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了一年多的时间重读我要介绍的这一系列小说,研究作者的生平,这期间我不时对作者们及其作品的一般特性产生许多感想。我忍不住自问:这些伟大的作家拥有什么特质,使他们成为今天的他们?这些书又有什么特色,才能在前前后后的诸多读者心目中具有持久的兴味?我的结论和对上述问题的解答都是试探性的,恳求读者就如此接受吧。我只能概括言之,任何概括的泛论都只有局部的真理,而且目前的案例中,我只靠少数实例来概括。
这些书都曾是畅销书。没错,其中《红与黑》《呼啸山庄》和《白鲸》这三本书在初版时遭到彻底失败。批评家即使注意到这些书,也几乎没说过什么好话,大众则根本忽略了这些作品。这不难理解。这些书原创性很高——喏,世人大体上不知道该如何看待原创性;大家被吓得脱离安闲舒适的思考习惯,第一个反应是愤怒。世人需要很长的时间,需要洞察力强的诠释者来指引,才能舍弃本能的畏缩,慢慢习惯于新奇的事。
以印象派画家为例,其中最重要的成员是克劳德·莫奈、爱德华·马内和皮埃尔·奥古斯特·雷诺阿。他们的画第一次出现时,大众报以怒骂咆哮,想来几乎难以置信。如今我们觉得那些画没有什么吓人的地方,反而纳闷那些首先看到的人竟没有立刻看出我们一眼就能察觉的美。听说这些画家当时要以几百法郎卖出现在卖几千几万美元的艺术作品都很困难,我们觉得自己错过了多好的机会啊,若活在当时,说不定早已花一点小钱买下那些我们会傲然拥有的名画。其实我们若生在当时,一定不会做那样的事,而是会跟别人一样认为那些画荒唐可笑。这些画家们所察觉并绘在帆布上的大自然新面貌,我们要经过多年的认识才甘心接受。
来谈谈我刚才提到的三本书吧。我们别忘记,司汤达想要再发行他的作品时,一位受教育程度很高又有相当文化素养的亲密好友求他不要把《红与黑》收录进去;当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因其姐夏洛蒂·勃朗特的名气而有机会出新版本时,夏洛蒂还觉得有义务为这本书向读者道歉呢;霍桑虽然跟梅尔维尔友谊深厚,而且仰慕其性格,却对《白鲸》深感不安。
但时间改变了一切。这三部小说的杰出优点早已得到公认,成了畅销书。至于我谈到的其他小说,当时已受大众喜爱,从出版那天就是畅销书,至今依然如此。
我详述这件事,是要指出某一类批评家真傻,某一部分大众又是多么不幸,自以为属于知识分子,只因为一本书畅销就加以谴责,以为很多人想读因而争相购买的书一定比很少人想读因而不买的书差劲,这未免太愚蠢了。自己有制瓶工厂,家族又拥有墓地因此收入颇丰的罗根·皮尔萨尔·史密斯曾写道:“为钱写作的作家不是写给我看的。”这是很傻的话,只表示他对文学史相当无知。约翰生博士说过:“除了笨蛋,没有人不为钱而写作。”他写了一本英国文学的代表作,赚到的钱足以支付其母的葬礼开销;巴尔扎克和狄更斯也毫不羞愧地为钱写作。
批评家的工作是判断他所评的作品有什么优缺点,作家写作的动机不关他的事,销出多少本更与他无关。不过他若是思虑周详的批评家,便会觉得追溯一件艺术作品产生的各种动机、探查什么特性使得一本书让许多教养和受教育程度各不相同的人都觉得有兴味……是很有趣的事。这种情况下,他或许会觉得拿《大卫·科波菲尔》和《飘》做比较、拿《战争与和平》和《汤姆叔叔的小屋》做比较颇有用处。
当然我并不是说畅销书一定是好书,说不定是很糟的书也未可知。一本书之所以畅销,可能因为内容谈的是当时大众恰好感兴趣的题材,所以尽管有大缺失,仍被广泛阅读。当大众不再对这个特殊的题材感兴趣,这本书就被人遗忘了。一本书之所以畅销,也可能因为有色情意味,世上永远有喜欢垃圾的人;如果出版商和作者幸运地被提起公诉,因此起到宣传效果,销量说不定会很大很大。一本书之所以畅销,也可能因为它满足了许多基于环境无法冒险也无缘浪漫的读者大众的愿望;他们只有通过这个渠道来逃避人生的单调和孤寂,吝于给他们这个渠道实在是太小气了。最近几年美国铺天盖地的广告使小说和非小说类作品的销量大增,不过我想所有出版商都会同意,无论他们准备花多少钱宣传,除非一本书有某些东西可吸引大众,否则他们一定无法让大众广为阅读这本书。宣传的作用只是让那些会喜欢读这本书的人注意到它而已。
就算一本书构思差、写得差、平庸、自命不凡、滥情又荒谬不合情理,广告要能达到上述效果,书本身还是得有某些可读的地方,能符合许多人的共同心声——这表示那本书至少有优点。说大家不该喜欢有这种严重缺点的书是没有用的。他们喜欢;由于他们一心注意从书中找到的特定迷人之处,对缺点遂不以为意了。批评家若能指出那迷人之处是什么,一定很有用处,这样他们才能给我们指引。
我斟酌刚谈到的这十本小说有什么特色,竟能始终受欢迎时,首先得面对一个事实:这些书是截然不同的,每本书各有优点和缺点:有些文笔差,有些结构差,有些看来不合理,有些唠唠叨叨,至少有一本十分滥情,有一本很不人道。但这些书有其共同点:故事都十分吸引人,让你想知道事情的结果如何。你之所以想知道,是因为你对作者创造的人物很感兴趣;而你之所以对他们感兴趣,是因为你把他们当成了真人,尽管他们跟你恰好认识的人不相像,你就是接受他们这样的面貌,连密考伯先生你都接受,只因他们的创造者将他们描绘得栩栩如生,并赋予他们独特的个性。
而作家们处理的题材是人类历来感兴趣的题材:上帝、爱与恨、死亡、金钱、野心、羡慕、骄傲、善与恶。简而言之,他们处理我们大家都有的激情、本能和欲望。他们尝试着诚实地道出真相,但他们是透过自己非凡人格的失真镜片来看真相的。正因为他们处理古今关系到人类的题目,所以一代一代的人都可在他们的作品中找到切合其需要的东西;正因为他们照自己非凡人品所显现的情况来看人生、判断人生、描述人生,所以他们的书具有强烈的味道,具有个别特性,能继续强烈吸引你我。最终分析起来,作者能献出的只有他自己。由于这几位作者各以不同的方式持有十分独特的性格,尽管时代变迁带来不同的生活习惯和新的思考方式,他们的作品仍保有其魅力。
他们另有一个共同点我认为值得一提。这些作家以非常坦率的文风陈述故事;他们叙述事件、深入挖掘动机、描写情绪,不依靠许多现代小说爱用却因此写得乏味无聊的“文学”技巧。他们似乎从未尝试以微妙精巧来打动人心,而是以原创性来令人震惊。作为人类他们够复杂,作为作家他们又单纯得令人吃惊。他们微妙又有创意,像法国儒尔当伯爵朗读散文一样自然。
如果可能的话,我好奇地想知道这几位作家有没有什么共同之处,或许我可从中明白是什么特质使他们写出舆论一致公认伟大的书。我们对菲尔丁、简·奥斯汀或艾米莉·勃朗特所知不多,但其他几位可供参考的资料多得不胜枚举。司汤达和托尔斯泰写过一册又一册的书谈自己的事;福楼拜可透露玄机的信件非常多;其他的人则有朋友和亲戚撰写追忆录,有传记家们详尽述说他们的生平。
当然每个人都有点创造本能。小孩子自然而然会玩彩色铅笔,用水彩绘制小图画,当他们学会了读和写,就会写点小诗和小故事。初看起来写东西好像比绘画容易,小孩子长大后致力于当作家的可能性比较大。创造显然比抄袭好玩。我相信创作本能在二十几岁达到高峰,后来或者因为那只是青春期的产物,或者因为人生的种种情事、谋生的必要,使人没有时间练习,创作本能遂凋零死亡了。但是许多人——比我们大多数人所知道的多——的创作本能继续纠缠他们、诱惑他们,由于内在的驱力,他们变成了作家。但不幸你可能让创作本能强烈发展,却因才华不够,无法创作出任何有兴味的东西。
一定有什么东西跟创作本能结合在一起,使作家写出了有价值的作品。那究竟是什么呢?好吧,我猜是个性。他就是因为具有某种癖性,才会以自己独有的方式看待一切。他的个性可能讨人喜欢,可能不讨人喜欢,无所谓;他看事物的眼光若被一般舆论认为不公正、不确定,那也无所谓。唯一重要的是,他该以自己的眼光来看,他的眼光该让他见识自己特有的世界。你也许不喜欢他所见的世界,例如司汤达或福楼拜所见的世界,那么读他的作品你会觉得倒胃口,但你几乎不可能不被他刻画那世界的力量所打动;或者你可能喜欢他眼里的世界,例如菲尔丁、简·奥斯汀和狄更斯的世界,那你就会真心喜欢他。这要视你自己的兴趣而定,与他作品的价值无关。
我想读过我介绍的这十位作家之作品的人,一定会发觉他们都是个性很明显、很不寻常的人。当然他们都让创作本能强烈发展,都有写作热情。若照这些例子看来,我们说讨厌写作的人算不上作家,这话准没错。这并不是说作家们不觉得写作困难。要写好可不容易,没有人写作能如希望的那样顺利,他只能写到能力所及的程度。读者们没忘记吧,福楼拜觉得要叫自己满意是可怕的苦差事;托尔斯泰和巴尔扎克一再改写、重写和修改,几乎永无止境。但写作仍是他们的强烈爱好,不但是终身的大事,而且是跟饥饿和口渴一样迫切的需求。
他们都没接受过很高程度的教育。福楼拜和托尔斯泰看过很多书,但主要是为他们想写的东西找资料;其他几位所看的书并不比同龄的一般人广泛。他们对别人的艺术作品也没多大的兴趣。托尔斯泰喜欢音乐,会弹钢琴;司汤达偏爱歌剧,那是专给不喜欢音乐的人消遣用的音乐性娱乐。我没发现另外几位对音乐有多大的兴趣,对雕塑艺术亦然。从他们书上提到绘画或雕刻的部分看来,他们的品位真是差劲得恼人。
他们不太有头脑——我不是说他们笨;写出好小说是需要智慧和能力的,但不需要非常高层次的智慧和能力。他们处理一般观念的天真劲儿往往很惊人。他们接受当时流行的哲学观的老生常谈,但用在小说里的时候,成果难得叫人满意。事实上谈理念不是他们的职责;他们若关心理念,其关心也只是情绪上的,他们少有理性思考的天赋。他们对主张不感兴趣,对实例有兴趣,因为他们关心的是具体的东西。跟他们说“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他们会冷淡无反应,但若继续说“苏格拉底是人”,他们就会肃然起敬了。
不过,若说智力不是他们最强的地方,他们却以对自己更有用的天赋进行了弥补。他们的感受能力很强,甚至很激烈;他们有想象力、敏锐的观察力、设身处地替自己创造的人物着想并与他们同喜同悲的能力;最后,他们有才能赋予自己所见所感所想象的东西具体的实质和形貌。他们观察、感受和想象事物的能力非凡。
但继续发表这些言论之前,我要谈谈艾米莉·勃朗特和陀思妥耶夫斯基这两个例外情况。创作本能在三十岁之后还控制一个人是不正常的事,所以从某方面来说这些作家全都不太正常,但不正常的程度跟他们的才华相比尚属自然。然而艾米莉·勃朗特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不正常是偶发情境的结果。艾米莉·勃朗特严重害羞到病态的地步,我猜是未被认可的性爱偏向使然;陀思妥耶夫斯基则患有癫痫症——福楼拜也患有此病,但他每次发作后总会停几年不发作,病情对他性格的影响被他坚强的意志力和天生的好见识缓和了。
这使我想到有人提出的一个观点:身体的缺陷或童年的不幸遭遇是创作本能的决定性来源。所以说拜伦若非跛足,绝不会成为诗人;狄更斯若没在鞋油工厂待过几周,绝不会成为小说家。这简直是胡扯。无数男人天生脚部畸形,无数孩子被送去从事他们觉得屈辱的工作,却从来没写过十行诗歌或散文。创作本能人人都有,只不过在天才身上更活跃、更持久。跛足的拜伦、患癫痫症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在鞋油工厂有过不幸经历的狄更斯,若非天生有那股创作欲,根本就不会成为作家。同样的创作欲也影响了健康的亨利·菲尔丁、健康的简·奥斯汀、健康的托尔斯泰。
我不怀疑身体或精神的残障(狄更斯的毛病是粗俗的势利眼)会影响某位作家的性格。身心的残障使他跟同伴们格格不入,使他神经过敏不自在,使他有偏见,所以他会以某种不寻常的观点——往往过分悲观——来看待世界、人生和同胞;身心残障使外向性格增添了内省的特质,与创作本能牢牢联结在一起。陀思妥耶夫斯基若非癫痫症患者就写不出那一类的书,这点我深信不疑,但我也相信那种情况下他仍会是学富五车的作家。
现在我们暂时撇下这些病态的人,来斟酌另外几位。我想令我们印象深刻的第一点就是他们拥有极充沛的活力。
以为创作艺术家都喜欢住在小阁楼是错误的想法,他们不见得喜欢。他们天生活力充沛,性喜表现;他们爱尝奢侈滋味,喜好找乐子。想想菲尔丁养的猎犬以及穿炫丽制服的跟班,想想司汤达的华服、单马车及车夫,想想巴尔扎克无意义的炫耀卖弄,想想狄更斯的豪华宴会、豪宅、双马车和车夫。他们没有苦行者的习性,而是有极强的享乐能力,喜欢人生中的许多好东西。他们想要钱,不是要储蓄,而是要恣意挥霍,所以赚钱的方法不见得永远是非分明。不过他们虽挥金如土,对别人却也是很慷慨的,他们会从任何可用的来源取得金钱,也会送给任何穷困的人。他们有极大的神经能源,是很好的伙伴和聊天对象,他们的魅力似乎打动了每一个跟他们接触的人。
其中有几位作家很年轻就去世了。艾米莉·勃朗特死于全家罹患的肺病;简·奥斯汀死于一种妇科病,若在今天说不定可以治好;菲尔丁的死肇因于年轻时代花天酒地;巴尔扎克去世肇因于过劳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不过若考虑上天派给他们的时间,除了艾米莉·勃朗特只写了一本书和几首诗之外,其他人都写出了大量作品。我们别忘记,简·奥斯汀的写作生涯前后不到十年。他们很努力,从流传至今有关他们工作习惯的记述可知,他们似乎形成了有条不紊的常规。波希米亚人所谓“灵感”或“精灵驱使”才能写作的说法不适用于他们;不管他们的生活多么散漫不合传统,说到写作,他们可都是按时坐到书桌旁,跟职员准时进入办公室一样规律,令我们不得不佩服他们的勤勉。
不过,他们还有一些不那么值得颂扬的特点。他们极端以自我为中心。除了工作,他们什么都不放在眼里,为了工作,他们准备牺牲所有周围相关的人,眼睛眨都不眨一下。他们不体贴,自私自利,顽固极了。他们少有自制力,从来没想到自己一时兴起可能给别人带来苦恼,不该那么做。他们好像不太容易结婚,就算结了,也可能因为天生易怒或不专情,很少能给配偶带来幸福。我想他们结婚是要逃避自己扰人的本能骚动:安定下来似乎能带给他们平静和休息,他们以为婚姻是逃离暴风雨的世界平安度日的避风港,但逃避、平静、休息和安全最不符合他们的脾气。婚姻是不断妥协的事,但利己既是他们的天性,怎么可能寄望他们妥协呢?
他们有恋情,但他们在自己眼中或风流对象眼中似乎都不太令人满意。这不难理解:真爱会屈服,真爱不自私,真爱很温柔,可是温柔、无私、让步都不是他们具备的美德。除了非常正常的菲尔丁和好色的托尔斯泰之外,他们的性欲好像都不强。我们怀疑他们有风流韵事的时候,满足虚荣心或证明自己男性气概的成分居多,被某种抗拒不了的吸引力弄得手足无措的成分比较少。我敢说他们达到上述目标后,会大舒一口气,然后重新埋首于工作。
这一切都十分粗略不精准。我将作家们度过一生的环境和当时的舆论氛围都略过不予考虑,但这些事对他们的影响一定不可忽视。除了《汤姆·琼斯》之外,我讨论的小说都是19世纪问世的,那是社会、工业和政治革命的时代,人们放弃了流行多年少有改变的生活态度和思考方式。在那个时代,古老的信仰不再毫无疑问地被人接受,空气中酝酿着极大的动荡,生命是一种崭新又刺激的冒险。或许此时易传导产生特别的人物和特别的作品,但我没有篇幅也没有足够的知识来处理这个复杂的题目。
我选了几个我自己略有所知的人,就他们的事做了一般性的评论,其中有一两位的事可能很容易被指为无稽之谈。我们对简·奥斯汀所知甚少,但从仅知的一点资料看来,我相信她具有女人可拥有的一切美德,却没有变成人人受不了的完美典范。我深知我无法指出她或其他任何一位有什么特质才变成这样的大作家。除了托尔斯泰,他们都属于中产阶级,从他们的祖先世系或环境中我没找到他们拥有珍贵天赋的成因。那种天赋是哪里来的、关键何在、如何出现——就我所知,这一切都很难解释。那是上苍玩的把戏,似乎要看个性,而个性又似乎包含许多可贵的特质和邪恶的缺点。透过他们的作品或他们的传记与信件的媒介,我们与这些作家共存了这么久,我不得不下一个结论:大体上他们都不是高尚有教养的人。除了因害羞而变得很孤僻的艾米莉·勃朗特之外,跟他们在一起是挺有趣的,所以认识他们大概很愉快,可是跟他们一起生活肯定非常痛苦。
我写这篇东西期间,正好重读怀海德[1]的一部作品,我要从他书中引几句话作为结束语。这几句话似乎相当恰当地概括出了我编此书时的心得体会。
人类需要一些能让人暂时全神贯注的东西,一些超越常规能让人瞠目结舌的东西。伟大的艺术不只片刻提神,还是可以增强灵魂的自我实现的东西。它借着即刻的享受也借着内心深处的锻炼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其锻炼并不是和乐趣截然分开的,而是因为有乐趣才存在。它使得灵魂转变,从而永恒地去追寻超越旧时自我的价值。
最后,下面这段话或许可以同时用于这十本书的作者和作品本身:
然而,我们千万别指望它兼具一切优点。甚至只要有某种奇特到足以引人兴趣的东西,我们就该心满意足了。
注释
[1]阿弗烈·诺夫·怀海德(Alfred North Whitehead, 1861~1947),英国著名哲学家、数学家,后来定居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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