻子。每年圣诞节,春节,“十一”等节日,孙明达的生日,小伙子都给孙明达寄贺卡,里面虔诚地写上:“有一个小伙子默默地爱着你”。

    这是一种多么绝望而悲痛的爱情的啊!

    我离开了脑子有些变痴的小伙子,心情沉重而哀伤。我真为中国的小伙子悲哀。多年来,我痛苦地思考,那么些年,孙明达所遇到的中国高等学府那些追求她的小伙子,难道没有一个比没有任何选择余地的美国佬罗斯强吗?这是一种怎样悬殊的不等式啊!这对中国小伙子是一种何等残酷的打击!

    一九七五年秋天,在一个灰蒙蒙的阴雨天里,二十五岁的孙明达嫁给了一个春申大学中文系的教授。他是专攻儒学的,在中国儒学界很有声望,有文章恭敬地把他比作泰斗。一九七七年该教授被国务院总理华国锋任命为该校校长。前段时间刚下来,据小道消息说,可能和“六.四”事件有关。就在我动笔写这篇小说的前几天,他死在A人民医院。

    据说孙明达的婚礼办得隆重而又简朴。他们是在中文系的会议室举行仪式的。知识界的许多教授的朋友及孙明达父亲的一些朋友还有许多孙明达的追慕者参加了仪式,追慕者是不邀自到的。仪式不像现在,要放《婚礼进行曲》。那时教授激情满怀地念了他作的几首古典诗词替代了现在的《婚礼进行曲》。诗词写得很工整,该平该仄该押韵无一破韵格。教授念完了后发表了足有二十分钟的充满子乎之也的讲话,这二十分钟的讲话,教授激昂地谈了他的儒学和新妻孙明达。孙明达被他赞美得盖过大乔小乔,胜过沉鱼落雁。教授说这是儒学思想的光芒照耀了孙明达,孙明达爱他归根结底是爱伟大的中国儒学。教授讲话结束时,用了一个非常夸张激扬的手势。会议室响起了长久的掌声。据说那些孙明达的追慕者个个麻木地拍着手,心情灰暗沮丧到了极点,不过他们面上都平静地微笑着。他们确实应该悲哀,二十多岁身强力壮却败给了五十一岁看上去有些衰弱的教授。有的强烈的追求者参加完婚礼后完全变了个人似的,其中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人一下子蔫了。他们实在不明白他们居然不如一个五十一岁的干瘪老头有魅力。

    自从十三年前,我感觉到孙明达的气浪并爱上她两个半月后,我就知道了孙明达的丈夫就是我的校长。当时我心里就充满了恶心,就好像我经过长途跋山涉水,口干舌燥,浑身虚软时,忽然发现前面有一潭清泉,欣喜若狂地跑到潭边,却发现一头又脏又瘦的老母猪正在清潭里饮水一样。我所有的克格勃活动都是在这恶心中进行的。欲望和好奇心使我想尽一切办法了解孙明达的事情。我实在要探明二十五岁美丽绝伦的孙明达为何要嫁给比她大二十六岁可以当她父亲的儒学教授。可打探的结果更增添了我的恶心:五十多岁的男学者有的是具有气宇轩昂儒气横溢的风流君子的,可孙明达的丈夫显得干瘪而苍老,形像猥琐逼人,根本没有著名大学校长应具有的风范。而孙明达从哪方面讲都是出类拔萃的。比如时装模特儿,电影演员,学者等等。我曾一度特别看不起孙明达,这股厌恶的情绪曾影响到我对孙明达的爱情。我曾以为,孙明达既然如此,也绝不会如我想像的那么高尚纯洁。但后来当我进一步了解了孙明达当时的一些事情后,我心里又重新燃起了对孙明达的爱情。

    首先,孙明达曾顶住其父亲的强大压力,抗婚了好长时间。孙明达曾半年没回家一次,害得尽管孙明达不十分热爱的母亲整日泪涟涟的。高傲的孙明达的父亲像头受伤的狮子,在孙明达出走的日子每日在家里发脾气。这位一惯温文尔雅,绝对具有大学者风范的老教授,那些时日足有十来件家什在他手中丧命。孙教授曾强硬地对他报社的朋友说,登报,登报,脱离父女关系。幸亏孙教授没有脑血栓冠心病等病症,否则每日血压上跳七八十,每日心动过速,早就命归黄泉路了。孙明达从小和父亲感情笃深,能够顶着如此压力外出半年多着实不易。其次,结婚后孙明达七天没和老教授同床(你们一定会问我,你怎么会知道这件最为隐私的事情,这里让我留个悬案,反正是事实,若以后你有兴趣读我其他孙明达系列小说,你一定会发现这个悬案的结果)。老头子也不急不忙,每日和孙明达相敬如宾。到了晚上拿出那些中国古代的宫中书,或另外一些带有色彩的小说书,如明朝崇祯版的《金瓶梅》,《肉蒲团》等让孙明达欣赏。孙明达刚开始没去看,可老教授对两书言简意赅要却一针见血的介绍始终在孙明达脑中盘旋,终于挡不住想看一看书中究竟怎么写的欲望战胜了她的理智,一看便放不下手,直看到过子夜。就在孙明达浑身躁热不能自己时,老教授不失时机地推开了门,很亲切地像父亲般抚弄着孙明达的头发,然后再继续和孙明达一起研读书中的有关章节,然后水到渠成,让孙明达领略了书中的境界。老教授退掉了孙明达的衣衫,当孙明达Angel般的胴体陈现在老教授的眼光里时,孙明达的眼泪盈满了她的眼眶。当孙明达看到老教授干瘪衰老的小身躯压上来时,孙明达悲痛而绝望地别过头去,大串的泪珠打湿了枕巾。再次,孙明达和老教授一直没有孩子。这里面有三种可能,一是老教授生不出孩子,这种可能比较小,贺兰特.凯查杜里安说,五十岁是人生性欲的次高潮期。但我还不能排除,因为七八年我上大学看到老教授时,觉得他尤其衰老,真可谓老暮垂垂了。二是孙明达没有生育能力,这种概率按医学书上说是万分之三的概率,这也是不可能。三是孙明达坚决不要孩子。这种可能性比较大。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孙明达和小老头的感情究竟如何,外人的看法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孙明达从来没和小老头发生过拌嘴,孙明达始终像尊重一个大学者导师一样尊重小老头,生活上像照顾父亲一样照顾他。对小老头前妻留下的那个小男孩,珍爱备至,每天晚上陪着小男孩睡觉。孙明达还经常陪小老头出席一些大小社交场合,尽管那时社交活动不多,但朋友间的应酬和作为著名大学校长的活动及儒学界的一些事情还是有一些的。在公众场合,孙明达永远是那种端庄高雅脸上溢满温馨而含蓄的微笑,处处时时体现出一个著名学府校长夫人和教授的风范(孙明达在毕业后两年的秋天,被破格提为副教授)。每时每刻脸上都挂满仿佛过了十年幸福生活的表情。这就使大多数人认为孙明达的婚姻极其完满,和老教授生活得很幸福。是啊,嫁给了一个国内闻名的大学者,著名学府的校长,要地位有地位,要钱有钱(那时,相对来说,大学校长是算有钱的)还不生活在天堂里?这使得他们非常羡慕孙明达。每当孙明达出现在公众场合,这些人的眼光就像现在人看洋鬼子的眼光一样。但还有一部分人却坚决认为孙明达生活在地狱里,这部分人主要是以前和孙明达比较接近的人,或一些搞社会科学的人,或具备比较激进思想的人,或是一部分年青人。他们认为有几个地方可以看出孙明达的婚姻是不幸的:1、自从孙明达结婚后很少回其父母亲家。这应该理解为她对父亲的怨恨。2、结婚后,孙明达几乎和以前所有的朋友断绝了来往。他们认为,通常若是婚姻很美满幸福,婚后,结婚者通常要请知交好友来家里一聚,让朋友们也来分享一下他们的幸福。3、孙明达不和小老头同床而和他前妻留下的儿子睡。作爱也只有两月或一月一次。这一点你们可以千真万确地相信。这点很关键。根据贺兰特教授的观点:二十岁到四十岁的女性,如果婚姻美满,性生活会保持在两三天两次,年轻力壮身体强健的可以保持每天一次。有个别的,生活很安逸,则可在一段时间内比如春天秋天,可达到一天二次。而作为五十一岁的男性,根据贺兰特医生的观点,是人生次性高潮期。通常三五天一次性生活是没有问题,作为小老头和孙明达之间,性生活只有两月一次实在没法证明其感情和婚姻美满。现在我才明白,我第一次见到孙明达感到的那股气浪为什么这么强烈的原因了,那是孙明达长期受压抑的青春之气。压抑的时间越久,这股青春之气就越强烈。

    我爱孙明达,我痛恨自己的怯懦和猥琐,我为当时没有勇气去追求孙明达而痛悔不已。我更为孙明达悲哀,孙明达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早早地走完了,早早地进入了人生的墓地。那时我是有机会把孙明达救出来的,可是我却退缩了。我的今生如果有什么事情不能原谅的话,那就是这次的怯懦。我绝不原谅!哪怕我消灭自己的生命也绝不原谅。我要和我自己决战到底!现在,我写这些文字,寄托我对孙明达的无限思念和不尽的担心,忏悔我这颗曾经怯懦迷途自私的心。我向远在美国的孙明达忏悔,向她倾诉我绵绵不绝的爱情。孙老师,你能听到吗?

    在罗斯追求孙明达的过程中,孙明达一直说她很爱那小老头,可行动上,孙明达又接受罗斯的爱情。孙明达没有说假话。她和罗斯相爱或她预感到自己是坚持不住最终要投入罗斯的怀抱,她忽然良心发现,她觉得小老头太可怜了,虽然他很虚伪长得猥琐些,身体也太弱了些,但他毕竟是个善良的师长和学者呀,他不应遭到这种人生的不幸,这样对他真是太不公平了。可汹涌的爱情最终还是打败了良知,使孙明达离开了善良的儒学泰斗。

    现在我继续讲罗斯和孙明达相爱的故事。刚才已经讲了,像孙明达这样有着惊人美貌的八十年代的知识女性是不会轻易涉入婚外恋的。从七五年结婚到七九年罗斯的出现,据我统计追求孙明达的人已有四十三个。你们切不要以为我在编故事说谎戏弄你们,你们若有兴趣可以在我以后的小说中发现这些(四十三人)故事。你们也可以到我家来,我将和你举杯痛饮彻夜长谈,把我为统计这四十三人的千辛万苦的过程全告诉你。现在把这些写进小说太繁琐,也太浪费你们的宝贵时间,甚至让你们失去许多挣钱的机会。我非常欢迎你们上我家来听我谈孙明达的故事。我家地址是:上海广灵二路354弄12号202室。邮政编码是200083。电话是:021-65296380。四十三个人爱一个人是个不小的数字,而且是在一所全国著名的学府中学习或教书的,或工作人员,或其他高等学府科学院研究所的小伙子,里面一定会有许多优秀人才。孙明达能够一点不受影响,起码从表面上看已足以证明孙明达是个稳重谨慎,不轻易移情的女性。那么罗斯最终能够征服孙明达,让孙明达投入他的怀抱,这完全说明罗斯的能力和他在孙明达心目中的魅力。我默默地为中国小伙子悲哀。四十三个人被一个人打败,这是个多么可怕而悬殊的比例。中国的人种真的不行了吗?我又记起了几年前《中国青年》杂志上的一篇文章:“中国的男人苍白无力”。呜呼哀哉!出于一种极其复杂的原因和怀着对孙明达极其复杂的感情,我又进一步探寻罗斯追求孙明达的全过程。罗斯是我的好朋友,而且亚美利加人天生的直爽,从那天秋雨中邀我去上海西菜馆起,一直到罗斯带孙明达回美国,罗斯把他的全部爱情都告诉了我,包括他们第一次结合后,孙明达痛苦不堪的心情,以及罗斯创造的许多我想像不出的爱情行为。我痛苦地接受这些,心灵像地狱一样。

    罗斯第一次见到孙明达是在英语系举办的舞会上。难怪好多人认为舞会是婚外恋的温床,主张取缔舞场。罗斯告诉我,他见到孙明达时的感觉和我当时见到孙明达时的感觉完全一样,罗斯用了A soft blast wave(温柔的强气浪)来形容这一感觉。他说,这股强气浪对他的辐射使他周身产生快感(pleasant sensation)。当时孙明达一坐定,罗斯就上去邀舞。罗斯说,他当时完全是情不自禁,他完全失去控制了。用上海话讲真叫“急吼吼”。罗斯说,他刚和孙明达跳舞时,孙明达紧张得很,常跳错,和罗斯对话时,像个初学英语的中学生,说得结结巴巴。这让我很奇怪。后来,我了解到孙明达参加过交谊舞培训班。而且成绩优秀,舞姿绝对高雅,标准的伦敦舞姿。这可以说明,孙明达太紧张太紧张了!这只有两种可能,一是看出罗斯钟情于她,且自己也对他有好感。二是自己对罗斯一见钟情。舞会上,罗斯不断地邀请她跳,不断地把自己的感情通过眼睛和表情传达给孙明达。可是在舞会快结束时,孙明达很坚决地拒绝了罗斯的约会要求。在以后的一段时间,孙明达拒绝了罗斯的邀舞。看来矜持又回到了孙明达身上。说不定孙明达还很后悔前面没完没了的和罗斯跳舞。以后的几个月里,罗斯连着碰钉子。按理说罗斯应该歇手不干了,可罗斯没这样。依然穷追不舍。或许是孙明达太迷人了,这点我完全认为是罗斯穷追不舍的最大原因。孙明达每天都保证有充足的睡眠时间,这对美容是很有效的。孙明达每月最多只有一次性生活,她的欲望得不到正常渲泄,她的身上脸上的表情就会不断地向外溢出她的勃勃生机,也就是我和罗斯都感到的那股气浪,这种青春之气就使得孙明达有着非凡的气韵和魅力。还有原因也可能是罗斯产生了错觉,以为孙明达有意在诱惑他。他当时刚学到一个成语:欲擒故纵。他非常自信地认为孙明达也一定看好他,只是有意这样罢了。这就导致了罗斯一反常态,更加热烈更加执着地追求孙明达了。

    罗斯告诉我说,他那段时间烦躁不安,一股火始终在体内燃烧。这我也看出来了,那时我看他整天呆鸡似的,满脸布满阴云,会为一些小事大发肝火。一次在食堂,我看见他狂怒地挥着手冲出食堂。具有直爽干脆性格的美国人很容易这样,这很好理解,我感到很不好理解的是罗斯居然还坚持了几个月!

    孙明达为什么会开这口,接受罗斯的爱情至今我还不知道,通常可以认为是为了爱情。但促使孙明达下定决心接受罗斯一定会有更细秘的原因。罗斯曾问过孙明达,孙明达始终没说。或许孙明达自己也说不清楚。最近,我又读了本美国医学博士大卫.亨伯格的书,受到了些启悟。我认为,孙明达期的性压抑造成了性苦闷,潜意识里注满了对美满性生活的幻想。但孙明达自己不一定能明晰地意识到。小老头过分的衰弱,罗斯的出现,立刻造成巨大的反差。在这种巨大的落差所造成的压力下,孙明达内心再坚固的堤坝也必将被冲跨。这只是个时间问题。罗斯告诉我,孙明达经常抚摸他那公牛般的身躯和满胸的黄毛,脸上是那种如痴如醉的表情。这充分说明孙明达对健壮身体的渴慕。刚开始,理智伦理或忠贞制约着孙明达。但经过无数个充满月亮的不眠之夜后,活生生的孙明达是不可能坚持得住的。社会学家说,月亮可以产生诗和温情,但月亮更会滋生欲望纵欲和罪恶。孙明达在那个月夜被罗斯强有力的亲吻以后,那欲河泛滥只是个时间问题了。还有一个可能是非常重要的原因是: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孙明达患有严重的“功能性雌性激素失调症”。这对孙明达心理上造成严重的创伤,她的潜意识里注满了要为自己恢复名誉的欲望,而强健的罗斯则是证明她没病的最好的试金石。这点或许也可以作为孙明达为什么拒绝四十三人的解释和佐证:身体不够强健。所以,我认为,孙明达接受罗斯是潜意识起了关键作用,爱情才是其次的。

    在罗斯追求孙明达的几个月里,春申大学被搞得沸沸扬扬。他们都知道美丽绝伦的校长夫人一直在回避罗斯,传闻说孙明达曾坚决而严厉地痛斥过那个色胆包天的亚美利加青年,严正警告他不要把美国那套腐朽堕落的行为方式带到中国来,他那套生活方式在中国是没有市场的。据说那个美国青年被孙明达训斥得满脸通红,夹着尾巴逃遁而去。众口称誉孙明达,不仅长得美丽,而且人品和其长相一样周正。这样的传闻主要是在老师或较正宗保守的圈子里。学生们或那些年青的或单身的教师中则一直注视着事态的发展,他们在各自心里都作出自己的判断。孙明达的丈夫则朦朦胧胧知道有一个青年在缠自己的妻子。小老头仍以为和以前无数追缠他妻子的青年一样,他对自己妻子的操行没有一点怀疑,几年来都已得到了验证。他认为孙明达是一个非常周正端庄的中国传统妇女,尽管她是中国著名的春申大学的副教授,依然恪守中国传统妇道。几年来孙明达不仅在外面恪守一个著名高等学府校长夫人必须遵守的规矩,而且在家里也恪守妇道,不色,不淫,清心寡欲。这正是小老头的伦理观,万恶淫为首嘛!孙明达的表现,正是小老头十分赏心悦目的地方。小老头也深知,自己妻子这个年纪做到这样实在难能可贵,他更尊重孙明达。有时小老头脑中会冒出这样宽容的念头:如果在极其秘密的情况下,孙明达有那么一个性伙伴也没什么大的关系。这样可以解决她的正常需要。孙明达一直称小老头马老师或马先生(小老头姓马),就是作爱时也依然如故。小老头对孙明达的品行百分之二千放心。所以当孙明达对他说有一个学生在追求她时,小老头随意地把手一挥,说,我知道你会处理好的。那语调仿佛在说,这种事你根本没有必要对我讲。然后又闷头看他正在看的书。孙明达只得退出来,她知道,若这时再打搅他,他定会瞪起他那对三角眼的。孙明达最厌恶最恐惧的就是看到小老头的那对瞪起的三角眼。若那样,孙明达一个星期不会有情绪。

    罗斯经过几个月的折磨,心境已大乱,人也憔悴了许多,整日像个无头苍蝇乱转。心里充满了绝望。罗斯说,最后一次他是下了很大的决心,鼓了很长时间的勇气才去的。可就这一次他成功了。这时,我又想起了我们那个时代被称之为伟大领袖毛泽东的一句话:往往最后的胜利在于再坚持一下的努力之中。罗斯惊心动魄的爱情再一次证实了这个伟人的正确。那天是十一月十五日,星期六,大概是下午自习课的时间,罗斯又堵在孙明达回家必走的小树林里。多年来,孙明达回家或回宿舍始终走小树林,而不走学校的经纬大道实在是一个值得研究的现像。孙明达为什么喜欢走那片不小的小树林回家,这有多种可能的情况:1、孙明达喜欢安静。2、孙明达脑中充满浪漫的诗情画意,到这片暂脱都市喧嚣的自然中来满足一下文兴雅趣,寻找一种回归自然的感觉。3、孙明达的婚姻,给了她很重的精神负荷,心情极为压抑,这片小小的大自然可以给她一些精神安慰,让她的精神暂时得以放松,暂时忘掉婚姻的烦恼。4、孙明达潜意识里始终想到创造一个让人求爱的环境,可以让她的追慕者在这片树林里大胆地向她倾诉。大卫.亨伯格说过:任何一个女人都喜欢有人爱她,就是上了年纪的老太太,潜意识里必存在着这种意念。作为正值青春,春风得意的孙明达难道没这种潜意识?罗斯说,他之所以能坚持几个月,有多个因素促成,这第四种情况就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情况。看来,这个十八岁的美国佬很懂女人的心理。

    那天孙明达给学生辅导,有几个学生就副词anyhow的用法和孙明达讨论了几乎整个自习课。孙明达比往常晚出来半个小时。罗斯无聊地在小树林里转悠。他正等得不耐烦想走的时候,看到了孙明达那款款的身影。罗斯的烦恼顿时烟消云散。刚才他还认定这件事情就此结束了,现在他心里又燃起新的希望。罗斯使出浑身的勇气向孙明达奔去。罗斯要为了他的幸福作最后一次博击,若再不成功他坚决回美国去,再也不来上海这个让他伤心的城市。

    孙明达看到罗斯奔来,便绕开他想走过去。罗斯几步跨到她面前,手撑在一颗树上,挡住孙明达。孙明达只得停下,抬头看罗斯。

    罗斯盯住孙明达足有二十秒钟,然后说:

    “我最后一次问你,能不能接受我的爱情?”

    罗斯的脸上抽搐着。

    “不能。”

    孙明达平静地看着罗斯。

    “I’ll back my native tomorrow(我明天就回去)。I’ll don’t to see you forever(我永远不想再见你)。”

    罗斯说着流出了泪。我很难理解,作为一个美国人会为追求爱情而落泪。事后罗斯说,他也不明白当时怎么会哭的。罗斯说cry(哭)时语调极夸张。罗斯说完急忙转过身走了,他不想让孙明达看见他的泪。但是孙明达看见了。正因为孙明达看见了罗斯的泪,一切发生了变化。世上很多事情的变化往往是因为出现了一些极小的细节。孙明达深知一个美国青年落泪的份量。孙明达心里猛地一震,闷痛闷痛的,仿佛一把锤子在她的心壁上猛击了一下。就在罗斯快要走出小树林时,孙明达叫住了罗斯。孙明达只是很轻的嗳了一声,罗斯却听到了,更确切地说是感觉到了。罗斯停住,转过身,见孙明达没再说什么,又转身要走。

    “你过来!”

    孙明达的语调很轻,但却是不容置疑的。

    罗斯往回走。

    “我希望你学习完了再走,否则,我会感到内疚的。”

    孙明达重重地喘着气,胸脯剧烈地起伏着。

    忽然,罗斯猛烈地摇着孙明达的肩说:

    “不!我没法呆下去!”

    那年罗斯十八岁,和我同岁,浑身是青春之火。

    孙明达眼里涌上了泪。她低声说:

    “Don’t go(你别走)。”

    “But you……(但是你……)”

    “Night here(晚上来这里)”

    孙明达甩开罗斯,急步走了。孙明达满脸通红,心脏急速地突跳。

    罗斯说,当时他听了孙明达的话,一时没缓过神来,他没法明白这突如其来的巨大幸福。等到孙明达甩开他走掉时,罗斯一下子明白了。他狂喜地跳起,抓住一根树杆,树杆“啪”地断了。他重重地摔在地上。他又从地上弹起,狂奔着回宿舍,抓起篮球跑到篮球场上,发疯一样表演扣蓝,引得学生们把球场都围拥满了。如此精彩的疯狂的表演真是很难遇到的。那天我也在。那天,我的感觉很奇特。我看了一会罗斯的高超表演。说实话,罗斯的扣篮技术不知比国家队强多少倍,若在平时,我肯定会很认真看的,甚至还会上场和罗斯一起玩扣篮。可那天,我心里却堵得发慌,仿佛罗斯的表演使我难堪似的。我离开了球场。后来,我才明白,这是爱情场的感应啊!

    罗斯直玩到筋疲力尽。罗斯洗了澡,全身都换了新衣服。罗斯把这次会面看得重于一切。天还没暗,罗斯就早早地在小树林里等着了。孙明达也没说具体时间,罗斯只得从傍晚开始等。那个时候,学校对学生不准谈恋爱抓得很严厉,这片小树林几乎没有一对谈情说爱者。罗斯等了一个多小时,小树林里还空空的只有他一个人。孙明达是在天黑透时走近小树林的,罗斯见一个影子过来,断定是孙明达,冲了过去。孙明达一进树林,罗斯就把孙明达抱住,孙明达的双脚离开了地面。罗斯的行为狂热而急躁,孙明达用力推罗斯,可无济于事。罗斯说:

    “You received my love is’nt it(你接受了我的爱情是吗?)?

    孙明达没有回答。

    “Yes, you must! You already ,you already received me(是的,你必须答应我,你答应了,你已经答应了!)!”

    罗斯说着狂暴地吻孙明达。孙明达刚开始拒绝着,用力扭动她的头不让罗斯吻到自己的嘴。可一会儿,一股巨大的欲望冲击着她。欲望在说,快让他吻,你从来也没有得到过如此强烈的狂暴的接吻,快去承受他,迎接他。孙明达痛苦万端,她知道自己无法抗拒。可她更清楚她不抗拒就是堕落。一旦堕落结局是怎么样,她一点都没把握。孙明达流出了眼泪,她没法控制自己,她张开嘴,疯狂地迎接着罗斯,承受着罗斯。他们仿佛在拼死地和黑暗抗争。他们齐心协力,用自己的全部身心亲吻着,亲吻着。孙明达终于从罗斯的怀抱中挣脱出来。两人都重重地吐着气,犹如经历了一场生死搏杀。孙明达靠在一株树上,胸脯起伏着。还没等平息喘气,两人又不顾一切拥抱在一起。他们忘记了时间。后来罗斯把孙明达带到“上海西菜馆”已经是夜里了。

    罗斯说,他们走进“上海西菜馆”时,他惊呆了。灯光下的孙明达美如天仙。显然,孙明达那天对着装是作了一番认真的思考的。她穿着得体并表现出不俗的境界。她下身穿着条葡萄酒红色呢料长裙,上身是粟子色高领蝙蝠羊毛衫,脚蹬一双白色坡跟皮鞋,给人一种出人意料的配色效果,充分显示出孙明达的魅力和生气。现在这身打扮是很平常的,但那时却是非常时髦前卫。罗斯说,孙明达如此打扮实在是爱情的种子在心底里萌芽了。罗斯那天兴奋极了,吃了很多东西。他们谈了许多,罗斯呓语般的说了许多充满伤感和热恋的情语。孙明达几乎一直颔首听着。两个多小时后,他们又回到小树林,他们又进行了惊心动魄的接吻。后来,罗斯又撩起了孙明达的羊毛衫,亲吻了她的乳房。罗斯说孙明达没有作任何反抗。第一次约会,仅仅过了几个小时,罗斯就把孙明达最迷人的地方给吻了!又过两天,十一月十七日,就是我旷课看了一天雨中秋景的那天晚上,罗斯在锦江饭店的房间里,第一次和孙明达发生了性关系。也就是说,孙明达从接受罗斯的爱情到上床只用了三天时间,确切地说是六十九个小时。这充分证明了我几年前就形成的一个观点:少女的感情变化曲线是一条钭率小于1的线性函数曲线。设Y=k.t(k<1)。少妇的感情变化曲线是指数函数曲线,设F为少妇的感情曲线,则可记为:F=tn(n=1,2,3,4……)。所以,任何人,如果认为结婚后万事大吉了,或不注意培养发展和妻子的感情,那将是大错特错,稍不小心你的妻子就有可能有外遇,而且可以在三天,甚至于更短的时间内和人上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让你戴上一顶漂亮的绿帽子。孙明达就是个很好的例证。

    当罗斯告诉我他彻底得到了孙明达后,我差点把拳头落在他脸上。罗斯惊叫,问我是不是病了,是不是忽然哪里不舒服。我以极大的毅力克制着自己。就从那时起,我开始后悔自己没有去追孙明达,我开始痛恨自己的怯懦,痛恨自己的猥琐。

    孙明达开始对小老头说谎了。一个女人一旦开始对自己的男人说谎,那悲剧则不会太远了。十一月十五日孙明达说去参加同学的舞会,说已经约好。十一月十六日说去她的一个同学家里,为她的同学做生日。十一月十七日说要给学生辅导课,而她却真的给罗斯上了一堂辅导课,而且是彻底的负责任。小老头太相信孙明达了,他点头时眼睛根本就没有离开书。

    孙明达是看不过罗斯的眼泪才下意识地嗳了一声,这轻轻的一声嗳,便注定孙明达后面的一切。罗斯毕竟是为她落泪的。后来孙明达又不知不觉地说晚上见。孙明达说完急步跑走时,心里叹了一声完了。孙明达知道,她的堕落开始了。当罗斯强吻她时,孙明达还想作最后的努力去维护自己的形像,守住自己的贞操。她竭力挣扎着,可是巨大的欲望,巨大的幸福感,巨大的青春活力,以排山倒海之势把她的堤坝冲垮。孙明达一泄千里,坠落了幸福的或者堕落的深渊。孙明达回到家里,心里充满了恐惧感和罪恶感。她不明白自己怎么一下子就坠落到了这种耻辱的境地,仅仅几个小时她居然成了别人的情妇。这个她在英国文学中经常看到的字眼,现在自己已开始名副其实地份演这个角色了。过去她曾对这个字眼抱有鄙视,可现在……渐渐地心里涌满了痛很罗斯的情绪。一切全是源于那个可恶的美国牛仔,全是他使她成了一个让千人耻笑的荡妇角色。不!一定要彻底离开他。孙明达在心里狠狠地下了决心。可第二天晚上,她依然挡不住巨大的诱惑出去了。可见,理智在有的情况下是多么苍白无力。

    对罗斯的怨恨时不时地在孙明达脑中出现。孙明达在第二次和罗斯约会回来,竟很没逻辑很不讲理很刻毒地产生了对罗斯的报复计划。这个计划在第三次和罗斯幽会时付诸实施了。十一月十七日,罗斯没去上课,孙明达也没课,他们相约去锦江饭店。一进门,罗斯就想吻她,孙明达强有力地把他推开。罗斯惊楞在一边,当他还没想明白是怎么回事时,发现了孙明达超凡脱俗的妆扮:上身是件黑色高领羊毛衫,下面是条大红色呢长裙,脚上还是那双坡跟白皮鞋。这套配色绝对大胆,只有像罗斯这样的人才会惊叹着迷,孙明达估计到这点。罗斯看到后惊叫What a charming girl冲过来,再次想拥住孙明达,孙明达还是坚决地把他推开,但脸上却是极其妖媚的表情。这种表情可以冲垮任何男人的堤坝。孙明达微笑着说房间很暖和,把羊毛衫脱掉,立刻,她那坚挺的像小山样的乳房露了出来。罗斯再次想过来吻她。 孙明达却说,先休息休息。这句话多么刻毒,多么意味深长!孙明达放浪地甩掉脚上的皮鞋,很随意地躺到床上,眼里充满爱情或者说浪荡地看着罗斯和罗斯讲话。足足讲了半了个多小时。这期间,罗斯想吻孙明达达六次之多。在罗斯急得像头狮子乱转时,孙明达才让他吻。这吻是惊心动魄的。我估计了一下,他们上午八点准时出春申大学,路上估计要半小时,折磨罗斯半小时,其他算二十分钟,应是九点二十分开始接吻,一直吻到十一点二十分服务小姐来敲门叫吃饭(罗斯进来时吩咐过服务小姐提醒吃饭,还给了小费)。也就是说,吻了整整两个小时。这中间,罗斯多次提出作爱,均被孙明达拒绝,但却又不断地和罗斯接吻,弄得罗斯精液全排在裤子上。我惊叹孙明达的克制和报复的歹毒。我第一次产生女人多可怕的想法。我也深深地为孙明达悲哀:一个活生生的人竟被抑制成这样!

    午餐是在房间里吃的。吃了半小时。服务小姐收走餐具后,她们又开始接吻。然后孙明达才让罗斯作爱。

    这一天永远成了我的地狱。十一月十七日啊!罗斯狂喜地告诉我他的幸福,而我却干了那件使我终身汗颜的事情——我结结实实地给了罗斯一拳。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七日,已经过去十三年了,可我现在一想起这个日子,心里就痛苦地发抖。这十三年间的这个日子,我是怎样过的呀!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十七日,我一拳把书桌的门板打碎了,手腕立刻肿了起来,一个多月动弹不得。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七日,我又恢复了痛苦,我把那本嘉宝的影集全烧光了,其中还有两张那次偷来的孙明达的照片。一九八七年,一九八八年,一九八九年,三年的十一月十七日,我理光了头发。我已决定,今后,每年的这一天,理光头铭志。我为中国男人悲哀,我没能保护好孙明达,让孙明达被一个美国佬掠夺去了。我有愧中国男人的称号。我要永远惩罚自己,直到走进我的黑棺。

    可是一九七八年的十一月十七日,多精彩,又多黑暗啊!

    我脑中又幻觉出另一幕情景:

    那辆“桑塔纳”在锦江饭店前停住。孙明达下车,罗斯从钱包里夹出二张外币,上面印有华盛顿的头像。罗斯手朝外一挥,示意不用找了。司机口吐Thanks,车子飞出之前又专注地盯了孙明达一眼,孙明达双手放在小腹处,竟有些惶然。今天的孙明达完全变成了一个纯情少女。

    天上下着细密的小雨,充满温情和秋意。他们走进锦江饭店大门,罗斯把牛津包甩到背上,左手搂住孙明达,然后把孙明达横抱起,孙明达满脸绯红,心脏鹿跳。大堂里的服务小姐都盯住他们。

    “你真美,没有一个美国姑娘像你这样温柔娴静。”

    罗斯说着把脸埋在孙明达的胸上。孙明达的眼泪滚过太阳穴,她从来也没有感到过如此的幸福。罗斯的头从孙明达的乳房上抬起来,看见孙明达在哭,吓了一跳。

    “你怎么啦?孙?怎么啦?”

    孙明达猛地搂住罗斯,亲吻他,嘴里痴狂地说:

    “谢谢,我谢谢你,我太幸福了!可是罗斯,你可要爱我,爱我一辈子。”

    孙明达的长睫毛上挂着泪,楚楚动人。罗斯发誓说永远爱她。

    罗斯走进房,把孙明达放在床上,亲吻她,继续说他永远爱她。

    孙明达盯住罗斯,她心里祈祷着。这时罗斯去倒了杯威思忌。

    “你洗澡吗?”罗斯问。

    “不洗。”

    罗斯从牛津包里拿出两本书。

    “孙,你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孙明达看见书,坐起。

    “Gone with The wind(飘),Red and Black(红与黑)。”

    孙明达弹簧似的跳下床,扑去,搂住罗斯的脖子,亲吻。她激动地说:

    “你太好了!”

    孙明达接过书,贪婪地看了起来。

    罗斯吻了孙明达的脖子,走进盥洗室。

    For a brief moment she considered the unfairness of it all. How short was the time for fun, for pretty clothes, for dancing, for conquesting! Only a few, too few yesrs(短短一刹那,她就想到这种不公平的事。人生一世,寻欢作乐,穿着漂亮,跳舞调情的时候是多么短促啊,只有短短几年,太短了!)!

    孙明达正读得出神,冷不丁被罗斯抱起。她看着罗斯充满欲望和爱情的脸,激动得心里一拱一拱的发烫,书掉落在床上。她从罗斯身上闻到了股醉人的气息。她盯住罗斯,盈盈欲滴。罗斯穿着睡衣,双臂嘴唇有些哆嗦,呼吸急促,眼神紧张。罗斯感到有点晕乎乎的,血直往脑顶冲。罗斯说,这个感觉太强烈了。他们热烈地拥抱着,孙明达的胸脯被罗斯压迫着,通体一阵强烈的快感。

    自从和孙明达邂逅,罗斯就萌生了一个欲望,罗斯有点魂不附体。为了这个欲望,罗斯断绝了和春申大学任何姑娘的来往。他生活的全部目的只剩下这欲望了,连他过去十分热爱的“中国文化史”竟也听不进去。罗斯深知像对孙明达这样的高层次的知识女性,是决不可冒然提这欲望的。可几个月里,这团火已把罗斯烧得浑身滚烫,尤其是这两天,这团火几乎把他烧化。

    “孙,孙,”罗斯颤声叫着。

    这个欲望,对孙明达来说原是不可想像的。她绝不可能同时和两个男性保持关系。孙明达深受父母的熏染,尽管其父母早年都曾留学过斯坦福大学,但对中国的伦理道德极为推崇。她第一次被罗斯强行接吻后,楞住了,尽管她感到从没有过的幸福,但后来还是后悔了。从那晚上开始,她意识到她和罗斯早晚要到那一步。孙明达恐惧,幸福,羞愧,既盼见面,又害怕和罗斯越轨。可她又实实在在着迷于罗斯和他那强健的体魄。哪次蓝球联赛,只要有罗斯上场,孙明达几乎场场看,罗斯那潇洒的双手背后扣蓝,使孙明达心动过速,血压高升。孙明达紧闭双眼,万念俱灭,恐惧,幸福,羞愧在心里翻江倒海。孙明达惊恐万分等待着她的命运。

    罗斯下颚打颤,俯视着孙明达,支撑身体的双臂不住地发抖。

    “孙,孙……”

    孙明达知道,她不同意,罗斯是不敢强迫的。孙明达盯着他,慢慢地点点头。她很清楚这一点头以后的后果会怎样。可她现在已没法不同意。眼里滚出两行泪,流过太阳穴,滴在枕巾上。

    罗斯像条饿极了的美洲豹,眼露凶光,双手颤抖地撕下孙明达的衬衫和裙裤,扑向孙明达老像牙似的细腻的胴体,把她撕碎,吃掉。

    这个欲望,对孙明达来说原本是不可能实现的,令孙明达恐惧的,此时此刻变得格外销魂,迷人。当罗斯终于漂亮地进入时,孙明达没命地大叫一声。罗斯说他还以为弄痛了她,他说他从来也没听到过如此惨烈而又兴奋的惊叫。后来他才知道,她不是疼痛而是亢奋。当罗斯大汗淋漓,气喘吁吁把老像牙似的胴体吃尽嚼透时,孙明达羞愧地捂住了脸。

    “孙,孙……”

    孙明达猛地呜咽起来,把头埋在枕头上。

    “My God! Forgive me!(天啊!饶恕我吧!)”

    “孙孙。”

    罗斯亲吻着孙明达的脖子、肩头,把孙明达拥在怀里,深怕孙明达被伤害似的。

    孙明达睁眼,长睫挂珠,楚楚动人。孙明达猛地说:

    “Remember, I have nothing but you now(记住,除你,我什么也没有了!)!”

    “I can’t fail to remember what to me is life itself(我不会不记住那像生命一样宝贵的东西)。”

    罗斯极为庄重地说。

    孙明达合上眼,眼泪再次流过太阳穴。

    罗斯下床抓过牛津包,摸出个精致的小盒,打开,把一根金灿灿的白金项链系在孙明达脖子上。

    孙明达睁眼,发现是金项链,猛地弹起,盯住罗斯微笑的脸,将项链扔在他脸上,然后躲瘟疫似的跳下床。

    罗斯急忙把孙明达抱住。

    “孙,孙,这是我父母给你的礼物。”

    这时窗外又下起细密的小雨。

    我至今也搞不清以上是我的幻觉想像还是确实真的发生过。可我的苦难却是真真切切的。

    祖国的牡丹花让洋鬼子摘去了。我悲伤,我绝望。我第一次开始憎恨孙明达。你真是个荡妇啊!那晚上我发狂地大叫。

    以下是我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的日记:

    女人都淫荡!什么高雅、端庄、文静、玫瑰色的鲜花全他妈的是混蛋话。我真恨不得把雌性动物全他妈的杀了!孙明达居然会在罗斯身下那么发情地大叫。我恨她……从这则日记,可想而知当初我的痛苦仇恨和绝望!我多可悲。

    罗斯说,他幸福极了!每次他都用舌头从额头到脚趾密密匝匝地抚摸下来,使她无法自持,丰腴的身体酥麻得如泥如水。孙明达是激情无限的疯狂少妇,弹簧压得越紧反弹得越高。孙明达被小老头压抑了多年,在罗斯这儿加倍地放泄了。罗斯说,她那夹着快意亢奋的哼叫,经过极度的压制从嗓子里喷射出来,激起罗斯狂烈的情欲,使罗斯进入失去控制的谵妄状态。罗斯说,她的哼叫太刺耳,使他似乎有了无限的精气和力量。罗斯说,他真的疯了,不停地干,不停地想干。罗斯说,孙明达走前说他真厉害,那么短时间内干了七次,直弄到她心里去了。我不知道,罗斯的这些话有多少的可信性。罗斯说他曾看过一则孙明达的日记:

    “……当他连我的脚趾都要抚爱时,我几乎快晕过去了,我只知道爱他和被他爱。他的热情力量使我觉得他是地球上最有力的男人。我以前的那叫什么生活,虽然他过多的次数带给我的已不再是愉快了,可我还是爱他,迎接他。因为他用他的行动证明他彻彻底底地爱我。我幸福极了!我在任何女人面前都能自信地昂起头。我可以肯定,我比世界上任何女人都幸福。”

    罗斯和孙明达的相爱,很快传遍了春申大学,传遍了上海的教育界,小老头瞪成三角眼。他这才想起,单月的十五日的好事没了。但小老头还是不相信孙明达真已到了那一步。中国人添油加醋是天性,就是在高等学府,这劣根毛病也是到处都是。他认为,孙明达至多只是和那个小伙子接触多了点,看场电影,跳个舞之类。他决定要好好找孙明达谈一次,要让她注意身份和影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小孙她是个明理的人,会迷途识返的。罗斯告诉我,小老头和孙明达谈过几次,刚开始,小老头很和气,希望孙明达注意影响,小老头提醒孙明达她是个知识界有名望的人的夫人,不要让人指指戳戳,注意维护他的形像。孙明达见到罗斯就失态地大声说,注意他的影响!维护他的形像,他的他的!He considered everything only his(他考虑的全是他的!)!可他从来就没有考虑过我的!他把我看成是一件东西,一样装饰品,一件衣服。我是人!我是个年轻的女人。罗斯说,那晚上孙明达仿佛为了报复似的,万般风情,热烈奔放,罗斯说,他几乎支持不住。如果没那么点自尊心鼓动着他,他早就败下阵来。后来,孙明达知道了罗斯的心态,心疼地说,他们之间不存在较量,只有相爱,只有和谐。以后孙明达再也没有主动狂烈过,而且告诫罗斯,适可而止,以愉快为目的。

    我又想起了贺兰特教授的一个观点:在性的耐久力上,女性远远大于男性,在暴发力上,则男性大于女性。

    像满世界飘扬的红旗一样,孙明达和一个美国青年的事情张扬的越来越大。此时的孙明达也希望事情扩大,这样就小老头就会提出离婚,她就可以离开他。她实在忍受不了这种虚伪的偷窃一样的生活。小老头第二次对孙明达晓之以理时,孙明达愤怒之极,她没想到小老头这么虚伪,这么顾及面子而不顾她的真正生活。孙明达忍无可忍主动提出了离婚。小老头眼珠瞪成三角型,疑惑地看了半天,仿佛没听明白似的问:

    “你说什么?”

    “我说离婚。”

    小老头听清后皱起了眉头停了半天,说。

    “你怎么会,你怎么可以受一个不清事理,鲁莽的小伙子鼓惑呢?”

    孙明达实在忍受不了小老头的虚伪平静的语调,她歇斯底里的大叫:

    “为了情欲!情欲!就是你所说的淫荡!淫妇!潘金莲!为了一个美国小伙子!”

    小老头浑身颤了一下,好像不认识孙明达似的看了半天。

    “你以前不这样啊!你怎么可以不要你的名誉,你的贞节呢?”

    “去你的名誉、贞节!这种可恶的虚伪的生活我再也不想过了。我现在就是你骨子里恶心的淫贱!”

    小老头看着孙明达足足有十分钟,然后喃喃地说:

    “世风日下,世风日下。”

    沉默良久,小老头端起茶几上那把乾隆年间制作的紫沙壶呷了口茶,又慢慢地说:

    “我已是近知天命的人了,活不了几年。我一辈子最重的是名节。你淫贱,我不管,那是你自甘堕落。但你必须注意面上的事,注意我的影响,注意家庭的荣誉,还有儿子乾熙,尽管他不是你生的。最好做得无人知晓,我可以在郊外给你租一套房子……”

    孙明达听了,气得眼泪涌了上来。

    “你,你卑鄙!”

    孙明达说完冲出房门。

    我的心里充满了痛苦,我的思想,我的感情,全都让孙明达掏空了。我始终难以平静。我不知道我所讲的那些,有没有我妄想的或臆造的成份。我现在自己也说不清楚。孙明达给我的痛苦和创伤实在太深了。但故事还得继续讲下去。

    关于离婚这一章,我不想多写了。一是我没了解到更多的情况;二是和我的小说题目相去甚远。我把情况轮廓地介绍一下。

    1、孙明达受到来之父亲的强大压力。其父亲气得把那把乾隆年间制作的紫沙壶砸在地上(那是一对无价之宝,另一把在孙明达丈夫手里),然后住进了医院。几天后报上登出孙教授的声明:和孙明达脱离父女关系。

    2、孙明达请了上海法律界最有名望的律师,辩论是明显的赢了,可法院最终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气得大律师拂袖而去,大叫,亚细亚有何法律可言。

    3、罗斯被开除学籍,孙明达被开除公职。

    4、美国驻上海领事馆特发签证,让孙明达随罗斯一起去美国。

    到此,我的故事该讲完了。我正准备为我的故事是否讲好抱歉的时候,我爱人告诉了我一个惊人的消息:孙明达昨天单身一人回到了春申大学。我感到震惊。我猛然想起今年是孙明达随罗斯去美国的第十三周年。那么多年孙明达没回上海来一次,怎么偏偏在这她离开上海十三年的当口回来呢?我心里涌满了不详之感。我脑中蓦地跳出一个人物——红红。她是我另一篇小说《女儿岛》中的主人公,也是异常美丽,红红的最终结局是吃了一瓶安眠药穿着一身素白的连衣裙躺在海边的老榆树下。难道孙明达的结局也要死?比如得了艾滋病之类,我心里充满了恐惧。我坐立不安。

    当晚我即去找了她。

    十三年毕竟时间太长了些。十三年足可以彻彻底底改变一个人。孙明达是否还和十三年前一样温雅可亲?孙明达是否变得像美国那些流落街头的浪妞荡女一样?我脑中忐忑不安一片混乱。黑暗中,我的脚步信步前移,我不知往哪儿走却一步接一步走得不慢。我穿过西院来到尽西头的二十六幢,我敲开了一家——一个孙明达过去的朋友家。我想孙明达的朋友肯定知道孙明达的下落。

    “你找谁?”

    “我找孙明达。”

    让我惊讶的是孙明达确在这里。我再次不得不相信冥冥之中的一种超自然的感应。十三年前的那股气浪或曰缘份至今还存在?更让我吃惊的是孙明达和十三年前一模一样。十三年在人生旅途中已不算太短,难道在孙明达身上真的只是弹指一挥间?上帝难道真的特别恩宠她让她青春长驻?我作了自我介绍。孙明达看着我,平静地说:

    “十多年前我就认识你。”

    我受宠若惊,以为她还记得十三年前那个发疯一样盯着她,干出偷她的照片那样倾慕她的青年呢!可是很快让我失望了,她记得我是因为我是罗斯的朋友。

    “罗斯有事情没来。我知道你找我还有事,今天我太累了,明天咱们好好谈谈行吗?”

    她约的地点让我惊恐不已——我第一次看到她感到强烈的气浪的地方。孙明达身上绝对有某些巫婆的法术。我猛地感到身上被一种异样的力量左右着,仿佛真的被巫师施了法术一样。夜里我做了个梦,我回到了童年生活的地方,在我家院子那棵灿烂的桃花树下,我美丽的母亲在向我招手。我在远处荒地上戏玩,看到母亲的招手,我撒腿向母亲奔去,我心里充满了温暖。可是这段不十分长的路我却怎么也跑不到。我拚命往前跑,却离母亲越来越远。这时,从荒地的尽头,一条大猎豹飞速地狂奔而来,它冲过我的身边狂叫了两声,然后冲到前面,直向母亲扑去。我急得满头是汗,拚尽我最后一点气力,可我还是跑不过去。我看到猎豹一下子把母亲扑倒了,与此同时,那棵灿烂的桃花树“哗”地散在地下,桃花铺满一地。我悲伤地大哭起来。

    第二天,我给单位打电话,说家里有事,请一天假。我早早地在约定地点等她。

    十三年前那天遇到孙明达时的感觉又回到了我身上。久违的激动和幸福感涌满我心里。我为十八岁的激情潸然泪下。这时,我又想到昨天夜里那个莫名其妙的梦,心境顿时充满悲痛和恐惧。

    孙明达很守时,还差一分钟时来了。她的打扮总是与众不同,让我为之一惊:茶褐色的呢裙,黑色的蝙蝠衫,充满了高贵的时髦感。她的头发已养得很长很长,在后脑顶上盘了个大髻。她冲我笑笑,我随她一起出校门。她拦了辆出租,说去“锦江”。这时我才发现,她的眼角已出现细细的鱼尾纹,可皮肤依旧光滑滋润。孙明达今年已三十九岁了。三十九,又是那个不吉利的数字的倍数。孙明达在十三年后的今天,在她三十九岁的今天回到上海是不是蕴育着某种不幸呢!

    我随她走进了房间。门上是706三个阿拉伯数字。我想这706房间肯定是她和罗斯第一次作爱的房间。这是孙明达预订的房间,锦江饭店有八百多个单间,孙明达为什么独选706这间?这肯定具有某种意义,对孙明达来说,和锦江饭店有联系的意义我想只有罗斯了。孙明达只和罗斯来过锦江饭店。我心里充满了恐惧。我是个宿命论者,罗斯最初的地点就选错了,7+0+6=13。罗斯没随孙明达回上海的原因我不知道,但孙明达和罗斯的关系一定是凶多吉少,他们的结局在他们第一次结合已被注定了。

    我心里充满恐惧,我想立即逃遁而去。可孙明达强大的吸引力却把我死死的抓住。我又恢复了十三年前对孙明达如痴如醉的感情,在这间充满温馨的房间里,我真恨不得一口把孙明达吞进肚子。

    孙明达倒上两杯白水。我们相对而坐,竟无话可讲。我们相望着。我发现她脸上蒙上了一层伤感,可她的眼睛仍然明亮迷人。我们竟谁也没提到罗斯,这不在常理之中。罗斯是我的挚友,是孙明达的情人,孙明达和罗斯的爱情一直影响着我的情绪,无论如何都应该谈谈罗斯的情况,可我们谁也没谈。我看着孙明达心中涌满了想吻她抱她的热望,可我克制了。十三年,还真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甚至孙明达根本就不知道我当时曾狠劲地爱着她。我忽然觉得应该告诉她我的感情。

    “你还记得十三年前九月底的一天,有一个学生在春大小树林里用英语对你说过的话吗?”

    “什么话?”

    “Your smiling is my inferno, Hell and Tommy(你的微笑是我的地狱,我毁了)。”

    “记得。”

    孙明达的脸上十分平静。这让我不知所措。我喝了口白水,鼓足勇气说:

    “你知道我当时的心理吗?”

    “我知道,你很爱我。”

    她的脸上依旧无明显表情。我顿时感到脸发烫。我觉得很委屈,心里蓦地生出股愤怒。孙明达知道我爱她,却平静如水,根本没把我的爱情当回事!我极强的自尊心被激怒了。一瞬间,我产生了想强暴她的欲望。

    “你不当回事吗?”

    我从嗓子里喷出这句话,声音很低沉。

    “我知道你对我的平静很愤怒。但我的平静说明不了什么,我都三十九岁了,还会为一点点爱情像小姑娘一样冲动吗?”

    她从包里拿出一盒“万宝路”,抽出一支递给我。我竟一时没反应过来,抽烟和孙明达我怎么也对不起来。孙明达抽得很熟练,显然已有些烟龄了。这时,我才想起应该问问罗斯的情况。

    她的脸上再次涌出一层淡淡的伤感。她仿佛在回忆一件遥远的往事:

    “八个月前,罗斯在一场篮球赛中突然休克死亡。”

    我的心猛地被刀割了一下,同时心中又闪过一丝愉快。爱情多卑鄙啊!

    “我摆脱不了罗斯的影子,不得不回来。”

    孙明达的语调弥漫着浓重的哀愁。

    这时,我心里涌满对孙明达的激情,我仿佛彻底回到了十三年前。我脑中产生强烈的欲望:告诉孙明达我现在的感情。

    以后事情的发展出乎我的意料。 我到现在想起还浑身打颤,激动不已。因为涉及到我的隐私,原谅我只能轮廓的介绍。至于我的心理活动只能告诉你们一点,至于一个三十九岁的女人的万般风情及她告诉我的一切心理感受,只能永远成为我的私有财产。我准备在死前写一次,然后带进坟墓。当然哪天想法变了,或许会出现在我以后的小说里。

    “那时,我发疯一样爱着你。”

    “我知道,我全知道。你那次打罗斯我就知道了。昨天,我刚回到大学,你当晚就来找我,我就知道你现在依然爱我。”

    这时,孙明达的眼里才出现柔情。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人可以征服任何男人。她引导我走上了轨道。在出发之前,孙明达突然问我一句不沾边的话,她问我和妻子感情如何,她让我一定说真话。我说非常好。她平静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让我整装待发。我想起罗斯的纪录,一股疯狂的念头在我脑中形成:超过罗斯,压倒罗斯,在孙明达心里彻底抹掉这个美国佬的形像,建立起我的形像!建立起中国男人的形像!男人的自尊心可以产生伟大的力量。我坚信这点。我开始干了起来。孙明达在压抑的呻吟中不断重复着:God. I’ll dead(上帝,我要死了!)!当我再次漂亮地进入时,她大叫一声,她流着泪说,回美国,留上海由你定。我顿时信心倍增。当我干得汗流满面心动过速几近虚脱时,忽然发现和罗斯的纪录差N-2次,我痛苦万端万念俱灭,绝望地想起中国的男人苍白无力这句话。我泪流满面。

    孙明达以为我是在为爱情而落泪,她抚慰着我,微弱地说出一句让我感动得足以为她献出生命的话:

    “我爱你,巴寒,我骨髓里都爱你!”

    这时我看到两行晶莹的泪珠滚出她的眼眶落在我唇上,又咸又涩……

    这时,我试图作最后的努力以超过罗斯,超过那个该死的美国佬,可牡物虚软地蛰伏在那儿像被阉割过一般,我想到了太监,绝望再次涌满我心里,把我的信心彻底打碎,我喟然哀叹:

    这是人种的落后啊!……

    这时,我泪眼模糊的瞳仁看到了时间:

    一九九〇年十一月十七日晚上十一点十七分……

    1990年11月24日—12月8日宁波东钱湖(刊石油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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